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责任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6 16:3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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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责任论文

第1篇

本文拟从:

(1)大学生的个体自身,如人格特征、心理状态;

(2)外部的环境因素如活动的性质、宿舍的管理制度、宿舍的内聚力、其他同学的表现;

(3)家庭教养方式。这几个方面来分析宿舍环境中责任扩散效应产生的原因,并针对这些原因采取:

(1)明确个体责任;

(2)促进宿舍成员之间互动等对策。这将对建设大学生和谐宿舍环境具有积极意义。

在大学宿舍里,常常宿舍的垃圾堆积如山却没人去倒掉,寝室的地板脏兮兮的却没有人理会,厕所的水龙头在滴水却没有人去关掉,饮水机里的水用完了,却没有人愿意去买,全体诸如此类的问题不一枚举,这是为什么呢?大家的责任心都哪里去了呢?大学生都是高知识分子,起码的责任是有的,可是为什么宿舍却遭遇此种情境呢?或许社会心理学中曾经有一种理论,责任扩散效应可以解释一下。责任扩散效应是社会心理学家B.Latane在1981年提出的。B.Latane经过研究发现,在社会公共场合,由于其他人在场,人们感到责任分散给了在场的所有人,因而自己的责任减少了,所以,在其他人不采取行动时,便认为自己也没有采取行动的必要[1]。这种效应在宿舍这个小环境中广泛存在。宿舍环境主要包括生活、学习、活动这三个方面。比如宿舍垃圾堆积如山可却没有一个去倒掉、一个宿舍有时可能连一张课程表都没有,结果要去问其他寝室上课的时间,一个宿舍可能集体劳动时,有些学生懒洋洋,出工不出力等等,以上现象是责任扩散效应使部分学生的主体性受到抑制,自觉性降低,从而放任自己的行为[2],扰乱了正常的宿舍环境。

一、宿舍活动中责任扩散效应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个体自身的原因

1.人格特征个体自身的动机、态度、情感、参与意识等都影响着他们在宿舍这个小环境中的表现。如果个体有利他行为的动机,那么他将会在寝室里主动承担责任,而且如果个体一贯有谦逊、和善、乐于助人的态度、那么个体也会在宿舍主动承担责任。当个体处于积极的情感状态,那么个体也有可能去主动的做些事情。因此,态度和动机是学生参与宿舍活动的原动力,是学生个人责任感的源泉。情感与动机比较积极的学生,在班级活动中的责任感较强,自觉性也高,不容易产生责任扩散效应。参与意识来自于个体对宿舍这个集体的认可,对宿舍这个小团体的意义领会得越深刻,参与意识就越强,产生责任扩散效应的可能性就小。

2.心理状态学生在宿舍环境中是否积极,还与当时个人心理状态有关。与责任扩散效应关系密切的心理状态主要有社会惰化、从众心理、自我压抑三种[3]。社会惰化是一种群体心理,是指群体一起完成一件事情时,个人所付出的努力比单独完成时偏少的现象。一般认为产生社会惰化的原因主要是个人在群体活动中的评价焦虑减弱。社会惰化会降低学生在宿舍活动和学习中的责任意识,使宿舍缺乏一种维护宿舍这个小团体的环境的意识。从众心理是指个人的观念与行为由于群体的引导或压力,而向与多数人一致的方向变化的现象。在宿舍活动中,比如,如果有一个同学不爱搞卫生,那么就会有人效仿;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在从众心理的作用下便会造成更多学生偷懒,宿舍垃圾堆积如山就是典型的表现。自我压抑是指由于个人会尽量避免提出与群体不同的意见,从而压抑自己的想法,甚至怀疑自己的意见是否多余的心理现象。在宿舍活动中,一些学生由于自我压抑而降低了责任感和主动性。

(二)外部环境原因

1.活动的性质不同性质的活动,责任扩散效应的程度不同。比如,打扫卫生比文体活动更容易产生责任扩散效应;参加人数多的活动比参加人数少的活动更容易产生责任扩散效应。总之,对于中等难度的活动,个体倾向于参加活动,因为成功的几率较高,而对于难度较高的活动,由于个体害怕失败,则可能较少的承担责任,责任扩散效应会明显些。

2.宿舍的管理制度宿舍的管理制度对宿舍成员的思想与行为有很大的影响。一个宿舍如果没有制定全体成员都必须遵循的制度,对各项活动的组织不够科学严,就会促使责任扩散效应的发生。

3.宿舍内聚力宿舍内聚力是指一个宿舍对成员、成员对成员的吸引力。宿舍内聚力的差别取决于宿舍中成员间的人际关系的差别[4]。通常情况下,宿舍中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其内聚力就高,成员就会自觉保持一致、整合性就强[5]。那么责任扩散效应就低,人人都会为了把宿舍建设成美好的家而努力奋斗!如果宿舍内部,成员关系紧张,那么个体就不会把寝室当成自己的家,就不会为宿舍主动承担责任。

4.其他同学的表现个体在班宿舍中的表现会受到其他同学的人格特征及在活动中的表现的影响,也就是常说的ì近朱者赤,近墨者黑î。如果其他同学的责任心不强,经常偷懒,在这样的环境中,任何一位学生要保持较强的责任心,不偷懒,需要有相当强的个人意志,否则会被其他同学所同化,产生责任扩散效应。

