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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优选九篇

时间:2023-06-25 16:10:17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第1篇

    1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展

    目前高标准农田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的国土、农业、水利、农发办等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既有交叉又各有侧重。在地方层面,部分省份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如四川、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综合看来,高标准农田应具备以下特征:水资源有保证,农田集中连片且单片规模较大,灌排等农田水利设施达到一定标准,道路通达率较高,林网健全,便于机械化操作、土壤肥沃、农业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突出等。多年来,通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连续投入,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优化了农用地利用结构,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耕地等级和产能。据统计,我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999年的0.53亿hm2增加到2009年的0.59亿hm2,节水灌溉面积从2000年的0.16万hm2提高到2009年的0.26万hm2,粮食单产从1999年的4687.5kg/hm2增加到2009年的4875kg/hm2①。1999—201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0.13亿hm2,补充耕地的约340万hm2,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2]。

    2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亟须破解的关键问题

    2.1资金投入与耕地资源禀赋不匹配当前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涉农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和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10%土地出让收益等,上述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其中,除中央分成的3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外,大部分资金由各地自行使用。据统计,2009年全国2/3的土地出让收入来源于沿海省份[3]。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出让收入历年排在前列[4],这些地区耕地面积小,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高(表1),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少,资金富余。而河南、黑龙江、吉林、湖北、湖南、新疆等省份土地出让收入较低,耕地面积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农田水利和交通设施不健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低,这些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由此形成了区域间的资金投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倒挂”现象。

    2.2田块破碎度大,权属状况复杂我国耕地形态细碎、零乱,田坎比例超过集约化水平中等国家一倍以上[2],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hm2,是荷兰平均地块大小的3.8%。如四川省金堂县的1个土地整治项目区,1农户家庭3口人,承包经营的土地共0.24hm2,却有37块耕地,平均每块不足0.0067hm2[5],不仅不适合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开展规模化作业,对于农户自身来说,由于其承包的耕地零星分布在不同区位,耕种起来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面临的巨大障碍。一方面,为减小田块破碎程度,提高灌溉保证率,确保道路通畅,则必须降低田坎系数、小田并大田,同时修建的灌排设施和道路要占用原有耕地,所有这些都涉及到权属调整工作,牵涉到农民土地权益,十分敏感和复杂,为避免产生纠纷,一些地方开展有关工作时,仅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占用土地进行权属调整,项目区田块较为破碎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通过土地整治完成了权属调整,形成了规范的格网条田,但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较小,户与户之间又重新筑田埂做界址,土地重新破碎化,有效耕地数量因此减少[6-8]。

    2.3投资分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工作,包括:国土部门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增加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主要目标;农业综合开发办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农业部门安排的高产创建项目,主要包括推广优良品种、集成高产技术、综合防控病虫草害、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和推进机械化生产等内容;水利部门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目前,除江苏等少数省份整合上述专项资金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外,多数地区由各部门分别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投资分散,投资标准低,难以发挥综合效益。此外,近年来农民外出打工现象日益普遍,农村劳动力减少导致部分地区农民降低复种指数,或将原来的精耕细作改为粗放式经营,更有甚者撂荒耕地[9-10],这些地区农民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愿非常高,希望借此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加大机械化作业,在有效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能够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但村集体等基层组织怕麻烦,意愿不大,没有及时争取相关部门资金。2.4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多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重心放在农田建设方面,对村庄整治、农村环境、交通建设等方面关注度不高。在一些项目区,常常能够看到农田配有建设标准较高的混凝土质田间道,而与田间道对接的村庄道路则高低不平、损毁严重,也常能看到杂树、杂草,垃圾乱倒乱堆等环境不良现象,与新农村建设不相协调[11],且长久下来势必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造成不良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需进一步丰富,有必要与农村公路、沼气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开展[12]。

    3针对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3.1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在不改变耕地用途,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适度流转。在此基础上,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真正做到降低田坎系数和田块破碎化程度,建设集中连片的格网条田,进而保障农业规模化作业和经营。此外,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可以有效破解由于农民外出打工造成的复种指数降低、耕地被撂荒等问题,并充分利用在农村留守的有效劳动力。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第2篇

1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展

目前高标准农田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的国土、农业、水利、农发办等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既有交叉又各有侧重。在地方层面,部分省份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如四川、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综合看来,高标准农田应具备以下特征:水资源有保证,农田集中连片且单片规模较大,灌排等农田水利设施达到一定标准,道路通达率较高,林网健全,便于机械化操作、土壤肥沃、农业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突出等。多年来,通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连续投入,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优化了农用地利用结构,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耕地等级和产能。据统计,我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999年的0.53亿hm2增加到2009年的0.59亿hm2,节水灌溉面积从2000年的0.16万hm2提高到2009年的0.26万hm2,粮食单产从1999年的4687.5kg/hm2增加到2009年的4875kg/hm2①。1999—201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0.13亿hm2,补充耕地的约340万hm2,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2]。

2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亟须破解的关键问题

2.1资金投入与耕地资源禀赋不匹配当前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涉农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和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10%土地出让收益等,上述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其中,除中央分成的3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外,大部分资金由各地自行使用。据统计,2009年全国2/3的土地出让收入来源于沿海省份[3]。如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土地出让收入历年排在前列[4],这些地区耕地面积小,农业生产条件较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高(表1),因此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少,资金富余。而河南、黑龙江、吉林、湖北、湖南、新疆等省份土地出让收入较低,耕地面积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农田水利和交通设施不健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低,这些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由此形成了区域间的资金投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倒挂”现象。

2.2田块破碎度大,权属状况复杂我国耕地形态细碎、零乱,田坎比例超过集约化水平中等国家一倍以上[2],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hm2,是荷兰平均地块大小的3.8%。如四川省金堂县的1个土地整治项目区,1农户家庭3口人,承包经营的土地共0.24hm2,却有37块耕地,平均每块不足0.0067hm2[5],不仅不适合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开展规模化作业,对于农户自身来说,由于其承包的耕地零星分布在不同区位,耕种起来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面临的巨大障碍。一方面,为减小田块破碎程度,提高灌溉保证率,确保道路通畅,则必须降低田坎系数、小田并大田,同时修建的灌排设施和道路要占用原有耕地,所有这些都涉及到权属调整工作,牵涉到农民土地权益,十分敏感和复杂,为避免产生纠纷,一些地方开展有关工作时,仅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占用土地进行权属调整,项目区田块较为破碎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通过土地整治完成了权属调整,形成了规范的格网条田,但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较小,户与户之间又重新筑田埂做界址,土地重新破碎化,有效耕地数量因此减少[6-8]。

