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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农产品品牌优选九篇

时间:2023-10-10 10:38:47

创建农产品品牌

创建农产品品牌第1篇

论文关键词:区域品牌产业集群创建原则

论文摘要:农产品区域品牌已成为农产品品牌经营的最佳选择,是提升区域农产品竞争力的有效途径。通过分析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内涵及其特性,总结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创建原则:具有深厚的区域文化底蕴,产业集聚,龙头企业带动及政府扶持,产品差异化营销等;提出相应的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培育对策:围绕文化内涵确定品牌的核心价值,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建立标准质量体系等。

我国农业发展已进入一个崭新阶段,农产品商品化的程度不断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农产品品牌引起广泛关注。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是现代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特色化、区域化发展的必然结果。由于中国农业是分散经营,缺乏规模效益,创建农产品区域品牌是最佳选择,再加上区域农产品本身所积累的区域普遍认知和区域独特的地理和人文渊源烙印,不仅能够提升区域农产品竞争力并促进本地农业产业的发展,将农产品生产的资源优势和特定区域优势转化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更易发展成为全国性乃至世界性品牌。

一、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内涵

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是指在产业集群的基础上,以农业产业化为载体,以某一行政或经济区域为核心,通过创建区域内统一的全方位系列化优质农产品核心与龙头品牌的行动,带动广大农业企业和农民增强区域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区域的经济]。一般认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具有以下特性:

1.以特色优质农产品为物质载体

农产品品牌是在传统的优质农产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它必需要以特色优质农产品为物质载体,如西湖龙井以优质茶叶为物质载体。形成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物质载体的优质农产品的基础是某一区域的特殊气候、纬度、温差、土壤、水分、传统工艺、人文历史等众多因素。在长期的发展中,这些因素赋予了区域特色农产品天然孕育的差异性及相对的资源稀缺属性,使得该区域的农产品和其它的同类产品相比具有独特的特征,从而易于形成比较优势。

2.具有产权模糊性

从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实际情况看,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是一种集体性的公共品牌,具有产权模糊性。从历史的角度看,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形成并不完全是经营主体培育的结果,而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这就决定了在该区域内农产品区域性品牌为所有的该种农产品经营者共同拥有,区域性品牌的权力边界模糊,产权不明晰。产权归属的模糊性使得“搭便车”的行为时有发生,容易导致逆向选择而形成“柠檬市场效应”。

3.具有名牌效应和消费从众性

农产品区域品牌往往具有广泛、持久的品牌效应,是非常有价值的地区资源。成功的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是消费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信息源,不仅能帮助消费者区分同类农产品及服务,其丰富的人文内涵更能深度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名牌效应能引起消费者广泛的从众行为,即“羊群效应”或“羊群行为”,比如人们习惯于像大多数人一样思考、感觉、行动,从心理学角度研究了经济人在信息不完全、未来不确定的环境下具有从众的偏好。

二、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形成模式及其构建模型

1.形成模式

目前,我国区域性农产品品牌种类丰富,然而理论界对区域性品牌形成模式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发展模式。名牌带动型区域品牌形成模式、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型区域品牌形成模式、政府经营管理型区域品牌形成模式和区域形象提升型区域品牌形成模式这四种模式是现阶段比较科学合理的归纳与总结。

笔者认为,在培育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时,可采取“农业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农业产业集聚”的路径为突破口,分别通过这两条主线来最终实现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成功创建。通过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以农业企业集聚形成的完整的产业链为基础,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作用形成区域内的强大的农业产业竞争优势。这种模式比较常见,且适用范围广,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创建提供了一种思路。在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形成模式时要将上述几种模式综合分析,才能合理地分析地方区域品牌的形成,更好地应用于地方区域品牌的构建与培育。

2.构建模型

一般认为,政府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行业协会组织运营是较理想的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构建模式,三者缺一不可,共同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创建营造良好的环境。对于我国广大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创建区域性品牌要将区域品牌的形成流程与区域品牌的支持系统紧密相连,从而形成一个比较形象的三明治模型_3]。在政府推动与行业协会支持下区域品牌的培育能够科学合理的发展,并能够很快的构成产业集群优势形成区域品牌经济,这对于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创建也同样有一定的适用性,

三、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应遵循的原则

由于各地区自然条件及历史人文因素的差异,各地区在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时必须做好农产品品牌的舍取,要站在区域长远发展的高度,综合评价各个农产品品牌的现实基础、发展潜力等,理性地做出选择,从该区域内的特色农产品巾将那些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农产品品牌筛选出来,作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重点培育。具体说来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具有深厚的区域文化底蕴原则

农产品区域性品牌要聚焦品类和品牌的核心利益点,必须以区域文化底蕴为基础,充分挖掘农产品区域品牌的文化内涵。因此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须秉承具有深厚的区域文化内涵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突显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核心价值,赢得消费者的青睐。

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是农业生产经营者整合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等资源,集区域资源为一体而形成的,富有深刻的人文内涵,这种人文内涵既包括该区域特定的产品特色,也包括以特色农产品为载体的深层次的价值观及各种隐性文化,可以说区域性品牌是该区域文化的象征。素以“色翠、香郁、味甘、形美”四绝而著称的西湖龙井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色翠、香郁、味甘、形美”就是西湖龙井茶的核心利益点。因此,龙井茶不仅仅是茶的价值,更是罕见的龙井茶文化艺术的价值,蕴藏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和历史渊源。

2.产业集聚原则

美国哈佛商学院迈克尔·波特教授指出,产业集群是指在特定区域中,具有竞争与合作关系,且在地理上集中,有交互关联性的企业、专业化供应商、服务供应商、金融机构、相关产业的厂商及其他相关机构等组成的群体。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创建必须依托农业产业化并以产业集群为基础,形成规模经营并取得规模效应,获取集聚优势,为区域品牌发展提供有力的产业支撑。

以“安溪铁观音”为例,90年代以来,安溪茶叶产业集群发展迅猛,有一定规模的茶叶加T企业达数百家,大小茶叶加]二企业数千家,且带动了上下游关联企业集群的快速发展,种植农业、茶机工业、保健品业、运输业、包装业、旅游业、会展业和其他服务行业,还延伸到安溪区域外,约有5万家茶叶经营商店遍布全国各地,全县逾70万人涉及茶行业。

3.龙头企业带动及政府扶持原则

从国内成功地区的经验来看,创建农产品区域品牌必须依靠龙头企业的带动和政府的扶持,只有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为区域性品牌的成功创建奠定基础。

首先,通过龙头企业的纽带作用而使分散的农业企业与农业大市场实现对接,从而发挥农产品区域品牌的集聚效应,进一步提升产业集群吸引力,树立农产品区域品牌的统一形象,促进农产品区域品牌的产生。如前所述,“羊群效应”在区域经济建设过程中具有积极的意义,从另一方面来说,只有领路的“头羊”决策正确,才能带动羊群整体的正确决策。因此,理性地利用和引导“羊群行为”来创建区域品牌可以获得良好效应,这就需要重点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增强区域品牌的市场推广度。

其次,由于农产品区域性品牌代表着一个区域的整体形象,因此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来说,政府的扶持是必不可少的。政府在区域性品牌的创建过程中扮演引导者、服务者兼管理者的角色,其中,政府对产业的引导与扶持是最重要的。政府引导主要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规划,以此引导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并创造一个有利于区域农业产业竞争力持续提升的制度环境,从而推进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形成。

4.产品差异化营销原则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农产品同质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因此进行农产品的差异化营销势在必行,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更应进一步开发出差异化的农产品。农产品差异化的途径有多种,包括功能差异化、外观差异化、销售季节差异化、价格差异化、营销概念差异化和品牌形象差异化等,通过实施产品差异化,将差异性转化为农产品区域品牌优势。如农夫果园就是通过营销概念差异化来打开市场的,它独辟蹊径地选择混合果汁作为突破点,因为市场上的果汁一般都是单一的口味,最多含有两种果汁,都不是混合型的,这个概念和以往的果汁产品截然不同。农夫果园正是凭着差异化营销赢得了目标消费者的青睐,成为果汁市场新宠。

