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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优选九篇

时间:2023-01-12 18:00:59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第1篇

,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主诉检察官。1999年她从烟台大学法律系毕业后来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在公诉科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十年。十年间,她多次参加潍坊市院组织的抗辩赛和优秀公诉人评比,获得了“优秀辩手”、“潍坊市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先后被市评为“政法系统优秀标兵”、“十大杰出青年卫士”。

在检

察院,一提起,人们便会想到法庭上那个唇枪舌剑、英姿飒爽的女检察官。可有谁知道,从最初刚出校门的稚嫩大学生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在这背后,她付出了多少汗水与泪水。十年间,她从填写一份份告知书开始,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写起诉书、开庭支持公诉,所承办的案件也是从最初简单的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案逐渐转向一些比较棘手的案件,如经济犯罪案件、贪污贿赂案件、渎职案件等。在这期间,她边学边干,勤思善学,一点一滴地积累经验,从青涩走向成熟。自取得主诉检察官资格以来,六年来她共办理各类案件500余起,其中仅一年就承办各类案件94件152余人,是全科办案数量最多的检察官。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第2篇

万绿丛中一点红

××检察院现有55名干警,其中,有检察官资格的干警33名,她,是我院唯一的女检察官,也是唯一的女科长。这两个“唯一”,并不是因为她比别人幸运,而是因为她比别人付出了更多的辛勤劳动。作为一名政工干部,她深知学习的重要性,注重学习,勤于思考,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个人素质和工作水平的一块“法宝”。她常说:“学习是工作的加油站,一日不学习,就好象机械没有油一样,失去了推动力。”在平时的工作中,她不断对自己“加压”,时时对自己“充电”,特别注重对法律知识和综合业务知识的学习,勤学多练,不懂就问,虚心向老同志请教,学习的积累使之在工作中受益匪浅,提高了理论调研水平,多次在部级的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如今年在中央文献出版社出风版的《科学发展观与自主创新》上发表的《培养青年干部的“五要”》,大力宣传了我县的检察工作。

政工部门是检察机关的参谋部、宣传部,肩负为领导决策、为各项检察业务服务的重任,工作千头万绪,既费神又费力,有时还甚至出力不讨好。作为科长,她知网难而上,时时处处以“领头雁”角色严格要求自己,扎扎实实做好份内份外工作,带领全科同志紧紧围绕党组的工作部署和重大决策,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近年来,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一系列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学讨论、解放思想学习实践以及三创建三促进等专项教育活动,这些活动时间长、要求高、任务重,她作为活动办公室的负责人,充分发挥骨干作用,认真做好各项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资料信息等工作,使各项专项教(来源:文秘站 )育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取得明显成效,为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奠定了理论基础。我县实施公务员法,县人事部门要求各单位要在半个月内将公务员登记工作完成好。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当时政工科只有她一个人)的情况下,既要做好科室的日常工作,又要配合院内的中心工作,但她二话没说,连续多天加班加点,多次跑到县委组织部档案室查找个人档案资料,认真细致填写有关表格,严格按照公务员条件进行造册登记,按时按质完成了全院公务员登记工作。工作完成了,她自己却病倒了,到医院足足打了三天点滴才好。在她的努力下,我院年度综合考评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连续四年在全市基层院的年终考核评比中总成绩都名列前茅,特别是的考评,我院分别被高检院、省、市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还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她本人多次被评为检察机关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年度岗位考核多次评为优秀等次,分别被广东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政工干部,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面工作先进个人,今年3月,被县委评为“三创建三促进”活动先进个人。

春雨润物细无声

大家都知道,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 而且非常难做的工作,工作起来既要细心,又要顺心,做不好,理不顺,人家可以表面上“服你”但心理面“不理你”。在工作中,她始终做到以服从大局引导干警、用表率作用激励干警、以团结协作凝聚干警、用真诚关怀温暖干警,坚持以人为本,以情感人,想干警之所想、急干警之所急、忧干警之所忧,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实、做细、做活。

她关心每一位干警的工作、生活,注重掌握每一位干警的思想状况,一有空就经常深入干警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在工作中做到“四必谈”和“四必访”,即提拔任职必谈、轮岗交流必谈、诫勉必谈、日常必谈;干警生病住院必访、干警家庭有特殊困难必访、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必访、离退休老同志逢年过节必访。尽可能为干警排忧解难,从而增强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拼搏、创新、进取的良好氛围。她细心体贴关怀离退休的老同志,不但在年终上门慰问,而且在平时也尽心尽力帮助老同志,经常打电话和他们联系,对他们嘘寒问暖,有哪位老同志身体不好,她都及时上门慰问,得到老同志的一致好评,他们都称赞说:“小张真是我们的贴心人啊!”

