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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学生资助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9-03 14:49:13

贫困学生资助论文

贫困学生资助论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校人力资本;激励;贫困生;资助体系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34-0111-02

随着高等学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和数量的增加,大学贫困生也在逐渐增多,对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研究已成为政府关注、社会关怀、学生关心的普遍问题。解决好高校贫困生的资助问题,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不仅直接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的公平与公正,更关系到全社会的发展与稳定。

一、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相关概念的界定

所谓高校人力资本是指高校全体教师投入到高校的能够为现在或未来带来利益的存在于人体之中的知识、技术、创新概念等综合的价值存量。激励是组织通过设计适当的外部奖酬形式和工作环境来满足个人的需要而使其努力工作,从而实现个人目标和组织目标的过程。高校人力资本激励是指在高校组织系统中,高校通过设计适当的激励手段,以一定的行为规范和惩罚措施,来激发、引导、保持高校人力资本的行为,以有效地实现高校组织及其个人目标的系统活动。贫困生资助体系是指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师范生免费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

二、高校人力资本激励理论与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关系

1.高校人力资本激励理论对大学贫困生的促进作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要围绕调动贫困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去开展工作,充分挖掘人才资源。同时,高校人力资源管理要求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利用高校人力资本激励理论,发挥资助的育人作用,激发贫困生不断开拓进取,勇于创新。高校人力资本激励理论对大学贫困生的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充分挖掘高校贫困生的潜力,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增强他们的自助能力。同时,高校人力资本激励理论也有利于高校人力资本建立正确的行为动机,引导贫困生的行为过程,保障高校人力资本激励机制的长效化、常态化、系统化。

2.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对人力资本激励理论的完善。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主要表现为“输血式”的经济资助,缺乏“造血式”的精神资助。基于此,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需要在学生管理实践中不断更新和完善,具体表现在贫困生资助的多元化、人性化,资助体系的不断健全,资助政策的逐步完善等等。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完善和健全不仅体现在对学生的经济资助上,还表现在对贫困生的强能扶志上。

三、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面临的现实困境

1.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承载主体单一,缺乏多方配合。从社会保障的角度来说,高校贫困生资助不仅仅要由高校来承担,也要动员全社会参与其中,发挥社会人员的帮扶作用。现实中,在高校内部往往存在着一种认识上的误区,即简单地认为贫困生资助是高校一方的事情,使得有些需要社会共同参与的资助执行起来难度较大。因此,从社会保障的属性来看,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应形成由政府引领、高校主导、社会参与三方融入的共管体系。

2.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不够完善,缺乏育人激励功能。目前,我国高校的资助体系主要是为了帮助学生解决经济上的困难,保证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却忽视了贫困生个人在情感、意志等方面的“贫困”问题,容易让贫困生由经济困难转变为“心理”贫困。同时,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各项资助政策主要以无偿现金援助为主,是一种“输血式”资助,助长了学生等、靠、要的思想,导致高校贫困生资助缺乏育人激励功能。

3.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标准不统一,存在信息不对称下的“模糊化操作”。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较为简单,缺乏有效的监管,主要依据学生提交的贫困生申请表,表格中的虚假数据使得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缺乏真实性。再者,贫困状态也是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它会随着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家庭经济情况的变化而变化。由于每年贫困生的贫困状态都可能发生变化,高校工作人员对贫困生贫困程度的把握可能会存在一定的误差。如生源地证明失效、家庭人均收入存在水分、家庭成员信息谎报等诸多信息不对称的模糊不清的问题。因此对学生的资助力度就更加难以把握,结果不能把有限的资助资金合理利用到最需要的学生身上。

四、高校需构建具有激励功能的“三位一体式”的贫困生资助体系

从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实际情况看,高校贫困生资助存在资助途径单一、资助政策不完善、资助内容贫乏等情况。针对这种情况,高校应构建主体主导、政策导向、内容丰富的“三位一体式”贫困生资助体系。

1.提高思想认识,明确高校贫困生资助的有效主体。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是个长期的系统工程,这不仅需要高校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也需要政府部门的主导引领,更需要一些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的积极参与。

第一,政府是资助体系的政策主体和经济主体。政府在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应起到主导作用。一方面,政府是资助体系的政策主体。政府通过出台一系列的相关政策,贯彻政府的资助理念,引导各种资源向着合理的方向进行分配。政府通过对贫困生的经济资助,促进了高等教育的社会公平,促进了人才资源的开发。另一方面,政府也是资助体系的经济资助主体。一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都是由政府机构下拨资助经费给高校,由高校负责经费的发放。政府掌握着这些贫困生助学资金的主要来源,是高校贫困生资助的经济主体。

第二,高校是资助体系的教育主体。高等学校作为资助体系的教育主体,首先,高校发挥资助育人的功能,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通过勤工助学、校外俭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加强高校贫困生的三观教育。其次,高校引导学生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培养良好的专业素养。高校贫困生资助通过激励的方式,在校园内形成“学先进,树标杆,促学风”的良好风气,营造鼓励先进、鞭笞后进的学习氛围。最后,高校引导学生树立信心,培养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高等学校应发挥资助的作用,通过开展一些资助活动,帮助学生树立自信,促进其健康成长。

第三,社会组织和个人是资助体系的补充主体。通过校企合作,一些知名企业和知名校友在大学设立各种专项奖、助学金,一方面可以扩大企业知名度,另一方面也能解决学生的经济贫困问题。高校优秀贫困生到企业工作,不仅能提高企业员工的素质,而且也能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通过校企互动,社会上的一些企业、知名校友已经逐渐成为高校资助体系的补充主体。

2.健全完善资助政策,发挥资助的育人与激励功能。高校作为贫困生资助的主体,为了更公平、公正地利用好资助政策,有效地发挥资助的育人激励功能。目前,高校基本上都是执行“奖、助、贷、补、免(减)、勤”式的资助政策和体系,注重在经济上对学生的资助,而在精神层面缺乏有效的激励功效。在健全资助政策方面,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不应仅停留在“扶贫”上,更应放在贫困生的“强志”上。高校应倡导“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资助管理理念,这不仅是资助工作之所需,也是育人目标之所求。

