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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30 16:00:58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第1篇

[关键词]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 特殊情况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比如企业为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要计算公允价值变动,首先需要确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对于股票,如何确定其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呢?通常的做法是取当日或最近一个交易日(资产负债表日为非交易日时)的股票收盘价格作为计算股票公允价值的依据。一般情况下,这种做法是可行的,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使用当日或最近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格计算的“股票公允价值”就会不公允。

一、在资产负债表日当日或最近交易日,股票价格出现大幅度的波动

在我国股市,为了防止股票价格出现太大的波动,股价的波动幅度当天限制在10%,即所谓的“涨停”和“跌停”,在跌停的情况下,股票以收盘的价格是卖不出去的,如果采用“跌停”情况下的收盘价格作为计算股票公允价值的依据,就会高估股票的公允价值,同样,在“涨停”的情况下,以现在的价格买不到股票,会低估股票的公允价值。也就是说在出现“涨停”或者“跌停”情况下,以股票的收盘价格计算的股票公允价值并不是股票实际变现能够收回的价值。另外在股票市场,当出现“利好”或“利空”消息时,机构往往会借题发挥,恶意炒作,从而会导致股票价格出现非常大的波动,但是这种影响并不会持续很久,逐渐会被市场消化,最终股票价格还会趋于其正常的价格。如果企业所持有的股票,在资产负债表日当日或最近交易日,出现了“利好”或“利空”消息,那么股票的价格会出现大幅度的波动,此时,股票的市价并不能真实反映股票的真实价格,计算的“股票公允价值”并不公允。

二、公司持有的股票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长时间一直处于停盘状态,而此时所处股市或者同类(或相似)公司股票价格相比股票停盘时价格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比如,我国股市在2008年上半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大部分股票的价格在短短几个月之内跌去了60%。如果企业所持有的股票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在此期间长时间处于停盘状态,资产负债表日之后,等股票重新开盘以后,在新的股市环境下,股票价格会出现大幅度的变化,即所谓的“补涨”和“补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使用最近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格(即停盘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计算股票的公允价值,也会歪曲股票真实的公允价值。

为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上述特殊情况对股票真实公允价值的影响,笔者认为可以分情况处理。在第一种情况下,股票的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1.股票价格取资产负债表日前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选择前5个交易日,是因为根据股市的经验数据,特定事件的影响通常会在一个星期内被股市消化)的平均值,作为计算股票公允价值的依据,这种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股票价格突然间的波动对股票公允价值的影响。

2.用股票的估计价格作为公允价值。如果存在比较恶意的炒作,上述方法确定的股票的价格还是和股票真实的公允价值相差甚远,此时可以使用股票的估计价格作为股票的公允价值,估计价格的确定可以根据对资产负债表日后股票价格的预期,这种方式下,为了防止对利润的操纵,需要在报表中披露估计股票价格的方法和依据。

在第二种情况下,对于股市大盘发生了剧烈变化,而此期间公司所持有的股票因长时间停盘不能交易时,可以使用可变现价值计量代替公允价值计量。如果所持股票存在其他的股票交易途径,可以根据其他方愿意接受转让股票的价格计算股票的公允价值;如果不存在其他交易途径,可以依据第三方价值评估机构的股票评估价值代替公允价值计量。

另外,如果使用上述途径仍不能有效确定股票的价格时,可以根据所持股票的同类公司股票价格变动平均水平,或者是根据相似公司股票价格变动进行预期,同样这种方式下,也需要在报表中披露估计股票价格的方法和依据。

参考文献: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第2篇

摘 要 2006年会计准则颁布之后,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已经运用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诸多方面。文章以金融工具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代表,探讨和分析公允价值计量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金融行业和非金融行业提出相应的优化公允价值会计核算的建议。

关键词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优化建议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案例

通过具体的案例深入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具体会计核算过程。案例如下:

A 公司2008年12月5日购入甲公司股票100000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购入时该股票市场价格为3元/股(假设不存在其他相关费用),该股票在2008 年12 月31 日的市场价格为4元/股,假设A企业2008年度实现的会计利润400000元,仅存在该笔业务需要进行纳税调整。2009年1月10日,A公司将其持有的甲公司的股票全部出售,价格为4.5元/股。

1.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300000元;贷:银行存款300000元。2.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期末,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000 元;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元。同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至本年利润,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元;贷:本年利润100000元。

所得税分录为:借:所得税费用100000元;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7500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25000元。3.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借:银行存款450000元;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300000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000元,投资收益50000元。会计准则规定同时还要做一笔会计分录,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元;贷:投资收益100000元。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一)未明确区分待实现收益与已实现收益

从案例中可以看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涉及到两个损益类账户: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用来核算实际已经实现的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核算的是未实现损益。在期末时,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者损失要列示于利润表中。这一程序虽符合全面收益观和资产负债表观,但是对金融行业和非金融行业,应该进行区分。

截止2011年末,我国的上市金融企业持有全部上市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总额的97.33%,由交易性金融资产带来的收益较多,现行的计量方法,即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本年利润中是完全合理的,能够全面反映企业的投资盈利状况。相反,在非金融行业,上市公司所持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很少,有必要明确区分待实现收益和已实现收益。

(二)税法与会计之间的差异加大

采用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核算,加大了税法与会计之间的差异。仍采用上述案例,2009年末,接前面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本年利润的会计分录。借:投资收益150000元;贷:本年利润150000元。仍假设公司2009年实现的会计利润为400000元,则所得税的分录为,借:所得税费用100000元,递延所得税负债25000元;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25000元。

从案例整个会计核算过程可以看出,企业在年末时应该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进行对比,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这不仅使会计处理较为复杂,也加大了税务机关督查纳税的难度。

三、优化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建议

(一)金融行业的会计处理

仍以前述案例进行具体分析,2008年的各项会计处理不变,2009年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不再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即不作以下分录。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0元;贷:投资收益100000元。

这样进行会计处理有两个优点。一是解决了现行会计准则规定的核算方法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已经不属于企业,但在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之前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仍有余额的问题;二是期末的时候无需再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进行结转,简化了期末的会计核算程序。

