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1 16: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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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上市公司 工程项目 风险 控制
一、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风险
(一)不相容职责设置不当风险
公司未按《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设置工程项目管理中不相容的职责或岗位,可能产生舞弊、欺诈等问题,从而造成公司的资产损失。
(二)相关制度不健全风险
公司未能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未能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立项的申报、概预算的审批、外委项目的招投标、施工管理、款项支付、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的审核等行为进行规范,可能导致公司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三)决策失误风险
公司未能对市场变化做出正确的判断,工程项目建成后未能实现预期经营目标,公司未能实现预计的效益。
(四)审批行为不当风险
公司相关人员未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立项的申报、概预算的审批、外委项目的招投标、施工管理、款项支付、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的审核结算审核等行为进行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公司的资产损失。
(五)概预算编制不当和执行不力风险
公司未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工程项目概预算,工程款项的支付未按概预算的口径列支,未能按概预算的额度、工程完工进度情况、合同等有效地控制工程款项的支付,而导致公司的收益减少。
(六)项目管理不当风险
公司未制定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方案,各施工参与主体的职责分工不明确,导致施工管理混乱,未能按计划进度施工,成本失控。
(七)竣工结(决)算工作不当风险
公司未配备专人对工程项目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工程项目的竣工图纸、工程签证记录不清晰、不完整、不规范,工程项目相关档案资料缺失,导致工程项目竣工结(决)算依据不充分,无法进行开展竣工结(决)算、竣工验收及资产移交工作。
(八)财务信息失实风险
公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财务核算,相关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可能导致公司的资产账实不符或资产损失。
二、工程项目管理和控制的内容
相关制度应当健全,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应当符合不相容职责或岗位相分离的原则;工程项目的决策依据应当充分适当,决策过程应当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概预算编制的依据、内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委项目的招标程序和合同协议的签订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比例应当符合相关合同的约定,应当与工程的完工进度匹配;竣工结(决)算环节的控制流程应当科学严密,竣工验收程序及资产移交手续等应当规范;工程项目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如何有效地控制和防范工程项目的管理风险
(一)建立科学合理合规的机构设置和岗位设置,各司其责
在决策程序方面,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决策层,根据审批权限分别对工程项目的立项、相关大额合同的签订等事项进行审批。各相关职能部门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执行层,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开展工程项目相关的业务活动。
在部门设置方面,公司设立了项目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内审部门和纪检部门等工程项目相关的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概预算的编制、立项申报、外委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组织、相关合同的拟订、工程款项支付的申请和项目建设、验收工作的组织等工作;财务部门参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概预算的审核工作,参与外委项目的评标工作,审核相关合同的财务条款,负责工程款项的审核支付和相关财务核算工作;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相关合同的法律条款;内审部门参与外委项目的评标工作,负责审核相关合同条款,负责竣工结(决)算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工作;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外委项目的评标工作,负责对工程项目管理中出现的舞弊、欺诈等行为进行处理。
在岗位设置方面,公司的每个工程项目均设置了项目经理、财务人员、造价人员、资料档案管理人员等岗位各一名。项目经理是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业主代表,负责与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总承包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并督促其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建设;财务人员负责工程项目资金的管理、工程款项的审核支付和财务核算工作;造价人员负责编制工程的概预算,审核工程造价;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理清相关业务流程
公司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招投标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规定》等相关的管理制度,理清了相关业务的流程。
(三)制定《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方案》
公司制定了《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方案》,明确了业主代表、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总承包施工单位等施工参与主体的职责和对其的考核奖惩办法,建立了各施工参与主体之间的沟通渠道和快速反应机制。
(四)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
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度组织开展相关的内部审计工作,在事前做好外委项目评标过程的监督工作,做好相关合同的审核工作;在事中组织开展合规性的审查工作;在事后做好竣工结(决)算的审核工作。
【关键词】上市公司 薪酬 公司绩效 高层管理者
目前,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环境存在不足以及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存在缺陷,许多上市公司对高管缺乏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高管的大量“偷懒”行为和短期行为,损害了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文通过研究上市公司高管持股的薪酬激励制度对高管薪酬和公司绩效的影响,深入了解我国上市公司的薪酬激励机制的有效性,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解决目前对高管有效激励不足的问题。
一、对高管进行激励的理论基础
1、委托理论
该理论认为,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当所有者不能在进行风险决策的同时圆满从事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时,就会委托专业管理人员来经营企业,这就产生了委托关系。由于委托关系的四大缺陷――利益不相容、风险不对称、契约不完全、信息不对称,人有可能利用其职权,以牺牲企业利润、损害委托人权益为代价,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为解决委托人和人利益上的矛盾,必须激励人,使其行为与委托人效用一致,这样成本就不可避免。
2、委托问题的解决途径
理论上,只要委托关系存在,委托人的目标就不能自动实现,问题就不能根本消除。如何使委托人与人的目标最大限度地趋于一致并使成本降至最低?理论认为:人必须承受部分风险;如人是风险中性者,可通过使人承受完全风险来达到最优激励效果,但实际上只能让人拥有部分索取权。委托人可以运用奖金、年薪、股权激励等报酬计划使的报酬与经营绩效相挂钩,使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相匹配,最大程度减少成本,并达到对人的有效激励。因此,为了研究薪酬激励计划的有效性,很多实证分析都非常关注高管报酬和公司绩效的相关性分析。
二、研究模型设计
1、模型研究的目的
模型研究的目的是研究持股激励对高管得薪绩敏感性的影响。我国的高管薪酬制度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基薪+奖金+年度利润分成+福利等;(2)年薪制;(3)工资+年度奖励+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权等方式对高管进行长期激励。(1)、(2)薪酬制度注重对高管进行短期激励,而高管短期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与公司长期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会发生冲突。鼓励高管更多地关注公司的长期发展而不是短期财务指标,股权激励无疑是一个好的激励机制,其理论逻辑是:股权激励―高管努力工作―企业价值最大化―股价上升―高管获得收益,企业价值最大化成为股东和高管的共同目标。
然而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高管为使自己的股票升值不得不勤勉进取,以使公司业绩向好、股价提升;一方面也使个别人铤而走险,为了自身利益进行财务舞弊,给公司带来危机。本文要研究的是引入股权激励机制后,高管薪酬对公司长期绩效和短期绩效的敏感性的变化,分析我国股权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及其原因。
2、变量定义