2.3投资分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工作,包括:国土部门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增加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主要目标;农业综合开发办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农业部门安排的高产创建项目,主要包括推广优良品种、集成高产技术、综合防控病虫草害、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和推进机械化生产等内容;水利部门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目前,除江苏等少数省份整合上述专项资金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外,多数地区由各部门分别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投资分散,投资标准低,难以发挥综合效益。此外,近年来农民外出打工现象日益普遍,农村劳动力减少导致部分地区农民降低复种指数,或将原来的精耕细作改为粗放式经营,更有甚者撂荒耕地[9-10],这些地区农民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愿非常高,希望借此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加大机械化作业,在有效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能够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但村集体等基层组织怕麻烦,意愿不大,没有及时争取相关部门资金。2.4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多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重心放在农田建设方面,对村庄整治、农村环境、交通建设等方面关注度不高。在一些项目区,常常能够看到农田配有建设标准较高的混凝土质田间道,而与田间道对接的村庄道路则高低不平、损毁严重,也常能看到杂树、杂草,垃圾乱倒乱堆等环境不良现象,与新农村建设不相协调[11],且长久下来势必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造成不良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需进一步丰富,有必要与农村公路、沼气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开展[12]。

3针对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3.1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在不改变耕地用途,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适度流转。在此基础上,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真正做到降低田坎系数和田块破碎化程度,建设集中连片的格网条田,进而保障农业规模化作业和经营。此外,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可以有效破解由于农民外出打工造成的复种指数降低、耕地被撂荒等问题,并充分利用在农村留守的有效劳动力。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第3篇

关键词:农田;土地;建设

现阶段,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是我国重要的战略举措,对保障粮食安全、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十七届五中全会、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十二五”规划建议都对土地整治工作、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2009年国土资源部开展的全国农用地等级调查成果,我国1.2亿hm2耕地,高产稳产农田约0.4亿hm2,仅占耕地总量的1/3,其余为中低产田,由此看来,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潜力巨大。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展

目前高标准农田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有关的国土、农业、水利、农发办等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既有交叉又各有侧重。在地方层面,部分省份出台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如四川、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制定了《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农业部门和国土部门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试行)》。综合看来,高标准农田应具备以下特征:水资源有保证,农田集中连片且单片规模较大,灌排等农田水利设施达到一定标准,道路通达率较高,林网健全,便于机械化操作、土壤肥沃、农业生产方式先进、产出效益突出等。多年来,通过在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的连续投入,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优化了农用地利用结构,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耕地等级和产能。据统计,我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从1999年的0.53亿hm2增加到2009年的0.59亿hm2,节水灌溉面积从2000年的0.16万hm2提高到2009年的0.26万hm2,粮食单产从1999年的4687.5kg/hm2增加到2009年的4875kg/hm2①。1999—2010年,全国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0.13亿hm2,补充耕地的约340万hm2,农田产出率提高10%!20%,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

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亟须破解的关键问题

1.资金投入与耕地资源禀赋不匹配当前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涉农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和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10%土地出让收益等,上述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其中,除中央分成的30%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外,大部分资金由各地自行使用。据统计,2009年全国2/3的土地出让收入来源于沿海省份。而河南、黑龙江、吉林、湖北、湖南、新疆等省份土地出让收入较低,耕地面积大或耕地后备资源丰富,农田水利和交通设施不健全,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比例、农业机械化程度和粮食单产较低,这些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大。由此形成了区域间的资金投入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倒挂”现象。

2.田块破碎度大,权属状况复杂我国耕地形态细碎、零乱,田坎比例超过集约化水平中等国家一倍以上,耕地平均地块大小仅为0.087hm2,是荷兰平均地块大小的3.8%。如四川省金堂县的1个土地整治项目区,1农户家庭3口人,承包经营的土地共0.24hm2,却有37块耕地,平均每块不足0.0067hm2,不仅不适合使用大型农业机械开展规模化作业,对于农户自身来说,由于其承包的耕地零星分布在不同区位,耕种起来也极为不便。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发展,也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面临的巨大障碍。一方面,为减小田块破碎程度,提高灌溉保证率,确保道路通畅,则必须降低田坎系数、小田并大田,同时修建的灌排设施和道路要占用原有耕地,所有这些都涉及到权属调整工作,牵涉到农民土地权益,十分敏感和复杂,为避免产生纠纷,一些地方开展有关工作时,仅对修建农田水利设施占用土地进行权属调整,项目区田块较为破碎的现状仍然没有改变。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通过土地整治完成了权属调整,形成了规范的格网条田,但由于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较小,户与户之间又重新筑田埂做界址,土地重新破碎化,有效耕地数量因此减少。

3.投资分散,综合效益难以发挥按照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工作,包括:国土部门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以增加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主要目标;农业综合开发办安排的土地治理项目,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建设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农业部门安排的高产创建项目,主要包括推广优良品种、集成高产技术、综合防控病虫草害、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和推进机械化生产等内容;水利部门安排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

4.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多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将重心放在农田建设方面,对村庄整治、农村环境、交通建设等方面关注度不高。在一些项目区,常常能够看到农田配有建设标准较高的混凝土质田间道,而与田间道对接的村庄道路则高低不平、损毁严重,也常能看到杂树、杂草,垃圾乱倒乱堆等环境不良现象,与新农村建设不相协调,且长久下来势必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造成不良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内涵需进一步丰富,有必要与农村公路、沼气建设、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统筹开展。

三、针对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1.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结合在不改变耕地用途,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适度流转。在此基础上,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真正做到降低田坎系数和田块破碎化程度,建设集中连片的格网条田,进而保障农业规模化作业和经营。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第4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小手指”为你整理了这篇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工作情况的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农事中心关于2020年工作情况的总结 2020年,县农事中心认真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立足山区农业县实际,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主线,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工作措施,突出示范带动,坚持建管并重,不断巩固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切实提高了农业防灾抗灾能力,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有力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一、2020年任务完成情况

(一)2019年7.0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面完成。项目涉及大张庄、鲁村、南鲁山、燕崖、中庄、东里、西里、张家坡、悦庄、石桥10个镇,62个行政村,其中省定贫困村17个。项目区受益农户12905户,惠及人口44167人,其中贫困户1592户,贫困人口3531人。项目总投资921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090万元,地方涉农整合资金2127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新打深井20眼,配套深井5眼,新建大口井11眼,配套大口井7眼,新建拦水坝7座,维修拦水坝2座,塘坝清淤1座,新建扬水站33座;新建蓄水池52座、维修3座;新建板桥4座、漫水桥4座、过路涵19座;埋设PE管道320.99km、钢管敷设19.297km,新建闸阀井714座、给水栓3521座、泄水井56座、进排气阀井20座、调压阀井4座;安装水肥一体化微灌设备7套,实施微喷灌溉4200亩。水泥硬化生产道路60.33km,维修道路1.193km。安装变压器44台,高压线架设12.417km,低压线架设8.195km。

