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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流程优选九篇

时间:2023-07-13 16:36:12

企业所得税流程

企业所得税流程第1篇

纳税人除提供所得税申报及其附表外,并应当附送以下相关资料:

(1)财务、会计年度决算报表及其说明材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财务资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4)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5)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所报送材料

3、主动纠正申报错误

4、结清税款

企业所得税流程第2篇

关键词:营改增;物流产业;税负影响

一、前言

近几年,物流行业在我国得到了非常快的发展,逐渐成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此次全国范围内的营改增税制改革中,将物流行业中的所有业务都纳入到了营改增改革范围之内。在物流行业进行营改增最为主要的目的就是对该行业的税负进行一定程度的减轻,但是所产生的影响却不仅仅是这一个,对物流企业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威胁。所以需要用辩证的眼光对该问题进行分析,从而得到最为科学的结论。

二、营改增简述

营改增是从2012年开始,在国务院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支持下所开展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改革。此次改革方案是在2011年提出,2012年开始从上海的交通运输业以及部分服务业开始进行试点的改革,我国的货物劳务税制也随之开始。随着改革的进一步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大多数省市都开始进行,到2013年8月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营改增改革,所涉及的行业也扩展到铁路运输以及邮政服务方面,交通运输业已经全部纳入到了营改增范围内。营改增的进行主要就是为了解决营业税制度之下重复征税的问题,缓解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使得税收制度更加的科学合理。营改增是我国从1994年之后的一次非常大的制度改革,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结构的调整都是有着重大意义的。

三、营改增的原因分析

营改增改革的进行是通过对多方面内容进行综合考虑之后所决定要进行的税制改革,而其中主要的原因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营业税的特点不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

营业税的特点中,各环节都需要按照全额进行征收是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这个特点导致了纳税人很可能会出现重复纳税的可能性。另外还有就是弱势纳税人所从事的劳务是应该要缴纳营业税的,那么其在进行购置原材料、修理修配的劳务以及固定资产的过程中,是无法抵扣增值税的。我国第三产业一般都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所以第三产业的企业经常会发生重复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可能,导致了纳税人的缴税负担是非常重的。同时由于这些企业在购置原材料或者固定资产的过程中无法扣除增值税,就会影响这些企业的产业升级以及企业进步。综上所述,营业税的存在对于第三产业的发展是有着阻碍作用的。

2.增值税有利于促进生产结构的合理性

增值税是具有层层抵扣的特点的,能够很好的解决上述重复征税的问题,所以说增值税是有着税收中性特点的,产品并不会由于结构、性质、规模的不同而对增值税的缴纳产生影响。由于增值税的这个特点,是能够有效的促进专业化的协作,对于生产结构的合理化发展是有着极大促进作用的。

3.营改增对于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有促进作用

当前世界范围内有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已经通过增值税将营业税进行取缔了。若是在我国仍然没有实行营改增改革,我国中小企业就将面临着比同等公司更大的税收负担,这对于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将产生消极影响。所以说营改增政策的实行对于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也是有着明显促进作用的。

四、我国物流产业企业纳税现状

物流一词首先就是从美国开始的,需要与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提供运输、装卸、搬运、储存、包装、配送以及信息处理等多个环节的服务。我国物流产业的平稳发展,是实现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我国物流业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实行的政治权利,按法律规定对社会产品进行的一种分配,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形式。物流业的快速发展使得物流业成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增长点,解决了大量的人员就业,同时也创造了大量的税收。物流企业所要缴纳的各类税种一般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其中,营业税和所得税是物流企业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据对物流企业的初步统计,营业税缴纳额占企业缴纳总税额的60%至70%,企业所得税占20%左右,而营业税的重复纳税是目前物流行业税收方面最重要的问题。

五、营改增对物流产业税负的影响分析

1.积极作用

(1)缓解了重复纳税的问题

当前我国的物流行业正在朝着第三方物流的方向发展,但是我国所实现的征收营业税中,是需要在非常多的环节进行全额征收的,从而导致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是非常重的,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发展。而通过营改增改革制度的实行,将能够有效的减低物流企业的税收负担。使用增税的方法进行抵扣,使物流行业的税收负担明显降低,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实力,使物流市场得以明显开发。

(2)减轻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

在物流行业中,大多数都是中小企业,而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融资是其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而在这次所进行的营改增改革中,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发生了非常明显的变化,所谓的小规模纳税人就是指年营业额在五十万以下的工业企业以及营业额在八十万以下的商业企业,主要就是将之前3%或者是5%的营业税改为3%的增值税,整体税负都是减轻的。物流行业中的交通运输业以及装卸搬运行业由3%的营业税改为3%的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折合成营业税之后为2.91%,税负降低;仓储等物流辅助行业由之前的5%营业税改为3%增值税,折合成营业税为2.91%,税负降低。这就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在很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促进作用。以物流行业中的某企业作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该企业为运输物流企业,营业收入为400万元,在改革之前的营业税为400*3%=12万元,所以剩下的毛利润为388万元。但是在改革之后,该企业的增值税为400/1.03*3%=11.65万元,扣除增值税之后的毛利润为388.35万元,营业利润实现了0.35万元的增加。

(3)促进了物流行业内的专业化分工

对于物流行业来说,增值税的销项税是可以通过进项税来进行抵扣的,这也有利于物流业中的各种辅助进行更加细致的分工。比如说对一个拥有运输分部的物流企业来说,是能够将其运输业务进行分割的,成立独立的运输公司。之后在获得运输服务的时候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从而使得企业的增值税税额得以减轻,进而实现了主要业务与辅助业务之间的分离。随着营改增改革的进行,将在较大程度上促进物流行业的分工细化与结构调整,这对于我国经济的转变都是具有积极作用的。

(4)提升服务水平

营改增的进行对于物流行业税收征管体系的改善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物流行业中的企业与增值税纳税人所处的竞争环境变为一个,行业竞争的方式将逐渐从价格竞争向着服务竞争转变,从而将进一步的促进全行业服务水平的极大提高,促进物流行业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2.消极影响

(1)加重了大多数纳税人的税负

从营改增改革实行开始以来,大规模纳税企业的税负发生了显著的提高。对于物流行业来说,成本增加的速度是非常快的,其中人工、租金以及油费等都会发生显著的增加,并且在企业收入中占据了非常大的一部分。同时物流企业的议价能力也是处于弱势的,上游企业涨价是非常难的。营改增改革的进行虽然不是加大大多数企业经营难度的主要原因,但是此次改革的进行无疑加大了大多数企业经营的困难程度。在实行营改增之后,而对于仓库储存以及配送等服务项目来说,现在都在实行6%的增值税,代替之前5%的营业税。同时对于物流行业中成本最大的人工以及仓库租金方面是无法进行抵扣的,所以更加加剧了物流行业的税收负担。

(2)减少了物流业的市场份额

进行营改增之后,物流行业中的各个企业大都需要通过较高的进项税额来进行抵扣,从而使得企业的税负得到一定的缓解。甚至有些企业为了进一步的降低企业的税负,直接取消物流的中间环节,而与供应商进行直接的交易,并且获得增值税发票。这个现象的存在,对物流行业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物流行业的业务越来越少,市场份额也进一步减少。虽然营改增的进行对物流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消极影响,但是从长远的角度考虑,营改增能够促进物流行业的进一步改革与完善,从而促进物流行业的发展,提高物流行业的经济效益。

六、物流产业企业应对营改增的建议

1.完善物流行业各个环节的工作

物流行业需要对会计核算制度进行规范,对科目设置以及核算的方法进行统一。同时,物流行业还需要对发票管理制度进行建立与完善,对发票的开具、使用以及验证进行统一的规定,从而与增值税的相关制度相互符合,保证增值税发票在传递、交接以及使用的过程中能够更加科学统一,使得企业的税务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再次就是在服务或者是采购货物的过程,严格按照增值税相关制度进行,保证所有的环节都是符合规定的,更好的帮助物流企业渡过营改增这段特殊时期。

