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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1 17:14:16

乡村建设论文

乡村建设论文第1篇

1.家族是几千年来中国农村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层面,它构成中国乡村社会的根基历史,和谐乡村建设无法脱离家族的直接影响。家族在农村逐渐成长为一种具有完整文化内核且历史悠久的自在秩序,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根基历史,即许多学者所说的中国社会的内嵌式结构,渗透于民众的潜意识深处,并时时处处有意无意发挥社会影响。家族所塑造的社会曾被费孝通先生称为“乡土社会”,族权和绅权控制整个乡村的秩序。虽然这种乡土的族权绅权秩序遭遇过行政秩序的强行打击或中止,但家族作为中国人心灵深处的内省结构,从来没有真正被泯灭。许多学者认为,家族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对社会发展变化的魔力很大,因为即使是制度的变迁都应该说是渐进连续的,而不是以间断的方式进行的;虽然正式制度可能通过决策方式一夜之间就被改变,但镶嵌于传统、习惯和约定俗成的行为方式中的非正式制度通常不为决策所动。尤其是家族文化的制约不仅将过去与现在、与未来相联系,而且成为我们解释乡村历史变迁缘由的重要因素。尽管经过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政治运动的猛烈冲击和敲打,但家族的基本要素却不同程度得到保存,其根基没有断绝,可见,家族的生命力非常顽强。笔者在进行了大量乡村调研后发现家族的社会参与具有坚韧不拔的力量,它对社会的影响不会被强力消灭,它始终在以显性或隐性、直接或间接、物质或观念的方式,多途径、多层面、多角度地影响社会行动和个体行为。我们知道,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环境变迁,家族在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随即得到复兴。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家族的社会参与既有较强的传统惰性,又有鲜明的时代活性。因此,在和谐乡村建设中家族作为根基历史必然发挥作用。构建和谐乡村是我们的价值理念和价值追求,因此,我们要认真研究家族在什么条件下能够在多大程度上适应和促进我们的价值理念与价值追求,笔者可武断地说,有一个和谐的家族就有一个和谐的乡村。

2.家族在乡村的势力仍然很大,家族在和谐乡村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我们知道,功能主义强调一个结构要素对整体的功能具有不可或缺性和不可替代性。现在要构建和谐社会,就和谐乡村来说,它所面临的现实背景和具体环境决定了家族的社会功能是不可替代的,它具有发挥作用的不可逾越的巨大空间,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我国现阶段农村整体生产力水平低下的现实必然给家族留下发挥作用的空间。最明显的事实是不发达的小农经济和不协调的现代化的力量对宗族势力的影响较弱,宗族的社会参与就必然存在客观基础。正如著名人类学家庄孔韶的调查结论所指出的那样,在那些已向市场经济敞开大门、而学校大门尚未普及、农人的思想还没有融入一个公益的世界观体系的乡村,宗族与宗族主义传统也不会一时中止,家族兴旺和家族势众的强族意识与合作行动在民间仍得到推崇。因此,和谐乡村建设千万不要忽略家族的社会参与的积极作用。其二,农村基层政权与家族作用的互动是家族发挥社会作用的现实表征。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家庭成为基本生产单位,凸显了血缘亲情关系的重要性。由于外在市场经济风险的冲击,不少处于涣散状态的乡村党组织的乏力以及农村公益组织的稀少,很多“三农”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因此,农民求助于家人和族人的帮助就是必然的选择,农村基层政权与家族作用的互动已经是不可回避的事实。建设和谐乡村,切莫忽视这种互动作用,以之整合有利于乡村秩序稳定和谐。其三,农民聚族而居的生存环境和国家相关政策的历史影响使家族发挥社会作用具有合理性。由于传统乡土社会是聚族而居的,因此社会结构变迁缓慢,家族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由此加强了家族的影响力。加之,国家长期以来形成的二元经济结构和户籍制度对农民社会流动是一种刚性制约,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的历史演进中,家族对农民发挥社会作用就有其合理性。一些地方的农民,不听村支书和村主任的话,却听家族中“族长”(德高望重的人)的话,道理就在这里。所以,建设和谐乡村,一定要认可并适应家族发挥社会作用的合理性。其四,农民对家族文化具有心理需要,农民对家族始终抱有依赖心理。由于社会分层加快,贫富差距拉大,当前农民缺乏一种新的文化和精神依托,处在现代社会中的农民,面对加速变迁的社会,乏力感成为普遍的心态,精神上漂泊不定,找不到泊位。因此,农民对家族文化具有较强的心理需要,对家族始终抱有依赖心理。而在许多地方家族又恰好满足了农民对自身历史感和归宿感的深刻追求,农民们同时在物质层面获得家族的相互支持。因此,在构建和谐乡村的过程中,农民不会超越一定家族的局限。

3.家族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基础,许多家族观念的认同对建设和谐乡村具有积极作用。家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自身的合法性基础,即家族所提倡的理念、规范、制度成为人们广为接受的社会事实,具有强大的约束力量。如家族提倡的尊老、爱幼、团结、互助、和谐、守法等观念能够得到不同社会形态的认可并流传下来,能够得到不同阶层的人们的认可并坚持下来。在建设和谐乡村的过程中,这些理念仍然具有积极作用。

4.家族是农民生存的一种社会资本,在建设和谐乡村的进程中,家族帮助农民提高他们的行动能力和达到他们的个人目标。费孝通的差序格局理论反映了个人在人际关系中的相对自主性,即个人是社会关系网络的主要建构者。每个个体所拥有的关系就是他的社会资本,并以此提高他的行动能力和达到他的个人目标。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构架就是差序格局,一方面反映了乡村社会缺乏自组织资源的事实,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个体缺乏社会资本的事实,同时还揭示了中国乡村社会自组织资源和社会资本运作的特色。试想,一个普通农民如果离开了作为“差序格局”对象化的家族,他还有什么社会资本?他只能一事无成,因为家族网络是他唯一可动用的社会资本。农民们在处理日常生活难题时,无论是出于谋生,还是应对社会变局,都必然要充分动用家族网络的关系资源。因此,在建设和谐乡村的实践中,如果我们能真正理解农民赖以思考和行动的现实环境和传统规范,就能够理解家族与农民之间的唇亡齿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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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和谐乡村建设给家族生存发展和社会参与赋予新的活力

1.和谐乡村建设提出了对家族组织形态、制度规范、发挥作用方式和领域的新的规定性和要求。社会和谐本质上是一种客观存在,反映到意识上就是一种主观观念或价值取向。和谐是矛盾统一体的表现形式之一,它既是事物发展的协调性以及规律性的反应,又是事物内部各组成部分以及事物之间的协同、协调和适应关系的反应。如果说社会和谐是战略机遇期中国社会的主调,那么笔者认为,乡村和谐是战略机遇期社会和谐的重点。乡村和谐在整个社会和谐中所占的地位和分量是不可忽视的,目前,如果从城乡人均收入、“三农”问题、城市化率、基尼系数、教育年限等测量指标去看社会和谐问题,都可明白建设和谐乡村的重要性。没有广大乡村的和谐就没有整个社会的和谐,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把建设和谐乡村放在重要的位置。

其实,对乡村社会而言,关键是乡村社会关系的三大结构即资源、规范、文化各内部要素之间和相互之间要保持一致性、平衡性、完整性和合乎规律性。建设和谐乡村社会,就是要在资源配置方面保持有效,促进生产力和经济发展,增强物质基础;就是要在乡村秩序和公共管理方面保持有章可循,表现出有序性和较高的参与度;就是要在乡村文化方面,有村民共享价值观、凝聚力和认同感,整个农村社会呈现出互助友爱、祥和进取的生动表象。

如果按照和谐乡村社会这一新的本质规定性来考察农村中的家族,和谐乡村社会就提出了对家族组织形态、制度规范、发挥作用方式和领域的新的规定性和要求,概括起来,这就是,家族组织形态和内部权力权威结构必须消除封建等级制,要淡化血缘关系,要体现现代民主和村民自治的要求,要尊重个体主体性和民利;家族的制度规范要与市场经济规则、法律制度相适应,在生产、生活、社会公共领域发挥作用,要充分利用家族社会网络在资本、信息、就业、招商项目、福利等方面促进本地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在和谐乡村社会制度的规定下,对现代家族的生存和发展赋予了新的要求。也就是说,和谐乡村建设将促使农村“传统家族”向“现代家族”发展。

2.和谐乡村建设为家族社会参与留下生存空间。在学术界,研究国家和社会关系的学者大多将村庄视为国家与社会相遇的中间地带或第三领域,认为村庄是国家与社会之间存在的一个相对自由的政治空间。有人认为,在西方文明中,家族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已经退出历史舞台,这种观点有一定道理。但笔者认为,在中国文明中,家族却生生不息,因为这与中国是一个具有宗法国家的历史特征密切相关。

翻开历史便知,从西周开始,宗族内部的等级序列就和国家政治经济的行政序列合二为一,宗主就是国君,血缘关系就是统治者内部的政治关系,家国同构是不可回避的历史事实。有趣的是,在中华文明的历史长河中,长期以来,家与国不但没有紧张的对立,而且家居政坛之上,家国不分,和谐融洽。例如,封建统治者利用农村中的家族势力进行行政控制,家族秩序占主导地位。这种情况直至民国时期才被打破,但后来呢,推行保甲制度,试图加强对乡村的控制。就是新中国建立后,到了和时期,行政力量在乡村的延伸达到顶峰,可是由于这种延伸不以物质生产力提高为基础,随着1978年以来改革开放的推进,国家行政力量在农村大大弱化,很多权力归还社会。这就在社会体制的层面上为家族发挥相应作用提供了客观条件。

在上述历史传统背景下,和谐乡村建设必然为家族社会参与留下生存空间。和谐乡村的基本要求从不同角度给家族社会参与留下足够的生存发展空间。其一,和谐乡村建设要求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这离不开家族参与。和谐乡村建设就是要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主要依靠家族的力量,围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积极开展农村小型公益设施建设,改善农民饮水、能源、道路、居住、交通、通讯等条件。就是要围绕村容整治和环境美化,依托现有基础,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加强村庄规划,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就是要使具备适宜条件的农户全面普及用沼气,在农户院内开展家居环境清洁工作,净化、美化庭院。就是要建立电话、电视、电脑“三电合一”的农业信息服务平台。这一切,离不开家族的群体参与和内部相互配合与联动。其二,和谐乡村建设要求着力培养新型农民,这离不开家族的广泛参与。和谐乡村建设就是要推进农村先进文化建设,普及科技知识,全面开展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为主的多种形式的农民培训活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就是要以提高增收致富能力为核心,以培养种养加工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和乡村科技人员为重点,多层面、多渠道结合,培养农村适用技术专门人才。就是要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水平。就是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进一步搞好农民转业转岗培训工作。有条件的,还要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育体系的作用,大力开展电视授课、DVB广播等农民远程教育,建设科技书屋,积极开展喜闻乐见、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丰富农民精神生活。这一切又能离开家族群体的广泛参与吗?其三,和谐乡村建设要求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这离不开家族的大力支持。和谐乡村建设就是要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活动,切实维护农民的民益。就是要鼓励、引导和支持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提高农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就是要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就是要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提高农民民主管理水平,实行村务公开,加强村集体资产的监督。就是要重视文明教育和思想工作,让干群关系、邻里关系、家庭内部关系团结和谐,亲密无间。就是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织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这一切,又能离开家族的大力支持吗?如前所述,农村基层政权与家族作用的互动是家族发挥社会作用的现实表征,和谐乡村建设是难以超越这一现实表征的。其四,和谐乡村建设要求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要求家族共享建设成果。和谐乡村建设就是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就是要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就是要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说到底,就是要让农民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这必然应该覆盖整个农村家族,从而促进农村“传统家族”向“现代家族”发展,这个巨大的人类社会空间将呈现出新的勃勃生机。

