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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1 17:14:44

金融机构论文

金融机构论文第1篇

关键词:金融机构;自律;监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和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外资金融机构等。对于从事金融业务的这些机构而言,诸如市场风险、制度风险、机构风险等是客观存在的,不仅对其经营具有负面影响,而且还可能引起国家经济、乃至全球经济的动荡。同时,除了这些客观存在的风险之外,由于金融机构违规操作等主观因素带来的风险也因其极具破坏性,而日益受到监管当局的关注。

一、金融机构违规操作现状及金融监管的主要模式

(一)现状

目前,我国金融业最大的风险来自于传统体制的影响以及监管失效导致的违规。如长期以来积累的体制性、机制性因素,如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国有企业建设资金过分依赖银行贷款,银行信贷资金财政化的现象;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不善,造成庞大的不良债权,导致金融资产质量不高的状况;金融机构业务中违反利率政策,采取各种方式高息揽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此外,我国证券、期货市场也存在不规范的经营、违法违规现象,如一些证券机构和企业(包括上市公司)与少数银行机构串通,牟取暴利,将股市的投机风险引入银行体系;一些企业和金融机构逃避国家监管,违规进行境外期货交易,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上市公司不规范,上市甚至成为扶贫圈钱的手段。对此,我们要做的就是要采取相应措施,遏制上述风险,防患于未然。

(二)监管模式

为防范金融风险,各国都通过采取不同的金融监管模式来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规避风险。由于不同经济发展和文化背景以及立法等,各国的政治背景、地域、文化、经济发展进程、法制传统以及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经济的监管也各不相同,各国金融监管框架和组织结构千差万别,并没有统一固定的框架。目前有影响意义的金融监管框架和组织结构有两类:其一,以非制度化著称的英国模式,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即属此类;其二,以规范化闻名于世的美国模式,其监管比较严厉,日本、欧洲大陆国家多属此类。

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主要是采取政府监管为主导的监管模式,这种方式有诸多弊端。比如,在监管体制上,央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之间,各监管机构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各监管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尚未建立起明确完善的协调机制;在监管内容上,偏重于合规性检查,风险性检查不足;在监管依据上,法规、规定不完备,监管活动随意性较大;金融业自律机制和社会中介机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监管资源不足,监管漏洞较多。因而,修正我国目前的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是本文要研究探讨的重点。

二、自律监管在我国金融监管中的地位、理论依据

金融机构自律是指金融机构自行制定规则,以此约束自己的行为,实现自我监管、保护自身利益的目的。广义的金融机构自律不仅包括每家金融机构对自身行为的约束,还包括金融业的行业自律,即由金融机构联合成立的同业公会或会员制交易所,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实行自我约束。本文就广义的金融机构自律进行研究。

(一)地位

金融机构的自律是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不可或缺的部分,然而由于其主要基于金融机构的自觉行动,缺乏可操作性,而且由于企业存在诸如主观介入较多、灵活、弹性大等特点,易产生负面效应,如滋生腐败,因而不被重视。但作为非政府监管的一种,自律监管又具有监管成本低等优点,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在国外,自律在金融监管中发挥着不容忽视的作用。瑞士主要的自律机构如瑞士银行家协会(SBA),它组织银行自律指南,包括交易期权和金融期货、抵押物评估、交易和衍生金融产品风险管理、证券交易行为指南等,并协助央行对资本外逃、逃税及类似的违法行为给予制止和处罚,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理论依据

金融机构自律的理论依据就是经济学当中的俱乐部理论。该理论认为,俱乐部成员如按俱乐部的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就可以享受会员待遇,如果违规就要出局或接受其他惩罚。其实,违规造成的最大惩罚就是该会员将无法在类似组织中继续发展,享受以前的优待,而且即使从事其他活动也会因其有“前科”而受到歧视。就金融机构而言,促使其自律的压力和动力除了来自法律的威慑,还与这种俱乐部理论的进一步应用、完善密切相关。

三、激励金融机构自律的因素

(一)前提条件——完善监管立法

伴随着金融业的发展,金融法规体系也在不断发展、日趋完善,作为金融监管最强有力的手段,其主导地位在现阶段仍是不容动摇的,它也是促使金融机构自律的前提条件,是规范、公平竞争的金融市场的保障。要根据国内金融业发展的现状、国际金融监管变化的新趋势、内外资金融机构监管并轨的需要,做好相关法规的废、改、立工作。同时,强化对金融监管执法的监督,建议让非金融监管职能部门承担这一任务,如法律部门、内审部门,以防止出现监管漏洞。

(二)根本--提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

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素质的高低是金融机构自律水平高低的重要决定因素之一。而我国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素质远落后于金融业的发展水平,部分从业人员的违规、违法行为就会给金融业带来巨大的风险和损失,因而着力提高其素质已成为必要而紧迫的选择。对此,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1、完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制度

目前,现有的金融业还没有针对从业人员的严格、清晰的法律、法规、制度要求,作为风险较大的行业,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诸如道德、知识、技能、心理、身体素质,因而要严格从业人员的准入制度,从源头上加以控制。

2、建立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激励机制”重在让从业人员不想违规,“约束机制”则使从业人员不敢违规。具体说来,在一般情况下,各国对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违规行为相对比较重视,而对按章操作、遵纪守法者却无相应的激励,以至各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有违规经营逐利的动机,而无照章办事的动力。因此,笔者认为各监管部门要适当转变“禁止违法经营”的监管方式,改为“鼓励守法经营”的激励方式,以达到惩恶扬善的目的,降低为查处违规行为而投入的巨大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三)核心——加强内部控制

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是金融机构的一种自律行为,是为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和防范风险,对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约的方法、措施和程序的总称。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概念看,其控制对象包括:决策机构和决策人,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所进行的各项业务活动;其控制内容包括风险控制、制度管理和制约机制三大类别。重视和加强内控建设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关键。

(四)关键——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具有双向性:对外能维护金融业的整体利益,对内能改进行业系统管理,加强同业约束。金融同业公会可担此重任,有效地弥补金融监管的不足。其自律监管范围主要是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针对微观操作行为与地方金融活动进行自我协定和约束,尤其是存款经营、贷款发放、结算制度、利率管理、产品开发、业务交叉、信息披露、违约制裁及同业纠纷等,并随业务的发展不断扩充其职能。(五)重要保障——发挥外部中介力量的作用

如英国实行报告会计师制度,其报告会计师的职责是定期报告有关银行的内控情况,检查监管当局的规定和要求的执行状况,核定银行数据和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并提出分析报告;再如,瑞士借助外部审计师事务所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这些事务所审查的内容包括:账目、执法严格程度、内控制度及银行家协会自律监管指南执行情况,如发现违规情况,被审机构要限期整改并上报监管核心机构FBC,费用由银行支付。

就我国目前中介监管机构的发展看,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功能较为单一,通常只限于核定注册资本金,因此可借鉴英国、瑞士的经验,适当扩大会计师事务所的职能,采用其收费制度,以提高我国现有金融监管效率并降低监管成本,弥补单一依靠监管机构的不足,形成对金融业的社会监督,建立更为全面的监管体系。

(六)粘合剂——完善金融业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金融机构防范风险的内控机制和外控机制的有机结合点。我国需要完善有效的金融业信息披露制度。

金融机构就要在国家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练好内功”,完善内控机制。在我国,立法和执法一直都重视国家监管,而对金融机构的行业自律和内控机制的完善没有足够的重视。这种内控和外控的不平衡削弱了外控监管的效果,无益于金融整体安全。而信息披露制度的设立和完善,再加上监管对信息披露的制约,有利于将国家金融监管的外控机制转化为金融机构的内控动力。国家监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的要求,就势必会给金融机构经营造成压力,使其增强透明度,由于金融机构的经营都处在大众的视线内,经营不善会导致公众对其信心的丧失,他们就会努力完善内控机制,避免违规操作,保持良好的经营状态。

因而在监管工作中,要将“他律”与“自律”相结合,以“他律”作为“自律”的有力保障,将“自律”视为“他律”的最终目标,促使金融机构从“他律”向“自律”过渡,从“外部约束”向“内部激励”转变,从而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促进我国金融业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家外汇管理局赴英国、瑞士金融监管考察组.英国、瑞士金融监管现状及启示[M].

[2]谢平.自律理论启示金融监管[N].国际金融报.2002.7.2.

[3]冯祯林,李胜华.行业自律:中国金融监管的理性选择[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5.

[4]刘毅.论金融机构自律的基础[J].北京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9.

金融机构论文第2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信用社鹤壁市

1鹤壁市农村金融现状调查

鹤壁市地处河南省西北部,临近太行山区,辖浚县和淇县两县,地区面积不大,人口约40万,其中主要为农业人口。工业不发达,农业也较薄弱,是河南省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一个市。其金融业的发展也很缓慢,尤其是农村金融,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

据调查,鹤壁市有许多落后山区的农业还处于原始耕作状态,从播种到收割一切工作都是使用原始农具,耗时耗力,工作效率低,单产不高,农业抗灾能力差,受天气影响较为严重,是名副其实的靠天吃饭的小农经济,在这里农业仍是一个投资多、回报少、高风险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而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主要由三类组成:第一类是中国农业银行,它是从农村发展起来的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网点延伸至县及乡镇,属商业银行性质。主要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小城镇的建设、农村的信贷扶贫;第二类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它是政策性的金融服务机构,它不吸收存款,其信贷业务只是界定为对粮棉油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成封闭式运行;第三类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组织及中国信合以此为基础而组建的农业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这两类金融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近年来,由于各种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方向越来越倾向于商业化经营,信贷重心逐步转向城市,如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一样,采取信贷管理权限上收、组织资金逐级上存的经营方略,除了个别小额存单质押贷款外,县域乡镇营业所的主要任务则是组织存款、清收贷款本息。这种“只存不贷”的经营方式,偏离了其“服务农业”的基本宗旨,使农业金融在基层服务上出现断层。中国农业银行相对于其他商业银行来讲,贷款利息稍低,但对于高风险的农业,农行要求必须有抵押。而在农村,农民唯一的房产却不在抵押范围之内,即便是当地的私营企业也只能按照“消费信贷”来办理。现在县级商业银行的工作就是接受储蓄,基本没有放贷权,地级市商业银行有些地方还可以放贷,有一些流动资金放贷权,但大部分没有固定资产投资的贷款权限。通过固定资产投资需要贷款,就得层层上报,一直报到总行,总行审贷委员会开会,然后层层研究。从金融机构上看,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非常简单,他们无法进行股权融资,现在只有上海和深圳两个交易所,中小企业够不上门槛,创业办市场还在讨论之中,并且规划中只上高科技、高成长企业。而中国从资源禀赋上将最适合大批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这些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就很难觅得股本投入,他们不可能发行债券,只有通过一条途径——贷款。但由于没有抵押物,农民想要从商业银行得到贷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2国有商业银行网点的撤并带来的问题