项目建成后,将为区域内7.09万亩基本农田提供灌溉水源,缓解区域灌溉水源紧缺的状况,改善周边生态环境,有力推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区域内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主要农产品产量和质量将有较大提高,并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年增粮食11.25万公斤,增产花生2.5万公斤,新增经济效益1609.5万元。

目前,项目已通过市级验收,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

(二)2020年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020年9万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中建设高效节水8万亩),涉及11个镇办70个行政村,其中省定贫困村16个。受益农户20431户,惠及人口55477人,涉及贫困户2831户,贫困人口4907人。项目总投资1.3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000万元,省市财政配套资金450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大口井13眼,配套大口井4眼,新打机井33眼,配套机井13眼,新建泵站42座,新建拦河坝2座;新建蓄水池108座,维修蓄水池2座;敷设灌溉管道471.7km,新建闸阀井1787座,新建给水栓7229座,微喷900亩;新建板桥4座、漫水桥5座,新建过路涵44座;硬化生产道路110.404km,拓宽6米生产道路1.822km;新建农田防护工程(挡土墙)11.384km;安装变压器50台,架设高压线7.904km,低压线16.236km。

目前,项目招投标工作已全部完成,我们将尽快组织中标企业进行技术交底,组织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标准培训,尽早进场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4月底前全面竣工,迎接各级验收。

(三)沂河源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

沂河源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项目位于鲁村镇,涉及龙子峪村、刘家庄村、姬家峪村、刘家坡村、鹿角山村、北徐家庄村、西徐家庄村7个行政村,规划土地总面积3.30万亩,其中,耕地面积和果园面积1.87万亩,生态林、村庄、道路、河流水面、未利用地等面积2.53万亩。项目总投资5.88亿元(财政资金6720万元,企业投资50080万元),其中,一二三产业工程投资8064万元,田园社区农旅投资50736万元。高标准农田工程施工建设由沂源县鲁村镇人民政府承担,第二、三产业建设由沂源桃花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建。

项目实施后,可新增带动园地14200亩,新增订单特色林果、蔬菜种植农户2450户;新增就业岗位3000多个,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799.7万元,园区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可达到10-12%,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可达12-13%,高于前3年平均递增率3个百分点。

目前,2018、2019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全面竣工,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文旅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1.6亿元,预计2021年6月份竣工,迎接各级验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资金拨付率较低。2017-2019年项目尚有1.2亿左右的工程款未拨付,各施工单位垫资压力较大,农民工工资未及时支付,严重影响社会声誉,不利于2020年及其以后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另外,项目资金拨付和管理程序尚不理顺,未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二)建成项目管护难度大。项目建设主体侧重于争取项目、争取资金,在项目建设上重视程度高,群众参与积极性高。但项目建设完工后,虽然对项目工程进行了移交,明确了管护主体,但对如何管好项目、用好项目,由谁管理、怎么管理,缺乏认识,缺乏思考,缺乏措施,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建轻管”,致使一些建后工程没能得到及时管护维修,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另外,自2020年开始,财政不再计提管护资金,各项目镇财政状况差,项目村级经济基础相对簿弱,项目管护资金筹集困难。由于我县山高坡陡,基础条件差,每年夏季都会出现较大的自然灾害,造成项目工程损坏严重,维修成本较高,管护资金相对不足,都加大了项目后期管护的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推进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是强化责任分工。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科、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联合办公,全面负责2020年9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推进、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强化对项目全过程管理,对项目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监管。充分发挥镇办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主体作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靠上抓,将责任细化到部门、到村、到人,安排专人靠在工地上,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建设任务。二是规范工程管理。聘请跟踪审计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全程跟踪,从开工建设开始到工程竣工全过程参与,对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全面监督。

(二)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确保到2022年全国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2021、2022年分别建设1亿亩高标准农田。2021年,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我们要切实抓住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优惠机遇,加大对上争取力度,计划争取资金1.5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8-10万亩,重点支持我县产业示范园项目和相对贫困区域开发项目建设,为实现沂源乡村振兴做出贡献。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第5篇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6号)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调整吉安市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批复》(赣农函〔2020〕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高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夯实粮食安全、农业现代化基础。集中力量建成一批田块平整、土壤肥沃、排灌方便、道路通畅、生态良好的高标准农田,努力把我县建成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重要供应基地,为加快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跨越奠定坚实基础;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合理规划,统筹安排。综合考虑各乡镇自然资源条件、农业产业结构特点和粮食生产基础,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与抛荒耕地整治、农村土地流转、富民产业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相结合,统筹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

(二)集中投入,整体推进。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标准,采取集中投入、连片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严格落实《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要求,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节约资源,保护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挥高标准农田在生产、生态等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五)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投入责任。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群众积极筹资投劳,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六)建管并重,良性运行。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引导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村集体等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的运行管护,探索委托养护、合同养护和承包养护等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发挥长久效益。

三、目标任务

2021年度全县建设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6万亩,其中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建设面积6000亩以上。新建高标准农田土地流转比率达到80%以上,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排灌方便、道路通畅、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合作工作机制,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县级法人单位,履行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县高标办)职责,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调度、情况汇总等牵头抓总工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工程勘测设计、监理及工程施工等招标工作;县发改委负责规划编制、立项申报、设计方案批复、工程变更审批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项目资金、对项目实行专账管理、执行县级报账制、工程招标控制价格评审等工作;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管;县水利局负责指导项目区高效节水灌溉、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等工作,与项目法人单位共同指导工程质量管理,行使质量监督权,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时序要求完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新增耕地认定及耕地质量提升评价等工作。

同时,县高标办从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四个督查指导组,负责所挂片区从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指导和项目管理工作。具体分工如下: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雩田片5个乡镇(雩田、衙前、五斗江、新江、双桥);县水利局负责左安片共6个乡镇(珠田、禾源、左安、南江、黄坑、高坪);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大汾片6个乡镇(草林、大坑、堆子前、西溪、大汾、戴家埔);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负责泉江片4个乡镇(泉江、枚江、碧洲、巾石)。

(二)实行二级法人制,强化乡镇责任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战场在乡镇,为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增强乡镇政府主体责任,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我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行县、乡两级法人制。

