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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现状优选九篇

时间:2023-09-28 15:45:00

高标准农田现状

高标准农田现状第1篇

摘 要:“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建设4亿亩高标准农田,大力建设农业现代化国家。为此,笔者采用实地调研的方式,以具体的案例,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提出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关键词:高标准农田 建设 分析中图分类号:S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7(b)-0145-01高标准基本农田即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我国人均耕地不足1.5亩,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左右,人地矛盾十分突出。2001年以来,全国统筹推进田、水、路、林等综合整治,建成了2亿多亩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整治后的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2个等级,平均亩产提高10%~20%,生产成本普遍降低10%~15%。因此建设高标准农田对于建设农业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笔者以辽阳县建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为例,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进行分析。1 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1)基本情况。辽阳县于1995年被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2009年被列入国家首批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县。2009年至201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共投资917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7万亩。(2)主要做法。一是科学规划,规模开发。选取资源潜力大、有一定生产基础、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块作为项目区;从现场勘测入手,对水、田、林、路、桥、涵、闸、站等工程建设内容进行反复论证,发挥工程的最大效益;根据区域农业发展的需要,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科学谋划项目和工程布局。二是严格规范,公开招标。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抓好土地建工程招投标,选出一流的施工单位承建项目。三是科学组织,保证进度。为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了项目工程指挥部,确保项目建设做到“三个到位”和“四个确保”,即组织到位、宣传到位、谋划到位;确保项目如期完成任务、确保项目实施期间不出现问题、确保群众真正受益、确保做成一流的项目工程。四是完善制度,形成合力。按照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项目工程在规划设计、建设阶段就明确管护主体,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引导项目区群众管好、用好工程。同时,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乱”的思路,搞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形成打造高标准农田的工作合力。(3)取得的成效。一是完善了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渠道的杂草没了,田间运输修了作业路,又有科技人员到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从根本上解决了项目区灌溉和洪涝问题。二是从经济效益上看,增加了农民收入。以该县2009年小北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例:高标准农田1万亩已经建成,通过示范项目开发,水稻每亩增产50 kg(开发前亩产600 kg、开发后650 kg),以2.8元/kg计,1万亩增加收入140万元;每亩节电30元(开发前每亩电费120元,开发后每亩90元),1万亩共节省电费30万元;同时,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扶植农户购买农机,项目区机械化程度大大提高,每年可以节约资金70万。以上三项共增加农民纯收入240万元。2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1)存在的问题。一是费用上涨。人工费上涨,2009年至2012年,3年内两项定额费用均未上涨,实际费用却分别上涨80.07元和144.98元。机车费用上涨,以挖掘机为例:2009为每小时200元,2012年上涨到260元,涨幅为30%。材料费上涨,钢材上涨18%。水泥上涨52%。燃油2009年每吨7700元。2012年每吨9800元,上涨28%。综合费用上涨40%以上。二是投资标准低。高标准农田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亩1200元。比2009年中低产田改造多投入500元。但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增多,建设标准提高,扣除人工材料上涨因素的影响,实际投入与2009年改造中低产田基本持平。所有的农业开发项目设计,均是根据资金来安排工程。去掉管理费、科技费、管护费、监理费、招标费以及改良土壤、农机作业补贴等费用,真正用于工程建设资金约占财政资金的83%左右。而且设计费没有列支。加之,项目区现有的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因此,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资金则非常有限。三是农民投入意识淡薄。农业开发资金的农民自筹部分不到位,导致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设计缩水,影响建设标准。四是重建轻管,建管失调。竣工工程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破损的开发工程陷入了小病不治,大病治不起的恶性循环状态,农业综合开发的长基效应得不到发挥。(2)改进建议。一是增加资金投入,提高建设标准。据测算,按目前现有的农田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的投入标准是:旱田应为每亩1300~1400元,水田应为每亩1600~1800元。二是合理确定开发规模。项目规模的确定应实事求是,有多少面积便一次性治理到位,以保证一个排灌体系的完整。三是浮动投入标准。由于现有田间基础设施差异性较大,需要建设的内容也相差甚远。因此需要在不打破一个地区每亩投入标准的前提下,对项目建设的投入进行适当浮动,按照建设内容来确定资金补助标准。四是提高管护费提取比例。建议上级开发部门加大管护资金的提取比例。同时,积极引导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加大对工程管护的投入力度。五是压缩农民自筹,才能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程预算更切合实际。六是强化对项目区领导干部的考核。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以提高领导干部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近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明确到2020年,完成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4亿亩。相信通过全社会上下的共同努力,不断完善和改进不足之处,创新建设方式方法,这一目标一定会早日实现。

高标准农田现状第2篇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建后管护工作 现状 对策

中图分类号: TV9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明确提出“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着力提高耕地质量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高标准基本农田,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全国规划》)明确提出要建设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主要目标。为贯彻落实《全国规划》,国土资源部对各地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原则、建设内容、技术要求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总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在基本农田建设后的管护工作中。这个环节较为薄弱,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阻碍了农业的生产发展。因此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项目建设后的管护工作进行强化管理是至关重要的,要能够尽可能的发挥已建项目的长效作用。

二、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建后管护现状

目前,我国的土地整治已经初步建立比较合理的工作机制,但是还不够健全,因此要进一步完善已有的工作机制,要对乡镇政府的责任继续明确说明,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当然在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过程中,其根本保障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而且要重视建后工作力度较为薄弱的管护环节。

