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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经济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8 15:35:49

商务经济论文

商务经济论文第1篇

电子商务是国际贸易发展的必然,,其商务模式主要有在线展览、电子采购、网络商品交易、网络贸易、在线支付等。与传统的贸易方式相比较,电子商务在步骤上更简单,帮助外贸企业改革国际贸易流程,简化了国际贸易程序,缩短了国际贸易的时间和距离,大大提高了国际贸易的效率,实现了国际贸易活动的无纸化、简易化、信息化、智能化和全球化,形成新的国际贸易流程管理模式,是国际贸易方式划时代的变革,随着电子商务的应用与发展,外贸企业的竞争环境发生新的变化。信息成为企业最重要的资源,信息要素成为劳动力、资金、技术三大传统生产要素之外的至关重要的新的竞争要素。外贸企业如能在信息竞争上取得优势,则会提高其获得市场份额和争夺利润的核心能力。企业对市场的快速反应成为新的竞争规则,速度己成为企业赢得竞争的关键。另外,电子商务环境催生了“虚拟联盟企业”,并迅速成为新的国际贸易经营主体。其出现促使外贸企业之间的竞争模式由单个企业的竞争转变为基于整个供应链的竞争,电子化成为竞争的主要手段,竞争方式也转向更深层次的合作式竞争,即为竞争而合作。

二、现代外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中存在的问题

在信息化、网络化浪潮的推动下,电子商务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外贸企业进行竞争与创新的有力手段。在外贸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展网络贸易的实践中,存在以下一些代表性问题:

1.电子商务立法尚有滞后与不足。

在虚拟社区中进行的电子商务活动,其交易平台、交易形式等与传统商务活动有很大区别,商业关系中出现了许多新的法律问题,如电子证据、电子合同要约与承诺、合同生效时间、电子签名认证等的确认,都对现行的传统的民法、商法提出了挑战。目前在电子商务领域我国已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相对于电子商务的发展,该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行却是滞后的。我国1999年出台的《合同法》,率先公布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拥有法律效力;2005年4月1日《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才开始实施。电子商务立法的滞后,严重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除上述提及之外,我国目前还没有其他完整的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实际操作中,网上交易纠纷的调解,电子支付安全,网络犯罪的法律界定包括欺诈仿冒、盗窃、网上证据采集及其有效性,隐私权保护,与纸介质书面形式的法律如何衔接,争端发生后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各部门之间如何协调职责进行公平、合法解决问题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与不健全,导致消客户、企业之间引发很多纠纷,也影响了我国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

2.网上交易流程的安全性尚待提高。

通过网络进行交易,在网络平台上实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传递,电子商务使得外贸业务没有国界并到处充满贸易商机。能否在金融系统交易与交付中保证消费者和商家的利益完整性、可靠性及安全性,是电子商务实现其潜在价值的重要前提。由于互联网本身的开放性和网络技术发展的限制性,网上交易可能随时面临着来自于企业、消费者、银行或金融机构、软件供应商、黑客、电脑生产商等各种不同群体的不可预测、不可控制的风险,引发一系列安全性问题。如商业机密的泄露与窃取、商业信息的篡改与破坏、身份的冒用滥用、网络钓鱼式攻击等等。其中,核心及关键问题便是在线交易付款的安全性,这不仅涉及到技术问题,同时也涉及到管理和法律的问题。有些用户不愿进行网上交易,正是源于对网上交易的安全性与可靠性不完全信任。因此,能否构建安全可靠的在线支付制度,直接关系到参与电子商务活动各方的利益,也是用户所关注的焦点,这需要组织专门力量加以解决。目前我国外贸企业网上交易的安全性问题尚未得到较为妥善的处理,如没有强大的网络防火墙,银行的电子储蓄系统密码一般仅能设立6位数字等,这些薄弱的技术防范措施给电子商务在外贸领域内的进一步应用产生了较大的制约。

3.外贸企业的网络建设与应用仍处较低水平。

在应用与发展电子商务方面,相对于国内传统企业,我国外贸企业一直走在前列。虽然我国绝大多数外贸企业都连接了国际互联网,但企业对电子商务的投入不足,信息化建设仍处于基础阶段,应用领域非常局限。信息化建设是电子商务运行的基础。据有关资料显示,信息化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国外中小企业通常为3%左右,而我国中小企业此比重超过1%的不足30%。外贸企业的信息化投入主要用于缴纳入网费、购买硬件、基础设施方面,用于日常维护及业务的咨询费用很少。信息化基础的薄弱,直接导致外贸企业对电子商务的应用水平尚处于较低层次。我国外贸企业一般通过内联网进行企业内部的信息查询,但多数企业对内部网络建设不够重视,建设缓慢且业务管理网络化比例低,一些企业甚至还处在单机与互联网相连阶段,相互之间信息闭塞,不能实现资源共享。在外联网的使用上,外贸企业通常是利用国际互联网广告来宣传企业及产品、进行一般的信息查询、通过邮件收发相互联系,多数局限在网络推广与营销的低层面上。而利用网络传输订单、完成国际贸易整个交易流程,真正实现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只占少数。目前这种“在线洽谈,离线交易”的特点,反映出我国外贸企业利用国际互联网实现商务往来的能力和层次急需提高。

三、对策与建议

针对我国外贸企业在应用电子商务中所存在的上述问题,建议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加以解决。

1.制定和完善电子商务领域的法律体系。

近年我国已颁布了电子商务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前期出现的一些典型性问题进行了规范,促进了电子商务健康良性的发展。但是,针对当前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我们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目前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给其稳健有序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建立健全我国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要以下述两个方面为重点方向:一是为适应新形势要对现存的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二是根据目前的实际操作情况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新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必须具有以下法律功效:能有效地规范交易的流程与行为、能切实保障交易的公平与安全、能清晰地界定所属的责任。建议参照联合国国际委员会制定的统一通用规则———《电子商务示范法》,我国应尽快制定一部与国际法保持一致的比较规范与完善的《电子商务法》,将电子商务的活动过程通过法律加以规划引导,力求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在制定新的法律法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要发挥政府的协调功能,组织各方参与对话与协商,倾听各方的意见与建议,保证法律法规的合理、透明与公平。其次,法律法规不仅要适用于目前情况,更要有灵活性和前瞻性,对新情况、新问题可以修改和补充。最后,电子商务政策既要与国内诸如在电信、竞争等方面的政策相协调、不互相抵触;又必须能够与国际接轨,这样才能站在更高的层次切实保护电子商务活动中我方的合法权益。

2.加强网络管理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网络安全涉及到每个商家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加强网络管理,维护网络安全,减少网上犯罪行为,维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与经济安全。首先,应建立需要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思想,提高对其重视程度的认识。个人用户要养成定期修改密码等安全上网的习惯,企业用户应建立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服务体系以防数据被窃取、伪造和破坏。其次,我国网络安全管理需要在中央层面建立一个具有高度权威的组织,领导信息安全管理的工作,统一协调各部门的职能,建立网络风险防范机制;同时加快立法进程,健全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上约束进行电子商务贸易的商家和消费者。最后,加快信息安全人才的培养,强化网络技术创新。我国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上相对落后,一些核心技术尚未掌握,对信息安全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我国应加大对科研教育的支持与投入,进行信息安全关键技术攻关,开创行业内培训与资格认证机构,加强国内外经验技术交流,及时掌握国际上最先进的安全防范手段和技术措施,从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自主的、高水平的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体系。

