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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市场经理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8 15:34:07

医药市场经理工作计划

医药市场经理工作计划第1篇

本方案所称“计划生育药械”是指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以及宫内节育器、等医疗器械;“成人‘性用品’”是指用于改善和增强或对性活动起辅助作用但依法不属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包括口服、外用和仿真工具等种类。

一、明确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一)规范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生育药械行为。

(二)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和技术服务质量。

(三)查处生产、销售伪劣成人“性用品”行为,规范广告宣传,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使用活动。

(五)构建诚信氛围,增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生产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行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

(二)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查处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严肃查处未经审查批准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的行为,查处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对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

(四)查处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五)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成人“性用品”的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擅自生产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销售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重点查处擅自出厂、销售和进口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伪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六)查处生产和销售有质量问题并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七)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管机制。调查研究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准入、生产、经营、广告宣传、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立完善相关监管体系的政策建议,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三、落实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市人口计生局、*局、卫生局、福清海关、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参加,成立福清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部门协调和对各镇街、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会议召集、人员组织、行动协调、信息交流、调查研究、汇报总结,对各级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局。

各镇街要着重抓好计划生育药械市场整治的宣传工作和排查工作,配合开展整治行动。

各有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职责分工是:

(一)市人口计生局:负责起草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做好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协调并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并负责向市政府及福州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度,向社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组织开展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科普活动;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计划生育药械的采购制度;对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计划生育药械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清理整顿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检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情况,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使用终止妊娠、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查处将国家免费供应的避孕药具有偿销售的行为,检查免费调拨避孕药具的计划制定及执行情况、调入避孕药具的建帐、入库、库存、质检、发放情况。核对药具仓库的库存数量,检查入库、出库、报损等各项手续是否完备,有关凭证是否真实、有效。会同有关部门,核查辖区内的药械市场有无免费避孕药具有偿出售情况。

(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处无《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计划生育药品、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查处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计划生育器械的行为以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行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查处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查处不具备化学药制剂、生化药品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超范围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以及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的行为;查处违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无证经营宫内节育器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和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加强、宫内节育器、米非司酮片等重点品种的监管。配合工商部门查处虚假违法的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

(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计划生育药械产品(橡胶)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未经认证擅自出厂橡胶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销售无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橡胶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买卖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或者认证证书的违法行为。

(四)市卫生局:依法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和无相应执业资格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加强对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全市医疗机构使用计划生育药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健全完善计划生育药械的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结合“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规范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市人口计生局配合)

(五)市工商局: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凡申请从事计划生育药械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的,必须提交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并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方可核发营业执照。与卫生、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管、人口计生部门配合,查处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虚假违法的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查处未经审查批准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的行为。

(六)福清海关、福清出入境检疫检验局:依法加强对进出境的计划生育药械、成人“性用品”的监管,防止不法货物、物品进出境。积极协助相关部门调查了解专项整治相关商品进出口情况,进一步明确重点监控商品的范围。

(七)市*局: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有序安排时间

全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于20*年集中开展,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4月1日—4月15日)。成立福清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下发《福清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镇街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镇街和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4月—20*年10月)。各镇街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工作内容和重点以及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对本地区和本部门监管范围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对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整治。根据各镇街、各有关部门的自查整治情况,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

自20*年4月起,各相关部门汇总当月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并填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报表和执法监督报表,于每月20日前报送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迎检阶段(20*年9月—20*年11月)。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年10月15日前,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五、几点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从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围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定期研究制度,及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镇街、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每月一通报。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镇街和部门要予以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镇街和部门要通报批评。

(二)突出重点。各镇街、各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地区,抓好关键环节。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治理”工作,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大案要案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健全机制。要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对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积极探索和完善对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监管的有效方法,从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医药市场经理工作计划第2篇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卫生局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配合人口和计生部门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卫生部门的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所称“计划生育药械”是指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其中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以及宫内节育器、等医疗器械。

一、行动目的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计划生育药械的使用行为,切实维护药械受用者的身心健康。

二、行动目标

(一)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二)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三)规范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

(四)研究医疗机构中计划生育药械使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三、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落实。

组长:*

苏薇副局长

成员:*医政科科长

*卫生监督科科长

*妇幼保健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局医政科。

四、职责分工

(一)医政科: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搜集相关信息及数据;整理、上报工作情况的总结。并负责组织辖区内计划生育药械使用情况的自查。针对医疗机构中计划生育药械使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并采取干预措施

(二)卫生监督科:结合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将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作为重点,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并认真处理举报投诉,做到件件有结果。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做好此类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对辖区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假冒伪劣情况和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其医疗保健机构使用的计划生育药械是否经药监部门批准、具有防伪标识的正式厂家生产的药械。

(三)妇幼保健所:检查辖区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是否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常规》:1、各项制度落实情况;2、有无超范围开展计划生育手术;3、是否规范使用终止妊娠药物和促排卵药品;4、手术病历书写是否规范。

五、实施步骤

此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部署阶段(*年4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卫生局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召开动员会,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整治阶段(*年5月—6月)。各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实施方案》认真进行自查,将自查报告于5月20日前报*区卫生局医政科。在自查的基础上,卫生局医政科、卫生监督科、妇幼保健所将组成检查组,对全区医疗服务机构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假冒伪劣情况和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情况进行检查。医政科设立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按照举报线索组织进行检查。

自*年4月开始,医政科负责填写市卫生局统一制定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报表及月报表(见附件),每月25日前报市卫生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抽查总结阶段(*年7月~8月)。卫生局医政科、卫生监督科、妇幼保健所组成检查组,对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对全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同时,迎接市卫生局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计划生育药械使用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目标进行分解,责任到人。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检查中对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医药市场经理工作计划第3篇

工作任务

(一)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生产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行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

(二)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查处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严肃查处未经审查批准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的行为,查处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对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

(四)查处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五)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成人“性用品”的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擅自生产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销售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重点查处擅自出厂、销售和进口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伪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六)查处成人“性用品”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生产和销售有质量问题并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成人“性用品”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七)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管机制。调查研究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准入、生产、经营、广告宣传、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政策建议,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组织领导

专项整治行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组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分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公安分局参加,成立矿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成员单位的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办公室设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实施步骤