5.宿舍文化宿舍文化主要包括班上的各项制度、集体舆论、人际关系,宿舍氛围等方面。其中宿舍氛围的是宿舍文化的精髓,是宿舍成员的思想认识、情感意志和精神状态的综合反映。宿舍文化消极,氛围懒散,在以宿舍为代表的各项活动中就会广泛产生责任扩散效应。一个宿舍可能都不爱学习,都邋遢不堪。如果一个宿舍按期举行卧谈会,那么个体可能会更清晰的认识到自己的任务,责任扩散效应则较少,而且,如果一个宿舍如果相处融洽,为了维护良好的宿舍人际关系,那么责任扩散效应也较少。同时,如果,宿舍没有一种积极承担责任的氛围,那么也可能会产生责任扩散。超级秘书网

二、避免责任扩散效应的对策

(一)明确责任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在群体活动中,如果没有明确的责任就容易出现成员不参与群体活动和逃避工作的责任扩散效应现象。为了促使学生积极参加班级的各项活动,就必须明确宿舍每个个体的个人责任。而且最好每个寝室制定规章制度,用文字表述出来,贴在墙上。

1.责任承包在宿舍活动中,要明确小组和个人的具体责任,并且可与奖惩挂钩。片面强调结果、不看过程的做法是不恰当的。同时为了把宿舍营造成一个美丽的家,每个个体都按照值日表搞好卫生。在学习上,大家要互相商讨,不要认为学习只是一个人的事,别人的学习不是自己的责任,其实有时,大家一起交流,反而会更促进学习。在以宿舍为代表的活动中,每个成员要认识到自己不仅是个体,更是宿舍的一员,要以整个宿舍的利益为重,为整个宿舍而积极活动。

2.宿舍成员之间要加强监督管理寝室长是宿舍的权威管理者,没有寝室长的权威作为后盾和强有力的监督,班级就很难形成凝聚力和战斗力,很多活动就难以开展。当然寝室长同时要听取其他成员的意见。更重要的是搞好同宿舍每一位成员的关系,要认识到自己是寝室的ì剂î,充分发挥好自己的协调作用。

(二)促使宿舍成员之间的互动实践表明,宿舍成员之间的合作对活动的结果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在宿舍活动中一定要促使全体成员的广泛互动,通过互动来增强个体的参与意识与合作精神。为了防止责任扩散,寝室成员可以利用空闲时间举行交谈会,如ì卧谈会î,每个成员可以讲一下最近自己的心情,生活和学习方面的问题,这样不仅加强了每个成员的沟通,也有利于提高宿舍内聚力,防止责任扩散。

参考文献:

[1]段吉礼.如何防止班级活动中的责任扩散.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6.7.

[2]梁桂.班级活动中责任扩散效应分析及对策.班主任:理论与实践.2006.3.

[3]申荷咏.社会心理学及其应用.2004.

第2篇

关键词:高校伤害事故法律关系归责原则构成要件

近年来,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学生伤害事故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也与日俱增。受害学生家长动辄向学校索赔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有的家长为了达到高额赔偿目的,甚至采取各种手段扰乱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这种情况,不仅使高校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也影响了学校的正常发展。加上部分高校对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理解不当,以及对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认识出现失误,导致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承担了诸多不应该承担的责任,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在这种形势下,迫切需要正确认识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以便高校合情、合理、合法地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好学校和学生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什么?主要存在以下观点:

1.“监护关系说”

这一观点认为学校是学生的监护人。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法律制度。我国《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值得商榷。

(1)“监护关系说”于法无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己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据此,有资格成为未成年人监护人只能是未成年人的近亲属、其他亲戚朋友,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学校不在其列。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7条明确规定:“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作出明确规定。

(2)监护关系说不符合实际,不能解释多数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田睑由此可见,监护的对象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而中国高校在校学生绝大多数都已经年满18周岁,而且高校不招收精神病人,如果学生入学后患精神病,高校可劝其退学。因此,主张高校与学生之间是监护关系在现实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2.监护关系转移说

这一观点的主要依据是最高院司法解释《民通意见》第22条:“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有人据此认为,监护人将孩子送到学校,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就转移到了学校。但这里存在一个问题:法律规定监护人可以通过委托,将监护职责转移给被委托人。家长如果要把监护职责转移给学校,那么双方之间就要达成一个监护职责转移的合意或者契约。现实生活中,没有哪一所高校在接受学生人学时与家长就监护职责转移问题达成任何协议。因此,在校未成年大学生的监护职责不可能从其监护人转移至学校,除非校方与监护人之间签订委托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他方处理事务的合同)。

3.合同(契约)关系说

所谓合同关系是指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主体间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而进行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性质本质上是合同关系。在整个教育过程中,学校与学生及其监护人是平等主体,学生交纳学费,学校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虽然高校在授予学士学位时被授权履行行政职能,但从总体上看并不影响学校和学生之间是平等民事主体这一本质。当然,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契约关系同一般的合同关系相比,仍然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到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所以,笔者认为学校和学生之间关系是“特殊契约关系”。对此,笔者将在后文加以论述。

从以上分析可见,多数家长以及部分教育工作者认为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应该对学生承担监护责任是完全没有法律根据的。认为监护人把学生送到学校、监护权即转移到学校,学生在学校期间受到的任何伤害或实施的任何伤害,学校都要承担责任的观点于法无据。

二、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

要准确把握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首先要准确把握学生伤害事故适用的法律。如果学生伤害事故适用合同法,那就应该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如果适用侵权法,则一般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1.学生伤害事故法律适用的争论

