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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公司审计重点优选九篇

时间:2023-07-25 16:45:07

监理公司审计重点

监理公司审计重点第1篇

【关键词】 监事会 审计 合署办公 机制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公司制是主要的、典型的组织形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治理结构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公司一般是根据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依据法律制定企业的章程,组建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的公司组织机构。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机制,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督制度,包括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工作重点、人员的素质等都需要提高和改善,如何在企业内部建立起有效制衡经营者行为的监督机制,保护投资人利益,成为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作为公司治理和经营中的主要监督机构,在促进企业实现目标等多方面有着诸多共通之处,如果能有效整合这两项工作程序,提高企业监管资源使用效率,不但能够相互促进,还能更好地发挥二者的职责和作用。

1. 监事会办公室与审计机构的职能和现状

1.1监事会

1.1.1 监事会的主要职能

监事会是专门的独立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经理行使职能、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执行公司章程等情况,以形成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制衡。监事会侧重于检查企业的经营活动,对资金调度、投资、盈余管理等进行检查,控制财务风险,而且这种检查主要是针对公司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

1.1.2监事会的现状

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的监事会并未能有效发挥其监督职能,究其原因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 监事会的独立性差

独立性是公司监事会制度的灵魂,保持自身的独立性是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权的根本前提,但事实上恰恰相反。首先,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成员来自股东和职工代表,在企业内任职取薪的居多,处于公司董事长和经理的领导之下,既缺乏权威性又无独立性可言,工作有效性一直受到质疑。其次,监事会成员的人员构成及专业水平决定了其不可能履行监督的职责。许多公司监事会成员缺乏相应的经营管理、法律、会计审计、专业技术等方面的知识,难以对企业中存在的问题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再次,监事会的日常工作经费不能独立,监事会无独立支配的资金,使得监事会不得不受制于董事会或经理以求得资助,甚至有些公司的董事会及经理采取间接的方式阻碍公司监事会正常工作的开展。

(2) 监事会的监督受到限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与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共同构成了公司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监事会在其中承担了重要的监督职能,可以监督制约公司董事、经理。但是公司法对于监事会的监督权规定比较原则,并未明确规定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及检查形式和程序,缺乏法律上的强制性保障,无法发挥作用。现在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普遍要通过董事会的“中介”和“过滤”,难以发挥独立监督作用。监事会不参加过程的监督,而只侧重于结果的事后监督,对公司过去的具体情况不了解,没有参与到整个决策过程中,使得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大打折扣。

1.2审计机构

1.2.1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能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内部审计是对部门、单位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的活动。核心是对公司经营活动及其反映经营活动成果的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进行的审核。侧重于加强监督和控制经理层提供的财务报告,同时通过监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工作,提高独立性,在董事会内部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建立起一个控制和监督的职能机制。

1.2.2审计机构的现状

(1) 内部审计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在现阶段,内部审计仅局限于财务会计方面,这就使内部审计也仅属于财务性质,而归属于财务部门主管领导,从而使财务与审计之间界限不明、职责不清。事实上这就使内部审计部门演变成为财务部的一个下属部门,使内部审计变为财务审计的自审过程,其公正性受到影响。

(2) 内部审计机构地位不明确,独立性受到限制

地位不明确不统一,既表现在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规定我国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又表现在隶属关系的极不统一,既有对财务副总(财务总监)负责的,也有对总经理负责的、还有董事会领导的。而且,由于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是从企业内部产生的,受本部门、本单位直接领导,仅仅强调它与被审计的其他职能部门相对独立,内部审计机构由经理层、董事会领导,就会形成决策、执行、监督职能集于一身,自己决策、自己执行和自己监督自己的不合理现象。

同时,内部审计机构还存在公司领导对内部审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支持不够,现阶段的内部审计多是事后的查错补漏,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总体上不能满足现代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等问题。

2. 监事会办公室和审计机构合署办公的优点

企业内部经济监督弱化的根源在于多头监督和监督者权威性、独立性、专业性差,地位低,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克服多头监督,提高其权威性、独立性、专业性,明确监督责任,应整合监事会、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把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结合在一起,形成统一、独立的多层次监督系统,实现内部经济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系统的协调统一。

2.1合署办公符合独立性和权威性原则

设置监事会和审计机构时应坚持的两条基本原则就是独立性原则和权威性原则。独立行使权利,以体现其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组织地位和设置层次越高,权威性越强,作用就发挥得越充分。监事会主要成员由市国资委委派,监事会与董事会并立,独立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整个公司管理的监督权,可以直接对市国资委汇报工作,这就大大提高了监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得监事会和董事会地位相同,不存在谁领导谁,谁对谁负责的问题,更能体现和维护监事会的监督检查权威,因为从现实经济活动来看,最有权力最容易违反公司财经制度和纪律的不是公司一般人员,而恰恰是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长期以来一直受到人事关系的束缚,难以在审中完全行使权力。审计机构与监事会合署办公后,为内部审计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可以大大提高工作效率,更加有效地开展工作。

2.2二者的有机结合构成了全过程的监督体系监事会和审计机构之间原本存在职责交 叉重叠、划分不清的现象。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效率、效果与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进行的监督,是公司内部的一种过程监督,包括事前、事中与事后三个时间段的监督,弥补监事会只能提供事后监督的不足。监事会和审计机构合署办公后,一项决策的做出,从前期策划、中期控制到后期执行均有他们参与,形成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双重监督作用,因而能达到有效监督的目的,可见监事会与审计机构这二者的有机结合构成了全过程的监督体系,有利于理顺公司内部管理体制,避免出现多个监督检查中心的混乱现象。监事会和审计机构合署办公有利于突出三大重点履行监督职能。一是有效开展年度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督工作,密切关注企业资产质量、经营效益、利润分配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履行好财务监督职能。二是重点监督“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运作事项),强化对出资人关注的重要事项的监督,履行好对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监督职权。三是着力促进企业完善内控制度,及时发现企业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监督企业整改提高,履行好风险监控职责。

2.3合署办公后充分利用独立的专家判断力,节约公司管理成本

监事会和审计机构均要求熟悉财务、法律、业务的人员来为其服务,由具有丰富职业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专家组成,他们熟悉公司法律、法规,对董事和高层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清晰的认识,能够独立阅读、分析理解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相关的财务信息。因此,他们能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做出客观有效的评价,能较为有效地防范财务舞弊的发生,对公司进行监督,同时还节约了公司的管理成本。这样实现了监督资源的集约化。大多数企业监事会办公室与企业内审机构合署办公,监事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紧密结合,在节约监督成本的同时有助于形成监督合力。这使监事会监督在有效性、一致性和成果运用等方面得到了保障。

2.4充分利用成果

利用审计结果是监事会在充分参考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等审计机构对企业进行各种形式审计的情况和结论的基础上,有效进行监督检查活动的一种手段。监事会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在审计机构制定审计计划的前后,监事会可以结合日常监督的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将关注的重点事项与其进行沟通,对其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提出建议,及时了解审计重点和进度安排等情况,达到全过程参与,有效利用工作成果目的。监事会可对内部审计进行监督和评价,内部审计可配合监事会开展各种调查工作,使得监事会的独立性和内部审计专业能力形成互补。

综上所述,审计机构在我国目前的公司治理结构中,是对监事会监督功能的完善。监事会和审计机构合署办公,可以加强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与制约,约束内部人的行为,减少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更加有效的履行监督之职,切实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通过调查研究,及时反馈信息,增强决策者的判断性和决策的可行性。只有监事会与审计机构联合后,才能避免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行政干预和束缚,使两者达到1+1>2的运行效果,更好地发挥监督检查职能,建立起一整套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相结合的全程监控的内部管理模式,促进公司良心健康发展,从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也是健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客观要求。

监理公司审计重点第2篇

(一)垂直领导

审计业务由母公司实施垂直管理,驻地公司总经理负责审计派驻办(公司审计部)日常管理工作。母公司通过年度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年(季)度工作总结、派驻办主任述职等管理方式来落实审计任务的完成。HL公司统一执行母公司审计制度、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母公司的审计抽查、质量评价和业务考核。审计监督管理办公室对母公司直接负责,职能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其他部门及单位行使监督服务职能。工作程序为母公司对其旗下的审计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下达审计任务,再由审计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对其部门的审计人员分发任务,制定审计方案,完成审计底稿,出示审计报告,找出其中的不足,最后再进行监督检查整改。在该企业原来的组织机构中,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HL公司的总经理,向总经理报告工作。母公司借鉴行业审计委派制的做法,直接派驻审计人员,提高了HL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二)双重管理

