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优选九篇

时间:2022-03-25 06:54:34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第1篇

市城管局负责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和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各物业服务企业应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负责本单位受托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工作,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市城管局和消防部门报告。

二、检查治理重点

1.物业小区(大厦)建筑、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是否存在非法搭建现象。

2.物业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等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物业小区(大厦)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值班等管理制度。

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本地区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6.物业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9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至7月19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受托物业服务项目实际情况,细致排查梳理存在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自觉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市城管局。

3.排查整治阶段(7月20日至9月18日)。市城管局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可以现场整改的,立即现场整改;现场整改不具备条件的,限期落实整改,同时将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检查档案。物业主管部门在检查的同时,认真填写《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记录表》,并及时报消防部门。

4.检查验收阶段(9月底至10月15日)。市城管局会同本地消防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物业小区(大厦)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查漏补缺,确保质量,同时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做到“四清”,即底数清、问题清、重点清、责任清,不留盲区、不漏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第2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为要求,严格排查整治一批企业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一批企业违章违规作业行为,严肃查处一批监管责任不落实问题。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落地落细,切实加强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强化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提升安全保障整体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

9月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各村(居)委会对各自辖区房屋周边乱堆乱放及电线乱接开展排查;镇河长制办公室对全镇河道、水利工程和水库开展排查;教管中心和五中对学校、学校周边安全开展排查;派出所和镇交管站对道路交通安全开展排查;镇城管所对建筑施工、建筑消防安全开展排查;镇食药所对食品、药品方面开展排查;镇农业综合中心对农业农机安全和林业、草原安全开展排查;卫生院对卫生医疗机构、器械开展安全排查;镇文化站对文化、旅游、公共体育设施安全开展排查;镇综治办对宗教场所安全开展排查;镇应急管理所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排查;自然资源管理所对危险地质灾害点开展排查;各企业对安全生产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自查隐患整改台账资料。

(二)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行动。

10月至12月,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督查。镇党委、镇政府成立综合督查组,定期、适时对各村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督查各隐患点和台账资料,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治、销号管理。同时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履职不力、问题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事故发生的进行严肃问责,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行动。

10月至12月,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整治重点:

危险化学品:一是源头管理失控问题。重点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规划不符合当地总体规划要求,招商引资不符合产业定位,引入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未持证上岗等问题。二是监管责任悬空问题。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实施联合审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未按期完成,危险废物、电力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缺失等问题。三是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落实不力,“三重一高”安全监管不严格,企业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工作不扎实,安全生产台账资料不完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应急预案未制定、应急演练未开展等问题。

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和开采;与煤共伴生矿山未按照煤矿开采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安全评价;防中毒窒息、防火灾、防透水、防爆炸、防坠罐跑车、防冒顶坍塌、放边坡垮塌等事故措施未落实;提升设备、钢丝绳、钢井架等日检、季检制度未落实;将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包单位(外包施工单位)未纳入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使用干式制动器的无轨车辆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冬季放矿不规范等问题。

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建筑、商业综合体、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九小场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装修改造和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人员密集场所防踩踏、紧急疏散预案及防范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

交通运输: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用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桥梁隧道、连续长陡坡、冰冻积雪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运营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员超载,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高铁交通工程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建材加工:重点整治工贸企业安全设备设施缺失,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有限空间、粉尘涉爆场所、作业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等问题。

食品药品加工和特种设备:重点整治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不到位,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不落实;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不规范,维修单位的资质、质量管理不达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烟花爆竹:重点整治购买、运输、储存、使用,非法违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烟花爆竹非法产品、“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和流向登记管理不落实等问题。

水利和农业机械:重点整治重要水利设施和堤防工程违法违规建设,农业机械不按时检验及农用车非法载客等问题。

旅游安全:重点整治旅游景区(点)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警示标志不清、游乐设施设备隐患排查不到位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镇党委、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集中督查领导小组和3个督查组,对全镇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居)委会、各站、所部门单位要亲自研究部署,并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切实改造组织协调职责,业务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具体抓好落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确保专项行动怪得实效。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进,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深入一线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畅通信息。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微博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落实隐患举报制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增强群众对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促进工作。对工作部署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单位,要严肃问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第3篇

一、时间范围

1.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5月31日。

2.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全场各村(居)队,各行业领域。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建筑施工、消防、校园及农林牧渔等行业领域。

二、排查内容

(一)垦殖场层面

1.贯彻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省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若干规定》情况。

2.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3.前期发现安全隐患整治情况。

4.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信息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5.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情况等。

(二)企业层面

1.排查共性内容

(1)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并落实。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配备。