我院40岁以下的青年干警占51%,队伍年轻,思想活跃。××同志尤其关心青年干警的健康成长,经常深入科室和青年干警促膝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帮助他们解决思想上的问题。司法考试难度大,通过率低,是横在青年干警前的一道高门槛。我院有两名干警多次参加司法考试未通过,思想负担很重。她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次上门找这两名干警谈心,鼓励他们要放下思想包袱,树立信心,轻装上阵,争取院党组的支持,在工作上给予照顾,并给他们一定的复习时间,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她的鼓励和支持下,两名干警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但要以情凝聚人,而且还要以制度管理人。近年来,根据上级检察机关提出的思想政治工作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的要求,在院党组的统一部署下,由她牵头,结合本院实际,重新制订或修订了30多项规章制度,出台了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定期谈话、年终述职评议以及对发现有苗头性的干警进行诫勉谈话等一系列的新举措,实行干警“八小时”以外汇报制度。这些制度充分体现了“人性化”,方便操作,在执行过程中,没有过多的强制措施,只是结合工作性质、心理特点和实际情况,努力做到自我约束为主、制度约束为辅。对已形成的制度狠抓落实,从小着手,从细要求,使干警更容易地接受,更加自觉地遵守,从“要我做到”为“我要做到”。通过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情理结合的管理模式,充分激发了检察队伍的活力,形成了风清气正、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第3篇

她是一个普通却令人震撼的人。作为女人,她细腻、温柔,质朴而多彩;作为事业的强者,她默默地将做人做事和谐地统一,实践着一个共产党员和人民检察官的价值标准。癌症手术,超乎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但那份对工作顽强得如根生大地的坚守锲而不舍……。

19__年分配到__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先后在办公室、计财处工作。她的属相是牛,工作风格也较类似,身边的领导和同事都说她干工作像牛一样,始终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尤其是在计财处的 11年多时间,为全州检察机关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两级院领导和同事们的高度评价。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州委州府授予“全国检察机关计财工作先进工作者”、“__省先进个人”、“__省优秀共产党员”、“__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__第五届劳动模范”、“全州优秀共产党员”、“十大感动甘孜最美好人”推荐提名奖等荣誉称号。组织的鼓励让她倍受鼓舞,组织的关爱让她倍感激励。她把这些荣誉转化为倾心尽力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的莫大鞭策,始终满怀热爱和信心,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她认真履职,加强保障促后劲。工作在甘孜藏区的检察官,忠诚是首要的政治素养。她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认真遵守检察工作纪律,坚持提高自身政治修养。作为检察后勤保障部门的负责人,她积极协助院领导向上争取各项经费,统筹管理各类专项经费、暂扣款物、枪支弹药、警务车辆、侦查装备及办公用品采买等物资装备,认真规范推进“两房”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千方百计保障正常运转,切实改善办公办案条件,美化工作环境,不断推动全州检察机关检务保障取得新突破,持续增强检察事业发展后劲。__检察机关计财工作顺利通过省、州主管部门多次检查验收,获得了充分肯定。

她勤俭严谨,坚持践行“三服务”。计财部门作为服务窗口,她始终以服务机关、服务干警、服务基层的“三服务”为宗旨, 做到谨慎仔细、热情周到,特别是对办案一线和来自基层院的同志,充分保障、热情接待 ,当好他们的“勤务兵”,同事们叫她“管家婆”。机关后勤工作琐碎繁杂,涉及面宽,如何管理好经费和装备,如何做好建设项目申报,如何搞好公务接待等工作,做到既原则谨慎、高度负责,又热情周到、快速细致是她经常思考的事。当碰到自己吃不准的问题时,就主动虚心向他人请教。作为部门负责人,她工作中做到以身作则,带头遵守财务纪律,带头钻研政策规定,经常加班加点从不叫苦叫累,为获得全省检察机关计划财务装备工作及财务报表填报工作先进单位倾注了不少心力。她很注重自己的工作态度,既热情周到,又坚持原则。她在待人接物的时候总是笑脸相迎,保持良好服务态度,就是在自己痛苦不堪的时候,也一如既往,没有丝毫的不快挂在脸上。在审核报账单据时她严格认真,对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坚决不予报账,不徇私情,敢于坚持原则管好单位的每一分钱。由于后勤人手少,为了确保运转,她只能埋头苦干。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既当处长又监财会人员,直接从事办、写、算、管,从接任后勤工作以来,她经常提前到单位,迟迟才离开,像上了发条的时钟,不停地做事,从机关卫生到车辆调派都是一一亲自安排。她每天忙碌地工作着,加班加点已成常态,始终告诫自己既然挑起了这副担子就要干好,倾心尽力当好“红管家”。

她坚持学习,钻研业务不放松。财务和装备管理工作是个业务要求较高的工作,新规定新要求日新月异,不加强学习就交不脱账、跟不上趟。在积极参加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不断剖析整改提高政治理论素养的同时,她坚持挤时间对会计法、财经条例、项目规划和招投标规定、采购规程及相关商品知识等一系列业务知识进行深学细研,掌握原理,熟练运用,力争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用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成效。

她身患癌症,忘我工作不懈怠。她把大量的精力投入到工作上,经常顾不上家庭和自己。她的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一直由父母在帮助照管。父母年龄也大了,身体也不太好,特别是她住院以来,还要陪护照料遭受癌症折磨的她。看到父母越来越瘦削的身影、越来越多的白发,她常常感到阵阵心疼。这些年来,被工作占去了全部身心的她忽略了身体出现的危险信号,健康状况日渐下降。直到 __年底,她在一次出差途中因胆结石发作被送往医院,医生检查后要求入院手术,却因为工作原因又返回了工作岗位。后因日常工作的繁忙就将治病的事拖到了 __年9月,在化疗期间又因胆结石发作再次做了胆囊摘除手术。

