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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市场经理工作计划优选九篇

时间:2023-03-02 15:05:37

银行市场经理工作计划

银行市场经理工作计划第1篇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的发展和利率管制、银行业务范围管制的放松,商业银行的债券、外汇、黄金及衍生产品交易规模日趋扩大,交易性质日渐复杂化。在市场风险管理中,交易账户的设立至关重要,是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和资本计提的前提和基础之一。各国监管当局都明确要求商业银行设立交易账户,国际先进银行普遍制订了详细而明确的划分交易账户的操作规程。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目前正根据监管当局的要求进行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的划分,但总体上看,国内银行普遍缺乏交易账户设立和管理的理论认知和实务经验。

一、新资本协议对交易账户的规定

新资本协议对交易账户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根据新协议规定,交易账户包括为交易目的或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和商品的头寸。同时,新协议强调,这些金融工具必须在交易方面不受任何条款限制,或是能够完全规避自身的风险,银行对这些头寸应经常进行准确估值,并应积极管理该项投资组合。对于金融工具的定义,新协议完全沿用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这无疑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巴塞尔委员会相协调的结果。新协议对交易账户的有关规定引起了银行业的关注。为研究新协议实施可能给交易账户划分带来的问题,2004年1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和证监会国际组织(IOSCO)组成了联合工作组(JointGroup),工作任务之一就是研究调整原有的交易账户处理方法以适应新协议和交易业务的最新发展。

二、会计准则与银行监管在交易账户划分标准上的差异与协调

在银行的实际管理和操作中,交易账户的划分必然要建立在特定会计准则和会计科目设置基础之上,但由于交易账户划分标准与会计准则所要达到的目标不同,二者之间不可避免会存在差异,并且可以预见这种差异将长期存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39)修订稿和实施IAS39的指导原则已于2003年12月正式公布,IAS39对金融资产的分类进行了较大调整。但与此同时,新资本协议和巴塞尔委员会2004年修订后的《利率风险管理和监管原则》,仍然从风险管理和监管的角度对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进行了划分。

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IAS39)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fairvaluethroughprofitorloss)、持有待售(availableforsaleassets)、持有到期的投资(heldtomaturityinvestments)、贷款和应收款(loanandreceivables),其中,前两项资产按公允价值计价。仅从计价方式看,这两项资产最接近银行风险管理中的交易账户头寸,但后者主要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中的持有供交易的金融工具和“持有待售”类中的部分金融资产等。会计准则与银行监管在交易账户划分方面很难建立起明确的对应关系。

会计准则与银行监管对交易账户划分标准的差异,主要源于二者所服从的目标不同。国际会计准则(IAS39)的目的是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也是会计信息系统的最终目标,其对交易账户划分的第一标准是以公允价值计价。银行监管当局对交易账户的划分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不同账户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不同;二是计算市场风险监管资本的需要。若账户划分不当,会影响市场风险监管资本计算的准确程度;若银行在账户之间随意调节头寸,则会为其调整所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提供监管套利机会。因此,银行监管当局对交易账户划分的第一标准是特定业务目的,即必须是以交易获利为目的而短期持有的账户,在此基础上,才把以公允价值计价(或市场计价)作为它的特征之一。

国际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划分的优点在于,它是基于会计核算的划分,与银行账户、科目等体系有直接关系和相互协调的,而且其按照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程序严格界定了进入四类账户的标准、时间和数量,以及在账户之间变动,终止的量化的标准,有强大的会计核算理论和银行流程构架、基础信息支持。缺点是财务会计意义上的划分着重强调的是权益和现金流量变动的关系和影响,不直接面对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与风险管理和资本监管要求的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划分有所不同,不能直接把会计中的公允价值类资产与市场风险管理和资本要求计算中的交易账户对等。风险管理和银行监管对交易账户划分的优点是直接面向风险管理,缺点是可操作性相对较弱。对于如何通过会计核算实现在风险管理角度规定的一系列交易账户划分原则,各国都没有明细的操作规程。

我国《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关于交易账户的划分要求,也与我国的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存在一定差异,这种差异是国内银行交易账户划分实施中遇到的主要困难。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目前采取的解决思路是,以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按照持有目的进行账户的四类划分,进而按照产品线进行会计科目设置;在账户划分过程中充分体现银行监管部门关于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划分的原则,并通过科目设置体现;划分完毕后,通过科目归集和管理意义上的处理,实现与银行监管部门要求的交易账户相对应。这种方式既可以使账户划分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还能为分地区、分部门、分产品进行市场风险资本配置和绩效考评奠定基础,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三、我国商业银行交易账户的设立和管理

我国商业银行交易账户的设立和管理状况不容乐观。在2004年监管当局明确要求商业银行进行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划分之前,银行普遍都没有设立交易账户。主要原因在于:很多银行缺乏对市场风险的认知和重视;在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划分方面的管理水平和技能欠佳;有些管理人员甚至完全不了解交易账户的概念和内容等。从事资金交易业务的交易员尽管应该熟知交易账户设立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但谁也不愿意给自己戴上这样一个紧箍咒。因为一旦设立交易账户,自营交易的盈亏就会由暗变明,交易人员将很难再进行“寻利易”(gainstrading)。同时,由于交易账户头寸转到银行账户会受到严格限制,因此,交易员基本不可能再通过利用银行账户将交易类证券转到投资类证券等方式而隐瞒交易损失。可见,交易账户的设立将对资金交易业务和交易员建立起严格的回报和风险约束,显然从利益驱动角度看,交易员自身通常没有划分交易账户的积极性。

为了督促商业银行设立交易账户,加强市场风险管理和市场风险资本监管,我国银行监管部门下发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商业银行应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立交易账户,交易账户中的所有项目均应按市场价格计价。同时明确了交易账户包括的三项内容:商业银行从事自营而短期持有并旨在日后出售或计划从买卖的实际或预期价差、其他价格及利率变动中获利的金融工具头寸;为执行客户买卖委托及做市而持有的头寸;为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风险而持有的头寸。《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还规定了市场风险资本要求涵盖的风险范围,即交易账户中的利率风险和股票风险、全部的外汇和商品风险。2005年初下发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重申了银行设立交易账户的要求。2004年底银监会的《关于下发商业银行市场风险资本要求计算表、计算说明的通知》,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将银行账户和交易账户区分结果报送银监会。

由于我国银行业普遍缺乏交易账户划分的经验,不少银行希望监管部门能出台更为详细和具体的交易账户划分指引。但监管部门出台更为详细的指引既不合理,也不可行。一方面,交易账户的划分首先是银行自身风险管理的需要,而不是仅为了满足外部监管要求,或只用于监管目的。没有设立交易账户的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利用这一机会,建立完善的交易账户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划分交易账户的过程实际上也是银行自身加强市场风险管理的过程。其次,不同银行交易账户的复杂程度会存在巨大差别,银行监管部门不宜也难以作出过细的规定。各家银行应该结合自身的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量身定做操作规程。因此,迄今为止,国际上还没有一个国家对交易账户设立出台过详细指引。根据香港地区的经验,交易账户可由监管部门提出原则性要求,商业银行根据监管原则,结合本行的实际建立明确的政策、程序把业务列入交易账户还是银行账户,并向监管当局提交相关政策文件,文件内容主要包括:交易业务的定义、列入交易账户的金融工具种类、项目在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之间转换的原则等。

从国际、国内银行的良好实践看,我国商业银行交易账户划分的政策和程序应主要包括以下核心内容:(一)交易账户划分的目的、适用范围、交易账户的定义。交易账户的适用范围应包括银行的所有表内外头寸。交易账户的定义可以借鉴《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有关交易账户内容的规定,但不能简单照搬。定义应该充分考虑本行的业务和管理实际,体现可操作性。

(二)列入交易账户的金融工具种类。从各国监管当局和银行业的实践看,交易账户涵盖的金融工具种类一般包括:可转让证券、集体投资项目中的单位、存款证及其他类似的资本市场工具、金融期货、远期合约、掉期合约、期权等。我国商业银行应该根据自身的交易业务性质和复杂程度,相应明确本行交易账户包括的金融工具。

(三)列入交易账户的头寸应符合的条件。为了突出强调交易账户中的头寸具有“交易目的”属性,国际先进银行和新资本协议对纳入交易账户的头寸从政策、程序上进行了限制。一是要有明确的、经高级管理层批准的交易策略。二是要有明确的头寸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包括:头寸在交易室进行管理;设置头寸限额并进行监控;交易员有权在批准的限额内,按照批准的交易战略管理头寸;交易头寸至少应每日按照市价计价;交易头寸定期报告给高级管理层;头寸应进行积极管理等。三是要有明确的政策和程序以监控头寸是否符合银行交易战略,包括监控交易规模和交易账户头寸余额。

银行市场经理工作计划第2篇

关键词:银行理财 直接融资工具 债务风险 金融创新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经济出现超级货币宽松,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都经历了一次主动加杠杆的盛宴,杠杆周期向上带来了债务活动的活跃和经济体债务率的迅速提升。在杠杆上升的过程之中,中国的金融格局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孕育出新的金融产品。

推出背景及基本情况

利率市场化压制银行净息差,而表内资产扩张又受资本充足率限制,银行资产扩张增速出现明显回落,到2013年6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同比增速骤降至13.5%,较2012年年末17.7%的增速下滑超过4个百分点。在此背景之下,国内“影子银行”体系迅速扩张。以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及其资管部门、基金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代表的机构所从事的类银行贷款和债券业务,以委托贷款、商业承兑票据等金融工具为代表的银行表外业务,再加上小额贷款、民间融资工具等形式构成了外延广泛的中国影子银行体系。

银行理财的发展尤为迅速,新发产品规模从2004年的0.04万亿元,到2012年的30.36万亿元,十年间银行理财市场以年均近100%的规模增速迅速崛起。截至2013年二季度末,银行理财市场的存续规模达到9.85万亿元,成为仅次于信托业的第二大资产管理行业。理财业务的发展缓解了利率市场化对银行的冲击,提升了居民投资收益,有效支持了实体经济的发展,但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在近两年也引发了广泛的争论,包括刚性兑付问题、自营和客户资金未有效隔离、资金池业务的庞氏特征、逃避监管等问题不容忽视,更为关键的是银行理财定位和法律地位目前仍较模糊。

为规范银行理财业务发展,明确银行理财法律地位,银监会在继3月份出台《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即“8号文”)之后,开始进行银行理财业务方面的创新探索,并推出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和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10月15日,备受关注的首款银行理财管理计划试点产品由工行正式发行,募集资金75亿元,募集日期是10月15日—20日,认购起点虽然是10万元,对象必须是金融净资产达到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个人超高净值客户,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净值型)产品;资金投向中,债权类资产部分只投资于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比例范围为0%—70%;在此之后,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的银行理财管理计划纷纷启动募集,上限金额合计约为200亿元。

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对应的具体投资品之一为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其定义为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设立,直接以单一企业的债权融资为资金投向,在指定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统一托管,由合格的投资者进行投资和转让,在指定渠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投资工具。2013年10月23日,包括工商银行在内的11家银行试点发行的103亿元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综合业务平台正式报价转让,首批直接融资工具的期限在一年至三年不等。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设立将采取注册登记制度,各家商业银行只能通过银行理财管理计划认购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份额,该份额在经过登记之后,能在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综合业务平台上进行双边报价及转让。单个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必须与单个企业的债权融资相对应,单家银行管理的所有理财管理计划持有任一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份额比例不得超过该工具总份额的80%。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在中央结算公司完成登记及其他操作后,相关信息将通过此前上线的中国理财网完成信息披露。创新试点阶段,银行理财管理计划若投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份额,必须在中央结算公司单独发起设立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托管账户,并在该机构完成登记,一个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只能开立一个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账户,同时,管理人还要为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开设独立的资金清算账户,对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份额的投资转让,必须通过资金清算账户完成资金划转。

该创新的核心要素比较

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处于资产端,解决基础资产如何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简称“非标资产”)变成标准化产品的问题;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则处于资金端,实现银行理财风险隔离。

