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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筹备申请书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14 15:18:42

协会筹备申请书

协会筹备申请书第1篇

目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努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总体目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但随着畜牧业的不断发展,畜产品产量的不断丰富,迫切需要有一个中介组织来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成为畜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户与市场之间需要构建一个互通的“桥梁”和“纽带”,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帮助农民进入市场,实现千家万户的小生产者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对接。像协会这样一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就是小生产者与大市场的“对接器”,是连接农户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只有把分散的农民联合起来,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形成规模经济,才能规避市场风险,增强竞争力,成立协会类中介组织就是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提高,为了进一步推进我镇畜牧业进程,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因此,拟成立盂县牛村镇养殖协会。协会成立后,将遵守“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充分利用本地区的资源优势,积极为会员签订包销合同,实行订单农业,协会聘请技术人员全程进行技术指导,推广高产、优质、生态养殖技术,严格按订单生产,实行专业化管理,为会员提供销售、技术及生产资料供应等服务,引导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从而带动牛村养殖户更好地发展,为农民增收做出应有的贡献。

农民协会在科技兴农中的作用不容忽视,是普及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的载体。在农业向现代化、集约化、精准化发展的新形势下,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农民协会多是以种粮大户、科技示范户为主体发展起来的,他们讲什么农民相信,他们教什么农民接受,他们让干什么农民认可。通过这种能人效应和示范效应,把农民看得见、摸得着、学得会的先进实用技术迅速有效地传播给会员和农户,打开了科学技术通向千家万户的渠道,成为普及推广农业科技的一支群众性社会力量。

特此申请。

协会筹备申请书第2篇

根据北京市金融局、市工商局、北京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制定的《北京市小额贷款实施办法》(京政办发(20093 2号),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北京市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金融局为小额贷款公司市级主管部门,负责北京市小额贷款公司的统筹协调、审批、监督与风险处置。

在北京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可参考以下操作指南。

一、设立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及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区、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小额贷款”的字样,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公司名称应当符合本市工商企业注册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公司不得标注“小额贷款”字样。

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

(二)单一最大股东(包括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他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且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

(三)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

(四)具备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的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二,设立程序

(一)申请筹建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先申请筹建。申请人将下列筹建申请材料报送拟设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区、县主管部门:

1、筹建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拟注册住所、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范围、机构性质、组织形式、发起人或出资人基本情况及出资比例以及设立的目的;

2、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对当地经济金融发展状况分析,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计划,风险处置预案等;

3、筹建工作方案。包括拟设公司筹建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主要管理制度的起草计划,业务拓展计划,风险控制措施,资金来源,架构,部门设置和从业人员配置,内控体系,主要董事、监事及拟聘高级管理人员,信贷部门负责人和风险控制部门负责人的基本情况,经授权的筹建组人员名单,履历、联系地址及电话,选址方案;

4、出资人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拟设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金、股本结构,出资人出资额与占股份比例,出资人的权利义务等;

5、出资人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公司章程、接受监管并承担风险、自觉遵守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不吸收公众存款、不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承诺书;

6、出资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如果存在隐瞒事项,出资人在小额贷款公司的投票权将受到限制的承诺;

7、法人股东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过工商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情况、诚信状况、未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本息情况及所在行业状况、纳税记录等事项;拟投资人股的自有资金来源真实的承诺书;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关于同意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决议;最近1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8、自然人股东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人股资金来源及个人收入来源合法真实的承诺书;

9、联系人及其手机、办公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0、律师对拟申报材料的合法合规性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筹建申请材料经区、县主管部门初审,市主管部门审查后,由市主管部门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批准筹建文件到拟设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的区、县主管部门领取开业申请表。申请人应自批准筹建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说明理由,经拟设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的区县主管部门批准,报经市主管部门,可以延长1个月。在延长期内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的,批准筹建文件自动失效。

(二)申请设立

申请人应在筹建有效期内,提交设立申请,申请人应当将填写好的开业申请表连同下列资料报送拟设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的区县主管部门:

1、设立申请书。

2、筹建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筹建过程、筹建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符合设立要求等;

3、经股东(大)会会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4、股东名册,包括股东名称(企业法人要有注册地址和法人机构代码)、出资额以及股份比例;

5、主要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图;