(二)非金融行业的会计处理

仍对前述案例进行分析,可以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个科目改为“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并且由损益类账户变为所有者权益账户。2008年公允价值变动时,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000元;贷: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0000元。期末时不将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转入本年利润,而是直接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2009年出售该交易性金融资产,将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转入投资收益。借:未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0000元;贷:投资收益100000元。

这样的会计处理也有两个优点。第一,明确界定了未实现损益和已实现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体现在了资产负债表中,未在利润表中表现出来,不会引起报表使用者的误解,有助于财务表报使用者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第二,简化了会计核算程序。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后无需在期末时再结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只需将投资收益结转即可。

参考文献:

[1]王平,刘玉廷.金融工具(债券)公允价值问题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2年:3.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第3篇

(一)对企业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影响。财务报表的编制是企业会计信息的主要反映方式,而具体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会计信息的报表为资产负债表。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前提条件是这些金融资产均具有可靠的市场价格(在活跃市场有公开报价)、或有确凿证据证明其公允价值的确定是安全可靠的。但是在我国业会计准则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其市场价格的确定是以当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收盘价为准,还是以当日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均价作为参考标准。因此,会导致同一项金融资产在不同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揭示的价值不同,同一企业对同样的金融资产在不同时期采用不同的市场价格为依据时也会出现不同的价值,进而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对企业一定时期经营成果的影响。首先,交易性金融资产无论是在取得时还是在期末时均以公允价值计量为准,它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借助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计入当期损益,对企业的当期利润产生影响,但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身所反映的是没有实现的收益,从而导致企业利润表中所陈述的利润并不是企业的实际盈利水平。其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时,其变动的差额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这种计量对持有该类金融资产期间的利润总额没有影响,但当企业出售该项金融资产时,要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转入到投资收益,则会影响到出售当期的利润及成果。同时,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形成完全取决于管理者的意图,在实质上随时可以出售,因而就其本身来说会对某一期间的会计利润产生影响,因此,不难得知企业为了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普遍愿意持有大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不愿意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其与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到资本公积账户,导致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变动,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当其出售时再从资本公积转到投资收益。尽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对金融资产分类变更进行了明文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仅仅是在限制企业在重分类时所遇到的特殊情况,其并不影响企业管理者在正常情况下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事项与结果。因此,可以看出当把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也可能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一种手段。

二、公允价值在金融资产中的应用

(一)金融资产及其分类。按照我国新会计准则中的CAS22,金融资产是指:(1)现金;(2)持有的其他单位的权益工具;(3)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4)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5)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6)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权利除外。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将来收取或支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资产应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二)金融资产的确认。(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会计准则中,这类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持有目的是为了近期出售,使持有者在短期内获利。该类金融资产具有以下特征:(a)持有的该金融资产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就确定可能在近期出售,从而赚取差价;(b)该金融资产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其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c)该类金融工具期末应按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且报告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使得该类金融工具在会计期间的价值变动影响当期利润;(d)除新准则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一部分衍生金融工具归为该类。由上可知,如果企业持有的投资准备在短期内出售,并且其公允价值易于取得,即可以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一项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已经被指定其他类型的金融资产,就不能再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此外,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意图和能力进行评价。发生变化的,除非是因为企业不可控制的原因导致此变化,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持有至到期投资具有以下特征:(a)企业持有该项投资的目的不是为了短期出售或获利,而且企业有明确的意图和能力将该资产持有至到期日;(b)该投资到期的时间是固定的,因此持有至到期投资是非权益性投资;(c)该投资到期时收回的金额固定或可确定;(d)该投资属于非衍生金融资产的投资;(e)该类金融资产在期末需要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和减值测试。(3)贷款和应收款项。贷款和应收账款,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账款泛指一类金融资产,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但不限于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非金融企业持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持有的其他企业的债权(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等,只要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定义,都可以划分为这一类。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的金融资产与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其主要差别在于前者不是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并且不像持有至到期投资那样在出售或重分类方面受到较多的限制。如果某债务工具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则企业不能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a)贷款和应收款项;(b)持有至到期投资;(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但是不能简单的认为,除了以上三类之外的金融资产,就一定是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该类金融资产具有以下特征:(a)该类金融资产属于非衍生金融工具;(b)该资产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易于取得;(c)企业持有的目的明确就是为了出售,但该资产持有限期不定,即企业在初次确认时并不能确定是否在短期内出售以获利,还是长期持有以获利,也就是其持有意图界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之间;(d)该类金融资产期末应按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且报告期间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即该类金融资产在会计期间的价值变动不直接影响当期利润,只有在其出售时才将资本公积转到投资收益。(三)金融资产的计量。所谓计量,是指以选定的能够反映计量对象内在特征的尺度并将其内在特征予以数量化的过程,即入账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按公允价值,且其交易费用记入当期损益;后续计量仍然采用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持有该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在计息日或现金股利宣告发放日确认为投资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的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按公允价值,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构成成本组成部分;后续计量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贷款和应收款项的计量。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后续计量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按公允价值,且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构成成本组成部分,后续计量按公允价值,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

三、公允价值在我国金融资产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与可操作性不足。公允价值是参与交易的当事人对市场价值做出的一种判断,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提高了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但是市场形式是复杂的、多变的,有的会计事项可以确认或寻找类似的交易价格,而有的只能估算。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把公允价值的估值分为三个层级,其中,第一、二层级要求具备公开的活跃的市场。从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金融市场仍处于发展中阶段,只存在有限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市场,此外,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证券交易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都处于未成熟阶段,同时以上市场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再加上信息不准确以及道德风险的影响,金融资产交易纵的情况会时常发生,从而导致市场上的公开标价不一定能代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有些企业同时在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上双向交易,如果缺乏高新的科技和先进的通讯设备作为技术支持,想获得其实时报价是存在一定难度的。

