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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信息员队伍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2 15:09:31

社区信息员队伍

社区信息员队伍第1篇

xx区位于市西南部,两条铁路干线在此交汇,辖区内商业网点密布,特种行业、复杂场所、个体商贩、人员流动频繁;社区多,都市村庄拆迁工地多,社会治安环境复杂,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突出。全区总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平方公里,现有暂住人口已纳入管理的6万人,而且每天还以人的纳管速度在稳步递增,常住人口与暂住人口比例已达到1:1。据统计,89%的刑事案件系暂住人口所为;其中95%以上的重特大案件系暂住人口所为。经过我区近几年常抓不懈的努力,流动人口治安状况持续好转,2009年外来人员刑事发案与2008年同比下降3%,为我区治安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主要做法有:

一、健全机制,不断完善队伍建设

2007年7月,我区通过公开笔试招聘了49名暂住人口协管员从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经过半年多的运转,发现机制不全,专职不专等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提升为流动人口服务的意识,我们于2008年3月成立了暂住人口协管员管理办公室,副科级事业单位,区委政法委派主任一名,财务报帐员一名,公安分局派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任教导员,专制抓业务工作,负责暂住人口协管员的管理及财务工作。业务工作主要由公安分局及派出所负责。在公安分局办公。办公室成立以来,不断摸索前进,大胆创新,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力争打造一流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大力支持。2009年,签订了劳务合同,区财政拨款30多万元为我区暂住人口协管员解决了“四金”问题。并提高工资待遇标准(每月700元),极大的鼓舞了暂住人口协管员工作积极性。协管员这支队伍稳定、团结、为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二、科技导入,全面强化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

为把握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命脉,大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我区投入1800多万自主研制开发建设了精准打击、有的防范、高效服务的人口信息研判指挥中心系统。该系统由人口信息研判指挥中心及与之相配套的81个人口信息采集站组成,其中固定信息采集站42个,流动信息采集站39个,分布在17个派出所。并为每个固定信息采集站配备电脑、身份证读卡器、活体指纹采集仪、人像采集仪、打印机及身高体重测量仪等设备,为每个流动信息采集站配备有1辆人口信息流动采集车和2个人口信息流动采集箱。采集箱内含笔记本电脑、活体指纹采集仪、微型人像采集仪、身份证读卡器、打印机、塑封机等设备。

人口信息采集站实行严密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主要负责采集划定区域内实有人口,特别是暂住、寄住人口多生物及相关联的38项信息,实时上传至人口信息研判指挥中心,并根据人口信息研判指挥中心比对、研判的结果,对实有暂住人口实行分层次处理,一是对比中的在逃人员、未破案件嫌疑人员立即实施抓捕;二是对比中的有犯罪前科人员由社区民警建立重点人口档案,纳入重点管理视线,落实“三查一控”管理措施;三是对无劣迹的正常人员提供务工证明等相关服务。

人口信息研判中心主要负责对各信息采集站上传的指纹、身份证、人像等多种信息与信息库中已存信息进行自动比对、碰撞、分析、研判,并将分析研判结果反馈给各信息采集站。通过微机化登记、网络化管理、科学化分析,对实有暂住人口进行分层次管理,有效破解了暂住人口管理的难题。

三、多策并举,严管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

我区严格按照区委政法委书记提出的“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要走精兵战略、科学管理之路,力争打造一流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要求。按照“四级网络,三级管理”模式,在派出所建立了17个协管员中队,81个管理站,100多个管理小组。对协管员队伍充分有效的管理,在业务方面进行工作责任制,每个社区、都市村庄都有专人负责,落实到人,进行网格化管理,并签订责任书。

为打造一流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提高暂住人口协管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协管员业务能力以及队伍的凝聚力,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点:。

1、严把队伍入口关。通过实行协管员社会公开招聘,严格考核培训上岗,尝试采取与职业学校联合办学订单式培训方式,严格考核合格后再上岗。

2、抓好思想政治学习,加强业务学习力度。积极组织暂住人口协管员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每年对协管员进行一次军事训练和微机培训。并邀请工商、计生等职能部门的专家为参训人员授课,全面提升协管员素质。编写了《区暂住人口协管员管理制度汇编》小册子,做到全区协管员人手一册。从而提高暂住人口协管员的法律意识。

3、严格考核,加大监督。我们成立了督察队,专门对各中队、管理站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区暂住办制定并完善了《督察队员工作守则》、《督察队(队长)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使督察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不断创新督察方法,提高督察效能,采取明察与暗访、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定点督察与随机督察、交叉督察相结合的方法,确保督查结果真实、有效。

4、加强组织建设。组织建设是队伍凝聚力的重要保证,在区委政法委政治部的指导下,在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中建立了1个基层党小组,现有流动党员12名,建立1个团支部,拥有团员79人,建立了1个工会组织,389名协管员加入工会,建立基层妇委会组织,33名妇女协管员成为会员,为工作的良好开展奠定了基础。

社区信息员队伍第2篇

巡防队工作计划为使我区社区巡防工作走向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巡防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打造一支让“党放心,居民满意”的社区巡防队伍,以“巡防为民,保一方平安”为宗旨,为实现“平安和谐中原,继续争创全市最安全城区”这一目标。制定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治安防范,为全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1、建立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补充,使其具有可操作性,用制度去管理、约束、规范巡防队员的行为,从而达到巡防队的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2、建立信息防控体系。每位巡防队员要发展两名信息名。及时捕捉情报信息,为预警机制,提供信息情报,为把不稳定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创造条件。

3、建立一支群众监督队伍。每个社区要聘请十名楼院长为义务监督员,对巡防队员仪容、举止、滋酒上岗、巡逻情况等实行监督,一来督促巡防工作,二来得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4、建立一支公正廉洁的督察队伍。打铁还须自身硬,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督察队伍,要求督查熟悉检查社区的社情、队员的基本情况、熟记评比标准及百分考核细则;举止大方、礼貌、提倡微笑督查,杜绝罚款。