6、拟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7、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9、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10、联系人及其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11、律师对申报材料的合法合规性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区、县主管部门和市主管部门审查申请材料之后,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获得设立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获得营业执照。

小额贷款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经区县主管部门初审报市主管部门批准后,持市主管部门批准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住所;变更业务范围;变更股东;变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章程;变更组织形式;合并、分立。

三、资金来源

协会筹备申请书第3篇

为深化企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西城区在全区实行了企业职工大病医疗费社会统筹。这项改革缓解了企业间大病医疗费负担畸轻畸重的矛盾,使职工在患大病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职工大病医疗费社会统筹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市政府的决定精神,这项改革要在全市推行,辖区内的企业都要参加所在区、县的大病统筹。为保证大病统筹基金能按时筹集和及时拨付,现对有关银行结算方式通知如下:

一、实行企业大病医疗社会统筹的资金结算,可参照退休统筹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收费方式,采用“无付款期委托银行收款”结算。

二、“大病医疗”管理机构设在各区、县劳动局。在办理结算前,应与各相关企业签定“大病医疗费社会统筹协议”在协议中须注明“使用‘无付款期委托收款’方式结算”字样。

三、在使用此种结算方式前,收款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交开立“大病医疗基金”专户的“开户申请书”和一式两份使用“无付款期委托银行收款”结算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上须注明,预计结算的周期、时间、笔数等项内容,以及“严格按照与企业签订的协议办理该项资金的结算,并对此负责”的字样,并附自制的、符合统一规格的“无付款期委托银行收款”结算凭证票样。

四、申请单位银行接此申请后,应审查该单位是否确系大病医疗费的管理机构;有无市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和签章;是否已同企业签定了“大病医疗费社会统筹协议”;凭证规格、联次是否符合银行的统一规定等。经审查无误,方可开立“大病医疗基金专户”,并在“书面申请”上批注意见。凡经银行审查同意的,由该行将一联注明“同意”字样并盖该行公章的“书面申请”及票样报送市人民银行会计处备案。

协会筹备申请书第4篇

第一条为促进行业协会健康发展,保障行业协会依法开展活动,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20*〕36号)等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业协会,是指经依法批准设立,由同行业、相关行业的经济活动主体为维护共同的合法利益而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社会团体。

本县行政区域内行业协会的设立、开展活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行业协会的宗旨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沟通行业与政府、社会的联系,维护公平竞争和行业整体利益,促进行业经济健康发展。

第四条县民政部门是本县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行业协会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第五条行业协会开展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业协会依照章程独立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二章设立登记

第六条行业协会按照国家现行行业或者产品的分类标准设立,也可以按照经营方式、经营环节或者服务功能设立。

行业协会的设立应当符合本县经济发展的需要,具有所在行政区域的行业代表性。在本县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得重复设立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行业协会。

第七条设立行业协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及3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第八条申请设立行业协会,发起人应当先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筹备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

(二)发起人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和经营情况证明;

(三)章程草案。

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召开听证会,对申请设立行业协会的必要性、宗旨、业务范围、企业意愿等情况进行听证。

第九条对于申请设立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6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筹备的决定;对决定不准予筹备的,应当向发起人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条发起人应当在收到登记管理机关准予筹备的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筹备公告,接受同行业、相关行业经济活动主体的入会申请。

发起人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作出准予筹备的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筹备大会,并在筹备大会结束后30日内持规定材料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十一条筹备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过行业协会章程和选举办法;

(二)选举产生行业协会的组织机构。

筹备大会应当有全体入会申请人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章程应当经出席会议的入会申请人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第十二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登记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准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行业协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或者依法终止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第三章会员与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行业协会应当坚持自愿入会、退会的原则,保证同行业、相关行业的经济活动主体享有平等加入行业协会的权

利。

第十四条行业协会章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章程应当规定行业协会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会员的权利义务、组织

机构以及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等基本内容。

行业协会修改章程,应当经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五条行业协会实行会员制,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会员较多的,可以由会员推选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为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由章程确定。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应经到会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行业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为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依照协会章程、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履行职责。

理事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较多的,可以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的组成、职责、工作制度以及理事的产生办法、职责、任期等,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并在章程中予以规定。

第十八条行业协会设秘书处和秘书长,秘书处为常设办事机构,秘书长为专职。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处理行业协会的日常事务。常设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逐步实行专业化和职业化。

