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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经济责任审计优选九篇

时间:2023-07-06 16:19:36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第1篇

关键词: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现状;特征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单位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承包人在任期内或承包期内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是现代审计制度在中国的一种创新(蔡春、陈晓媛,2007)[1]。2014年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国资委联合《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为此,我国社区成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范围。

一、社区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主要原因

在受托经济责任关系中, 委托人希望受托人能够恰当地运用经济权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受托经济责任, 不仅要实现其受托财产(资本)的保值, 而且要实现其财产(资本)的增值。基于委托人的愿望和保证受托人经济权力运用的适当性, 产生了对经济权力审计监控的需要, 即委托人借助审计来监控受托人经济权力运用的状况(蔡春、李江涛,2009)[3]。社区的经费投入主要以公共财政资金为主,由于委托人与受托人、特别是社区管理活动存在法律上、空间上和时间上的分离性以及专业知识障碍和成本方面的若干限制, 街道办事处(乡镇)作为政府的派出机关,承担政府社区工作的实际委托人,社区居委会书记和主任作为政府社区工作的实际受托人,街道办事处(乡镇)往往不能直接监控社区主要负责人的经济权力运行状况, 必须借助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来实现这种监控, 这就是社区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重要原因。

三、社^经济责任审计的性质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是对社区党支部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所进行的监督、鉴证和评价活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包括社区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社区资产负债情况、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情况、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国有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情况、重大项目投资情况、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这明显不同于社区财务审计的目标:社区年度财务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梁雪铖,2009)[4];也不同于一般的绩效审计目标:针对某一项目或系统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冯来强,2007)[5]。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蔡春、陈晓媛,2007)[1],包含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正性和环境性的精神实质。由此可见,社区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是现代审计制度在中国基层社区的一种创新。

四、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现状

2012年湖北省黄石市各城区审计局分别对四个城区132个社区书记、主任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社区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总的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社区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切实可行的社区考核目标任务,无法评价社区干部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最后黄石市政府根据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先后撤销了四个城区的15个街道办事处,归并了部分社区,使社区由原来的132个合并为83个,真正发挥了审计服务政府宏观决策、促进提高行政效能的作用[6]。

2014年出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明确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延伸到社区[7]。各地方密集出台有关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2015年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渝委办发〔2015〕17号),要求逐步推进农村村级党组织和村委会、城市社区党组织和社委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2015年9月广元市出台《广元市社区(村)两委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2016年3月青岛市城阳区出台《城阳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和居(村)委会主任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办法》。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由此开展得如火如荼。

五、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特征

(一)社区经济责任审计是从“事”入手、通过审计“人”的经济责任实现对责任人权力运用情况的监督和约束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从“事”入手:一是履行职责和社区发展情况,二是履行经济决策职责情况,三是履行政策执行情况,四是履行管理监督职责情况,五是廉洁自律情况。审计人员评价这些事项形成审计结果,并将审计结果人格化为对“人”经济责任的认定,最终形成对“人”履职情况的审计意见。纪委组织部门通过利用经济责任审计意见对“人”进行考核、任免、奖惩,实现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

(二)社区经济责任审计基于但明显区别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主要偏重于被审计单位的资产、负债及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计,一般依据公认会计原则、会计准则和有关财经法规制度,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而社区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在于鉴证社区干部应承担的任期目标责任的履行是否符合特定要求。

(三)社区经济责任审计实质上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

国际上普遍推崇5E绩效审计,我国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监督制度,包含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正性和环境性的精神实质。社区主要负责人受托行使公共经济决策,权力理应受到监督,特别是2014年的实施细则将经济责任审计延伸到社区干部,是一种具有中国创新的绩效审计。

五、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的改进建议

(一)明确社区干部的任期目标经济责任,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提供科学、合理的导向与依据

实际上,社区党支部书记和社区委员会主任普遍缺乏清晰明确的任期目标经济责任,社区干部目标责任缺乏科学、合理的确定方式与方法是约束社区经济责任审计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尽可能通过合法有效合约的形式予以确定,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二)设计社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确保审计结果科学合理

结合社区干部的履职现状,围绕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正性和环境性进行评价体系设计,并将形成的社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应用到社区实践中逐步修正完善。

参考文献:

[1]蔡春、陈晓媛,2007,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定位、作用及未来发展之研究[J].审计研究( 1): 10-14.

[2]李晓慧、金彪,2013,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及其特征研究[J].审计研究( 6): 33-38.

[3]蔡春、李江涛,2009,经济权力审计监控研究,审计与经济研究(5):3-8.

[4]郭赢政,2012,社区经济责任审计问题及对策,财会通讯(10):77-78.

[5]黄建蕾,2016,审计助力社区管委会精准定位,农村财务会计(2):19-20.

基金项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型城镇化试点下社区审计对社区治理创新研究”(2015PY48);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审计全覆盖下城市社区审计对社区治理的影响机理与机制创新研究”(KJ1600938);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庆理工大学财会研究与开发中心科研课题“重庆社区经济责任审计对社区治理的作用分析与实施路径研究”(17ARC202)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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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第2篇

一、社区换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兰城街道办事处社区“两委”换届经济责任审计涉及7个社区,根据《隆阳区兰城街道社区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实施方案》,我办事处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街道党工委、监察分局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于2012年1月16日起对辖区内7个社区任期四年(2007年12月至2011年12月)来的财务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本次审计的具体做法是:首先是准备阶段,开好宣传发动会议,制订审计工作计划,拟定审计工作方案,下达审计通知书;其次是实施阶段,做好调查取证和整理审计工作底稿等工作;最后是报告阶段,审计报告定稿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经上报党工委、办事处,形成正式审计报告后返回被审计单位,同时将审计结果张榜公布。由于此次审计程度序规范,工作认真细致,干部群众对审计结果反映满意。

在审计中审计组始终坚持“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各社区提供的会计资料逐单逐据核实各项收支,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对被审计对象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做出评价。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共召开会议16次,审计总资产达11 406 238.76元。现将涉及到的王官和汉营社区审计结果情况举例如下:

(一)兰城街道办事处汉营社区审计情况

1.汉营社区基本情况及经济目标完成情况。汉营社区现有5个小区1 818 户5 666人,现任社区干部7人,在任期内、社区两委班子注重党风廉政建设和村级基础设施建设,2008—2011年共筹资584 000元,完成村内道路硬化36条,2007年全村人均纯收入2 109.2 元,2011年人均纯收入 4 064元,比2007年增加1 954.8元,增幅为93 %。

2.任期财务收支及专款使用情况。(1)本届收支情况反映。村级本届总收入3 581 188.65 元,其中:经营收入725 522.46元,发包及上交收入298 356.6元,农业税附加返回收入12 710元,补助收入1 666 983.41元(含土地补偿款912 351元、钢铁厂污染费420 000元),其他收入877 616.18元,本届总支出 3 241 471.54元,其中,经营支出847 842.61元,管理费用267 066.05元,其他支出2 126 562.88元。本届收益339 717.11元。(2)本届资产增减情况反映。本届资产增加合计335 783.7元,其中,货币资金减少604 000.11元,存货减少1 385.85元,长期投资减少5 000元,固定资产增加946 169.66元。(3)本届偿还债务情况。本届已偿还债务3 933.41元。(4)本届净资产增加情况。本届净资产增加合计339 717.11元。