(1)观点一:学生在校伤害事故适用合同法

有人认为学生或监护人与学校签订教育合同,学生在学校受到伤害学校应该按照合同法承担法律责任。这一看法,有待推敲。学校虽然和学生或监护人之间成立契约关系,但这种教育培训契约和一般的合同相比至少存在以下不同:第一,教育内容并不是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学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学生进行教育。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的规定,可以视为高校和学生之间契约的当然内容,双方都要遵守。从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看,并没有要求高校对学生一切伤害事故承担责任。学校和学生之间也不存在有关伤害事故责任分担的约定。换言之,合同内容中并不包含有关学生伤害事故的条款,无法适用合同法解决学生伤害纠纷。第二,学生对学校提供的教育并没有完全支付对价。对于一般合同而言,双方应该遵循公平原则,各自支付相应的对价,但学生缴纳的学费并不是其受到学校教育服务的对价。仅靠学生的缴费并无法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学校相当比例的资金来源仍然是国家投资即财政拨款。

既然学生支付的费用只是学生接受教育的部分费用,学生或监护人就不能要求学校对学生一切伤害事故承担责任。学生并没有为学校对其提供更高更全面的安全保护支付对价。对于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监护人没有理由要求学校按照合同法承担无过错责任。第三,作为合同一方的学校具有公益性质。学校是一种公益性非营利性机构,担负着培

养青年的艰巨任务。学校不能按照合同法的原则,对学生一切伤害提供完全的赔偿。如果这样赔偿,很多学校都将走向破产,最终会损害多数人的利益。因而,在处理学生在校伤害事故时,不能根据合同法的无过错原则追究学校责任。

(2)观点二:适用侵权法

首先,根据对学生和学校关系的分析,处理学生伤害事故适用侵权法是适当的。其次,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看,立法机关正是通过侵权法来处理学生伤害引起的纠纷。例如,《民通意见》第168条:“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对教育机构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而该条正好处于《民通意见》第五部分法律责任中的侵权责任之中。由此可见,司法机关是通过侵权法解决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引起的纠纷。另外,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七条对学生在校伤害事故的赔偿做出约定,更明确表明司法机关对学生伤害事故适用侵权法的态度。新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第38、39、40条对学校责任做出明确规定。

2.归责原则

所谓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他人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唧由于我国立法及司法解释确定学生伤害事故纠纷适用侵权法,而过错责任原则是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的一项基本归责原则。。因而对于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就应该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这一点得到司法解释和有关法律的确认。如上面所引的《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8条、39条、40条明确规定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有过错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学者主张学生伤害事故也适用公平原则,对此笔者持否定态度。所谓公平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与适当的补偿。[41v43对于学生在校伤害事故处理,法律明确学校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换言之,学校无过错的,学校即无责任,这样也就排除了适用公平原则的可能性。至于有学者指出,如果学生实施使学校受益自身受损的行为时,学校不予赔偿,则显失公平。对此,有两点需要说明:其一,学校对实施使学校受益自身受损行为的学生不存在赔偿,因为学校没有过错,无过错即无责任,这是侵权法的基本原则;其二,学生在实施使学校收益自身受损行为时,学生可以通过债法上的不当得利或无因管理获得学校补偿。

三、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

前文分析了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只有存在过错时,才有可能承担责任。是不是只要学校存在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符合哪些要件,学校对学生的伤害要承担赔偿责任?笔者认为,要求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承担赔偿责任,必须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者事件对他人财产或者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及精神损害。学生伤害事故中,必须存在学生受到伤害的事实,包括身体权、生命权等人身权受到伤害以及因人身权受到伤害带来的财产损失。如果学生不能证明受到伤害的事实,则无权请求学校赔偿损失。

2.因果关系。侵权行为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联系。学生伤害事故的因果关系,就是指学生的伤害是学校行为、学校教职员工的行为,或者学校的设备设施造成的,则可以认定学生损害与学校之间具有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反之则无。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认定学校侵权责任时,必须考虑学校在造成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原因力的大小,如果学生伤害是多个原因集成的结果,那么学校按照其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原因力的比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过错。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通过违背道德和法律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对于学生伤害事故适用过错归责原则,所以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证明学校存在过错。如果学校没有过错,不管学生遭受多大损害,从法律角度说,学校都没有法律上的赔偿责任。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过错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有:学校或教职员工实施的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学校或教职员工实施的违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或教职员工实施违背基本道德规范的行为;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不符合有关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学生伤害的情形。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学校或教职员工有过错。学校或教职员工实施正当的法律授权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有过错。譬如,辅导员对不遵守校纪校规的学生进行正常的、适当的批评教育,导致学生离校出走或采取其他过激自残行为,不能认定辅导员有过错。除非辅导员批评教育手段粗暴,有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等不当之处。

四、降低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法律责任的对策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最大限度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安全。同时,可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学校在学生安全事故中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1.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应该对学生加强校纪校规教育,特别要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如果因为学校没有对学生进行必须的安全教育导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则可以认定学校有过错,并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学校尽到安全教育义务,学生仍然违背安全制度导致伤害,一般可认定校方无过错。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开展校园建设。高校在校园建设、教育教学设备添置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设,即使学生出现有关事故,因为学校没有过错,学校在法律上也就没有责任。譬如,两学生在四楼走廊上玩耍,其中一学生坠楼身亡。如果栏杆的建设强度、高度符合国家标准,则学校对学生的身亡不负责任。反之,学校存在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建设的过错,则要对学生坠楼承担法律责任。

3.恪尽职守、避免过错。学校教职员工一定要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以及学校规定的职责。并要认真备存履行职责的有关材料。如果教职员工没有履行法定或者学校规定的职责,则可以认定存在过错,从而导致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

4.制定切实可行的约束员工的规章

第3篇

【关键词】人文修养 路径 方法论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艺术品经济学》,项目编号:10yjc76001。