第十九条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和秘书长不得从同一会员单位中产生。秘书长可以通过选举、聘任或者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确定。

第二十条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当与行业协会的职能、机构、人事和财务分开,行业协会常设办事机构不得与政府部门的工作机构合署办公。

现职国家公务员和依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不得兼任行业协会的会长或者理事长、副会长或者副理事长、秘书长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领导职务。

第四章工作职能

第二十一条行业协会应当认真履行章程规定的职责,积极开展有利于促进行业发展的活动,发挥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服务和行业协调的基本职能。

第二十二条行业协会根据章程和本行业具体情况承担下列职能:

(一)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业的行规行约;

(二)开展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调研和统计、行业信息收集与;

(三)参与制定或者修订行业内企业的产品、技术、质量等标准,组织推进行业标准的实施;

(四)提供行业培训、服务咨询,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组织行业会展招商、产品推介,协助会员开拓市场;

(五)协助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

(六)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或者政府委托,开展行业准入资格资质审核;

(七)进行行业价格自律、协调、监督,提供公信证明;

(八)代表行业协会会员提出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等调查申请;

(九)协调行业协会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以及本行业协会与其他行业协会或者经济组织的关系;

(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涉及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政府委托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二十三条行业协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通过制定行业规则或者其他方式垄断市场,妨碍公平竞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滥用权力,阻碍、限制或者损害会员开展正当的经营活动或者参与其他社会活动;

(三)在会员之间实施歧视性待遇;

(四)未经授权或者委托而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促进发展

第二十四条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认真梳理部门职能,加快职能转变,将适宜于行业协会履行的职能,采取依法委托、转移等方式,交由行业协会承担,支持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第二十五条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行业协会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及时负责研究解决行业协会反映的意见和要求;作出涉及行业利益的重大决策或者对行业协会会员采取重大处理措施,可能在该行业产生重要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行业协会通报并征求意见。

第二十六条县发改局应当做好本县行业协会的发展规划、综合协调等工作,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政策措施。

第二十七条建立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制度。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委托行业协会开展业务活动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支付相应的费用,所需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第二十八条行业协会应当与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为专职工作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

行业协会中具备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行业协会通过收取会费、接受捐赠和资助、开展服务或者承办政府部门委托事项等途径筹措活动经费。行业协会的经费应当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行业协会的会费标准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行业协会应当单独设立财务账户,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管理与监督制度,按照财政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接受有关部门定期进行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等部门制定行业协会监测评估办法,定期对行业协会进行监测评估,向社会评估情况。

经评估绩效显著,并为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行业协会及其工作人员,县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奖励。

第三十一条行业协会会员对行业规则、行业自律措施或者其他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提请行业协会进行复核或者依法提请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处理。

非会员单位和个人认为行业协会的有关措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要求行业协会调整或者变更有关措施,也可以依法提请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三十二条行业协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有关管理部门指导下,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行业协会被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的,由有关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织,依法进行清算。

协会筹备申请书第5篇

第一条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条公司主要经营

第三条公司经营宗旨和目标

第四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为:

甲方:

乙方:

……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元。

甲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金的%,全部以货币出资。

乙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金的%,全部以货币出资。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条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第七条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每迟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资额部分的万分之二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新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新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第十条公司如因股东未能按时缴付出资而未能有效设立,设立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其它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为:

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2、分享公司利润;

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为:

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第十四条公司的筹备工作由全体股东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股东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各股东预先交付元作为开办费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作为公司开办费用列入成本核销。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字后交付,由统一管理使用。

第十六条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由负责安排,各股东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十七条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发生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第十八条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第十九条本协议各方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约定,本协议所产生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本协议一式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

协会筹备申请书第6篇

本刊记者 王和岩 实习记者 毛志鹏/文

57岁的天津人董坚,匆匆赶到了位于北京八宝山南侧的北京市一中院审判大楼。10月9日下午,他状告卫生部行政不作为一案,在第18法庭开庭审理。

六年前,董坚等164人书面发起筹备“中国爱眼协会”,其中有不少人是当时国家的眼科权威人士。他们说,成立这个协会的目的是改变国人视力保护不力的现状。但是,按照中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社会团体,首先需获得所在行业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才能在民政部门登记。因此,成立“爱眼协会”首先要征得卫生部的同意。

