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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方案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2 15:06:15

改革方案

改革方案第1篇

20__年,__收费站为围绕中心明确发展思路,建立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湛、文明廉政的待业管理机制;为造就一支道德品质优、岗位技能好、工作能力强的现代化新型职工队伍;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公路工作会议精神;为了使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结合实际,我站将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配套改革措施。一、改革内部运行机制

1、以岗定员,破除岗位终生制。站先后对专业技术岗位(会计、票证、政工、出纳、监控)业务强的工种采取考核聘用,充分调动他们的主创性,促进优秀人才的成长,增强单位活力和自我发展。对管理岗位竞聘录用,建立体现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管理能力、工作业绩、资格经历,岗位需要的等级原则,推行职员制度,我站将先后对站委班子成员,按实际工作能力态度进行考核调配竟聘。

2、工勤人员由本人申请,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合理配给,并制定相应的进出管理办法,达到双方满意,互惠互利。

3、稽查、收费、炊事员七个班长岗位进行竟争,实行优化组合,经站委审核,签定目标责任状方可上岗。

二、工资制度改革

为了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我站拟定对所有干部职工工资制度进行改革,实行工效挂钩,拉大工资档次。改革方案:打破档案工资制,实行基本生活费、岗位工资,效益工资与费收任务挂钩,以费收名次为标准,分五个档次拉开工资差距。副站长按值班日费收总额分三个档次:第一名:310元效益工资 岗位工资 基本生活费;最后一名:210元的效益工资 基本生活费 岗位工资;从而拉大管理干部之间的工资距离,充分发挥他们的管理能力、管理水平。班长实行竞争上岗,班员进行优化组合。经站委会考核后,签定费收任务完成责任合同,班长对下达的任务指标,逐月进行分解,完成月任务的拿全工资,欠收及超支按完成任务的百分比进行发放。收费班共分五个名次,费收第一名班长当月工资为:基本生活费200元 岗位工资700元 效益工资290元,合计1190元。费收第五名班长当月工资为:基本生活费200元 岗位工资700元 效益工资90元,合计990元。第一名与最后一名相差200元。职工设立最高或最低奖赔制度,完成月计划但费收又最高的班组,人平奖50元,月计划未完成但费收又最低的,人均扣30元,连续三个月完不成月计划的班组,免去其班长职务,同时对其班组进行整改,实行未位轮岗制,还不享受年底评先评优。财务、行管、稽查人员每月月底经站长按稽查管理条例进行综合考评,再发放效益工资。

三、对目前运行工作时间进行调整

将现在4班3运转工作6小时改为5班3运转工作8小时。这是结合我站的工作实际,从考虑职工的切身利益从发。经过考证:一是减少了职工上下班的乘车次数(每月要减少往返10次);二是给职工带来更多的休息时间(每月在原来的基础上要多休息4天)。三是减少了后勤食堂的就餐人员(每天至少要减少5人次)。

四、后勤改革

为了搞好20__年后勤保障服务,加强管理。本着以节约为主,彻底打破“大锅饭”的原则。根据收费站干部职工工作性质,合理制定出每月供应工作餐。同时与站电工签订责任合同,对电器设施(电灯、电话、配电柜、电线)进行定期检修。严格计划用电(年度计划32,000元)每月电费不得超支。如有节余、超额按15进行奖、罚,计入当月工资。

我站的管理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是根据省市县改革总体的思路,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工作人员,造就一支廉政、文明的现代化新型征收队伍。为今年创建省级标准化收费站奠定坚实的基础。

改革方案第2篇

方案提出,在规划和用途管制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形成权利平等、规则统一的公开交易平台,建立统一土地市场下的地价体系。知名地产评论人徽湖告诉新华网记者,近几年,地价一直是推动房价的重要因素。理论上说,巨大土地供应的增加,将有助于抑制地价的增长从而遏制房价的上涨。

“383方案”或致土地供应单轨变

方案提出,在规划和用途管制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形成权利平等、规则统一的公开交易平台,建立统一土地市场下的地价体系。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随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相应收缩政府征地范围,逐步减少直至取消非公益性用地的划拨供应。

“以前的供地方式是国有用地单一的单轨制供地模式,现在383改革最重要的突破是土地供应从单一变成双轨,这是最根本的改变。”徽湖表示。

伴随着中国经济升级的大背景,房地产行业不断被催热,加之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原本的供地模式和节奏已经不能满足当下房地产行业对土地的需求,随之而来的是征地制度遇到难以为继的挑战和障碍,土地市场的供地模式遭遇前所未有的瓶颈。

关于集体土地入市的话题,早在两年前或者更早时间,已经有人提出,为何这次这个时机再被拿出热议,足以说明了当前土地市场面临的重大问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曾表示,农村集体土地的主要问题不是入市问题,而是在保证其权利的基础上,对其用途要有严格限定。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市此前便允许农村集体土地入市交易,尽管对相关范围和条件都有所设定,未来对于市场的效力如何也不得而知,但这种土地出让制度的改革创新,或许在不久的将来,对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不小作用。

“土地制度的改变一定要跟中央地方的财税体制同步变化,不然会执行不了,因为会涉及很多利益分配的问题。”徽湖表示,这其实就是中央和地方的博弈过程。

或将缓解供地不足 大型囤地房企将受冲击

当前房地产市场如此之热,主要原因还在于土地供应上,一线城市表现尤其明显。民革中央此前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全国城镇建成区只有5700万亩,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却有2.84亿亩,是前者的5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如果这部分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直接入市,意味着房地产市场增加了一个庞大的资源供应渠道。

21世纪不动产集团市场发展中心总监桑豫峰分析,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享有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权利,房地产市场将增加巨量土地供应,将根本上缓解长期以来土地有效供应不足的问题。

“允许集体土地入市,表明政府要加大供地的渠道和模式,目的就是为了缓解供地不足的局面,” 徽湖表示,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不排除整个房价下降的结果,当然一线城市除外,尤其像北京这种一线城市高城市化率的,几乎没有集体用地带来的影响不会明显。但是,对于省市城市的冲击将非常大。

“对房地产行业,将有利于增强市场竞争力,活跃市场环境。对房企来说,存有大量土地的大型房企来说,或是灾难性的影响。”徽湖分析,之前40个亿买的地,现在如果集体土地上市,旁边的集体用地也许10或20个亿就能买到。

改革方案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和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要求,改革现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确保乡(镇)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强化乡(镇)财政监督管理职能,维护农村基层政权运转和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一级政府、一级预算”的规定,在推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中,要坚持“三个不变”原则,即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审批权不变,乡(镇)政府享有的债权和承担债务责任不变。乡(镇)政府要在县财政部门指导下,做好财政管理工作。