人文是指人类社会中的先进思想即人的文化。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说,体现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规范与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社会分工推动着现代大学专业的不断细化。在这样的历史进程中,大学生人文教育有被弱化的趋势。这种趋势在世界各地的大学中都不同程度的存在。怎样培养和提高大学生人文修养是摆在全世界大学教育者面前的共同课题。

提高大学生人文修养的必要性

在人类社会中更应该重视人的文化。人类文化中的先进部分和核心部分,即先进的价值观及其规范必须得到重视和传承。大学教育中应该集中体现在对人类社会中先进的、科学的、优秀的、健康的人文成果予以介绍和解读。马克思理论体系明确要求:全面发展的人才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全面提高大学生的人文修养是时代的要求,是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改革开放、与世界经济接轨的必然要求。

任何人的人文修养都不是先天就有的。从我国教育的现实条件来看,每个人都存在于不同的人文环境和文化语境之中。无论是在城市或是乡村,现实社会生活的不同使得每个人都存在着不同人文素养。生长环境的不同使得进入高校的大学生们的人文修养有显著的差异和不同。另外,以中考、高考为指挥棒的教育模式使得进入高校的大学生们存在着知识结构雷同、人文修养不足的问题。怎样培养出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大学生,不断以与时俱进的态度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是大学教育理念创新的核心所在。大学教育的分科结构和大学生毕业后所存在的就业压力使得大多数高校的大学生都不同程度存在着重视专业课程的学习,而不重视文化类课程的学习。大学生们对人文思想的探究精神明显不足。许多大学生认为“那没有什么用”。不可否认,现实的就业压力使得大学生们需要更多学习专业知识。然而,站在大学教育与个人的人生发展的高度来说,怎样在四年大学时光中使大学生成长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是高等教育工作者的历史担当。所以,大学生人文修养的全面形成与提高是摆在高等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大课题。

大学生人文修养的全面形成与发展的路径选择

大学生人文修养的全面形成需要正确的引导和良好的环境。这就需要高校的教职员工和领导阶层努力建设校园文化软实力。努力在校园中形成优良的教风、学风。让大学生在充满人文精神与人文气息的校园环境中感染大学精神,不断提升自我综合素质,促进大学生人文修养的全面形成。

1.扩充多学科认识体系,不断促进大学生人文修养的全面形成

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衍生出当今社会的诸多学科。农耕社会结构所存在的“三百六十行”在今天已经发展成多元的学科体系。高等学校中所谓“专业”是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为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种种问题而被人们创造性地“发明”出来,针对人们社会生产生活中所出现的具体问题的系统性的解决方式。社会的分工促使社会人才知识的专业化。作为培养现代化人才的大学有必要从专业和综合两个维度提高大学生综合能力。

这就要求教师在具体课堂教学上不但要将专业知识介绍给大学生,而且更需要在此过程中不断引入其他学科的优秀成果和新的方法论。这些内容的拓展有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与人文修养的提高。这就对任课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给大学生准备授课内容时尽可能在“专”和“博”之间找到那条“黄金分割线”,使大学生在接受知识的同时能够举一反三,并且能逐渐找到适合自己解决专业问题和社会问题的真正属于自己的方法论。

2.以兴趣为原动力,不断扩展大学生知识结构

大学生来自五湖四海。进入大学以前,每个大学生都有自己的社会文化环境。融入大学生活的意义之一就是要教师善于发现大学生的兴趣点,在此基础上不断加以引导。所谓“有教无类,循循善诱”。教师需要在课堂教学和日常交往中使大学生能够不断扩展大学生知识结构,逐渐建立起每一个大学生自己的知识体系。并在此基础上竖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将来进入社会,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作好准备。

3.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促进大学生人文修养的全面形成

促进大学生人文修养的全面形成是需要在教学活动以及日常生活的实践中,逐步锻炼和培养的。首先要引导大学生多读、多听、多看、多接触各种人文艺术形式和流派。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各种健康的社会活动,促进大学生人文修养的全面形成。各种文化艺术形式之间都存在有机的联系,善于启发大学生对各种文化艺术形式的兴趣,有助于人文修养的提高。各种人文艺术流派之间也是有内在联系的,只有广泛涉猎各种文化艺术流派,才可能有比较、有鉴别。才可能采各家之精华,培养高尚的人文素养,促进大学生人文修养的全面形成。所以,大学生只有在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实践才有可能辨别真伪优劣,产生出自己的人文态度,培养出较高的人文素养。

参考文献:

[1]刘久成:《知识经济与大学生素质论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

[2]李玉华、李景平:《大学生素质论》,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1。

第4篇

山西省各高校近日纷纷采取有效措施来遏制学生论文抄袭风。太原理工大学出台了学术道德规范,明确规定学生抄袭论文导师要负连带责任;山西大学采取降低论文引用率、外省专家匿名评审等办法提高毕业生的学位含金量。

作为山西省唯一一家“211”院校,太原理工大学出台了《太原理工大学学术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其中规定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表或撰写学术论文、学位论文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者,除对学生进行处理外,根据指导教师负有责任的大小,对指导教师给予如下处理:通报批评,暂缓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等。

对于违反学术道德的教师,情节轻微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记过、中止项目并责令其改正。对情节严重者则要给予降职、解职、辞退或开除等,并要求其终止项目,收缴剩余项目经费,追缴已拨付项目经费,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违反学术道德特别严重而触犯法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规范》还要求在编的从事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有关工作的教师、研究人员、研究生(含博士后)、本科生,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曾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版,均应注明出处;引文原则上应使用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凡转引文献资料,应说明转引之处。引证的目的应该是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所引用部分不应构成本人研究成果的主要部分或者实质部分。实验记录用蓝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整洁;写错作废的张页,不得撕毁。学术成果不应重复发表,另有约定再次发表时,应注明出处。不准以任何方式抄袭或变相抄袭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调查资料、实验数据、专利产品等研究成果。