2.针对财务人员进行营改增业务培训

营改增的进行会导致企业的工作量增大,税费核算过程的要求更高更准确,这对财务人员所提出的要求更高。对于专职进行财务方面工作的人员来说,在更高的要求之下,企业需要对其进行更多的培训,从而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对于物流行业来说,更好的解决纳税问题能够在极大程度上促进企业的发展,所以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是极为关键的。企业可以定期组织学习与培训,邀请经济学方面的专家来对财务人员进行指导;企业要针对营改增方面的内容,对于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所进行培训的侧重点需要有所差异,通过培训使对财务管理管理、发票管理以及营改增相应制度以及财务操作的流程进行更加深入的认识与了解;最后还需要增强对财务人员的道德素质教育,通过道德教育,使其能够保持正确的工作习惯与工作方法。

3.争取过渡性政府补贴

营改增改革的进行对于物流行业来说是较为特殊的,税负出现了不减反增的现象。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向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反映,从而获得政府的过渡性补贴,更好的避免营改增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营压力。同时企业需要意识到政府的过渡性财政补贴不是一定能够获得,也不是长期获得的。企业需要将自身税负增加的证据性资料进行整理,如实的向政府进行反映,尽量争取获得财政性补贴,若是没有得到,企业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从而更好的适应营改增所带来的变化。

4.改变物流企业的经营模式

物流企业想要更好的适应营改增改革,需要及时的转变企业的经营模式。第一是对企业战略进行适时调整,对市场定位进行明确,对市场需求以及业务内容进行深入分析,从而能够更好的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同时进行服务共享平台的建设与完善,更好的实现一体化服务模式建设;第二就是提高对企业内部的管理力度,促进各项业务之间的协作,提高对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对组织结构模式进行调整,从而通过有效的内部管理实现企业运营成本的降低;第三就是提高物流行业信息化建设,网络的作用在现在的生活中是非常巨大的,物流行业进行信息化建设也是非常重要的。通过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内部管理的标准化以及外部管理的透明化,进行虚拟的物流服务平台建立,进而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5.促进物流行业一体化发展

为了更好的适应营改增改革的进行,可以在满足营改增相关制度与框架的基础上,进行“物流综合服务”项目的明确,将与物流行业相关的业务统一实行税率,更好的促进物流行业一体化发展。在物流行业中使用统一的发票,该过程可以参考之前的定额发票经验,从而更好地适应物流企业经营网点较多,发票用量较大等特点,进行专用定额发票的设计,管理机制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实现对增值税发票的科学使用。

七、结束语

通过全文的论述与分析可以发现,营改增的进行从长远角度分析还是有利于物流行业的发展,虽然营改增会在一段时间内造成物流行业税收负担的加重,但是这是一个较为短暂,但是又必须经历的过程。营改增的进行不仅仅能够实现对税收制度的完善与改革,促进我国经济结构的转变,同时也使得很多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其中就包括物流行业。物流企业需要科学的对待这次改革,积极的进行企业转型,对传统的观念进行转变,更多的争取政府的支持与帮助,进行适当的改革,从而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进而促进该行业长期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晓光.增值税有效税率差弃与效率损失一兼议对“营改增”的启示[J].中国社会科学,2013(3):12-15.?

[2]社文嘉.营改增“对我国企业财务的影响――W中国东方航空为例出[D].硕士学位论文,山东财经大学,2013.?

[3]郭均英.“营改增”对企业经巧后果影响研究――上海市首批试行“营改增”上市么司为例[J].财政研究2013(2):23.

[4]李成、张玉霞.中国“营改增”改革的政策:基于双重差分模型的检验[J].财政研究,2014(8):15-17.?

企业所得税流程第3篇

进入新世纪以来,面对新的国内外形势,随着世界经济格局的转变,以及全球化和新科技革命带来的历史机遇,科学技术已经成为国际竞争的主要手段,现代经济竞争也逐渐演变为科技实力的竞争。面对科技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世界各主要国家都做出了基本相同的战略选择,即把科技创新作为国家战略,把科技投资作为战略性投资。由于技术创新具有公共性、外部性、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等特点,其企业创新的边际收益小于社会创新的边际效益,必然造成企业不愿意进行更多的创新,造成社会新资源投入的不足。正是由于市场机制在创新的某些方面表现出失灵,才有了政府在这一领域进行干预活动的理论依据。在政府激励企业创新的政策中,财税政策是最有效的政策工具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也采取了许多政策措施促进科技进步,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相比,我国目前的财税政策力度远远不够,财税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特别是税收政策,在制度设计上还存在某些阻碍企业自主创新的负面作用。[1]目前我国加强科学技术的发展主要表现在鼓励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加强对这些产业的政策支持,引导对其的投入,以达到激励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立足我国国情和科技、产业基础,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2]

二、文献回顾

国外的相关研究主要采用定量的实证分析方法,主要是对优惠政策效果的考量;而国内的研究尚处在描述讨论的阶段,多采用定性的分析方法,并未给出经验证据,这主要是由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统计数据不全面,研究主要集中在税收政策的制定上。Bernstein 用这种模型考察了加拿大 R&D 税收激励措施(包括 R&D 投资税收抵免和特别研究津贴)对 R&D 投资的影响。他使用 1975 年至 1980 年期间 27 家公司的一组集合的典型数据和时间序列数据。他评估了在产品需求价格弹性的实际范围内税收激励措施,研究每损失 l 美元税收收入对 R&D支出增加的影响,发现政府税收收入每减少 1 美元,会带来多于 1 美元的新增 R&D 资本[3]。Bloom 等人(2002)通过对 OECD 9 国 1979年-1997 年 19 年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得出了税收激励能够提高企业研发强度的结论,他们发现即使各国具有不同的特点,税收改变对研发水平具有明显效果[4]。夏长杰、尚铁力(2006)利用散点图对 1996 年至2003 年中国企业 R&D 支出变化率与企业所得税变化率关系进行研究并得出结论:我国使用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存在对 R&D 投入的激励效应,但是效果并非十分显著[5]。张济健、章翔(2010)对 95 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问卷调查数据,对我国现行 R&D 税收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 R&D 投入的激励效应进行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现行 R&D 税收政策与高新技术企业R&D 投入具有相关性,但不显著[6]。邵诚、王胜光(2010)使用结构方程模型对深圳软件产业基地的软件企业数据进行分析,发现税收优惠政策对研发投入存在明显而复杂的促进作用[7]。徐伟明(2009)利用 1996 年至 2004 年上海市125 个高新技术企业的面板数据,采用动态面板数据分析模型从实证的角度研究了上海市科技政策对高技术企业 R&D 投入影响与效果,分析了科技政策与高技术企业 R&D 投入之间的关系,政府各种资助政策工具对高技术企业 R&D 投入的作用以及政府各种资助政策工具之间的交互效应。本文发现,政府的资金资助和税收减免都对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提高自身 R&D 投入强度的决定都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政府政策的稳定有助于增强政策的效果,但政策工具之间可能存在系统失灵的问题[8]。

三、实证分析

1. 研究假设的提出由于企业 R&D 存在公共性、外部性、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等特点,其企业创新的边际收益小于社会创新的边际效益,必然造成企业不愿意进行更多的研发投入,造成社会新资源投入的不足。正是由于市场机制在创新的某些方面表现出失灵,才有了政府在这一领域进行干预活动的理论依据,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假设一:政府的 R&D 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R&D 投入具有正的影响,即政府税收与企业 R&D投入负相关。从征税的渠道来看,企业的流转税是对企业的交易行为进行征税,而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的所得进行征税;从企业税收的负担来看,我国现阶段是实行的流转税为主,企业所得税为辅的复合税制结构,企业的流转税税负应该高于企业所得税税负,因此我们提出第二个假设是:假设二:所得税优惠和流转税优惠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有不同的作用。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财政补助主要是针对企业的研发项目而言的,因此企业可能会相应地增加一部分资金配合政府的财政补助进行企业的研发投入,所以本文提出第三个假设:假设三:政府财政补贴将促进企业加大对研发的投入。