董坚称,从2000年2月到2004年1月,长达四年的时间里,他多次向卫生部医政司综合处、人事司等部门递交成立“中国爱眼协会”的申请,并应卫生部的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九次修改和补充。而对于是否批准成立这个协会,卫生部迟迟未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

去年2月3日,董坚以个人名义将卫生部告上法庭,要求裁定卫生部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正式答复的行为系“行政不作为”,并要求被告作出正式书面答复。今年3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才正式受理此案。

据法学界人士称,此案因涉及“结社自由”而有敏感意味,引起了医学、法学界等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近十家媒体前往旁听了案件庭审。

据《财经》记者了解,原告董坚1992年即开始介入防治眼病、保护视力的工作,是中国“全国爱眼日”的四位首倡人之一。

在10月9日的庭审中,董坚认为,卫生部收到他的申请资料后,未给予正式答复,使其陈述权、申辩权受到损害;要求裁定卫生部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正式答复的行为系“行政不作为”,并要求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对是否批准筹备社团作出书面决定。

董坚的律师、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夏霖律师称,卫生部审查和批准筹备社团申请的行为,是一种行政许可。依据《行政许可法》,被告的行为违反了一次性告知义务,因此,被告应当对董坚的申请给予明确的书面答复。

“中国爱眼协会”另一位筹备发起人,中华眼科学会主委、协和医院眼科主任赵家良教授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该案诉讼。在赵等眼科专家看来,中国日趋严峻的眼病防控形势,仅靠卫生部门的力量不足以应对。而通过成立“中国爱眼协会”这样的民间组织,广泛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也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社会化医学的原则。

卫生部的诉讼人之一、卫生部人事司宋峻处长在法庭上表示,卫生部对于此事不是不作为,而是积极地作为。但经相关工作部门认真审核,认为其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也不符合要求,并曾多次当面口头或通过电话对原告等人的申请提出补正意见,不存在“行政不作为”。但原告始终未能提供符合卫生部有关内部规定要求的补正资料,因此卫生部一直未正式受理其申请。

卫生部的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的贺少林律师则强调,原告没有向法庭提交任何证明其曾向卫生部提出过“申请书”的直接证据,既没有邮寄证明、也没有签收回执。因此,原告之诉没有证据支持,是不能成立的。

对此,原告董坚声称,在四年多时间里,他数次请求卫生部的人给个书面答复,哪怕是只有签名的白条,但均遭拒绝。

据内部人士透露,卫生部工作人员在一次电话答复董坚的询问时,告之没有必要成立“中国爱眼协会”。其中原因是中华医学会已设立了眼科分会;另外,还有全国防盲技术指导组等组织从事有关眼部疾病防治的社会工作,应充分发挥现有机构或组织的职能。这两个协会尽管名义上是“民间组织”,实际上完全隶属于卫生部。

下午3时,审判长宣布休庭。法院将另行择日公布判决结果。

“其实这样的问题很普遍。”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主任王名教授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指出,现行法规对社会团体采取双重管理体制,除了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各社会团体还要有自己的业务主管单位,并赋予业务主管单位广泛的权力。中国实际现有民间组织约300万家,但真正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只有32万家――这些基本都是带有“官方背景”的。问题的根源便是双重管理制度的设计,其实质上是政府安排的一种监管方式。

协会筹备申请书第7篇

1、组建全院性或跨系的学生社团,必须向院团总支学生会提出申请,阐明新社团建立的目的、宗旨、必要性及可行性等。由院团总支学生会报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报院学生会存档备案。

2、社团成立程序社团发起负责人首先应准备社团成立申请书、社团全体发起人简历、社团章程草案到社团部申请,社团部对社团成立的条件进行考察,并对章程的制定提出意见。社团部同意后,社团发起负责人将申请书送到院团总支学生会进行审查、批准。

3、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社团发起人或筹备组织成员不得少于5人。

(2)有明确的宗旨和章程(包括名称、宗旨、目的、组织、活动、经费等)。

(3)发起人要成立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并指定负责人。

(4)有明确的活动内容和形式。

(5)名实相符、结构健全。

4、申请成立或办理注册手续,应提交下列材料:

(1)社团的章程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① 名称。

② 宗旨。

③ 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④ 活动内容、范围及活动方式。

⑤ 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⑥ 社团成员资格的取得和丧失(成员条件、入退手续)。