综上所述,家族与和谐乡村建设密不可分,家族是影响和谐乡村建设的重要因素;和谐乡村建设给家族生存发展和社会参与赋予新的活力。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这种关系的理论价值,并遵循这种关系的规律去指导和谐乡村建设的伟大实践。

摘要:家族与和谐乡村建设密不可分,家族是影响和谐乡村建设的重要因素;和谐乡村建设给家族生存发展和社会参与赋予新的活力。我们必须充分认识这种关系的理论价值,并遵循这种关系的规律去指导和谐乡村建设的伟大实践。

关键词:家族;和谐乡村建设;关系;理论价值;指导实践。

乡村建设论文第2篇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模式乡村旅游

一、江苏新农村建设现状

1.新农村建设的提出与实践

自2005年以来,关于新农村建设研究是全国各地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内对于新农村建设,做了很多尝试,并形成众多建设模式。在农村社区发展模式上,我国创造了以华西村为代表的苏南模式,以柳市镇为代表的温州模式,以深圳万丰村为代表的万丰模式,以河南为代表的模式,以遵义市镇隆村为代表的镇隆模式,以长沟沿村为代表的铁岭模式,以黑龙江省甘南县兴十四为代表的兴十四模式等。江苏新农村建设模式,不可能是单一的模式,但不论选择构建何种模式,都必须遵循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2.江苏新农村建设困境

2006年江苏省2.7万进城务工农民返乡创业,创办各类企业8927个,带动9.1万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不容置疑,江苏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农民持续增收有一定的难度。目前江苏农民增收主要途径:一是劳务输出。在未来劳务输出的空间有限:(1)劳动力转移,农村现形成大量留守人员,以及留守儿童教育等;(2)科技进步,企业对于员工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技术水平很难跟上其要求;(3)随着经济全球化,竞争加剧,劳动力成本增加,使得企业劳动力优势明显降低甚至不复存在,尤其乡镇企业;(4)企业发展存在容量及边界的瓶颈。二是支持农民返乡创业致富,提高经营性收入。其次,区域发展差距,南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异较大,缩小差距任务仍很艰巨。目前已达全面小康的县(市),均名列全国百强县的前50强,而未达小康的县(市)中,不少地区的人均GDP还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第三,社会结构失衡、城乡二元化格局、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依然存在。与农业经济问题相比,农村的社会问题显得更为严峻。一些地方不仅生产靠老人妇女,而且出现了许多“留守儿童”,家庭内部的很多矛盾很难协调;再加上一些基层组织松懈、制度涣散、文化生活缺失;农村的治安、社会保障、养老、救助等问题日趋复杂。

二、发展乡村旅游与江苏新农村建设互动

1.发展乡村旅游,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国内外经验证明,乡村旅游与城市旅游互动,可以增强旅游吸引力,增加外来游客的驻留期,拉动旅游消费,促进旅游经济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为止,全省乡村旅游区(点)能够向游客提供的农产品、自制工艺品和深度加工农产品等品种已经多达数百个,其中一大批已经成为旅游市场上的知名品牌。从2003年~2006年上半年,仅苏州实现乡村旅游收入25亿元,接待旅游者2100万人次,培育了以农家乐、渔家乐和农业旅游示范点为代表的各类乡村旅游区(点)300余处,建成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5家。

2.能够顺利转移农村劳动力,缓解社会结构失衡、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

“九五”以来,我省旅游从业人员总数年均递增8.9%,比全省服务业从业人员增幅高5.8个百分点。工业旅游、农业旅游的兴起,还转移了大量企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目前全省间接旅游从业人数已突破325万,仅苏州市乡村旅游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万人,间接就业人员5万人。2005年,江苏旅游业直接从业人员12.5148万人。在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受阻之际,充分利用旅游业的就业优势。通过开展旅游活动,引进城市资金,发挥旅游增量资源价值,增加新的就业渠道,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还可以改变农村破旧的面貌、稳定农村社会、缓解或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家庭矛盾、基层组织涣散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促进江苏的新农村建设。

3.新农村建设的同时也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

乡村旅游蓬勃发展起来,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巨大的驱动作用。同时农民不离乡、不离土,增加收入,幸福指数高。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又会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新农村建设也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了商业环境,发展空间和政策支持。这样,形成以乡村旅游带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促进乡村旅游发展的互动机制。

三、江苏发展乡村旅游资源禀赋

2006年度江苏旅游国际旅游接待445.1921万人次,外汇收入278664万美元,国内旅游接待19935.79万人次,旅游收入达2012.15亿元。到2010年,预计旅游增加值达到21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上升到6%以上。

1.发展乡村旅游进入壁垒相对较低

江苏乡村旅游依托河湖港汊、山林原野、岛屿滩涂、果林苗圃、乡居民宅以及独特丰厚的乡土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和充分整合利用优势自然生态资源、农业生产过程、农民劳动生活场景和浓郁的乡风民俗等人文民俗资源,已经突破初期单一的“农家餐”、“农家乐”模式,开发出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民俗风情欣赏、自助农庄和农业主题公园等多种旅游项目,产业规模也越来越大。从江苏旅游业的自身特点看,旅游行业属于服务贸易业,不存在产业雷同也不容易被垄断。因此,旅游业是一个市场准入较为宽松的行业,贸易壁垒比较少,同时乡村旅游企业所需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同其他(如工业)企业要求相对较低。

2.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闲暇时间的增多为其提供条件

收入的增加、休假安排,为居民出行、购物和休闲提供了便利,对拉动内需、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增长期到一定的作用。2000年江苏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800元,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41.1%;2006年江苏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4元,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6%。居民家庭文教娱乐支出比重15.24%。1999年,我国对法定节假日调整,形成了“春节”、“五一”、“十一”三个连休7天的长假。2007年进一步调整,总天数不仅有所增加,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农历除夕等民族传统节日还被定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职工带薪休假规定,为居民外出旅游提供了时间和经济上的可能。

3.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可进入性强

2003年~2005年,江苏累计建成通车农村公路4.1万公里,行政村灰黑化等级公路通达率达到93%,2006年新改建农村公路1.1万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大中桥梁1050座,乡镇卫生院改造、乡村综合文化站室建设和以“三清一绿”为重点的环境整治等工作均取得成效,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十一五”期间,新改建农村公路4万公里。全面实现县到乡通二级、乡到乡通三级、乡到村通四级的发展目标,逐步把农村公路延伸到规划的农村居住点,实现真正的“村村通”。

4.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其提供了大量劳动力

2006年江苏乡村劳动力2656.80万人。截至2005年6月底我省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人数为1518.19万人(包括地域转移和产业转移),目前还有约560万人需要转移,可供输出的农村劳动力仅有175万人,且技能素质,年龄性别结构、文化层次难以满足劳动力市场日趋专业化、技能化需求。在我省农村发展旅游业,一方面可以就地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旅游接待工作;另一方面,由于乡村旅游业就业岗位层多面广,所需技术相对难度不大,只需短期培训就可上岗工作,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转化。一旦乡村旅游形成一定的规模,成为江苏农村地区的重要产业后,就可以实现当地劳动力的长期甚至永久转化。

综上所述,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按农村实际和旅游经济规律办事,发挥农业和旅游两个行业的优势,着力解决制约乡村旅游发展的瓶颈因素。具备资源禀赋的乡村发展旅游,构建以乡村旅游发展为江苏新农村建设的新模式,拓展农业、旅游产业发展空间,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新农村建设的效率与效益。

参考文献:

[1]王素琴:乡村旅游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互动模型[J].济论坛,2007.1:P122~124

乡村建设论文第3篇

乡村传统文化对于乡村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价值和不可替代的功能。梁漱溟认为,所有文化,多半是从乡村而来,又为乡村而设———法制、礼俗、工商业等莫不如是(《乡村建设理论》,2006)。乡村传统文化中长期积淀而形成的地域民俗文化传统,以及乡村生活现实中原本存在的许多合理的传统文化因素,对乡村生产以及乡村生活秩序建构有着弥足珍贵的价值成分(罗建河、韩迎春,2007)。乡村传统文化氛围对道德意识、风俗习惯、社会责任感的形成具有重要作用,这是在我国乡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乡村传统文化具有重要的道德教育功能,节庆、禁忌、游艺、歌舞以及民间口头文学等都能通过榜样、言教和舆论等方式对人进行品德教育,另外,对祖先的崇拜等仪式也会对人的人伦教育起到良好的作用。随着我国乡村城镇化步伐不断加快,乡村人口迅速向城镇转移,乡村出现了“空心化”现象,这也使乡村传统文化面临着空前的危机,乡村传统文化呈现碎片化趋势,乡村文化的主体性逐渐消失,乡村传统文化的价值回归与文化重构成为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当我国乡村同时面对传统文化危机和道德危机时,乡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将难以实现。因此,延缓乡村的解体,倡导眷恋乡土、重视亲情、恪守乡规民约、勤俭质朴的乡村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乡村传统文化中有益于实现社会和谐的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对于当下我国乡村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价值和不可替代的功能。总之,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不仅有利于增强乡村社会的凝聚力,也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作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需要重新认识与深入挖掘乡村传统文化的现实价值。

2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内容

我国对于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实行区分不同层面的保护,至少应在非物质层面与物质层面开展保护。乡村传统文化是乡村社会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和风俗习惯的总和,是乡村社会人类生产与生活的总汇,影响和支配着乡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乡村传统文化的核心是非物质形态的(比如,乡规民约、民间故事与传说、乡村文体活动、民间手工艺术、乡土农事活动等),而乡村传统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又是物质形态的(比如,乡村山水风貌、乡村聚落、乡村建筑、乡土服饰等)。在非物质层面,保护与传承的内容又分为思想层面和行为层面。思想层面包括:乡村生活的独特价值、乡规民约、宗族组织与文化、孝文化、民歌与民谣、民间故事与传说等;行为层面包括:农耕方式、乡土农事活动、民间文体活动、民间手工艺术、传统节庆活动等。在物质层面,保护与传承的内容包括:乡村自然风貌、乡村传统聚落、乡村历史建筑、不同地域的传统乡村服饰和民族服饰等。