县农业农村局代表县政府行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级法人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情况汇报、验收考核等牵头抓总工作,具体负责建设计划下达、工程勘测设计、工程监理招标与合同签订,工程施工招标与合同备案,工程设计变更总体审批以及组织推进工程结算、审计等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乡级法人和实施主体。负责成立项目领导和工作机构,督导项目村组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理事会;负责落实项目实施地点区域、核实建设田块面积,配合县高标办做好本乡镇各项目村工程勘测设计,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做好项目施工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协调处理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关系和矛盾纠纷;负责与县高标办、督查指导单位共同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核把关;负责组织工程单标段验收;负责项目完工后重新分田或耕地流转,签订管护合同,落实项目建成后的日常管护,协助做好项目前期以及施工、验收等各阶段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

(三)统一规划布局,集中连片推进。按照“新建为主、综合开发、连片治理、注重实效”原则,根据高标准农田省级总体规划,编制以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的全县2021年度建设方案,经县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根据项目区自然条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划分为平整区、非平整区两类,平整区按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要求进行土地平整,达到“路成网、田成方、地平整、渠畅通、旱能灌、涝能排”的建设目标,建成后功能齐全,管护到位,便于机械化作业、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经营。非平整区重点新建或改造灌溉渠道、田间道路、小型水陂水坝等农田配套设施。

(四)统一建设标准,确保建设质量。一是统一技术标准。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试行)》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为确保工程标准统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工程勘测设计单位,按照统一标准设计规划。二是严格质量监管。落实工程质量监理制,施工程序、工程质量须经工程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做到每个村有工作指导,每个项目标段有专人监管,确保工程耐用、实用、美观。

(五)规范实施程序,优化操作流程

1.落实计划和下达建设任务。2021年度省、市下达我县建设任务6万亩,其中高效节水建设面积6000亩。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2020年度耕地保有量和2011-2020年已建成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面积,统筹下达各乡镇建设任务,高效节水建设面积按比例分配。

2.确定项目村点和实施区块。各乡镇结合耕地抛荒整治、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包地规模流转、产业结构调整、新增耕地开发、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优先选择群众积极性高的村组地块,按整村整片推进建设的原则确定建设地点和面积。同时,各乡镇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组织发动群众,充分调查研究,提出规划设计意见。

3.选定招标代理、勘测设计、监理服务单位。由县农业农村局依照有关规定,通过择优遴选确定招标代理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勘测设计和工程监理服务单位,并与其签订合同,将勘测设计代表、工程监理人员分片区落实到各乡镇开展相关服务工作。

4.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批复。勘测设计单位完成外业勘测后,按照“三进三出”程序充分征求项目实施区村组干部和群众意见,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再由市高标办或县发改委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形成审查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批复。

5.工程招标控制价财政评审。设计方案评审批复后,由县财政局负责对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进行评审和批复。

6.工程施工招标。由县级法人按照有关规定,以乡镇为单位,结合工程总量,合理划分施工标段,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招标结果,由乡镇及时与施工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施工标段划分以项目小区为基础,一个施工标段可就近由多个项目小区组成,一个乡镇可划分多个施工标段,单个施工标段不跨乡镇。

7.项目施工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完成后,各乡镇和项目村组督促农户及时采收田间作物,作好田间施工准备,中标单位组织材料、机械、人员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县高标办各督查指导组及乡镇高标办做好项目施工督查指导工作,各施工标段设计代表、现场监理人员、项目村理事会成员做好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管理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工程施工。

8.单标段工程验收。单标段工程竣工达到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乡镇提出验收申请。在县督导单位指导下,由乡镇高标办组织设计、监理、村理事会等人员,以标段为单元开展工程验收。对于工程质量验收不达标的,必须进行整改,直至质量合格。单标段工程验收合格后,由乡镇向县高标办申请县级验收。

9.县、市级验收评价。县高标办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人员进行项目县级验收评价;对于完成县级验收评价的工程标段,由县高标办向市高标办申请市级验收。

10.工程移交落实建后管护。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移交和管护规定,高标准农田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先由县农业农村局与乡镇签订移交管护协议,将项目工程移交乡镇政府,再由乡镇政府与项目村组签订管护协议,并按照“谁受益,谁管护”原则建立健全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人员,落实管护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工作阶段(2021年1月1日—3月15日)。各乡(镇)政府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做好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工作,于1月20日前落实建设地点和面积。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计汇总,并于2月1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地点的调研核实工作;3月15日前,县级法人完成招标代理、勘测设计单位选定工作。

(二)实施准备阶段(2021年3月15日—10月20日)。4月15日前,勘测设计单位完成田间勘测;5月30日前,勘测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县级法人完成工程监理单位招标工作;7月30日前,县级法人组织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审查批复和工程招标控制价评审;10月20日前,县级法人完成施工招标并指导各乡镇法人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三)工程建设阶段(2021年10月20日—2022年3月31日)。各项目区于2021年10月20日前敦促农户完成农作物采收,项目村组完成实施田块面积核实,按时将田块交付施工,施工企业进驻项目区做好施工准备;2022年3月20日前完成施工,将田块交回村组,落实管护责任;2022年3月31日前,项目镇村完成田块权属调整、将田块落实到户或流转,确保春播。上图入库各阶段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规定时间节点共同完成。

(四)验收考评阶段(2022年4月1日-7月30日)。2022年5月20日前,由县高标办牵头,组织各项目乡(镇)政府、相关单位完成县级验收评价;2022年6月20日前,完善结算资料报送市高标办申请市级全面验收;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市级验收和省级绩效考评准备,并开展项目工程建设评优评先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成立遂川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同时有关乡镇须参照成立乡级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项目实施村成立理事会,并明确专人负责,妥善解决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问题。

(二)强化经费保障。根据省高标办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开展,县财政按30元/亩标准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经费,其中县高标办8元/亩、乡镇政府10元/亩、村组12元/亩,用于处理工程施工中的各类问题和项目日常管理经费支出,确保工程顺利完工。

同时,为激励项目区新增耕地开发工作,提升项目建设效益,县财政根据新增耕地开发认定成果,按20000元/亩安排奖补资金,对新增耕地开发参与单位予以奖补,具体奖补办法由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

(三)强化责任落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现农业农村发展、乡村振兴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是我县今后几年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方向。各乡镇、有关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统筹安排,细化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力推动,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具体落实,上下一心,全力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四)规范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度,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质保金等所有项目工程款项均应经所在乡镇审核认定、并经工程督查指导单位、监理单位及县高标办签字确认后,再予拨付。

(五)严格考核奖惩。县政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综合考评,并酌情增加评分比重,充分发挥考核激励作用。县高标办要落实工作督查机制,及时掌握各乡镇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在年度综合考评时予以加分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没有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乡镇,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遂川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2.遂川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分解表

 

 

 

 

 

 

 

 

 

附件1

遂川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肖凌秋  县委副书记、县长

第一副组长:邹海松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周日红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  组  长:彭水生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康  蛟  县发改委主任

