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工作意见优选九篇

时间:2023-02-27 11: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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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工作意见

第1篇

一、出台背景

基本制度运行平稳,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10年来。基金收支平衡,参保人数逐年增加。但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参保人员医疗需要的不断提高,参保人员及参保单位要求全市实行统一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的述求日益强烈,尤其近年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多次提出此类问题,要求尽快扩大市级统筹范围。今年6月,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通过了关于做好当前民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加快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市委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快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步伐,根据《研究民生工作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市委专题会议纪要第31期)精神,拟定并上报了关于加快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以渝办发〔〕324号文件予以印发,对我市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有关工作提出了明确意见。

二、市目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本情况

国务院统一部署下,年。市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中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规定,结合我市各区县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的实际情况,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分为35个统筹区,其中主城6区为市级统筹区,其他各区县为单独的统筹区。不同的统筹地区,医疗保险政策、信息系统等各不相同。年以来,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先靠后统”和“成熟一个,纳入一个”原则,市先后将渝北、巴南、北碚和双桥4区纳入了市级统筹范围。目前,全市仍有31个统筹地区。

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分层次统筹的主要问题

市级统筹区医保基金人均报销额比非市级统筹区平均水平高一些。同时,一是医疗保险待遇存在差异。年。市级统筹区特病门诊实际报销比例为76%比其他30个统筹区的平均水平高19%

导致了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外就医、购药,二是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外就医不方便。由于医保实行区域统筹管理。无法直接刷卡实时结算,垫支”和“跑腿”问题突出,区县和群众反映较大。

有的统筹地区参保人数仅占全市总参保人数的0.3%基金比重仅占0.24%且各统筹区彼此独立,三是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弱。各地区参保人数和基金累计结余分布不平均。不能相互调剂使用,基金抗风险能力较弱。

四、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力争在2012年底实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全市统筹。

二)基本原则

纳入一个”原则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非市级统筹区要尽快调整当地医疗保险政策,按照“先靠后统”成熟一个。目标任务期内完成缴费标准、待遇标准、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及信息网络等方面与市级统筹区的统一,按期纳入市级统筹。

五、扩大市级统筹范围的措施

一)其余31个区县(自治县)纳入市级统筹后实行“分级管理”模式。明确管理体制。区继续实行现行的垂直管理”模式。

第2篇

医保基金是医疗保险事业的核心。医保基金就像由涓涓细流汇聚的一座水库,任何“跑、冒、滴、漏”,都有可能造成医保基金这座水库的溃堤。加强医保管理,维护基金安全,关系到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和改革的成败。20__年是我们确定的医疗保险管理年,自年初开始我们以规范医疗保险行为,强化医保基金管理为重点,真正为医疗保险基金搭建严密科学的“安全网”。

一、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医疗保险服务行为。

1、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

一是我们完善和细化协议内容,明确协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别明确医疗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费用控制指标。科学的测评定额分担力度,20__年各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分担超定额费用87万元。同时,加强“三大目录”管理,特别对部分付费检查费、部分付费医疗费、乙类药品管理。其次结合工作实际中所存在的问题,采取宏观调控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搭车检查、搭车治疗、搭车开药等违规情况的发生,增强医务人员的费用控制意识。二是制定考核奖惩办法,考核结果与医疗费用的兑现直接挂钩,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在结算医疗费用时,按费用总额预留10,在年终考核达到85分以上者,将扣留的10部分全部付清,每差1分扣一个百分点,直至扣完为止。同时,考核结果还与违规取消定点资格直接挂钩,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准入和退出机制。

2、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考核。

我们一是充分利用计算机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监控。对门诊、住院进行动态的、全过程的监控,对疑点费用和发生的高额费用,重点监管,有针对性地进行实地检查核定情况,及时制止和纠正不规范的医疗服务行为。二是建立定点医疗费用信息公布制度,将全县25家定点医院每月的住院总费用、住院人次、总床日、人均费用、平均床日等信息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于众,扩大参保职工知情权、选择权,便于参保职工正确选择医院就诊,另一方面也促使医院规范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加强现症病人管理。今年我们成立了医保稽查大队,医保稽查人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深入病房接受病人政策咨询,解答有关住院就医方面的政策。同时,检查有无冒名住院,“挂床住院”问题,查阅在案病历,是否做到药与病、病与量、人与证、证与卡相符等。并将参保病人的意见、要求和检查的情况向医院反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四是在医保中心办公楼和各定点医疗机构醒目处设立了医疗保险工作意见箱,以方便各类人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是向社会公布了医疗保险监督举报电话,就申报缴费、就医用药、医疗服务、费用结算和基金管理等各个方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对投诉反映的问题立即进行调查核实,从速处理。六是聘请医保社会义务监督员50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七是建立医保违规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违规者,一经查实,医保中心将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八是认真组织年度考核工作。采取平时检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平时违规行为的记录与年度考核评分相结合。加强经济杠杆调控。督促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认真履行定点协议。