所谓双重管理,指的是审计机构的审计业务由母公司直接指挥,同时审计机构要接受所在地公司总经理下达的工作任务,母公司审计派驻办与驻地公司审计部合署办公。审计派驻办的工资、福利、差旅费等日常开销费用全部由所在地的公司负责。人事调配、任用等经母公司同意后,由所在地公司进行办理,未经母公司同意,所在地公司不得擅自变动审计派驻办人员。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审计派驻办结合母公司的审计任务及所在地公司的审计任务形成全年正式的审计计划,报所在地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同意后,再向母公司汇报。双重管理不仅保障了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而且也方便了审计机构工作的实施和开展。

(三)监督本地

监督本地指的是审计机构在执行母公司审计任务的工作中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从事具有监督职能的审计工作,不受所在地公司的各种制约;负责对派驻地公司的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工程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招投标和合同等进行日常审计监督,并承担审计责任和风险;指导、监督和管理驻地公司的生产工厂和投资控股单位的审计。在监督的过程中,审计机构以国家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条文为依据对照检查实际工作是否有违背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条文之处,及时向总经理及母公司汇报审计结果,特殊情况可以直接向母公司汇报。在得到相关批示后,审计机构对被审计的有关单位和部门下达整改通知,监督其限期整改。同时,本着为企业负责的精神,审计工作以预防为主,将审计过程前移,重点把握事前、事中审计,变法医式的事后审计为保健医生及护士式的事前、事中审计。

(四)参审异地

参审异地即审计派驻办根据国家审计机关和母公司的安排,参与行业内及母公司所属单位重大事项的调研和审计任务。重大审计项目由国资委及母公司负责组织,成立检查小组,检查人员从各派驻办临时抽调,执行任务期间的出差费用由派驻办所在地负责,完成任务后再返回原单位。参审异地的做法有助于保障审计效果。

二、HL公司内部审计模式分析

(一)垂直领导模式分析

垂直领导主要是母公司从上到下实行直接指挥,审计派驻办直接接受上级的指令,对驻地或其他母公司所属企业进行审计。垂直领导运行模式的优点表现为以下四点:

1.命令下达迅速,环节少、效率高。

结构简单、命令统一的垂直领导模式有利于提高信息传达的准确性。这种模式使下级机构可以一步到位地接收到上级的命令,直接明了地了解到直属上级的意图,降低了逐级传达的信息误差度。通过这种模式,可以明确责任,切实地分配任务,准确地实行责任追究。如:2011年实行行业全面审计后,母公司向下属审计派驻办第一时间全文转发了相关文件,使审计派驻办在审计前有了充足的时间对文件进行消化、理解、沟通。由于准备充分,资料齐全,所以审计效果非常好。

2.增强了母公司对于控股公司信息真实性、及时性的了解。

垂直领导模式中下级人员直接向上级人员汇报工作的做法,有利于提高信息传达的及时性及准确性。审计派驻办直属于母公司,其对所在地企业的信息反馈真实可靠,时效性也比较强。如:审计派驻办成立前,母公司要了解一些事情,需先下文规定具体时间、要求,然后再汇总、分析、整理,如果汇总整理后有些事情还不能确定,还要反复沟通、确认。审计派驻办的成立使该问题迎刃而解。

3.增强了审计派驻办人员的责任心及使命感。

因为执行母公司的工作任务是审计派驻办的重要职责,而且审计派驻办还要接受母公司的考核,因此,审计派驻办人员没有理由不增强责任心及使命感。

4.增强了审计派驻办的客观独立性。

审计派驻办对母公司负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分解和制约总经理对于审计派驻办的管理力度,使其更加客观、独立地实施内部审计。审计派驻办有权不通过总经理直接向上级反映所驻企业的问题,因此,当审计派驻人员与总经理研究问题时,会引起总经理的重视,并促使总经理客观看待问题。

(二)双重管理模式的分析

1.双重管理模式的优点。

双重管理运营模式的优点表现为以下四点:

(1)比较客观全面。

在双重管理模式下,无论是上级管理机关,还是本企业总经理,他们各自的观点及出发点总是有其相同或相异之处,双重领导可以使审计人员在处理问题时听取到各级领导的意见,从而在审计过程中做到客观、全面、公正。同时,由于审计人员受到双重领导制约,其不得不考虑各级领导的感受,这使得他们在审计工作中会尽量做到严谨、客观、公正、全面。

(2)有利于提高审计派驻办所在公司的审计积极性。

审计派驻办人员的日常管理权限归属所在地公司管理,所在地公司有权指挥派驻办人员从事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工作,规范其日常工作,考核其工作态度及劳动绩效,这有利于调动审计人员审计积极性,有利于加强企业内部的规范管理。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公司重要工作会议、参与招标谈判和合同审核等起到参谋、规范作用。

(3)有利于审计派驻办为所在公司服务,提高工作意识。

因为审计派驻办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等日常开销皆由驻地公司负责,驻地企业效益的好坏决定了审计派驻人员的收入,所以审计派驻办人员有责任、有义务为驻地公司更好地服务,有责任、有义务为驻地企业的规范、增效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4)有利于母公司及审计派驻办所在公司的负责人增强责任意识,增强权力制衡。

因为审计派驻办受母公司及审计派驻办所在公司负责人的双重领导,审计意见及审计结果需要双方领导的认可与沟通,这就要求双方领导在对待审计意见及审计结果时都要审慎从严,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

2.双重管理模式的缺点。

在其存在优点的同时也存在着些许的不足:

(1)因为审计派驻办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等都由所在地公司负责,因此,在执行审计任务的过程中审计人员容易产生倾向性。

(2)由于审计人员受到双重领导的制约,当领导的意见不一致时,审计人员无法取舍,其独立性会受到一定影响。

(3)在同级别部门中,由于管理归所在地公司负责,相关部门对其产生一定的制约作用,其在审计的过程中不能毫无顾忌,权威性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三)监督本地模式的分析

1.监督本地模式的优点。

监督本地即审计派驻办在执行母公司审计任务时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所在地公司的各种制约,从事监督职能的审计工作;负责对派驻地公司的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工程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招投标和合同等进行日常审计监督,并承担审计责任和风险。监督本地的优点是:

(1)便于上级领导随时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

由于审计派驻办的直属领导为母公司,所以其有责任有义务向上级领导汇报企业的真实情况,并完成上级领导的审计意图,使上级领导能更加了解和掌握下属企业的真实情况,从而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在未成立审计派驻办前,上级领导要了解下属企业的规范情况,无外乎两种方法:一种是对下属企业进行检查,另外一种是下属企业自己上报本企业情况。这两种方法都不足取,前一种方法不但耗费人力、时间,也只能对企业前一段时点进行检查,只能事后审计,不能提前预防,更不能随时监控;而后一种方法是企业自报情况,无法核实。现在有了审计派驻办,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局面,上级领导可以随时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

(2)有利于约束所在地企业相关部门的不规范行为。

由于审计派驻办行使的审计职能囊括了生产、经营及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这就要求所有被检查及被监督部门规范好自己的经营行为,从而有助于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从管理学上讲,缺乏监督的单位或部门,往往容易出现不规范的行为,特别是现代企业的工作人员,大多数尚未达到“无为而治”的状态,未达到“自觉”状态,因此,还需要监督这种手段。

(3)强化公司的规范意识。

由于审计监督管理部门是上级派驻部门,对整个企业的行为有着监督职能,无论物资供应环节、卷烟生产环节、卷烟销售环节还是人力资源的工资、财务核算、基本建设,所有过程审计部门都要参与监控。这就要求所在地公司各部门在生产经营实施过程中不断强化规范意识,经营行为要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制度、政策要求,如出现偏差,在审计人员的督促下,就要进行整改。

(4)有利于审计人员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提高自身审计管理水平。

审计人员不仅仅对企业有监督职权,更重要的是其对企业有服务职能。现代内审制度要求审计与被审计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审与被审关系。如果长期持有错误观点开展工作,就会造成双方的对立矛盾。内审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监督与服务并重,审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因此要求审计人员必须端正服务态度,努力提高审计管理水平。

(5)为企业提高效益及增值服务。

审计部门对企业财产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能使各部门提高财产安全意识。审计监督能促使企业找出存在的不足及需要改进的地方,为决策者提供决策依据,从而有利于公司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目前,向管理要效益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审计工作只是管理工作的一个分支,如果只是为规范而审计,就不能达到审计的目的。审计同样可以为企业创造效益,防错纠弊本身就可以减少企业的损失。为企业出谋划策,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劳动效率更能直接体现出审计的增值作用。