__年4月28日,她的身体出现自己难以克制的疼痛,才到__省肿瘤医院检查,经过多方面检查,确诊已

是乳腺癌中晚期。医生要求马上入院手术,但她想到的第一件事是要回单位交接工作。医生认为如果不马上手术怕癌细胞扩散,必须马上手术。但她考虑到工作的特殊性仍然办完工作交接后才入院治疗。面对诊断结果,她也曾痛苦,也曾挣扎,但一向开朗乐观的性格在关键时刻让她咬牙坚持着,没有被病魔吓倒。想着领导同事朋友的鼓励,想着家人的惦念,往日的笑容渐渐又回到她迅速消瘦的脸上。在住院治疗期间,她仍然惦记着工作,躺在病床上还经常接打电话催办前期启动的工作和接受同事的咨询。__年7月在病床上化疗期间,因急需编报全州 “两房”建设规划,她无任何怨言,拖着病体立即回到单位,加班加点完成了全州“两房”建设项目“十二五”规划编报工作(如今__两级院的办公办案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谓是“鸟枪换大炮”。同事们说,这其中有__的“元素”。)。严重的化疗反应折腾得她寝食难安,甚至连说话都气若游丝的情况下,只要有工作上的电话,她都会硬撑着病体,耐心地解释和指导。在住院治疗近一年时间里,为了与病魔抗争,为早日重返热爱的检察事业,她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方案,以顽强的毅力接受了 50次放疗、6次化疗,每月一次的化疗都要往返颠簸于成都至天全之间,化疗、放疗辐射的巨大副作用让她的身体每况愈下。

__年4月,在治疗结束之后,在身体没有恢复的情况下,她又重返工作岗位,但每月仍然要到成都做生物化疗。她的身体还没有恢复,胸部因放疗造成大面积烧伤形成了放射性溃疡,不停流黄水,每天都要换药,至今胸部的溃疡还没有痊愈。但她却默默地坚持按时上班,没听她叫过一声痛。大量治疗让她和她的家庭负债累累,但得知雅安芦山地震消息后,她饱含着一颗感恩的心为灾区捐款 500元。

而今,完成肿瘤手术已接近3年,每天换药都是痛苦的煎熬。

__年1月17日,她来到__省人民医院烧伤整形科准备做植皮手术,在做完CT检查后,医生告诉,肿瘤复发,并且癌细胞已转移至胸部3根肋骨及肺部,已经无法再次手术。听到医生的这一席话,她一下就懵了,经过一阵内心挣扎,她对自己说:“我不能就这样让医生判了死刑,一定不能放弃治疗。”她又来到省肿瘤医院进行治疗。

1月21日,她接受了右胸骨第2根肋骨切除手术,并将右边背头肌移植到右胸部溃烂区进行了皮瓣移植手术。

如今,她还在手术恢复期,右手严重浮肿,可她已返回挚爱的工作岗位,投入紧张的工作中。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第4篇

近年来,她及所在科室干警撰写检察信息、宣传报到、调研文章共42篇,被上级报刊和有关部门采用24篇,其中她自己结合工作实践撰写的《试论刑事审判监督权的司法适用》在××*市检察理论研讨会上被评为优秀论文,《对缓刑适用问题的几点思考》在全市检察理论研讨会上获得三等奖。2008年在对捕后判缓刑案件进行调查分析后,撰写的《对“有逮捕必要”的调查与思考》被《××*检察》和《中国刑事法检察论坛》采用。同时她结合办案情况撰写的《开棺验尸现真凶》、《法律监督显威力》、《加强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确保奥运安保工作顺利进行》等宣传报道分别被《××*日报》《农业科技报》、《西部法制报》等采用。

公正执法,维护正义

工作中,她始终坚持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理念,力求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常说:“法律是老百姓维护合法权益最后的希望,如果司法都不公正了,那么老百姓就会对社会、对政府失去指望”。同时,她时刻提醒自己:“办案是智者之间的较量。也是勇者之间的对话,要办就办成铁案。”为了办好一件案子,她不知跑了多少路,流了多少汗,吃了多少苦。在她的时间表里,八小时工作制的界限早已模糊,能完完整整地休个节假日已成为奢侈的想法。记不清有多少个节假日,是办公室里的一盏孤灯、一撂撂卷宗陪她度过。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案子拿不下来,梦里还在想对策。检察工作难干,尤其是对女同志来说更是如此,但无论多苦多累,她都没有半点怨言,总是保持着火一般的热情,以坚强的毅力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践行着自己的入党誓言和人民检察官的真谛。近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移送批捕、案件219案363人,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正确率100﹪,其中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5件112人,到法院后均被做出有罪判决。所办案件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无一差错,准确率100%。先后开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专项活动、逮捕案件质量复查工作和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工作专项检查活动,从中发现立案监督线索,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2件26人,其中立案监督的阎学明交通肇事一案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十大精品案件。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进行分案,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那些轻微刑事案件,在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能够和解的依法促成其双方和解,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近年来成功办理6起刑事和解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工作之余,她还积极参加公诉抗辩赛、跟庭观摩考评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使自己的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工作中,××*开拓思路,善于钻研,不断深化审查逮捕方式和公诉方式改革,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