3.资产负债变化及资产计量情况。截至2011年11月30日社区账面资产 4 075 371.3元,其中:货币资金116 487.06元,固定资产3 958 884.24元比2007年社区账面固定资产3 012 714.58元增加946 169.66元增加原因是:三家小学81 371.1元,电脑和复印机16 386元,护林房46 176.31元,集市建设经营房136 575.49元,社区服务站建设205 454.66元,自来水475 206.25元),截至2011年11月30日,账面负债总额120 000元,其中:应付款120 000元,其中欠外单位及个人款120 000元,比2007年账面123 933.41 元减少3 933.41元(减少原因:应付款减少3 933.41元),资产负债率为3%。

(二)兰城街道王官社区审计情况

1.王官社区基本情况及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王官社区现有9个小区1 880户4 678人,现任社区干部7人,在任期内、社区两委班子注重党风建设和村级基础设施建设,2008—2011年共筹资2 151 173.94元,完成村内道路硬化9条,2007年全村人均纯收入3 502元,2011年人均纯收入4 072元,比2007年增加570元,增幅为16.28 %。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契机,促进社区创新经济发展思路,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提高发展经济能力。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正确评价和选用社区干部,完善社区基层干部选用考核机制;增强社区干部依法理财和科学理财的能力,规范社区干部的经济管理行为,提高社区集体经济营运和管理水平,完善居务公开民主管理,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区第三届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计办,办公室主任由何树坚同志兼任,由审计办负责*区第三届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具体实施安排。

三、工作重点

(一)确定审计对象。根据《东莞市农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规定,结合*区股份制实际情况,确定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兼任股份经济联合社理事长)、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为*区第三届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象。

(二)界定审计范围。这次审计的范围是第三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开始以来股份经济联合社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为了统一财务数据口径,使财务数据具有可对比性,统一确定起始时间为*年1月至*年6月底,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三)明确审计内容。一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是审计对象经手的经济业务和审批的经济收支。三是审计对象任职期间执行民主决策程序和民主管理规定情况。四是审计对象任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五是审计对象遵守财经法纪及廉洁自律情况。

(四)界定任期经济责任。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社区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主管责任,是指被审计者对所在单位的经济活动事项由于管理、领导不当造成不良的经济后果或因监督不力致使所在单位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应负的经济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被审计者因其对分工主管的经济事项管理不当,或由于决策失误而事后又处理不力以及违规操作造成所在单位经济损失或经济效益差应负的经济责任。

(五)审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遇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被审计单位有权申请审计人员回避。第一是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主管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第二是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第三是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六)用好审计结果。审计报告是*区第三届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最终结果,审计报告要在社区政务财务公布栏上墙公布,让群众对审计结果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充分利用审计评价,作为下届社区干部选配的参考依据。正确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存在的管理漏洞,要完善制度予以堵塞。对严重违纪的案件,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审计流程

(一)准备阶段(8月10日——8月15日)

一是成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审计业务操作。二是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划分审计步骤,明确审计重点,明晰审计报告,保证审计工作有效地进行。三是安排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抽调我区42名社区委派会计,让其担任兼职社区审计员,组成9个审计小组,由审计小组实施具体审计业务。四是培训审计人员,主要围绕审计辅助表式填写、审计流程与具体操作、审计定性政策依据、审计文书撰写等四个方面开展学习培训,使审计人员全面系统掌握审计内容,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五是收集审计资料,审计小组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收集与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的资料,包括基本情况、财务数据、内部控制情况等。

(二)实施阶段(8月16日——9月15日)

一是召开*区第三届社区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动员大会,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审计人员、审计对象、社区监事会主任,传达贯彻市的经济责任审计精神,全面部署我区的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二是实施就地审计五天前,审计小组向被审计单位下发审计通知书。三是审计小组进驻被审计单位后,召开审计进点座谈会,审计人员通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工作程序,提出需要被审计单位配合的有关要求,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情况汇报以及主要经济负责人的述职报告。四是实施就地审计,审计人员通过收集的审计资料,运用审核、观察、查询、监盘、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通过检查内部控制制度,审查会计凭证、账簿、报表,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等方式,对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审查,进而获以审计证明材料。五是编写审计工作底稿,审计人员根据审计方案的项目内容和分工,逐事逐项编写审计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应记载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审计证明材料的名称、来源、内容和时间等,以及对已查明的审计结果,给予实事求是的评价意见并附有审计证明材料。

(三)终结阶段(9月16日——9月30日)

一是草拟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小组就地审计完毕后,汇总整理审计资料,评价审计事项,讨论形成书面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二是审计报告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审计小组应充分考虑被审计单位提出的不同意见,重新核定事实并依据核定的结果修改审计报告。三是审定审计报告,审计小组应将审计报告、审计工作底稿和有关证明材料,以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一并送审计办审定,涉及重要事项的审计报告,报区办事处审定。

(四)整改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各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存在问题,按照审计报告提出的处理意见或建议,提出改进管理方法和堵塞财务漏洞的措施,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形成书面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审计办备案。

五、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是审计小组实施审计后,根据审计工作底稿、有关资料、审计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审计结果向区办事处提交的书面文件,是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总结。

审计报告以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为对象,分别出具社区书记审计报告和居委会主任审计报告,如遇书记兼主任的只出具一份审计报告。在第三届社区干部任期内,如遇审计对象岗位人员变动的,主要是在*年1月至*年6月期间,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岗位人员变动,审计报告将分时期表述各人任期内的责任评价,区分清楚各时期段的主管责任。

(一)审计报告内容

1.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执行审计的依据、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审计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延伸、追溯审要事项的情况、被审计单位配合与协助情况、经济的发展情况以及审计期间前后时点的资产、负债、权益、收支、分配等各方面的重要信息。

2.存在问题。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审计报告具体揭示,包括发现问题的事实、产生问题的原因、所违反有关法规的具体内容、问题造成的影响或后果。

3.审计评价。审计评价是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有关审计内容的一种总体意见表述。

4.处理意见及建议。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组依据财务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的处理意见或建议。

(二)报告编写要求

1.坚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原则。审计报告是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审计文书,要体现依法审计,独立审计,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一是核实的经济发展成绩和经济管理经验,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对被审计单位在集体资产管理保值增值、经营管理、遵守财经法纪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应该充分肯定。二是抓住主要矛盾,突出重点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揭露。对于侵害集体利益的行为,在核实证据无误的情况下,如实地给予揭露。三是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合情合理、恰如其分。审计报告要充分体现一审二帮三促进的出发点,在肯定成绩和揭露错弊的基础上,立足于帮助被审计单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2.做到证据充分,确保定性准确。审计报告是要用事实和证据陈述,以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应该做到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所运用的证据材料必须确凿充分,足以支持审计定性。定性引用的法律、法规依据要恰当、准确,引文时应写明文件名称和文号以及具体引用的有关条文。

3.事实要清楚,数据要真实。审计报告所列的事实必须清楚,数据准确可靠;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因果关系交代清楚。

4.保证内容完整,重点突出。一是审计报告要求应齐全,内容结构要符合规范。二是审计报告的内容要完整,要如实反映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三是编写审计报告要抓住主要问题,突出重点,不能面面俱到,主次不分。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第4篇