⑦ 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⑧ 负责人的产生程序及职权。

⑨ 章程的修改程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⑩ 社团内部奖惩制度。

(2)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3)负责人的姓名、年龄、简历、所在院系、班级、联络方式。

(4)拥有符合协会自身性质、特色的协会名称、会标。

(5)成员的数额。

5、社团成立后,由社团发起负责人招收会员,筹备召开成立大会。

成立大会的主要任务是:

(1)选举社团社长(会长),并报院团总支学生会审批。

(2)制订工作计划。

(3)决定其他有关社团重大事宜。

协会筹备申请书第8篇

春的迎来在于拼搏人生,我们勇敢追逐,奋斗创新,弘扬社团文化。高职学院的成立开启了社团队伍, 同时第一学期协会申办也给社团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为了发展校园文化,结合学院“以学生为主”的理念,促进广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活跃学生课余生活,特此举办本届精品月活动。

精品月素来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而活动却是缺少不了的元素。高职学院将在本学期开展第一届活动月活动。本届活动月的主旨在于活跃社联社团的气氛,使更多的学生能够参加到社联社团的活动中,让每个大学生找到属于自己的亮丽舞台,发挥个性特长,得以超越自我。

同时,也让广大学生学会自信专注的面对生活,展现出新时代大学生的豪情满志。青春的乐章已经奏响,让我们用激情去面对所有的挑战。

一、活动名称

宁波大红鹰学院高职学院社团联合会第一届活动月

二、活动主题

"风雨同路 共创你我"

三、活动策划主办

宁波大红鹰学院高职学院社团联合会

赞助单位:查字典范文

四、活动时间和地点

活动时间:20xx年4月1日——20xx年5月1日

活动地点:宁波大红鹰学院内(注:校园以外活动需特别提交申请书)

五、活动宣传方式

(一)横幅宣传方式(暂定)

制作2条横幅,图书馆一条,高职篮球场一条

(二)广播宣传方式

活动时间起在校广播站播音时间段播放有关活动月开幕式的宣传标语,以及近期的活动安排

(三)宣传方式

(1)部门干事下榻班级宣传或以宣传单形式宣传

(四)喷绘宣传方式

大型喷绘一张,挂在院门口的广告架上(暂定)

(五)海报宣传方式(暂定)

在学院里张贴海报,另外在1个食堂和图书馆张贴宣传海报

(六)内部宣传方式

各部门干部、各协会会长及会员参加制:在活动月动员大会中,进行宣传,让每位同学参与到本届精品月中

本院老师参加制:在精品月开幕式和闭幕式以及一些大型活动中,邀请团委老师、协会指导老师以及各分院的一部分老师参加

(七)网络宣传

在学院论坛、QQ群里发布关于本届精品月的相关信息,通过网络让同学们更好的了解精品月的宗旨

(八)活动当天宣传攻势

活动举办当天,运用引导的战略,进行面对面宣传,从而增加基层宣传力度

六、活动开展

(一)活动准备阶段

1.策划阶段

由策划部负责人组织策划部干事进行关于策划此次精品月的讨论,最终完成初步的活动月策划书

2.宣传阶段

经过策划部和宣传部的讨论,采用多种方式让学生们了解并参与活动月(详见七、活动宣传方式)

召集各部门干部以及各个协会会长参加本届精品月动员大会,由理事长主持,宣传关于本届活动月的相关信息,鼓励每个协会都能参与进来。

3.项目申报阶段

报名资格:(1)凡本院社联所属协会部门均有报名资格;

参加本次活动的协会部门必须保证活动期间本协会部门的正常运作;

(3)参加本次活动的协会将服从理事团的工作要求,如有问题直接向理事团提出,经讨论后所得出的解决方案将无条件实施。

4.活动审核阶段

具有报名资格的协会需填写活动申请表,各部门给各自负责的协会发放相关电子表,院外活动的协会则要特别提交申请书。

上交的活动申请表及活动方案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受理申请后递交理事会通过才能作最终审批。完成审核后,将结果及时告知申请的协会。

5.场地申请

(1)关于校内活动:由协会填报申请表,经批准予以开展

关于校外活动:需特别提交申请书,并且需要特别注意安全问题

(3)严禁以校社团联合会的名义私借场地

6.赞助经费筹集阶段

此项由外联部和财务部完成

(二)活动举办阶段

1.活动流程

(1)