廉洁从检,清白做人

公诉科是检察机关的窗口,公诉科干警的形象就代表了检察机关的形象。为此,工作中××*始终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执法和办案工作中,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身为公诉科科长,要求科里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自觉遵守院里各项规章制度和检察机关办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廉洁从检。多年来,她自己和所在科室的干警没有出现任何违法违纪和不廉洁的问题。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第5篇

刻苦学习,高分通过资格考试

1998年6月,他转业至检察院。工作之余,抓紧点滴时间,系统自学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理论。为防噪音,他关上门窗苦读;天气炎热,就打来冷水降温;蚊虫虰咬,就点上蚊香驱赶,几乎每天学到深夜。他以高出录取线18分的优异成绩,一举通过全国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

紧接着,又参加法律本科学习。教员这样评价:“全班到课率最高的是**,听课最认真的是**,功夫下得最深的是**”。他以各门功课全优成绩被表彰为优秀学员。

奋力进取,检察宣传全省夺冠

20**年6月,**担任市院宣教处副处长,具体负责检察宣传工作。

他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先后在《**日报》、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省广播电台开设专栏专版。组织宣传工作理论研讨和经验交流,邀请资深记者业务辅导,充分调动干警参与宣传的积极性。

在省检察院组织的宣传工作考核评比中,市院得分名列全省地级市检察院第一名。

以身作则,营造温馨和谐氛围

20**年6月,**调到市院办公室主持全面工作。处务会上,他要求全室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争先意识。

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他潜心研读《办公室主任工作手册》,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带头撰写市院工作总结、汇报材料、领导讲话及检察长在人代会上的工作报告。

一位干警由衷地说:“在办公室工作的确很辛苦,但办公室是一个团结和谐的集体,在汤主任的带领下,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我们再苦再累也愿意!”

开拓创新,预防工作佳绩频传

20**年7月,**担任市院预防处处长。他想得最多的是如何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市纪委与市检察院联合举办“**市反腐倡廉成果展览”。他带领预防处干警,与纪委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在**主城区展出后,又赴四市巡展,参展人数10万多人。

他将多媒体技术应用于预防讲座,图文并茂,生动形象,讲课效果得到广泛好评。共为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预防讲座和警示教育38场次,受教育人数4000多人次。

在**电厂工程建设专项预防中,他指导电厂开展职务犯罪危险源点分析与控制,全程参与招投标监督。共有86人(次)主动向公司上交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36.8万元,未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省院在我市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专项预防经验交流会,推广市院预防工作经验。

敬业奉献,正确处理个人困难

20**年元旦前,他胆囊结石发作住进医院,病床上仍挂念着工作,手术前一天还忍着病痛,到有关单位进行警示教育。手术后不到半个月,又投入到紧张的工作。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第6篇

她们满怀“关爱心、母亲心、正义心”,始终关注社会和谐进步,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院妇委会被评为“全市先进妇联组织”。女检察官们充分发挥女性优势,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组,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办案方式,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制度。2011年,女检察官办理未成年人案件37人,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告知制度,并有效利用讯问和法庭教育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如在办理姜某等人抢劫案的过程中,针对肖某、陈某系在校学生,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犯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等情况,决定对肖某、陈某实行6个月的考察,要求其每月上交一次书面汇报,促使其进一步悔过自新。考察期满后,女检察官又深入学校了解他们在考察期内的实际表现后,对其依法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处理,使其重归健康成长道路。同时,在办案过程中,女检察官对未成年被害人也给予特别关注,将人性化关怀延伸到案件外。如在办理望某某xx案、屈某某xx案中,两名被害人均系未成年人,一方面女检察官严把事实关和证据关,另一方面主动与被害人交流,鼓励其以积极的心态面对未来的生活,并做好其家长的思想工作,为其营造宽松的成长环境。在公诉科女检察官们共同努力下,公诉科先后荣获“宜昌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光荣称号。

——她们是充满爱心的奉献者

女检察官们积极响应区妇儿工委号召,自觉把关爱弱势群体融入检察工作,形成帮扶困难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自XX年以来,全院女干警集体担当一名单亲儿童的“爱心妈妈”,定期看望慰问,以精神鼓励、物质帮助等方式使其重新感受母爱。同时,女检察官们还主动联系帮扶了一个困难小女孩。她的父亲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家中仅剩下患有精神病的母亲。经办案的女检察官与当地政府沟通、协调,小女孩的母亲被送往当地福利院,小女孩也免费就读于**区雾渡河镇中心小学。当检察官“妈妈”去看望小女孩时,她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检察官“妈妈”们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第7篇

文章标题:检察官个人事迹汇报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叫**,现任*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今天我报告的题目是《用真诚捍卫法律的尊严》。

1991年9月,我从学校毕业,分配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16年来,我经办了400余起刑事案件,接触了上千名原被告双方的当事人,他们对法律公平,对社会正义的强烈呼唤,给我以巨大的的震撼,使我从内心深处立下了“真情为人民,热血铸忠诚”的诤诤誓言。