今天,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在这里召开全市区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交流会,这是本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本市进一步推动区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区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来,在各区县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区县审计局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本市区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迅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据统计,20*年至20*年,全市19个区县审计局共审计党政领导干部785人、区县管企业领导人员113人。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3.85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71.4亿元,其中涉及领导干部直接责任的问题金额6.2亿元。审计还发现领导干部个人经济问题金额395万元。通过审计,有关部门参考审计结果,给予领导干部免职、降职、撤职22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4人。审计还查出其他人员违法违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5人。经过几年的发展,各区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量不断增加,每年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已经占到全部审计项目的40%左右,经济责任审计已经成为各区县审计局的主要审计工作之一。

这几年,各区县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这些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坚持依靠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坚持发挥各相关部门的合力作用,坚持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和发展,坚持突出审计重点,保证审计质量,搞好审计结果运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才能与时俱进,不断深化。

当前,全市各条战线都在认真学习贯彻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各项工作。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重要的审计工作,对于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推动区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发展,下面,我就各区县审计局进一步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谈四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与时俱进,在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中进行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需要;是健全干部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就审计机关而言,经济责任审计不仅是一项业务工作,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区县审计局要充分认识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指导原则,在把握规律、规范行为、突出重点、保证质量上下功夫,扎扎实实地把各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要求。去年新修订的《审计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这一法律规定,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地位和工作定位,为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依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要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要加大审计力度。要按照党委、政府的要求,把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区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对象。要把掌管资金量大的政府性投资公司、国资国企改革调整重组后的大型企业集团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区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对象。要坚持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搞好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二是要严格审计执法。对审计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和由于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问题,要深入追查。对已经查实的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或向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移送。三是要加快审计转型。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经济责任审计既包括对“单位”的审计,也包括对“人”的审计,而对“人”的监督是其核心内容和实质所在。依法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把工作重心放在领导干部对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的审计监督上,必须从以财政财务收支为重点的审计逐步转向以领导干部履职情况为重点的审计,从以法人为重点的审计逐步转向以自然人为重点的审计,更好地为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服务。

二、突出重点,完善内容,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各区县审计局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确定上,要重点关注并评价下列情况:(1)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状况,部门、单位的事业发展或经营状况;(2)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3)重大经济决策情况;(4)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情况;(5)内部控制状况;(6)被审计领导干部遵守有关廉政规定情况。同时,要结合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化以下审计内容:(1)国家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土地出让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批租和转让的合法合规情况;(2)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环保资金的投入使用情况,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责任追究情况;(3)“*”规划中有关节能降耗指标的落实情况;(4)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政策落实情况;(5)政府负债的规模、结构、成因、偿还能力及风险情况;(6)各类社会公共性资金监督管理和合规使用情况。

要注意根据不同类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特点,合理确定审计重点。对党委领导干部,重点检大经济和社会发展决策及执行国家财经法规方面的情况;对政府领导干部,重点检大经济和社会发展决策事项、政府财政资金管理,尤其是重要财政支出和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状况、政府负债等方面的情况;对部门领导干部,重点检查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是预算执行情况、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以及为了履行部门职能所采取的有关经济措施情况;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重点检查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以及重要经营决策、重大投资项目情况等。

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必须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不仅要核实财政财务收支等经济指标,还要注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经济指标的变化对社会指标和环境指标的影响,关注经济活动的结果对社会事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不仅要审查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业绩是否真实,还要评价经济业绩的取得是否经得起实践检验,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通过审计和评价,促使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政绩观,重实干、办实事和求实效,推动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提高质量,防范风险,不断规范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提高质量”是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核心要求。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相比,要求更高,工作要做得更细致更扎实。经济责任审计能否真正在干部管理监督中发挥出制度约束作用,归根结底取决于审计质量。各区县审计局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把提高质量的要求贯穿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过程。

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管理方面,各区县审计局要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计划管理,加强与委托部门的沟通协调,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制定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以切实保证审计质量;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和调查结合起来,把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结合起来,实现审计成果互用、资料共享,以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与效益审计结合起来,客观反映领导干部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全面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

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要坚持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突出查处涉及经济责任的严重弄虚作假、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重大经济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问题和个人经济犯罪问题等审计重点,集中力量审深审透。要建立起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实行分级负责、相互牵制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把好审计复核关,建立健全审计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防范风险是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经济责任审计与常规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比,所处的审计环境更特殊、更复杂,审计风险因素更多。防范风险,首先要完善审计规范。各区县审计局在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等不靠,在深入探索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审计评价、审计结果运用、审计文书格式等方面好的成熟的做法,将这些做法以审计规范的形式确立下来。防范风险,还要切实把好审计评价关。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遵循客观原则、重点原则和慎重原则,审计评价应该主要围绕审计内容进行,坚持审计什么评价什么。要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综合评价与分类评价相结合,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形成合力,注重实效,共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审计难度大的审计工作。为了确保这项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区县审计局要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审计前,要主动走访干部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了解情况。审计中,要及时沟通情况,遇到审计手段难以解决的问题,视情况请纪检监察等部门提前介入。同时,要十分重视群众举报工作,从中发现问题线索。对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纠正、处理、处罚或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问题,要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执行财经法规情况良好、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财政财务管理规范有序的,可以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综合分析研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特别是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注意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研究提出解决和防范的措施和意见,发挥好经济责任审计的惩治和防范双重作用。各区县审计局要建立健全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综合报告制度,注重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审计成果的转化和运用。

要逐步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透明度。这既是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的需要,也是促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措施。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任职期间所在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问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条件成熟后,逐步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要推动部门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门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审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部门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建立有效的工作沟通机制,及时总结经验,以典型引路,推动部门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进一步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要结合审计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促进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乡镇内部审计机构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以推动本市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理论研究。坚持以实践为导向,既要研究基本理论问题,也要研究实际操作问题;既要关注现实问题,也要关注关系长远发展的问题,力争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创新研究成果,更好地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第5篇

(一)权力制约理论――同步审计的政治学基础权力与监督,是近现代政治学研究领域重要的基本概念之一。我国政治学者林认为:“权力是特定主体将他的意志强加于他物,使之产生一种压力继而服从的能力”。监督是指为保证公共权力在其所担负职权的正当范围内和轨道上运行,对其进行监察、督促、检查、调节、控制、纠正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是一种普遍的政治社会现象。存在权力的地方就应当有对权力的监督,任何权力的运行都不能离开监督和制约。

我国的政党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不同于西方的两党制、多党制。作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拥有重要公共权力――重大经济社会事项决策权。中国的政党权力监督是一种新型的制度。提出了人民监督思想,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邓小平创造性地发展了社会主义权力监督理论,强调权力监督要走法制化的道路。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强调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制约监督。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确立,丰富了我国审计监督制度,有利于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因此,本文认为,权力制约理论是同步审计的政治学基础。