3.健全高校贫困生认定机制,丰富贫困生资助内容。全国应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结合各地的经济情况,制定统一的贫困生衡量标准。高校参照各地的贫困生衡量标准,建立严格的贫困生认定机制,使贫困生的各项信息更为准确,让真正的贫困生受到资助。在资助内容方面,高校首先,要建立评选、审批、监督三权分立制度,即班级与学院具有评选权,学校相关部门具有审批权,师生员工具有监督权。其次,要建立贫困生资助公示制度,贫困生的评选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最后,要加大对贫困生的监督力度,及时掌握贫困生的生活状况,了解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实现对资助工作的全程监督。

五、结语

2007年5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得到了较大改善,在制度上保障了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实践中完善人力资本激励理论。虽然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改革任重道远,面临种种挑战,但只要我们抓住新的时机,不断创新,就一定能够建成一套“三位一体式”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并不断完善。总之,通过高校人力资本激励理论与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互相结合、相互交融,从而促进高校贫困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推动学校的纵深改革,深化高等教育事业的内涵发展。

参考文献:

[1]胡道敏.基于人力资源开发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研究[D].贵阳:贵州大学,2007.

[2]朱亚宾.基于人力资源管理视阈的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探析[J].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1).

[3]安江燕,谷忠新.基于人文关怀视角的高校学生资助育人[J].前沿,2012(2).

[4]刘世勇,王林清,马彦周.学生激励的新视角:发展性资助[J].湖北社会科学,2010(11).

[5]刘玉伟.高校人力资本激励机制的构建[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07(7).

Study on the Financing Aid System of Poor Student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Based on the Theory of Human Resource Capital

RAO Qinwu, ZHENG Baowei, LUO Hongping, LIN Feiyan

(Environmental Art Department of Wuxi Institute of Arts and Technology, Wuxi 214121, China)

贫困学生资助论文第2篇

>> 精准扶贫视野下独立学院贫困生资助工作探究 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思考 精准扶贫环境下高校贫困生的精准识别 关怀伦理视阈下高校贫困生资助理念的价值构架 大学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探索与实践 关于高校贫困生管理工作的探析 论如何做好高校贫困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数据挖掘技术在高校贫困生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探讨 高校贫困生资助精准化路径探索 社会工作的价值与方法在高校 贫困生精准资助中的应用 对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思考与探究 高校贫困生社会资助管理系统的构建 人文关怀视域下的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 高校资助工作视角下的贫困生诚信与感恩教育研究 如何做好高校贫困生档案管理工作 高校贫困生资助办法影响下的贫困生就业问题分析 数据挖掘技术在高校贫困生管理工作中的路径分析 在精准扶贫背景下广西高校贫困生奖助学金监督意识的研究 精准扶贫视角下高校贫困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4]张远航.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资助”[J].思想理论教育,2016(1):108-111.

[5]黄进.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现状考察和出路探究[J].教育与职业,2006(36):24-26.

[6]梁嘉.试论职业指导在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工作中的作用[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15(6):23-24.

贫困学生资助论文第3篇

>> 高校贫困生教育问题的探讨 试论教育公平视野下高校贫困生的发展问题 在教育公平理念下看高校贫困生的心理问题及对策 加强高校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探讨 高校贫困生心理问题及教育模式构建 高校贫困生心理问题及其教育对策 高校贫困生教育公平现状和思想教育对策研究 教育公平背景下高校贫困生认定体系研究 高等教育公平之贫困生问题与助学贷款问题调查 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探讨 论高校贫困生感恩教育 浅析高校贫困生感恩教育 浅谈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 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探析 高校贫困生“心理贫困”问题探究 管窥高校贫困生“心理贫困”问题 高校贫困生心理贫困问题分析 高校贫困生就业问题再思考 积极心理学视野下高校贫困生教育探讨 高校贫困生资助机制与思想教育的探讨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2007-09-13.

⑧周济.教育部长:中国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J].教育前沿:综合版,2008(3):1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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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学生资助论文第4篇

[论文关键词]高等教育 贫困生资助 人文关怀价值 

 

贫困生资助的价值是指贫困生资助活动能够满足社会发展和贫困生成长需要的客观属性,反映出社会对贫困生资助行为具有“应然”意义的理想期待,体现社会对贫困生身心成长、政治思想发展的方向与性质的设想和规定,是贫困生资助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探讨贫困生资助的价值问题,对于促进贫困生资助的学理研究和实践发展都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人文关怀是贫困生资助的核心价值 

所谓核心价值,就是指在贫困生资助的价值系统中居于统治地位的、体现贫困生资助内涵的、代表未来发展要求的价值。贫困生资助价值是以“贫困生”为中介,并使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实现综合素质的发展与提升来体现。要对贫困生资助的价值进行科学定位,就必须全方位地进行考察,全面审视贫困生资助在高校人才培养和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和意义。 

1.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从贫困生资助价值主体的层面来看,主体既包括受助主体,也包括施助主体。贫困生资助既要满足受助主体即贫困生个体生活、学习和发展的需要,又要满足施助主体即高等教育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一方面,要按照贫困生个体的需要和发展规律,全面提升贫困生的业务素质和思想境界,以促进他们成长和发展,使贫困生同其他青年学生一样都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完整的人。另一方面,要按照社会稳定与发展的要求给予贫困生经济上的资助,提高他们服务于社会的能力,使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贫困生资助既要体现出个体价值,又要体现出其社会价值,实现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这是贫困生资助的基本价值形态。 

值得注意的是,接受资助的贫困生是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文化需求的人。就人和社会的关系来看,个体总是包含在整体之中,是社会最基本的元素。正如马克思所说,“社会,即联合起来的单个人”,“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社会的本质是人,人的价值实现是社会价值实现的归宿。就贫困生的成长需求来看,贫困生具有强烈的成才欲望,他们除了有物质层面的需要外,还有更多的精神需要。因此,贫困生资助必须以满足贫困生个体发展的需要为目的。在实际工作中,不仅应当关注社会对贫困生成长的要求,还应当关注他们的人生理想、价值追求等需求,关注资助本身内在的促进贫困生全面、和谐发展的需求,以促进贫困生资助的社会功能和个体功能的协调统一。注重贫困生个体价值的实现,不但确立了贫困生资助内在的价值取向,而且彰显了贫困生资助的人文情怀,是高校贫困生资助人文关怀价值的根本体现,这必将极大地提升贫困生资助的效果。 