全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于2013年5月份集中开展,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部署阶段。制定印发《矿区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部门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和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自查整治阶段(2013年5月---2013年9月)。自2013年6月起,各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并将当月系统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汇总,填写专项整治行动月报表(见附件3),于当月20日上报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级对口单位各一份。2013年9月30日前,各相关部门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报送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总结阶段(2013年6月中旬-9月中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分局、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六个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区开展四次检查,时间是6、7、8、9月份的中旬对城区和三个乡镇的各医疗门诊及药品、成人性用品的零售点进行专项检查,并对全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中所要求的职责内容,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围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部门职责,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整治工作逐级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各相关单位,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查出重大案件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处理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并及时上报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医药市场经理工作计划第4篇

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规范管理和健康运行。事关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和广告环节中存在违法违规和成人“性用品”市场混乱无序等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国家和省市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作了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市场秩序。

一)规范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生育药械行为。

二)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

三)查处销售伪劣成人“性用品”行为。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规范广告宣传。

四)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中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使用活动。

五)构建诚信氛围。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增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

六)廓清执法体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能力。提出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建议。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

二)查处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严肃查处未经审查批准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的行为。查处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对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

三)查处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四)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重点打击仿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打击无证经营成人“性用品”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销售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无照销售成人“性用品”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重点查处擅自出厂、销售和进口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

五)查处经营、销售有质量问题并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成人“性用品”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六)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管机制。调查研究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准入、生产、经营、广告宣传、使用中存在突出问题。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提出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政策建议。

三、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由县人口计生部门组织牵头。办公室设在县人口计生委。专项整治行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同时参与。县上成立县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牵头。负责起草行动方案。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并负责向政府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和向社会相关信息,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建立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定期公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组织各部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科普宣传活动。负责清理整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查处将国家免费供应的避孕药具有偿销售的行为。研究计划生育药械使用中存在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违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提出完善法律法规的政策性建议。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研究计划生育药械生产经营违法问题。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以及仿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查处擅自销售、进口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卫生部门负责。人口计生部门配合。规范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研究医疗机构中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存在问题,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提出政策性建议。

五)工商部门负责。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口计生部门配合。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查处无照经营、销售成人“性用品”违法行为;查处虚假违法的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

六)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经营、销售假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处理。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

四、时间安排

分为三个阶段实施:全县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于年集中开展。

一)准备部署阶段。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各乡(镇)也要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县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年5月底以前,各乡(镇)要将落实全县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上报县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整治阶段。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整治。自年5月起。并填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报表和执法监督报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各乡(镇)对本辖区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各乡(镇)及县级相关部门汇总当月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28日前报送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级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报送各自相应的市级主管部门。年7月31日前,各乡(镇)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总结阶段。对各乡(镇)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查漏补缺,县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将组成督查组。此基础上。迎接国家和省市的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的监督和管理。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抓好这项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围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责任到人,抓好落实。对计划生育药械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县上将对整治情况纳入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狠抓落实,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各乡(镇)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抓好关键环节。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各乡(镇)要及时向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查处结果。

医药市场经理工作计划第5篇

所谓项目化教学,就是以工作任务为中心,以科学合理的行为导向为法则,根据学生需要的职业能力进行培养。项目化教学的主要任务就是通过设计,将专业基础课程与实践相结合,转变成培养具体技能的训练项目。作为培养高级技术型人才的高职院校,其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职业技能,因此项目化教学是传统课堂教学的重大突破与变革,强调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与学习成果应用相结合,不仅使教学得到多元化发展,还使学生得到专业化训练。

1 课程设计

1.1 课程设计理念

与国内知名药企(鲁南制药、润华药业、漱玉平民大药房等)共同开发,紧扣药品营销领域工作岗位的能力要求,根据医药商品购销员岗位职业能力需要,结合药品流通模式,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与设计,以药品营销策划过程为主线设计教学项目,强调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与学习成果应用相结合。与传统教学相比,项目化教学有3 个中心,即从原有的以教师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从原有的以课本教学内容为中心转变为以项目为中心;从原有的以课堂为中心转变为以实际操作为中心。

1.2 课程设计思路

重构医药市场营销课程内容,与知名药企合作,开展项目化教学,工学结合,引入真实工作项目,研究如何提高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在项目任务实施过程中,以企业角色、企业情境、企业氛围、企业标准、企业规范、企业文化、企业道德准则要求学生。在项目设计上,以大型综合项目训练学生综合职业能力(营销策划能力与市场推广能力),配合小项目和任务,深入训练各单项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交际能力、创新能力等)。通过项目的实施,让学生边做边学,在完成项目同时,训练能力,学习知识,培养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核心能力和职业素质。

1.3 课程开发流程

1.3.1 课程项目设计与企业合作,引入具体医药产品营销策划和市场推广项目,产品涵盖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食品等类别。按照企业工作要求,设计详细、完整的项目策划、项目整体情境和阶段情境,涵盖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

1.3.2 整体教学设计以项目为导向,在保证工作过程完整性的前提下,将教学要素考虑进去。将医药市场营销知识体系中的市场调研与市场预测目标营销市场战略、营销组合策略等具体内容融入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食品等具体产品的营销策划和市场推广项目中。将项目完成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相结合、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相结合、能力考核和知识考核相结合。

1.3.3 单元教学设计根据项目工作和教学需求,将大的项目分解到每次课程教学中,设计每次课程的项目任务及其单元情境,将工作过程与教学过程有机融合。

2 课程内容选取

打破传统的知识机构,将药品营销策划过程作为教学重点,划分为药品营销市场环境分析、目标市场营销战略制订、药品营销策略应用三大模块,9 个情境25 个任务。

3 讨论

3.1 课程建设企业化

与企业、行业专家共同开发课程,编写基于工作过程的特色教材,进行教学评价,有利于贴近企业实际,培养的人才也更符合企业要求。课程建设企业化,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使职业教育更有针对性。

3.2 教学方法多样化

医药市场营销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重点培养学生在营销与管理方面的综合能力。医药市场营销教学不应仅仅局限于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方法的讲解,而应注重学生市场调研资料收集能力、高效处理问题能力、准确预测及决策分析能力培养。课堂教学是教学的重要环节。我们在教学实践中进行了积极尝试,采用了情景模拟教学、启发式教学、协作学习、拓展训练、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并进行了大胆革新。实践证明,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可以更好地发挥学生学习主体性,使职业教育更有效性。