(4)安全培训是否到位,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全员培训等方面。

(5)事故应急体系是否完善,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应急装备设施、应急演练等方面。

(6)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7)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建立。

(8)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完善,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等“三违”纪律行为。

(9)《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与检查暂行办法》落实情况。

(10)长时间停产停工后的复产复工验收程序是否到位。

(11)值班值守,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安全生产信息零报告是否落实到位。

2.排查整治内容

(一)煤矿。重点排查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失效,安全生产标准是否达到最低等级;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是否到位;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实施探放水作业;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行为。

(二)非煤矿山。地下矿山“六大”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安全设施、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安全设施“三同时”是否履行以及是否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隐患整改,基础资料是否完整、规范。露天矿山是否超前剥离,是否按设施设计要求在平台上实施凿岩爆破和铲、装、运作业,台阶高度、平台宽度及边坡角是否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排土场稳定性是否安全可靠。

(三)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是否齐全有效,仓库防静电设施是否足够并能正常使用;防雷设施是否按时检测;仓库堆放是否规范;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是否无证经营,是否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

(四)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是否按照“两个导则”要求,摸排风险隐患并进行整改;涉及“两重点以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储存设施,是否设计安装符合相关要求的安全仪表系统,并有效运行;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试生产活动,是否组织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论证,对生产现场进行确认,并有序开展试生产活动;是否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企业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生产,是否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是否存在非法出租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在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按照“双十五天”要求上线运行;是否落实现场安全隐患和问题整改。

(五)道路交通。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准入审核把关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长途客运和旅游包车管理、长途客运驾驶员停车换人及落地休息和驾驶时间控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驾驶员培训考核管理、车辆安全性能及运行监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保障等情况;深入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情况;对危险路段、桥梁事故隐患进行整治和对险情实施全天候监控情况;加强对接送学生校车的管理和检查,打击私自运送学生的非法车辆。

(六)建筑施工。重点排查病毒隔离观察场所、复工复产企业集中居住场所(如集体宿舍、板房等)、临时建筑和未办理任何手续的(包括随意改建、扩建等)建筑老楼危楼、农村危房改造等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办理施工许可(开工报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施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认证审查、技术交底和检查验收等环节管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筑起重机械在租赁、安拆及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七)商贸。重点排查加油站、民爆销售企业、大型商场的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演练落实情况。重点整治商业综合体、餐饮场所无证经营或违规使用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餐饮企业。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黑市油、违法寄递物流等行为。

(八)消防。重点排查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合用场所及其他各类场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装饰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烧性能要求;消防车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完好有效;场所用电用气设置是否规范;厨房及其他用火区域是否进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电动自行车是否按规范要求停放。

(九)工贸行业。重点整治工贸行业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以及爆炸粉尘、熔融金属、涉陶煤气站等危险场所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问题。重点防范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事故的发生。

(十)城市运行。重点排查城市桥梁、地下综合管廊、供水供气企业、排水防涝、垃圾填埋场和余土消纳场、高空广告牌、综合交通枢纽(含客运站场)、城市道路交通、通信线路、电力线路、广电线路三线交越区等场所。重点整治无证经营、黑气点、气贩子、无证施工、无证运输钢瓶、为不合格钢瓶充装、对不具备安全供气条件的用户提供气源、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特种设备。重点排查特种设备是否注册登记,是否定期检验或监督检验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是否设立和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等。

(十二)校园安全。整治校园周边非法或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销售点、出租房、校外学生食宿点等问题;整治学校门卫管理、校舍安全、防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和校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问题;整治无证办园行为,对达不到安全标准,难以整改到位的幼儿园,依法进行取缔。

(十三)旅游。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行为,旅游景区内的索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安全措施不落实,火灾、设施设备突发保障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完善问题;重点查处挂靠承包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权,超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及所办实体无证照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

(十四)农林水。重点查处变型拖拉机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查处采砂船非法开采作业行为,整治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防汛相关责任人以及水库大坝日常管护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整治饲料生产和林业加工企业粉尘防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十五)能源安全。严格整治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场所的安全生产建章立制、保障投入、安全改造、隐患治理等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电网工程、水电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不到位问题;从严从重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等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乱建乱挖乱钻非法违法行为。

(十六)森林防火。重点检查森林防灭火责任体系是否健全,网格化管理是否到位,“一长两员”责任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哪些宣传活动;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有没有烧荒烧田埂等违规野外用火;各项防火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机具装备是否正常使用;应急处置程序是否制定,扑救的组织、任务是否明确;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是否做好应急准备;林区内企业、厂矿、民宅生产生活用火用电情况,对森林是否构成威胁;对火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发生违规用火是否严肃处理肇事者。