而银行在资金端资产端,分别承担不同角色,在资金端担任理财管理计划管理人,为理财客户管理风险和收益,收取管理费,有些银行根据合同还可以参与超额业绩分成;在资产端担任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发起管理人的银行募集资金后投资于某一融资企业,通过管理融资项目风险和收益,以及连续报价和信息披露服务等,获得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管理费用。

(一)银行理财管理计划与传统银行理财的比较

一般来讲,银行通过设立理财产品向客户销售,从理财客户获得资金,按照比例配置交易市场中的货币市场工具、银行间交易债券等。但银行理财管理计划与传统银行理财存在明显区别。

1.期限

存续期方面,传统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主要为30天、60天、90天、180天左右,其中以1个月至3个月的产品为主,而投资直接融资工具的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则设置成开放式结构,存续期限长,定期可赎回,只要投资者在赎回当天不操作,即可自动滚入下一个期限。

2.客户群和收益率

银行理财管理计划一般主要针对高净值客户,采用净值收益,收益率相对高于一般的同期限理财产品。某银行的此款产品认购起点为5万元,首个封闭期的年化收益率为5.18%和5.32%。

3.投向

资金投向中,债权类资产部分只投资于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比例范围为0%—70%,取代了以往投资者在产品说明书中常见的信托计划、券商资管计划、保险资管计划等基础资产。

4.估值

银行理财管理计划更像证券市场中的债券型基金,每个交易日都有估值,而原有理财是以预期收益率来做报价,没有公开的估值,类似于短期存款产品。

5.信息披露

银行理财管理计划需在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披露期限、净值、成立报告、管理报告、到期清算报告等信息。而传统银行理财信息披露不及银行理财管理计划。

6.刚性兑付

按照监管的政策思路,银行理财管理计划要尽量摈弃原有理财的隐形担保,力图解决刚性兑付问题,但无隐性担保等特性可能也会限制其完全取代其他类型产品。

(二)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与各债券品种的比较

1.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债券品种

其推出的目的是为了实现银行理财投资的非标类融资的标准化,所以它在几个方面不同于一般债券品种。(1)目前来看它的投资主体仅限于此次试点的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它的交易不能脱离银行理财管理计划独立进行。目前来看,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至少涉及发起管理人、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作为投资者的银行理财管理计划、融资企业、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主体。(2)其融资主体和融资投向上可能有较为严格的限制,目前具体的信息披露还不够,但预计监管机构对通过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进行融资的资金投向会进行明确的规范;(3)期限,一般来讲,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主要是替代原有的通道业务,所以预计工具的期限会以中短期为主。利率上可能因非标转标准,使得高于一般债券,低于一般非标融资利率。(4)债权融资工具具有私募性质,类似于没有交易平台的保险债权计划,但由于中央结算公司为其提供一个交易转让平台之后,则类似于为保险债权计划提供一定流动性。

2.不能简单将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理解为资产证券化

之前有分析认为,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一个SPV,且有很强流动性,是不是变成了一种资产证券化产品?资产证券化的实质是把未来的现金流打包分级再证券化,主要是引起企业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端产生变化;目前来看,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发行主体是企业,具体并不对应企业进行打包分割后的某一资产或现金流,是一种企业原始债权性融资,主要是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端;虽然中央结算公司为工具提供了交易平台,但这种交易平台是为了发现工具的价格、提高工具信息透明度、促进理财投资的工具流动性而设的,只是提高了某项金融工具的流动性水平,并未经过再证券化过程。

推出银行理财业务创新和债权融资工具的意义

(一)降低“影子银行”风险

影子银行崛起但刚性兑付无法打破,造成金融体系“庞氏化”。影子银行体系是国内金融体制、金融管制和债务周期波动共振而形成的,作为银行的补充,最近2—3年内迅速成长,初步估算目前影子银行体系的规模超过20万亿元。国内影子银行体系存在一些特征。

1.金融工具非标准

如信托计划等均不是标准金融工具,流动性较差,缺乏统一的估值规则,市场透明度不够。

2.收益率偏高

由于缺乏流动性和交易成本较高,影子银行体系的融资成本一般高于正规融资工具,一般来讲,信托收益权收益率较同评级债券高3—4个百分点。

3.运行机制不透明

如资金池类信托其内部运行机制往往不规范,特别是由于规则制度的缺乏,对影子银行体系的整体监管和风险把控不够。

4.刚性兑付不破造成影子银行体系呈现庞氏特征

影子银行体系中的金融工具如信托计划一般都是在到期前通过续发来完成前一期兑付,这种运行机制造成对信用风险的隐形担保,加剧了风险的累计,使得金融运行庞氏化。

推出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可以使理财风险显性化、透明化,从而有助于监管层对系统风险的把控,并限制金融套利行为,降低交易成本;而投资者对收益率的要求迫使银行提高资产配置和投资管理能力。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在利率水平、流动性、估值等多个方面较非标工具有明显优势,推动企业将非标融资向标准债权融资转移,可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企业利息支付压力,提升盈利水平;也有利于规范影子银行体系,推动原有理财“非标”业务透明化、标准化,促进金融风险的缓释和化解。

(二)有利于明确银行理财的法律地位

2005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就对理财业务定义做出规定,其中第9条是“综合理财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的业务活动。”但银行理财的法律地位仍未明确,银行理财到底是委托、信托关系还是债权债务关系莫衷一是。法律地位模糊导致银行理财的发展受到明显制约。

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作为投资管理人的基金公司、证券公司等,一般均不负有向投资者承诺兑付本金的义务,但银行理财业务往往需要银行为其提供显性或隐性的担保,承担最后兑付责任。此次推出的银行理财计划,银行的独立管理人地位与信托公司的法律地位类似,有助于解除银行在理财业务运作中的刚性兑付义务,逐步确立在银行理财业务运营中的“卖方有责,买方自负”的理财观念,真正实现风险隔离。

(三)有利于明确银行理财的业务发展方向

目前银行理财的规模逼近10万亿元,规模很大但一直受到监管机构的规范监督,特别是2012年以来,政策出台得非常密集,银行理财在规范中不断发展,但也面临业务方向的转型。与此同时,证监会、保监会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资产管理法规,为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松绑,给银行理财业务造成一定竞争压力。银行理财计划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在运作中给银行理财部门更多自,有利于银行理财业务逐步向真主的财富管理、资产管理和综合金融服务转型,利于银行理财的长期发展。

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由于试点阶段只有200亿元的规模,眼下还不会对动辄以万亿计的基金、银行理财等产品造成冲击,但长期来看,预计将对金融市场产生以下影响。

(一)对非银行金融机构通道业务造成冲击

无论是银行理财管理计划,还是理财直接融资工具,都使原有理财非标资产业务透明化、标准化,无须再通过信托、券商资管等通道绕过监管,因此将对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通道业务造成冲击。

银行市场经理工作计划第3篇

金融改革打造更市场化的

发展空间

2012年第三季度开始,证监会一系列监管新政推出,陆续对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私募基金的资产管理业务放松管制、拓展投资范围,并促使信托、基金、保险、券商、私募等成为资产管理领域的生力军。相比而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领域则显狭窄,所受监管限制更加严格。监管不平等使银行理财吸引力大幅下降,使优质资金和高净值客户从银行体系分流到资本市场,对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构成影响。

2013年7月20日,以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为标志,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随之,商业银行息差收入优势被削弱,更加市场化的价格竞争驱使银行理财产品创新成为必然。

随着工行超高净值客户“多享优势”系列产品——理财管理计划A款的问世,我国商业银行领域第一款资产管理计划试点落地。工行的资产管理计划由工行作为管理机构发起设立,是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方式和投资范围等对客户委托的资金进行投资、运作、管理的特殊目的载体。受批复稍晚的农行也于近期“进取”系列理财管理计划并明确该计划是开放式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设预期收益率,实行市值评估,按净值结算,投资范围主要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流通的债权、金融衍生产品、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等标准化金融投资工具。不难看出,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产品与之前的银行理财相比,突出独立投资和运作,投资领域扩展至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等标准化金融投资工具。

混业竞争构造更多元化的

发展空间

实践中,我国金融混业经营已经形成格局,目前主要包括商业银行控股模式、非银行金融机构控股模式、非金融性实体企业控股金融机构模式及非金融性电子商务公司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四种。前两种模式有利于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在同一控股集团下分享投资优势,共享客户资源,促进金融混业集团业务的多元化发展。第三种模式则加剧了金融脱媒,加强系统内自给性金融供给,分流了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市场。而非金融性互联网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给商业银行带来冲击的同时更激发了整个市场的创新活力,逼迫商业银行必须走更加灵活高效创新的道路。

在业务多元化的混业格局下,商业银行探索多元化的业务合作模式,促进资产管理业务的规模化发展成为必然趋势。一是商业银行将加大综合化经营框架内跨领域、跨机构、跨市场的资产管理业务。尤其在银行可开展资管业务后,银行必将凭借综合化布局,加强与其系统内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和客户共享,拓展集团整体的资产管理业务。二是商业银行将加强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围绕资产管理的需求,从理财端和投资端共同着手,运用资产管业务和债权直接融资工具在企业客户的上下游供应链产业中挖掘潜在客户和投资对象,系统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三是商业银行将加大互联网技术创新,尤其加大移动设备的金融创新,加强客户个性化、差异化、模式化的信息搜索处理,通过更便捷的渠道捕获消费者,以更高效更快捷的产品锁定客户资金,为资产管理业务提供基础客户、营销信息和资金来源,最终为客户提供综合化个性化的资产管理服务。

财富积累创造更具潜力的

发展空间

银行市场经理工作计划第4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市场营销;营销对策

作者简介:李文伟(1970-),男,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管理学、市场营销。

中图分类号:F830.2;F713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7.15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7-35-03

一、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内涵及必要性

(一)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内涵

商业银行市场营销就是指商业银行在开展各项业务时,以顾客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经营管理中采取一定的方法和措施,以招揽更多的客户、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商业银行的核心是从金融产品的市场需求出发,研发新的金融产品,特别是具有特殊性能要求的新产品和服务项目,以此来满足客户的需求,从而实现银行的长期获益。它主要包括业务种类创新、业务宣传、资金投向选择等诸多方面。

(二)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必要性

现如今,市场营销已经越来越成为商业银行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必不可少的工具。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还比较落后。1978年以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商业银行在此体制下,实行的是统收统支、统存统贷,无条件的充当财政的角色,同时也扮演着国民经济出纳的角色。招商银行是其中最为成功的,它凭借科学的市场定位、明晰的品牌战略、不断的产品创新及先进的营销手段,使其从一家小的财务公司成长为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并列入国际化银行的行列。它为其他商业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借鉴,并极大地促进了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发展。由于外资银行的不断地涌入,使得我国商业银行正面临着愈来愈大的市场竞争压力。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给各家商业银行带来了机遇,同时也使其面临着挑战,市场营销已经渐渐地成为我国各家商业银行获取竞争优势、建立银行核心竞争力、维持银行持久发展以及参与国际金融竞争必不可少的手段。

二、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对市场营销的认识不够

虽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银行开展市场营销活动的重要性有了较深入的认识,并且也在不断地运用各种营销手段,进行各种营销活动,有了一定的收获,但是仍有许多商业银行并没有将市场营销看成是影响银行经营理念的理论,只是将其作为孤立的方法和技巧来看到,“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还没有完全的被树立,很多销售人员的专业知识还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从银行的角度出发,只把推销金融产品放在第一位。在向顾客介绍相关产品服务时,只是一味的强调产品的收益,却没有对产品存在的潜在风险予以讲解、提示或告知。在市场营销的战略上,即使借用了营销的概念,也只是把营销当作推销。