(二)理论――同步审计的宪法学基础所谓,就是以宪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政治制度,是依据宪法进行政治的原理,是建立在社会契约基础之上的现代政体。具体而言,就是权力分立、权力制衡、人民决定等制度的综合。对政府加以限制,是思想区别于其他统治思想的核心(刘颖斐等,2007)。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它以宪法为依据,通过对权力规范的良性构建,促进民主、法治和秩序,实现国家良好治理。在国家权力机构的设置中,如何实现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大多数国家都通过宪法确立国家审计监督制度,以最大限度地体现的核心价值(谢志华,2008)。国家审计作为一种维护公共利益的政治工具,它在复杂的政治权力结构中,监督政府的财政行为。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可以有效地矫正“政府失灵”行为(冯均科,2003)。正如德国政治学家汉斯所说,国家审计机关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显然在制衡与牵制系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文硕,1990)。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就是一种对政府财政权力进行制衡的有效手段,它能限制并监督政府实施财政权力的范围。

我国1982年宪法确立了我国审计监督制度的宪法地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审计监督制度的具体形式之一,因此也得到了宪法的支撑,其宪法理论基础得到了很好体现。2006年修订的审计法对经济责任审计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供了直接的法理依据,增强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是国家审计监督制度宪法权威的具体化。因此,本文认为,对政府公共权力限制监督的思想是同步审计的宪法学基础。

(三)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同步审计的经济学基础受托责任理论也叫委托理论,最早由罗斯提出。委托理论作为信息经济学的核心,为理解政府公共受托责任关系提供了理论基础,也是分析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一个重要理论工具(彭韶兵等,2009)。根据受托责任理论,受托管理公共资源的机构或人员,由于其资源或资金主要由国家或地方提供,由此便产生了与这些提供资源或资金有关方面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对受托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就产生了现代国家审计。因此,有学者认为,受托经济责任乃现代会计、审计之魂(蔡春,2000),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存在乃审计产生、发展的首要前提(蔡春,1999)。审计在本质上是一种确保受托经济责任全面有效履行的特殊的经济控制,审计功能存在的首要目标在于促进和保证被审计对象受托经济责任得以全面有效履行的需要。

可见,政府审计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是紧密相联的。现代政府审计不仅因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产生而产生,而且因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而发展(蔡春等,2007)。在经济社会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当受托经济责任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到指向受托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其对任职期内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承担经济责任时,便自然产生了经济责任审计。因此,经济责任审计本身就是基于特定受托经济责任关系,针对特定受托经济责任具体内容而产生的一种新的审计类型或形式(蔡春,2007)。受托经济责任内涵的不断拓展,进一步拓宽了审计的领域,使审计的内容被进一步充实。近年来有些地方审计机关开展的同步审计,便是很好的例证。由此,本文认为,公共受托责任不仅是政府审计产生的理论基础,也是经济责任审计产生的理论基础,更是同步审计的理论基础。

二、同步审计的重点内容

(一)地方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依据新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省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地方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侧重点是任期内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和本区域经济监督管理情况,应主要关注决策、执行、绩效、廉政四个环节。(1)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和决策程序执行情况。主要包括:第一、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制度建立情况。主要关注任职期间是否建立健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第二、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情况。重大事项决策是否遵循了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并分析对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2)重大经济事项推进督察和执行财经法规情况。主要包括:第一,重大经济事项的推进督察情况,是否制定重大经济事项推进及考核办法、是否明确重大经济事项推进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是否落实领导分工责任、党委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重大经济事项推进通报协调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是否积极落实督办机制、是否对推进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认真追究责任。第二,重大经济事项执行财经法规及有关政策情况。主要关注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制定的地方有关经济政策、招商引资政策、土地征用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等有无与国家政策相抵触或者相矛盾的情况。(3)重大经济事项执行绩效情况。重点关注事项包括:第一,重大经济事项执行绩效情况。一是对照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执行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取得相应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二是项目运行是否正常,与社会环境是否和谐,投入产出是否符合预期;三是项目的再融资运作,能否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充分考虑地方政府和百姓的利益;四是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调整是否有法可依,是否影响了地方政府和老百姓既得利益。第二,重大经济事项执行对地方经济发展目标的影响。如国内生产总值及人均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增长率、财政总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财政总支出、实际利用外资、社会保险覆盖率、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新增就业岗位等工作目标。(4)任期内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重点关注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制、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公示制等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任期内个人是否有违反规定领取兼职报酬的问题、有无用公款、公物为本人、亲友谋利及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有无利用职权干预、主导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土地招拍挂,逃避监督或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决策,为他人或亲属牟利提供便利,甚至搞钱权交易等问题。

(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 地方政府行政首长是地方财政预算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对其经济责任审计,应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主线,围绕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政策执行和监督权,沿着财政性资金的走向,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1)重大经济决策及重大投资项目情况。主要审查地方的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2)执行国家财政经济政策情况。主要以政府性资金,特别是财政性资金活动有关内控制度的健全、合法、有效及实施来确定审计重点。(3)地方财政收支及管理情况。以财政决算为基础,以财政性资金收支管理情况为主线开展审计,审查地方财政预算编制、批复、执行和决算的程序性、合法性、真实性;审查各项收入入库的及时性、足额性;审查有无自行出台政策,擅自设立政府性基金或收费项目;审查国有资产转让、处置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审查各项财政资金支出的合理、合规和有效性,重点审计有无预算的支出或退库、虚列支出、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及挤占挪用、搞“形象工程”等问题。(4)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情况。通过对政府性债权债务的管理情况调查,分析债务规模、结构、负担率及偿债能力。重点摸清各种政府性投资效益情况、债务资金的结构和使用效果情况、还债资金的筹集情况,分析负债资金的投向是否符合公共财政的要求,是否有明显超越当地经济发展需要。(5)经济社会发展绩效情况。选择体现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可持续发展潜力、财政性资金收支结构等指标开展审计,重点审核本级财政收入总量、构成、增长情况,人均财政收入水平及任期内年均地方财政收入增长情况和人均可用财力,全面反映经济发展水平及潜力;审核对农业、水利、交通、城市等基础设施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环保等社会事业投入情况,分析财政投入的增加数、增长率,反映对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益事业的重视程度;审查有无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现象。