3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对策思路

3.1寻求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与经济发展和生态发展的协调

从经济角度看,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和经济发展关系复杂。在物质生活水平低下的年代,出于满足生存之需,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往往让位于经济发展;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消费越来越受到重视,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经济价值逐渐展示出来,保护与传承和经济发展之间维系一种互促关系就成为可能。从生态角度看,乡村传统文化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智慧,挖掘这些智慧有助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有助于实现乡村绿色发展。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在经济、生态、文化、社会等方面具有多重作用,对于美丽乡村建设意义重大。总之,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和乡村经济发展之间存在复杂的关系,但在建设美丽乡村的背景之下,两者之间可以形成一种互促关系,能实现在乡村经济发展中保护与传承、在保护与传承中促进发展。

3.2探寻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新模式

比较与借鉴发达国家在不同发展阶段对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经验,吸收国内不同地域保护与传承乡村传统文化的成功经验,探寻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科学规律、利益平衡杠杆、有效发展路径和政府承担的角色以及干预的手段等,归纳总结出保护与传承我国乡村传统文化的新模式。具体可以通过选择典型乡村开展案例分析,深入了解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新型模式,以促进我国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

3.3构建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新机制

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系统地加以研究。在探寻保护与传承的新型模式的基础上,还要针对多重目标构建多重机制,并进一步确立政策支持体系和具体政府建议。针对乡村传统文化破碎化和主体性逐渐消失的现状,要构建乡村传统文化认同的重建机制;针对城市文化等外来文化对乡村传统文化的冲击,要构建乡村文化自信的培育机制;以维系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和乡村经济发展的互促关系为目标,要构建以乡村传统文化为核心的乡村文化产业发展机制;针对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成果会逐渐被周边村镇效仿并分享经济利益的现实,要构建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成果的地域共享机制;针对政府在引导我国乡村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要构建政府在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中的作用机制。

3.4提出促进乡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政策建议

乡村建设论文第4篇

关键词:乡村文化建设;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F32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0-0047-02

收稿日期:2010-01-08

作者简介:刘翠(1984-),女,山东临朐人,助教,硕士研究生,从事当代中国社会发展问题研究。

2005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指出:“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1] 这表明,国家已经高度重视乡村文化建设,把当前的乡村文化建设提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纵观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乡村文化建设的发展道路是不一样的。每一时期的乡村文化建设都有着不同历史阶段的烙印。

一、近代中国的乡村文化建设

20世纪二三十年代,以梁漱溟和晏阳初为代表的乡村建设运动,是中国乡村社会发展史上一次十分重要的运动。梁漱溟和晏阳初关于中国乡村的思想理论中有的直到今天仍然符合当前中国乡村的实际情况,这些关于中国乡村的有积极意义的乡村建设思想对于乡村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梁漱溟认为,“原来中国社会是以乡村为基础,并以乡村为主体的;所有文化,多半是从乡村而来,又为乡村而设――法制、礼俗、工商业等莫不如是。” [2] “中国问题并不是什么旁的问题,就是文化失调;――极严重的文化失调。”[2] 梁漱溟认为,近代中国农村问题就是文化失调,是中国传统的文化秩序被破坏,而新的文化精神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他主张以孔子儒家思想和儒家精神来进行改造和建设,立足于中国传统优秀文化进行农村社会的改造。

晏阳初领导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以“除文盲、做新民”为宗旨在河北定县进行乡村平民教育实验。他认为,中国农民普遍存在四大病害“愚、穷、弱、私”,即文盲率高、生活水平低、体弱多病、自私不团结。针对这些问题,他提出以文艺教育治愚,以生计教育治穷,以卫生教育治弱,以公民教育治私的四大教育手段和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三位一体的教育方式相结合,以对农民的教育改造为核心,进而对整个农村进行综合治理改造。晏阳初的以平民改造为核心的乡村改造理论对于乡村文化建设中培养农民的主体地位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二、当代中国的乡村文化建设

建国之后,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乡村文化建设的发展也面临着从未有过的机遇。此后的乡村文化建设的发展目标、指导思想都是全新的,这种全新的发展理念把中国的乡村文化建设带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一)的文化观

的文化观念是中外两种不同思想观念碰撞融合的结果,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相结合,最终创立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文化观。

首先论述了政治、经济、文化三者的关系,他指出:“一定的文化(当做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的政治和经济;而经济是基础,政治则是经济的集中表现。这是我们对于文化和政治、经济的关系及政治和经济的关系的基本观点。”[3] 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的唯物辩证关系原理,科学地分析了经济、政治、文化三者之间的关系,确立了马克思主义文化观。

根据中国的国情,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就是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就是中华民族的新文化。”[3] 在这里,明确地论述了中国文化发展的目标和方法,是马克思主义文化观中国化的具体体现。

还提出了对待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的态度方法问题。他指出:“对中国的文化遗产,应当充分地利用,批判地利用。”[4] 对于外来文化,他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要学习、接受外国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但是,必须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的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械搬运。他们的短处、缺点,当然不要学。”[5] 在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文化观点,这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邓小平的文化观

邓小平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战略目标,其中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是重要内容。邓小平把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放在重要的战略地位。

邓小平首先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性。他指出:“我们的国家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6] 他认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邓小平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相结合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目标,他指出:“建设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最根本的是要使广大人民有共产主义的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7] 邓小平提出培养“四有”新人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目标,是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思想在中国的具体表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创新。

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其中文化开放的思想是其中重要的内容。在对待外来文化的问题时,邓小平认为,要大胆吸收外来优秀文化,充分利用国外发达国家的一切进步的东西为我所用。他指出:“我们要向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学习科学、技术、经营管理方法以及其他一切对我们有益的知识和文化,闭关自守,故步自封是愚蠢的。” [7]

邓小平关于文化建设的基本思想,对我们当前进行的乡村文化建设事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是当前进行乡村文化建设的理论基础。

(三)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理念的提出

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 [8]

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即“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正义公平、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9]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8]社会和谐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和谐社会的建设,与社会文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而社会文明的发展,又离不开文化建设。当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我们既要重视经济建设和政治建设,更不能忽视文化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8]

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农村和谐文化是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过程中,要加强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要内容的乡村文化建设。在乡村文化建设中,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不断提高农民的民主、科学、法制意识,加强对农民的现代化观念的教育,推动农民的观念变革。在乡村文化建设中,要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形成尊老爱幼、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乡村文化建设中,要加强对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引导农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观念,促进农村社会现代化,保障农村社会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N].人民日报,2005-12-12(1).

[2]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10-22.

[3]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663-709.

[4]文集.第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43.

[5]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41.

[6]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08.

[7]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8-44.

[8].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

乡村建设论文第5篇

关键词:民国;乡村建设;派分;联合;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

根据一般的观点,中国传统政治的重心在县以上的城市社会。但是,20世纪30年代初,由于日本侵略和自然灾害频繁,内忧外患,天灾人祸,中国政治社会重心有由城市下移乡村基层的趋势。乡村建设各派、中国共产党、政府等不约而同地聚焦乡村。已有研究从阶级斗争的理论出发,认为作为改良主义的乡村建设(以下简称乡建)运动,与中国共产党存在路线上的不可调和与对立,而与政权有更多依存和合作关系。但是,如果从乡建运动的进行程序的特点和各派别联合的新角度加以考究,事实并非完全如此,情况也绝非那样简单。

按照乡建代表人物之一的章元善的看法,乡建运动的显著特点是“化零为整”。即它首先是在民间分散地从某一区域和政治、经济、军事、文教、卫生等某一方面作为入手处和中心点,形成各自的特色和派别,然后在内容上扩展到其他方面,并与外面的派别发生交互和联系,化合成有机的整体,这时才足以称为“乡村建设运动”。这与坊间将乡建运动简单等同于乡建实践,大相径庭。同时,乡建欲打破天然所具有的地域性的限制,提高效率,扩展为全国性的运动,达到复兴民族的最终目标,必须进行更大范围和程度的联合。这些都表明,乡建各派的联合成为理解和重新把握乡建内在理路的关键。而各派联合的主要纽带和平台就是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全国乡村工作讨论会第一二三次会议,先后于1933年7月在邹平、1934年10月在定县和1935年10月在无锡举行。因此,以乡村工作讨论会为中心,从各派交互联系的新角度,深入探讨乡建各派之间以及民间各派与官方的联系与合作,不仅可以使乡建的研究别开生面,而且可为方兴未艾的侧重对立、疏于联合的学术流派和政治流派的研究提供方法论参考。

一、乡村建设派分与联合的成因

20世纪30年代初,盛极一时的乡村建设派别的数目,远不止通常所说的陶行知晓庄生活教育,晏阳初定县平民教育,梁漱溟邹平村治,黄炎培、江问渔徐公桥职业教育和高践四、俞庆棠无锡民众教育等三大或五大派别。其实这仅是乡建初潮时的划分,远不足以反映高潮时的盛况。按当时教育名家姜琦的分法,除前述各派之外,同时并存的尚有孙中山、沈玄庐“的农民运动”,农村复兴委员会,冯和法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雷沛鸿广西国民基础教育,观点各异的庄泽宣、崔载阳、古、子钵、千家驹、杨开道等“普通大学教授”,邰爽秋“念二社派”以及章元善华洋义赈会等十多个派别。

造成乡建派别的林立,是由于切入点的不同,领导者的理论学识和所处环境差异等多种因素。其中,理论信仰不一为要因。各地乡建做法不同,“实在基于他们对中国问题认识的不一样而出发”。在邹平所看见的“中国问题是一个政治问题”,要想解决中国政治问题就必须先要养成农民新政治习惯和组织的能力。在定县则认为“中国问题是贫,愚弱,私”,于是针对着这四大问题而有生计、文字、卫生和公民四大教育。在菏泽则坚持“中国问题是一个民族解放问题”,结果就产生了军事色彩浓烈的乡农学校。可见,不仅邹平与定县两大派之间,而且就是属于梁漱溟为首山东村治派内部的邹平与菏泽两地之间,也有很大的不同。理论的不同决定各派的分立。有在多个派别工作经历的张宗麟说,梁漱溟、晏阳初“私人感情无论密切到任何地步,但是二人理论的根据不同,决不能因感情的密切而各人放弃原有的理论”。而正是过强的理论坚守和过多的宗派藩篱对乡建产生了负面的作用。这从另一方面说明各派联合的必要。乡建各派的联合,是由于运动自身发展程序特点的内在要求和中日民族矛盾日益上升的外部要求所决定的。