5、建立一支高质量的应急分队。根据“精干、管用”的原则,建立一支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分队,完善方案、加强领导,增强应急实力,达到有情况在二十分钟内完成集结。

6、建立一套指挥系统。建立一套具有现代化综合指挥系统,制订防洪、防火、防震、防聚众闹事等方案,为区领导组织指挥及规划决策提供可靠资料,为中原区经济发展做贡献。

7、进一步完善规范社区警务室建设。警务室的东西放置要统一,上墙的内容要基本一致,各种记录要规范。

8、坚持礼仪巡逻,树立中原巡防形象。在抓好内强素质的同时,各中队精选出形象好、个头高、体格健壮、军事素质强的队员成立礼仪巡逻队,在我区主要街道、重点防范时间加强防范,实行礼仪巡逻,塑造我区巡防外在形象。

三、主要措施

1、为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坚持每周政治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在全体巡防队员中开展“珍惜社区巡防光荣称号,塑造社区巡防光荣形象,谱写社区巡防光荣篇章”为主要内容的“三个光荣”活动,树立巡防队员“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信心,唱响《巡防队员之歌》,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管理引入了竞争机制。为增强巡防队伍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巡防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各办事处要实行“队长竞聘,队员竞岗,双向选择”的用人制度。经过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加强巡防队伍的管理,增强巡防队员的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治安防范技能。为提高巡防队员整体素质,开展春季大练兵活动,各队分期分批进行组织实施,4月中旬结束,训练内容除基本列队动作以外,还要训练擒拿格斗、防身术,警棍操、处置突发事件的战术等,做到执勤、培训两不误。

4、严把入队关。在填补队员时,按照“三优先、三不要”的原则补选队员。“三优先”即党、团员优先;复员退伍军人优先;热爱巡防工作,有奉献精神的优先。在政审上,严格按照招聘标准。坚持“三不要”即本人及家属练习的不要;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不要;曾被原单位开除辞退的不要。同时对新入队队员体能、文化水平要进行测试,比照部队征兵的体检、政审严格把关,确保队伍的纯洁性。

5、开展争当先进社区,争做优秀队员活动。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巡防办每个月对社区进行一次评比,分别设置“零发案社区”、“作风纪律”、“抓获现行”、“预防可防性案件”、“好人好事”等流动红旗,每月评选3—5名优秀巡防队员。通过评先活动,使巡防队形成比、学、赶、超的争先创优局面。

6、抓典型、树亮点。与综治、稳定、处法相结合,在抓典型,树亮点上下功夫,以典型促工作,以典型鼓干劲,今年计划抓十到十五个特色亮点,作为典型树起来,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提高全区巡防队的工作水平.

社区信息员队伍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治安防范,为全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1、建立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补充,使其具有可操作性,用制度去管理、约束、规范巡防队员的行为,从而达到巡防队的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阅读了《巡防队工作计划》本站编辑还为您推荐更多工作计划栏目

2、建立信息防控体系。每位巡防队员要发展两名信息名。及时捕捉情报信息,为预警机制,提供信息情报,为把不稳定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创造条件。

3、建立一支群众监督队伍。每个社区要聘请十名楼院长为义务监督员,对巡防队员仪容、举止、滋酒上岗、巡逻情况等实行监督,一来督促巡防工作,二来得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4、建立一支公正廉洁的督察队伍。打铁还须自身硬,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督察队伍,要求督查熟悉检查社区的社情、队员的基本情况、熟记评比标准及百分考核细则;举止大方、礼貌、提倡微笑督查,杜绝罚款。

5、建立一支高质量的应急分队。根据“精干、管用”的原则,建立一支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分队,完善方案、加强领导,增强应急实力,达到有情况在二十分钟内完成集结。

6、建立一套指挥系统。建立一套具有现代化综合指挥系统,制订防洪、防火、防震、防聚众~等方案,为区领导组织指挥及规划决策提供可靠资料,为中原区经济发展做贡献。

7、进一步完善规范社区警务室建设。警务室的东西放置要统一,上墙的内容要基本一致,各种记录要规范。

8、坚持礼仪巡逻,树立中原巡防形象。在抓好内强素质的同时,各中队精选出形象好、个头高、体格健壮、军事素质强的队员成立礼仪巡逻队,在我区主要街道、重点防范时间加强防范,实行礼仪巡逻,塑造我区巡防外在形象。

三、主要措施

1、为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坚持每周政治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在全体巡防队员中开展“珍惜社区巡防光荣称号,塑造社区巡防光荣形象,谱写社区巡防光荣篇章”为主要内容的“三个光荣”活动,树立巡防队员“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信心,唱响《巡防队员之歌》,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管理引入了竞争机制。为增强巡防队伍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巡防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各办事处要实行“队长竞聘,队员竞岗,双向选择”的用人制度。经过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加强巡防队伍的管理,增强巡防队员的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治安防范技能。为提高巡防队员整体素质,开展春季大练兵活动,各队分期分批进行组织实施,4月中旬结束,训练内容除基本列队动作以外,还要训练擒拿格斗、防身术,警棍操、处置突发事件的战术等,做到执勤、培训两不误。

4、严把入队关。在填补队员时,按照“三优先、三不要”的原则补选队员。“三优先”即党、团员优先;复员退伍军人优先;热爱巡防工作,有奉献精神的优先。在政审上,严格按照招聘标准。坚持“三不要”即本人及家属练习qqq的不要;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不要;曾被原单位开除辞退的不要。同时对新入队队员体能、文化水平要进行测试,比照部队征兵的体检、政审严格把关,确保队伍的纯洁性。

5、开展争当先进社区,争做优秀队员活动。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巡防办每个月对社区进行一次评比,分别设置“零发案社区”、“作风纪律”、“抓获现行”、“预防可防性案件”、“好人好事”等流动红旗,每月评选3—5名优秀巡防队员。通过评先活动,使巡防队形成比、学、赶、超的争先创优局面。

6、抓典型、树亮点。与综治、稳定、处法相结合,在抓典型,树亮点上下功夫,以典型促工作,以典型鼓干劲,今年计划抓十到十五个特色亮点,作为典型树起来,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提高全区巡防队的工作水平。