医药市场经理工作计划第6篇

关键词:高职高专;创业能力;创业教育;课程设置

一、医药营销专业适合创业型教育

1.营销专业适合创业。营销工作是根据市场需要组织生产,并通过各种营销途径实现产品的销售。由于企业营销所面临的环境是复杂多变的,因而医药营销决策含有大量的不确定因素,缺乏程序化的工作范式,因此医药营销的每一次销售活动或过程都具有开创性工作的性质,都需要从业者拿出创业的精神、运用创业的方法和手段、积蓄创业的经验及能力、进行开拓性的工作才能取得销售业绩,这与创业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异曲同工。同时销售作为特殊的职业,很多企业的报酬制度规定其基础工资(底薪)很少,大部分的收入与销售人员销售业绩挂钩,具有较大的生存和发展的压力,这种分配方式也类似于自主创业的情况。

2.医药营销专业的培养目标、就业方向、职业规划。高职专科医药营销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备营销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培养“善推销、会策划、强素质、重发展”的医药行业营销高技术人才,鼓励学生安居乐业,建功立业,自主创业。高职医药营销专业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发展来设计自己的职业发展路径:初级岗位:药店营销员、医药公司代表、市场调查员。工作目的是发展顾客关系渠道,丰富专业基础知识,做到“善推销、会策划”,鼓励学生“安居乐业”,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中级岗位:区域负责人。通过资本积累,经验沉淀,资源丰富而稳定,做到“强素质”,需开创性的完成任务,鼓励“建功立业”。高级职位:经销商,创办医药公司,医药商,做到“重发展”,鼓励学生自主创业。

将医药营销专业的创业能力进行分解,主要包含特定医药营销行业基础能力、市场机会把握能力、经营管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等。学生毕业后能较快地胜任一线医药营销工作岗位,并能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创造性的解决实际问题。具体要求如下表:

二、以创业能力为核心优化高职医药营销专业实践教学体系

高职高专教育的显著特点,是强调以能力为本位,突出应用性、实践性、创新性,使毕业生能够直接上岗工作或开创性地开展创业工作。基于此,我们设计了以注重能力培养、注重发展学生特长与个性、适应高职高专教育特点与学生发展需要的基于“课内应用性实验、校内创业实训、校外创业实训、综合模拟创业实践”四位一体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模式。

1.课内应用性实验,培养创业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医药营销综合实训之一――阿司匹林片剂的制备为例,实训项目是化学合成阿司匹林和按照处方制备阿司匹林片剂等,这一系列的实训操作均为课内应用性实验,学生通过药物化学的知识合成了阿司匹林药粉;在药剂学知识学完后将其合成的药粉压制成片剂,极大地提高了学生学习的兴趣,也将两门课程进行了很好的结合。

培养学生在本行业创业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宜采用课内应用性试验的课程主要有:《中药学基础》、《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理学》、《医药商品知识》等。

2.校内创业实训,重点培养市场机会把握能力。以《营销策划》课程为例,学生需结合相关课程,顺利完成特定实训任务,制定一份营销活动方案,提高学生策划方案的制定能力。

例如校园营销实训,使学生具有医药营销观念和意识,指导医药营销实践。通过从最初的促销方案的制定、小组内成员的分工到商品的选购、销售、促销、售后,使学生掌握市场竞争、目标市场、产品策划、价格策划以及渠道策划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提高学生动手操作能力,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充分体现了岗位角色一体化、实践职场化的工学结合特色,为实现”安居乐业”的目标进行大胆尝试和探索。适用于校内创业实践的课程有:《电子商务实训》、《广告文案与策划》等。

3.校外创业实训,主要培养经营管理能力,培养风险承受能力。例如,《市场调查与预测》是医药营销专业的一门核心专业课程,在教学改革的基础上,通过对医药营销专业职业工作岗位进行充分调研和分析,根据高职教育的特点,按照学院“小学校、大课堂”的办学思路和“校企融合、同兴共赢”的办学模式,以市场调查方案的设计、资料的收集、数据的整理与分析、市场调查报告的撰写、市场预测为典型工作过程,以现实的市场调查工作为载体,以一体化的教学实训室为工作与学习场所,对课程内容进行序化。适用于校外创业实践的课程有:《商务谈判实训》、《创业设计策划》。

4.综合模拟创业实践,培养学生综合创业能力。实训仿真模拟操作环节:在校园内开设模拟药店,对老师提供的处方进行配伍审核。通过互相扮演角色,进行柜台药品销售,了解常用药品的商品名、通用名及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药品知识。了解店面卫生的清洁与维持,药品的摆放与陈列,购药计划的制定,价格管理、盘点等药房日常管理活动。让学生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可以在校园内了解药品营销的实践知识;或者学校可以与企业联合在校内开办药房,让学生到药房实践并且建议邀请企业的专家定期来学校做一些销售技巧方面的讲座。

积极开展校企合作,组织大学生到企事业单位进行创业实践,开展“创业热身”。例如,河北电大高职学院与小拇指维修达成创业协议,共同创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学生提出申请并经基金协会审议通过后,可拿到相应创业基金并在第六学期开展“创业热身”,创业热身的结果直接当做毕业实习成绩计入学生学分,引导学生创业活动向实战化方向发展。

三、优化高职医药营销专业课程设置需要注意的问题

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从事创业教育的教师要真正行使名副其实的主导作用,除了教师应具备的一般素质外,还应具有特定的、适应创新的创业性素质,具有一定的跨学科综合知识和创业实践技能。其次是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环境。加强教师聘任制度改革,鼓励教师按照特长发展,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打造一批优秀的骨干教师。学校应当创造条件适当鼓励教师参与企业咨询、创办经营企业以及各种研究活动,增加其管理实践经验。

2.走校企联合的模式。高校可在企业创立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学校本身也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创办一些实体,为学生提供创业实战演习场所,提供工商、税收、信贷、项目评估审批等一门式服务,使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享受到免费的陪伴式辅导。所有服务措施都为了学生的创业活动与企业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使学生的创业成果尽快产业化。

医药市场经理工作计划第7篇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资料, 2004年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24元,比上年同期实际增长5.5%,同比增幅降低0.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063元,实际增长4.2%,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的统计资料还同时指出,上半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消费169.2元,占全部消费性支出的6.65%,而农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45.3元,占全部生活消费现金支出的6.82%。剔除其中的一些不可比因素,仍然可以看出,医疗消费在城乡人均消费构成中的比重差距并不大,但农民的医疗成本却高于城市,农村居民人数基本是城镇居民人数的两倍以上,如按实际数字计算双方医药销售金额应当大致相近。今年上半年,由于多种因素,全国医药市场销售额723亿元,而其中农村销售额35.5亿元,仅占全国销售额的4.9%。城乡医药市场消费差距之大,确实发人深思。