乡建的总体宗旨和程序趋向“化零为整”的特点,如果换成高践四的说法,就是“从小而大,自下而上”。前者是指乡建从所处的地域实际出发,从建设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某一方面入手,以致派别丛生、平流分进,但最终却是为了全国整体的复兴探索办法,殊途而同归;后者则为乡建的推进动力,由民间独立运作到官方介入,上下合作。桥接小与大、下与上之间的关键,是多头纷立的乡建各派分之间有效地进行联系和整合。而正如时人所说,乡建遍地开花,“可是各自为政,缺乏联络,因之彼此隔阂,所以功效不宏。’乡村工作讨论会’乃于此种环境中诞生,其与今后乡村建设关系之重大,彰彰明矣”。

偏于一隅的乡建不能适应全国大团结的国难需求。1930年代初,中国国难严重,要求倾全中国整体的力量去应对。其出路在于,一方面“要注意军事的国防,他方面建设农村,培植民族活力”。而各自画地为牢进行乡村建设显然难以担当此重任。第三次乡村工作会议举行之前,俞庆棠将借乡村工作讨论会、运用集体智慧解决“偏于一隅”的乡村工作与整个民族国家需要大团结的矛盾,视为乡建最急要的工作。山东的茹春蒲甚至直截了当地说:“因为乡村是最富于地域性的组织,要打破他的地域性,所以必须有大的联络。”

乡建各派之间的联合,不仅必要,而且可能。这种可能性在于,各派尽管分歧很大,但都认识到中国的重心在于农村和农民。“大家要在农民身上,农村里面,培养民力,扶植生机。”可见,对农村、农民问题重要性的共识,是各派联合的深厚的基础。因此,无论从解决内在需求和外在压力的必要性还是可能性上看,乡建各派都应超越狭隘的地域和门户之见,进行多方面的联合。

二、民间各派之间的联合

关于乡村建设的联合现象,学界已有所注意,只是尚未从派别的角度考虑,且进一步挖掘的空间还很大。乡建各派的联合可从乡建进展程序、空间分布和内容上进行考究。乡建的进程分为研究、实验和推广应用三个阶段;在空间分布上有地方性乡建与全国性乡建的不同;在内容上有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某一方面入手的部分乡建或中心乡建和上述四大方面同时进行的整体乡建之别。乡建在时空内容三方面上进展基本同步。就民间各派之间的联合而言,大体上可分为某一区域乡建各派内部有关部门在内容上的全面整合、各派跨区域之间的分工合作和超党派的大联合。这些联合在三次乡村工作会议上均为重要议题,且贯穿在乡建的各个时空阶段之中,但又有所侧重和不同要求。

1、乡建各派内部有关部门内容上的全面整合

这种合作内容的全面性,主要处于乡建的实验性和地方性阶段,可分为同时并进和引发全面两大类型。这一分类源自章元善在第二次乡村工作会议的看法:乡建“在工作内容上可分为教育,经济,自治,卫生,社会政治五种,有五种同时并进的,也有认定一种努力发展实施,而引发其他四种效用的”。“同时并进”反映在实践中,就是与本地有关建设部门多方联络,分工合作,增加效率。其中以洛阳乡建实验区的对外联合式的做法较为典型。该区鉴于“乡村社会是整个的,乡村建设是多方面的”,因而与农林、水利局、区公所、保安团、教育局、卫生、军事等机关联络协作,实行建教一体,政教合一,一举而多得。其经验曾在第三次乡村工作会议进行交流,受到与会者的肯定。“引发”型的代表是华洋义赈会和乌江农业推广区。它们分别以经济合作或农业推广为中心,再旁及其他各种建设的。值得注意的是,在由中心一点及面引发论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常依托某一中心组织机构进行。著名者有华洋义赈会合作社、邹平乡学村学、菏泽乡农学校、定县公民团、广西民团、洛阳实验区民众基础学校、乌江农会、江苏教育学院北夏实验区乡村建设协进会等。它们的名称表面上是单一的,实际上是以某一方面为主,兼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组织和联络功能。以北夏的乡村建设协进会为例,就是该区民众教育机关在未能有效地面对各方乡建工作的情况下,联络区公所、保卫队、小学校、典当行和农业推广所等,“使之成为区单位的乡村建设中心。”乡建内容由单一到综合,是乡建各派内部从分散到整合的结果。通过遍布在全国各地的乡村基层中心组织为纽带,不仅将本地区多种乡建内容进行了有效整合,而且试图将一盘散沙的中国农村民众团结起来。所以,杨开道事后总结说,“用综合的眼光,综合的设计”去研究和解决乡村整个问题,从而走出了单一乡建的误区。这是各派内部联合,甚至是整个乡建的明显成绩之一。

2、跨区域各派之间的分工合作

在定县举行的乡村工作第二次会议,是一次各派跨区域合作色彩较浓的会议。会议主席晏阳初在致欢迎词中强调,乡建的方法、步骤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是“同人的合作精神”。会议期间,与会的各派领导人晏阳初、梁漱溟、瞿菊农、杨开道、梁仲华、孙廉泉、章元善等经过讨论,达成乡建分工合作的五个办法。即会员应守五个信条,设训练中心处和实验省,进行人才训练和人才物色。

在研究和实验阶段,于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应该说乡建各派内部的全面论和中心论有其合理性。因为它体现了乡建的局部成果,节约了建设成本;或者从某地方的实际出发,发挥了自身的特色和长处。正如平教会的孙伏园说,乡建各地实验的“小节目的不同是难免的,而且也是需要的”。但在各派跨区域的全国范围以及推广应用阶段上看,则存在严重不足。所以,有人批评同时全面论造成的结果是乡建工作雷同、低水平的重复,“彼此之间实际上只有’量’的差异,而无’质’的差异”。

陈礼江更是抱怨乡建不是没有中心,而是“中心组织的太多,不知何所适从”。④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许仕廉认为,从长远角度和全国范围看,它们在理论上是行不通的,实践中是有害的。因为从社会学角度分析,乡建的性质“为社会的”,范围为“全国的,国际的”,目标则为“提高中国全民族应付世界变迁之效能,能以求中国民族之生存与发展”。乡建的全局性和整体观,决定了各派单一的多元中心论不能成立,因而其主张以民族为本位的一元的乡建民族统一中心论。他还警告:如果不放弃这些错误的主张,将使乡建“门户对立,学派分歧,于建设本身,恐害多利少”。

事实上正是如此。由于乡建各派过分强调本身的利益,不乏明争暗斗,只是当事者没有挑明,以致失落在今日学人的视野之外。在乡村工作第一次会议上,就存在内有邹平、平教两派关于会议名称及会议主办地之争,外有各派联合抵制李石曾欲染指乡运领导权之举。章元善、许仕廉在该次会议报告集出版序言上,反复强调会议名称,不用原定的“乡村建设协进会”,而用“乡村工作讨论会”,是为了“以精诚团结,实事求是,不重形式,虚有其表为原则”。笔者起初对这一此地无银三百两之举的具体和真实意图百思不得其解。后经深入研究可知,原来其真正的目的,是“为了抵抗李石曾的进攻,也为了解决邹平和定县两派互不相让的局面”!结果,自称对于乡建运动“创造而不夺取,合作而不斗争”,而实际上为了争夺领导权而来的李石曾,愿望落空,并未入选主席团成员。发明“乡村建设”一词的邹平,虽然被迫放弃了“乡村建设协进会”名称,代之以各方能接受、以精神联合为主的“乡村工作讨论会”,但在与定县的首次开会地点的竞争上取得胜利。因此,晏阳初本不想亲自参加会议,后听一国际友人的劝告才与会。在组织方面,既然“因各方了解不深,团结不易”,全国性的乡村建设协会无法产生,只好退居其次,“只得集合少数比较熟识,比较了解之同志组织一乡村建设学会”。这仅是一个反映少数派别利益的小团体组织。又据胡次威的回忆,1938年,乡村建设学会在长沙开会,欲把该会“改为政党组织,因为梁漱溟、晏阳初、黄炎培各有怀抱,没有达成协议”。邹平、定县为会议主办权竞争,以及它们与另一巨头职教社派的组党流产,都是乡建内部明显的派别分歧、利益攘夺的结果。31民间乡建各派的超越党派的“大联合”1935年下半年,由于民族危机日益深重,各派在第三次乡村工作研讨会上,开始提出超越党派大联合的主张;但真正将其发扬光大,并成为主要推动者则是设在国统区上海、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通过自办的机关刊物转发有关乡村工作大联合的言论。乡村工作人员大联合的含义,与此前参加全国性的乡村建设协会已有明显不同,实际上就是当时在国统区未能公开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代称。对第三次乡村会议提出的乡村各派大联合的主张,农研会所做的工作是将其加以充实,并加上按语,在自己的机关刊物《中国农村》上发表。此举得到了梁漱溟、民众教育派和颇具声势的江西省农村改进会等多方的积极响应。1936年8月,态度激进的生活教育社社员张宗麟明确提出“组织乡村运动的联合战线”观点。农研会对这一主张同样予以热烈回应,并作了进一步的发挥,认为无论在主、客观上均需要成立这样一个联合组织,希望在对付民族公敌--日本帝国主义这一大家共同利益下,在乡村建设领域率先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关于组织乡建联合战线的现实承担者,他们一致将希望寄托在组织不甚完善的乡村工作会议上。名为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会员,实际上接受农研会领导的孙晓村认为,在亡国灭种的背景下,乡建组成联合战线最低限度的实践,是须要打破与联合战线精神相违背的局部、理想乡村建设的“标本主义”、没有时间从容进行的“实验主义”和派分林立的“门罗主义”;呼吁召开乡建联合大会,或者推进打算停开的第四届乡村工作会议在一两个月内举行:一方面公开讨论乡村运动联合战线如何建立,一方面应当组织一个经常的中心机关,来担负推进的责任。不言而喻,这个中心机关非已有联合成绩和较高声望但组织松散的全国乡村工作会议莫属。乡村各派大联合的意义,有助于推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1936年10月,平心从逻辑和事实上强调:“乡村运动的分派正是反映着各社会阶层的利益分裂和政策分歧,把各派乡运工作者联合起来,事实上就是乡村各级人民大联合之缩影。”