社区信息员队伍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规章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治安防范,为全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1、建立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补充,使其具有可操作性,用制度去管理、约束、规范巡防队员的行为,从而达到巡防队的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2、建立信息防控体系。每位巡防队员要发展两名信息名。及时捕捉情报信息,为预警机制,提供信息情报,为把不稳定苗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创造条件。

3、建立一支群众监督队伍。每个社区要聘请十名楼院长为义务监督员,对巡防队员仪容、举止、滋酒上岗、巡逻情况等实行监督,一来督促巡防工作,二来得到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4、建立一支公正廉洁的督察队伍。打铁还须自身硬,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督察队伍,要求督查熟悉检查社区的社情、队员的基本情况、熟记评比标准及百分考核细则;举止大方、礼貌、提倡微笑督查,杜绝罚款。

5、建立一支高质量的应急分队。根据“精干、管用”的原则,建立一支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分队,完善方案、加强领导,增强应急实力,达到有情况在二十分钟内完成集结。

6、建立一套指挥系统。建立一套具有现代化综合指挥系统,制订防洪、防火、防震、防聚众闹事等方案,为区领导组织指挥及规划决策提供可靠资料,为中原区经济发展做贡献。

7、进一步完善规范社区警务室建设。警务室的东西放置要统一,上墙的内容要基本一致,各种记录要规范。

8、坚持礼仪巡逻,树立中原巡防形象。在抓好内强素质的同时,各中队精选出形象好、个头高、体格健壮、军事素质强的队员成立礼仪巡逻队,在我区主要街道、重点防范时间加强防范,实行礼仪巡逻,塑造我区巡防外在形象。

三、主要措施

1、为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坚持每周政治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在全体巡防队员中开展“珍惜社区巡防光荣称号,塑造社区巡防光荣形象,谱写社区巡防光荣篇章”为主要内容的“三个光荣”活动,树立巡防队员“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信心,唱响《巡防队员之歌》,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管理引入了竞争机制。为增强巡防队伍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巡防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感,各办事处要实行“队长竞聘,队员竞岗,双向选择”的用人制度。经过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加强巡防队伍的管理,增强巡防队员的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治安防范技能。为提高巡防队员整体素质,开展春季大练兵活动,各队分期分批进行组织实施,4月中旬结束,训练内容除基本列队动作以外,还要训练擒拿格斗、防身术,警棍操、处置突发事件的战术等,做到执勤、培训两不误。

4、严把入队关。在填补队员时,按照“三优先、三不要”的原则补选队员。“三优先”即党、团员优先;复员退伍军人优先;热爱巡防工作,有奉献精神的优先。在政审上,严格按照招聘标准。坚持“三不要”即本人及家属练习的不要;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不要;曾被原单位开除辞退的不要。同时对新入队队员体能、文化水平要进行测试,比照部队征兵的体检、政审严格把关,确保队伍的纯洁性。

5、开展争当先进社区,争做优秀队员活动。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巡防办每个月对社区进行一次评比,分别设置“零发案社区”、“作风纪律”、“抓获现行”、“预防可防性案件”、“好人好事”等流动红旗,每月评选3—5名优秀巡防队员。通过评先活动,使巡防队形成比、学、赶、超的争先创优局面。

6、抓典型、树亮点。与综治、稳定、处法相结合,在抓典型,树亮点上下功夫,以典型促工作,以典型鼓干劲,今年计划抓十到十五个特色亮点,作为典型树起来,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提高全区巡防队的工作水平.

社区信息员队伍第5篇

一、健全机制,不断完善队伍建设

***年7月,我区通过公开笔试招聘了49名暂住人口协管员从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经过半年多的运转,发现机制不全,专职不专等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提升为流动人口服务的意识,我们于***年3月成立了暂住人口协管员管理办公室,副科级事业单位,区委政法委派主任一名,财务报帐员一名,公安分局派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任教导员,专制抓业务工作,负责暂住人口协管员的管理及财务工作。业务工作主要由公安分局及派出所负责。在公安分局办公。办公室成立以来,不断摸索前进,大胆创新,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力争打造一流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大力支持。***年,签订了劳务合同,区财政拨款30多万元为我区暂住人口协管员解决了“四金”问题。并提高工资待遇标准(每月700元),极大的鼓舞了暂住人口协管员工作积极性。协管员这支队伍稳定、团结、为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二、科技导入,全面强化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

为把握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命脉,大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我区投入1800多万自主研制开发建设了精准打击、有的防范、高效服务的人口信息研判指挥中心系统。该系统由人口信息研判指挥中心及与之相配套的81个人口信息采集站组成,其中固定信息采集站42个,流动信息采集站39个,分布在17个派出所。并为每个固定信息采集站配备电脑、身份证读卡器、活体指纹采集仪、人像采集仪、打印机及身高体重测量仪等设备,为每个流动信息采集站配备有1辆人口信息流动采集车和2个人口信息流动采集箱。采集箱内含笔记本电脑、活体指纹采集仪、微型人像采集仪、身份证读卡器、打印机、塑封机等设备。

人口信息采集站实行严密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主要负责采集划定区域内实有人口,特别是暂住、寄住人口多生物及相关联的38项信息,实时上传至人口信息研判指挥中心,并根据人口信息研判指挥中心比对、研判的结果,对实有暂住人口实行分层次处理,一是对比中的在逃人员、未破案件嫌疑人员立即实施抓捕;二是对比中的有犯罪前科人员由社区民警建立重点人口档案,纳入重点管理视线,落实“三查一控”管理措施;三是对无劣迹的正常人员提供务工证明等相关服务。

人口信息研判中心主要负责对各信息采集站上传的指纹、身份证、人像等多种信息与信息库中已存信息进行自动比对、碰撞、分析、研判,并将分析研判结果反馈给各信息采集站。通过微机化登记、网络化管理、科学化分析,对实有暂住人口进行分层次管理,有效破解了暂住人口管理的难题。