3.提高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与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商务经济论文第2篇

商务英语是国际商务和英语语言的有机结合。林添湖(2004)将商务英语总结为:“商务英语是英语的一种重要的功能变体,是专用英语的一个分支;它并不是一种特别语言,而只是英语在商务活动中的应用;它是一种工作语言,一种交际能力的体现形式;它既具有个别商务活动的专业性,又与社会大众所使用的普遍英语息息相通”。商务英语就其性质而言,是不同语言使用群体在商务语境交易领域进行商品与服务交换过程中使用的一种世界性的语言。商务英语是商务交易中的的媒介或工具,作为一种语言,商务英语具备语言的经济学属性,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决定了商务英语的定位必须与时俱进,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产物,商务英语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开放性、综合性和应用性(廖国强2006)。

二、商务英语经济学属性

语言的价值属性是语言经济学理论的重要研究成果之一,商务英语的经济价值属性驱使人们做出相应经济付出行为,此行为由于满足了投资者预期经济效益而导致商务英语在我国经历了持久不断的对之学习热潮和高校及社会教育体系的各种人力物力不断投入。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商务英语在我国的语言经济价值日渐重要,利用语言经济学来分析研究商务英语经济价值的表现形式及其如何有效地利用这种语言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是非常必要的了,本文将从以下4点对商务英语的经济学属性进行分析与研究。

1.商务英语的人力资本属性。

语言经济学理论认为语言本身就是一种人力资本。人力资本是劳动者自身所具有的知识、技能和由此所展现出来的能力,语言投资与其他投资一样具有资本价值,可以增加个人经济收益。根据语言经济学观点,商务英语本身是一种人力资本,为学习商务英语而投入的财力、人力、时间等综合投资是对人力资本生产的一种经济投资,是包含了商务技能和英语知识的语言人力资本产品的组合。商务英语人力资本的效用可以体现为使用者使用商务语言与技能知识后提高生存能力和取得更好生活质量的可能性。由于人们通过不同程度的商务英语知识和技能服务于社会,社会会根据不同的人力资本价值提供相应的报酬,所以商务英语水平程度对收入的影响是显著的,在此方面,相对于单纯的英语专业学习者,商务英语学习者不仅拥有语言的知识和技能也同时获得了相应的商务经济知识和技能,因此在人力资本价值的评估方面,获得多技能的人力资本的价值必然要高于单一技能的人力资本价值。

2.商务英语具有经济投资效用。

Grin(1994)认为语言和其他资源一样属于通过投资而获得收益的经济资源。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决定学习第二种语言(或外语)的主要原因是出于对其所带来的未来经济投资效益的考量,即考虑到学习这种语言(或外语)的投资费用和投资预期效益的正相关,这就是语言具有经济投资效用。商务英语是一种世界性语言,作为一种经济投资,使用者在选择学习这种世界语言时要权衡使用的成本与收益。学习商务英语的成本就是为学习其而花去的时间和投入的直接费用,而其收益就是由于掌握这种语言使用能力所获得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收益及使用商务英语进行商务交际时语言交际效用的最大化。其经济投资效用的大小则取决于学习者学成后对商务英语使用机会的多寡和使用范围的广度,所以商务英语学习本身就是对商务人才资本生产的一种经济投资。商务英语学习者和使用者通过长期学习积累的商务知识、技能及其所表现出来的能力等会对经济生产产生促进作用,受经济因素影响的驱使人们会做出更多相应的经济付出行为,保证了商务英语的经济投资效用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

3.商务英语体现使用经济价值。

语言本身并不具有价值,语言的价值是人们在使用某种语言时根据所获得的直接或间接效益而赋予它的。Grin(1994)指出语言不但是具有潜在价值的技能,而且植根于个人的语言属性对个人的社会经济地位产生影响。不同语言的经济价值是不同的,所以增加收益的效果也不相同。商务英语的使用经济价值表现为:第一,使用者可利用所习得的英语语言和商务知识、技能从事与商务或英语相关的工作而直接获得经济效益;第二,商务英语专业知识及其实践能力可帮助商务英语从业者获得更多国际商务高级职位及晋升机会,从而取得长远经济效益回报;第三,商务英语作为一种专门用途英语,在中国和国际劳务市场上有较强的市场需求。凭借商务英语专业语言和商务知识优势,商务英语从业者可在劳务市场中满足这种社会需求从而取得经济效益。

4.商务英语具有经济效用。

莫再树等(2006)认为某一语言的经济效用取决于该语言在不同市场上的使用程度,包括在劳务市场上是否急需,在私人和公共消费市场上的应用多寡,在人际交往中是否常用等。在某一特定地区内,使用某一特定语言的个人和机构的数量(即使用该语言的密度)是决定该语言经济效用的首要因素。商务英语的经济效用取决于商务英语在市场上的使用程度及需求程度,需求越大,在经济活动中的使用程度越高,商务英语的经济效用就越高。从业者的商务英语熟练程度越高,工作经验越丰富,从事商务英语活动的人群越大,商务英语的经济效用发挥得就越好。

三、结语

商务经济论文第3篇

只要有选择,就有机会成本,商务英语中存在的机会成本不仅在宏观方面影响着学校专业设置的选择,而且在微观方面商务英语的应用上也体现出它的存在意义。

1.商务英语的专业设置———学校的机会成本。

自1985以来,商务英语以英语专业的一个方向出现于高等院校中。直至2007年,教育部才批复商务英语不是一门课程,而是一门专业。从此,商务英语名正言顺地与翻译,语言文学并列成为英语的三大专业之一。目前在全国900多所开设有英语专业的院校中已有750多所设置了商务英语课程方向/专业。近三年分别有17所,31所,83所院校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开设此专业,而且这一增长趋势将继续延续下去,会有越来越多的院校加入到这一阵营中来。为什么商务英语专业如此受欢迎?在此笔者借用经济学中的机会成本这一概念诠释其中原因。从一定程度讲,学校的机会成本决定着专业设置的选择。经济学是研究如何有效地配置稀缺的资源。通常情况下,这些资源可以有多种用途,也就是说,在配置这些资源时,我们有着不同的选择机会。正因资源的稀缺性,我们做出一种选择时,就意味着要放弃其他选择,而其他选择所产生的收益就是你的机会成本。那么作为理性的决策者,面对多种选择时,会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也就是选择对象所产生的预期收益大于放弃对象所产生的预期收益,换言之,预期收益应大于机会成本,这才是最优选择。在高校的专业设置问题上,机会成本是指将稀缺的教育资源用于某一专业的教学时,所放弃进行另一专业的教学可能产生的收益。教育资源包括一切为顺利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所提供的财力、物力,人力,信息等资源。这些有限的资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着高校的专业设置。一所高校不可能无限制地去开设专业,或是想开什么课程就开什么课程。在国家一再强调优化配置教育资源的大环境下,院校在设置专业时需考虑最优选择,使其机会成本降到较低水平。可如何判定最优选择呢?什么样的选择机会成本会相对较低呢?笔者认为所设专业能够更好地与市场需求匹配就是最优选择,因为这样的选择产生的预期收益也相对较大,大于其他专业的预期收益,这就使专业设置的机会成本相对降低到较低水平。对于语言专业,可以从以下几点判断它是否能够很好地与市场需求匹配:(1)该门语言在劳务市场上是否急用;(2)该门语言在消费市场上的应用多寡;(3)该门语言在人际交往中是否常用;(4)该门语言在不同市场以及人际交往中的应用情况。论述至此,我们上文所提出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为什么商务英语专业如此受欢迎,原因在于商务英语专业的设置是市场所需。随着我国对外开放领域的深度与广度的不断拓展,市场对既具有商务贸易知识又有扎实的英语交际能力的应用型与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极为迫切,而商务英语专业的培养目标与此需求恰巧吻合。根据部门高校就业中心的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6年,国内拥有外贸进出口权的企业数量将达到36万家,大概需要180万外贸人才。而据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统计,中国每年高校类毕业生在13万人左右,即使不拘一格降人才,也无法填补这100多万人才的缺口。这是从量的角度考虑,如果从质的角度出发,形式就更加严峻了。例如,2012年,国内能够熟练运用外语和法律知识处理国际事务的人才仅有2000个左右,这对于进入WTO将近11年的中国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在商务英语专业学生的培养中,不但要致力于量的增加,而且要更加专注于质的提升。本文下一部分将会对此进行深入探讨。