经调查,在大多数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区中,对于其已建设好的田、水、路、林等工程都能够正常运行,其设施配套较为全面,能够保证沟渠畅通、田间道路四通八达,在最大程度上体现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优越性。在大多数情况下,项目的管护工作是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在冬季,许多乡镇会安排村民委员会对水利设施进行维修,并安排对部分田间道路进行整修。但从项目的整体和全局角度出发,都存在“重建轻管”的问题,对于一些地区破损的路、渠、沟等未能得到专业维修,缺乏专业的管理。

三、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管理现存问题及原因

1、“重建轻管”的现象较为普遍

所谓的重建轻管是指对建设过程较为重视,但是却忽视建后的管理工作。这个问题已经成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后管护的最大阻碍。近几年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党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视,将其列入三农工作的重点内容中。只有保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得到良好的发展,才能促进粮食生产。地方政府对于项目争取的积极性较高,但是极大忽略了建后的管护工作,导致建后工作跟不上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农田水利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并对其使用寿命有一定的缩短。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存在“突出政绩”的主观想法,只是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认为建后的管护工作可以忽视,存在无所谓的态度。

2、管护资金短缺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主要是将其资金投入到新建工程中,没有安排一定的资金给建后工作,而且当地财政没有进行预算安排工作,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乡镇财政出现资金困难,而村级的自筹资金更是有很大的难度。

3、缺乏管护与维修人员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建后管护工作主要是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由于缺乏项目后期管护资金,无法指定专人管护与维修,使得建成后的项目缺乏必要的管护与维修。而且农田基础建设属于公共产品,群众会对其有一定的破坏性,这种面广、点多、分散广的项目,会出现较多的问题,因此会对工程的投资效益以及使用情况有很大程度的影响。

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的管理对策

1、办理工程移交,彻底落实管护责任

项目承担单位要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完成后办理工程移交手续,整个过程要根据一定的程序办理。即项目承担单位将手续移交给项目所在的乡镇,再进行乡镇到村的手续移交,期间要能够对工程产权、管理权、使用权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将工程按照一定的程序移交后,要将管护责任进行跟踪管理,能够层层落实其相关责任,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乡镇村的共同管理。建立项目管护的长期监督机制是由国土部门进行的,要能够对项目的管护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提出一定意义的整改意见。对于具体的管护制度以及管理措施,要由项目的所在乡镇主管领导负责落实;要对项目工程的管护责任进行明确规定,保证相关的负责人能够将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各主体责任意识

只有在最大程度上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采取各种形式的活动、各种会议进行管护工作的深入宣传,尽一切可能做好建后管护工作。期间可以采用广播、电视、标语、墙报等专栏形式,能够对管护工作进行大力度的宣传,其意义是非常深远的。使人们认识到: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受益人是群众,且群众也是该项目的管理者。因此项目是否能够长期稳定运行,会对群众的利益造成很大程度的影响;为了保证农业生产的继续发展,促进农村经济进一步的提高,需要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这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大项目。在此工程中,政府要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物力。群众要主动参与到自觉过程中来,并自觉爱护建设项目的有关设施。

3、确定管护主体,落实管护经费渠道

村民委员会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后管护工作的主体。以前总会强调谁管护、谁负责。其整体的管护原则是正确的,但是真正的实践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其受益面只有部分群众,但是群众却要负责全部管护工作,让其承担人工、经费等。建后管护工作由村一级单位组织管理,真正参与工作过程的人群是群众,并让群众从中受益。该举措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解决群众资金不足、工程经费落实不足的问题。在整个过程中,可以采取多个渠道来进行经费的管理。主要有三点。第一,在年初安排资金时,省市政财要能够对专项资金进行适当安排;第二,在某项资金中,如农发资金中,抽出1%-2%的经费用于管护工作;第三,在各乡镇的本级财政预算中,要包括一定数值大小的管理费。乡镇财政要能够对一些专项管理提供一定的经费,在最大程度上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工程管护工作。

4、 建立完善的管护制度,制定有效的管护办法

主管部门要制定《项目管护办法》,在管护办法中要明文规定:各项目所在镇、村群众管理组织要成立管护领导小组,明确第一责任人和管护专人,量化责任目标,确保管护经费专款专用,提升管理水平。

5、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保障管护工作运行良好

建设项目的建后管护工作是较为复杂和综合的。其建设和管理的过程 ,要能够相应的管护责任进行确定,并真正落实管护制度。其工程的监督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能够根据一定的检查结果,设置管理责任人、管理组织、管理专人的考核任务。只有充分满足施工的相关要求,真正做到建后管护工作,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位单位、个人带来的良好的综合效益。要及时表扬、鼓励那些管护工作做的好的企业,反之,要对破坏工程、没有真正落实管护工作的人、事进行批评,不断增大工程管护工作质量与今后申报新项目的联系性。

只有充分重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建后管护工作,并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才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体现建设项目的综合效益,发挥其长期的功用;只有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目标,才能为全面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一定的基础,并促进农业向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五、结语

要真正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不仅要做好其建设工作,还要对其建后的管护工作进行一定程度的重视,能够分析建后管护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制定合理有效的措施来解决相关的难点。要在最大程度上将其综合效益发挥到最大。当然在管护工作中,要能够对群众进行正面引导,细心引导,做好相关的群众工作。保证群众了解自身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重要性与受益性。因此要在最大程度上将群众的管护责任意识调动起来,确保项目工程得到良好的管理,并发挥其长期的功用。

参考文献

[1] 沈明。 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划定方法研究——基于广东省的实证分析.中国土地科学,2012.