2.监督本地模式的缺点。

尽管监督本地运行模式的优点明显,但同时也存在些许的不足:一是由于审计派驻人员行使监督职能,容易造成有些部门对于监督与被监督关系的反感,从而产生抵触意识。二是审计人员对相关部门行使监督职权时,如果缺乏被监督的机制,容易造成审计监督意识的弱化,进而影响监督效果。

(四)参审异地模式的分析

1.参审异地模式的优点。

参审异地是指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和母公司的安排,审计人员参与重大事项的调研和审计。重大审计项目由母公司负责组织,人员从各派驻办临时抽调,完成任务后再返回原单位。参审异地的优点表现为以下三点:

(1)节约成本,降低费用。

由于异地审计人员的组成来自烟草行业内部的各兄弟单位,节省了外部审计费用,节约了审计成本,降低了审计费用,所花费的差旅费用远远低于聘请社会中介机构所花的费用,而且由于内部审计人员都来自于同一行业,其所发现的问题比外部审计更加具有针对性。

(2)有利于审计人员学习兄弟企业的先进经验,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由于审计人员来自不同的兄弟单位,每个单位都具有各自不同的先进管理经验,审计人员的审计过程其实也是一个学习、沟通的过程。审计人员通过学习与交流可以学到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回到本单位之后,加以吸收与采纳,形成新的构思与想法,从而有利于提高本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3)锻炼队伍,提高审计人员业务水平。

审计检查对于审计人员来说是一个难得的历练过程。审计人员在本单位所从事的业务可能比较单一,但是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却是来自方方面面,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不断学习新的知识,加强自我完善,以应付检查中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从审计人员的职业发展角度来说,每一次检查过程就是一次提升水平的过程。所以说,通过检查,可以锻炼队伍,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

2.参审异地模式的缺点。

参审异地模式也存在着些许缺点,因为都是兄弟单位,大家平时比较熟悉,有时碍于情面,即使发现问题也不一定能完全、据实地列出,所以导致审计效果容易打折扣,达不到真正的审计目的。平时审计人员分工比较细,但是在审计过程中涉及的业务面比较广,所以要求审计人员要具备一专多能的本事。审计人员都是兄弟单位的内部人员,若真的检查出一些问题可能会内部沟通解决,对于股东可能有所隐瞒,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也很容易产生对于兄弟单位来检查的依赖性,从而放松自我审计工作。现在的审计运行模式有很多种,但是真正起到审计作用并卓有成效的并不多。路有千千条,蹊径不可少。如果把审计比喻成百花园,那么审计派驻办的这种模式就是审计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它的出现预示着一种新的审计运行模式的诞生。烟草行业在试行了一段时间后,在全行业进行了推广,并且初见成效,得到了行业内广大职工的认可。

三、完善HL公司内部审计运行模式的建议

(一)完善垂直领导模式的建议

1.母公司应加强与派驻办所在公司总经理的及时沟通。

垂直管理尽管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但是容易造成审计派驻办所在地总经理与派驻办之间的误解,母公司应该在给审计派驻办主任下达任务的同时,告知派驻办所在公司总经理,加强母公司与派驻办所在公司总经理的及时沟通,这样派驻办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会更加顺利。

2.在重大问题上听取审计派驻办所在公司总经理的意见。

垂直管理办法规定,有重大问题时审计派驻办主任可以直接向母公司汇报,但是有些问题是历史形成的,或者带有全局性趋势性,这就需要母公司及时与总经理沟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解。

(二)完善双重管理模式的建议

1.完善工资分配的合理性。

如果审计派驻办的工资、奖金、费用等都由母公司承担,审计人员就会在审计过程中无后顾之忧,审计的独立性、公正性会更加明显,审计的结果会更加公开透明。

2.加强沟通的主动性。

审计派驻办人员在与领导的沟通过程中,要加强主动性,在双重领导存在不同意见的情况下,求同存异,加强沟通,厘清事件的脉络与根源,采取必要的沟通协调方式,争取早日妥善解决问题。

3.加强审计派驻办的独立性。

由于各部门之间的管理关系相互制约,地位平等,审计的权威职能受到一定的制约,应该进一步加强审计派驻办的权力,使其更有独立性及制约性。内部审计的制度形式应选择能够保证其独立性的制度形式,具体应为母公司下设审计委员会领导的模式,或者为董事会领导模式。

(三)完善监督本地模式的建议

1.加强审计人员的服务意识。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不应以监督者的身份出现,因为,监督与被监督是一对矛盾体,是对立的关系,审计人员应强调服务与监督并重,以服务促监督,让被监督单位切实感觉到审计人员的真心,使其感受到规范的益处,这样才能使其从心理上接纳审计人员的监督。

2.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审计人员的素质是提高审计质量的关键。在对审计人员加强考核管理的同时,内因起决定作用,要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服务意识,除加强其政治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其服务意识外,还要通过教育、培训、自学等多种方式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其做到一专多能,一岗多用,发挥出审计人员精兵强将的作用。将审计业务划分为不同职能板块,进行合理分工,将各个职能板块的工作内容予以明确,然后根据员工特点和能力进行合理分工,每人分别承担不同板块的工作内容。由于审计人员有限,为防止缺位、空岗给工作带来被动,每个人对于其他人的日常工作都应有所涉猎并在处室内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为克服异地审计给处室行政管理工作带来的不稳定性,要运用各种通讯方式,建立多方位联系平台。实行轮岗制度,培养处室工作多面手。审计业务处室人员的分工并不是固定的,应根据客观条件的变换有所调整。建立督查督办制度,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顺畅运转。

(四)完善参审异地模式的建议

1.加强对参审异地的审计人员的考核。

除要求每个参加参审异地的人员留下必要的审计底稿及工作流程中所需要的文字资料外,还要对其过程进行跟踪考核。如果在其检查过的资料中未发现问题,但是在外部考核中查出问题,就要对其进行处罚,加强责任心教育,督促其提高业务水平。

2.扩展审计人员知识面。

鉴于审计人员的专业过于单一,应该扩大其业务职能范围,如,搞工程审计的要懂得财务收支审计,搞内部控制审计的也要懂得工程审计,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人尽其才。

3.增加股东的随时抽查权。

股东应进一步加强对自己所参股单位的监控,其中包括派人参与经营监督,或派人随机进行抽查。只有这样,股东才会随时了解自己的权益状况,避免自身知情权受到影响。

4.加强对被检查部门的考核。

监理公司审计重点第3篇

一、公司内部审计体制及内部审计制度建设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体制。在公司各职能部门中,唯有审计部隶属于董事会。审计部作为董事会的下设机构,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独立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可以接受总经理的授权办理专项审计事项。

除了公司总部设审计部外,另有7家子公司设有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两级审计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工作分工: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子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审计本公司和下属三级经营机构。此外,公司审计部对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负有指导和监督的职责。

在内部审计制度建设方面,首先,我们依据《审计法》和公司章程制定了《内部审计基本制度》,明确了公司审计部的基本职责是对董事会经营管理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其次,我们结合控股公司的管理特点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专项审计制度和审计意见落实制度等工作制度。

二、内部审计在管理中的使命

在多年的内部审计实践中我们体会到:随着公司内部改革和管理创新工作的深入以及内部审计作用的日益显现,公司决策层对内部审计的要求正在从传统的“纠错防弊”向整体上促进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方面转变。面对新的形势,内部审计部门必须突破传统的职能定位和工作思路,重新审视自己在公司管理中的地位及所肩负的使命,在实践中勇于探索内部审计使命的实现途径,才能为公司决策层服好务,为公司价值的增值发挥更大作用。

与其他公司不同的是,通用技术公司是在没有核心企业的情况下,由6家具有近50年经营历史的大型外经贸企业强强联合,组建起来的企业集团。这就先天性地决定了公司在管理上必须大胆创新。

首先,公司依据自身特点,在决策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上确立了董事会主导型的法人治理结构,即董事会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居主导地位,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集中在董事会。其次,公司在内部管理方面

实行“五个统一”(即经营计划与经营决策的统一、人事管理与人事制度的统一、财务管理与财务制度的统一、分配原则与分配政策的统一、内部机制和规章制度的统一),同时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和财务负责人的逐级委派制度等。

第三,公司在实践中逐步理顺与各子公司的关系,明确提出公司总部在管理上要实现“四个转变”,即从常规的一般管理向战略管理转变、从通常意义的业务管理向资产管理转变、从关注常规的商品经营向更加注重资本经营转变、从对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

第四,在内部审计方面,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体制,明确审计部的基本职责是对董事会经营管理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提供组织上的保障,扩大了内部审计不受限制的范围。具体地说:审计部要围绕董事会经营管理决策的执行对公司各个层面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控,并且在履行审计职责的过程中将不会受到来自任何个人和单位的干扰。