2.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从贫困生资助的表现形式来看,其价值可分为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所谓内在价值,是指事物本身的价值,这种价值不需要依附于其他价值而存在。所谓外在价值,是指事物借助于对其他价值才能显示的价值,这种价值本身不具有外显性,只有依附于其他价值才能实现。贫困生资助的内在价值是指它本身所具有的保障贫困生生活、加强贫困生思想教育、提升贫困生发展质量、促进贫困生全面成长的价值;外在价值则是指它通过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正义、推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等所体现的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人类共同发展的价值。 

贫困生资助的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一方面,内在价值是外在价值的基础和前提,是外在价值存在和发展的客观条件;另一方面,外在价值是内在价值的外显,影响内在价值发展的方向和速度。一直以来,高校贫困生资助都表现出较为明显的“重外轻内”倾向,即以贫困生资助的外在价值来决定其内在价值的存在,仅仅注意到它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将贫困生资助的内在价值片面地依附于它的政治价值或经济价值。于是,贫困生资助变成了单纯地服务于政治与经济的工具,其本身的育人价值被淡化甚至被忽视了。这种倾向常常导致贫困生资助实践的低效甚至无效,与育人方向的偏离甚至背离。因此,要充分发挥高校贫困生资助的外在价值,就必须注重其内在价值的实现。这种注重人的内在价值实现的贫困生资助,正是高校贫困生资助人文关怀价值的体现。只有充分发挥高校贫困生资助的人文关怀价值,才能实现贫困生的专业素质、精神素质和思想境界的全面提升。 

3.目的价值与工具价值。从贫困生资助作用来看,其价值可分为目的价值和工具价值。所谓目的价值,是指贫困生资助活动本身能够满足贫困生的生存、发展乃至享受的需要,是对贫困生的直接价值。所谓工具价值,是指某个价值活动本身不能满足人的生存、发展和享受之需,而能满足实现目的需要,即实现一个价值活动的手段或工具。 

从哲学的角度来说,人的需要或欲望所指向的对象在理性的作用下就会成为人追求的目标或活动的目的。贫困生资助工作是以贫困生为核心,还是以施助主体为核心,反映了人们对贫困生资助活动的目的性的不同理解。贫困生资助要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这是贫困生资助的工具理性所应发挥的作用,也是这项工作内在的必然要求。然而,贫困生资助更本质的是资助活动与高等教育的结合,根本目的是培养人,是通过改善贫困生的物质生活条件、提升贫困生的精神境界来促进他们全面发展。贫困生既是资助的目的,又是资助的手段,二者相辅相成,紧密联系。因此,关注贫困生的精神世界,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给贫困生提供全面的人文关怀是贫困生资助的根本任务和价值。一方面,贫困生资助可使贫困生与他人、群体、社会的各种关系得到协调发展,以满足社会群体间和谐共处、共同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贫困生把各种帮助和关注转化成为个体德性形成、心灵塑造、道德人格发展的内在需求,并在接受资助的过程中使这种需求得到满足,这正是贫困生资助的目的价值的体现。 

综上所述,贫困生资助以其特有的功能多角度、多层面地提升了贫困生的生活质量,促进了贫困生与社会的融合。从贫困生资助的本质意义来说,贫困生资助对于贫困生的关注,不仅应当包括贫困生现实的生存状态,还应包括其最终的成长目标;不仅应当关注物质层面的贫乏,还应当关注贫困生主体能力的拓展、理想情感以及综合素质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关注其个体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关注其未来发展的持久动力,其核心价值是人文关怀价值。 

二、建构贫困生资助的人文关怀价值的对策 

强调贫困生资助的人文关怀价值建构,并不是要削弱和排斥贫困生资助的社会价值、外在价值和手段价值,而是要重视挖掘其个体价值、内在价值和目的价值,将人文关怀价值渗透于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手段价值与目的价值之中,努力促进他们内在的有机统一,彰显贫困生资助内在的人文精神。 

1.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统一,切实维护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协调一致。贫困生资助作为高等教育领域的客观现象,其目的在于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具有优良品质和业务能力的人才,最终目的是促进贫困生个体的和谐发展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贫困生的发展需要能否得到满足以及满足程度的大小,正是贫困生资助的社会价值所在。只有努力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才能尽可能做到教育机会均等和教育公平,进而实现社会的整体和谐。从这个意义来理解,贫困生资助与一般的社会慈善活动不同,其本身的特性就已经彰显了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一致性。因此,在高校贫困生资助的实践中,不能把贫困生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简单地概括为排斥与矛盾,而应将把它们纳入到一个完整统一的贫困生资助价值观念体系中,并注意维护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协调一致,以彰显贫困生资助的人文关怀。 

那么,如何维护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协调一致?首先要承认和保护个体价值,从贫困生的现实需要出发,充分尊重和维护其发展的合理诉求,不仅要服务于他们当前的基本生活需求,而且要服务于他们未来发展的综合需求;不仅要服务于他们个体的主观需要,还应服务于社会发展对贫困生综合素质提升、社会行为选择等客观需要;不仅要服务于其生存的基础性需要,还应服务于他们精神层面和人生价值实现的高层次需要,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其次,要正确发挥制度的导向作用,在工作制度的设计方面,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帮助贫困生用正确的心态接受社会的关爱,充分发挥各种资助的保障作用。同时,在资助实践中,还要坚决反对利己主义,引导贫困生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以感恩的心态对待施助者,自觉将个体价值的实现与社会价值的实现有机统一起来,以个体在未来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来回报社会。最后,要努力克服“社会本位论”的影响和唯社会价值观,切实把社会价值与个体价值统一起来,努力造就一种富有新的时代特征的贫困生资助价值体系,形成一种极富生命力和感召力的、既合理又切实有效的核心价值标准。 