[2] 朱斌。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的现状及对策。商业时代。2012.

高标准农田现状第3篇

关键词:高标准 农田 水利工程 建设 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5(a)-0104-01

农田水利建设滞后是影响我国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2011 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各省在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过程中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该研究者从各种报道中梳理分析了当前的建设现状,分析其建设过程中获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不足,结合实际情况,提出相应对策。

1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现状

自2009年开始,财政部、水利部在继续组织开展面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同时,决定启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 年投入超过50亿元。全国各地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平台,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调研发现,由于地域差异,各地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展状况参差不齐,既有共性的问题,也有典型的值得相互借鉴的成功经验。

1.1 存在的问题

(1)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缺乏清晰的内涵。

目前,从国家和行业层面来看,没有对什么是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下一个明确的定义,也没有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评价指标作统一规定。各地区社会、经济和气候条件及灌溉排水现状不同,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诠释也不同。灌重于排和排重于灌的地区、经济发达和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预期和内涵理解就存在明显差异。比如,有的地方提出应是“高产稳产、旱涝保收”;有的认为是“灌溉有保障、排水有出路、旱涝保收、节水高效”;也有的把高标准农田水利归纳为三部分组成,即“高标准的水源工程、完整的灌排体系、高标准的管理体制与机制”等等。正是由于这些认识上的差异和地区实际条件的差别,使各地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评价指标的建设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导致执行部门和监管部门在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评定时,没有统一的评价指标可依。

(2)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缺乏统一标准。

文献查阅发现,各地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性很高,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各地在规划设计、投资强度上,标准不一,参差不齐;上级组织和监管部门在验收和评定工程建设是否达到高标准时,评价指标选什么,各地区的指标值该如何取,没有统一的依据可参考;地方建设管理部门在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高标准设计时,不知道哪些指标该高,该高多少。因此,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不规范,影响后续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3)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缺乏统一规划

多数地区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缺乏统一规划,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建设资金缺乏统筹协调,二是建设区域缺乏整体布局。当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渠道较多,各部门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专项资金大多是分别规划、分别招标,部门间缺乏有效协调,不少项目盲目规划、盲目实施,造成资金实际使用效果较差,难以形成合力。

1.2 成功做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成功做法是在农田水利建设过程中对规划区域基本采用先丈量收回土地,然后重新规划布局,施工完成后再丈量有效耕地面积并分配到相关用户,使得工程所占土地做到了共同分担,避免因局部利益受损而造成建设工作受阻的问题。针对施工质量监管难的问题,河北等省大力推行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度,通过农民义务监督员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加大受益群众的监督力度。

2 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几点建议

2.1 进一步明确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内涵及建设标准

水利部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的直接对口和主管部门,对全国各地的农田水利基本情况掌握最全,为了促进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又好又快发展,有必要在广泛听取地方管理者和水利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其他部门和各地有关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标准,制定相应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技术规范或建设指南,对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概念和内涵进行统一规定。同时,基于大家认同的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的定性目标,提出一套统一的量化指标,并依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相应指标的建设标准值。

2.2 进一步建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与资金的整合机制

建议县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各方认可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县级农田水利建设项目与资金整合办法,建立部门协商机制,按照“统一规划、各司其职、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安排建设项目,切实推进各部门的水利建设资金整合,解决临时性拼盘式整合的问题。

2.3 进一步建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保障机制

造成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缺乏保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首先,工程投资标准需要提高。现行的工程定额大多是20世纪90年代制定的,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和现阶段工程建设,需要修订完善各类工程的概算定额,提高工程概算的准确性和项目投资的科学性。其次,要实行全局规划、科学布局田间系统。要使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长效发挥其内涵所蕴含的各项功能,建设过程中必然要将集中连片的大片农田进行全局规划设计,剔除原有的杂乱无章的路、渠,合理布局新的、耕作效率高的路、渠、田埂,这样就会把原承包者的农田重新分割、划块,故需要国家或行业管理部门出台有关高标准示范农田工程项目占用耕地及索赔政策,或采取别的一些有助于工程规划布局顺利执行的可行措施。

3 结语

为了保证这项利国富民的民生工程健康稳步发展,建议水行政主管部门在了解工程建设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内涵不清楚、建设标准不统一、 建设资金和项目缺乏统一规划、建设质量缺乏保障、运行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同时加强地区和行业间的交流与沟通,实现经验共享,带动高标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参考文献

[1] 李坤英.辽宁农田水利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农业经济,2011(12):36-37.

高标准农田现状第4篇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农用地;土地利用;潜力分析

中图分类号: S969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是开展土地整治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工作的基本依据,是保障土地整治活动科学、有序开展的重要前提。

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内涵

国土资源部印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指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

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以及其他等五项工程。主要是通过提升耕地质量和提高农田基本设施建设水平,达到以下五个目标: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2、研究区概况及数据来源

2.1、研究区概况

此次我们研究的对象是某省的省会城市中部,其由于特殊的地域特征也就形成了典型的“三山两坝”的隔档式地貌特征,“三山”从东向西依次为黄草山、西山、铜锣山三山,三背斜之间的长垫、湖洪两向斜形成两坝。2010年全区户籍总人口90.21万人,常住人口77.00万人,根据2010年长寿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全区土地总面积14.21万hm2。