(二)坚持从改革全局出发,同步推进的原则。实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经过实践证明的成功经验。各乡(镇)要按照全市及县里的统一部署,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各乡(镇)同步推进。

(三)坚持强化管理,提高效率的原则。强化乡(镇)财政收支的监督管理,规范乡(镇)政府收支,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积极化解乡(镇)债务,减轻财政负担。规范县对乡(镇)财政工作的管理程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乡(镇)财政管理水平。

三、实施范围

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实施范围,包括各乡(镇),经济开发区、生态旅游经济区及各经济园区。

四、改革内容

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核心内容是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县乡“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县乡联网”,由县财政部门监督和管理乡(镇)财政收支。

(一)预算共编。县财政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乡(镇)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各乡(镇)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报县政府批准。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部门经县政府批准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报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法定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县财政部门对乡(镇)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乡(镇)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应报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法定程序审批执行。各乡(镇)财政还要对本级政府实行综合部门预算管理,按照乡(镇)政府年度收支预算盘子,编制乡(镇)政府的综合预算。

(二)账户统设。实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后,保留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职能应由乡(镇)财政所履行,并由乡(镇)财政所统一管理和核算乡(镇)各部门及单位的财务收支。一是设置乡(镇)财政国库,户名为法库县***乡(镇)地方财政库款,办理预算内资金收支业务。二是设置乡(镇)预算外资金账户,户名为法库县***乡(镇)预算外资金专户,办理预算外收支业务。三是设置工资账户,户名为法库县***乡(镇)工资专户,办理发放工资业务。四是设置乡(镇)专项资金帐户,户名为法库县***乡(镇)专项资金户,办理专项资金收支业务。五是设置乡(镇)政府经费账户,户名为法库县***乡(镇)政府经费户,办理乡(镇)政府收支业务。六是设置村级资金账户,户名为法库县***乡(镇)村级资金户,办理村级资金收支业务。同时,各乡(镇)在金融机构开设的其他财政账户一律撤销。

(三)集中收付。乡(镇)财政收入由乡(镇)政府按年初预算组织征收和缴库,乡(镇)财政预算内资金入库后,要全部上划县国库。预算外收入入库后要定期全额缴入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乡(镇)根据年度收支预算,参照收入入库数额,按月或支出进度向县财政提出支出计划和申请。县财政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严格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支出,将预算内资金拨付到乡(镇)财政国库或财政专户,将预算外资金拨付到乡(镇)预算外资金账户,并按规定程序支出。县乡(镇)总预算会计核算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总预算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四)采购统办。凡纳入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乡(镇)各项采购支出,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办集中统一办理,采购资金由县财政部门直接拨付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

(五)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由县财政部门统一建账管理,乡镇现用现领,票款同行。

(六)县乡(镇)联网。实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后,乡(镇)财政要与县财政联网,对各项财政支出均实行网上申请、审核和查询。

五、实施步骤

(一)筹划部署阶段(20*年4月—5月)。一是具体改革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财政、人事、审计、国税、地税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市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我县具体实施细则。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改革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协调指导,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二是召开各乡(镇)长及乡(镇)财政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我县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部署安排。

(二)清理、清查阶段(20*年5月)。一是由我县财政局和人事局负责理清乡(镇)财政供养人口情况。对在编人员经人事局认定后,由财政局建立财政供养人员数据库;二是由县、乡(镇)财政部门负责清理乡(镇)行政事业收费票据,对到期未使用的空白票据,经县财政局和相关部门核实无误后统一销毁;三是由县、乡(镇)财政部门负责清理乡(镇)银行账户,除按规定可设置的账户外,其他账户一律撤消,并按资金性质做好资金划转和账务处理;四是由县、乡(镇)财政部门负责对乡(镇)的债权债务进行核实登记,并报县政府备案;五是由县、乡(镇)财政部门负责清理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资产,并与固定资产账核对,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按照《*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暂行管理办法》进行审批和账务调整。

(三)准备运行阶段(20*年6月—9月)。一是要做好网络设备安装调试工作;二是要做好核算软件的安装培训工作;三是要做好账务移交、账套设置、账目初始化、撤销银行账户、新建银行账户等工作;四是制定《乡镇财政会计业务操作流程》、《乡镇财政支出审批程序》等管理制度。五是进行网上审批业务模拟运行。

(四)启动和检查验收阶段(20*年10月—11月)。一是20*年10月1日,全县各乡(镇)正式启用县乡网络,按新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核算;二是由县审计部门对县与乡(镇)财政相关交接事项进行监交;三是由县工作小组对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进行验收;四是由县财政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五是接受省、市财政部门检查组检查验收。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改革工作宣传和指导。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适应农村综合改革的新形势、新变化,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农村的税费改革成果,统筹城乡发展而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各乡(镇)要深刻理解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强宣传,消除误区,统一认识,为改革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认真履行乡(镇)财政管理职责。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由我县财政部门负责,实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后,要履行好如下职责:指导乡(镇)财政年度收支预算编制;实时监督乡(镇)预算执行情况;审核乡(镇)政府预算拟调整方案等。

实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后,乡(镇)财政管理职能不变,乡(镇)财政要在县财政局的指导下,继续做好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管理、乡(镇)金库管理等工作;做好管理和核算乡(镇)各部门及各单位的财务收支、会计核算、会计人员培训工作;做好本级政府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使用和处置工作;做好农村社会保障资金、各类专项资金和村级财政补助资金的核拨和监督管理;做好乡(镇)税源、乡(镇)政府财力资源、乡(镇)政府债权债务监管以及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保证乡(镇)财政管理干部配备。各乡(镇)要建立财政干部任职资格制度,要求所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进一步提高乡(镇)干部的专业化水平。会计人员不得轻易更换,如必须更换,需事先告知县财政部门,乡(镇)财政干部实行双重管理。各乡(镇)要根据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需要,设置预算会计、稽核和出纳岗位,按《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90号)要求配备乡(镇)财政干部,为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提供组织保障。

(四)强化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制度建设。要以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为契机,建立全县统一的财政监督管理机构工作规程、财务管理规定、财政资金流程、支出业务审批流程、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和出纳岗位职责及业务操作规程、县乡(镇)网络和计算机管理操作规程等,提高办事效率,为乡(镇)提供优质、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

改革方案第4篇

实施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

将原来的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实施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是很多地方中考改革的一种重要做法。由于学业水平考试是一种全面考查,促进了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有效落实,也有利于督促学校开足开齐课程,从根本上扭转“考什么、学什么”和“考什么、教什么”的群体性偏科现象,利于学生知识结构更加全面,利于促进初高中学科知识的有效衔接。同时,“两考合一”也避免了重复考试,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考试负担。