三、多策并举,严管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

我区严格按照区委政法委书记提出的“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要走精兵战略、科学管理之路,力争打造一流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要求。按照“四级网络,三级管理”模式,在派出所建立了17个协管员中队,81个管理站,100多个管理小组。对协管员队伍充分有效的管理,在业务方面进行工作责任制,每个社区、都市村庄都有专人负责,落实到人,进行网格化管理,并签订责任书。

为打造一流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提高暂住人口协管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协管员业务能力以及队伍的凝聚力,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点:。

1、严把队伍入口关。通过实行协管员社会公开招聘,严格考核培训上岗,尝试采取与职业学校联合办学订单式培训方式,严格考核合格后再上岗。

2、抓好思想政治学习,加强业务学习力度。积极组织暂住人口协管员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每年对协管员进行一次军事训练和微机培训。并邀请工商、计生等职能部门的专家为参训人员授课,全面提升协管员素质。编写了《区暂住人口协管员管理制度汇编》小册子,做到全区协管员人手一册。从而提高暂住人口协管员的法律意识。

3、严格考核,加大监督。我们成立了督察队,专门对各中队、管理站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区暂住办制定并完善了《督察队员工作守则》、《督察队(队长)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使督察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不断创新督察方法,提高督察效能,采取明察与暗访、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定点督察与随机督察、交叉督察相结合的方法,确保督查结果真实、有效。

4、加强组织建设。组织建设是队伍凝聚力的重要保证,在区委政法委政治部的指导下,在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中建立了1个基层党小组,现有流动党员12名,建立1个团支部,拥有团员79人,建立了1个工会组织,389名协管员加入工会,建立基层妇委会组织,33名妇女协管员成为会员,为工作的良好开展奠定了基础。

社区信息员队伍第6篇

关键词: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作用

增强公民应对气候变化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能力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10年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黑办发电[2010]19号),提出要建立健全气象信息员队伍,提高群测群防能力。目前阿城区气象局拥有气象信息员108人,成为基层防灾减灾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气象信息员接到预警信息后,及时通过短信、电话、大喇叭、上门等方式,尽快将预警信息传递到辖区内公众手中,为提前防范做好准备。

1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意义

目前农村仍是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薄弱的地区,也是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因此,加强对农村的防灾减灾宣传,要充分发挥气象信息员“上传和下达”的作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灾害性天气一旦来临,气象信息员第一时间指导并组织广大群众一起投入到防灾减灾中去,发挥纽带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救灾工作。同时,加大灾情信息的反馈也是实施灾后救助的关键。所以在乡村建立好一支气象信息员队伍是解决气象灾害防御的重要环节,也是民生服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措施

2.1促进信息员活动制度化。以阿城气象局为例,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气象灾害防御组织体系,下发了《阿城区气象信息员管理办法》以及《气象信息员管理职责》等文件,同时把信息员队伍建设和开展活动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奖惩机制,使信息员队伍建设逐步走向规范化,为气象科普进农村、社区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2.2提高信息员培训的针对性。阿城气象局根据不同区域的天气特点,分片对气象信息员进行了培训,分灾种进行讲解,包括应急措施、灾情上报等,并针对一些日常的天气现象用形象、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只有通过业务培训的经常化、制度化,才能提高信息员的工作意识,充分发挥信息员的作用,加强灾害信息管理,提高灾情处理能力。同时通过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针对不同气象灾害进行统计分析、评估,建立评估模型,在此基础上依据每个乡镇的人口分布、农作物种植、河流水库的分布情况等,建立灾害风险区划,并规划出转移安置场所。这样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才能有条不紊地展开,才能逐步由救灾向主动减灾转变。

2.3加强信息员素质的提高。定期组织气象信息员培训或讲座是提高信息员科学文化素质的有效途径。每年通过发放书籍、模拟演练、现场交流、微信群、QQ群等形式积极向广大气象信息员进行灾害防御知识的普及,通过他们再向更多的群众进行科普宣传,让气象科普科技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同时,积极开展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认识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信息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气象信息员作用的发挥

要坚持特色活动与经常性活动相结合,采取寓教娱乐的科普活动,使气象信息员活动办得既扎实有效又生动活泼。一是利用每年的“防灾减灾日”、“世界气象日”、“科技活动周”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让广大信息员成为活动的参与者、组织者;二是扩大活动覆盖面,丰富活动内容。坚持把活动重点放在人员密集场所和基层农村;三是统一组织气象信息员能定期到乡村、学校、社区,以灾害防御常识为重点内容开设讲座、答疑解析或传播科学、文明、健康的防灾意识。

社区信息员队伍第7篇

基层应急队伍是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应急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5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政办发〔〕3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政办发〔〕38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政府推动建设为主,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着力提高全区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

2.分级负责,整合资源。按照属地为主、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充分依托、整合现有各类应急队伍资源,形成应急合力,避免重复建设。

3.立足实际,突出重点。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按需发展,针对常发、易发灾种确定队伍建设,先急后缓,逐步加强和完善,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二)工作目标。

在区级综合应急队伍基本建成的基础上,到年,各镇街、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队伍普遍建立,重点领域专业应急队伍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和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健全,应急志愿服务进一步规范,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

二、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

(一)统一领导体制。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要设立由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协调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区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全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二)统一办事机构。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区政府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能和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有门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一至两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应急管理,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三)统一职责定位。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认真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服务监督职能,在协助领导搞好防范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方面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发挥组织推动作用,在应急管理理论研究和教育培训方面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四)规范信息报告和。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要树立“窗口”意识,确立值班工作无小事的理念,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务值班工作,提高值班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应急信息员队伍,规范信息报告模式,明确基层信息报告的程序和格式,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畅通。一般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应当立即核实并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报告;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应当立即核实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区政府报告。逐级上报到区政府的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和网络舆情动态,探索建立舆情监控机制,及时报告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预警预报,利用好网络、手机短信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建立健全实时监测、快速反应机制。做好重点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五)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烟政办发〔〕121号)的要求,深入开展预案评估课题研究,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基层单位开展预案编制、修订及预案操作手册编制工作,进一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预案演练,相关单位要协同制定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性应急演练。