与此同时,商业银行的平均存贷比仅50%左右。而农村信用社差不多70%~80%都放贷了,这样农村信用社就在无形中成了鹤壁市农村唯一的金融支柱。但农信社规模太小,吸收到的资金很有限,且农村信用社在几次大的调整中,积聚了大量的呆账坏账,无疑加重了信用社经营的困难程度,导致农村信用社资金力不从心。

由于历史原因,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大多是按照行政区域随政府的设置而设立的,而不是依据金融资源的多寡而设立的。因此,在一些金融资源很不丰裕的地区比如鹤壁市就有大量网点机构仅仅是政府机关的配套设施。他们的经济效益差,入不抵出,工农中建四大商业银行目前都在亏损经营。根据2002年3月9日《经济观察报》报道,从1998~2001年间,中国银行机构总数从1997年底的15251家降到2001年末的12529家,减少了2722家,下降了17.8%;1998年以来中国银行还采取撤销降格等方式共撤并县支行246家,县支行总数比1997年末减少了22%,中国建设银行共减少县支行3601个,1998~1999年建行累计净减少营业网点4000多个,经营向大中城市转移的战略初步完成;中国工商银行2000年撤并各类机构和网点4000多家,撤销了13家二级行、242家县支行,2001年继续进行了大幅度的机构撤并工作,中国农业银行的某些省级分行从1997年初就开始了机构撤并工作,到2000年底,农业银行撤并网点5759个,县支行级机构降格为办事处89个。在鹤壁市也可以明显感觉到这种现象,像中国银行在山城区、淇滨区两个城市内有网点,县域及乡镇本来就没有中行的网点。建行本在鹤壁集镇有一个网点,上年年底也给撤销了。目前集镇上仅有两家工行、一家农行及三四个信用社机构。据全国资料统计,2002年第一季度,仅邮政储蓄存款余额就达6100亿元,中国人民银行合作金融司一位官员估计,其中有2/3的资金也即4000亿元来自农村地区,县级各类商业银行在农村吸收存款6000多亿,放贷3000多亿,转出3000多亿。一位专家的测算是,每年倒流的资金应该在6000亿元左右,平均每个县流出的资金为3亿元。

3农村金融面临的严峻问题及其对策

如上所述,一方面,农村资金多渠道被分流,另一方面,农村社会化金融服务缺位和资金供给不足,致使“三农”经济严重“贫血”。现实把一个广阔的农村金融市场连同沉重的社会责任让给了农村唯一的合法金融主体——农村信用社,而他们的存贷比已经超过了70%。对于广阔的农村来说,农村资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健康发展。

基于对农村金融的现实审视,针对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解决思路:

(1)“堵漏”、“清淤”,减少资金分流,有效增加农村金融资源。根据农村金融实际需要,国有商业银行(农行除外)要适度改革和调整在县域业务的运作结构,要适度调低系统内上存资金的比例和利率,以减少和解决农村资金流向城市、农业资金流向非农业、经济落后地区资金流向经济发达地区这个资金盈缺布局不均衡、两极分化越拉越大的问题。要适度“放权”,给予或扩大对基层行的资金授权授信额度和新增贷款的审批权限,为基层行扩大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投入营造一个宽松的经营和发展氛围。同时建立信贷投放的激励机制,促进信贷资金的有效投入。

(2)“开源”、“引水”,对农村信用社应加强管理,调整结构,强化支农职能,真正肩负起“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深化体制改革,要取消乡镇农村信用社一级法人资格,建立以县联社为法人主体的管理体制。多渠道地组织存款,养精蓄锐,增加资金实力。县乡各级政府要大力支持农村信用社存款,壮大其资金力量。制订切实可行的清贷收息措施,加大到期贷款本息的清收力度。同时,努力盘活不良资产,提高信贷资产质量。

(3)“内帮”、“外助”,创造宽松环境,壮大支农资金实力。在目前农村金融体系下仅靠农村信用社自身的实力和运作是难以有效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的,必须附之于必要的政策外援,建议国家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农村金融的历史包袱实行分摊消化、政策补偿、免征营业税等。地方政府要积极引导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大局意识,视农村发展为己任,切实为农村金融“减负”。

参考文献

1扈照轼,杨琨.金融机构撤并对县域经济发展的影响[J].经济研究参考,2006(7)

2唐青省,高烽.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现状与问题思考——以宣威为例[J].时代金融,2006(2)

3陈卫华.仙桃市县域经济发展与金融服务的调查[J].中国金融,2006(4)

4江涛,陈青武.金融机构大量撤并兑县域金融服务影响情况的调查[J].金融与经济,2006(2)

金融机构论文第3篇

金融文化是有关金融活动中各项制度、章程、措施、经营理念、经营目标、自身定位、价值取向、金融从业人员的道德以及客户感觉的总和,是保证正常金融秩序、约束金融主体行为及对其他行业产生影响和让客户感知的无形“意识集合”。金融文化属于意识形态范围的问题,在规范市场行为和促进市场发展中是重要的武器,是有效监管的重要辅助手段。

金融文化作为金融业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必将是影响和支配干部职工行为的直接的、无形的动力。因此,系统地抓好金融机构的文化建设工作,对处理各种复杂关系,调动金融机构中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等方面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 、当前金融文化建设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2.1服务管理不够新

在激烈的竞争中,系统内各级行都已认识到服务的重要性与现实差距,也更加重视服务工作。尤其是周边兄弟行,都加快了服务管理创新的步伐,涌现出了许多服务管理上的新制度、新办法、新举措,走在了我行前面。

2.2基层银行员工对银行企业文化建设认识肤浅

企业文化建设在基层银行还属于新鲜事物,不少基层行员工对企业文化认识不足,不理解企业文化建设的真正内涵和企业文化的管理功能。其表现为将企业文化建设混同于思想政治工作,简单地认为企业文化建设就是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把企业文化建设等同于员工的业余文体活动;将企业文化只理解为喊喊口号,写写报告;将企业文化建设完全依赖于现在新兴的银行形象识别系统,而不是去关注文化的内核。

2.3激励与惩戒机制力度不够,导向不明确

内控制度执行不力根源在于内控制度缺乏科学的量化评价体系,好与坏的区分标准模糊。并且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往往以“是否造成损失”作为评判标准,当违规没有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产生经济效益时,往往对存在的违规行为既往不咎,致使员工合规得不到奖励,违规受不到惩罚,甚至反而会获益。这样不合理的机制使得员工觉得合规与否抱着无所谓的态度,有时候为求业绩甚至刻意违规操作,导致金融文化氛围难以形成。

2.4重利轻义广泛存在

“无奸不成商”说的是中国传统商业文化中的重利轻义的投机文化。商人为了利益可以利用各种手段,甚至是损人利己的奸诈手段来实现其目的。近几年来重利轻义的事例依然屡见不鲜,如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三鹿奶粉事件、毒幼儿疫苗事件等等,这些事件造成的严重后果至今仍使得人们群众心有余悸。遍观这个金融机构市场,从领导层、管理层到市场参与者都是重利轻义的,对金融市场上的契约和法的精神都是轻视的。

三 、借力金融文化发展金融机构的方法与具体措施

3.1文化建设需要持之以恒并因材施教

文化管理创造的是一种需要内外兼修的管理。在金融机构工作中,由于每个人的具体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不同,所处的地位以及所受的教育影响不同,从而使得每个干部、职工都有自己一定的心理特征。这些心理特征比如兴趣、习惯、能力、气质和性格等等都构成了人们各部相同的心理状态。因此,灌输金融文化建设的时候要持之以恒并因材施教,因地制宜。

第一,总结提炼出科学准确的企业管理理念,进行不同层面的解读和广泛的宣传,其目的是要使这些理念能被全体员工所认同、接受。

第二,文化理念是无形的,只有转化为制度和行为准则,才能规范企业和员工的行为,但是作为一种管理模式,强调的营造一种氛围。

第三,管理必须也必然体现在经营过程中,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文化管理的效果也就是通过员工的自觉行为和团队一致的面貌为社会所接受。

3.2拓宽交流渠道,吸纳对银行战略发展有益的员工价值观

银行网点企业文化建设中重要的一环是以员工为本,但它的重要性仅仅落实到引导是不够的,还应当充分拓宽员工内部、员工与管理层的交流渠道。对我行来说,是基层网点,员工与负责人接触相对轻松一些,但基层员工和比其职位更高的人交流时就会感到压力,下级只会按照指令做事,鲜有建设性的意见反馈给上级领导,从而形成了一种阻碍正常交流的文化气氛。

3.3建设个性化营销服务文化

银行是经营信用的企业,银行所从事的是货币、有价证券等有形与无形资产的交易与流通,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银行这种特殊性决定了银行的员工必须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和职业道德,必须更加遵守诚信原则。银行的存在和发展,主要依赖于人们对它的信任和银行自身的信用,失去诚信基础,银行就无法生存。

在银行自有企业文化的基础上,在以客户为中心的前提下,建设好个性化的营销文化,树立独具特色的营销理念。

第一,创造优美环境,以此吸引客户。通过设置优雅的环境,配齐各种便民设施,使客户拥有“宾至如归”的感受。

第二,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大力推行“人性化、差别化、多元化”服务,精心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服务品牌,全面提高服务客户能力。