这一做法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由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考科目涵盖了初中阶段设置的主要科目,考试科目过多,特别是一些科目考试放在初二下学期进行,使学生过早地处于备考状态,压力和负担明显加重,且打乱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二是由于“水平考试”与“选拔考试”存在功能上的差异,相对于“选拔考试”,学业水平考试的试题难度有所降低,使得学生成绩的区分度变小,高中招生的筛选难度加大。目前通过增设附加题等方式体现“选拔性”,对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三是由于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多、次数多,学校组织考试的管理难度加大,经济负担加重,传统的“以考养考”方式难以为继,需要财政投入予以保障。

风向标:尽管推进“两考合一”,实施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面临一些困难,但从长远发展来看,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应当成为改革的基本方向。与此同时,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设置、考试方式、命题方式和成绩呈现方式等有待进一步探索。

考试成绩使用“等级呈现”

考试成绩使用“等级呈现”,是一些地方中考改革的重要变化。在学业水平考试中用“等级呈现”取代“分数呈现”,模糊了分数的细微差异,避免了分分计较,为“综合素质评价”进入高中招生提供了一定空间。同时,实施“等级呈现”有利于杜绝炒作中考状元,以及按中考分数为学校排名等现象,也有利于缓解高中学校无序的生源争夺。

这一做法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现行的“等级呈现”都是通过分数转换而来,且等级的划分大多依据教育资源状况、高中招生计划等因素,没有按照一定的分数区间确定学生的学业成绩等第,科学性不强;二是从分数转换为等级的方式过于复杂,直观性不强,不易为大众所理解,甚至造成一些误解,以至于在实际推行过程中难度较大;三是相对“分数呈现”而言,“等级呈现”的区分梯度减少,极易出现报考志愿扎堆的状况,甄别不易,招生计划难以控制。特别是在“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没有真正实现“硬挂钩”的情况下,招生难度相应加大;四是由于目前高考仍然沿用“分数呈现”方式,中考实施“等级呈现”改革,难以与高考实现对接。

风向标:鉴于各地在实施考试成绩“等级呈现”中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在今后中考改革过程中,应考虑对不同科目采取不同的考试成绩呈现方式,部分核心科目(如语文、数学等)沿用“分数呈现”方式,部分科目实行“等级呈现”方式,还有部分科目采取“合格”与“不合格”的呈现方式。这样做的目的,既保证了考试成绩的区分度,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分分计较。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省市在尝试“等级呈现”后,重又回归“分数呈现”,在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中,对于这一情况应当予以考虑,并对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评估。

部分学科实行“多次考试”

在一些地方的改革实践中,对学业水平考试的部分科目实行“多次考试”,为学生提供多次机会,避免了考试的“一锤定音”。

这一做法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对于学生而言,只要成绩不满意,一定会争取再考的机会,而“多次考试”也意味着“频繁备考”,无形中增加了考试的压力;二是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性,每一次考试的难易程度必须保持一致,这对命题工作提出很高的要求;三是对于统一组织的考试而言,“多次考试”的成本较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且风险较大,安全问题难以保证。

风向标:从高中招生改革的视角看,“多次考试”的理念固然很好,但由于学业水平考试的大部分科目是在初三举行,不具备“多次考试”的条件,通常只有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等科目的考试在初二下学期举行,因此,“多次考试”在大部分地方并没有真正实施。从长远看,如果将学业水平考试的部分科目(如英语)纳入社会化考试,“多次考试”的意义和作用会更加明显。

“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挂钩

推进初中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之一,这是各地推进中考改革的一个重要做法。综合素质评价突出强调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同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有利于改变用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录取的标准。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将综合素质分解成日常的行为表现并一一加以量化评分,再将成长中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为ABCD不同等级,这种做法的科学性不强;二是由于综合素质评价的部分指标难以量化,仅靠“定性”又不好评价(如:审美、生活态度等),操作弹性较大,客观性难以保证;三是综合素质评价是一种过程性评价,工作量较大,很多教师疲于应付,容易流于形式。以至于出现“说起来很重要、干起来很次要、忙起来就不要”的尴尬局面。

将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挂钩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由于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科学性、客观性不强,在高中招生中的实际作用较为有限。目前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中招生还只限于“资格条件”(如指标分配生、推荐生的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录取条件”等,至多只是一个“门槛”,难以真正实现与高中招生的“硬挂钩”;二是在目前诚信意识相对薄弱的社会环境下,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录取依据之一,极易受到种种不诚信行为的干扰,影响高中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三是由于初中学校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使用初中学校各自提供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比性不强,以此作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有失公平。此外,很多初中学校为了确保自身的升学率,增强学校整体竞争力,往往在综合素质评价上给学生打高分,违背了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挂钩的本意和初衷。

风向标:从总体上看,各地对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予以高度认同,认为此举有利于学校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但从具体实施情况来看,由于操作性不强,在高中招生中的实际作用不大。当务之急,必须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增强综合素质评价的科学性、客观性和透明度。如完善“成长档案”、“记录袋”,强化事实性材料、写实性评语在高中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综合素质评价与高中招生从“软挂钩”向“硬挂钩”的转变。

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

由高中学校依据学校定位、培养目标、办学特色等自主制定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和学生综合素质认定办法,是推进中考改革的一种重要探索,在一些地方的改革实践中也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符合高中多样化发展方向,利于学校特色的形成,也利于学生个性与特长的发展。

这一做法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教育主管部门对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的公正性存有顾虑,高中校长对“招生自主权”也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担心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压力和质疑。可能的结果是学校仍然将分数作为录取的标准,改革的意义和作用难以真正体现。

风向标:在今后的高中招生改革中,扩大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应当成为一个基本方向。但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可先行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进行探索实验,待时机成熟后再行推广。

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校

将优质高中的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是各地中考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此举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缓解小升初择校压力,为在薄弱初中就读的学生提供进入优质高中的机会。

这一政策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分配方式还不完善。目前指标分配的主要依据是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还有的是根据初中学校的综合情况进行分配,包括毕业生人数、办学水平、素质教育实施状况,往年升入高中的学生数量等。如果单纯依据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指标,对于那些办学规模小、办学水平高的学校显得不够公平;二是录取方式存在一些矛盾和困惑。如果设定录取分数的底限要求,很多学校由于达到分数要求的学生数量不足而造成指标浪费,使得分配生政策难以按计划完成,实际效果大打折扣;如果不设录取分数的底限要求,只要获得分配生指标,就能够获得进入优质高中的机会,造成学生之间入学成绩差异巨大,给高中学校的教育教学造成一定困难。