1937年3月,薛暮桥认为,农研会力主的乡建各派大联合的主张,与梁漱溟所提的全国人民大联合的主张,在“精诚团结,共赴国难”的根本精神上完全一致。在全国未能大联合之前,大家应以身作则,以自身的联合来促成全国的大联合。至此,人们不禁发问:为什么农研会突然一改此前一味严厉批驳乡建主要派别改良主义观点的策略,转而一分为二地评价它们的工作,并主动与之联络,且得到积极的回应?原来是他们按照延安指示,“响应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运动”的结果。这实际上是将乡建各派的大联合提升到建立民族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尽管这在组织层面上未能落实,但无疑反映了乡建各派联合进入了新的、较高水准阶段;也说明已有研究一味地强调乡建各派与中国共产党的对立而忽视两者之间积极合作的片面性。

三、民间派与国民政府的合作

乡建各派之间的联合,除上述民间各派之间的三种方式外,还包括民间与官方的通盘设计,上下合作。乡建发展到推广应用和全国阶段时,应有通盘计划和全国性的领导组织机关,统筹和协调中央与地方尤其是官方与民间各派的关系。这是进一步提高乡建整体效率的客观要求,也是乡建的最终目的。但学界在乡建是民间改良主义原有观点的支配下,中央政府在乡建中的角色被漠视了,至于民间各派与政府派的合作更是鲜有论及。

早在第一次乡村讨论会上,与会者就有这样的共识:“希望所有朝野关于农村改进事业之机关,将来结成一强有力之全国总机关,从事大规模之研究,计划及实验。”在第二次会议之前,平教会的瞿菊农已明确提出乡建应有“通盘设计”的概念,并从两方面阐述它的意义:消极“可以互证得失,使计划工作上得到便利”;积极“希望对于全国农村工作能有一通筹兼顾的工作计划”。1935年10月,第三次乡村工作会议召开前夕,社会各界对此寄以种种希望。其中之一就是有一个“全国通盘的计划”,并对计划的轮廓要求、意义和分工合作作了较为清晰的勾勒。于是在第三次会议分组讨论时,丁组即讨论了“全国乡村工作团体,应如何切实联络以宏实效”的问题,进而提出了“乡村建设需一全国计划,且为全国建设计划之一部分”这一带有全局性的见解。这表明乡建经过各派的努力和联系,至少在理论上已经突破和超越了原来的从小处、地方入手的阶段,开始在认识上到达了从大处、全国着眼的新阶段。

官方与民间究竟应如何联合?按照高践四的看法只有“自下而上”一种方式。事实上除此之外,还有两者种观点。第一种是以官方或政治为本位的自上而下的统制法。1934年3月,茹春蒲提出政府整理乡建工作,要有一个有期限有统一步骤的总动员计划:“把乡村运动放在国家政治总计划之下,同时集中人才经济和政治的力量,去把一切社会式,教育式,自由团体式,自治式,乃至半政治式的各种乡村运动团体统一起来,作一个整个的运动。”④强调政府的统制作用,将民间乡建纳入准战时的国家总动员计划中。第二种是以民间或教育为本位的自下而上的方法。除高践四外,在第三会议召开前夕,孙月平也主张乡建工作要民众、社团和政府三方合作,但坚持民间化的立场,因为如果“由政府用政治的力量直接来办,必至处处受节制,处处受支配,失去事业的中心基础,不但难以推进乡村建设,反足以阻碍乡村建设”。反映了他们对依靠现政权进行乡建的忧虑和担心。第三种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折中调和、互相结合的方法,但这种结合又往往是有条件限制的。1935年4月3日,晏阳初在北京大学演讲,说定县工作是政教合一,上下对接。实验工作“一切系由下而上”;而县政工作“乃系由上而下”。民众教育派的赵冕在回答记者全国如此多的乡建实验区是否需要统制的提问时,不无勉强地说“假如有妥适的计划和合宜的手段,统制不是不可行”,但最好是贤明的统制与自由的实验相结合。

这三种主张在第三次乡村工作会议上产生激烈的交锋,最后由于以民间为本位的村治派首领梁漱溟以各种理由的坚持,实际上是第二种观点占了上风。有关乡村工作联系统一和中心问题,梁氏代表第四组讨论在大会报告:“一、乡村建设研究工作,在统盘筹划之下,由几个适当地点担任较为经济,现有各研究机关,亦深愿在全国统盘支配下工作,惟以环境等限制,不能彼此愿望实现,深为可惜”。关于确定乡村应设统一中心理论及全国乡村工作机关切实联系等问题,他认为,“一、中心理论不能强求,应自然趋势,逐渐影响而归一致,二、乡村工作讨论会为临时集会,自由发起,讨论不采取决议形式,重在意见之交换,似不必有固定之团体组织”。关于后一问题,会员“辩论甚为激烈,结果仍由于该会性质与普通会议不同,出席人员均从事实际乡村工作且于工作上有问题始来参加讨论,决定不必组织固定团体或向政府有何建议”。这样,第三次会议前,各界加强对乡村工作讨论会组织建设以及向政府提供建议,加强民间与政府的合作等呼吁,几乎全部落空,无任何结果。

关于中央与地方联合的具体设想和途径,1936年11月,资深的乡建人士、浙江建设厅长伍廷飏主持召开有梁漱溟、庄泽宣、许公鉴等三十多位专家参加的乡建问题座谈会,继续着重就此进行了研讨。会上普遍反对一切的单元建设中心论,主张有统一的计划,集合一切力量,朝野共同努力,实现全国性的上下合作。如许公鉴说,“中国乡村建设要有整个政策,如苏俄五年计划,各地同志在整个政策下,共同努力”。但遗憾的是,对于怎样把一切力量集中起来,以及在何种条件下才能集合在一起,仍然没有谈到,且不了了之。

乡村建设论文第6篇

摘要:梁漱溟的乡村教育理论,立足传统文化发扬,试图通过复兴儒家文化来发展农村经济,这对当前建设乡风文明的新农村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中,乡风文明是灵魂,内容包括文化、法制、风俗、社会治安等诸多方面。能否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关键词:传统文化;乡风文明;全村民教育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乡风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农村软实力的体现。所谓乡风文明是指农民群众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崇尚文明,崇尚科学,社会风气健康向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逐步适应农民的需要。乡风文明建设对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

一、建设乡风文明的新农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是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

如果一个地方乡风良好、人人讲诚信、不欺诈,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就高,外商也乐意来投资,从而会促进当地经济快速发展。如果一个地方,邻里关系紧张,互相不信任,而且欺诈哄骗盛行,占小便宜的思想泛滥,强行承揽工程,就会挫伤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就会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环境。加强乡风文明建设,还能使农民增强进取心,更新观念,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生产,从而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二)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

农村的和谐稳定离不开农民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离不开家庭的和睦,邻里的团结;离不开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有利于培养纯朴互助的民风,营造宽松适意的生活氛围,创造和谐稳定的公共空间,从而提高人民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使经济发展与农村和谐相互促进。

(三)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是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的客观需要

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强乡风文明建设,能使乡村的文化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农民的思想观念得到更新,有获取新知识的强烈愿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从而使农民的素质得到很快提高。

二、梁漱溟的乡村教育理论的再认识

(一)成立乡农学校,教化民众

1933年山东省政府将邹平、菏泽划为乡村建设试验区,实验区两县的行政机构与乡村建设研究院合二为一,希望以教育的力量替代行政的力量。[1]

1.创办乡农学校,开展全乡村教育

实验区将全县划分为若干个区,每个区成立乡农学校校董会,开办乡农学校,推举“老成厚重”、“品学最尊”者为学长,重视品德高尚者的示范效应。乡农学校的学众是乡村的一切人,并成立儿童部、成人部、妇女部和高级部。儿童部以实施学校式的普通教育为主;成人部、妇女部则主要是社会式的教育,多在农闲进行;高级部是为了培养乡村建设的骨干人,注重全乡村教育。

2.确定教育内容,注重精神熏陶

乡农学校的教育内容,包括识字、唱歌等课程和精神讲话,重视乡村的文艺事业发展,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教授文化知识。精神讲话是在教员的指导下启发民众的思想,做切实的“精神熏陶”功夫,步骤是“先用旧道德巩固他们的自信力”,然后用新知识、新道理来改变从前不使用的一切旧观念,以适应现在的新世界。旧道德即传统的道德观念,“新知识、道理”即禁缠足、禁鸦片、戒早婚等新风俗。

(二)制定乡规民约,引导民众

梁漱溟认为中国都呆的乡约主旨无过于“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即互相勉励修身、齐家、德业,互相劝诫嗜烟、酗酒、之类不良习气。所以他就仿照北宋学者吕大临兄弟制定的“吕氏乡约”而编写了《村学乡学须知》,立足于传统文化道德的发扬,而将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风俗等问题通过道德教育来实施。

(三)服务乡村建设,恢复生产

当时的农村,农业生产手段落后,生产水平底下,农民生活不能温饱,无法接受最基本的教育和医疗保健,身体病弱,文化落后。尤为严重的是,20世纪20、30年代的中国农村,遭遇了一连串的天灾人祸,国家政治秩序动荡,军阀战乱频繁,匪患遍地,广大农村不断成为内战的战场和土匪侵扰的对象,水旱灾害频发,受灾面积广阔,受灾人口众多。各校根据自身生活环境需要而设置课程,如产棉地区可组织农民学习植棉技术。

三、梁漱溟的乡村教育理论对建设文明乡风的启示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新农村

衣食足而知廉耻,仓禀实而知礼节,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只有个体的基本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等低层次的需要满足以后,才会产生较高层次需要的愿望。

1.要建设文明乡风,首先要发展农村经济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循环农业。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可依托小城镇,因势利导,发展小商品市场,繁荣农村商业。比如,可以“集”或“会”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商品交流活动。认真抓好劳务经济,积极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走出去,促进以工补农、以工富农、提高非农收入水平,同时要加强对劳务输出的组织和引导。

2.要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济

在具有丰富矿产、水力、电力等资源的农村,加强能源消费管理,搞好节能工作,提高能源利用率,建立资源集约型农村经济;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可挖掘当地历史文化潜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充分利用农户庭院空间以及周围的鱼塘、树林、菜地等农家资源,增设耕地种菜、现场采摘、自选自做等服务项目,让游客吃农家饭、享农家乐,大力发展农家休闲娱乐旅游经济,把各种优势资源变成经济优势,发展有竞争优势的特色经济。如,除了利用柑桔、茶叶、畜牧水产、桑蚕、优质稻等主导的农业资源,做新做优第一产业外,还要在标准化生产上下功夫,围绕品牌做大文章。[2]

3.要以人为本,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

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减免一补贴”政策,大力发展农村成人职业教育,开展与当地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职业培训,促进农民创收增收。全面展开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加强农村医生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全面开展农村道路、通讯、电力、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切实保障农民的生产生活,解决好他们看病就医、子女上学等问题,以期消弭不和谐的因素,促进文明乡风的形成。