(六)完善应急资源管理。各镇街、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运常态化管理机制,按照社会与专业储备、政府与商业储备、实物与生产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做好现有应急物资登记和整合。加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力度,依据全区人口分布和流动情况,在各镇街分别规划建设一批“标识明确、集散方便”的应急避难场所,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七)加强基层应急示范点建设。根据《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的意见》(政应办发〔〕1号)要求,按照省里制定的基层示范点建设标准,年内每个镇街要围绕社区、企业、学校或其它基层组织确定并建设1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引导基层应急资源合理布局,提高基层单位应急保障能力。

三、加强综合应急队伍建设

(一)加强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区公安消防大队成立区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数由其最高出勤人数来定,名称为“市牟平区应急救援大队”。主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15号)规定的火灾扑救、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任务。

(二)加强区级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由区武装部牵头组建68人的区级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名称为“市牟平区直属民兵应急分队”。主要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包括森林火灾、防汛抢险、冰雪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重大等危及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相关专业队伍做好地质灾害、气象灾害、非煤矿山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加强镇街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镇街要以机关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和退伍军人等为主组建一支不少于60人的“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名称为“市牟平区××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在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方面发挥就近优势,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配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各项保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同时发挥信息员作用,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及时报告,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灾情评估等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组织的隐患排查整改。各镇街综合应急队伍要纪律严明,经常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应急保障能力。

(四)加强基层组织(单位)综合应急队伍建设。村(居)自治组织根据当地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应急义务救援队伍,可按驻地人口3%的比例确定,总人数不得少于15人。规模以上企业都要建立不少于企业在职人数10%的专职或兼职应急队伍,其他企业建立的应急队伍人数应与本企业应急任务需要相适应。中小学和幼儿园综合应急队伍人员不少于在校教职员工的30%。基层组织(单位)综合应急队伍主要承担突发事件信息报告、预警信息传递、突发事件防范、事故先期处置、事故善后配合等工作。

四、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

区水务局负责防汛抗旱及城区供水应急队伍建设;区林业局负责森林消防及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区科技局负责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区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区安监局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队伍建设;区国土分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区农业局负责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区畜牧局负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建设;区卫生局负责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区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队伍建设;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负责交通运输和道路抢修应急队伍建设;区海渔局负责海上渔业安全事故及海洋环境污染等应急队伍建设;区经信局负责通信保障应急队伍建设;区质监分局负责特种设备应急队伍建设;区公安分局负责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及各类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各类市政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建设;区供电公司负责电力保障应急队伍建设;区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应急队伍建设。各支专业应急队伍的人数一般为15—50人,名称为“市牟平区××专业应急(救援)队”。

各专业应急队伍组建后,应明确负责人,确定通信联系方式,明确值班备勤地点、工作职责及任务,实行人员动态管理。建设的牵头部门和单位要将应急队伍建设方案和应急队伍人员名单于底前(盖单位公章)书面报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加强应急管理专家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一)加强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建设。要建立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以及综合管理领域专家学者和实践经验丰富的行政管理人员组成的应急管理专家组,积极参与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对,提出对策建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需要,建立相关领域的应急专家队伍,名单同时报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共青团、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作用,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科普宣教和辅助救援工作。团区委负责组建不少于100人的区级应急志愿者队伍,建立志愿者信息库,并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和管理。各镇街、企业、学校等基层组织(单位)要以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领域为重点,组建相应的基层应急志愿者队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民间组织建立自筹资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应急志愿者队伍或组织,畅通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应急志愿服务的渠道。

六、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保障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是推进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要求,全力推进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引导、扶持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加大投入,建立应急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应急队伍经费保障力度,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优先安排保障。按照政府补助、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相结合等方式,建立多元化的应急队伍经费渠道。

社区信息员队伍第8篇

20**年7月,我区通过公开笔试招聘了49名暂住人口协管员从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经过半年多的运转,发现机制不全,专职不专等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提升为流动人口服务的意识,我们于2008年3月成立了暂住人口协管员管理办公室,副科级事业单位,区委政法委派主任一名,财务报帐员一名,公安分局派治安大队副大队长任教导员,专制抓业务工作,负责暂住人口协管员的管理及财务工作。业务工作主要由公安分局及派出所负责。在公安分局办公。办公室成立以来,不断摸索前进,大胆创新,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力争打造一流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大力支持。2009年,签订了劳务合同,区财政拨款30多万元为我区暂住人口协管员解决了“四金”问题。并提高工资待遇标准(每月700元),极大的鼓舞了暂住人口协管员工作积极性。协管员这支队伍稳定、团结、为区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二、科技导入,全面强化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

为把握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命脉,大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我区投入1800多万自主研制开发建设了精准打击、有的防范、高效服务的人口信息研判指挥中心系统。该系统由人口信息研判指挥中心及与之相配套的81个人口信息采集站组成,其中固定信息采集站42个,流动信息采集站39个,分布在17个派出所。并为每个固定信息采集站配备电脑、身份证读卡器、活体指纹采集仪、人像采集仪、打印机及身高体重测量仪等设备,为每个流动信息采集站配备有1辆人口信息流动采集车和2个人口信息流动采集箱。采集箱内含笔记本电脑、活体指纹采集仪、微型人像采集仪、身份证读卡器、打印机、塑封机等设备。

人口信息采集站实行严密的网格化管理模式,主要负责采集划定区域内实有人口,特别是暂住、寄住人口多生物及相关联的38项信息,实时上传至人口信息研判指挥中心,并根据人口信息研判指挥中心比对、研判的结果,对实有暂住人口实行分层次处理,一是对比中的在逃人员、未破案件嫌疑人员立即实施抓捕;二是对比中的有犯罪前科人员由社区民警建立重点人口档案,纳入重点管理视线,落实“三查一控”管理措施;三是对无劣迹的正常人员提供务工证明等相关服务。