三、同步审计的责任界定与评价

(一)经济责任的界定经济责任应包含法律的、管理的、绩效的等方面责任,它是一种复合责任(彭韶兵等,2009)。依据《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承担的经济责任,包括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在同步审计实践中,应根据审计查证或者认定的事实,依法依规对其所应承担的责任,作出科学合理的界定。(1)合理区分地方党委书记、地方政府行政首长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地方党委书记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的经济责任,两者有区别也有联系。共性是两者作为党政“一把手”,承担的经济发展目标是共同的,上级考核的指标是相同的,区别在于两者的职责是有分工的,党委书记侧重于宏观决策、兼顾管理执行,政府行政首长侧重于组织执行实施、兼顾决策。在实际操作中,要根据两者在决策、管理、执行中所起的作用和个人遵守财经纪律情况,采用“谁决策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权责相结合”的原则,科学界定、区分各自责任。对党委书记的审计评价侧重于宏观经济战略与决策责任,如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地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战略、地区社会公平正义制度建设、地区节能减排部署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等;对政府行政首长的审计评价则侧重于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执行与管理责任,如党委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任期内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地方财政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组织管理情况等方面。此外,查出的问题若属于两者共同决策的,则党委书记、政府行政首长共同负直接责任;属于党委书记应履行的职责而未认真履行的,则党委书记负直接责任;属于党委书记监督管理不力的,则党委书记负主管责任;属于政府行政首长执行不力的,则政府行政首长负直接责任。(2)准确划分不同责任的界限,合理界定不同经济责任的性质和归属。在审计实践中,应结合《规定》并把握有关原则,划分现任责任与历史责任、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关系。第一,界定现任责任与历史责任。必须在时间范围上划分清楚任期界限,从而保证准确划分领导干部任期内和非任期内经济责任,亦即现任责任与历史责任。第二,界定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对于重大经济事项,地方党委、政府都要求实行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在认定决策责任时,必须分清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的责任,而不能仅仅看其表面现象。对于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造成的失误,如果是党委会决策的,虽然是经过集体决策的,但仍应由党委书记负直接责任,如果是政府行政首长办公会议决策的,虽然经过集体决策,仍应由政府行政首长负直接责任。对于违反决策程序,独断专行造成决策失误的,则应由个人负责。第三,界定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依据《规定》,正确划分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直接责任,是指对于其直接经手和分工负责的那部分工作,其应承担的责任。主管责任是指基于内部管理的分工而由自己直接管理的有关部门,进而对其负有的相关经济责任。领导责任是指基于内部分工,自己虽然没有直接管理有关部门,但由于该部门在财政财务收支及其它经济活动方面存在问题,进而应负有的相关经济责任。第四,划分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如国家政策的调整、体制变动、经费指标削减、拨款不到位等被审计人左右不了的客观因素造成的问题,评价时要做出相应的剔除;如果由于被审计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则应由被审计人个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审计评价,不仅关系到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而且直接关系到领导干部的个人声誉,如何科学、规范地做好审计评价甚为重要。按照《规定》,审计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依规原则。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责任制考核目标、行业标准以及其他有效的依据等进行审计评价。(2)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要依照审计查证或认定的事实,既肯定主要工作业绩,也要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3)审计评价与审计内容相统一的原则。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规定应该审计什么就评价什么,审计到什么程度就评价到什么程度。特别强调的是,不能对没有审计的或者没有审计清楚的事情作出评价。评价结论应当有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

在同步审计实践中,对地方党委书记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除了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评价外,更应注重评价其经济社会发展绩效情况。对经济社会发展绩效情况的评价,可以客观反映被审计人的管理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审计实践中应主要评价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情况。在具体评价时,通过对事关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经济指标的分析,评价其任期内的经济发展状况、对基础设施投入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及环境效益,并评估其对今后经济发展的影响。

参考文献: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第6篇

[关键词]政府责任;政府责任审计;评价标准;有效实施

一、从审计角度对政府责任的分类

政府责任,从广义上看,是指政府能够积极地对社会公民的需求作出回应,并采取积极的措施,公正、有效率地实现公众的需求和利益。从狭义的角度看,政府责任意味着政府及其公务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违法行使职权时,所应该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1].

政府责任的本质是一种受托公共责任[2].政府的职能、权利和责任是互相联系又互相对立的。政府职能本身就蕴含着相应的政府责任,政府具有一定的职能,它也必须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方面承担一定的责任。政府运用其公共权力来执行其公共职能,以实现和保护公共利益,政府的失职、越位与错位、缺乏效率效益等问题都将使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下面将以政府职能、权力、责任的相互关系为基点,从审计的角度将政府责任分为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两大类,具体如下:

(一)经济责任:政府通过颁布政策、执行法律法规、财政收支、道义劝告等权力来调整经济、分配收入、提供与管理公共品、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与汇率稳定等。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包括:确保国民经济平衡发展的职能、改善收入分配职能、直接生产和提供公共物品弥补市场不足的职能、管理国有资产的职能、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职能、执行国际经济政策职能等。这样政府就在宏观经济稳定、公共财政管理、收入分配、公共品的提供与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国际经济政策调整等方面有着相关经济责任。

(二)非经济责任按照其具体内容可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社会责任:实现公平与效率是政府社会管理的主要及重要工作,也是政府权力的重要体现。且政府社会职能可以分为:维持社会秩序职能、确保社会公平分配的职能、环境保护的职能、社会保障职能等。这样政府的社会责任有如下几个方面:完善市场竞争、保障就业、调节贫富差距、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

2.政治责任:政府的决策和行为必须符合人民的意志,并且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决策失误、行为失当而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害,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如果违反了法规,还应当承担法律制裁。

3.文化责任:政府有权力保证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抵制和打击有害民众心理、道德的不良文化以及阻碍健康文化发展的行为。在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政府文化职能主要有:发展科学技术和教育职能、发展文学艺术和体育卫生职能和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职能,清除没有社会价值而有害的文化产品的职能等。政府的文化责任主要体现在:精神文明建设、科研扶持、教育事业发展、体育事业建设等方面。

4.道德责任:政府及其公务员在行使公共权力、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时必须承担道德上的责任。所谓道德上的责任,也就是指政府及其公务员虽然不违背宪法和法律,但如果行为明显与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相悖,就应承担的道德责任。

二、政府责任的几个重要审计界定

审计人员明确了政府责任,才能进一步对政府的责任归属进行正确的界定,以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政府部门的公务人员是政府行为的实施者,他们是政府行为的责任人,社会应该客观地界定公务人员的各种责任,严格划分责任界限。

我们认为对政府及其公务人员所承担的责任应进行如下区分:第一是前任责任与现任责任的区分。由于事物发展的延续性,前一任期的公务人员的活动必然对本任期的活动产生影响。在人员发生变动的情况下,责任区分就显得非常重要。一般情况下,前任的努力或错误延伸到本期才产生结果的应属于前任的责任,在审计评价时应区分前后任的责任。第二是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的区分。从现在我国政府部门的运作方式上看,行为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决策过程有领导个人决策与领导集体决策之分,审计人员必须区分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第三是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的区分。在行使权力、发挥职能作用时,行为主体对结果都负有责任,不能简单地处理为责任平摊或由某个人全部承担。具体的行为主体只对某项工作的直接负责部分承担直接责任,其他部分承担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第四是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的区分。外部客观因素变化与行为人态度需要在审计判断中考虑。、、等主观原因会带来主观责任;而国际形势变化、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外因会带来客观责任。第五是工作失误与责任的区分。一般甚至重大的错误,和舞弊都有着本质的区别,在审计评价和处理上都要区别对待。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衡量:一是看行为的性质,二是看问题的结果。舞弊如果造成了重大后果, 就涉及很多法律问题,因此审计人员在面对错误和舞弊问题的性质判断时,一定要慎重,不可轻易下结论。最后是违规、违纪、违法和犯罪的责任的区分。审计过程中,遇到审计对象的违规、违纪、违法和犯罪等问题的处理是不一样的。因而在审计评价中,一定要首先予以区分。对于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监察机关或上级纪检部门处理,有的情况可根据需要反映给被审计单位领导,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政府责任的审计监督与评价

(一)政府审计的现状

目前,我国开展的政府审计主要为财政财务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政府受托公共责任的履行情况的考核由财务财政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共同实行监督和控制,政府的受托公共财物责任与政府财务审计对应,受托管理责任与政府绩效审计对应。其中政府绩效审计作为一种对受托责任的深入考核方式,能够对政府责任的有效履行起到监督和控制作用[3],推动政府更好地为全体人民服务,为社会的发展而工作。

(二)政府责任审计的概念

现在的政府审计不仅强调政府财政财务收支的合规合法性,同时强调政府履行其责任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但是单一的财政财务审计或者政府绩效审计都不能适应政府责任审计的要求,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够实现对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履行责任的有效监督。政府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的结合,政府责任是政府绩效审计和财政财务审计的最终目标。政府审计通过履行其审计职责来发挥作用,责任是现代审计必须关注的对象,财政财务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都是面向政府责任的监督行为[4].