5.建立标准体系原则

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创建必须首先建立完整的标准体系,应包括从田头到消费这一全过程的标准体系。具体标准的制定,可依据或参考国家标准,或参考各地的优质农产品地方标准。通过建立标准体系,能有效避免因农产品区域性品牌产权模糊不清而带来的品牌声誉风险,从源头上有效地防治区域性品牌的各种危机。

创建完整的标准体系中,完善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是最重要的。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创建必须以优质的农产品打人市场,区域农产品具有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这是区域品牌创建成功的关键要素。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能为农业生产者提品质量控制的参照体系,使农产品的生产有标准可依,以优质的农产品取胜,能赢得更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形象。

四、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培育对策

由于各地的地理、人文等实际情况不一样,采取的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培育模式也不一样,因此培育对策也有所差别,但总的来说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是最有代表性的:

1.围绕文化内涵确定品牌的核心价值

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首先必须明确品牌定位,围绕文化内涵确定品牌的核心价值,突显农产品区域品牌的核心价值。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定位应以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在区域文化底蕴的基础上确立品牌定位。区域品牌蕴涵了具有地理特征资源优势和悠久的人文历史渊源内涵,加上农产品的品质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农产品的品质有着鲜明的区域特征,因此,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应着力发掘各地区独特资源优势,深层次挖掘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文化内涵,使农产品区域性品牌代表区域特色,便于推广。

2.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农业龙头企业

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创建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龙头企业能利用区域性品牌这个公共物品获取品牌溢价,另一方面龙头企业反过来也以其自身的市场影响力及品牌忠诚度增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品牌效应,便于提高区域性品牌的形象和品牌的核心价值,并带动区域内其它产业的发展。因此,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必须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农业龙头企业。

3.建立标准质量体系

农产品质量是区域性品牌创建的基础,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如气候、土壤以及独特的栽培和生产方式确定适合该区域特色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针对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质量标准体系,实现区域农业由数量扩张型增长转变到质量优化型增长。陈宪泽以安溪铁观音为例提出了“四位一体”的质量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以地理标志为核心,以专业合作社为纽带,达成公司与农户之间的良好运作,发挥地理标志的统领作用,集地理标志、公司、合作社和农户为一整体,采用利益风险分配机制,从而有效地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据此,我们可以类推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四位一体”的质量管理模式,

创建农产品品牌第2篇

论文摘要:农产品区域品牌已成为农产品品牌经营的最佳选择,是提升区域农产品竞争力的有效途径。通过分析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内涵及其特性,总结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创建原则:具有深厚的区域文化底蕴,产业集聚,龙头企业带动及政府扶持,产品差异化营销等;提出相应的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培育对策:围绕文化内涵确定品牌的核心价值,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建立标准质量体系等。

我国农业发展已进入一个崭新阶段,农产品商品化的程度不断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农产品品牌引起广泛关注。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是现代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特色化、区域化发展的必然结果。由于中国农业是分散经营,缺乏规模效益,创建农产品区域品牌是最佳选择,再加上区域农产品本身所积累的区域普遍认知和区域独特的地理和人文渊源烙印,不仅能够提升区域农产品竞争力并促进本地农业产业的发展,将农产品生产的资源优势和特定区域优势转化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更易发展成为全国性乃至世界性品牌。

一、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内涵

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是指在产业集群的基础上,以农业产业化为载体,以某一行政或经济区域为核心,通过创建区域内统一的全方位系列化优质农产品核心与龙头品牌的行动,带动广大农业企业和农民增强区域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区域的经济]。一般认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具有以下特性:

1.以特色优质农产品为物质载体

农产品品牌是在传统的优质农产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它必需要以特色优质农产品为物质载体,如西湖龙井以优质茶叶为物质载体。形成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物质载体的优质农产品的基础是某一区域的特殊气候、纬度、温差、土壤、水分、传统工艺、人文历史等众多因素。在长期的发展中,这些因素赋予了区域特色农产品天然孕育的差异性及相对的资源稀缺属性,使得该区域的农产品和其它的同类产品相比具有独特的特征,从而易于形成比较优势。

2.具有产权模糊性

从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实际情况看,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是一种集体性的公共品牌,具有产权模糊性。从历史的角度看,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形成并不完全是经营主体培育的结果,而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这就决定了在该区域内农产品区域性品牌为所有的该种农产品经营者共同拥有,区域性品牌的权力边界模糊,产权不明晰。产权归属的模糊性使得“搭便车”的行为时有发生,容易导致逆向选择而形成“柠檬市场效应”。

3.具有名牌效应和消费从众性

农产品区域品牌往往具有广泛、持久的品牌效应,是非常有价值的地区资源。成功的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是消费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信息源,不仅能帮助消费者区分同类农产品及服务,其丰富的人文内涵更能深度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名牌效应能引起消费者广泛的从众行为,即“羊群效应”或“羊群行为”,比如人们习惯于像大多数人一样思考、感觉、行动,从心理学角度研究了经济人在信息不完全、未来不确定的环境下具有从众的偏好。

二、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形成模式及其构建模型

1.形成模式

目前,我国区域性农产品品牌种类丰富,然而理论界对区域性品牌形成模式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发展模式。名牌带动型区域品牌形成模式、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型区域品牌形成模式、政府经营管理型区域品牌形成模式和区域形象提升型区域品牌形成模式这四种模式是现阶段比较科学合理的归纳与总结。

笔者认为,在培育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时,可采取“农业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农业产业集聚”的路径为突破口,分别通过这两条主线来最终实现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成功创建。通过培育农业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并以农业企业集聚形成的完整的产业链为基础,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作用形成区域内的强大的农业产业竞争优势。这种模式比较常见,且适用范围广,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创建提供了一种思路。在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形成模式时要将上述几种模式综合分析,才能合理地分析地方区域品牌的形成,更好地应用于地方区域品牌的构建与培育。

2.构建模型

一般认为,政府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行业协会组织运营是较理想的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构建模式,三者缺一不可,共同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创建营造良好的环境。对于我国广大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创建区域性品牌要将区域品牌的形成流程与区域品牌的支持系统紧密相连,从而形成一个比较形象的三明治模型_3]。在政府推动与行业协会支持下区域品牌的培育能够科学合理的发展,并能够很快的构成产业集群优势形成区域品牌经济,这对于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创建也同样有一定的适用性,如图1所示。

三、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应遵循的原则

由于各地区自然条件及历史人文因素的差异,各地区在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时必须做好农产品品牌的舍取,要站在区域长远发展的高度,综合评价各个农产品品牌的现实基础、发展潜力等,理性地做出选择,从该区域内的特色农产品巾将那些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农产品品牌筛选出来,作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重点培育。具体说来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具有深厚的区域文化底蕴原则

农产品区域性品牌要聚焦品类和品牌的核心利益点,必须以区域文化底蕴为基础,充分挖掘农产品区域品牌的文化内涵。因此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须秉承具有深厚的区域文化内涵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突显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核心价值,赢得消费者的青睐。

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是农业生产经营者整合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等资源,集区域资源为一体而形成的,富有深刻的人文内涵,这种人文内涵既包括该区域特定的产品特色,也包括以特色农产品为载体的深层次的价值观及各种隐性文化,可以说区域性品牌是该区域文化的象征。素以“色翠、香郁、味甘、形美”四绝而著称的西湖龙井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色翠、香郁、味甘、形美”就是西湖龙井茶的核心利益点。因此,龙井茶不仅仅是茶的价值,更是罕见的龙井茶文化艺术的价值,蕴藏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和历史渊源。

2.产业集聚原则

美国哈佛商学院迈克尔·波特教授指出,产业集群是指在特定区域中,具有竞争与合作关系,且在地理上集中,有交互关联性的企业、专业化供应商、服务供应商、金融机构、相关产业的厂商及其他相关机构等组成的群体。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创建必须依托农业产业化并以产业集群为基础,形成规模经营并取得规模效应,获取集聚优势,为区域品牌发展提供有力的产业支撑。