廖建峰  县审计局局长

曾建兵  县财政局局长

蒋隆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晓曲  县水利局局长

黄桂梅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古小亮  县扶贫办主任

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蒋隆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夏华、胡子钦、郭源、彭春玲、刘小亮、刘祖剑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相关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具体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督查、考核等工作。

 

 

 

附件2

        遂川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分解表

乡镇名称

(任务数)

村名

拟实施面积(亩)

项目涉及的村民小组名称

督查指导单位

泉江镇

(5000亩)

里口村

1800

1-14组

农业综合开发办

共同村

680

黄溪上、黄溪下、金田、豪坑、龙源、白果

良头村

610

岭下、寨背1组2组、瑶下1组2组、良头

上坑村

450

向阳、冷水坑、排上

下坑村

500

坑口、黄竹坑、下塘、祠坪、布口、井上冈

黄练村

400

大岭、中村、中塅、大窝、马安、下村、朱溪

高源村

600

塅内、慈源、增上、楼下

小计

5040

大坑乡

(1500亩)

灵潭村

900

上仁、后园、灵潭、永灵、上坑、车田、六和、裕民

自然资源局

罗坊村

600

罗坊、象形、西溪、上段、中段、坝角、洋中、冷田

小计

1500

珠田乡

(2500亩)

仙溪村

1300

上村、中村、罗带、下村、山坳、寨下、仙溪

水利局

达溪村

1200

洋溪、塔前等村民小组

小计

2500

雩田镇

(8000亩)

村口村

190

1,2,3,4,5,6,7,8,11,12组

农业农村局

皋村村

380

1,2,3,4,5,6,7,10,11组

加庄村

800

1,2,3,4,5,6,7,8,10组

下塘村

800

1,2,3,4,5,6,11组

任溪村

700

12,13,14,15,16,17, 18,19组

雁林村

780

1,2,3,4,5,6,7,8,9组

龙脑村

2100

1-15组

堂境村

1410

关门口、天塖、穆厦、樟树下、竹山、下肖、樟前、城头

江背村

1000

罗口塘、船角上等村民小组

小计

8160

巾石乡

(3500亩)

丘坊村

850

1、2、3、4、5、6、7组

农业综合开发办

巾石村

600

7、8、9、10、11、12、13、19组

界溪村

980

1、2、11、12、13、14、15组,塘下,岐上,彭段,下南坑,黄仚

竹坪村

1200

1、2、3、4、5、6、7、8、9组

小计

3630

枚江镇

(6000亩)

高升村

350

1、2、3、4、5、6、7、8、9(组)

农业综合开发办

豪溪村

630

1、2、3、4、5、6(组)

钱塘村

540

1、2、3、4、5(组)

东江村

1700

2、3、5、6、8、9、10、11、12、13、14、15、16、17、18(组)

高垅村

1230

2、3、4、5、6、7、9、11(组)

舍上村

260

1、3、7(组)

石牌村

780

1、2、3、4、5(组)

莲溪村

900

1、3、5、6、13、14、15、16(组)

小计

6390

碧州镇

(2000亩)

宏山村

1200

精木垇、上芋、其上、满田、大坎、小坎

农业综合开发办

黄岗村

130

黄岗二组

安子前村

680

小水1组2组、龙下组、安子前1组2组、长岭1组2组

小计

2010

草林镇

(3500亩)

锡溪村

1000

茶坝、莲花、坳上、塘下、水坪、下村、凤形、坑口、珠溪、坑尾

自然资源局

冠溪村

1300

坑尾、田心、上屋、逢源、新富、小活、新屋、祠堂、高堪、蟹形、溪口、下坑、中塅、虎形、上坑

蕃源村

1500

寨下、锡源、横段、田心、陈坑、甲水、上村、中村、新富、高排、富里、庙坳

小计

3800

禾源镇

(2000亩)

谷团村

520

蛇形、排上、坪里、坳下、石角、坳坪

水利局

三溪村

1720

陂丘、横路、洞上、洞下、坛下、鸭坑、太平、茶园、富田

小计

2240

南江乡

(1500亩)

沙美村

400

沙溪组、桥头组

水利局

南江村

1440

南江、义坑、游渡、河溪、岑下、新华、坑口、大坑、排溪、杏林、彭高、茶溪、庄口、下车、新屋、荷树

小计

1840

西溪乡

(2500亩)

黄源村

1000

光明、光背、大一、大二、楼下、全心、中心、街里、坳背、黄源、宝洞、社坑、高峰、寨下

自然资源局

廖坊村

1600

新建组、瑶下组等村民小组

小计

2600

堆子前镇

(500亩)

堆前村

260

光明、上洪、永洪、油槽、石坑、田心、圆湖等组

自然资源局

久渡村

240

坳里组、龙门、坪坑、姜口

小计

500

大汾镇

(4000亩)

寨溪村

2200

新合、中东、烟头、大坑、店背、上塘、寨坪、下塘、黄岗、船形、永丰、中心、上寨、合明、新明、长青、金星

自然资源局

螺汾村

770

螺汾、黄屋、张屋、湾里、庙边、田心、龙岗、档下、石桥、新屋、阶背、文山、丰树、槽下、路下、大屋

石花村

550

光明、下杏、坳下、新坊、石红、花心、杨坑、杨溪、水口、塘唇、中心、洞口

小计

3520

戴家埔乡

(1000亩)

大洞村

200

大部、炸坑

自然资源局

福龙村

450

福兴、庙湾、吊湾、社下、龙门

立新村

220

竹围、水口、象湾、柏树

七岭村

230

坑里、淲湃

小计

1100

左安镇

(3500亩)

连河村

570

陈东、光辉、安下、太坪、丰收、丰产、邓坪、上坑、黄泥、半坑、贡塅、胜利

水利局

东光村

950

水南、桥头、渡头、上岭、岗坪、凉桥、上沙、上排、新开、进士、横岭、安口

红裕村

1850

立新 龙池 洛溪 中心 围心 桥头 下村

小计

3370

黄坑乡

(2500亩)

古洲村

1470

新华、新屋、下屋、上屋、船形、河唇、坪塅、南埠、南村、上在、新在、中心、红星、新光

水利局

黄塖村

1100

新建、曲塘等村民小组

小计

2570

高坪镇

(1000亩)

明坑村

1000

寨下、大屋等村民小组

水利局

小计

1000

衙前镇

(2000亩)

溪口村

1080

溪口街、犁壁洲、茶盘洲、福禄洲、下竹园、龙凤桥、锡嘉坪、洞口、岭下、贤子、横坑

农业农村局

衙前村

1200

下坑、丹潭等村民小组

小计

2280

五斗江乡

(2000亩)