其他行业领域检查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并督促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三、工作计划

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7日前):结合我场实际情况,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细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任务,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4月8日至4月25日):以查漏补缺、深入排查为主线,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摸清各存在的问题,及时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

第三阶段(4月26日至5月20日):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在前一阶段的工作基础上,加强检查频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单位,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

第四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在全面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单位的安全管理,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整治工作。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工作,构建场党委、垦殖场统一领导、场安委办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牵头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分工;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特点,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确定整治内容和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型,有效组织好本地、本行业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第4篇

为深刻汲取人员伤亡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力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x月x日在全乡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乡党委、乡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和正确政绩观,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深查、细查、严查,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全乡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整治内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的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安全和应急通道畅通以及周边地质安全,同时必须具备建设手续完备、无安全风险隐患等条件。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部门:乡安办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乡建设站、供电所、乡消防办、各村

房屋及工程施工,包括各类房屋和房建、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各类在建工地。

(二)整治内容:房屋安全方面,坚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先查先治,对全乡房屋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坚决整治。

聚焦影响结构安全的重大隐患,从即日起至x月x日,严格按照乡房屋结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要求,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重点抓好(包括政府、企业指定或租住的房屋、工地临时建设板房等),以及已开复工项目复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房屋,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的房屋(含厂房),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去年余存未处置的安全隐患房屋等类型,对房屋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的房屋全面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有无设计、施工资质,有无加层搭盖或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承重结构等情况,做到应查尽查,不漏一户一房。对排查发现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包括人员密集场所和出租、自住房等),一律暂停使用,依法分类采取加固、拆除等处置措施,确保安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落实学校、医院、养老院、幸福院、厂房、行政办公楼等房屋排查整治工作,全程跟踪指导。

在建工程方面,全面排查整治房建、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各类工程项目安全隐患,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行为,特别是防滑、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开展高处作业安全专项整治,严查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未戴安全帽、未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排查起重机械、升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加强建设工地工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绝不允许居住使用。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两违”整治,坚决排查整治农村建房安全问题。

牵头领导:乡人大主席

牵头部门:乡建设站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中心小学、中学、乡民政办、乡企管站、乡公路站、自然资源所、乡文化站、乡旅游办、乡农技站、乡水利站、乡安办、供电所等,各村

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学校(幼儿园),商场所及企业、医院、养老院等特殊场所。

(三)整治内容:全面检查各学校、幼儿园、学生及教师宿舍、食堂、礼堂、文博单位、实验室、学校老旧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仓库、配电室、在建工程、围墙等,重点加强消防逃生、校舍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治安安全等重点领域集中排查整治。

全面排查各类人员密集场所指挥协调、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现场管控、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和措施是否到位;实时监测现场人流,对人员趋于安全容量时,是否及时采取远端分流、交通疏导、临时管制、入口封闭“只出不进”等多种方式有效分流疏导人流;是否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是否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配齐配全应急标示器材和安全提示,是否畅通消防通道和应急通道,是否消除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安全隐患;是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机制,开展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场所内部工作人员是否有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旅游景区桥梁、临水临河临崖路段的检查,及时消除影响人员通行安全的隐患。

牵头领导:

1.乡党委副书记牵头养老机构场所排查整治,

2.乡党委组织委员牵头商场及商贸企业排查整治,

3.乡党委宣传委员吴利武牵头各类学校(幼儿园)、旅游、娱乐场所等场所排查整治,

4.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牵头各类卫生医疗场所排查整治,

牵头部门:中学、中心小学、卫生院、乡文化站、乡旅游办、乡食安办、乡民政办、乡公路站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建设站、乡安办,各村

危险物品,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燃气等。

(四)整治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按照“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原则,实施最严格的治理整顿,重点整治涉危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两个导则”不落实,危险物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没有安全风险评估,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未持证上岗等问题。

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未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新标准重新分级评估等问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审批等问题。重点整治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烟花爆竹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严厉打击“黑窝点”等违法经营行为。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单位:乡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公路站、乡环保站、乡企管站、乡建设站,各村

(五)整治内容:民爆危险品库区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规范;

民爆物品流向管理制度和危险品库区外部安全是否严格落实;出入库登记、人员进出登记是否完整一致;销售单位库房存放零散民爆物品现象是否存在;视频监控、消防、防雷、报警设施等是否有效运转;民爆物品搬运装卸堆放等操作是否按规范实施。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单位:乡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公路站、各村

(六)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无证经营燃气,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无资质货车非法运输、为非自有钢瓶非法充装、非法倒装等违法行为;

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产品不合格或设施老化脱落、未配备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的违规行为。