人口信息研判中心主要负责对各信息采集站上传的指纹、身份证、人像等多种信息与信息库中已存信息进行自动比对、碰撞、分析、研判,并将分析研判结果反馈给各信息采集站。通过微机化登记、网络化管理、科学化分析,对实有暂住人口进行分层次管理,有效破解了暂住人口管理的难题。

三、多策并举,严管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

我区严格按照区委政法委书记提出的“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要走精兵战略、科学管理之路,力争打造一流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要求。按照“四级网络,三级管理”模式,在派出所建立了17个协管员中队,81个管理站,100多个管理小组。对协管员队伍充分有效的管理,在业务方面进行工作责任制,每个社区、都市村庄都有专人负责,落实到人,进行网格化管理,并签订责任书。

为打造一流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提高暂住人口协管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协管员业务能力以及队伍的凝聚力,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点:。

1、严把队伍入口关。通过实行协管员社会公开招聘,严格考核培训上岗,尝试采取与职业学校联合办学订单式培训方式,严格考核合格后再上岗。

2、抓好思想政治学习,加强业务学习力度。积极组织暂住人口协管员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每年对协管员进行一次军事训练和微机培训。并邀请工商、计生等职能部门的专家为参训人员授课,全面提升协管员素质。编写了《区暂住人口协管员管理制度汇编》小册子,做到全区协管员人手一册。从而提高暂住人口协管员的法律意识。

3、严格考核,加大监督。我们成立了督察队,专门对各中队、管理站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区暂住办制定并完善了《督察队员工作守则》、《督察队(队长)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使督察工作做到有章可循;不断创新督察方法,提高督察效能,采取明察与暗访、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定点督察与随机督察、交叉督察相结合的方法,确保督查结果真实、有效。

4、加强组织建设。组织建设是队伍凝聚力的重要保证,在区委政法委政治部的指导下,在暂住人口协管员队伍中建立了1个基层党小组,现有流动党员12名,建立1个团支部,拥有团员79人,建立了1个工会组织,389名协管员加入工会,建立基层妇委会组织,33名妇女协管员成为会员,为工作的良好开展奠定了基础。

社区信息员队伍第9篇

 

第一章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对地震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科学有序地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消除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平凉市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发生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在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下,贯彻“以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方针,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靠科技、整合资源,协同行动、专群结合的工作原则,有力有序地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地震局迅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2.1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县政府分管民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县人武部部长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县地震局、发改局、民政局、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工信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卫生局、文广局、安监局、食药监局、科技局、粮食局、煤炭局、商务局、规划局、旅游局、电信局、气象局、电力局、公路段、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武警灵台支队、公安消防大队、寿险公司、财险公司、石油公司、东运集团灵台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2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向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制定地震应急工作方案。

(2)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

(3)指导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协调解决抗震救灾中的重大问题。

(4)根据重大地震灾害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5)及时掌握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紧急支援。

(6)统一审核震情、灾情宣传报道口径。

(7)协调乡镇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

2.3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震局,主任由县地震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为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震情和应急需要,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情监测、灾情信息、新闻宣传、物资保障等小组。

2.4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收集、汇总、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制定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2)贯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乡镇、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并督促落实;协调配合外地救援队伍开展工作。

(3)监视震情和提出震情趋势会商意见。

(4)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统一信息发布渠道和内容,对有关新闻稿进行审核。

(5)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6)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县地震局负责对地震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传递和汇总;将震情、灾情信息及时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并及时提出震情监测方案和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建立健全地震灾情速报网络和宏观观测网,确定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灾情速报和宏观异常观测。

 

3.2 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

3.2.1 地震预警级别

按照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预测时间和灾害程度,地震预警发布级别分为3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地震临震预警为Ⅰ级预警(红色),即对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区域做出预报。

地震短期预警为Ⅱ级预警(橙色),即对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做出预报。

地震中期预警为Ⅲ级预警(黄色),即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做出预报。

3.2.2 地震预警的发布

全国性的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由省人民政府发布。

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可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地震局报告。

3.3 预警预防行动

地震预警预防行动,是依据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短期地震预报—临震预报的递进式预警,分别采取相应的防震工作部署及预防行动。

3.3.1 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与防震工作部署

县地震局根据国家、省、市划定的地震重点危险区,提出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批转执行。

 

3.3.2 短期地震预报与防震准备

短期地震预报发布后,县地震局按照市地震局的安排,及时开展全县震情跟踪监测,提出防震工作方案,上报县防震减灾指挥部,由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及时部署防震准备工作。

3.3.3 临震预报与临震应急反应

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发布临震预报后,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2)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有关部门对重大工程、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3)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适时组织群众疏散和重要财产转移。

(5)采取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措施。

(6)加强地震应急知识和避险技能宣传。

(7)督促落实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第四章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地震灾害事件等级

(1)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人员死亡3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Ⅱ级:重大地震灾害,是造成人员死亡50人以上至30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Ⅲ级:较大地震灾害,是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至5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Ⅳ级:一般地震灾害,是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5~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4.1.2 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分级管理有关规定,一般或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由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启动地震应急Ⅳ级或Ⅲ级响应;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启动地震应急Ⅱ级响应;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由国务院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启动地震应急Ⅰ级响应。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的先期处置,均以事发地县人民政府为主。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4.2.1  震情速报

地震发生后,县地震局立即向省、市地震局震情值班室获取地震参数,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4.2.2  震情灾情速报

震情灾情速报工作由地震部门负责。地震灾情速报人员在震后30分钟内用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向市、县地震部门报告震感、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破坏程度等情况。县地震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地震灾情速报信息,在1小时内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地震灾情首报后,地震灾情速报员和地震部门应进一步调查了解核实灾情,进行续报。地震灾情速报人员应按震后1、2、6、6、6… 时间间隔向地震部门报告灾情动态信息。县地震局在灾情首报后至省、市、县地震现场工作组到达震区之前,确定专人负责与有关部门和灾情速报网保持联系,按1、2、6、6、6…小时的时间间隔向上级地震部门报告地震灾情动态信息。并将各种渠道了解、掌握和汇总的地震灾情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4.2.3  地震灾害损失报告