以“安溪铁观音”为例,90年代以来,安溪茶叶产业集群发展迅猛,有一定规模的茶叶加t企业达数百家,大小茶叶加]二企业数千家,且带动了上下游关联企业集群的快速发展,种植农业、茶机工业、保健品业、运输业、包装业、旅游业、会展业和其他服务行业,还延伸到安溪区域外,约有5万家茶叶经营商店遍布全国各地,全县逾70万人涉及茶行业。

3.龙头企业带动及政府扶持原则

从国内成功地区的经验来看,创建农产品区域品牌必须依靠龙头企业的带动和政府的扶持,只有两者结合起来才能为区域性品牌的成功创建奠定基础。

首先,通过龙头企业的纽带作用而使分散的农业企业与农业大市场实现对接,从而发挥农产品区域品牌的集聚效应,进一步提升产业集群吸引力,树立农产品区域品牌的统一形象,促进农产品区域品牌的产生。如前所述,“羊群效应”在区域经济建设过程中具有积极的意义,从另一方面来说,只有领路的“头羊”决策正确,才能带动羊群整体的正确决策。因此,理性地利用和引导“羊群行为”来创建区域品牌可以获得良好效应,这就需要重点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龙头企业增强区域品牌的市场推广度。

其次,由于农产品区域性品牌代表着一个区域的整体形象,因此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来说,政府的扶持是必不可少的。政府在区域性品牌的创建过程中扮演引导者、服务者兼管理者的角色,其中,政府对产业的引导与扶持是最重要的。政府引导主要是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规划,以此引导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并创造一个有利于区域农业产业竞争力持续提升的制度环境,从而推进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形成。

4.产品差异化营销原则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农产品同质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因此进行农产品的差异化营销势在必行,农产品区域性品牌更应进一步开发出差异化的农产品。农产品差异化的途径有多种,包括功能差异化、外观差异化、销售季节差异化、价格差异化、营销概念差异化和品牌形象差异化等,通过实施产品差异化,将差异性转化为农产品区域品牌优势。如农夫果园就是通过营销概念差异化来打开市场的,它独辟蹊径地选择混合果汁作为突破点,因为市场上的果汁一般都是单一的口味,最多含有两种果汁,都不是混合型的,这个概念和以往的果汁产品截然不同。农夫果园正是凭着差异化营销赢得了目标消费者的青睐,成为果汁市场新宠。

5.建立标准体系原则

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创建必须首先建立完整的标准体系,应包括从田头到消费这一全过程的标准体系。具体标准的制定,可依据或参考国家标准,或参考各地的优质农产品地方标准。通过建立标准体系,能有效避免因农产品区域性品牌产权模糊不清而带来的品牌声誉风险,从源头上有效地防治区域性品牌的各种危机。

创建完整的标准体系中,完善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是最重要的。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创建必须以优质的农产品打人市场,区域农产品具有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这是区域品牌创建成功的关键要素。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能为农业生产者提品质量控制的参照体系,使农产品的生产有标准可依,以优质的农产品取胜,能赢得更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提升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形象。

四、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培育对策

由于各地的地理、人文等实际情况不一样,采取的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培育模式也不一样,因此培育对策也有所差别,但总的来说以下几个方面的对策是最有代表性的:

1.围绕文化内涵确定品牌的核心价值

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首先必须明确品牌定位,围绕文化内涵确定品牌的核心价值,突显农产品区域品牌的核心价值。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定位应以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在区域文化底蕴的基础上确立品牌定位。区域品牌蕴涵了具有地理特征资源优势和悠久的人文历史渊源内涵,加上农产品的品质受自然条件的影响较大,农产品的品质有着鲜明的区域特征,因此,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应着力发掘各地区独特资源优势,深层次挖掘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文化内涵,使农产品区域性品牌代表区域特色,便于推广。

2.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农业龙头企业

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创建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方面龙头企业能利用区域性品牌这个公共物品获取品牌溢价,另一方面龙头企业反过来也以其自身的市场影响力及品牌忠诚度增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品牌效应,便于提高区域性品牌的形象和品牌的核心价值,并带动区域内其它产业的发展。因此,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必须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农业龙头企业。

3.建立标准质量体系

农产品质量是区域性品牌创建的基础,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如气候、土壤以及独特的栽培和生产方式确定适合该区域特色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针对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质量标准体系,实现区域农业由数量扩张型增长转变到质量优化型增长。陈宪泽以安溪铁观音为例提出了“四位一体”的质量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以地理标志为核心,以专业合作社为纽带,达成公司与农户之间的良好运作,发挥地理标志的统领作用,集地理标志、公司、合作社和农户为一整体,采用利益风险分配机制,从而有效地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据此,我们可以类推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四位一体”的质量管理模式,如图2所示。

创建农产品品牌第3篇

关键词:农产品区域性品牌;产业集群;品牌效应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进步,我国交通也发展迅速,随着拉萨地区的全面通车,地区的农业发展也进入到了一个全新的时代。当今社会,商品经济高速发展,在众多品牌之中某个品牌想要脱颖而出,就必须要进行品牌创建。对于农业方面来说,产品的生产经营有分散性,个体生产经营者要想进行品牌创建是很难的,但是如果将区域内的生产、经营者都联合起来的话,就大大增加了创建区域性品牌的可行性。

1 区域品牌内涵

社会在发展,人们对于品牌的认识也随之发展。所谓的品牌,对于品牌拥有者来说,可以带来更多的收益利润;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对于产品的认知度。在现在这个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时代,产品生产方与经营方为了增加自身的利益,并与其他产品进行区分,对品牌重视程度逐渐加深,品牌的发展也经历了一系列演变过程,从区别物到竞争手段,再到竞争要素,最后到竞争主体。

现在有两种模式对品牌进行经营,一种是企业借用其他知名企业的品牌使用在自己的产品上,称这种品牌为私人品牌或者是企业品牌,一般表现为商品商标或是企业商标,例如“联想”等;另一种是区域性品牌,也就是所谓的区域品牌,这种品牌有明显的地理特点,例如“长沙臭豆腐”、“天津狗不理包子”等。商业竞争是残酷的、是激烈的,企业的品牌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也成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也并不是所有企业想要创建有竞争力与影响力的品牌就能够创建的,其实品牌的创建成功率并不是很高。

农产品区域品牌,是在一定区域内的农产品在较大范围,甚至是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都具有很高影响力。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特点:第一,将具有区域特色且优质的农产品作为介质。任何产品的发展都是在优质的基础上才得以发展。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气候条件地理条件都有很大的区别,这就形成了产品的区域性特色;第二,产权的模糊性。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具有产权的模糊性,因为这种品牌是具有集体性质的品牌,不能单单只归属于某个个人或某个集体,其产权应该共同归属该地区所有这种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区域性品牌的产权不清晰,具有模糊性。

2 农产品区域品牌的创建原则

不同地域由于其地理条件、人文环境等等的因素的不同,创建品牌的时候要做好品牌的取舍,要从长远发展的角度去考虑,对比分析每个品牌,重点分析其现实基础与发展的前景,做出合理的选择。在进行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创建的时候,要遵循以下原则:

2.1 具有该区域的文化底蕴

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形成是集合当地经济、文化等资源为一体形成的,具有深厚的人文素养、文化底蕴与人文内涵,既包括该区域的产品特色,也包括产品所承载的价值观与隐性文化,换句话说区域性产品也是该地区区域文化的一种象征。

2.2 产业集群

所谓的产业集群,就是在一定的区域中,且地理较集中的、具有竞争、合作或者是有关联性的企业,以及一些有连锁作用的企业机构的集合。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一定要依靠农业产业集群为基础,形成一定的规模与优势,为品牌的创建与发展提供保障。

2.3 政府扶持与企业带动

农产品区域性品牌代表着该区域的区域形象,而品牌的形成能够带动该区域经济更快发展,政府必须对其进行扶持,政府要根据每个地区的实际境况做出科学规划,为该地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建立提供良好的环境。在农产品区域性品牌建立的过程中,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也是比不可少的,龙头企业作为联系分散农业企业与市场的纽带,有利于区域农产品品牌的聚集,从而进一步建立统一的品牌形象,促进农村区域品牌的创建。