(二)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功能,实施全民教育

梁漱溟非常重视学校这一教育机构在建设文明乡风中的作用,因为学校的组织化程度高,教学效率高,在促使人们转变观念、传播新风尚方面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梁漱溟的全乡村教育理念,我们提出了全民教育。我们不妨把现有的学校加以改造,扩建部分校舍,组织村镇开办农民文化补习夜校,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或周六周日,对学生父母实施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和道德风尚知识的教育,或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最大限度地利用教育设施。

1.在科学文化知识方面,要根据学员接受能力确定教育内容

由于各个父母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是文盲,有的曾经接受过小学、初中教育,但由于长期从事农业劳动,很多知识无暇回顾而被遗忘,所以要根据实际的知识掌握水平,实施个别教学。课程设置突出针对性、实用性,针对当地特色,教授农产品的种植养殖技术。应该包含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艺、新农具的内容,特别是现代农艺操作管理的内容,并与新实用技术的培训教育模式相结合。[3]在父母的文化水平得到普遍提升的情况下,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建设农家书屋,让农民在学习农业科技知识、法律知识和健康常识中,不断增强文明素质。

2.在思想道德课程方面,坚持传统道德和新风尚相结合

传统道德是指亲情、家庭、孝道、仁义、诚信;新风尚是指社会风气转变、人际关系和谐、社会主义荣辱观等,而且思想道德课程设置要具有针对性。有的地方封建迷信思想比较严重,一些群众有病不找医生诊治而去求神汉巫婆“消灾破难”,对此,可开设现代科学课程,宣传无神论;而有的地方丧喜庆大操大办,但却不赡养老人,为照顾老人互相推诿,闹得兄弟反目,妯娌失和;有的人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横行乡里,对此,可开设儒家课程,申之以孝悌之义,传授温良恭谦让和仁义之道;有的地方大男子主义思想严重,对妻子轻则辱骂,重则拳打脚踢对家庭成员使用暴力,对此,可开设现代婚姻法课程,让其了解,男女平等、夫妻平等,双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履行一定的义务。

3.在教学方法方面,采用浅入浅出式的直观范例教学

由于农民文化基础知识有限,接受新知识的能力不强,因此要采用直观举例教学,以农民喜闻乐见的事物为切入点,浅入浅出,不求理论知识的理解应用,但求实践知识的熟练操作。在德育上要坚持以说理为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循序渐进,提高其道德认知,培养其道德情感,潜移默化地让他们形成正确的道德行为。此外,可通过自编自演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间戏曲、民间舞蹈、民歌、杂技、剪纸等,把科学知识和道德风尚与民俗节目互相渗透融合,寓教于乐,以开展各种文艺活动的教学方法,达到传授知识与转变民风的教育目的。与此同时,也传承活化了农村传统文化内涵,使农村所蕴含的巨大而丰富的文化传统和文化资源展现无穷的魅力。[4]

(三)加强制度建设,培养民众守法意识

1.要建立健全学习制度

村组要有学习制度,年初制定全年的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包括农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道德风尚等,落实责任组织和责任人,强化学习考核,确保学习不走过场。要组织党员、团员、村民定期学习,使学习经常化、制度化。

2.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

制定村规民约要让群众知晓认可,条款要尽量具体、明晰、量化。开始时需要对旧俗采取必要的约束和限制,对新的风尚加以引导和提倡,时间长了自然就会形成人们的行为习惯,演变成为当地风俗,然后再反过来成为管理的补充手段,就能起到对村民的管理、教育、约束的作用。对违反村规民约者,村组干部要出面进行制止、教育,使村民接受舆论监督。

3.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

检查评比是促进乡风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市(县)乡要定期开展对乡风文明建设的检查评比,把乡风文明建设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对在乡风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的“文明户”、“五好家庭”、“科技示范户”等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败坏乡风者要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写出检讨,对情节严重者应给予法律制裁。

(四)培养先进典型,发挥党员示范作用

梁漱溟把有资格、德高望重的人作为乡村领袖,推选为学长,充分发挥其表率作用。而先进典型是建设乡风文明的动力和支撑,先进典型是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或事件,具有凝聚效应、示范效应、教化效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榜样。建设乡风文明,离不开对先进典型的树立和学习宣传。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从群众身边选典型,依靠群众推典型,保持典型本色,拉进典型与群众距离,树立一批有时代特征、有感人魅力、有不同层次、有群众基础的先进典型[5],使群众在典型的可亲、可敬、可学、可比的形象中收获感动,见诸行动,激发投身新农村建设的激情,进而在整个农村形成崇尚先进,追随先进的良好风尚,为建设文明乡风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

要定时召开村民小组骨干会议,领导小组由村里的老党员、老干部等德高望重的村民组成。还要调动农村退休干部和教师的积极性,他们思想觉悟高,在群众中有威信,把这些人组织发动起来,让他们在调解纠纷、破除迷信、宣传政策、树立新风中担当主力军,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他们还可以在乡风文明中发挥更多的作用,如村规民约的制定和执行、公益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反邪教破迷信等等。此外,还要及时挖掘和总结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指导和推进全局工作,促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质量的整体提高。

四、结语

梁漱溟的乡村教育理论,立足于传统文化的发扬,创造新文化,救活旧农村,进而掀起一场乡村建设运动。试图通过复兴传统儒家文化来发展农村,乃至拯救整个中华民族,其忧国忧民的行为是可歌可泣的。但其理论在本质上逃不出“中体西用”的窠臼,没有认识到中国贫穷落后的真正原因是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本国军阀的压榨与破坏。尽管如此,但他至少给我们提供了一条发展农村的新思路,尤其是给我们当前的建设乡风文明的新农村,提供了宝贵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 孙培青.中国教育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2] 黄群.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及其现代意义[J].贵州社会科学,2009,(7).

[3] 胡孝忠,叶常林.农业职业教育与新农村建设思考[J].中共山西省直机关党校学报,2009,(1).

乡村建设论文第7篇

关键词: 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对策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把“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1]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要求,随着我国农村物质文明的进步,破除长期和闲散生活结合在一起的陋习、歪风邪气和不良生活方式,塑造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积极向上理念的新型农民,实现精神文明的持续发展,是一件漫长却又必要的大事。当前我国农民的整体思想道德水平并没有显著提高,相反却出现了滑坡现象,部分农村的社会风气呈现恶化局面。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的建设,与实现农村发展、农民生活宽裕相比,其道路更长,面临的难题更多。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面临的难题

1.农民整体道德水平滑坡。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的经济发展有了突飞猛进的变化,农民的基本生活有了保障,而他们的精神生活、精神世界却出现了严重的空白。吃请之风,攀比之风,大行其道,等等,昭示着农村社会风气日下。王东维、路建华研究发现:“农村各种思想文化激荡,鱼龙混杂,农民中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的人生观有所抬头。”[2]

2.农村社会伦理规范失调。伴随着农民群体的流动,外出务工人员的大规模增加,包括婚姻伦理、财富伦理、孝道伦理、政治伦理在内的乡村社会伦理出现了一系列危机。首先是政治伦理的危机。对于农村基层管理干部拉选票、施小利的贿赂选举行为,以及选举成功后贪污腐化现象,相当一部分群众持无奈观望或接受的态度。其次是孝道伦理和婚姻伦理的失范。“黄、赌、毒”颠覆了农村父尊子孝、夫妻相敬的传统道德,“笑贫不笑娼”;高龄老人无人赡养,兄弟姐妹争相推诿赡养责任,有的虽然有能力赡养老人,但宁愿把钱花在赌桌或者酒桌上,出现了典型的道德失范现象。最后,乡村财富伦理的危机。农村的土地经营政策和免除农业税解放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追求效率和挣钱成为整体农村居民生活的主宰,但缺乏对财富流向的引导,助长了唯利是图、拜金主义、贪图享乐的扭曲财富观。因此,乡风文明的建设需要重建伦理调节机制。

3.流入城市农民的现代性增长缓慢。乡村文明的建设需要流动的农民提高自身的综合素养,即不仅仅是致富观念的变化,更重要的是思想观念的更新和道德水平的进步。而流入城市的农民接受现代城市的文明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申存慧等人的实证研究表明,农民虽然在城市务工,但由于农民在城市的低流动性和对城市主流社会生活的低参与性,农民的城市流动并没有对农民现代性的获得起决定作用。他们的流动是不接触现代性的向上流动,大众传播媒介的低接触度,流动的同性都导致了流动农民的现代性水平不如预期的高。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的建设需要以农民的现代性为基础,从根本上缩小城乡的差距。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问题的分析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集中力量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而对农民的思想教育,引导农民保留优秀的文化传统、伦理道德,却长期得不到充分的重视,造成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手硬一手软,出现乡村文明建设的困难,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原因。

1.当前农村公共管理机构的缺位,使乡风建设出现疲软现象。正气得不到弘扬,而歪风邪气正吞噬一部分本分农民的道德意识。如张三偷了李四家的一袋面粉,没有人会为这报警,因为他们担心的是男人出去打工后备受报复;丈夫酗酒,邻里邻居不敢伸头,自闭门户,怕的是自己受连累;儿子,做父母的规劝不力,只能暗掉眼泪。农村民风治理上反映的问题体现了政府在乡风文明治理方面的缺位,即精神文明建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疲软状态。与城市社区相比,城镇对居民的管理细化到每个区、每条街道、每个小区,而农村的管理则是伴随着生产队的缺位,村干部的缺位,乡镇机构的缺位。要改变附着于农民身上的陋习,提高农民自身的觉悟意识,不能靠放手来解决问题。上世纪80年代的家庭联承包责任制放开土地的使用权,提高了农民的致富意识,但富而骄、富而淫、富忘本的价值观随之产生,形成一股以耻为荣的低俗之风,威胁到农村的稳定和社会整体的和谐。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需要一双坚强有力的大手在农村树起文明之风,这双手就是到位的乡风治理工作,不是贴贴标语,不是发发传单,不是广播吆喝几声,而是落实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重视对农民在思想道德方面的启发引导、弘扬正气。

2.城市缺乏对流入农民的接纳管理,困扰农民的现代性增长。农民在城市的低流动性和底参与性,与城乡二元结构制度紧密相关。他们无法获得融入城市的医疗、就业、教育政策。职业持续发展的不确定性与后代子女教育的问题注定他们只是城市的候鸟,拿到工资后返乡。总的来说,进城务工的农民虽实现了地域空间(从农村到城市)的转移,以及谋生方式(以依赖土地单一性增长到多元化)的改变,但城市的现代文明尚未植入他们的生活理念中,他们迷茫、失落,缺乏精神和思想培育的平台,缺乏对现代文明接受的底气和勇气,小农意识仍然是他们的主要思想特点。因此,要实现农民的现代文明素养的提升,切实改善农村的乡风治理工作,就要有全盘棋的思维方式,即要破除体制障碍和政策歧视,创造一个良性的流入环境,从而改善流入城市的农民的生活和教育状况,为农民的学习、提高素质和思想提升铺设通道。

