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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史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21 17:13:10

经济史论文

经济史论文第1篇

第一、从学科研究对象区分,经济史学科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人类经济生活演变过程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史学。另一类是以经济史学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史学概论(或简称“经济史论”)。

经济史学(习惯上简称“经济史”)这个大类中又可区分为两个小类。一类以研究经济生活演变过程为对象,着重揭示它是怎样演变和引起这种变化的具体因素。在分析方法与叙述方法中,主要使用叙述方法;在历史逻辑与理论逻辑的结合上,主要遵循历史逻辑。其论著一般是作者根据自己的观点,按时序叙述经济生活(或其中的某个方面)变迁的情况与变迁的环境、原因(包括必然的因素与偶然的因素),从史实中概括出就事而论的结论(论从史出)。总之,它们以时间为经,以史实叙述或具体(时间、地点、表现、数量等等)为特征。另一类是在前一类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经济生活演变过程进行理论的分析、概括与抽象,着重揭示它为什么这么演变及其运行机制与规律。在分析方法与叙述方法中,主要使用分析方法;在历史逻辑与理论逻辑的结合上,土要遵循理论逻辑。其论著一般是作者根据自己的观点,按照理论逻辑的框架,运用经济学范畴和历史学范畴,分析经济生活演变过程各种因素的内在(本质)联系,或概括出特定空间(国家或地区)、特定时间经济生活演变的特点,或抽象出经济发展模式、经济学范畴与理论。总之,它们以理论分析和抽象(舍弃了对经济生活演变过程的具体叙述和那些偶然的因素)为特征。此类可称为经济史通论。

经济史学概论研究经济史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叙述方法、理论、历史、学派、相邻学科、分期标准、研究者素质(研究主体)等等。具体地说,严中平的《经济史研究方法十讲》、吴承明的《市场·近代化·经济史论》中的经济史论部分,就是属于经济史学概论的。

这样,经济史学科分类的第一、二个层次是:经济史学科。

经济史学概论以经济史学为对象,它不是经济史学科的主体。在经济史学的两个部分中,经济史是经济史通论的基础,是经济史学的主体,也是经济史学科的主体。下面讨论的,主要是有关这个主体部分的方法。

第二、按经济史的内容区分,经济史可以分成许多个类型。

经济史的内容包含时间、空间、经济生活三个要素。以时间言,可以按绝对年代区分,如某年(1842~1948年;1953年)、某个世纪(15世纪;18~19世纪)。可以按相对年代区分,如古代、近代、现代。可以按朝代分,如唐代、宋代。以空间言,可以按地域区分,如世界,欧洲,中国,广东省,无锡县,长江流域,城市、农村。对经济史内容的分类来说,“经济生活”这个要素极为重要,也最为复杂。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自己的历史。因而可以从许多方面(角度)对经济生活和经济史进行分类,在每一类中又可以多层次分类。譬如:

1.可以按产业分为农业、工业、商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等。其中的每种产业又可以分为若干行业,其中的每一个行业又可分为若干小行业。

2.可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分类。生产力中可以按要素分为生产工具、生产技术、劳动力等。其中,每种要素又可分为若干种,如生产工具既可以按制造原料细分,又可以按使用领域细分。每一类工具又分为若干种。每一类每一种均可有史。一部好的犁史和一部好的织机史,将有助于解决中国经济史上许多争论不休的难题。

生产关系中可以按经济形态、经济成分、所有制等等分类。其中的每一项中又可区分成若干类,类下还可以分。

3.可以按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这个再生产过程分类。每一类中又包含多个层次的类别。与上述1、2、3分类标准并列的,还有多种,诸如经济制度、经济结构、经济组织、经济管理、经济手段、经济范畴等等。以经济范畴言,它是反映经济生活的本质联系的思维形式。我曾经按照经济范畴查过,几乎每一个重要的经济范畴所反映的经济生活都有自己的历史。诸如:市场有市场史,货币有货币史,利率有利率史,物价有物价史,如此等等。

在这里有必要提到,有些社会现象,它们的本身并非经济生活,但却与经济生活及其变化有密切的关系,如人口、生态环境等等。于是有生态经济史、人口经济史等等。

不仅不同层次上的经济史会有范围大小的区别,而且同一层次上的经济史也会有范围大小的不同。有的属于宏观,如国民经济史;有的属于微观,如工厂史,公司史等经济组织史。这样,经济史又可分为宏观经济史和微观经济史。

这样,按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区分,经济史的类别虽不是无法计量的,却也是一个很大的数目。经济生活仅是经济史内容三个要素之一。它和其他两个要素(时间、空间)组合出来的经济史类别,又是这个“很大的数目”的若干倍。

种类如此繁多,内含如此复杂的经济史问题,是不可能用一种方法来解决的。常言道,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对于不同的经济史问题,要用不同的方法来研究。要弄清楚中国第一个私人办的工厂出现于何年何地这样的问题,要用考证办法,而且仅仅用考证的方法就可以解决。当研究经济史通论中的问题(诸如中国近代经济发展的特点,以及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等)时,就无须用考证方法,而必须用抽象方法。就不同的问题要使用不同的方法而言,说“史(此处“史”专指经济史。下同)无定法”,是有道理的。

当我们说“史无定法”时,绝不是说经济史学没有自身的一定的研究方法。其实,方法问题对经济史的研究太重要了。我们说对不同的问题使用不同的方法,并不否定这些不同方法中有共同的东西。这共同的东西,有的(最高层次的)可能是一个(如唯物辩证法),有的(低一个层次的或再低一个层次的)可能是几个(如吴承明所举经济计量学方法,发展经济学方法,区域史方法,社会学方法,系统论方法)。无论是一个还是几个,都说明经济史经济是有一定方法的。此外,经济史研究不仅要遵循本学科特有的方法,还要遵循社会科学的一般方法。譬如,无论研究什么样的经济史问题,都要经过选题、收集资料、分辨资料的真伪、从分析资料中弄清研究对象变动的时序等步骤。这种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程序也是经济史研究中的“定法”。可见,既要讲“史无定法”,还要讲“史有定法”,而且首先要讲“史有定法”,这才是辩证的,对学科发展有益的。

第三、从经济史学的产生与学科的属性看,有经济学科的经济史与历史学科的经济史。

历史学和经济学在发展过程中都分离出了各自的经济史。从而,经济史在产生过程中就出现了两种经济史;作为历史学中专门史之一的经济史和作为经济学的基础学科的经济史。从另一个角度,即把经济史作为统一物看,它是由两个“妈妈”生的。它在以后的发展中始终脱离不了这个母胎的斑痕。

经济史学的这个胎记,直到现在,仍明显地表现在学科的设置上。在中国、美国等国家里,经济系(院、所)中有经济史课程、课题、教学或研究机构,培养经济史硕士、博士;历史系(院、所)中也有经济史课程、课题、教学或研究机构,培养经济史硕士、博士。于是,经济史教学与研究工作者,既有历史系(院、所)培养,获历史学学位的,也有经济系(院、所)培养,获经济学学位的。他们攻读的课程不同,师从的学者各异,研究的课题从属于、服务于不同学科。这样,他们的知识结构与思维方式各有特点和优势。知识结构与思维方式不同的人,在研究工作中各自扬长避短,沿着自己的思维路线展开探索,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乃是当然之事。例如,从历史学(系、所)出身的,史学理论与历史知识基础好,了解人类社会历史的整体进程,知道一些典章制度的变迁,懂得历史文献和史实考证的重要性与方法。他们把经济史作为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的一部分,研究经济史的目的是为了说明人类社会历史的进程。所以他们多从历史的角度研究经济发展,喜欢从引起社会(结构、事件)变化的原因角度选题,善于用顺时序、考证、联系社会各个方面进行分析等方法,侧重说明某个历史时期经济发展的状况,经济变迁的社会原因的社会后果。这是他们之所长。从经济学(系、所)出身的,经济理论与部门经济学的基础知识好,了解经济的整体结构与运行机制,学了高等数学、统计学、会计学和计算技术。这使他们在研究问题时,喜欢研究国民经济整体或其中某个部分的变化(如供求关系变化、市场发育程度、部门经济史等等),即从宏观经济角度选题,善于从计量上说明经济的发展状况,设计某种模型,从经济理论上解释经济发展的原因与后果,抽象出经济学理论观点。一般地说,他们不愿意也不擅长对具体的典章制度进行考证。经济史学的上述历史与现实状况,使经济史研究者或具历史学知识结构、思维方式与研究方法,或具经济学知识结构、思维方式与研究方法。[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并不排除兼有历史学与经济学两个学科长处的学者存在]这使他们在研究工作中,选题各有侧重。即使研究同一个问题,视角与方法也不尽相同,研究成果的表现形式往往也不一样。就这种情况而言,经济史学界中存在两大学派;历史学中的经济史学派与经济学中的经济史学派。

人们常常把经济史学称为“边缘学科”或“交叉学科”,当然无可非议。但就上述情况而言,不如称它为“跨学科的学科”更为贴切。跨学科是经济史学的一大特点与优点。这个特点和优点,使它在研究方法上有两个学科而不只是一个学科的方法。因而它在方法上比某些学科丰富多样。这个特点要求经济史工作者不能只用历史学科或经济学科中某一学科的方法,更不能用其中一个学科的方法去代替、排斥另一个学科的方法,不能为经济史研究设计一种只适宜一种学科的方法。相反,它要求在两个学科的经济史之间交流研究方法,并在交流中融合为一种经济史学方法。据报道,美国经济学科的经济史工作者与历史学科的经济史工作者定期举行会议,交流研究方法。这值得仿效。我希望中国经济史学会、《中国经济史研究》和《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两种经济史专业杂志的编辑部,承担起组织这种交流的重任,既组织面对面的讨论,也组织笔谈,各抒己见。

或问:对于经济史学来说,历史学的方法与经济学的方法孰轻孰重?我认为,一般地说,二者都很重要,因为缺一不可。如果能将其融合为一,那就不存在孰轻孰重这个问题。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说,这个问题中值得探讨的问题有以下两个。

经济史论文第2篇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从此,历史唯物主义的阳光开始照射到历史研究领域。一九二四年出版了马克思主义者撰写的《史学要论》,是我国第一部阐述历史唯物主义的史学著作。这部著作为我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的产生、发展开辟了道路。以后,郭沫若、范文澜、翦伯赞、吕振羽、侯外庐、邓初民、胡绳等同志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相继撰写了不少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著作,从而使传统的中国史研究领域,面目为之—新。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三十年代关于中国社会性质问题和中国社会史问题的大论战中,马克思主义史学击败了各种反马克思主义史学观点的挑战,取得了胜利,从而显示出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强大生命力。

全国解放以后,直到六十年代初期,广大史学工作者继承和发扬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老一辈马克思主义史学幕的优良学风,在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中国史研究取得了很大成绩。同时,由于“左”倾思潮的干扰,史学界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识出现过片面性、简单化、公式化的倾向,使中国史研究出现了部分的失误,十年内乱期间,史学界成了、“”破坏捣乱的重灾区,许多优秀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被迫害致死,历史唯物主义被任意肢解纂改,唯心主义泛滥,形而上学猖獗。“”大搞影射史学,他们把数千年的中国史歪曲成什么“儒法斗争史”,借用历史的亡灵,为他们丑恶嘴脸涂脂抹粉、妄图实现他们的反革命迷梦。他们倒行逆施,搞得史学园地百花凋零、毒草丛生,粉碎“”后,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春天才又回到了我们的史学园地。

六十多年来,马克思主义史学在我国产生、发展的历史事实严峻地告诉我们:当前,要把中国史研究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必须准确理解历史唯物主义,把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与中国史研究的实践结合起来,因此,对于史学工作者来说,历史唯物主义是一门不可缺少的必修课。

本文的目的:试图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南,概述自己在初步探讨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方法论的过程中的一些粗浅体会,以供历史研究工作者的讨论。

一、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加强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

马克思在一八五九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他所发现的历史唯物主义作了概括性的经典表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82页)马克思在这段著名的论述中,把复杂的社会形态看作是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同时,在生产力、生产关系及其总和的经济基础、上层建筑诸要素的普遍联系中,指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所构成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同上,第82页)。列宁在说明马克思的上述经典表述时指出:“马克思究竟怎样得出这个基本思想呢?他所用的方法就是从社会生活的各种领域中划分出经济领域来,从一切社会关系中划分出生产关系来,并把它当做决定其余一切关系的基本的原始的关系。”(《列宁选集》第一卷,第6页)因此,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要求对于以揭示社会发展规律为己任的社会科学来说,必须把研究生产方式为主要对象的经济科学看作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石。同样,对于以揭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为己任的历史科学来说,必须把研究人类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过程为主要对象的经济史科学看作是一切历史科学的基石。

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是人类认识史上的重大飞跃。马克思一经创立历史唯物主义以后,就用于指导自己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工作。马克思的光辉著作《资本论》,就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优秀成果。马克思为了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发展、灭亡的客观规律,以其毕生的主要精力投入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页)的研究。正如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一卷英文版序言中所说:“这个人的全部理论是他毕生研究英国的经济史和经济状况的结果。”(同上,第37页)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马克思的科学研究实践告诉我们: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要求在揭示人类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科学研究中,必须把经济研究置于首位。那么,同样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也要求在历史研究中,为了揭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必须把经济史研究置于首位。

因为,“唯物主义历史观从下述原理出发: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在每个历史地出现的社会中,产品分配以及和它相伴随的社会之划分为阶级或等级,是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以及怎样交换产品来决定的。所以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原因,不应当在人们的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在有关的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在有关的时代的经济学中去寻找。”(《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424-425页)但是,在我国传统史学中,中国古代经济史是一个被忽视的领域。因此,我国传统史学不可能揭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只是从以来,随着马克思主义在我国的不断传播,历史唯物主义日益为史学研究者所掌握,中国古代经济史才逐渐受到史学界的重视。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史研究的实践证明:要在理论上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就必须在中国古代史的研究实践中,加强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

当前,在中国古代史的研究领域中,还有不少有待揭开的历史哑迷,还有许多需要讨论的问题。为什么这些问题长期得不到科学的解决?究其原因,大多数是与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的薄弱有关。譬如,关于中国古代史的分期问题,之所以长期争论不休,至今还需继续讨论,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还没有能够把先秦两汉这段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状态透彻地阐明,还没有能够把中国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转变时期的经济变革的全过程揭示出来。显而易见,在没有把决定社会变迁的经济关系研究清楚之前。历史的分期问题是不可能真正地得到解决的。再如,关于农民起义的历史作用问题,这个问题固然是中国古代史研究中的重要问题。但是农民起义、农民对地主的阶级斗争,首先是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的,而经济利益是直接由现存的生产关系和人们在其中的地位所决定的。因此,要正确论述农民起义的历史作用,就必须认真地系统地全面地研究农民起义前后社会经济关系的历史状况及其变动。如果仔细地考察一番决定农民起义爆发的动因——经济关系,那么就会发现作为历史决定性基础的经济关系的运动必然替社会发展开辟道路,被迫揭竿而起的农民,他们是这种经济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如果对农民起义前后的社会经济关系作一番比较的研究,那么就决不会得出“农民战争非但没有推动历史前进,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历史的进步”(《历史研究》1981年第2期第23-24页)的结论,显而易见,在没有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清楚社会经济关系之前,农民起义推动历史前进的作用是很难加以正确论述的。

综上所述,我们发现如要揭开历史的哑迷、解决历史研究中的难题,把中国古代史研究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那就必须加强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正如刘大年同志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从何处突破?》—文中所正确地指出的那样:“根据目前的情况,是否也可以考虑从近代史研究中最薄弱、最繁难而又最重要的内容方面来寻找突破口?如果可以,我就觉得应当狠抓中国近代经济史的研究。”(《光明日报》1981年2月17日)毫无疑问,这段话对中国古代史的研究也具有指导意义。中国古代史研究的突破口,应当狠抓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

总而言之,加强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这不仅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提高中国古代史研究水平的实践的需要。

二、准确理解生产关系的科学范畴,开拓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领域

生产关系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之一。列宁说:“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做自然历史过程。不言而喻,没有这种观点,也就不会有社会科学。”(《列宁选集》第一卷,第8页)可见马克思所提出的生产关系这一科学范畴,不仅对于创立历史唯物主义,而且对于社会科学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马克思提出生产关系这个科学范畴,曾花费了巨大的精力,对生产关系的具体历史形态和运动规律作了详尽的研究。他指出:“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363页)所以,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范畴的生产关系不但适用于现代社会的研究,而且也适用于历史上所有社会形态的研究。中国古代经济史是研究中国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过程的科学。生产关系是生产方式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准确理解生产关系这一科学范畴,对于推进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具有重大的意义。

但是,以往我们在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中,对生产关系这个科学范畴的理解,往往依据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所下的“定义”。生产关系包括:“(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二)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或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三)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58页)斯大林的这一“定义”是否准确地把握了生产关系这个科学范畴的实质?这是哲学与政治经济学界正在讨论的问题。但是,在以往经济史研究的客观实践中,斯大林的这一“定义”往往把人们对于生产关系科学范畴的理解引入片面性、简单化、公式化的歧途。它很容易使人们忘记了对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生产过程的环节中人们相互关系的研究,并且人为地把生产关系的研究与生产力因素割裂开来。同时又使对所有制形式问题的研究脱离了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具体环节,片面地强调到不适当的程度。在斯大林这个生产关系“定义”的影响下,长期以来,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出现了片面性,使得研究工作主要是围绕着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地租、赋役等分配形式问题的圈子打转——固然,这些问题是值得研究的。但是,它束缚了人们去开拓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的新领域。

目前,要推进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工作,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就必须从对斯大林关于生产关系“定义”片面理解的框框中解放出来,准确地理解马克思对生产关系这一科学范畴所作的一系列论述。

什么是生产关系?依据马克思的论述:“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362页)这就是说,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生产关系是与生产力紧密相连的。而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是由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环节有机组成的总体。所以,生产关系的具体内容,就包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方面的人们相互关系。马克思在具体论述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环节及其相互联系之后说:“我们得到的结论并不是说,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同一的东西,而是说,它们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02页)人们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方面的相互关系不是平列的、没有联系的、各自孤立的几个要素,而是有差别的、相互联系的、共同组成生产关系有机整体的各个环节。因此,对生产关系这一科学范畴的深入理解,使我们明白:要正确地把握一个具体的社会形态中的生产关系,或是一个特定历史时期中的生产关系,一方面必须把生产关系与生产力联系起来加以考虑,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过程中分析研究生产关系。另一方面又必须分析生产关系中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方面的人们相互关系及其内部联系,对它们进行综合的考察。