2. 变量的选取

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本文将排除其他因素,重点考察流转税和所得税在激励高新技术企业对研发投入的影响。根据研究需要,我们选取以下五个变量:(1)企业 R&D 投入密度。企业 R&D 投入密度是国际通用的重要指标,能够正确反映企业乃至一个国家的 R&D 投入情况。这里采用企业 R&D 投入密度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计算。(2)流转税税负。流转税对 R&D 投入有重要影响,所以本文将企业的流转税税负作为解释变量。增值税是流转税的主要税种,而我国目前流转税方面对高新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主要体现在增值税方面,因此把增值税作为本文分析的重点。(3)企业所得税税负。企业所得税直接影响企业的收入,从而可能对企业的 R&D 投入有影响,应作为解释变量。(4)政府补助。我国政府针对企业从事研发投入的重点项目都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因此本文也将政府补助作为一个解释变量计算。(5)企业规模。不少研究表明企业规模与企业研发投入的资金存在正相关关系,即表示企业规模越大,企业在研发方面的投资所占的比例就会越高,本文将取样本企业的净资产的对数作为一个解释变量来分析。

3. 模型的建立和数据来源

在上述变量基础上,本文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如下Y=A+αX1+βX2+γX3+εX4+μ其中 Y 指企业 R&D 投入密度即企业 R&D 支出/企业销售额,为被解释变量,A 是常数项,α、β、γ、ε 是回归系数,X1表示流转税,X2表示企业所得税,X3表示政府补助,X4表示企业规模,μ 是估计误差。本文进行实证分析过程中所采用的数据是取自大陆沪、深股市上市交易的公司,根据财富证券划分的生物制药概念板块的部分公司。由于该生物制药行业具有高技术、高投入、高风险、周期长、高收益等高新技术企业的特点,并且相对其他高新技术行业而言,该板块上市公司在对研发费用的披露上做得相对完善,披露口径也相对一致,数据比较容易获得,所以本文取生物制药上市公司的数据进行分析。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选取了部分生物制药行业内的部分企业在 08-10 年报表的数据做分析,共取得 53 个样本作为研究对象。其中表中能直接获得数据为年度的研发投入资金,所得税费用,财政补贴,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以及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本文中流转税是通过计算企业的教育附加或者城市维护建筑税间接获得。流转税税负=(教育附加税税费/教育附加税税率)/主营业务收入或者流转税税负=(城市维护建筑税税费/城市维护建筑税税率)/主营业务收入

4. 模型计算结果

将收集所得数据运用 eviews6.0 软件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如表 2 和表 3 所示。通过表 2 我们可以得到:Y(研发投入密度)的平均值为 0.106294,X1(流转税税负)的平均值为 0.023460,X2(企业所得税税负)的平均值为0.052017,X3(政府补助)的平均值为 0.007586,X4(企业规模)的平均值为 9.108372。通过表 3 我们可以得到:X1(流转税税负)回归系数的 t 统计量为-2.99,显著性检验的 P 值为0.0044,在显著性水平 α=0.1 条件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表明流转税 X1(流转税税负)对研发投入Y(研发投入密度)存在着显著影响,回归系数为-2.177328,说明企业的流转税每变化 1 个单位,将导致企业研发投入向相反的方向变化 2.18 个单位。X2(企业所得税税负)回归系数的 t 统计量为-2.06,显著性检验的 P 值为 0.0453,在显著性水平α=0.1 条件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表明企业所得税 X2(企业所得税税负)对研发投入 Y(研发投入密度)存在着显著影响,回归系数为-0.875187,说明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每变化 1 个单位,将导致企业研发投入向相反的方向变化 0.875187 个单位。X3(政府补助)回归系数的 t 统计量为 2.01,显著性检验的 P 值为 0.0505,在显著水平 α=0.1 条件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表明财政补贴收入 X3对企业研发投入 Y(研发投入密度)存在显著影响,回归系数为 2.574901,说明企业获得的财政补助每变化 1 个单位,将导致企业研发投入正向变化2.574901 个单位。X4(企业规模)回归系数的 t 统计量为 1.08,标准化检验的 P 值为 0.2877,大于 0.1,所以我们可以得到结果是在 α=0.1 的显著水平下,企业规模X4与企业的研发投入 Y 相关性并不显著。t 检验对单个回归系数是否显著进行了推断,由于多元线性回归模型中包含多个解释变量,它们与因变量之间是否存在显著的线性关系也需作出判断,即对回归方程的整体显著性进行检验。从表3.3 中可看出回归方程整体显著性检验的 F 统计量4.097,P 值为 0.006168,在 0.01 的显著性水平下,可以拒绝原假设(回归方程不显著),表明回归方程是整体显著的。由于解释变量X4在0.1的显著性水平下没有通过检验,为排除 X4(企业规模)对其他解释变量的影响本文将其排除后再进行线性回归分析,即此时再次构建多元回归方程模型如下:Y=A+αX1+βX2+γX3+μ再次将 Y(企业研发投入密度)、X1(流转税税负)X2(所得税税负)X3(财政补助)用 eviews6.0 软件进行处理,获得多元回归分析结果如表 4。通过表 4 我们可以得到:X1(流转税税负)回归系数的 t 统计量为-2.80,显著性检验的 P 值为0.0073,在显著性水平 α=0.1 条件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表明流转税 X1(流转税税负)对研发投入Y(研发投入密度)存在着显著影响,回归系数为-1.978981,说明企业的流转税每变化 1 个单位,将导致企业研发投入向相反的方向变化,1.9789818个单位;X2(所得税税负)回归系数的 t 统计量为-1.96,显著性检验的 P 值为 0.0552,在显著性水平 α=0.1条件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表明流转税 X2(所得税税负)对研发投入 Y(研发投入密度)存在着显著影响,回归系数为-0.834513,说明企业的所得税每变化 1 个单位,将导致企业研发投入向相反的方向变化 0.834513 个单位;X3(财政补贴)回归系数的 t 统计量为 1.72,显著性检验的 P 值为 0.0920,在显著性水平 α=0.1条件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表明流转税 X3(财政补贴)对研发投入 Y(研发投入密度)存在着显著影响,回归系数为 2.029294,说明企业的流转税每变化 1 个单位,将导致企业研发投入向相同的方向变化 2.029294 个单位;从表 4 中可以看出,在删除 X4(企业规模)后,其他 3 个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的模型检验统计效果并未发生改变,即 X1、X2、X3与 Y 之间的线性关系依旧显著,且他们的相关系数的变化也在理论上符合它们分别与被解释变量 Y 之间的经济关系。两次回归结果尽管方程的 p 值和 F 值都比较理想,但是可决系数都比较小,也就是说明实证模型选取的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变化的解释力度不大,即税负水平和政府补助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力度不大,这有可能是因为在影响企业研发过程中财税政策并不是影响企业研发的主要因素,但是本文主要研究的是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而且从实证结果来看,无论是流转税、所得税还是政府补助对企业的研发都存在合乎理论的显著影响。