第三,创新服务品种,追求增值服务。实行“以客户满意”为标准的“需求服务”和“增值服务”,追求让客户尽可能享受到超出预期的服务结果,从而对银行产生信任感、忠诚度、依赖感,不断提升银行金融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3.4强化内控文化教育

实施员工内控培训和考核认证针对当前内控文化现状,要切实加强内控文化的教育培训。内控文化作为通过教育和传承下来的行为习惯,它是一种历史文化的积累。因此,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内控文化的学习、交流和宣传就显得极为重要。要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职业操守教育,促使全行干部员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正确的职业理想和业绩价值观,让其认可并接受“内控优先”“、内控与发展并重”“、内控就是效益”等价值理念,进而能够认可、遵守并自觉执行规章制度。要坚持全面培训和重点培训相结合,每年规定每个员工应达到相应学分,实行学分管理,按照学分取得相等级应资格认证方可上岗。

金融机构论文第4篇

投融资决策内容:投融资决策委员会要对交易对手的以下信息要素进行审核,决定是否与之交易。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交易员姓名、企业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电话、联系地址等。财务信息:包括资产结构、负债结构、资产质量、流动性、抵质押资产状况等。补充信息:包括开展业务的领域、资信情况、达成交易的难易程度、经营状况,团队的管理能力等。投融资分析报告:包括市场变动趋势、投融资机会预判、投融资规划执行完成情况、交易的风险收益情况、投融资成本与收益测算以及债券市值的风险估值等内容。

2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审议规则

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审议规则: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审议事项,应采用集体审议、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代行其职责和权力,重大事项须征得主任委员意见或委托后代行其职责和权利。列席委员,有权对会议的审议程序和审议过程的公正性、民主性进行现场监督和质疑,但对会议审议事项不具有表决权。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根据报审事项情况,经秘书处建议,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可决定随时召开或取消会议。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会议的一般程序: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议程和有关事项。会议秘书报告到会委员人数、列席人员情况。报告人向委员介绍审议事项的基本情况。向委员介绍对审议事项的审查意见和建议。委员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主持人作为委员时不得先行发表诱导性或倾向性意见。委员投票表决。会议秘书收集表决票并统计表决结果。主持人根据每位委员意见后,宣布表决结果,发表决定性意见,进行会议总结,明确有关事项和要求。

3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表决事项

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对需要表决的事项,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票按“同意”“、不同意”、“复议”三种意见设置。委员对审议事项表示赞成的,投“同意”票。不赞成的,投“不同意”票。委员认为报审材料及其说明不足以支持其结论,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补充资料后再行审议和表决的,可投“复议”票。凡是付诸表决的事项,必须有占出席会议委员三分之二(含)以上的“同意”票方为通过。有二分之一(含)以上“不同意”票即为否决。上述条件之外的表决结果和主任委员根据项目讨论情况可宣布为保留复议。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对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的事项可以行使“一票否决权”,但不能对会议审议表决未通过的事项进行否决。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行使“一票否决权”时,应表明理由和处理意见,并作为会议审议结论。

4投融资决策报审程序

金融机构论文第5篇

一、流动性过剩的表现

(一)存差持续扩大

存差是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减去贷款余额之后的差额。自1995年起,我国金融机构总体上开始出现存差现象,数额逐年扩大。尤其从2004年开始,我国商业银行的存差迅速增加,增幅上涨,“喇叭口”现象继续扩大。到2007年,金融机构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389371亿元和261691亿元,存贷差达到了127680亿元,是2004年的2.02倍(见表1)。这就说明,存差规模的持续扩大和存贷比例的持续下降是引起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的重要因素。

(二)M1与M2持续背离

结合我国的货币统计规则:广义货币M1=狭义货币M2+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其他存款,可以看出,M1与M2之间的差额反映出了银行持有的流动性资产额。根据央行的统计数据,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的广义货币M1和狭义货币M2均呈现出加速增长的趋势。2006年12月末,M2余额为345577.91亿元,同比增长15.67%,M1余额为126028.05亿元,同比增长17.48%,M1的增速超过了M2的增速1.81个百分点;2007年12月末,M2余额为403401.3亿元,同比增长16.73%,M1余额为152519.17亿元,同比增长21.02%,M1的增速也大于M2的增速,超出了4.29个百分点。因此,可以看出我国货币供应量仍呈持续快速增长趋势,并且M1的增速反超M2的增速,商业银行仍存在严重的流动性过剩问题

(三)超额准备金居高不下

2008年4月末,超额准备金创下了历史低1.7%,并且据央行统计,从2001年到2008年4月末,我国商业银行季平均超额准备金率依次为6.8%、6.5%、4.5%、4.2%、4.0%、3.4%、2.9%、1.7%。虽然总体上呈逐年下降趋势,但平均仍维持在4%左右的较高水平,远远超过了发达国家的超额准备金率,从而增加了央行的利息支出成本,削弱了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作用。

二、流动性过剩的成因

(一)宏观层面

1.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为抑制经济过热过快增长,防止结构性失衡,截至2008年6月末,中央政府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加强国家宏观调控,扭转房地产市场和固定投资行业过热的局面,促使商业银行缩小对相关行业的贷款规模,贷款总量迅速降低。此外,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也加大了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剥离和核销力度,使其资产负债结构明显改变,贷款余额减少,存差不断扩大。

2.外汇占款规模扩大的影响。在WTO和“9.11”事件的背景下,我国的贸易顺差一直呈持续扩大趋势,再加上2002年下半年以来受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影响,大量的热钱涌入国内,使我国国际收支账户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双顺差”的现象日益明显,外汇储备急剧扩大。而受原有强制性结售汇制度的约束,央行必须发行基础货币为巨额的外汇储备买单,致使本币供应量增加,最终表现为商业银行存款的增加。因此,为购买外汇而投放本币已成为央行投放基础货币的主要渠道。

3.金融市场不完善。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尚不完善,无法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投资品种单一、金融工具较少也使居民和企业的投资渠道过于狭窄,再加之人们易受传统保守观念的影响,使大量的现金资产向银行系统聚集,导致银行存款持续增加,资金难以分流,存差进一步扩大。

(二)微观层面

1.居民的高储蓄倾向。近年来,我国城镇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持续稳步增长,但消费的增长却小于收入的增长,形成了大量的储蓄存款。这主要是由于:(1)与我国传统的理财思想、社会结构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2)对未来收入和支出的不确定性预期以及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体制改革使居民的预防性储蓄增加;(3)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还不健全,教育、医疗等费用持续攀升,大大增强了居民的储蓄意愿,减少了消费需求。此外,我国的贫富差距也十分悬殊,基尼系数达到0.45,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这样,大量的储蓄存款被掌握在了边际消费倾向较低的少数富人手中,从而给商业银行带来流动性过剩的危机。

2.资本充足率的约束。银监会为防范金融风险,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日益规范和严格。在新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要求所有银行在2007年1月1日之前达到8%的最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这一硬性条款的约束,使商业银行不得不缩小贷款规模,降低信贷资产比重,从而加剧了银行的惜贷现象。

3.银行经营方式的缺陷。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仍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收入来源仍主要依靠存贷利差。而在利率尚未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商业银行无法通过主动调整存款利率的方式改变居民的储蓄意愿,更不可能拒绝客户的储蓄要求,最终,只能放任银行存款持续增加。

4.直接融资工具的替代效应。随着我国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不断完善,企业可供选择的融资工具越来越多,尤其是短期融资券,凭借其低利率、低成本、低约束的优势获得了更多企业的青睐,由此便减少了对商业银行贷款的需求,导致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缩小,存差扩大,流动性过剩问题加剧。

5.诚信体系不完善。我国的金融生态环境欠佳,企业诚信意识匮乏、信用缺失现象严重,银行不敢轻易放贷,由此导致两方面的负面效应:第一,大量的闲置资金堆积于银行内部,贷款减少,存差扩大,单位资金的管理成本不断提高;第二,业绩优良、声誉较好、还款能力较强的企业成为银行竞相追逐的焦点,而规模小、风险大、信誉低的中小企业却难以获得贷款,从而导致真正需要融资的企业无法有效的从银行获取资金来源。

参考文献

[1]孙建潮。基于宏观角度的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分析[J]财经科学,2006(7)

[2]张晓慧。正确认识当前的“存差”问题[J]中国金融,2006(4)

金融机构论文第6篇

论文摘要:美国次贷危机致使全球资本市场大幅动荡、大批金融机构倒闭或缩水,乃至对实体经济也产生了不利影响。深入探讨次贷危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以美国次贷危机为鉴,吸取其经验教训,对我国金融业的稳健经营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论文关键词:次贷危机影响金融业

一、次贷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1对我国金融业的影响

(1)国内金融机构损失有限

国内一些金融机构购买了部分涉及次贷的金融产品。由于我国国内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从事境外信用衍生品交易管制仍然比较严格,这些银行的投资规模并不大。虽然还没有明确的亏损数据,但这些银行的管理层普遍表示,由于涉及次贷的资金金额比重较小,带来的损失对公司整体运营而言,影响轻微,少量的损失也在银行可承受的范围内。

(2)国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

随着国内外金融市场联动性的不断增强,发达国家金融市场的持续动荡,必将对我国国内金融市场产生消极的传导作用。一方面,会直接加剧国内金融市场的动荡;另一方面,外部市场的持续动荡会从心理层面影响经济主体对中国市场的长期预期。以2008年年初为例,部分国际知名大型金融机构不断暴露的次贷巨亏引发了一轮全球性的股灾。1月份,全球股市有5.2万亿美元市值被蒸发,其中,发达国家市场跌幅为7.83%,新兴市场平均跌幅为12.44%,中国A股以21.4%的跌幅位居全球跌幅的前列。

持续动荡所导致的不确定性会影响到市场的资金流向,加之香港市场与内地市场的互动关系日益密切,香港市场的持续动荡很可能对内地市场形成实质性的压力。在直接融资比例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国内金融市场的动荡很可能会引起国内资产价格的调整,从而进一步影响国内金融市场的稳定。