2.2、数据来源与说明

该区域土地利用空间数据的获取主要通过长寿区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及长寿区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长寿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划(2011-2015年)等规划资料,部分数据的获取通过实地调研获取。以长寿区2010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对照长寿区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将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坡度分级归并为3类,其中,将长寿区第二次土地调查中0~2°、>2°~6°2个坡度级别合并成I坡度级。

3、农用地整治潜力测算

3.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总体思路

首先,根据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概念和内涵的要求,构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划定评价模型,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对基本农田自然质量进行评价,逐级修正后得到基本农田的综合质量。质量较高者即为现状可认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进而分析剩余基本农田质量限制性,筛选规划期内土地整治可改造主要指标,分析其可改造程度,确定整治后可建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

3.2、农用地整治潜力调查分区

长寿区高标准基本农田适宜田块主要集中在长寿湖、大洪湖西部地带。基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的农用地整治潜力调查采取以行政村为调查单元、乡镇为汇总单元的分区域差异化调查评价分区方法,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定义为A类型调查评价区(简称A类型区);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定义为B类型调查评价区(简称B类型区)。

B类型区采取按坡度级抽样调查法,根据坡度级定义3个样本分区类型,即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对耕地的坡度分级0°~6°、>6°~15°、>15°~25°定义为I坡度级、II坡度级和III坡度级,分别对应BI类型调查区、BII类型调查区、BIII类型调查区,每种类型选取4个共12个B型样本调查区,样区的选择需考虑空间分布的均匀性,A类型区质量潜力采取全面调查法,数量潜力以B类型区潜力调查结果的低水平值作为参考。

3.3、农用地整治潜力调查方法

3.3.1、数量潜力调查评价方法

影响一般农用地整治潜力因素主要包括坡度、沟路渠分布格局紊乱程度、零星地类、耕作田块规模等,坡度是影响一般农田整治的主导因素,大于25°的区域不纳入潜力测算范围,并扣除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和有条件建设区。

3.3.2、质量潜力调查评价方法

现在我们就针对A类型区质量潜力来进行调查评价方法,高标准基本农田区农用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以质量潜力为主,结合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以行政村为统计单元,以农用地等别、坡度级别和行政区为控制单元,根据不同单元的耕地质量等级、梯地状况、田面坡度等13种质量潜力影响因素的现状情况和理想值情况综合确定,并计算质量潜力提升度。见表1。

耕地质量潜力综合指数计算过程如下:

①数据标准化

为消除量纲影响,需对统计各项质量评价指标现实数值和标准化数值分别进行标准化处理,本研究采用归一化方法进行数据标准化处理;

②确定评价指标权重

对同层的指标进行两两比较,构造判断矩阵并计算指标权重值。相对重要性指数一般采用萨迪教授提出的1~9标度法,数值越大越重要,1表示同等重要;5表示比较重要;9表示极端重要。需对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并采用方根法进行各评价因子权重的计算(见表2)。

③计算第i项指数现状值和潜力值。

(1)

(2)

式中,Pi为第i项的只是指数值;f和g分别代表的是所涉及指标的起止序号;Wi代表的是第i项指标所对应的权重;Xi代表的是i项评价指标的数值。

④计算A类型区现状质量综合指数和质量潜力综合指数。

(3)

(4)

式中,Hj表示第j个评价单元的质量综合指数;Wj代表该指标对应权重。质量潜力综合指数越大,说明该区域耕地质量潜力越大、耕地的质量现状越差。质量潜力评价指标的理想值。

4、结果与分析

4.1、数量潜力结果

4.1.1、B类型区数量潜力调查结果

根据长寿区已实施农用地整治项目情况,确定长寿区农用地整治耕地标准系数。耕地标准系数是反映在当前社会经济、生产条件情况下,可实现的整个耕地类型区的耕地面积占耕地、农村道路、沟渠和田坎等面积的比例。

I坡度级95%置信度下的抽样平均误差是0.0167,置信区间为(87.33%,97.96%);II坡度级95%置信度下的误差是0.0049,置信区间为(80.56%,83.71%);III坡度级95%置信度下的误差是0.0032,置信区间为(75.53%,80.53%)。

4.1.2、A类型区数量潜力调查结果

调查显示,A类型区各评价单元不同坡度新增耕地潜力有限,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需新增大量农田水利工程,且田块集中连片程度相对较高,田坎比重较小,标准净耕地系数相对较大,因此A类型区12个调查单元中各坡度级采用B类型区净耕地系数统计结果的置信区间最高值,即I、II、III坡度级理想净耕地系数分别为97.96%、83.71%和80.53%。

4.1.3、研究区数量潜力汇总结果

根据研究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数据,扣除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内耕地后,按乡镇汇总3种坡度级下A类型区和B类型区可整治耕地面积,根据样区测算出同一坡度级下的高、中、低3种整治潜力(即分别按B类型区调查统计结果置信区间的最低值、平均值和最高值汇总高、中、低3种整治潜力),计算出各乡镇3种整治水平下的新增耕地值。汇总结果显示,A类型区数量潜力551.78hm2,占数量潜力总量的26.49%;B类型区数量潜力1531.32hm2,占数量潜力总量的73.51%(见表2)。

结束语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实现人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我们根据对基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农村土地整治模式主客观依据分析,设计了基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的农用地整治潜力评价模式,其特点是:根据行政区范围划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A类型区)与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B类型区),对于划定区域采取不同方法进行农用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和结果选择。

参考文献

[1]王新盼,姜广辉,张瑞娟,赵婷婷,曲衍波.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方法[J].农业工程学报,2013,10:241-250.