2.4 产品差异化营销

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创建要进一步加大对产品差异化的开发,以为农产品的发展逐渐趋于同质化。产品差异化包括:外观、价格销售时间等等多方面的差异化,农产品差异化的良好应用,将会成为区域品牌的优势。

3 创建农产品区域性品牌面临的问题

3.1 品牌经营主体的缺少

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公共属性使品牌的营销主体造成了缺失。公共经济学中所说的物品分为公共物品与私有物品。公共物品有两个特征,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区域品牌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也就是说区域品牌具有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也就是说,在一定的区域内对该区域品牌的使用不会对其他使用者造成影响;并且该区域品牌可以被多种经济主体支配并使用,最后导致公共品牌缺失了经营主体。

3.2 品牌形象难维护

区域品牌的使用主体不同,则外部效应的正负也是不确定的,这里所说的外部效应指的是在经济活动中某一经济主体经济主体带来了积极或者是消极的影响,但没有相应的报酬或者是承担相应的后果。区域品牌的外部效应的主要表现是:区域品牌的使用经济主体通过一些经济行为使品牌形象得到了提升,这是正效应;相反,如果出现了不良的经济行为,则会导致一系列的问题,多以区域性品牌的形象难以维护。

3.3 “柠檬市场”

所谓的柠檬市场就是指信息不对称性,即农产品质量存在的隐蔽性会导致营销者与购买者信息不对称,再一步的后果就可能造成逆向选择,也就是消费者无法判断质量高低之时,就会趋向于选择价格低的产品,这样就造成了高质量产品卖不出去的后果,而劣质产品却在市场大肆流通,这种后果对于区域性品牌形象的维护与提高时相当不利的。

4 创建拉孜县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对策

本部分,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有代表性的方面的对策进行简单叙述:

4.1 品牌核心价值的确定

农产品区域性品牌的创建一定要围绕该区域的文化内涵,进而确定核心价值。创建区域性品牌的时候,要深层挖掘该区域独有的资源优势,更要深层次挖掘品牌的文化内涵,使区域性品牌极具区域特色,有助于品牌的推广。

4.2 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

加大对竞争力较强的龙头企业的培养,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龙头企业能够利用区域性皮牌增加收益,也能反作用于品牌的创建,有利于品牌形象的提高,以及对其他产业的带动作用。

4.3 标准质量体系的建立

产品的质量是产品品牌的奠基石,所以说,农产品的质量就是创建区域性品牌的先提条件,在对该区域的方面条件、影响因素等进行综合的考虑,并制定出适合该区域的农产品质量体系,以保证区域产品的质量,维护区域品牌的形象。

5 结束语

将拉孜县的农产品品牌创建为区域性农产品品牌,作为竞争优势、提高竞争力的一种有效途径必须大力提倡与实施。

参考文献

[1] 曹艳爱.农产品区域品牌散策略中“伞品牌”的作用机制——一个概念模型[J].焦作大学学报,2010,(04).

[2] 胡正明,王亚卓.农产品区域品牌形成与成长路经研究[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06).

[3] 李亚林.农产品区域品牌:内涵、特征和作用[J].企业导报,2010,(02).

[4] 刘世欣.保护和开发农产品的区域品牌和产地品牌[J].吉林农业,2011,(09).

创建农产品品牌第4篇

[关键词] 中小农户 农产品 品牌 困境 对策

一、前言

过去,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低,农产品同品牌、商标基本无缘。上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很多地方的名牌战略的实施及大中城市现代超市的发展,农产品开始进入超市,农产品生产、中介组织的品牌意识也越来越强。在加入WTO后,农产品面临着国内外市场激烈竞争的严峻形势,创建品牌、培育名牌已成为增加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的主要手段。随着品牌策略在农业领域的逐步运用,农产品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一方面,农业的整体竞争力提高了,品牌化的农产品越来越多;另一方面,由于农产品零售贸易方式由集市销售向超市销售方式的过度,有品牌的农产品提供了扩大市场份额的机会,无品牌农产品也被排除在众多市场之外。不仅如此,农产品企业品牌也逐渐发展起来。由于区域品牌是多年来通过基奠、政府宣传、顾客口碑等因素形成的品牌,它没有知识产权,中小农户、大型企业都是可以使用的,如山东苹果、东北大米、天津鸭梨等等。而农产品企业品牌一般是大型龙头农业企业自己创建的企业品牌,如河北的“露露”、海南的“椰风”、“恒泰芒果”等。这些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所培育出来的农产品品牌可以使企业品牌从众多的区域品牌中脱颖而出,使农产品企业的形象更加突出,使产品更能满足消费者需求,从而最终把无品牌农产品及一般仅仅使用区域品牌的农产品排除在自己的目标市场之外。

因此,随着企业资本不断投入到农业产业,品牌化农产品竞争力的逐步提高,无品牌农产品及某些农户生产的区域品牌农产品便面临着失去市场的威胁,这进而引发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三农问题”。由于“三农问题”基本集中反映在中小农户身上,无品牌农产品和众多区域品牌农产品也基本上是由中小农户所生产。如果把中小农户排除城镇主要的农产品市场,这不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当然,本文所指的中小农户是不包括农产品加工、销售等领域的组织,主要是指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的农产品生产组织的农户及农户组成的小型生产联合体,它们也才是社会的关注点。因此,在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化战略来提升整个农业竞争力的背景下,为了维护中小农户的利益,政府、大型企业、中小农户都是有责任和义务来探索中小农户应如何来创建农产品品牌的路子。

二、中小农户在农产品品牌运营中的困境

1.单个中小农户创建农产品品牌积极性较差

从无品牌的农产品很难进入城镇的主要零售渠道及有的农产品根本无人问津的实事中,部分中小农户也逐渐意识到农产品品牌的作用。但是,即使它们具有品牌的意识,由于单个中小农户的生产方式也使它们没有足够的积极性去创建自己的品牌。其原因大致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有区域品牌的情况下,中小农户都是可以“搭便车”的,从而获得额外的品牌收益。二是在没有以政府、大型企业为主体创建区域品牌的情况下,中小农户是没有这个动力去为初级农产品创建品牌,因为它们大多期望别人进行此项投资而自己“搭便车”,其投资积极性并不大。三是某些农产品本身的自然属性使其很难品牌化。如自身价值相当低,无突出的卖点;或者保鲜问题难以解决;或者因外观不规则,很难做到整齐划一,不容易包装,不易用先进的条形码技术进行物流管理等等。四是农产品市场竞争行为不规范。受自身眼前利益的驱使,中小农户之间的竞争往往是无秩序和缺乏管理,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在市场行情好时,互相抬价;市场行情低迷时,互相压价。有的以次充好,自砸牌子,甚至不惜假冒别人的品牌,为他人做“嫁衣裳”。因此,面对当前不太规范的市场竞争行为,即使有创建品牌愿望的农户也会打消这个念头。

2.单个中小农户创建品牌的实力较弱

农产品品牌化运营往往需要付出巨额费用,因此,单个中小农户很难成为创建品牌的主体,尤其是创建地域型的品牌。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生产与组织规模小,经济实力有限。受土地资源总量稀缺约束,单个中小农户生产经营规模十分有限;农户自身的知识与技能比较欠缺,素质与能力较低;自有资金积累得少而慢,融资的渠道也非常有限,资金已成为它们实施品牌化运作的重要瓶颈。第二,品种优化的能力与实力有限。品牌经营是一种差异化竞争策略。总体上看,农产品品质差异主要表现在地区差异和品种差异上,单个生产者通过独特的生产经营方式创造产品差异的空间较为有限。因为现实中单个生产者往往是采用农业科学家所选育的具有优良遗传特性的新品种,具有优良性能的新品种往往是公开推广的,这样单个生产者很难独享这种差异。第三,生产与质量管理能力有限。农产品品牌是通过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来获得时常竞争力的。要提高农产品品质就必须通过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和各个环节的工艺流程和衡量标准,使生产过程标准化和系统化。受经济实力的制约,单个中小农户很难做到。第四,缺乏系统的品牌营销。由于规模小,中小农户难以独立建立各自的市场营销渠道,它们大多选择批发市场,通过批发市场卖掉所生产的产品。这样,它们很难对目标市场的消费需求信息进行了解,很多农户甚至没有这种营销理念。在品牌推广方面,既没有足够的资金,也没有系统的品牌推广能力。因此,中小农户在品牌营销上面临着营销意识、资金、能力等诸多方面的问题。