(1)定量变量。①高管薪酬水平:高管在这里包括首席执行官、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他们负责公司的日常行政管理和经营事务。搜集的数据是高管前三名薪酬总额,求平均值即可得高管的个人薪酬水平,记为COMP,取对数为LN(comp)。②公司规模:由于大量实证认为高管薪酬与公司规模显著正相关,这里引入其作为控制变量,用公司总资产ASSET作为公司规模大小的衡量指标,取对数记为LN(asset)。③净资产收益率:即净利润除以股东权益(年末的股东权益进行计算),它反映了当期的经营业绩,是公司的盈利能力指标,也是短期绩效的重要衡量指标,记为 ROE。④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其计算公式为[(年末所有者权益/三年前年末所有者权益)^(1/3)]-1。它是公司的发展能力指标,在一定程度上衡量了公司的长期绩效,记为 IROE。这里将计算上市公司2004―2006年的IROE。
(2)虚拟变量。①公司所在区域:我国可划分为东、中、西三部分(港澳台未计入内),三部分经济发展水平差距很大,因此公司所在经济地区不同必然会影响高管薪酬水平,所以这里引入两个区域虚拟变量:AREA1和AREA2 。东、中、西三部分划分标准为:东部包括京、津、冀、鲁、辽、沪、苏、浙、闽、粤、琼;中部包括黑、吉、晋、豫、徽、湘、鄂、赣;西部包括渝、川、贵、陕、甘、青、藏、蒙、疆、宁、桂、滇。按照公司所在区域赋值,若该公司在东部,则AREA1=1,否则AREA1=0;若该公司在中部,则AREA2=1,否则AREA2=0。②高管是否持股:记为 EOS,该变量反映了公司股权激励机制的应用程度。若高管持股,则EOS=1,否则EOS=0。
(3)模型假设。引入股权激励机制将提高高管薪酬与长期绩效的敏感度,因为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激励。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多采用让高管持股的方式进行股权激励,以使其与股东的目标趋于一致,关注公司长期利润的最大化。引入股权激励机制将改变过去高管只注重短期财务指标,甚至不惜牺牲长期绩效来提升短期绩效的倾向,提高高管薪酬与长期绩效的敏感性。基于此作出以下假设――假设一,高管薪酬水平与短期业绩指标ROE正相关;假设二,引入股权激励机制后,高管薪酬水平与长期业绩的敏感性将上升。
(4)模型构建。激励机制模型(MODEL1):用以验证假设LN(comp)i =β0 +β1LN(asset)i+β2ROEi+β3IROEi+β4EOSi×ROEi+β5EOSi×IROEi+β6AREA1i+β7AREA2i+εi。其中,β2和β3分别衡量高管短期和长期的薪绩敏感度,验证β2和β5符号的正负和显著性水平可以判断假设的正确性。
三、回归分析
1、数据的搜集和整理
这里以中国2004年以前上市的公司为研究对象,为了研究的需要,剔除以下不符合条件的公司:极端值会对统计结果产生不利影响,所以剔除业绩过差的st和pt公司;国内投资者主要关注A股上市公司,所以剔除同时发行A股和B股的上市公司;新上市公司业绩容易出现非正常波动,而且公司内部运行机制不完善,所以剔除新上市公司;由于模型的构建特点及相关指标的有效性,要计算高管薪酬的对数,故剔除高管薪酬为0的公司,要计算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并考虑ROE指标的有效性,所以剔除在2004年初至2006年末会计期间内所有者权益出现为负的情况的公司;还要剔除相关数据披露不完全的公司。共选取1082家上市公司,除了IROE的计算要用到2004―2006年度的年报数据之外,其余变量的数据都是上市公司2006年公布的年报数据;相关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系统。
2、描述性统计分析
利用EXCEL2003计算相关数据,做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见表1。
由表1可以看出,高管前三名人均薪酬均值为25.21万元,不同公司的高管薪酬差异极大,极差达312.07万元。与以往的统计相比,高管薪酬是在不断上升的。李增泉统计1998年848家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均值为4.09万元,魏刚统计(816家上市公司)为3.75万元;张必武统计2001年909家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均值为13.07万元;王培欣统计出2003年858家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均值为16.5万元。当期业绩指标ROE均值为6.61%,与张必武统计的2001年5.51% 和王培欣统计的2003年5.66%相比提高了1%,但各公司的ROE差距十分巨大。由统计来看,仅248家上市公司的高管有持股,占样本总数的23%,零持股现象十分严重,股权激励未能普及。
3、回归分析结果
表2持股对高管人员薪绩敏感性影响的回归分析
(n=1080)
(注:ER定义为EOS×ROE,EI定义为EOS×IROE。)
模型回归结果见表2。R2 =0.242437,Adj-R2 =0.237490;F(7,1072)= 49.00918,p值为0.000000;德宾―沃森d统计量=2.000888。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不存在序列自相关问题,用怀特检验也不存在异方差问题。
根据模型的回归结果分析,高管薪酬与短期业绩指标ROE显著正相关,验证了假设a,说明高管薪酬受到短期绩效的强烈影响。这与目前我国高管薪酬大多和当期业绩指标直接挂钩的情况相符,而且其回归系数为0.724388,具有经济学含义,代表了高管薪酬对于短期绩效的敏感程度。
长期绩效IROE的回归系数为正但并不显著,这符合现实情况,即多数上市公司相对于短期绩效指标而言,忽视了长期绩效指标,高管薪酬与长期绩效并不挂钩,这导致了两者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IROE的回归系数代表了高管薪酬对于长期绩效的敏感程度,其值为0.098986,远小于ROE的回归系数,说明高管薪酬水平对短期绩效的敏感程度大大超过对长期绩效的敏感程度。
ER和EI都是差别斜率系数,分别表示引入高管持股制度的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与短期绩效和长期绩效敏感性的差别程度。ER的回归系数并不显著但却高达0.44536,大大提高了高管薪酬水平与短期绩效的敏感性。这可能是我国的股权激励机制不成熟造成的,高管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控制这种长期激励机制,如进行财务舞弊、操纵股价,从而在短期内攫取大量财富。EI的回归系数非常不显著,而且仅有0.015152,因此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假设b。可以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的股权激励机制并没有使高管薪酬与公司长期绩效相挂钩,也没有使高管利益与股东利益相一致。这可能是因为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不完善、投机性过强、投资者缺乏投资理性导致股票的市场价格未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潜力造成的。因此,这种激励不能公正地给予高管适当的报酬,股权激励也就不能真正起到长期激励的作用。而且当股市整体上涨时,高管即使没有付出更多的努力,依然可以获得比平常更多的报酬。
此外,模型验证了这个结论:东部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显著高于西部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但是中部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与西部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差异不显著。模型也验证了高管薪酬与公司规模显著正相关。
4、模型特点与不足
过去的研究多使用ROE作为公司绩效的衡量指标进行回归分析,研究高管持股这种长期薪酬激励方式对于薪绩敏感度的影响。但是ROE只能反映企业当年的绩效,衡量的是短期绩效,应该采用一种能够反映企业长期绩效的指标进行回归分析,这样才能够清楚股权激励是否真正起到了长期激励的作用。比较以上这些不足,本文的研究具有以下特点:除了用传统的ROE作为公司绩效衡量指标以外,还运用了公司的发展能力状况指标“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作为公司长期绩效的一个衡量指标进行回归分析;分析了股权激励对高管的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有何影响。本文也有不足之处,如没有考虑到行业及其他因素对高管薪酬的影响;由于公司的长期绩效衡很难衡量,这里用“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也只是近似反映公司长期绩效的好坏。
四、政策建议
1、改进高管持股制度,规范股权激励,提高高管持股比例
回归结果证明:高管持股制度并不能显著提升高管薪酬与公司长期绩效的敏感性。这主要是因为我国上市公司高管持股制度不完善:高管持股属于公司内部职工股的一部分,而且相当于一种福利制度;凭借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之间的价差,高管无需努力也能够获得巨额回报;同一公司内部高管之间持股数量没有太大差别,起不到长期激励作用。如果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合理,这种持股制度不仅起不到激励作用,反而更容易被高管利用,成为短期内谋取大量财富的合法而便捷的工具。
2、完善绩效考核指标,注重公司长远发展
这样才能够使得高管的薪酬更多地体现公司的长期业绩而不是短期的会计盈余,从而减少高管的短期机会主义,防止财务舞弊和操纵行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3、培育健全的经理人市场和资本市场,加强外部约束
成熟的经理人市场是对高管有效的外部约束,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将迫使高管努力工作,否则就会面临失业的风险;这也有助于降低公司的成本,提高公司绩效。但是由统计分析来看,高管的薪酬差距十分巨大,这固然存在着很多影响因素,也与我国经理人市场的不成熟密切相关,而且东部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显著高于中西部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也说明人才流动不充分。成熟的资本市场能够反映股票的真实价格,正确评价公司的经营绩效和发展潜力,客观地反映高管的经营绩效,使股权激励充分发挥激励作用,给予高管公正合理的报酬。但是我国股票市场的剧烈波动显然不利于股权激励的实施,只有培育稳定理性的资本市场,才能实现外部资本市场对高管行为的激励和约束。成熟的资本市场是实施一切股权激励机制的基础。
4、建立完善的约束机制,保障激励机制正常发挥作用
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实现对高管有效约束的制度保障。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客观公正地衡量公司的经营绩效,监督、约束高管的权力,防止高管自定薪酬和内部人控制,维护股东的权益,提高高管薪酬和公司绩效的敏感性,维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结论
高管薪酬与短期绩效ROE显著正相关,长期绩效IROE对高管薪酬有微弱的正影响,但这种影响非常不显著。同时,高管薪酬对公司短期绩效的敏感性大大超过了其对公司长期绩效的敏感性。引入高管持股机制后,并没有显著提高高管薪酬对公司长期绩效的正相关关系,也没有大幅度提升高管薪酬度对于长期绩效的敏感性,反而提升了高管薪酬对于公司短期绩效的敏感性。
【参考文献】
[1] 李增泉:激励机制与企业绩效――一项基于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2000(1).