高标准农田现状第5篇

关键词:标准农田;速效钾;现状分析

中图分类号 S15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7)07-0089-02

速效钾是指土壤溶液中的钾以及土壤有机质和粘粒矿物上负电荷所吸附的钾,一般只占土壤全钾的0.1%~0.2%,其中90%是交换性钾。速效钾是植物可吸收利用的钾[1],其含量的多少将直接影响土壤肥力的高低。鉴于此,笔者对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标准农田土壤速效钾含量进行了分析,旨在为标准农田地力培肥和生产实际提供技术支持。

1 材料与方法

1.1 研究区概况 漓渚镇位于绍兴市柯桥区西南部东临福全镇,南连兰亭镇,西接诸暨市店口镇,北与湖塘街道、福全镇接壤。属于低山丘陵河谷区,常年平均气温17.9℃,年日照时数1 394.0h,降雨量1 853.9mm,无霜期281d,年平均相对湿度75%。现有标准农田2 256.4hm2,其中一等田300.8hm2,二等田1 925.6hm2,三等田30hm2,土壤类型以黄粉泥田、黄泥土、洪积泥砂田为主。

1.2 样品采集 样品布点与采集参照《浙江省标准农田地力调查与分等定级技术规范》,取0~20cm耕作层土壤,每个样品代表面积最大不超过133.3hm2,布点兼顾标准农田类型、土壤类型、土壤利用现状、常年种植作物,取样时记录GPS轨迹和农户施肥情况。取样时间集中在2008年2月。

1.3 测试与数据分析 土壤样品的处理和储存参照农业部标准《NY/T1121.1》,土壤速效钾含量测定采用NH4OAc浸提,火焰光度法[2]。土壤养分分等定级和标准农田分等顶级参照《浙江省标准农田地力调查与分等定级技术规范》。所有数据均采用Excel统计。

2 结果与分析

2.1 土壤速效钾总体情况 由测试结果可知,该镇86份土壤样本速效钾含量平均值为109.92mg/kg,居较高水平,变幅在46~202mg/kg,标准差为41.51mg/kg,变异系数37.77%,表明土壤速效钾含量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

2.2 分级情况 由表1可知,土壤速效钾含量可以满足高产要求处于比较丰富(>80mg/kg)及以上的样本数共计56个,占样本数的65.12%,代表面积1 423.2hm2,占全镇总标准农田面积的63.08%;土壤速效钾含量基本能够满足粮食高产的处于中等(50~80mg/kg)的样本数27个,占总样本数的31.4%,代表面积736.93hm2,占全镇总标准农田面积的32.66%;土壤速效钾含量处于低水平(≤50mg/kg)的样本数3个,占总样本数的3.49%,代表面积96.27hm2,占全镇总标准农田面积的4.26%。

2.3 各级标准农田速效钾分布情况 由表2可以看出,标准农田等级与其对应的速效钾含量并不呈正比关系。一等2级标准农田中速效钾含量集中在中高,面积分别为122.13hm2和178.67hm2,占一等2级的100%;二等3级标准农田中速效钾含量以较高和极高为主,面积分别为454.6hm2和638.33hm2,占二等3级的79.26%;二等4级标准农田中速效钾含量以中为主,面积为396.07hm2,占二等4级的72.44%;三等5级标准农田中速效钾含量全为较高,面积为30hm2。 3 结论

(1)绍兴市柯桥区漓渚镇标准农田土壤速效钾平均含量为109.92mg/kg,处于较高水平,但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

(2)二等4级标准农田中速效钾含量以中为主,面积为396.07hm2,占二等4级的72.44%。

(3)总体来说,标准农田等级与土壤速效钾的含量并不呈正比关系,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标准农田的等级不仅与速效钾有关,还与地貌构型、坡度、耕层厚度、耕层质地、pH值、阳离子交换量、有机质等有关。

参考文献

[1]陆欣.土壤肥料学[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2.

高标准农田现状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依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原则,按照基本农田“现场有标志,图上有标注,农户手中有标牌,管理者心中有标准”的建设标准,进一步优化基本农田保护区布局,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完善各项保护制度,夯实农业产业基础,实现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常态化,使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达到“保护责任社会化、基础工作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执法监察网络化、动态监测信息化”的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我市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为统筹城乡,推动十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要求

(一)划定后的基本农田面积应不低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尽量保留原有基本农田中的高等级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划定后的基本农田中非耕地、坡耕地的比重应有所降低,平均质量等级应高于划定前的平均质量等级;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应当有所提高。杜绝基本农田“保远不保近,保劣不保优”等问题。

(二)新划定为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现状必须是耕地。应当按照县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要求,将现状基本农田中的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和不可调整的、达不到耕地质量标准的农用地划出。

三、工作任务与方法步骤

(一)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单位地块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基础上,编制基本农田划定方案,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将规划确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逐图斑落实到地块,明确基本农田的地块边界、地类、面积、质量等级信息,以及片(块)编号,并绘制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底图。

(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

1、图。落实到地块的基本农田,以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底图为基础,编制标准分幅基本农田保护图、乡级基本农田保护图、县级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图、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分析图。基本农田保护图、分布图的编制应在全要素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线划图上,以相应的图例图示,反映基本农田地块和保护片(块)的空间位置和编号,加注界桩和保护牌设立等信息。

2、表、册。填写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平衡表、现状登记表、保护责任一览表并形成相应统计汇总表(见附件)。