2人民币升值预期可能加大

在美国经济增长乏力的情况下,可能会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和弱势美元的汇率政策,来应对次贷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这些都可能加剧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一方面,在美国采取宽松货币政策同时,中国趋紧的货币政策会加大人民币的升值压力。近几年,在国际收支不平衡和流动性偏多的情况下,为了缓解国际游资投机人民币的压力,我国央行倾向于把人民币存款利率与美元存款利率保持一定的距离。自次贷危机爆发后,美国为应对次贷危机的负面影响,采取了减息等货币政策措施。目前,中美利差已经形成了倒挂。如果中美货币政策继续反向而行,扩大的利差将增大热钱流入的动力,人民币将面临更大的升值压力,央行的对冲也将变得更加困难。另一方面,弱势美元政策在不断向全球输出流动性的同时,会直接影响人民币对非美元货币的贬值。

3货币政策面临两难抉择

全球经济的复杂多变,严峻挑战着我国的货币政策。一方面,美欧等主要经济体开始出现信贷萎缩、企业获利下降等现象,经济增长放缓、甚至出现衰退的可能性加大。另一方面,全球的房地产、股票等价格震荡加剧,以美元计价的国际市场粮食、黄金、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全球通货膨胀压力加大。所以,我国不但要面对美国降息的压力,而且要应对国内通货膨胀的压力,这些都使货币政策面临两难的抉择。目前,次贷危机还没有结束,其对中国经济的影响还有待作进一步的分析和观察。然而,可以明确的是,在现阶段必须高度重视次贷危机对美国经济和全球经济的进一步影响,防止外部环境恶化作用于国内整体经济运行。尤其是要重视观察前期宏观调控政策的累积效应,结合和内部情况的变化适时做出灵活反应,熨平经济波动,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二、次贷危机中我国金融业的应对措施

1金融机构应加强对风险控制的重视

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流动性较为宽裕的背景下,投资者对经济发展的前景较为乐观,往往会低估风险。但是经济发展具有周期性,处在经济周期上升阶段的经济主体基于盲目乐观情绪购买的资产不一定就是优质资产。美国次贷危机就是一个最新的例子。低利率和房价上涨使房地产市场的投机气氛迅速激发,然而在利率提高和房价持续走低后,次贷危机迅速暴露。因此,作为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永远要将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以商业银行为例,近年来,我国的商业银行纷纷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各家银行十分重视利润的增长,纷纷加大了信贷投入。与此同时,在我国市场上也存在着低利率和局部地区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因而住房抵押信贷一直被认为是优质资产。虽然我国的情况与美国有所不同,但是我国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有必要吸取美国、欧洲等国有商业银行在此次危机中遭受损失的教训,保持清醒的头脑,从预防经济周期波动和外部冲击的角度出发充分估计风险,实现自身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

(1)加强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提高征信体系数据质量

在抵押品持续升值的背景下更要重视贷款管理的基本原则,即收入所得是第一还款来源,而不是过度依赖第二还款来源。所以必须针对贷款者的所得情况进行征信,而不是仅凭贷款者自己提供的数据。因此我国商业银行接受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后,应及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借款人信用状况进行查询;贷款申请批准后,应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详细记载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号码、购房套数、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房屋抵押状况以及违约信息等。

(2)关注贷款抵押物的价格风险

抵押物价格风险指随着经济环境、房地产市场状况的变化而导致房屋价格下跌的风险。按揭贷款期间发生突然变故,贷款人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时,银行不得不面对抵押物的处置问题,一旦房价下降,房屋处置变现后就不能补偿银行贷款的损失。而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上升周期,房价上涨较快,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不仅要对商品房实行价格,而且要对二手房交易价格、上市后房改房的交易价格进行监督与管理。通过建立科学的定价、估价管理制度使各类房屋成交价格最大限度地接近市场实际价值,以达到规避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价格风险的作用。

(3)正确认识评级机构的评级风险,审慎调整风险标准

在美国这次危机中,评级机构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众多投资者由于盲目信任评级机构对次贷的评级,而对次贷证券进行了巨额的投资,因此遭受了巨额的亏损。我国资产评估机构是重要的市场中介机构,商业银行往往根据资产评估机构的报告确定抵押物的价值,进而确定发放贷款的金额、利率和期限等要素。信誉好的评估机构不但能够为银行提供客观公正的评估结果,有助于减少房贷风险,提高信贷资源分配效率,还能根据宏观经济的走势,合理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和未来风险。同时,商业银行还应建立规范的评估报告复核制度,该制度不但可以确定资产评估机构股价的准确性,还能有效防止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的随意性,从而达到降低信贷风险的目的。

2金融机构应兼顾加强创新和完善监管

在美国的次贷危机中,金融创新一方面通过广泛的证券化分散了美国房地产融资市场上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加剧了金融风险的传染性和冲击力,造成了难以计量的损失。因此,我国要在不断加强金融创新的同时,完善对相关产品的监管。

(1)要加强金融创新

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金融市场工具的创新正在不断加快,如果不能跟上这一发展趋势,就会在将来的全球化金融竞争中处于相对不利的位置。就目前而言,对金融衍生产品以及一些复杂金融产品的定价能力是我国金融机构的薄弱环节,因此,要努力提高定价能力,确保对风险一收益进行较为准确的评估。

(2)要正确认识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

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其产品虽然可以对冲和分散风险,但不会消灭风险。层出不穷的金融衍生产品拉长了资金的链条,美国的次贷危机就是通过MBS,ABS、CDO等典型的金融衍生工具,使得高风险的房地产资产以证券化方式进入投资市场。目前,我国正处于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初期阶段,虽然规模较小,但是要从起步阶段就注意有效控制和化解市场风险,提高银行业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审慎稳步地开展资产证券化。