[2] 魏刚、杨乃鸽:高级管理层激励与上市公司经营绩效[J].经济研究,2000(3).
2009年10月30日,首批2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创业板的开启为我国资本市场注入了新的生机,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在创业板挂牌上市的公司已达355家。由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对高管普遍实施股权激励,创业板持股高管的个人财富随着公司上市后股价的高涨而急剧膨胀,但是创业板高管离职现象也愈演愈烈,高管的离职不仅给公司造成人才流失,不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还会对整个证券资本市场及社会产生潜在的不良影响。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创业板乃至整个证券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寻求创业板上市公司高管离职的深层次原因。创业板高管离职是否具有套现动机,创业板高管离职与其个人因素是否相关?本文将通过实证研究来分析导致创业板高管大量离职的原因。
二、 文献回顾
国内外关于高管离职原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即公司业绩和公司治理因素对高管离职的影响。公司业绩方面:Warner和Watts(1988)、 Kaplan(1994)分别以美国、日本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分析公司股票市场收益与公司高管离职的关系,均发现较差的股票市场收益表现增加了高管离职的概率。龚玉池(2001)、朱(2002)以中国上市公司为对象分析了会计业绩对高管离职的影响,发现二者呈负相关关系。公司治理因素方面:Yermack(1996)对董事会规模与高管辞职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公司的董事会人数较少时,首席执行官(CEO) 在公司业绩不好时被解雇的概率较大。付荣和李芬(2009)研究发现独立董事比例越高,高管离职的概率越大,而董事会规模越大,高管离职的概率越小。丁希炜和周中胜(2008)以沪深两市1 084家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表明股权集中度、高管持股比例对高管变更的影响均不显著,但当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低于50%时,前五大股东的股权集中度对高管变更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张俊生和曾亚敏(2005)分析中国上交所上市的公司发现董事会会议次数、公司的领导结构对相对业绩下降的公司的总经理变更具有显著的解释力,而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股权集中度等其他治理变量与总经理变更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其他方面:Morck(1988)等提出战壕假设,即高管持股会增加其追求非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动机,以满足个人利益,并防止被解聘,即高管持股比例越高, 其离职的概率越小。Murphy(1999)研究了美国大型上市公司的高管离职现象,结果表明高管年龄对高管离职的解释力要强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即年龄越高的高管越容易出现辞职的情形。张明(2011)研究了2010年4月前上市的公司高管离职问题,发现高管持股比例与高管离职的可能性存在倒U型的非线性关系。
从以上文献综述可以看出,虽然我国学者对高管离职原因的研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对高管离职的影响因素研究从经营业绩扩展到公司治理因素等多个角度。但国内学者的研究并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这可能与其所选样本、变量等存在差异有关。关于创业板高管离职原因的研究,现有的文献多停留在描述层面上,缺少数据的支持和深入的实证分析。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借鉴现有的研究成果,结合创业板高管离职的特点,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H1:高管年龄越高,离职的可能性越高。不同年龄段的高管对其职业生涯规划不同,高管年龄是影响高管离职的重要因素。
H2:高管学历越高,离职的可能性越低。高管的学历能反映其认知能力、技能知识的高低,学历较高的高管在职业选择时更能与自身的意向相匹配,并且学历往往与高管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以及承担风险的能力相关,学历较高的高管在工作中也更加得心应手,因此学历越高的高管离职的可能性越低。
H3:高管任期越长,离职的可能性越低。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高管人员会积累更多的经验和相关知识,有利于高管人员做出更为精准的决策,取得更好的经营业绩。因此,高管在公司的任期越长,其离职的概率就越低。
H4:高管持股市值越高,离职的可能性越高。创业板上市公司对高管普遍实施股权激励政策,加之创业板上市公司在股票发行时存在的“三高”现象(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资金),使得获取公司股权的高管在公司上市后个人财富迅速增加。依据现有规定,若高管持股后继续任职,其在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后才能转让所持股份,且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量的25%;若持股高管选择在新股发行上市一年后离任,离任半年后可一次性减持所持股份的50%,相比继续任职减持股份所获收益增加一倍,离任一年后,所持股份全部解锁。在上述情况下,若持股高管选择继续任职,则其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将手中的股份财富变现,而公司经营及股票价格的不稳定性,使得滞后变现这笔财富的高管面临较大风险,因此创业板高管就会有通过离职来减持更多股份来提前获得更多股票收益的动机,持股市值越高的高管人员的离职动机越强。
H5:高管薪酬水平越高,离职的可能性越低。根据委托理论,委托人(股东)为了降低成本,往往与人(企业管理者)签订报酬―绩效条约。管理者会努力提高经营业绩以获取较高的薪酬,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高管获取的薪酬不仅是公司对其能力和价值的认可,也代表了公司对高管的重视和满意程度,体现着高管在公司中的地位,这些因素影响着高管对公司的忠诚度,也是高管是否离职所考虑的重要方面。因此,高管薪酬构成了高管离职的机会成本,高管从公司获得的薪酬越低,高管离职的机会成本就越低,高管离职的概率就会增加。
(二)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以2009年10月30日到2012年12月31日在创业板上市的355家公司的高管个人为样本,研究其离职情况,剔除数据缺失值后共得到5 832个样本。所有数据均来自国泰安数据库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的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国泰安数据库中不全的高管离职数据通过手工整理财务报告得出。上市当年存在的高管的变量数据取自上市当年的年度报表,上市年度以后增加的高管的变量数据取自新增当年的年度报表。数据处理采用stata12.0软件。本文研究的高管是指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技术总监、营销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三)变量选取和模型构建
本文选取创业板高管离职变量为因变量,即创业板高管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是否离职,即是否不再担任公司高管,该变量为0-1分类变量,在设定期间不再担任公司高管时值为1,仍继续担任公司高管时值为0。自变量的选取上,由于高管持股市值和高管薪酬数值较大,因此对这些变量设置了不同的数量单位,以便于对其进行分析,教育背景赋值:1=中专及中专以下,2=大专,3=本科,4=硕士研究生,5=博士研究生。文中各个变量的具体定义见表1。
由于本文的因变量是0-1分类变量,因此选用Logit模型对影响高管辞职的因素进行计量分析,模型设置如下:
LOGIT(Y)=β0+β1Age+β2EDU+β3Tenure+β4Share-value+β5Salary+β6First-share+β7 Size+β8IPOPE +β9ROA+ε 模型(1)
LOGIT(Y)=β0+β1Age+β2EDU+β3Tenure+β4Share-value+β5Share-value2+β6Salary +β7First-share+β8 Size+β9IPOPE +β10ROA+ε 模型(2)
四、 实证检验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首先,本文按照高管的职位特征对离职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如下页表2所示。本文所选取的5 832个高管样本中,离职的有786人,离职比例达13.48%。创业板出现离职现象较多的职位是董事、监事、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董事长、副董事长发生的离职现象较少,考虑兼任的总经理情况后,总经理出现离职的比例也是较小的,仅为3.39%。
其次,对各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创业板高管年龄均值为46岁,表明创业板高管总体偏年轻化;高管的受教育程度平均在本科以上;在任时间最短仅为2个月,平均任期为4年以上;创业板高管的持股市值最高达198.47亿元,平均持股市值为1.17亿元,可见创业板持股高管的股票财富之高;薪酬最大值为353.2万元,均值为17.3万元,存在薪酬为零的高管。控制变量中值得关注的是市盈率指标,最大值达到207.32倍,均值达到72.31倍,印证了创业板“三高”现象中的高发行市盈率情形的存在。
(二)回归分析
通过下页表2中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对模型(1)进行回归后结果显示高管持股市值与高管离职并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因此猜想高管持股市值与高管离职并非线性关系,加入持股市值平方项即对模型(2)进行回归,结果显示高管持股市值系数为0.1516,在10%的水平上显著,高管持股市值平方项系数为-0.0167,也在10%的水平上显著,其他变量如高管年龄、学历、任期、薪酬的回归结果与模型(1)结果基本无差异,均在1%的水平上与高管离职概率显著相关,支持H1,H2,H3,H5。根据模型(2)的回归结果,高管离职与高管持股市值并非线性相关,而是呈倒U型关系。通过对持股市值进行简单计算,可以得到倒U型的峰值为4.54亿元,即持股市值低于4.54亿元的高管,持股市值越高,离职的概率越高,而持股市值高于4.54亿元的高管,持股市值越高,离职的概率越低。通过对样本观测值进行统计发现,持股市值超过峰值4.54亿元的高管人数为356个,其中担任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有231个,发生离职的共有8人,仅占创业板离职总数1%。可见峰值后的负相关关系对创业板高管而言并非普遍现象,可以进行如下解释,创业板上市公司大都是家族企业,这些企业的特点是家族内部成员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持有公司大量股份并担任董事长等要职,并且很少发生除换届、退休等客观原因外的主动辞职,因此在考察高管套现动机时可以将这些高管排除在外。所以在考察高管套现动机时不考虑超过持股市值峰值的高管,那么高管离职概率与高管持股市值表现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支持H4,创业板高管离职现象表现出较强的套现动机。
(三)进一步分析