正确理解生产关系的科学范畴,有助于开拓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领域。对以考察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过程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史学科来说,历史上所依次发展变化的各个时期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方面都是经济史研究工作者的广阔天地。

首先,物质资料的生产,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出发点和基础。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人们的相互关系是生产关系其它诸方面最基本的关系,它决定人们的分配关系、交换关系和消费关系。同时,物质资料的生产发展史、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中人们的相互关系发展史,不仅是经济发展史的基干,而且也是社会发展史的主线。中国古代经济史学科,首先必须研究中国古代农业史(这里指广义的农业,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等),因为农业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居于支配地位的生产部门。其次,必须研究中国古代手工业史,因为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手工业是仅次于农业的一个生产部门。特别是在封建社会中,手工业的发展、社会分工的进步,对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封建经济结构的解体和转变,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性。在研究中国古代农业史和中国古代手工业史的过程中,必须着重研究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中的人们相互关系,研究农业生产资料和手工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问题。除此之外,还需要研究农业、手工业中工具的发展、分工的形式及其发展,研究农业、手工业生产的生产组织形式。譬如,在封建社会的农业生产中,生产组织是一个个分散的自给自足的家庭。对于作为生产组织的家庭的研究,在过去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中还是一块尚来开垦的处女地。除了研究农业、手工业的生产之外,还需要研究它们的再生产过程;除了研究简单再生产过程之外,还需研究它们的扩大再生产过程。如此等等。

第二,关于分配及分配关系,在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范围中就不是仅仅表现为对地租形式的研究,还有手工业内部生产者与剥削者之间的分配形式,也是应当研究的。仅就地租而言,劳役地租、实物地租、货币地租及其演变与相互关系和联系中国历史的具体情况对地租的具体形式诸如分成租、定额租等的研究也有深入展开的必要。此外,各种不同的分配形式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产生的作用。对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动有何影响等问题,都是值得探讨的。同时,从再分配的角度对历代赋税、傜役的考察,是深入研究历史上各阶级、各阶层相互关系及其经济地位的基础,社会财富的再分配过程是历代统治阶级内部争权夺利斗争的主要剧情。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里的再分配对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变迁究竟起了什么作用,同样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第三,关于交换及交换关系,也是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在自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里,既存在非商品性质的交换,又存在着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即流通。我们既缺乏对自给自足的生产单位内部各成员互相交换活动和劳动产品的非商品性质的交换、交换关系的研究,又缺乏对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商品交换的研究,更缺乏对非商品性质交换与商品交换之间相互关系的研究。如此等等,都是有待开拓的新的研究领域。就以流通领域的研究状况采说,建国以来,我们还没有正式出版过一部专门关于中国商业史研究的专著。可见,在很长时期内,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忽略了对商品流通领域的研究,然而,这是我们了解封建社会的一个多么重要的领域!在自然经济为主体的封建社会里,尽管不存在普遍的、频繁的商品流通,商品经济并不是主导的生产形式,但是,自然经济并不绝对排斥商品流通,恰恰相反,不管多么纯粹的自然经济,它都需要商品流通作为它的补充形式。特别到了封建社会后期,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对立统一,成为封建经济结构中的—个主要矛盾,这是一个新与旧之间的矛盾。在封建社会里,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自然经济的逐渐衰落,这种量变的不断积累是封建经济从肯定向否定转化过程的主要内容。一旦这种量变的不断积累达到一定的关节点,就必然出现从封建经济关系到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质的飞跃。同时,在这种量变的过程中,还必然出现部分质变,使封建经济的发展呈现出它的客观阶段性。所以,对于商品经济与商品交换的研究,在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古代的商业如何从原始社会后期“日中为市”的萌芽状态,发展到明清时期具有城市、镇市、集市系统的繁荣的商品交换,是中国古代商业史研究的主要课题。其中城市之间、乡村之间、城乡之间、中原地区与少数民族地区之间的商品交换。各类市场的形成、变迁和发展,商人资本的作用、发展及对市场的控制、商业利润的来源及其在剥削阶级之间的分配、国际贸易的发展,国内外贸易的关系、封建国家对商业的统制,如此等等,都是值得研究的专题。

最后,消费及消费关系,在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中往往是—个被忽略的环节。消费是生产的目的,是生产过程的终点。它与生产是相对立的两极,然而,它们又是同一的,消费的结果一方面是“生产者所创造的物人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93页),即“生产”人的劳动能力,另一方面消费又创造出新的生产的需要,因而“创造出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同上,第94页)。如果说生产是人类历史发展的起点和基础,人类历史发展的最终表现是人类劳动能力(包括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不断提高。那么,作为“创造出生产的观念上的内在动机”的消费,作为“生产”人的劳动能力的消费,就必然成为经济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然而,这样重要的方面,对于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来说,现在却还是一块有待开垦的处女地。中国古代史上各个时期的消费模式,不同阶级、不同社会集团的名种消费形式、水平、结构,集体消费与个人消费的关系,奢侈消费与一般消费的关系,积累与消费的关系。如此等等,都是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者的用武之地。

对马克思关于生产关系科学范畴论述的理解,不能满足于仅仅只是把生产关系理解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诸方面的人们相互关系,而更重要的还是把生产关系理解为由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诸方面的人们相互关系的总和,即由这些方面(要素)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所组成的有机整体(系统)。同时,在组成这个有机整体(系统)的各要素中,生产是最基本的、决定其他一切要素的要素。马克思指出:“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之间的一定关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02页)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经济史的研究过程中,不但要深入研究生产关系中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要素,更要研究这些要素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不但要深入研究这些要素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更要研究由生产这—要素所决定的这些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各要素所构成的生产关系有机整体即系统。

这样,中国古代经济史在研究中国古代史各个时期的生产发展时,除了研究生产这一要素之外,还要研究生产对于分配、交换、消费各要素及其相互联系的决定作用、研究分配、交换、消费各要素及其相互联系对于生产的反作用。同样,中国古代经济史在研究中国古代史各个时期的分配、交换、消费的发展时,除了研究分配、交换、消费的本身之外,还要研究生产对它们的决定作用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研究它们对生产的反作用。这样,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中国古代史各个时期的生产关系就不会是一幅由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这四种各不相关的“颜色”块所组成的单调、贫乏、枯燥的图画;相反,它是由这四种“颜色”融和起来的、生动的、色彩缤纷的历史画卷。只有在这样的历史画卷中,才会给人们对经济历史运动的客观规律以一目了然的认识。所以,对生产关系这一科学范畴的准确理解,必然不断地为更深入的研究开辟道路,就会开拓更多的新的研究领域。

为了说明把这种生产关系科学范畴理解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要素及其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即系统,对于开拓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新领域的意义,这里仅以被人们最易忽略的消费要素为例,进行论述。

我们在研究封建社会某一特定历史时期的消费形态时,除了研究各个阶级、各个阶层的消费形态及其相互关系之外,更需要研究这种消费形态对生产发展的反作用及其和分配、交换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譬如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奢侈性消费,一方面受当时生产发展水平为制约,另一方面它又对生产起着一定的反作用其中封建皇室的奢侈消费,耗费了大量的社会财富,有碍扩大再生产的发展,有时甚至有碍简单再生产的维持。但这种奢侈消费却为官营手工业的发展提供了某些动力。因为,“消费在观念上提出生产的对象、作为内心的意象、作为需要、作为动力和目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94页)。中国封建社会中发展起来的优秀工艺、历代官营手工业所生产的精美的手工业产品,固然闪烁着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之光,但是没有皇室的奢侈消费需要,官营手工业的这种发展是不可思议的。封建统治阶级的奢侈消费又促使它去更残酷地剥削劳动人民,由此影响着社会财富的分配与再分配。这种供封建统治阶级奢侈消费的奢侈品,无论是直接由地方进贡或直接向生产者掠夺、还是通过市场购买来的,都必然影响到当时的交换形态。元代封建统治阶级的奢侈消费,曾经造成元代海外贸易的畸形发展。可见,对生产关系各要素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研究,为我们揭示出经济历史运动过程中更多的内在客观联系。

综上所述表明:准确地理解生产关系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对于开拓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的新领域具有重大的意义。历史唯物主义不是一个封闭的体系,而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的强大的生命力就在于永远不封闭自己发展的道路。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范畴的生产关系也是如此。任何范畴都是客观世界各种物质存在形式相互关系的理论表现,即其抽象。它一方面随着客观世界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另一方面又随着人们对客观世界历史过程研究的深入而不断深化。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范畴的生产关系也是如此。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与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实践相结合,必然为开拓更广泛的研究领域开辟道路,同时,又必然为丰富、发展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开辟道路。新研究领域的出现是层出不穷的,科学研究是永无止境的。三、掌握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方法,重视中国古代经济史的总体研究

把社会历史发展的过程理解为一个具有各种复杂联系的有机结构的系统运动过程,这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在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中,这一基本观点所体现的历史唯物主义系统方法往往被人们所忽视。

恩格斯在论述十九世纪自然科学的进步对哲学革命的影响时指出:“由于这三大发现和自然科学的其他巨大进步,我们现在不仅能够指出自然界中各个领域内的过程之间的联系,而且总的说来也能揭出各个领域之间的联系了,这样,我们就能够依靠经验自然科学本身所提供的事实,以近乎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自然界联系的清晰图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241~242页)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则是以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人类社会联系的清晰图画。正如恩格斯所继续指出的那样,“在这里也完全象在自然领域里一样,应该发现现实的联系,从而清除这种臆造的人为的联系;这一任务,归根到底。就是要发现那些作为支配规律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为自己开辟道路的一般运动规律。”(同上,第242~243页)可见,用系统的方法揭示社会系统中各要素的现象联系,从而发现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系统方法在社会科学研究过程中的重大意义。

那么,什么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方法呢?

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对研究对象进行整体的考察,在整体的考察中把系统的多层次性结构与系统的序列性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即把考察对象横的联系与纵的联系相结合),并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这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方法。

首先,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方法要求人们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把所要考察的对象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把握。整体性是系统方法的基本原则。任何整体都是可分的,都是由多种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不同要素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即系统。马克思说过:“不同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每一个有机整体都是这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02页)恩格斯也说:“我们所面对着的整个自然界形成一个体系,即各种物体相互联系的总体”(同上,第三卷,第492页)。这就是说,譬如经济史研究所考察的对象——历史上各个时期发展着的生产方式,并不是几个要素或局部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完整的有机系统。四肢和躯干的简单总和,决不是活人。系统内部的各个要素不是相互孤立的、各不关联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生产关系的发展、社会经济的运动不是它的组成要素各自独立的运动,而是一个有机系统的整体运动。系统中各个要素,“它们是相互作用的,并且正是这种相互作用构成了运动”(同上,第492页)。

其次,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方法要求人们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把握系统的多层次结构。多层次性是系统方法的又一个基本原则。世界是由系统构成的,系统是普遍存在的。从微观的角度来考察每—个构成系统有机整体的要素,其本身又是一个由多种要素所构成的系统(即子系统),而从宏观的角度来考察每一个系统,其本身又是更大的系统之中的一个要素。由此,系统就呈现出多层次性结构的特征。世界是无限可分的,系统就有无限层次的结构。在研究生产关系发展的历史过程时,不仅要考察组成生产关系各要素及其相互联系这一层次,而且还要把生产关系置于生产方式这一层次,将它与生产力联系起来进行考察;不仅要把生产关系置于生产方式这一层次来进行考察,而且还要把它置于社会形态这一层次,将它与上层建筑联系起来进行考察;不仅要把生产关系置于社会形态这一层次来进行考察,而且还要把它置于自然一一社会形态这一层次,将它与自然条件、地理环境、人口因素联系起来进行考察。

再次,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方法要求人们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把所要研究的对象放在历史的长河中加以考察。任何系统都是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系统不是静止的,而是运动的。系统由于其所组成的要素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矛盾而处于不断变化和发展的动态之中。表现为相对静止状态的量变一旦积累到发生质变的关节点,就会在旧系统的消亡中产生出新系统。旧系统的消亡与新系统的产生是系统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演进的序列关系。这种序列关系表明:新旧系统之间、高级系统与低级系统之间,既有质的区别所表现的更替性,又有新系统对旧系统,高级系统对低级系统的扬弃和继承发展所表现的连续性。历史发展就是这种更替性和连续性的辩证统一。新系统、高级系统的形成和发展总是把旧系统、低级系统加以扬弃,从而把它化为自己的“根据”或“前提”,并使之成为从属于自己的因素。把它包含在自己之中。所以历史的发展必然是系统的扩大、丰富和日臻完善。马克思指出:“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不是从无中发展起来的,也不是从空中,又不是从自己产生自己的那种观念的母胎中发展起来的,而是在现有的生产发展过程内部和流传下来的、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内部,并且与它们相对立而发展起来的。……这种有机体制本身作为一个总体有自己的各种前提,而它向总体的发展过程就在于:使社会的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或者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有机体制在历史上就是这样向总体发展的。它变成这种总体是它的过程即它的发展的一个要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235-236页)列宁在表述马克思的这一唯物史观时说:“……按照马克思的理论,每一种生产关系体系都是特殊的社会机体,它有自己的产生、活动和向更高形式过渡即转化为另一种社会机体的特殊规律”(《列宁全集》第一卷,第389页)。可见,注意事物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序列关系,抓住更替性与连续性的辩证统一,是历史唯物主义系统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后,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方法要求人们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不仅要对研究对象作定性的分析,而且还要作定量的分析。因为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它不但有质的规定性,而且还有量的规定性,质一般要通过量才能来表现。所以,只有对系统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作定量的分析,才能准确地把握系统的质。马克思曾认为:“一种科学只有在成功地运用数学时,才算达到了真正完善的地步。”(《回忆马克思恩格斯》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7页)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方法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作了详尽、深刻的分析。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经常运用数学的方法,对若干经济范畴之间的关系作了定量化的分析。

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方法是研究社会科学的方法论,是马克思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方法来研究中国古代经济史,必然会替总体研究开辟道路。

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方法要求在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中,把所要考察的任何一个对象;置于其特定历史条件的生产方式整体中去进行研究。这种系统方法排斥那种把概念和事物做简单比较的研究方法与观点加例子的叙述方法。譬如有的论者为了说明春秋战国之间商品经济和货币经济的突出发展的观点,引证司马迁“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财币欲其行如流水”的例子来加以证明。并且说:当时的社会“变成一个为营利而自由竞争的社会”(《中国古代经济史概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3页)。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方法在处理上述问题时,首先必须把春秋战国之间的商品经济和货币经济这一研究对象置于当时的生产关系整体中加以考察。商品经济的发展首先以社会分工的发展为前提,以自然经济的衰落为基础。在社会分工还不发达的情况下,在自然经济还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时候,商品经济的突出发展是不可能的。如果把上述研究对象置于当时的生产方式,与当时的生产力联系起来加以考察。那么问题就会进一步明瞭化。在农业还是决定性生产部门的春秋战国之间,农业生产的粮食平均亩产量达到“岁兼美恶,亩收一石”(《管子·禁藏》)的水平。五口之家的农户,治田百宙,年产量为一百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汉书·食货志》)所能提供的剩余粮食只有十石。由此可见,当时农业生产中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比例关系为九比一,就是说九个农业人口仅能养活一个非农业人口。按此比例,当时非农业人口因受农业生产率的制约,决不能超出社会总人口的10%。在这些占社会总人口10%的非农业人口中包括剥削者、统治者、军队士卒、手工业者、商人及他们的家属。其中手工业者与商人的数量是很少的。因此,在这样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条件下,在这样的人口构成中,商品经济和货币经济要有突出的发展是不可能的。所以,司马迁关于“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和“财币欲其行如流水”的话,只不过是一种含有夸张手法的文学语言。由此说明离开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方法,就不可能准确地运用史料,以得出科学的结论。

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方法不但要求中国古代经济史所研究的任何对象置于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生产方式整体系统中加以考察,而且还应把它们置于特定的社会形态系统、特定的自然一一社会形态系统等各个层次中加以考察。研究它们与生产力、上层建筑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研究它们与自然条件、地理环境、人口因素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从而揭示它们的一般历史发展规律。否则,是难以揭示经济史发展客观规律的。譬如,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缓慢问题的讨论,有的同志认为:明清时代封建政权所施行的各项政策,对经济基础产生了巨大的带有决定性的作用。这就是我国资本主义萌芽进展迟缓的主要原因。有的同志认为主要原因是旧生产方式的内部结构及其牢固性(参见《经济研究》1981年第9期第77页)。毫无疑问,双方各自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论证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缓慢的原因,双方的观点从其本身研究领域的层次来看,都是正确的,都有可取之处。可是,他们并未从社会形态、自然一一社会形态系统的更高层次中揭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方法入手,联系上层建筑的反作用来研究经济基础、来研究生产方式,那么就会发现旧生产方式的内部结构及其牢固性正是在上层建筑的反作用下,才能发挥对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阻碍作用。同样,封建政权所施行的各项政策,甚至包括整个上层建筑,只有通过经济基础的中介作用,才能发挥其对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阻碍作用。恩格斯指出:“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交互作用,而在这种交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向前发展。否则把理论应用于任何历史时期,就会比解一个最简单的一次方程式更容易了。”他又指出:“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4卷,第477—478页)因此,明清时期的封建生产方式内部结构的牢固性和与这种结构相适应的封建上层建筑,两者有机地结合所产生的作用与反作用,以及当时的自然条件、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等的影响所产生的一种合力,对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造成了巨大的阻碍作用。这才是明清时期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方法认为:不仅要重视经济基础对于历史发展的作用,而且更应重视由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所产生的“一个总的合力”对于历史发展的作用。因为经济基础对于历史发展的决定作用,正是在这个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中表观出来的。所以,要揭示经济历史发展过程的一般规律,必需进行经济史的总体研究。

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方法要求中国古代经济史的总体研究不但要揭示系统的层次性即横向联系的过程,而且要揭示系统的序列性即纵向联系的过程。中国古代经济史所研究的生产方式是中国古代史上各个时期依次发展变化着的生产方式。处在每一个特定历史时期的生产方式,都是生产方式历史发展过程链条中的一个环节。由于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这个环节与它前面的环节和后面的环节都有着不同的历史特点。同时,这个环节又与它前面的环节和后面的环节具有一定的联系。这种更替性与连续性的统一,就是系统的序列性关系。所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方法排斥对中国古代经济史作静态的考察。有的著作如《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研究》一书,力图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方法,来探讨中国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及其规律性,这无疑是一次开创性的尝试。但是,它没有注意封建生产方式在长达二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发展、变化,在提出它的每一观点之后,用不同历史时期的史料去作证明,这就缺乏历史感,抹杀了封建生产方式系统的序列性关系。马克思在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系统方法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资本论》中,并不是把生产方式当作几个方面的静止形式的总和来研究的,而是当作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历史过程的总和来研究的。在《资本论》中,逻辑的展开和历史的进程是一致的。正如恩格斯在《资本论》第三卷序言中所说:“我们不能把它们限定在僵硬的定义中,而是要在它们的历史的或逻辑的形成过程中来加以阐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17页)所以,静态分析的方法,是与历史唯物主义系统方法格格不入的。