联桥村

1400

拱溪、大杏、老店、坛西、圣斗田、红星、坪上、石桥、米西、大岭、烟竹

农业农村局

三和村

600

易家坪、黄土等村民小组

小计

2000

新江乡

(2500亩)

横石村

2500

槽下、禾丘等村民小组

农业农村局

小计

2500

双桥乡

(1500亩)

马埠村

1400

山坝组、下洲组、大丘组、马埠组、岐山洲组、院里组、

下兰组、车田垄组、

农业农村局

双溪村

150

大岭组

东垓村

100

南塅坑、水南塅

小计

1650

全县合计

60200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第6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引言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发展,农村小型农田的水利工程建设标准越来越高。在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本质上属于基础设施范畴,但也是农村农田引水灌溉的重要服务设施,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然而,当前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严重影响着新农村建设。基于此,本文首先对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标准以及现实意义进行分析,同时对现状展开研究,制定了有效的解决方案。

1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标准和现实意义

1.1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标准

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标准主要有三方面的内容。首先,对于渠道防渗灌区方面,一般来说正常情况下需要将灌溉水利用系数控制在0.65以上,同时还应注意整个单位面积农渠的长度,一般应以每亩5m为准。同时还应配备相应的分水闸以及量水设施等。其次,则是对于喷灌区方面的建设标准则要能保证喷洒水具有较高的利用率,一般对于利用系数应保持在0.8以上。此外还应注重喷头之间的距离以及工作直观间距,在设置过程中应符合标准技术规范,与此同时还要对排气阀、给水栓等相关设备或者系统做好相应的配套工作。最后,在微灌区域内,微喷灌和滴灌两个的利用系数需要分别进行控制,一般来说微喷灌需要控制在0.85以上,而滴灌相对需要控制更高一点,应为0.9以上[1]。同样在这一区域,则是需要对量水等相关设施做好配套工作,还要注意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灌水器和毛管的间距进行确定。图1和图2分别为某小型农田水利设计施工图和低水利压管道输水设计图。

1.2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现实意义

从农业生产角度来分析,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对实现当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保证粮食的生产安全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角度来看,水利工程对农村经济、农业生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是民生之本。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人们的饮水安全性,对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实际生活水平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从保护农村生态角度来分析,目前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对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较高,鼓励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内容。但实际上完成新农村建设的这项工作内容,并在工作中结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基本前提则是需要重视且不断加强对农村水利的建设。

2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现状分析

2.1建设过程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

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不仅影响着农民的生活与农业经济的发展,同时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一般来说,对于小型农田水利在前期以及施工过程中都要求国家相关水利监管部门结合自身职责权限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在水利建设完成之后也会有相关监管部门对水利建设的质量以及施工进行验收。但实际上在我国当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于工程的监督管理还存在一系列问题,尤其是在水利建设收尾阶段的工程验收中,相关监管部门则容易出现松懈心理,不能及时定期进行检查。此外,由于缺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无人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有不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无法使用。

2.2职责权限不清晰

当前,新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基本上是为农民或者生产队以及村庄等使用和服务的,因此对于农田水利的使用需求较高,并且需要及时对农田水利展开技术维修和保养工作[2]。但是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对小型农田的使用情况来看,缺乏相关制度以保证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工作的责任,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着新农村小型农田水利的使用年限,许多小型农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引水不足、水位下降等影响农田的灌溉,发挥不了农田水利工程的作用。

2.3农民观念落后

相对而言,由于农民文化知识水平相对缺乏,且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较深,导致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还存在相应问题。首先由于农民自身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会存在质疑并且参与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缺乏。主要是因为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很多农民会认为小型农田水利在建设滞后发挥不了实际作用,在思想上认为投资修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没有必要。

3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策略

3.1建立科学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

促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首先就需要保障建设的小型农田工程能够发挥自身较大的价值,并且能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经济收益产生相应的积极作用。因此这就需要在小型农田建设过程中能够建立并完善符合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工作的各项责任,同时需要建立相应地监督管理体制,将管理责任以及管理制度落实到每一层级和部门[3]。以此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在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对施工中每一工作和环节按照管理制度以及工程标准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同时还应加强工程收尾阶段的验收工作,定时定期对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减少或避免质量问题的发生,对于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解决,以此保证工程水利的质量。此外,需要明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和保养责任,在管理过程中通过多种方式如轮流管理或者是主要管理等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保养,以此提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

3.2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促进新农村背景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加大投入力度是关键。因此相关政府在注重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还应注重投入力度,只有加大投入力度,才能快速推动水利工程的建设,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而相关政府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应能过积极引导、加大宣传,并创建新型资金投入机制,以吸引更多资金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投入,引导社会经济组织参与到投入机制中,发挥资金规模效益,以此建设更多高水平高质量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值得注意的是,政府不仅要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大投入力度,同时还应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加大投入力度,及时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相关管理人员的培训投入力度,提升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注重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以及管理创新能力,以此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以及使用能够在规范管理将自身的作用以及产生的效益发挥到最佳[4]。

3.3转变传统观念,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

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基础则是提高农民的参与积极性,使其能够转变思想观念,对小型农田水利有充分地认识,能够认可并积极参与到这项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受益者主要是农民,并且也是这一工程设施的重要服务对象,而且农民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促进和发展同样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就需要通过多种途径新闻媒体、报纸等加大对农民的宣传,让农民充分认识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意义以及重要性,并引领农民参与到这一工程建设过程中。同时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修建时还应合理利用农民这一资源,从工程前和工程的建设以及工程的完成维护工作等各方面征求群众意见,在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等方面顺应民意,以此提高农民的认可度,提高参与度,并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合理应用较高技术水平的农民参与到建设过程中,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以此在新农村建设下促进农村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和发展。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第7篇

关键词:农村道路 高标准基本农田 土地整治 土地利用

中图分类号:U4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5(b)-0115-01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央对三农问题的进一步重视,提出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随着中央加大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土地整治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不断的开展,在这些项目的设计内容中,农村道路占的比重随着项目的不断开展而比率加大,为更好的完成道路部分规划设计,使其合理、便民利用,该文结合相关项目浅谈其设计思路和要点。

1 农村道路特点

昌图位于辽宁省东北部,是全国著名的农业大县,东北最大的花生集散地,全国最大的粮食生产基地,畜禽生产加工基地。因其农业占经济比重之大,所以对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也更高,随着土地整治项目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开展,其中田间道路的设计和实施成为项目顺利开展的重中之重。而设计的成败在农村地区来说,首先要因地制宜,为达到这个要求,首要是需要了解农村道路现状和土地利用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规则性:所谓不规则,即在成片耕地内存在不规则田间道路,有的还存在现有断头路,多条不规则道路交叉等情况,使部分农田不能达到集中连片,且部分道路的不规则占用浪费了耕地,也不一定能达到道路通畅的最优状况。