牵头领导:乡人大主席

牵头单位:乡建设站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安办,各村

工矿企业,包括非煤矿山。

(七)整治内容: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

整治地下矿山不符合安全要求使用非法改装车辆及无轨胶轮干式制动器车辆,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高危作业现场管理制度;露天矿山、排土场高陡边坡监测措施不落实,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不规范放矿,尾矿库回采作业未经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汛期排查整治尾矿库浸润线、坝体稳定和安全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尾矿库的防排水设施运行不畅,值班值守制度不落实,汛期日常值班观察分析无记录等问题。

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有限空间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检测、监护制度,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类工业企业厂房、员工宿舍建设合法性、质量安全性问题以及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内部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问题,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部门:乡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建设站、自然资源所、乡环保站,相关村

交通运输、交通安全。

(八)整治内容: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黑客运企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重要交通枢纽公路路口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站外揽客、“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电动车、摩托车超载超速、货车违法载人、校车严重超员、农村面包车超员、酒驾醉驾等非法违法行为;

牵头领导:乡人大主席

牵头部门:乡道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中学、中心小学、乡公路站、乡安办、各村

(九)整治内容:组织开展国省县乡道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及事故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安全隐患。

加强务工人员返岗包车等长距离客车的行前检测、途中检查,落实车辆、车站消毒通风,严控客座率,严格落实重点车辆动态监控和“三不进站、八不出站”。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场设置、车辆技术状况(尤其是车辆轮胎、制动转向系统等安全装置)、槽罐车罐体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智能视频监控车辆情况。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牵头领导:乡人大主席

牵头部门:乡道安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乡公路站、乡安办、各村

(十)整治内容:继续深化开展打击河道违法采砂专项行动,重点清理取缔从事违法采、制砂点。

牵头领导:乡政府副乡长

牵头部门:乡水利站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自然资源所、乡安办、各村

消防安全,包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整治、消防通道整治、高层建筑整治“回头看”、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改造、村居住宅“小火亡人”等。

(十一)整治内容: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等场所管控治理,针对小单位、小场所和老旧住宅小区近期火灾多发问题,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疏散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以及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

深入推进“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制定实施“一村一策,一楼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全面开展“六个集中整治”活动(即: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集中整治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检测维修室内消防火栓系统、集中查处消防车通道停车占用行为、集中查处消防管理履职不到位问题和集中开展宣传曝光工作)。坚决纠治堵塞消防车通道、机动车违规停放等问题。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进一步摸清涉及人身安全的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整治的责任部门,逐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将消防安全纳入老旧农房改造内容,明确消防安全的改造标准,重点解决消防设施损坏、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等问题,要深刻吸取村居住宅“小火亡人”事故教训,检查基层组织消防工作责任落实、挂村包户、排查整治电气线路老化、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部门:乡消防办

责任单位:公安派出所、中学、中心小学、乡民政办、自然资源所、乡建设站、卫生院、乡安办,各村

自然灾害,包括台风,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森林火灾等。

(十二)整治内容:检查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情况,检查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小山塘等防洪防潮工程设施运行情况。

检查山洪灾害防治措施建设和运用情况,已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的监测站点、预警设施、县级监测预警平台软硬件设施运行、使用、维护及有关经费落实情况。检查防汛相关非工程措施更新完善情况。

牵头领导:乡政府副乡长

牵头部门:乡水利站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乡公路站、乡建设站、电信站、广电网络、供电所,各村

(十三)整治内容:深入排查林区及其周边乡镇、村、居民点、风景名胜区、重要目标、生态林、自然保护地等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林区输配电、通信等设施的森林火灾隐患。

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排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以及护林人员巡查情况,检查预警监测,热点核查反馈等。

牵头领导:乡党委宣传委员

牵头部门:林业站

责任单位:乡安办、自然资源所、乡文化站、乡旅游办、乡建设站、电信站、广电网络、供电所,各村

(十四)整治内容:围绕地质灾害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防范重点,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范规定,按照分级分类管理,采取确保人身安全的对应措施,加强隐患排查、汛期巡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

避灾点主要检查选址是否避开可能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自然灾害威胁的低洼易灾区域或危险地段,通风排水是否符合人员居住要求。

牵头领导:乡党委组织委员

牵头部门:自然资源所

责任单位:林业站、乡建设站,各村

其他行业领域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排查治理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整治方法

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1、各村先自行排查;2、各相关部门联合检查;3、做好长效机制管理。各村、各部门要立即行动,瞄准不再造成人员伤亡的硬目标,严字当头,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立即拉网检查。

即日起各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重点从工艺系统、设施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和安全组织体系、规章制度、现场管理、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排查风险,找准最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二)全面监管执法。