历史唯物主义的系统方法最后要求中国古代经济史在总体研究中,要注重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结合。对于定量分析,史学界的老前辈、已故的史学家梁方仲先生为我们树立了典范。他编著的《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一书,为进行定量分析作了准备。这是因为确实可靠的数字材料是进行定量分析的基础。由于我国传统的史学不注意数量概念的精确性,史籍所记载的数字材料缺乏可靠性,这就为中国古代经济史的定量分析带来极大的困难。所以,我们今天既要克服不重视定量分析的传统,又要防止定量分析中的主观随意性和不严谨的态度,特别是要实事求是地对待各种数据。估计要讲究科学性,要有可靠的史料根据和正确的逻辑推导。如果在定量分析中失去精确性、可靠性和科学性,那么这种定量分析都很容易变成没有意义的数字游戏。尽管要进行定量分析是很困难的,但是科学总是在克服一个个困难中前进的。为了进行中国古代经济史的总体研究,我们必须在定量分析上下苦功。

经济史论文第3篇

《汉书·西域传》记载:“鄯善国,本名楼兰,王治扞泥城,去阳关千六百里,去长安六千一百里。户千五百七十,口万四千一百,胜兵二千九百十二人。辅国侯、却胡侯、鄯善都尉、击车师都尉、左右且渠、击车师君各一人,译长二人。西北去都护治所千七百八十五里,至墨山国千三百六十五里,西北至车师千八百九十里。地沙卤,少田,寄田仰谷旁国。国出玉,多葭苇、柽柳、胡桐、白草。民随率牧逐水草,有驴马,多橐它。能作兵,与婼羌同”。这是传统史籍对鄯善国总体经济状况的大致描述。其中的细节只能用佉卢文简牍提供的信息来补充。佉卢文文献中有很多关于土地耕作与农业生产方面的内容,兹略举数例于下:1.Kh.72是一份灌溉小麦次数的统计账目。绿洲农业赖以存在的基础就是河流灌溉,是否得到良好灌溉对于耕地上农作物产量的高低具有决定性的作用。由于塔里木河流域的河水流量是有限的,所以在鄯善国进行灌溉一般是有计划进行的。2.Kh.83中有这样的内容:“至于汝有关马之命令,詹贝耶(Campeya)随后将马带去。汝已吩咐将其移交此地,万万勿忘办理。橐驼之租金为八掌长之布匹,余已交欢吉(Namtasrrma)送去。该布匹系白色。至于农耕、大麦、小麦和ad’imi之事,请汝等精心关照。汝之黎弗罗摩(Lyivrasma)也须精心关照。余等奉上礼品一件。沙毗那(Sarpinae)之礼品系……羊一头。无论彼等在农耕地播种多少谷物,汝都应该让黎弗罗摩记账。”3.Kh.292是一份国王谕令,其中有这样的内容:“必须给那些难民以田地和房舍……和种子务必发给那些难民(palayanaga或palayamne),以便彼等能耕种更多的更多土地”。佉卢文简牍提到的难民是鄯善国社会中的一个身份特殊的社会群体。贝罗和印度学者阿格华尔(R.C.Agrawala)都认为这个词指的是英语中的“fugitive”。他们的具体身份不详,可能是被流放或充军而又逃跑的人。看来鄯善国政府对农业很重视,连难民的耕作问题都相当关心。这可能和当地缺乏劳动力的状况有关。4.Kh.655中的僧人和其儿子将一块播种量为1米里马(milima)5希(khi)的土地卖给了另一个僧人。他们在官方的主持下签订了买卖契约。值得注意的是,所买地产中有一所葡萄园。希和米里马是鄯善国的计量单位,1米里马等于20希。文书中经常出现的价值单位是穆立(muli)。1穆立相当于1米里马谷物之价值。由上可以看出,鄯善国种植的农作物有大麦、小麦、葡萄等。政府对农业的管理也相当重视,谷物的播种和灌溉的次数都要登记造册。鄯善国还设有司谷(Koyimam)、谷吏(Tsamgina)等专门负责粮食的播种与收获。王国还设有司账(Maravara)负责有关账目的管理,从而形成由王廷到地方的一套完整而严密的粮食管理体系。Kh.655显示鄯善国的耕地是以种子播种量的多少来计算的,而不是用面积计算。由此可以推测,鄯善国各类耕地单位面积的产量应该是比较稳定的。

二、佉卢文简牍所见鄯善国之畜牧业

鄯善国的畜牧业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这在佉卢文简牍中也有所体现,其中频繁地提到牲畜。例如:1.Kh.4称:“威德宏大、伟大之国王陛下敕谕,致御牧(kori)卢达罗耶(Rutraya)谕令如下:本廷曾向汝颁发一道谕令,内具详情,命汝将十头橐驼送至且末。倘若橐驼尚未送出,汝务必速将这批橐驼交予黎贝耶(Lyipeya)送至且末”。2.Kh.39载:“威德宏大、伟大之国王陛下敕谕,致州长勤军(Samasena)和布伽(Pugo)谕令如下:今有黎贝耶(Lyipeya)上奏本廷,彼之女奴支弥伽(Cimika’e)擅自将女儿送与迦波格耶(Kapgeya)诸奴仆做养女。该养女由彼等抚养成人,抚养费用亦未支付。当汝接到此楔形泥封木牍时,务必亲自对此事详细审理。若其女奴确实擅自作主,给迦波格耶一养女而未付抚养费用,黎贝耶理应向迦波格耶诸奴仆索取三岁之牝骡一匹或三岁之牝马一匹,而养女则完全为彼等所有。”3.Kh.157提到“当这些人到汝处时,要在泉边将祭牛一头奉献给贤善天神。据贵人昆格耶(Kungeya)说:‘余曾得一梦,梦见天神未接受该泉边之祭牛。’贵人昆格耶还说,在尼壤之乌宾陀之牛栏中有一头两岁之牛。”4.上引Kh.83文书中还提到了作为礼物的羊。这些简牍告诉我们,鄯善国的牲畜种类有骆驼、骡马、羊、牛等,设有御牧等职官对畜牧业加以管理。《汉书·西域传》说鄯善国“民随率牧逐水草,有驴马,多橐它”。佉卢文简牍的内容可与之相互引证。从文书的内容来看,驴马和橐驼不但是交通工具,也是重要的交易物品。这些牲畜常常充当货币的角色。Kh.157所见之牛还是重要祭品。

三、佉卢文简牍所见鄯善国之手工业

佉卢文简牍则提供了不少鄯善国手工业方面的信息。冶铁业方面,Kh.107称:“汝曾从余等之庄园派一人来此干活。现彼等正让其在此干活。但是又传闻,诸差役又派其到彼处……干铁匠活”。葡萄酒酿造业比较发达,Kh.637提到potgonena酒。这种酒就是葡萄酒。据考,汉时“蒲桃(葡萄)”二字的发音直接源于希腊文“Botrytis”。汉学家劳费尔在《中国伊朗篇》里认为葡萄一词是波斯语“Budawa”的对音。Potgonena的发音与这两个词的前半语发音基本是相近的,没多大差别。上引的Kh.655还提到了葡萄种植园。佉卢文简牍中关于葡萄和酒的内容非常多,证明鄯善国饮酒之风盛行,连僧人也普遍饮酒。葡萄酒酿制业十分发达。鄯善佛僧饮酒习俗在西域的遗风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了吐蕃和敦煌的佛教界。此外,Kh.715还提到了制箭匠,文书记载,身为制箭匠的父子二人出卖土地,得到九岁骆驼一峰作为地价。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鄯善国的丝织业相当发达。如所周知,古代西域本不产丝,《史记》卷123《大宛列传》载:自大宛以西至安息,国虽颇异言,然大同俗,相知言……其地皆无丝漆,不知铸钱器。西域之丝是从中原传过去的。7世纪著名旅行家玄奘西天取经途次于阗,在当地听到一个有关蚕种西传的古老而动人的传说,大意是说于阗原来不知桑蚕,由于嫁于于阗的“东国”公主把桑蚕种子藏在帽子里带到了于阗,并在《大唐西域记》卷12中记下了这一生动的传说故事。从新疆出土的佉卢文简牍看,鄯善国不仅产丝,而且丝绸已成为当地非常流行的物产,丝织物是鄯善国考古出土文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又以尼雅遗址出土的丝织物为大宗。当时常见的丝绸、丝绢、锦等织物及印染和刺绣等均有发现,品种丰富,应用广泛,而这些丝织品名在敦煌文书等各种文献中也可得到印证。斯坦因在鄯善国西境尼雅古城附近发现许多枯死的古桑树,故知3世纪鄯善国已经种植桑树,鄯善人植桑的目的显然是养蚕。敦煌出土有婆罗米文(Brāhmī)丝卷碎片,为公元1世纪之物,其中一片上写有贵霜婆罗米文,意为“短绸布(pata)46柞(gishti)。1928年,中瑞西北考察团之瑞方成员贝格曼在楼兰地区的一座汉墓中发现一片写有佉卢文的汉锦,经释读,这行佉卢文意思为“印度法师之绸缎(pata)40匹”。在尼雅出土佉卢文文献中,pata一词多有使用,如Kh.3记载:“国王陛下等等……顷据苏祗多向余等报告,彼已买妇女一名,名苏祗沙,买价为四十一匹绸缎(pata)。”类似记载又见于Kh.35:“待自汉地来的商贾抵达时,务必清查绸缎(pata)债。若发生纠纷,朕将于王廷亲自裁决。”Kh.225亦曰:“僧伽钵罗那之奴隶一名走近余家并(?)绸缎(pata)三匹。”最后,Kh.345还提到:“该僧人阿难陀犀那之奴,名菩达瞿沙又从余及鸠瞿钵之屋窃取绸缎(pata)12马身长……共计价100穆立。”鄯善国原本并不产丝,后由中原输入,并在鄯善国扎根、逐步发展,后来竟然成为当地向中原输出的主要物产之一。这一情况的出现,与鄯善国地处丝绸之路交通孔道及中原丝绸的西传息息相关。佉卢文简牍对鄯善国手工业的记载比较贫乏,其中可见的种类有冶铁、酿酒、兵器制造和丝织业等。这不但引证了史书中“能作兵”的记载,也为深入研究这一问题提供了新的线索和材料。

四、佉卢文简牍中的商品买卖和放贷

佉卢文简牍中有大量商品买卖和放贷方面情况的信息,毋庸置疑,文书的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当时鄯善国内商业经济的繁荣。

(一)买卖契约。

斯坦因所获佉卢文文书中属于契约类的大约有47件。这些文书均属于简牍,有相当严格的矩形双简之形制,其中属于买卖类的契约大约有30件。这些契约既是法律文件,又是经济合同,内容翔实丰富,涉及土地、人口和牲畜等多种商品的买卖,是研究鄯善国经济问题的宝贵史料。例如,1.Kh.589是一份保存得非常完整的买卖奴隶契约。内容如下:“此一关于女孩色迷蹉(Smitsae)之字据,由书吏罗没索蹉(Ramsotsa)妥为保存。兹于伟大国王、上天之子阿没笈伐迦(Amguvaka)陛下在位之11年2月12日,有一妇女,名莱毕没蹉(Lyipim-tsaae)及其子名钵祇多(Pgita)。彼等于饥荒之时愿将名色迷蹉之女孩一名买给书吏罗没索蹉。给价为价值40穆立之一岁骆驼一峰。莱毕没蹉及钵祇多现已收到该骆驼。另又给绵羊四头,作为头(?)价。故现罗没索蹉对女孩色迷蹉有权为所欲为。双方在执政官元老毕特耶(Piteya)及太侯迦罗没蹉(Karamtsa)之面达成协议。证人为司土凯地耶(Cadhiya),督军僧凯(Samca),税监鸠罗吉耶(Kurageya),阿钵吉耶(Apgeya),凯布伽(Capuga),莫伽多(Mogata),蒙吉耶(Mangeya),莱钵多(Lyipta),沙门达马陀罗(Dhamadara)及司税凯托(Cato)。此字据系由余、书吏耽摩色钵(Tamaspa)之子、书吏莫伽多奉诸执政官之命所写。其权限如生命一样长达一百年。督军僧凯断绳。该女孩色迷蹉身长4distis。莱毕没蹉得售价之一半,摩信那的司税支祇托耶(Cigitoya)得一半。”2.Kh.677是一份交换土地的契约:“兹于上天之子大王安归迦(Amgoka)在位之……年7月6日,妇女科瑟那耶(Kosenaya)用以地换地(namanagamuliyena)之方式,向尸伽夷多(Sigayita)购地一块。赠送给科瑟那耶土地一块。全部土地[能播]3米里马jhuthi籽种。该地现已成为妇女科瑟那耶之财产。她在各方面对该地有一切使用权利。该地既不交seni税,也不纳niciri税(harga)……关于科瑟那耶,余等现已提出。其诸子完全不赞成该项计算。[……其]诸子无权占有该地。该科瑟那耶对该地有所有权,可以播种、农耕……作为礼物送人……证人为……苏德罗内耶(Sudarneya)。此字据系由余,皇家司书,僧人……奉……之命根据妇女科瑟那耶之请求所写。其权限为一百年。”3.上引Kh.715也是一份以骆驼买土地的契约。其格式和所列条款与Kh.677基本相同。这三份契约的内容包括立约时间(以国王在位的时间为纪年方式)、立约双方当事人姓名、交易方式、买卖或交换物品性质、价格、双方的权利义务说明、证人姓名、时效声明、和经手书吏等重要信息。鄯善国官员对契约进行当面公证,这说明政府对经济活动相当重视,其监管也很到位。Kh.589甚至还写明了违约处罚和公证人姓名。如此内容详尽的记载是研究鄯善国经济史的第一手资料。Kh.677更是一个历史记载的孤证。它说明在魏晋时期的鄯善国内存在着以地换地的经济现象。在上述的契约中,僧人扮演了证人和书吏的重要角色。上引Kh.655中的僧人还直接买卖土地。佉卢文简牍频繁地提到出家人的各种经济活动。他们蓄养奴隶、置办田产、饲养牲畜,甚至参与妇女买卖,和俗人生活几无差别,乃当时鄯善国佛教戒律尚未形成所致。值得注意的是,佉卢文简牍频繁地提到了鄯善国的奴隶,特别是在契约中有不少买卖奴隶的契约。这些近似实录的记载几乎是现今研究鄯善国奴隶问题的全部史料。塔里木盆地诸国的政治经济情况与鄯善完全类似,它们都处于同一社会发展阶段,所以,魏晋时期鄯善国奴隶制度的研究,并非只是涉及一个国家的问题,而是对天山以南的“城郭诸国”都有普遍的意义。

(二)放贷行为和货币的使用。

佉卢文简牍提到了谷物的借贷。例如,1.Kh.100是一份私人信件,其中有这样的内容:“汝处有余借贷出的谷物……但彼却说,汝处有两笔分期支付之利息,不得再拖延一年”。2.Kh.142是一道国王谕令,其中也提到了这种借贷行为:“黎贝耶(Lyipeya)曾借粮食一弥里码一硒。按惯例借一还二”。从以上的文书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鄯善国内存在以谷物放贷收取利息的经济活动。这种借贷行为的利息与本金相等,而且似乎是以年为时间单位分期收取的。从“年利息100%”这点来看,这种放贷行为也称得上是高利贷了。鄯善国居民在买卖和借贷中通常使用的不是货币而实物。如前文所述,很多买卖和偿付行为都使用骡马和橐驼等牲畜作为等价交换物。它们似乎替代了货币的作用。看来货币的使用在这个绿洲国家并不是很发达。从佉卢文简牍中,我们可以知道鄯善国居民有时也使用希腊钱币金币(Sadera)、德玛克拉(Drakhma)、波斯钱币达尼(Dhane)和印度钱币玛莎(masa)、茹帕巴那(rupya-bhana)。但这种情况不是很常见。鄯善国的货币对后来新疆地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例如,17世纪南疆所铸的“普尔(pul)”钱应该是肇源于鄯善国的穆立(muli)。

五、佉卢文简牍所反映的鄯善国土地制度

很多佉卢文简牍涉及到鄯善国土地制度,其内容相当复杂。史籍提到鄯善国“地沙卤,少田,寄田仰谷旁国”。可耕地在这个绿洲国家是相当宝贵的。因此,鄯善国形成了有自身特点的土地制度。

(一)国王所有的耕地。

鄯善国最大的土地所有者是国王。他有时会把属于王室的田地赐给属下的贵族和官员。例如:Kh.160是写给州长黎贝耶(Lyipeya)的一封信,其中有如下内容:“莎阇地方的一块田已给州长黎贝耶使用,但未提供水和种子。该田地系天子陛下所赐,为汝私人所有。汝处若有关于水和种子之事的任何亲笔信,或有内具详情之谕令书,应找出送来。若无此类文件,汝得先交纳水和种子费用,才可在此耕种。此外,据诸长者所云,当年沙尔比伽(Sarpinae)在此居住时,由彼提供土地,由莎阇人提供水和种子,合作耕种。汝等可商议依此办理。”可以看出,国王赏赐田地的同时也可能给种子和水,而赐给下属的耕地是可以再收回转赐别人的。鄯善国的自然条件较差,可开发为耕地的荒地很少。王室唯有如此行事才能保证其所直接掌握的田地不会越来越少。