金融机构论文第7篇

2009年9月11日,对中国反洗钱工作来说,这将是有历史意义的一天。这个标志性的事件是,这天上午,一个有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行长参加的全国反洗钱工作会议在人民银行的办公大楼里悄然举行。公安部、财政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派要员出席。据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处处长杨兰亭介绍,就银行业的反洗钱工作来讲,这种规格的会议还是第一次。11日央行的会议上印发了四份文件,即《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其中,《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是金融业反洗钱方面的一个统领性的法律文件。这标志着我国悄然拉开金融反洗钱“序幕”。洗钱就是将犯罪所得的赃款通过金融机构或其他途径转移、转换、隐瞒、掩饰犯罪所得赃款的性质和来源,使其变为貌似合法收益的不法行为。洗钱的危害极其严重,在此不再赘述。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在1990年禁毒决定的基础上,对洗钱犯罪作了新的规定。新刑法第191条明确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构成洗钱犯罪。新刑法将洗钱犯罪作为单独的一种犯罪,并将其归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而不是像关于禁毒的决定将洗钱犯罪与其他的犯罪混同在一个条款中加以规定。新刑法关于洗钱犯罪的规定是预防和惩治洗钱犯罪的法律根据,奠定了控制洗钱的国际合作的国内基础,对于国际社会共同合作控制洗钱将具有重要作用。除了以刑法措施作为遏制洗钱犯罪的主要手段外,我国应充分发挥金融系统在控制洗钱中的预防作用。巴塞尔委员会在1988年12月防止罪犯使用银行系统洗钱的声明中强调指出,防止洗钱的最重要的措施在于银行自身管理的完善。银行要具有相关的措施防止其机构成为洗钱的渠道。洗钱者通常利用金融机构作为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工具。国际社会反洗钱的实践证明,金融机构承担法律义务验明客户身份、保存记录、披露可疑、大额资金交易、内部控制措施和政府对金融机构加强监管,是控制洗钱的至关重要的措施。(一) 建议金融机构的范围在关于建议金融机构的适用范围方面,考虑到洗钱者不仅通过银行,也通过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处理现金的某些行业进行洗钱。因此,我国有关反洗钱的措施,不仅应适用于银行,也应适用于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并尽可能适用于在其业务中接受大量现金的组织。建议要求,国内当局应采取措施确保有关反洗钱措施的建议在一个尽可能宽的范围内履行。 上述具有创新性的建议,在反洗钱的实践中具有重要的价值。由于一些国家所确立的反洗钱措施只是与银行系统有关,而洗钱者除了利用银行,还利用各种形式的公司以及信托活动去清洗犯罪收益,因此,必须拓宽反洗钱措施的适用范围,才能适应控制洗钱的需要。同时,我国应尽快列出适用反洗钱措施的银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以及处理现金的其他行业的清单,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所,农村信用合作社,或经授权从事国内银行法规定业务的其他机构,不论上述机构属于公有、私有或混合所有;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财务公司;典当行,货币兑换所,交通工具(飞机、汽车、游艇等)出售商,珠宝古董商;(二)客户的身份证明以及记录保存规则关于客户的身份证明以及记录保存规则的建议强调了使金融系统在反洗钱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核心问题。要发挥金融系统在反洗钱中的作用,金融系统就必须具有揭开遮盖有问题客户面纱的能力以及对法律实施当局提供有关交易和客户身份证明的可靠文件的能力,基于这些文件,法律实施当局可以展开有关洗钱的调查。因此,建议要求,金融机构不应保存匿名帐户或明显假名的帐户。也就是说,要控制洗钱,就必须改革金融系统内部为客户保密制度,使金融保密制度不成为洗钱者进行洗钱活动的“保护伞”。应要求金融机构在确立营业关系或进行交易(尤其在开立银行帐户,进行信托交易,租借安全储存箱,进行大量的现金交易)时,根据官方的或其他可靠的身份证明文件识别客户,并记录客户的身份。上述要求可通过法律规则、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协议或金融机构的自律协议予以规定。 由于洗钱者常常通过金融机构的被提名人帐户及持有的公司股份掩饰受益所有人,培植非法来源的资金。因此,建议要求,金融机构对于客户是否为他本人进行交易产生怀疑时,尤其在住 所公司 的情况下,应采取合理的措施获得掌握客户所开帐户或所进行的交易所代表的某人的真实身份。 该项建议强调了金融机构应对于基金的受益所有人予以密切关注,通过采取合理措施确定在金融机构所流转的资金受益人的真实身份,从而使洗钱者利用空壳公司等名义掩饰犯罪收益的企图难以得逞。记录保存包括保存交易记录和身份证明记录。在有关交易记录方面,建议要求,金融机构应至少保存5年所有必要的有关国际和国内交易的记录,使其能够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提供信息。金融机构所保存的记录必须符合重建个人交易的要求(这些记录应包括所涉货币的类型和数量),以使必要时对于起诉犯罪行动提供证据。在有关身份证明记录方面,建议要求,金融机构应在有关帐户关闭后至少保存5年该帐户的客户身份证明、帐户档案以及业务通信的记录。在我国客户的身份证明文件可以是诸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出生证、驾驶执照、合伙契约和公司文件、或任何其他官方或私人文件,记录或核实客户的身份、代表能力、住所、法律能力,职业或业务目的,以及关于这些人是偶然的还是通常的客户这些其他的身份信息。国内的主管当局在刑事起诉和调查中可以利用上述文件。 (三)建立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制度除了加于金融机构有关识别客户身份和保存记录的一般性义务外,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和美洲国家组织关于洗钱犯罪的模式规则还专门要求金融机构对超过一定数额的现金交易予以记录和报告以及对可疑金融交易予以记录和报告。为加大我国防范与打击洗钱犯罪和经济犯罪力度,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要借鉴国外防范与打击洗钱犯罪的经验,建议要求建立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制度。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规定大额资金下限。从国外情况看,美国是1万美元,澳大利亚是1万澳元,荷兰是2.5万荷兰盾。德国1993年《反洗钱条例》规定银行必须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2万马克以上的现金交易。加拿大法律规定银行必须向政府报告1万加元以上的现金交易。在我国,大额现金的下限以多少为宜,既要借鉴国外的经验,有要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目前,我国大多数居民的收入还比较低,人均储蓄存款并不高。鉴此,笔者认为,大额现金以5万元为宜。这样规定,一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个人储户一日一次性从银行储蓄帐户提取现金5万元以上的,除按原有规定填写有效的身份证件,储蓄机构审核无误后即可予以支付),二是适合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三是大大减轻银行等单位的报告工作量,节约时间,降低报告成本。2. 其他单位有无报告大额资金交易的义务。前已述及,银行有报告大额、可疑资金交易的义务,同样非银行金融机构也有此项义务。笔者认为,我国应当规定上述单位均有报告大额资金交易的义务。3. 接受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机构。国外有的国家将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给财政部隶属的反洗钱机构,有的报告给司法部下属的反洗钱机构,也有的报告给中央银行隶属的反洗钱机构,还有的报告给警方所属的反洗钱机构。我国的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给什么机构,涉及到反洗钱机构的定位问题。一种观点认为应将其定位为金融情报机构(英文缩写为FIU);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将其定位为有侦查权的金融情报机构;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应将其定位为有侦查权的机构。笔者倾向于第一种观点,即将我国的反洗钱机构定位为金融情报机构,该机构将同银行、证券、保险、海关、工商、税务、外汇、商贸、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联网,负责收集、分析和提供有关信息,及时了解国内洗钱手法的新变化,对洗钱特点、规律、趋势进行分析、研究、预测,提出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指导、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经常同国际反洗钱组织和有关国家的反洗钱机构联系,了解国外洗钱的新手法和国际反洗钱的最新进展,有效地开展反洗钱的国际合作,打击跨国洗钱犯罪。4. 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分析与处理。银行收到大额交易要和已掌握的客户资料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可疑交易,立即向侦查机关、反洗钱机构和金融监管机关报告。其他非银行机构应将大额交易报告给反洗钱机构,反洗钱机构根据有关信息进行分析,发现可疑交易报告给侦查机关和金融监管机关。从目前情况看,我国每天发生数百亿元的金融交易,且相关单位的信息网络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在此条件下,若只设全国性的反洗钱机构难以满足工作需要。据此,可考虑在省、地、县设立反洗钱机构。金融机构 营业网点向反洗钱机构报告大额、可疑资金交易,非银行机构向反洗钱机构报告大额交易,反洗钱机构对非银行机构报告的大额交易进行分析,发现可疑资金,报告案发地侦查机关和金融监管机关。若大额、可疑资金交易跨省、跨国同时报告国家侦查机关、金融监管机关和反洗钱机构。5. 关于大额、可疑资金交易的调查。国外对大额、可疑资金交易的调查大致有两种做法:一是反洗钱机构直接调查。如罗马尼亚“防范与打击洗钱行动署”由政府总理直接立案调查,在掌握证据后10天内向总检察院起诉。二是反洗钱机构无调查权,将可疑情况提供给执法机关调查。如美国执法机关根据金融犯罪执法网络提供的可疑情况,组成特别行动小组调查洗钱犯罪案件。这种小组不是常设机构,是根据不同任务组成的临时工作组,任务完成,小组解散,人员回原单位。具体牵头单位也是根据工作任务决定的。如是毒品洗钱,由美国禁毒署牵头,相关部门参加;若是走私洗钱,美国海关牵头,有关部门配合。我国对大额、可疑资金交易的调查可分两种情况:如是贩毒洗钱,由禁毒部门调查;若是走私洗钱,案情重大复杂,由海关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组成专案组,联合调查。调查结束,专案组解散,工作人员回原单位。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制度的建立,将逐步推动侦查机关的工作方式发生变化,即由案发后被动调查,转变为案发前主动控制,大大减少国家、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损失,有效地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四)金融机构的特别注意建议有关报告可疑交易的规定,包括金融机构披露可疑交易的义务,金融机构不泄露信息的义务以及善意披露免责的保护措施。建议要求金融机构予以特别注意的交易包括:所有复杂的交易,不正常的交易,或巨额的交易;所有不正常类型的交易;以及无明显经济或合法目的的定期小额交易。金融机构一旦怀疑上述交易可能构成非法活动或与非法活动有关,应立即向主管机关报告可疑交易。对于法院或其他主管机关要求或取得可疑交易信息的情况,金融机构不得通知除法院、主管机关和法律授权的其他人以外的任何人。金融机构或有关人员有意从事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活动,将构成刑事犯罪。建议规定,金融机构及其雇员、职员、董事或法律授权的其他代表,对可疑交易的报告,只要是遵守规则善意进行,不论结果如何,免除有任何合同所予以的披露信息的限制,免除由任何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所予以的刑事、民事或行政责任。这种善意免责的规定,要求金融机构披露可疑交易必须善意进行,只要善意依法披露,就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随意、恶意泄露金融信息,并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善意免责规定对于促进金融机构与政府合作,对于保护金融机构以及成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价值。 那么,银行等单位如何识别大额可疑金融交易呢?即规定识别可疑金融交易的标准。美国银行防洗钱工作指南规定了50多种情况,出现其中之一的,即认为是可疑金融交易,须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例如,使用单位帐户存取款,主要用现金而不是支票,帐户内存有大量本票、汇票,而开立帐户人的经营状况却与此不符;把资金存入多个帐户,但存入每个帐户的金额通常都低于需报告限额,然后,再调集每个帐户里的资金到某个主帐户,并转帐到国外; 某业主同一天内在不同的银行分支机构分别打入几笔存款;帐户在接受了许多小额电汇或者帐户使用发票、汇票存款后,立即将绝大部分存款(留下少量象征性的存款)汇到另一个城市或国家,而上述活动不符合客户的经营状况;某客户突然还清了一笔大额贷款,但无法正确解释资金的来源;某客户不愿提供强制性报告所需的信息,不愿填写报告,在被告知必须填写报告后不愿再继续交易;经常收到大量往来于离岸金融机构的电汇;一些银行职员生活奢侈,明显与其收入不符;注意不愿休假的银行职员,等等。我们在制定大额可疑金融交易标准时,要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适当借鉴国外经验,使其符合我国实际。有的国家认为,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反洗钱中的作用,应建立对可疑交易的强制报告制度,因为在自愿报告制度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可以报告也可以不报告。考虑到即使是自愿报告制度对许多国家来说也具有一定难度,需要改革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因此,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提出了强制报告制度和自愿报告制度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案。笔者认为我国应建立对可疑交易的强制报告制度,因为其一,1994年之后,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我国加快了金融改革的步伐。随着金融机构主体的多元化,必然带来了经济利益的多元化,并进而引起了竞争的激化以至于竞争的无序,导致我国金 融秩序混乱。其二,非法民间借贷,是洗钱的“第二渠道”。其三,金融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和操守不高,使规章制度俱成空文。其四,如实行自愿报告制度,若有金融机构故意不报,那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岂不是形同虚设?因此,要使对可疑交易的报告要求有效实施,必须有相应的规则和制度予以配合和保证,其中有关披露信息免责规则、不对客户泄露信息规则以及报告的程序规则是必不可少的。(五)处理来自不具有或不充分具有反洗钱措施国家资金问题的措施我们应充分认识到洗钱天堂对于反洗钱措施带来的挑战。大量的洗钱活动表明,有些国家加强反洗钱行动可能导致洗钱渠道移动到不具有或不具有充分的反洗钱措施的国家,通过这些天堂的正式或非正式的国内金融系统的清洗,然后安全回到对洗钱加以控制的国家,完成洗钱的整个过程。针对保密天堂所造成的问题,建议我国金融系统适用下述原则:使之对来自不具有或不充分具有反洗钱措施国家的资金予以特别注意,并采取措施处理相关的问题。建议规定金融机构对于与没有或没有充分适用上述建议的国家的个人,包括公司和金融机构的业务关系和交易应特别予以注意。但要真正解决洗钱者利用保密天堂洗钱的问题,有关国家应在尊重国家主权原则的基础上,和不具有或不充分具有反洗钱措施的国家进行对话和合作,逐步形成具有广泛约束力的控制洗钱的法律规则。已采取反洗钱措施的国家可以自己的反洗钱措施影响具有保密天堂性质的国家,但不能将自己的国内法措施强加给他国,强迫他国采取自己所采取的行动,也不能在他国范围内要求违反他国法律或规则的行为。不论有关控制洗钱的措施对于控制跨国洗钱和跨国犯罪,以至维护国家和平和安全是多么重要,只要这种措施涉及到他国,就必须在互相尊重国家主权原则的国际法基础上使?靡匀妨ⅲ趴赡苁垢么胧行凳⑹蛊湔嬲迪治す屎推胶桶踩哪康摹?(六)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预防洗钱中的作用,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机制必不可少。建议要求我国金融机构必须建立和发展预防洗钱的内部控制机制。根据美洲国家关于洗钱犯罪的模式规则,金融机构应采取、发展、补充内部方案、政策、程序和控制,以预防和监测洗钱犯罪。内部控制纲要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建立确保其雇员高度诚实的程序和对雇员人品、工作和金融历史进行评估的评估机制;开展持续发展的雇员培训项目,诸如“知道你的客户”培训项目,对雇员进行有关预防洗钱的教育,使雇员知道自己在识别客户、保存和提供记录、记录和报告现金交易以及报告可疑交易方面所具有的责任;具有独立的审计职能,对内部控制方案的遵守情况予以检查。金融机构应指定属于管理层的官员负责内部控制和程序的适用,包括负责适当保存记录和报告可疑交易。这些官员应具有与主管机关联络的职能。对于不履行内部控制义务的金融机构可以予以罚金、暂时中止营业或许可证,或中止、撤消金融机构的经营执照等处罚措施 。我国可以借鉴美洲国家组织关于洗钱犯罪的模式规则来发展和完善自己预防洗钱的内部控制制度。总之,我国应借鉴国际社会反洗钱的成功经验,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将金融系统纳入综合治理洗钱的法律网络,使金融机构承担法律义务采取反洗钱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完善控制洗钱的法律机制。参考数目1. news.eastday.com>>今日关注>>我国悄然拉开金融反洗钱“序幕” 影响重大(2009年9月18日)2. 邵沙平著:《跨国洗钱的法律控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版,第71~80页,第148~154页,第237~239页3. 甄进兴著:《洗钱犯罪与对策》,东方出版社2000版,第4页,第121~126页4. 阮方民著:《洗钱犯罪的惩治与预防》,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版,第364~369页