(二)市场细分不够以及市场定位不明确

我国商业银行在市场营销初期属于典型的大众化营销,没有市场细分的概念。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有些商业银行依据市场细分理论对顾客进行了初步的细分。我国商业银行对市场细分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一是对高端人群的细分。自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市场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我国商业银行逐渐的意识到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对商业银行经营的重要性,开始着手将市场进行细分,采用一些措施向高端人群提供特殊服务,例如设立个人理财工作室,提供贵宾卡等。二是对特定人群的细分。我国商业银行为了能够提高市场份额,将特定人群作为目标客户群,专门针对这些人群开发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在市场细分的前提下,有些商业银行还着眼于品牌的定位、企业的定位及产品的定位等,然而大多数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还不明确,尚处于初始阶段,品牌的定位不鲜明,企业的定位不明确,而产品的定位多数以产品的功能为主。

(三)商业银行缺乏专业的营销人员

我国商业银行专门从事营销方面的专家并不多,大多数的营销人员都是“半成品”。市场营销是一门很有学问的学科,从事营销的工作人员不但要掌握营销知识,而且还要懂得很多其他方面的专业知识,如统计学、管理学、会计学、心理学等,最后更重要的是要精通专业知识,强调营销人员的职业道德。我国商业银行将营销视为某个职能部门的附带工作,对市场营销人员没有特殊的要求,这就很有可能使得市场营销活动在不规范的情况下发生,有时也会发生营销行为异化或偏差等情况,如有些商业银行为了获取优质客户,在拉取银行存款时给予客户好处,向客户赠券送礼等。有些商业银行虽然是成立了营销管理部门,但在人员的安排上,也只是将几个跑过存款、做过信贷员、对市场有一定了解的人员放到营销部门。由于没有接受过专门的训练,他们可能还是继续先前的工作,不可能从整个商业银行的角度,对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工作做出整体的研究、规划和实施。

(四)商业银行缺乏对市场营销战略的总体规划

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要求其围绕银行的总体营销战略,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和缜密的营销规划。近些年来,商业银行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等方面都做出了许多的努力,然而这些方面的工作仍然还是缺乏总体上的规划和创新,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和盲目性。一般情况下,如果一家企业的营销管理搞得绘声绘色,那么它的营销规划和创新在其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而且这种营销规划又必须符合企业的总体经营规划,从而展开的一系列活动。但商业银行以目前的经营状况来看,离这个要求还相差甚远。商业银行只是简单的在金融市场竞争中被动的运用促销等营销手段,普遍的缺乏从长远的角度对市场进行分析、定位及控制,这与市场营销管理中所需要有准确的市场定位和缜密的总体规划的要求相背离。

三、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商业银行缺乏有效地监管

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活动需要有效的外部监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金融法规不健全,这些都导致了商业银行在市场营销监管上处于疲软的状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商业银行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正确的引导。虽然各家商业银行都在进行市场营销行为,但却没有将市场营销这一概念明确的提出来,没有将市场营销活动上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去仔细的研究对待,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缺乏全国性及全行性的统一规划和部署,不但造成了人力、物力及财力的浪费,而且很难吸引客户和社会大众的眼球。其次,商业银行的金融监管机制不完善。我国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不到位,投入到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的人员少,业务素质低,监管力度不集中,采取粗放式的监管方式,这些势必给商业银行进行不规范的市场营销行为创造了便利条件。第三,监管商业银行的金融法规不健全。规范金融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需要提高金融的立法质量,需要统一协调金融法律法规的有关处罚,需要充分发挥金融法规的引导作用。

(二)商业银行的经营和管理机制相对落后

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彻底的转变市场营销观念,各家商业银行还没有真正地步入“以服务客户为中心,以追求效用最大化为目标”的集约式的营销之路,长久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一直采用粗放型、外延式的营销模式,业务经营侧重于规模、指标、数量,追求速度的发展,忽视了质量的提高。同时,我国商业银行的自我约束及自担风险的机制不完善。因此容易引起商业银行的行为目标趋于短期化,银行只追求眼前利益,提高服务质量和持续长远发展的目标被忽视了,从而导致了商业银行在进行市场营销时,不严格按照服务营销的本质去实施营销活动行为,在市场营销的竞争中只顾完成银行存款等任务,忽略了管理,成本的增加和风险的扩大也都被抛到了脑后。此外,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都存在着多层次的管理体系和混乱的组织结构,严重阻碍了金融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的格局,造成了商业银行金融资源的浪费和使用效率的低下,导致银行的管理层缺乏对市场需求的感知,从而不能及时的制定出市场营销的策略。

四、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的策略

(一)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营销理念

以客户为中心的市场营销理念是指商业银行以市场细分为基础,在满足顾客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需求顾客的特征,设计出具有针对性和差异性的金融产品以及相对应的营销策略,来达到顾客的最大满意度。具体可以从以下两点着手:其一,满足顾客的需求要优先于产品的推销。我国商业银行不能单单的只注重某种金融产品的推销,为了最大程度的满足顾客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及愿望,商业银行应该协调全方面的力量为顾客提供服务。其二,商业银行应该将客户群进行分类,找出适合自己的目标群体。银行的市场营销战略应围绕着自己的目标客户群进行部署,因此银行内部各部门之间应该要加强协作,增强团队之间的配合,更好的为客户做好服务性工作。

(二)注重市场细分,开展差异化的市场营销策略

无论商业银行自身的规模有多大,它只能向有限的客户群体提品和服务,而不可能满足所有客户的需求,也不可能向市场中的全体客户提供服务,商业银行应该选出市场中最具有发展前景的、最能吸引客户的,并且银行能够有效地提供服务的区域市场,满足目标客户群的特定需求。因此,这就对商业银行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商业银行需要加强对目标市场进行深入研究,根据需求同质的特点,将市场进行细分。在市场细分的基础上,依据自身的营销战略,针对不同顾客的不同需求向其提供相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商业银行应该采用不同的市场营销策略和手段,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需求,才能将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进行准确的市场定位。清晰、准确的市场定位对商业银行及其产品创新是非常重要的,能够使顾客了解到竞争银行之间的差异,为其能够选出最适合自己的银行提供依据。此外,准确的市场定位也是商业银行设计市场营销策略的基础。目前各商业银行之间的“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如银行的业务种类、经营战略、营销理念等都大同小异,因此银行要想超越同行,占有领先地位,那么推出差异化的市场定位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营销团队

一支优秀的营销团队对一家企业的市场营销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营销人员应该具备全面的综合性素质能力,不但基本素质要好,而且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熟悉金融产品的特征及相关的操作流程,还要有能够很好的与人沟通的能力。但我国商业银行的营销人员具备上述这些条件的人员少之又少,因此,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营销团队是当下商业银行的重中之重。商业银行可以从以下几点着手:首先,商业银行应在现有人力资源的基础上,建立一整套科学、合理、完善的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对员工进行全面的教育和培训,将企业文化和服务理念根植到员工心中,制定激励奖惩机制,充分的将全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其次,聘用懂得营销、有丰富营销经验的人才。市场营销是一个涉及到多门学科的专业,也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它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所以,商业银行应该对员工之间的团队合作精神多加注重。

(四)制定适合商业银行自身的市场营销组合计划

虽然商业银行进行的市场营销活动与一般企业的市场营销没有太多的不同,但由于商业银行自身的特殊性,使其在提品和服务上有别于其他企业,所以,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与一般企业相比显得更为复杂。因此,商业银行在进行市场营销时需要引入4C理论,即顾客(Consumer)、成本(Cost)、沟通(Communication)、便利(Convenience),以便自己的营销活动能够符合目标市场的要求,商业银行以顾客为中心,随时关注市场的动向,紧随其后。换句话说,商业银行应该始终站在顾客的角度,无论是从产品的开发设计上,还是从经营成本的投入上,做到诚信热情,多与顾客沟通,充分的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愿望。因此,商业银行的市场营销行为应该是一个不断的制定计划、执行计划、监控结果及修改计划的过程,科学合理的市场营销组合计划能够帮助银行更好的完成既定的营销目标。

参考文献:

[1] 王文轩.我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对策探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2,(17).

[2] 李冬馥.中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J].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2010,(01).

[3] 邓秀峰.中国商业银行市场营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时代金融,2011,(06).

银行市场经理工作计划第5篇

近日,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王洪章在接受英国《金融时报》地采访时表示:“目前欧洲部分银行正处于待售的状态。我们目前正在权衡潜在的并购对象,以期做出正确的决定。”

如果建行完成斥资1000亿元人民币(合158亿美元)用于海外并购的抱负,那么这一规模将比中资银行迄今最大的海外并购高出近两倍。2007年,工行斥资55亿美元购入南非标准银行(Standard Bank)20%的股权。

跨国银行裁员重组求生存

全球经济增速不断下行的态势令银行业的生存愈显艰困,因此各大银行再度纷纷祭出各种方案以确保自身的增长性。“银行业持续不断的资产重组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加剧了金融市场的动荡,不过利弊并存,这样的动荡同样为市场提供了机遇。”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表示。

“终于结束了第一份工作,还不确定接下来要做什么,虽然是被裁员裁掉的而非主动离职,但是目前也不着急找新工作,先休息一段时间吧。”在香港工作的小陈前不久刚被银行裁员,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错,因此他倒也不着急找下一份工作,他说,“前一段时间香港银行业裁掉了一批人,公司宣布裁员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肯定是其中的一员,因为裁员大部分裁的都是像我这种工作才两年左右的新员工。”

从今年7月到目前为止的两个月时间内,就已经有9家跨国银行宣布了不同规模的裁员计划。苏格兰皇家银行宣布,旗下保险部门Direct Line Group将裁减891个工作岗位,并将在英国裁去618个金融服务岗位;瑞士信贷宣布,从8月起削减美国纽约州地区雇员138人。不仅是深受欧债危机影响的欧洲银行的裁员计划不断,一些亚太地区的银行也开始裁减他们在欧洲地区的雇员。澳洲国民银行宣布,拟在英国裁员730人,占其英国雇员总数的10%;野村控股宣布,计划减少数百个工作岗位,主要集中在投资银行部,而欧洲业务裁员人数最多。

如果说,欧洲经济的衰退及市场低迷的状况使得银行业裁员“理所当然”的话,跨国银行在亚太地区的裁员则似乎进一步增添了市场对银行业的忧虑。

小陈告诉记者:“香港银行业的裁员应该还会持续,大家都有这样的共识,身边不少朋友也都已经在积极做准备了。”一位瑞士银行的管理层人士表示,目前全球银行业除了中国内地市场还有招人的举动外,其他市场都有一定的裁员计划,即使不裁员,也绝不会有扩招计划。

中国银行业全球并购机会来了

业内人士之所以普遍认为整个银行业裁员风潮仍将持续,除了对全球经济前景的悲观以外,各家跨国银行风生水起的资产重组,也让业界人士切实感受到了压力。但这一举动却为正致力于拓展国际市场的中国银行业带来了更多的机会与空间。

银行市场经理工作计划第6篇

监管层发力

回顾近两年来的监管动作,从2013年8号文对非标资产的规范,到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试点,再到独立的理财事业部制改革,最近是商业银行法的启动修订,都为银行理财业务指向了一个关键发展方向――回归资产管理本质。虽然银行理财市场已经发展了十年之久,但法律关系一直未被厘清,到底是委托关系、资产负债关系还是信托关系一直都是市场争议的焦点。以上一系列的监管动作以及市场对打破刚性兑付的呼声,无疑都表明了银行理财产品应该是信托性质。信托关系从法理和制度安排上帮助银行理财产品确立长久缺失的法律地位,从而促进银行理财业务逐步回归资产管理本质。

只有回归资产管理本质,银行理财产品才有可能打破刚性兑付文化。回归资产管理本质后,银行与投资者之间为受托人与委托人的关系,从而打破目前类存款产品下的资产负债关系,风险和收益都应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在承担风险的情况下理应获得更高的风险溢价。参照国内外较为成熟的模式,基金化运作、结构性投资将是银行理财产品回归资产管理本质的出路。从基金化运作模式来看,产品所投资的资产可定期估值,产品净值随资产的估值而定期波动,投资者以净值为标准进行申购与赎回,银行在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后的投资回报均归投资者所有。从结构性投资模式来看,银行将债券、存款等低风险投资品种以及股票、期货、期权等高风险投资品种相互组合,使得产品风险处于高低之间,帮助风险承受能力适中的投资者获得适中的投资收益。