3.乡村伦理调节机制的危机,呼唤乡村伦理规范的重建。细数农村社会生活的变迁,传统的小农思想与市场经济的负面作用结合在一起加速了中国传统农村社会伦理道德制约机制的解体,事实证明,我们过于乐观估计农民自身的觉醒意识,显然已经缺乏说服力。对乡村伦理调节机制的重建,需要寻找合适的切入点来应对伦理调节功能的恶化。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的对策

社会主义新农村乡风文明的建设,是和整个社会的政治民主进程结合在一起的,伴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基层政治民主制度的进一步健全,乡风文明的倡导和对不良风气的规范也会逐渐步入正轨,同时要提高认识,拓宽乡风文明建设的渠道,破除制度壁垒,做好流动农民的教育,重建乡村伦理调节系统。

1.破除乡风文明建设的难题,要完善乡村公共治理机构。首先,农村要配备有责任感、服务农村、热爱农村的基层干部,对基层干部的考核要突破经济发展单一指标的量化考核,要把乡村文明之风的治理与干部的个人政绩、晋升结合在一起。其次,应完善乡村管理机构的监督制度和权责明晰制度,督促落实乡村文明教育,避免走形式、做花架子式的教育方式,切实从农民自身的利益和和谐着手开展农村工作。最后,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投入,积极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基础设施,拓展农村公共文化的内容,发挥农村公共文化的健康导向作用,做好农民的思想教育,提高新农村建设主体的综合素质,从而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速度和质量,实现农村社区治理的到位、规范和有序。

2.搞好乡村文明建设,要做好流动农民的管理工作。首先要破除体制障碍,根本上扭转城乡二元结构的居民区别待遇。破解城乡二元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应遵循“先易后难、先低后高、先急后缓”的原则,从围绕降低农民工市民化的成本、提高农民工市民化能力入手,实施制度创新。其次,要把进城农民纳入城镇公民教育体系,加强农民工的学习、改造和提升。要落实教育的主体,设立专门的服务机构,组织和管理农民在城市居住地的教育培训。要拓宽教育培训的内容和领域,突破单一的职业技能培训转向综合素质拓展,注重实用性,诸如农民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亲子教育,定期开展相关的咨询和培训工作,指导进程农民在不同空间更好担当不同社会角色的方法和技巧,引入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指导农民工丰富和充实闲暇时间,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等。最后,要破除城市教育壁垒,解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从用工制度上,落实城乡同工同酬待遇,从农民工子女入学方面实行同城准入对策。

3.落实乡风文明建设,要重视乡村伦理的重建。首先要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做好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和教育,制定长期的规划和切实有力的近期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方针,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定期组织群众参与形式多样、内容充实、富有成效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生动活泼、感染力强、贴近农民心坎的农民道德文明实践活动,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确保乡风伦理规范的整合作用。其次,建立不良乡风的治理制度,做好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整治低俗恶风的蔓延传播。再次,完善乡风文明建设的奖惩机制。对乡风文明建设中的优秀典范,可以进行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而对思想落后、道德败坏的成员要及时进行规范、批评和教育,做到奖惩分明。最后,应建立针对农村的常设的文明风气救助渠道。群众的事无小事,农村很多恶性事件的发生大多是因为在事情萌芽之际没有救助渠道,以致逐渐恶化。因此,着眼于建立加强农民道德教育的常设机构,尤其注重针对农民日常生活习惯的教育引导,将有助于加强乡村文明的建设。

参考文献:

乡村建设论文第8篇

关键词:乡村旅游新农村建设乡村文化可持续发展

前言

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的乡村旅游悄然兴起,进入90年代中后期后,我国乡村旅游进入了较为快速的发展阶段。国家旅游局1998年推出了“华夏城乡游”,1999年推出了“生态旅游年”,全国各地纷纷抓住机遇,形成了一股乡村旅游热。20__年国家批准了203个全国首批农业旅游示范点。同年,总书记视察上海时指出:“要发展农业旅游,生态旅游,促进农民增收。”今年,国家旅游局将旅游主题定为“20__中国乡村旅游年”,并且制定了“新农村、新旅游、新体验、新风尚”的鲜明口号,这就为我国乡村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政府对乡村旅游的格外重视正是由于乡村旅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与广阔的发展空间,它能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发展农村经济,既发展了旅游业也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乡村旅游业之所以能够蓬勃发展的原因就在于其具有独特的吸引力——小桥、流水、人家,展现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魅力。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战略的实施,可以预计,一场影响深远的农村建设高潮即将到来。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不能因为物质文化的发展而消磨了乡村文化的独特魅力,失去乡村旅游的吸引点。因此,应当科学规划,注意加强和保护乡村旅游的发展优势,促进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旅游业间的良性发展,使两者相辅相成,相互推进。

1乡村旅游的吸引力本源——文化势差

文化在旅游的发展过程中总是最活跃的因素。现代旅游已然不再仅仅停留在自然景观的表层,它更需要文化元素的充实。古老而厚重的乡村文化积聚着中华上下5000年文化的精华,千百年来历史不断冲刷而形成风格各异的村落民居,承载了丰富的文化、民俗等人文信息,传承着中国传统的农耕文化。在传统的乡村文化面前,中国城市文化呈现着另一番的文化形态。中国城市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渗透了西方文化的因子,它是中西文化的混血儿,难以保存中国本身最为原真的文化面貌。一位西方学者一语道出个中真谛:中国的文化在中国的乡村。城市文化相比于乡村文化这一“本真文化”,两者之间出现了文化势差,这正是乡村旅游形成的吸引力本源。

这种文化势差是建立在空间势差、视觉势差、心理势差的基础之上。城市的喧嚣繁杂与乡村的宁静悠然、城市的钢筋水泥与乡村的砖瓦木房、城市快速的生活节奏与乡村的慢调节奏,这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是文化势差的表层现象。生活在城市的人们空前地渴求着远离城市的喧嚣,返璞归真,亲近泥土,将情感、智慧和理想纳入一片宁静平和之中。乡村性是乡村旅游的中心和独特的卖点,客源地的城市性与目的地的乡村性级差或梯度是乡村旅游的动力源泉(邹统钎20__)。都市人在追求清新宁静的乡村环境,释放心理积郁的同时,他们更深层的是在体验与城市文化别然不同的乡村文化。这是一种现代人追求的生存质量,更是一种生活时尚。

2乡村旅游的发展——乡村经济发展与文化冲击并存

乡村旅游是一把“双刃剑”,它在促进新农村发展的同时也使自身陷入了两难的困境。一方面,乡村旅游不仅让都市人亲身体验乡村文化,促进城乡居民间的交流,消除城乡文化间的隔阂,而且积极地利用当地现有的乡村资源,开发“农”、“旅”结合的特色旅游,增加非农产业的就业岗位,服务当地农户,提高农户收入,发挥旅游扶贫的功能,促进了当地经济的不断发展,为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的结合找到一个契合点。另一方面,乡村旅游在“卖”乡村文化的过程中面临着自身文化受外来文化影响而异化,失其本色的可能。农村城镇化是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强势的都市文化占据上风,诱惑着传统的乡村文化。在“城镇化能够带来物质文明”观念的驱使下乡村开始追随和模仿城市,原生态的乡村文化在格调和品位流行的今天出现了迷失,异化了的乡村文化渐渐失去了它独特的文化吸引力,出现正熵的形态,最终导致陷落。一些乡村旅游目的地早衰现象正向乡村旅游的持续发展敲响了警钟。

3新农村建设下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途径——保持乡村文化的本质化

可持续发展是未来旅游发展的核心,而可持续发展的本质是本地化(Sharply)。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就是保持乡村性,保持文化势差的优势。

文化势差是人在处于不同环境或历史积累形成的文化中时产生的一种观念形态上的差异。由于每个人的价值判断标准不尽相同,文化差异的程度也没能形成统一的判断标准,致使在现实生活中保持文化势差难以得到准确地把握。

为了在实际操作中有所依据,能够更好地指导实践的开展,可就文化按层次结构具体划分为物质文化层面、制度文化层面、精神文化层面三个层次。其中,物质文化层面以空间结构分析为依托,制度文化与政府行为、乡间组织相联系,而精神文化层面是重点,它与乡村社区的文化心理相结合,制约着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实现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应当以新的视野审视并保持以上这三个层面的文化势差优势。以此作为切入点,保持乡村的文化优势在具体的实践操作过程中应该注意几个方面:

3.1加强物质文化建设过程中应尽量保持乡村的自然性(即地格)。无论开发地是贫穷还是富裕,乡村旅游业对当地的经济收入的增加有很大的贡献,而当地的自然资源又影响着乡村旅游的发展。对于乡村旅游经济系统而言,乡村的自然能源流都是负熵流。如果中断了这一过程,乡村旅游经济系统将成为一个死的结构。从目前情况看,如果建设新农村过程中缺乏谨慎的规划,那么工业化、城镇化的势头可能会使农村减少了几分乡村的自然性,增加了几分城市的工业性,进而减弱旅游吸引力,影响到旅游带来的乘数效应。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保持乡村旅游的“地格”就是维持目前我国乡村“脏、乱、差”这样的空间格局。相反地,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我们应当极力改变这种落后的局面,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改善农村的卫生环境,积极引进工业化的技术,以工哺农,以工促农。事实上,工业化与乡村的田野性是可以相互协调的。从国外许多发达国家的农村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到,他们的农村虽然早已实现了现代化,却仍然保持着良好的乡村自然性。工业化提高了农业机械水平和农业生产率,但工业化不一定要将农村的环境也变成钢筋水泥环绕的城市,而是要在农村的生活条件得到日益改善的同时,

保持着内在的乡野气息。做到这一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持乡村“地格”。

3.2完善制度文化体系促进乡村旅游健康发展。制度文化又称为社会文化,它的内容丰富,不仅包括企业的经营管理,还包括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制度、民间组织制度等等,其构建起的体系在诸多方面影响着旅游业的发展。例如对我国乡村旅游业而言,乡村自然资源的特点促使了当地开展乡村旅游以采用小规模的经营方式为主。当前我国乡村旅游业与当地农业的资源争夺主要体现在土地上,尤其是一些地区通过出让土地,换取外部资金来开发乡村旅游,导致可耕地被占用,农民失地的现象。通过开展小规模的经营方式可以缓解这样的矛盾,在发展旅游业的同时不会占用大量农地。因此,小规模经营是当前乡村旅游与周围环境协调发展的最佳经营组织方式。

必须强调的是,我国旅游产业是政府主导型的产业。如果没有了政府的支持和引导,旅游业的发展将步履维艰。由此可见,在发展乡村旅游业的过程中,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为乡村旅游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后台”支持。有了后备力量军,个体经营的农户方能提供更好的“前台”服务。如此这般,“前台”与“后台”的相互照应使得乡村旅游这个“舞台戏剧”可以更好地持续演绎下去。无论是空间格局的规划、社区参与,还是文化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政府都要有清醒地认识,积极地引导乡村的发展,引导旅游业在乡村的健康发展。

3.3保持乡村文化的精粹的同时应加强社区参与。如果说保持乡村空间格局的自然性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外在形式,那么保持乡村的文化内涵便是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内容。只有深刻地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加强农村的文化建设,乡村旅游的开发才不会只是昙花一现。旅游业的发展提高了乡村的知名度,增强了乡村社区的自豪感,从而乡村的社区居民便不会再妄自菲薄地用扭曲而夸张的仪态去模仿城市,他们可以与来乡村旅游的都市人进行平等地沟通。另一方面,增强了社区自豪感,会使乡村社区更有动力去保护自己的文化。显然,在这个良性循环的过程中要注重乡村社区的参与程度。乡村旅游是集观光、休闲、娱乐、体验为一体的特色旅游。都市人到乡村旅游除了放松身心外,更多的是想体验乡村的生活方式,了解乡村文化。加强社区的参与不仅可以解决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问题,而且可以让都市人直面真实的乡村风格,增进双方的交流。在这种现代人类的双重探求中,乡村和城市都将找到自己需要获取的物质利益和精神满足。参考文献:

[1]庄志民.旅游经济发展的文化空间.学林出版社[M].1999.