改革方案第5篇

研读地方政府的方案,会发现其中大多数仍停留在探索阶段,被投资人士认为“看不清,没有实质内容”。

三中全会之后,负责制定细化方案的中央部委是财政部和国资委,前者在6月的表态迎来热议,但后续效果并不显现;而国资委在7月推出的“四项改革”方案在影响力上超过了此前表态积极的财政部,原因无他:国资委手里有企业,方案的执行需要企业配合。

过去十年间,国资委在强力人物的带领下从一个新设立的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成为国企改革的第一操盘手,就是凭借其与央企之间既管控又扶持的紧密联系。

十年后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多部委牵涉其间,国资委能否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中顺利操盘亦存变数。《财经》记者从权威渠道确认,国企改革总体方案将在9月公布。国资委很快会出台简政放权新政,放权比例将超过三分之一。

国资委7月15日出台的“四项改革”试点方案,可谓一个试金石。 压力中的国资委

国资委的发声既慢且仓促。

去年十一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对国企改革做了框架性的指导,一个月后,上海出台“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积极响应。

中央层面,今年6月财政部披露了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时间表:2014年研究国企改革总体意见;2015年启动几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试点,印发混合所有制等实施办法;2016年到2020年分批完成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组建等。

但在最高层下定改革决心后的八个月间,国资委却几无对外发声的欲望。

对外谨慎的背后,是国资委在反复征得最高层的意见。《财经》记者了解到,5月国资委上报一份试点计划,很快获得最高层催促落实的批复。“反馈如此之快,连主任张毅都非常意外,同时财政部对外释放信息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了国资委很大压力。”一位国资委人士告诉《财经》记者。

外部压力亦越来越大。6月末《财经》杂志刊出国企改革专题报道,引发新一轮舆论热议,甚至直指某些实操部门的去留存废问题。内外承压的国资委终于在7月15日召开会放出“四项改革”试点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新闻发言人、国资委研究局局长彭华岗只给与会媒体留下20分钟提问时间,答问也殊无亮点。“企业是改革的主体,改革的动力来自企业。请大家多找企业了解情况。”彭代表国资委反复强调。

国资委试点方案的核心信息如下:一是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

二是在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

三是在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

四是在国资委管理主要负责人的中央企业中选择两家到三家开展派驻纪检组试点。

由于没有涉及到国有经济的定位、国企的功能分类。混合所有制股改比例等在公众和企业眼里必须要说清楚的改革细则,这个试点方案自然让人失望,但不得不承认,“四项改革”已经是三中全会后中央层面披露最详尽的改革方案了。

《财经》记者从国资委内部了解到,这是现阶段国资委能向外界透露的所有信息。此轮国资改革系统庞大,多个部委涉入,国资委在好几项专项改革中甚至不是第一牵头人,有些充当第一牵头人的部委内部意见尚未统一,这让大家心目中的改革主体――国资委没法发出自己的声音。

以这四项改革涉及事项为例,国资委专门成立了四个专项小组,由国资委改革局、产权局、改组局和国资委纪委分别具体负责,分管委领导担任专项小组组长。

但《财经》记者了解到,涉及国有资本管理体制的改革由财政部第一牵头,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的改革由发改委第一牵头,涉及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方面的改革由中组部第一牵头。而协调这些部委进行国企改革系统设计的则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是。

不愿具名的国资委人士告诉《财经》记者,相比财政部,国资委势必在实操层面更为着力,比如考虑此前出现的问题如何解决,提前对一些可能在新一轮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做出预判,设计解决路径。

上述人称:“以混合所有制为例,高管股权激励出现过哪些问题,员工持股出现过哪些问题,如何在新一轮改革中规避,国有资产如何在一个更为公开透明的平台进行估值,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如何平衡。这些素材和数据都只能从企业处获取,这放缓了国资委方面表态的速度。” 试点央企的茫然

国资委眼里的改革主体是另外一幅图景。所有六家试点央企都按照国资委要求制定了试点方案并已上报,正在等候审核批准后具体实施,试点方案尚属机密没有外透。

进入试点名单的央企基本属于在此前的改革中取得丰硕成果的先进代表,可以说在央企最为艰难的上世纪90年代末期,它们凭借改革扭亏为盈,并努力做到了国资委规定的行业前三,避免了被兼并重组的命运。

但现在,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意愿不对称。企业希望国资委层面给出具体指导意见,企业可以按图索骥落实,或者给出“改革的负面清单”,让企业知晓哪些不可做,哪些红线不可碰。

国资委的解释也有道理:国企改革不可能有针对到具体行业、具体企业的细化方案,让企业中的先进代表上报方案,国资委从中发现普适规律,以便充实下一步的细化方案并推广到更多企业。

这在方法论上属于实操倒推理论。不少试点央企愿意分享成功经验,但不一定愿意将试错经历放到聚光灯下。

对于那些在早期市场化改革中取得初步成功的央企来说,新一轮国企改革势必比十年前草莽生长时代要缓慢和谨慎得多。

多家央企的董秘向《财经》记者表示了相同的意思:现有的改革路径都是被市场逼出来的,当时没人给我们指导方向,有些改革举措在国资委备个案,特事特办,或者在探索中出现问题,及时叫停,外界也不知道。舆论习惯在事后以结果来评定改革成败,所幸我们取得了一定经营成果,所以外界也大多认可我们的改革路径。

和那时相比,现在外界对国企改革的关注度和认知度都显著提高,可以肯定地说,今后央企的改革步伐只会更慎重。

最近的例子是中信国安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五家民企以56.6亿元现金获得国安集团近80%股权,国有股东中信集团股比从100%下降到20.95%,失去控股权。外界广泛抨击这场混改的资产定价、股东遴选等环节没有公开,是一场“偷偷摸摸”的混改。

有试点央企高管表示,并不是很乐意进入试点名单,“那等于是把企业放到透明的房间,供各路神仙评点”。

这是大多数央企不敢先行探索的缘由。三中全会之后,包括石油行业在内的部分央企做了较多的混改探索,但这些垄断性质明显的国企并未被列入现行的试点名单。

此次试点央企最多的一项改革内容是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

现有央企的高管选拔体制沿袭官员的行政选拔制度,由国资委和中组部来决定大型央企的高管任免和考核,此次国资委提出进一步减少出资人代表机构管理事项,让董事会更好发挥决策中心的作用。

《财经》记者了解到,国资委将下放试点央企副总级别的任免和考核,让集团公司董事会通过市场化手段招聘并考核职业经理人。这本是一大进步,但部分试点央企感觉执行起来很茫然,甚至不知道怎么上报试点方案。

一位试点央企的董秘反问《财经》记者,副总级别的高管考核能放开多少个?薪酬体系怎么建立?最关键的是,“干部可上可下、能进能出”的退出通道是否存在?