(二)私人的田地。

佉卢文简牍中多次提到私人拥有的地产。例如:1.Kh.37是一道国王谕令:“今有税监黎贝耶(Lyipeya)上奏本廷,关于土地一事,彼等正向诸司土(vasu)呈明左迪(Cedhi)、布罗(Pulpa)和司税(yatma)僧卢韦耶(Samluveya)三人之地界划分。此时……伏伽(Pugo)和黎贝耶业已挖成一条沟界。现在有人已经在叶吠县划分出地域。”2.Kh.187:“……鸠伐耶(Kuvaya)、莫伽多(Mogata)、支莫啰(Cimola)及莱迷没那(Lyimimna)四人有彼祖父和父亲所传之农场一所、葡萄园一所及耕地若干。现彼等已将遗产平均分配,包括衣被等细软。相关问题已经解决……”3.上引的Kh.677是妇女科瑟那耶(Kosenaya)买田的契约。其中规定“该地现已成为妇女科瑟那耶之财产。她在各方面对该地有一切使用权利……该科瑟那耶对该地有所有权,可以播种、农耕……作为礼物送人”。我们从以上这些文书的内容中可以了解到:鄯善国私人所有的耕地是个人私有财产,可以任意转让和买卖,可以世代继承;这些私人地产之间有地界和界沟;私人地界方面的纠纷是由司土等政府官员来解决的。

(三)佃农和雇农。

经济史论文第4篇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及其产生背景

循环经济的概念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在工业化国家出现,它是相对于传统经济而言的一种经济形态,代表了一个新的发展趋势。其基本含义是指:通过废弃物或废旧物资的循环再生利用来发展经济,其目标是使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投入的自然资源最少,向环境中排放的废弃物最少,对环境的危害或破坏最小,即实现低投入、高效率和低排放的经济发展。

循环经济的提出,是人类对难以为继的传统发展模式反思后的创新,是对人与自然界关系在认识上不断演进的结果。

工业革命以后,由于科学技术进步,生产力发生了质的变化,人类拥有的物质财富得到了极大的丰富。人们因此而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自然资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工业生产排放的废弃物似乎也不会对环境产生严重的危害。由于对资源和环境容量的有限性缺乏认识,人类在取得一个个成就的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工业废弃物产生的公害夺走了成千上万人的健康和生命,环境破坏造成了数以百万计的生态难民。70年代的两次石油危机给世界经济带来了巨大冲击,加之全球人口的急剧增加,传统的发展模式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这些严酷的现实,迫使人类对自己与自然的关系进行深刻的反思,形成了可持续发展这一全新的发展观。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和1992年联合国环发大会,是这一新发展观形成的两个重要里程碑。《环境和发展里约宣言》和《21世纪议程》等文献的签署,标志着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认识。循环经济的概念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

循环经济的产生和发展,首先是废弃物管理战略转变的需要,也是产业链的有机延伸。德国和日本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并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国家。其主要原因是:

——固体废弃物的快速增长需要有新的管理战略。日本从1990年开始提出垃圾减量化问题,并使东京的垃圾年增长率从8%降到1998年的5%以下,但仍有大量的垃圾产生,使垃圾填埋场的使用年限急剧下降,新建又要占地。废旧物资的分类回收和循环利用,既可以少产生废弃物,又可以减少垃圾填埋占地。

——他们已处于工业化后期,经过长时间积累,废弃物中有大量的废旧物资,如废钢铁、报废汽车、废家电、废纸张等可以回收利用;通过循环再生利用,再投入少量的矿产资源生产新的产品,就能实现产品报废和更新的动态平衡。

——他们在工业化过程中消耗了大量的自然资源,本国矿产资源所剩不多,客观上要求对废弃物进行再生利用,否则就要花更多的钱从国际市场上去购买。

——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公众较高的环保意识,是这两个国家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基础。

循环经济的核心是我们原来所说的废旧物资回收和资源综合利用,但两者又不完全相同:一是出发点不同。过去我们讲废旧物资回收,主要是因为物质匮乏,通过节约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来缓解供应短缺;现在是强调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经济发展的社会成本,创造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二是范围不同。过去我们强调的是生产资料,如废钢铁、废玻璃、废橡胶等的回收利用,而循环经济中要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三化”)的废弃物,已从生产领域扩展到生活领域,重点是城市的生活垃圾。三是途径不同。过去我们通过计划实现废旧物资回收再生,现在则是在法规和标准的严格执行前提下,通过市场运作来发展循环经济。

二、循环经济实践和理念的发展

在上世纪70年代OECD国家实施“污染者付费”的环保政策后,企业界也开始探索新的生产方式,通过循环利用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并形成了废弃物的不同利用途径和方式。此类实践分两种形式:一是在企业内部;二是发生在企业之间。循环经济的发展不仅得到了发达国家政府的推动,也得到了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的积极响应。例如,从上世纪80年代末起,杜邦化学公司将减少(Reduce)、再用(Reuse)和循环(Recycle)作为指导原则,组织企业内部的物料循环,创造性地形成了化学工业的“3R制造法”,大大减少了废弃物的排放。到1994年底,使生产中产生的废弃塑料减少了25%,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70%。公司也因此降低了废弃物的处理成本,节省了大量开支。

生态工业园(Eco-IndustrialParks)是循环经济的重要形式,通过废弃物交换将企业联系起来。加拿大、美国等国的实践表明,废弃的石油产品和有机物的综合利用,可以形成生态产业链,进而形成生态工业园。丹麦凯隆堡是目前国际上运行最为成功的生态工业园。电厂是该园区产业链的核心。电厂给制药厂供应高温蒸汽,取代了其自备锅炉;给居民供热,减少了3500个家庭取暖炉;供应中低温的循环热水,使大棚生产绿色蔬菜;余热放到水池中用于养鱼,实现了热能的多级使用。同样,粉煤灰用于生产水泥和筑路,脱硫石膏用来造石膏板,使进口的石膏原矿减少一半。该园产生的效益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节水。炼油厂每年节水120万立方米,药厂废水处理后的90万立方米也可用来替代淡水。二是节约矿产资源。电厂用炼油厂排出的空气每年节煤30000吨(约占物料投入的2%),节油19000吨。制药厂的残渣用来制造有机肥料节约氮800吨,磷400吨。电厂和炼油厂的废弃物资源化,每年节约2800吨硫和80000吨石膏原料。三是减少废弃物排放。电厂20万吨的粉煤灰和80000吨除尘渣不再填埋;炼油厂2800吨的硫不再排到空气中;制药厂100万立方米的水处理废渣不用填埋或填海而制造成有机肥料,供附近的农场使用。此外,还避免了约2000吨二氧化硫和13万吨二氧化碳的排放。

国内外的学者和专家根据企业的实践总结提出了工业生态学(原文是IndustrialEcology国内有人翻译为生态工业,或产业生态),并成为循环经济发展的指导理念。工业生态学的概念,是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研究部当时的副总裁RobertFrosch于1989年在《科学美国人》发表的“加工业的战略”一文中第一次提出。1997年,斯坦福和耶鲁大学联合办了一份《工业生态学》杂志,探讨其理论与实践。其基本做法是将生态学的理论和方法,用到工业生产体系的设计中,将工业生产过程类比成生态系统中的一个封闭体系。其中一个环节产生的“废物”或副产品,成为另一个环节的“营养物”或原料。这样,彼此相近的工业企业就可以形成一个相互依存、类似于自然生态中食物链的“工业生态系统”。当然,从目前的实现程度看,相对于自然生态系统而言,工业生态系统中的类比概念还是比较简单而低级的。在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工业生态系统还难以

达到自然生态系统的循环共生程度。尽管如此,按照工业生态学中“工业共生”、“工业代谢”的概念,来设计企业之间的“生态”联系,还是体现了可持续发展中生态效率原则的精髓。1992年,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在向联合国环发大会提交的一份报告:《改变航向:一个关于发展与环境的全球商业观点》中,最先提出生态效率的概念,就是“既要提供价格上有竞争优势的产品或服务,以满足人类的基本需求,提高生活质量,又要逐步降低对生态的影响和资源消耗强度,使之与地球大概的承载能力相一致”。用通俗的话说,生态效率有两层含义:其一,在资源投入不增加甚至减少的条件下实现经济增长。其二,在经济产出不变甚至增加的条件下,向环境排放的废弃物大大减少。

从产出的角度看,工业生态学追求的环境目标是“零排放”。它指在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有利用价值的废物都被用起来了,因而向环境中排放的废弃物极少甚至为零;这与我国过去提倡的“吃干榨净”的意思相近。从现实看,无论是“零排放”还是“吃干榨净”,都很难真正实现。举例来说,现在世界能源的平均综合利用效率是30%多,我国为20%多,其余的部分都被当成废弃物排放到环境中了。无论未来的技术多么发达,能源的综合利用率也很难提高到100%。因此,实现“零排放”的环境目标可能只是一个理想。从投入角度看,生态工业学追求的目标是“减材料化”(Dematerialization,有人翻译成非物化),其含义是指在产出数量和质量不变的条件下减少物料的投放强度,同时不影响产品的质量;既要产品变轻、变小、变薄,又要经久耐用。因此,这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一个重要途径。德国沃佩韬(Wuppertal)气候、能源和环境研究所前副所长Bleek在1994年提出,在一代人时间内将资源效率提高10倍,在不降低发达国家生活水平的条件下,缩小贫富差距,使我们的子孙后代在地球上持续生存和发展(翁端:《环境材料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国际上已经进行了废弃物“零排放园区”、“零排放社区”和“零排放汽车”等的试验,而“减材料化”则更多地停留在理论研究阶段。世界上已成立了4倍因子和10倍因子俱乐部,研究有关理论。

从技术上看,循环经济主要体现在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上。清洁生产最初从少废、无废工艺和废物综合利用演化而来。1975年,联合国环境署(UNEP)在巴黎成立工业和环境规划活动中心,该中心在工业和环境领域列了两个计划,其中之一就是清洁生产。1989年,UNEP理事会会议决定在世界范围内推进清洁生产。从1993年起,我国开始利用世行项目进行清洁生产试点。清洁生产是将污染预防战略持续地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之中,通过技术进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及其对环境和人类的危害。清洁生产的核心是污染预防,实施“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管理,通过节能降耗和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从上世纪90年代起,制造业界为了响应可持续发展的倡议,在生产中重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出了绿色制造的概念。1993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机床敏捷制造研究所、加州大学能源研究所和空军科学研究办公室,联合成立了绿色设计与制造协会,研究制造业中的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问题。1996年制造工程师学会出版了绿色制造蓝皮书,其中提出的绿色制造概念是,综合考虑优化的资源利用和环境影响的制造系统,使工业产品从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使用到报废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对环境影响最小,不损害人体健康,资源的利用效率最高。工业废弃物的90%来自于制造业。因此,改变生产方式、重塑制造业形象成为制造业努力的方向。

三、循环经济发展中的法律与利益因素

通过立法促进废弃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是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德国于1991年和1996年颁布《包装废弃物处理法》和《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法》,规定了废物处理的次序首先是尽量减少其产生,然后才是循环使用和最终处置。德国法律规定,自1995年7月1日起,玻璃、马口铁、铝、纸板和塑料等包装材料的回收率要达到80%。欧盟和北美国家也相继制定了鼓励废物或副产品回收、绿色包装等方面的法律,并提出了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复用或再生利用的具体目标。法国提出2003年包装材料的85%应被循环使用。奥地利的法规要求必须对80%的回收包装材料进行循环处理或再利用。欧盟规定到2003年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率达到重量的85%。由此可见,法律是废弃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的重要依据。

为了建立循环社会,日本在2000年前后相继颁布了《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资源有效利用法(修订)》、《固体废弃物管理法(修订)》、《建筑材料回收法》、《食品回收法》和《绿色消费法》等多项法律,与原来颁布的《容器包装与回收法》、《家用电器回收法》等,构成了建立循环社会的法律框架。在《促进建立循环社会基本法》中,日本将“循环社会”定义为自然资源消耗最少、对环境压力最小的社会;将那些能用但还没有利用起来的“垃圾”定义为“可再生资源”,并要求其回收;提出垃圾管理顺序为:减少产生量再利用回收能量利用安全处置;明确了政府、地方主管、企业和公众的责任,鼓励每个人为建立循环社会做出努力;增加了企业的“生产者责任”,对产品从生产到最终处理的全过程负责;政府将制定“促进建立循环社会的基本规则”;还提出了促进循环社会的措施,并对产生污染的企业征收环境补偿费等。

企业在废旧物资回收和资源综合利用中产生利润,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没有企业的积极性,没有企业的行动,发展循环经济只能停留在口头上,而不能产生实际的效果。下面,我们仍以凯隆堡生态工业园为例,说明经济纽带是怎样将园中不同的企业联系起来的。企业经营的最大目的是为了获取最大的利润。制药厂之所以选择用电厂的蒸汽而不自己生产,是因为用后者的蒸汽更省钱。1982年制药厂锅炉改造,经过可行性研究,

选择了最经济的供热方法,即全部使用电厂的蒸汽。从电厂获得蒸汽只要铺两英里长的供气管道,相当于药厂两年的内部改造投资。同样,石膏板厂用电厂脱硫产生的石膏也是为了节省资金,原来该厂要从西班牙进口石膏原矿,现在用电厂脱硫产生的石膏,节省了运输费用,从而使产品的成本明显降低。

综上所述,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两条:一是法律强制,即环境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环境标准的执行,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外在因素。用产业界人士的话说,废弃物不准随便排放了,企业就必须做出处理或综合利用的选择。二是利益驱动。利益驱动有两层含义:降低成本和创造价值。用了其他企业的废弃物或副产品,就可以省一部分原料费用,产品的成本就降下来了;同时,在废旧物资利用过程中也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是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因。法律强制和经济利益是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不可或缺的前提。没有环境保护法律和标准的强制执行,企业不会主动地去利用废弃物;没有经济效益,即使政府强制去做,企业也会找出种种借口

来拖延和规避。

四、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指导环保产业的发展

从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考虑,为子孙后代的发展着想,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已经没有了发达国家工业化时的廉价资源和环境容量,也经不起传统发展方式带来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以最小的资源代价发展经济,以最小的经济成本保护环境,应当成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出发点和目的。

首先,涉及废旧物资回收和再生利用的产业发展可以用循环经济的理念来设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方面,我国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国际上也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每年再生资源回收价值达2500亿美元左右,且以15~20%的速度增长。世界钢产量的45%、铜的62%、铝的22%、铅的40%、锌的30%、纸制品的35%来自于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利用再生资源进行生产,不仅可以节约自然资源,遏制废弃物的泛滥,而且比利用矿物原料少耗能,少排放污染物。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老旧汽车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将成为循环经济的重要内容。例如,报废汽车中的许多物件,像旧发动机、旧轮胎等都可以进行循环利用。以旧发动机为“毛坯”,按照严格的技术要求,采用专门的工艺和

设备,对主要零部件进行清理、检测、加工、更换,可以生产出“再制造发动机”。其功能、油耗、环保等指标完全能够达到新发动机的标准,其价格仅是新机的50~60%。用这种办法,旧发动机85%的价值得到了利用;而回炉只利用了原价值的3%。废旧轮胎回收利用也是如此。国际上每年旧胎翻新量一般占新胎量的10%。我国每年生产新轮胎1.01亿条,产生废旧轮胎约3000万条左右,其中400万条得到了翻新,仅占新胎量的4%。据测算,每翻新一条胎可节约橡胶4千克,碳黑2千克,尼龙帘布1.7千克,石油18千克,钢材1千克。只要使我国的旧胎翻新量达到国际一般水平,节约的资源量就是很可观的。其他的废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张的回收利用,也可以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循环经济的又一个重点是大宗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这样既可以节约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又有利于避免因堆放工业废弃物而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的高速发展时期,一方面占用了大量宝贵的耕地,2000年我国生产实心粘土砖5400亿块,破坏和用掉耕地约100万亩。另一方面产生了大量的工业废弃物,我国以煤为主的能源供应模式每年产生数以亿吨计的煤矸石。因此,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生产建筑材料,替代实心粘土砖,是大宗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重点。不仅可以保护土地“这道生命线”,还可以减少能源的消耗。此外,利用钢铁厂的废渣生产矿渣水泥,利用电厂除硫产生的脱硫石膏生产建筑用石膏板,都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国家经贸委已经出台限制生产实心粘土砖的文件,积极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将会对上述大宗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城市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是循环经济的题中之义。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应特别重视“垃圾围城”问题。从当前着眼,发展循环经济应将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回收和处理放在重要位置。近20年来,我国城市垃圾以7%以上的速度增加。2000年全国668个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达1.5亿吨,总积存量达60亿吨以上。“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这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共识。对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调查发现,我国城市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的东西越来越多。如有机质占50%左右,废纸含量在3~12%,废塑料制品约5~14%。这些都是可以回收再生利用的。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中小城镇优先利用垃圾堆肥,不少的地方已经取得成功的经验。大城市利用垃圾进行焚烧发电,并对由此产生的能源进行多级利用,广州、上海等城市也已经取得了成效。

五、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对策

众多理论和实践探索表明,循环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国内已有一些地方按循环经济的理念来设计生态工业园,其中的一些已投入运营。有无符合设计要求的企业入园,法制框架是否实事求是,企业能否获得经济效益,是生态工业园能否成功的关键。发展我国的循环经济,需要政府、企业、科学界和公众的共同努力,通过建立法规制度、形成经济激励机制、开发相关技术等措施来推进。为了发展我国的循环经济,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促进循环经济的法规制度

国家虽然制定了一些鼓励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但至今还没有一部这方面的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有关工作的开展。实行我国生产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受发展阶段所限,国家的很多宏观努力在不知不觉中被一个个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微观行为抵消了。因此,根据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必须加快制定必要的循环经济法规,通过法规对循环经济加以引导和规范,坚决杜绝短期行为和急功近利的现象出现。

目前,全国人大已经通过了《清洁生产促进法》,将于明年实施。这是从法律上促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良好开端。但还不够,还应有更多的法律法规。虽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总则中提到“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但仅为原则表述,并无可操作性的内容。近年来,国家经贸委组织研究资源综合利用的法规体系,向全国人大提出将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废旧物资综合利用等内容,列入立法规划,这是非常必要的。应加快立法步伐,形成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框架体系。

(二)通过政策引导循环经济的发展

投资和消费是拉动循环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产业政策应强调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环境保护,提高经济的竞争力;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有利于循环经济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在投资政策和项目选择上,对投资方向的鼓励和限制上,向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方向倾斜。例如,投资于天然气工程建设可以改变城市能源的供应结构,减少因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投资于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发展地铁、轻轨等以电气为主要动力的交通设施,可以减少小轿车的尾气排放。通过对环境友好宣传教育,引导公众消费绿色产品,以需求拉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起表率作用,通过采购计划拉动循环经济的需求,并影响社会公众。如优先采购经过生态设计或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优先采购经过清洁生产审计或通过ISO14001认证企业的产品;办公用品采购有节能标志的产品,在使用中注意节约、重复使用及废弃后主动回收等。