2.商务英语的应用———个人的机会成本。

语言在经济学中可被视为一种资源,而商务英语是语言资源的一个分支,具有一定的经济特性。正如语言经济学的开拓者JacobMarschak(1965)认为语言作为人类经济活动中不可缺少的工具,具有与其他资源一样的经济特性,即价值(value),效用(utility),费用(cost)和收益(benefit),因此,他认定经济学与探求语言方面的优化具有密切关系。下面我们就从费用(cost)这一角度出发,探讨一下商英英语应用中存在的机会成本。首先,商务英语与其他经济资源一样具有稀缺性。虽然我们每天有说不完的话,表达不完的意思,看似语言无穷尽,但需要注意的是,表达一个语境的语言是有限的,因为语言资源本身是有针对性的;另外,一个人受自身能力、条件的限制,所能使用的语言资源也是有限的,尤其当所使用的语言不是母语的时候,这一点体现得更加明显,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有时候会词不达意的原因所在了。其次,正因为这种稀缺性的存在,商务英语的应用就会产生机会成本。在表达一个语境时,使用一种语言资源就不得不放弃另一种语言资源,而所放弃的语言资源可能带来的利益就是语言的机会成本。以语言文体为例,MartinJoos(1961)在《五只时钟》中按照语言使用的正式程度将英语分为五种变体,即庄重文体(frozenstyle),正式文体(formalstyle),商议文体(consultativestyle),随便文体(casualstyle)和亲密文体(intimatestyle)。不同的交际目的决定着使用的交际文体:商务谈判中多数情况使用商议文体;签订合同会使用庄重文体。如果选择了错误的文体,可能会付出巨大的利益代价,产生巨大的机会成本。比如谈判双方不熟识的情况下使用了随便文体会使对方感到不愉快,从而影响谈判结果;合同使用语言不正式,含有歧义词语,可能由此产生不必要的误解与纠纷。这仅仅是文体的选择所产生的机会成本,语言词汇的选择就多不胜数了。比如蒙牛2012年打出的“只为点滴幸福”广告语所对应的英文是“Littlehappinessmatters”,翻译过来与原意截然相反:幸福并不重要。另外还有白象方便面在出口国外时品牌翻译为“Whiteelephant”,而这个词在英文中有“中看不中用”之意,企业由此所付出的代价不得而知了。所以,商务英语的语言应用中存在着的机会成本虽然不是都可以量化为金钱,但很多时候为此付出的代价不容小觑。在商务英语的应用中机会成本的存在影响着语言的选择,所以在进行选择时,就要力求机会成本最小化。这就需要使用者对所用语言及其文化等方面要有较深的造诣,因为在涉外的商务活动中,导致机会成本上升的不仅仅是词汇的选择错误,更多的是不同的政治、法律,经济制度下的商务文化的冲突。用来描述与表达商务信息的语言符号的解码(decoding)与编码(encoding)的整个过程受到社会心理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歧义现象、交际意图及文化背景多种因素的影响。与此同时,商务活动中会涉及很多行业术语,特别是法律行业,不懂行话,将寸步难行,机会成本将大幅提升,为此付出的代价不可估量,这也就是上文提到的国内能够处理国际事务的法律人才告急的原因。所以,在培养商务英语人才时,需要从语言熟练度,跨文化交际能力以及商务知识三方面抓起,这才能够培养出市场真正需要的人才。

二、结语

商务经济论文第4篇

1.创造更多的贸易机会给企业对于电子商务而言,其具有十分广阔的市场,且客户种类也较为繁杂。只要民众会上网,就有可能成为电子商务的服务客户,因此,电子商务在挖掘客户资源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使网络交易额提高。电子商务的网络环境是开放的,对于各个电子商务企业来说,能够实现最大程度上的信息传输与共享,有利于企业对更好的商务理念进行吸收,进一步发展企业的贸易业务。有利于企业冲破市场管理壁垒目前,在经济贸易活动中,电子商务的发展越来越快,EDI被更多的大型企业所应用,而且针对企业拥有某些特权,种种情况从一定程度上都提醒企业要创新企业管理,打破传统的贸易壁垒,寻求更大的发展市场,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利于经济贸易向多元化发展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交易方式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变,从最初传统的面对面交易付款到现在的利用网银进行交易,网络交易的简便不仅跨越了空间障碍,而且超越了时间上的障碍,使经济贸易的交流手段更加便捷化,促进了经济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2.统一国内市场目前,国家的每处地方几乎都被互联网所覆盖,其强大的覆盖率成为了电子商务发展的牢固基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一个电子商务统一市场已越来越有必要。商品在经济贸易的过程中可以进行大范围的流动,而电子商务又处于一种大众化地位,从而对于国内任何市场,商品都会有所触及,间接地对国内市场起到统一的作用。2.5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我们都知道,淘宝和天猫这两大网购商城是用于满足人们的日常生活所需,其每年网购交易额的增长反映出我国居民的消费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消费方式也从最初的实店消费变为现在的网购交易,不仅使人们消费更加便捷,而且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权,在售后服务方面也不断地进行优化。由此可见,电子商务使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了大大提高。

二、电子商务在经济贸易中发展存在的问题

1.缺乏专业人才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产业,近些年来各大高校已有所培养相关人才,但就社会不断增长的人才需求量而言,其电子商务人才还有相当一部分的缺失,面对高速发展的电子商务进程,无法给予满足。同时,当高校培养出来的人才开始进入社会的时候,由于其自身经验的缺乏导致面对电子商务领域工作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锻炼才能入手,对于人才应用方面是一个重要问题。安全机制缺陷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整个过程都是在互联网上进行的,因此电子商务的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虚拟性,这就很容易造成交易双方的违约现象,对交易稳定性产生一种威胁。网络环境跟现实环境又有着很大的不同,网络环境没有公安保护,如果财产出现损失就很难追回,财产安全得不到保证是一种威胁。而这种威胁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表现:一是在进行网络资金交易过程中,外界因素很容易对其产生影响从而出现隐患,二是互联网易遭黑客攻击,造成企业机密资料的泄露。