县民政局负责地震灾害损失的收集、汇总、核查、报告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属地为主、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将本行政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地震灾害损失情况报告同级民政部门。县民政局负责将审核汇总的全县地震灾害损失情况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4.2.4  信息发布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灾区乡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地震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等信息。

4.3 指挥与协调

4.3.1  Ⅰ级、Ⅱ级响应

I级响应: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省政府领导,同时接受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

Ⅱ级响应: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地震应急工作,统筹调配本省及各市州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实施搜救,负责人为省政府领导。

4.3.2  Ⅲ级响应

在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地震应急工作,并启动本预案。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1)县政府及时召开抗震救灾紧急会议,根据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市地震局和市民政局。

(2)派遣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大队、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现场工作队以及其他专业救援队伍参加应急救援。

(3)请求市地震局派出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赴灾区开展震情监测、震害评估和科学考察等工作。

(4)部署饮用水和食品的供给、伤员护送、物资调运、灾区内外交通保障。

(5)督促灾区乡镇政府及时开展人员抢救、工程抢险、灾民疏散和安置,对党政机关、银行等重点目标加强保卫。

(6)调集全县力量对地震灾区进行支援和救助。

4.3.3   Ⅳ级响应

在市、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灾区地震应急工作。请求调用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或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进行搜救支援;经省政府授权,省地震局组织、协调全省的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省地震局局长。

(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告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地震局、民政局。

(2)及时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督导灾区所在乡镇政府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预防和平息地震谣言等事件。

(3)县地震局协助省市派出的地震现场工作队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烈度和灾害评估等工作;协助灾区政府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4)根据灾情和受灾乡镇政府的请求,县政府确定部门和单位对灾区进行支援。

(5)必要时请求省市地震局支持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4.4 地震现场紧急处置

地震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查清受灾情况,制定地震应急救援力量的配置方案,并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迅速撤离危险区的居民,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

(2)迅速实施紧急医疗救护,落实伤员转移、接收与救治措施。

(3)迅速抢修毁损的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避难场所,落实救济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简易住所和临时住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确保饮用水消毒和水质安全。开展卫生防疫,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

(5)设定警戒区域,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做好次生灾害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地震可能引发的火灾、水灾、爆炸、山体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剧毒、强腐蚀性、放射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以及传染疫情的发生。

(6)依法采取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的必要措施。

(7)组织有关企业生产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协调社会力量提供援助。

(8)向单位和个人征用、调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

(9)组织调配志愿者和灾区有能力的公民有序参加抗震救灾活动,并为灾区政府提供信息和后勤保障等服务。

(10)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

(11)组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等工作。

4.5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县地震局协调组织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

县武警中队组织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县消防大队组织调动人员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并抢救被压埋人员。

县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伤员。

县住建局组织力量对灾区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

县水务局、住建局组织力量对灾区供、排水设施进行抢排险。

县交通局、住建局组织力量对灾区破坏的交通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

各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救援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4.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灾区应急与救援工作的队伍应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水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4.7  群众的安全防护

县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县民政局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和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4.8  次生灾害防御

县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

县公安局、交通局、水务局、住建局、安监局、工信局、煤炭局负责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县国土局会同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监测地质灾害险情。

县发改局、安监局督导和协调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行业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9  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县地震局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小组,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增强震区的监测能力,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

4.10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或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根据灾情,可通过市人民政府向邻近灾区的市(县、州、区)人民政府请求援助。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县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邻近灾区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4.11 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县地震局协助国家或市级地震灾害评估小组开展地震灾害调查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4.12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规范准确地做好地震信息发布工作。

4.13   应急结束

(1)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

(2)地震引发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

(3)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较大地震发生的可能。

(4)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达到上述条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可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

第五章 保障措施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健全完善通信网络,及时更新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配备应急通讯设施,确保应急通讯畅通。

地震局应迅速开通通信网络,采用一切快捷有效的通信手段传递信息。若震区公共通信系统破坏中断,县工信局及时协调中国电信、移动和联通公司等电信运营企业启用应急机动通信,保证与震区的通信联络。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要及时恢复本部门受损的通信设施,及时为抗震救灾应急通信提供保障。

5.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县地震局和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要储备必要的地震救援装备,建立救援资源数据库,准确掌握重点监视防御区拥有的各种救援设备的性质、数量、存放位置等数据并及时更新。

县气象局做好地震中心移动气象观测站等设备的储备。

5.3 应急队伍保障

5.3.1 应急队伍的资源

人员抢救队伍: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县人武部和武警部队、乡镇基干民兵、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各行业应急救援队伍。

工程抢险队伍:电力设施抢险、通信设施抢险、交通设施抢险、市政设施抢险、水利设施抢险、建筑工程抢险、特种结构抢险、矿山抢险等队伍。

次生灾害救援队伍: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队伍。

医疗救护队伍:各级医院急救医疗队伍。

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小组。

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建筑物安全鉴定专业队伍。

5.3.2  应急队伍组织方案

应急队伍组织方案表

队伍类别

先期处置队伍

第一支援梯队

第二支援梯队

人员抢救  队伍

社区地震应急            志愿者队伍

国家、省、县地震救援队、县武警中队

邻区地震救援队

工程抢险  队伍

当地抢险队伍

行业专业抢险队伍

邻区抢险队伍

次生灾害特种救援队伍

公安、消防部队

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邻区特种          救援队伍

医疗救护队

当地急救医疗队伍

当地后备医疗队

附近军队医疗队

地震现场    应急队伍

县地震局现场应急队伍

省、市地震局        现场应急队伍

邻区地震局    现场应急队伍

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县地震局和        住建局建筑物      安全鉴定队伍

省、市地震局和住建局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邻区地震局和 住建局建筑物 安全鉴定队伍

5.4 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东运集团灵台分公司及运输企业组织对被毁坏的公路、铁道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协调运力,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5.5 电力保障

