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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员试用期工作优选九篇

时间:2022-11-30 09:54:27

招聘专员试用期工作

招聘专员试用期工作第1篇

记得当初应聘时,公司和谐、团结向上的氛围深深打动了我,回顾这两个月来的工作,尽管为公司的贡献微薄,但总算迈出了发展的第一步。我认真学习了公司的管理制度、组织架构等各方面的基础知识,并且基本完成了领导安排的招聘任务,这与领导的指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是分不开的,我将会一如既往去工作,以诚实、认真、谦让的态度鞭策自己,把招聘工作做的更加完善、细致。以下是这两个月来工作内容及20xx年工作计划:

一、招聘工作

1、一线岗位招聘:

对日常招聘岗位进行分析,包括:岗位工作内容、任职资格、岗位梳理等方面。对以上这些入职条件进行分析后,根据岗位的情况,选择相应的人群,从而选择相应的招聘渠道,找到合适的人员。

由于地域的差异,一线员工招聘比我心里预期有很大落差。通过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摸底和走访,基本掌握开发区整体用工情况及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时间。11~12月份是外来务工人员返乡的高峰期,给我们招聘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针对以上情况我们积极采取措施,调整招聘时间、扩大招聘范围,其效果还是比较明显。

2、科员招聘:

通过对岗位说明书进行理解分析,明确了各岗位工作职责、胜任素质等基本要素。结合岗位说明书及实际岗位要求有针对性的筛选简历,面试注意事项、问题维度的掌握,在工作实践中摸索经验同时更要做到"宁缺毋滥"。

11~12月份各部门科员缺岗较多,根据缺岗情况积极与用人部门沟通,及时补岗,满足各部门的用人需求。相对于一线岗位,科员招聘比较稳定,主要渠道仍是网络招聘。

3、校园招聘:

做好充分准备,注重每一个小细节。12月份共参加两次大型双选会,让我感触很深,招聘的效果体现在你的"功课"做得是否到位。做为招聘专员不仅是企业的形象、企业文化的转播者,而且还要有对应聘者高度负责的态度,我所提倡的是专业、专注、专一,这也是我今后工作中努力的目标。

(1)12月3日参加XX大学双选会期间,大多数同学对我司比较熟悉且有很强的认同感,这无疑证明了我司的影响力。此次共收到应届本科生简历40份,会计26人,人力资源管理14人,经过简历筛选并通知5人(会计专业)至公司参加专业笔试,最终确定录用实习3人,2人已签就业协议。

(2)12月23日去XX学院参加双选会,原计划招聘人数8人,但实际情况远超出我们的预期,共招聘16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6人,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专业1人,生物制药技术专业9人,已签协议16人/次,并通知于20xx年2月7日至公司报到实习。

二、部门常规性工作:

1、日常工作:部分企业薪资分析报告、每周/月招聘数据汇总、一线岗位缺岗情况明细表、2011年度(截止11月25日)用工情况分析、10~12月校园招聘人员名单等基础数据统计工作。

2、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需要改进和提高方面:

1、提高自身的执行力,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不可否认我的执行力还有所欠缺,在以后的工作中建立危机感,做任何事情都给自己定一个时间段尽量往前赶,提高自己的执行力及工作效率。

2、加强系统化、结构化意识。完善招聘流程,把每一个环节做"细"做"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高业务水平。

3、增强与用人部门及员工的沟通工作,完善自己的服务质量。

4、深入学习人力资源相关专业知识,用扎实的理论基础武装自己,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之更加专业化。

四、20xx年工作计划

1、一线岗位招聘:

20xx年生产一线岗位人员预计缺岗144—230人之间。结合今年劳动力市场情况分析,明年的招聘形势会更严峻。充分做年前的准备工作,为明年一线招聘工作争取时间。其中包括:横幅、看板、海报等宣传资料,与职业介绍商议20xx年合作事宜。

2月至4月初为春节过后外出务工人员找工作的高峰期,此阶段将完成大部分年度招聘工作,因此这一阶段非常关键。每日通过各种渠道,发布信息,挑选人员,组织面试,积极主动招聘。并对汇总与分析一周招聘数据,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并更新招聘信息,保持工作的机动性灵活性。

2、校园招聘:

(1)4月中旬至9月,各院校在陆续开学后将积极筹备招聘会,以保证学生就业,提高就业率。对此要着重关注各大院校网站,掌握第一手信息,以解决公司各部门的人员需求。

(2)10月至12月,各院校大批应届毕业生实习找工作,可加大与各院校之间合作招聘事宜及宣传工作,此阶段将完成公司各岗位储备人才工作,建立人才梯队,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支持。

3、科员招聘:

科员招聘相对比较稳定,预计与2011年相比基本持平,主要招聘渠道还是网络招聘。可按用人部门的实际要求进行简历筛选并相邀面试。

4、后续工作:

(1)做好20xx年应届毕业生来我司报到实习的接待工作,提前安排并且由专人负责。充分体现主人翁精神,增强对企业的归属感。

(2)跟踪一线员工工作情况,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尽的努力解决员工在工作或生活上所遇到的问题,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

招聘专员试用期工作第2篇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招聘的管理,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总经理以下所有职工的招聘管理工作,从应聘报名到转正前均属于招聘阶段的工作。

3.工作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修改;招聘需求的审核;招聘的组织实施。

3.2各责任部门:负责申报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拟制《岗位描述书》、对招聘到岗人员进行跟踪及评价。