2.强调以人为本,努力促进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和谐对称。贫困生资助目标的实现最终体现在贫困生个体的人格塑造、能力发展及其融入社会的程度上。从一般意义上说,这个目标的实现取决于贫困生个体对现实可能性的预见和选择,它产生于现实,但又高于现实,反映出他们内心世界的自我意识,具有较强的内隐性。贫困生固然需要来自社会的物质资助,但更具价值的却是强大的精神支持和情感呵护。这就是说贫困生资助要立足于贫困生生活条件的改善,必须着眼于他们与众不同的兴趣、爱好及发展趋向,而不能只注意到贫困生所具有的普遍的特征或规律,不能总是把贫困生的个性掩盖于共性特征之下,忽视甚至无视其个性的存在。所以,贫困生资助的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不是分离的,而是始终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在具体工作中全面关注贫困生个体的生活现实,并格外关注其个性的发展需求,进而将其个体的发展融入社会人的立体化发展网络,以实现整个社会人的和谐发展,才能真正实现贫困生资助的理想目标。 

贫困生的发展需要表现为其对一定的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社会运行方式及生活方式的向往和追求,这是推动其行为的原始驱动力,也是其驾驭和调控自身行为的理性判断力。这种内在驱动力既可以改变贫困生的主观世界,也可以成为改造客观世界的巨大力量,蕴涵着共同发展的崇高理想和价值追求。因此,我们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必须彰显慈善活动所具有的同情互助的道德情感,从现实的角度、实践的层面、理论的维度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既要倡导个体自主、自立、自强,又要防止自私、自利、自专;既要培育个体的竞争意识和效率观念,又要提倡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友爱。在贫困生认定、资助项目评定、奖助学金发放等具体环节上,切实注意贫困生进取精神和人文情怀的培养,确保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公平正义,实现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和谐对称。 

贫困学生资助论文第5篇

【关键词】 贵州省;高校;精准扶贫;教育

于2013年11月湖南湘西考察时提出了精准扶贫重要思想。高校作为教育“精准扶贫”的前沿阵地,在许多方面担负着重要使命。贵州高校的生源多数来自于贵州各市县下的农村,贫困大学生人数众多,因此,针对贵州高校贫困大学生进行精准扶贫意义重大,而且任重道远。

一、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概述

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作为贵州省精准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组合拳式的政策实施成为改变农村贫困面貌和阻止贫困代际流动的重要举措。按照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黔党办发〔2015〕40号),为有效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先是共同制定了《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学生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对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的组织与实施保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资助对象和条件,确定了资助项目和标准,制定了资助时限和方式,并设定资助的具体程序。具体针对高校教育精准扶贫而言,资助对象限定为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以及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贵州省户籍的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经扶贫部门按“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审核后,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的可纳入资助范围。资助金额设定为对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的贵州省户籍农村贫困学生,除享受原有的国家助学金外,新增以下资助项目:一为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年,二为免(补助)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年。

二、对贵州省高校教育精准扶贫的现实审视

通过对两份文件的梳理可见,贵州教育精准扶贫意在“扶贫”,重在“精准”,笔者借以从事一线学生工作者身份的便利,结合从贵州省高校教育精准扶贫开始实施至今的实践经历,通过走访调查贵州部分高校申请教育精准扶贫的学生以及负责资助的教师了解到,措施的指示性和导向性虽然基本科学和比较明确,但在具体实施中仍暴露出不少问题,需要我们依据现实对措施的颁布进行重新审视,以期促进理论和政策的进一步完善,这既符合了马克斯・韦伯的理想类型研究体系,也成为文章欲求探讨的重要目的。

1、基层审核程序不够公开透明,资助对象可暗箱操作

由扶贫部门负责精准确定资助对象,经走访获得精准扶贫大学生了解到,高校贫困大学生申请精准扶贫资助,在从学校得知此项政策之后,先以村委会提交相关资料为基础,再提交乡镇或街道办等扶贫部门进行资料审核。据调查,在这一程序的执行中,村委会无形中收获了部分权益,并产生权益扩大化的现象,具体而言,部分村支书借由教育精准扶贫假公济私,将国家及政府制定的扶贫政策变为揽财或拉关系的牟利手段,家中没有贫困学生的家庭或是村支书的亲属、朋友,或是通过找关系的黑色交易,依然可以获得教育精准扶贫;而真正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家庭却苦于奔波仍然未能获得精准扶贫的专项资助,这突显出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对象确定和审核程序上存在较大疏漏。

2、资助条件设定宽泛,有待规范明确

“精准扶贫”是在传统扶贫方式的基础上,创新体制机制,强调精确和针对性,因地制宜,因户施策,一切从实际出发,拒绝模式化,摈弃一刀切,真真正正扶贫,使百姓受益、社会和谐。而在《实施办法》中,对于资助的基本条件设置较为宏大,仅停留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大前提下,高校大学生作为未来的社会中坚力量,以上条件原本就是一名合格大学生的基本素质。既然教育精准扶贫是针对农村贫困学生进行专项资助,应该增加和设定合理的资助条件,并根据各地实际经济水平和家庭实际情况进行条件细化,当然这会增加教育精准扶贫的工作内容和强度,但若坚持这一宏观标准,未能量体裁衣,教育扶贫难以达到“精准”。

3、资助金额略显一刀切,未能因地制宜

教育精准扶贫作为贵州省精准扶贫的核心组成部分,是具有明确性与针对性的精准扶贫,但在《实施办法》中,资助金额虽然已针对不同学段进行设定,但就高校大学生的资助金额仅分为本科和专科贫困学生两种额度,在参考学生类别之外未因地制宜地融入其他影响因素。资助金额的确定应该是已经建立在调查的基础之上,由于贵州省各地的经济水平参差不齐,以遵义和毕节两市为例,毕节因地势险要、交通不便等先天劣势在整体水平上要逊于遵义市及所辖地区很多,资助金额若未能紧贴扶贫地区实际,教育扶贫的“精准”有待考量。