我们根据政府财政财务审计和政府绩效审计的内涵,对政府责任审计进行如下界定:政府责任审计是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接受委托或者根据授权,依法对政府部门及其公务人员强制进行的审查,通过对反映其权力使用与职能实现结果的经济及其非经济活动资料的审查,最终对其承担责任的履行情况发表审计意见。政府责任审计的作用是对政府肩负的公共受托管理责任的有效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与鉴证。政府责任审计一方面可以监督和控制政府履行职责的状况,促进其良性运转;另一方面,可以为政府的宏观决策和重大变动提供依据。

(三)政府责任的审计评价

政府责任的审计评价是对政府部门及其公务人员承担的责任的履行情况作出一个结论性的意见,这就需要在把握审计评价原则的基础上,科学地、恰当地建立责任评价标准。

1.把握审计评价原则

审计评价的结论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要使审计评价的结论客观、公正、科学,就要正确把握审计评价的原则。结合我国政府公共受托责任的特点和实际,政府责任的审计评价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责权对立统一原则,政府责任与政府权力之间有着严格的对立统一关系,政府责任与政府权力首先是对立的关系,同时政府的责任又是由于政府享有的权力才产生的,评价时要注意权力和责任的对应性;(2)客观性原则,是指对政府责任的审计评价的依据和结论应该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分析判断是否有效履行其责任;(3)目的性原则,政府责任的审计评价首要关注的是政府部门制定的目标的完成情况,审计评价必须围绕一定的目的进行;(4)重要性原则,政府责任审计的范围广,要求明确哪些事项对责任的履行有重要影响,突出评价重点;(5)合法性原则,要求评价的责任是符合国家宪法、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建立审计评价标准

政府责任分为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政府责任审计要和财政财务审计、政府绩效审计相结合,本文特综合财政财务审计评价标准和政府绩效审计评价标准,从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两个方面建立政府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政府非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可采用是非标准,评价政府是否恰当执行政策法规,执行结果是否产生了好的效果。

对政府责任进行审计评价时,由于政府所承担的责任范围广,涉及面宽,复杂多样,难以确定一个统一的审计评价标准,同时也很难形成一套具有普遍意义的评价指标体系,总体上可分为定量和定性指标。政府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具有可计量性,对经济责任的评价可运用定量指标,对于非经济责任难以量化,一般可采用定性指标,通过分析被审计单位或者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政府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评价指标的综合运用,其基本目标是审查评价政府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在此基础上,全面评价政府的管理水平。

3.确保政府责任审计的实施

对政府责任的审计不仅仅要对政府活动进行监督、控制、评价,提出审计意见,确保政府责任审计达到预期的目的。从目前中国实施政府责任审计的现状,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1)审计机关只能对审计出的问题进行定性或作出相关的处理处罚,不能根除每年审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这就需要及时出台配套的执法措施,确保审计执行的效果;(2)目前传统的行政型政府审计模式不符合政府责任审计的要求,应该改变现有的审计模式,充分实现审计的独立性,以保证有效发挥审计工作的监督作用;(3)当前我国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强,知识结构单一,需要加强多方面专业培训以及招收各种专业人才,培养一支适应性强、综合素质高、知识结构多元化的审计人才队伍;(4)审计“关口”应该前移,主要强调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为辅,有利于实现审计的帮助和促进作用,审计机关要特别注重对任中领导干部履行政府责任的评价。

[参考文献]

[1]张成福。责任政府论[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2):75 82.

[2]王光远。受托管理责任与管理审计[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第7篇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认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XX年上半年,由该办直接负责实施的有区人民医院和区慈善会单位经济责任人的任期审计项目。在审计过程中,该办注重将审计实施与相关制度有效衔接,有的放矢、突出重点:一是结合当前工作形势发展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拓展和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突出对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的审计,把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支出的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范围,促进中央相关要求的贯彻落实和工作作风转变,积极发挥审计机关在反对“四风”以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方面的监督作用。二是加大对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要部署、重大经济决策情况的审计力度,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要求,着重监督检查履职尽责情况,关注经济决策权、政策执行权、经济管理权和资金使用权的行使情况,关注领在履行经济责任的过程和效果;三是加强综合分析,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制度建设的关注和财务管理规范化的监督,查找、反映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并配套跟进一系列督促整改措施,帮助被审计单位及时改进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截至6月底,已完成区人民医院审计项目,反映的问题也已得到纠正和妥善解决,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建议积极整改,加强财务管理,审计结果综合运用水平不断提高。

(二)全面梳理XX年以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

一方面,加强与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及时收集、整理区审计局XX年以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相关资料,并参与了由区委组织部门召集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评议联席会议,客观介绍了区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提供了评议对象履行经济职责的相关参考信息,配合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评议,进一步强化了审计结果的运用;另一方面,全面总结了我区XX年以来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等相关情况,为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年度会议的召开做好准备。

(三)按时完成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

根据分工,该办负责延伸审计区人大常委会和区卫生计生局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坚持将预算总体情况与执行具体情况相对比,重点审计了XX年度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人、财、物”管理、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等,认真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注重揭示预、决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把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系列规定精神的情况纳入审计范围,重点关注“六项费用”支出是否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是否存在超预算、无审批无公函、超范围超标准支出等行为,有无违规挤占其他项目资金或违规转嫁的问题,通过审计促进工作作风转变,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截至6月底,已按时完成该审计工作并将报告提交给主办科室。

(四)实施区卫生计生局XX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绩效审计

为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该办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区卫生计生局XX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审计, 在对该单位XX年度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的基础上,关注预算支出的合规性及效益性,评价其总体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在履行职责时财政资金使用所达到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程度。截至6月底,已完成该项目现场审计,正在撰写征求意见稿。

(五)积极参与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在积极完成科室年度审计任务的同时,该办还根据局的统一安排,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审计监督紧密结合,积极参与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发挥审计监督服务作用。一是深入基层宣传换届纪律。走访多个办事处、工作站及社区了解情况,积极配合组织、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维护换届选举的正常秩序。二是主动服务,“面对面”沟通协调。主动与街道、社区沟通协调,督促指导其按相关规定落实社区“两委”换届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资产登记和财务清算,及时公布审计结果以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寓服务于监督,帮助社区解决实际问题。对社区“两委”班子运行中涉及经费收支、财务管理等经济职能方面的制度规范进行梳理并提出改进建议,协调处理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社区提高会计核算、完善财务管理。截至6月底,该项工作已经完成。

二、XX年下半年工作设想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审计业务知识,加强政策法规和专业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努力适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

二是理清工作思路,突出重点、统筹安排,认真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是结合当前工作形势发展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拓展和深化审计内容,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审计准则和相关审计规范,强化审计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审计质量。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第8篇