(三)利用经济手段,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

用经济手段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是OECD国家采用激励机制保护环境的有机延伸。由于OECD国家实施了严格的“污染者付费”政策,废旧物资回收和综合利用企业可以得到废物产生者的资金补助。我国的情况则完全不同。主要差距在于:一是虽然我国的“谁污染谁治理”政策,类似于

“污染者付费”政策,但实施的效果并不好;二是我国企业一旦使用其他企业的废弃物,如工业废渣、粉煤灰等,原来的废物产生者不仅不付费,而且还要向使用者收费,使综合利用企业无利可图,严重挫伤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积极性;三是我国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税收优惠有时落实不到企业头上,不是地方不兑现,就是被“婆婆”拿走了。因此,需要进行认真地调查研究,彻底纠正上述错误做法,落实价格、税收、财政等方面的激励政策,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经济史论文第5篇

一、西方制度经济史学的产生与形成

西方的制度经济史学是在新制度经济学和新经济史学革命的推动下产生发展起来的。

经济史学对于研究制度问题的特殊重要性,是在西方新制度经济学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被逐渐认识到的。制度经济学所关注的核心问题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制度如何影响了经济绩效,二是制度为什么以及是怎样演变的。而无论对于哪个问题来说,经济史的研究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通过经济行为主体和这些行为主体置身于其中的一系列交换关系来影响资源配置,进而影响经济绩效的。而历史上不同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条件的差异,则为人们考察特定的制度提供了独一无二的源泉和基础。同时,要说明现存制度的生成和演进,揭示现实世界中不同国家或社会在制度及其结构方面的巨大差异性,也必须从不同国家或社会各自独特的历史环境中去寻找答案。所有这些,使西方的新制度经济学家和经济史学家共同认识到了经济史对于制度研究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重要性,也促使经济史学家们开始把制度及相关问题的研究视为经济史学的一项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和所面临的一项急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对其进行自觉的系统的思考与探索。从而,使经济史学的研究主体在对制度进行系统的历史分析的意识上,实现了从不自觉到自觉的飞跃。

从20世纪50年代下半期开始的西方新经济史学革命,是一场史无前例的经济史学大变革。在这场史学革命当中,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框架以及计量经济学分析方法的普遍应用,在经济史学研究中引发了一连串的重大革新和变化。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它为经济史学家们从事制度研究提供了特有的理论框架和专门的分析工具。此后,经济计量学方法、制度分析方法、反事实假设方法等被普遍地运用于经济史学的研究之中,实现了经济史研究方法论的革命,开创了经济史研究的新时期。这些新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的运用,极大地增强了经济史学对制度及相关问题的解释力,使得已经对制度分析有了自觉认识的经济史学家们得以运用这些特有的理论框架和专门的分析工具,去系统地分析和研究制度及相关问题,并据此构建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包括特有的理论方法、专门的分析工具和较为成型的内容结构的学科框架和研究体系,从而形成了所谓的“制度经济史学”(TheInstitutionalEconomicHistory)。

二、新古典的制度经济史学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制度经济史学大致经历了“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TheNeoclassicalInstitutionalEconomicHistory)、“新制度经济史学”(TheNewInstitutionalEconomicHistory)和“历史制度分析”(TheHistoricalInstitutionalAnalysis)这三个阶段。其中50-60年代的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属于西方制度经济史学的早期发展阶段。

新古典制度经济史所着重研究的是市场这一特定的经济制度。新古典经济学认为,是市场制度支配着历史上的各种交换关系,也是市场和其统一化的进程,培育了经济效率与增长。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和计量经济学方法在经济史研究中的应用,极大地开拓了经济史的研究领域,增强了其对历史上的各种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的解释力,使其能够对大量的有关价格、数量和外生变量(如年龄、性别和不同产业的周期性质等)的历史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和统计分析,并用于检验和评价有关市场制度及其内部关系的各种假说。

制度经济史的许多研究成果表明,市场制度确实在历史上的很多时期存在并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例如,美国早在殖民地时期就初步建立了劳动、资本和产品的市场制度;19世纪90年代时,密执安的劳动市场已经非常完善,甚至在不同的生产部门之间存在着非熟练工人的补偿工资差别。在欧洲,从15世纪以来,巴黎地区农民的专业化分工就已达到很高的水平,这充分显示了产品市场的功能;各种证券的价格也表明,18世纪时的国际金融市场已经在很多贸易国家之间发挥着作用。研究结果还表明,市场的产生和扩大是伴随着技术变迁,尤其是交通和通讯技术的提高,以及能随后带来和平的政治变革而出现的现象。例如,私人资本市场的出现,是为了适应铁路系统这样大规模的融资项目的需要,同时也有赖于政府证券市场的存在。

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在关注市场制度研究的同时,也对非市场制度作了初步的考察。在这方面,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家深受科斯(Coase.Ronald)的影响。他们把非市场制度视为契约关系和财产占有的不同方式,认为这种契约关系和财产占有方式的产生,是市场不发达、不完善和价格过高的结果。因此,非市场制度的发达程度取决于市场制度的完善程度,换句话说,取决于市场制度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需要非市场制度来补充。显然,非市场制度是作为市场制度的替代物而存在的。

新古典学说的若干研究成果都对这种假说提供了支持。需要指出的是,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对非市场制度的初步研究,绝不意味着它从根本上认识到了非市场制度的重要性。恰恰相反,在新古典制度经济史那里,非市场制度是无关紧要的。之所以对它予以一定的关注,是把它视为市场制度的一个替代与补充,只有在市场制度不完善的地方和时候,非市场制度才可能出现,一旦市场完善了,它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换句话说,非市场制度是可有可无的。

新古典制度经济史还试图以历史资料为基础,来证实新古典经济学关于市场和市场化进程培育了经济效率与经济增长的观点。但事实证明,这是相当困难的。只是到了80年代,索科劳夫(Sokoloff1989)才运用数量分析方法,为美国市场规模的扩大促进了革新与发明的观点提供了佐证。他以1790年至1846年间美国专利注册为样本,证明了革新发明与市场规模存在着正的相关性。而另一方面,怀特(Wright1987)的研究却得出了与此相反的结论:美国内战后商品市场的统一非但没有促进反而妨碍了南部经济的发展。

不难看出,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对市场制度的研究极大地超越了传统经济史学的范围,开创了对制度进行历史分析的一个新的范式。首先,它以新古典经济学为理论基础,运用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各种学说和方法来分析解释历史上的制度问题,改变了经济史的制度研究多年来没有合适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的局面,开创了制度经济史乃至整个经济史研究的新时期。其次,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在对制度进行历史分析时,大规模成功地运用了计量统计方法,特别是后来越来越高级的计算机的使用,使得经济史学家们能够对有关制度(特别是市场制度)的大量历史资料和成千上万条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统计分析(这对于以前的传统经济史学来说是难以想象的),极大地增强了经济史学对有关制度问题的分析力和解释力。同时,计量统计方法和计算机的应用,对大量的历史统计资料和数据的处理和分析,也使得经济史学能够更好地发挥它本应发挥的特殊作用——为经济学的理论和假说提供历史的经验证明和检验,这是经济史学的一项特殊的学术使命和任务,也是传统的经济史学没有做到的。而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在这方面做出了可贵的尝试,也取得了可观的研究成果。第三,就市场制度的研究而言,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紧紧地围绕着经济制度的这一核心,就相关问题的方方面面展开了多角度、多层面的研究与探讨。从研究问题的广泛性、研究内容的深入性、研究方法的新颖性、研究视角的独特性和研究结论的可信性来说,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然而,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本身也存在着诸多缺欠与不足。诺思曾指出,直到70年代,传统经济史学还没有对非市场制度做出更为深入的研究,也没能说明为什么在环境与背景相似的情况下,一些社会建立了市场经济,而另外一些社会却没有。从更深的层次上说,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的这些缺欠与不足,均源于构成其理论基础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内在局限性。显而易见,制度经济史学的进一步发展,有赖于经济理论方面的突破与创新。

三、新制度经济史学

可以说,新制度经济史学是伴随着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大规模发展而产生发展起来的,同时,它的发展也给了新制度经济学以极大的推动与促进。新制度经济学家在其对制度进行的不断深入的研究过程中,逐渐认识到了经济史、尤其是制度经济史对于制度分析的特殊重要性。新制度经济学的许多代表人物如威廉姆森(Oliver.Milliamson,1982)、奥尔森(Mancur.Olson,1982)和诺思(1981)等人都明确阐述了类似的观点。尤其是道格拉斯·C·诺思教授,更以他的令人瞩目的学术研究成果,成为新制度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史的集大成者。在他的研究成果中,新制度经济学与制度经济史之间的渗透和融合得到了近乎完美的体现。

在传统经济学中,市场的运作被假定为在完备信息、明确界定的产权和零交易成本条件下的运作过程。对整个经济活动的协调和组织,只要依靠“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就可以达到最佳状态,不需要任何外在力量的干预。这样,起到协调经济活动作用的各种制度和组织,就变得无足轻重了。然而,诺思通过对经济史的研究发现,用传统理论去研究某一历史时期的经济增长和经济绩效,并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尤其是它无法解释历史上的经济增长和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诺思认为,在传统经济学的增长模型中,忽略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制度。诺思认为,“新古典经济学所假定的有效市场,只有在无交易成本时才会实现。当交易产生成本时,制度就起决定作用了。事实上,有很大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交易活动。因此,制度,尤其是产权制度,是市场效率的关键性决定因素。”

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和制度分析框架,诺思对美国和欧洲经济史,特别是制度变迁的历史进行了广泛的实证研究,分析了制度和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国家和意识形态对制度和制度变迁的影响,以此来说明经济增长的制度变迁模型和西方世界兴起的原因,从而构造了一个以制度、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为主轴,以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理论为主要分析框架的新制度经济史的理论体系和研究范式。

诺思认为,经济增长的历史是与制度变迁的历史分不开的。他认为,西方世界兴起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制度的核心是产权制度,而产权的界定者是国家。诺思认为,经济增长有赖于明确界定的产权,但在技术和现有的组织制约下,产权的创立、裁定和行使的代价极为高昂。而国家作为一种能够低成本地提权保护的制度,在产权形成、产权界定、产权保护和降低交易成本方面具有特殊的优势,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国家也会(而且是经常地)起到负面的作用:它会造成无效产权,破坏产权界定的市场规则,采取歧视政策对待不同的交易当事人,并限制交易的空间,阻碍交易的发展。因此,国家对产权乃至经济增长具有双重作用:它既可以促进产权的界定,提高产权的运作效率,也可以导致无效的产权。这种现象被称之为“国家——产权悖论”。诺思指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这一悖论使国家成为经济史研究的核心,在任何关于长期变迁的分析中,国家模型都将占据显要的一席。”除了揭示国家在产权界定和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外,诺思还对国家的性质、起源、其目标函数和约束函数以及产生“国家——产权悖论”的根源做了深入的分析,从而建立了一个完整的有关国家的理论模型。

诺思在新制度经济史学研究上的另一个重要创新,是他把意识形态纳入了制度经济史研究的范畴,从而使他对历史制度的研究从以产权为核心的正式规则,拓展到了以意识形态为核心的非正式规则上。诺思认为,意识形态是经济理论研究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一种明确的意识形态理论或知识社会理论,那么,在说明资源的现代配置和历史变迁的能力上,就存在着无数的困境。意识形态的变化和创新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制度因素。

诺思认为,新制度经济史所要解释和说明的核心问题是:“为什么相对无效的经济会持续?是什么妨碍了它们去采用更有效的经济中的制度呢?”在探寻这一问题答案的过程中,诺思又发展了制度变迁的轨迹和路径依赖理论。他认为,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能够为上述问题的解答提出一个新的视角,“路径依赖性是分析理解长期经济变迁的关键”。诺思把路径依赖的相关概念和分析方法引入了制度变迁的分析之中。他认为,在制度变迁中,同样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这种机制使得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就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从而形成对制度变迁轨迹的路径依赖。诺思将制度变迁的这种路径依赖特征与经济的长期增长或下降模型结合起来,给出了制度长期变迁中的两种轨迹。他认为,制度变迁的这种轨迹差异和路径依赖,揭示了当今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形态千差万别的重要根源,也是低效率的制度得以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

无论从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还是从经济史学研究的角度看,新制度经济史学都占有着极为重要的历史地位。首先,新制度经济史学实现了经济学理论和经济史研究的真正意义上的结合。这种结合无论对于新制度经济史学的发展还是对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都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应该说,让众多经济学家(尤其是理论经济学家)真正认识到了经济史研究在经济理论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与意义,是新制度经济史学的一大功绩。而这一点,对经济史学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其次,新制度经济史学运用交易成本、产权和公共选择等理论,成功地解释了西方世界兴起的根源,并创建了以产权、国家、意识形态和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为核心的经济史研究的理论体系和学术范式,开创了经济史学特别是制度经济史学的一个新时期。第三,新制度经济史学的重要贡献,不仅在于它通过自己卓有成效的工作,研究探讨了制度经济史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而且通过诸多富有开拓性的和思考性的工作,为制度经济史学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指出了方向。

当然,新制度经济史学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与缺陷,其中最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由于新制度经济史学在从事制度分析时,主要使用了交易成本和产权理论。这就把它的主要研究领域,限定在了以产权为核心的由国家界定并实施的制度上,而对于无国家和中央法律体系强调的自我实施制度,没有也无法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特别是在其现有的理论框架内,它无法解释国家(本身作为一种制度)的起源。其二,尽管诺思等人意识到了文化传统和意识形态的重要作用,但始终没有找到适用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因此,他们没有也不可能对这些非经济的社会和文化因素对制度选择和路径依赖的影响,作出深入的理论分析和具体翔实的历史考察。而这一点,一直令诺思感到无能为力和遗憾。

四、历史制度分析

历史制度分析起源于80年代末90年代初,其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斯坦福大学的艾夫纳·格瑞夫(AvnerGreif)教授。从80年代末起,格瑞夫开始研究中世纪末期商业革命中的制度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问题。在这一过程中,他发现了诺思新制度经济史学的缺陷与不足,引发了他对新制度经济史学的再思考。他认为:“新制度经济史对经济史中有关制度的研究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这是勿庸置疑的。它引起了人们对国家界定并加以实施的产权、规则、规制,它们形成的政治过程,及其交易成本的重要性的普通关注。然而,它所依赖的交易成本经济学、产权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意味着它只能考察由国家界定并实施的制度。这些理论框架妨碍了它对‘自我实施’制度(如国家本身),对影响制度与组织发展走上特定轨迹的非法律因素,对非经济的社会和文化因素对制度选择和路径依赖的影响的考察。”因此,必须从理论、方法和研究内容上对新制度经济史学进行全方位的创新。

格瑞夫认为,要建立一种全新的理论和方法,首先也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要超越新制度经济史学把国家作为制度的唯一来源的分析范式,重新给制度下一个更为宽泛的定义。为了弥补新制度经济史学的不足,历史制度分析有针对性地把制度被定义为:本身“是自我实施的对行为的非技术决定的约束。”

历史制度分析在方法论上的最大特征,就是开创性地运用了博弈论和历史经验的归纳性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由于历史制度分析把制度定义为非技术决定的自我实施制度,就为博弈论广泛地应用于制度经济史研究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自我实施制度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它的自发产生和自我实施的性质。与那些由国家和法律强制实施的制度不同,自我实施制度必须是参加者各方经过协商、谈判、讨价还价后自愿达成一致的结果。因此,历史制度分析将自我实施制度视为特定历史条件下制度博弈的一种均衡状态或均衡结果。自我实施制度产生的过程,也就是制度博弈者各方在特定的战略局势中,根据自己各自不同的目标与对手进行博弈,自主地选择各自的最优策略,最后求得均衡的过程。自我实施制度所具有的自发产生和自我实施的基本属性,说明了它对博弈论分析框架的特殊适用性。

然而,把博弈论框架应用于历史制度分析也面临着挑战。在很多种战略局势中,存在着多重均衡的可能性,这意味着结果并不是唯一确定的。博弈论本身所具有的这种有关均衡结果的非确切性和非结论性的特征,极大地限制了它在以往的制度分析中的应用范围。而历史制度分析则通过博弈论与历史经验的归纳性分析相结合的办法,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格瑞夫指出,正是博弈论分析结果的这种非确切性和非结论性的特征,内在地规定了它与历史经验研究相结合的必要性。历史发展的结果依赖于历史发展的逻辑、过程和细节,即具有历史的路径依赖性。因此,博弈论的这种(均衡)结果的不确定性问题,只有在历史的逻辑和进程中才能得到解决。也就是说,博弈者是如何从他所面临的多重均衡结果中选择了历史和现实中的这个唯一结果,只有通过历史的经验分析才能予以说明。在研究的实践中,格瑞夫通过“特殊历史相关性模型”(Acontext-specificmodel)较好地解决了博弈论分析结论的非确定性问题。

在给出了制度的明确定义,找到了适用的理论框架和分析方法后,格瑞夫对历史上的经济、政治、文化制度和影响制度选择、制度变迁与路径依赖的各种因素,进行了深入严谨的理论分析和具体翔实的经验研究,对一系列有关制度经济史的重大问题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

格瑞夫是以11-14世纪欧洲“商业革命”时期的意大利城市热那亚和地处北非地中海沿岸的马格里布为典型案例,展开历史制度分析的。之所以选择这两个地区为典型,是因为它们在中世纪晚期虽然同样经历了商业革命的经济贸易繁荣,但在后来长期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却走上了完全不同的道路:以热那亚为代表的意大利实现了贸易和经济的长期增长,成为西方世界兴起的发源地;而以马格里布为代表的穆斯林世界却从此进入了经济的长期衰落。格瑞夫十分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本身所具有的特殊重要意义。他指出:“对西方世界与穆斯林世界制度发展的比较分析,可能会揭示出导致这两个社会出现截然不同的制度轨迹的诸多因素,并且揭示出制度路径依赖的根源。”

格瑞夫首先探求解决的问题是,是什么因素导致了热那亚和马格里布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走上了不同的道路?经过严谨缜密的历史考察和理论分析后,格瑞夫得出结论:是不同的制度选择把热那亚和马格里布的经济与社会引上了不同的发展轨道。历史事实清楚地表明,在中世纪晚期诸多事关未来长期经济增长的制度安排上,热那亚和马格里布人都作出了截然不同的选择。然而,在相同的环境和条件下,为什么热那亚和马格里布人会作出如此不同的制度选择?是什么因素决定了这种选择呢?经过深入细致的比较研究,格瑞夫指出,是马格里布人和热那亚人不同的文化遗产以及他们在文化方面表现出来的巨大差异性决定了他们对制度的不同选择。历史事实表明,到中世纪晚期的商业革命时期,不同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已经使热那亚和马格里布分别形成了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文化传统。而不同的文化传统,对热那亚和马格里布人的经济政治制度选择和变迁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深刻影响。