我所在的公诉科,业务性强,工作非常繁重,尤其是办理那些疑难、复杂的大、要案件更是辛苦。1999年,我办理的张小片等十余人次流窜抢劫、盗窃案件,涉及河南、山东两省10余个市县地,被告人一伙作案次数30余起,案情之复杂,证据之零碎,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其中仅卷宗材料就达200余份。由于条件所限,当时我们还是手抄卷宗。整整28个日日夜夜,我和公诉科的其他同志共抄阅卷宗1000余页,共计40余万字,提审被告人50余人次,核对证据300余份。此案最终按时审结后报送市院审查。有人说,干公诉工作,太苦太累。我说:“这话说得不假,干公诉工作的确是很苦很累,但当我看到一个个犯罪分子被送上法庭接受审判,看到一个个以身试法的人得到严惩,看到正义得以伸张时,我觉得再苦、再累也值得!”正是在这种精神的鼓舞下,正是在这种精神的鼓舞下,对于难啃的“骨头”案件,我都是主动请缨、要求办理。自1996年至今,我所办理的团伙作案、杀人、抢劫、等重特大疑难案件40余件,占全科受理的此类案件总数的50。

作为一个普通人,应当有良心、有良知,而作为一名检察官,要心中有百姓多办正事,工作讲原则敢伸张正义,身上有骨气能弘扬正气。我的同事都说我有股子“倔”劲,有正义感和使命感,充满激情,“天生就是干公诉人的料”。但我觉得新时期的公诉人,不光需要激情,更需要较强的业务素质和精湛的办案技能。1999年在我县境内发生了一起恶性案件,被告人张某纠集20余人手持凶器窜至中原油田采油二厂一井场内追逐殴打多名工作人员并致一人惨死。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将张某等人以寻衅滋事罪移送我院审查,而被害人的家属四处哭诉要求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社会上也对此案也议论纷纷,我受理此案后,认真审阅了卷宗,发现有一名参与滋事的被告人供述证实张某曾在现场一再叫嚣“给我打,打死了我负责”,由于认定张某是否在现场高喊了这句话的证据单薄,公安机关和审查批捕部门都就低不就高的对张某定性为寻衅滋事罪(该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5年),与此同时,张某的家人也托人说情一再强调“公安机关和批捕部门都没有查清张某涉嫌故意杀人,你就别较真啦,赶快就这样到县法院算了”,面对案情的复杂和人情关系网,我没有动摇,我埋下头认真审查每一份证据、列出详细的调查计划、细细琢磨讯问张某及其同案被告人的策略,连续三天来往与*县、清丰县、濮阳市三地的看守所提审被告人,然后又对案件情节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论证,渐渐地一个看似模糊的直接影响对张某定性的关键情节清晰的浮出水面:认定张某在现场一度高喊“给我打,打死我负责”的证据充分,其行为实质是一种主观上具有故意放任杀人的间接故意杀人行为,而并非寻衅滋事罪。该案遂以张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报送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濮阳市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中级法院以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无期徒刑。办理疑难案件,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只要沉着冷静,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找准突破口,就能还原案件的本来面目,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20xx年在办理王某交通肇事(逃逸)一案时,当时公安机关、检察批捕部门均认定王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我在对该案审查过程中,发现卷宗有关材料证实王某在肇事过程中存在明知撞到人而仍将被害人拖拉近1公里并导致被害人死亡的行为情节,职业上的敏感,使我感到这一案件有可能是一起间接故意杀人案件,由于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幅度相差很大,按照王某交通肇事犯罪的情节最高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而如果认定王某故意杀人则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定性如果把握不准,就有可能放纵王某但也有可能冤枉王某,因此,我制作了缜密的调查计划,讯问王某旁敲侧击、迂回突破,询问证人讲明利害、侧重重点,现场勘查仔细推敲、认真分析,最终查明王某的行为确为间接故意杀人,后该案经濮阳市中级法院审理,判处王某死刑缓期执行。

在几年的公诉工作中,我始终从“公诉人代表着国家形象”的高度来要求自己。当面对情与法、钱与法、权与法的考验时,胸前沉甸甸的国徽时刻提醒着我,也使我坚持和始终牢记:法,不容亵渎。我县某单位的四名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而导致特大交通事故,死伤十余人。由于四被告人都是有多年工作经历的国家工作人 员,而且,他们平时对工作还都是认真负责的,有的还是先进工作者。这次,他们对因一时工作失误就被追究刑事责任感到十分的不理解,产生了一些抵触情绪,对作为该案承办人的我说了些过激的言辞,与此同时,他们单位的领导也出面为他们讲情,说:“他们毕竟是工作方面的失误,如果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可能影响到单位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绪。”说实话,当时的我也同情他们,但想到那十几个无辜的生命,在情与法的困扰中,我选择了法。最终,我顶住各方面的压力,依然将四被告人送上了法庭接受法律的审判。庭前其中一名被告人托人对我说“庭审时,请你高抬贵手,对问题睁只眼闭只眼,就别太认真了”,开庭那天辩方律师多达数人,庭审中,我与辩方律师唇枪舌剑,庭审进行的十分激烈。在法庭调查中间,辩护律师又突然出示了一份证明材料,证实杨某等人并无失职。由于这份材料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问题,如果不能当庭予以驳倒,那就意味着必须休庭延期审理。当庭我对该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通过审核,发现记录中有一细微之处明显存在疑问,工作日志记录本中称,时任副局长的其中一名被告人杨某在事故发生前后切实履行了职责,但客观事实是在事故发生时该单位的名称是段而并非所谓的局,因此,事故发生时怎么可能存在“副局长”这个称呼,我当庭及时提出此份材料存在瑕疵不符合客观事实、有伪证之嫌的答辩意见,由于此意见发表的时机恰当、一针见血,使得被告人及辩方律师当即哑口无言,最终合议庭也采纳了我的这一公诉意见并做出了有罪的判决。庭审后一名被告人对我说“我佩服你的能力,但你也太认真、太不近人情了吧!”。对于这些不理解公诉工作的人提出的疑问,我的回答是“我们公诉人是代表国家公诉,维护书所认定的事实,指控、惩罚犯罪是我们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如果我徇了私情,法理难容”。