2.管理制度不善目前,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都在不断地发展,在世界排行中GDP总值已处于第二的位置,但我国国家性质并没有得到改变,国家经济体制仍然是以市场经济体制为主,而且还处于一种不成熟的发展阶段,某些经济问题普遍存在,再加上跟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科学技术比较落后,就使得我国的大部分企业发展模式落后,仍以加工和劳动为主,在管理制度上出现信息化管理欠缺和管理经验匮乏的问题,这些都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完善,大都是由经营内容所决定的。

3.法律法规滞后跟美国或者欧洲一些发达国家的经济体相比,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加上市场经济在运行过程中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经济行为一旦受到法律限制后,就不能进一步发展,最终导致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处于一种落后的阶段。而这种问题的造成,寻根问底是由于我国相对滞后的法律法规,很难完全配合好电子商务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体制。同时,我国的电子商务才刚刚出现不久,相关法律法规处于一种紧缺状况,支撑不了目前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法律法规滞后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一定阻碍作用。

三、电子商务在经济贸易发展中的对策分析

1.大力培养电子商务人才在电子商务发展中,国家需要大力培养相关人才。加大对教育和电子商务科研项目的投资,可以在高校内设立电子商务研究部,专门培养电子商务的专业人才。同时,高校还可以安排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到工作中去实习,让学生能够拥有实践经验,将在学校学到的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从而保证高校学生从学校出去后能够尽快进入电子商务领域工作。规范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当前我国实行以市场调节为主、政府宏观调控为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来保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那么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政府也应进行必要的调控,以提供给电子商务一个相对稳定的成长发展环境。因此,对于辅助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法规政府要努力健全,从而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并且认真贯彻科教兴国战略,重视科技的力量,加大在电子商务方面的科研投入,对于网络违法行为要及时肃清,最终营造一个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2.对于电子商务环境企业要积极适应与融入当今电子商务在经济贸易中的发展越来越重要,企业应该认识到这一点。第一,企业应完善自身的基础设施建设,使企业的数字化和信息化水平得到有效提高。第二,企业应改革自身的企业理念,将企业的发展理念定义为信息化建设,从而使企业在经济贸易竞争中占据优势。第三,企业应改革自身的管理制度,引进最新的电子商务管理方法,积极融进电子商务环境中,增添企业活力。

3.提高企业领导人的电子商务运用能力现在时代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信息化时代,网络的销售与办公都需要领导人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等,因此,使企业领导人对电子商务的运用能力得到加强,对于促进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贸易双方要想进行公平公正的交易,就要在双方之间建立一个完善的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体系对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有着直接的影响,在进行经济贸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都应对信誉问题加倍重视,进行合法交易,尽量避免违约现象,企业可以对贸易对象先进行信用考核后再做出贸易决策。同时,政府应该起到一个引导作用,积极建设与完善信用体系。

四、结语

商务经济论文第5篇

一、信用问题--电子商务的瓶颈尚未得到解决

我们知道,在传统的商业交易中,商业信用问题始终是个大问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一直不是一个法制完善的国家。商业信誉低下,企业三角债问题严重,主要原因是企业之间法制观念不强,不能严格履行合同,导致企业之间相互欠债,这种严重的三角债问题,使原来信用等级不高的商业信用更加低下,甚至影响到了银行信用。而电子商务是将传统的交易方式改为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交易,通过电子计算机、网络来进行这些经济活动,电子商务虽然在多方面对传统商业交易有所改进,但在商业信用问题上仍然没有彻底的得到改观。如果说传统的交易方式里商业信用低下会产生三角债的话,那么在电子商务中,快捷的交易方式就会有更多的三角债问题产生。所以说商业信用问题是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也是电子商务发展中始终应该被注意到的核心问题。

为什么我国在发展电子商务方面会有这么严重的信用问题呢?究其原因有两方面。其一是对此问题的忽视;因为电子商务最初起源并发展于美国,因为传统的美国商业交易方式中并不太多地存在三角债,很自然,当其企业通过网络发展电子商务时也不会遇到令人感到头疼的商业信用问题。所以当我国的网络和电子商务的先驱者们从美国引进电子商务时,自然而然地并没有把信用问题当做一个大问题,而只是着重在先进的电子商务交易方式上的引进方面,他们忽视了我国的实际国情。先进的科学交易方式固然在技术方面、银行结算方面、信息传送方面有其优点,但一定要有与其匹配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和相应道德水准。所以,电子商务在我国一开始发展,商业信用问题就突出表现出来,而直到今天无论各方面都未积极地拿出相应的措施来。其二是我国的历史原因,企业法制观念淡薄,企业之间在信守合同方面极不认真,而目前广大法院对生效判决执行力度不够又进一步加剧了商业信用本来就低下的窘况。目前我国四大银行面临的几千亿的不良信贷资产就更能说明问题。由于上述两方面的问题,就导致了电子商务在我国发展中所面临的特点,即突出的商业信用问题。目前电子商务在我国仅仅是刚刚出现,大量的网络公司和网站所从事的业务仅是提供信息服务,或充其量是从事有限的网上零售业务。截止目前为止,尚未有真正的企业与企业(即BtoB)之间的网络公司真正问世,如果当大量的BtoB电子商务问世,那么电子商务所遇到的信用问题肯定会多起来。

二、电子商务中的商业零售业为什么不易发展起来?

我们知道目前已有数个网站开展商业零售业务,有的甚至提供送货上门服务。但是遗憾的是,大多数网络公司的经营业绩不甚理想。人们不禁会问,在网上能购买一切商品吗,电子商务能取代原有的一切传统的商业销售式吗?如果买家根据网上的介绍和说明买到了自己认定的商品而又不满意怎么办,她/他能够退货吗?损失该由谁来承担?

仔细分析起来,我们会得知,虽然在网上购物极为方便,但并不是购买所有的商品都方便。比如说购买衣服等许多不规则的商品,就很难从网上获得满意的商品,而在网上较容易采购的主要属于那些标准化商品,即规格、容积、体积等极为规范的商品,而在商业零售中大多数是非标准化的商品,而这些非标准化的商品则非常容易引起麻烦。

关于电子商务零售业务方面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法规,一旦出现纠纷则极不容易解决。同时,在零售时商品的质量也不能够得到保障,因为在零售中,假冒伪劣商品较容易鱼龙混杂,买家便不容易鉴别。而网上零售使中间环节更为复杂,所以电子商务零售商品领域始终没有真正发展起来,是确实有其根本原因的。所以有人说电子商务零售商品领域始终不可能取代传统的商业零售也是有一定道理的。有些专家估计,电子商务真正发展起来主要会在BtoB商务交易领域里,我们认为这种说法一定会在未来的发展中得到应验。

三、网络故障及产生的法律后果

在网络运营过程中会经常遇到一些障碍,这些障碍或来自于技术操作方面或来自互联网上的病毒,或其他不可预测又一时无法排除的原因,导致电子商务中的交易中止,从而给买卖双方带来损失。由于网络通讯的暂时中断或由于黑客的侵入使网络陷于瘫痪,会使买卖双方的履行出现问题,而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损失究竟要由谁来负责,是由网络服务商,还是由买卖哪一方?至今没有明确的法律与规定。