乡(镇)政府要根据基本农田保护专题图,对每一宗基本农田保护地块涉及的保护责任信息、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和质量信息等进行收集、整理,建立基本农田保护信息表、册。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基本农田质量数据库。

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信息主要包括保护责任人的基本信息、保护责任内容、保护责任起始时间等;土地承包经营信息主要包括每一宗基本农田地块内的农户数、每一农户承包地面积、质量等级等;基本农田质量信息主要包括耕地和土壤类型、标准耕作制度、立地条件、剖面性状、土壤养分状况、耕地地力等级、污染状况等。

(三)落实保护责任

按照国土资发〔〕167号文件要求,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把划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村组和承包农户,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将基本农田保护信息标注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同时与农户和村组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责任书应明确基本农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块、质量等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保护责任,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等内容。规划预留的基本农田也必须落实到地块和农户。

(四)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识

基本农田划定后,按照《关于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国土资发〔〕304号)的要求,在基本农田保护现场设立统一规范的基本农田保护牌和标识,标示出基本农田的位置、面积、保护责任人、相关政策规定、示意图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扩大宣传效果,促进社会监督。每个基本农田保护区应设立标志牌,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的显著位置应增设标志牌。

(五)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构建全市统一的信息化管理体系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和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为基础,根据划定的基本农田成果,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将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的内容,纳入数据库管理。基本农田数据库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要素与基本农田专题要素,土地利用现状要素采用《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和市(地)、县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l026-2010、TD/T1027-2010、TD/T1028-2010)的规范要求,基本农田专题要素采用《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TD/T1019-2009)的规范要求,达到实现省域内数据库联网互通的目标。同时建立数据日常更新维护制度,图、表、册内容发生变化的,数据库相关信息要实时更新。

在县乡基本农田数据库基础上,市级国土资源部门汇总生成全市基本农田数据库,构建市、县、乡三级互动的基本农田信息化管理体系,实现基本农田管理的计算机化、网络化,确保为市政府及各级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地提供基本农田现状与变化情况。

(六)成果验收

1、成果内容。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包括:基本农田划定方案、检验分析报告、工作总结报告等,基本农田数据库,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和基本农田保护标志设立情况等成果资料。

2、验收标准。基本农田划定过程依法、合规;采用的资料真实、合法、实时;数据库、图、表、册等规范、齐全,与实地相一致;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及时签订或更新,责任内容完整明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设立规范等。

3、验收方式。基本农田划定验收采取内业审核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经批准的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对划入地块进行对比分析并实地核实。

4、验收程序。基本农田划定验收按照县级自验、市级初验、省级验收,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县级对划定成果进行全面自验后向市级提出验收申请。市级组织对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各项内容进行初验,按照每个县(市、区)不低于新划入基本农田总面积50%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检查符合要求的,市级向省级提出验收申请,省级验收时按照不低于新划入基本农田总面积15%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核查。

5、验收确认。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农业部门验收确认。验收过程中发现划定基本农田数量未达到保护目标任务、质量比上一轮划定基本农田有明显降低、划定基本农田地类不符合要求的,认定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不合格,责成有关县市整改纠正后重新申报验收。

(七)成果报备

1、报备内容。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包括电子信息和纸质资料信息。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资料信息备案到省;数据库等电子信息,备案到国土资源部,同时抄送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具体报备方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2、报备程序。基本农田保护信息实行国家、省、市、县、乡五级报备制度,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县、乡基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工作。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备案信息的审核、协调和督促,建立市级基本农田信息库工作。

3、工作要求。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经省级验收确认后,各地应将基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实现乡、县、市、省、国家五级备案。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业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并以信息报备为基础,构建基本农田信息化管理体系,做好数据库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做到图、数、地一致,实现基本农田动态监管,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情况通报制度。

4、报备时间。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应在乡镇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审批完成后四个月内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逐级上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信息逐级备案工作。

四、时间安排

全市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于年3月正式启动,于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后四个月内全部完成(全市最迟不超过年9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年3月,完成有关准备工作。包括编制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实施细则、开展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进行实地现场调查等工作。

第二阶段: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后第一个月,(全市最迟不超过年6月底),完成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册工作。

第三阶段: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后第二至三个月(全市最迟不超过年8月),完成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识工作,同步进行基本农田数据库和信息化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建立相应保护制度等。

第四阶段: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后第四个月(全市最迟不超过年9月),完成成果验收和成果报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是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责任主体,国土资源管理及相关部门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为了保证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维国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桂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乔冰为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以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和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确保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和保护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位。

高标准农田现状第7篇

    1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展

    目前高标准农田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的国土、农业、水利、农发办等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既有交叉又各有侧重。在地方层面,部分省份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如四川、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综合看来,高标准农田应具备以下特征:水资源有保证,农田集中连片且单片规模较大,灌排等农田水利设施达到一定标准,道路通达率较高,林网健全,便于机械化操作、土壤肥沃、农业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突出等。多年来,通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连续投入,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优化了农用地利用结构,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耕地等级和产能。据统计,我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999年的0.53亿hm2增加到2009年的0.59亿hm2,节水灌溉面积从2000年的0.16万hm2提高到2009年的0.26万hm2,粮食单产从1999年的4687.5kg/hm2增加到2009年的4875kg/hm2①。1999—201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0.13亿hm2,补充耕地的约340万hm2,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2]。