3.3各分管领导:负责审核所管部门的招聘事项。

3.4总经理:负责批准招聘计划,批准应招人员试用、转正、终止试用等重大事项。

4.工作内容

4.1招聘计划

4.1.1提出招聘的理由

A离职补聘:指因职工离职导致的招聘需求。

B编内补充:指岗位现有人数少于编制人数而导致的招聘需求。

C扩编增岗:指因增加岗位而导致的招聘需求。

D人力储备:指因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储备性人力需求。

E其它类型:指因其它原因导致的人力需求,如人员调动等引起的需求。

4.1.2招聘计划的内容

A岗位描述书: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关系、工作地点、工时制度、任职条件或资格。

B同岗位的人员需求数量。

C各岗位到岗时间段(最早、最迟到岗时间)。

4.1.3招聘计划的提出及审批

A用人部门填写《职工招聘计划书》及《岗位描述书》,并提供专业性测试笔试考卷及标准答案的电子版,报上一级领导审批通过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B提出招聘计划的时间要求:为了便于招聘工作的开展,招聘计划应提前提出,自招聘计划批准起至要求到岗时间止,助理级不少于60日,专员级岗位少于90日,主管及部长级的招聘时间不少于120日,高级管理岗位、稀缺技术岗位的招聘时间不少于180日。校园批量招聘不少于学生毕业前270日,校园零星招聘不少于学生毕业前150日。

4.2 招聘方式及渠道

4.2.1招聘方式

A企业内部发布招聘信息,由企业内部职工申请应聘。

B推荐应聘:企业了解人士推荐应聘者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推荐人应在《应聘人员测试意见》中签名。

C企业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条件,通过各种渠道招聘人员,在求职人员中择优录用。

4.2.2招聘渠道

A广告招聘: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上刊登广告信息,吸引人才前来应聘。

B人才市场招聘:通过参加各地人事主管部门、学校或其他单位举办的人才招聘(双选)会,甄选具备工作经验及实践能力的成熟人才。

C高校招聘:通过到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甄选具备发展潜质及专业素质且满足公司需要的人才。

D其他招聘:为招聘到合适的人才,充分满足公司用人之需,可采用猎头招聘、介绍等方式进行招聘。

4.2.2招聘渠道方案的确定: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工作的需要,编制招聘渠道建设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 应聘人员的甄别

4.3.1 应聘登记:应聘者应到人力资源部亲笔填写《应聘登记表》、递交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

4.3.2简历甄别:招聘助理或专员负责应聘资料的收集整理。对学历、技术资格、年龄与岗位要求不符的简历及时筛选,然后按企业人员内部应聘、重点关系推荐人员、外部人员进行分类报上级预审后,交用人部门审核,确定笔试、初试、复试。

4.3.3 测试内容

A素质测评:对素质技能要求较高的岗位,需要进行专业测评的,应当首先测评,再安排笔试或面试。

B笔试:所有应聘者均应参加笔试,笔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笔试题分为通用试题和专业试题;笔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

C专业操作测试:专业技术类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用人部门负责实施。

D面试:对于笔试、专业测试合格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面试。面试时应具备的资料有:应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技术资格证、通用及专业笔试卷、技能测试成绩,以及应聘者个人业绩材料等。

E测试层级

面试岗位

招聘主管

用人单位主管

用人部门负责人

人力资源部长

分管领导

总经理

助理级

专员级

主管级

部长级及以上

F测试结果的确认:测试结论为试用、人才储备、不考虑三种意见。当测试人意见不一致时以上级的意见为准,招聘主管与用人部门负责人意见不一致时,由用人部门分管领导裁定;用人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部长意见不一致时以分管人力资源副总或总经理裁定。

4.3.4 应聘批准,对测试合格人员由人力资源部报人力资源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对不合格人员的《应聘人员测试意见》由招聘主管按《应聘人员筛选表》结论,填写结论,分类处理。

4.3.5 测试结果通知,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人员;纳入人才储备或不试用人员一般不通知测试结果,但在测试时应告诉所有测试人员如果10个工作日内没有接到通知,表明应聘人员与公司岗位要求不吻合,请不要等候。

4.4 试用流程

4.4.1 身份担保:对于直接管理公司现金、物资的岗位(如出纳等)须在入职一个月内办理担保手续。具体岗位名称由人力资源部提出。

4.4.2 报到:招聘主管组织报到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此表存入报到人员档案。

4.4.3背景调查,即《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4.4 签订《劳动合同》。

4.4.5人员试用,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将试用者引导至用人部门试用,同时告诉后勤部门办理相关后勤事项;用人部门接人后,由其直接上级按《岗位描述书》的内容,介绍工作职责及与其它部门的合作关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4.4.6 试用评价,试用评价的流程分为部门评价、综合评价、初步评价、最终评价四个阶段。评价等级为五等,分别是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需改进(55-59分)、不合格。

A部门评价:以部门负责人意见为准;最迟应在约定试用期满前20日将试用评价通知人力资源部。按《试用职工部门评分表》、《试用职工评价单》的格式规范填写试用意见。

B综合评价: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综合评价采用360度考评方式进行,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负责实施;由纪检主管、后勤主管、培训专员、招聘主管、绩效主管组成公司试用职工综合评价小组;考评小组成员采用在《试用职工综合考评评分表》上无记名打分(本表不作保存),然后由招聘主管取平均值为综合评价得分, 综合评价小组成员在《试用职工综合评价得分表》共同签名。

D初步评价:即部门负责人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得分的平均分。初步评价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在《试用职工评价单》栏上填写。

E最终评价:主管、部长由总经理评定;助理、专员由分管副总评定。最终评定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度,可以推翻初步评价,形成单独结论,并以此为准。

F评定等级的引用,合格者按期转正,良好者、优秀者在本人申请的情况可提前1个月转正,需改进者在本人申请、用人部门分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可给予延长1个月试用期的机会;不合格者终止试用。