三、中小农户创建农产品品牌的对策

1.发挥政府的主导与推动作用,创建合作经济组织

中小农户单个生产方式不能有效创建农产品品牌,不能成为品牌建设的主体。它们只有通过联合,成立合作组织,使其组织化程度提高,以企业化经营组织的方式来进行品牌化运营。纵观国内农产品品牌经营实践,近年来,经济发达地区一些新兴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产品品牌化运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为了维护中小农户的利益,有效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发展,政府应首先推动、指导和扶持中小农户成立合作经济组织。一方面,要加大对合作经济组织的宣传,让中小农户明确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让它们充分认识到被组织起来的意义和作用,进而追求中小农户组织化的成功率和规范性。另一方面,还要对中小农户组织活动提供财政、信息、税收、科技及其他公共服务方面的政策优惠和支持。

2.结合地域特点及经济条件,灵活运用品牌策略

农产品的特色是农产品品牌的物质基础,这种特色或者来源于该地区特殊的自然环境,或者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传统,或者来源于先进的经营理念及组织重新,因此,品牌创建应结合当地地域特点、文化、历史及经济发展实际。合作组织首先应在搞好市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市场进行细分,确定适宜品牌化的产品,然后有计划、有目的地引进品种先进的、适宜当地生长的、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各质量指标均优的新品种,培育自己的品牌产品。由于农产品是人人都要消费的生活必须品,消费的层次也千差万别,因而也有些不适宜品牌化的农产品,可以暂不采用品牌化策略。其次,如果区域品牌可以借用,合作组织可以采用“区域品牌+企业品牌”的模式,或者直接借用共用的区域品牌,以降低品牌营运成本。第三,如果资源条件许可,有技术含量高,产品卖点独特,被模仿的可能性小等特点的优质农产品,则可以实施商标注册保护,采用企业化的品牌策略。第四,如果有较强的加工技术与条件,可以对初级农产品进行拣选加工,创立农产品加工(流通)品牌,并确保质量统一。第五,如果有条件同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则可以开展合作创建品牌,或者借用他人品牌,降低品牌运营成本。

3.加强学习与培训,实现农产品生产和管理的标准化

农产品品牌化战略不仅仅是合作经济组织的经济行为,更是农户、合作组织和政府的联合经济行动。政府与合作组织的管理者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户进行生产技术、经营管理、合作意识等方面的培训,创建一个学习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同时,加强对中小农户的管理,完善合作组织内部的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实现农产品生产和管理的标准化。合作组织要在政府、农户、合作组织共同努力下逐步建立符合顾客要求需求和品牌定位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标准体系,形成符合组织基地实际的质量和生产管理体系,建设符合合作组织资源条件和保证农产品质量的物流配送体系。

4.再造农产品供应链,优化产品流通渠道

由中小农户、批发商、零售商贩等所组成的供应链是当前中小农户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绝大多数的农产品在以批发为主的渠道中经过多次的转手买卖、多次的装卸、搬运、运输等物流活动,最后才到达消费者手中,产品的破损率和浪费极高。如果品牌化的农产品也经过如此折腾,就很难保证产品到达目标市场时的完整性,如质量、品质等属性都没有改变。因此,品牌化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必须优化,要改变原来定位于农村分散的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游离于城市超市或专业化的市场的局面,以顾客需求为基础,建立以规范的城镇市场和城市超市为目标市场,优化农产品供应链合作伙伴。在此基础上,建立直销专卖店、定制营销、网络营销、农产品会展、观光与旅游等多种渠道组合的模式,优化产品流通渠道。

5.优化营销方式,重视品牌推广

营销方式是农产品品牌形成的重要方面,包括从识别目标市场的需求到让消费者感到满意的所有活动,如市场调研、市场细分、市场定位、市场促销、市场服务和品牌保护等。品牌推广在传递信息,激发需求、突出特点、稳定市场占有率和打入目标市场等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合作组织要提高农产品在市场上的地位和份额,首先要改变的就是营销的理念和方法,以此优化传统销售方式来提高农产品营销能力,以重视品牌推广来扩大农产品品牌的影响。

总之,中小农户要在农产品市场中生存立足,有效的路径选择就是通过联合,创办合作经济组织,以增强规模与实力。合作经济组织在遵循品牌经营一般规律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克服农产品品牌经营所遇到的困难,实现农产品品牌化。

参考文献:

创建农产品品牌第5篇

关键词:鲜活农产品供应链;品牌体系;运营;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323.3 文献标识码:B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现代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已经从过去的以产品为中心,转变为以顾客为中心,从过去以生产环节为主,转而向全链条客户服务等方面延伸。作为产品的质量、服务、技术、知名度等各方面的信息载体,作为客户选择产品的重要依据,品牌已经成为现代企业提高自身竞争优势的关键。尤其是在食品行业,由于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关注度的大幅提高和危机事件的持续发生,鲜活农产品供应链中各个环节原本分散独立的企业和产品品牌,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和稳定供给的需求,人们对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大企业品牌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但中国食品消费市场空间巨大、食品行业规模较为分散、食品供应过程中环节协同度较低的实际情况大大制约了消费者这一需求的满足。因此,以鲜活农产品供应链环节一体化战略联盟为基础的品牌体系创建与运营势在必行。

本文以供应链管理、经济机制设计和品牌相关理论为基础,运用系统分析和决策分析等方法,通过鲜活农产品供应链品牌体系创建与运营的经济学分析和关键因素解析,构建鲜活农产品供应链品牌体系创建与运营的影响因素分析框架,旨在为鲜活农产品供应链品牌体系、品牌体系创建与运营以及品牌体系化管理等方面研究奠定基础,为实现鲜活农产品供应链品牌体系创建、管理和经营目标,进而支撑鲜活农产品供应链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方法支撑和案例借鉴。

一、鲜活农产品供应链品牌体系创建与运营影响因素效用分析[HS)]

依据品牌体系的概念界定和机理分析,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本文围绕鲜活农产品供应链品牌体系创建与运营的三个核心目标——价值增益、风险减损、成本节约[1],归结影响核心目标的构成因子、直接因素和间接因素,具体见表1-表3。

1.构成因素。根据品牌及品牌体系的概念界定与鲜活农产品供应链品牌体[JP2]系创建与运营的系统框架分析,影响鲜活农产品供应链品牌体系创建与运营的构成因素包括品牌文化、品牌信用、品牌体系结构、子品牌价值和品牌契合度等五个因素。

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是基于客户需求而形成的产品特征与特性的总和,产品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了品牌价值和品牌信用的大小,影响品牌体系对客户的吸引力,进而影响品牌体系增值能力;产品质量的改变主要与主体的技术工艺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高低有关,可以通过技术改进创新和精细化管理来实现,易于改变。

二、鲜活农产品供应链品牌体系创建与运营的影响因素关联分析[HS)]

根据它们对其他因素或受其他因素影响的关联关系的强弱不同,又可以将这些影响因素划分为强关联影响因素和弱关联影响因素。其中强关联影响因素是指那些对其他因素影响力较高的因素,弱关联影响因素是指那些对其他因素影响较低的因素。一般而言,强关联因素变化后对鲜活农产品供应链品牌体系创建与运营的影响效应较大,而弱关联因素变化后对鲜活农产品供应链品牌体系创建与运营的影响效应相对较小。结合鲜活农产品供应链品牌体系创建与运营三类、十八个影响因素,根据因素的强弱关联程度来进行划分:

第一,强关联因素,包括品牌文化、品牌信用、子品牌价值、市场份额、消费者感知、主体关系协同度、品牌经营能力、信息对称完备性、组织模式、供求关系、质量信用环境、市场需求特性、企业实力等因素,改变这一类因素可能带来的关联效应较大,也就是说改变这一因素会带来其他多个因素的同时变化,从而放大这一因素对鲜活农产品供应链品牌体系创建与运营所可能产生的效应。

第二,弱关联因素,包括品牌体系结构、品牌契合度、产品质量、稳定供给能力、品牌投入能力等因素,改变这一类因素可能带来的关联效应较小,也就是说这一因素对鲜活农产品供应链品牌体系创建与运营的影响,多体现为自身对体系的直接影响,而在关联影响效应放大方面的作用较少。从影响因素受其他因素影响的敏感度角度出发,根据影响因素所受到关联影响的大小,可以将影响因素划分为相对稳定性因素和相对易变性因素。对于相对稳定因素而言,因素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和变动性较小,因素状态一旦确定后不易于改变;而对于相对易变性因素,因素改变需要的成本和代价较低。

第三,相对稳定性因素,包括品牌文化、品牌体系结构、品牌契合度、产品质量、稳定供给能力、品牌投入能力、组织模式、供求关系、质量信用环境、市场需求特性、企业实力等因素,这一类因素由于一旦确定后不易受到其他因素影响而改变,因此稳定性较好。

第四,相对易变性因素,包括品牌信用、子品牌价值、市场份额、消费者认知、主体关系协同度、品牌经营管理能力、信息对称完备性等因素,这一类因素易于受到其他因素变化的影响而发生变动,稳定性较差,发生风险的概率相对较高,是管理和控制的重点

创建农产品品牌第6篇

关键词 物联网;农产品;品牌;应用

中图分类号 S1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2)14-0293-011 农产品品牌创建的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经济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饮食习惯发生了改变。人们对饮食健康、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但是农产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2011年3月15日双汇瘦肉精事件;2011年7月18日全聚德违规肉事件;2011年10月17日北京美容猪蹄事件。这些安全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也引发了人们对高质量、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的追捧。市场上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价格往往较高,例如有机蔬菜的价格是普通蔬菜的3~5倍以上,由于信息不对称,极有可能在农产品市场上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当消费者无法正确判断哪些农产品是高质量的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时,有可能选择购买低价格的农产品,高质量的农产品反而没有市场。农产品和其他商品不一样,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消费者在做选择时就更加困难。农产品供应商要扩大销售量,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只有通过创建农产品品牌,树立有机、绿色、无公害的形象,才能获取消费者的信任。

2 物联网的概念及构成

2.1 物联网的概念

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物联网是指通过信息传感设备,按照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 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1]。它是在互联网基础上延伸和扩展的网络,具有全面感知、可靠传送和智能处理的特征。

2.2 物联网的构成

一般认为,整个物联网可以划分为3个基本的层次[2]:感知层、传输层与接收控制层。感知层主要使用感应器对物体性状及变化进行动态的感知,并通过无线射频等技术对感知状况进行收集;传输层是通过Internet技术将所感知的数据经微处理器处理后实现远距离传输;接收控制层就是用户端,实现对物体感知结果的可视化,并实现对感知物体及条件的控制。

3 物联网技术在农产品品牌创建中的作用

3.1 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追踪

物联网技术的关键技术之一的RFID技术具有非接触、自动快速读写、防冲突、可数据加密等特点,从而实现了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监控。

3.1.1 在农产品生产阶段,利用传感器等物联网技术在农作物生长中可以收集温度、湿度、风力、大气、降雨量和有关土地的湿度、氮浓缩量和土壤pH值等信息;可以及时掌握农作物生长环境的变化,自动开启或者关闭灌溉、温度控制等设备;及时了解农作物所需,获得高产量、高品质的农作物产品。并且可以将这些信息保存在RFID卡内,消费者在购买农产品后可以查询自己所购买的蔬菜在生产过程中是否使用农药,或使用农药的种类及用量是否符合农产品安全规定。

3.1.2 在农产品流通环节,在车辆和农产品上贴上RFID标签,并且每辆货车配备GPS接收机和GSM信息终端,利用GIS的信息系统平台,通过运输调度中心的管理,可以随时掌握货物和运输车辆的实时信息。仓库里利用RFID技术可以实现农产品入库、保管、出库所有作业环节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储存工作。在农产品加工工厂可以收集加工人员工号、加工场地、加工温度等详细信息。

3.1.3 在销售环节,将农产品的销售商、销售地点、日期、价格等信息录入到RFID标签里。通过以上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消费者在购买农产品时可以知道自己所购买的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所有环节的相关信息,从而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影响,确保消费者购买到高质量的农产品。并不是所有的农产品供应商都会采用物联网技术,只有所有环节都符合规定的供应商才能够将所有信息公布于众,接受公众的监督,通过这样的方式就可以建立农产品供应商的品牌。

3.2 物联网的应用树立现代化企业形象

物联网是继计算机与互联网之后的又一次信息产业革命,是最先进的信息技术,很多企业还在探索阶段,农产品供应商利用物联网技术无疑是走在同行的前列,树立现代化企业形象。农业作为传统的第一产业,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生产分散、效率低下、农产品流通环节多、货损率高、价格高、农药残留量超标,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物联网的应用使农产品企业树立依靠信息技术发展现代化农业的良好形象。

4 物联网技术在农产品品牌创建中存在的问题

4.1 未形成完整的物联网应用链条

农产品生产流通涉及的农产品生产商、运输企业、仓储企业、流通加工企业、销售企业等都应用物联网技术,才能实现农产品全程追踪。但目前仅部分企业应用物联网技术,使

物联网应用链条出现了断点,不能实现农产品的全程追踪[3-4]。

4.2 成本高

物联网技术涉及相当多的硬件和软件配置,成本较高,而农产品价格相较于工业产品较为低廉,一旦全程使用物联网技术,必将导致农产品价格的大幅上升,影响人们的生活成本。只有待物联网技术的日渐成熟,相关的产品价格越来越低,使用该项技术才会越来越方便。

4.3 物联网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化体系

目前,全球物联网仍处于概念论证与试验期,属于攻克关键技术、制定标准规范与研发应用的初级阶段。物联网涵盖范围极广,在制定标准时, 各个参与方对标准的制定都有不同的想法,但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化体系。

5 参考文献

[1] 郑瑞强,李霞.物联网发展视角下的农产品物流发展思路探讨[J].古今农业,2011(3):21-25.

[2] 李建伟.物联网背景下农产品供应链的优化[J].河南农业科学,2011,40(8):10-12.

创建农产品品牌第7篇

本刊讯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创建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计划从今年起,每年利用一周时间,集中组织开展农产品加工业品牌创建和宣传活动。

《通知》强调,组织开展品牌创建宣传周活动,深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的迫切要求,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更好地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充分汇聚部门合力,推行更高质量标准,搭建持续创新平台,宣传展示自主品牌,通过多主体参与、多形式推进、多方位宣传的方式,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务实有效的品牌创建和宣传活动,积极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通知》明确,今年品牌周集中活邮奔湮7月3-9日,活动主题是“共享安全、优质、绿色的农产品加工品”。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将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等部门联合在桂林市举办今年品牌周主场活动,组织开展政策宣传、经验交流、信息、互动对接、品牌推介等活动。其他省份要围绕今年活动主题,立足当地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和活动形式,在本地区组织分场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紧扣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安排,强化部门联动,大力营造重视质量、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有利政策环境。要鼓励企业制定和施行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引导企业牢固树立以质量和诚信为核心的品牌观念,鼓励企业开展先进的质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等体系认证,努力提升全程化质量控制能力。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引导企业诚实经营,信守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品牌形象。要策划和组织开展专题公益宣传活动,打造一批安全优质的农产品加工品牌,培养消费者自主品牌情感,树立消费信心,扩大自主品牌消费。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组织品牌周各项活动,要加强过程监管,杜绝铺张浪费、大操大办。要坚持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得增加企业负担。