5. 实证结果分析

从实证的结果来看,首先企业的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与企业的研发投入都存在负相关关系,也就可以知道税收优惠效应是能刺激企业对研发投入增长的,这也是由于企业的研发投入存在公共性、外部性、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等特点,企业无法最终从对研发的投入相应的收益,必然造成企业不愿意进行更多的研发投入。正是由于市场机制在创新的某些方面表现出失灵,所以税收优惠政策效应能表现为刺激企业增加对研发的投入。税收优惠效应的程度与具体优惠税类和优惠方式有关。从税类方面看,流转税对交易行为征税,所得税对所得额征税,两者对技术创新的激励有不同的影响首先,影响技术创新的途径不同。流转税优惠会转嫁给交易双方,使交易价格根据供求弹性的大小而改变,通过干预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效率来促进技术创新。所得税是对交易所得而不是对交易过程征税,可以避免对价格机制造成的干预。其次,两类税负对企业的重要性不同,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以流转税为主、所得税为辅的复合税制结构,所以流转税优惠对企业行为的影响更加重大。再次,企业所得税优惠直接影响企业的盈利水平。国内外高新技术行业都习惯于将盈余按照一定的比例投入到企业研发中去。这就使得所得税的优惠对高新技术行业研发具有较大的影响。高新技术产品都是高附加值的产品,对高新技术产品给予以增值税为主的流转税的优惠更多是给予创新主体直接的、显而易见的优惠,相对应其他行业而言,高新技术行业流转税税负低,销售越多企业得到的优惠就越多,这使得高新技术的注意力集中于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上。所以流转税的优惠对企业研发投入有着较大的影响,并且有利于行业生产规模的扩大。本次分析结果显示,政府给予企业财政补贴对企业研发投入亦存在显著的相关性,其原因可能是,国内的财政补贴主要是针对企业的单个研发项目所发放的,而企业因为获得政府在某项目上的财政补助后可能还会本身提取一部分资金对该项目进行配套支持,所以我们推论政府的财政补助也将引起企业自身对研发投入的一定增长。另外本文通过实证分析发现企业的规模对企业研发投入并没有显著的影响,笔者认为是企业规模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影响可能并不是仅仅由企业的净资产来决定,企业资产负债率、销售利率等财务指标都会对企业的研发投入会有影响,所以本次回归分析中企业规模对企业研发没有显著的影响。

四、对策建议

1. 实现直接优惠向间接优惠转变。一些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利用税收优惠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实践经验表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弱化直接优惠方式,强化间接优惠方式,是各国税收优惠措施发展的共同趋势。目前,我国技术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企业所得税上,但实证结果显示,企业流转税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回归系数绝对值大于所得税对研发投入的回归系数的绝对值,也就是说所得税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作用并没有企业流转税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激励作用明显。并且直接优惠方式有其自身的局限性,这是因为它侧重于事后优惠;而间接优惠则重于事前优惠,有利于政府推进科技创新的政策取向的体现,有利于 “政策引导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有效优惠机制的形成,同时也利于公平竞争。我国目前主要是以直接优惠方式为主。随着高新技术产业规模的扩大和结构的提升,直接优惠功能逐渐减弱,并逐渐成为科技发展的障碍。我们可以借鉴国际经验,更多地采取加速折旧、提取技术开发准备金、投资抵免、亏损弥补、费用扣除等间接优惠方式,激励企业增加对科技和设备更新的投入,促进科技发展。

2. 扩大流转税优惠的种类和流转税优惠的覆盖面。目前流转税优惠的种类一般仅仅局限于增值税对生物制药等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优惠,其他相应税种比如消费税、关税等方面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可以考虑对这类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免征或降低税率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以达到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方面的投入。同时目前增值税对生物制药产品的优惠也只针对部分生物制剂产品,可以考虑联合科技部和税务部门设定一套合理的审批制度和标准,对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进行考察审批,对符合标准的产品可以列入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扩大增值税优惠的覆盖面。

企业所得税流程第4篇

一、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安装分包工程转开建筑安装专用发票的规定存在着扰乱财政税收经济秩序的隐患

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单位凭分包单位该项工程已完税票复印件和已开具给其的建筑业专用发票、分包合同,抵扣分包单位已纳税款后按差额缴纳税款,按总额开具建筑安装发票,即称转开建筑安装发票。这个规定可以使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各自按要求开具建筑安装发票,维护了发票管理的秩序,又保证了税款的正收管理。但现实中,有少数纳税人明明是自己做的工程,收入支出也全部在自己账面上反映,税款也由自己实际承担,却偏偏搞一份假的分包合同,以其他建筑安装企业名义缴税。究其原因是由于我国目前财政体制属于一级政府一级财政,各级财政预算自行收支平衡,相互之间不得挤占挪用。

(二)建安企业利用“甲供材”滞纳税款或偷税问题突出

现在不少建设单位(甲方)经常自己购买建筑材料,然后供应给建筑单位(乙方)使用,双方定期对使用的建筑材料进行结算,这就是“甲供材”现象。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建筑安装工程不论合同如何签订,必须以工程所用的各种原材料、人工工资、其他费用的合计总金额为营业税计税依据。由于建筑工程项目一般周期较长,有的甚至要好几年,建安企业一般要在整个工程项目全部竣工完毕,才办理“甲供材”价款结算手续,申报缴纳营业税金。而这些建筑材料早就已经实际使用,按照税法规定应在使用时缴纳税款,由此造成税款延迟缴纳。还有些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长期不办理结算手续,使施工企业长期占有国家税款。更有甚者,少数单位在工程结算支付价款时,由建设单位凭购买建筑材料的原始发票直接入账,施工单位按差额开具建安发票纳税,造成国家税款流失。

(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是建筑安装业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除个人所得税外,其他涉税事项较少,对税收管理不熟悉。而税务机关由于上述单位不是纳税人,也很难将其列入管理范围。少数建筑安装施工单位利用上述原因造成的税收盲点,用收据、白条以及竣工结算单等种种不合法票据收取工程款,偷逃国家税款。

(四)建筑安装企业的所得税纳税地点与营业税纳税地点不一致,给税收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建筑安装企业的纳税地点在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规定,纳税人提供的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其所得税的纳税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到本县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经营所得,由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征收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与营业税纳税地点可能不在同一个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外出经营,往往是跨省经营的情况较多,纳税人使用的发票是经营地税务机关提供的,开具情况经营管理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无法及时掌握,如果纳税人故意偷税,这种管理模式就给偷税提供了方便。

(五)企业所得税与流转税的管理机关分离,易导致税收难以控管

企业使用的发票是按照流转税的管理范围分别进行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在国、地税分别管理的纳税人,在现在国、地税征管信息没有达到共享的情况下,纳税人少记、漏记应税收入在短时间内很难被发现。企业所得税管理范围是以企业成立的时间为划分标准,在2002年以前成立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管理,200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管理。而流转税则以应税项目为标准进行划分的。在现行的管理模式下,国税机关负责管理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使用的销售发票是通过地税机关进行发售、核销的,纳税人申报的营业收入地税机关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管,到国税管理机关申报企业所得税,其申报的收入要进行有效的控管就不是很容易,必须从地税机关获得有关信息,这就需要国、地税进行配合才能达到有效的控管。

(六)企业所得税管理范围划分不当,造成税务管理机关执行政策的不统一

企业所得税管理范围的划分按照企业成立的时间进行划分,造成国、地税管理机关在所得税管理范围上的混乱,在纳税人中间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原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重新进行了工商登记,改变经济性质,由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变成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或者在2002年以前就存在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因破产通过拍卖方式被2002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所购买,新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这些情形在不同的地区因对政策的执行不同,就出现有的地方一个纳税人国、地都要管,有的地方都不管的现象,影响了税务机关的形象。

(七)工程项目管理方式造成建筑安装纳税人企业所得税流失严重

现在建筑安装企业的工程基本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工程人财物全部由项目经理支配,成本、利润全部归项目经理所有。而建筑安装企业的财务核算大多数不规范,以收到的工程款作为营业收入,以支付给项目经理的账款为工程营业支出,按公司收取的工程管理费用扣除公司管理机构的正常开支后余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与项目经理之间领取工程款基本上凭白条或内部工程结算单作为支付凭证,而项目经理领款后使用情况没有合法凭证记载反映,税务机关无法实施检查,最终导致建筑安装企业的所得税大部分流入了项目经理的个人口袋。

二、对策

(一)尽快修改相关的能够导致市场违规操作的条文和规定。例如:“对企业(单位)附属建筑安装企业承担本企业(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如果建筑安装企业属于独立核算单位,应征收营业税。如果属于非独立核算单位;凡不同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征收营业税”这样能够人为鼓励市场违规操作的规定应尽快修改完善。

(二)改变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管理范围的划分规定,不再实行按企业成立的时间作为划分国、地税的企业所得税管理范围的规定,而实行按照流转税管理的范围确定企业所得税管

理的税务机关,国税管理的增值税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机关管理,营业税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由地税管理。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不实的问题。