监管层推动的银行理财管理计划采用的是基金化运作模式,该项试点工作发起于2013年10月,由10余家大中型银行首先开展业务。如今,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试点机构再次扩容,中信银行、杭州银行、宁波银行已经获批此项试点资格,试点银行数量提升至16家。此外,包括南京银行、大连银行、徽商银行等大型城商行,已向当地银监局上报或正在上报试点方案,正式获批指日可待,可见银行理财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主体已经从国有行、股份制银行逐步向城商行延伸。

城商行积极参与试点的原因,一方面是跟随理财产品向开放式、基金化转型之潮流;另一方面则是希望得到理财直接融资工具这一标准化产品的发行资格。在原有的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品种的基础上,新增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也成了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对应的投资资产之一,单个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对应单个企业的债权,这就相当于银行通过理财管理计划发行债权融资的“受益凭证”,同时向理财管理计划投资者募集资金,然后投向对应的融资企业。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一方面按照份额发行,使得理财产品基础资产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转变为标准化品种;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使得市场能够对其价格充分发现,便于产品净值的估算。

四方面差异

银行理财管理计划与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之间主要存在四方面差异。

投资资产 为了便于产品估值,银行理财管理计划所投资的资产除原有的债券以及货币市场工具以外,增加了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且绝大部分计划用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替代了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中的各类非标准化债权资产。

投资期限 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以封闭式运作,存续期限多在1年之内,如1个月、3个月或6个月,而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存续期普遍超过1年,多为2年或3年,但其以开放式运作,两个相邻的开放日之间的间隔期一般为1个月或1个季度。

投资收益 传统的银行理财产品以预期收益率形式公布,绝大部分产品的到期收益率与预期收益率相等,而银行理财管理计划剔除了预期收益率形式下的刚性兑付做法,转而对所投资资产进行定期估值形成产品净值,投资者于开放日以净值申购或赎回理财管理计划,由于净值存在波动性,因此投资者获得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银行市场经理工作计划第7篇

关键词:村镇银行;支持;现代农业;发展

一、村镇银行基本情况

1.公司治理状况

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股东大会有12名大股东及一名内部职工代表共同组成;董事会由7名成员组成,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会;监事会由3名成员组成、设一名监事长,两名监事独立履职;高级管理层由5名人员构成、其中行长一名,行长主管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经营战略规划的具体实施;副行长3名,一名主管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信贷业务工作,一名主管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营业业务工作,一名主管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内审合规、风险管控工作,监事长一名,监管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内部运营工作。内设职能部门4个,分别为内审合规部、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营业部。

2.内控状况

为加强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内部控制,健全内部审计体系,2013年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根据上级监管部门要求设立了由高级管理层直接负责的内审合规部,并配备了相应的内审员。其部门职责是依据国家的经济法令、法规、金融方针、政策和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对全行内控制度建设的建立和执行、业务办理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监督和客观评价。

内审合规部坚持以业务经营为中心,以督促政策和制度落实为目的,以防控风险为重点。2014年针对对公核算业务、储蓄柜面业务、账务核对业务、结算账户管理及反洗钱工作、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信贷档案管理共计6个方面开展了内部审计。提高了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能力,有效促进了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的稳健发展。

3.经营指标情况

(1)贷款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37%,完成年初计划的105.23%。累计发放贷款同比增长0.31%,其中涉农贷款余额占比86%。累计收回贷款同比增长13.16%。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行正常类贷款占比98.5%;关注类贷款占比1.05%;次级类贷款占比0.45%;不良贷款率为0.45%。

(2)存款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行各项存款余额比年初增加33,632万元,增长21%,完成计划的104%。其中储蓄存款余额比年初增加40,109万元,增长28%;对公存款余额比年初下降6,477万元,下降59%。储蓄存款占比97.7%,对公存款占比2.3%。

(3)中间业务、同业业务和票据业务完成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中间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18.2万元,减幅84.45%;同业存款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871.58万元,增幅34.96%。

2014年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未开展票据业务。

4.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1)存款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各项存款余额增长21%,完成计划的104%。

(2)贷款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贷款余额增长20.37%,完成年初计划的105.23%。

(3)利润指标。2014年,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完成净利润计划的102%。

(4)利息回收率指标。2014年,全行贷款利息收入完成计划的100.74%。

(5)贷款回收率指标。贷款回收率为97.4%,比去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

(6)不良贷款指标。按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标准划分,不良贷款率为0.45%。

(7)营业网点布局指标。2014年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新增设支行,完成营业网点计划。

(8)“四防一保”工作情况。2014年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四防一保”工作全年安全无事故,完成计划指标。

5.经营方式及金融产品,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

(1)金融产品

2014年,面对整体经济增长缓慢的局面,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合理高效运用资金,并强化了信贷审慎经营管理,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促进了信贷业务的健康、稳步发展。一是发挥产品创新优势,不断做大信贷规模。2014年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惠农直通车”、“企得利”、“商易通”、“宅易通”业务品种开展良好。“办事效率高、法人机构地位优势突出、担保方式灵活多样、提供免评估、免公证贷款”已成为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信贷业务的标志性特点,在广大客户中深得好评。2014年,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累计为737户企业及个人提供信贷服务,共发放“惠农直通车”贷款45,464万元、“企得利”贷款29,614万元、“商易通”贷款22,099万元、“宅易通”贷款9,181万元。二是及时调整信贷政策,让利惠及广大客户。2014年,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从自身实际经营出发,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变化、业务发展需求和同业竞争策略导向,综合考虑资金成本、风险、利润等因素,对贷款利率水平进行了2次灵活调整。根据不同客户对象、贷款品种、贷款方式、贷款期限、风险种类等,在进行成本、风险、收益等精细化核算的基础上实行差别化利率定价。对涉农贷款利率给予适当优惠,对其他贷款利率相应下调上浮幅度,切实体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

(2)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

①高度重视。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牢固树立保护银行业消费者权益的观念,认真学习银监会有关文件要求,挤出时间进行“发生紧急情况妥善处理客户投诉”演练,增强了依法合规经营意识,逐步建立健全了银行业消费者保护机制。顺利完成消费者投诉统计工作之后,尚未发生客户投诉事件。

②完善机制。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总结过去的经验和管理制度,明确客户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及时限,严格按照银监会有关客户投诉处理时限的要求,着力提升营业网点现场投诉处理能力和畅通客户投诉的受理渠道,建立专门的投诉部门和管理人员,如有客户投诉电话,负责及时的处理并上报到主管行长。明确首问负责制,要求各网点及相关人员及时妥善解决客户投诉事项。

③加强沟通。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保持与银行监管主管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加强客户投诉源头治理,深入分析客户投诉热点问题,有针对性予以改进有关银行业消费者保护机制。

6.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潜在风险

2014年,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各项经营指标和经营效益取得较高水平。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存款结构不合理

2014年末,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储蓄存款占比97.65%,对公存款占比2.35%。由于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的银行卡及网上银行支付结算渠道欠缺,使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对公存款一直在低位徘徊,存款结构严重失衡,低成本资金占比较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的经营效益。2014年9月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新系统正式上线,银行卡也在申请中,2015年随着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银行卡上线,支付结算渠道日益畅通,存款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也有所改善。

(2)传统业务模式仍占主导地位

银行卡及网上银行业务没有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业务发展,不能带动相关的中间业务收益,随着银行卡业务的开展,将带动相关的中间业务发展。

(3)利差空间缩小,经营压力增大

随着央行存款利率一定空间的浮动和贷款利率的放开,市场竞争愈加激烈,目前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的存贷款利差空间比前几年明显缩窄,经营压力有所增大。

二、村镇银行支持现代农业发展情况

1.增强对粮食主产县和粮食生产企业的支持

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经过了五年多的发展历程,扶持了多家涉农企业,其中××粮食有限责任公司是该行在粮食生产领域的重点支持对象。××粮食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粮食收购、烘干、存储、销售等,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2014年初,××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综合多方面的信息资料认为2014年玉米将有一个较大的上涨空间,并且通过反复测算,计划收购玉米7,000吨,需流动资金约800万元,但该公司自有资金无法满足生产所需,故向该行申请抵押担保贷款300万元。

2.增强对当地特色农业的支持

苗木花卉产业带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正是因为辽北某地区富饶的沃土打造出了“全国第六,东北第一”的美誉。

××苗木花卉专业合作社是该项产业中的佼佼者,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看好市场前景和发展趋势,“与时俱进”大力研发新型嫁接苗木品种,但培育要求条件比较高,需要建设近40个高科技无公害绿色大棚和购进相应的附属设备,培养观赏性价值更高的苗木。但因在资金运转方面出现一定的困难,于2014年9月向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该行在得知该情况后,行领导立即组织开展调研活动,积极的调配资金。相关人员快速、有效、合理地展开贷前调查、审查和审批等环节,决定向该企业发放贷款100万元,用于其承建高科技大棚,培育优良苗木花卉品种所需资金。

3.增强对农业科技研发的支持

农业科技的研发是我国大力提倡的重点产业项目,可以说科技力量融入的多少是决定百姓能否快速奔上富强之路的法宝,粮食亩均产量若能得到提高,便可使农民种植粮食的信心大大增强。对此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同样给予资金支持,以××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为例,该公司通过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综合多方面科技信息,目前市场上已经出现一批产量高、质量佳的农资产品,适合推广使用,通过反复测算,仍缺少资金300万元,此时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伸出了援助之手,为其发放300万元贷款,不仅农民种上了高产的种子,企业也得到了市场的开拓,使银、企、农三方共赢。

4.增强对农业市场体系的支持

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本着“抓小不放大”的原则展开市场营销,在“视小为宝”的基础上对形成规模的龙头企业给予资金投入。

地区苗木花卉产业的发源地,连带周边乡镇附应形成了苗木花卉产业专业生产区,该区域多以小规模分散式农户经营为主,几乎家家包地,户户种苗,形成了供、产、销一条龙的苗木商业经济网,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的加入弥补经济网络中各个环节连锁效应点的缺失,挪走“产”前的“绊脚石”,运来支撑循环的“经济点”,将经济点融入到经济网中形成供、贷、产、销四位一体的商业运作模式,对农业市场体系的调节起到了“经济杠杆”的作用。

5.支持农村二、三产业发展

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也是市场经济改革推进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对××干果加工厂的资金支持正是这一产业发展的体现。××干果加工厂经营范围及方式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销售等。因近几年国家对农村二、三产业的大力扶植,使很多农村中小型企事业得到了优厚的经济保障,××干果加工厂的经营者看好了这一前景,决定扩大生产规模,故向辽北某市某村镇银行申请贷款75万元。

银行市场经理工作计划第8篇

关键词:保障房项目;融资模式;创新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1-000-02

我国多年实践证明,大力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是解决广大低收入者“居者有其屋”的有效措施之一。但是由于保障性住房福利性的特点,其建设资金来源因受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的制约,绝大部分需要财政补助、专项基金等政府融资渠道解决,市场化融资的比例还处于较低水平。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户),到2015年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为全面落实“十二五”保障房建设目标,妥善解决融资瓶颈难题,研究并推动保障房融资模式创新已经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逐步完善,银行间市场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房地产融资(包括保障性住房)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地尝试,在保障房专项债券、基金融资、信托融资、银行理财投资等领域取得了诸多突破。特别是在经济发达地区,依托以商业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保障房融资渠道已经远远超越了房地产开发贷款等传统的银行融资方式,逐步建立起多渠道、多样化的保障房融资体系,对加快保障房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下面,本文就对近期市场反响比较正面的一些创新融资方式进行简单论述,包括非金融企业债和银行理财投资。

一、非金融企业债

保障房建设项目创新融资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借助银行间市场,针对保障房项目发行非金融企业债进行融资。非金融企业债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人主要是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一二级市场资金盘子极大,因此对于发行人而言单笔融资规模动辄以十亿、数十亿计,融资期限也可灵活选择,非常适合保障房项目的融资需求。