宁波大红鹰学院高职学院社团联合会第一届活动月开幕式——个性达人秀

时间:20xx年4月1日

地点:活动中心五楼(暂定)

宁波大红鹰学院高职学院社团联合会第一届活动月闭幕式暨表彰大会

时间:20xx年5月1日(暂定)

地点:活动中心五楼(暂定)

精品月娱乐周-协会部门活动

时间:20xx年4月5日——20xx年4月12日

地点:宁波大红鹰学院内

具体活动:

(3)精品月文化周-我与理想通行致词比赛

时间:20xx年4月15日——20xx年4月25日

地点:宁波大红鹰学院内

具体活动:

2.活动过程的监督

各部门负责对分属的协会活动进行监督,随时联系各个协会会长,了解活动的进程,并为协会活动提供各方面的帮助。此外还要做好活动过程中的资料收集,包括通讯稿件,活动照片。

(三)活动后续阶段

1.协会部门考核

活动月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参加本次活动的协会进行考核,将纳入每学期协会考核的一部分,从而加强各个协会的竞争力。

2.协会部门活动总结的提交

各个协会在活动月各类活动之后,必须去相关部门领取活动反馈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反馈表以及活动总结报告。

3.活动总结会议

活动月结束后,理事会将开会总结本届活动月的优缺点。对在活动中有优异工作表现的协会鼓励,并且树立优秀协会的榜样,此外鞭策部分不合格的协会,形成一种优差氛围,加强协会间的竞争力。通过本次会议,提高了社团联合会的自身素质,使协会良性竞争,加强团体竞争力。

4.活动月相关资料的保存

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本届活动月的相关资料,可以作为下届活动月或者其它大型活动的参考资料。经办公室审核,宣传部将部分电子稿和照片,更新到宁波大红鹰学院社团联合会网站中。

七、活动细节问题

(一)活动月参与活动协会报名问题

原则上是各个协会以自愿报名参加本届精品月活动,但鼓励全部协会都要参与到本届活动月中,展现出各个协会的风采。

(二)活动月活动安排问题

原则上在活动周,各协会的活动在办公室会有明确的时间安排,但可能会存在部分协会脱离约计安排,并造成同一天出现多个协会举办活动。各部门应随时了解各协会的活动安排,如出现此类情况,要及时上报理事会,待理事会作出调整,被调整的协会将服从安排。

(三)活动月安全问题

由办公室负责本届活动月的安全问题,而各部长协会会长则是部门协会活动的主要安全负责人。

八、活动总结

九·附录 (个性达人秀才艺大赛晚会策划书,我与理想通行致词比赛策划书)

附件1

活动筹备组委会

指挥组

1.全面负责活动月中的管理工作,并主持召开各类相关会议

2.指导、督促各部门在本届精品月中开展工作

会务组

1.负责本届活动月的总体策划方案(策划部)

2.项目申报(各部门负责所属协会)

3.活动审核

活动月活动审核(办公室)

活动周活动审核(策划部)

4.活动通讯稿(办公室)

5.活动时所用物品的整理及保管工作(办公室)

6.宣传单、节目单、邀请函的打印以及发放(办公室、策划部)

7.活动结束后相关资料的收集和保存(办公室)

财务组

1.本届活动月的赞助经费筹集(外联部)

2.对协会活动的财务申请进行审核(财务部)

3.对本届活动月的财务进行统筹安排(财务部)

宣传组

1.本届活动月宣传所需的相关海报、宣传单、节目单、邀请函、喷绘、横幅制作(宣传部)

3.张贴活动月相关海报(各部门协助)

2.负责本届活动月活动的拍摄工作,并做到及时把本届精品月活动进程更新到网页中(宣传部)

联络组

1.统计社联部门以及协会节目单(外联部)

2.负责联系其他分院协会会长、分院理事(副理事和办公室)

3.联系宁波各大高校分院社团联合会参加本届精品月(外联部)

4.负责联系参加活动的老师(外联部)

考核组

1.对各协会及部门的活动进行监督(办公室)

2.对参加本届活动月活动的协会进行考核(办公室)