创建农产品品牌第8篇

准确把握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发展方向

掌握基本内涵。要充分明确由政府(政府部门)或非盈利机构管理的质量边界清晰和标志监管严格的公用品牌(质量标识)对企业品牌的支撑作用,坚持走依托公用品牌战略性资源推进企业品牌发展的农产品品牌建设捷径。要充分发挥我国政府管理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简称“三品一标”)等农产品公用品牌作用,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依托“三品一标”品牌发展企业品牌,引导企业品牌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走向国际化。要充分运用现代品牌要素改造提升地方传统优势农产品产业,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发展区域品牌农产品经济。

理清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主线,以特色农业资源和产业为依托,以创新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中心,着力打造一批特色突出、美誉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河南农产品品牌。以农产品品牌化推进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大省向农业品牌大省转变步伐,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产品品牌品质和价值链,增加有效供给,提高农产品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走出一条具有河南特色的品牌强农兴农之路。

把握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充分依靠市场手段动员要素、激发活力,主动适应城乡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依托各地农业资源禀赋、地域文化、产业特色和发展基础,进行有效的品牌定位、形象塑造和传播,大力提高品牌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创建培育一批具有中原特色的国际化农产品品牌。

坚持企业主体。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品牌意识,依托农业公共品牌创立和培育自身企业品牌,形成公用品牌支撑企业品牌、企业品牌丰富公用品牌的良好格局,广泛拓展品牌农产品消费市场,积极打造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新型农业,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品牌农业经营主体。

坚持政府引导。加强政策体系建设,加大财政和金融扶持力度,完善品牌培育机制,创造有利于发展品牌的社会环境,营造依法诚信经营氛围,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和保护品牌建设的良好格局。

坚持质量效益。围绕质量兴农,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最大限度地实现品牌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公用品牌认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通过公用品牌认证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农产品的质量,最大限度地实现品牌农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大力挖掘优势资源。深入挖掘中原五千年农耕文化资源和良好的绿色生态资源,大力培育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大力支持农业经营主体依托区域公用品牌发展优质、安全、个性化农产品生产,大力推广“区域公用品牌或农产品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企业品牌”的品牌发展模式,构建完整的农产品区域品牌经济链。

大力开展基地创建。在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开展规模化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创建。稳步推动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有机农业示范基地、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园和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示范样板创建。通过示范辐射带动,扩大农产品品牌经济效应。

积极开展农业品牌推进年活动。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品牌创建活动,激发全社会参与农业品牌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各方共识,提振发展信心,加速建设进程,确保农业品牌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认真落实农产品品牌建设的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农业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推进机制,协调、统筹全省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开展。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农产品商标管理,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构建“政府推动、企业主动、市场拉动、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格局。各级政府要把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议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具体措施,定期研究品牌建设工作。全省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

搞好顶层设计。按照“统筹规划、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全面推进”的原则,河南省农业厅牵头负责制订全省农产品品牌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各市、县(市、区)、乡(镇)要结合本区域的产业优势和特色产品,分别做好各自的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形成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品牌布局,做到全省上下联动,目标一致,行动统一。

优化扶持政策。坚持公共财政导向,积极整合现有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大力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发改、食药、国土、交通、质监、工商、税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主动搞好服务。金融机构要向企业提供以农产品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完善以奖代补政策,支持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公用品牌农产品生产。河南全省农业生产经营投资项目,要投向获得农产品公用品牌认证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各级龙头企业、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场等,申报和评价过程中都要把获得农产品公共品牌认证作为前置条件。各类涉农培训,都要把农产品品牌创建纳入教学内容。切实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品牌创建意识和拓展能力,促进品牌农业发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省长质量奖”评选办法,扩大品牌农业在“省长质量奖”中所占比例,推进河南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牌影响力提升。

创建农产品品牌第9篇

关键词农业品牌;品牌建设策略;浙江绍兴

abstractin the article,the historical route and current situation of shaoxing agriculture brands construction were reviewed during the thirty years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existing main problems were analyzed,and the agriculture brands construction strategy was proposed.

key wordsagricultural brand;brand construction stratedy;shaoxing zhejiang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迅猛,品牌建设成效显著,特别是工业品牌建设卓有成效,然而滞后农业品牌由于起步晚、差距大、重点不突出、方向不明确、优势不明显,依托品牌来打造精品农业、特色农业的氛围尚未形成,农业品牌建设任重而道远。

绍兴地区的农业品牌具有传统优势,特别是农副产品加工业具有雄厚的基础,也出现了一些知名的历史悠久的农产品,如绍兴黄酒、茶叶、葡萄、花生、梅干菜、特色果品香榧以及水产品等,但是品牌化程度与农产品知名度极端不协调,反映农业品牌建设严重滞后。wWW.133229.COM回顾绍兴经济发展中农业品牌建设的历史轨迹与现状,分析农业品牌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于绍兴农业品牌创建具有重要作用。

1农业品牌建设成就

1.1绍兴市农业品牌建设回顾

我国农业品牌化的发展先后经历1949—1979年的品牌淡化阶段;1980—1996年的恢复发展阶段;1997—2004年的品牌进一步发展阶段和2005年后的品牌竞争阶段[1]。根据2005年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重点调研课题,即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基本情况、主要内涵、目标思路和对策举措等研究结果,把改革开放后浙江省品牌建设分为3个阶段:第1阶段初识品牌,企业从借牌到创牌阶段(1980—1990年)。第2阶段培育品牌,品牌快速发展和扩张阶段(1991—2000年)。第3阶段提升品牌,品牌竞争力全面提高阶段(2001年以后)[2]。

绍兴市农业品牌发展的大环境和全国、全省的发展阶段基本同步。在改革开放之初,绍兴市沿用计划经济时期存在的国有经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国有酒厂为龙头,发展集体和民营酒生产企业、酱制食品,在集体农场生产禽类、鱼类等动物农产品和以茶叶、葡萄、桃、杨梅等果蔬食物,总体而言,由于计划经济的后遗症,还是存在着卖方市场特点,改革开放初期的农产品销售不成问题,20世纪80年代末期90年代初,随着国外品牌的渗入,人们开始对品牌有所认识,敏感人士开始为自己企业的产品设计品牌,但大多集中在工业企业。后来由于我国加入wto成功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开始被人们接受,并在“老字号”、原有传统品牌的基础上,强调品牌创新的重要性。1999年《农业部关于创名牌农产品的若干意见》下发以来,各地把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作为最佳切入点和突破口,积极引导农村经济由数量型、传统型向质量型、效益型转变,基本形成以农业品牌开发为重点,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以品牌效应拉动农民增收的发展格局[3]。目前绍兴市农业品牌建设在浙江省内处于中游偏上的位置。

1.2绍兴市农业品牌建设的现状

30年来,绍兴市已形成茶叶、水产(珍珠)、蔬菜、畜禽、花卉、干鲜果、竹木等七大主导产业。目前全市有“万字号”特色基地94个、面积17万hm2,建成省级高效生态农业示范园区3个,认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累计分别达70、302、358个。并拥有一大批经营实力强、产业带动广、联结农民多、市场前景好的农业龙头企业,基本实现了标准化生产、规模化布局、品牌化经营,为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达1 209家,其中部级农业龙头企业4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4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37家。

全市各级以标准化生产为抓手,大力推进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农业品牌。目前,全市农产品共有中国驰名商标24个,中国名牌产品12个;省著名商标51个、省名牌产品43个;市著名商标131个、市名牌产品102个;绿色食品70个、无公害农产品290代个,绍兴市七大主导产业都有自己的著名品牌,品牌农产品数量名列全省前茅。其中阮仕牌珍珠首饰、千足牌珍珠首饰、佳丽牌珍珠首饰、富润牌桑蚕绢丝等4个农产品品牌获2005年中国名牌产品[4]。绿剑茶、大佛龙井、觉农舜毫、越乡龙井、会稽龙井、京粒牌小京生、老何牌香榧、冠军香榧、山珍香榧、绿芽高菜、戈林牌脱水蔬菜、舜江牌酱菜、羲之牌桃形李、绿中牌中华鳖、鸭q牌绍兴鸭、陈氏牌炖鸭、越乡牌竹园鸡、白中王牌长毛兔、咸亨牌腐乳等先后被评为绍兴市级、浙江省级农业名牌产品。