    2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亟须破解的关键问题

    2.1资金投入与耕地资源禀赋不匹配当前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涉农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和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10%土地出让收益等,上述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其中,除中央分成的3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外,大部分资金由各地自行使用。据统计,2009年全国2/3的土地出让收入来源于沿海省份[3]。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出让收入历年排在前列[4],这些地区耕地面积小,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高(表1),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少,资金富余。而河南、黑龙江、吉林、湖北、湖南、新疆等省份土地出让收入较低,耕地面积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农田水利和交通设施不健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低,这些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由此形成了区域间的资金投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倒挂”现象。

    2.2田块破碎度大,权属状况复杂我国耕地形态细碎、零乱,田坎比例超过集约化水平中等国家一倍以上[2],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hm2,是荷兰平均地块大小的3.8%。如四川省金堂县的1个土地整治项目区,1农户家庭3口人,承包经营的土地共0.24hm2,却有37块耕地,平均每块不足0.0067hm2[5],不仅不适合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开展规模化作业,对于农户自身来说,由于其承包的耕地零星分布在不同区位,耕种起来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面临的巨大障碍。一方面,为减小田块破碎程度,提高灌溉保证率,确保道路通畅,则必须降低田坎系数、小田并大田,同时修建的灌排设施和道路要占用原有耕地,所有这些都涉及到权属调整工作,牵涉到农民土地权益,十分敏感和复杂,为避免产生纠纷,一些地方开展有关工作时,仅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占用土地进行权属调整,项目区田块较为破碎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通过土地整治完成了权属调整,形成了规范的格网条田,但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较小,户与户之间又重新筑田埂做界址,土地重新破碎化,有效耕地数量因此减少[6-8]。

    2.3投资分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工作,包括:国土部门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增加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主要目标;农业综合开发办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农业部门安排的高产创建项目,主要包括推广优良品种、集成高产技术、综合防控病虫草害、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和推进机械化生产等内容;水利部门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目前,除江苏等少数省份整合上述专项资金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外,多数地区由各部门分别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投资分散,投资标准低,难以发挥综合效益。此外,近年来农民外出打工现象日益普遍,农村劳动力减少导致部分地区农民降低复种指数,或将原来的精耕细作改为粗放式经营,更有甚者撂荒耕地[9-10],这些地区农民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愿非常高,希望借此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加大机械化作业,在有效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能够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但村集体等基层组织怕麻烦,意愿不大,没有及时争取相关部门资金。2.4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多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重心放在农田建设方面,对村庄整治、农村环境、交通建设等方面关注度不高。在一些项目区,常常能够看到农田配有建设标准较高的混凝土质田间道,而与田间道对接的村庄道路则高低不平、损毁严重,也常能看到杂树、杂草,垃圾乱倒乱堆等环境不良现象,与新农村建设不相协调[11],且长久下来势必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造成不良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需进一步丰富,有必要与农村公路、沼气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开展[12]。

    3针对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3.1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在不改变耕地用途,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适度流转。在此基础上,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真正做到降低田坎系数和田块破碎化程度,建设集中连片的格网条田,进而保障农业规模化作业和经营。此外,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可以有效破解由于农民外出打工造成的复种指数降低、耕地被撂荒等问题,并充分利用在农村留守的有效劳动力。

高标准农田现状第8篇

    1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展

    目前高标准农田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的国土、农业、水利、农发办等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既有交叉又各有侧重。在地方层面,部分省份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如四川、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综合看来,高标准农田应具备以下特征:水资源有保证,农田集中连片且单片规模较大,灌排等农田水利设施达到一定标准,道路通达率较高,林网健全,便于机械化操作、土壤肥沃、农业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突出等。多年来,通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连续投入,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优化了农用地利用结构,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耕地等级和产能。据统计,我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999年的0.53亿hm2增加到2009年的0.59亿hm2,节水灌溉面积从2000年的0.16万hm2提高到2009年的0.26万hm2,粮食单产从1999年的4687.5kg/hm2增加到2009年的4875kg/hm2①。1999—201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0.13亿hm2,补充耕地的约340万hm2,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2]。

    2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亟须破解的关键问题

    2.1资金投入与耕地资源禀赋不匹配当前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涉农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和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10%土地出让收益等,上述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其中,除中央分成的3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外,大部分资金由各地自行使用。据统计,2009年全国2/3的土地出让收入来源于沿海省份[3]。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出让收入历年排在前列[4],这些地区耕地面积小,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高(表1),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少,资金富余。而河南、黑龙江、吉林、湖北、湖南、新疆等省份土地出让收入较低,耕地面积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农田水利和交通设施不健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低,这些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由此形成了区域间的资金投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倒挂”现象。

    2.2田块破碎度大,权属状况复杂我国耕地形态细碎、零乱,田坎比例超过集约化水平中等国家一倍以上[2],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hm2,是荷兰平均地块大小的3.8%。如四川省金堂县的1个土地整治项目区,1农户家庭3口人,承包经营的土地共0.24hm2,却有37块耕地,平均每块不足0.0067hm2[5],不仅不适合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开展规模化作业,对于农户自身来说,由于其承包的耕地零星分布在不同区位,耕种起来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面临的巨大障碍。一方面,为减小田块破碎程度,提高灌溉保证率,确保道路通畅,则必须降低田坎系数、小田并大田,同时修建的灌排设施和道路要占用原有耕地,所有这些都涉及到权属调整工作,牵涉到农民土地权益,十分敏感和复杂,为避免产生纠纷,一些地方开展有关工作时,仅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占用土地进行权属调整,项目区田块较为破碎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通过土地整治完成了权属调整,形成了规范的格网条田,但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较小,户与户之间又重新筑田埂做界址,土地重新破碎化,有效耕地数量因此减少[6-8]。