内部审计人员在公司的管理创新过程中,深切地感受到巨大的责任和压力,对自身所肩负的使命也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我们认为,要使公司一切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处于有效的监控状态,仅仅依靠审计部门的“事必躬亲”是不现实的,必须依靠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而内部审计在管理中的使命正是保障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有效,这也是内部审计的再控制特点所决定的。

我们知道,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控制活动相比,内部审计的最大特点是不参与具体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内部审计对经营管理活动所实施的监控,决不是对其它控制活动的简单重复,而恰恰是对其它控制活动的再控制,否则,内部审计就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

另外,从内部审计实施监控的技术方法看,内部审计如何才能实现对经营管理活动的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呢?仅仅依靠增强审计力量显然是不够的,更应立足于调动和促进其它控制活动的作用。即对其它控制职能实施再控制,通过其他控制职能的充分发挥,来实现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控制。

如果把公司的内部控制比喻成一张打鱼的网,那么内部审计就是网结,处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位置。内部审计的使命就是保证整张网完好无缺井有效发挥捕鱼功能。而对内部控制的系统评审则是内部审计完成其使命的有效途径。

三、内部控制评审的实践与展望

公司成立以来,我们围绕公司不同阶段的管理重点,本着“先易后难、先简单后复杂”的指导思想,分三个阶段逐步拓展内部控制评审工作。

(一)公司内部审计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公司成立两年内):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主,侧重于合规性的检查和内部会计控制的评审。这一阶段,正是公司成立之初,各子公司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个别子公司的管理基础工作比较差,对公司“五统一”尤其是财务制度统一的执行情况很不平衡。为此,我们把审计工作的重点放在财务收支活动方面。第二阶段(现在):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主,在关注财务收支合规性检查的同时,加强对业务控制和管理控制的评审。这一阶段,公司基本完成了财务工作的整顿,建立健全了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加强了对子公司经营者的责任约束和业务风险管理。为此,我们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主要审计形式,审计范围由财务收支延伸到经营领域。

第三阶段(将来):以保障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为目标,通过对内部控制的系统评价,追求内部审计的管理价值。这一阶段,内部审计的主要任务是对内部控制进行系统性评审,而不仅仅是局部的评审。

(二)内部控制评审的实践

1、作为内部审计,由于我们对公司内部情况比较了解,因此,在内部控制评审的程序方面,我们不追求形式上的全面,而是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和业务特点突出重点。下面我只是简单介绍内部控制评审的三个步骤及其主要工作内容:

(1)内部控制调查:收集与组织分工、岗位责任及业务程序等相关的制度;访问会计人员、业务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找出关键控制点,以流程图的形式描述内部控制状况。

(2)内部控制健全性的评价:完整性评价。即各项内部控制的程序是否完整,尤其是关键控制点的设置是否达到要求.严密性评价,即各项内部控制之间的衔接是否紧密,有无相互矛盾或控制盲点的现象。合法性评价,是否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或矛盾的地方。

(3)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测评:

确定测试样本的范围和规模;审阅相关的凭证、账簿及其它文件资料;根据测试结果,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通过内部控制评审,不仅为审计工作重点的确定提供依据,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提出内部控制改善建议,从源头上促进了管理工作的规范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2、银行账户控制评审案例

(第一阶段).公司成立初期,某子公司的财务管理比较混乱,并且依靠内部力量长时间得不到有效解决。为此,审计部决定对这家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审计过程中,我们从银行账户入手,对银行账户的内部控制进行了测评。

首先,我们对照有关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了银行账户内部控制流程图;然后,我们依据流程图检查了被审计单位的相关制度,并询问了财务部经理、会计和出纳,初步的印象是该公司的银行账户控制制度基本健全。在此基础上,我们收集整理了公司近三年的银行账户清单,并选定某一年度,对单笔10万元以上的收付款进行了抽查,结果发现了多个公司银行账户清单中没有列示的公司账户。审计人员就此顺藤摸瓜,总共查出未在账面反映的银行帐户10多个,涉及金额1亿多元,彻底查清了该公司多年来通过截留收入、虚计成本费用等方式私设“小金库”滥发奖金、账外投资和购置住房等严重违规问题。审计部把审计结果向公司常务董事会进行了专题报告,并建议公司对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

展望将来,内部审计要实现在管理中的使命,首先是要建立有助于公司发展战略实现的内部控制体系。这一点,在公司决策层已形成共识。

公司董事长佟常印先生在公司改革和发展报告会上明确提出了内部监控体系建设的目标: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公司管理战略,在对公司内部监控机制进行整体规划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监控并进行系统整合,建立一种具有组织和制度保障、各种内部监控既相互独立又有机联系、使内部监控覆盖集团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层面并贯穿其全部过程的规范、完整的内部监控体系。

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公司成立了由审计部牵头的专门班子负责内部监控体系建设工作。经过半年多的努力,现已初步构建了公司内部监控体系框架和运行模式。公司的内部监控体系包括在线监控系统、不在线监控系统和监控保障系统三个部分,其中:在线监控是公司内部监控的基础,不在线监控是对在线监控的再监控,监控保障系统则为在线监控和不在线监控的有效运行提供组织和制度的保障。

在线监控包括目标监控和风险监控,其主要任务是:确保管理控制过程和业务操作流程有序进行,及时发现其中的错弊,并依据相应职责采取恰当的纠正行动。

不在线监控包括内部审计和监察等,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管理控制过程和业务操作流程的定期不定期检查,揭示存在的错弊,并对在线监控系统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其中,对内部审计,我们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即在继续做好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要着重加强对目标监控和风险监控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评审,逐步实现从传统财务审计向现代管理审计的转变。

监控保障系统包括以监控委员会为代表的组织保障和以目标经营责任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为主的制度保障,其主要任务是促进和保障在线和不在线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和不断完善。其中的监控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属专门负责内部监控体系建设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第一,组织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第二,组织、指导、协调全系统有关监控部门的工作,检查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第三,负责公司风险防范。依法经营和宣传教育工作;第四,对公司重大监控事项进行指导和协调。

依据内部监控体系总体框架,在内部控制评审方面,我们将建立健全以内部审计为主导。横向各级公司内部和纵向母子公司相结合的工作体制。

在各级公司内部,由内部审计对目标控制和风险控制进行评审。

监理公司审计重点第4篇

【关键词】 集团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 思考

为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审计工作管理,全面落实山西焦煤集团公司“32255”发展思路和工作总体部署,落实“转型与跨越”这一工作重点主题,全面推进传统的企业管理体制和产业组织模式向现代企业制度与模式的转变,各项管理创新无疑是个重大课题。注重管理创新、推进管理创新,要大力转变管理理念。为此,集团公司审计部召开了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如何创新管理、强化内部审计管理工作,把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这一战略目标。笔者结合开展审计工作的实践,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理顺关系,进行综合治理。

一、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入手,彻底改变内部审计机构的体制和定位

在公司治理结构制度中,股东会、董事会、经理构成公司治理结构的三个方面。可以大胆设想,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集团公司应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层之下分别设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将内审机构由现在的一个改为两个,分别隶属于不同机构或领导,以更好地体现内审职能在不同层次的需要,同时也解决了因内审独立性的不强带来的一系列弊端。在上述三者之间由上而下存在业务指导关系,总经理管辖的审计部,其设置应高于其他各职能部门,在业务上受双重领导。而审计委员会则受董事会直接领导,如果公司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应直接受独立董事的领导、监督,或向独立董事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二、不断健全完善内部审计章程、准则、标准体系,使审计工作逐渐走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市场经济属法治经济,伴随市场经济的审计只有在一个完善的法治环境中才能生存发展。在审计程序中具体或细化到什么程度,迄今并没有统一标准,加之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历史不长,审计人员对其认识和接受程度还不够高,因此应加紧健全内部审计章程、准则、标准体系,强化审计质量和审计风险管理控制,进一步落实内部审计处罚力度。

三、强化内部审计的管理,制定内审人员约束激励考核办法

集团公司应及时研究制订出内审人员从审计的过程到审计的结果都应有的考核评价体系,促使内部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更新审计监督观念,培养创新意识。审计职业是具有较高风险的职业,内审也是一样。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系统学习审计风险方面的理论知识,使用和掌握经营审计、风险性审计技术方法。与此同时,审计人员还应更新审计监督观念,将审计的重点从有形资产审计转移到无形资产审计,从财务会计审计转移到经营效益审计,重视管理方面和内部控制评价的审计,重视事前、事中的审计,提高对信息经济的认识。