(三)合适时机国家应将建筑安装企业取得的营业收入纳入增值税的管理范围,企业开具的发票纳入“金税工程”系统管理,通过抄报税和发票认证等工作程序,就可以有效的控管建筑安装企业收入申报难以控管的问题。建筑安装企业实行增值税管理后,可以解决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的纳税地点不一致的问题。但是,建筑安装企业实施增值税管理后,企业要取得进项税额抵扣,就要取得抵扣凭证,可以有效的督促建材行业取得的销售收入必须开发票,提高了建材行业申报缴纳税款的真实度,减少了这部分纳税人偷逃的税款。

(四)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安装行业税收管理的力度,规定建设单位提供“甲供材”的,建筑安装企业必须按季、半年、年与建设单位进行材料价款结算,并按规定申报纳税。对建筑安装企业不进行结算的,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除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经营单的外建单位和少数账证核算规范经审查批准的建筑企业外,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对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单位和个人普遍实行企业所得税按一定比例进行预缴,年末汇算清缴。对收取工程款长期挂往来款,不按规定按期结转收入计算成本、利润或者用白条和内部结算凭证领取工程款作为经营成本支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建筑安装企业,一律视为会计核算不规范,按《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企业所得税流程第5篇

1.企业组织形式复杂,挂靠、分包、转包现象普遍存在。目前,建筑业施工资质管理越来越规范,办理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程序越来越严格,一些施工企业为收取管理费,出借、挂靠施工资质,层层分包、转包工程项目现象普遍存在,建筑市场暗箱操作现象屡见不鲜。一部分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等级的小型企业为承揽建筑工程,纷纷采取分包、转包、挂名等经营方式挂靠资质较高的企业。施工企业向这些施工队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后,挂靠方则提供发票交施工企业入账。税务机关难以将这些施工队纳入正常的管理。

2.建筑项目生产周期长、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不一。由于建筑业具有建筑项目生产周期长、单项工程跨年度作业现象较为普遍,项目建设期长达数年甚至更长时间,内部管理规范化程度不一,工程项目流动分散、从业人员众多,工程款项结算不及时,少申报和延期申报税款的现象大量存在。

3.建筑企业工程款回笼迟缓,造成企业欠税严重。建筑企业为了承接施工项目,往往会压低报价,且需垫付大量的资金,而有的工程项目早已竣工,建设单位却迟迟不清算,长期拖欠工程款,致使建筑企业无力缴纳税款。

4.会计核算的问题。

(1)不按期确认工程结算收入。由于建筑项目施工周期长,而建设单位经常是先预付工程款,到工程竣工决算时才要求施工方开具建筑业发票,所以很多建筑企业就将这部分工程款收入一直挂在“预收账款”会计科目,而不及时确认“工程结算收入”造成收入核算反映不真实,迟缴税款。

(2)不据实核算工程施工成本。由于建筑业单项工程施工环节众多,而工期往往又很长,企业为了少缴企业所得税,通常会虚增工程成本,加大材料费、人工费及机械费用的支出,从而造成账面亏损,达到少缴或不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3)虚列工程施工人员工资。近几年,施工企业工人工资不断上涨,个别工种的人员工资已超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而他们个人又不愿意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施工企业会虚列工程施工人员工资,达到减少员工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4)实物抵账不入账。工程项目竣工后,有的建设单位因种种原因无力支付工程款,就用汽车、货物或房屋抵顶工程款,而建筑企业对这部分抵顶工程款的实物却不作账务处理,从而偷逃税款。

(5)以施工劳务名义将工程转包,转移利润。目前,许多有条件的企业成立有建筑劳务公司,有的建筑企业利用劳务公司将利润转移。如:将工程劳务分包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就其劳务分包部分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建筑公司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算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建筑施工单位一是在税负(营业税金及附加)不增加的情况下,避免税务机关对其用工情况进行核实,另一方面,转移利润,通过劳务公司开具建筑业发票计入“工程成本”科目,即不增加税负,又达到转移消化企业利润的目的,造成企业所得税流失。

5.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淡薄。建筑企业作为纳税义务人积极纳税的意识淡薄,对工程收入则是尽量少列,现金能坐支的也不入账,或者长期挂在“预收账款”上,但企业以工程未结算而不转收入。另外,一些建筑企业在财务核算上编造虚假记账凭证,虚增工程成本,造成无法完成纳税义务。

6.大量农村施工队伍未纳入税收管理。随着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大量农村施工队伍活跃在城乡承接工程。在建设和承接双方之间签订的建筑安装合同或协议很少,大部分只有口头协议,基本按约定俗成的规矩处理。上述情况表明,对建筑企业税收的管理不够科学合理,存在着一定漏洞,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

二、结合行业特点,加强建筑业税收征收管理的方法及途径

1.加大税法宣传的力度,形成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共识。定期召开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税法宣讲大会,并有效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现代新闻媒介进行税法宣传,扩大影响面,将宣传材料送到建筑工地,让承包人知法、懂法、守法,形成自觉纳税的共识,使纳税人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形成自觉依法纳税、社会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

2.实行行业管理,细化工程监督,抽调专门的税务专管员进行管理,不定期下户进行调查,重点检查挂靠和个人承包行为、取得工程收入不开票行为,对在税务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偷税、抗税行为及时移交税务稽查部门,以点带面,堵塞建筑业税收管理漏洞,促进税收管理工作,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3.严格执行“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登记”制度。要求建筑业纳税人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一月内必须到税局办理工程项目登记,并严格执行。有的纳税人经常是签订合同后不及时到税局登记,拖延到要工程款时才到税局登记,造成迟缴税款。

4.加强建筑业发票管理,细化开票流程。目前,税务机关加强了对建筑业发票的管理,根据纳税人的业务量控制发票的领购并实行项目登记,就是说即使纳税人有发票但没有登记项目也没法开具发票,实现了“以票管税”从而遏制了一些建筑业纳税人欠税,堵住了建筑业单位利用发票偷税的空子,从而从源头控制建筑业税收的流失。设立转(分)包工程开票流程、预收工程款开票工作流程,外来经营户开票工作流程及相应的台账,实现开票流程公开、透明、细化,大大方便纳税人办理开票事宜,提高工作效率。在完善开票流程的基础上加强宣传和检查力度,扫除建筑业专用发票的推广使用死角,加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程建设结算用票的监督检查工作。

5.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综合治税的管理模式。为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监督,及时、有效的掌握项目信息,建委、统计局等部门都要求建筑业报送报表,税务部门可建立与这些部门的信息定期交换联系制度,做到部门配合、职能协作、资源共享,使税务部门能及时掌握建筑业工程招标、施工进度、竣工结算等税源信息,从而有效堵塞征管上的漏洞,减少偷漏税的现象发生。

6.进一步完善代扣代缴和委托代征工作。抓住建筑业总承包人不放,要求其认真切实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对重大基础建设项目可委托建设方按照工程进度代征税款,达到管控税收的目的。

7.完善税收征管政策,充分发挥不同所得税征收方式的作用。

(1)对出借、挂靠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由于其施工成本计算不准确,容易造成所得税流失,为避免税款流失,应核定其应税所得率,按核定征收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推进纳税人建账建制工作。税务机关应积极督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建账建制,改善经营管理,引导纳税人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要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在充分考虑纳税人缴纳所得税是否接近其真实经营状况的情况下,利用两种方式的转换,鞭策和鼓励纳税人依法纳税。

企业所得税流程第6篇

关键词:物流企业 税收筹划 税后利益 最大化

文以一家注册在某国家保税港区的大型国有物流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研究对象,该公司业务范围涉及自营进出口贸易、国际贸易、通关、仓储、运输服务等,结合目前物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和会计政策,研究和探讨物流企业在新形势下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一、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筹划。目前“营改增”试点期间,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为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一般纳税人可采用抵扣制计算缴纳增值税,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由于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时企业仍存在一定的自主选择空间,物流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税负情况,经过下列简单测算做出合理选择。

设X为增值率,S为不含税销售额,P为不含税购进额,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T(考虑到物流企业可能涉及多种增值税应税税率,这里应根据不同业务比重采用加权平均后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3%。则一般纳税人增值率为:X=(S-P)/S;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为:(S-P)×T=S×X×T;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为:S×3%;令两种纳税人纳税额相等,即S×X×T=S×3%,可得“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X=3%/T。当企业实际增值率低于“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时,一般纳税人税负低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若成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节税;反之,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节税。