现 状

农村市场药品供销渠道混乱

目前农村医药行业主要集中在乡村集镇上。由于农村面积广阔、村落分散、网点稀少,客观上造成了农民买药的困难。需求的客观存在,供货相对的脱节,也造成了农村无证经营现象十分严重。一方面就供应商而言,无证药贩活动猖獗。一些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药店、村卫生室受利益的驱动,在采购药品时,只问价格、不看质量,致使一些贩卖伪劣药品的游医药贩有空子可钻。农村成了过期失效药品、假冒伪劣药品的集散地。另一方面就终端零售商而言,保健品商店、小型超市等农村零售商业超范围经营药品。不少保健品商店、小型超市以经营保健品、食品为名,暗地里经营医药商品和医疗器械。药品购销无记录,药品来源和去向均无法查核,供应、销售的渠道十分混乱。

农村市场药品质量低劣

近几年,药品监督管理体制实行自上而下的改革。城市药品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市场规范化经营明显好转。一些无证药贩在城市无法经营,只能把目标转向农村。他们以种种手段抢占农村医药市场,凭借多年经营的经济实力和经验,凭借各种社会关系网,将过期失效、假冒伪劣药品、未通过GMP认证企业生产的大输液和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如一次性输液器等,销往农村地区,造成广大农村地区药品质量严重下跌,不合格药品随处可见,严重威胁着农村父老的身体健康。据有些地区对农村基层药店、诊所、卫生室抽检,药品不合格率竟高达70%,而那些无证经营的零售店、保健品店、诊所还不包括在内。归纳起来,主要问题就是药品过期失效、霉变虫蛀、淘汰假冒、未加工炮制的原药上市等几个方面。

农村市场药品价格混乱

农村医药市场由于价格信息闭塞,价格方面又无实质性的管理机制,市场价格十分混乱。药品价格就高不就低、看涨不看降;加上进货渠道的不同,往往同一生产厂家所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药品在同一乡镇药品零售店之间、村与村卫生室之间、乡镇卫生院和零售药店之间价格往往都不一致。消费者往往因此而无所适从;特别是一些抗生素类药,价格出现成倍的差别。

农村市场药品管理松弛

由于农村市场面积宽广、村落分散、经济构成零碎而复杂,以及自上而下的医药监管体制刚刚涉及到县级区域,造成目前农村许多地区药品经营基本处于无管理机制状态。在农村的偏远地区,药品监管几乎成为空白。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许多地、市尚未建立,刚建立的地、市、县级执法力量也十分薄弱,人员少、素质差、经费缺、交通工具无等问题严重影响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由于一些客观因素,大幅度增加监管力量,又会成为地方财政的很大负担。

农村医药市场的现状确实让人担心,它影响了医药行业在农村中的声誉,造成了农民群众购药的困惑和困难,同时农民群众在用药的安全问题上也存在较大的风险。农村村落的分散和网点的稀少,进一步增加了农民买药的困难。

症 结

针对农村医药市场的实际状况,我们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造成:

农村医药销售市场药品供应问题,计划经济时代主要靠国营医药批发机构下伸农村和委托代批来解决。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体制等因素分割了农村医药市场,造成了原有的农村医药批发机构不适应多种经济渠道、多种经济成分、多种消费层次的农村医药市场现状。旧的渠道不适应,新的能够担当此任务的渠道却至今没有建立起来。村镇小店、医务所和行政村的卫生室药品进货渠道出现青黄不接的状况,农村分散在最基层的销售网点药品供应基本处于无秩序状态。

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经济发达、人口稠密的地区或地段,竞争过度,竞销过热;经济相对贫困、人口相对稀少的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众多的村落、村镇药品的销售网络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就是人口相对集中的集镇,医药品种也明显不足,根本满足不了农民消费的需要。有的人认为现在农村集镇药店已经很多了,有的已经亏本;殊不知原有许多集镇上有近10家药店,现在人口增了3倍~5倍,集镇的规模也成倍地扩展,药店不是多了而是规模、机制不对头。何况众多的村落、村镇也是农村人口重要的集散地,网点空白,给农民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各种经济成分自成体系,各类经济成分网络中心按照自己所在城市经营的习惯,遥控指挥身处农村乡镇的销售网点。购销脱节,造成了农村医药商品不能适销对路。一些企业还片面地追求高差价、高价格、高利润药品的销售,造成了农村医药商品的同质化;而农民真正需要的医药商品、医疗器械、售后服务,特别是传统的中医项目,却很难得到满足。

经济实力雄厚、品种齐备的医药公司热衷于在城市拼杀,无暇顾及占领农村医药市场的问题,造成农村医药市场销售力量的单一和薄弱。市场药品种类不全,低价、低利润的商品无人经营,传统的繁琐薄利的药店,售后服务也基本看不到。

在农村许多地区,由于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投入等超常规发展,造成单位经济负担过重,影响了业务的正常开展。为了提高经济效益,许多卫生院抓住了行政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工作。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多数供应给卫生室的药价往往高于市场上一般零售店的进价。管理严格的乡镇,有些村级卫生员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对上实行明顶暗抗,偷偷摸摸地在无证药贩处购药。他们甚至八小时在卫生室上班,业余时间在家里行医,成了一证多摊。管理松一些的乡镇,由于经营的分散性,村级卫生员采购药品基本处于监督管理的空白状态。

笔者认为这许多因素归结起来,基本上可分解为两个方面:一、农村医药市场监管工作非常需要加强和规范;二、农村医药市场药品流通渠道非常需要疏理。药品监管工作好,药品流通渠道就通畅。只有药品流通渠道通畅,农村医药消费才能正常发展。

农村患者

药品消费心理和习惯分析

农村医药消费者的价值取向

农民及小城镇居民购药,首要考虑的因素是价格,其次是疗效。在多数经济欠发达的农村或小城镇,消费者在购药时往往先对比价格,无论医生或OTC店员如何解释药物疗效的重要性,他们都会认真地考虑价位能否承担得起,因为在经济承受能力上他们确实是弱者。因此,在大多数农村市场中高档次的药物很难形成大量的销售。

患者购药考虑的因素

那些价廉而疗效好的药品在农村及小城镇就成为农民首选的药品。农村患者是哪里的药便宜就到哪里买,为了几片药,可以货比多家,然后选择一个最便宜的药店购买。一些小病多不服药,靠自行痊愈,实在感到扛不住时,才去购买一些廉价药物。