目前细节都未明。“这些干部以前都是党管的,你让他降点薪还能接受,级别下降甚至解聘,这一定会引发混乱。如果‘可下、可出’的通道没有建立,那按市场原则选聘、考评干部就是一句虚话,人家会到处举报投诉。也许国资委也没想好,但这样的风险不该让企业承担。这不是管杀不管埋嘛!”

《财经》记者了解到,国资委目前没有给出配套方案,因为他们也预见到会遇到类似的问题,但他们想让企业自己先想辙。

另一方面,企业按照市场化手段选聘职业经理人受到了较以往更多的掣肘,这样的悖论出现在地方国资系统。一家上海大型国企的高层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公司试图返聘到点退休的财务总监,并许以较以往更高的市场化薪酬,却被市委组织部叫停。“这位财务总监非常有经验且熟悉我们集团,既然说了市场化招聘,为什么不允许我们按市场化薪酬返聘,财务总监还不到副总级别呢,组织部都干预!”

他直言,由于现阶段的国企改革万众瞩目,政府部门对改革的容忍度反而不及十年前,比以前管得更严厉。这并不是他的一家之言。 总体方案9月后出台

《财经》记者了解到,下个月国资委有望推出国企改革总体方案,目前比较集中的讨论建议已经成型。

第一,改组后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将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逐步退出一般性资源领域或竞争性产业。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是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试点改组单位,该公司过往主要是一个实业为主、产融结合,开展资产经营和资本经营的国有投资控股公司,过去十年实现年均30%以上的利润增长。

截至2013年底,国投用1000亿元左右的国有资本引导了3000亿元左右的资金投入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主要投资方向是电力、煤炭、交通、化肥等基础性、资源性产业。

国投研究中心副主任尚鸣告诉《财经》记者,国计民生的定义会与时俱进,国投今后的投资范围将偏向适应经济转型升级需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任尚鸣称:“国投以前投了很多电力、港口等基础性、资源性产业项目,基本都是控股,这些项目的投资回报率稳定在9%左右,已经形成稳定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进入新一轮改革周期里,我们希望社会资本能够更多进入这些成熟的产业,共同推进混和所有制经济发展。这样我们就可以抽出一部分资本投入到国家长期发展必需的产业里,比如养老产业、海水淡化和页岩气勘探开发。”

第二,国资委将简政放权,放权比例超过三分之一。

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三中全会之后,国资委高度重视国资委自身的改革,“国资委没有特殊利益,要勇于自我革命、保持与生俱来的改革活力和动力。目前,国资委很快会出台简政放权新政,放权比例将超过三分之一。”

楚表示,简政放权的目的,是通过改革创新,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实现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合格主体。

国资委要依法把握出资人职能,切实落实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把《公司法》赋予企业的权力彻底还权给企业。为此,必须清理这些年自我衍生、超出出资人职责的职能,彻底进行管理事项的立、改、废,把行政色彩浓的审批、检查、评比等尽可能取消和减少,更多采取法律和市场化监管方式。

第三,呼声极高的混合所有制“负面清单”出台有困难,但央企分类监管出台可期。

混合所有制改革口号甫出就吸引了社会各界的关心。有观点称,国企不应与民争利,进而要求制定“产业负面清单”,要求国有经济尽可能退出充分竞争领域。《财经》记者采访的多家央企董事长均提出,政府需要一个清楚的路线图,哪些行业可以混合,哪些不可以混合。

作为国资委的重要智囊机构负责人,楚序平指出,国有经济退出竞争性领域违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改革方案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2009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要求和《关于加快推进清镇市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工作方案》精神,搞好本次企业改革改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加快进度,规范操作,确保稳定,务求本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取得成功,为我市经济加速提质强后劲,促进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二.总体目标

根据企业实际,按可置换良性资产的情况,争取在200X年至20XX年全部完成改制工作。

三.工作措施

1.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建立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机构,明确职责,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将改革改制作为本企业今年的首要任务,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集思广益,积极探索,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吃透政策,夯实基础

搞好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本企业情况,并根据中央.省里有关文件精神和国企改制中资产处置.职工安置及社会化管理.社会保障.税费优惠.审批权限.企业领导人员安置等有关政策措施,制订出较为完备的.可操作性较强的方案,并将方案公布,做到广为人知,深入人心。

3.做好“结合”和“确保”文章,促进企业发展

本企业改革改制做好“结合”和“确保”文章,促进企业发展。一是企业改革改制与安置职工.扩大就业相结合,与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相结合,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二是确保企业通过改制求发展,确保职工按政策得到妥善安置,确保改制中国有资产的完整性。三是通过改革改制促进企业发展。

4.审慎操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大局稳定

本企业改革改制严格规范改制程序,着重把好资产处置和职代会两道关。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做到企业的所有产权转让必须进场交易,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职代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确保在企业改制实施过程中,职工利益得到维护,同时针对企业改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做好预案,认真排查,妥善处置,认真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5.着力营造良好环境,推进改制进程

本企业要通过层层发动宣传,在全体职工中营造改革改制的舆论氛围,形成加快推进改革改制的共识,增强广大干部职工支持和参与改制的愿望,创造改革改制的良好环境,推进改革改制进程。

改革方案第7篇

近20年来,美国联邦税制经历了一系列重大的或全面的修正,其中1986年颁布实施的《税制改革法案》是美国最具根本性的税制改革方案之一。这次改革的目的在于改革税法,以实现“公平、简化和增长”目标,它同以往主要是为增加税收以解决联邦政府预算持续的巨额赤字的目的所进行的改革是很不相同的。1986年的税制改革,在大幅度降低边际税率方面得到大多数观察家的高度评价。联邦所得税被大幅度改革,削减了一系列特殊类型投资的特定税收条款(如对设备投资的投资税收抵免),为资本有效配置扫清了主要障碍。据估计,1986年税改为美国经济创造了近1万亿美元的增长机会。

但是,尽管1986年《税制改革法案》取得了大量成就,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却认为这次立法远没有充分利用税制改革所创造的有利时机,致使美国经济远远没有实现应有的增长。就联邦税收制度来说,保留了所得税基,除降低了法定边际税率外,在简化税制和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则进展不大。1986年税制改革本来试图拓宽税基,降低税率,然而,在此以后的税改又明显地在倒退。例如,布什总统1990年的《预算执行法案》在一定程度上又提高了有效税率,而克林顿总统1993年的《多目标预算调节法案》则是更大幅度地提高了有效税率,使最高边际税率在1986年基础上提高了三分之一。一系列税制改革措施,在诸如投资抵免、资本利得差别、税率升降等方面,出现多次反复,税制的严肃性与稳定性不断受到损害。