对有明显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违反学术道德规定的学生,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情节轻微者,可给予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延缓答辩、取消相关奖项和取消申请学位资格等处理。对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影响恶劣者,给予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处分。对已授予学位的学生,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判定,对授予的学位予以撤销。

论文引用超30%就延迟答辩

山西大学较早地使用了同方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该系统资料库中储存有大量的各学科期刊和论文,在将学生论文输入时,系统就会识别出该篇论文引用内容所占全篇的百分比。山西大学近年来都是通过该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初审,如果论文引用率超过一定的百分比就会让学生进行修改或延迟答辩。

“对于硕士研究生,一旦发现引用超过30%就延迟答辩,严重者重新开题,取消给学生再次修改、同批答辩的机会。”山西大学研究生学院副院长张云波说,“这个百分比还要逐年下降。”除此之外,山西大学对硕士论文采用按一定比例进行匿名评审、博士论文全部省外匿名评审的方法,采取一票否决制,即只要有一个评审专家提出异议即宣布论文不合格。

张云波说:“这个检测系统也不是判定论文是否合格的唯一标准,数据只能从一个侧面来评定论文。不同学科的论文,引用量也不尽相同,例如法律专业,引用所占百分比就会多一些。”

论文全部匿名送往外省评审

同山西大学一样,山西财经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也将硕士论文的作者和导师名全部匿名送往外省评审。山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学院院长崔满红说:“论文作者和导师不知道论文送往何处,更不知道哪个人评审,这样就能杜绝评审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对待博士论文会更加严格。”

崔满红说:“我们依据国务院有关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对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发现舞弊、作伪行为的指导教师,会作出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情节严重者,将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崔满红还补充道:“硕士论文会跟随每个学生一生,未来越有成就,当初的学术不端行为对这名学生的影响也就越大。”

第5篇

关键词 大学生 学术道德 问题与策略

近年来,高校不断出现的学术道德失范现象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不仅败坏了校风和学风,扭曲了科学至上的学术准则,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培养质量。因此,重视与加强大学生的学术道德进行规范,是高等教育而临的一项紧迫仟务。

一、大学生学术诚信的内涵和现状

(一)学术诚信的内涵。

学术诚信即,学术态度要诚,学术行为要守信。就大学生而言,学术诚信主要体现在考试纪律的遵守,科研论文独立完成、不存在抄袭、剽窃。南京林业大学的陈勇、孙松平把目前我国大学生学术失信界定为:平时作业、毕业论文抄袭、考试作弊。还有的学者对大学生学术失信的定义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以获取高分或某些特殊的证书为目的而违反公平和公正原则的任何行为,比如:考试作弊、作业抄袭、剽窃等。

(二)大学生学术诚信缺失的现状。

1. 修改或伪造实验数据。实验数据是获取科学实验结论的基础。任何研究,要想获得科学、客观、可靠的结论,都必须尊重实验事实,大学生认真做好科学实验,不仅仅可以获取客观、可靠为实验数据,而且有助于培养自身敏锐的观察能力和严谨的分析问题能力。然而大多数学生在学习和研究中往往缺乏吃苦耐劳、脚踏实地的科研精神,不愿做枯燥的、艰辛的实验或调研,以敷衍应讨的态度对待实验,致使无法得到合理的实验数据。为了顺利完成功课或者论文,只好“借鉴”他人的实验数据,或者依想象,轻率地修改、伪造实验数据,蒙混过关,搜索同类的研究成果,然后将别人的数据、图表略作修改就变成自己的所谓“结论”。

2.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当今学术界反映最强烈、最为严重的学术诚信缺失行为就是抄袭与剽窃行为。有人把这种现象称为“学术蝗祸”。剽窃他人的科研成果,抄袭别人的科研论文,不研读书目,不认真开展相关研究,东拼西凑,应付了事。甚至直接从网络上直接下载,稍加修饰直接上交或者发表。

3.杜撰参考文献,不诚实地利用他人成果。学术研究只有建立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吸收他人成果和思想精华,才能做到推陈出新。在论文的结尾部分注明所用成果的出处,不仅体现了作者是否尊重参考文献的所有者以及是否具备起码的学术适德,而且也是为后续研究者研究提供检阅资料的方便着想。有些同学在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没有端正学术研究的态度,对待论文粗制滥造、弄虚作假,列出并未阅读的参考书比对参考文献做“伪注”。

二、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高校管理的滞后性。

高校扩招后,学生规模扩人,教师承担的任务骤然增加,由此造成了教学管理上的问题。一名指导老师需要负责几十名学生的科研学习,甚至有些学校根本没有配备指导教师,其直接后果是导致学生科研工作上的茫然无助和措手不及,在进行科研创作中缺少领门人,这种茫然让他们只能把目光聚焦在电脑上的沾沾凑凑,其科研质量更是无从谈起。

(二)学业评价制度的片而性。

科学合理的评价制度是促进学生学习的动力和提高学习水平的保证。然而,我国目前大学生学业评价却存在只重视考试成绩,无视或者忽视科研激励和科研创造,学生的奖励措施中也很少涉及到科研方面,学生的科研激情不高,学生的科研能力不强,科研成果不佳,科研行为不当等问题随之而来。

(三)大学生学术失范的惩戒机制不到位。

可以说,目前高校对大学生的各种学术不诚信行为,除了对考试作弊有较严厉的惩罚措施外,国内高校基本停留在对科研诚信问题持宽容态度,甚至学生自身对学术失信问题不当回事,调查中大学生对其论文抄袭的原因是因为不懂得引注规范,有部分同学表示是受老师、教授抄袭剽窃的影响,绝大多数的大学生都认为自己不是专家教授,没有学术责任。