(二)公允价值应用于金融资产对资本市场存在助涨助跌的重大不利影响。公允价值在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上的运用十分突出。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以当时的公允价值入账,资产负债表日也按照当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样的处理方式使得上市公司当期的收益在很大程度上受其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市场价值的影响。当金融市场高涨时,金融资产的市价上涨会带动上市公司当期投资收益或资本公积的上涨,而当市场低迷的时候会降低上市公司的当期投资收益或资本公积,即金融资产对股市起到助涨和助跌的负面作用。

四、公允价值计量在金融资产中应用的改进建议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第4篇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纳税核算

1引言

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正式实施,使企业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差距明显增大。与原有准则、制度相比,最为明显的就是新会计准则中增加了除历史成本外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针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后续计量中的应用,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部分资产或负债进行会计处理时将其账面价值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调整,这就导致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变得经常化。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交易性金融负债和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当投资性房地产在后续计量中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时方法与上相同。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概述

2.1新会计准则中计量属性的变动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计量属性做出了重大调整,全面引入重置成本、公允价值和现值等计量属性,不再盲目强调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地位。其中主要在金融工具、债务重组、投资性房地产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并新增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2.2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定义及使用范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一项资产在取得以后,当该项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时,期末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产生的差额。[1]2006年颁布实施的新会计准则要求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及金融负债等计算利得和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3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使用对企业纳税核算的影响

3.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含义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资产。[2]3.2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对应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的处理原则内容详见表1和表2.3.3案例分析2014年3月1日,QF企业购入一项初始成本为50000万元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该项资产在201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53000万元;在2015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47000万元。2016年3月1日,QF企业出售该交易性金融资产,共取得银行存款5100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1)2014年3月1日,QF企业买入该项资产时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50000贷:银行存款50000(2)2014年12月31日,QF企业拥有的该项资产其公允价值为53000万元,而其账面余额为50000万元。QF企业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0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00结转本年利润: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0贷:本年利润3000(3)2015年12月31日,QF企业拥有的该项资产其公允价值为47000万元,而其账面余额为53000万元。QF企业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O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6000相应结转本年利润:借:本年利润60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00(4)2016年3月1日,QF企业出售该项资产,其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51000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0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0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50000投资收益1000相应结转本年利润:借:投资收益100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0贷:本年利润4000假设QF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对纳税核算的影响账务处理如下:(1)2014年12月31日,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有差额,从而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数额为3000万元,并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数额为3000×25%=750(万元)借:所得税费用750贷:递延所得税负债750(2)2015年12月31日,资产价值降低,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6000×25%=1500(万元)。借:递延所得税负债1500贷:所得税费用1500(3)2016年3月l日,在出售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时,需要将多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数额为25%×3000=750(万元)。借:所得税费用750贷:递延所得税负债750从以上会计分录可得出,该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数额为3000万元,时间为2014年,并增加当期75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增加750万元的所得税费用,并最终减少750万元本年利润;2015年由于公允价值下降6000万元,应当转回150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减少1500万元的所得税费用,最终调增1500万元本年利润;2016年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时,则要增加最后剩余的75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应减少750万元本年利润。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其公允价值变动是未实现的损失或收益,把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前,税法上的处理方法是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在会计上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处理方法对所得税进行会计核算时却要产生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与其相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从而增加或减少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并最终对财务报表上的净利润产生影响。

4结束语

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益账户纳税核算的案例讲解,我们对公允价值及其损益科目的运用有了充分理解。但这种方法在某些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它使得会计处理变得很复杂。所以如何兼顾其合理运用同时降低其复杂程度将是未来进行探索的一个主题。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中国科学出版社,2006.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6.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第5篇

[摘要]本文以2008年金融海啸为背景,通过分析公允价值在此次金融危机中的影响,较为系统地讨论了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基础的缺陷,并对如何完善公允价值计量系统、在不同经济状况下进行使用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金融危机;公允价值;会计信息

一、金融危机引发会计计量问题的争论

公允价值的使用受到质疑的导火索为2008年席卷世界的金融危机。随着以美国雷曼兄弟集团为代表的一大批投资银行的倒闭,欧洲、亚洲股市普跌,数十家商业银行出现挤兑狂潮,金融危机变为金融海啸,全球经济增长速度明显放缓,经济形势愈加严峻。

有人将会计的公允价值运用视为这次金融危机的元凶。他们认为,公允价值的使用是市场非理性恐慌情绪蔓延的催化剂。在此次金融海啸中,直接受牵连的大多为金融企业,它们买入大量次级债等金融资产,这些买入的债券与股票价格大幅度下跌导致其资产缩水。为了维持企业正常经营和正常周转,急需大量资金来激活资产的流动性,公司财务状况危急。而在报表的披露中还需对资产提取减值准备。这样一来,丧失信心的投资者大量抛售这些公司的股票和债券,使得金融资产进一步下跌,公司又要计提更多的减值准备。如此不断地计提减值准备就会使企业陷入恶性循环而无法自拔。

根据以上推理,会计信息在金融企业中扮演的角色饱受争议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金融业是一个高财务杠杆的行业,其会计信息的披露具有其特殊性,因而保持会计信息的谨慎性尤为重要。金融企业不像一般制造性企业生产出实实在在的产品用于销售。其实质是在为筹资者和投资者之间提供进货币、金融资产等在跨期跨区配置服务的过程中赚取一定的服务费。当然,有些金融企业本身也是投资者和筹资者。由于金融企业的资产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它们会随着汇率、利率、全球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发生变化,其经营风险也会比一般工商企业高得多,发生坏账、减值损失的可能性也大得多。因此。金融企业的会计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保持比一般企业更加谨慎的职业判断,绝不能因为要粉饰企业报表而过度乐观地估计现实,出现资产该计提的坏账准备没计提或计提量过少、负债和费用被低估的情况。而且,由于金融资产的估价更加困难,绝对的客观不易做到。在金融企业中,其资产项目多为可供出售性不动产、自营证券等金融资产,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这些资产均要求按公允价值计价。这些资产在估值时需要会计人员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相关的估价知识。也就是说。公允价值的计量中掺加了过多难以分辨准确度的主观信息。让人怀疑一份以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的报表能不能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的财务状况。