为验证高管离职的套现动机是否具有稳健性,将模型(2)中的持股市值和持股市值平方项替换为持股数和其平方项以及持股比例和其平方项分别进行回归分析,持股数为高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单位为百万股,持股比例为高管直接持股数与公司发行总股数之比。回归结果再次验证了高管离职与高管年龄、学历、任期、薪酬的显著性关系。将持股市值和持股市值平方项替换为持股数及其平方项进行回归,高管离职与高管持股数也呈倒U型关系,峰值为14.64百万股,样本中持股数超过峰值的高管有394人,其中260人为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离职人数共有8人,因此剔除持股数高于峰值的高管后,高管离职概率与高管持股数具有显著的正向关系,再次验证了高管离职的套现动机。将持股市值和持股市值平方项替换为持股比例及其平方项进行回归,高管离职与高管持股比例也是呈倒U型关系,峰值为15.38%,样本中持股比例超过峰值的高管有437人,其中278人为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离职人数共有10人,因此剔除持股比例高于峰值的高管后,高管离职概率与高管持股数显著正相关,也表明了高管离职套现动机。控制变量上市市盈率对高管离职概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上市市盈率越高,高管离职概率越高,创业板较高的市盈率代表着创业板的估值泡沫和高风险性,此情形的存在刺激高管尽快套现离职,这与假设4趋于一致。高管离职概率与公司业绩显著负相关,即公司业绩越好,高管离职概率越低,较好的业绩一般预示着较高的高管薪酬,间接支持假设5。
关键词:盈余管理;内部控制实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C9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29-0111-02
当代经济活动中,财务信息的真实性愈显重要。但由于各项法规制度的不完善,证券市场却出现了一系列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盈余管理的滥用就是引发该现象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内部控制系统的不完善则又是导致盈余管理行为难以抑制的直接原因。企业内部控制包括了内部控制的实施与内部控制的披露两个方面,国内外部分学者正是据此对内部控制与盈余管理的关系展开了一系列的研究。
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实施与盈余管理关系的研究现状
就内部控制的实施而言,其与盈余管理的关系是建立在委托理论基础之上的。股东追求股东财富最大化,但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而人是资产的管理者,直接控制公司的运营和盈余管理,又以其自身薪酬、福利及权利最大化为目标,因而造成了与前者间的利益分化和冲突,随着利益冲突的加剧使得内部控制应运而生。内部控制实施理论上即是对盈余管理行为的监督和防范,内部控制成效对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有着重要影响。提高内部控制效率能有效降低委托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不均程度,限制人的盈余管理操纵空间,消解人对委托人利益的潜在侵害。
1.国外研究现状
综合我国一些学者的研究成果,当前国外诸多学者已就公司内部控制实施与盈余管理的关系作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Li和Goh等在研究后证实内部控制缺陷改进后,公司的盈余稳健性将可以得到较大幅度提高。Ashbaugh-Skaife等学者则发现,企业内部控制中有较大缺陷的比没有内部控制明显缺陷的会有更大的异常应计项和更多的应计项噪音,若会计师认为内部控制有较大改善,那么应计项质量亦会有所改善。Lee,Chan和Farrell等则按操纵性应计利润的正负号将样本分门别类进行了研究,结果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的企业的正向操纵性应计利润值和操纵性应计利润的绝对值比其他公司的都大,这足以证明内部控制能有效减少会计舞弊,提高盈余空间。
Ke,Yu和Gong在比较了跨国上市公司和美国本土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后,发现了跨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与盈余质量并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而美国本土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质量与盈余质量则存在较清楚的正相关性关系。Guthrie和Epps对Lee,Chan和Farrell等的研究成果进行了进一步延伸,比较了有内部控制缺陷的企业与没有缺陷的企业的应计利润,表明具有较大缺陷的企业更易利用可操纵应计利润展开盈余操纵。
2.国内研究现状
在我国,学者们对于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实施与盈余管理关系的研究相较而言虽尚处探索阶段,但是也已结出了丰硕的成果。杨文国在《内部控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分析》一文中就内部控制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的影响加以客观全面地分析,基此对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提出了许多的措施和建议。许波则侧重于内部控制与盈余管理模式关系的理论分析,发现公司可以通过董事会、经理层、股东会、监事会和资本市场对其盈余管理行为产生显著影响。张国清则以上市公司是否能够提供出积极的自我评估报告并能否获得保荐人或第三方审计人员的审核意见对其内部控制质量进行评价,此外其研究还表明较高质量的内部控制并非一定会随之产生高质量的盈余,改善的内部控制质量也并非会伴随提升盈余质量。方春生在研究了财务报告可靠性和内部控制的关系后发现在公司实施了内部控制后,其财务报告的可靠程度会得到明显提升。
张军和王军只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07年的数据研究企业第一次内部控制审核对于操纵性应计项的影响后表明,在企业实施内部控制审核后,其操纵性应计项得到显著降低。同时,王军只在对比了内部控制审核前和审核后的盈余质量,结果表明第一次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前后可操控性应计数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差异,在内部控制评价后,会计盈余质量比审核前有显著提升,会计盈余质量会出现显著的改善。
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盈余管理关系的研究现状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盈余管理的关系的研究是建立在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之上的。经济行为之中,信息不对称会产生道德风险以及逆向选择等问题。信号传递理论的建立则有效解决了该问题。信号传递理论表明,优异质量的公司为了区别开较劣质的公司,可能选择对其内部信息进行比较充分的披露,积极向市场传递企业的信号,从而引导优质资源流向自己的公司,继而会引发其公司股票的上涨,反之不披露信息的公司会被认为存在负面消息进而会引起股价的下跌。基此,为获取市场较为良性的反应,公司就会主动披露对自己有利的内部控制信息;同时,站在投资者的立场,在条件大致相同的条件下,自然会选择内部控制信息较为完整披露的公司成为投资的选择。然而,如果把盈余管理引入此信息链时,信息在传递过程就可能会发生扭曲,上述的两个结论也就会有所不同。
1.国外研究现状
相较而言,国外学者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盈余管理关系的研究起步更早,成果也相对丰富。Doyle等学者从2001年到2004年间内部控制弱点被披露的200余家公司为对象,检验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弱点的公司,其盈余质量也更低。Beneish的统计结果则显示内部控制比较弱的公司能够增大可能的计量误差,这样上市公司所披露出的内部控制弱点就会释放出财务报告质量不佳的信息。Bedard则侧重研究了公司盈余质量与内部控制缺陷的关系:在披露内部控制缺陷前上市公司盈余质量并未表现出更低水准,但与内部控制管理方向相同的是,披露后公司的盈余质量却会有明显的改善。
Chan等学者则选择了以主动自曝其公司内部控制不足为对象的122家公司,针对这些公司操纵性应计项绝对值加以评估,发现那些具有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的操纵性应计项绝对值数据远远高于别的公司。Doyle等学者还集中研究了应计质量和内部控制缺陷的关系问题,发现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严重不足是和应计质量较差紧密联系的。
2.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盈余管理关系的研究起步相对更晚,但是一些学者的研究成果已引起了学界足够多的重视。方红星、杨有红和汪薇等学者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加以研究,发现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硬性规范没有被充分落实、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够自愿、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评价没有统一标尺度。于忠泊、田高良等人结合会计信息的稳健性、可操控应计利润和资源配置效率等三要素研究了内部控制评估报告效用,认为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公开对于会计信息的稳健性和可操控应计利润以及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和推进不够明显。赖文海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与盈余质量的实证分析》一文,详细阐释了内部控制缺陷与盈余质量二者间的相关关系:首先是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与公司盈余质量紧密相关,其次是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提升盈余质量的直接和有效途径。
三、国内外研究状况评述及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研究的展望
就研究过程来看,国外学者对于内部控制的研究起步更早,成果也相对丰富。其重点关注内部控制质量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财务报告质量之间的关系。相对而言,国内学者就这一问题涉及时间较短,目前主要聚焦于对国外较为成熟的内部控制理论的介绍和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的阐述式探讨。就盈余管理质量和内部控制关系的思考而言,无论国际上还是在我国内部,学者们基本上达成了较为一直的见解,诚然,必须承认的是国内对此方向的研讨还不尽深入,研究的成果亦未为相近。方春生、张军和王军等学者较为认同盈余管理质量能够通过内部控制来加以改善,但是张国清、于忠泊和田高良等学者则一致认为内部控制对盈余管理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改善效用。
就研究方法而言,国外学者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理论的实证研究已较为成型,但是受限于公司内部控制真实数据的采集,国内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理论的实证研究尚处起步程度,一些实证研究性的学者,汪薇、杨有红、王军只等人只是运用了阐述性统计的方式,所获结论缺乏精确的数据支撑。