在建立海外贸易代表关系过程中,热那亚人的文化传统使他们选择了以“个人主义”惩罚机制为基础的第二方实施制度。而马格里布人却选择了以“集体主义”的惩罚机制为基础的第三方实施制度。在海外贸易扩张的过程中,热那亚商人采取了无社区限制的“开放”的方式扩大海外贸易关系。而马格里布商人则采取了仅限社区内的“封闭”的方式来扩大海外贸易关系。此外,在社会内部关系模式的选择上,热那亚人采用的是“纵向”的模式;而马格里布人则采用了“横向”的模式。经过论证,格瑞夫进一步指出,热那亚的第二方实施制度、开放型的扩大贸易方式和社会内部的纵向模式,对于一个社会的长期经济增长是十分有利的;与此相反,马格里布的第三方实施制度、封闭型的扩大贸易方式和社会内部横向的模式,对经济的长期增长则是不利的。

文化传统也影响了相关市场制度的建立与发展。马格里布人没能建立起提货单制度,是因为他们通过非正式的集体主义实施机制已经解决了相关的制度保障问题。而热那亚商人缺乏同样的非正式实施机制,他们只好通过使用提货单、通知单及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来解决与海运货物相联系的组织问题。另外,马格里布的集体主义文化提倡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精神。而热那亚的个人主义社会,商人们不会指望得到这种互助。于是,意大利人发明了保险制度。再有,在热那亚的个人主义社会中,商人们迫切希望提高雇佣商的安全性。这样,家族企业这种具有无限生命期和较低破产可能性的组织形式便在热那亚应运而生了。而随着家族企业形式的发展完善,它开始向非家族成员出售股份,同时产生了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相关信息的传递以及会计程序的完善等问题。显然,这孕育了股票市场、股份制和现代公司制度的最初形式。而马格里布商人在从事贸易活动相当长的时间后,仍没有建立类似的组织和相应的制度。

文化传统也对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简单地说,在热那亚这种个人主义社会中,由于缺乏经济上能够自我实施的集体主义惩罚机制和传递通畅的信息网络,非正式的经济强制水平又相对较低,为了促进交换、支持集体主义行为和减轻搭便车问题,以国家权威为基础的法律体系就是必需的。而在一个集体主义的社会中,有效的集体主义惩罚机制完全能够对潜在的违约者形成强有力的约束,并对现实的违约者实施有效的惩罚,当然也就不再需要国家和法律的强制力了。

从上面理论分析和史实描述中不难看出,文化信仰对经济和政治制度的选择和变迁产生了持久的影响,而后者的发展状况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轨迹。格瑞夫指出,“历史制度分析揭示了一个社会内部经济、文化、社会特征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例如,支配热那亚和马格里布人关系的不同的制度,在很大程度归结于他们不同的社会和文化特征,而这些特征又反过来进一步强化了其经济制度。在马格里布人中间,集体主义的文化信仰和与此相联系的经济上的自我实施的集体惩罚,导致了一种水平式的社会结构(即商人一身兼商人和人二职),社会的封闭,和集体的社会信息通讯网。在热那亚人中间,个人主义的文化信仰,则导致了具有一种垂直并融合的社会结构以及相对比较低水平的信息联络的个人主义的社会。”正是这种差异性,导致了两个地区的长期经济发展走上完全不同的道路。

最后,格瑞夫指出,马格里布人的制度结构与当展中国家的制度结构相类似,而热那亚人的社会组织与当代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组织相类似。这表明,制度的路径依赖在这些社会的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历史上看,中世纪基督教的个人主义社会或许已播下“西方世界兴起”的种子,而集体主义的文化传统可能是发展中国家长期落后的根源。

历史制度分析是20世纪90年代才刚刚在西方兴起的一种学说。虽然它产生的时间不长,但其独特新颖的研究视角、富有创造性的研究方法、别其一格的理论框架、灵活实用的分析工具以及令人瞩目的研究成果,已经引起了国际上经济学和经济史学界越来越密切的关注。第一,历史制度分析把研究的重点放在了自我实施制度上,弥补了制度经济史研究的一大空白,极大地拓展了制度经济史的研究领域和范围,给制度经济史学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第二,历史制度分析在如何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尤其是运用博弈论与历史经验的归纳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历史中的制度问题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通过探索,格瑞夫不仅为博弈论在制度经济史研究中的大规模应用找到了较为有效的途径,而且为博弈论本身从这一应用中获得新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和可能。第三,历史制度分析在如何在制度分析中发挥历史的作用,尤其是发挥历史的检验功能方面,进行了可贵的尝试,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新进展。第四,对制度经济史研究中的若干重大问题(同时也是制度经济学研究的重大问题),进行了严谨缜密的理论分析和确凿翔实的经验论证,并据此提出了一系列精辟独到的观点和发人深思的结论,推动了制度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史研究的发展。

当然,历史制度分析毕竟是一个刚刚兴起的新学说,还处于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当中,必然存在着某些不足与局限。第一,历史制度分析对“自我实施制度”概念的界定尚不清晰,对其基本内涵和本质特征也缺少充分的论述,这就容易引起了概念上的模糊和歧义,也给理论上的分析带来了不便。第二,研究领域和范围还过于狭窄,还有待于进一步扩展。从目前的研究领域和范围看,历史制度分析只是对中世纪晚期的地中海国家,主要是热那亚和马格里布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历史制度分析。虽然格瑞夫已经清醒地认识到,并且也在努力通过这些具体的个别的案例研究来发掘出更一般的规律,但就现有研究的广度和深度而言,其对制度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及其规律性的认识,还只是刚刚起步,还有待于不断地加深与拓展。第三,博弈论与制度经济史研究的结合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索和发展。在博弈论与经济理论、与经济史研究、尤其是与历史制度分析的结合上,仍然有很多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例如,模型的假设条件与历史的关系问题,对博弈论模型的检验问题,以及博弈论模型在制度经济史研究的一个更大的领域内的普遍适用性问题,等等。

五、启示与思考

纵观西方制度经济史学产生与发展的历程,我们可以得到以下两点启示:其一,西方制度经济史学在其发展历程中所取得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与经济学理论上的重大突破与创新以及新的理论、方法和分析工具在经济史研究中的应用紧密联系在一起。例如,新古典经济理论与方法同经济史研究的结合,导致了新古典制度经济史学的产生;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方法在经济史研究中的大规模运用,促成了新制度经济史学的出现;而历史制度分析的崛起,更是得益于博弈论、信息经济学等新理论新方法的大规模引入。其二,西方制度经济史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也表明,经济史学的发展仅仅依赖于经济理论的创新与发展是不够的,还要(或者说更主要地)依靠自身的实力去赢得发展的机会和空间。进一步说,经济史学的发展不仅需要从理论经济学中汲取动力和营养,积极引进和借用经济学的理论、方法和工具,更要以自己所特有的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来推动和促进经济理论的发展,来证实自己对经济理论发展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只要这样,经济史学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才能真正地融入经济学的主流。西方制度经济史学能取得今天的发展成就,能有今天的学术地位,与新制度经济史学对新制度经济学发展所产生的重要推动作用,与历史制度分析对博弈论、信息经济学和现代契约理论所做出的重大贡献,都是分不开的。

目前,我国经济史学的进一步发展面临着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许多经济史学界同仁认为,制约我国经济史学发展的“瓶颈”是缺少一个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更大的发展空间。而我以为,如何使我国的经济史研究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上一个新台阶,才是我们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一个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更大的发展空间无疑是重要的,但好的发展环境和更大的发展空间不能靠别人的“施舍”与“恩赐”,不能依赖四处呼吁去乞求别人的重视和更多的倾斜政策,而是要靠自己学科所特有的研究方法、独具的研究视角、尤其是自己与众不同的研究成果,去证明经济史研究对于我国社会科学乃至社会经济的发展所具有的特殊重要地位和作用,去赢得社会和学术界(尤其是理论经济学界)的认可和重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得到一个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更大的发展空间。而要做到这一点,当务之急是使我国的经济史研究在理论和方法上实现新的突破与创新。在这方面,需要我们做好两项工作:一是要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方法,二是要学习和借鉴外国先进的研究成果。目前看来,对后一工作更缺乏重视与投入,更需要大力加强与提高。这,也正是本文的目的之所在。

【参考文献】

1Greif,Avner(1993a)."ReputationandCoalitionsinMedievalTrade:Evidenceonthe

MaghribiTraders."JournalofEconomicHistory,49(4)(December):pp.857-882.

2(1993b)."ContractEnforceabilityandEconomicInstitutio-nsinEarlyTrade:theMaghribiTrades''''coalition."AmericanE-conomicReview,83(3)(June):pp.525-48.

3(1994a)."TradingInstitutionandCommercialRevolutioninMedievalEurope,"in

AbelAganbegyan,OlegBogomolov,andMic-healKaser.Eds.,Economicsinachangingworld.Vol.1.London:Macmillan,pp.115-25.

4(1994b)."CulturalBeliefsandtheOrganizationofSociet-y:AHistoricalandTheoreticalReflectiononCollectivistandIndividualistSocieties.

"JournalofPoliticalEconomy,102(5)(October):pp.912-50.

5(1997a):"MicrotheoryandResentDevelopmentsintheStud-yofInstitutionsThroughEconomicHistory,"inDavidM.KerpsandKennethF.Wallis,

eds.,Advancesineconomictheory,vol.11.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

c1997.

6(1997b)"EconomicHistoryandGameTheory:aSurvey",Worki-ngPaper,StanfordUniversity.

7(1997c):"OntheInterrelationsandEconomicImplicationsofEconomic,Social,

Political,andNormativeFactors:Reflectio-nsfromTwoLateMedievalSocieties",In"TheFrontiersoftheNewInstitutional

Economic",byDrobak,NewYork,c1997.

8(1997d)."Self-EnforcingPoliticalSystemandEconomicGro-wth:LateMedievalGenoa."Workingpaper,StanfordUniversityP-ress.

9(1997e)."OntheHistoricalDevelopmentandSocialFounda-tionsofInstitutionsthatFacilitateImpersonalExchange."Wo-rkingpaper,StanfordUniversity.

10(1998)."HistoricalandComparativeInstitutionalAnalys-is."AmericanEconomicReviewMay,1998.p,80-84.

11North,DouglassC(1981).StructureandChangeinEconomicHistory.NewYork:Norton.中文版,上海三联,1994年版。

经济史论文第6篇

中国经济法思想史作为法律思想史的一部分,在研究上当然离不开法律思想史的研究。按照学界观点,中国法律思想史学作为一门法学分支学科确立于20世纪初。1936年,杨鸿烈《中国法律思想史》一书的出版,明确了中国法律思想史的研究范围、研究方法,在中国法律思想史发展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这一学科的正式确立。按照杨先生的观点“:中国法律思想史是研究中国几千年以来各时代所有支配法律内容的全部根本原理,同时并阐明此等根本原理在时间上的‘变迁’及其在当时和后代法律制度上所产生的影响。”这一界定重在强调法律内容的整体,即认为法律思想应该是在法律制度上产生影响的内容。由于战争等客观原因,之后学界再没有出现较有影响的关于法律思想史研究对象的阐述。到了20世家80年代,饶鑫贤提出“:中国法律思想史是以研究历史上各个不同阶段、阶层及其代表人物的关于法律的基本观点和理论以及它们形成、发展、相互斗争和吸收的过程与规律为对象的一门独立的学科。”与杨鸿烈的“强调支配法律内容”观点相较,此观点更为宽泛。目前,关于中国经济法思想史的研究对象问题,学界并无共识。

对于这一问题的界定,笔者认为应该体现经济法的社会性、经济法思想及其发展史的内容。首先,关于经济法的社会性。自经济法学说产生以来,关于经济法的定性就存在颇多争议,随着经济法律调整社会实践的不断深入,公法和私法的相互渗透不断融合,许多学者认同了经济法既非公法也非私法的第三法域——社会法。笔者对此是认同的。研究经济法思想不应该忽略经济法的社会性,作为上层建筑的经济法思想离不开孕育其产生的社会基础。其次,关于经济法思想。笔者认为,经济法思想是关于经济法的观念,即影响经济法形成和发展的各阶层的法律思维。梁启超在《先秦政治思想史》中曾提出,关于思想史研究对象应包括个人的思想和时代的思想两类。按照这一观点,对于经济法思想史的研究当然要研究各时代的经济法思想。最后,关于经济法思想的历史。它表现的是经济法思想从无到有、从不成熟到逐渐成熟的形成历史,反映的是法律思想的真实面貌及其规律性,所以也当然地成为经济法思想史的研究对象。

二、经济法思想史的研究方法

要还原历史,看清思想史的真实面貌,就离不开对思想史研究方法的运用。对此,梁启超在其巨著《先秦政治思想史》中对学术思想史的研究方法有论述:思想史研究方法有三。其一,问题研究法,即先将所欲研究事项划出范围,拟定若干题目,每个题目皆上下古今以观其变迁。其二,时代研究法,即按时代先后顺序研究,于同一时代之中,又以思想家出生早晚为序。其三,宗派研究法,即将各种思想抽出其特色,分为若干派,以类论次。之后的学者胡适,更是提出了关于思想史研究的具体方法。他认为学术思想史的研究,首先是“述学”,即对历史材料的占有取得,也就是中国传统学术中对思想史“学案”体的研究方法;其次是“明变”,即按时代先后看他们的传授渊源、相互影响、顺序变迁;第三是“求因”,即研究各家兴废、沿革、变迁的事由;最后是用历史的客观的眼光,求取各家学说的影响,进而研究各家学说的价值,这便是“评判”。按此观点,中国经济法思想史的研究,首先应对经济法思想史的相关资料进行搜集整理,然后按时代梳理出各家观点的相互影响、变迁及其发生的原因,进而发掘出经济法思想史的价值。对于经济法思想史的研究,我们应该循着先贤学者的足迹不断创新研究方法,以下几个研究方法不容忽视:

1.平衡经济法思想的主流思想与民间意识,即平衡前述饶鑫贤所述不同阶层的经济法思想。

尽管官方主流思想反映的是社会经济秩序、经济法律的核心价值和观念,但经济法律思想史的研究不应局限于对官方法律的片面性和局限性的解读。自人类有史以来就存在着诸多国家法无法调整的领域,在这些领域有众多民间习惯法的表达。重视不同思想意识领域的思想观念的结合,寻求主流意识与民间观念的排斥与互补,对于全程式地认识中国经济法思想具有重要意义。

2.静态研究与动态研究相互兼顾。

静态研究即强调对法律制度及成文法典的剖析,以求揭示法律本身的含义以及立法者的立法意图和宗旨。动态研究即强调法律在社会中的运行和实践,如不同阶层对该法律的态度,法官执法心态,等等。经济法思想来源于实践,同时又反作用于经济法实践。兼顾静态研究与动态研究,就是要在对经济法制度、原则的分析中概括和提炼经济法思想,然后再将经济法思想运用于经济立法和执法中去,从而实现经济法思想和实践的互动结合。

3.综合研究经济法思想史与制度史、学术史。

长期以来由于分工和研究细化的原因,法律史学的研究对象被人为地分成思想史、制度史、学术史等。这种做法在深化研究方面虽有其道理,但也把法律史学的研究置于“分家”状态。这样就忽略了系统的理论建设。经济法思想的产生绝不止于思想本身。经济法的产生离不开与之相关的特定的宏观社会经济背景以及特殊的制度和文化背景。因此,把经济法制度、学术文化及思想史有机结合起来研究,对于经济法思想史研究而言,将有诸多裨益。

4.采用比较分析法,兼顾对外来的法律思想及本土的其他学术思想的研究。

钱穆在《中国人之法律观念》一书中较早地运用了比较分析法,并以此论述中西方法律的差异。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经济法思想虽有自己独特的体系,但这种体系的形成过程也是对国外经济法思想“扬弃”的过程。因此,对中国经济法思想的研究就不能忽视国外经济法思想渐入中土后与中国本土经济法思想冲突结合的过程。另外,作为上层建筑的宗教、道德、政治等思想也会对法律思想产生影响,如儒家“和为贵”文化对中国古代“无讼是求”的法律思想的影响,中国封建政治思想中的“重刑”思想对轻视民法、民权的影响,等等。因此,在中国经济法思想的研究中,应注重本土资源与国外思想、经济法思想与其他学术思想的综合研究。

三、经济法思想发展脉络探析

根据学界的观点,经济法思想发展的历史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是17―19世纪,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思想为近代西方国家制定经济法提供了理论依据,但自由放任的思想却对经济法萌芽产生消极影响。第二是19世纪后半叶,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阶段。这一时期的经济法思想,对涉及国民经济总体运行问题有较为深刻的论述,为经济法的产生提供了充分的思想准备。第三是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资本主义在经历了1890年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生产的垄断、个体同社会矛盾的突出直接促进了经济法的形成。通说认为,“经济法”一词是由法国著名经济学家和政治家蒲鲁东在1865年发表的论著《论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中提出的。在该书中,蒲鲁东指出,法律应该通过普遍和解释来解决社会生活矛盾,为此需要改组社会,由“经济法”来构成新社会组织的基础。之后,1906年,德国创刊的《世界经济年鉴》开始使用“经济的法”。这一词汇的使用,标志着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概念和学科正式产生。经济是人们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的总和。无论何种社会形态,人们都会按照一定的生产方式从事经济活动,这是社会发展和社会成员安身立命的客观需要。法律作为上层建筑,是对经济基础的客观反映,同时也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在中国古代虽无经济法律一说,但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行为确是客观存在的,经济调整的实践行为和经济法思想也是客观存在的。