三、大学生学术失信的矫治

(一)培养大学生学术诚信精神和责任意识。

改变大学生学术失信行为,必须把大学生纳入学术共同体,承认大学生学术主体地位,从而培养大学生学术诚信精神和责任意识。为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制定并不断完善大学生学术诚信规范;加强高校大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大学生加强自身学术道德修养。

(二)建立大学生学术诚信的激励机制。

对于大学生学术失信者而言,学术道德己经不再具有价值和魅力,只是实现自身私利而不择手段的工具,学术道德已经失去了己有的激励作用。因此,建立大学生学术诚信的激励机制迫在眉睫。一方面,高校要改变教育理念,把大学生纳入学术共同体的范畴;另一方面,发挥教师的学术诚信示范作用,使教师真正成为大学生学习的楷模、效仿的榜样。从而激励大学生成为学术诚信的坚守者与捍卫者。

(三)转变教育观念,树立大学生学术主体地位。

对高校来说,要贯彻科学发展观,核心应是以大学生为本。在学术方面,也必须尊重与凸显大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大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当前我国高校始终未把大学生纳入大学生学术共同体的范畴,导致大学生没有承担学术诚信的责任与义务。大学生缺乏学术理想和学术责任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大学生学术失信的始因。

参考文献:

第6篇

然而,在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品牌宣传部总经理盛瑞生看来,社会责任的履行应当与企业的发展战略以及经营活动紧密结合,企业应当不断创新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以推动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

据盛瑞生介绍,成立之初,中国平安就很重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和对公益事业的投入。在从1994年到2003年的近十年来,中国平安一直在捐助希望工程。2003年8月,中国平安启动了一项全新的长期公益项目—“中国平安励志计划”,致力于为有梦想、有抱负的大学生提供成长和发展的舞台。

“在长期关注希望工程的过程中,我们渐渐地感觉到大学生群体的成长与进步也很重要。作为中国平安教育支持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国平安励志计划专注于青年学子的学业、创业和就业问题,积极整合社会力量为专注和有梦想的大学生提供帮助。”盛瑞生说。

新一代的年轻人生活在信息大爆炸时代,对碎片化信息和即时资讯的追求使得他们普遍缺少专注精神,以及与专注相关的体验和历练。为了鼓励大学生养成专注笃志和励志图新的品格及精神,中国平安在2003年设立励志计划论文奖,以促进经济、金融、保险等专业的大学生积极投身经济学理论研究与实践,帮助大学生增强自己的创新和专注能力。励志计划论文奖评委、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对此评价说:“做学术研究如同做人,专注和创新都是必不可少的品质。”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励志计划论文奖在高校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学术成果。每年,中国平安公司都会将这些获奖论文结集出版,捐赠给各高校和各地图书馆。

经过6年的发展,2009年,平安励志计划从学术研究领域延展开来,开始关注在校大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为帮助大学生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创新意识和能力,尤其是为了给拥有创业梦想的大学生提供发展舞台,中国平安与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自2009年起联合举办“中国平安励志创业大赛”,为青年人搭建一个创业和就业平台,为有梦想的年轻人护航,为促进大学生创业计划的成果转化创造条件。4年来,创业大赛直接资助了40个创业项目,约3000支团队的数万名参赛者参与到创业培训和实践中。

2012年12月27日,以“专注为明天”为主题的2012年中国平安励志计划颁奖典礼在中央财经大学举行。与上一年不同的是,本届创业大赛首次引入风投机制,那些成长性强或有市场前景的项目在得到天使投资人以及风投专家认可的同时,更有机会争取“中国平安创新基金”最高100万元的直接投资。最终移动互联网创新项目Make Block凭借项目商业模式的创新性、标杆性、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得到决赛评委一致认可,摘取创业大赛一等奖,获得了10万元创业基金。同时,还赢得了天使投资人和风投专家的青睐。

冠军团队队长王建军表示,创业大赛给创业者提供了一个展示的平台,对参赛者进行基础创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经验丰富的评委和投资人对项目进行细致的点评和指导,使参赛者不仅获得了奖金,还获得了宝贵的经验。

秉承中国平安“专注,为明天”的公益理念,励志计划经过9年的持续投入和努力,从最初的励志计划论文奖,发展成为包括励志计划论文奖、奖学金、创业大赛、励志论坛和励志同学会在内的综合公益品牌项目。截至2012年,中国平安励志计划项目已奖励学生4820人,总奖金超过1642万元。“在保证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中国平安每年都有不少于2000万的资金投入到公益慈善项目的运作中。”盛瑞生说,中国平安不仅注重鼓励和培养年轻人专注与创新的品质,同时也身体力行,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始终秉承“专注,为明天”的理念,不断创新。

第7篇

关键词:学术诚信;道德;诚信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2)07-0178-01

大学生学术诚信是大学生在对待学习的态度上要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在学术研究领域表现出来的诚实守信行为,是关乎大学生为人、为学的基本问题,不仅影响大学生的求学生涯,对大学生的成长、成才也有重大的影响。学术诚信表现在课程论文诚信、学术论文诚信和学位论文诚信三大方面。要求大学生亲自参与或完成论文写作,不得抄袭剽窃他人论文,论文中数据真实准确,正确引用参考文献,在学习活动中诚实、守信、不作伪、不欺骗。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否讲学术诚信,与他们对学术诚信作用的认识能力和对学术行为的辨别能力有直接关系。因此讲学术诚信对大学生来说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面临的问题