做为一名国家公诉人,工作本身就决定了我们在法庭上是要直接面对案件当事人,由于我们公诉人在法庭上言辞都很犀利,对案件当事人提出的一些有悖于案件事实和法律的意见我们公诉人对会当庭据理力争、寸步不让的予以反驳,这使得一些当事人会觉得我们公诉人都“不近乎人情”,对我们产生了一些误解。我在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案件时,案件被告人当庭提出一个的要求我回避的可笑理由,他的理由是听其他被告人说我这个公诉人比较“严厉”,所以不同意我担任该案的公诉人而要求我回避。这件事虽有些可笑,但这也说明在相当多的一些当事人心目中,我们公诉人的形象是“严肃、不好接近”,甚至是“高高在上、咄咄逼人“。其实,我们每一个公诉人都深知:作为一名检察官,既不能轻视法律的尊严,贪赃枉法、,也更不能对当事人和老百姓冷言恶语,漠不关心。20xx年,我在办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件过程中,到看守所提审被告人王某。在提审他的时候,我了解到,年仅27岁的王某,妻了和他离婚了,家中撇下60多岁老母亲和两个7、8岁的孩子,生活非常困难。当提审结束后,我在看守所门口正好遇到了王某的母亲和两个孩子,王某的年迈的老母亲衣着破旧不堪、步履蹒跚,带着的两个孩子冻的瑟瑟发抖。我问她来干什么,王某的母亲小心翼翼地对我说:“孩子想他爹,能让我们见见吗?”我说:“现在他还没有判决,按法律要求不能会见。”我又问:“你们是怎么来的,吃饭了吗?”她说:“带了5块钱搭车来的,早晨的饭还没有吃呢。”我拉过她的手,掏出50元钱给了她,对她说:“大娘,先带孩子吃点饭,法律是公正的,王某的事很快就会判的,你放心,千万别急坏了身子,两个孩子还要您照料呢。”然而,令我想不到的是,老大娘接过钱,突然跪倒在地上,“谢谢你,你是个好人啊!”一刹那,我震惊了,多么质朴的老百姓啊!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检察官,我只是做了一件应该做的小事情,却让她们如此感动,如果自己不能秉公执法,为民执法,又对得起谁呢?

在公诉工作岗位上,我只是处对法律的忠诚、对工作的热情,做了一些自己应该做的工作,而党和人民却给了我一连串的荣誉。20xx年至20xx年先后获得全县“先进工作者”、全省检察系统“严打”先进工作者、市“严打”先进个人、连续两年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20xx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县委宣传部评为“学习标兵”,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龙乡卫士”全市“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第8篇

人民检察院侦监科科长先进事迹材料

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他恪尽职守、秉公办案,全力捍卫法律尊严,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赖与拥护,树立了人民满意的公仆形象。曾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市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市优秀青年”。他,就是**市人民检察院侦监科科长杨跃津。

从事检察工作16年来,不论工作多忙,**都要抽出时间学习专业知识和记录办案体会。十几年的检察工作,对一些普通案件来说,他早已驾轻就熟,但他从来都是认真仔细对待每一个案件,严把质量关,坚决做到不办一起错案。11年严打期间,公安机关上报提请批准逮捕李某某、李某父子,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公共汽车上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致其轻微伤,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在严打时期,完全可以立即作出批捕决定,但**经反复阅卷并提审犯罪嫌疑人,了解到该案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是因错车发生纠纷,并被被害人殴打在先,案件性质应为故意伤害罪而非寻衅滋事罪,因伤情未达到立案标准,依法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指控的其原来的故意伤害行为双方自主协商已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且被害方明确表示不希望追究二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并得到公安机关认可,依法亦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经过反复研究,**对该案依法提出不批准逮捕的意见,并得到了检委会和上级院的支持,依法捍卫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事迹材料网