社团活动月开幕式策划书

一、活动背景

让各家社团在活动月中更好的展示各自的生机与活力,更好的展示山西大学丰富多彩的社团文化,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积极活跃学生社团活动,通过不同类别社团开展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弘扬建设和谐校园的风貌,烘托校园人文氛围,展现各类社团的新风采,给社团活动月一个良好的开头。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山西大学委员会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山西大学所有注册社团

四、策划单位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活动部

五、赞助单位

待定

六、活动时间

20xx年4月9日9:30到12:00

七、活动地点

山西大学初民广场

八、活动流程

第一阶段 前期准备

1、申请审批

在3月31前由活动部落实策划并交到主席团成员和团委老师处审核。

在4月3日之前由秘书处落实场地、借用物品以及电源的申请工作。

2、落实赞助

在4月5日之前由外联部落实物品和资金的筹备工作。(包括:赞助资金,申请资金。)

3、落实宣传工作

由宣传部负责海报、展板、通讯稿的制作与展出;由信息部负责社联网站的宣传及新闻采访工作。

由宣传部负责联系山大电台提前播报有关传统文化月的新闻与事宜。

4、细节准备工作

(1)在4月5日召开社团负责人大会,通报开幕式情况,就具体细节和相关社团进行商讨确定。在部长级例会上由主席团通报活动情况,并安排各部任务,实行部长负责制。

(2)各部按照以上准备工作逐条落实。社联秘书处向受邀嘉宾发出邀请函(提前三天)。

(3)在社联内部的主持人中选拔出四个主持人负责相关活动的主持。

(4)在4月7日召开部长级会议,核实各部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开幕式前最后的部署与安排。

(5)4月7日秘书处向所有社团下发通知,要求各社团于开幕式当日9点30分准时到达活动地点集合。

(6)4月7日各部部长通知所有部员于活动当日早上8时到活动地点集合,进行场地布置(包括各种物品的摆放、挂横幅、桌凳的摆放以及在图书馆下路两旁要展示的社团的帐篷的搭建等等)及活动安排。

第二阶段 开幕式正式开始

09:40 与会代表到场完毕

09:50 受邀嘉宾、主席团成员入场

10:00 主持人宣布开幕式正式开始

a、主持人介绍与会人员、社团活动月的具体情况

b、校团委领导致开幕辞

c、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致词

d、由到场职位嘉宾宣布社团活动月开幕并剪彩

e、各家要展示的社团开始各自的表演

11:50由主持人宣布开幕式结束并合影留念

第三阶段 后期工作

活动部:负责会场清理,包括地毯的撤除、音响设备的回送。

宣传部:撰写通讯稿并及时送达,后期展板的制作,摆放。

信息部:照片筛选、上传社联网站,在团委网站和社联网站发布新闻。

其余各部:负责现场人员的疏散,确保到场人员有序撤离。

九、所需物品

略。

十、应急预案

1、若遭遇不可抗天气,看清况由秘书处决定是否延期,并另行通知。

2、在会场安排一些较专业人员,负责在设备出问题是的修理。

3、准备备用线路,预防停电事故的发生。

山西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协会筹备申请书第9篇

为支持我国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融资,今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企业经重组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均可自愿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提出境外上市申请,中国证监会依法按程序审批,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现就公司申请到境外主板市场上市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司申请境外上市的条件

(一)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

(二)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

(三)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

(四)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

(五)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申请境外上市须报送的文件

(一)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公司演变及业务概况,重组方案与股本结构,符合境外上市条件的说明,经营业绩与财务状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本年度盈利预测及依据),筹资用途。申请报告须经全体董事或全体筹委会成员签字,公司或主要发起人单位盖章。同时,填写境外上市申报简表(见附件)。

(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

(三)境外投资银行对公司发行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

(四)公司审批机关对设立股份公司和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

(五)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决议。

(六)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确认文件、国有股权管理的批复。

(七)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文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批复。

(八)公司章程。

(九)招股说明书。

(十)重组协议、服务协议及其它关联交易协议。

(十一)法律意见书。

(十二)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

(十三)发行上市方案。

(十四)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申请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在向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或交易所提出发行上市初步申请(如向香港联交所提交A1表)3个月前,须向证监会报送本通知第二部分所规定的(一)至(三)文件,一式五份。

(二)证监会就有关申请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以及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规定会商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

(三)经初步审核,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函告公司是否同意受理其境外上市申请。

(四)公司在确定中介机构之前,应将拟选中介机构名单书面报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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