(2)不规律性:所谓不规律性,即是指农民进地耕种及运输等路线不规律,呈现出随意性,前一年的路线,第二年种植庄稼且另开新路,不仅影响耕作层的使用效用,且破坏了设计初期规划的思路,因其后期不必要的变更工作,降低了设计和施工效率,也难以达到高标准农田设计的标准。

(3)用地矛盾多:即在昌图乃至辽宁大部分农村地区,在已划定原有砂石田间作业路的红线边界出现耕种占用情况,当地俗称“拱地头”,使得已规划的道路路面变窄,甚至断路等情况,且在准备规划设计的时候,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尤其在施工过程中,因此现象所产生的矛盾较多。

(4)农用车辆利用率高:因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农用车辆、机械的利用率不断提高,使得早年设计的道路承载能力降低,需要在设计中着重考虑。

(5)道路隔水性:部分田间道因其旧有路基多年压实,承载能力较高,可重复利用,增加面层之后,提高了原路面标高,使得道路影响两侧耕地的过水畅通,甚至雨季形成水体淤积,设计时应给与考虑。

以上五点是农村道路存在的普遍现象,在规划设计的现场调查、编制图件过程中应多考虑此多方面的影响。

2 规划设计思路

按照公路工程设计的规范的要求,农村田间道路属于四级路,对其标准要求较低,传统意义上对其规划设计只需要满足通行要求即可,细节上没有特别的说明,这样就容易造成设计人员忽视上述几点农村道路的特殊性,使得设计、施工衔接过程中产生很大不调和,最后导致变更发生,甚至对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该研究者结合多年设计工作经验,总结出一条农村道路设计的工作思路。

(1)以调查、咨询为主的工作思路:因农村土地利用的特殊性、农村居民生活方式的不同等因素,深入设计区域调查和咨询、请教当地村民成为设计初期的关键工作。

(2)结合规范因地制宜的设计思路:道路工程的设计首先应遵循规范的要求,而在设计道路的局部细节应进一步符合当地的情况,比如用工用料、机械使用的要求,路基处理对周边农田的影响,当地村民出行方式的不同都是导致设计成败的因素。

(3)合理有效利用资金的设计思路:因农村土地范围广大,道路使用率较低,投入资金的有限等问题,合理的利用资金达到预定的道路使用效能也是完成好设计的重要工作。对于昌图地区来说,增加主干田间道路的设计力度,对于路面3m宽以下生产路减少投资或不进行设计,把有限资金用到关键道路上,而生产路由村民随自身耕种方式的不同自行调整,以免因耕种结构的变化使得已修建生产路形成阻碍或者遭到破坏,导师资金的浪费。

3 规划设计方案

根据以上对农村道路特点和规划设计思路的阐述,结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对昌图地区农村道路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简要介绍。一般情况下,田间道路分为起主干道作用的田间道和支线作用的生产路,规范中要求田间道宽度为3~6 m,生产路为3 m以下,在昌图地区大多数是以3 m宽田间道为主,2 m宽生产路为主,大多采用砂砾石、山皮石为主材。结合上述的一些农村道路特殊性,设计中也曾采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处理利用旧路基改建田间道时,如何解决隔水问题,主要采用埋设进地涵管的方式,而新建田间道隔水问题,主要采用开挖路床的方式降低路面标高以方便过水。在部分利用率较高的田间道采用级配砂石做路基、水泥混凝土做面层的水泥田间道,但根据经验,为过车方便,水泥路宽度不得小于4 m,且应设置土路兼以保证路面结构稳定且可留有错车空间,而及特殊情况下要设计3 m宽水泥路时,应按规范在一定距离内设置错车道,以方便村民出行、运输。

4 建议

本文结合辽宁昌图地区农村道路使用的特点和笔者在此区域参与设计工作的经验,简要分析和总结了农村道路规划设计的思路和方案要点,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对于农村道路的设计工作,设计人员应多参与现场调查,且多听取当地村民的建议和意见,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变动。

(2)有关部门应制定地区级别的相应标准,规范地区道路设计和实施的要求,减少设计工作的随意性,以提高国家资金利用的合理有效。

(3)因农村交通设施严重缺乏的现状是有目共睹的,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道路的专项投资。

参考文献

[1] 廖宇峰.探讨农村公路设计[J].建材与装饰,2011(4):350-351.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第8篇

一、肯定成绩,认识不足,切实增强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在声势、规模、投入、质量、效益等五个方面,呈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势头,连续四年获得自治区“黄河杯”竞赛的优异成绩,对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定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起到了强有力地支撑作用。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展还不平衡,主要表现在:各县(市)区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还有差异,从去年看,有的县区9月20日就开始大干了,有的县区等到“十一”长假上班后才开始行动,另外,一些乡村声势、规模不大,建设标准不高,还存在应付检查、做表面文章的现象;有的地方灌排难的问题仍然突出,因灌水、排水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一些地区水利工程老化失修、土壤盐渍化严重,水资源浪费严重、利用率不高等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任务还相当艰巨。这就更加需要我们充分认识新时期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转变观念、改进作风,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调整治水用水思路,积极探索和完善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持之以恒地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努力打造塞上“江南新风貌”

今秋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以推进“两个最适宜”城市建设和再现“塞上江南新风貌”田园美景为目标,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在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三项”任务、农村造林和村容村貌整治的同时,兼顾农业综合开发和人畜饮水工程建设,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迅速掀起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潮,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是启动实施东南部水系改造工程和黄河金岸工程。东南部水系扩整改造工程是完善城市水环境生态圈、建设“塞上湖城”、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工程,区市领导非常重视,近期,市水务、规划等部门要尽快完善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争取在10月底开工建设。黄河标准化堤防建设是打造沿黄城市带“黄河金岸”的标志性工程,今秋要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成永宁县14.3公里、兴庆区16公里、贺兰县20公里一期工程的土方任务,为明年全面实施该工程打好基础。

二是大力改造中低产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高标准农田30多万亩,涉及20多个乡镇、200多个行政村,面广、量大、任务重,要立足高标准、上档次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加大中低产田的改造力度,完善水利配套基础设施,为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努力打造“塞上江南新风貌”。重点是石中高速公路两侧沟、渠、田、林、路、塘、庄点综合整治,永宁县、兴庆区、贺兰县要在春季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整出档次、整出层次、整出形象,使道路两侧发生根本改观,建设成为集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形成绿茵环抱、水肥鱼美、村容整洁、和谐安宁的塞上江南田园美景。