农村医药消费者对疗效的认识

农村患者认为,症状减轻或消失,就是好药。西药2天~3天必须见效,中药5天~7天必须使症状减轻,否则他们认为无效。他们吃药1瓶~2瓶必须见效,否则改换品牌,他们大多无钱也无耐心把一种药吃5盒以上。因此,在农村市场很难培养品牌的忠诚度。对于这一问题,医务工作者普遍的回答是:我们认为疗效最重要,但患者购药时却是以价格作为取舍的,况且只要是真药,都有疗效。对于价格的认知与感受是这样的:

慢性病:医务人员及药店老板一致认为,乡镇居民对于不可能根治,只能控制症状的慢性病:如咳喘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必须长期用药的,价格就成为他们购药时惟一考虑的因素。他们甚至会计算每周、每月每种同类药品的花费,然后选一个最便宜而又效果相对较好的品种,但有一点被调查者普遍认同,即患者认为没有疗效或者不适合自己的药品,就是再便宜也不会购买。

对于偶然得上的急性病:一次性购药花钱多少是其考虑的重大因素之一,一般情况下,如果药品零售价超过10元,购买时他们会较为谨慎,反复权衡再做决定。一些医生反映,在开处方时也会考虑患者的承受能力,即价格高低。一般一个处方单超过50元,农民就较难接受。

农村患者价格高低的判断标准

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农村患者判断药品价格高低的标准有两点:

一是以市场上同类药品的平均价格水平来作为某个企业产品价格的高低判断依据,而不管你是否是新药。二是按自己的支付能力,也就是经济收入状况来判断:除了特效药如吗丁啉外,药品的价格超过了他的承受能力,就是店员和医生推荐,他也可能认为贵而不接受。一些医生说,有时乡镇居民也知道某种药品疗效好,但就是因为买不起而作罢。说到底,乡镇居民还是囊中羞涩,购买力是制约其选择不同品种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农村医药消费者药品信息的来源

重要途径为媒体,依次是电视(央视、省视、地视)、广播、店头POP、墙体广告;乡村医生、药店营业员介绍;人际传播。

营销创新方法

营销队伍建设及培训

开发市场时的员工配备是:省级市场主管人员由公司总部招聘,培训后委派到某一省区,而地、市级区域市场人员则采取当地招聘与总部委派相结合,而县级农村市场大多就地招聘。在开发某一县级农村市场时,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建设好市场营销队伍。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农村市场一般以县城为营销中心,再分片设立分支营销机构。根据具体县城的规模及分支机构的多少,确定县级营销中心的负责人及相应的定员。 2.每个营销片区的分支机构要保证有两名以上员工。

3.招聘业务代表要求是常住当地的,但不能集中在某一片区招聘。

4.根据企业宣传工作的具体要求,招聘若干名专兼职宣传人员。

5.为保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招聘员工时不能片面追求学历,但亦不能太低,一般以高中文化为宜,诚实、吃苦耐劳应首选,招聘后要签订相应的劳务合同,同时应有相应的制约措施。

当员工招聘工作完成后,就应当对员工进行培训。各个员工来自不同的地方,差异较大,再按照企业的要求对新聘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同时还应在上岗以后,进行定期的阶段培训,确保营销队伍有文化思想、有组织纪律、有统一的企业形象。

详细的市场调查

说过:“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盲目或一知半解地制定市场计划,难免造成失误和浪费。

1.市场调查的内容:①镇(乡)、村的数量及相应的人口数量;②主要经济来源;③多发病、常见病;④医院、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分布情况及数量;⑤医药公司、药材公司及批发部的分布情况及数量;⑥集市、庙会的日期及习俗;⑦主要行政部门及人员、当地各镇(乡)、村有影响的人士;⑧交通状况;⑨其他与市场相关的情况。

2.市场调查的方法:①采用政府部门(统计局)提供的数据;②执行经理、业务主办直接实地调查。

3.市场调查的要求:真实、准确。

4.市场调查的分类:市场启动前的调查、市场启动后宣传情况调查、销售情况调查、员工状况调查。

工作计划安排

1.制定工作计划的原则:根据前期市场调查的情况制定市场工作计划。首先,开发人口多、经济发展好的乡镇,迅速抓出成效,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其次,把镇级市场真正启动后,再向镇以下的行政村、自然村推进。

2.工作计划的内容:①当月计划开发哪几个乡镇;②拟开发的各乡镇人员的配备情况;③拟开发的乡镇采取的相应宣传方式及频率;④销售渠道及经费如何开支等。要求尽量数字化,不能量化的也要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组织实施

农村市场切忌城市化操作。其组织原则:任何时候都要讲投入产出比,严格费用控制,活动前需有周密细致的营销策划方案。

组织实施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固定终端(医院、药店、诊所)促销

医院、药店、诊所是产品重要的销售场所,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进行定期的高频次拜访和促销。工作的内容是宣传、维护客情关系和产品促销。宣传包括向医生、病人讲解与本产品有关的知识,使医生能够全面认识本产品的优点、作用及注意事项,能正确用药;同时,配合医院、诊所、药店进行橱窗、专栏、板报宣传,普及医疗保健知识。维护客情关系的方式主要有家人、亲戚的生日、节日祝福,赠送小礼品,休息之余的拉家常,邀请参加公司的庆祝联谊活动、召开学术讲座等。产品促销则以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为主,切不可左右医生用药,以免造成医生和病人的反感。

活动促销

密切关注农村的庙会、集会、大型影剧会、重大节日集会,根据需要也可组织类似的大型集会,进行活动促销。提前半个月准备,明确分工,促销品、赠品、宣传品、活动所需器材、邀请的专家和到场人士最好开列清单分发到人,并事先联系好场地,办好相关手续。产品宣传和活动操作细则要求简单明了,最好总结成易记、易懂、易于传颂的话语或顺口溜。人数5人~10人为宜,活动要有场面、热闹。

下乡促销

根据产品适用特点,结合地方易发多发病实际,由两名工作人员带队,邀请1名~2名专家下到自然村开展义诊和普及医疗保健知识的赤脚医生下乡活动。这项活动带有很强的公益性,应取得当地政府和有关干部的支持与配合,并提前一周作好通知和宣传,使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同时要减化中间环节,薄利销售产品,不能欺骗农村消费者。下乡的目的明确,以敬老、儿童健康、普及医疗保健为主题,时机选择在农闲、病发期、妇检、体检等时期。

除此之外,可结合国家正推行的初级保健工程开展活动,也可采取在农村设立小药箱等举措。

医药市场经理工作计划第8篇

关键词:医药商业企业 运作模式 结构 功效

当前,我国的医药市场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内医药商业企业将面临着外国医药商业大公司的挑战。在危机与机会共存的今天,迫切需要寻找一种既适合国内医药市场特点又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的新的医药商业企业运作模式。