非金融企业债的募集资金一次或分期到位,可以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或项目建设。非金融企业债根据项目情况可以选择公募发行,也可以选择非公开定向发行(即私募发行)。私募发行相对公募发行而言,流程更加便捷,信息披露要求较低,但是融资成本要相对高一些。非金融企业债多采取信用方式发行,因此对发行人的主体资质、信用等级有较高要求,原则上保障房建设主体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其外部公开评级不应低于AA(含)。

目前政策允许用于保障房项目建设的发债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私募债)、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

2012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上海、天津、北京的保障房建设主体试点发行非公开定向债(私募债),专项用于保障房项目建设。仅就北京市而言,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北京金融街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先后成功发行保障房私募债。之所以首先允许保障房建设主体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私募债,主要是考虑到私募债的产品特性比较适合保障房建设需要,而且也能够确保在房地产行业整体融资受限的情况下,优先落实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大政方针。私募债面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因而有限度地披露发行主体和建设项目信息,保证私密性。同时,可以避免公募发行审核周期长的不利,虽然发行利率较公募上升100bp左右,但是相比银行贷款仍具有优势,再加上资金到位的保障性强,期限可以做到5年期、甚至更长,因此对保障房建设主体而言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除了私募债产品外,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还在继续推出更具针对性的债券品种用于保障房项目建设。资产支持票据正是这样的创新品种之一。资产支持票据也是一种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它由特定资产所产生的可预测现金流作为还款支持,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资产支持票据通常由大型企业、金融机构或多个中小企业把自身拥有的、将来能够生成稳定现金流的资产出售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将这些资产作为支持基础发行商业票据,并向投资者出售换取所需资金。资产支持票据发行过程与其他资产证券化过程类似,即发起人成立一家特殊目的公司(SPV),通过真实销售将应收账款、银行贷款、信用卡应收款等资产出售给SPV,再由SPV以这些资产作为支持发行票据在市场上公开出售。2012年9月,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成功发行全国第一支保障房资产支持票据人民币20亿元,产品期限1至5年。该资产支持票据以发行人拥有的出租房产作为基础资产,将入池房产产生的租金收入作为票据还款来源,通过证券化方式在银行间市场非公开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房项目建设。

以上私募债和资产支持票据两种产品均是以私募方式发行的。为进一步推动保障房项目融资渠道的建设,交易商协会已经放开了保障房的公募发行,这将进一步降低保障房融资成本,提升保障房建设主体的市场形象,进而促进保障房融资的良性循环。2014年9月,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取得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批准,成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放开保障房建设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以来,全国范围内首例获准发行公募债券的房地产企业。此次发行的短期融资券注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一年,专项用于首开集团保障房项目开发和建设,用途包括补充营运资金以及偿还银行贷款。首开集团保障房公募债券是解决建设资金的全新尝试,将会起到良好的政策示范效应。

二、银行理财投资

银行理财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推进阶段的一项重要业务创新。自2004年第一笔银行理财诞生开始,银行理财产品的规模和数量均迅猛增长,2014年6月存量规模达到12.65万亿元。银行理财收益的不断上升,也逼迫银行寻找更高收益的投资资产标的入池。保障房由于具有政策优势,融资成本又相对较高,因此成为银行理财资金优先考虑的投资对象。

银行理财投资受监管要求,目前投资于保障房项目建设的主要有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银证信(银行/证券/信托)、银基信(银行/基金/信托)等模式。

1.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是指有投资意愿且有投资能力的投资者作为委托人(通常是银行理财产品),通过银行经授权的经营单位(即受托人)进行的金融交易所债权性固定收益类投资。受托人依靠自身的客户、项目、专业能力等专业优势,提供财务顾问、受托投资、项目投资管理等金融服务。具体而言,就是银行作为受托人,将企业融资需求包装成债权类投资产品,在金融产权交易所挂牌。同时,银行针对该债权类投资产品发行专属理财产品,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后,即在北金所摘牌并完成理财产品投资,企业即时实现融资。保障房项目通过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进行融资有很多便利之处:一是业务流程完全在银行系统内完成,因而融资效率高,一般可在两个月内完成;二是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产品的单次融资规模可以灵活掌握,而银行的理财资金则成为委债投资的坚强后盾;三是委债资金区别于银行开发贷款受托支付等后续管理要求,相对宽松,使用灵活,有助于企业灵活调配资金。

2.理财直接融资工具是由银行作为发起管理人设立、直接以单一企业的债权融资为资金投向、在指定的登记托管结算机构统一托管、由合格的投资者进行投资交易、在指定渠道进行公开信息披露的标准化投资载体。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设立采取注册登记制度,各家商业银行只能通过银行理财管理计划认购理财直接融资工具份额。理财管理计划是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方式和投资范围等,对客户委托的资金进行投资、运作、管理的特殊目的载体(SPV)。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和理财管理计划均由商业银行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理财直融工具处于资产端,而理财管理计划处于资金端。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属于标准化融资工具,不受“银行理财非标额度”限制,同时也是银行“非标资产”标准化的途径之一。

2013年10月,中国银监会选取11家银行参与试点理财直融工具及理财管理计划。在首批试点和二期启动的过程中,棚户区改造、保障房项目被明确列示在了优先行业中。在11家银行首批试点的30个债权直融工具项目中,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经占到了6%的份额。

3.银证信/银基信均是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保障房项目的融资模式,其中银证信是指银行将理财资金委托给券商,对接其资产管理计划,再投资于信托计划,由信托计划向保障房建设主体发放信托贷款或其他形式融资。银基信模式与银证信的区别在于,券商角色换成基金,证券资产管理计划换成基金专项管理计划,两者本质是一致的。在此种模式中,券商、基金、信托公司并不承担项目实质风险,而是作为银行理财投资的通道,从而达到银行理财投资监管合规的要求。银行理财资金来源既可以是向公众募集,也可以通过银行自有资金直接投资。由于银监会严格限制非标资产在理财投资标的中的占比,通过公众募集受到银行资产规模、理财规模的上限限制,因此银行自有资金直接投资近期发展较为迅猛。

针对融资人和保障房项目情况,银证信/银基信可以采取债权、股权、股+债等多样化的融资模式,从而满足保障房项目不同建设阶段的融资需求,最大限度提供市场化资金渠道。

针对不同类型的保障房项目,发放信托贷款的融资模式也不尽相同。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项目由于建设周期较短、销售款项回收有保证等,信托融资的操作方式与商品房项目基本一致,但信托收益较低。棚户区改造工作是我国近年来的又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政策创新力度不断加大,由于可以实现土地开发一二级联动,收益较高,已经成为信托资金追捧的对象。公租房项目一般是在BT(建设―回购)模式下,在公租房建设阶段申请信托贷款,以解决短期融资问题,项目竣工交付后由政府实施回购,公租房建设单位向信托偿还融资本息,当前地方政府对此种模式的融资需求较大,但由于公租房项目的建设成本和经营收入不相匹配,因此地方政府存在较大的还款压力。

以上是近年来实施的一些有代表性的保障房建设项目融资模式。保障房建设作为关系我国国计民生的重要保障体系之一,在融资方面应该逐步脱离密切依托政府财政的局面,积极拓展市场化融资渠道,集中社会闲散资金弥补保障房项目建设资金的巨大缺口。非金融企业债、银行理财投资这两类产品都是近年来市场创新的融资工具,为保障房建设提供了良好的资金保证,也给金融机构带来较好的收益。类似的创新工具还有很多,比如基金融资、股权融资等。然而就整体而言,保障房项目的融资方式还是比较传统、单一,金融工具的创新力度还需要政府部门、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建设主体继续群策群力,创造更多便捷、低成本的融资工具,为我国保障房建设的融资提供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造福人民。

参考文献:

银行市场经理工作计划第9篇

年10月15日省市银监局成立,标志着省市银行业监管跨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年初,省市银监局制定了《关于省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各项监管工作明显加强,银行业各项业务继续保持持续、稳定增长。至年,是省市银行业发展和监管极具变化和挑战的关键时期。为了对未来五年省市银行业发展与监管的方向、目标及措施做出统筹规划和部署,省市银监局特制定《-年省市银行业发展与监管五年规划》(以下称“本规划”)。本规划是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监管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指南。

第一部分环境分析

改革开放20多年来,省市银行业发展实现了质的飞跃,初步建成了机构种类齐全、服务功能比较完善、对外开放程度较高、金融监管比较规范、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现代银行业体系,形成了自身独特的优势。

机构、业务蓬勃发展。截至年末,省市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66家,银行类服务网点1131个,并且种类齐全。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8115亿元和6548亿元,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四位。共有营业性外资银行机构31家,数量列全国第二,其资银行19家,成为港资银行在内地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最集中的城市。

银行业经营管理进一步改善。年末,省市市银行业机构本外币不良贷款余额为55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73%,进入了全国银行业资产质量先进地区的行列。内控机制逐步完善,经营效益不断提高。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省市银行业总体形势较好,金融风险相对较小。

改革创新继续向前推进。省市作为全国金融改革的“排头兵”和“试验田”,积极借鉴国外和香港的成功经验,在金融机构、业务品种、内部管理和金融监管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创新,较好地发挥了改革开放的示范作用。

银行业监管水平不断提高。省市银监局成立以来,按照银监会提出的“管风险、管法人、管内控、提高透明度”新监管理念,结合省市实际,构建了监管规程、监管白皮书、风险评级办法、可持续发展指导意见以及包括本规划在内的五大工程的监管框架,坚持科学发展观,突出依法、规范、审慎、持续、有效监管,切实加大了监管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当前,银行业已成为省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第三产业龙头,有力地促进了省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这些来之不易的成就,为省市银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是,省市银行业在发展与监管工作中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为:

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缺陷,内部制衡机制不健全,内控薄弱,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缺乏科学的发展观,片面追求规模增长,资产规模与效益的增长不匹配,非理性、低水平竞争问题突出;不良贷款余额和比率仍然偏高,而且暴露不充分,少数银行的经营包袱沉重,核销力度不足,缺少发展后劲;部分法人机构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并且计算不实,潜伏较大的风险;信用制度建设相对滞后,有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企业逃废银行债权的现象时有发生,银行的合法权益亟待保护;银行业监管的理念和机制转变还没有完全到位,监管的技术手段还不完善,监管的专业化水平还不能适应监管职能转化的要求。这些问题不解决,将影响省市银行业未来的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展望未来五年,省市银行业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

金融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金融全球化为金融机构在全球范围内拓展业务和展开竞争提供了机遇,也加快了资本的流动,加剧了经济金融的波动,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进一步扩大。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由于管理体制的不完善,比发达国家将承受更大的竞争压力,省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可避免将受到更大的冲击。

在经济金融全球化发展的同时,银行业监管呈现趋同化和国际化的趋势。《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明确了有效银行监管体系应达到的各项基本要求,成为指导各国银行监管的国际标准,各国的银行业监管框架逐步趋向一致。同时,各国银行监管内容、监管标准、银行业风险管理方法趋同,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等审慎监管要求已成为各国银行业监管的重点和普遍要求。中国银监会也制定了提高监管有效性的行动计划。省市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国际化程度相对较高,应在监管的现代化和国际化方面进行有益尝试。

在国内,经济发展进入平稳期。年以来,中国宏观调控取得明显成效,为银行业发展提供了相对稳定的宏观环境。未来五年,中国经济预计将步入相对平稳的发展期,年均GDP增长将保持在7%以上,经济结构性调整加快。在稳定的宏观环境下,各银行业机构可抓住产业结构调整的契机,优化客户结构,取得业务发展的突破。

对外资银行的全面开放,将加剧我国银行业竞争。年末,已有19个国家和地区的62家国际性银行在我国内地22个城市设立了204家营业性机构。到2006年末后,我国银行业也将根据WTO承诺,完全对外资银行开放。这就要求我国银行业必须按照国际惯例办事,国内银行业只有增强自身实力,才能适应对外开放与竞争。

利率、汇率改革进度加快。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快,人民币贷款利率和外币存贷款利率逐步放开。汇率制度的改革已提上议事日程,预计人民币汇率的浮动范围也将扩大。在利率、汇率随供求变化上下波动的情况下,市场风险将不断显现和增长,银行业竞争也将加剧,各银行业机构需要适应自身成本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要求,建立合理的定价管理模式,采取有效的避险手段,防范利率、汇率风险。