目前,美国政治舆论普遍认为现行的所得税制必须进行根本性变革,两党及公众在现行税法的缺陷问题上基本达成了以下共识。第一,税法不必要的复杂性加大了企业和劳动者遵章纳税的负担以及国内税务署的征管成本;第二,税制对储蓄和投资的差别税率导致低储蓄率,从而抑制了美国的经济增长;第三,所得税制的收缴方式及防止逃避税的措施,对大众私人生活的侵扰、强制甚至威胁变得日益严重和不可忍受,与美国式的民主信念相冲突,税制的根本性改革被认为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二、美国税制根本性改革建议的目标

近年来在美国提出的几种主要的税制改革建议,虽然其出发点存在显著差别,但都普遍认为税改应该达到以下四项目标:

(一)简化征管程序和降低缴付成本

近年来,尽管美国在简化税法方面已作了很大努力,但大多数美国人仍认为现行税制过于复杂。例如,1913年的税法只有15页,而今天的税法则达9000多页。1992年,收入在50000美元以下的美国人约有2/3雇佣税收专业人员填写税单。美国人每年总计花费约300亿美元以支付税务会计和律师的服务,花费54亿人时来计算他们的税负。据独立的审计资料表明,国内税务署正确回答纳税人询问的概率只有63%。根据一项保守估计,现行所得税制使美国经济至少付出了3000亿美元的缴付成本。国内税务署对公民个人生活的侵扰,也日益受到美国人关注。目前税务署拥有115000名审计员和人,包括警务人员在内的税务署,拥有与所有其它联邦执法机构大致相同的雇员数。税务署有权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搜查美国公民的财产和财务文件,有权不经审判即没收美国人的财产。前税务署委员弗雷德。戈德伯格指出,“税务署已经变成了我们民主社会中最具侵扰性、压迫性和非民主机构的象征。”

(二)激励储蓄、投资和企业家活动

美国现行的公司和个人所得税制,对储蓄、投资和企业家大量征税,某些类型的储蓄被课税二至四次。一般来说,国民净储蓄是家庭、企业和政府机构储蓄之和扣除折旧的余额,是一个国家未来经济增长的潜力所在。90年代,美国的国民净储蓄率仅为2%左右,是所有工业化国家中最低的,且该储蓄率目前仍在下降。大量证据表明,税收、预算、规章和法律制度在对消费、储蓄和投资的处理上没有做到不偏不倚(即没有产生中性影响),这些公共政策交织在一起,支持现期消费,而不利于储蓄和投资。而且,在所有发达国家中,美国对资本的某些课税是最高的。例如,联邦政府28%的长期资本利得税率并未按通货膨胀指数化,该税率是世界上最高的税率之一。据美国政策分析中心计算,1993年克林顿新所得税法的实施,美国资本的边际税率升至58.5%。预计在1994—1998年期间,投资额将比不增税时低1.8亿美元左右。以所得为税基的所得税及其较高税率对储蓄、投资、企业家精神和创新活动等产生了极大扭曲和反激励作用,抑制了国民储蓄,阻碍了长期经济增长。

(三)最大限度地减少地下经济的逃避税

地下经济具有隐蔽性,难以对其作准确估计。据一些学者的初步估计,美国每年因地下经济流失的税收达1000—2000亿美元。这对每个自觉纳税的人来说会使他们承担额外税负以维持政府的既定开支规模。从以往减税的实践来看,美国地下经济的规模并没有因最高边际税率的降低而相应地缩小。因此,如何有效改革税制,尽可能使税收触及地下经济,减少其逃避税收的机会,从而迫使其负担政府费用中的应有份额,应是当前税制改革建议的一致目标。

(四)增强美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从本国出口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中去掉税金,可增强其在全球的竞争力;而将税金课于进口的外国产品上,可让外国产品承担本国政府费用中的公平份额。例如,从美国出口品价格中免除10%的税金,对外国进口品征收10%的税金,与现在税制的处理方法相比,将使美国得到因20%的差价所带来的巨大收益。当然,这必须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规定,避免产生贸易战。美国众议院税收立法委员会主席比尔。阿彻甚至认为该目标是最重要的目标,它“应排在下一世纪的议程上”。

三、主要税制改革建议

针对美国税制存在的问题,围绕上述税收改革目标,美国近几年出现了诸多的税制改革建议,其中影响较大、引起广泛讨论的几种主要的税制改革建议是:统一比例税、储蓄无限宽免税、增值税和国内零售税等。由于这些税改建议得到不同的国会领袖的有力支持,其争论也就更加热烈。

影响最大的税制改革建议是由众议院多数党领袖迪克。阿梅等人提出的被称作统一比例税的方案。它原是由胡佛研究所的罗伯特。霍尔和阿尔文。拉布什卡设计的,其要点如下:按单一(统一)税率对个人劳动所得(包括补助金所得)征税,对个人收入实行较大数额豁免;企业按相同的税率就总收入减去投入成本、资本品、工资、补助金的差额纳税,并用以上两种一体化的税种取代目前的公司和个人所得税。第二种方案是由参议员萨姆。纳恩和皮待。多梅尼西提出的储蓄无限宽免税方案。对于个人,它主张按累进税率对个人所得减去净储蓄后用于消费的部分征税;对营业所得,则按单一税率征收增值税。并以这两种税取代目前的公司和个人所得税。两种新税都实行对工薪税的减免。

第三种主要的税制改革建议是以增值税取代个人与公司所得税。美国国会关于增值税的提案很多,其中以众议员塞缪尔。吉斯本的计划最为详细。从理论上来说,增值税接近于对国民经济中的消费或所得总额征税。美国就此进行的讨论集中在消费型的增值税上,即主要考虑按总收入减去包括购买资本品在内的投入成本的差额,向企业征税。由于增值税可在边境退还,因此常常认为它有助于提高一国的竞争力。

第四种税制改革建议是卡托研究所斯蒂芬。穆尔等人提出来的。它主张对商品和劳务的零售价格按统一百分比征税,即实行所谓的国内零售税,并以之替代所得税。

四、税制改革建议比较

以上几种改革建议均主张以消费为导向,即力图使美国现行所得税制向消费税制转换,从而实现前述的既提高经济绩效,又大幅度地削减纳税人缴付负担和税收管理负担的目标。但是各项建议方案对个人征税和公司征税的具体处理方式及其经济影响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