虽然有一些互联网技术服务商提供保障网络安全使用的服务,但绝不可能完全杜绝电子

商务中的网络故障及人为的黑客破坏,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旦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出现网络故障影响交易会引发出诸的法律诉讼,而由于没有相关的具体法规,便会给法院对这些诉讼的审理带来极大的困难

四、网上的版权侵权

对于版权侵权行为大家早已熟悉而且容易辨别,例如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盗印著作权人的作品或盗用影视作品。但对于在网上刊登或转载别人的作品,法律就没有明晰的规定。突出的例子就是有些网站出于各自的经营目的,未经作者同意,将作者的作品刊登上网,而其他网民通过访问该网站的这些作品,已经给该网站创经济效益。对于该网站来说实际上已经获利,但对作品的作者来说,其著作却遭到侵犯。

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些网站捕风捉影,随意自撰文章将涉及有关人士的文章登刊上网,供广大网民阅读,这在某种程度上侵犯了这些人士的名誉权。还有些人随意未经网站允许从网上下载某些作者的作品用于其营利活动,这种行为实际上也是一种侵权行为。只不过上述这些侵权行为和传统的侵权行为表现的方式不同罢了,实际上本质却是一样的。

由于法律在这个领域是相对空白的,所以致使今天在网络上的法律侵权行为十分严重,这种现象使我们的电子商务的发展受到一定影响。

五、亟待采取的措施

商务经济论文第6篇

以人为本的电子商务,是我国电子商务今后的发展方向。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以人为本,是我国经济发展对电子商务提出的客观要求

我国正处在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现代化过程中。建立在物质资源巨大耗费基础上的传统工业化的生产方式难以为继,要进一步发展,就要求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以人为本,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发展路子。以人为本的电子商务非常符合这个发展方向。

电子商务对中国能产生多大影响,就当前来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对解决国民经济中的急迫问题有多大作为。其中,通过电子商务新增机会提高劳动者就业、通过电子商务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是一个重要方面。

1、电子商务对于解决就业问题具有战略意义

当前,电子商务网站为我国提供了32万个就业岗位,包括企业网站提供的就业机会达110万个,第三方物流和配送行业还会带来上千万人的就业机会。我国一年的劳动力就业缺口在一千三四百万左右,如果电子商务搞得好,一下子就可以解决就业问题中的很大一部分。

据2004年CNNIC有关统计推算,全国网站总数为59.56万个,各类网站中,企业网站数的比例最大,占整个网站总体的70.9%,即42万个左右,直接吸纳了大约110万人就业。其次为商业网站,占8.2%。约有4.88万个网站,专门从事电子商务活动,全职员工在10人以上的,占40%以上,约有20万左右人员就业。电子商务网站总共吸纳大约32万人就业。

如果考虑网站以外电子商务及间接带动因素,电子商务吸纳就业的数字还会更高。例如,第三方物流和配送行业带来了上千万人的就业机会,形成了电子商务师、网络营销等新兴职位。就业信息网站和大量人才供需频道都在为供需双方提供更多撮合机会,减少摩擦性失业,促进了人才资源更合理的配置。

2、通过职业和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信息素质,调整就业结构,关系中国未来战略竞争力

据统计,经合组织成员国近年来所增加的6500万个就业机会中,95%与信息和知识产业有关。

电子商务可以改变劳动力结构,增加劳动要素中的信息和知识成分。同样是就业,高素质就业一千万,与低素质就业一千万,从找工作这一点看是一样的,但从国家竞争力看有天壤之别。我们将未来的国家竞争优势定位在廉价劳动力,还是定位在人力资本上,大有不同。率先调整的国家和地区,可以使劳动力从低需求的低素质就业领域,进入高需求的高素质就业领域;滞后调整的国家和地区,将使劳动力更多地从原有需求状态的领域,挤入需求减少的领域。所以,问题的关键是抓住结构调整的机遇,相对于其它国家和地区,通过信息化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抓住就业调整机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从2002年开始,国家实施《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计划》和《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并启动了“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训计划”,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技能振兴行动,加快培养一大批技术技能劳动者特别是高级技能人才,提高全体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着重开展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培训,培养一批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人才以及高新技术发展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2003年,全国的企业在职职工中,当年接受各种岗位技能培训的达3400万人次。

通过职业技能竞赛的形式做好知识型、复合型高技能人才的选拔是实践中摸索出的一条有效途径;对通过职业技能大赛的优胜者进行表彰,对涌现的高技能人才进行采访、报道、宣传,让全社会都关注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建立高技能人才开发机制,做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动、督导、总结、提高等方面的工作,十分必要。

像电子商务大赛这样的活动,可普及电子商务职业技能、技术成果和应用经验,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贴近企业生产实际,促进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就业和人才有序流动,使公众尤其是广大传统企业经营者对如何开展电子商务实施工作(比如,在电子商务规划设计工作、开发建设工作、电子商务业务运营过程中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等方面应该设置什么样的专业岗位,应该选拔什么样的人员来从事这些岗位),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从而使学习电子商务专业的,或接受过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专业培训、鉴定的人才在企业中找到准确的定位。

二、以人为本,是电子商务企业自身的发展要求,是第三代电子商务模式的方向

以人为本的观念,对IT来说并不陌生。“科技以人为本”(“HighTech,HighTouch”)是国际著名未来学家十五年前提出的预言。诺基亚等高科技公司即以此为理念取得巨大成功。

观察电子商务发展的潮流可以发现,第一代电子商务中,人们对电子商务的理解,更多侧重于它的技术特征,把重心放在“电子”之上,强调网站电子商务、虚拟商业形态的特殊性,强调提供网上产品。经过2000年以来的调整,第二代电子商务的模式开始向传统业务和网下业务回归,强调商务中务实、理性的一面,强调服务。但无论强调电子、还是商务,最终都离不开人本身,离不开提高客户满意度这个根本。所以近来,第三代电子商务的领导者,正越来越多强调商务体验,希望从“以顾客为中心”这个高度重新认识电子商务。例如,惠普提出全面客户体验,IBM提出随需应变,都在于强调以人为中心开展电子商务。

从商务角度看,我们看到一个怪现象,一方面是商家竞争激烈,一方面是用户仍觉不满意。说明商家没有争在点子上,问题就出在没有以人为本。

我们分析一下以下表格中用户对于互联网服务的满意程度:

在这里,70.9%的用户对网络购物都达不到满意程度。那商家拼杀了半天,都忙活什么去了呢?商家光说我的技术好,我的“电子”强,或说我的服务好,我的“商务”强,但用户不满意,就全是零。

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将产品战略、服务战略,提升为体验战略,或者说以人为本的电子商务战略。把提高用户满足度,作为电子商务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企业的业务不仅仅是为顾客提供商品,为顾客提供愉快满意的购物过程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目标。员工应该学会在这个过程中,让顾客获得精神需要上的满足;企业在搞好产品、服务的同时,需要将流程再造、客户关系管理,深化到知识管理和满意度管理中去。充分利用员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个性化服务水平。这个时候,就可以看出,以人为本的电子商务的关键性生产要素,既非劳动,也非资本,而是员工的知识素质,这是一种兼具劳动和资本特点的知本型素质,需要员工有创新精神,同时又训练有素。