4、脱贫年限填写随意,贫困实情难以了解

一般而言,精准扶贫手册(现已变更为扶贫卡)中设有脱贫年限一项,经调查了解到各地填写不一,部分地区为了扩大资助范围,通常将脱贫年限设定为一年,以保证每年可以有不同的贫困家庭获得资助;部分地区则体现灵活性,在脱贫年限上未填写数字,或者相关数据均为填写,但是这一现实完全违背了《实施办法》中的具体规定,依据文件中资助时限应为从学生入学开始直到完成当期学段学业为止。暂且不论一年脱贫年限设定的合理性,因其确有治标不治本之嫌,关键在于各地在脱贫年限上的随意设定,已背离文件要求与精准扶贫的初衷,甚至造成大学生在获得一次精准扶贫后能否申请下一次精准扶贫的困惑,阻碍教育精准扶贫发挥长效作用。

5、资助程序信息不对称,扶贫存在滞后性

据调查发现,教育精准扶贫中资助程序存在信息不对称,由于部分地区对于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和通知落实不及时,导致贫困学生家庭并未知晓此项政策的实施,多数是贫困大学生在校得知此事后才跟家里取得联系,建档立卡存在严重的滞后性,最终导致当地扶贫工作进展落后,甚至造成百姓对政府及工作人员信任度缺失。同时,部分贫困学生错失理应当次获得的教育精准扶贫资助,2015年底贵州高校已连续进行了两批精准扶贫,归根结底,或许正缘于此。

【参考文献】

[1] 王静,孙婧.高校大学生“精准扶贫”实践路径探析[J].高教学刊,2016(16).

[2] 张少利.从“走心舆论”视角引导学生深入理解“精准扶贫”[J].中国企业管理与科技,2016(7).

[3] 汪三贵,刘末.“六个精准”是精准扶贫的本质要求──精准扶贫系列论述探析[J].邓小平理论研究,2016(1).

【作者简介】

刘 洋(1987-)男,黑龙江鸡西人,贵州师范学院经济与政治学院讲师.

贫困学生资助论文第6篇

关键词: 高校贫困生 贫困生资助工作 贫困生认定工作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特殊群体也随之逐渐扩大。2007年5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高校和中等职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随后财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从制度上为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提供了保障。我国目前已基本建立了以“奖、助、贷、勤、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从而为贫困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支撑。如何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贫困生的准确认定是高校资助工作的前提与基础,也是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因此,进一步完善高校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有利于使有限的资助资源得到合理分配,保证国家和学校对贫困生各项资助政策真正得到落实。

一、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意义

要做好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育人工作,首要任务是科学地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确定资助政策的目标群体。只有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贫困生认定制度才能提高助学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反,如果不能准确认地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资金的使用率就会大大降低。因此,对如何有效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探讨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如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发生了偏差,将有限的助学资金分配给了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则意味着高校资助工作中公平公正原则的失守。从更深远的意义上来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及其资助工作的实现,会从另一侧面影响高校学生对公平、公正、公开等人类普适价值观念的认同。所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在高校总体工作中也许只是一个局部环节,但其内在的价值意义不容忽视[1]。

二、影响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因素

1.贫困生证明可信度不高,家庭经济困难难以确定。

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中,学生主要提供的贫困证明是村镇贫困证明和家庭情况调查表两份材料。贫困生证明是贫困生认定的重要材料,是辅导员了解大一学生家庭情况的重要途径。但是,在现实中,贫困生证明的可信度值得怀疑。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贫困生所在地的村委会对贫困生认定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问责制度不健全,工作人员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往往不做全面的调查,而是讲利益、讲关系或是做个顺水人情,只简单盖章,不管真实内容,甚至为某些“关系户”夸大贫困事实,从而影响证明的真实性。二是由于受某些利益的驱使,部分学生诚信意识淡薄,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他们往往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冒充贫困生,与真正的贫困生争夺有限的助学资源。一旦助学资金到手后,这部分学生往往会利用这些钱购买高档的生活用品,这些做法严重违背了国家资助的初衷,在学生中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2]。

2.认定标准统一性不高,无法准确定级。

贫困生认定工作中主要的问题是缺乏统一的认定标准。在认定过程中,由于提出申请的学生情况复杂,造成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原因有很多,用统一的标准对其进行准确的界定难度比较大。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因此各地民政部门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也就有所差异。在这种差异下,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一个在当地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相比与其他地区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是相对较好的。这对贫困生的客观认定无疑增加了难度。在这种情况下,制定出一个统一的认定标准也存在一定的难度。

此外,贫困生等级的准确认定也同样缺乏统一的标准。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往往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将贫困生划分为A、B、C三个等级。一般来说,贫困生等级的确定是根据班级评议小组的讨论确定的,讨论时常常出现成员意见不统一,各执己见的情况,从而造成讨论结果难有定论,再加上定级过程中常常对认定情况缺乏横向或纵向的比较,造成了贫困生定级标准的不统一。这些都会使资助工作不能做到有的放矢,使各类资助不能公平公正地分配到真正需要收资助的学生[3]。

3.学校贫困生认定小组水平有限,影响认定结果。

高校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班级评议小组的水平直接影响贫困生认定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由于班级评议小组的成员主要来自于班委,这些成员同样是入学新生,他们对国家资助体系及其资助政策知之甚少,对资助工作基本知识完全不了解,并且缺少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经验和能力。高校辅导员往往所带班级数较多事务较重,不能做到事事亲力亲为,对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只能从大体上进行指导,这使得班级评议小组对贫困生认定工作很陌生,常常不知从何入手开展工作。因此班级评议小组的水平有限、缺乏工作经验等因素直接影响到贫困生认定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此外,由于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贫困生认定标准不明确,并且缺乏相应的工作经验,使得在认定过程中通常采取让贫困生上台演讲的方式,由班级同学投票评选出其心目中的“贫困生”。这种做法对贫困生认定是非常不利的。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于自尊心的原因,不愿向班级同学表露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因此不会上台让同学为其投票。这使得一些家庭经济情况真正有困难的同学往往被忽略,无法得到应有的资助,对准确认定贫困生,落实资助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3]。