20世纪70年代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简记载“,盗徙封,赎耐,何如为封?封即田阡陌倾畔封也”,意思就是私自挪动田界标志构成‘赎耐’罪。显然,这是保护财产所有权的规定。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在市场管理微观方面表现为对市场活动参与人外在行为的控制,如,西周时设立管理市场的官员为“司市”,管理物价的官员为“贾师”,管理税收和罚款的官员为“廛人”;在市场管理的宏观方面表现为自秦代以至清末在货币铸造发行、度量衡的统一等方面都直接由国家控制。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同样表现在税收方面,关于税收在古籍中就有“夏后氏五十而贡”的记载,以后历代统治者或为政权运作或为战争需要都对相关经济活动进行课税。另外,历代的手工业都以官营为主导,工商业和农业都由国家掌管,清末洋务派更以“官督商办”“官商合办”形式创办企业,这些都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因素的干预和控制,其背后也都有国家法律对经济调整的经济法思想。当然,中国古代经济思想虽历经时代较久,但始终未能形成体系,因此和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思想并非同一概念。晚清以来,中国未能赶上世界发展的趋势逐渐落伍,之后历经北洋政府和民国政府的统治,或由于体制落后或由于战争等客观原因,虽对西学有所引进,经济法思想也体现出一定的时代特色,但经济法始终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新中国成立以后至改革开放以前,受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和苏联经济模式的影响,我国经济法思想体现出浓厚的国家干预和强烈的行政色彩,其影响延续至今。

四、结语

经济史论文第7篇

近日来,忙里偷闲,争分夺秒,读完了许平中先生的几篇文章及其惠赠的著作《中西历史反差探源》,还有林岗等诸位合写的《诺思与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动力的比较》。略有感想,简述如下:

一.马克思曾说过:“人们解释世界,就是为了征服世界”。理论解释不了世界,当然也就征服不了世界。成不了科学的理论,便会成为玄学。理论的价值何在,要视其对于问题解释力,哪一种理论的解释力强,就相距真理近些;就像上市场购物,谁的购买力强,谁就是上帝。仅此而言,我是个“唯‘力’论者”。无论是诺思,亦或马克思,都是人,而不是神;只要是人,他就不可能是万能的;仅此而言,我是个“唯‘人’论者”;因为我也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二.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解读,马克思和诺思都给出了自己的观点,即:“唯物史观”与“选择史观”(许先生语)。这是目前对探索中国社会发展比较有意义,也比较流行的两种史观。先让我们结合中国的国情勾勒一下这两种史观。

三.“唯物史观”认为,自阶级产生以来,人类社会就进入了阶级斗争的历史;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落脚点就在于阶级斗争。曾记得一位伟人说过:“马克思主义千头万绪,归根结底,一句话话:‘造反有理’”。占有生产资料者为剥削阶级,不占有生产资料者为被剥削阶级。刘邦、朱元璋当上了皇帝,就从被剥削者成了剥削阶级的代表人物;而刘阿斗、陈后主等被的皇亲国戚则被逐出了剥削阶级。不知流亡贵族丧失了生产资料之后应归属哪个阶级。“龙生龙,凤生凤”的“阶级烙印论”在此似乎讲不通,因为“帝王将相宁有种乎?”。至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动力”何在,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体系下,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矛盾的范式中,实在展现不出来。纵观中国历史,各类矛盾、斗争固然不少,但是所谓在没有外生变量的条件下有时代进步,于史无证。即便有,也是“五胡乱华”,或元、清两代的改朝换代;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动力”无关。“社会起义”也好,“农民起义”也罢;无非是“彼可取而代之”;也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的动力”无关。

四.许先生依据诺斯的“选择史观”提出:“产品差异大和运输费用低是市场兴起的最重要的条件,二者缺一不可;而西欧就正好具有这样的条件。于是商品市场逐渐发展起来”。相对而言,“中国社会长期停滞的原因应当是地理条件使得产品差异小或(和)陆路运费高,因而不利于商品市场的发展”。“人口增长引起市场兴起的关键条件在于产品交换能够盈利。市场盈利来源于产品生产成本的差额”。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写到:“夫山西绕材、竹、谷、纑、旄、玉石;山东多鱼、盐、漆、丝、声色;江南出()、梓、姜、桂、金、锡、连(铅之未炼者)、丹沙、犀、玳瑁、珠玑、齿革;龙门、碣石被多马、牛、羊、旃裘、筋革;铜、铁则千里往往山出棋置;此其大较也。皆中国人民所喜好,谣俗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也。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徵期会哉?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贱之征贵(征者,求也),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耶?”这儿没有“奇珍异宝”或“奇技淫巧”的奢侈消费品,而是位于帝国中心地区“山西”、“山东”、“江南”等的普通产品,并且是“皆中国人民所喜好”的“谣俗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也”。如此的商品差异,中世纪的西欧一定望尘莫及。至于运输费用,只要“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俗称:“亏本生意没人做,杀头生意有人做”。关键在于成本与收益。司马迁是个“行万里路,读万卷书”的人,顾亭林曾曰:“古人作史有不待论断,而序事之中即见其指者,惟太史公能之”。(《日知录》卷26)可见,诺思的“产品差异”和“运输费用”,对司马迁的描述解释力不够。所以,他在《经济史中结构与变迁》之中译本序中说:“中国现存的详尽的制度知识(knowledgeoftheinstitution),这亟待作分析”。可见,他给自己的理论证伪,留下了回旋的余地。并说:“制度经济学的目标是研究制度演进背景下人们如何在现实世界中作出决定和这些决定有如何改变世界”。这一说法有助于我们研究古代中国的统治者们的“这些决定如何改变世界”。

五.“农、虞、工、商”,“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原大则饶,原小则鲜。上则富国,下则富家。贫富之道,莫之夺予”。(《货殖列传》)这些部门都属于经济活动的领域,涉及物质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均衡协调,才能共同形成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条循环链。“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同上)“通则不痛,不通则痛”。如果说中世纪的西欧有“自然法”哲学的“经济人理性选择”的话,而在中国则行不通;因为“自然法”哲学有悖于统治者“理性”。君权专制与市场兴起是犹如水火,难以相容;更是此消彼涨的关系。“与民争利”,就必然抑制市场经济的兴起。且以西汉为例:西汉初年,大乱之后,萧、曹“无为而治”,“与民休养生息”;才有了“文景之治”。“渊深而鱼生之,山深而兽往之,人富而仁义附焉”;此乃“物之理也”。可到了汉武帝时,朝廷充分利用“国家的暴力潜能”(诺思语),人夺其势,“尽莞天下盐铁”、“置均输、平准官”;以官商压私商。还有“杨可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于是富贾中家以上大率破。”。同时“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借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敢犯令,没入田僮”。“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钛(?)左趾”。在此过程中“县官所兴,未获其利,奸吏并侵渔”(《史记*酷吏列传》)。在这场博弈的作用下,其结果是底层之“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产业”;而经营“虞、商、工”三大部门的富人只得“以末致财,以本守之”。商业部门从此一蹶不振,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的循环链断裂;这是古代中国的制度特色之一;也是古代中国经济史上最可注意的制度变迁。盐铁官营,“与民争利”,“利出一空”;“农、虞、工、商”,这四大部门能留给社会的,只有农业了。“苛政猛于虎”,“竭泽而鱼”;导致“布衣匹夫之人”只有尽力务农,安贫乐道了。司马迁的“法自然”经济思想也只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非理性化的理性选择才是人类社会演进的常态,“存在是合理”是一种“有限理性”。机会成本只存在于“黑板经济学”(blackboardeconomics),而在真实世界里,虚无缥缈;孩子的出生就无法体现机会成本。在古代中国的农业社会里,重农抑商的确有利于降低统治阶级的统治成本,可绝非是被统治者的“经济人的理性选择”。许先生提出的“社会起义”中应该包括被统治者由于其理性选择遭受压抑后的“理性选择”因素。六.综观中国二千多年的古代社会,君权专制与市场兴起的博弈从未停止过。政治与经济的二律背反,是古代中国的主旋律;政治权利与商业资本的抗衡从来没有平息过。一种相对稳定的政治局面与低效率的经济机制是古代中国的常态。政治上的专制,经济上的强制,文化上统制,三位一体,造就了古代中国社会的“超稳定系统”的制度环境;这就是古代中国的制度特色了。在“率土之滨,莫非王土”的大前提下,私有产权制度无从谈起。这也应是“中国现存的详尽的制度知识亟待作分析”的原因。诺思说:“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出现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但是,一种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和一种有效率的制度安排,是由多个利益集团和各种势力反复博弈的结果。任何的强权政治或超经济剥削的存在都无助于形成市场机制,更无助于形成以自由竞争为基础的市场经济。中世纪的西欧有“红与黑”的争斗,即有教皇僧侣、皇亲国戚、贵族领主和市民行会等多种势力。正是这些利益集团基于“经济人的理性选择”,经过长期的不断较量,反复博弈,才形成了一种相互作用的制衡机制。正是这种制衡机制的强力作用,才为市场经济的形成创造了初始条件。而商业发展是繁荣市场的原动力;因为市场经济的兴起必须要有无数的产权明晰的主体参与交易。在一定程度上说,市场经济就是商品经济发展的集中体现。“在西欧的封建社会社会末期,即在十五世纪末,商人资本积累有了发展,自然经济开始解体。接着英国、法国一些思想家提出了‘自然法’哲学。他们反对封建专制主义,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路,认为人们有自利、竞争、自由获取财富的本性,人们也是生而平等的,这些权利都是自然的,不能剥夺的,人们保有这些权利是最合乎理性的,而国家的组织则是社会成员同意以契约形式建立的”。这里最可注意的是:“最合乎理性的权利”和“社会成员同意的契约国家”。在十六、十七世纪,随着西欧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已经造就了工商业者与封建领主,商业资本与农业资本相抗衡的力量;商品经济发展的强劲势头最终摧毁了自然经济。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等的合力作用引致了西欧的兴起。发达的奴隶社会—黑暗的中世纪—繁荣的市场经济,乃是西欧的历史发展轨迹,政治上的分权抗衡,相互制约是其制度环境。而在古代中国,“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历代不乏“自绝于民,结怨于民”的亡国之君。然而,虽有改朝换代,但“真命天子”的霸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君权永远是至高无上的;政权与治权可以分离,但政治与经济不可分庭抗礼。“国家的暴力潜能”被“超经济的强制”发挥得淋漓尽致。在整个社会,几乎只有君权势力与农民阶层两极,地主、商人阶层为中间势力或弱势群体,只是一张皮,墙头草。所谓的精英分子,要么“学而优则仕”,即便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也还是为皇上打工;一旦被贬遭黜,则就成了“丧家的走狗”;要么“不为五斗米折腰”,“采菊南山下”,“回家种红薯”。除了“皇恩浩荡”,根本没有什么“理性的权利”亦或“契约的国家”。兴起市场经济的均衡机制无法形成,既无推动市场发展的自生变量,也无打破制度均衡的外生变量。一种政治局面相对稳定,经济效率极其低下的特色社会由此而起。对于长期处于“超稳定系统”的古代中国,诺思的“国家悖论”有一定的解释力;以此来破解“李约瑟之迷”,未知可否?

七.“诺思认为,经济增长的根本原因在于个人受利益的刺激去从事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活动。西欧兴起的原始动力是人口增长。人口增长导致边远地区的开垦。新开垦地区与老区不同的人口密度和天赋资源,导致不同的生产类型,这就使相互产品交换具有盈利,于是刺激了市场兴起”。中国的人口压力堪称世界之最,人地矛盾较之西欧远为突出。司马迁说:“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学而俱欲者也”。“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还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可见,求利致富之心,应该不分东西南北,古今中外的;是天下一心,而同存此理的。何以在古代中国就无法兴起市场经济社会?对此,诺思理论似乎解释力不够。此外,诺思强调西欧兴起的根源在于人口的压力与地理环境的差异等自生变量,而对于马克思的地理大发现、资本原始积累、殖民开拓等外生变量(或许这是更深层的“经济人的理性选择”),以及“血与火的历史”,避而不谈;而把资本主义社会的产生--西欧的兴起,视为“上帝的自然安排”,天经地义。因此之故,马克思的学说只能永远成为欧洲社会的“幽灵”,而诺思的“经济人理性选择史观”就足以使其荣获“诺贝尔经济学奖”了。

八.迄今为止,由于笔者才学疏浅,总觉得“唯物史观”、“选择史观”,还是“公共产品理论”,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亚细亚社会”,“超稳定系统”的超级穷国的解释力欠够。我们解释历史的目的应该是“以史为鉴”,古为今用。“古代史其实就是当代史”,曾记得一位史学家如是说。参考文献:

1.许平中:《从马克思到诺思—人类历史观的发展和完善》

《如何用诺思的“人口动力论”解答中西历史反差—严重误解了诺思理论的林岗博士》

《社会历史理论的根本改造和重建—从“唯物史观”到“选择史观”》

《中西历史反差探源》,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4年版

2.林岗等:《诺斯与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和制度变迁动力的比较》

3.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4.诺思,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

经济史论文第8篇

众所周知,社会经济史是以已往的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亦即物质资料的生产、再生产过程(包括社会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环节)为研究对象,探索社会经济的阶段特点及性的学科。而物质资料的生产,实质上是人们通过劳动生产进行的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马克思曾经对生产劳动作过如下解释:“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①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人们通过各种形式的生产活动作用:于自然环境,改造、利用白然条件,以此取得对自己有用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从而求得人类生存、社会发展。因此,可以说自然界或者生态环境是人们经济活动的基础。也可以说,不仅是生产劳动,自然界也是社会物质財富的源泉。假如没有水、土、光、热等自然.资源,包括众多的动物,植物、微生物资

源,人们耍进行生产是不叮能的。从原始的集体采集、渔猎,古代的传统农业、手到近的社会化大机器生产,或直接、或间接,无不如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劳动对于人类来说是生产过程,是人类生存的条件,对于自然生态环境来说,则是一种消费过程。因为劳动消费它自己的物质要素,即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

概而言之,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演变是相伴、共生的,社会生产过程中可同时产生经济、生态两种效益。无论效益是高是低,是好是坏。甚至有不少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往往成为生态平衡的破坏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同时是生态环境演变的过程。对于社会经济来说.生态环境并不是纯被动地接受人类的改造和利用,它具有某种不自觉的能动性。生态效益如何,或早或迟、直接、间接地关系着经济效益的好坏。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经济效益的提高创造了基础条件,无论这个生态环境是原始自然的还是人们劳动生产改造过的。例如,我国古代南方劳动人民创造的桑蔗基鱼塘,北方的枣粮兼作等等.相反,如果有意无意地不惜以破坏生态环境的平衡来换取社会经济的发展,即使能够获得成功,也只能是暂时的,最终必将受到惩罚,或得不偿失,甚至导致整个地区文明的衰亡。马克思以自然与社会客观法则的认识为依据,指出过人类对自然采取掠夺式、敌对的、糟踏的态度,就等于损害了自身生命进程的自然源泉。恩格斯曾经督促人们注意,自然界并非处于被征服状态被人类控制,人类对待自然不能象对待被征服民族那样随心所欲。恩格斯指出:“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到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它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②自然界对人类违背生态平衡的客观要求而盲目行事的惩罚,不止表现为自然现象的剧变,而是一个社会经济问题,它将不同程度地给社会经济造成损失。这就是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辩证关系。

综上所述,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演变約紧密关系已甚明了。它们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作为人类社会生产活动基础的生态环境既受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又反馈干社会经济活动,制约经济效益。人们正在进行生产活动的生态环境乃是已往生产活动的结果之一,此次生产活动作用后的生态环境,将成为下次生产活动的基础。很明显,研究社会经济史,如果只看到经济发展而看不到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演变的作用以及生态环境演变对于社会经济的反作用是很不够的,它无法圆满解释社会经济成长过程中出现的诸如增长与停滯甚至倒退的复杂现象,一时的生产力发展或生产关系进步而社会经济反而呈萎缩状况的现象等等。田此,和现实中制订经济发展规划要同时考察经济效益生态效益一样,我们研究社会经济史,也不能忽视经济开发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必须把生产活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和生态环境演变对经济效益的制约作为考察的重要。

毫无疑问,生态系统中无生命和人类以外的成分在数量上占着绝对的多数,这种情况决定了在、解决生态环境问題领域中的重要地位。但是,随着人类的或者的、作用日益增强,人类进行改造和创造的生态环境代替自然的生态环境的现象已经基本普及,而这些生态环境都深深受着社会制度、条件以及人们科学文化水平的影响。当今世界上暴露的诸多生态环境,多与经济盲目开发有关。这种状况,又决定了社会科学对于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决定了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必须依靠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协同作战。

社会科学在研究生态环境问题领域中最重要的作用和突出优势是考察生态环境演变的过程和引起演变的社会力量,对此,社会经济史研究当是无可替代的学科。研究社会经济史,有助于掌握生态环境是如何演变的,人的力量如何作用于生态环境。从而了解问题的来龙去脉,为解决问题、预防问题提供相应的依据。在社会经济史研究领域中,不仅仅是生产力的和人们的生产活动本身的研究与生态环境问题有着紧密的联系,对生产关系的研究也同样具有重大的意义。在私有制社会,严重的土地兼并迫使大量农民流移转徙,进入当时相对不宜耕作的深山老林,进行粗放的、甚至不顾后果的刀耕火种,(属临时谋生性质),造成了森林过早地被毁灭,导致上游水土流失,下游河湖淤积的恶果。在上,特别到了晚近以来,这样的现象是不乏其例的。

生态环境问题本身的另一重要特点也决定了它的解决离不开历史的考察。生产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生态环境后果与经济效益相比较具有下述特点:这就是说由于经济效益与生产者、生产单位有更为直接、切身的关系,成为首先被关心的对象,并且较为迅速具体地体现出来。在科学不发达,人们的认识受到局限的历史阶段,与此相反的生态坏境后果便往往被眼前的经济效益所掩盖而不易披人们注意。如毁林开荒活动,垦殖者首先关心和得到的是粮食生产效益,多为维持生计所为。至于森林过度砍伐后造成植被破坏,将会引起水土流失等恶果则不易引起重视。正如恩格斯指出的19世纪的情况,在当今的生产方式中,对自然界和社会,主要只注意到最初的、最显著的结果,而很少顾及到比较远的影响。③这前者即指经济效益,后者则是指生态环境变化的后果。生态环境系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各个因素都处于不断地演变之中。局限在某一时间点上的考察难以完整把握。只有联系已往的情况进行系统考察,才能对变化加以说明。一般说来,生态环境系统的演变是缓慢的,即使出现某些突然的变化,亦多属长期过程中积累的结果。有时候,变化被自身的持续反馈过程所遏止,或者被相关的其他因素所掩盖、补充,直到无数次产生相同性质的生态效益的生产活动反复进行,其累积量达到相应的临界状态,或者有了适当的契机或某种关键性的力量出现时才得以发生。仍以毁林开荒为例:始初零星的或个別的小面积砍伐垦殖。影响甚微,尤其在实际感觉上体现不出来.当垦殖者不断增多,规模扩大、时间持续久远,森林被毁面积达到了足以影响本区生态环境时,或因暴雨等因素导致剧烈水土流失现象出现,山地因此流为石田,湖河因此淤塞,所谓的生态环境问題至此才真正显露出来.而事实上,变化早巳开始了。