县电力局负责维护和抢修地震灾区被损坏的供电设施及设备,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5.6 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局、食药监局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及时预警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控制暴发流行;保障灾区的饮用水源和食品安全。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民政等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抚慰、心理干预等方面的帮助。

5.7 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武警中队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8 物资保障

县发改局、粮食局负责调运粮食,保障灾区粮食供应。

县商务局负责调配生活必需品,保障灾区市场供应。

县民政局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5.9 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款项的筹集。

县民政局负责应急救济资金的发放和社会救助资金的接收及管理工作。

5.10  社会动员保障

地震灾区各级政府要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县人民政府要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邻近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其他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为灾区开展捐款捐物等活动。

5.11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利用城市公园、绿地、林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并在公共场所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5.12 技术储备与保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主要包括防震减灾综合信息系统、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系统、地震现场信息的接收处理系统和应急指挥通信与视频会议系统。

第六章 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

6.1 公众宣传教育

6.1.1 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协调机制

县地震、科技、民政、农牧、教育、文广等部门要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公众的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掌握正确的防震减灾知识。

6.1.2 向社会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

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限度的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民众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6.2 培训

各级防震减灾指挥部要定期组织对应急救援人员和志愿者开展应急管理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6.3 演练

各级防震减灾指挥部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充分整合应急救援力量,积极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6.4 监督检查

经县防震减灾指挥部授权,由县地震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灵台县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第七章 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7.1 有感地震应急

当我县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县地震局收集震情与社会舆情,提出震情趋势判断意见,及时报告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县防震减灾指挥部指导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

7.2 矿震和水库诱发地震速报

当发生M3.0级以上矿震或水库诱发地震时,县地震局立即向市地震局获取地震参数,并报告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同时开展震情与灾情速报,视情况做好应急工作。

7.3 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当地政府应及时上报县地震局。由县地震局负责,派出工作组调查谣言起因,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宣传工作;县防震减灾指挥部指导谣言发生地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地震谣言,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市地震局。

7.4 特殊时期戒备

在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期间,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应急戒备,强化震情值班、地震监测、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并将应急戒备情况适时上报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

7.5 邻近地区震灾应对

地震发生在邻近地区,但对我县造成震灾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时,根据初步判定的震灾损失或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

第八章 附 则

8.1 预案的制定

8.1.1  制定专项预案

1.制定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专项预案。由县卫生局牵头,县食药监局、环保局、质监局配合,制定应急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队伍日常管理和培训演练方案,明确应急队伍规模,人员来源(包括地方和部队两块)。合理划分应急小组,指定小组负责人,明确职责任务、队伍集结方式、应急卫生药品器械储备供应等信息,掌握全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伤员接收救治能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对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灾区可能发生的疫情进行预警防治。

2.制定应急通信保障及通讯设施抢修专项预案。由电信公司牵头,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配合,按照保障抗震救灾通信要求,制定应急通信保障和快速启用方案,确定抢修应急通信必需的装备设备型号、数量、储备地点、管理人员及联络方式。

3.制定电力设施保障及抢修专项预案。由县电力局负责,按照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部、灾区医院伤员救治、灾民安置点等电力供应不间断的要求,制定应急电力抢排险方案。组建电力应急抢排险队伍,明确队伍集结方式,抢修损坏供电设施设备、车辆储备与调拨,备用发电机和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绘制并及时更新电子版城乡电网分布信息图表。

4.制定交通运输保障及抢修专项预案。由县交通局牵头,公路段配合,负责制定道路桥梁抢排险方案,组织对被毁坏的公路设施抢险抢修。组建交通设施应急抢排险队伍,明确队伍集结方式,加强日常管理培训,确定抢修损坏道路桥梁必需的设施、设备、材料、车辆储备与调运。绘制并及时更新电子版城乡道路桥涵、交通沿线次生灾害源分布信息图表。制定应急交通运输保障社会车辆紧急征用方案,明确征用方式及补偿办法,掌握社会车辆运力分布、车主以及联络方式,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协调运力,保证优先运输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灾民疏散。

5.制定全县设施抢排险专项预案。由县住建局负责,制定供排水、供暖、供气等全县基础设施抢排险应急方案,抢修恢复全县基础设施,满足灾区民众生活生产所需。组建全县基础设施应急抢排险队伍,明确集结方式,加强日常管理培训,确定必需的应急抢排险维修器材的储备与调运。绘制并适时更新电子版给排水、供暖、供气管网分布等全县基础设施信息图表。制定建筑物工程抢排险方案,组建队伍,明确职责。摸清工程抢险所需起重、挖掘、破拆等设备社会分布,制定紧急征用方式及补偿办法,适时更新相关信息。

6.制定救灾救助物资保障专项预案。

(1)由县民政局负责,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应急救灾物资存储、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机制,确定城区内救灾物资存储种类、数量、地点、调拨及配送方式,建立大宗救灾物资的生产厂家、调配渠道、紧急配送方式,适时更新相关信息。制定调入和捐赠救灾物资的接受、保管、发放等制度。明确组织、联络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管理办法;县公安局、武警支队配合,制定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方案,确定灾民转移和安置路线、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发放站等。

(2)由县政府应急办负责,按照防护用品、生命抢救、救援运载、临时食宿、污染清理、动力燃料、工程设备、器材工具、照明设备、通讯广播、交通运输和工程材料分类统计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绘制储备情况统计表和分布图。分析评估全县各类灾害事故危害预测等级,建立物资储备更新管理制度,制定救灾物资储备安排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所需应急物资种类和储备数量。

7.制定治安保障专项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武警支队配合,制定灾区、重点目标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制定火灾预防及抢排险专项预案。由县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定火灾预防及抢排险方案,建立更新火灾灾害源信息库。

9.制定地质灾害预防及抢排险专项预案。由县国土局负责,制定地质灾害预防及抢排险方案,建立更新地质灾害源信息库。

8.1.2  制定部门地震应急预案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灵台县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内部评审,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县地震局备案。

8.1.3  制定重点监视区和监视防御区地震应急预案

由县地震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8.2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发布,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企业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县地震局备案。县地震局要制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城市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审批后报市地震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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