G试用评价结论:试用最终评价最迟应在试用期满的前日告知试用者。

5. 附则

招聘专员试用期工作第3篇

一、招聘单位情况

*年,我厅共有9个事业单位招聘94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招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73名,招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1名,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0名。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他条件。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人员的其他条件

(1)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1967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有*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并具备岗位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2)报考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须具备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职称、专业要求及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招聘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及急需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和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经省人事厅批准,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三、招聘的组织方式和时间

(一)招聘的组织方式

1、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的、网上报名和笔试的组织由省人事厅负责;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在省人事厅的指导下,由省交通厅及招聘单位负责。

2、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省交通厅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3、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省交通厅及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二)招聘的时间安排

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公开招聘,5月开始,8月完成。

省交通厅及招聘单位自行组织的公开招聘,原则上与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工作同步进行。如招聘计划未能完成,年底前再组织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方法

(一)报名

1、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报名工作按省人事厅统一要求进行。

2、应聘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在本方案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填写《*省交通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接受资格审查。省交通厅将于7月2日至7月6日在*交通信息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报名时间:*年5月28日-6月28日。

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详见“对外联络方式”。

报名要求:应聘者需携带本人的证明材料(原件,详见“资格审查”要求)。

(二)资格审查

1、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等。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报名的,需提交就业推荐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2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应聘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报名时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博士毕业生报名的,需提交就业推荐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专业笔试和面试。

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需参加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需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应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需参加面试。

1、公共基础知识笔试

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主要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6月24日上午8∶30-11∶00。

2、专业笔试

由省交通厅及招聘单位组织,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专业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由省交通厅及招聘单位组织。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情景模拟、专业测试等方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面试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查。体检在省交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体检人员不合格的,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交通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省交通厅审核,报省人事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不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间及正式聘用后,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五、招聘信息

由省人事厅通过*人事信息网、*人事考试信息网、*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交通信息网、各招聘单位网站也将同步。

招聘专员试用期工作第4篇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业知识扎实,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水平;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条件

㈠人民医院计划招聘86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1、旗内招聘医技人员30名。内科3名、外科2名、儿科1名、妇产科1名、五官科1名、影像1名、B超1名、检验3名、药剂5名、护理12名。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临床或相关医学专业毕业,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原卫生系统下岗人员、现旗医院法人聘用人员工龄满3年以上的、原医药公司下岗人员、大学生志愿者;除原卫生系统下岗人员、现旗医院法人聘用人员、原医药公司下岗人员、志愿者外,其他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或相关医学专业毕业。

2、面向全国招聘医技人员30名。内科3名、外科2名、妇产科2名、儿科2名、中医科1名、影像2名、B超1名、心电1名、麻醉1名、检验1名、药剂2名、护理12名。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检验、药剂、护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专业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相关专业毕业。

3、面向全国招聘卫生信息化管理人员1名。年龄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毕业。

4、旗外医疗单位聘用专家、协作医院专家、旗医院退休返聘专家25名。在临床医学上有一定造诣的专家,根据工作需要聘用。

5、旗医院现聘用人员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免试。

㈡蒙医院计划招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0名。

1、旗内招聘医技人员10名。蒙医科2名、蒙医药剂1名、护理7名。原卫生系统下岗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职称及以上职称;除原卫生系统下岗人员外,其他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或相关医学专业毕业,能够熟练掌握蒙古语文字。

2、面向全国招聘医技人员10名。内儿科3名、外妇科3名、蒙医五疗1名、药剂3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医学专业毕业;药剂、检验、护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掌握蒙古语言文字。

3、在中蒙医等临床医学上有特殊专业技能的医学专家根据工作需要聘用。

㈢面向全国招聘中心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3名、B超2名、检验1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医学专业毕业。

㈣校医计划招聘8名。原卫生系统下岗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具有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

㈤蒙西中心卫生院计划招聘13名。内科1名、外科1名、妇科1名、儿科1名、中医(蒙医)1名、B超1名、X光机1名、药剂2名、护理3名、检验1名。从现应聘人员中招聘(先聘用旗医院、蒙医院、校医,然后再聘用蒙西中心卫生院医技人员)。

以上五项招聘计划,可根据考生报名及考试情况,对招聘困难的岗位,可打破地区界线,在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内做适当调整。

四、招聘程序方法

㈠公告

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才网站、内蒙古日报、鄂尔多斯电视台、鄂尔多斯日报、鄂托克电视台等媒体上公告,公告时间为2012年9月1日至9月25日。

㈡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1日至9月25日。

2、报名地点: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有关事项:应聘人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毕业证、本人所在单位介绍、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考务费200元。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务必将上述证件复印件发至邮箱eqrlj@,应聘时带原件进行验证。

4、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若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1:3时,可根据岗位需求由考聘领导小组考核聘用。

5、由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旗纪检委、卫生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㈢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旗内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旗外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由领导小组组织专人统一命题,以实际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知识为主。

2、面试: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拟面试人选。按1:3比例确定的最后一个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

3、加分条件。⑴具有主治医及以上职称(包括医、护、药、技等)总成绩加10分;⑵报考旗医院、中心卫生院、校医的少数民族用汉语答题的考生总成绩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旗内考生按笔试、面试6:4比例加分;旗外考生按笔试、面试8:2比例加分。⑴、⑵两项不累计加分。

4、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向全国招聘医技人员,总成绩按笔试、面试8:2比例计算。旗内招聘医技人员,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6:4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确定进入录用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㈣考核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计划聘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全面情况。考核合格者由旗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考录标准执行。

㈤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天。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占用事业编制,试用期六个月。聘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

六、招聘纪律

1、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生在报名、考试、考核等过程中,若有伪造学历,出具假证明、更改年龄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在报名、考试、体验等招聘工作环节中,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在领导小组发出考试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专员试用期工作第5篇