就内部控制质量的评估,国外学者侧重于通过如何披露内部控制缺陷、内部控制缺陷的类型对内部控制质量加以评估。国内学者则因经济环境的不同,在研究中较为注重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经济环境。在过去的研究过程中,一些学者试图运用书面调查方式来对内部控制质量作出衡量,一些学者则精心构建出指标系统,运用取得分值的方式对内部控制作出定量化的统计。无论是采用哪种方式方法,从效果来看都难免有一定的随机性,并不能做到客观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状况。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对于盈余管理问题的研究,已由最初的对盈余管理的定义、动机、计量方法的研究逐渐转变到盈余管理与新旧准则之间的影响、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及其与内部控制的关系层面上。因此,将来对盈余管理的研究应更侧重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盈余管理与税收的关系;二是盈余管理对资源配置影响的研究;三是确定盈余管理的制约因素以及具体的案例研究。
参考文献:
[1]Doyle,J.,W.Ge,S.McVay.Accruals Quality and Internal Control over Financial Reporting [J].the accounting review,2007,82(5):1141-1170.
[2]Epps,R.W.,Guthrie,C P.Sarbanes-oxley 404 material weaknesses and discretionary accruals[J].Accounting Forum,2010,forthcoming.
[3]Chan,K.C.,B.Farrell,P.Lee.Earnings management and return-earnings association of firms reporting material internal control weaknesses under section 404 of the sarbanes-oxley act[J].Auditing:A Journal of Practice & Theory 2008,27(2)
[4]方春生,王立彦,林小驰,林景艺,冯博.SOX法案、内部控制制度与财务信息可靠性[J].审计研究,2008,(1).
各工商所(队)、局机关各科(室):
为加强外部监督,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准,推进“两建一创”活动深入开展。根据xx市工商局的要求,今年分局邀请xx市人大对工商行政执法开展定向视察,这对工商部门来说是一次重要的社会链接,对于人大代表以及人民群众认识工商、了解工商、理解工商,推动工商工作将起到很好的作用。为扎扎实实地开展此项工作,分局决定,建立接受人大定向视察工商有关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向人大定向视察组汇报全年工作情况及下一年工作思路,听取意见建议。
二、检查、考核制度。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人大定向视察中发现的问题和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列入单位责任目标考核。
三、上门走访制度。局领导不定期上门走访联系所所在地的人大定向视察组成员,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联系人大定向视察工作的局领导和联系人,每季度上门走访一次人大定向视察组组长,汇报近期重点工作,交流有关信息,听取意见建议;各工商所所长,每二月上门走访一次所在地的人大定向视察组成员,汇报有关工作,听取意见建议。版权所有
四、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本单位、本地发生的重大事件、突发性事件在及时向上级工商机关、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的同时,即时向人大定向视察组报告,尽早沟通,争取主动。
五、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分局开展的重点工作、活动的小结以及一些文件资料寄送给定向视察组成员。
六、网上联系制度。利用xx政务网络平台,采取电子邮件的形式,即时将分局开展的有关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和人大定向视察组提出的涉及全局性工作和局重点工作的意见建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反馈给定向视察组。
中图分类号:DF411.91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925X(2012)11-0074-02
1 公允价值概述
1.1 公允价值概念: 1970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其会计原则委员会报告收第四集,将公允价值理解为:当在包含货币价格的交易中收到资产时所包含的货币金额,以及在不包含货币或货币要求权的转让中的交换价格的近似值。这可能是对公允价值的最早定义。
现行国际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为“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2。
1.2 公允价值的发展: 全面历史成本计量模式,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并用的混合计量模式以及全面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这三种计量模式清楚的划分了衍生金融工具计量理论发展的三个阶段:全面历史成本计量模式阶段;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并用的混合计量模式阶段;衍生金融工具的全面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阶段。
在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并用的混合计量模式阶段,该阶段的计量模式突出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相关性,但是对金融资产和负债按企业持有的目的和意图进行分类,使得企业管理当局有了通过选择不同的分类来操纵利润的可能性,同时这种分类在实务中也很难操作。尽管混合计量模式仍有种种弊端,但是现实中金融市场还欠发达,并且衍生金融工具在创新中组合和融全以及计价技术的发展还没有使估计的可靠性达到不会影响财务报表公允表述的程度,这就是说全面公允价值计量还没有出实基础,因此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并用的混合计量模式是必然的选择。
2盈余管理概述
2.1盈余管理概念:
会计学界对盈余管理有不同的定义。有褒义的,有贬义的,也有中立的。
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管理当局出于某种动机,利用法规政策的空白或灵活性,通过各种手段对企业的盈余进行调节的行为。从本质上讲,盈余管理显然是一种利润操纵行为,但利润操纵是通过违法的手段弄虚作假,人为地造成利润的增加或减少;而盈余管理则是在在准则和会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以寻求有利于自己的财务结果。该定义既有贬义又有中立性。
2.2盈余管理采用的主要手段
(1)虚假确认收入。(2)虚假确认费用。(3)利用资产减值准备。(4)虚拟资产。
总之,盈余管理采用的主要手段主要表现在资产取得,资产减值,收入确认上。
2.3公允价值计量与盈余管理关系
公允价值存在一些缺陷,从信息的观点来看,会计数据向投资者传递信息,信息作用的结果改变了投资者的预期,进而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评估和市场定价。
而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就利用了公允价值上缺陷,来进行利润操纵,进行盈余管理。
3公允价值计量对盈余管理影响
3.1资产计量
3.1.1资产取得: 企业在取得固定资产过程中及交付使用前发生的相关费用,都要作为原价入账。这种确定方法只适用于新固定资产,而将取得旧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包装费、安装调试费及成本再加入原价入账则不合理。因为取得旧固定资产只是所有权单位之间的变更,其价值及使用价值不会因转让而增加,其价值也不应因此而增加。如果将接受转让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增加、实际价值和账面价值相背离的情况,而且这种情况会随着固定资产转让次数的增加而越来越严重,从而造成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的价值虚增,为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
3.1.2资产减值: 在现行准则的基础上,新的资产减值准则有很多变化,这些新的变化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企业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产生抑制。
从总体上来看,新准则扩大了资产减值的计提范围。
从细节上看来, 新准则在计提基础、确认标准、计量标准和操作步骤方面较现行准则做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
(3)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不能转回。这是对现行准则的一个较大调整。
3.2收益计量: 旧会计准则,企业可以利用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变更盈余管理。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去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企业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其中的一种。不同的计价方法计算出来的销售成本会有所不同,从而影响企业的当期利润。其具体表现在:期未存货计价过低,当期利润因此而相应减少;期未存货计价过高,当期利润因此而相应增加;期初存货计价过低,当期利润因此而相应增加;期初存货计价过高,当期利润因此而相应减少。因此,旧会计准则有关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在规定为上市公司提供了盈余管理的空间。
4 公允价值计量启示与展望
4.1公允价值是会计计量的必然趋势: 引入公允价值是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必然趋势,也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必然要求。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衍生金融工具的大量产生,人们日益关注对企业商誉、衍生金融工具等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由于历史成本计量的会计信息缺乏相关性和及时性,使得现行财务报告过度关注历史、成本和利润,忽视未来、现金流量和价值。公允价值会计因其潜在的高度相关性,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其运用已经从金融工具扩展到传统领域。2007年1月1日,我国已实施了新的会计准则,公允价值在上市公司再次推行,按照新的准则,债务重组、非货币易、投资性房地产、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等具体准则都用到了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在新准则中被大量采用。
4.2规范公允价值计量,减少盈余管理行为: 规范公允价值计量,减少盈余管理行为。公允价值是一柄双刃剑,运用的好可以提高信息质量,运用不妥,则可能影响信息质量,所以公允价值需要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投资者应加强监管。对于实行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投资者应要求其充分披露其证据的充分性。此外,投资者可以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其进行验证,鉴定公允价值的合理性。
论文摘要:本文在对西方成熟资本市场上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与股利政策的相关性分析的基础上,探析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与股利政策的相关性,从而为上市公司制定合理的内部治理机制提供参考。