(一)对个人征税的比较

在个人税方面,统一比例税方案主张个人要就所有的报酬和补助金纳税,但对其它来源的所得(如利息和股息)不纳税。对个人实行较大的免税额,对每个受抚养者作相应的扣除。按目前提出的方案,一个四口之家只从36,000美元以上的报酬开始纳税。对该税来说,税率是问题的关键,即应以多高税率征税才能在收入上足以替代现行个人所得税。对此,胡佛研究所的霍尔和拉布什卡估计为19%,众议院多数党领袖阿梅则认为,这一税率开始时可能是20%,以后随着支出的下降和税基的扩大,税率可能会降至17%。还有一些人则估计,为了获得足够的财政收入,避免财政赤字上升,税率需达到22%。

储蓄无限宽免税方案主张个人就除福利金和免税利息以外的所有所得纳税。对净储蓄、某些教育费用、抵押利息和慈善捐款,采用无限额扣除;对工薪税实行抵免和多种豁免,再加上抚养扣除,对四口之家而言,这些项目总额共达12500美元左右。在税率上,该方案仍采用累进税率制,根据用于消费的所得的多少,税率从8%至40%不等。因此有人把这种方法称作是一种累进的消费所得税。

若实行增值税方案,则对个人不直接征税,但消费者个人要为所购买的商品与劳务支付较高的价格。

国内零售税方案则要求消费者按含税的价格支付商品与劳务,与现行的州销售税没有多大区别。

(二)对公司征税的比较

在公司税方面,统一比例税方案主张对总所得减去投入成本、工资、各种补助金、公司资本(当期支出部分)后的余额征收营业税。它对利息支付、股息或对企业主的任何其它形式的支付不予扣除。税率从20%开始,随着支出的下降,它也会降至17%,但有些人则认为为了避免赤字上升,税率须达22%。

储蓄无限宽免税方案则主张对总收入减去投入成本、资本购买(当期消费部分)后的余额征税,报酬不予扣减,税率为11%。

增值税方案实行对增加值或对现金流量和工资征税,国内零售税方案主张以统一税率对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征税。有人提议,对于食品等“必需品”进行特别豁免或采用低税率。目前提出的国内零售税方案尚未对税率加以确定,但一般认为除非税基受到大范围侵蚀,税率应在15%—16%区间内。

(三)其它方面的比较

上述几种主要的税改方案,若从不同的税制原则加以分析,都有其长处和短处。就统一比例税方案来说,它对现行所得税制有较大改进,具有简化税制、降低税率和一定程度的累进性等优点。同时通过普遍运用从源课征原则,它将大大减少现行税制中的漏税问题。但这种税制仍保留豁免和抵免,本质上仍然是一种所得税,由于只实行单一税率,因而在公平性方面有欠缺。它也无法解决税务系统对公民个人生活的侵扰性问题。而且,随着时间推移,所得税制极有可能会回复到以往状态,其优点随时可能会被削弱。

储蓄无限宽免税方案在经济效率方面对当前税制是一种实质性的改善,它结束了对个人储蓄和厂商投资的双重征税。该方案保留了目前税制的累进税率结构,也即在税制的公平性方面作了较多的考虑。它实质上把所得税转化为消费所得税。但储蓄无限宽免税包含着相当高的边际税率(最高可达51%),并且,在简化现行税制方面不如统一比例税。

增值税方案具有税率较低、税基广泛和自我管理等优点,税制也比当前所得税制简单,有助于向消费税制的转换,且在设计实施过程中,有国际经验可资借鉴。但由于增值税较为隐蔽,给纳税人感觉税负较轻,可能使税收收入和财政支出联系放松,导致政府支出规模膨胀。增值税还会引发消费物价指数的上升和其它形式的通货膨胀。增值税本质上是累退的,为了缓解这种累退性,需要进行各种复杂的调整。在征收方面也不那么简单,免税管理更具复杂性。此外,增值税目前还存在着一系列难题有待解决,如对低收入家庭的处理,对原有资本的征税等。

国内零售税方案彻底取消了所得税,对所有储蓄与投资实行免税,因而消除了双重征税问题,它管理简便,将大大降低征管成本。由于它实行单一的统一税率,高边际税率引起的负面效应将消除,并能有效地将地下经济纳入税网。同时,在美国,目前已有45个州实行了销售税,这些州会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这一税种。此外,与增值税方案不同,它是一种显性税收,因而公众可将税收和支出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但是,国内零售税也是一种累退税,它可能会蚕食州的收入来源。当存在各种形式的抵免和豁免时,税率就会偏高,从而会削弱消费税的低税率和宽税基的优势。

从以上主要税制改革方案的内容及其相互间的比较可以看出,这些税改建议均主张对美国现行税制作大幅度的实质性乃至根本性的改革,即让美国税制从所得税制向消费税制过渡。但正如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戴维。F.布拉德福德所指出的,从一种税制转变为另一种税制会牵涉到大量的过渡问题,会伴随着巨大的政治成本,伴随着对各种家庭、企业和行业的税制转换成本,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伴随经济的混乱。所以这些税制改革方案是否应该推行以及按何种步骤推行,美国学术界仍在继续探讨,各种税改方案的倡导者之间的分歧与激烈争论仍在继续。但有一点认识是共同的,即税收改革的潜在效益是巨大的,大得足以让全民就税制根本性改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开始一场认真的对话和讨论,讨论的结果则必定会促进未来的税改立法进程。新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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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方案第8篇

中共中央、xx、xx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2月27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科学统筹各项改革任务,协调抓好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改革举措,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突出重点,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处理好改革“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xx、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会议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与中国体育强国梦息息相关。发展振兴足球是建设体育强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全国人民的热切期盼。发展振兴足球,必须克服阻碍足球发展振兴的体制机制弊端,为足球发展振兴提供更好体制保障。要遵循足球运动发展规律,坚持立足国情和借鉴国际经验相结合、着眼长远和夯实基础相结合、创新重建和问题治理相结合、举国体制和市场体制相结合,持续研究推动,不断总结改进。发展振兴足球事业关键是把路子走对,长期努力、久久为功,注重打好群众基础、夯实人才根基,从娃娃抓起,从基层抓起,从基础抓起,从群众性参与抓起。要让校园足球、新型足球学校、职业俱乐部、社会足球等各种培养途径衔接贯通,使足球事业发展动力更足、活力更强。体育界特别是足球界要抓住时机,大胆改革,大胆探索,不仅要为我国足球发展振兴探索新体制,而且要趟出一条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新路来。