由此可见,除了业务活动本身的“以人为本”之外,企业电子商务“以人为本”还突出表现在对于人力资本的强调上。例如,IBM提倡电子商务以人为本,认为在电子商务实施过程中软件人才及其技能发挥着关键作用。IBM自身组织机构中拥有众多尖端的软件人才,从事着软件技术研究、产品开发、解决方案设计、电子商务产品技术的支持与服务等各方面工作,同时IBM认为中国软件的发展需要大量的人才,明确承诺帮助中国政府建立合理的软件人才培养支持体系。在今后三年内支持1000家软件合作伙伴的技能提升和业务成长,培养十万软件生力军,使100万人次从中受益。

三、中国老百姓需要以人为本的电子商务

“以人为本”体现的是一种亲民意识,其中说的人,不是指单纯抽象的人,而是指既符合人民这个概念,又具有活生生的生命的个人。电子商务,无论是BTOC、BTOB,最终要通过人来完成。如果中国的老百姓不接触电子商务,不亲身体验到电子商务的好处,那中国搞一百年也进入不了信息时代。电子商务光靠从媒体上看,光靠从书本知识中学习,都不可靠,还是要靠亲身接触,靠实际体验。

许多人并非没有条件到网上购物,而是没这个习惯,缺乏第一次对梨子滋味的体验。事实证明,只要有机缘,上网的人就会成倍增加。远的不说,“非典”疫情传播时期,人们外出减少,上网人数明显增多。据有关调查,去年“五一”假期,互联网上电子商务活动明显增温,网络新闻的浏览量快速上升,虚拟的社会交往受到追捧,聊天室、BBS、在线游戏、在线影视等成为沟通交流和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去年3月份以来,新浪网新闻的订阅用户已经猛增了25%,短信新注册用户和日发送量共增长30%以上,在线游戏用户则增加了二至三成。其中,仅“非典”专题的日浏览量就达到了300万人次。“五一”期间,新浪聊天室每天有多达四五万人同时在线交流,并创造了5.4万人同时在线的最高纪录。在病毒肆虐的“五一”假期,专业的电子商务网站卓越网的销售量比平时增长了25%,其中音像、图书、软件销售的增长尤其明显。“五一”期间,方正、同方等PC厂商都推出了电话订购、送货上门的销售方式。

商务经济论文第7篇

一、电子商务合同成立的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合同是以电子信息形式,通过网络订立的商品、服务交易合同。实践中,电子商务合同多通过电子数据交换(Electronic DataInterchange)方式达成,其内容是以可读形式存储于计算机磁性介质上的一组数据信息。由于用户采用的计算机设有自动审单功能,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完全是在计算机模拟智能操作下完成的,因此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缔约磋商过程,电子商务合同的缔约主体、要约与承诺、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均与传统意义上的合同有着显著的区别。 (一)关于计算机能否作为缔约主体的问题 传统民商法理论认为,成为缔约主体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在EDI交易中,如何去评判计算机的自动审单和批复文件功能呢?毫无疑问,不能以简单的民事行为能力三分法来评判计算机的上述功能,一般认为,可将计算机自动回应的功能视为其所有人或使用人订约意愿的预先设置,这一点与自动售货机类似。在自动售货交易中,当顾客投入货币或插入磁卡时,售货机会自动做出回应,法院在一些案例中认为自动售货机的售卖行为是设置人预先设定其订约意愿的结果,机器只是实现缔约目的的工具。同理,计算机在电子商务所进行的信息处理流程,实际上都是遵从用户预先设定好的程序所作出的反应,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注:朱遂斌、陈源源:《电子商务合同成立的法律问题》,载《政法论坛》,1999年第4期,第51页。),因此应承认计算机具有代理缔约的主体资格。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制定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就肯定了自动订立合同的效力,该《示范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就合同的订立而言,除非当事人各方另有协议,一项要约以及对要约的承诺均可以通过数据电文的手段表示。如使用了一项数据电文来订立合同,则不得仅仅以使用了数据电文为由而否定该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但我国《合同法》却没有类似的行文规定,计算机缔约主体资格的确定是判断电子商务合同成立与否的前提,若当事人就此问题产生混淆,势必阻碍电子商务在我国的顺利开展。 (二)电子要约能否撤回或撤销的问题 要约能否撤回或撤销的问题,国际公约与国内立法早有定论。无论是《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还是我国《合同法》,均规定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可以撤回要约,只要撤回要约的通知于要约送达被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在未订立合同之前,除某些法定不可撤销的要约外,要约得予撤销,但要求撤销通知于被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被要约人(注:参见《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5、16条,我国《合同法》,第17、18、19条。)。但电子商务合同与一般合同的订立迥然不同,EDI交易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与电传、传真的交易方式类似,即对要约信息进行即时传递,传递速度极快,而且当受要约人的计算机系统收到电子要约后,便立即进行自动处理,作出回复电信,在这种情况下,电子要约根本没有撤回或撤销的机会。因此,我国《合同法》关于要约可以撤回或撤销的笼统规定,有悖于电子商务交易的即时性的特点,造成了实践中当事人对此问题或是各行其是,或是莫衷一是,从而影响了电子商务在我国的顺利推广。 (三)电子商务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关于电子商务合同的成立时间,亦即承诺生效的时间,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存在泾渭分歧,英美法采取的是投邮主义(Mail Box Rule),认为承诺的意思表示以邮件、电报等方式表示者,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承诺人将信息发出或交邮即发生法律效力。而大陆法系则采用到达主义,认为承诺的意思表示于表达要约人支配的范围内生效,此时合同亦宣告成立。此外,意大利、比利时等国还采用特殊的“了解主义”(Knowledgeof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即不仅要求收到了表示承诺的意思表示,而且要求要约人真正了解其内容时,该意思表示才能生效。我国合同法对此问题采用的是到达主义,即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合同法》第26条还规定,要约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合同成立地亦称为合同签订地,其重要意义有三:第一,合同签订地可作为法院管辖的依据;第二,合同签订地法律可作为法律适用的准据法;第三,电子商务 合同的合同成立地,还涉及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的归属问题。电子商务合同成立的地点一般为承诺生效的地点。我国《合同法》第34条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考虑到电子商务合同的特殊性,《合同法》还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合同成立的地点。 二、电子商务合同的书面形式问题 许多国家的现行合同法均要求某些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要求以书面形式作为证据。那么,电子商务合同究竟是不是书面形式的合同呢?理论界与实务界存在激烈争议,有些学者认为,应扩大解释“书面形式”的载体,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唯一载体“纸”上,而扩大到有形的、可读的,并可在一定时期内贮存特定信息的载体上,这样就将电子商务合同这种新合同形式也纳入“书面形式”的范畴。另一些学者则认为,由于电子商务合同的表现形式、操作流程、证据规则等与书面形式合同截然不同,因此不宜牵强附会地将其纳入“书面形式”的范畴,而应将电子商务合同规定为其他形式的合同。这种合同虽然可以以打印文件的形式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但那已不是电子商务合同,而是以打印文件形式存在的典型的书面形式合同。 为排除书面形式给电子商务合同应用所造成的障碍,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支付工作组在1992年关于电子数据交换的研究报告中提出了以下两种解决方法:(1)扩大法律对“书面”一词所下的定义,以便把EDI记录纳入书面范畴;(2)当事人在协议中另行约定,将电子商务合同视为书面文件,或由当事人共同声明,放弃他们各自依据的法律,确认电子商务合同的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注:陈丽娜:《EDI合同给我国国际贸易法带来的新问题及其对策》,载《现代法学》,1996年第5期,第97页。)。 我国合同法采取了第一种方式,扩大解释了“书面形式”的范围。我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这在一定程序上解决了电子商务合同书面形式的问题,但我国有些地方法规则对此作了截然不同的规定,仍将电子商务合同视为一种既非口头,亦非书面的特殊形式合同,这在事实上形成了法律冲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电子商务的有序发展。 三、电子文件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问题 理论界一般认为,电子数据资料作为诉讼证据的两大障碍主要是目前各国证据法所采用的“传闻证据”规则(the Hearsay Rules)和“最佳证据”规则(Best Evidence Rules)。根据传闻证据规则,证人以外的人明示或默示的事实主张以及在没有证人作证情况下,向法院提出的书面材料,均属传闻证据,不能被采纳为证明其所主张事实真实性的证据。如果是书面文件,必须由书写者作证。但电子商务中的数据资料是计算机模拟智能自动处理的,计算机作为拟制的缔约主体不可能作证,所以计算机输出的书面资料只能被视为传闻证据,不能作为证明事实的直接依据(注:陈丽娜:《EDI合同给我国国际贸易法带来的新问题及其对策》,载《现代法学》,1996年第5期,第98页。)。根据最佳证据规则,只有文件的原本才能作为书证被法院采纳,但电子数据资料的原件是由“0”、“1”符号组成的计算机原代码,通过计算机屏幕输出的可为人识别的文字充其量只能称得上是证据“复本”,不能为法院所认可。 我国诉讼法与诉讼实践虽未明确采用“传闻证据”和“最佳证据”规则,但也存在着类似的法律障碍。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了七类法定证据: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其中,似可将电子数据资料归入视听资料这一类法定证据。但是,《民事诉讼法》第69条又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鉴别真伪,并结合本案其它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这条规定,意味着视听证据也是“辅证”或“准证据”,必须与其它证据相互佐证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而电子商务之所以称之为“无纸贸易”,就是因为电子文件取代了传统贸易中的各种纸质文件,如合同、提单、保险单、支付凭证等等,在许多情况下,贮存在计算机内的电子数据就成了电子商务的唯一证据(注:参见白云:《论EDI的证据价值》,1999 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年会提交论文,第3页。)。在此情况下,要求将电子数据资料与其它证据相互印证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此苛刻的限制,严重减损了电子商务文件的证据价值,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四、电子商务合同的数字签名问题 电子商务合同的产生,虽然给交易带来了便捷,但随之产生的是安全性问题。电子数据在传输过程中,极有可能被他人截留后篡改或以自己的名义转发,从而使长期习惯于书面单证操作的人们对其缺乏应有的信任。 为解决这个问题,科学家创设了数字签名方法。数字签名是以0、1代码组成某种电子密码来代替书写签名或印章,数字签名也能以其独特性和可靠性来满足程序法上对证据认证的要求,这一签名方式也得到一些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内立法的认可。新加坡、马来西亚、美国的一些州均通过电子商务立法确认了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第7条规定,如果电子数据的发件人使用了一种既可以鉴定该人身份,又表明该人认可了数据电文内含信息的方法,且从所有各种情况来看,他使用的方法是可靠而恰当的,即可认为这种签名与任何书面签字具有的同等法律效力。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第20条也肯定了单据签字可以以手签、传真签字、穿孔签字、印戳、用符号或使用其他电子或机械证实方法进行。 纵观我国《合同法》条文,并没有显示出对数字签名问题的重视,仍然沿用了原先《涉外经济合同法》的作法,在《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这样的规定,仍然将电子商务合同的有效签名局限于书面手签的范畴,而对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不置可否,必然造成实践操作的困惑。因此,为保障电子商务在我国的顺利发展,有必要在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中尽快确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增强用户对电子商务的安全感和信任感。