2农业品牌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重评比轻培育,创牌意识淡薄

在品牌开发上重评比、轻培育,同一优势区域同一农产品品牌的数量繁多,品牌间恶性竞争激烈,各品牌主体没有品牌整合意识,不能形成品牌建设的合力。创牌意识淡薄,包括政府、企业和农户3方面,这正是绍兴市许多具有悠久历史的名特稀优农产品却至今仍没有自己品牌的原因。从政府层面看,有些部门认为创品牌是企业的事,与政府关系不大,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对创建品牌的扶持力度不够大;有些地方还把品牌建设片面地理解为追求名牌数量的多少,简单地定指标、下任务,缺乏统筹规划、通盘考虑。从企业层面看,不少农业企业在品牌建设中还存在一些误区,认为农业品牌效益优势不明显,创建工作难;有些企业认为品牌建设是大企业的事情,有没有品牌无所谓,缺乏创牌意识;有些企业虽然获得了省、市级甚至部级名牌称号,但缺乏进一步做大做强的决心和行动;有些企业生产发展了,品牌打响了,却缺乏品牌保护意识,商标被他人抢注等等。从农民层面看,作为农产品直接生产者,由于科技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再加上思想观念陈旧,信息闭塞,很少有人去关注农产品品牌,创牌意识十分淡薄。

2.2企业规模偏小,龙头带动不足

全市现有1 209家农业龙头企业,以中小型企业居多,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实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较少。全市年销售超10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只有1家,年销售额超5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仅6家,与其他发达地市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有的产品虽然有特色,但由于规模小,优质产品不能形成商品优势,无法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因此,除极少部分农业名牌产品外,大部分农产品仍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难以形成组团出击、集中打响品牌的合力,影响品牌创建。

2.3科技含量较低,核心技术更少

绍兴市农业企业大部分属于传统农副产品加工业,产品大都为炒制、腌制、酱制、霉制,精深加工品不多,科技含量比较低。据统计,绍兴市各类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研发费用仅为企业销售收入的3.35%,其他企业比例更低,导致企业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研发成果可利用的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更少。农业产品技术含量低,易被模仿,所以假冒伪劣商品特别多,企业自身防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成本高、效果差。

2.4宣传力度不够,营销策略滞后

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不高。农产品以鲜活供应为主,精加工销售的不是很多,加工转化率仅为35%左右,产品增值能力较弱。农产品品牌建设相对滞后,缺少优质名牌产品和全国性的知名品牌。不少农业企业仅限于推销农产品,不重视品牌的推广宣传或品牌宣传力度不够,宣传范围窄,尚未有意识地利用媒体广告、公共宣传等来全方位塑造品牌形象,不重视产品的外观设计及包装,不能有效提升产品的价值,限制了农业品牌的创建。

3农业品牌建设策略

3.1充分发挥政府在农业品牌创建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创品牌

政府通过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对农产品创品牌给予积极支持。在农业品牌发展过程中,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切忌一哄而起,搞形式主义,从而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本着扶持一个、发展一个、成功一个的原则来推动农产品创品牌。按照市场规律的要求,组建统一的系统服务和管理部门,克服目前条块分割、互为壁垒、各自为战的分散、落后、低效状态。

(1)建立有效的资金投入机制和品牌奖励制度。切实加大对农产品创品牌所需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对农产品创品牌专项发展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对有发展前途的农业发展项目提供信贷支持。为鼓励企业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创建农业品牌,制定品牌奖励制度。2006年2月,绍兴市人民政府签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品牌发展的若干意见》(绍政发〔2006〕30号),明确规定对新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和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为“浙江著名商标”和“浙江名牌产品”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为“绍兴著名商标”和“绍兴名牌产品”奖励2 000元;对获得国家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奖励3万元;单个产品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国内市场占有率全国同行第一奖励20万元。这个奖励措施的出台,对绍兴市农业品牌建设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2)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管理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相关职能部门对农产品品牌注册必须单列管理,对自然资源型农产品的商标注册主体要进行适当控制,以免产生同一资源产品以不同名称反复注册,影响品牌的成长;同时,防止抢注行为的发生,保护真正品牌企业的利益。要制定重点培育发展的品牌企业名单,建立品牌培育的储备库。积极申报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好证明商标,推广和提升传统农产品品牌。在实施品牌战略过程中,工商、质监等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加强对农业品牌产品的保护,坚持打击各种违法活动对农业创品牌的冲击。政府在制订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必须从保护商标、原产地名称、制止不正当竞争等方面进行制订和完善。

(3)宣传品牌,增加品牌知名度。农产品的品牌培育和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强调培育和创建新品牌,又要发展壮大品牌、升华品牌价值。充分利用人文的、历史的和自然景观优势,通过组织品牌农产品参加国内外的展示、展览和博览会,集中宣传品牌。利用广告、名人效应,打响品牌,扩大品牌社会认知度。

3.2以质量为抓手,提高科技含量,优化区域结构

农业创品牌,质量是根本。品牌是产品的识别符号,是企业就产品品质对消费者做出的承诺。产品是否能发挥品牌效益,关键在于消费者的认可。所以,在创品牌农产品过程中,要明确产品发展思路,以消费者为中心树立品牌形象,从提高农产品质量抓起。

(1)实施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科技含量。要积极推进以提高产品质量为核心的技术改造和技术攻关,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和产品质量控制设施。实施良种工程,引进、培育良种,优化品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提高农业企业家、农业科技人员、农民的整体素质。优化和整合农业科技力量,鼓励和支持品牌企业创新农技推广机制和方式,鼓励科研组织和农技人员以技术入股的方式参与品牌经营,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2)优化区域结构,突出区位优势。不同区域的地理环境、土质、温湿度、日照等自然条件差异很大,直接影响农产品品质的形成。一方面许多农产品即使是同一种品种,在不同的区域其品质差异很大;另一方面,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的高度分散性,很难形成规模效益,市场力量很薄弱,而形成区域品牌后,规模效益、市场力量就逐步形成,区域品牌与单个产品或单个企业形成的品牌相比,具有更小的系统风险,更高的价值,更持续的品牌效益。如诸暨香榧、平水珠茶、大佛龙井等知名品牌,不仅要做大做强,而且要积极推向国际市场,突出区域品牌。

3.3完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培植和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在法律许可范围内,鼓励有利于品牌建设的中介组织建立起来并发挥应有的作用。如充分发挥商标协会、商号协会、质量协会、市场协会、消费者协会和其他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积极为企业提供品牌推介、法律服务、信息咨询、人才培训、商标代理,以及融资担保、技术服务、资产评估、打假维权、产权交易、会计审计等各项服务。

企业规模与品牌建设相互促进,企业依托实力创品牌,反过来企业通过品牌经营,提高核心竞争力,进而扩张市场份额和企业规模。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由于受分散经营、规模小、信息闭塞和农民本身素质等因素的制约,不具备创品牌产品的能力和品牌产品的心态,在生产经营中,难以建立符合品牌产品的运作程序,亦很难保证创品牌产品的质量,而只有龙头企业才能够成为一个载体,把农户的小生产和国内外大市场连接起来,引导农民跟着市场走,指导农民按市场需求进行生产。绍兴市目前虽已崛起一批农业龙头企业,但经营规模不大,科技含量不高,还需要政府大力培植。2009年1—9月,全市各级农业龙头企业共实现销售额185亿元,同比增长19.7%,实现利润11亿元,同比增长12.6%,联结基地35.36万hm2,带动农户187.6万户。

4小结

改革开放30年以来,绍兴市农业品牌建设的历史轨迹与所取得的成就,已经为农业品牌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今后在政府良好的政策激励与推动下,通过充分发挥农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培植和壮大农业龙头企业,进一步实施质量工程,依托科技创新,优化区域结构,将会创建出更多的农业品牌。

5参考资料

[1] 杨映辉.论中国农业品牌化问题[j].农产品加工,2005(6):7-9.

[2] 浙江省委政研室课题组.浙江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的思路与对策[r].杭州:浙江推进“品牌大省”建设研究报告,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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