(二)混业经营的税收筹划。A公司以自营进口贸易、国际贸易业务为主,同时兼营通关、仓储、装卸、运输等业务。“营改增”后,涉及的增值税应税项目实际包括以下三类:税率为17%的一般货物销售(自营进口业务)、税率为11%的“交通运输服务”(运输业务)、税率为6%的物流辅助服务(进口、通关、仓储、装卸业务等)。根据2013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3]37号)中对于混业经营的增值税纳税人规定:“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因此,兼营不同税率业务的物流企业应当积极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内部控制,以防止“从高适用税率”的风险。

首先,物流企业应全面厘清和梳理适应增值税要求的业务流程和业务属性,避免混业经营带来经营上的混乱。其次,应完善符合增值税要求的内控制度,健全财务核算,规范会计处理,统一科目设置及核算原则,根据增值税核算的要求,分别核算各个业务,同时制定增值税税务工作管理流程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等。最后,应加强与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必要时做好相应的备案和解释工作。

二、企业所得税

(一)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财税优惠政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目前无论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均执行相同的基本税率25%,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税收的公平性。但物流企业仍可以通过选择不同的经营模式、不同的注册地点,享受国家和地方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比如,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物流企业如果要享受该条政策需满足以下条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 000万元。另外对于物流企业来讲,由于全国各地招商引资和鼓励物流企业发展的力度不同,各地的财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政策存在一定的地方差异性。形式上一般都是将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企业,但扶持力度可能有所不同,物流企业在选择注册地时应予以综合考虑。A公司注册在某国家保税港区,对企业所得税的扶持力度相对较大,A公司争取到了“五免五减半”(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选择合理的会计政策。物流企业在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时,一般可选择采用加速折旧法或平均年限法,如何选择要考虑对企业所得税的实际影响。一般情况下,在不考虑减免税的情况下,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与平均年限法在固定资产存在的纳税期间的应纳税额总额是相同的。但是在加速折旧法下,可以在固定资产使用初期多计折旧,加大企业初期成本而减少利润,从而减轻企业前期所得税负担,将企业缴纳所得税的时间推迟,因而企业可以提前取得部分现金净收入,促进资产的更新改造。企业推迟缴纳的部分所得税,可以视同政府提供的无息贷款,这对企业是有利的。但是,如果企业在前几年可以享受减免税待遇,加速折旧法就不见得是最好的折旧方法。因为加速折旧法使得企业利润集中在后几年,使企业后几年的利润与前几年形成明显的差距,从而导致后几年必然要承担较高的税负而使企业纳税额增加,税负加重。A公司享受“五免五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这种情况下,宜采用平均年限法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三)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融资租赁不仅作为企业融资工具的一种创新,同时有利于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因为对于承租方而言,融资租赁不仅可以按照自有固定资产全额计提折旧,而且可以通过租金的平稳支付减少企业利润、取得融资节税的效果,进而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因此现代物流企业在考虑购置大型机器设备时,越来越多的考虑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纳税筹划。当然“营改增”后,物流企业采购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进项税发票可以用来抵扣增值税,因此企业在决策时,还应综合考虑企业的整体税负情况。

三、房产税

物流企业往往拥有自己的仓库,仓储业务通常是物流企业的主要业务之一。涉及的税种主要有增值税(自营)、营业税(出租)、房产税。由于房产税的计税原则分为按房产余值计量和按租金收入计量两种方式,即从事仓储业务交纳房产税时,其计税依据为房产余值,税率为1.2%;将自有仓库出租的房产税计税依据为租金收入,税率为12%。物流企业在考虑从事仓储业务时就应充分考虑房产税成本的影响,做好相应筹划。A公司有一仓库原值1 000万元,扣除比例为30%,采取不同经营方式应纳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及公司利润(不考虑其他成本项)如下:

方案一:为P公司提供仓储业务,获得收入160万元,应纳增值税=160×6%=9.6(万元),应纳房产税=1 000×(1-30%)×1.2%=8.4(万元),支出合计=9.6+8.4=18(万元),公司利润=160-18=142(万元)。

方案二:出租给Q公司,年租金150万元,则应纳营业税=150×5%=7.5(万元),应纳房产税=150×12%=18(万元),支出合计=7.5+18=25.5(万元),公司利润=150-25.5=124.5(万元)。

比较上述两种方案可见,房产税支出是影响纳税成本和最终利润的主要因素。在不考虑其他税负及其他成本的情况下,单就房产税来讲,假设租赁收入为X,房产原值为Y,令X×12%=Y×70%×1.2%,可得X/Y=7%,也就是说在房产税扣除率为30%的前提下,若仓库出租收入X与房产原值Y的比率大于7%,则采用出租方式的房产税成本较高;低于7%,则采用提供仓储业务方式的房产税成本较高。

四、关税

若物流企业具有自营或国际贸易业务,则关税筹划也是企业税收筹划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充分利用保税制度。为了创造完善的投资经营环境,我国在许多地区设立了保税区,保税区是在海关监控管理下进行存放和加工保税货物的特定区域。注册在保税区的物流企业,一般都能享受相应的保税政策。A公司注册在某国家保税港区,港区内复运出口的进口货物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物流企业利用保税制度进行税收筹划,首先应积极在保税区内注册公司,并开展相应的加工整理、运输、仓储、商品展出和转口贸易等业务,以获取豁免进出口关税的好处。其次,企业通常可以将进口货物向海关申请为保税货物,待该批货物向保税区外销售之时再补交进口关税,从而达到延迟缴税的目的,相当于企业从海关获得了一笔一定时间的无息贷款。

(二)合理控制完税价格。在税率确定的情况下,完税价格的高低决定了关税的轻重。完税价格的确定是关税弹性较大的一环,在同一税率下,如果完税价格高,以价计征的税负重,如果低,则税负轻。在审定成交价格下,如何缩小进出口货物申报价格而又能为海关审定认可为“正常成交价格”是关税筹划的关键所在。海关审定成交价格,一般以进口商申报的进口货物成交价格(含货物运抵中国境内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费用)为基础进行调整,包括买方在成交价格之外另行向卖方支付的佣金。因此,利用控制完税价格进行税收筹划,就要选择同类产品中成交价格比较低的,运输、杂项费用相对小的货物进口或出口。但企业在此项税收筹划时,要注意不能片面地理解为申报价格越低越好,从而造成被海关认定为偷税情况的发生。

五、总结

不同物流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复杂程度不同,现代物流企业(如A公司)比较注重整体供应链的开发建设,业务过程往往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关税等多个税种。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充分把握全局观,即税收筹划不仅要针对某个税种,更应关注企业的总体税负,以及对企业总体经营成本、利润和企业整体战略实现的影响。S

参考文献:

1.叶红.物流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税收筹划探讨[J].交通财会,2012,(09).