**在办案中始终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办案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在办理王某等三人涉嫌抢劫一案时,他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王某犯罪前于XX年2月在某胶厂打工期间,左手在劳动时被机器轧断,造成终身残疾,该厂在支付部分治疗费用后,未再支付任何费用,且双方都未申请工伤认定。他意识到,如果在一个月内不能申请工伤认定,王某通过法律手段获得合法赔偿将不再可能,这必将对其出狱后的生活造成终生的困难,经向院领导汇报后,提出了在依法批捕犯罪嫌疑人王某的同时,由该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人在法定期限内为其申请工伤认定的建议,确保该犯罪嫌疑人不因被依法关押而丧失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经济权益的机会。该案成功办理,有效的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因犯罪而丧失,在社会上树立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多年来,**在检察岗位上默默无闻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维护着法律的尊严,保障着群众的权益。**说,在今后的工作中,他将一如既往、恪尽职守、秉公办案,真正使自己成为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官,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检察官先进事迹材料第9篇

上海奉贤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恪尽职守,不辞辛苦,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把这桩历时长久,情况复杂,需要跨省调查的案件彻底查清……

莫名其妙“被犯罪”

2010年3月18日晚上,外地来沪人员谢洪正在宝山区的一家网吧里悠闲地上网玩游戏,忽然身后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问道:“你是谢洪吗?”他回头一看,身后站着两名警察,惶恐中他连忙回答“是”。

“那请跟我们走一趟,你有犯罪记录需要调查核实。”他满心疑惑地跟着公安民警到了罗南派出所,经过一番问话,他才渐渐明白过来,原来在2005年,有人冒用他的身份因犯抢夺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刚才他上网时用身份证登记,在警方的例行检查中受到了关注。

谢洪一时间感到莫大委屈,他常年在外打工,一向遵纪守法,从未有过违法犯罪之事,现在怎么莫名其妙有了“案底”呢?到底是谁假冒自己身份,让自己有嘴说不清呢?他感到这件事将严重地影响到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如果不把真相弄清楚,他随时随地都会遇到类似今天的麻烦,而且如果幕后冒用他身份的人再次犯罪,他将有可能再次背上“黑锅”。更为严重的是,如果工作单位、亲戚朋友知道自己是个“犯罪分子”,他不仅工作的饭碗不一定能保住,单身至今的他连找老婆结婚都将变得困难。

想到这里,他心乱如麻。从派出所里出来,一路上忧心忡忡。他下定决心,要向有关方面反映此事,请求司法机关为自己正名。于是,他接连写信向法院、公安等机关寻求帮助,但一段时间过去了,他发出去的信都石沉大海、音信全无。

满心无奈、委屈和失望的他,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检察机关身上,他把申诉信写给了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请求检察机关为其恢复名誉、证明清白。为了表达决心,他声称如果此事得不到圆满解决,将采取到市里、到中央上访等激烈行动。

厘清事实还真相

案情就是命令。接到申诉信后,奉贤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认为此事关系到案件事实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更关系到申诉人的切身利益,一定要全力查明事件真相。为此,奉贤区检察院专门组织了办案力量,由控申科科长何建群和副科长王春燕亲自承办此案。

如果有人冒用谢洪的名字在2005年犯下抢夺罪,那么这个人究竟是谁?他现在何处?这个首要的问题萦绕在何科长、王副科长的心头。面对已掌握的有限的案件信息,他们一时觉得无从下手。几经讨论分析,办案人员逐渐理清并统一了思路,决定首先查证落实如照片辨认、指纹对比、笔迹鉴定等可辨别真伪,急需印证的线索,尔后再寻找突破口。

检察官立即与奉贤区公安分局取得联系,在他们的帮助下,从宝山区罗南派出所调取了询问谢洪的第一手调查材料,包括询问笔录、照片等。

通过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对派出所提供的谢洪本人照片与2005年案发时作案人照片进行仔细比对,经谢洪辨认,初步确定冒名者系他的小学同学谢龙,从而快速锁定了真实作案人的身份。

初战告捷。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固定相关证据,奉贤区检察院在分析论证已掌握证据的基础上,集中办案力量深入调查,尽力还原事件原貌。

控申干警首先仔细审阅了2005年“谢洪”抢夺案原案卷宗材料,试图从中发现疑点。同时运用本院档案案件管理系统查询“谢龙”其人,迅速收集调阅谢龙相关档案材料。办案人员发现,谢龙于2008年因犯盗窃罪曾被依法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当年在审查阶段,检察官提审时,他交代2002年曾因盗窃罪被浙江省湖州市某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具体是哪个法院他记不清了。但这节事实最终因无证据查实,奉贤区法院未作前科认定。

案情至此,曙光显现。办案人员敏锐地察觉,这未查实的2002年的盗窃罪与2005年假冒他人名义犯罪服刑,两者之间必有很大的关联。如果谢龙2002年盗窃罪为真,那么他很有可能在2005年犯下抢夺罪时怕因累犯被加重刑罚而冒用谢洪的名字。对此,奉贤区检察院当机立断,将正在嘉定区打工的谢龙口头传唤到院调查核实。

如何才能让他迅速道出实情呢?控申干警事先掌握的谢龙的信息派上了用场。谢龙出狱后一直在沪打工,现工作较稳定,前两年已成家,且孩子尚年幼,希望过安稳生活。

在询问时,为一举突破他的心理防线,办案人员从其对家属子女牵挂的心理入手,为其分析利弊得失,经过五个多小时的政策教育,谢龙终于放下思想包袱,如实交代了事实真相。

原来,2002年8月,他因盗窃犯罪被浙江省某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04年1月刑满释放。出狱之后,他不思悔改,又在2005年伙同他人在上海奉贤区奉城镇抢夺他人金项链。事发后,他怕因累犯被加重刑罚,隐瞒了自己真实身份。当时,他正好手上有小学同学谢洪的一代身份证,就冒用了谢洪的身份。后来,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6年12月刑满释放。