而会计界普遍认为,公允价值仅仅是一个公允、中立的计量工具,它不能也不应该为此次金融危机买单。公允价值捕获了市场波动,反映出了企业资产因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的程度和相应的风险程度,是公司动态周期性报告的一个有益功能。其恰恰完成了反映真实、透明情况的任务。若因此次金融危机而彻底停止使用公允价值,无异于掩耳盗铃,报表使用人无法及时获悉企业资产的变化情况,会对市场情况和流动性情况做出过于乐观的估计。从而做出错误的决策。金融危机不仅不会因此而有任何好转,更会造成更大范围和程度上的损失。因此并不能因为公允价值的信息是所有人不愿见到的而否定其意义。诚然。会计信息只有在保证既相关又可靠的情况下才是真正对财务信息使用人有意义的信息,但是由于可靠性与相关性内在的不可调和的矛盾性,可靠性与相关性的平衡问题就成了会计界永恒的热点问题。在过去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会计信息是对过去已发生的交易、事项或情况的描述,从而给予可靠性较高的重视。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却更重视信息的相关性,可看作是目前会计界在两者之间找到的最完美的平衡点。

二、公允价值运用的现实缺陷

公允价值的引入本身是为了反映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然而,透过这次金融海啸,可以看出其缺陷也是不容忽视的。它的使用很容易带来所谓的会计风险(accountingrisk),即会计调整不是由于经济活动而是因公允价值的变动而产生。在现有市场及配套的财务披露不完善的情况下,公允价值的使用恰恰使投资者与分析师更加迷惑了。具体来看。其缺陷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价值计量本身角度而言

有时并不存在一个有形或无形的充分竞争市场以供交易,所以真正公平的交易不能实现。自然,真正公允的价值也就无从得到。例如。我们在菜市场买白菜,由于基本上每一个蔬菜摊位都卖白菜且白菜的质量都相差不多,由此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便出现了,若其他蔬菜摊都卖两角钱一斤白菜,而只有一家菜摊倚仗自己在菜市场入口的优势把价钱定在三角钱一斤,买家就会多走两步去下一家买价钱更加公道的白菜,久而久之,靠近入口的那家菜摊因为没有买主也只能把自己的价钱降到平均水平,这就是一个完全竞争市场的好处。然而,现实中在涉及到巨额款项的买卖中,不可能把所有有购买能力的买家和有销售能力的卖家都集合到一起来进行交易,更有濒临破产的企业由于急于出售以便偿还负债而处于谈判的劣势,任财大气粗的收购方宰割,“自愿”的条件无法被满足,公平交易就难以实现。既然完全竞争的市场不能出现,那么在公允价值定义中双方交易的“公平”便不能保证,交易价值能否真正“公允”就被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二)从会计信息的提供者角度而言

公允价值的使用给了管理层“自由发挥”的操纵空间。以由现金流折现而计算出的公允价值为例,资本成本、市场利率、预期收益率等等设定的参数均会影响最后的计算结果,而这些参数均为会计人员根据公司具体经营融资情况、当前市场经济景气与否、参考同行业其他企业的数据而得出,因而主观性较大。再加上有些公司管理层为了拿到高额薪酬而刻意粉饰财务报表,对会计人员施加一定的压力,会计信息由于受到财会人员自身专业素质、胜任能力与职业操守、道德过关与否的双重考验,其真实性与客观性就更加难以琢磨了。如图1所示,最后披露于年报中的调整后净利的真实性与合理性是十分值得怀疑与推敲的。实际上,未实现损益的估计数则把所谓的估值风险引入了会计风险中。从荷兰电信行业巨头KPN的例子可以看出,公允价值的使用甚至能帮助在技术上破产(technicallyinsol-vent)的公司渡过难关。该公司2000年末的资产负债表上记录了285亿欧元的商誉,而所有者权益却只有130欧元。如果不看用公允价值法计价的商誉,KPN已经资不抵债,沦为破产企业。就股票市场来说,逐日盯市制度(MARKTOMARKET)使得管理层在不违反任何法律、会计规范的情况下随意操纵公司的资产,洗大澡的

行为更加容易实现,浮盈浮亏的情况也就容易发生了。而浮盈可为公司高管带来高薪,为管理层谋取私利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公众质疑在雷曼兄弟破产后,两名被解雇的高管人员得到1820万美元的“特殊薪酬”了。

下面的数据分析可以展示公允价值的变动对于公司披露的利润表中净利润的影响。表1为Brandnew公司的公司利润在为实现资本损益调整前后的变化情况(调整后净利为未实现资本损益调整前的净利与未实现资本损益之和)。

从表1可看出,未实现损益每年变化极大,全距达到了14657。调整前的净利与未实现资本损益可谓产生了极好的“默契”。两者的符号恰恰相反,使得加总后的调整后净利都是净盈利,且每年变化不大。

从图1可直接看出调整前后经历的变化。实线为调整后的净利,其较虚线平稳得多。正是未实现的资本损益掩盖了原本几乎成“W”型的起伏巨大的利润。公司管理层完全可以通过看似符合公认会计准则的做法,根据公司运营情况。调高或调低未实现资本损益来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若投资者按最终披露出的即调整后的净利来决策,得出公司在4年利润比较稳定的结论,极易做出错误的判断。

(三)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角度而言

公允价值所提供的某些信息对财务报表使用人尤其是债权人与投资者来说意义不大,有时甚至会给会计信息的使用人带来诸多不便。对于银行来说,财务报表是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判断是否给对企业贷款的一个重要信息来源。由于市场利率变动导致的账面上长期债券市场价值变动的披露可以说是赘余的信息,因为这些只是纯粹账面价值的变动,对未来到期日投资者能收回的实际金额没有影响,进而无法客观反映出该企业的现实盈利能力与资产状况。对于投资者来说,公允价值的使用削弱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不仅每个公司采用的估值模型不一样,即使使用的是同一个估值模型,但是模型中的变量都是由各公司的会计人员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决定的,因而具有极大的个别性,加大了信息不对称性。给投资者将目标企业与同行业平均指标和其竞争者进行比较带来了困难。