四、强化内部审计队伍的建设,优化资源配置

要严把内审队伍的入口关,要求进入内审机构的人员不仅具有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还必须具备扎实的会计基础知识和其他相关业务的工作经验,对不合格的内审人员应及时清退;深入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审计工作方针,在编制审计计划时,要结合整个经营环境,科学合理地安排审计项目,既要保证审计质量,又要使审计人员在具体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总结、学习,以提高审计水平。集团公司还应进一步加大对审计教育经费的投入,保证审计人员岗位培训、后续教育,使内部审计人员具备高层次的多种职业资格,同时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事业心重的审计人员要合理安排其从事新的工作。

五、集团审计部要通过开展内控测评报告和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推进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重点要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内部控制自我测评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是推进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三是及时完成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软件的实施,审计人员加强对ERP信息管理系统等的培训和学习,加强子公司间审计信息和经验的相互沟通、借鉴和学习,全面提升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水平。

六、集团公司审计工作要发展,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关键在领导班子

加强审计监督,必须靠“一把手”推动,靠领导班子推动,靠集体的力量推动,日常审计工作应把在集团公司实行的责任法人考评工作加入审计考核,把审计管理纳入考核范围,审计监督评价领导业绩,领导班子要经得起审计,自觉接受监督。要知“审”善任,进一步加强对审计监督工作的领导,明确建立健全有权威的内部监督组织体系,强化对企业经营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控制,保障集团公司依法有序健康运行。

七、集团公司审计部应建立对子公司的审计巡视制度

建议组织由专职、特聘和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人员组成的素质较高的审计巡视组,从审计工作的角度出发,对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巡视监督,以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八、集团公司审计部应建立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审计资料互享机制

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年终财务审计工作,把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相联系,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必须积极、参与配合外部审计工作,实行审计工作底稿互签制度,实现审计资料互享机制,在相互审计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加强重视事前、事中的审计工作,同时防止外部审计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交易。

九、集团公司审计部应加强对集团公司在煤炭资源整合中各项工作的审计监督

对煤炭资源整合评估事务所的资质、评估程序、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审计监督,以防国有资产的流失。

内部审计工作应建立以审计队伍素质建设为基础,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保障的相互协调关系,教育、制度和监督相结合,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审计监督运行机制,建立起审计监督与其他内部监督相互协调配合的监督工作体系,健全完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在审计理念上创新,牢固树立“审而必用,违规必究,违法必惩”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创新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走出了一条符合焦煤集团自身特点的有效监督的路子,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落实“32255”发展思路和工作总体部署意识的增强,促进了集团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参考文献】

监理公司审计重点第5篇

关键词:公司治理;内部审计

在经济贸易全球化、资本市场一体化的背景下,企业的规模日益扩大,企业分布的地域越来越分散,特别是在安然事件发生之后,公司治理机制已经成为现代企业制度下最重要的架构,是企业经营者、投资者、执法者和立法者关注的焦点。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一个特殊机构,其职能的有效发挥关系到公司治理的成败。如何适应现代企业管理要求,正确理解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涵义,认识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实现内部审计在思想、业务和组织上的转型,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对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认识

公司治理是规范委托方与方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安排,并由此形成具有分权制衡关系的公司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它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而产生的委托问题。它通过建立一套制度来合理配置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借助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所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来实现内部治理,以保证股东的利益最大化。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加强公司内部各级组织、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控制、协调与配合,这就要求有一支相对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的、能够及时监督和评价公司整体运行状况的机构来完成这一职能,从而客观上赋予了内部审计的公司治理功能。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将内部审计定义为“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2004年修订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专业实务框架》)。可见,内部审计已经从过去单纯的监督理念更多转向关注公司治理和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并赋予内部审计为管理服务的理念,这更加符合公司治理对内部审计的需求。

透过内部审计和公司治理的定义,不难发现两者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它们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从起源上看,两者都是由于两权分离而需要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从目标看,两者都是为了提高公司的运作效率,确保公司目标的实现;从形式上看,内部审计是公司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公司治理要求的重要途径和方式;从运行看,两者之间存在互动关系,内部审计有助于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治理,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监控机制和激励机制。反过来,公司治理又是内部审计能够有效运行、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和制度环境,一个健全的内部审计机制需要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支撑。因此,在公司治理环境的要求下,内部审计目标与价值增值的治理目标相一致,并使得其职能、技术方法、内容和范围等方面都产生新的导向与变革,内部审计由单纯的监督职能拓展到服务和治理功能,已成为公司治理的迫切需要。

二、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一)增加公司价值的重要载体

从内部审计的定义可以看出,内部审计定位为一种价值增值活动,它的最终目标是帮助实现组织目标――为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增加价值。一方面内部审计通过对公司各业务环节的评价,优化价值链,促进降低链节间的协调成本,帮助公司提高发展效率。另一方面,内部审计通过管理和绩效审计,对公司经营活动的诊断,发现公司经营活动中的潜在隐患,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促进管理层弥补缺陷,防止损失发生,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增值力。

(二)加强了企业的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指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措施对风险进行检测评估,将风险控制在某一可接受的水平。内部审计能够客观、全面审视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并通过评价公司以及同行业的发展情况和趋势,确保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发展的风险,及时建议管理部门采取应对措施。内部审计能够评价风险管理结果报告的充分性和相关性,既可评价管理当局对风险分析是否全面、风险应对措施是否完善,又可评价与风险管理有关的管理薄弱环节,提高风险管理的科学性。此外,内部审计的风险评估意见必要时还可以直接上报给董事会,加强管理层对内审意见的重视,有助形成更具客观性和权威性的风险评估意见。

(三)解决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问题的有力措施

公司治理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制度安排,内部审计是其措施之一。内部审计通过独立审计,对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检查评价,规范会计信息的编报和披露行为,增强财务信息的可信性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缓解管理层和投资者信息失衡问题,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另一方面内部审计通过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及发展战略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此外,内部审计部门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作为相对独立的权威部门,内部审计的工作结果具有客观公正性,较易为员工所接受,同时,内部审计及时将经营管理中的存在问题和相关信息正确反映给管理当局,促进上下之间信息的良好沟通。

三、内部审计要实现思想转型

内部审计发展的初期是以监督为主的查错纠弊的财务审计,执行的是监督职能。但时至今日,企业的内外环境发生巨大的变化,在国内,十六届三中全会要求建立公司治理机制;在国外,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11A)要求内部审计为管理服务。这种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转变对内部审计的认识,意识到它在公司治理进程中的重要价值,并顺应公司治理发展需要,转换对内部审计的职能。

首先正确理解内部审计的定义。从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对内部审计定义的历史演变,可以看到内部审计的职能不断拓展,业务范围不断变化,由单纯的查错纠弊的监督职能转变为管理职能。李金华审计长提出要把内部审计作为一个控制系统,而不是一个检查系统,即内部审计要从执行监督职能为主转变为执行管理职能为主。

其次要不断提高对内部审计新理念的认识。在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扩大会议上,石爱中副审计长将内部审计的新理念总结为:重监督,也重服务;重结果,也重过程;重事后,更重事中、事前;重财务,也重业务和管理;重合规,更重3E(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重审查,也重建议;重当前,也重战略性和长远性;重静态,更重动态;重内部控制,也重风险管理;重独立行为,也重互动。内部审计必须消化和理解这些新理念,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再次是对审计监督的重新认识。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能不是“监督领导”,而是帮助领导有效履行其职责,协助领导进行有效管理,将着眼点放在促进业务经营、加强内部控制和提高经济效益上。在这个过程中还要妥善处理与财务的关系,与财务成为互相支持、互相协助的兄弟部门。现代企业制度给予财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制订者和执行者的身份,也给予内部审计为管理服务的职能,两者在工作目标上是一致的,都是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服务,工作内容不是矛盾和冲突,而是配合和协调。

四、内部审计要实现业务转型

前几年内部审计是以财务账本为基础的审计,主要依靠事后的查错纠弊,审计评价的视线也仅停留在财务事项,无法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所以必须突破传统的工作方式,吸收国际的先进理念和成功做法,对内审业务进行提升和转型,不断丰富内部审计的内涵,逐步实现从发现型、符合型审计向预防型、增值型审计转变,从以监督为主向监督与服务并重转变。具体来讲,有以下工作重点:

(一)以帮助企业改善治理为重点

公司治理就是所有者对于管理层执行的风险和控制过程所进行的监督活动。内部审计参与公司治理,就是要站在所有者的角度,通过对企业的经营目标、决策程序、管理程序、投资的过程和结果等经营环节进行监督评价,检查公司治理的过程是否科学有效,是否达成预期的目标,还存在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等,以推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帮助企业完成各项治理目标。

(二)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为重点

内部控制不是手册、文件和制度的简单组合,它贯穿企业经营的全过程,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内部审计也应贯穿整个生产经营全过程,通过审核和评价,检查内部控制的效率与效果,分析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偏差和失误,并及时向领导层反馈,指出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和管理的漏洞,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更改建议,从而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起到预防控制、减少浪费、降低成本的作用。