目前,大学生对学术诚信作用的正确理解程度较低, 对于大学生学术诚信的内容不了解,因此不知道是否应该讲学术诚信,更难以做到自觉的讲学术诚信,因此也就难以正确看待学术诚信的作用,难以从诚信的高度辨别其正与误,难以分清哪些行为是诚实的表现,哪些行为是不诚实的表现。以考试作弊为例,多数大学生对考试作弊是持宽容态度的。据调查“有15.7%的学生认为‘深恶痛绝’,33.8%的学生表示‘无可奈何’,50.1%的学生表示‘可以理解’”。对于在实验中随意拼凑数据,极少有学生认为是不诚实的行为。“44.1%的学生认为是‘不诚实的行为’,35.3%的学生认为是‘完成作业的捷径’,18.4%的学生认为‘无可厚非的事’。”大学生对于学习过程中出现的考试作弊、论文、作业抄袭等有悖学术诚信的行为的认识说明,有相当数量的大学生对学习中的不诚实行为缺乏明确的辨别能力,表明大学生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比较普遍。因此,针对大学生的学术诚信问题,高校不能再对“诚信教育”漠然视之了。

二、大学生学术诚信问题出现的原因

大学生的学术诚信主要表现在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自己撰写科研论文、不抄袭这两方面。近年来高校内部各种学术失信现象大有愈演愈烈之势:考试作弊现象屡禁不止,论文抄袭、剽窃行为已成为公开的秘密,因此将学术诚信问题的全部责任归咎于学生未免有些不全面。在这方面,教师、学校及教育相关部门应该进行更深的反思。当前大学的考试制度和考试模式的弊端是大学生学术诚信问题的成因之一。当前大学的考试,内容与现实严重脱离,标准化、机械化的考试内容迫使学生死记硬背,学生考试临时抱佛脚是常事,在这种情况下作弊难以根除。由于受到我国现代社会转型期负面效应的影响,大学生群体出现了急功近利的思想,为了奖学金、毕业、就业等眼前利益,不惜考场作弊、抄袭、剽窃他人论文,因而敢于置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学校的声誉于不顾。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体制偏重于培养学生的解题技能和应试能力是引发学风不正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我国教育市场化的大背景下,教育的首要任务似乎并非是为了获取知识,而是获取文凭。“只要教育机构和教育主管当局垄断了文凭的发放权力,只要教育主管当局把考试当作一个产业抓住不放,我们就不能指望考生放弃通过非法的手段进行博弈。”

当前个别教师未能承担起“身正为范,学高为师”的神圣使命,也没完成好“传道、授业、解惑”的言传身教职责,没有考虑到学术生产必须遵循一些基本规律,没能充分考虑到尚处于学术生产“初级阶段”的大学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在论文写作中提出了一些过高的要求及不切实际的规定。另外,什么是抄袭,什么是剽窃,什么是合理的借鉴,怎样按照学术规范正确引用别人的观点,这些学术基本规范教育的缺失,也加剧了大学生论文抄袭的泛滥。大学生毕业后将在各行各业中承担起重要的社会责任,有些还将继续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如果基本的学术规范意识和社会诚信品质不能在学术起步阶段就树立起来,无疑将会对以后的学术研究和社会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随着网络的普及,现在大学生获取信息的渠道变得便利和通畅,一些人毕业论文写作也已由写论文变成了拼凑论文。第一天在网上搜索一些相关资料,第二天将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复制和整理,第三天定稿打印,已成为部分大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真实写照。制度上的不健全和管理的松懈是大学生违背学术诚信的现象的另一个原因。学生管理制度对不讲学术诚信的行为缺乏约束,不讲学术诚信的学生照样可以参加各类评优、评奖,这种制度上的欠缺无形中助长了学生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此外,教师对抄袭作业的学生无可奈何、对考试作弊的现象无动于衷,也纵容了学生不讲学术诚信的行为。

三、加强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的对策

“重视学术道德教育,不仅关乎学生诚信品质的培养,也是发展我国高等教育,推动学术创新的重要保证。”大学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使学生能够成为创造新知识、形成新思想的人。对大学生进行学术诚信教育,规范大学生的学术行为,营造一个健康的学术氛围,不仅有助于学生养成独立思考和勇于创新的精神,而且会为他们日后的工作和研究奠定良好的基础,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的栋梁之材。加强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不仅教师要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而且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要尽量为大学生营造宽松的学习氛围,加大对大学生学术规范教育和学术道德教育的力度,让学生清楚什么是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违反学术道德将会产生怎样的社会后果,从而使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内化为学生根本的学术信念,使学术诚信转化为学生具体的学术行为和社会行为,真正培育起大学生务实求真的良好学术作风和社会诚信品质。

要加强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首先要从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入手,端正学习风气。思想政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以诚信教育作为教学活动的主线,通过案例教学、事迹报告等多种贴近大学生思想实际的教学形式加强大学生诚信道德意识的培养,不仅从道德认知上教育学生讲究诚信,而且帮助大学生用诚信来规范日常行为,做到知行统一。专业课教师在传授大学生专业知识的同时,要注重对大学生学术诚信的培育。从自身做起,从细微处着手,在带领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过程中,每一个数据的获得,每一个资料的引用都做到准确无误,做好示范,将诚信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每一个环节,重点突出在学术上诚实守信的教育内容。辅导员要做好诚信教育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诚信实践活动,使诚信教育贯穿于大学生课外活动全过程,在校园内形成一个讲诚信者人人赞扬,失信者个个鄙视的校园道德氛围。大学生只有诚实对人、对己,才能诚实对待未知,也才能学到真知。开展诚信教育有利于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学术诚信意识,从而约束大学生的学术行为从而形成一个以诚信为荣,不讲诚信为耻的学习氛围。