金融创新不断发展,综合化经营趋势日益明显。目前,我国仍采取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但是随着外资银行的全面进入和国内银行业兼并重组的推进,金融机构的合作和创新将不断深入,银行、证券、保险业的资金往来日益密切,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联动性不断增强,综合化经营成为发展趋势。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有关具体措施的推出,将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直接融资将会增强,证券业的发展将会加快居民储蓄存款的分流,银行业面临资金“脱媒”的挑战。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业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步伐将不断加快,中间业务也将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并得到较快发展,银行业监管创新以及各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需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信息技术的发展使银行业电子化水平上新台阶。信息技术的发展日益成为银行业变革的推动力量,并渗透到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成为银行业核心竞争力的要素。在拓宽金融服务领域、提高金融服务质量、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方面,信息技术都将给银行业带来革命性变化,并对实现“扁平化”管理架构、控制各类风险等改革措施起到巨大的支持和推动作用。

金融体制的改革进程加快。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全面展开,为国有银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商业化经营铺平了道路,同时也增强了国有银行的整体实力,减轻了历史包袱。为谋求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农联社、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改革将通过改制、兼并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进行。省市银行业也要在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抓住时机,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加快改革发展的步伐。

省市经济仍将持续快速增长。近两年,省市经济保持了较快发展势头,年GDP增长19.2%,年又增长17.3%。未来五年,省市经济增长预计有所放缓,但仍可保持在13%-16%左右。经济稳定增长有助于省市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CEPA协议的签署及实施为省市带来新的发展机遇。CEPA将加速省市及珠三角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为深港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在带动珠三角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将加快深港经济的同城化和促进“大珠三角”经济圈的形成。CEPA对于解决深港金融业发展瓶颈,实现更高层次的合作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有利于提升省市城市综合竞争力,从而带动省市银行业发展。

政府对金融业的扶持,有利于银行业的持续发展。省市围绕建设国际化城市的定位,提出了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城市的目标,并把金融作为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出台了扶持金融业发展的有关优惠政策。这种产业政策为银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

总之,未来五年是银行业发展改革至关重要的时期,同时也是银行业监管实现重要转折的时期。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以及由此产生的机遇与挑战,省市银行业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省市银行业监管要上一个新台阶,只有未雨绸缪,加强规划,才能科学地引导银行业的发展,确保辖区银行业的健康、平稳运行。

第二部分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未来五年省市银行业发展与监管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风险为本的监管理念,不断推进银行业完善内控机制、提高资产质量、加大金融创新,深化金融改革、提升竞争力,实现效益、质量、规模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省市银行业发展与监管的总体目标是:

促使辖区银行业建立安全、高效、稳健的运行机制,成为资本充足、治理结构合理、内控严密、经营稳健、资产优良、服务和效益俱佳、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金融机构。

严格审慎监管,提高有效监管能力,实现监管的规范化、专业化,为辖区银行业创造一个公开、公平、有序和诚信的竞争发展环境。

(三)具体目标

本规划的总体目标分解为以下五个具体目标:

1、机构发展目标

招商银行、省市发展银行要成为资本充足、管理规范、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具有知名品牌的现代化银行;市商业银行应发展成为立足省市,走向珠三角,面向全国的一流城市商业银行;市农联社应改制为规范运作的一流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国有和股份制非法人银行机构要成为在全国各自系统内管理水平、资产质量、竞争能力、经营效益居前的分支机构。政策性银行机构(含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汇局)创新应走在全国前列,办出省市特色。外资银行创新能力和经营业绩继续全国领先,多数港资银行成为主报告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经营业绩应做到全国领先。

2、经营发展目标

规划期内各银行业机构应有切合自身实际的经营理念以及明确的发展战略,提高核心竞争力,依法、高效、可持续发展;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应健全、合理、有效;应有高素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金融从业员工;不断扩大在金融市场上的份额、地位和影响力,具有较强竞争能力;建立有特色的组织架构、管理体制、产品体系等,在各自同业系统和全国保持金融创新领先地位。

规划期末,银行业机构资本充足率应在任何时点上保持8%以上,核心资本充足率保持4%以上;不良贷款率保持4%以下,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达到100%;总资产净回报率应达到国际良好水准,争取达到1.2%;股本净回报率达到15%;成本收入比率控制在35-45%之内;单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存款和贷款年增长率不应高于全市同行业平均增长水平之上的50%;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应逐年有所提高,到年力争达到18%。

3、监管发展目标

要坚持依法监管、规范监管、审慎监管、持续监管,推进有效银行监管能力明显提高。监管方式要向以风险监管为主兼顾合规监管转变,向注重对辖区法人机构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转变,向注重公司治理和风险内控的监管转变,向定性监管和定量监管相结合、加强风险评价和预警转变。要建立完善、健全的监管信息系统等技术平台。要有严格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打造一支学习型、专家型、务实型、开拓型的监管队伍。

4、环境发展目标

在辖区努力实现银行业无恶性竞争,金融秩序良好;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明显改善;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披露并处置风险;增强辖区公众对金融的风险意识,保持对银行业充足的信心。

5、年度发展目标

资本充足率。辖区法人银行业机构从年起应严格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资本管理,并逐步形成完善的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到2007年末,全部法人银行机构资本充足率应在任何时点上保持8%以上,核心资本充足率保持4%以上。

公司治理与内控机制。年各法人银行业机构应进一步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织架构,2006年要达到规范化、制度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和风险管理能力。到年要真正建立和培育起组织健全、运行稳定、制度完善、管理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

总资产净回报率。年度要达到0.6%,以后逐年有所提高,到2007年应达到国际良好水准。

不良贷款。规划期内辖区银行业机构要严格控制产生新的不良贷款,确保新发生不良贷款率控制在0.1%以内。不良贷款余额整体上保持持续下降,到年将不良贷款比率持续控制在4%以下。

拨备。年末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应达到60%,以后各年应继续有所增长,到年末应达到100%。年开始,各银行业机构应按照五级分类的要求,对表外资产和非信贷资产进行分类并计提风险准备。

风险评级。根据《省市市国内商业银行风险评级办法》,在对年末各国内商业银行风险情况进行评级的基础上,以后每年被评为3级以下的银行应力争提高一个档次,到年力争消除4+级及以下等级银行。

第三部分整体规划

(一)银行业监管规划

1、资本监管规划

资本监管是风险监管的核心内容。规划期内,省市银监局将加大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实施力度,督促法人银行业机构在准确评估风险的基础上,提高五级分类的真实性,按照审慎会计原则提足贷款损失准备,做实资本基础,逐步达到资本充足率监管目标。

督促法人银行业机构建立多渠道资本补充机制。鼓励各法人银行业机构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本金,通过股东注资、发行股票、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发行可转债等方式改善资本结构,增强资本实力。督促法人银行业机构增强盈利能力,从当期利润中进行资本积累,从内部补充资本,对资本不足机构的利润分配进行限制。为法人银行机构发行长期次级债券补充附属资本创造条件。鼓励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适当控制高风险传统业务,以减轻资本压力。支持商业银行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转让资产、信用衍生工具等方式,降低加权风险资产,提高资本充足率。

督促各银行业机构建立资本约束机制。促进商业银行通过压缩风险资产减缓资产扩张对资本的要求,增强风险缓释,提高贷款质量,缩小准备金缺口,降低总体风险权重。引导法人银行业机构对信贷资源和财务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建立资本约束资产、防止盲目扩张的机制。鼓励银行业机构引入经济资本和风险调整的收益率等新的管理理念,加强风险管理,将资本监管的要求与自身风险管理有机结合,为资本充足率的长期持续稳定奠定基础。促进商业银行建立以经济资本分配为基础、以风险调整的收益率指标为纽带,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为一体的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资本不足纠正机制。省市银监局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及时了解法人银行业机构的风险状况,评估其资本充足状况,实施分类监管措施。对风险较大的机构,及时给予风险提示,并跟踪风险发展态势,督促采取措施改善风险状况或减少风险资产。对资本未达标的机构,实行限制性监管措施,要求调整资产结构、压缩资产规模、出售风险资产等,限制其业务发展,并在机构设置、业务准入方面予以限制。

逐步推进资本监管方式创新。根据银行业机构的实际情况,按照新资本协议要求,对法人银行机构按照标准法或内部评级法进行监管。

2、资产质量监管规划

省市银监局要强化资产质量监管,督促各银行业机构切实提高资产质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深化和健全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制度。从年开始,包括市农联社、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所有银行业机构要按照五级分类标准对各项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全面、准确地反映资产的风险状况,鼓励有条件的银行机构逐渐增加分类档次。

对各类机构资产风险分类情况实施专项现场检查。配合五级分类的实施,年和2006年,分别安排对各类机构五级分类情况的现场检查,全面深入了解省市银行业资产质量现状,跟踪监测贷款分类准确性的偏离度和贷款分类形态的动态变化,充分揭示各银行业机构的资产风险,并着重解决五级分类不准确、分类操作流程与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提高五级分类的真实性和规范化。

加强对银行业资产质量的监测分析,提高资产监测分析质量。对集团公司贷款、关联客户贷款、大额贷款进行重点监测。对存量不良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对大额不良贷款逐笔、实时监控。鼓励和督促银行业机构创新手段,大力处置不良资产,加强对已核销贷款的追收力度。严格控制新增不良资产,建立对新增不良资产的责任追究制度。

促进银行业机构建立信贷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督促银行业机构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制和组织体系,建立以资产安全和利润最大化为核心的业绩考评体系。各机构要明晰各级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能,逐步建立风险评估、新产品风险控制、风险管理技术的应用体系,增强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能力。督促各机构建立健全对关系人贷款、关联企业贷款方面的信贷管理及风险防范制度。督促各机构改进集团客户信贷管理,制定对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的具体办法。督促银行业机构建立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授信评级和信贷准入制度,进一步改善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服务。促进各机构建立集数据汇集、统计分析与风险监控为一体的资产质量监控系统,实现信贷业务相关数据的历史存储与集中管理。加强对集团客户、关联企业以及行业动态等信息的收集与,为银行业机构信贷业务部门提供有效的风险指引和信息平台。

严厉打击企业逃废债行为,建立逃废债企业黑名单制度,引导行业自律组织、借助媒体、协同有关部门对长期拖欠银行贷款和逃避悬空债务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维护金融债权。

3、内部控制监管规划

内部控制是银行业经营管理的核心。省市银监局将把内部控制监管作为现场检查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并促进各机构建立适应现代经营环境的内控体系。在2007年前对辖区主要银行业机构内部控制进行一次专项现场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对整改意见落实情况持续跟踪。

促进银行业法人机构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机制,建立对高级管理层授权经营的目标问责制度,明确划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各自的权力、责任和义务,形成相互制衡关系。

促进银行业机构加强内部控制的组织建设,按照内部控制政策决策、制度建设、组织实施、监督评价四个环节,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信息渠道通畅的内部控制管理组织体系。

督促银行业机构建立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稽核体系,加强稽核独立性,提高稽核质量。把对各银行业机构内部稽核的评价,作为内部控制监管的重要内容,并借助内部稽核提升银行监管效率。

加强和改进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工作的指导。促进商业银行制定全面的风险识别、计量、报告程序,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逐步建立覆盖所有业务风险的监控、评价和预警系统,并进行持续的监控和定期评估,建立健全商业银行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

加强对银行业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要严格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对银行业机构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促使银行业机构切实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增强业务、财务和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促进各级管理者和员工强化内部控制意识,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内部控制措施,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

4、市场准入监管规划

规划期内,省市银监局将逐步完善银行业新机构、新业务、新品种的市场准入评价,统一标准,规范程序,促进银行业机构的各项市场准入与自身经营管理水平相匹配,与辖区的经济发展相适应。