一、政策规范内容评析

(一)招聘条件及程序

1.应聘者资格条件。关于应聘基本条件,各地政策规范内容均包括对于国籍、守法情况、品行及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等的要求。安徽、广东、河北、江苏、云南和重庆等6个省市还进一步对违法违纪人员应聘作出相关规定: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可以看出,对于应聘者资格条件的总体规定,各地与6号令基本相同。

2.招聘中歧视性条件限制。北京市和湖南省等地对于招聘中的歧视性条件的限制规定最为详细。北京市指出招聘中不得有“民族、种族、性别、”等方面的歧视,并且,不得对岗位的“报考专业、年龄、技能”等进行有指向性限制。湖南省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不得针对特定对象设置“量身定做”条件。但多数省区市均仅是笼统规定除有特殊要求的特殊岗位外,不得对应聘对象设定歧视性条件。对于具体什么条件是歧视性条件,则没有进一步的规定。这导致了在实际操作中缺乏客观的依据,为部分单位和个人提供了空间。

3.招聘程序。各地对于招聘程序的规定有详有略,但基本上都包含制定招聘计划、招聘信息、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的组织实施、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环节。这方面各地的规定大致统一,与6号令的规定也是基本一致的。

(二)招聘计划、信息与资格审查

1.信息距报名开始时间的规定。有11个省区市对招聘信息的时间距离报名开始的时间设了最低限,分别为7个工作日到15个工作日不等(见图1)。总体上看,关于招聘信息距报名开始时间的规定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对此作出最低时间规定的地方过少,多数地方的政策规范对此并未涉及;二是作出规定的11个省区市,只有两个省份规定了15个工作日,其余的均在15天以下,过短的时限将会使应聘者缺乏足够的应聘准备时间。

[63%未作规定][10%7个工作日][13%10个工作日][7%15天][7%15个工作日]

图1 对招聘信息距报名开始时间

最低限不同规定的省区市占比

2.信息时长及报名时长最低限。信息时长及报名时长都会影响到参与招聘的人数规模,过短的时间将会影响信息传播的范围,过短的报名时长则容易使部分有意应聘者错过报名时间,这些都不利于吸引更多的应聘者参与竞争。目前仅有河北、湖南等少数地方对信息时长规定了最低限,河北为7天,湖南为7个工作日,仅有6个省设置了报名时长最低限。多数省区市对这两个方面均未作规定,这为部分单位和个人通过压缩招聘信息时长和报名时间,减少竞争者,“关照”部分应聘人员提供了方便。因此,这方面规定的缺失是地方政策规范中一个非常普遍的漏洞。

3.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限制。规定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最低比例,目的在于保证候选队伍的规模,增加招聘的竞争性,使事业单位能在更大的人才范围内择优录用。但仅有安徽、福建、海南、河北、黑龙江、四川、天津、云南、浙江和重庆等10个省市规定了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原则上的最低限,其中除安徽外,另外9个省市将这个最低比例定为3 ∶ 1。就目前资料看,其余省区市对此比例均未作专门限制,有必要在今后的政策规范中加以完善。

(三)考试与考核

1.考试考核方式。各省区市均规定考试科目与方式应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安徽、海南、四川等个别省市对笔试、面试的方式作了一些规定,如笔试可采取公共(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方式,其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应侧重专业知识考试;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讲课、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北京、甘肃、贵州、黑龙江等省市规定对于工勤岗位招聘,可根据需要重点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方面的测试。总的来说,绝大多数地方对于考试考核方式的规定均没有涉及,有所涉及的个别地方,其规定也比较简略。因此,在下一步的政策规范制定过程中,需要对此加以细化和协调统一。

2.面试入围比例。相对而言,笔试的评分客观性要高于面试。而且,从近年我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践来看,面试为招聘考试违规的多发环节。因此,对面试最低入围比例设定最低限,确保能有更多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能从一定程度上减低违规操作的可能性。但目前仅有少数地方对面试入围比例进行了限制,如海南省和云南省规定在1 ∶ 2和1 ∶ 3之间,湖南省要求在1 ∶ 2和1 ∶ 5之间;河北省规定一般不高于1 ∶ 3的比例,特殊情况的可以调整比例,但一般不超过1 ∶ 5的比例;内蒙古自治区和青海省为1 ∶ 3;上海市要求不低于1 ∶ 2。这方面也需要各地在下一步的政策规范制定过程中加以协调和完善。

3.面试考官组人数及结构比例。北京、内蒙古、上海等14个省区市要求面试应当成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专家学者、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领导等组成,并对考官组人数作了规定。一些省区对考官组的人员结构作了规定,其中安徽、湖南和江苏等省规定考官组中外聘考官和经过专门培训的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1/2以上,福建等省则要求招聘单位评委不得超过面试评委总数的1/3,江苏省规定在管理岗位、通用类的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面试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评委人数不高于30%。一定的最低人数限制和一定比例的外部考官和专业考官是面试工作客观公正性和科学性的重要保证。但从当前各省区市的政策规范来看,对此尚缺乏严密、统一的规定。

4.考试成绩计算。笔试、面试的计分规则直接关系到应聘者的最终成绩,影响着招聘录用的最终结果。少数地方对笔试、面试权重作了规定,但各地之间差距很大。如甘肃、江西两省规定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不得超过总成绩的30%;内蒙古自治区则要求面试成绩不得超过40%;江苏、河北两省则分别要求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0%和40%。四川省规定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两种都采取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不得低于40%;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只采取一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不得低于50%。面试为招聘违规的多发环节,因此,在计算最终成绩时,对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比重的限制,能从一定程度上降低面试违规的危害。但目前各地的政策显然缺乏这方面的严格而统一的规范。