企业所得税流程第7篇

增值税是以指商品或劳务在流转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的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在企业的生产和商品的流通过程中,我们很难算出商品的新增加的价值和附加值,所以,我国的增值税也是根据国际上多数采用税款抵扣的模式,也就是说是我们根据了企业在生产商品(劳务)的过程中,以商品的销售额按一定的税率来计算出的税额减去进项税额,所得的部分就是增值税所要缴纳的部分。

我国是在70年代末期开始实行增值税的试征,在1994年,我国实行增值税的第一次改革,逐步的改革原先实行的增值税的税制,使新的税制更好的适应经济的蓬勃发展。到2004年国家为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逐渐的在东北实行允许购进资产的进项抵扣,在之后的几年,该政策扩大推广到中部6省,在2009年,我国有实行了消费型增值税。2012年1月我国又在上海实行增值税改革试点,使增值税改革不断的深入。

二、增值税改革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2.1 我国的增值税经过了多次的改革和转型,其目的就是降低税负,为了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生产型的增值税税制下,进项税额不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扣除,企业的增值税的税负相对较高。同时,由于固定资产在消费型的增值税中是可以扣除的,使得企业的增值税的税负降低。这样的改革使得企业开始对生产的转型,开始重视生产的技术投资和应用,注重对经营模式和条件的改革,提高了生产的效率,是企业的生产朝着良性的方向健康发展。

2.2 增值税的改革和转型,对企业的所得税影响重大,在生产型的增值税税制下和消费型的增值税税制下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是不同的,这就造成了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的税额存在在差异。较比较而言,生产型增值税转消费型增值税会使企业的所得税增加。

三、增值税改革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3.1 对企业利润表的影响。企业投资的当年,新增加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全部进行抵扣,并且是一次性的。这样使得投资当年的利润增加。与此同时,固定资产的增加会使折旧费增加还有可能使得财务费用也相对增加,这样,一部分增值税抵扣带来的费用会被抵消掉。之后各年的利润也是取决于新增加的固定资产投资所得的回报和折旧费用、财务等之间的关系。

3.2 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在投资的那年,增值税的支付会减少,在经营过程中现金的流量会有所增加,当年的投资的资金通常会高于生产型的增值税,使得融资现金流支付的利息有所增加。

四、对企业的投资影响

4.1 在企业投资的过程中,投资计划会发生偏移,企业对设备的投资会增大。企业为了能够投资带来进项税额折扣,往往会选择对企业的设备投资加大。

4.2 缩短了企业的投资周期。企业增值税的改革,使得企业更有利于改善企业的技术水平,进而加快了企业对企业设备的更新和换代,企业设备和技术的更新越快,企业投资的周期也就越短。

五、对企业利润分配的影响

5.1 企业增值税的改革会加快企业的投资计划,也更容易消化企业的自身积累。最重要的是有可能造成利润的增长。目前企业可以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是依托于现金流的。在投资的开始阶段,增值税的折扣会减少企业的纳税额,减少了资金的流出,增值税的转型,企业就会增加了投资,资金的流出也会增加,这样有可能使企业总体的现金的流量减少,不会增加企业的分配利润。

5.2 增值税的改革对企业利润的表现有很多的方面,最主要的表现为1增值税转型,企业的固定资产的入账的金额会降低,也相应的使得折旧资产的折旧额减少,是企业总利润有所增加。其次企业的增值税改革使得企业营业额的减少,也可以带来利润的的提高。

六、增值税改革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

企业增值税的改革使得企业当期现金的流入和流出存在了很大差异,第一增值税的改革增加了企业资金的流量,第二,因为增值税的减少会造成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相对减少,这样企业资金的流出会减少,第三,增值税的的改革后,会导致每年的折旧资产的相对减少,销售不变,也会增加企业的利润。使得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增多。

七、企业如何应对增值税的改革

增值税的改革对不同行业的影响有所不同,对于对固定资产有很大需求的行业来说影响会更大。所以企业在进行投资的时候一定要慎重,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增加对固资产投资计划,在对固定资产进行投资时,要不断的论证,以免投资的盲目。根据税务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在购买设备的进项税额只有小于销项税额的时候才可以全部抵扣掉。不然,只能在以后的月份进行抵转。

7.1企业采购固定资产。企业在对固定资产采购时,通常选择从一般纳税人那购买。一般的纳税人因为可以增值税的发票,当然如果小规模的纳税人可以提供更好的优惠,我们也可以考虑其他的购买渠道。

7.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降低财务带来的风险。企业增值税的改革,使企业更倾向于对固定资产的投资,这样企业对现金的流出会增大,如过在管理中出现漏洞,会造成资金链的衔接不上甚至出现断裂,这样会是财务产生风险。所以在投资的过程中要慎重,同时也要加强企业的管理。

八、总结

我国的企业增值税的改革是根据我国的企业经济的特点不断完善的一种转型,然而在我国的增值税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很多行业收购的发票管理困难,设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难度很大,增值税的起征的范围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我国的税负不问题,等等。我国增值税还应该结合国外优秀经验和国内实际情况在改革中不断总结,促使增值税改革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参考文献:

企业所得税流程第8篇

关键词:金税工程;纳税;影响

金税工程是全国范围的税收管理系统,它是一套将全国税务机关网络联网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企业增值税纳税状况进行严密监管的体系。随着金税工程的不断推广,中小企业的税务情况也日趋规范化,但中小企业在税务规范过程中面临的税务风险使得有些中小企业出现信用危机甚至经营危机。本文旨在分析金税工程对中小企业纳税的影响,并提出在金税工程下的中小企业纳税管理的措施,帮助中小企业降低风险、化解危机。

一、金税工程对中小企业纳税的影响

1、金税工程规范中小企业税务流程

(1)规范企业税务登记流程。在金税工程中的税务登记环节,企业登录系统填写单位的相应信息,系统受理此业务,后台对企业信息进行管理(归档、分类)并进行审核。企业填写的内容需要严格按照系统的要求,按照系统提示一步步操作,有未录入项则不允许提交服务器。这样的登记流程使得税务机关收集的企业信息相对全面,建立的企业档案相对客观。(2)规范企业纳税申报流程。在报税环节,系统能够对企业业务进行动态跟踪,联查该企业供应商与客户业务,从中发现是否存在虚开或违规开具发票的问题,这就要求企业必须规范业务流程与纳税流程,防止税务风险的产生。实施金税工程前,有的企业为规避全员明细申报,选择到税务机关大厅申报,实现个人所得税一笔集中申报。金税工程下,企业均需提供全员明细申报记录,使得企业的代扣行为必须真实合法,规范了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流程。(3)规范企业税收征管流程。实施金税工程前,由于中小企业特殊情况较多,税务机关在处理中小企业涉税业务时,选择空间和行政余地相对较大。金税工程将税收各规定自动在系统中执行,系统自动拦截不合法行为禁止后续操作,筛选有异议行为由人工再审确定。例如当系统发现企业存在纳税异常行为时,需要企业对异常情况进行说明,如果理由陈述不充分或虚假,系统自动将该企业认定为税务检查或稽查的重点企业,日后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税收审查。可见,系统的严格管理实现了企业税收征管流程更加规范。

2、金税工程提升中小企业纳税效率

在金税工程之前,中小企业需要在国税、地税多部门网站办理业务,有的业务还必须到税务局的业务大厅上门办理,容易出现漏报、处理延迟等问题。金税工程下企业只需登录金税界面就可以完成一系列报税、开票、发票信息辨伪查询等税务事项,并且系统将涉税事项办理前置,如税种认定等业务,由后台的管理服务前置到纳税服务大厅的办理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涉税事项办理,避免了纳税人到多处办税的麻烦,提升了中小企业办税效率。中小企业由于资金有限,普遍存在用工紧张的问题,往往一人包揽企业多种工作,金税工程将大数据、人工智能集成到该系统,大大提高了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节省了企业人力。如系统在发票票种核定时,会自动弹出行政许可界面,要求进行相关的查询审定工作,使税务机关的工作更加流程化,企业享受的税务服务更加高效。不仅如此,金税系统提供了双向交流服务,方便纳税企业咨询交流,使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各方面的税务问题。

3、金税工程对规范的中小企业带来市场机遇

中小企业市场竞争激烈程度是众所周知的,是因为中小企业进入壁垒较低。就苏州而言每年中小企业数量都会比上年增加10%~15%,存在很大的竞争与生存压力。在金税工程之前,很多企业存在偷、逃、骗税的侥幸心理,编造虚假合同,虚开增值税发票,反而是一些纳税流程规范的企业举步维艰,这是一个恶性循环的过程。在金税工程下,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发现至少5年前的违规税务行为,对违规企业采取处罚与信用等级降低或进入信用黑名单等处理。信用等级降低或进入信用黑名单的企业,势必对后期业务产生极端不利的影响。这种影响对于规范纳税流程的企业来说是机遇,使中小企业纳税进入一种良性循环,合规的企业时刻关注税务动态及要求,按照税务要求办理涉税事项,不合规的企业由于没有生存出路,也将慢慢转变为合规。