加大引进新机构的力度,进一步完善省市银行业金融体系。年应完成市农联社改制成市农村商业银行。推进市邮政储汇局实行分账核算,为改制为邮政储蓄银行做好准备。积极引进各类外资银行机构,鼓励外资银行设立支行、自助银行、自动柜员机。鼓励业绩优良、管理规范的集团公司设立财务公司。鼓励设立货币经纪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鼓励国内银行调整分支机构布局,并根据实际需要适度增加营业网点,并完善网点的服务功能。

加强机构准入前的审慎性评估,促进金融机构合理竞争。完善引进机构前的综合评估工作,对所在机构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信息管理系统的健全性、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性和业务经营发展的稳健性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引进该机构,保证引进机构的质量。加强对机构迁址管理,对拟迁址的机构要加强当地的经济总量状况、金融机构容量及各类银行机构的经营状况的考察,指导商业银行进行有效的机构布局。

积极支持银行业机构在业务、产品、服务方面大胆创新,鼓励大力发展低风险的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尝试开展高风险、高收益的业务品种。加强对新业务和新产品开发的指导,引导银行业机构在发展中间业务时,科学量化风险溢价,合理平衡收益。加强对各项业务和服务收费的引导、协调和监督,为银行业机构大力开展金融创新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有序的竞争环境。

完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工作。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监督,完善对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理念、管理能力、职业操守的动态考核,并综合日常监管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履职评价,对不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取消任职资格。

市场准入管理与日常监管、现场检查结果相结合。把对银行业机构的日常监管情况和现场检查结果,作为审查审批机构准入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内控薄弱、违规问题较多、出现重大案件、严重违规、重要监管指标恶化等情况的银行业机构,在市场准入方面采取限制措施。

继续推进市场化的风险处置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对高风险金融机构市场化的退出机制。

5、现场检查规划

规划期内,省市银监局将定期修改和完善《监管工作规程》,确保现场检查各项工作的制度和实际情况相适应,制定和完善现场检查的制度与规则,完善检查程序。

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增强现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计划性。按照风险评级和非现场监管的结果,妥善安排对各类银行业机构的检查频率、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检查方式。现场检查要抓住被检查机构的突出问题、关键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变被动为主动,提高现场检查效率。

逐步改进现场检查手段。加快现场检查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的建设。2006年,初步建立现场检查辅助系统,积极推行计算机辅助监管。大力推广和完善检查抽样、内控测评、风险评估等监管检查方法。

加强落实现场检查整改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现场检查意见,要及时反馈给银行业机构的总行或董事会,并加强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意见落实。

6、非现场监管规划

非现场监管是持续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方法。规划期内,省市银监局要进一步加强非现场监管,切实发挥非现场监管的风险预警作用。

完善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和技术手段,提高监管信息处理的自动化程度。将表外业务风险、非信贷资产风险等纳入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利用计算机网络实现非现场监管信息采集网络化,对银行业的经营管理、资产质量、盈利增长等情况进行历史趋势分析、同行业比较分析、结构分析,实现数据核对、汇总、对比分析、查询、报表管理、上报和风险预警自动化。

年要进一步完善外资银行非现场监测系统,要在总结现有非现场监管经验的基础上,设计制定国内其他银行业机构的非现场监管系统,并进行试点。2006年,初步建成国内银行非现场监管数据库和监管信息系统。2007年对非现场监管系统进一步规范。2008年要全面实现非现场监管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

进一步完善《省市市国内商业银行风险评级办法》,按照不同的评级体系对国内法人、非法人银行业机构进行评级。风险评级要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高度重视定性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至2007年,每年评级一次。2007年后,要根据情况变化,动态调整评级结果。从年开始,要利用包括外资法人机构风险评级体系(CAMELS)、对外国银行分行并表监测体系/母行支持度评价体系(SOSA)以及单家风险评级体系(ROCA)在内的外资银行风险监管框架对外资银行进行评级。

建立非现场监管信息共享制度。非现场监管信息实施统一采集、集中处理,统一规定信息采集的内容、形式和要求,将机构、业务经营、高级管理人员、市场退出、监管报表等资料录入非现场监管信息平台,实现非现场监管信息的集中管理和资源共享。

加强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的分工与协作,合理安排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人员,使之更加专业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人员应适当交叉,有效协调合作。非现场监管要为现场检查提供信息支持,现场检查要进一步深化、验证和落实非现场监管意见和结论。

建立非现场监管考核激励制度,促进非现场人员全身心投入非现场监管工作,并将非现场监管工作与考核挂钩,提高非现场监管工作的质量。

7、透明度建设规划

省市银监局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办事程序公开,加强透明度建设。

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透明度。向被监管机构公开办事制度、监管程序,促进监管业务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公开银行业机构办理各项业务的报送资料、工作流程,明确审批业务的工作时限。

增强监管结果的透明度。推行监管结果公告制度,定期公布监管工作信息。对有关的现场检查结果,将根据情况通报其上级行或董事会。每年编制监管报告“白皮书”,在银行业内部公布。

依法定期公布监管统计信息。定期公布银行业资产负债、不良贷款、中间业务收入、盈利状况等重要经营指标,实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情况公开披露,保障包括存款人在内的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增强对银行业机构经营的外部约束。

完善监管审慎会谈制度,建立监管机构与银行业机构互通信息的渠道。由监管机构与被监管对象或社会中介等举行监管双边会谈,相互通报情况,交流信息。

要进一步加强银行业机构透明度建设,完善信息披露的程序和方法,明确重大事项披露的基本要求,促进辖区各银行业机构,特别是法人机构按照信息披露规定,逐步对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财务状况和年度重大事项等内容进行公开披露。

8、监管队伍建设规划

省市银监局的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要为提高监管工作的水平服务,为员工个人发展服务,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氛围和条件。

建立职位分类制度,加大培训力度。对监管人员、综合人员和辅助人员,按照不同职位的职责任务、工作内容,制定出不同的培训计划和培养发展方向。加大人才培训力度,每年要集中一段时间学习,采用培训考察、讲座授课、挂职锻炼、轮岗交流、受训人员对内部相关人员再培训等方式,培养“学习型、专家型、务实型、开拓型”的监管人才队伍。

建立健全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年完善《省市银监局年度绩效考核暂行办法》,逐步形成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以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人员职务职级正常的晋升途径,促进监管队伍的职业化。

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约法三章”,坚持述职、述廉、述学相结合,防范监管人员的职业道德风险。

(二)银行业发展规划

1、公司治理规划

各法人银行业机构应努力创造条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并积极引入境内外合格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完善股权结构。

应充分发挥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作用,要探索提高股东大会议事质量的途径和方法。应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决策效率和决策权威,确保董事会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化,要设立对董事会直接负责的风险管理、审计、薪酬和提名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应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处理好资本、质量、效益、管理和规模之间的平衡关系,制定银行业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应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作用。应提高监事会的监督权威,监事会应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要求,督促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诚信、勤勉的义务。

应提高公司经营层的管理水平,统一法人管理和法人授权,加强总部的管理能力和控制效率,加强公司整体经营活动的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应对各级机构和经营者建立公正、公开、公平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有条件的机构应建立与风险调整收益率挂钩的薪酬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年市农联社应按要求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并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规划期内,省市发展银行、市商业银行、市农联社、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法人银行机构应进一步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协调有序的组织架构,逐步健全自我管理机制和内部制衡机制。力争到2006年,所有的法人银行业机构必须建立起规范和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2、资本运作规划

各法人银行业机构应通过积极的资本运作,实现资产运作和资本运作的协调发展,不断壮大自身实力。

规划期内,市农联社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改善股权结构,深化股份制改革。市商业银行和市农联社还应创造条件,力争上市。招商银行和省市发展银行应建立长期筹资的策略,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再融资,形成良好的资本补充渠道,确保资本充足率水平与业务发展规模相适应,并按照发展的要求,争取在适当时机发行外资股份,实现境外上市。各法人银行业机构应有选择地引进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壮大资本实力。

各法人银行业机构应根据自身的资本状况和发展规划,有步骤地统筹同业购并。招商银行和省市发展银行应采取多种形式、多元渠道同业购并。市商业银行和市农联社应推进珠江三角洲特别是省市周边地区中小城市同业购并。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在政策范围内创造条件积极进行并购和设立分支机构。年省市建设集团财务公司和省市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引进新投资者,完善股权结构。

招商银行和省市发展银行应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考虑采取适当方式为客户提供证券、保险等综合服务。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应在其业务范围内积极向证券、保险等行业渗透。规划期末,有条件的法人银行业机构可考虑选择合适的金融控股模式,建立金融控股集团,实现综合化经营。

各银行业机构应通过战略联盟的方式,与其他金融机构和社会组织建立广泛、稳固的业务合作关系,并通过内外资源的有效整合,弥补银行业机构在服务范围、机构网络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的不足,培育和强化竞争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3、管理体制规划

各银行业机构应改善和强化法人管理,加强总部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服务、协调和监督的职能,强化业务处理的集中管理,逐步建立垂直化和扁平化的组织结构。

规划期内,各法人银行机构应按照横向协调、功能集约的要求,调整和重组总行职能部门。应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平衡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形成扁平式的高效运行架构。应逐步形成总行对分支行主要业务线的垂直集中管理,总行建立统一的业务处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贷款审批等中心,这些中心对分支机构实施垂直集中管理。应设立垂直管理的风险控制和内部审计稽核部门,直接对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负责。

各商业银行分行应适应省市本地市场发展的趋势,在规划期内尽可能进行业务整合,逐步集中支行的批发性业务、零售客户的后台业务和部分服务职能,在分行建立统一的贷款审批、部分功能的业务处理、财务核算、区域营销、技术服务和安全保卫等中心,逐步将支行转变为零售业务的操作前台和营销前台。

各法人银行机构在理顺总分支机构关系的基础上,明确各级经营者的职权和经营目标,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应实现各类管理信息的集成化,理顺上下级的信息交流与反馈关系,形成畅通的报告渠道。

4、内部控制规划

各银行业机构应建立健全与其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体系,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施和实现。

各法人银行业机构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应充分认识到自身对内部控制所承担的责任。

各银行业机构的内部控制应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员工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据可查。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银行业机构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相对独立,并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应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成文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并在机构内部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避免因管理层的变更而影响其连续性和稳定性。

应明确划分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上下级机构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涉及资产、负债、财务和人事等重要事项变动均不得由一个人独自决定。

应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及其性质,赋予其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各个岗位应当有正式的岗位职责说明和清晰的报告关系。应建立健全关键岗位的人员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

应充分利用计算机程序监控等现代化手段,锁定分支机构的业务权限,对分支机构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应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对法律法规、外部监管的要求等进行跟踪分析,将其结果作为制订控制目标和控制方案的重要依据。应及时更新法律法规、外部监管要求等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应建立并保持应急预案和程序,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和各类紧急情况,及时做出应急响应,以预防或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业务持续开展。应当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的设施、设备和系统,确保其处于适用状态,并应定期测试其应急预案。

应保证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能够及时了解经营管理信息以及其他重要风险信息。保证各级管理层及时获得国内外经济、金融动态信息和辖内经营管理信息。保证所有员工充分了解既定经营目标的相关信息,以及涉及其责任和义务的政策、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应设立垂直管理、具有充分独立性的内部审计稽核部门,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稽核人员,并应保证稽核人员有权获得所有经营管理信息。内部审计稽核部门应当合理确定审计频率和审计覆盖率,要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提交稽核报告。

应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的反馈和纠正机制。应采取通过各职能部门的专项检查和内部审计稽核部门的经常性评价等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内部控制状况进行监督,并根据内部监督结果、外部监管评价和其他组织的建议,提出内部控制的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督促有关的职能部门和辖属机构落实。

5、风险管理规划

规划期内,各银行业机构应按照审慎、效率和有效监督的原则,逐步理顺风险控制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提升风险管理的技术水平,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应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对信用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要建立反应灵敏、过程连续的风险监控和预警系统,使事后发现转变成事前监测,事后纠正转变成事前预警。要进一步完善授权授信管理体制,加大力度推进垂直管理的风险控制体系的建设。要按照行业、地区和客户等层次建立动态信息库,定期给予目标市场指引,增强事前风险防范能力。要优化审贷运行模式,完善集体审贷制度,逐步推进专家审贷制度,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要建立健全信用评级体系,提升风险管理技术水平。要提高对信贷资料真实性审查的水平,重视现金流的测算,审慎确定客户授信金额、期限和方式。要进一步加大贷后检查的力度,对贷后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审计稽核。要建立健全审慎的风险准备金的计提制度,动态掌握各类资产的风险状况和真实价值。