我国医药商业运作模式分析

计划经济的分级批发模式

计划经济时期药品流通基本上属于国有专营,全国医药商品产销计划需要衔接、平衡。药品按照国家计划生产,统购统销,价格上实行统一控制,分级管理。由中国医药公司统一规划,一、二、三级批发层层下达指标,层层调拨。进口药品统一掌握,由一级进口后,层层分配。

这种模式把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专营,虽然规范了医药市场,为我国药品流通的有序发展打下了基础,但这种模式的时代局限性和发展弊端是:一级站都设在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的辐射力度不够。西部地区缺医少药,人民的健康难以得到保障。这种4级批发模式造成了药品流通效率低下,流通速度慢成本高,导致药品价格增高。所有药品全由国家专营,导致医药流通行业内缺乏竞争,不利于医药流通业的发展。这一医药流通模式现在基本上不复存在,但其对国有医药商业企业的影响深远。

改革开放以来的多渠道模式

我国的医药流通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打破了医药流通业的国家专营的局面。引入了集体、民营等所有权医药商业企业,加速了医药流通领域的竞争。

目前存在的渠道主要有:药品生产企业药品零售企业消费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院药房临床医师患者(消费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连锁企业门店消费者;药品生产企业医院药房临床医师患者(消费者)等。

这种多渠道模式存在的问题是:药厂生产的产品到最终的消费,往往有6至7个流通环节,结果造成无序竞争、过度竞争现象严重。 从商流的角度看,药品出厂后大多需经过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或医院药房等多个环节才能到达消费者,多次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势必要影响到药品的流通速度,同时也增加了药品的流通费用,造成药品价格过高。从物流角度分析,这就是导致我国医药商业流通质量低下、流通费用过高的根本原因。

现代医药物流运作模式

以现代医药物流运作体系为基础,在完全符合GSP条件的前提下,在高效利用人力资源的基础上,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不断更新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药品编码管理,药品批号管理,药品补货管理等现代化物流管理思想,达到了物流运作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投资最少的目标管理模式。例如,湖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是一家专营各类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中药材、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药品、生化药品、诊断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大型医药批发企业。该企业以现代医药物流运作体系为基础模式,操作方式如下:

药品采购:公司设有独立的市场采购部,该部门将药品的采购按药品的剂型划分。根据药品生产企业主要产品的剂型划归不同的采购员负责。在采购过程中要求所有厂家的相关资质和药品的相关资质材料齐全。采购员要对所采购的药品有充分的了解,确保药品质量。

药品仓储管理:采购的药品在入库前,质量检验部门检验药品质量、药品的相关材料和生产企业的资质等资料。药品库存管理按剂型划分,根据不同剂型的药品的保存特点,划区域设立负责人,使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实施药品编码,通过计算机网络将药品编码与商品编码相统一。

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将营销网、物流网、信息网三者结合,加强对医药信息化的探索,通过对药品质量、业务进销存、财务、人事、客户服务等实现了网络管理。

现阶段中国医药商业企业的特点

目前我国医药商业企业的特点可概括如下:

医药批发企业数量多、规模小

全国1.6万多家医药批发企业中,年营业额超过2000万元的不足400家,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不足10家,很多医药批发商的供货目录只有区区十几个品种。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经济技术手段落后,经济效益低下是十分普遍存在的问题。

医药流通环节多、成本高、利润率低

药品从药厂到最终的消费者,有 6至7个流通环节,无序竞争、过度竞争现象严重。国外成熟的医药市场,药品流通环节一般为2-3个。药品环节繁多导致效率低下,目前全国医药商业平均流通费用率为12.56%,而美国医药批发的流通费用率仅为2.9%。我国医药商业企业的销售利润率为0.7%,而美国医药销售利润率为1.5%。

外资医药商业进入国内市场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承诺开放药品分销业务。2003年12月12日,我国首家中外合资的医药批发企业——中国永裕新兴医药有限公司开业,这比我国加入世贸时的承诺——2004年12月11日对外资开放药品的分销服务领域整整提前了一年的时间。该公司是瑞士裕利集团的裕利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着一百多年历史的家族企业,代理着全球125家著名制药公司药品的销售,客户遍布除日本以外的亚太地区,年销售额达28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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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商业系统处于整合阶段

国家鼓励现有药品批发企业以兼并、入股、 联合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促进药品批发企业的规模化,鼓励大型药品批发企业跨地区兼并市县级药品批发企业,将市、县级药品批发企业改组为区域性基层配送中心,坚持标准, 积极稳妥开展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试点,促进药品经营管理集团化水平,鼓励通过GMP 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跨地域开办连锁店。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技术进步和药品创新的宏观环境,提高我国医药业的整体质量与水平。

医药商业企业运作新模式

鉴于以上商业环境的特点,中国医药商业企业为了适应医药经济全球化竞争的需要,为了提高中国医药商业的经济效益,在借鉴发达国家医药商业成功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创建适合中国国情的新模式。目前出现的医药企业新趋势,是建立高效医药商业企业运作新模式的基础。

医药工商企业的自愿联合模式

目前,我国医药行业存在着这样的现象:某些医药工业企业有好的产品,但却缺乏深层次、广覆盖的分销网络。第一是销售渠道不畅通,销售渠道中的批发商和零售商经常会因为销售政策决策权分歧、销售目标差异、信息沟通困难、角色定位不一致、责任划分不明确等原因,而发生了通路冲突。第二是产品的分销深度,往往只停留在区域总经销商所在的省级市场,而区域总经销商因其经营品种数量众多,无法对每一个品种均面面俱到。第三是市场信息反馈困难,不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新产品开发。同样,大多数医药商业企业缺乏固定的供应商,没有稳定的货源。批发商难以从生产商获得供货价较低的产品。存在药品在批发商中间多次流通的现象,造成了批发商采购成本高,难以形成经营成本优势和区域化垄断,造成药品价格居高不下。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医药“工”、“商”企业的联合是一种很好的途径,两者精诚合作,互为补充,互为对方解决困难,同时又可规范医药市场,从本质上降低药品价格。

医药工商企业运作的佣金制模式

在医药流通领域中有两个重要的概念经常被混为一谈,就是经销商和代理商,其实他们是不一样的。代理商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而经销商一般只能是拥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代理商的收入应该是佣金,而经销商的收入主要依靠进销差;代理商需要担负起建立和维护产品品牌的责任,相对来说经销商对品牌建设所负的责任比较小;代理商大多是以生产企业的名义与医药商业批发企业签订合同,而经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与商业企业签合同。