(四)聘用

1.公示。对于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方案的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而一定的公示时间则是公示效果的必要保障。目前多数省区市均提出公示要求,但对于公示时间规定各地不尽一致(见图2),缺乏统一的标准。

[27%未作规定][27%不少于7个工作日][17%7至15天][23%不少于7天][6%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图2 对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不同规定的省区市占比

2.试用期。在试用期规定方面,各地规定大多与人事部6号令保持一致,即: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部分省区市还作了进一步详细规定(见表1),但试用期限各地规定差异较大,没有统一的标准,需要进一步协调和统一。

表1 部分省区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用期时间的规定

[省区市\&规 定\&广西\&聘用合同期限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3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河北\&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黑龙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内蒙古\&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青海\&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用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延长至12个月。\&云南\&试用期一般为3—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延长至12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重庆\&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

二、政策规范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范的陆续出台,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规范性提供了一定的制度保障。但由于公开招聘实施时间较短,相关政策规范尚处于摸索阶段,因此仍存在很多问题与不足。

(一)有关政策规范总体上过于疏阔,缺乏严密性和操作性,不能有效指导招聘实践,为各类违规行为留下了空间。部分环节,如考试命题、试题印刷保管等,各地政策普遍没有涉及,而其他各个具体环节,各地规定普遍过于简略,即使是个别政策规范比较完善的省区市,其内容在严密性方面也有不同程度的欠缺。在考试考核环节,这一问题尤为突出,目前各地仅原则性规定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仅部分地方对考官组的人员结构、考试成绩计算等规定有所涉及,多数地方均缺乏关于考试、考核的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范。

(二)各地政策规范标准各异。如前文所述,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诸多环节,各地政策均显示出很大的差异。比如关于招聘歧视性条件、信息时间、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考试考核方式、总成绩计算办法、公示时间及试用期限等各个方面,有的省区市有所涉及,有的省区市则存在不同程度的规范缺失现象;而作出规定的省区市,相互之间也是标准各异、差别很大。

(三)地方之间进展不平衡。各省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繁简不一,河北、安徽、甘肃、福建、海南等省在6号令的基础上,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其政策规定相对比较全面、细致,具有较高的操作性;而其他一些省区市的政策非常简单,有些仅仅重复了6号令的基本内容。

(四)事业单位自主招聘政策规范相对缺失。与公务员招录相比,事业单位招录组织较为复杂,包括主管部门统一招聘、人事部门统一招聘和事业单位自主招聘等多种形式。事业单位自主招聘频率高、灵活性强、监管难度高,但这种招聘方式促进了人才流动,提高了事业单位的人才竞争力,已成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改革的主要认识和做法。但目前各地政策多针对统一招聘,关于事业单位自主招聘的方式、方法缺乏规范。

(五)违纪行为处理规范不明确,操作性不强。绝大多数省区市都对招聘中的违纪行为进行了列举,但都仅是一些概括性的规定,而且关于对这些行为的处理规定也非常笼统,如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处理规范的不明确,导致了对招聘违规行为的问责无力。

三、思考与建议

针对地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范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应予以足够的重视,加强研究探讨,采取有效措施,对现有政策规范加以必要的改进和完善。

(一)加强政策规范的完整性,完善政策规范体系。完整的政策规范应包括规范的目的、辖域、主体、基本原则、行为规则、实施程序、监督与奖惩等部分。各地区招聘政策规范详略不一,部分省区市的政策规范从结构上来说有不同程度的缺失,不够完整与严密。各地区应重点检视本地区招聘政策规范的各构成部分是否具备,结构是否完整,对于缺失部分应予以补充,确保政策规范结构的完整性。部分政策规范过于简单的省区市,要学习和借鉴政策规范相对完备的省区市的经验,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尽快完善公开招聘政策规范体系。

(二)加强政策规范的严密性,完善程序标准。有效的程序规范必须包含以下五项基本要素:主体明确,步骤完整,指令具体准确,指令之间能有效衔接和转化,指令之间不能冲突。程序规范越具体、细致、严密和可操作,对相关行为主体的招聘行为就越能形成严格的限制,违规操作的空间就越小,招聘的公正性也就越能得以保证。各地区有关部门应针对本地区招聘政策程序规范中的环节缺失和过度简略等问题,加强对招聘实践中的违规行为的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现有程序规范进行修改与完善,使招聘政策严密覆盖招聘程序的每一个环节。

(三)加强政策规范的针对性,健全招聘规范体系。要针对不同行业、层级事业单位的特点,修改和完善现有规范,逐步健全招聘规范体系。根据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自主招聘和地方统一招聘等不同招聘方式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监管措施。同时对实践中存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如特权招聘、萝卜招聘、利益交换、利益输送、命题失误等现象和问题,应重点研究和解决,并制定相应的政策。

(四)加强政策规范的人性化,为应聘者提供更多便利。目前一些地方将招聘信息距报名开始时间、信息时长和报名时长的最低限分别规定为7天到15个工作日、7天到7个工作日、3到5个工作日,下一步应该将这几项最低限适当延长,以使应聘者能有充分的准备时间。在考试考核的规范方面,也尽量为应聘者提供便利条件,如规定考场应选择在宽敞、通风、光亮、整洁、安静以及交通便利的地方,考场旁边应设置专门的候考室等。

(五)加强政策规范的严肃性,不能朝令夕改,同时对于违纪行为要建立科学有效的问责处理机制。公开招聘的政策文件修订不能过于频繁,更不能前后矛盾,应保证政策规范的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应根据公开招聘参与人员的不同情况和招聘的关键环节,明确各类责任人的职责义务和违纪行为。责任人如负责资格设置和审查工作的人员、命题人员、试题印刷保管人员、监考人员、面试考官及体检人员等,违纪行为如不遵守回避制度、泄密、篡改成绩和体检报告、伪造变造考生档案等行为。对于不同的违纪行为,要明确处罚措施。同时还要强化对事业单位领导、主管部门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