会议指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是党的xx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主要目的是通过创新制度、加强监管,制约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对促进司法公正、抑制司法腐败具有制度性意义。出台这个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能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不能对司法机关工作进行不当干预。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保证司法机关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有关方面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程序,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会议强调,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是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目的是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健全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对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总结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监督程序试点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经验做法,在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知情权保障等方面深化改革。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引入外部监督力量,改变了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健全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保护机制,是对司法权力制约机制的重大改革和完善。

会议指出,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中央有关方面将完善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方面的规定。上海市委提出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意见,这是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一个实际步骤。对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问题,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都有明确规定,关键是要落实到位,让规矩起作用。对上海进行这项工作试点,中央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跟踪进展,总结经验,在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逐步全面推开。领导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各级党委(党组)要重视领导干部家风建设,把它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检查有关情况。

改革方案第9篇

为此,《方案》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对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并逐步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综合评价制度包括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两个部分,《方案》对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方式以及评价方式都作出了详细规定。

从设置本意来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考的考试属性截然不同,前者是水平性考试,后者是选拔性考试,而目前综合素质评价尚未建立像高考制度那样严密的考核程序和评定标准,其可信度和效度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两者如何与高招录取挂钩是一个有待探索的问题。*省高考方案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校招生选拔的参考依据,将两者与高招录取进行“软挂钩”。从发展趋势而言,随着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综合素质评价应逐渐变成高招录取的硬性标准之一。

新课程的最大特点之一是课程的可选择性。中学各门课程都包含了必修与选修两大部分,而且选修部分又开设了众多系列的选修模块,学生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从高考与新课程的互动关系考虑,选修课程内容要求高考设置相应的选考内容,否则,选修课程在中学课程中将不受重视。但是,如此众多的选修系实给高考内容、范围的划定出了很大难题。*省从保证高考信度与效度的角度出发,把必修部分和选修部分中的部分系列统一划定为考试的内容。对此的相应措施是健全中学教育评价制度,鼓励中学尽可能开设那些没有被列入高考范围的选修课程。

科学命题侧重高考实质性改革

命题是考试的根本所在。从高校招生而言,高质量的命题可以提高考试的信度、效度与区分度,将真正有识之士选,提高选拔人才的科学性与有效性。高质量的命题可以从命题导向、考试方式、试题内容、题型组配以及试题等值等方面引导考生活学活用,有效减轻中学生课业负担。因此,命题改革是高考的实质性变革,理应成为高考改革的重中之重。

对此,*省把此次高考改革的重点放在命题改革上,切实发挥高考命题对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积极导向作用。《方案》提出了4条命题原则,即注重科学性、突出能力要求、体现公平性和重视可操作性,并要求建立命题研究机构,加强命题研究。

注重命题科学性主要指提高命题的信度、效度、难度和区分度。《方案》明确要求“命题力求试题设计与课程评价目标相一致,切实体现高中新课程理念,试题应具有较高的信度,试卷应具有必要的区分度”,并提出“合理控制试题难度”,“避免偏题、怪题”,“命题要努力实现试题结构和题量的科学、合理、适度”。

突出能力要求是指命题指导思想实现由知识立意向能力立意转变。《方案》要求高考“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查学科思想方法的应用,考试内容力求联系学生生活经验和社会实际。注意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以往高考注重识记、理解以及简单应用等初级认知目标、陈述性知识占高考内容的比重过大,对策略性知识与高级认知目标的考核偏少。针对这种情形,《方案》把命题重心由知识考核转向能力与素质考核,注重学科思想方法、分析、综合、评价等策略性知识的考核,力求考试内容与学生社会生活紧密联系,这些措施有助于克服中学消极应试现状,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从高考科目组合看,“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是*省多年来一直推行的高考方案,尽管在调研中,多数中学教师、学生和校长对文科与理科

科的小三科要求实行同场分科考试,而且学界研究认为分科考试比现行的综合考试更有助于提高高考的效度,但考虑到新课程强调学生素质综合发展的理念,而且综合考试毕竟是高考发展的未来方向,因此新方案仍决定采用“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高考科目组合模式,考试科目、分值权重、时间配置均没有改变。这样做不仅有助于获得社会大众的心理认可,提高政策执行的有效性,而且在中学教学与高招录取实践操作上能较好地实现平稳过渡,有利于新课程的平稳推进,减少不必要的社会震荡,并降低制度改革的社会成本。

多元选才推进招考制度改革

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推进,高等教育的分层与分类越来越明显,不同层次高校对人才培养的知识和能力发展有不同的标准和要求。潘懋元教授从学科结构类型的角度把我国大学的办学层次大体分为研究型、教学科研型和职业技术型3个层次。3种层次高校的培养目标各不相同,研究型高校主要是培养具有理论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学术研究型人才,教学科研型高校的主要目标是培养能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或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而职业技术型高校主要培养掌握应用性的知识与技能,能从事本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应用型人才。高校的分层分类客观要求高考改变以往用同一考试标准来为不同层次与类型高校选拔人才的做法,3种层次高校分类招生考试的改革势在必行。

顺应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省高考改革把学术界有关高校分类招生理论转换成为政策实践,大胆探索多元化评价选拔体系,积极推进高校选拔录取模式的改革。在“逐步加大对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的考查”的基础上,确定“积极选拔综合素质高、有创新精神和专业发展潜质的人才”为高校招生宗旨,积极探索以高考成绩为主的多样化的选拔录取制度。首先,经批准的省属“211”本科高校可进行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划出一定招生比例,试行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评价的选拔办法。其次,一般本科院校招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标准,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录取新生的必要参考。再其次,探索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在实施各学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基础上,符合条件的高职高专院校可确定适当招生比例,不需要高考成绩,而依据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与院校测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招生。3级分层的高校招生制度突破了以往高招把高考成绩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有利于各类高校选拔适合各自办学定位与专业发展要求的人才,也有利于中学打破以往将高考成绩作为评价教师与学生唯一指标的被动应试局面。

民主决策提高方案的合法性

高考方案实质上是对高等教育入学机会进行分配与调节的规则体系,而合法性是指社会秩序和权威被自觉认可和服从的性质和状态。高考方案若要获得合法性并被贯彻执行,就必须符合社会普遍的规范而被社会公众认为是公平、正义、有效的,从而获得社会公众的心理认可与自愿服从。一项政策能否获得社会广泛认同取决于是否表达和满足了政策主体的利益需求。社会由不同的阶层、群体和个人组成,他们对社会资源分配有各自不同的诉求和主张,往往可能存在着激烈的利益冲突,为了实现社会发展与稳定,必须确定一个让各个阶层和群体都能接受的利益分配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