(三)以帮助企业改进风险管理为重点

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管理重心在经营,经营重心在决策。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面临新的挑战,自主创新能力低、市场经验不丰富、产品不能适应社会需求等都是他们所面对的风险点,内部审计对企业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估,对风险管理过程的及时性、科学性进行评估,找出风险管理体系的薄弱环节,帮助企业发现和预防重要的风险因素,指出其控制缺陷,并提出改进意见,帮助企业改进风险管理体系,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损失。

(四)以强化成本管理为重点

成本意识不强、成本管理较为薄弱、损失浪费严重是国内企业普遍存在的现象,因此,内部审计应该对生产经营各环节的运营成本比较分析,关注成本居高不下的环节,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对策,帮助相关部门提高运营效率、控制消耗、减少浪费。

五、内部审计要实现组织转型

内部审计机构的组织位置和人员配置反映其独立程度,也反映其在企业的地位,直接影响审计职能的发挥。以前公司治理机制未摆上一些企业的管理日程,内部审计组织地位不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内部审计在组织安排上也要实现转型,提高组织位置,充分利用资源,在成本和效益中找到一个最佳的结合点。

(一)变革内部审计的管理模式

对于内部审计机构的隶属关系,有三种比较合理的选择:由监事会领导;隶属于董事会;监事会与董事会共同领导。从理论上讲,监事会行使监督权,董事会行使决策权,作为保护所有者权益的内部审计,行使监督权应归于监事会的领导,以在公司内部形成一个完整的监督系统。这种机构设置的前提是公司监事会有充分的权力与能力行使所有者的监督权。

考虑到我国国内一些企业的监事会存在监督权的行使缺乏力度、功能名存实亡等问题,在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上,通常采取第二种模式,即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实施对内部审计的管理。而条件成熟的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进而由监事会和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共同领导。这种“政治上三权分立思想在公司机关构造上的显现”,从“权力层次”的理论上为内部审计提供了最强独立性的制度支持,应属于最优模式。

(二)丰富审计主体

内部审计的主体可以是多方面的,包括企业专职审计人员、企业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外部独立审计师等,可以打破内部审计原有的“内部性”壁垒,外部人员可以实施内部审计,如果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内部审计联合外部专业性的咨询公司进行内审咨询都是可行的。

参考文献:

1、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编译.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专业实务框架[M].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5.

监理公司审计重点第6篇

关键词 上市公司 审计委员会制度 改进建议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一、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产生的背景

审计委员会制度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极为关键的一项制度安排,审计委员会是公司治理层中一支独立的财务监督力量,它不仅履行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职责,同时有责任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察,协助董事会确保公司财务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

审计委员会制度是在中外财务舞弊案件频发的情况下发展和完善起来的。美国的安然、世界通信财务造假案件,我国的科隆、绿大地丑闻,都促使各国管理部门出台政策法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目前,我国仍处于股份制改造时期,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是原有的国有企业改造而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是当地政府部门或者国资委,一股独大现象以及管理人缺位现象十分严重,再加上现代企业制度普遍存在的委托问题、信息不对称问题,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成了当务之急,于是,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引进水到渠成。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设立以2002年颁布执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为起点,到目前为止,已经在上市公司中全面推广了审计委员会制度。该制度的设立加强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监督职能,提高了上市公司的审计质量和财务信息质量。

二、审计委员会的理论基础和职能

(一)审计委员会的理论基础。

以往学者对审计委员会理论基础的研究存在两种不同的思想,即受托责任理论与委托理论,笔者认为,这二者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受托理论与委托理论均产生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现代企业制度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出现了委托方与受托方,委托方与受托方利益主体不同,目标函数也不一致,因此需要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督机制对二者进行制约与平衡。此外受托理论与委托理论也有区别,受托责任侧重于从受托方对委托方的责任角度研究两者关系,而委托理论侧重于从激励和风险分担问题来研究两者关系;两者研究的侧重点不同。

(二)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设立,有效提高了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质量,完善了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必须有财务专门人员:同时,我国证监会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里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到七名董事组成,而独立董事占多数。从我国对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审计委员会更多扮演的是治理角色,而非管理角色,对公司运作主要起到的是“监督”的作用。作为治理类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承担的不是公司运作及战略管里职能,而是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满足监管机构要求以及保护股东利益,因此审计委员会的另一重要职能是“制衡”。

审计委员会担负监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责任,尤其是内部控制系统的设立与运行大多由审计委员会监督执行,审计委员会还对财务报告以及公司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而这些职责也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因此可见,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监督职能是对公司管理层监督职能的“再监督”。审计委员会一方面监督管理层出具真实的财务报告,另一方面监督内外部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工作,确保内外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因此,“制衡”是实质,表现为“再监督”。审计委员会使公司各部门人员各司其职,成为确保股东权益的一个监督机制。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内外部审计制度的三权制衡,结合成了一个高效的监督系统,完善了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质量。

三、我国审计委员会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已经普遍建立起审计委员会制度,但是我国的审计委员会制度仍存在一定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一)审计委员会独立性不强。

作为公司治理机制中的“再监督”与“制衡”角色,独立性是审计委员会的灵魂。而目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使审计委员会难以保持完全的独立性。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表现为以下两点:

1、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不合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同时,我国证监会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里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比例不低于1/3。因此大多数上市公司遵照规定将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控制在1/3左右。由于独立董事人数并没有在审计委员会中占到大多数,因此实际工作中很难在审计委员会的利益博弈中占据绝对的优势地位,难以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这也对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2、审计委员会报酬机制不合理。审计委员会成员的报酬与激励机制对于其作用的发挥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会直接影响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我国上市公司中审计委员会报酬的发放主体一般是董事会或者管理层,特别是我国普遍存在的董事会一股独大现象,这样的报酬机制很难保证审计委员会独立性。在这种报酬机制下,审计委员会的薪酬直接来源于董事会或管理层,就很难发挥其对管理层的监督与制约作用,使得审计委员会的设立成了花瓶摆设。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能力不足。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在于评价内外部审计、保证财务报告及信息质量,从事的工作都具有技术性,这就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相关的财务知识和背景以胜任日常的工作。为此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但此规定并没有对该会计专业人士的专业水准做出明确的规定,仅以“会计专业人士”作为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要求,显得过于宽泛和不严谨。另外,现代企业集团化、业务多元化的迅猛发展使得现代公司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公司业务的复杂性、关联企业间的频繁往来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的泛滥,都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目前并没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这就直接导致了审计委员会成员胜任能力有限,无法取得很好的监督效果。

(三)审计委员会职能规定过于宽泛。

目前我国证监会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能规定主要采取列举的方式,这种方式虽然具有简明清晰的特点,但规定中列举的审计委员会的职能过于宽泛和笼统,从一方面来说对职能界定的笼统导致了实际工作中委员会成员对职能理解的简单化,难以真正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从另一方面来说对审计委员会职能描述过于宽泛,则对于实践缺乏具体的指导性,造成了审计委员会在实践中不知重点从事公司哪项工作,也影响了审计委员会作用的发挥。

(四)审计委员会的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还没有一个完善的披露制度,只有部分上市公司在公司年报中对审计委员会的职能进行说明,而且大多数也是空话套话,如用“公司成立了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也积极发挥作用”等一笔带过,没有确切披露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运作情况和效果。审计委员会信息披露不充分,不仅不利于投资者对其进行监督和评价,同时也不利于审计委员会治理绩效的充分发挥。

四、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要审计委员会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再监督”与“制衡”作用,必须提高审计委员会的地位,在法律层面上对审计委员会的地位进行保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对审计委员会功能与与职能进行规定的都属于部门规章,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审计委员会的相关法律,因此应尽快落实针对审计委员会制度的监管法规,明确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强化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与作用。

(二)提高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的基石。提高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1)建立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能否真正独立、不受外界影响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审计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效果。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主要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董事会或董事长聘任,独立董事的任免权掌握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手中,导致独立董事缺少实质上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中的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从而也使得审计委员会无法有效地履行其监督职责,因此应尽快完善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2)确保审计委员会直接向股东大会汇报的权利。审计委员会应将“再监督”和“制衡”的工作过程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使得股东大会能够明确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进程,当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出现意见时,要确保审计委员会有权利将分歧作为报告的一部分提交给股东大会。