一、引言
股利政策是关于公司税后利润在股利与公司内部留存收益之间的分配选择,是公司经营中一项重要的财务决策,是公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因此,其必然受到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影响,不同的内部治理机制产生不同的股利政策。另一方面,股利政策虽然取决于内部治理状况,但通过分析股利政策可以透视上市公司的治理状况,合理的股利政策有助于降低甚至消除成本,使管理者尽量将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自己的行动准则。即恰当的股利政策可以作为一种约束机制,有效协调公司股东与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有利于缓解甚至可能解决公司治理问题。
作为公司治理基础,股权结构对公司内部治理的运作方式和效率都能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不同股权结构下的治理结构产生不同的股利政策。我国关于内部治理与股利政策的相关性分析,几乎都是在2005年股改前非流通股和流通股并存,“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利”的条件下进行的,如今股改已基本完成,对于股改后的研究几乎还是一片空白。股改后我国股权状况发生了质的变化,所有股票实现了全流通,所有股东有了共同的利益基础,这将导致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发生重要变化,那么是否会使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发
生变化呢? 本文就此进行分析。
二、国外发达资本市场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与股利政策相关性分析
(一)所有权结构
大量研究表明,股权集中度是影响股利政策的重要因素。股权分散时,外部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够了解,根据股利信号理论,高股利支付率可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具有良好发展状况的信息,因此公司一般都倾向于采取高股利支付率;再者,根据成本说,由于单个股东持股比例较低,对公司的监督成本大于其收益,因此一般情况下,股东没有动力对公司进行监督,而宁愿通过高现金股利减少管理者手中的自由现金流量,以降低成本。而股权集中时,比较成本与收益,控股股东有动力也有能力对公司运作进行监督,公司一般由大股东控制,其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比较了解,于是无须通过股利向外界传递信息;所以股权相对集中的公司,股利支付水平一般较低。
在德国,首先,银行持有10%左右的公司股票,从而以大股东身份参与公司治理;再者,银行是中小股东股票的“保管银行”,可以代中小股东行使权。根据德国《股份公司法》,企业法人投票权力不能超过25%,而代表公众股东的银行的投票权却不受限制,因此银行在上市公司的治理中有突出作用。拥有股东和债权人双重身份的银行,有动力也有能力对上市公司的运营进行监督,股利政策的监督作用相对较小,因此其股利支付水平不高。
(二)董事会
作为最重要的公司治理机制,董事会能对经理层产生重要影响,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在德国,上市公司实行“双重董事会”制度,即包括理事会和监事会,且监事会的地位高于理事会。监事会有任免理事会成员的权力,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各一半组成,监事会成员不能兼任相当于经理人角色的理事会成员,因此监事会的监督作用较强,能够有效降低成本。另外,这种机制安排便于信息传递,能够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相较之下,股利政策所发挥的治理效率并不高,因此德国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支付率较低。
(三)债务政策
债权融资的杠杆效应有利于限制管理者的随意行为,促使管理者与股东的利益一致,从而有利于减少成本。但过多的债务融资可能使企业的现金流发生短缺,更甚者可能陷入危机,银行为了保证资金回收,通常会限制企业的投资、股利发放等决策,因此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越高,其股利支付率越低。在德国,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举足轻重,银行向公司提供各种贷款,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高,银行作为债权人和股东参与公司治理,虽然较好地贯彻了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但也限制了其股利发放水平。
通过对德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与股利政策的相关性分析,可以发现,股权结构对股利政策制定的影响作用贯穿始终,股权结构是股利政策制定的根本影响因素。且综观德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发现,虽然其股利支付水平较低,但股利政策稳定,且以现金股利为主。
三、现时期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与股利政策状况
(一)股权高度集中
股权分置改革使所有股票实现了全流通,所有股东具有了共同的利益基础。由于股改方案大都采用对价支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大股东(原为非流通股东)的持股比例有所减少,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增加。然而,针对我国2005年已完成股改的299家a股上市公司的研究发现,这些公司2006年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仍高达38.56%,股权结构仍然高度集中,即公司仍然处于大股东控制之下,可能按照大股东的意志决策。
(二)无效的董事会
我国的董事会类似于德国的“双重董事会”制度,但又具有中国特色。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大部分都是内部董事,且由原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行业内高级经理组成,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现象普遍,董事职业化程度不够,且也没有确立职业经理人观念;其次,我国的独立董事由于建立时间短,且基本上都是由大股东推荐产生,所以独立董事基本上都是听命于大股东,缺乏独立性。另外,我国的监事会形同虚设,监事会采用集体工作制度,监事会成员无法独立开展工作,起不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三)资产负债率偏高,但银行监督无效
我国的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偏高,且近年来有逐年升高的趋势,2003—2004年都超过了45%,2006年甚至高达68.16%。但作为最大债权人,银行对公司治理的参与却受到限制,且由于银行本身也处于改革初期,内部治理尚不完善,因此对上市公司的监管缺乏力度。
四、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现阶段的内部治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与此相对应,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在制定上较股改前并没有太大变化,每股现金股利2004年为0.112元,2006年为0.095元,并没有显著变化,股利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体现了控股股东的意愿,而不是建立在公司发展的基础上。
(一)股利政策不稳定,且缺乏连续性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决策受控股股东和政府相关政策的影响较大,公司发放股利不是以公司的长远发展为目标,而更多体现了控股股东的意愿,或者仅仅为了迎合政府的相关规定,而置公众股东的利益于不顾,因此导致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频繁多变,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在所有的a股上市公司中仅有519家公司在2005、2006年连续两年支付现金股利,且几乎没有公司保持相同的股利支付率,所以在我国股利政策不具有信号传递的作用,反映不出公司治理状况。
(二)股利支付方式多,现金股利不是主要的支付方式
我国上市公司采取的股利形式有现金股利、股票股利、现金加股票股利、现金股利加转赠股本、股票股利加转股本、现金股利加股票股利加转股本等多种。在发达的资本市场上,现金股利是主要的股利形式,然而我国1393家a股上市公司中,2005年仅有639家分配现金股利,2006年仅有747家,近乎多半的公司不发放现金股利。依靠发放现金股利来降低成本,改善公司治理在我国基本上还行不通。
五、借鉴国际经验,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机制与股利政策
(一)完善董事会结构,加强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我国董事会结构可以参考德国的模式,重组董事构成,让股东、雇员和债权人共同组成董事会,为保证股东利益,股东董事应占绝对多数。为保证各位董事成员享有共同的权利,股东董事由股东推荐,雇员董事由全体雇员民主选举产生,债权人董事由债权人推荐,如此有利于企业信息交流,并对高层经营者有一定的监督制约作用。同时,加强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监事会成员同样由股东、雇员和债权人组成,但为了防止企业遭“内部人控制”,提高经营效率,保护债权人利益,可适当考虑债权人在监事会中的占有比例。
(二)加强银行信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现阶段我国的股权高度集中,但基本上都是国家或法人控股,银行不占有股份,公司资产负债率虽然很高,但银行不参与公司治理,对公司缺乏有效的监督,从而造成资金使用低效,银行资金回收率太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可以借鉴德国模式,加强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参与角色,并为公司提供融资、咨询等方面的支持。
(三)健全高管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
有效的薪酬激励,可以促使管理者与股东的利益一致,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这是增加股利发放的收益源泉。在日德等发达国家,高管薪酬普遍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从而充分调动了管理者的积极性。目前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管理机制混乱,薪酬与公司经营状况脱节,从而出现了大量经营者消极怠工现象。我国应借鉴德国模式,健全薪酬激励机制,激励管理者的经营管理热情,从而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股利政策应当稳定、连续,并以现金股利为主
我国上市公司应借鉴国外发达市场的经验,建立稳定、连续的股利政策,增强股利的可预见性,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现金股利是发达资本市场上所采用的主要形式,我国上市公司也应朝着这一方向发展,并适当采用高现金股利支付率。高现金股利支付减少企业的留存收益,公司到市场再融资时必受到市场的监督,并且高现金股利减少了经营者所控制的自由现金流,有利于减少成本,对改善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状况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雷光勇.经理报酬契约设计与经理市场运行[j].管理世界,2003(4).