招商银行应在年对客户信用评级模型进行试运行,并不断进行完善和扩展,力争在年按新资本协议中内部评级法的要求量化信用风险。省市发展银行、市商业银行、市农联社应力争在规划期末建立客户信用评级体系,构筑适用的数据库并引入计量模型,科学测算违约概率,做好量化信用风险的前期工作。

应按照《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市场风险管理体系。要灵活运用敏感度、风险值、情景模拟、压力测试等风险管理技术和手段,对市场风险进行科学的度量。在此基础上,逐步由通过各项比例指标管控市场风险过渡到以风险敞口限额为主要控制指标的管理模式,并相应完善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要在政策允许和市场趋于成熟的前提下,全方位参与金融市场运作,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表外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使市场风险管理手段覆盖本外币、表内外、简单的产品和复杂的衍生产品、交易账户和银行账户。要以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建设为基础,以内部资金定价转移和经济资本分配为手段,全面提升市场风险管理水平。招商银行和省市发展银行应于2006年底前,市商业银行和市农联社应于2007年底前分别达到《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相应完善市场风险控制体系。

应建立健全操作风险管理体系。要提升审计稽核理念,通过非现场稽核、内部控制评价、运用现代化工具审计,加大对操作风险的审计稽核力度。要通过建立健全质量认证体系、优化法律事务的工作体制、建立健全监察保卫体系等措施,进一步提高操作风险管理能力。在业务运营过程中,要注意和防止出现政策风险。

应建立健全程序严密、制度完备的资产保全体系。应创新不良资产的处置手段,有条件的机构要探索资产管理公司运作模式。应建立健全呆帐认定和核销的机制,加大对不良资产的核销力度。应建立健全界限明确、认定科学的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良资产的责任人要按照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6、市场营销规划

规划期内,各银行业机构应积极倡导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理念,加强关系营销和品牌营销,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各商业银行应对客户、业务、区域和行业等进行市场细分和市场定位。应进一步确立零售银行业务、公司银行业务、同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等业务发展重点。应塑造多层次的品牌体系,为客户提供分层服务,为形成核心竞争力奠定基础。

各银行业机构应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完善产品创新机制,将创新建议及时转化为金融产品与服务,逐步改善收入结构。应建立产品和服务体系的量本利核算系统,针对每一项新产品和服务,深入研究其合法合规性、风险可控性、技术可行性、成本效益和投放市场的发展前景等,拟定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各项产品和服务的推广、维护和淘汰策略。

应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实行多级营销和梯度分工,形成总行与分行、分行与分行、分行与支行的有机联动,避免出现内耗,形成整体营销优势。

各银行业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与其他金融机构相互配合,共同开发、分享客户资源,共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各银行业机构应理性对待市场,制定公平合理的收费政策,积极培育有偿服务的金融消费环境,不得出现任意确定收费标准、少收费、无偿服务、垫付资金等不正常现象。

应充分发挥省市毗邻港澳的优势,利用CEPA协议的机遇和开办离岸金融业务的有利条件,积极向港澳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推进,提高银行业的国际化水平。

应有选择地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借鉴和移植国际战略伙伴的先进技术和名牌产品,迅速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7、财务管理规划

各银行业机构应建立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财务管理规划,按照公司发展战略的阶段性要求确定财务管理目标,优化资源配置和流程管理。

规划期内,有条件的法人银行业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总监制度。各商业银行还应改进财务管理体制,强化财务集中管理,逐步推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对委派人员实行竞聘制、任期制和交流制。

各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高计划管理和财务预测水平,对总部和各分支机构经营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和评估,实现资产负债管理信息化。

各银行业机构应围绕价值管理,进一步提高理财水平。要做好营运资本管理,强化各类投资管理,进一步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要加强资金头寸的调度,进一步提高资金运作效益。要选择合适的股利分配政策,平衡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关系。

应强化成本管理,推行全面预算,建立责任会计制度。要建立健全内部转让定价模式,提高成本分配管理水平,提升成本控制能力。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责任中心,推行全面预算和财务控制。要逐步实行全体员工参与成本管理。

应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考核和激励制度。要建立完善的以预算管理为基础的制度和管理平台,逐步推行现代化的绩效评估和薪酬分配制度。

应加强财务报告管理,维护和提高财务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应制定合理的税务安排策略,提升税务安排能力,以适应发展和管理要求。

8、信息系统规划

各银行业机构应成立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对全公司业务发展和信息处理进行统筹规划与管理。

各银行业机构应把握国际先进的金融业务和技术发展方向,运用信息技术的创新来改造金融业务运作模式和流程,应逐步建成全方位、全天候支持客户服务、业务处理和管理决策有机结合的现代银行业信息系统。

构建新信息系统应采纳主流和标准化技术,遵循业界标准,保持系统架构的开放性和通用性。要保证系统适用性的同时,尽可能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应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信息系统的安全工作机制,实现工作方式由被动型的事后处理向主动型的事前预防和事中监控转变,有效控制信息系统的技术风险,实现信息系统长期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应在对业务系统进行整合的基础上,努力建成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的金融电子门户。要进一步整合金融服务渠道,提升金融个性化服务水平,并使信息系统可以适应综合化经营的需要。

应改革信息技术工作体制,使信息技术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形成协作关系,加强技术人员与业务人员的紧密联系,促使业务管理与信息技术交融发展、良性互动。应在统一规划和确保安全的条件下,探索信息系统的外包模式。

应加大信息化建设的资源投入,进一步向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倾斜,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为信息系统的建设提供足够的资源支持。应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互通,全面提升信息系统的效率。

9、机构布局规划

各商业银行应积极探索机构的设置和管理模式,建立资本约束机制,促进分支机构实现效益、质量和规模的协调发展。

规划期内,招商银行和省市发展银行应逐步按经济区域和管理幅度设置机构,力争在全国经济总量大的主要城市完成机构布局;应不失时机地抓住中西部开发的机遇,有选择地设置机构;应利用CEPA协议的机遇,积极进入香港金融市场;应进一步加大力度在国外开设分支机构。市商业银行、市农联社应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跨区域设置分支机构。

各商业银行应坚持经济效益、资源互补的原则,优化同城营业网点的布局。要对每个网点功能的定位进行分析,实行差异化服务。要提高网点的辐射力和影响力,适度控制单点营业办公面积,完善服务功能,增强市场竞争力。对质量不高、长期亏损的网点,坚决进行撤并、迁移,要逐步加大对宝安、龙岗两区及部分社区内网点的设置力度,确保营业网点布局保持最优组合。

应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大力引进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推出具有个性、特色的金融服务产品,发展家庭银行、自助银行、网络银行、流动银行等新兴现代化金融业务,打破营业网点的时空约束。

为保证分支机构合规经营,各商业银行上级行要按制度辅导下属机构的经营管理,在新设分支机构的筹建和开业初期应组织辅导小组实施辅导工作。

10、人力资源规划

各银行业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应立足于为银行业机构的整体发展服务、为员工个人发展服务。

应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包括引进吸纳机制、流动配置机制、考核激励机制、监督约束机制和开发培训机制。要加强人力资源的市场化管理,建立人才招聘、选拔、使用、淘汰的市场化机制。

应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化要求的分配激励机制,实行现金分配与股权等非现金分配、短期分配与长期分配的有机结合,应积极探索经营者与职工的持股制度。各级管理者要敢于和善于应用激励机制,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关心员工,培养员工成长,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应提高人才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加强岗位交流,实行岗位任期制,激活人力资源存量,实现人尽其才。在管理者“能下”上加大力度,在一般人员“能出”上取得突破,促使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达不到要求、业绩较差的员工及时退出,实现人才流动的良性循环。

应建立科学的培训体系,分层次、分类别、多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执业培训,保证培训时间,保证培训经费的有效投入和稳定增长,加强培训质量评估,注重培训的实际效果。

11、企业文化规划

规划期内,银行业机构应各自统一价值观念,在内部营造一种文化氛围和行为秩序,通过构造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体系,打造和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推动可持续发展。

银行业机构应建设以优质的服务和产品为载体的物质文化,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服务和产品,通过营销使优质的服务和产品的品牌深入人心。

应建设以开拓创新为重点的精神文化,大力提倡奋发学习、开拓进取、争先创新的精神。

应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宗旨的风险文化,坚持质量是发展的第一主题,坚持资本、质量、效益、内部管理和规模协调发展。

应建设以诚信为重点的行为文化,引导员工恪守职责、承担责任、履行义务、遵守承诺,将诚信的服务理念贯彻到工作中去。

应建设以统一通畅为重点的制度文化,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违章办不成事。

应建设以员工人生价值最大化为重点的人本文化,把企业的发展与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融为一体,为员工的发展提供机会,提高员工队伍的忠诚度和凝聚力。

(三)银行业发展与监管环境规划

1、加强与市政府等部门的沟通

积极配合市政府落实鼓励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促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加强与市政府的沟通,做好市属银行业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配合市政府完成地方中小法人银行业机构的增资扩股工作。加强与国土、工商、海关、税务、金融办等部门的沟通,共同推进银行业机构经营环境的有效改善。加强与法院等司法部门的协调,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减轻处理不良资产的负担,为银行业机构清收不良资产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加强与相关金融部门的协调

根据银监会确立的有关制度框架,与人民银行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制度安排和协调机制。

加强同证券、保险等监管部门的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和经常联系机制。定期就重大监管事项、跨行业监管等问题进行磋商,交流监管信息,加强政策沟通和协调,解决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支持银行、证券、保险业依法拓展业务,加快金融创新,控制金融风险。

3、加强与境外银行业的交流与合作

积极推进与境外银行业在人员、信息、技术、服务和金融创新等方面的联系合作。应推动深港两地银行业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要选派人员到香港培训,学习香港先进经验,加强信息交流。要稳步推进辖区银行业机构跨境发展。

4、建立与银行业机构的联系

与监管对象定期举行会谈,互通信息。参加银行业机构的有关会议。及时将监管意见和风险情况通报被监管银行业机构的总行或董事会。

5、强化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

加强对银行业同业公会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协会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银行同业公会在行业自律、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

同业公会应秉承“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的宗旨,抓好自律公约、执业标准和诚信体系、信用制度建设,健全行业规范,强化行业协调和行为管理作用,增强行业自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通过行业自律维护银行业的利益,反映行业呼声,规范市场行为和市场秩序。

6、积极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与各媒体建立良好互动关系,通过媒体建立监管部门与社会公众之间相互沟通的渠道,发挥各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

7、培育理性的金融消费者群体

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加强对社会公众的现代金融知识、金融服务、风险意识的宣传与教育,增进社会公众对风险的识别和了解,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

第四部分组织与实施

实现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需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当局和同业公会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建立行之有效的实施保障机制。

(一)宣传推动

省市银监局负责本规划的宣传、推动、组织和协调。各监管处应按照监管范围对银行业机构实施本规划进行指导。要对本规划的要点和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对银行业机构和相关人员进行辅导,使本规划能够得到广泛的传播和充分的理解,并转化为省市银行业经营者及监管者行动的指南。

(二)贯彻落实

各监管处、同业公会要根据自身职责,积极推动各银行业机构加强本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银行业机构应将自身发展计划同本规划结合起来,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实施方案。要讲求实效,贯彻落实好本规划的内容和精神,创新实施机制,提高本规划的实施水平,保证整体实施效果。

(三)跟踪分析

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建立银行业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本规划实施的进度、工作重点及突出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并对各银行业机构提出工作新要求。要进行专题研讨和调查研究,针对执行中出现的偏差,采取提示和纠正措施。

(四)调整修订

省市银监局应随着辖区银行业内外部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变化,根据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后评价,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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