二、中小企业在金税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认知不足

(1)对税收政策认知不足。很多中小企业都是委托代理记账公司代为记账与报税,企业管理者对税收制度不了解,因此本单位未能结合国家政策开展工作。有些中小企业虽然聘请了财务人员,但由于企业规模较小,聘请的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有限,未能实时关注国家税收变化,对工作的态度仅仅是完成本职工作,对税务的前瞻性管理还存在较大差距。(2)对金税工程缺乏了解。多数中小企业和代理记账公司的会计,对于金税工程的了解仅仅停留在改变了以往报税界面与税收监管力度增强的认知中,没有意识到金税工程能够为企业带来哪些影响,还是按照以往的操作流程进行税务处理。企业对金税工程缺乏系统的了解,容易出现企业与税务系统信息不对称,存在被列入税务部门重点问题企业的税务风险。

2、税务风险意识不强

(1)进项税发票无法抵扣。在金税工程下,企业进项税发票认证成功后还存在极大的风险,因为只有公司取得进项税发票的供应商交税了才能批准本公司抵扣成功。有些中小企业没有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员工购买了发票拿到企业报销,可能存在进项税发票无法抵扣的风险。(2)预警税负。预警税负是指企业如果纳税数额低于该行业的平均税负,税务机关会对该企业严格稽查。企业财务人员应该了解该行业预警税负,当出现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况时,企业需要通过关联交易自查,寻找原因以备税务部门询问,如果税负过低的原因是由于企业业务无合理或者其他不合规事项造成的,需要立刻改正,以免造成违法甚至刑事风险。(3)零申报。有些中小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办税人员为了简化申报流程,即使有收入也采用了零申报,这种申报属于违规申报。超过六期的零申报,金税系统会将该企业纳入异常名录监管,两年以上零申报企业会被锁定,将面临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的联合提醒并承担不利后果。

三、中小企业金税工程下纳税管理举措

1、针对企业内部的相关管理举措

(1)健全岗位管理。中小企业抵御风险能力有限,在金税工程严格监管下,中小企业首先需要对本企业各个岗位进行管理,防止由于内部岗位管理不严,造成业务流程不合规。明确岗位职责,确定各部门工作范围与要求是防范风险的有效手段。另外,中小企业有必要建立发票管理岗,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开具、审核、回访等工作,有效避免虚开发票和取得违规发票的行为。发票管理岗对发票使用违规人员具有处罚权,并及时将不合规情况向企业管理者汇报。(2)实施相关人员培训。中小企业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缺乏人才,因此需要企业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经常组织相关培训,提升员工业务能力。金税工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不仅仅停留在报税、算税的应用中。在中小企业的现有工作人员中,很难有能把金税工程流程琢磨透彻的员工,因此需要中小企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系统流程、原理、纳税注意事项等,将金税工程与企业经营流程密切联系起来,降低纳税风险。(3)控制工作流程。中下企业普遍缺乏自查工作流程,也就是内审流程。在金税工程中容不得企业存在疏忽,任何疏忽都有可能成为金税工程重点检查对象,因此需要中小企业建立税务内审流程,从不同角度进行核对以检查企业业务情况是否合理。例如信息流是否与物流一致,物流是否与资金流一致。

企业所得税流程第9篇

关键词:改制 国有企业 涉税问题 风险防控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涉税问题,具体发生在企业资产重组、产权交易、破产清算以及合资过程中,作为企业改制的基础性工作,资产评估失误会导致税收流失。所以,必须对国有企业改制涉税风险进行有效防控。

一、国有企业改制涉税问题

(一)产权交易导致税收流失

作为企业资本运作的关键内容,产权交易在优化资源配置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常企业产权交易都是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具体实施,其前提是公开交易,若存在多个交易者进行竞争,需要对比国有产权价格,以遏制国有企业腐败现象的发生,避免流失国有资产。但是,现阶段我国国有产权交易并非由经济市场决定,其主要因素是我国未形成统一产权管理机构与交易市场,所有产权交易市场均属于自发构建,所以市场内容较为混乱。而且也未形成专门管理法规与统一立法规定,仅仅是根据地方行政法规进行产权交易,缺乏有效的约束力,对企业产权交易造成不利影响。

(二)企业资产重组导致税收流失

重组企业资产过程中,因为制度配套、政策衔接等因素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造成企业税收流失问题。因为企业在重组资产时,一些资产会有模糊的政策界限,比如,重新组合企业流动资产的本质其实就是货物交换行为,依照相关税法规定,必须对企业增值税进行增收,但是,因为企业存在不规范的流动资产,在评估企业流动资产过程中会出现缩水现象,导致国有企业减值,流失企业应征增值税。

此外,还会导致企业营业税的流失。重组企业资产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转让土地使用权与房产设备等问题,依照相关税法规定,必须在我国境内转让无形资产与提供应税劳务的个人或单位,被称为营业税纳税人。但是,在重组企业资产时,税务机关不能灵活掌握企业信息,对企业营业税纳税人无法及时确定,最终导致企业税款的流失。

(三)企业合资导致税收流失

现阶段,国有企业根据资金来源划分,主要有两种合资改制形式,即:国有和私营企业合资,中外合资,而导致企业税收流失比较严重的是中外合资。在创立中外合资企业的过程中,需要有效评估双方资产,然而,因为一些企业急于促成合资项目,吸引外资,所以主管低估或者不评估中方国有资产,对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作低价,导致中方国有资产存在非常低的所占比,使得在合资国有资产时资产流失比较严重。依照我国相关税法规定,在组建中外合资企业时,对企业资产溢价与增值评估所得,必须上缴企业所得税。但是,因为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导致企业所得税减少,导致税收流失。

二、涉税风险防控措施

(一)对产权交易市场进行有效规范,明确规定产权交易中国有资产的税收政策

根据现阶段我国产权交易市场不规范以及杂乱的情况,有效清理、整合以及重组已完成的交易,确保各省份在重组合并后仅有一家技术交易所与产权交易所设立,以此形成全国交易网络机制,对企业产权转让信息予以及时收集与公布,对国有资产交易与转让过程予以详实记录、撮合与监督,避免在交易国有资产时出现不必要的损失。此外,必须在政策上明确规定产权交易中的税收问题,避免由于各种因素而导致交易中的税收流失。

(二)规范运作国有企业资产重组税收政策

资产重组过程中,国有企业必须对其具体运作过程进行规范,委托审计部门全面审计国有企业财务状况与生产经营情况,企业财务部门依照具体审计情况对企业账目编制报表进行有效调整,确保企业资料充足的准确性与真实性。此外,必须对企业重组资产过程中的税收政策予以明确,制定配套、有效的政策法规,保证企业有法可依。涉税的新问题与新情况在重组企业资产过程中会不断出现,但是现行律法内容与涉税新情况不相适应,所以,国家必须依照实际情况对新律法政策予以适时出台。最后,还要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工作,并与相关组织积极保持联系,明确税务机关改制职责,对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所存在的涉税问题予以合理解决,做到不但能够支持国有企业降低其债务负担,同时有可以有效避免国有企业税收流失,对国家利益进行有效维护。

(三)对合资中的国有资产权益进行维护

第一步,一定要有目的有计划的检查与监督国有企业资产经营管理状况,对国有资产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予以及时性纠正。就我国的合资企业而言,一方面要聘请具有权威性的评估机构客观评估国有资产,另一方面要客观评估外方资产,避免合资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有效避免由于流失国有资产而造成的税收流失。而且还要对三资企业认定工作予以不断加强,避免国有企业为得到三资企业可以实行税收优惠而发生变相逃税的情况。最后,还必须构建一套相对比较完整的评估企业资产质量监控机制,确保我国资产评估的完善与专业化,保证国有企业资产评估标准逐渐呈现国际化。

参考文献:

[1]王小军. 企业资产重组过程的问题与对策[N].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4):1203-124

[2]张幸福.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动因与策略研究[M].北京:经济出版社,2003:144-152

[3]戴国华 做好"瘦身健体"运动――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中的几个财务问题探讨[J].施工企业管理2006(12):15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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