更有甚者,在强烈的经济欲望或者生存动力的驱使之下,有时即使在某种程度上认识到生态环境问题已经产生,也不能及时措置、妥善解决之,以至于继续“饮鸩止渴”,致使问題愈益严重。例如,我国宋代东南地区以及清代湖广地区发生的盲目围湖造田活动,到后期都曾有不少人认识到了过度围垦湖河水面,造成了“洪涝无蓄水之地,干旱无灌溉之水”,从而导致了频繁遭受水旱灾害的恶果,提出了严禁围湖造田,实行退耕还湖的建议,亦曾有过掘废围田的行动。但是,在强大的人口压力和土地集中等社会经济因素推动下,却不能善始善终。④一直到解放以后,盲目围湖造田的问題尚仍存在。

生态环境问題的暴露,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漫长过程,上甚至发生过一定范围内文明急剧衰落,尚不知祸源就在于生态环境恶化的。近代或显现出来的生态环境问題,其发生可能早在古代就已经开始,导致其变化的力量或因素则存在更早。要清楚、准确地把握生态环境问題,就必须从历史、特别是史人手,从历史的角度考察人们的经济、社会活动所施予它的种种,包括正面的、反面的,考察这种影响下生态环境量变的范围和质变的程度。过去世界上生态环境,存在的普遍不足是缺乏社会的有力配合,而社会科学中最能考察、说明以往情况的包括社会经济史在内的历史学、历史地理等学科参与研究的更是少得可怜。结果造成了研究途径狭窄,论证不够充分、全面的局面,更有不少问题无法得到解释。试想以这样的研究成果如何能够给现实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呢?所以说,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虽然是一个新的学科领域,但要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尚离不开最古老的之一——研究历史。

结合生态环境演变研究社会经济史,势必引入现代生态经济学。生态经济学以社会人类同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为研究对象。其基本和原则有: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协调一致,短期效益和长期效益、局部效益和总体效益的协调一致。生态经济学认为,生态效益既是经济效益的物质基础,又是整体的、长期的经济效益。在生态平衡与经济平衡之间,生态平衡处于主导的一面。因此,要想获得好的经济效益,必须首先有良好的生态效益。

以经济、生态综合的眼光观察历史上一些重大问题,诸如经济重心转移、大规模的流民等等,恐怕皆非仅以吏治黑暗、战争破坏就能够加以圓满解释的。以经济重心转移为例,为什么封建社会后期战乱之后,原来的开发程度较高地区仍然不能恢复其旧有经济地位,反而一步步落在正在开发地区的后面.如何解释这样的历史结局?如果将经济,社会因素及其影响下的生态环境因素综合考察,可知当时条件下对土地,森林等资源开发利用达到基本饱和却不能负载继续增长着的人口压力,严重的灾荒和土地生产能力减退等生态环境有关的因素,在这其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有人曾将生态危机称作危机中的危机不无道理,由于生态环境恶化,致使当时的水平无法继续维持相应的生产经营,从而导致了社会经济危机,又由此爆发危机,诸危机相互激荡,交替发生,严重影响着社会的进程。

运用生态经济学理论进行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演变的综合研究,绝不等同于简单地探讨地理环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尽管不排除其某些共同因素。前者要求从动态的,系统的观点出发,通过对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两者的影响、披影响,发展与制约的过程、因素、结果的考察,把握二者间的双向动态效应,不仅仅是探讨生态环境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而且要首先研究社会经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后一个环节的前提下探讨前一个环节,兼有对历史上的经济开发活动进行综合。评价的意义。同时,这样的研究对于生态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和逐步完善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有许多同时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生态环境问题的课题需要研究.论证,诸如国土整治与开发、区域发展规划、农业发展战略、乡镇发展,南水北调等等,这些课题综合性强,涉及面广,需要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可以说历史研究、.尤其社会经济史研究在其中的重要作用是无可取代的。毫无疑问,这为历史研究与现实的结合开拓了广阔的前景。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1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17页。

经济史论文第9篇

关键词:体验经济;历史文化名城;旅游;西安

截止2007年底,国务院确定公布了三批及11座增补城市,共110座部级历史文化名城[1]。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以其独特的魅力和极强的吸引力在众多类型的旅游目的地中脱颖而出,它不仅是具有特殊价值和意义的城市,同时又是极具代表性的历史文化承载物。它在不断满足国内外旅游者需要的同时还要肩负历史文物保护的重任。从某种角度看,历史文化名城旅游是城市旅游和历史文化旅游的复合体,它们彼此互为依托,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然而体验经济时代的到来标志着人们消费方式的变革,这种变革势必映射到旅游活动中,它对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的发展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体验经济与历史文化名城旅游之间是否存在不和谐因子,如何对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系统进行优化以更好地适应这种新的经济形态则是本文主要研究的问题。

一、体验经济与旅游

1998年,美国学者B.JosephPineⅡ和JamesH.Gilmore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了题为“欢迎进入体验经济(WelcometotheExperienceEconomy)”一文。首次提出体验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服务经济之后一种新的经济形态;体验是指企业以服务为舞台,以商品为道具,从而为个体消费者营造一种难忘的经历。两位学者从“顾客的参与程度”和“与环境的关系”两个层面将体验划分为以下四个组成要素:教育、娱乐、审美和逃避[2]。〖JP+1〗体验经济在服务经济的基础上产生,而又完全不同于服务经济,其实质是强调“顾客参与”和“顾客与环境的关系”。无论是顾客的主动参与还是被动参与都将成为“体验”的重要环节,顾客在体验的同时又参与营造了体验的氛围;顾客与环境的关系无论是“吸收(absorption)”还是“沉浸(immersion)”都极大地体现了消费者的主体性和与消费环境的互动性。体验经济时代的到来,标志着人们消费心理和消费方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个性化的服务、个性化的产品和个性化的消费方式将逐渐占据体验经济时代消费活动的主体。

旅游作为体验经济的一种典型代表,在体验经济背景下具有一些新特征:首先,从消费结构看,旅游者更多地关注精神享受和情感需要;其次,从消费内容看,旅游者从习惯于标准化产品和一般化服务向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转变;第三,从消费价值看,旅游者由消费“结果”转变为消费“过程”。不再是只关注产品本身,而是关注整个旅游活动过程的感觉和体验;第四,从旅游产品形式看,旅游者更青睐于互动参与式双向沟通型产品。最后,从心智模式看,旅游者由对自身利益的关注转向对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注[3]。

二、体验经济与历史文化名城旅游不和谐因素

(一)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然而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中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的矛盾表现突出、由来已久又似乎很难调和。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既有矛盾的一面,又有相互促进的一面。当然相互促进的一面更好协调也更易理解;而在实践当中,旅游开发者则更多地强调其经济特征,强调文物旅游所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即使旅游开发者能够意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但因其视角的不同也会产生不同的效果。正如旅游界众所周知的“水洗三孔”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的很多争议,的确令人深思。

(二)资源禀赋和体验经济内涵

历史文化名城以文物为主体的旅游资源禀赋就决定了其自身发展旅游的过程中所存在的一些局限性。这些城市的旅游资源往往是总量丰富、文物价值高、知识含量高,专业特色浓厚,通俗性较差,参与性较低,或者说静态资源多动态体验少。而旅游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其本质是追求审美和愉悦,通过旅游的过程去体验差异和新奇。而且不同于其它城市旅游,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相对而言要求旅游者具备一定的历史文化知识和较强的感悟能力,具备理解历史事件和人物的基本素质。然而这两者之间的距离又要通过旅游媒介(包括旅游中间商、导游服务、目的地居民等)去弥合。旅游媒介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旅游者的体验质量,动态体验环节的不足又与体验经济时代的消费特征相抵触。

(三)旅游产品形式和游客体验本质

历史文化名城的资源禀赋决定了它的旅游产品形式。历史文化名城旅游核心产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类型:博物馆类、陵墓类、名人故居、节事类(庆典事件、仿古模拟)、古代建筑、宗教类(宗教建筑、礼仪庆典)等。这种产品形式强调文化性、历史性和知识性。游客体验的本质为“过程消费”而非“结果消费”,体验的核心精神表现为以互动参与式取代单项沟通式。某种程度而言,游客也是“生产者”而非单纯“消费者”。体验经济时代,游客趋向于追求个性化的产品、服务和自身的“沉浸”和愉悦,这种不和谐关系如图1所示。

三、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优化的理论依据

(一)系统论原理

所谓的系统论是指以一般系统为研究对象的科学理论,也成一般系统论。一般系统论将系统定义为:由若干个要素以一定结构形式联结构成的具有某种功能的有机整体。在这个定义中包括了系统、要素、结构、功能4个概念,表明了要素与要素,要素与系统,系统与环境三方面的关系。系统论认为系统可以定义为相互作用着的若干要素的复合体,系统往往是一个多极的、多层次的复杂结构。一个大系统一般可以分为若干个子系统,子系统又可分为多个亚子系统,而亚子系统可以再分。现代系统论的出发点在于运用科学方法寻求系统的最优化,使整个系统的功能大于各子系统的功能总和[4]。

(二)体验经济理论

体验经济及其内涵前面已经有所阐释,此处不再赘述。目前国内有关体验经济和旅游业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体验经济背景下的特种旅游开发、景区管理模式创新、旅游产品设计等领域[5-7]。这些研究成果对于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的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三)和谐理论

和谐理论的核心强调“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自构建和谐社会战略提出以来,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意识到了旅游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和价值,并提出了实现和谐旅游发展的相关建议[8]。旅游业以其综合性强、关联度高、影响力大等特点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动力产业之一。和谐理论指导下的旅游发展强调“人地和谐”,即旅游者和目的地之间的和谐;“人态和谐”,即旅游者之间、旅游者和目的地居民的和谐;“人企和谐”,则指旅游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和谐相处,利益共赢。和谐理论应用于旅游发展的实践,可以归纳为和谐的发展目标、和谐的经营理念、和谐的旅游环境以及和谐的消费意识。

四、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优化模式

(一)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系统的结构

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系统的最基本构成是需求子系统和供给子系统。需求子系统主要构成要素是旅游者,具体涉及旅游者的欲望、动机、需求、偏好、选择、决策和评价内容;供给子系统则包括核心吸引物(文物、遗址遗迹、历史事件、人物等)、交通、市场营销、信息流和旅游服务等。旅游影响(效应)具有双向性,无论是经济、社会还是文化效应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的需求和供给子系统。旅游环境作为支持系统包括自然和人文两方面,人文环境则囊括了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领域。

(二)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的优化

鉴于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系统的构成,其发展优化主要表现在对供给子系统的优化方面。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发展是旅游者以文物、历史事件等为主要吸引物的城市旅游体验活动。旅游体验主要是游客以“三求”为出发点,通过体验过程的“三性”来达到“三感”的目标。所谓“三求”即求解脱、求补偿、求刺激;“三性”即可感知性、可参与性、可理解性;“三感”即新鲜感、亲切感和满足感。

1.开发理念优化:突出“三求”,有所选择

首先,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考虑将有些资源实行“保护”和“开发”相对分离。即不宜开发的旅游资源暂且不开发,以保护为主,谋求长远利益。对于旅游开发价值高的资源进行科学开发,满足旅游者的审美愉悦需求。其次,在开发理念上强化旅游者旅游体验的内涵,改变以往资源导向型的旅游开发模式,变“资源导向型”为“资源依托型”。依托于适宜开发的历史文化资源,突出旅游者“求解脱、求补偿、求刺激”的本源旅游体验要求,在文物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旅游开发。

2.产品设计优化:注重“三性”,不断创新

比较而言,历史文化名城旅游产品有其自身的特点:知识性、历史性和文化性。历史文化名城旅游产品蕴含大量的知识背景,旅游者自身的知识素养会直接影响旅游体验的质量;并且,以文物为主体的旅游产品往往存在于非自然的历史时期,如遗址遗迹、古代建筑设施、历史事件和人物都凝结了后人对历史的诠释和感悟;关注旅游体验的“三性”,即可感知性、可参与性、可理解性,不断创新,利用高新技术全方位展示历史文化内涵,是历史文化名城旅游产品设计的根本所在。

3.旅游服务优化:追求“三感”,以人为本

旅游服务渗透于游客体验的每个环节,它包括旅游接待的硬件设施,旅游宣传促销和目的地的接待服务等。“以人为本”,为旅游者营造新鲜感、亲切感和满足感,从而实现旅游者效益的最大化是旅游服务的核心。

五、西安城市旅游发展优化

(一)西安的旅游资源赋存及旅游业发展现状

西安市辖9区4县,在9983平方千米的地域范围,巍峨陡峻、群峰竞秀的秦岭山地与坦荡舒展、平畴沃野的渭河平原界限分明,构成了西安市的基本地貌。西安市自然旅游资源规模体量大、种类较为齐全,拥有3个主类(缺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国标中的天象与气候景观主类)、16个基本类型,共67处资源单体;与自然旅游资源相比,西安市人文旅游资源地位更加突出,全市共有人文旅游资源单体2081个,占到全部旅游资源的969%,涵盖了4大主类、14个亚类和79个基本类型。可以看出,西安市的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并以人文旅游资源为主体,其中建筑与设施、遗址遗迹等文物类旅游资源为西安旅游资源的核心。

丰富的旅游资源不能反映在旅游业的发展规模和效益指标上。西安虽然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成员,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尤其是人文旅游资源数量多、规模大、品位高、分布广,被誉为中国的“天然历史博物馆”。西安的国际旅游收入和其他城市相比处于很大劣势,在全国排名曾一度降至17名。体验经济的来临,对西安旅游业的发展提出新的挑战,充分利用优势的文物旅游资源,在弘扬中华文化的同时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具有了现实意义。

(二)西安旅游发展优化的具体构想

1.优化资源开发理念:有所选择,强化体验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产生、存在的重要原因是为了保护这些城市所赋存的文物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资源。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开发,要树立“有所选择、注重体验”的理念。不是所有的历史遗存都要开发,也不是所有的文物资源都适合旅游开发。进行旅游开发的历史文化资源应尽可能具有相对高的审美愉悦价值,尽可能符合旅游者的体验要求。西安作为典型的历史文化名城虽然旅游资源赋存数量多、品位高。但不能追求“高开发利用率”,而是有所选择、走资源开发内涵式发展的道路。西安人文旅游资源中比重很大的遗址遗迹和建筑与设施类旅游资源,可以选择性滞后开发或者不开发。

2.旅游产品优化:细分市场、活力精品

西安旅游产品功能结构相对单一是长期以来旅游学术界关注的问题。西安旅游产品在设计上应有所区别,突出重点。针对一般国际旅游者特点,突出观光旅游、体验旅游产品。激发他们对中国历史文化的浓厚兴趣,提升西安旅游的国际品牌知名度;其中重点进行秦始皇兵马俑及其周边环境的整治和配套,增强参与性、提高感悟性。如博物馆内分设体验区(相关知识竞答、仿陶俑烧制、电脑游戏仿真等)。对国内游客,则融观光、文物、体验、商务会展等旅游产品为一体,深度挖掘文化内涵,展示西安周、秦、汉、唐文化和现代都市文化;对省内游客,重点依托关中平原向秦岭山地过渡地带的自然旅游资源,打造休闲度假、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等产品形式。提升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程度和影响力。

3.旅游服务和市场营销优化:追求人性化

旅游服务的对象是旅游者,而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旅游者又会因不同的文化背景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这就要求旅游服务要具有“个性化”,追求“人性化”。西安可以借鉴欧洲很多旅游城市,在火车站、飞机场、港口等旅游者集散中心设立游客信息中心(TouristInformation),提供涉及主要客源市场语言的旅游宣传册、地图和旅游专线的票务服务。再加上免费的人工帮助,使旅游者体验到亲切感和满足感。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市场营销在客源地的保持和开拓、市场营销渠道的选择、经销商的选择都有自己的特色。针对国际市场:突出西安作为“秦俑故乡、丝路起点、东方古都”的城市旅游形象;国内市场:突出西安“西部最佳、中国立体博物馆”等城市旅游形象;省内市场:强化“古城新貌、休闲度假、生态旅游”等旅游形象。可以通过文化传媒、大型节事活动、巡回展览、名人效应等多种途径来加强宣传促销力度。

4.旅游环境和旅游效应优化:和谐发展

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环境包括社会、经济、文化和生态环境。旅游环境系统更多地强调西安作为旅游城市所应具备的有利于游客更好感知西安的通道。该系统的优化存在于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耦合,或者说是利益的博弈。最终达到旅游者和城市资源之间的和谐;旅游者和社区居民的和谐;旅游者与城市生态环境的和谐。旅游影响系统则具有双向性:即针对旅游者又对历史文化名城本身;既有正面影响,又有负面影响。如何强化西安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对旅游者的正面影响,同时减小旅游者对西安的负面影响也值得探讨。

六、结论

历史文化名城不仅是具有特殊价值和意义的城市,同时又是极具代表性的历史文化承载物。它在不断满足国内外旅游者需要的同时还要肩负历史文物保护的重任。体验经济与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的不和谐体现在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资源禀赋和体验经济内涵、以及旅游产品形式和游客体验本质的不和谐三个方面。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系统最基本构成是需求子系统和供给子系统,其发展优化主要表现在对供给子系统的优化方面。其中开发理念优化要突出“三求”、有所选择;产品设计优化注重“三性”、不断创新;旅游服务优化追求“三感”、以人为本;西安作为典型的历史文化名城,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并以人文旅游资源为主体,〖JP+1〗其中建筑与设施、遗址遗迹等文物类旅游资源为西安旅游资源的核心。为适应体验经济的本质要求,西安旅游应在旅游资源开发理念上有所选择、强化体验;旅游产品上细分市场、活力精品;旅游服务和市场营销领域追求人性化、体现个性化;旅游环境和旅游效应系统平衡博弈、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EB/OL]

[2]B.JosephPineⅡ,JamesH.Gilmore.TheExperienceEconomy[M].NewYork:HarvardBusinessSchoolPress,Boston,Massachusetts.1999.

[3]陈兴,“体验经济”背景下基于人类学视角的我国“旅游体验”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旅游学院,2006.

[4]马建华.系统科学及其在地理学中的应用[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3.

[5]刘敏,石学勇.体验经济与内蒙古特种旅游开发[J].干旱区资源与环境,2004,18(5):128-131.

[6]李晓琴.体验经济时代下旅游项目设计与实证研究[J].人文地理,2007(3):6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