金融机构论文第8篇

现代金融机构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其它风险,其中最主要的是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对这些风险的控制主要是通过以下三大基本因素实现的:(1)董事会确定总体的风险管理原则和基本的控制战略;(2)确定风险管理的组织构架和体系;(3)指定风险管理的一整套政策和程序;(4)运用风险管理的技术监测工具。因为风险管理技术的专门性,我们将不在此进行讨论。

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现代金融机构控制风险的基本措施是:分散化、交易限额、信贷限额,即通过对其产品、交易伙伴、业务活动领域的分散化降低风险;通过为每种产品、每一交易单位设置交易限额,为每一交易伙伴制定信贷限额以规避各种风险。金融机构根据各项业务的获利能力、市场机会、公司的长期战略定期调整各业务、各部门间的资本配置,力图使获取给定收益的风险最小化。

一董事会对总体风险管理理念和基本风险管战略的确定

总体上说,董事会对金融机构承受的风险承担最终责任和义务,因此应负起监控职能。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政策应由董事会审批,为保证战略和政策得到遵守并保持适应性,决策机构应通过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和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实施和评估。

(一)风险管理基本原则的确定

一般来说,金融机构的董事会首先要根据自身的市场定位确定风险管理的基本理念和原则,并要求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相应的风险管理部门积极予以落实。

我们可以简要地比较美林和摩根等公司的风险管理原则。

1美林公司的风险管理原则

在美林公司,尽管风险管理的方法和策略一变再变,但以下述6个原则为基础的基本理念却几乎没变。这主要包括:任何风险规避方案中,最重要的工具是经验、判断和不断的沟通;必须不断地在整个公司内部强化纪律和风险意识;管理人员必须以清晰和简洁的语句告诫下属:在资本运营中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风险管理必须考虑非预期的事件,探索潜在的问题,检测不足之处,协助识别可能的损失;风险管理策略必须具备灵活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必须是减少难以承受的损失的可能性。这样的损失通常源自无法预计的事件,大部分的统计和模型式的风险管理方法无法预计。

在过去几年,用数学模型来测量市场风险已成为世界范围内众多风险管理的要点,风险管理几乎成了风险测量的同义词。美林公司认为,数学风险模型的使用只能增加可靠性,但不能提供保证,因此,对这些数学模型的依赖是有限的。

事实上,由于数学风险模型不能精确地量化重大的金融事件,所以,美林公司只将其作为其他风险管理工作的补充。

总的来讲,美林公司认为,一个产品的主要风险不是产品本身,而是产品管理的方式。违反纪律或在监管上的失误可导致损失,而不论产品为何或使用何种数学模型。

2摩根公司的风险管理原则

摩根斯坦利则认为,风险是金融机构业务固有特性,与金融机构相伴而生。金融机构在经营活动中会涉及各种各样的风险,如何恰当而有效地识别、评价、检测和控制每一种风险,对其经营业绩和长期发展关系重大。公司的风险管理是一个多方面的问题,是一个与有关的专业产品和市场不断地进行信息交流,并作出评价的独立监管过程。

应当说,这些基本的风险管理原则既是其长期进行风险管理的经验的总结,也是其实施风险管理的基本知指导原则,在整个风险管理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确定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

董事会制定风险管理及控制战略的第一步是,根据预定的风险管理原则,并根据风险对资本比例情况,对公司业务活动及其带来的风险进行分析。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要规定每一种主要业务或产品的风险数量限额,批准业务的具体范围,并应有充足的资本加以支持。此后,应对业务和风险不断进行常规检查,并根据业务和市场的变化对战略进行定期重新评估,并将结论应直接报告决策层。

在识别风险和确定了抵御风险的总体战略后,公司就可以制定用于日常和长期业务操作的详细而具体的指引。为此,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中应包括,风险管理及控制过程中的权力及遵守风险政策的责任,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内部和外部审计等。如果公司较大较复杂,则需要建立集中、自主的风险管理部门。就风险管理和控制部门而言,最重要的是配备适当的专业人员、并独立于产生风险的部门。

因为控制结构的有效性取决于运用它的人,因此,有效控制的前提是机构内所有员工都具有高度的责任。在确定风险管理及控制过程的权力和责任时,一个重要的因素应是将风险的衡量、监督和控制与产生风险的交易部门分开。高级管理层应保证职责适当分开,员工的责任不应互相冲突。

二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架构的比较

(一)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基本架构

现代金融机构因其业务的偏重点不同而具有不同的风险管理体系,但其基本构架都大同小异。一般来说,金融机构设有"风险管理委员会"集中统一管理和控制公司的总体风险及其结构。"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其成员包括:执行总裁、全球股票部主任、全球固定收入证券部主任、各地区高级经理、财务总监、信贷部主任、全球风险经理以及一些熟悉、精通风险管理的专家等,下面直属不同形式的风险管理部门来实施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战略和要求。

同时,金融机构应具备风险管理及控制的报告和评估程序,包括检查现行政策和程序执行报告和发现例外情况的制度。一般来说,风险暴露以及盈亏情况应每日向负责监控风险的管理层报告,后者应简要向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的高级管理层汇报。另外,金融机构要对风险战略、政策和程序的评估应该定期开展,评估应考虑到现行政策的结果、业务以及市场的变化。风险管理及控制政策的方法、模型和假设的变更应由决策层审核。政策和程序应要求风险管理及控制部门参与对新产品和业务的考察。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设计或修正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签发风险管理准则;规划各部门的风险限额,审批限额豁免;评估并监控各种风险暴露,使总体风险水平、结构与公司总体方针相一致;在必要时调整公司的总体风险管理目标。"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它每周开一次例会(需要时可随时召集)讨论主要市场的风险暴露、信贷暴露与其它各种头寸,研究潜在的新交易、新头寸以及风险豁免等问题。

"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不同形式的、分离或者整合的风险管理部门(如分别设立市场风险管理部门、信用风险管理部门等,或者整合为一个完整的风险管理部),他们均独立于公司的其它业务部门。市场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市场风险结构(包括各地区、各部门、各产品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各业务伙伴的暴露额度;审计部通过定期检查公司有关业务和经营状况,评估公司的经营和控制环境。

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采用多层制,除了"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其市场风险管理部门、信用风险管理部门、审计部外,其它如融资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以及各业务部的部门风险经理均参与风险的确认、评估和控制,并接受风险管理部的监督和评估、考核。这些部门的经理及代表每隔一周开一次例会(需要时可随时召集)以求沟通信息、交流经验、正确评估风险、调整风险管理政策。

以下是对美林等几家公司的比较。

(一)美林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

为了在基层交易部门强化风险管理机制,美林公司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策略和操作规程,要求相关的区域机构和单位在识别、评价和控制风险时予以遵循。

这些策略和操作规程的实施涉及许多部门,包括全球风险管理部、公司信贷部和其他的控制部门(比如财务、审计、经营以及法律和协调部门)。为了协调上述风险管理部门的工作,公司还成立了由风险管理部、公司信贷部和控制部门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风险控制和储备委员会,该委员会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

风险控制委员会和风险管理部对所有的机构交易活动进行总的风险监督。风险控制委员会独立于美林的交易部门,定期向公司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和财务委员会汇报风险管理的状况。

储备委员会监测与资产和负债有关的价值和风险。美林公司针对那些可能导致现存资产价值损失或带来新的负债的事件,确定在目前形势下使公司资产和负债保持平衡的储备水平。储备委员会通常由主要的财务官员任主席,主要负责考察和批准整个公司的储备水平和储备方法的变化。储备委员会每月开会一次,考察当时的市场状况,并对某些问题采取行动。美林公司在决定储备水平时会考虑管理层在下述方面的意见(Ⅰ)风险和暴露的识别;(Ⅱ)风险管理原则;(Ⅲ)时效、集中度和流动性。

(二)摩根斯坦利的风险管理架构

摩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和规程予以保障,以便在对各种各样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过程中,提供管理和业务方面的支持。随着对不断变化的和复杂化的全球金融服务业务认识的提高,公司不断地检讨风险管理策略和操作规程,以使其不断完善。