(四)从会计信息的审计者角度而言

公允价值的使用也给注册审计师的工作带来了困难。在传统的审计工作中,审计师大多是以可追溯查询的书面审计证据为基础,发表客户财报有无重大错报的审计意见。公允价值的使用带来的操纵利润的可能性使得审计风险加大,且有些公允价值的取得无法形成书面的证据,有直接证明力的证据较少,审计师需要获得业务发生时的相关金融利率、银行利率、外汇利率和企业历史数据等信息,通过自己的职业判断来确定审计中准确性的目标是否达到,有时还需要把权威的资产估价师纳入审计队伍,降低了整个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三、如何完善公允价值体系

上述讨论并不意味着公允价值计价法有百害而无一益,正如德勤菲利普所说,“公允价值只是把情况表现出来。市场波动的影响被公允价值准则所捕获,但次贷危机并不是由它而引起的”。本次金融危机只是让我们认识到目前的公允价值并不是会计计量基础中的“万灵药”,未经过完善的公允价值体系能够完全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尤其是金融工具价值)的想法也是过于片面的。

但不可否认,公允价值概念的引用确实是会计界一个极大的进步,国际会计准则推崇公允价值计价法的本意是认为公允价值能够推进会计信息的透明化、公开化,确保投资者做出决策的基础——会计报表足够可靠。它意味着会计师的职业从一个单纯的记录者向分析记录者的角色转换,引入了财务——经济观(financial-eco-nomicview),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价值沟壑”(valuationgap)。而公允价值所带来的动态性信息理念也绝对是会计界的创新。然而如何让公允价值真正达到报表使用人对它的期望呢?笔者认为,完善公允价值体系势在必行。正因如此,美国证监会在2008年12月30日向国会提交的一份长达211页的报告(SECReporttoCongressOnMark-toMarketAc-counting)中,提出了包括重新考虑减值会计处理、制定新的有关在非活跃市场中确定公允价值的指南等8项改进建议来提升财务报表的透明度与真实性。

由于一个体系的建立与完善需要政府监管部门、会计准则制定方、公司企业、社会公众的共同支持与合力研究,是一项任务艰巨且工作量巨大的工程。笔者在此仅作浅谈,以起抛砖引玉之效。

(一)从其他会计制度方面

应当加快在其他会计制度的建设方面的研究,以弥补公允价值的缺陷。就像权责发生制有现金流量表作为补充,公允价值体系也应该有其他的信息披露方式作为辅助。例如,当今会计制度制定的前沿专家们提出了制定一个绩效表(performancestatement)的设想,所有公允价值的变化以及公司高管的薪水都将在此绩效表中给予详细的列报。相信此设想一旦成真,必会给投资者、政府监管部门、公共审计师及公司董事会带来极大的便利。

(二)从政府监管方面

目前的现实市场环境亟待健全。一个完善、公开、透明、有效的资产信息价格体系不仅能够降低会计人员在公允价值估计中带来的便利,降低估值的主观性,也适当地削弱了信息不对称性,给财务报表使用人利用其他可供参考的资料综合分析某一公司业绩提供了方便。同时,政府和监管机构还应该尽快填补法律法规在公允价值使用方面的空白。对于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披露不详细、不适当的公司,对相关人员给予行政、民事处罚,必要时给予刑事上的处罚。

(三)从会计人员教育方面

财务报表的准备工作由会计师独立完成越来越困难,估值方面的专业人才的协助变得尤为重要。与此同时,对会计师的要求也大大提高了。除去日常记账、年终编制报表的知识,一个称职的会计人员还需要有金融工具定价、企业融资、无形资产估值等相关方面的基本知识,以确保会计信息的客观、可信。这同时意味着应该在会计人员的职业培养教学教程中设置更多的课程。

四、我们的现实选择:可靠性与相关性的权衡

如同国家的金融政策在不同的经济时期有不同的导向,笔者认为,会计政策在不会给财务信息使用人带来困惑的前提下,在不同的经济环境条件下也应有不同的侧重点。

(一)在经济运行较平稳的时候,用公允价值计量资产时应该偏重于相关性

在经济金融平稳发展时期,有成熟的货币、财政政策作为引导,物价变化较为缓和,投资者的心态较为平和。市场走势平稳。此时,活跃市场中的交易价格更接近于资产的内在价值。在资产定价的数学模型中,理论推导的常数在经济稳定时更趋向真实情况,因而更具准确性。此时的公允价值能够真正公允地反映资产未来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第6篇

我国2014年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中,公允价值被定义为:“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优点包括:能切实反映会计收益;更加符合配比原则的要求;有利于企业的资本保全;以及提高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公允价值是以市场为基础计量的,是一个估值,并非准确值;如果存在一个活跃的市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得到的会计信息往往是可靠的。但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市场总体并不活跃,也缺乏一个合理公平的机制,此时对市场价值进行判断就显得非常困难,大多数企业在这种情况下要求相关的会计人员采用估值技术来计量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二、金融危机下引发的公允价值计量再思考

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公允价值的地位受到不小的挑战,金融界甚至有很多学者认为应当废弃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他们指出公允价值就是金融危机爆发的“罪魁祸首”。会计界则认为公允价值真实地反映了市场价值,让企业能认清自己的优势与劣势所在。

(一)金融危机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缺陷

首先,公允价值估计的规范性和可靠性不够;应用于金融资产时对资本市场存在助涨助跌的不利影响;其次,缺少科学的内外部机制:金融危机背景下,市场灵活多变,各种参数的取得往往非常困难,而财务人员的操作往往不同程度上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这其实也从侧面反映出很多企业在金融危机下缺少科学的内部和外部机制。另外,公允价值信息披露存在局限性:目前仍然局限于资产和负债这两项的结果确认,并未涉及到参数,假设等其他方面的内容。而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金融危机背景下,缺乏透明度的信息披露大大降低了信息的价值。