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对各自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安全服务,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敢于动真碰硬,依法采取“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该关闭的要关闭,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让安全执法长出钢牙利齿。

(三)全面落实整改。

把隐患当作事故予以重视,所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录入已建成的安全风险分级和隐患治理双控平台管理,区分轻重缓急,立行立整,分批分期整改落实。属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组织人员避险,科学整改,挂牌督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落实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

乡安办要建立大排查大整治统计、分析、通报制度。各村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大排查大整治在乡党委、乡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乡安办具体组织,乡、村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同步推进落实。各项整治工作牵头领导要对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具体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重点难点问题,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负起责任,定期对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各村各部门要抓总、抓统、抓协调,定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加强沟通衔接,抓好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二)全面落实责任。

各村、各部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履职尽责。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组织相关部门抓监督检查、执法问责、督促整改,组织宣传发动、排查登记、跟踪整改,组织各村抓宣传、抓巡查、抓举报,督促各领域所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各村、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坚决克服蜻蜓点水、做表面文章、运动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加强监管执法,严抓严管、盯住不放。各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三)严肃追责问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第5篇

为贯彻落实6月17日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21〕120号)和《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要求,即日起至9月底,我局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较大事故等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强监管、严执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较大级以上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次工作的组织领导,高效推进检查工作,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XX住建局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组 员: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建管股,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协调、材料收集等工作。

三、检查重点

(一)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各建设项目履行报建、报监、施工图联合审查、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单位落实季检、月检、周检制度落实情况;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新入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高大模板、临时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建档和公示情况。

(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管控情况。施工现场土方开挖、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和组织实施情况。

(五)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情况;施工现场围挡封闭情况,临边、洞口、电梯井口防护情况;安全警示标志牌设置情况;施工临时用电设置等情况。

(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项目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按规范配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宿舍、办公用房的临时活动板房材料是否达到A级防火要求;是否编制消防应急预案和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等。

(七)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工程。

(八)建筑起重机械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使用的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人货两用施工电梯是否有检测报告,是否登记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庆祝建党百年活动营造良好安全稳定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要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周密部署,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全校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水平,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目标

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大整治工作,消除学校安全生产隐患,为创建“平安校园”开好头、起好步,确保全年校园平安、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 长:严xx

副组长: 张xx

组 员: 王xx

黄晓炎 朱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红星成刚负责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工作。

2、排查小组

组 长:周xx

副组长:成xx

成 员:总务室 常规办 食堂工作人员

职责:

成春华:对安全隐患排查予以指导、协调和督办,并重点负责教学楼内各处室的安全隐患排查;

赵万兵:重点教学区域及实验室(危化物品)、计算机室、信息中心、体育教学设施等的安全隐患排查;

黄晓炎:重点负责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排查;

3、宣教小组

组 长:葛xx

副组长:林xx

成 员:年级组组长

职 责:负责对师生的安全知识的教育和不安全行为的督查、整改,并对年级、处室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4、整改小组

组 长:王xx

成 员: 朱xx

职责:总务处负责对排查出的校园硬件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德育处对排查出的学生行为安全隐患进行教育、整改,直至消除隐患。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1、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学校要建立安全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其他领导(校长都有联系年级和处室)分块负责、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安全隐患能及时发现、及时治理。

2、进一步完善突发性事故应急方案,适时组织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演练水平,并及时对预案不足进行合理修改,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1、校园建筑物(教室、办公室、食堂、厕所等)和构筑物(橱窗、围墙及周边等)安全(责任领导:王汉成 曹晓东 责任处室 总务处、教务处);

2、校园消防及疏散通道(教学楼)安全(责任领导 : 王汉成 黄晓炎责任处室 总务处、政教处);

3、校园构筑物的外墙瓷砖、校园内树木、防雷电设施(责任领导:王汉成责任处室 总务处);

4、学校食堂设施设备、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及食品和饮用水安全(责任领导:朱飞 责任处室 总务处);

5、师生用电(教室插座板以及电线)、处室和年级办公室用电,用气(教职工食堂)及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责任领导:王汉成,各年级主任 责任处室 总务处、年级组);

6、校园环境卫生清扫消毒及传染病防控(责任领导责任处室 总务处、政教处、年级组);

7、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社区矫正人员、可疑人员、精神病患者)(责任领导:黄晓炎 责任处室 政教处);

8、学生行为及所携带物品安全(责任领导:成春华 责任处室 政教处、);

9、学生课间(追逐打闹)及休息期间的安全教育、不安全行为(抽烟、打牌、上网等)的督查(责任处室 政教处、教务处、年级组);