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有利于全面评价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对党政一致性的工作目标实现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尊重了党政工作发展具有内在联系性的客观事实。填补了对党委书记“上级监督不了、同级不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的漏洞。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有利于建立权责对等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对待一个问题,以其所负的各项经济责任为主线,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进行综合评判。从最高决策权的党委去思考,从行政首长管理情况去分析,从职能部门和单位的实施情况去查找,有利于清晰界定责任,建立权责对等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质量。对党政领导干部审计情况实施分类动态管理,如对地方党政、法院、检察院主要领导干部,采取任中与离任审计相结合。其中,地方党政领导一方离任的,对离任领导进行审计,也可以同时对留任领导(任期三年以上的)进行任中审计。此举有利于加强审计管理,节约审计资源,提升审计质量、审计效率和审计效果。

一、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法律依据与审计目标

2012年1月刘家义审计长在2012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针对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时,强调提出了“要改进经济责任审计方式,逐步扩大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的要求。

(一)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法律依据。2010年10月12日,中办、国办颁布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两办《规定》),为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持和保障。

1.必要性方面的法定条款:两办《规定》,不仅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同时在审计组织方式上规定“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可以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审计,也可以在领导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审计”。以法定条款把审计对象和审计时机给予了明确。

2.可行性方面的法定条款:解读两办《规定》第十八条,在审计内容上应当关注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情况”。法定条款中要求对决策和决策执行实施审计和审计评价。根据《中国共产党》,凡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在地区、单位、部门的重大经济决策中占据主导地位。党委书记,就是要发挥党委在经济社会管理格局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规定,行政首长在党委领导下工作。我国行政体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重大事务在集体讨论基础上由行政首长定夺并承担相应责任。

3.可操作性方面的法定条款:两办《规定》对领导干部履行职务中存在问题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界定,指出审计机关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问题应当承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区别不同情况进行界定。两办《规定》还进一步明确了三种责任划分的标准和依据。在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中,审计机关只要对决策和决策执行进行判断,就能做出审计评价,确认被审计责任人的相关责任;审计人员只要围绕决策和决策执行,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审计内容和审计重点,并以此为工作指南开展审计取证活动,就能实施经济责任同步审计。

(二)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审计目标。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是一项政策强、难度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这就对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目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近几年的审计实践证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应坚持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紧扣决策、执行、效果、廉政等重大事项开展。总体审计目标的确定可归结为:依法行政、尽职尽责、科学发展、保障民生。重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责任:

一是决策责任。通过对党政主要领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重大经济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效益性情况的审计,查政主要领导是否因违背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和有关政策法规、盲目决策给国家的经济造成重大失误,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

二是管理责任。决策做出之后,在决策执行环节出现的与重大经济决策出现偏差和背离所产生的问题,党委和行政首长负有领导责任。围绕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对财政财务收支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的真实、合法、效益,反映本地区、单位或部门的经济发展真实状况,保障国有资金使用的效益性。

三是廉政责任。通过对党政领导所在地区、单位、部门和本人遵守国家财经法纪情况的审计,揭示党政领导任期履行经济职责过程中是否存在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纪和廉政规定的问题,促进党政领导依法行政,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全面履行职责。

二、经济责任同步审计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在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中,不仅面临着任职时间不同步、经济责任划分难等问题,更面临着对一个地区、单位或部门决策和效能等方面的评价标准不明确导致评价难等问题。一是需协调审计计划。审计中经常出现书记与行政首长任职时间不同,离任时间不一致的问题。需要审计部门在年初制定计划时根据干部监督管理部门的需要和审计力量等因素,与组织部等委托部门共同沟通,出具审计委托书,安排同步审计计划。二是责任划分难、评价难。首先,在目前的政治体制下,尚没有相关文件对党委和政府的职责进行明确的分工,很多情况下,行政首长兼任党委副书记,造成两者职责权限的界限不好划分,导致归责到位较难,全面、客观评价到位也很难。其次,书记与行政首长经济责任有重叠之处。党委书记和行政首长虽然在权责中存在差异,但作为一个地区、单位或部门的最高管理层,担负着本地区、单位或部门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的重任,因此一个地区、单位或部门的各项经济指标、经济业绩和上级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党委书记员和行政首长都负有责任。再次,被审计对象的主体特征存在差别。党委书记对经济事务管理的深度与广度因个人的施政风格不同而多种多样,党委书记与行政首长个人能力与性格差别也会影响职责权限的履行等等。

三、经济责任同步审计的主要思路和方法

经济责任同步审计是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对同一单位不同身份的主要领导干部同时进行审计的一种审计方式。在具体工作中,不仅要遵循经济责任审计的一般原则和《国家审计准则》中指导性条款外,还要体现同步审计的特点,把“同”与不“同”有效结合起来,在立项、方案、内容、评价、定责、报告等每个环节形成一个清晰的审计路径。

(一)审计计划管理体现同步性。经过相关程序批准后被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工作计划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作为一个审计项目立项,也可以作为两个项目进行立项。不论其中一位领导离任另一位在任,还是同时离任,只要用“任中”和“离任”区分,就可以采取“同步审”的方式。对任期不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两人共同担任本职务的年度进行审计。在组成审计组、召开进点会、被审计单位提供资料、安排审计工作时间、民主测评及座谈会、审计档案归集等程序性的事项,可以同时履行,不需要在程序上重叠复制。审计通知书,根据立项的情况确立,以一个项目立项的,可以出一份通知书。以两个项目立项的出两份通知书,在内容上以明确“任中”还是“离任”。内容中要明确被审计人各自实际的任职时间。

(二)审前调查与审计方案理清职责。审前调查时,除了解被审计人所在单位相关情况、内部控制及其执行、信息系统等方面的情况外。同时要了解两位被审计人的相关职责范围,重点关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与执行过程;政策的贯彻、制定与落实过程;任期内党政工作目标与考核评价的要求,党政领导干部以往分别接受审计监督及整改情况;单位管理制度建立和监管等方面是否存在党政分工、相互制约、相互区别的情况等等。

(三)审计内容区分共性与个性。党委和行政工作重点都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目标都是促进本地区、单位或部门的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党委书记与行政首长在重大经济、重大投资项目和重要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经济发展和事业发展的重大策略,重大举措,都必须经过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做出最后决定。书记与行政首长各自代表党委和行政行施职权,其责任既各负其责,又相互联系。笔者认为,在审计内容上既要关注两者共同职责,也要根据各自的特点各有侧重;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有的放矢。

1.共性审计内容。主要有:一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情况;二是促进促进本地区、单位或部门的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情况,重点关注经济发展规模,资产积累水平、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的情况;三是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情况;四是民生改善及其他重要事项。

2.个性审计内容。

①党委书记重点审计内容,侧重于宏观经济战略与决策责任。一是经济事项决策情况。关注党委书记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情况,党委书记贯彻执行国家重要经济政策情况;党委书记在贯彻落实国家经济政策过程中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情况。二是执行督察监管情况。关注党委书记对行政工作是否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督查考评机制,对政策执行结果适时进行追踪反馈,是否建立针对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制度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包括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建立执行和监督情况。在一个时期之内,党委书记对经济政策的实施有效性是否通过党委来督办;对实施结果是否通过党委进行评价,是否根据评价的结果,及时修正执行结果与目标之间出现的偏差等。三是决策结果与产生绩效情况。通过查验决策实施的结果,确认决策是否科学、是否有效。四是个人遵纪守法和廉政情况。