四是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今年,市政府把这项工作列为政府承诺为民办的10件事实之一,各县(市)区要牢牢抓住国家加大对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投入的有利时机,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加快建设速度,不折不扣地完成年初确定的任务,扎扎实实把这项民心工程做好做实,确保在年底前完成解决5万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的任务。

五是抓好沃土工程和农村造林工作。要充分利用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有利时机,认真做好以农作物秸秆还田、秋施肥、秋翻地为主要内容的秋季“三项”任务,同时,做好村容村貌的整治工作。要做好今秋明春农村造林工程的规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是:庄点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经济林造林和整地,加强设施果树、花卉田间管理。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今秋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时间紧、项目多、任务重、难度大,全市上下都要提高认识,坚定信心,精心规划,认真实施。要正确处理好近期迎50大庆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确保”。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关键在组织领导,重点在一把手的重视程度。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制订和完善绩效考核奖惩办法,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特别是要确定一批规模大、影响大、效益好的重点工程,由一把手亲自负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击会战,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整个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及时宣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通过宣传教育,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鼓舞斗志,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建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新闻媒体要加大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各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的新动态、新情况、新经验、新典型和新做法,营造全市热火朝天、比学赶超、苦干实干的良好氛围。

三是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坚持普遍与重点相结合,在广泛发动群众普遍开展的基础上抓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工作的整体开展。贺兰县继续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永宁县、灵武市以巩固提高标准为重点,三区以移民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为重点,高标准、高起点统一规划,集中劳力,集中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灌水难、排水难、饮水难、行路难等热点、难点问题,使一些一村一队无法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四是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民是最大的受益人,也是建设的主体。要引导农民群众通过“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等行之有效的方式,自愿投工投劳。积极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机制,逐步形成以政府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和社会投资为主体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长效机制。加快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改革步伐,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不清、投入不足、管理不善等问题,最大限度地发挥农田水利设施的效益。

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第9篇

【关键词】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常见问题及对策

我国农村经济长期落后,农田水利建设较为落后,普遍存在农田水利设施功能退化、工程标准低、配套设施不完善。尤其是经过旱涝灾害后,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的损失更加严重。这种现状同我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客观需要不相适应,各地各部门必须要认识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重要性和长远意义。通过政策和资金杠杆儿对现有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现转进行调控,为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提供保障。

1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和缺陷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主要是为解决农民日常生产和饮用水而修建的水利工程。近年来,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被忽略,导致农民日常生活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很大一部分农村地区竟然出现水荒,直接影响农业生产,给农民的生产和经营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甚至损失。如今,小型主要表现在:

1.1 工程质量差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一般都在围绕农田及生活区,便于农村的日常生产和生活利用。但农村水利工程多属于地方性工程,施工方在施工时可能存在一定的施工质量问题,再加上工程建成后多为农民自行维护,难以按照正规的水利工程维护标准进行日常维护。很多情况下,农田水利工程的施工人员多为农民,施工单位本身没有质量意识,相关的建设标准落实不到位,没有专门从事质量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工程建设质量和维修养护难以达到标准要求。

1.2 重复建设多

我国的农田水利建设开始较早,但整体的设计施工都比较落后,很多水利工程的建设都缺乏相应的目的性。这种情况在很长时间内同我国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战略不相匹配。有很多农田水利工程都是根据国家或地方政策临时仓促上马,没有对工程的整体效益做综合评估,以致于出现工程的重复建设,造成了资源、人力物力的浪费,也不利于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护。

1.3 资金链不稳定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除应急工程由少量投资由政府投资外,几乎都是社会投资,水利工程建设和维修养护费用很大一部分由投资者自筹。自筹资金虽然比较灵活,但也有很大的副作用,就是资金链不稳定。资金链的波动会导致某些工程因资金短缺而出现工程停顿。个别施工单位还会因为资金问题造成建设标准降低,最终影响工程的使用价值和后期的维护。

2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问题的对策

2.1 落实岗位责任制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一定要纳入各地相关部门的经济发展战略。各级政府牵头,在所辖的农村中组织相应机构,形成领导责任制,分阶段的对现有的农田水利状况进行调研,而后形成评估方案。根据当地农田水利状况,将农田水利建设的实施和管理纳入行政管理轨道,分阶段进行评估、考察。

2.2 加强质量监管

要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质量,就必须具备一套健全合理的建设监督管理体制。在工程项目的前期和后期都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使得工程建设中不出事故,使项目能够充分发挥其实际效益。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监督体系,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2.2.1 工程设计和招投标过程管理

根据审批工程的规模,完善工程资质认证制度,保证聘请的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严禁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不正当渠道从事水利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必须加盖资质证章方可使用,任何水利工程的建设都必须经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招标。招标至少要组织建设单位和有施下准人证的3家以上企业或单位,引入竞争机制,依据设计工程项目进行投标。

2.2.2 健全管理机制

在建设小型农田水利丁程项目时,规范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使施工过程合理、项目规划符合实际需求,最大化项目的投资收益,实行严格管理和规范化的审批制度。农村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广泛,应该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地规划布局。一律按照先申请规划审批,再建设施工,最后验收交付使用的原则进行。与此同时,相应地需要建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审批制度。规划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必要前提,也是搞好工程建设,使工程合理利用资源、发挥最大效益的基础依据,必须建立严格的农田水利建设规划,防止和杜绝水利工程项目的盲目和重复建设。

2.2.3 施工准入制和监理制度

施工企业所聘请的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都必须持施工准人证持证上岗,施工准人证南行政主管部门发放并检审。进入施工阶段时,建设单位就需要配备具有资质的质监员对工程各部分进行检测,详细填写检测记录,尤其是那些容易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材料,必要时还需到有关权威部门做鉴定后,才能作为工程使用材料。填写的检测记录可为验收和今后工程理检验提供参考依据。

3 投资标准的多元化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过少,使得建设标准降低,造成恶性循环。为了解决这一困境,应该遵循投资主体多元化、投入形式多样化原则,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放宽政策条件,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资金的投入。同时,深化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实行计量收费,加大水费征收力度,提高水费投入。通过多种方法提高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能力,并推进水权制度改革,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筹资的水利投入新机制。各级财政可以设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项目,专项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维护。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发展农业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中有着重要作用,是农村抗御水旱灾害、保障水资源供给和改善水环境的重要基础。广泛而高效地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可以从根本上提高农业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为农业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提供可靠的水利保障。

参考文献:

[1]郑通汉.改革中央水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理论思考[J].中国水利2006(02)

[2]张华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问题的探讨[J].农业科技与信息2009(20)

[3]陈孝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问题的探讨[J].机电信息.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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