10、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把对学生不安全行为教育作为重点(责任领导:黄晓炎 责任处室 政教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学校要从“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增强危机感,切实做好学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杜绝安全生产管理麻痹大意的思想和 “走过场”行为。各处室、年级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和部署。

(二)强化措施。要形成以校长统领、主管校长主抓、分块责任人具体落实、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全体教职员工参与,畅通安全隐患报告和检举渠道,充分调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安全工作氛围。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墙报、板报和校园网络等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要积极邀请和配合相关部门搞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第7篇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认真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预防,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排组织全市专项行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周群兼任,具体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各相关区(县)要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

三、排查治理范围

全市各类煤炭生产矿井、新建矿井、改扩建矿井和20**年淘汰、关闭矿井。

四、实施步骤

此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5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4日-5月25日)。

1.紧急动员。各相关区(县)政府及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立即安排部署,紧急动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范围、内容、目标和要求,确保专项行动及时有效开展。

2.强化学习。要立即组织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辖区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电〔20**〕16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7部委局《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调〔20**〕95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134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13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122号)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明确主体责任,熟练掌握编制隐患整改方案和排查治理隐患的方式方法。

3.周密部署。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方案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隐患排查要分级分类管理和监控,逐类进行。一般隐患按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安全培训等分类;重大隐患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分类。

(二)煤矿企业自查阶段(5月26日—5月31日)。

煤矿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认真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石油、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安委办明电〔20**〕9号),对矿井各个环节进行隐患排查。对于存在重大隐患和行为的,煤矿企业要立即停止生产。针对自查的安全生产隐患,分类、分级并登记建档,立即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向区(县)煤矿行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接到报告要对隐患整改方案进行审查、提出书面意见并监督落实。环鹏公司矿业分公司将自查情况和整改方案上报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审查、备案。

(三)整改治理阶段(6月1日—6月20日)。

对于一般隐患,煤矿主要负责人要指导整改负责人立即整改,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对于需限期整改的一般隐患,煤矿要指定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煤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备案。

对于存在的重大隐患及行为,煤矿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报所属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审批,煤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整改项目、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对照整改标准,采取严密的监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和装备认真进行整改。整改结果要向所属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报告。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对辖区矿井存在的重大隐患登记建档,并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监控,督促煤矿企业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四)监督检查阶段(6月21日—7月21日)。

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明确责任,突出重点,逐矿检查。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第十条所列的8条情形之一的,严格按照该办法第十三条执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矿井和20**年已被淘汰、关闭矿井的监督检查,严防非法组织生产、建设。

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必须按照要求再进行认真整改。整改完成后,煤矿主要负责人要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复产申请,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规定程序组织力量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矿井,提请当地政府坚决予以关闭。

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对此次专项行动中各类矿井的隐患及整改情况、经济处罚情况、停产整顿情况、关闭情况以及安全费用和维简费提取与使用情况等,进行认真检查和总结。

(五)检查验收阶段(7月22日—7月28日)。

市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检查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随机抽查等方法,对各相关区(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不力、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区(县),将责令重新组织,限期达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环节,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体现。各相关区(县)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动员,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严格排查,落实责任。

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煤矿主要负责人(包括实际控制人),要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要按照辖区具体行动部署,立即组织技术力量,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与治理。煤矿企业要认真执行安全费用和维简费的提取使用制度,依法加大投入,在隐患自查的基础上,落实隐患治理整改项目、资金、责任和进度,切实查处本企业安全生产中的各类隐患和违法行为。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要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加大督察指导力度,严格、规范、有序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中严把检查、整改和验收关,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书,提出整改要求,对一时无法消除的重大隐患要登记建档,实行挂牌督办,并落实督办人。对重大隐患治理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

各相关区(县)政府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加大对煤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在专项行动中要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针对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制定详细的执法监管计划。在执法检查工作中,要吸收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深入生产一线,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对隐患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严格审查,对整改结果要严格督察,对复产验收工作要严格标准。对资金投入不足、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和经验收不合格的矿井,要依法从重处罚,直至依法关闭。

(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各类煤矿要对生产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现场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细致地查找、整改、治理,确保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切实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要突出重点,严大隐患。

一是重点排查治理瓦斯隐患。必须保证瓦斯监控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通风、机电设施、设备必须符合设计、管理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加强对盲巷、密闭的管理和采、掘工作面通风管理;正确处理矿井采掘接替关系,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在瓦斯超限、停风停电等异常情况下,要按规定撤人、排放瓦斯,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放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二是重点排查顶板隐患。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0号令的规定。采煤工作面顶板不能保证随采随冒的,必须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措施。对辖区内存在采空区大面积悬顶威胁的矿井,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逐矿进行检查,提出治理方案,并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落实治理方案,切实消除顶板隐患。