(二)特定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思考

公允价值计量是以市场价值为导向,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这样价值频繁变动的资产来说,可以算是一种比较客观的依据,也符合会计质量对于相关性以及谨慎性原则方面的要求,有利于准确反映一个企业的财务经营成果。而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类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在经济活跃时期,不仅能反映企业的真实价值,而且对于改善企业财务状况也能起到积极的作。但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经济总体并不景气,这个时候对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就要求企业保持谨慎的态度。一方面,企业在公允价值信息的披露方面应当加大监察控制的力度。另一方面,也势必要求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持有期限等方面加以明确的规定。

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应用现状

通过对非金融类上市公司调查发现,非金融类上市企业的FSI总指数预测值在近几年都呈现出下滑趋势,尤其是在刚刚过去的这一年,FSI总指数降至金融危机以来的最低谷。这些都真实反映出2014年我国经济总体上来说仍然不景气,很多公司的财务风险仍在加大。这样的背景下,坚持采用完善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可以帮助企业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并采取相应措施,结合2014年最新的准则,在充分理解的情况下,运用它去帮助自身解决问题,力求提高企业的财务安全状况。

通过提取沪深两市A股公司(包括金融类企业)2008年至2010年这三年的年报数据,分析金融类上市公司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于其净资产的影响,得到结论是:金融类公司的净资产与利润总额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的三年内都在不断增长。当然,融危机之后,我国股市牛转熊的过程中,企业通过减持金融资产才使得2008年的利润总额变为正数。2008年企业的资本公积减少了77.9亿元,这部分收益根据新的会计准应当直接计入“投资收益”这一会计科目当中。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第7篇

关键词:公允价值;金融资产;计量;对策建议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与发展,金融资产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显著,金融市场的规模正在不断壮大。新会计准则规范了很多企业的各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办法,并且突出金融资产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计量。最近几年的实践证明公允价值在金融资产计量中存在这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如果不对此进行解决则会影响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因此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一、公允价值概述

公允价值,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交换一项资产或清偿一项基本债务所使用的金额。公允价值也可称为公允价格、公允市价。确定公允价值的方式有三种:(1)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者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分为三种情况,在估值日有市场报价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市场报价来进行公允价值的确定。在估值日没有市场报价同时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没有显巨变化的情况下,可以采纳最近交易的市报价来确定公允价值。如果估值日没有市场报价,并且最近交易日后的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的,可以依据重大经济环境变化因素,适当调整市场报价以确定公允价值。(2)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者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可以参考相类似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报价,或者参考买卖双方在熟悉情况的前提下进行的最近交易中所使用的价格。(3)不符合以上两种形式,并且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确定,可以采用具有可靠性的被以往交易的市场价格验证过且得到市场参与者认同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价值,在企业清偿债务时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给企业带来需要转移的价值。确立公允价值的前提是公平交易,换言之,是自由的买卖双方在不受各方任何关系的影响,且熟悉情况的基础上商定形成的价格。

二、公允价值计量对会计信息的影响

(一)对企业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影响。财务报表的编制是企业会计信息的主要反映方式,而具体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会计信息的报表为资产负债表。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前提条件是这些金融资产均具有可靠的市场价格(在活跃市场有公开报价)、或有确凿证据证明其公允价值的确定是安全可靠的。但是在我国业会计准则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其市场价格的确定是以当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收盘价为准,还是以当日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均价作为参考标准。因此,会导致同一项金融资产在不同企业资产负债表中揭示的价值不同,同一企业对同样的金融资产在不同时期采用不同的市场价格为依据时也会出现不同的价值,进而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对企业一定时期经营成果的影响。首先,交易性金融资产无论是在取得时还是在期末时均以公允价值计量为准,它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借助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计入当期损益,对企业的当期利润产生影响,但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身所反映的是没有实现的收益,从而导致企业利润表中所陈述的利润并不是企业的实际盈利水平。其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时,其变动的差额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这种计量对持有该类金融资产期间的利润总额没有影响,但当企业出售该项金融资产时,要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转入到投资收益,则会影响到出售当期的利润及成果。同时,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形成完全取决于管理者的意图,在实质上随时可以出售,因而就其本身来说会对某一期间的会计利润产生影响,因此,不难得知企业为了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普遍愿意持有大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不愿意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其与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到资本公积账户,导致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变动,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当其出售时再从资本公积转到投资收益。尽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对金融资产分类变更进行了明文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仅仅是在限制企业在重分类时所遇到的特殊情况,其并不影响企业管理者在正常情况下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事项与结果。因此,可以看出当把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也可能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一种手段。

三、公允价值在金融资产中的应用

(一)金融资产及其分类。按照我国新会计准则中的CAS22,金融资产是指:(1)现金;(2)持有的其他单位的权益工具;(3)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4)在潜在有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权利;(5)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企业根据该合同将收到非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6)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的合同权利,但企业以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换取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的衍生工具合同权利除外。其中,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不包括本身就是在将来收取或支付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资产应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二)金融资产的确认。(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会计准则中,这类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持有目的是为了近期出售,使持有者在短期内获利。该类金融资产具有以下特征:(a)持有的该金融资产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就确定可能在近期出售,从而赚取差价;(b)该金融资产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其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c)该类金融工具期末应按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且报告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应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使得该类金融工具在会计期间的价值变动影响当期利润;(d)除新准则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的一部分衍生金融工具归为该类。由上可知, 如果企业持有的投资准备在短期内出售,并且其公允价值易于取得,即可以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应当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一项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已经被指定其他类型的金融资产,就不能再确认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此外,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持有意图和能力进行评价。发生变化的,除非是因为企业不可控制的原因导致此变化,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持有至到期投资具有以下特征:(a)企业持有该项投资的目的不是为了短期出售或获利,而且企业有明确的意图和能力将该资产持有至到期日;(b)该投资到期的时间是固定的,因此持有至到期投资是非权益性投资;(c)该投资到期时收回的金额固定或可确定;(d)该投资属于非衍生金融资产的投资;(e)该类金融资产在期末需要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和减值测试。(3)贷款和应收款项。贷款和应收账款,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账款泛指一类金融资产,主要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但不限于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和其他债权。非金融企业持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持有的其他企业的债权(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等,只要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定义,都可以划分为这一类。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类的金融资产与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其主要差别在于前者不是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并且不像持有至到期投资那样在出售或重分类方面受到较多的限制。如果某债务工具投资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则企业不能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a)贷款和应收款项;(b)持有至到期投资;(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但是不能简单的认为,除了以上三类之外的金融资产,就一定是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该类金融资产具有以下特征:(a)该类金融资产属于非衍生金融工具;(b)该资产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易于取得;(c)企业持有的目的明确就是为了出售,但该资产持有限期不定,即企业在初次确认时并不能确定是否在短期内出售以获利,还是长期持有以获利,也就是其持有意图界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与持有至到期投资之间;(d)该类金融资产期末应按公允价值予以计量,且报告期间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即该类金融资产在会计期间的价值变动不直接影响当期利润,只有在其出售时才将资本公积转到投资收益。