三、提高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准确性

1.建立统一的认定标准。

贫困生认定必须将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学习生活等支出水平综合起来考察。由于学生生源分布广泛,使得家庭经济情况的确定变得难以准确把握,因此单凭根据收入来源区分大学生群体意义并不大。而研究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却有实践价值,因为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和消费领域是相对明确的。大学生群体中生活水平的差距主要通过消费环节体现,并且消费行为和消费模式比较容易观察、分析和测量。因此,应将认定贫困生的切入点放在大学生消费行为的研究和观测上。此外,在制定认定标准时可以借鉴美国针对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包”政策,该政策将上学成本、预期家庭支出和资助资金量化,有利于学生、资助管理人员及家长根据规定的方法预算、审核、监督和评判资助的公正性[4]。

2.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

贫困生认定工作中出现虚假贫困生证明反映出当代大学生诚信意识的淡薄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因此,高校应该加强对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意识,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要引导学生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艰苦奋斗、助人为乐、友善礼让的优良传统,使真正的贫困生收益,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和学校的温暖,消除他们内心的压力与不安,为他们营造出一个有利于贫困生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和心理环境,让他们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能够实事求是地陈述家庭经济情况,从而降低贫困生认定的成本,提高认定工作的效率[5]。

3.提高认定参与者的责任意识。

贫困生认定过程中所有的参与者都应树立责任意识。一是作为学生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开具贫困证明时,应意识到他们是代表自己所在部门行使职责,对学生、学校和社会都是非常重要的;二是参与民主评议的辅导员在开展工作前应全面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的内涵与目的,认识到贫困生认定的重要性,同时深入了解每一位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为后续的资助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必须提高民主评议小组的责任意识,使他们明白做好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既可以帮助到真正需要帮助的同学,又是为了使资助资金投入到其真正该用到的地方[6]。

4.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后续管理。

贫困生的认定工作应该是一个包括前期调查、认定和后续监督管理的系统工程。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注重前期调查、认定,而忽视了后续的监督管理。对贫困生的后续监督主要是指学生群体的监督,必须让每个同学都全面了解贫困生认定和资助程序、标准与方法,并积极参与到贫困生的前期认定和后续监督的行列中。辅导员应对收集的学生家庭信息抽查核实,贫困生资格和等级确定后,应将评议结果在适当的场合进行公示,接受其他同学的监督与举报。对于不符合贫困生条件的假贫困生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设立监督电话与邮箱,并加强保密措施,保护反映意见学生的利益[7]。

5.实现贫困生资助观念与资助模式的转换。

资助观念的转变,一方面是从传统的物质资助向物质与精神双重资助的拓展与转变,从而在解决贫困生经济困难的同时,不断改善贫困生的心理状况与心理压力,提高其心理素质,为贫困生的成长成才打下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是从资金式资助向能力式资助的转换,通过适当的技能培训,提高贫困生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所谓资助模式的转变主要是实现从“无偿式”资助向“回报式”资助的转换。这种转换一方面可使那些假贫困生因不愿承担相应的义务而主动退出,另一方面贫困生通过做义工等回报社会的方式,可以缓解享受资助的贫困生的心理压力,使他们认为这种资助是通过劳动换来的[8]。

总之,贫困生的准确认定是高校资助工作的前提与基础,也是高校资助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通过建立统一的认定标准;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社会责任感;提高认定参与者的责任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后续管理;实现贫困生资助观念与资助模式的转换等措施,能够有效解决高校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保证高校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从而保证有限的资助资源得到合理分配。

参考文献:

[1]刘明然.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题的探讨[J].学理论,2009(08).

[2]黄娟.做好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几点思考[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3(09).

[3]杨柳艺.关于新生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探讨[J].消费导刊,2012(05).

[4]刘丽.浅谈高校的贫困生认定工作[J].商业经济,2010(03).

[5]侯鹏飞.关于独立学院如何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探索[J].科技信息,2012(33).

[6]魏芹.对高校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思考[J].现代企业教育,2013(08).

贫困学生资助论文第7篇

【关键词】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育人功能

一、问题的提出和文献综述

(一)问题提出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扩招及高校学费制度改革,加上我国经济发展的区域不平衡,在高校中产生了一部分贫困生群体,高校贫困生问题越来越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根据现行政策,解决了贫困大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问题,使得他们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顺利完成了学业。国家的对贫困生的资助政策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欢迎,但现行的资助工作中还是存在着偏重于对贫困生物质的资助,而忽视了对贫困生德育教育、感恩教育和心理认识教育等问题,造成了一部分贫困生虽然解决了经济方面的困难,但精神上、心理上的困难还依然存在。具体表现在部分贫困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过分自卑、敏感、抗挫能力较差等情况,也有部分贫困生缺乏诚信和感恩心理,觉得自己获得国家的资助是理所当然的,甚至恶意欠贷,不履行还贷义务。这些不和谐的现象影响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成效,在贫困生群体中产生不好的影响,阻碍了助学工作的发展,因此,对贫困生的品德教育工作就显得尤其紧迫。

(二)文献综述

关于我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研究成果比较多,如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的徐桂峰所著的《浅析高校贫困生问题》和河海大学人文学院的陈芳所著《高校贫困生存在的心理问题及对策》等;这部分研究成果阐述了贫困生产生的原因及存在的心理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对策。还有专门针对助学工作政策性的研究及运行机制方面的创新这方面的研究,如四川大学陈灿平的博士毕业论文《学生贷款:运行机制及信用风险管理研究》和湖南师范大学贺东的硕士毕业论文《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研究》等。但专门针对在新资助政策下对资助育人功能方面的研究比较少,因此本文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

二、新资助政策下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经济建设和高校的改革发展,以往的资助政策已经不适用,国家在2007年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简称新资助政策)。政策的出台是一个手段和办法,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使高校贫困生不要因为家庭经济贫困而影响受教育的机会,令贫困生也能和其他大学生一样,成为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实现这一根本目的,除了在经济方面对贫困生进行资助以外,还要对贫困生进行品德教育、诚信教育,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

三、阻碍资助工作育人功能实现的影响因素

(一)新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尚不到,2007年,国务院下发了新资助政策,新政实施以来,引起了广泛的社会认同,政策的覆盖面广,资助力度大,内容丰富,既有勤工助学、国家奖助学金,也有国家助学贷款,基本上解决了贫困生的经济问题,免除了经济方面的后顾之忧,但对于新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尚不到位,从高校资助工作部门到贫困生和社会都对政策的育人根本目的认识不足。