(三)提高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胜任能力。

针对目前上市公司业务越来越复杂的特点,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专业素养应该得到进一步提升。为了使审计委员会成员能有效进行监督工作,其成员至少应该具备财务和业务这两个方面的专业素质,这就要求我国监管机构对审计委员会成员专业和财务水平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比方说具有注册会计师和审计师资格,担任过财务总监、财务主管、会计主管或从事过相当职位的工作,具有内部财务控制方面的工作经验等等。另外,在组建审计委员会时还要考虑不同素质成员的搭配,在审计委员会中配备各种专业人才,实现团队中各项技能综合水平的提升;同时也可以寻找复合型人才,通过少而精的配置来实现审计委员会所需技能,使得审计委员会能全面满足现代企业经营监管的需要,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加强对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与评价。

各方的监督和评价对审计委员会保持独立性至关重要。上市公司的年报是向公众披露信息的重要途径,因此应当首先在上市公司年报对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披露进行明确要求,如审计委员会各委员的专业资质水平、履职情况、对公司各项决议的表明的态度、提出的建议,特别是审议重大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过程中提出的疑问、不同意见及采取的措施。另外,公司监事会、股东会也应当对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明确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履职情况。同时政府可以建立起公布审计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的公共信息网络,建立独立董事信誉登记制度,依靠社会公众对他们进行约束。建立起整个社会共同监督的声誉机制,既可以对那些信誉好的独立董事给予激励,也可以约束那些信誉不好的独立董事。

(作者: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鄢志娟,涂建明,吴青川.审计委员会的功能缺失与财务报告违规――基于五粮液的案例研究.审计与经济研究,2012(6):49-56.

[2]刘桂良,康瑞睿.审计委员会独立性特征对盈余管理的影响.系统工程,2011(8):86-90.

[3]蔡竞云.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发展现状及完善对策.法制与经济,2008(8):111-112.

监理公司审计重点第7篇

【关键词】 集团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 思考

为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审计工作管理,全面落实山西焦煤集团公司“32255”发展思路和工作总体部署,落实“转型与跨越”这一工作重点主题,全面推进传统的企业管理体制和产业组织模式向现代企业制度与模式的转变,各项管理创新无疑是个重大课题。注重管理创新、推进管理创新,要大力转变管理理念。为此,集团公司审计部召开了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工作会议,提出如何创新管理、强化内部审计管理工作,把审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这一战略目标。笔者结合开展审计工作的实践,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理顺关系,进行综合治理。

一、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入手,彻底改变内部审计机构的体制和定位

在公司治理结构制度中,股东会、董事会、经理构成公司治理结构的三个方面。可以大胆设想,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集团公司应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层之下分别设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将内审机构由现在的一个改为两个,分别隶属于不同机构或领导,以更好地体现内审职能在不同层次的需要,同时也解决了因内审独立性的不强带来的一系列弊端。在上述三者之间由上而下存在业务指导关系,总经理管辖的审计部,其设置应高于其他各职能部门,在业务上受双重领导。而审计委员会则受董事会直接领导,如果公司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应直接受独立董事的领导、监督,或向独立董事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二、不断健全完善内部审计章程、准则、标准体系,使审计工作逐渐走向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

市场经济属法治经济,伴随市场经济的审计只有在一个完善的法治环境中才能生存发展。在审计程序中具体或细化到什么程度,迄今并没有统一标准,加之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历史不长,审计人员对其认识和接受程度还不够高,因此应加紧健全内部审计章程、准则、标准体系,强化审计质量和审计风险管理控制,进一步落实内部审计处罚力度。

三、强化内部审计的管理,制定内审人员约束激励考核办法

集团公司应及时研究制订出内审人员从审计的过程到审计的结果都应有的考核评价体系,促使内部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更新审计监督观念,培养创新意识。审计职业是具有较高风险的职业,内审也是一样。这就要求内部审计人员系统学习审计风险方面的理论知识,使用和掌握经营审计、风险性审计技术方法。与此同时,审计人员还应更新审计监督观念,将审计的重点从有形资产审计转移到无形资产审计,从财务会计审计转移到经营效益审计,重视管理方面和内部控制评价的审计,重视事前、事中的审计,提高对信息经济的认识。

四、强化内部审计队伍的建设,优化资源配置

要严把内审队伍的入口关,要求进入内审机构的人员不仅具有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还必须具备扎实的会计基础知识和其他相关业务的工作经验,对不合格的内审人员应及时清退;深入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审计工作方针,在编制审计计划时,要结合整个经营环境,科学合理地安排审计项目,既要保证审计质量,又要使审计人员在具体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总结、学习,以提高审计水平。集团公司还应进一步加大对审计教育经费的投入,保证审计人员岗位培训、后续教育,使内部审计人员具备高层次的多种职业资格,同时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事业心重的审计人员要合理安排其从事新的工作。

五、集团审计部要通过开展内控测评报告和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推进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重点要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内部控制自我测评和内部控制制度。

二是推进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三是及时完成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软件的实施,审计人员加强对ERP信息管理系统等的培训和学习,加强子公司间审计信息和经验的相互沟通、借鉴和学习,全面提升公司的内部审计管理水平。

六、集团公司审计工作要发展,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关键在领导班子

加强审计监督,必须靠“一把手”推动,靠领导班子推动,靠集体的力量推动,日常审计工作应把在集团公司实行的责任法人考评工作加入审计考核,把审计管理纳入考核范围,审计监督评价领导业绩,领导班子要经得起审计,自觉接受监督。要知“审”善任,进一步加强对审计监督工作的领导,明确建立健全有权威的内部监督组织体系,强化对企业经营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控制,保障集团公司依法有序健康运行。

七、集团公司审计部应建立对子公司的审计巡视制度

建议组织由专职、特聘和社会中介机构审计人员组成的素质较高的审计巡视组,从审计工作的角度出发,对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巡视监督,以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八、集团公司审计部应建立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审计资料互享机制

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年终财务审计工作,把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相联系,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必须积极、参与配合外部审计工作,实行审计工作底稿互签制度,实现审计资料互享机制,在相互审计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加强重视事前、事中的审计工作,同时防止外部审计与被审计单位之间的交易。

九、集团公司审计部应加强对集团公司在煤炭资源整合中各项工作的审计监督

对煤炭资源整合评估事务所的资质、评估程序、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审计监督,以防国有资产的流失。

内部审计工作应建立以审计队伍素质建设为基础,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保障的相互协调关系,教育、制度和监督相结合,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审计监督运行机制,建立起审计监督与其他内部监督相互协调配合的监督工作体系,健全完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在审计理念上创新,牢固树立“审而必用,违规必究,违法必惩”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创新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走出了一条符合焦煤集团自身特点的有效监督的路子,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落实“32255”发展思路和工作总体部署意识的增强,促进了集团公司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参考文献

监理公司审计重点第8篇

[关键词]内部审计;企业管理;内部控制

[中图分类号]F239.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8)44-0060-02中国恒天集团公司(简称恒天集团)是国资委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几年来,集团公司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积极发挥内部审计作用,促进集团公司健康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改革。

1 加快内部审计工作职能转变

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也是在企业内部建立并完善决策、执行、监督三个体系,形成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相互分离又相互制衡,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恒天集团作为国资委董事会试点企业之一,在2006年底建立了集团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下设五个委员会,董事会和各委员会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事务中发挥控制和把关作用。

董事会下设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3名,内部董事2名,委员会的主任由外部董事担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负责评估、监督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建立,促进了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转变。集团内部审计部门不单单是公司的职能部门,也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业务上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审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要听取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要向总经理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的双重属性,决定了内部审计的双重职能,一方面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控制的一部分,它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企业内部控制中发挥作用,当好总经理的“监视器”;另一方面内部审计作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对公司的内审控制进行评价,从这个意义上说内部审计也是公司治理的一部分。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促进了集团审计职能的重要转变,使内部审计更加具有权威性和独立性,对集团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建设 实施集团化管理

为了进一步理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监督管理体制,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体系化、制度化建设,恒天集团根据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以及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制定了《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暂行办法》和《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从内部审计的工作机制、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创新。

一是对内部审计力量进行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和调动集团所属企业的内部审计力量,在内部审计工作业务领域进行垂直化管理,建设和完善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体 系。

二是推动内部审计集团化管理工作方式的开展,形成内部审计工作合力,集团内部审计计划由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共同制订并完成,改变以前集团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仅为总部审计机构部门工作计划的模式,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要围绕集团公司的工作重点制订,项目计划须上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批复下达以后统一实施。

三是细化了内部审计的工作程序,从制订审计计划、下达审计通知、进行审前调查、制订审计方案、实施现场审计、征求审计意见以及到最终出具审计报告,所有工作程序都在技术层面进行了规范。

四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日常管理,对定期报送的内部审计统计报表规定了报送时间、报送方式以及报送内 容。