(三)金融资产的计量。所谓计量,是指以选定的能够反映计量对象内在特征的尺度并将其内在特征予以数量化的过程,即入账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按公允价值,且其交易费用记入当期损益;后续计量仍然采用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持有该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在计息日或现金股利宣告发放日确认为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的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按公允价值,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构成成本组成部分;后续计量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贷款和应收款项的计量。贷款和应收款项的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后续计量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按公允价值,且交易费用计入初始入账金额,构成成本组成部分,后续计量按公允价值,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

四、公允价值在我国金融资产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与可操作性不足。公允价值是参与交易的当事人对市场价值做出的一种判断,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提高了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但是市场形式是复杂的、多变的,有的会计事项可以确认或寻找类似的交易价格,而有的只能估算。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把公允价值的估值分为三个层级,其中,第一、二层级要求具备公开的活跃的市场。从我国目前的国情来看,金融市场仍处于发展中阶段,只存在有限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市场,此外,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证券交易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等都处于未成熟阶段,同时以上市场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再加上信息不准确以及道德风险的影响,金融资产交易纵的情况会时常发生,从而导致市场上的公开标价不一定能代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有些企业同时在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上双向交易,如果缺乏高新的科技和先进的通讯设备作为技术支持,想获得其实时报价是存在一定难度的。

(二)公允价值应用于金融资产对资本市场存在助涨助跌的重大不利影响。公允价值在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上的运用十分突出。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以当时的公允价值入账,资产负债表日也按照当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这样的处理方式使得上市公司当期的收益在很大程度上受其持有的金融资产的市场价值的影响。当金融市场高涨时,金融资产的市价上涨会带动上市公司当期投资收益或资本公积的上涨,而当市场低迷的时候会降低上市公司的当期投资收益或资本公积,即金融资产对股市起到助涨和助跌的负面作用。

五、公允价值计量在金融资产中应用的改进建议

建议有关会计、审计准则制定部门应在推动主要市场数据库的建设方面发挥领导带头作用,积极推动建立部级市场数据库,为企业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提供更客观的参数创造条件。企业也应当积极地建立公允价值计量模型,对各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获取途径、取得方式等相关内容进行规范;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注重对公允价值的获取及资料的积累;随时根据市场条件的变化,适当调整自身的价值计量模型,以满足金融资产的计量需求。

将企业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不同时期的公允价值差额比照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包括在利润表中,取消其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利得与损失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杜绝企业人为操纵利润现象,避免由于企业资本结构的变化导致信息使用者做出错误的判断,同时取消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做法。

针对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其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之间形成的差额,由于金融资产尚未出售,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防止企业资本结构变化而对信息使用者产生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第8篇

关键词;公允价值;决策有用性,交易性金融资产

决策有用性的计量观,是指会计人员已日益意识到有责任将公允价值恰当的纳入到财务报告中,从而进一步增强决策的有用性。我国的公允价值会计也正逐步与国际趋同,我国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财务报表中部分项目实施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部分金融资产的计量。本文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例,探讨公允价值的具体应用。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概述

2006年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界定了一类资产,并规定使用公允价值作为这类资产的计量属性,从而增强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于这类资产进行决策的有用程度,这类资产即交易性金融资产。基于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凡是列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界定范围的金融资产,均采用公允价值作为其计量属性,并根据其公允价值的变动情况,将由变动引起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从而使得投资者能够根据报表信息直接了解金融资产市场价值的变动情况,极大的增强了财务报表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存在的问题

1.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

新准则规定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均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如果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存在活跃的市场或不存在类似资产的可观察市价,就需要运用估值技术来确定价值,这必然会引起确认上的困难。而且,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持有期间以及处置时都应以其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但我国的资本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改府对市场及资源价格的干预还较为普遍,均会导致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

2.引起利润总额失真

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核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损益类账户,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同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余额会反映在本年的利润表中,作为损益的一部分影响本年利润。但是,因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属于潜在的投资损益或尚未实现的投资损益,因为这部分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化尚未通过证券市场的销售而实现,只有当该项金融资产被处置时,该项投资损益才得以实现。因此,在未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前,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并未真正实现,却在资产负债表日影响了利润总额,从而导致利润总额失真。

3.易导致企业操纵利润

目前我国运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的条件尚未成熟,也没能形成活跃的资产交换二级市场,因而在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时,必然会受到人为的干扰和操纵,很容易使公允价值计量成为一些企业操纵利润的工具。并且,在资产负债表日,由于公允价值变动而增加或减少的金额,均调整了“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的账面价值,最终会为人为调整账面价值留有余地。

三、优化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建议

根据以上论述,将公允价值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量属性在我国的应用情况还不完善,还存在许多可能导致企业操纵利润的因素,从而会影响财务报表信息质量与报表使用者的决策,这与使用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的初衷是相悖的。因此,针对公允价值应用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所提出的相关建议如下:

1.选择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

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特点之一就是为了短期出售赚取差价,所以企业应选择那些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股票、债券、基金和权证等金融工具。同时为了降低企业的会计核算成本,企业应避免使用公允价值不易获取和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及避免选择公允价值变动过于频繁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投资,以减轻由于公允价值的频繁变动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2.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备抵账户