注释:

①本文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年度部级课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范方法研究》的部分成果。

招聘专员试用期工作第6篇

根据山东省济南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为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8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得应聘,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局共有6个所属事业单位拟招聘7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7年济南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简章将通过济南市体育局网站(jnstyj.gov.cn)公布。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9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天桥区清河北路11001号济南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公楼一楼(原小清河北路山师北院),乘坐31路、130路公交车在“黄台家纺城”下车西行100米路北。

    3.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18年1月8日为截止日期。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公布审查结果。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对符合应聘条件通过审查的人员,需提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发放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可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考试考务费用。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字分析能力、分析推理能力、综合理解与分析能力、常识判断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体育局根据考试情况和应聘人员成绩确定。

 1.笔试时间: 2018年1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个别岗位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体育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考察两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考察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60%。

    1.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时间: 2018年1月30日(详见面试通知单)。

    结构化面试地点:天桥区清河北路11001号济南市体育运动学校(原小清河北路山师北院)。

    每位应聘人员结构化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结构化面试主要主要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结构化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专业考察环节。结构化面试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其考生均自动进入专业考察环节。

    2.专业考察

    (1)专业考察的内容:

    ①羽毛球教练员岗位考察内容为:羽毛球专业理论、羽毛球专业技能展示、现场教学。

    ②篮球教练员岗位考察内容为:篮球专业理论、篮球专业技能展示、现场教学。

    ③射击(手枪项目)教练员岗位考察内容为:射击(手枪项目)专业理论、射击(手枪项目)技能展示、现场教学。

    ④手球教练员岗位考察内容为:手球专业理论、手球专业技能展示、现场教学。

    ⑤橄榄球教练员岗位考察内容为:橄榄球专业理论、橄榄球专业技能展示、现场教学。

    ⑥击剑教练员岗位考察内容为:击剑专业理论、击剑专业技能展示、现场教学。

    ⑦水质管理员岗位考察内容为:游泳池(馆)水质管理专业理论、实践。

    (2)专业考察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8年1月30日

    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专业考察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计分员将各位考官评分登录在专业考察成绩汇总表,然后在每项要素得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剩下得分的总和取平均分,计算出该项要素的最后得分,各要素平均分相加得出该位考生的专业考察成绩,按规定由主考官、监督员和社会监督员签字后,存档备查。在专业考察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专业考察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组织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专业考察,按专业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市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济南市体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济南市体育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后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体育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联 系 人:韩老师咨询电话: 66608332

招聘专员试用期工作第7篇

第一条为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和工勤人员,适用本办法。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及公务员流动到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之间流动、企业到事业单位担任三级职员领导职务、急需引进的高层次或短缺专业人才、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单位用人自主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五条公开招聘在编制限额内,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方法进行。

第六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市属事业单位可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成立由人事、纪检监察人员、职工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招聘工作组织,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县(自治县、市)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由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八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特殊情况可适时组织。

第二章招聘范围、条件及程序

第九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第十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五)应聘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其中应聘少数民族地区乡(镇)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应具有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应聘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应具有高中(技校)及其以上学历;

(六)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其中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有特殊专长的人才经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第十二条公开招聘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身体检查;

(六)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八)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招聘计划、信息与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招聘计划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核定的编制数、缺编数,招聘的岗位及条件,招聘的时间,招聘人员的数额,采用的招聘方式等。

第十四条市属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各区县(自治县、市)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汇总后报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并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公开招聘信息。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由用人单位会同上级主管部门编制,送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定。各区县(自治县、市)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由用人单位会同上级主管部门编制,经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送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定。

招聘信息应载明:用人单位情况简介、招聘的岗位、招聘人员数量及待遇;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考试考核的时间(时限)、内容、范围;报名时间、地点、方法及需交验的证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经审定的招聘信息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于公开招聘报名前10个工作日在**人事人才网等媒体上向社会;同时,市级各主管部门、各区县(自治县、市)及用人单位应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

第十六条报名和资格审查。市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报名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区县(自治县、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由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报名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参加考试。

第十七条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除特殊岗位和急需短缺人才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

第四章考试与考核

第十八条考试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第十九条考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

职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为《管理基础知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专业(行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工勤人员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的部分内容,专业科目测试内容为本岗位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技能。

第二十条公共科目测试及职员岗位专业科目测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大纲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考试的命题、制卷、阅卷等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考试服务机构负责;具体考试考务由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考试服务机构组织实施。

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岗位的专业科目测试,由用人单位会同上级主管部门确定内容并组织实施,也可委托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考试服务机构组织实施。

区县(自治县、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岗位的专业科目测试,由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确定内容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面试。考试成绩公布一周后组织实施。市属事业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各区县(自治县、市)事业单位,由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面试根据实际需要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拟招聘岗位人数在10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在10人以下的按1∶2的比例,根据考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

第二十二条体检。体检人选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市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区县(自治县、市)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招聘岗位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体检可在考试前进行。

体检人选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第二十三条考核。市属事业单位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区县(自治县、市)事业单位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第二十四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以及具有硕士学位应聘主城9区以外区县(自治县、市)事业单位的人员,经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

第五章聘用

第二十五条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第二十六条市属事业单位拟招聘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区县(自治县、市)事业单位拟聘人员由区县(自治县、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天。

第二十七条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各区县(自治县、市)批准的聘用人员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的规定签订《**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第二十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第六章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人员之间以及受聘人员之间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一般不得应聘同一部门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十二条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办法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事业单位不按本办法聘用的人员,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核定工资,其聘用关系无效。

第三十三条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办法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㈠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㈡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㈢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㈣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㈤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㈦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第三十五条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需要招聘外国国籍人员的,须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聘。