五是建立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与总结报告工作制度,及时掌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具体审计监督工作,不断推动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3 以风险控制为重点 开展全面审计工作

近年来,恒天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始终把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防范经营风险,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放在首位,重点加强对重要子企业、高风险投资业务和境外企业的审计。一是加强对重要子企业的审计监督。纺织企业以及重要子企业是集团公司的支柱和骨干企业,每年集团审计将重要子企业纳入实时重点审计监控范围,通过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等,及时了解企业的资产、经营状况,确保企业的安全运营,增强重要子企业的风险防范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加强对高风险投资业务审计监督。随着集团公司的发展,集团公司业务单元呈现多元化,房地产、证券投资成为集团公司的策略性业务,为了控制风险,集团公司每年把房地产、证券投资等业务作为重点进行审计。通过审计进一步完善高风险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高风险业务的监测预警机制,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三是加强对境外子企业的审计监督。由于境外企业或单位受所在地域、会计制度、税收政策、外汇管理等因素的限制,长期以来,境外企业的财务监控一直是薄弱环节,境外企业普遍存在财务单独核算、经营效益存放海外、财务出纳一人兼任、境内投资主体对境外企业难以监控或监控不力等问题。针对境外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集团所属企业积极探索境外企业审计的有效方法,认真研究境内外会计制度、税收政策及外汇管理等方面的差异,建立境外企业定期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监理公司审计重点第9篇

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保险是金融业三大支柱(银行、保险、证券)之一,其特有的经济补偿功能对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国内保险业自1980年恢复经营以来,保费收入以年平均37.6%的幅度高速增长,1999年保费总收入为1393.22亿元,截至1999年9月,保险业总资产达2389.6亿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保险市场的逐步对外开放,我国保险业初步形成了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司竞争的新格局。

但是,与世界几百年的保险发展历史相比,我国保险业起步晚、基础薄弱、总体水平低,目前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与发达国家比较,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

对保险公司进行独立审计是保险公司的内在需要,有助于保险公司转变经营机制、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有助于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伊始,从整顿保险市场秩序入手,短时间内在完善内控、夯实基础、规范市场、加强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未来几年,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和加大监管力度是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而建立对保险公司进行独立审计的制度,对于保险监管体系的完善和保险监管力度的增强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对保险公司进行独立审计的必要性

独立审计,也称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对某一经济组织关于其有关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的认定,在充分、适当地获取各种证据,并对这些证据进行客观的评价之后,确定哪些认定符合相关既定标准的程度,并就此发表负有法律责任的意见。与保险业同步,我国在1980年恢复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开放日益深入,独立审计在促进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保险公司独立审计制度的建立,也将对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一)保险公司的公司性质决定了对其进行独立审计的必要性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世界各国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其主要特点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由于绝大多数股东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了解几乎完全有赖于公司经营者定期提供的财务报表,因而需要有一个来自公司外部的,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立场的第三方来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完整性、真实性、正确性和合法性做出专业、权威的判断,独立审计应运而生。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共有28家,这些保险公司具有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特点,所以也具有独立审计的内在需要。

(二)独立审计有助于保险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竞争能力

保险业是一个高负债、高风险的行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基石。完善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保险公司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险公司管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为了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注册会计师在对保险公司进行独立审计时,首先要研究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针对其建立的完善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客观专业的评价,从旁观者的角度发现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并向管理者出具管理建议书,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这对保险公司改善经营管理质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作为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很多保险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或稽核制度。内部审计是由公司内部相对独立的专职部门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的审计,由于受所处地位和视野的限制,内部审计在独立性和专业性方面都不及独立审计,更不具有独立审计所特有的经济鉴证功能。因此,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是不能代替保险公司独立审计的。与独立审计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助于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或稽核制度的完善以及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

经济效益是保险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的根本保证,独立审计则有助于精算师全面掌握保险公司真实的财务基础数据,以寿险公司为例,精算师对寿险经营的三个主要效益来源——死差益、费差益和利差益——作出正确精算,从而开发出适销对路的寿险产品、制订有竞争的产品价格,从而提高寿险公司经营效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备相关性和可靠性两大基本质量特征的财务信息是各种经济主体凭以作出正确决策的重要信息。通过独立审计,保险公司财务报表的完整性、真实性、正确性和合法性的程度得以客观公正的评价,独立审计经济鉴证功能的发挥,使得保险公司财务报表的信息风险大大降低,可靠性、有用性显著提高。借助经过独立审计的财务信息的交流,保险公司在市场上的可信赖程度得以增加,这对于保险公司维持现有市场、开拓潜在市场、提高竞争能力大有裨益。

(三)完善保险监管体系需要建立保险公司独立审计制度

根据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的保险监管体系从组织架构上包括三个部分,即国家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其一,国家监管是保险监管体系中的主要力量,是国家建立专业行政部门,通过各种法律、法规对保险公司和保险市场进行监督管理。1998年11月,我国保险业国家监管的专业行政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这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保险业国家监管专业化的形成。其二,行业自律是保险公司之间通过友好协商,成立行业协会等自发性组织,进行自我约束、相互监督、协调内外部关系的监管体制。目前,在我国保险市场发育相对成熟的一些大中型城市,都成立了保险行业协会等形式的行业自律组织,随着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发,行业自律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三,社会监督是国家监管和行业自律的重要补充,主要包括专业资信评估和社会公众监督两个部分。在我国的保险监管体系中,社会监督仍然是个空白,其原因有二:一是我国的保险市场尚处于发育阶段,保险产品的社会需求水平较低,还没有形成社会监督的强烈需要;二是保险公司财务信息不透明,可信赖程度低,社会监督的形成缺乏良好环境。

在世界保险市场上,保险是极为重要的金融商品之一,保险公司管理着全球40%的投资资产,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目前,我国的保险市场正逐步走向成熟,资本市场也已经开始向保险公司开放,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保险业改革开放的深入,保险产品的社会需求水平将大幅提高,而保险公司也将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角色。保险市场的消费者和资本市场的投资者要作出正确、及时的消费决策和投资决策,就要全面了解保险公司真实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保险公司管理投资资产是否符合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要求进行监督。社会监督的需要由此产生。保险公司独立审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向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提供低风险、高质量的保险公司财务信息,保障良好的市场秩序,为社会监督体制提供了一个健康生长所必须的环境。

(四)独立审计是加大保险监管力度的必要手段

国际保险监管的方法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偏重于市场行为监管的“日德型”,另一类是偏重于偿付能力监管的“英美型”。根据国情,我国保险监管宜采取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双管兼有的方法,目前我国保险监管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市场行为监管方面,而在偿付能力监管方面还很薄弱,监管效率也比较低。为了我国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民族保险业竞争能力的提高,就要尽快建立健全偿付能力监管机制,加大保险监管力度,提高保险监管效率。偿付能力是指某一经济组织以所有资产偿付全部债务的能力,其大小主要取决于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和资产经营的效益性。保险是一个高负债的行业,偿付能力的大小对于保险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借助于独立审计的监督功能,保险公司可以提高其管理和经营资产的水平,增强偿付能力。借助于独立审计的鉴证功能,保险监管系统可以获取真实可靠的财务基础数据,准确计算和掌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证偿付能力监管机制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偿付能力监管的作用,增强保险监管力度。独立审计不仅有助于加大保险监管力度,还有助于提高保险监管效率。通过独立审计,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报表所反映的业务情况得以客观、公正的评价。以此为基础,保险监管可以大量采取非现场监管方式,利用经过独立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其他文件,根据监管需要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价和监测,从而提高监管效率。

三、保险公司独立审计制度的主要内容

1.规定必须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独立审计的保险公司范围。为了全面掌握我国保险业的经营情况,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独立审计的保险公司应该包括所有在我国经批准成立的保险公司,主要是国有独立保险公司、中资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和外国保险公司的分公司等。

2.规定必须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独立审计的经济活动范围。独立审计可以贯穿保险公司的任何经营期

间和所有经营范围。在保险公司组建以及增资扩股时,须委托注册会计师验证股东资格,验证营运资本的构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足额、及时到位;在保险公司持续经营期间,须委托注册会计师对年度财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和管理建议书;在保险公司高层管理者变动时,须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离任审计,明确经营责任、客观评价经营业绩;在保险公司结业清算时,须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清算审计,保障国家、职员、债权人、股东和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3.规定保险公司必须对外披露的信息的内容,信息披露的时限和方式、方法。保险公司财务信息是保险市场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加入WTO也要求我国提高保险市场的透明度。因此,要保证保险公司财务信息的有用性,提高保险市场透明度,就要通过独立审计制度,对保险公司经独立审计后必须对外披露的信息的内容、信息披露的时限和方式方法进行严格和科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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