②行政首长重点审计内容,侧重于经济社会与事业发展过程中执行与管理责任。一党委重大经济决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二是本地区、单位或部门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中具体问题的解决情况;三是任期内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四是政府性资金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使用情况;五是职权内各项具体经济工作的决策及执行情况;六是个人遵纪守法和廉政情况等等。

(四)审计评价坚持权责对等性。总体原则:坚持权责一致,以责定评。经济责任同步审计评价,不仅要把握经济责任审计设立的一般原则,即以经济责任为主,突出重点,依据充分,可操作性强等,还要结合同步审计的特点,以职责权限为范围,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在科学地梳理双方的经济责任后,围绕经济责任的主线,对权力运行情况进行评价。正确界定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并始终坚持四个评价原则界定责任。

一是“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党委书记和行政领导没有争议,审计组也未掌握足够证据的通常情况下,凡书记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原则上纳入书记评价范围;凡行政首长范围内的事项,原则上纳入行政首长评价范围。如果发生的事既属于书记职责范围,也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审计评价中既纳入书记评价范围,也纳入行政首长评价范围。二是“谁主持谁负责”的原则。专题会议研究的事项,依照会议记录、会议记要等资料,谁主持会议,谁承担责任。三是“谁签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于没有上会研究,而是通过文件或批示形式决定的事项,依签发签批人确定责任。四是“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未经集体研究的事项,如果出现问题,就纳入决定者的责任评价范围。

社区经济责任审计第9篇

[关键词]村干 部经济责任 审计 新农村建设

随着盐城市委、市政府大市区建设战略的不断深入,作为主城区的亭湖区所属村已变得越来越城市化,村级财务工作也日趋复杂,由此引发的干群矛盾时有发生。特别是街道所属的16个行政村,无论是从资金总量还是流量上看,都显得比较庞大。稍有不慎,极易产生腐败等现象。针对这一实际,去年来,亭湖区审计局受有关部门的委托,对16个街道所属行政村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深入的审计调查,并对黄海街道耿村原党委书记等村干部进行了离任或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有力地促进了村级经济持续健康运行。但由于受体制、机构及分工等多方面客观因素的影响,全区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际成效与预期效果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当前,必须从认识意义、分析问题、把握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从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 充分认识加强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意义

1 加强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对村干部进行经责审计时,主要以村委会的财务收支为基础,以重大经济事项和重大经济行为为主线,以村干部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财经政策执行与监督权为重点,对村干部进行动态审计和全面考核。通过对耿伙村原党委书记等村干部的经责审计,审计人员获取了大量客观准确的经济信息,并以《审计报告》、《审计摘报》等形式向区领导报告村级经济运行的真实情况,便于区委、区政府适时建立调整促进村级经济科学发展的战略措施。同时,通过经责审计,对村干部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公正评价,也有利于村干部全面贯彻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自身经济决策行为,以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促进干群和谐、社会和谐。

2 加强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推进财务管理、促进勤政廉洁的重要保证

延伸审计和内部审计的实践证明,在财政专项资金、招商引资经费、房屋出租资金等方面的使用和管理上,村级财务管理或多或少存在收支缺乏真实性、打白条、挤占挪用、公款私存等不良现象。经常性地对村干部进行经责审计可以有效地防止这种现象的蔓延。对村干部进行经责审计,就是看其是否能正确履行经济职责,是否能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纪。而之所以有少数村干部能,大搞权钱交易,缺乏诸如审计等有力的监督措施是极其重要的原因之一。通过对村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有效的审计监督,势必会促使村干部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3 加强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

综观当前农村社会出现的一些不稳定问题,大部分与村级财务管理有关。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财务管理不规范、依法行政不深入很容易引起党群、干群关系的紧张,影响社会大局的稳定。对村干部监督机制的不完善,是村干部依法行政不深入的深层次原因。作为加强村干部监督的重要措施,实行经责审计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把一些问题解决在苗头状态、萌芽状态,避免因问题堆积而演变成不稳定因素,从而引导村干部依法治村、按章办事,提升村干部综合素质和整体水平,增强村级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 深刻分析加强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存在问题

1 管理体制不够顺

根据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2005年下发的《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规定,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农村经管站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体系是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乡镇由农经站直接实施。而《审计法》、《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等审计法律法规均没有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出有关意见和要求。由此可见,法律法规并没有赋予审计机关直接对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能。亭湖区审计部门目前实施的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由区委组织部委托,重点面向科级村干部。而如果要对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其他非科级村干部进行审计,审计部门应受哪个部门委托、审计结果如何运用等,都没有明确规定。

2 审计环境不够优

从硬环境上来讲,随着机构改革的逐步深入,乡镇几乎没有专门的审计机构,最多将其职能挂靠在财经等部门,其实质仍是“空挂”。面对这种情况,上级审计部门即使受有关部门委托决定对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也难以形成“一呼百应”的生动局面。从软环境上来讲,社会各界对其认识也千差万别。有的认为是搞形式走过场,有的则认为是故意找毛病等等。在对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中,有些村干部和群众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离任村干部、会计不愿交账,设置障碍,造成审计工作进展不顺利或不能正常开展。

3 配套法规不够全

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方面,是审计结果的必然反映。由于缺乏统一的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程序、评价标准和结果运用办法,其评价和结果也势必出现差异,难以达到审计工作客观公正的要求和目标。同时,即使在审计过程发现问题,由于缺乏必要的法规依据作支撑,处理的难度也比较大。进行审计处罚,无依据、无标准;采用纪律处分,难以达到与处理违纪国家公职人员相同的效果;运用司法处理,往往因为违法违纪问题界定不清或达不到立案标准而不予立案,从而造成问题久拖不决。

三 准确把握加强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重点

1 审计理念要体现为民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的目前,对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依据、内容、方法、程序等在法律上还不是十分健全。同时,村干部又直接面对群众、服务农民,在整个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必要的审计监督,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因此,审计机关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确立牢固的审计为民服务理念,打破传统观念,着眼大局,充分认识对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积极发挥审计机关的优势,主动投身到这项工作中去。

2 审计模式要切合实际

由于村干部并不在法律规定的审计机关监督范围之内,审计机关应配合当地党委、人大制定和出台符合自身实际的《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或《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等法规、制度,对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形成从法规、制度到操作规程等一系列的规范,使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借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方式,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并在乡镇设置专职机构和配备审计人员。对机构、人员一时难以到位的,明确由县区级审计机关牵头,财政、农经等部门配合,定期抽调乡镇内审人员脱产从事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3 审计内容要主题鲜明

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重点关注村干部在行使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和经济政策执行权的过程中,重要资金的使用方向、使用效益情况,突出对经济管理行为、重大项目决策和有关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惠农政策执行、村级负债、土地征用、新农村建设资金使用、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发放到户的各项补贴资金和物资等事项,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减轻农民负担;重点关注经济发达村村干部在招商引资、拆迁、土地征用等事项过程中各种违纪违规及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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