由于近年来宏观政策调控、GMP改造以及国家对生产原料质量、环境保护以及劳动保障的重视,生产成本却逐步增加。一些规模比较小的商业流通企业,无论是代理商、经销商还是批发企业,想要靠着一两个品种,很小的销量,很大的利润空间来维持生存,就非常困难了。只有那些通过拥有相当的规模,经营着比较多品牌产品,吞吐量大,形成规模效益的商业流通企业,才可能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存留下来。而他们在医药流通中扮演的角色,也正在由过去的对产品的总经销和代理向第三方物流的角色过渡。因此,对于医药商业企业而言,利润从购销差价逐步向佣金制转化,是未来必然的趋势。

建立佣金制下的医药工商联合运作新模式

对比分析本文论述的我国医药商业运作五种模式各自的优劣,取长补短,笔者提出构思以形成佣金制下的工商联合运作的新模式。这一新的运作模式,将有机的协调当今医药企业出现的两大趋势:“工”、“商”企业联合和佣金制。

规范的医药模式是将以前的小型医药公司购并为一个统一的、规范的销售平台。以集中单个法人的力量共同营造一个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医药市场,利润来自单个法人的佣金。医药物流模式则是在传统的医药公司运作模式中引入了大物流的观念,尽量的减少药品的中间环节,做到品种全,价格低而吸引顾客。药品流通主要是通过现款购买或压批结款的形式购买,做到量大时可获得返点。新的模式将强调工商联合,商业企业将为工业企业提供一个直接的销售平台,生产商可视批发商为自己的销售公司,以充分利用其营销网络资源。在这个平台上,生产商可自行定价,为商业企业留一定的佣金,这样商业企业会将产品“视为已出”,悉心呵护,充分调动自身各级分销网络资源,对目标市场进行精耕细作,做好价格控制、市场维护和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这种定价模式将取消医药商业公司从生产商处拿底价进行自主定价销售,年终拿返点的行为。同时在这个平台上,购买客户可直接与厂商面对面谈价格,生产商的利润空间则可充分的保证其定价不会高于当前的市场价格。最后这个平台还能为厂商提供产品展示推广的机会,可以说是一个全天候的药品展销会。现在全国各地掀起了一阵举办药品交易会的热潮,与会厂家花销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但一次交易会下来收效甚微。参加这种会的厂家越来越少,所以以后药品交易会的发展趋势就是由商业企业提供的供厂家集展示与销售于一身的商业平台。反过来批发商可以将生产商视为自己的科研室、生产车间、加工基地,形成研、产、销一条龙的经营模式。

新的医药商业企业运作模式,充分体现了系统论关于结构对系统的功效产生指数放大作用,而人、财、物等生产要素的优化对系统的功效仅产生线性的同步增长效应。随着医药市场改革开发的深入,我国的医药商业企业运作模式必将不断的完善,新的运作模式必将进一步地促进我国医药经济的发展。

参考资料:

1.苗采烈、李野,“中国医药流通模式探析”,医药世界,2003年10月

医药市场经理工作计划第9篇

关键词:医药商业企业 运作模式 结构 功效

当前,我国的医药市场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内医药商业企业将面临着外国医药商业大公司的挑战。在危机与机会共存的今天,迫切需要寻找一种既适合国内医药市场特点又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的新的医药商业企业运作模式。

我国医药商业运作模式分析

计划经济的分级批发模式

计划经济时期药品流通基本上属于国有专营,全国医药商品产销计划需要衔接、平衡。药品按照国家计划生产,统购统销,价格上实行统一控制,分级管理。由中国医药公司统一规划,一、二、三级批发层层下达指标,层层调拨。进口药品统一掌握,由一级进口后,层层分配。

这种模式把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专营,虽然规范了医药市场,为我国药品流通的有序发展打下了基础,但这种模式的时代局限性和发展弊端是:一级站都设在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的辐射力度不够。西部地区缺医少药,人民的健康难以得到保障。这种4级批发模式造成了药品流通效率低下,流通速度慢成本高,导致药品价格增高。所有药品全由国家专营,导致医药流通行业内缺乏竞争,不利于医药流通业的发展。这一医药流通模式现在基本上不复存在,但其对国有医药商业企业的影响深远。

改革开放以来的多渠道模式

我国的医药流通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打破了医药流通业的国家专营的局面。引入了集体、民营等所有权医药商业企业,加速了医药流通领域的竞争。

目前存在的渠道主要有:药品生产企业药品零售企业消费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院药房临床医师患者(消费者);药品生产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品连锁企业门店消费者;药品生产企业医院药房临床医师患者(消费者)等。

这种多渠道模式存在的问题是:药厂生产的产品到最终的消费,往往有6至7个流通环节,结果造成无序竞争、过度竞争现象严重。 从商流的角度看,药品出厂后大多需经过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或医院药房等多个环节才能到达消费者,多次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势必要影响到药品的流通速度,同时也增加了药品的流通费用,造成药品价格过高。从物流角度分析,这就是导致我国医药商业流通质量低下、流通费用过高的根本原因。

现代医药物流运作模式

以现代医药物流运作体系为基础,在完全符合GSP条件的前提下,在高效利用人力资源的基础上,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不断更新改造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药品编码管理,药品批号管理,药品补货管理等现代化物流管理思想,达到了物流运作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投资最少的目标管理模式。例如,湖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是一家专营各类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中药材、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物药品、生化药品、诊断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大型医药批发企业。该企业以现代医药物流运作体系为基础模式,操作方式如下:

药品采购:公司设有独立的市场采购部,该部门将药品的采购按药品的剂型划分。根据药品生产企业主要产品的剂型划归不同的采购员负责。在采购过程中要求所有厂家的相关资质和药品的相关资质材料齐全。采购员要对所采购的药品有充分的了解,确保药品质量。

药品仓储管理:采购的药品在入库前,质量检验部门检验药品质量、药品的相关材料和生产企业的资质等资料。药品库存管理按剂型划分,根据不同剂型的药品的保存特点,划区域设立负责人,使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实施药品编码,通过计算机网络将药品编码与商品编码相统一。

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将营销网、物流网、信息网三者结合,加强对医药信息化的探索,通过对药品质量、业务进销存、财务、人事、客户服务等实现了网络管理。

现阶段中国医药商业企业的特点

目前我国医药商业企业的特点可概括如下:

医药批发企业数量多、规模小

全国1.6万多家医药批发企业中,年营业额超过2000万元的不足400家,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不足10家,很多医药批发商的供货目录只有区区十几个品种。企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经济技术手段落后,经济效益低下是十分普遍存在的问题。

医药流通环节多、成本高、利润率低

药品从药厂到最终的消费者,有 6至7个流通环节,无序竞争、过度竞争现象严重。国外成熟的医药市场,药品流通环节一般为2-3个。药品环节繁多导致效率低下,目前全国医药商业平均流通费用率为12.56%,而美国医药批发的流通费用率仅为2.9%。我国医药商业企业的销售利润率为0.7%,而美国医药销售利润率为1.5%。

外资医药商业进入国内市场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承诺开放药品分销业务。2003年12月12日,我国首家中外合资的医药批发企业――中国永裕新兴医药有限公司开业,这比我国加入世贸时的承诺――2004年12月11日对外资开放药品的分销服务领域整整提前了一年的时间。该公司是瑞士裕利集团的裕利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着一百多年历史的家族企业,着全球125家著名制药公司药品的销售,客户遍布除日本以外的亚太地区,年销售额达28亿美元。

医药商业系统处于整合阶段

国家鼓励现有药品批发企业以兼并、入股、 联合等方式进行资产重组,促进药品批发企业的规模化,鼓励大型药品批发企业跨地区兼并市县级药品批发企业,将市、县级药品批发企业改组为区域性基层配送中心,坚持标准, 积极稳妥开展药品零售连锁经营试点,促进药品经营管理集团化水平,鼓励通过GMP 认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跨地域开办连锁店。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技术进步和药品创新的宏观环境,提高我国医药业的整体质量与水平。

医药商业企业运作新模式

鉴于以上商业环境的特点,中国医药商业企业为了适应医药经济全球化竞争的需要,为了提高中国医药商业的经济效益,在借鉴发达国家医药商业成功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创建适合中国国情的新模式。目前出现的医药企业新趋势,是建立高效医药商业企业运作新模式的基础。

医药工商企业的自愿联合模式

目前,我国医药行业存在着这样的现象:某些医药工业企业有好的产品,但却缺乏深层次、广覆盖的分销网络。第一是销售渠道不畅通,销售渠道中的批发商和零售商经常会因为销售政策决策权分歧、销售目标差异、信息沟通困难、角色定位不一致、责任划分不明确等原因,而发生了通路冲突。第二是产品的分销深度,往往只停留在区域总经销商所在的省级市场,而区域总经销商因其经营品种数量众多,无法对每一个品种均面面俱到。第三是市场信息反馈困难,不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新产品开发。同样,大多数医药商业企业缺乏固定的供应商,没有稳定的货源。批发商难以从生产商获得供货价较低的产品。存在药品在批发商中间多次流通的现象,造成了批发商采购成本高,难以形成经营成本优势和区域化垄断,造成药品价格居高不下。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医药“工”、“商”企业的联合是一种很好的途径,两者精诚合作,互为补充,互为对方解决困难,同时又可规范医药市场,从本质上降低药品价格。

医药工商企业运作的佣金制模式

在医药流通领域中有两个重要的概念经常被混为一谈,就是经销商和商,其实他们是不一样的。商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而经销商一般只能是拥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商的收入应该是佣金,而经销商的收入主要依靠进销差;商需要担负起建立和维护产品品牌的责任,相对来说经销商对品牌建设所负的责任比较小;商大多是以生产企业的名义与医药商业批发企业签订合同,而经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与商业企业签合同。

由于近年来宏观政策调控、GMP改造以及国家对生产原料质量、环境保护以及劳动保障的重视,生产成本却逐步增加。一些规模比较小的商业流通企业,无论是商、经销商还是批发企业,想要靠着一两个品种,很小的销量,很大的利润空间来维持生存,就非常困难了。只有那些通过拥有相当的规模,经营着比较多品牌产品,吞吐量大,形成规模效益的商业流通企业,才可能在残酷的生存竞争中存留下来。而他们在医药流通中扮演的角色,也正在由过去的对产品的总经销和向第三方物流的角色过渡。因此,对于医药商业企业而言,利润从购销差价逐步向佣金制转化,是未来必然的趋势。

建立佣金制下的医药工商联合运作新模式

对比分析本文论述的我国医药商业运作五种模式各自的优劣,取长补短,笔者提出构思以形成佣金制下的工商联合运作的新模式。这一新的运作模式,将有机的协调当今医药企业出现的两大趋势:“工”、“商”企业联合和佣金制。

规范的医药模式是将以前的小型医药公司购并为一个统一的、规范的销售平台。以集中单个法人的力量共同营造一个具有巨大影响力的医药市场,利润来自单个法人的佣金。医药物流模式则是在传统的医药公司运作模式中引入了大物流的观念,尽量的减少药品的中间环节,做到品种全,价格低而吸引顾客。药品流通主要是通过现款购买或压批结款的形式购买,做到量大时可获得返点。新的模式将强调工商联合,商业企业将为工业企业提供一个直接的销售平台,生产商可视批发商为自己的销售公司,以充分利用其营销网络资源。在这个平台上,生产商可自行定价,为商业企业留一定的佣金,这样商业企业会将产品“视为已出”,悉心呵护,充分调动自身各级分销网络资源,对目标市场进行精耕细作,做好价格控制、市场维护和售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这种定价模式将取消医药商业公司从生产商处拿底价进行自主定价销售,年终拿返点的行为。同时在这个平台上,购买客户可直接与厂商面对面谈价格,生产商的利润空间则可充分的保证其定价不会高于当前的市场价格。最后这个平台还能为厂商提品展示推广的机会,可以说是一个全天候的药品展销会。现在全国各地掀起了一阵举办药品交易会的热潮,与会厂家花销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但一次交易会下来收效甚微。参加这种会的厂家越来越少,所以以后药品交易会的发展趋势就是由商业企业提供的供厂家集展示与销售于一身的商业平台。反过来批发商可以将生产商视为自己的科研室、生产车间、加工基地,形成研、产、销一条龙的经营模式。

新的医药商业企业运作模式,充分体现了系统论关于结构对系统的功效产生指数放大作用,而人、财、物等生产要素的优化对系统的功效仅产生线性的同步增长效应。随着医药市场改革开发的深入,我国的医药商业企业运作模式必将不断的完善,新的运作模式必将进一步地促进我国医药经济的发展。

参考资料:

1.苗采烈、李野,“中国医药流通模式探析”,医药世界,200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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