由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属于尚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时可暂不计入当期损益。即在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时,未实现的利得和损失暂不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日也不出现在利润表中,而是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个账户中体现的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备抵账户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时,真正实现了利得或者损失时再计人当期损益,即在最终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账户,通过“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从而避免了公允价值导致利润总额失真的问题。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第9篇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一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若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并将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期末, 应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结转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无余额。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与处置是否在同一个会计期间会影响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期末结转的会计处理。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和处置是否在同一个会计期间分二种情况,分析如下: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与处置在同一年度

[例1]A公司于2010年5月1日从二级市场购入B公司股票10000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每股10元,共发生交易费用1000元;5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10000元,A公司以每股12元的价格售出。账务处理如下:

2010年5月1日,购入股票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B公司股票成本 100000

投资收益 1000

贷:银行存款 101000

2010年5月31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B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1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

2010年5月31日

出售该股票时: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B公司股票成本 100000

――B公司股票公允价值 10000

投资收益 10000

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

贷:投资收益 10000

结转本年利润

借:投资收益 19000

贷:本年利润 19000

[例2]A公司于2010年5月1日从二级市场购入B公司股票10 000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每股10元,共发生交易费用1000元;5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10000元,6月2日A公司以每股12元的价格售出。账务处理如下:

2010年5月1日

购入股票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B公司股票成本100000

投资收益 1000

贷:银行存款 101000

2010年5月31日

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B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1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

2010年5月31日

结转本年利润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未实现)10000

贷:本年利润10000

借:本年利润:1000

贷:投资收益1000

2010年6月2日,

出售该股票时: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B公司股票成本 1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B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10000

投资收益10000

冲回5月份未实现利润:

借:本年利润1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未实现)10000

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投资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已实现) 10000

贷:投资收益 10000

2010年6月30日

结转本年利润:

借:投资收益 20000

贷:本年利润 20000

该股票投资收益总额为20000-1000=19000(元)。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与处置在不同年度

[例3]A公司于2009年12月1日从二级市场购入B公司股票10 000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每股10元,共发生交易费用1000元;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10000元,2010年1月2日A公司以每股12元的价格售出。账务处理如下:

2009年12月1日

购入股票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B公司股票成本 100000

投资收益 1000

贷:银行存款 101000

2009年12月31日

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B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1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

2009年12月31日

结转本年利润: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未实现) 10000

贷:本年利润 10000

借:本年利润: 1000

贷:投资收益 1000

2009年12月31日

结转本年利润余额:

借:本年利润 9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00

此时,本年利润账户无余额。

2010年1月2日

出售该股票时: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B公司股票成本1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B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10000

投资收益 10000

冲回 09年12月份未实现利润:

借:本年利润 1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未实现) 10000

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投资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已实现) 10000

贷:投资收益 10000

结转本年利润:

借:投资收益20000

贷:本年利润20000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会计处理的改进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只有在处置后才成为已实现的损益, 在处置前是未实现的持有损益。而根据准则规定,损益类账户的余额应在会计期末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损益类账户没有余额。 因此, 如果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的余额在每月月底进行结转的话,企业将很难有效地区分未实现损益和已实现损益,尤其是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剧烈波动的时候,如例题中B公司股价在A公司持有期间持续震荡波动,那将导致A公司利润同样出现持续波动,不利于公司稳健经营的管理。并且在利润表中不能直接看出已实现的损益和末实现的持有损益,不利于报表使用者做出正确的决策。另一方面,有些企业可利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来调节利润,使其成为盈余管理的工具。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实际存在的特殊性,笔者建议设立“待确认投资收益”账户,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未实现持有损益的结转账户,账户性质为所有者权益类账户, 于资产负债表下单独列示。 这样, 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持有期间, 该资产发生的价值变化都计入本账户,无需结转至“本年利润”, 到资产处置时再统一结转。承例3,账务处理改为:

2009年12月1日

购入股票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B公司股票成本100000

投资收益1000

贷:银行存款101000

2009年12月31日

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 ――B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1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

2009年12月31日

结转未实现损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0

贷:待确认投资收益10000

2009年12月31日

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1000

贷:投资收益 1000

2010年1月2日

出售该股票时: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B公司股票成本 1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B公司股票公允价值变动 10000

投资收益 10000

将“待确认投资收益”确认为投资收益:

借:待确认投资收益10000

贷:投资收益10000

结转本年利润:

借:投资收益20000

贷:本年利润20000

通过上述修改,不但有效地区分了未实现损益和已实现损益,账务处理也更加简单清晰。同时改进后的处理方法,更加符合国家对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实际,便于进行纳税管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80号)的明确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应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在本例中,企业2009年的待确认投资收益10000元作为一种暂时性差异而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处理在2010年该资产实际处理,确认收益后才进行。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的税务处理 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都要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时,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其成本除了购买价款外,还应包括相关交易费用。根据例3相关资料(假设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不存在其他税务调整事项),则A公司购买股票的成本为101000元(100000+1000)。 在会计处理上,交易费用1000元应抵减当期利润, 但税法不允许这笔费用在税前列支;故应确认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0元,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1000×33%=330(元)。从纳税申报看, 税法规定: 交易性金融资产有关的交易费用,在待该股票转让时才可与其成本一并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因此, 购买股票时, 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账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30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330

(二)资产负债表日的税务处理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因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不改变其计税基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发生变动必定会影响当期损益,但不会影响当期的所得税,只是会产生暂时性差异。所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例3中由于股票公允价值上升,因而,只需确认价值变化的10000元所应承担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会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33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3300

(三)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税务处理根据税法规定,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实际处置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计入处置时的应纳税所得额。处置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都为零,暂时性差异消失,以前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应予以转回。因此,会计处理如下:应纳税所得额=120000-100000=20000(元),应纳税额=20000×33%=6600(元)。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3300

递延所得税负债3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270

递延所得税资产330

[本文系四川师范大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编号:08QNW2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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