虽然案情至此已基本明了,但接下来的调查取证工作更加琐碎复杂。控申干警迎难而上,立即着手调查谢龙2002年盗窃案的情况。在询问谢龙的次日一大早,天刚蒙蒙亮,何建群、王春燕两位检察官就迎着晨曦踏上了赶往浙江湖州的征程。在湖州市检察院有关部门的接待和帮助下,到湖州市二十余家检察院、法院、看守所、监狱劳教场所上门查询。每到一家司法机关,办案人员都要详细地将案情讲一遍,但他们总是克服着急、厌烦情绪,耐心地将案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以获得对方的信息支持。但是由于该案时间久、跨度长,又恰逢湖州市历年区县合并,谢龙本人对原判法院记忆模糊,给取证带来了极大困难。

怎么办?连续奔波、腰酸腿疼的办案检察官顾不得休息当即决定果断返沪,请求奉贤区公安分局给予帮助,经奉贤公安分局多次与湖州市公安局联系核查,终于获取了谢龙于2002年犯盗窃罪被湖州市城郊区法院判刑的信息。

已经辛苦劳累了好几天的办案人员再度赶赴湖州,但当年的城郊区早已被合并,现在已几易其名改为吴兴区,几经波折,最终从保管原始卷宗材料的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调取到谢龙盗窃案的所有前科资料。这一重大收获令办案人员信心倍增。

为了固定证据,查实案情,检察官对2005年抢夺案署名为“谢洪”的十指纹捺印与谢龙的十指纹捺印的各指纹纹线流向及细节特征进行对比检验;对来信人谢洪、原案署名“谢洪”、谢龙2002年作案签名笔迹及谢龙承认假冒事实后的签名字迹等十多份文书交叉进行检验鉴定。

办案人员又风尘仆仆先后两次赴上海市北新泾监狱、浙江省湖州市监狱等地,分别调取谢龙2002年、2005年服刑及释放材料,从方向进一步固定了他假冒他人服刑及累犯的事实证据。

提出抗诉获改判

经过对案件事实、程序、法律适用等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审查论证,在万无一失的情况下,奉贤区检察院以法院判决主体认定有误,遗漏累犯情节,导致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为由向上级检察院提请抗诉。

2011年12月5日,此案经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抗诉,奉贤区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对当年判决中的被告姓名“谢洪”作了纠正,并改判原审被告人谢龙犯抢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正义终究到来,谢洪彻底洗清了冤屈,压抑在心头多日的委屈和愤懑得到了化解,他终于可以信心百倍地开始新生活了。

但他自然不会忘记,奉贤区检察院可敬可爱的检察官们,特别是承办检察官何建群、王春燕,他们把群众的诉求放在心上、把百姓的冷暖记在心间。在办案中的每个日日夜夜,他们为了查明真相绞尽脑汁,为了抚平当事人的情绪费尽口舌。为避免谢洪情绪激化,控申干警与他保持不间断的联系,掌握其思想动态,及时告知其案件进展情况,耐心化解其不安、不信任,决意上访等不良情绪,避免了矛盾激化。

在与谢洪的一次交谈中,办案人员了解到他来沪打工十余年一直没有太稳定的工作,眼下本来马上要和一家国企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为其缴纳“五金”,各项福利待遇都很好,但就因为自己的这项犯罪记录而被搁置。为此,办案人员多次上门与奉贤公安分局案件承办人联系协商,在谢龙抢夺案获法院改判后的第一时间内为谢洪删除了犯罪记录,还其清白,从根本上解决了他的后顾之忧。谢洪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不仅息诉罢访,还专程从崇明工地乘公共汽车来到奉贤区检察院表达感激之情。

“感谢奉贤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你们办事认真,执法公正,不愧是老百姓的守护神!” 33岁的他流着眼泪对控申干警说出这番肺腑之言。

仅仅几个月前,他还在为自己被“冒名犯罪”而惴惴不安,一度情绪激动,觉得天塌了下来,前途一片昏暗。奉贤检察院的检察官恪尽职守,不辞辛苦,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把这桩历时长久,情况复杂,需要跨省调查的案件彻底查清,还了他清白,给了他信心和希望,他从心眼里感激。

至此,谢洪案得到了圆满解决。奉贤区检察院控申干警真正把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怀着一颗忠诚、公正、为民的心,不辞辛苦,认真工作,纠正了一起错案,有效化解了一起原本可能引发矛盾的案件,维护了司法公正,树立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对于奉贤区检察院控申干警来说,成功化解谢洪涉检案,他们的内心也感到无比的欣慰和满足。如果检察官的辛劳和汗水能使法治的尊严得以彰显,检察职责的神圣得以体现,还有什么比这更有意义和价值呢?作为从事法律监督工作的检察官,无论是面对被告人狡黠游移的目光,还是面对受害人期盼求助的眼神,只有忠于职守,忠实法律,不能有丝毫懈怠,只有这样,才能让法治的光芒温暖百姓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