(二)资助工作透明度尚需加强,现行高校资助工作已经形成制度化,通过几年的运行,各高校也掌握了切合自身实际的一套工作办法,能够保证资助工作顺利的开展,但在资助工作的透明度方面重视不足,受资助的学生没有从多方面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其本身的关怀,对学校老师、工作人员的付出、同学们的关心、贫困生之间的谦让也没有很好的理解,成为阻碍感恩教育的影响因素。

(三)部分社会资助心态不端正,在新资助政策出台后,允许社会资源进入高校对贫困生进行资助,社会的资助是相对于国家资助的一个重要补充作用,表现了社会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也是企业回馈社会、学校和企业达到双赢的一个良好局面,但有部分社会的资助存在心态不正的情况,如企业以资助的形式达到吸收人才的目的,或者打着资助的旗号对公司企业进行宣传,这些不以帮助贫困生最终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为目的的社会资助令到受资助着产生错觉,认为自己是在自食其力,是在获取报酬,是在等价交换。这样的价值观念一旦形成,会使得贫困生在接受其他资助的时候缺乏责任感,过于功利,成为阻碍实现品德教育的一个影响因素。

(四)“心理扶贫”力度不够,贫困生在高校里属于特殊群体,他们的家庭没有能力缴纳学费、甚至无法支付他们日常生活的费用,在物质横溢的时代,难免会承受一定的压力,贫困生普遍具有敏感、自卑、抑郁、交往障碍等心理问题,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处理困难的能力不足,遇到困难后容易自艾自怜。在高校,鲜有专门针对贫困生进行心理预防性疏导的工作预案,一般是等到出现问题后才进行干预,成为阻碍贫困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的影响因素。

四、强化资助工作育人功能的工作机制构建

(一)显性资助与隐性教育相结合,对贫困生需要进行物质经济的资助以外,还要利用征文活动、座谈会等形式对贫困生进行教育,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让受资助的同学了解资助的目的,让他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

(二)物质资助与人格培养相结合,除了物质资助以外,对贫困生人格的培养同样重要,贫困生较容易产生各种心理问题,这些心理问题不容易被发现,但却影响他们培养健康的心理人格,高校的心理咨询部门应该重视贫困生这一特殊群体,对他们进行预防性的引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健康的心理人格。

(三)整体教育与个体指导相结合,高校贫困生属于一个特殊群体,也是普通大学生的一员,和普通学生一同接受整体的教育,但他们又具有一些个性上、心理上的特征,这就要求高校除了为他们提供整体的教育之外,还要针对个性对他们进行个体指导,如对个性要强的贫困生,可鼓励他们从学业方面发展,对于个性敏感胆小的学生,鼓励他们多参与集体活动和工作,对于容易自卑的学生,可对其多加鼓励,肯定其优点;对贫困生进行个性指导和整体教育能够有效地保证资助育人的成效。

五、结语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是高校育人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高校资助工作必须体现出育人的功能,既要在经济上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又要将资助工作当做一个育人的手段,构建完善的资助育人体系,实现高校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

参考文献

[1] 梁红军.德育视野下的高校资助育人体系研究[D].赣州师范学院,2010(06).

[2] 徐桂峰.浅析高校贫困生问题[J]. 全国商情(经济理论研究),2008(17).

[3] 杨晓慧.高校贫困生“双线资助”模式研究[J].中国高等教育,2007(19).

[4] 闫晓.高校贫困生的成因及对策[J].高教高职研究,2007 (6).

贫困学生资助论文第8篇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全员育人;立体化;资助模式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2)32-0127-03

1 引 言

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要始终坚持“把育人融入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格局”。“全国高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实践与理论研讨会”提出,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是今后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发展方向。但如何更好地将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真正做到在资助中育人,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学者从高校微观角度,对贫困生全员育人与资助理论和实践作出了不少研究。张明菊和范天森(2009)指出,“全员育人”中的“全员”不仅包括高校的全体教职员工,还应包括社会、家庭、甚至学生本人对自我的教育与提升。马彦周、杜坤林等立足当前高校资助工作实际,提出了“发展型资助”新理念并指出:高校应当根据教育规律和贫困生成长规律,以资金、项目、物品、人力、时间等多种更加贴近学生成长成才实际需求的方式,在帮助贫困生克服自身困难的同时,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从而实现有利于学生长远发展的“功能性”资助、“造血型”资助。以上研究大多从高校主体出发,就“全员育人”理念而言,应该充分发挥学生团体以及学生个人的作用。本文探究高校贫困生的立体化资助模式的构建,充分发挥学校教师的推动作用、学生团队的带动作用、学生个体的能动作用,以真正落实全员育人与资助相结合的育人目标。

2 高校贫困生立体化资助模式的构建

新资助体系下高校资助过程中存在着不足。具体体现在:对贫困生的思想、成长状况了解和关注度较少;学生未得到同等力量的物资资助和教育帮扶,是单向流动的资助;仍以无偿资助模式为主。结合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和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探索立体化资助模式,有助于实现贫困生“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资助目标。

2.1 立体化资助模式的内涵

在立体化资助模式下开展高校贫困生教育,学校教师应遵循“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资助工作理念,坚持文化育人理念,搭建学生能力锻炼平台。学生团体通过开展团体活动,并带动贫困生实现由“受助到自助,再到助人”的转变。学生个体在参与团体活动中实现“自我认知、自我调控、自我实现”的正向发展,从而形成良性循环的成长发展系统。如此,学校作为环境刺激推动、学生团队作为外部力量拉动、学生个体充分发挥内生能动作用,最终实现“助困、励志、强能”的育人目标。

2.2 立体化资助模式的构建要求

(1) 基础在于发挥高校和教师对贫困生资助的推动作用

高校作为贫困生资助的组织者,应高度重视资助工作,建立健全资助的制度,构建完善的工作组织,在制度和措施上充分保证贫困生资助工作的推进。同时,高校教师是贫困生资助的直接执行者,应准确把握贫困生的基本信息和思想动态,掌握资助工作方法和艺术,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构建立体化资助模式,高校需要加强以下四个方面建设:

①加强文化建设。结合教育成本分担的原则,加强贫困生的“诚信、感恩、励志、有得该有偿”的受助文化建设。开展诚信教育和感恩的系列活动,激发学生培养诚信和感恩意识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志愿组织的作用,有针对性地组织贫困生参加公益活动,让贫困生明确获得权利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在锻炼中学会感恩、学会回报。

②充分利用能力建设平台的育人作用。助学贷款机制的长久运行取决于贫困生的偿款能力,提高贫困生的竞争力尤为必要。高校应充分利用环境的育人作用,打造科技、文化、体育等综合能力培养平台,营造出一个相互信任、健康和谐积极上进的校园环境。

③全员育人制度化。在激励相容约束原理的指导下,高校可构建一种使组织和个人追求个体利益的行为,且与学校实现贫困生育人目标相吻合的制度安排,包括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具体衡量性。在合理的制度下,充分调动全体教师、学生团体和贫困生等积极参与,实现教书育人、实践育人、思想育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环境育人的立体化资助和育人模式。

④持续改进。坚持持续改进原则,注重模式的适应性和效用力,优化改进步骤,遵循“改进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循环的质量管理原理,使全员育人理念下的立体化贫困生的资助模式保持持久力,提高模式的实践性和成效性。

(2) 关键在于调动学生团体对贫困生的带动作用

高校学生社团是以大学生相同或相近的兴趣爱好、特长、信念、观点或自身需要为基础而自发成立的志愿型群体,具有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自我交流的功能。充分发挥学生团体对贫困生的带动作用,有助于实现贫困生团体教育目标。

贫困学生资助论文第9篇

关键词:高校,贫困生,校企合作,精神资助

在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和推进高校收费改革的过程中,高校的贫困生数量逐年增加,贫困生问题日益突出,已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贫困生的资助与教育是项政策性很强且具有深远意义的工作,事关高校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大局,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免费论文。本文主要分析贫困生的心理特点,试图通过企业与贫困生的互动的方式,就加强对贫困生的精神资助方面作些探索。

一、贫困生现状

据教育部统计数据表明:2004-2005学年,全国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总数为1350万人,其中,贫困家庭学生约263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19%,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约122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9%。以广东药学院为例,据2006年初步统计,该校56%的学生来自经济不发达的粤北、粤西、粤东农村。免费论文。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8%,其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

分析造成学生生活困难的原因主要有(1)来自经济不发达的老、少、边、穷地区的多子女家庭,上学的多,且家庭收入较低; (2)父母双亡、单亲家庭;(3)下岗职工子女(4)家中有危重病人或开销较大,而家庭困难;(5)高校招生收费全面并轨和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逐步建立,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贫困生比例。

二、贫困生心理问题及原因分析

贫困,使这些学生在物资与精神的双重压力下举步为艰。据有关资料报道:有60%的贫困生感到羞愧难当;22.5%的贫困生感到自卑,不愿意让别人知道自己的处境,并抗拒师生善意的同情[1]。江苏大学孔永明老师对该校贫困生和其他普通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了一次测查,得出结果如下:

1、焦虑自评结果(SAS)显示:在有焦虑的大学生中,贫困生和普通学生的比例分别是13.4%和5.9%。

2、抑郁自评结果(SDS)显示:有较重抑郁倾向的,贫困生为20.92%,普通大学生为2.4%。

3、人格调查结果(UPI)显示:贫困生中可能有明显心理问题的为32.8%,远远高于普通大学生的8.3%。[2]

从以上调查我们不难看出贫困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分析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极度自卑与极度自尊的矛盾性。贫困生因家庭贫困而自卑,但作为一个自我意识已经成熟的个体,他们又有强烈的自尊要求。因此,对涉及自己的事情非常敏感,容易形成情绪和情感上的强烈波动。由于这种心理特点,使贫困生在人际交往和群体活动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表现出明显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他们有融入群体的强烈愿望,但又往往因为自身的问题导致矛盾和冲突;他们有得到周围环境支持的心理需求,却又不愿接受他人的同情和怜悯。不少人因害怕被别人看不起而自我封闭,顾影自怜。因此,很难与群体中其他成员沟通、交往、合作。

三、校企合作,加强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

高校高度重视贫困生的心理问题,也一直在探索帮助贫困生摆脱心理问题的最佳方法。广东药学院在开展贫困生精神资助工作中深深体会到:1、助困容易助心难。2、帮助贫困生树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增强信心,确立健康的心态不能单单依靠学校自身的力量,不能仅仅停留在老师苦口婆心的说教的层面上。如何加强贫困生的精神资助?该校主动寻求企业的帮助,试图通过校企合作、互利双赢的新模式,加强对贫困生全方位的资助。

企业在广东药学院设立助学金,并在科研、实习、就业等多方面,展开细致、深入的合作,以建立一种更深入、持久、互利互惠、互动双赢的合作关系。其意义不仅仅在于经济意义上的援助和支持,也在于精神上的鞭策与激励。

1、企业的专家可被学校聘请为客座教授,为学校学生定期不定期举办讲座。内容涉及到企业的创业历程、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企业的要求等。同时学校还邀请企业员工中曾经的贫困大学生与贫困生进行座谈。通过现身说教,教育他们要积极对待人生,将贫困化为一种动力,奋发图强,实现自我人生价值。

2、企业定期分批邀请贫困生参观企业,与企业职工联欢。在企业的互动中促使他们健康成长,促进其社会心理的发展。同时让贫困生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爱和帮助,激励他们“立志、成才、奋斗、报国”。免费论文。

3、企业为广东药学院学生提供见习机会、实习基地,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科研仪器、设备等资源的共享;学校优先推荐优秀贫困生到企业实习,乃至就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生的就业压力,消除贫困生产生心理问题的其一诱因。

贫困的家庭无法选择,但人生价值可以创造。作为高校,对于贫困生不仅要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要育其精神,是他们在贫困中奋起,在逆境中成长,自强不息,顺利学业。

参考文献:

[1]陈斯邦.高校贫困生心理障碍与调适[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14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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