招聘专员试用期工作第8篇

在年终的时候进行工作总结,有利于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回顾,以便对来年的工作中进行计划。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了招聘专员工作计划合集,希望能帮助到您。

招聘专员工作计划一

为了规范招聘专员工作流程,提高招聘专员工作效率,总人资部针对招聘专员制定周工作计划如下:

一、日工作流程

1、招聘日报表汇总。

2、刷新网站:58同城,智联招聘,前程无忧,万行教师人才网,当地人才网。

3、设定日招聘计划:筛选简历多少份,电话邀约面试多少人,分别从哪些网站筛选。

4、筛选主动投递简历:原则上当日所投简历,次日下班前有回复并按要求填写《招聘日报表》

5、网站搜索简历:每份简历一定先仔细预览,确定符合条件之后再点击下载,电话邀约,以免浪费简历数。

6、电话邀约面试,做好电话访问记录,认真填写《招聘日报表》:电话未接通做好记录,次日再联系;如下载简历电话号码错误、非本机主、空号等,发送面试邀请邮件,并做好记录,方便简历兑换(58同城可直接兑换)。

7、发送面试短信给电话邀约成功者:短信内容包括公司名称,面试岗位,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8、拨打电话时间尽量避开早上9:00—10:00,下午:13:00—14:00,话术规范,语气温和委婉,有耐心,一定礼貌用语,切忌让对方反感,在电话中争吵。

9、面试接待,进行初试。

10、中途时间可完成领导交办临时事项,及突发事件处理。

11、总结当天工作,发《招聘日报表》指定邮箱。

二、周工作流程

1、参加部门会议:总结上周招聘工作,找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会议中提出问题,得出解决问题的措施。

2、各部门确定招聘岗位及人数,制定本周招聘计划。

3、实施招聘工作。

4、招聘渠道维护

5、分析招聘情况,完成《招聘周报表》,发送指定邮箱。

6、汇总各校区招聘报表,分析招聘情况,总结问题。

招聘专员工作计划二

1、招聘时间安排及需求。

根据公司下阶段的发展战略及对人力需求的总体规划,8月份至9月份招聘组将完成的招聘职位、招聘人数,以及具体招聘负责人安排如下:

2、加强各个环节的沟通。70%的问题是由于沟通引起的,而又有70%的问题可以通过沟通得以解决,前期因沟通不畅及不及时引起的问题在本阶段招聘工作中要注意解决。

3、一旦招聘效果不能达到预期,应当在八月中旬考虑加大猎聘力度。

4、在进行现阶段招聘工作的同时,不断注意后续人员需求状况,根据集团各阶段人员需求状况作出分工调整人员招聘时招聘组的主要核心工作,因此,招聘组要在原有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集团人力资源在招聘这一模块的体系,并在实施的过程中注意发现存在的各类问题及薄弱环节,加以改进和完善,使招聘工作规范化,流程化,满足集团发展过程中对人员的需求。

5、启动校园宣讲,加强校园招聘,储备优秀应届毕业生。

扩展招聘方式,可以考虑专项招聘,例如品管类技术类人员直接去学校签约合作、优秀的保安人员可直接跟军队联系招聘退伍军人(在考虑会否给企业带来企业风险的基础上)等等

人力资源工作是一个繁杂的工作体系,我们已经迈出了前两步,之后的路如何走才能顺畅取决于企业战略决策和人力资源工作的执行力度。为加强整体人力资源工作,提升格局和高度,人力资源部必须加强自身的修炼,所以在XX年人力资源部将继续坚持XX年提出的部门成长三驾马车并行的理念,即:专业+品格+关系。通过专业学习与考试提升专业能力,通过学习国学与历史提升品格,通过与各部门加强沟通增强员工关系。

招聘专员工作计划范文三

一、人员调配管理本年度重点做好新兴工业园投运期间的人员调配工作。

1、根据公司新的体制设置及人员定编,抽调部分优秀管理人员及生产骨干到工业园工作,使技改项目投运后,能够正常的安全经济运行。

2、根据公司各部门、单位人员岗位定编、缺编情况,随时作好调配工作。及时、准确下达人事调令和人事指令,力争使人力资源达到最佳合理配置。

二、劳动合同管理做好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及劳动合同档案管理等工作。本年度重点做好20xx年6月30日194人劳动合同到期员工的续订工作。针对本次续签工作,在今年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需进一步运作新的管理办法,对生产工人及其他工作人员拟采用中期(2年)、短期(1年)合同,对部分人员采取不再续签合同的管理办法。

三、人事考核评价为进一步加强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正确把握每位员工的工作状况,建立公司正常、合理的人事考核评价制度,从而为员工的奖惩、晋升、调整等提供客观依据。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制定人事评价制度,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对不合格人员实行在岗试用、待岗培训或转岗,以保证员工队伍的高效率、高素质。

四、奖惩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对在生产、科研、劳动、经营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分别给予奖励。对有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完不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等情况的员工,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五、人才储备工作根据公司现状,结合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参加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大型人才交流洽谈会,直接引进高层次、高学历人才获得技术过硬、品德优秀的人才队伍。拟在20xx年招聘应届大学本科生10名左右,专业主要有:热能与动力专业5—7人,电气专业2—3人,化学专业2—3人。

六、员工职称评定、职业资格证年审工作:随着对人才资源的进一步重视,职称评定等项工作已得到社会的普遍承认与重视。

1、做好20xx年度公司员工申报职称工作的办理,重点做好申报初级及中级职称人员的手续办理。

2、做好公司员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年审与办理工作。按照劳动部门要求,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年审工作,同时根据实际适时做好职业资格证的申报及办理。

七、其他人事管理工作:

1、做好员工季度劳保及劳动用品发放及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员工劳保用品的补充及相关制度修订工作。

2、做好员工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齐全性、保密性;

3、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办理员工的辞职、辞退、除名、开除退厂手续。严格退职手续的办理,做好退职员工钱、财、物的交接监督,不留后遗症。

招聘专员工作计划四

一、招聘工作

1、一线岗位招聘:

对日常招聘岗位进行分析,包括:岗位工作内容、任职资格、岗位梳理等方面。对以上这些入职条件进行分析后,根据岗位的情况,选择相应的人群,从而选择相应的招聘渠道,找到合适的人员。

我们公司的招聘渠道主要是网络招聘,主要有赶集网,58同城,前程无忧等。通过这20天的招聘,从每天的电话邀约量和到访量来看,工作情况并不乐观。电话邀约量每天都能够达到甚至超出计划,但是到访量却和每天的计划到访量有很大的出入。

从以上表格可以看出我的招聘精准度还不够,对求职人员的求职意向和心理把握的不够,同时也说明了在电话邀约过程中语言的把握上也没有足够力度。

没有吸引求职者,没有把公司所招聘岗位的亮点呈现给求职者,所以来访量不高。同时电话的跟踪和回访也不够及时,也错失了一部分求职者。随着人事部人员的配备到位,原有的招聘渠道就不能满足大家的需求,需要开发新的招聘渠道,来满足招聘需求。

2、科员招聘:

通过对岗位说明书进行理解分析,明确了各岗位工作职责、胜任素质等基本要素。结合岗位说明书及实际岗位要求有针对性的筛选简历,面试注意事项、问题维度的掌握,在工作实践中摸索经验同时更要做到“宁缺毋滥”。

我刚来公司的时候,人事部科员缺岗较严重,重点以招聘专员为主,后期有招商专员和网络推广需要补岗。在此工程中根据缺岗情况积极与用人部门沟通,及时补岗,满足各部门的用人需求。相对于一线岗位,科员招聘比较稳定,且到岗率高。

二、部门常规性工作:

1、日常工作:每日招聘数据汇总,安排人员面试和入职,分析和总结日常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找出解决方案。

2、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需要改进和提高方面:

1、提高自身的执行力,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不可否认我的执行力还有所欠缺,在以后的工作中建立危机感,做任何事情都给自己定一个时间段尽量往前赶,提高自己的执行力及工作效率。

2、加强系统化、结构化意识。完善招聘流程,把每一个环节做“细”做“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高业务水平。

3、增强与用人部门及员工的'沟通工作,完善自己的服务质量。

4、深入学习人力资源相关专业知识,用扎实的理论基础武装自己,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之更加专业化。

四、10月份工作计划

1、一线岗位招聘:

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新的店面不断开业,市场部的人员需求量将更大,所以在以后的招聘工作中要以养生师,养生顾问,美容师,前台等岗位为主,加

大招聘力度和精准度,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人才。

结合今年劳动力市场情况分析,以后的招聘形势会更严峻,开发新的招聘渠道刻不容缓,要为后期的招聘工作争取时间。其中包括:横幅、看板、海报等宣传资料,及与美容学校的合作事宜。

十一过后是外出务工人员找工作的一个高峰期,此阶段将完成10月份的大部分招聘工作,因此这一阶段非常关键。每日通过各种渠道,发布信息,挑选人员,组织面试,积极主动招聘。并对一周招聘数据进行汇总与分析,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并更新招聘信息,保持工作的机动性和灵活性。

2、科员招聘:

科员招聘相对比较稳定,预计与9月份相比基本持平,主要招聘渠道还是网络招聘。可按用人部门的实际要求进行简历筛选并相邀面试。

3、后续工作:

(1)做好来公司报到实习的接待工作,提前安排并且由专人负责。充分体现主人翁精神,增强对企业的归属感。

(2)跟踪新入职员工工作情况,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尽最大的努力解决员工在工作或生活上所遇到的问题,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减少人员流失。

4、建立人才库:

人才库资料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内部员工档案资料,包括该员工参加的各种培训记录,和每个月的考核结果优异者在人才库进行登记,如某岗位缺岗时首先考虑人才库是否有工作职能相同或类似的人选,如有合适人选给予推荐。另外就是外部求职者,包括历次投递到我公司较为优秀人员的简历资料(公司职位有限没有录用的),这种人才可进入人才库。此项措施大大缩短招聘周期及招聘成本,更体现出我司对人才储备的系统化、专业化,并且更大程度上激励员工,也符合我司企业文化中“育人”的原则。

招聘专员试用期工作第9篇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拟为县直单位和卫生系统招聘45人。具体职位及条件见附表。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政治历史问题,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体检标准;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截止为1985年1月1日后),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范围及要求

1、凡近年(含2015)毕业的全日制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均可报名,详细要求见职位表,职位表中的学历均含要求学历及以上;

2、在我县服务的或我县籍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青年志愿者、新农村建设者等不限年龄和毕业时间,其中分别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县财政局设立四项人员专项岗位3个,按上述招聘条件进行报名。

(一)公告

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后,应聘人员可结合所学专业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__日—6月__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 (__文化广场古郡集团裙楼四楼)

3、笔试考务费:每人100元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报考医院护理专业的需带护士资格证原件复印件,201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就业协议书(加盖院校公章),报名人员自行从网站(__)下载报名表并粘贴照片,同时带同版近期彩色小2寸免冠照片2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认定。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考试

1、笔试考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纪检人员全程监督。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

县直事业单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卫生系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及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依考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2:1的比例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四)面试

面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行百分制,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各职位招聘名额,按照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同一职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政审、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未按时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符合招聘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视情况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按成绩进行补录。被聘用人员列入县事业编制,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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