商务经济论文第8篇

数字产品就是信息内容基于数字格式的交换物。数字产品既可通过载体以物理方式运送,也可通过因特网以电子方式运送。数字产品区别于传统商品和服务的是生产第一版往往需要数额很大的前期成本,然而,一旦第一版生产出来,生产副本的成本即变为非常低的一个恒定数额。以电子图书为例,生成一本电子图书所需要的写作、加工、处理等过程所花费的费用及机会成本都构成了此电子图书第一版的固定成本。然而,第一版生产出来后,制作和分发额外副本的成本就非常低,由于生产商生产和出售一个额外单位的产品所发生的成本等于该产品的边际成本,因此对于一个典型的数字产品来讲,边际成本通常都是非常低的且基本保持不变。

一、生产数字产品的电子商务企业应遵循的规律

1.在要素投入方面遵循边际成本递减规律。一般工业企业的成本曲线呈U字型,产量超过一个适度规模以后,随着产量的继续增加,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开始上升。而数字产品在理论上可允许无限多的人同时共享,可以零成本复制,平均固定成本随产品数量的增多呈下降趋势,平均可变成本与边际成本相同趋于零。因此,数字产品厂商的短期平均总成本也呈下降趋势,生产和销售一件数字产品的平均总成本随着卖出的产品数量的增多而下降。短期规模经济是数字产品区别于大多数其他商品和服务的明显特征。

2.在要素产出方面遵循价值的不确定性和边际效应递增性。价值的不确定性在于企业生产数字产品的原始成本是固定的,但由于其边际成本趋向于零,销售数量的不确定性及对不同消费者效用大小的不确定性决定了其价格的不确定性。边际效用递增性是指信息与财富在边际效用上恰好具有相反的性质,即一个人拥有的信息越多,每增加一条信息对这个人的效用就越大。

二、电子商务新的经济学特征

由电子商务而派生出的新经济特征与以往的经济形态大相径庭,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主要体现为如下经济学规律:摩尔定律、梅特卡夫法则、马太效应、边际报酬递增规律等。

1.摩尔定律:摩尔定律是网络信息技术功能价格比的变化规律,它揭示了信息技术产业快速增长和持续变革的根源。按此定律,计算机硅芯片的功能每18个月翻一番,而价格以减半数下降。摩尔定律反映了信息技术产品的性能价格比,揭示了信息技术产业高速增长的动力源泉。该定律从20世纪60年代至今依然发挥作用,并在今后会持续发挥作用。计算机性能的不断改进与价格的快速下降导致了人类计算成本的显著下降。

2.梅特卡夫法则:根据梅特卡夫法则,网络价值等于网络结点数的平方,或网络价值随着网络用户数量的增加而呈指数增加。信息网络的扩张效应受梅特卡夫法则支配,或者说梅特卡夫法则反映了信息网络扩张效应。互联网用户大约每半年翻一番,互联网的通信量大约每100天翻一番,这种爆炸性增长必然会带来网络效益的迅速增长。