其次在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中,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术管理制度。因此,必须从制度层面上加强大学生学术诚信建设。通过建立科学的学术管理制度,使大学生学术诚信有制度上的保证。除了加强管理,开展学术自律教育也是一个重要的途径。大学生讲学术诚信离不开外在的制度约束,但是更要靠大学生的自律。因为只有当学术诚信内化为学生的一种稳固的道德信念,学生自觉遵守学术诚信,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才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再次,开展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必须营造良好的学术诚信环境。要积极发挥教师在开展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中的示范作用。高校在教师中要大力加强学术诚信教育,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育人之本乃是诚信。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诚信教育绝非只是德育课的内容,教育是个有机的整体,诚信教育必须贯穿在各科教学中,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种教师讲学术诚信、教师带动学生共同讲学术诚信的良好氛围。

大学生肩负着建设未来社会的使命,因而对大学生进行学术诚信教育,不仅是为了培养大学生良好的精神文明和道德风貌,更是为了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为社会培养符合市场经济道德、法律规范要求的合格人才,只有这样高校才能不负党和国家对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的殷切希望。

参考文献:

[1] 王永明,李 静.论大学生诚信体系的构建[J].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6).

[2] 张文娟.加强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的思考[J].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6(3).

第8篇

一、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概述

社会责任感是指社会群体或个人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为了建立美好社会而承担相应责任、履行各种义务的自觉意识和情感体验。它是一个人道德品质中最主要的品质,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决定因素[1]。

强化责任感是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基础,而责任感又是道德教育的核心。西方许多发达国家在高等教育,尤其是人文教育中都着力加强责任感教育。美国在这方面的教育重在培养“责任公民”,大多数高校在开设相关课程的同时,提倡学生开展社区服务,培养学生的服务精神。

二、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的研究现状与现实意义

我国也非常重视对其国民责任感的培养,目前国内学者对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的研究观点集中表现为:周茂东、苏岩提出,责任感是现代人应具备的素质,要针对青年学生的特征,把大学生由理想的自我过渡到现实的自我,在传授知识技能的同时,强化他们的人格品质,并以培养他们的责任感为首要任务。丁文敏、杨燕提出了社会责任和社会责任意识是两个既互相区别又紧密联系的概念,明确了大学生社会责任意识的构成,即大学生社会意识包括了国家忠诚意识、公共事务参与意识、社会问题关注意识、公共危机责任担当意识、志愿服务意识与社会关怀精神。学者杨文强调当代大学生主流群体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但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缺失现象也不容忽视。而针对医学院校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问题的专门性研究尚显不足。

医学院校承担着培养新世纪全面发展的医德高尚的高素质医学人才的重要任务。培养医学院校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不仅在于引导医学院校大学生培养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奋发成才,奉献社会。而且对于医德医风建设,改善现在及未来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进一步加强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2]。

三、加强医学院校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的保障机制研究

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形成和加强,是大学生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和外部客观环境共同努力的结果。医学院校需要立足于新时期和新形势下的社会实际和大学生独特的身心特点,利用优势的教育资源对大学生开展系统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和引导,不断推进和完善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的保障机制建设。

1.医学院校社会责任感教育的制度保障。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以总结经验为基础,以规范科学为目标,对社会责任感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理性思考,加以概括提高,结合形势发展,形成科学性、综合性的规章制度。借鉴对大学生综合测评的方法,建立和完善责任测评制度、责任监察制度和责任激励制度。建立了科学的制度体系,社会责任感教育有了实施依据。责任制度要发挥作用,需要学校领导和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需要按照制度的要求规范行为,进行管理和评价。

2.突出教师责任,多渠道进行社会责任感教育。医学高等院校开展责任教育的重点课程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形势政策教育课。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社会责任感系统建设之外,还树立社会责任感教育是医学院校各门课程的责任的观念,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根据不同课程的内容和特点,挖掘各门课程的责任教育资源,树立教师的责任形象。除此之外,在我国的某些中医药院校,已经开始进行应届毕业生的德育答辩工作,即教师在指导毕业生完成毕业论文的同时,指导学生按照规范撰写合格的德育论文。在德育论文的撰写阶段,要认真帮助学生坚持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和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并对个人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总结反思。在德育论文答辩前,教师与学生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进行相关问题的研讨和梳理。进行答辩时,不仅要鼓励答辩学生积极的总结反思、展现自我,还要引导学生之间的相互启迪,共同提高。在对学生进行提问和评价时,注重引导,让学生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现个人责任素质的提高。

第9篇

大学生请假条范文一:

请 假 条

xxx:

(事情),现于 日向您请假 天累计 节课,将于____销假(销假时需持假条),请假期间一切责任安全事故自负,恳请老师批准!

请假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辅导员意见:

导师意见:

领导意见:

大学生请假条范文二: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是管理学院 专业 级

班学生 。

我现在 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 请假,不返校参加学习和相关活动。在外期间的安全责任自负。

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的相关事宜,自行与论文指导老师商定,学业问题责任自负。

此致!

请假人:

年 月 日

大学生请假条范文三:

尊敬的任课老师:

您好!为了参与信息工程学院阳光家园青年志愿者活动,我院电子信息类xxxx班,xxxx班以下同学:

xxxxxxx

将要于3月5日上午9:00-13:00前往xxxxxxxx慰问智障人士,践行雷锋精神。(请假期间有效联系方式:xxxxxxxxxx)

特向您请假,望批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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