公司的风险管理委员会,由公司大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整个公司风险管理的策略及考察与这些策略相关的公司业绩。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几个专门风险管理委员会,以帮助其实施对公司风险活动的检测和考察。除此之外,这些风险管理委员会还考察与公司的市场和信用风险状况、总的销售策略、消费贷款定价、储备充足度和合法实施能力以及经营和系统风险有关的总体框架、层次和检测规程。会计主任、司库、法律、协调和政府事务部门及市场风险部门,都独立于公司业务部门,协助高级管理人员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风险状况进行检测和控制。另外,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向高级管理人员汇报,并通过对业务运营领域的考察,对公司的经营和控制环境进行评价。公司经常在每一个管理和业务领域,聘用具有适当经验的专家,以有效地实施公司的风险管理监测系统和操作规程。

三对主要类型的风险的管理战略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主要涉及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其他风险的管理,同时针对不同的风险的特点,确定不同的实施方案和管理战略。

(一)主要的风险类型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波动而使得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包括价格或利率、汇率因经济原因而产生的不利波动。除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价格的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外,市场风险还包括融券成本风险、股息风险和关联风险。

美国奥兰治县(ORANGECOUNTRY)的破产突出说明了市场风险的危害。该县司库将"奥兰治县投资组合"大量投资于所谓"结构性债券"和"逆浮动利率产品"等衍生性证券,在利率上升时,衍生产品的收益和这些证券的市场价值随之下降,从而导致奥兰治县投资组合出现17亿美元的亏损。GIBSON公司由于预计利率下降,购买了大量利率衍生产品而面临类似的市场风险。当利率上浮时,该公司因此损失了2000万美元。同样,宝洁公司(Procter&Gamble)参与了与德国和美国利率相连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当两国的利率上升高于合约规定的跨栏利率时(要求宝洁公司按高于商业票据利率1412基点的利率支付),这些杠杆式衍生工具成为公司承重的负担。在冲抵这些合约后,该公司亏损1.57亿美元。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合同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可能性,包括贷款、掉期、期权及在结算过程中的交易对手违约带来损失的风险。金融机构签定贷款协议、场外交易合同和授信时,将面临信用风险。通过风险管理控制以及要求对手保持足够的抵押品、支付保证金和在合同中规定净额结算条款等程序,可以最大限度降低信用风险。

近来,信用风险问题在许多美国银行中开始突出起来,根据1998年1月的报告,其季度财务状况已因环太平洋地区的经济危机而受影响。例如,由于亚洲金融风暴,JP摩根(JPMORGEN)将其约6亿美元的贷款划为不良贷款,该行97年第四季度的每股盈利为1.33美元,比上年的2.04美元下降35%,低于市场预期的每股收益1.57美元。

3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因交易或管理系统操作不当引致损失的风险,包括因公司内部失控而产生的风险。公司内部失控的表现包括,超过风险限额而未经察觉、越权交易、交易或后台部门的欺诈(包括帐簿和交易记录不完整,缺乏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职员的不熟练以及不稳定并易于进入的电脑系统等。

1995年2月巴林银行的倒闭突出说明了操作风险管理及控制的重要性。英国银行监管委员会认为,巴林银行倒闭的原因是新加坡巴林期货公司的一名职员越权、隐瞒的衍生工具交易带来的巨额亏损,而管理层对此却无丝毫察觉。该交易员同时兼任不受监督的期货交易、结算负责人的双重角色。巴林银行未能对该交易员的业务进行独立监督,以及未将前台和后台职能分离等,正是这些操作风险导致了巨大损失并最终毁灭了巴林银行。

类似的管理不善导致日本大和银行在债券市场上遭受了更大损失。1995年人们发现,大和银行的一名债券交易员因能接触公司会计帐簿而隐瞒了约1亿美元的亏损。与巴林银行一样,大和的这名交易员同时负责交易和会计。这两家银行都均违背了风险管理的一条基本准则,即将交易职能和支持性职能分开。

操作风险的另一案例是Kidder,Peabody公司的虚假利润案。1994年春,KIDDER确认,该公司一名交易员买卖政府债券获得的约3.5亿美元"利润"源于对公司交易和会计系统的操纵,是根本不存在的。这一事件迫使Kidder公司将资产售予竞争对手并最终清盘。

操作风险可以通过正确的管理程序得到控制,如:完整的帐簿和交易记录,基本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风险管理,强有力的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交易和收益产生部门〕,清晰的人事限制和风险管理及控制政策。如果管理层监控得当,并采取分离后台和交易职能的基本风险控制措施,巴林和大和银行的损失也许不会发生,至少损失可以大大减少。这些财务失败说明了维持适当风险管理及控制的重要性。

(二)对市场风险的管理策略

金融机构维持合适的头寸,利用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进行交易,都要面对利率风险(比如:利率水平或波动率的变化、抵押贷款预付期长短和公司债券和新兴市场资信差异都可带来风险);在外汇和外汇期权市场做市商或维持一定外汇头寸,要面对外汇风险,等等。在整个风险管理框架中,市场风险管理部门作为风险管理委员会下属的一个执行部门,全面负责整个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及控制并直接向执行总裁报告工作。该部在重点业务地区设有多个国际办公室,这些办公室均实行矩阵负责制。它们除了向全球风险经理报告工作外,还要向当地上一级非交易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市场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撰写和报送风险报告,制定和实施全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大纲。风险管理大纲向各业务单位、交易柜台经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的风险限额,并以此为参照对执行状况进行评估、监督和管理;同时报告风险限制例外的特殊豁免,确认和公布管理当局的有关监管规定。这一风险管理大纲为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决策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框架。

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定期对各业务单位进行风险评估。整个风险评估的过程是在全球风险经理领导下由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各业务单位的高级交易员和风险经理共同合作完成的。由于其他高级交易员的参与,风险评估本身为公司的风险管理模式和方法提供了指引方向。

为了正确评估各种市场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部门需要确认和计量各种市场风险暴露。金融机构的市场风险测量是从确认相关市场风险因素开始的,这些风险因素随不同地区、不同市场而异。例如,在固定收入证券市场,风险因素包括利率、收益曲线斜率、信贷差和利率波动;在股票市场,风险因素则包括股票指数暴露、股价波动和股票指数差;在外汇市场,风险因素主要是汇率和汇率波动;对于商品市场,风险因素则包括价格水平、价格差和价格波动。金融机构既需要确认某一具体交易的风险因素,也要确定其作为一个整体的有关风险因素。

市场风险管理部门不仅负责对各种市场风险暴露进行计量和评估,而且要负责制定风险确认、评估的标准和方法并报全球风险经理审批。确认和计量风险的方法有:VAR分析法、应力分析法、场景分析法。

根据所确认和计量的风险暴露,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分别为其制定风险限额,该风险限额随交易水平变化而变化。同时,市场风险管理部门与财务部合作为各业务单位制定适量的限额。通过与高级风险经理协商交流,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力求使这些限额与公司总体风险管理目标一致。

1美林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策略

美林公司市场风险管理过程包含了下述三个要素:(i)沟通;(ii)控制和指导;(iii)风险技术。

风险管理按地理区域和产品线组织,以确保某一特定的区域或某一产品交易范围内的风险管理人员能进行经常和直接的沟通。同时,风险管理部门应与高级的交易经理进行定期和正式的风险研讨。

为了弥补基层交易部门风险规避技术的不足,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制定了一些规范和准则,包括交易限额,超过限额必须提前得到批准。另外,作为新的金融产品检测过程的一部分,新的金融产品交易要由风险管理部门和来自其他控制单位的代表批准。某些业务,比如高收益证券和新兴市场的证券承销、不动产融资、临时贷款等,在向客户作出承诺前,需要事先得到风险管理和其他控制部门的批准。风险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减少某一特定的柜台交易风险暴露头寸或取消计划的交易。

风险管理使用几种风险技术工具,包括风险数据库、交易限额监视系统、交易系统通道和敏感性模拟系统。风险数据库每日按产品、资信度和国别等提供库存证券风险暴露头寸的合计数和总数。交易限额检测系统使风险管理部门能及时检查交易行为是否符合已建立的交易限额。交易系统通道允许风险管理部门去检测交易头寸,并进行计算机分析。

敏感性模拟系统用来估算市场波动不大和剧烈波动两种情形下的损益。每一次测算时仅考虑一个重要风险因素,比如利率、汇率、证券和商品价格、信贷利差等,同时假设其他因素不变。以此为基础,风险管理部门可以检测到整个公司的市场风险,并根据需要调整投资组合。

2摩根斯坦利的市场风险管理策略

公司利用各种各样的风险规避方法来管理它的头寸,包括风险暴露头寸分散化、对有关证券和金融工具头寸的买卖、种类繁多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互换、期货、期权和远期交易)的运用。公司在全球范围内按交易部门和产品单位来管理与整个公司交易活动有关的市场风险。公司按如下方式管理和检测其市场风险:建立一个交易组合,使其足以将市场风险因素分散;整个公司和每一个交易部门均有交易指南和限额,并按交易区域分配到该区域交易部门和交易柜台;交易部门风险经理、柜台风险经理和市场风险部门都检测市场风险相对于限额的大小,并将主要的市场和头寸变化报告给高级管理人员。

市场风险部门使用Value-at-Risk和其他定量和定性测量和分析工具,根据市场风险规律,独立地检查公司的交易组合。公司使用利率敏感性、波动率和时间滞后测量等工具,来估测市场风险,评估头寸对市场形势变化的敏感性。交易部门风险经理、柜台风险经理和市场风险部门定期地使用敏感性模拟系统,检测某一市场因素变化对现存的产品组合值的影响。

(三)信用风险的管理策略

信用风险管理是金融机构整体风险管理构架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由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的信用风险管理部门全面负责。信用风险管理部门直接向全球风险经理负责,全球风险经理再依次向执行总裁报告。信用风险管理部门通过专业化的评估、限额审批、监督等在全球范围内实施信贷调节和管理。在考察信用风险时,信用风险管理部门要对风险和收益间的关系进行平衡,对实际和潜在的信贷暴露进行预测。为了在全球范围内对信用风险进行优化管理,信用风险管理部门建立有各种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和控制程序,这些政策和程序包括:

(1)对最主要的潜在信贷暴露建立内部指引,由信用风险管理部门总经理监督。

(2)实行初始信贷审批制,不合规定的交易要由信用风险管理部门指定成员审批才能执行。

(3)实行信贷限额制,每天对各种交易进行监控以免超过限额。

(4)针对抵押、交叉违约、抵消权、担保、突发事件风险合约等订立特定的协议条款。

(5)为融资活动和担保合约承诺建立抵押标准。

(6)对潜在暴露(尤其是衍生品交易的)进行定期分析。

(7)对各种信贷组合进行场景分析以评估市场变量的灵敏性。

(8)通过经济、政治发展的有关分析对风险进行定期评估。

(9)和全球风险经理一起对储存时间较长、规模庞大的库存头寸进行专门评估和监督。

美林公司通过制定策略和操作规程以避免信用风险损失,包括确立和检测信用风险暴露限额及与某一订约方或客户交易额限额、在信用危机中取得收缴和保留抵押品或终止交易以及对订约另一方和客户不断地进行信用评价的权利。业务部门有责任与公司制定的策略和操作规程保持一致,并受到公司信贷部门的监督。公司信贷部门实行集中分区管理。信贷负责人分析和确定订约另一方或客户的资信状况,按订约方或客户设立初始或当前的信贷限额,提议信用储备,管理信用风险暴露头寸和参与新的金融产品的检测过程。

许多类型交易包括衍生品和辛迪加贷款要提前报请公司信贷部门批准。公司信贷部门所能审批的交易数量是有限的,限额视该项交易的风险程度和相关客户的资信度确定,超过此限额,须上报公司信贷委员会批准。

借助信用系统手工和自动记录的信息,公司信贷部门能检测信用风险暴露头寸在订约另一方/客户、产品和国别的集中度。这一系统能按订约另一方或客户累计信用风险暴露头寸,维持整个订约方/客户和某一产品的风险暴露限额,并按订约另一方或客户识别限额检测数据。整个公司库存头寸和已执行交易的详细信息,包括现在和潜在的信用风险暴露头寸信息会不断地更新,并不断地与限额相比较。如果需要,可增加抵押贷款数额,以减少信用风险暴露头寸,并记录在信用系统中。

公司信贷部门与业务部门一起设计和完善信用风险测度模型,并且分析复杂的衍生品交易的信用风险暴露头寸。公司信贷部门还检测与公司零售客户业务有关的信用风险暴露头寸,包括抵押品和住宅证券化额度、客户保证金帐户资金数额等。

集中度风险可以视为信用风险中的一个重要类型。集中度风险,即金融机构业务对单一收入、产品和市场的依赖风险。美林公司定期检测集中度风险,并通过实施其分散化的经营战略和计划来减少此风险。最近,美林公司已将其全球的收入来源分散化,从而减少了公司收入对单一金融产品、客户群或市场的依赖。

雷曼兄弟公司通过产品、客户分散化和交易活动在地区分布的分散化,以图实现减少风险的目标。为此,公司合理地分配每类业务资金的使用额,为每类产品和交易者制定交易限额,并对上述额度做地域上的合理分配。公司根据每一类业务的风险特性,寻求相应的回报。根据与公司指南相一致的收益获得能力、市场机会和公司的长期战略,公司定期地重新分配每一业务的资金用量。

(四)操作风险的管理策略

作为金融服务的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直接面临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暴露,它们均产生于正常的活动过程中。除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外,金融机构还将面临非直接的与营运、事务、后勤有关的风险,这些风险可归于操作风险。

在一个飞速发展和愈来愈全球化的环境中,当市场中的交易量、产品数目扩大、复杂程度提高时,发生这种风险的可能性呈上升趋势。这些风险包括:经营/结算风险、技术风险、法律/文件风险、财务控制风险等。它们大多是彼此相关的,所以金融机构监控这些风险的行动、措施也是综合性的。金融机构一般由行政总监负责监察公司的全球性操作和技术风险。行政总监通过优化全球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实施各种长期性的战略措施以加强操作风险的监控。一般的防范措施包括:支持公司业务向多实体化、多货币化、多时区化发展;改善复杂的跨实体交易的控制。促进技术、操作程序的标准化,提高资源的替代性利用;消除多余的地区请求原则;降低技术、操作成本,有效地满足市场和监管变动的需要,使公司总体操作风险控制在最合适的范围。

美林公司采取多种方式管理它的操作风险,包括一个维持支持系统、使用相关技术和雇佣有经验的专家。美林公司借助信息系统提供的对主要市场操作风险的评价信息,能对世界范围内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立即作出反应。内部管理信息报告使得高级管理人员能有效地识别潜在的风险,控制风险暴露头寸,并促使众多的内部管理策略和规章彼此相协调。有经验的业务人员应对交易、结算和清算业务提供支持和控制,对客户及其资产行使监管,并且单独向高级管理人员报告。

因此,在现代金融市场的竞争中,西方主要的金融机构之所以能够获得良好的经营成果,其相对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有效运行是一个关键性的因素,这主要包括:董事会确立了恰当的风险管理原则和战略;具有独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框架;拥有全面系统、严格而又灵活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积极开发强调的风险管理技术工具,而且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这既是一个良好的风险管理体系的主要环节,也是值得当前我国的金融机构借鉴的重要内容。

主要参考文献

AnthonySaunders,CreditRiskMeasurement,JohnWileyandSons,1999.

许建华,《国外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模式和方法》,载《证券市场导报》2000年。

证监会国际组织技术委员会报告,《金融机构及其监管当局风险管理与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中国证监会网站。

金融机构论文第9篇

金融机构变革对国际贸易与融资的影响研究

一、前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我国对外贸易持续稳定增长,受到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一些进出口企业出现经营状况差、融资难等问题,阻碍了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因此,研究金融机构变革下国际贸易融资问题,对推动国际贸易的发展,增加进出口贸易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金融机构变革对国际贸易与融资影响的理论基础

(一)金融机构的相关概念界定

金融机构是指为人们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如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都属于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主要为人们提供办理储蓄、购买证券、保险、基金管理的服务,每个国家的金融机构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包括银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境内外的外资融资机构,这三种金融机构构成一个完整的金融体系。

(二)国际贸易与融资概念界定

国际贸易是指国际上各个国家地区进行商品交换的活动,是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相互联系的基础上,实现各个国家或地区在经济上的流通活动,由各个国家或地区对外贸易构成了国际贸易。

融资是指在企业单位或个人直接或间接的从事资金的融入和融出活动。

国际贸易融资是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出现的融资活动,国际贸易融资要依托国家或企业个人的资金实现资金流动,这种融资活动会在国际贸易结算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出现,包括出口商品的制造、运输、销售等过程。因此,金融机构发生变革会对国际贸易与融资产生重要影响。

(三)国际贸易融资的特点

1.国际贸易在融资过程中,融资的成本比较低,因为在国际贸易融资时有货物抵押和清楚的还款来源作保障,对于银行来说,在对贸易融资的处理上就会比较宽松,银行收取的利息也会相对较少,因此,国际贸易融资要比银行贷款的成本低,而且容易得到批准。

2.国际贸易融资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性,融资人不仅要承担银行贷款的风险,还要面对利率和汇率的风险,还有国际贸易融资与国际贸易结算联系密切,在进行国际贸易结算时会存在欺诈、单交等风险,

3.国际贸易融资的融资人构成复杂,由于融资是在国际背景下进行的,融资人可以本国国民,也可以是外国人,而且如果涉及到国内与国外的融资,就要涉及到两国货币兑换的的问题,在进行国际贸易融资时要根据货币的汇率变化情况,结合具体情况作出是否进行融资的决策。

4.国际贸易融资作为国际资本流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不同国家的融资资金在国际间的流通和转移。作为国际贸易中的融资者要遵守本国政府颁布的融资法令,本国政府要从本国的利益出发,对本国的金融机构进行管制,确保融资过程的安全性。

三、金融机构变革对国际贸易与融资的影响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把整个世界的经济关系联系紧密,主要体现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各国的资金可以流动任何国家和地区,这就导致当出现金融机构变革时,由于金融的传导性各国会不同程度的受到影响,国际贸易中的融资风险就会扩大。

(一)金融机构变革对融资环境和融资需求的影响

在金融机构变革环境中,我国与世界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金融机构的变革会在世界范围内造成极大的动荡,2012年,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出现经济衰退的情况,许多国家还出现了经济负增长;发展中国家的出口受到阻碍,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变慢,许多国家出现失业率上升,中小型企业停产倒闭的现象。

金融机构变革对融资需求产生重要影响,以中小企业为例,中小企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能够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很少,中小企业由于缺乏资金的投入,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一方面,中小企业的资金少,规模小,企业管理不完善。另一方面国际市场中,对融资标准过高,这就导致中小企业不能在国际金融市场中进行融资。因此中小企业陷入了融资困难的危机中[3]。

(二)金融机构变革对国际贸易融资成本的影响

由于国际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和贸易出口困难导致了融资成本的增加,由于融资难度的增加,银行等借贷机构对融资的条件会更加苛刻,办理的手续会越来越繁琐。利率的波动上导致风险的发生,各国在进行国际贸易融资时一定要把握好汇率的波动规律,减小损失。

四、金融机构变革中完善国际贸易融资的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与国际贸易融资相关的法律,为贸易融资提供法律保障

各国应结合当今国际贸易融资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不断健全贸易融资法律法规实现与国际接轨,同时还要立足于本国国情出发,解决本国贸易融资法律与国际惯例间存在的分歧。通过研究当前贸易融资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法,努力实现与国际上的惯例相接轨,以法律保障国际贸易业务的发展。

(二)与其他国家积极交流合作,促进国际贸易发展

国家应出台一系列的贸易融资措施,帮助我国企业解决贸易融资问题,推动我国贸易发展。国家完善进出口贸易政策,发挥各省市经济管理部门的作用,实现各部门单位支持进出口贸易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参加国际上的贸易融资合作,加大对主要贸易国家的融资支持,推动双边贸易融资。

(三)企业与企业之间形成良好的合作意识

在国家之间贸易融资合作的大背景下,企业与企业之间应形成良好的合作意识,因为多数企业的风险意识较弱,而且当经历经济困难时自己很难解决,为了应对危机,企业自身必须树立风险意识,企业与企业之间在贸易融资上积极合作,解决外贸企业的经济危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