3.马太效应:新经济是以信息流组织与支配商品(包括货物和服务)流、资金流、技术流、人力流的经济。在信息活动中,由于人们的心理反应和行为惯性,在一定的条件下,优势或劣势一旦出现,就不断加剧而自行强化,出现滚动的积累效果,即所谓的马太效应。

4.边际报酬递增规律:在电子商务时代,信息资源成了新经济中的主要资源,这种资源是可再生和重复使用的,具有无排他性,它的成本不随使用量的增加而成比例增加。这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工业经济中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存在的条件,出现了要素边际报酬递增规律。在社会经济的投入产出系统中,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随着要素投入的持续增加,其边际报酬(即边际产出效益)呈递增的趋势。三、电子商务新特征对经济结构的影响

在上述几大规律的作用下,电子商务使传统的商务运行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改变了经济结构,影响了生产流通等各环节在经济运行中的比重。

1.在市场竞争方面。电子商务企业实时生产,零库存销售及差别规模经济的运营模式,打破了大型企业的垄断地位。虚拟企业的出现和贸易环境的改变也削弱了中小企业的进入壁垒,从而增强了市场的竞争机制。在梅特卡夫法则的作用下,较好地解决了传统市场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商品价格不断向成本降低,在达到价格底线后便不再下降。它在这一水平的停留最终导致价格失去导向作用,市场中更多依赖的是非价格竞争。

2.在资源配置方面。电子商务这种新的运行模式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市场效率,资源配置将趋向最优状态。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经济运行方式中各环节的比重。经济运行的中心环节呈现出逐渐从生产和流通向设计和消费转移的趋势。传统商务体制下形成的资源配置结构,必将在电子商务状态下发生重大转变,朝着信息化和科学化的方向转变。

商务经济论文第9篇

摘要:随着科技和社会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含义与范围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本文从对电子商务概念的新认知切入,到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支撑:诚信、安全、创新和相关行业等方面进行阐述,从而对电子商务作一个全新的解读。

关键词:电子商务诚信物流

伴随着网络的兴起及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随之兴起而得到发展。什么是电子商务呢?国际商会关于电子商务最权威的概念阐述:电子商务(ELECTRONICCOMMERCE),是指实现整个贸易活动的电子化。从涵盖范围方面可以定义为:交易各方以电子交易方式而不是通过当面交换或直接面谈方式进行的任何形式的商业交易;从技术方面可以定义为:电子商务是一种多技术的集合体,包括交换数据(如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获得数据(共享数据库、电子公告牌)以及自动捕获数据(条形码)等。

电子商务从狭义的角度讲,是以互联网为主题,以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为支撑的先进的商务模式;广义的角度讲是基于电子信息网络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的全新的社会经济活动。电子商务的涵盖范围在不断扩展,电子信息网络不仅仅是互联网,还包括电信网、电视网和其他的电子信息网络,这个网络是广泛的。

国家现在强调重视电子商务,发展电子商务。发展电子商务目的就是将交易电子化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率,获得更大的利益。要达到电子商务的这样一个目标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诚信是基石

2009年2月23日《电脑报》头版写到:“‘淘宝此前假货超过70%,现在也还有30%。’当当网CEO李国庆炮轰淘宝是中国最大的假货交易平台。按照这种说法,淘宝2008年999.6亿人民币的规模,其假货价值超过300亿人民币,这已经超过一个小国的GDP。”这多么令人触目惊心。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现在已经处在了风口浪尖。

诚信,从电子商务登陆中国以来,一直都是电子商务在中国快速发展的瓶颈。由于消费者同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网页交流,双方很难有面对面直接沟通的机会,彼此的信任是通过感受和体验等比较初级的手段来建立的,并没有成熟的体制或者适合的载体来支持开放性的真实信息的传递。消费者无法准确地知道经营者的信用状况,只能凭借自己的经验和判断进行消费;经营者无法完全地了解消费者的真实程度,只能遵循着对方的需要和要求实现销售。双方在交易中的诚信度的衡量,没有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控制体系,这使中国的电子商务难免有许多尴尬和无奈,极低的交易成功率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要建立完善的诚信体制有以下三点:(1)完善健全的信用管理体系,包括国家关于信用方面的立法、执法;政府对诚信行业的监督管理;行业自律等。(2)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管理体制。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与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建立信用奖惩机制等,由此逐步建立一个实实在在的诚信社会。(3)培养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消费习惯。

二、安全是保障

众多的调查发现,另一个阻碍电子商务发展的问题是安全问题。美国密执安大学一个调查机构通过对23000名互联网用户的调查显示,超过60%的人由于担心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而不愿进行网上购物。由于互联网的全球性、开放性、无缝连通性、共享性、动态性发展,使得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接入互联网,特别是“黑客”们可能会采用各种攻击手段进行破坏等犯罪活动。此外“黑客”的犯罪行为大都具有瞬时性、广域性、专业性、时空分离性等特点,通常“黑客”很难留下犯罪证据。可见,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安全问题远比传统商务的安全问题复杂得多。因此,建立完善的安全体制和安全技术的提高是电子商务顺利发展的保障。

提高电子商务的安全性,可以通过以下方法:1.在技术层面上通过网络安全技术提高电子商务系统的自身安全能力;2.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手段保障电子商务的安全;3.通过各种形式的以第三方交易平台与认证平台等机构为电子商务安全提供保障。加强网络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方面的工作,切实提高电子商务安全。

三、交易模式的创新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源动力

中国电子商务大多数处于电子信息的层次,没有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作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创新的交易模式。大多数电子商务网站基本上都是货架式的交易模式,网站将产品信息陈列于网页之上,这些交易模式的共同特征就是交易形式的电子化,没有什么创新。在现有的交易的模式下,可以考虑发展下面两种模式:

(一)发展拍卖型的交易模式。通过控制合理竞价,提高交易效率,减少效益双方的风险。这种模式在如今的电子商务交易中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这个模式的要点是控制合理竞价。

(二)易货交易模式,就是以定量货物作为交易媒介(充当一般等价物),交易各方均由交易中心(独立第三方机构)接管。这种易货交易应该说是最原始的一种交易,在原始的时代只能做到一对一,如今有网络的支持,可以多方参与易货。多方易货的魅力就是依托网络的空间,为了交易的实现可以有第三方、第四方等多方的参与,加速货物的流转。同时这种交易模式可以产生一种新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定量货物,就是一种虚拟的货币。

四、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相关行业的强力支撑

电子商务是通过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相互制约与协调来完成交易的。

(一)信息流是电子商务交易前提,包括数据采集、归纳、分析、处理等等,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将这一部分进行业务外包,由其相关行业(如:专业网络公司和软件公司)来完成,这样会更专业、更高效。

(二)资金流是电子商务交易顺利完成的保障,而资金流的安全需要第三方支持,如:网上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

(三)物流是电子商务交易由虚拟转换到现实,将货物送达买方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为了达到高效率和高利益而产生第三方物流和第四方物流形式,使物流独立于交易双方,促进了物流与相关行业的发展。

相关行业的支撑使得电子商务顺利、合理发展;同时电子商务也促进的相关行业的发展,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五、结束语

随着科技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内涵与外延不断地扩展,对电子商务的理解也会不断的深入,这样能够更好的发挥电子商务的作用,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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