    2.3投资分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工作,包括:国土部门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增加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主要目标;农业综合开发办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农业部门安排的高产创建项目,主要包括推广优良品种、集成高产技术、综合防控病虫草害、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和推进机械化生产等内容;水利部门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目前,除江苏等少数省份整合上述专项资金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外,多数地区由各部门分别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投资分散,投资标准低,难以发挥综合效益。此外,近年来农民外出打工现象日益普遍,农村劳动力减少导致部分地区农民降低复种指数,或将原来的精耕细作改为粗放式经营,更有甚者撂荒耕地[9-10],这些地区农民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愿非常高,希望借此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加大机械化作业,在有效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能够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但村集体等基层组织怕麻烦,意愿不大,没有及时争取相关部门资金。2.4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多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重心放在农田建设方面,对村庄整治、农村环境、交通建设等方面关注度不高。在一些项目区,常常能够看到农田配有建设标准较高的混凝土质田间道,而与田间道对接的村庄道路则高低不平、损毁严重,也常能看到杂树、杂草,垃圾乱倒乱堆等环境不良现象,与新农村建设不相协调[11],且长久下来势必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造成不良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需进一步丰富,有必要与农村公路、沼气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开展[12]。

    3针对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3.1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在不改变耕地用途,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适度流转。在此基础上,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真正做到降低田坎系数和田块破碎化程度,建设集中连片的格网条田,进而保障农业规模化作业和经营。此外,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可以有效破解由于农民外出打工造成的复种指数降低、耕地被撂荒等问题,并充分利用在农村留守的有效劳动力。

高标准农田现状第9篇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灌溉排水;塔营子镇

中图分类号:S1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1-0033-1

1 项目区概况及土地限制因素分析

阜蒙县位于辽宁省西北部,行政隶属阜新市,是以种植旱地为主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也是辽宁省商品粮基地之一。项目区位于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塔营子镇六家子村,地貌上属低丘平原,其土地利用类型以旱地为主,项目区建设规模内基本上没有灌溉设施可以利用,其排灌系统骨干设施不具备,局部地块土壤质地偏砂,有机质含量较低,土地产出率低,严重浪费了有限的耕地资源,所以在耕地资源有限的情况,急需提高地力,提高单位耕作面积土地产出率。

2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意义

高标准农田可以定义为:具有充足的水源保证,同时土地相对成片且肥力较高,排灌、交通等基础设施完善的稳产高产、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耕地[1-2]。而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3]。积极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对于缓解人地矛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按照辽宁省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要求及《阜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方向,选择阜蒙县塔营子镇六家子村的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申报项目。

3 建设内容

3.1 土地平整工程

项目区内分布19块其他草地,土地平整面积13.5168hm2,总平整土方量为:挖方3.3788万m3,填方3.3788万m3。

项目区需要客土1处,面积为0.1989hm2,根据现状客土地块与周边耕地的高差确定填土深度为0.6m,共需回填土方量为1193.4m3。

3.2 灌溉与排水工程

3.2.1 水源工程 项目区北部需打179眼机电井,井径0.4m;项目区以南实际打沉圈井93眼,井径1m。

3.2.2 排水工程 项目区地处绕阳河河谷平原,其地势由北向南倾斜,务欢池河和押京河形成天然的排水系统,承泄项目区的地面径流和外来客水。本次规划仅对部分水泥路布设土质边沟,边坡比1:1,上口宽1.6m,下口宽0.4m,沟深0.6m,规划19360m,采用机械挖土质排水边沟土方量11616m3。

3.2.3 渠系建筑物工程 (1)农桥工程。项目区内排水沟道与田间道相交时,均布设农桥,项目区共布设农桥5座。(2)涵管工程。为了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在道路与排水沟交叉处以及跨越排水沟下地共布设涵管34座。结构型式采用管径Φ=300mm。

3.3 田间道路工程

项目区修建水泥路6条,路宽5m,总长12595m,填筑30cm厚的碎石路基,铺设20cm厚的水泥混凝土路面;项目区修建砂砾石路18条,路宽5m,总长21138m,填筑30cm厚的山皮石路基,铺设20cm厚的砂砾石路面。

3.4 护坡工程

在通往下兴隆地的3号水泥路南侧规划护坡工程,长53m,采取浆砌石砌筑,坡面斜长2m,边坡比1:1,厚30cm。浆砌石工程量31.8m3。

4 效益分析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后将新增耕地13.5168hm2,新增耕地率为1.65%。项目实施后土地垦殖率将提高0.92个百分点。

本项目总投资预算为1826.5900万元,按建设规模816.9867hm2(12254.8005亩)计算,每公顷投入量为22357.59元,每亩投入量为1490.50元。通过经济效益分析计算,项目区每年纯利润为1305.2521万元,扣除现状产值902.9546万元后,每年净增产值402.2975万元。按还本年限法进行静态分析,预计投资回收期为6年。静态投资收益率为22.02%。

5 结论

通过对阜蒙县塔营子镇六家子村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根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规划对其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主要采取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预计新增耕地13.5168hm2,新增耕地率为1.65%,每年净增产值为402.2975万元,经济效益十分明显。

参考文献

[1] 程炯,李新通,谢剑斌,等.丘陵地区人均半亩(333m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研究[J].福建地理,2000,15(4):10-13.

[2] 冯守杰,李有庆.加强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J].财会研究,2009(17):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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