[2]李思敏.论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06(5).
[3]孙胜.股利政策与公司治理[c].山东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
[4]田银华,梁锷等.公司治理结构与股利政策探讨[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5),第1卷 第1期.
[5]汪昌云.公司财务政策与公司治理:中国的实践[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公司治理 盈余管理 委托
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管理层在不违背现有法律法规、不违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前提下,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等职业判断或“构造”规划交易事项等经营手段向企业外部一切会计信息使用者传递非真实的会计信息,以实现企业经营者自身利益最大化,以及影响其他以会计数字为依据的有关契约的履行结果的行为。
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构建对经理人的激励和监督机制,着重解决二者之间委托问题而形成的,以比较完善的市场运作机制和内部控制机制为基础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在于股东与经理人的关系,即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股东如何有效激励和监督经理人。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应当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要给经理人以充分的自由去管理好企业,股东不能对其做过多的干预;二是保证经理人从股东的利益出发,运用这些自由去管理企业,即经理人能够得到有效的激励和监督。前者给经理人创造了盈余管理的条件;后者在压缩经理人盈余管理空间的同时,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激发了经理人盈余管理的动机。在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后一个问题的解决是通过内、外两部分治理结构来完成的。
一、外部治理结构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1.资本市场。会计盈余信息在资本市场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直接影响到企业市场价值的高低:
首先,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机会主义不可避免,于是产生了监督经理人行为的必要性。但考虑到任何监督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以及监督行为本身高昂的成本,另一种变通的做法是通过迫使经理人承担其行为后果来同化二者的利益函数,即赋予经理人一定比例的剩余索取权(股权)。这样,企业价值与经理人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出于自利的考虑,经理人必然会有动力去操纵盈余数字朝着有利于自身的方向发展。
其次,资本市场对经理人的约束主要来自权竞争机制。如果企业经营状况不佳,股票市场价格低靡,股东为维护自身权益就会对经理人施压或干脆更换经理层。这种潜在的威胁客观上促使了经理人会通过盈余管理来平滑收益从而稳定股票市价。其实,盈余信息在债务性资本市场中也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这是因为,在债务契约的签定过程中,债权人大多会对诸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股利发放率等指标做出一系列限制性规定。为获得贷款,经理人往往不得不对这些指标进行一定程度的粉饰。获得贷款后,为避免违约,经理人也会在必要时通过盈余管理将这些指标控制在限制性范围之内。
2.经理人市场。经理人市场与人竞争会计盈余信息是经理人能力及其价值评估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竞争机制,能力强的经理人会得到大量的工作机会,而且往往是被高薪聘用,而那些能力不强的经理人则往往会被替换,从而面临失业的威胁。这样,经理人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就和股东利益联系了起来,为提高自身收益,经理人必须努力去提高股东收益。因此,他一方面会努力工作以增加企业实际盈余;另一方面,在实际盈余既定的情况下,他又会采取恰当的手段来影响实际盈余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反映和分布,以达到平稳股价、减少所得税支出等目的。
二、内部治理结构对盈余管理的影响
内部治理结构是指股东通过事前监督而实施的对经理人员的直接约束,主要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
这四方之间的关系为:股东会作为所有者掌握着最终的控制权,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全权负责公司经营,经理层受聘于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意志人统管企业日常经营业务;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为信任托管关系,董事会与公司经理层之间为委托关系;最后,董事会与经理层的行为都要受监事会监督。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要责任在于负责选聘经理人,授权其在许可的范围内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负责评价经理人的受托管理责任。但二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却使得这种评价很难精确,这在客观上就产生了对监事会的需要,由其负责监督经理人行为并负责审计公司财务事项。考虑到经理人在会计信息生成过程中的自然控制权,为美化自己的受托责任完成情况,他必然有动力通过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使盈余数字变得有利于自己。这时,盈余管理完全是作为经理人的一种机会主义行为而出现的。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上市公司盈余管理
(一)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企业会计准则
应当参照国际惯例,进一步修订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尽量减少会计准则中可供选择的会计程序和方法,以缩小会计政策选择的空间围。同时,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新问题会不断涌现,如一些重要的表外信息、无形资产以及一些重要的非经济信息的披露等,需要会计准则及时进行补充修订和不断完善。此外,实践证明,不当盈余管理的普遍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对会计准则的理解不准,故意曲解以及执行不力所造成的,因此应当尽量减少会计准则中的模糊性语言和概念,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
(二)明晰产权并设计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
产权制度对会计信息的生成过程具有先天的规范和界定功能,因为产权的明晰为会计信息系统目标的实现创造了两个重要条件:第一,股东追求资本收益的最大化;第二,各利益相关方与管理当局之间存在经济上的制约关系。因此,只有产权界定清楚,会计准则的运行和会计信息的生成才会有效率。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还应当针对企业管理当局设计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一方面,要承认经营管理者的管理人力产权,具体可实行年薪制和经营者股权,同时辅以非货币激励方式,使企业管理当局能够充分得到与其经营业绩相匹配的收益和荣誉;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股东会、监事会等内部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各利益相关方或监事会对公司所采用的不合理的会计政策有权要求企业管理当局作出解释或予以调整。此外还应强化外部监控,对实施不当盈余管理行为的经理人员实行市场禁入制度等,从根本上切断企业管理当局机会主义行为的退路,使不当盈余管理的成本大大超过其获得的收益。
(三)建立民事赔偿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
在我国,法律自我实施机制尚不健全,投资者诉诸司法救济仍存在障碍。主要表现为:
1.重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轻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使投资者在遭遇证券侵权后难以运用民事诉讼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2.在证券侵权行为的处置过程中,往往以行政行动代替法律约束,大大地限制了投资者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利。