三是排查水害隐患。煤矿企业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老空水、地表水和岩溶水等隐患的排查,建立水害防治长效机制。要落实井上下防排水设施、设备和专职水害防治人员,制定并执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掌握矿井周边水害情况,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情况。

四是加强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要严格控制入井人数,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简化生产系统,减少用人环节,防止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突击组织生产。

(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各相关区(县)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完善本区(县)煤矿企业重大隐患档案,并纳入监控、监管范围。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和安全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广泛宣传,舆论监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第8篇

同志们: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区、市综治委关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安排,迅速行动起来,做好全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县委政法委、综治委决定召开全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上面,县法院院长蔡挺宣读了《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希望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措施,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平安”建设,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加大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力度,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的总体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们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综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实事求是地讲,部分乡镇、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由于综治组织不健全、技防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不到位、综治措施不落实、社会管理不完备,致使各类社会治安问题、公共安全隐患、不安定和不稳定因素较为突出。特别是随着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的深入推进,各种“城中村”、娱乐场所、集市贸易增多,流动人口、闲散人员也随之增加,生活环境脏乱差、交通秩序混乱,由此滋生了大量不稳定因素。一些乡村(社区)治安恶化,入室盗窃、街面抢劫、抢夺案件增多,家庭暴力杀人伤害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团伙犯罪、流窜犯罪突出,“黄赌毒”违法犯罪和社会丑恶现象屡打不绝;一些地方因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土地承包、婚姻纠纷、村财村务管理、邻里纠纷等矛盾经常出现,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矛盾积累多,非正常上访,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公共安全隐患突出,非法私藏、经销液化气,酿成火灾事故;城乡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混乱等等,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些突出问题如不及时予以解决,将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安全稳定,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此,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区、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作为深化“平安”建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力争通过开展重点地区社会治安排查整治,使治安混乱地区安全隐患有效消除,各种管理措施有效落实、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秀美新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明确任务目标,狠抓措施落实,切实增强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开展好这次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中央、自治区分别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全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县综治委根据上级的意见和精神,制定了《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印发。希望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从以下六个方面认真抓好落实。

(一)抓排查、促研判,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要采取切实措施和有效形式,集中组织力量,认真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大排查活动,一要对容易发生治安问题的农村集贸市场、“城中村”住宅小区、公路沿线、学校周边等高发案重点地区进行大排查;二要对容易滋生“黄赌毒”丑恶现象的出租房屋、旅店、歌舞厅、棋牌室、网吧、游戏室等场所进行大排查;三要对容易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的交通、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进行大排查,四要对容易产生现实危害的“”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等重点人群进行大排查;五要对“两抢一盗”、杀人、伤害等高发案地方进行大排查。通过排查切实把 治安混乱的区域、部位、场所摸清、摸准、摸实、摸全、摸透。要通过组织召开不同方式的群众会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还要通过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建立奖励制度等形式,发动群众(来源:文秘站 )举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要按照乡镇(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的要求,逐村(居)逐户进行地毯式排查。要认真核实排查问题和情况,逐一进行登记造册,进行备案,实行动态排查控制,做到不留盲点、死角、空白,确保排查一片、整治一片、巩固一片。

(二)抓整治、促成效,不断净化社会环境。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哪里治安混乱就整治哪里”的要求,对排查出的情况和问题,要认真梳理、查找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逐一整治、限期解决。要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等组织或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杀人、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财犯罪;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犯罪,深挖保护伞;严厉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净化社会环境。要下大气力破积案、打流窜、摧团伙、追逃犯、端窝点,有效震慑犯罪,从源头上清除滋生违法犯罪的因素,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按照“两减少、两扩大”(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一些罪行轻微的人员,依法减少判刑、扩大非罪处理;非判刑不可的,依法减少监禁刑、扩大适用非监禁刑和缓刑)的原则,多做教育、感化、挽救工作。

(三)抓服务、促管理,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要狠抓综治机制创新,着眼于长效管理,把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问题与加强全面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建立全方位、全覆盖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提高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能力和效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综合服务等工作平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加强和完善社会服务与管理,切实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着力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从根本上减少违法犯罪,真正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安全和谐的地区。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要以人性化管理为导向,以“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为主要手段,以暂住人口、出租房和旅店业管理为重点,以信息化管理为支撑,创新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措施,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动态和流向。要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落实流动人口居住、就医、子女就学等基本服务措施,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对闲散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等要摸清底数,了解他们的情况和困难,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管理、服务、救助等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落实衔接措施,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健全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帮教机制,加强教育、管理和帮扶。对有现实危害和暴力恐怖倾向的高危人群,建立常态化的管控机制,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加强互联网、手机短信中有害信息管理,坚持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技术手段并用,构建网上网下结合的网络虚拟社会防控网,提高网上发现、侦察、控制、处置能力,严防形成隐蔽性犯罪组织和社会动员破坏力量,对网上造谣、煽动等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及时封堵、删除,落地查人、公开处理,净化社会环境。