[2]邹统钎.乡村旅游的围城效应与对策.旅游学刊[J].20__,(3):8—10

乡村建设论文第9篇

论文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新农村建设开启了由从农村汲取资源到反哺农村的战略转向,各级政府开始加大了对农村建设的投入力度,作为基层政权组织,乡镇政府直接面对农村社区,是沟通国家与乡村社会的“桥梁”,是各种惠农政策的执行者和操作者,其公共治理的水平和效果直接影响到农村和谐社会的构建。这一独特地位,决定了其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着不可推卸的服务责任,提高服务能力成为迫切需求。如何适应需要,应对挑战,提高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打造服务型基层政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

一、乡镇政府提高服务能力的制约因素分析。

乡镇政府要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需要对当前存在的服务困境及其成因进行深层次的剖析。 理论研究的不足使乡镇政府服务职能的发挥缺乏理论指导。我国学术界对于政府职能的研究很多,但主要针对的是高层级政府。而乡级政府与这些高层级政府所拥有的权限、管理区域都有很大差别,适合于高层级政府的职能未必适合于乡级政府。所以,理论界的这种宏观性的研究成果不能为乡镇政府职能定位、能力提高提供理论依据。由于理论认识不足导致乡镇政府仍习惯于强制性管理,意识不到到底应该怎样发挥自己的服务作用,提高服务能力。

县乡压力型体制不利于乡镇政府服务能力的提高。县乡压力型体制的主要特点就是县级政府将确定的任务进行量化分解论文范文,层层下包给各个乡镇政府,实行“分包式”的任务考核机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考核方式,而且,考核结果跟乡镇干部的“政绩、荣辱、升迁”相挂钩。这种单向问责机制使得乡镇政府只对上面的县级政府负责,不对下面的农民负责,把工作中心和工作重点都转移到了完成县级政府或上级部门下达的考核任务,使出浑身解数搞好各种接待、检查、评比、达标、考核,而对于乡镇的本职工作则没有时间和精力来顾及,该管的没有能力管,不该管的又不得不管,造成乡镇政府职能的异化。

乡镇干部服务“三农”的本领相对欠缺导致服务质量低。服务型乡镇政府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干部的服务能力上,但乡镇干部队伍素质低导致很难提高服务水平。表现在:(一)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农业型、管理型的干部多;经济型、技术服务型的干部少。据统计,在我国的乡镇干部中,行政管理型的干部占干部总数的近80%,技术服务型干部数量非常少。[1](二)是干部队伍管理不合理。乡镇作为基层政权组织,往往成为上级机关的“减压器”。乡镇主要领导多从上级机关下派,往往是到下面“镀金”,真正安心基层工作的较少;而在乡镇基层工作的同志,虽然经验丰富,业务熟悉,却感到政治上没有出路,工作积极性难以充分发挥。(三)是乡镇干部的服务水平急需提高。不少乡镇干部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大中专教育,法律、经济、管理、农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缺乏,文化素质低、科技水平低、致富能力低的状况严重。

机构设置不科学,乡镇政府逐步演化成一个权力空壳化、责任无限化的行政组织,而且这种职能弱化、责权分离的趋势仍在进一步加剧。长期以来,我国乡镇建制遵循与上级“对口”模式,上面多少庙,下面多少神,这种机构和岗位设置是根据上级部门的需要而不是根据乡镇实际需要,这些县职能部门派驻的乡镇机构,代表各部门行使职能,人权、事权、财权属于上级部门,乡镇政府无权对他们管理,严重影响农村全面工作的开展。

财政赤字突出,影响了乡镇政府服务能力的发挥。中西部地区,在税费时代乡镇财政来源主要是农业税及与农业相关的各种税费,工商税和所得税是微乎其微。农业税取消后,这些乡镇几乎断绝了财政来源,乡镇已经无力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在收入缺口增大的同时,乡镇道路建设、公益事业、优抚、五保户赡养、计划生育等支出基本上都转移到乡镇财政的预算中开支论文范文,进一步加剧财政困难。总之,基层政权处于高负债、高风险的运转状态,财政困难重重,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改革管理体制,强化资源配置,提高乡镇政府的服务能力。

乡镇政府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提供公共产品。承担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与生活、生产、治理、社会发展等相关的半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或纯公共产品。(二)提供公共服务。为农民提供如市场信息、技术推广、抗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解除地区封锁与垄断,取消行业保护,构建较完善的乡镇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三)进行公共治理。在治理过程中做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社会治理与资源治理、结果治理与过程治理、外部治理与内部治理的统一。

新形势下,乡镇政府要不断强化资源培植,提高服务能力。

加大关于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理论研究,为提高服务能力提供理论支持。理论界和各级政府部门要密切关注乡镇政府服务性职能的理论研究,要充分考虑到我国乡镇政府的特殊地位以及社会经济非均衡发展的国情,解决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如何服务一系列的问题,同时借鉴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管理经验,努力形成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服务型乡镇政府职能框架。乡镇政府应坚持“把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运行和发展的根本宗旨”、全面实现“为全社会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和有效的公共服务,以不断满足广大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和公共利益诉求,在此基础上形成政府治理的制度安排。”[2]树立引导农民发展生产、勇当“掌舵人”、“导航者”的理念,积极帮助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规模农业,积极为农民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法律等服务。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传播科普知识,有针对性的举办农民培训班,建立一批科技示范村组和基地,带动农民学科技、用科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致富增收的能力。

调整对乡镇基层政府的考核标准。乡镇要提高服务能力,就必须改变政绩考核标准,建立起公共服务取向的政绩考核体系。考核评价应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一)社会安全服务。即社会治安能否得到保障,当地违法犯罪行为是否得到有力打击,法律法规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贯彻。(二)农民增收问题。能否千方百计扩大社会就业空间,增加就业机会;能否为农民提供就业培训,提高农民技能水平;能否为农产品打开销路;能否给予农民创业进行金融贷款资助。(三)农民生活保障问题。能否千方百计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依法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障线标准,切实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四)基础设施服务。能否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基础上,千方百计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尤其是加快水、电、路、桥梁、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五)其他公共服务。能否在不增加农民付费基础之上,发展义务教育,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农民子女受教育水平。能否推进医疗卫生改革论文范文,提高对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否开展新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民精神文化享受水平。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在乡镇干部选拨中,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录用那些有一技之长、有较强服务意识的人员。另外,对现有的乡镇人员也要进行培训,让他们成为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一)要建立按需所学机制,“三农”需要什么,干部就学习什么,把每位干部逐步培养为“有技能、会服务”的复合型人才。(二)要建立每学必考机制,完善干部技能“考核与服务档案”,建立干部技能证书制度,激发干部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三)要建立学以致用机制,给真正掌握服务技能的干部以用武之地,增强干部的学习动力。通过学习各项技能,使乡镇干部成为农村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农业生产的技术员、农村矛盾的调解员、发展经济的服务员、为民办事的勤务员。

创新乡镇管理机制。(一)取消“七站八所”,综合设置“一办若干中心”。“一办”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协调乡镇的全面工作,“若干中心”主要从县直机关部门选派农村指导员、企业助理、科技助理、平安助理、金融助理等组成多种服务中心,深入乡村基层一线,提供技能服务,指导当地群众生产、生活,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二)实行政务公开制度,保证上级惠民政策畅通无阻。随着支农力度的不断加大,上级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会不断强化,各项惠农资金会逐年增长,乡镇政府必须保证农民群众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得到及时兑现。为此,乡镇政府要设置专业机构,通过及时、准确、多途径的信息公开,确保惠农政策在阳光下运行;要以全程代办和服务承诺制为主要措施,采取有力的措施和手段,把上级惠农政策真正贯彻落实到位。同时建立村务运行质询监督制,全面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解决村民参与村务知情难、作主难、监督难的“三难”问题,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

建立合理的财政体制,为提高服务能力提供财力支持。财是政的基础,中央和省、市、县各级政府要保障乡镇政府有较为充分的财力服务“三农”。(一)国家和省市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三农”投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2010年中央财政拟安排“三农”投入8183亿元,比上年增加930亿元论文范文,地方各级财政也要增加投入。[3](二)乡镇要不断发展经济、壮大财源,形成稳定增长的收入来源。乡镇应依托当地的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既注重发展投入少、见效快的项目,又注意发展生产周期长、税源稳定的项目,走农、工、贸、产、供、销一条龙的路子,以形成稳定可靠的财源体系。同时优化环境,加快个体私营经济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步伐,加强城镇和中心村建设,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增加财政能力。(三)要妥善解决农村公益事业的费用。国家和省市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减少乡镇财务配套和农民自筹资金的份额,按照“谁的孩子谁抱走”、“谁的孩子谁监护”的原则,应由国家承担的义务由国家承担,应由省市政府承担的责任由省市承担。例如:普九义务教育方面的费用,象危房改造、教学设施改进、两免一补等都应由国家承担;而乡村公路的建设、农田管网的改进则由省市承担。温家宝总理指出:201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继续支持农村义务教育,为农村中小学班级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让广大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4]

参考文献:

[1]于明志.乡镇职能转变与行政权力的重构[J].《实事求是》,2008(01),38-40页.

[2]杨静.如何用法治手段保障“服务型政府”构建[J]《中国司法》,2008(08)101-103页

[3][4]温家宝.政府工作报告[N]金融时报,2010-03-16,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