3.在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行之有效的集体诉讼(亦称集团诉讼)和股东代表诉讼方式,尚未引入到我国法律条文和证券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审理实践中。为进一步完善民事赔偿机制,应当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参照国际准则健全相关法制,突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营造良好的公司治理文化和法律环境。(1)在司法救济方面,需要尽快引入股东集体诉讼和代表诉讼制度;(2)在完善证券民事赔偿机制的同时,还应健全投资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其他制度,使当事双方可以通过协调和庭外和解、向主管机构投诉、仲裁等途径解决纠纷,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3)在引入民事责任和“刺穿公司面纱”等机制的基础上,相应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使民事责任的追究能够落实到最终责任人身上。
参考文献
关键词:室外综合管道工程施工准备材料检测沟槽开挖管道敷设系统试验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社会的发展,商业项目(综合商场、高档写字楼和星级酒店等)功能要求更高,由此带来室外管网系统更复杂,包括生活生产消防给水、生活生产热水、生产生活污废水、雨水、蒸汽(高温热水)等各类室外管道系统;同时,该类项项目容积率和建筑密度高,预留给室外综合管道的敷设空间极为狭窄,室外管线设计布置将非常密集、管道交叉重叠,综合管道的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的难度很大,容易发生施工质量进度的失控。
如何做好商业项目室外综合管道工程的施工和管道,本文将以济南某大象商业项目的室外综合管道工程的施工组织和管理经验为例,探讨商业项目室外综合管道工程的施工组织管理思路和过程管控要点。
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一大型综合购物娱乐项目,占地约6.5万㎡,建筑面积约25万㎡,室外地下管道主要包括生活给水、消防水管道、污废水管、道雨水管道、高温热水循环水管道、蒸汽管道。工程的特点是工作量大,工期短,立体交叉作业,工序组织技术复杂,施工组织管理难度大。
本工程室外主要管网工程量如下:污废水、雨水HDPE双壁波纹管(DN200~DN700) 1850米,橡胶圈承插连接;生活、消防给水球墨铸铁管(DN200~DN250)2300米, 橡胶圈承插连接;高温热水、蒸汽无缝钢管(DN250~DN300)460米,焊接。
2 、施工准备
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人力、机械、物资准备,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主要把控以下施工准备要点:
2.1 深化后的管线综合图及分专业图纸、安装规范、标准、施工方案等资料齐全。图纸会审完毕,并进行设计交底,图纸需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
2.2 到货的配管材料满足施工要求,施工所需机具、工具、仪器及消耗材料等配备齐全;
2.3 对管道平面布置图及管线表进行核对仔细,到现场结合图纸了解工程的基本全貌,如与工作面开挖有关的地形、地貌、地物等。
2.4 施工作业带范围内场地清理平整,现场供水、供电条件充足;
3、材料检验
重点对管材及附件等进行验收核查,确保进场材料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防止因施工中因材料问题引起工程返工:
3.1 管道组成件(管件、法兰、阀门等)必须具有制造厂的质量证明书,其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法兰和盲板的密封面应平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橡胶圈尺寸及断面压缩率符合要求,且不得有割裂、破损、气泡、大飞边等缺陷;螺栓、螺母的螺纹应完整,无伤痕、毛刺等缺陷,螺纹应配合良好;焊接材料必须有质量证明书。
3.2 钢管检测: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重皮等缺陷,锈蚀、机械损伤等缺陷不超过壁厚负偏差,满足国标GB/T 2102-2006及GB/T 17395-1998的要求。
3.3 HDPE管检验:管子和管件的颜色应一致,无色泽不均及分解变色线;内外壁应光滑、平整、无气泡、无裂口、无明显痕纹和凹陷;接口配合面应光滑平整。
3.4 球墨铸铁管检验:球墨铸铁管的化学成分满足国标GB/T13295-2003、ISO2531/2003要求,产品标准执行GB/T13295-2003及GB/T17219-1998的标准要求。
4、管沟测量开挖
管沟的开挖进度及测量精度,影响整体室外管道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主要管控点如下:
4.1 平面、高程控制:依据业主和监理确认提供的坐标点进行放线;根据区内计算数据,用平面控制点,测量管道中线的起点、终点、平面折点及直线段控制点,钉中心桩,桩顶钉中心钉。并在沟槽适当位置设置栓桩;沟槽形成后,用经纬仪把中线及时投测到槽下,钉上中心桩。
4.2 管线基础测量:根据检底后管线中心桩及设计基础宽度测放管线基础结构宽度,同时测放管线基础高程控制桩,基础施工后复测基础中线偏差、宽度及高程。
4.3 槽沟开挖:开挖的管槽须满足设计坡度要求,槽底管道一侧工作面宽度按照管道外径尺寸,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预留空间。开挖采用机械挖土,人工配合清坡、清底,土方运至堆场, 挖掘机挖土应严格控制标高,防止沟槽超挖或扰动基底土,当开挖接近槽底设计标高150~300mm时,用人工修整槽底、边挖边修至设计标高,沟槽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 管道敷设
管道敷设是本工程的主导工序,是工程质量进度控制的关键点,管道敷设前,沟槽验收合格并清理完毕;管材、管件核对无误,内部已经清理干净,无杂物;安装时按先自流后压力流,先大管径后小管径,先深后浅的原则进行。
5.1 钢管敷设:安装前应做好防腐(焊缝部位未经试压不得防腐);管子对口时,应垫置牢固,避免焊接过程中产生变形;法兰面应与管道中心线垂直,接口的两个法兰面应互相平行;连接法兰的螺栓,应为同材质、同规格,螺栓安装方向应一致;碳素钢管钢管焊接选用手工电弧焊,焊条选用J422,焊缝外观要求成形良好,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未熔合、气孔、夹渣、飞溅存在。
5.2 HDPE 管敷设:采用承插式柔性连接;切口断面应平整光滑并垂直于轴线,不得有任何变形,插口处端应锉出倒角;管子或管件在承插前应将承口内侧和插口外侧擦拭干净;承插时应找正方向沿轴向均匀施力。
5.3 球墨铸铁管敷设:应将预制好的管段按照来水方向顺序排列。按施工图纸的坐标、标高找好位置和坡度以及各预留管口的方向和中心线,沿管线依次放好,清理管材、管件,清理胶圈、上胶圈。安装过程中,定管、动管轴心线要在一条直线上,否则容易将胶圈顶出,影响安装的质量和速度。管道安装要平,管子之间应成直线。
5.4 附属构施工:砼井室浇筑时要严格控制井底和预留口标高、方位和坡度;道路上的井盖,应同路面齐平,其允许偏差为+5 毫米;非道路上的井盖,应高出设计地面的50~100 毫米,并在井口周围作好护坡;排水检查井内做流槽时,流槽表面应用水泥砂浆抹光。
6、系统试验
管道敷设完毕,做好系统试压,检验施工质量,以便后续的施工回填工作。管道系统施工完毕,除接口外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不小于500mm,及时进行回填土。埋地管道试验、防腐检查验收后,进行竣工复测,并填写相关施工记录。
6.1 压力管道水压试验:埋地压力管道试验管段的长度每次不宜大于1km;强度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压力值及持续时间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6.2 无压力管道闭水试验:无压力管道回填前应以闭水法实测渗漏量进行严密性试验;试验段划分宜以井为界,每段长度不超过1km。两端封堵牢固且不得渗水。管道严密性试验时,实测渗水量应小于或等于允许渗水量时,严密性试验为合格。
7、管沟回填
管沟回填前,管线坐标、标高、防腐层共检完毕,系统试验合格,沟槽内无积水、杂物等。回填时,严格控制回填土含水率不得过高。管顶以上500mm 范围内,回填土不允许含有有机质和直径大于50 毫米的石块;钢管、铸铁管应采用细粒土;塑料管管底腋角90~120°范围内应使用中砂或粗砂回填。分段回填时相邻段的接茬应呈阶梯形;管沟回填夯实中,应夯夯相连,不得漏夯。
8、竣工验收
室外管线工程按照工期要求,随主体工程同步完工。并组织了业主、监理、设计及政府市政监督部门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材料检验、施工检测、使用功能性检测、施工测量记录等质量保证项目验收合格;工程观感质量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合格,工程一次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