(四)抓防范、促管控,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切实把防控触角进一步向乡村、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延伸,着力构建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控结合、网上网下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努力实现动态环境下对重点地区的有效覆盖和对社会治安的有效管控。要按照社会化、市场化、职业化、规范化的总体思路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拓宽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的新路子,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排查整治工作。要多方筹措落实群防群治队伍的经费,确保能够正常、有效地开展工作。继续落实“十户联防”、党员综治责任区和综治特派员制度,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公安机关是这次排查整治的主力军,要围绕案件高发的重点部位、场所、路段,开展街头路面巡查、盘查,提高打击现行犯罪能力。大力推进科技防范工作,政法部门要督促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单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县城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以及企事业单位都要推广以电子视频监控、防盗报警为主的技术防范,切实强化社会面管控,着力增强治安防控的整体效能。

(五)抓基层、促落实,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在排查整治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把治乱与治“瘫”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加强村(社区)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加强基层综治机构特别是乡镇(街道)综治办、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和农村(社区)警务室建设,确保基层排查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效整合多方资源、多种力量,建立完善滚动排查整治、部门联动联治的工作机制,全县上下形成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整体合力,确保实现排查整治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着力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保组织和保卫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机构,落实专职保卫人员,配齐配强人员和装备。教育体育局、卫生局、农牧局、水务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等大口单位都要成立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和内保机构,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发挥作用。发展是政绩,维护稳定也是政绩。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都要安排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能力解决问题。

(六)抓宣传、促发动,营造排查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宣传发动群众作为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环节,贯穿活动始终。要把宣传发动的重点放在基层,以基层党组织为依托,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深入进行宣传发动,真正使排查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加强对舆论宣传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政法综治部门要与宣传部门通力合作,重点宣传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宣传排查整治斗争的重要战果和典型经验,倡导见义勇为,增强群众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动员群众检举、揭发和指证犯罪,打一场全社会围剿犯罪分子、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人民战争,营造排查整治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确保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第9篇

根据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的工作部署,本着“隐患自查,安全自负,部门负责,政府协调”的原则,依法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通过整治查处一批火灾隐患,建设一批技术防范典型,提升全镇消防安全防范水平,改善全镇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陶郁峻副镇长任组长,派出所副所长、派出所副所长、安监所所长任副组长,镇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镇、派出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三、排点

结合当前火灾形势和我镇实际情况,本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象包含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厂房两个方面。具体整治范围、整治要求见各分方案。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

1、方案部署阶段

下发全镇专项整治方案,镇政府组织召开全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召开专门会议,对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培训教育阶段

镇派出所、安监、文化、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排查整治队伍,具体实施排查整治。镇、派出所要负责做好其他部门排查整治人员的相关培训指导,确保排查整治的质量。要采用公告、集中培训等方式向各整治对象宣贯整治标准和整治要求,发动整治对象对照整治标准进行自查自改。

(二)组织实施

1、排查治理阶段。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对照各分方案规定的整治范围,仔细排查整治场所对象,并逐一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同时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对隐患单位加强督促指导,帮助单位制订整改方案,对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督办。对整改积极,在法定结案时间内主动消除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未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相关部门可以不予处理。对整改拖拉,落实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符合拘留条件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处以拘留;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及时上报镇政府进行挂牌督办;对发现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要及时提请政府进行会办、督办,落实治理措施,确保有效整改;对火灾危险性大,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单位或部位要依法对其实施关停、查封。

2、联合执法阶段

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一次联合执法,相关部门予以配合。主要检查各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效果,从排查名册中随机抽取整治对象进行核查,对经过整治仍有隐患,久拖不改、整改推进缓慢的单位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

(三)总结验收

10月底之前,按照实施方案对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验收,要将验收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分别对各村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考评验收,并进行统一通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一把手”领导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排查治理工作推进不力,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或火灾频发的村和部门,年终各类考核一律一票否决。各村、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发动、推进、督促、验收的职责,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明确专门的负责人员,及时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发动,把排查治理的精神和要求逐级传达到村、社区及每一个社会单位。要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跟踪曝光典型案例、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努力营造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浓厚氛围。隐患治理期间,必须组织一次公开集中宣传活动向社会面宣传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要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应急救援综合演练。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