3、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

我们加强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合作沟通,将发现的倾向问题及时告知定点医疗机构,以便妥善加以解决,争取工作上相互支持与配合,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定期召开定点医疗机构院长例会。交流配合医疗保险认真履行定点协议的经验及做法,分析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共同商讨对策。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把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融入到医院的医疗服务管理中去。以提高医疗质量、合理控制医疗成本、提高医疗技术、改善就医环境,使医疗机构为参保职工提供高效优质地服务,同时使医保和医疗机构达到“双盈”的目的。

4、加强对参保人员的就医管理。

一是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明确参保人员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明确参保缴费与遵守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应履行的义务。二是确定保障意识和费用意识,基本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不是特需医疗。“基本医疗”是要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才能保障医疗保险待遇的有效落实。三是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采取措施解决“一人参保,全家享用”的问题,对参保人员将医保卡转借他人使用,冒名住院,恶意骗取医保基金,造成医保基金流失的违规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明确违规责任,视情节轻重,坚决予以处理。通过从严查处手段,强化就医管理,促使参保人员规范就医行为。今年我们共查处冒名住院3人次,挂床住院18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对5家医疗机构予以了严肃处理。

二、完善规章制度,为医保基金构筑安全防线。

医疗保险基金是参保职工的“救命钱”,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成败。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项基金支付程序,首先是财政划拨的基金,及时转入基金支出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其次是对应支付的各项基金,按照各个环节和传递程序,经有关股室审核无误,并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拨付。在拨付过程中,还实行印章、票据分离制度,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二是严格执行社保基金管理的政策法规。我们在基金管理上严格按照《社保基金财务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开展工作,要求业务经办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政策法规规定,确保基金安全。三是严格执行年度审计制度,今年我们主动邀请县审计机关对医保基金的各项支出

第3篇

为确保全镇居民人人享受医疗保障,全面建设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现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市2014年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为扎实有效地做好2014年度我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掌握政策,广泛宣传。

2014年起全市将“新型合作(居民)医疗保险”统一改称为“居民医疗保险”,保险期限与现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期限接轨,基金标准及特困人群认定等也作适当调整。对此,要求各村(社区)务必组织好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细仔地学习好文件精神,真正做到吃透政策。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和利用各种渠道,对每家居民户、向每个应保对象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对参加全市居民医疗保险的积极性,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

二、明确目标,应保尽保。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未参加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居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全镇村(社区)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应保居民参保人数达到98%以上。为确保做到应保尽保,避免因未参加居民医疗保险而引发的各类纠纷矛盾,对各村(社区)辖区应保人员的统计对象原则上以居民户籍所在地为准,即:居民户籍地在那个村(社区),相关的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就应当为其负责办理参保事项。尤其是对农村居民因动迁入住公寓房或进入新农村建设居民集中点居住的居民,所涉及的村与社区要相互配合、明确责任,要保障每个应保对象无一遗漏。

三、强化责任,确保实效。让每个城乡居民人人享受医疗保

第4篇

 

医保中心  2019年第3期

 

   截止2017年3月3日我县农村居民参保信息入库人数1118812人;本周工作情况如下:

   本周共补偿67517人次(其中门诊63049人次,住院4468人次);基金应支付17855432元(其中个人账户使用2253138元;门诊统筹补偿1196220元;住院补偿14406074元);

稽查科:对外诊病人入村入户调查核实共27人次。

统计信息科:本周信息科补办医疗卡189张,转诊389人,修改信息189条,接咨询电话和转诊电话626个。

网络监管科:网络监管科共对本月剩余4家医院的病历进行了审核,共计抽查了201份病历,一月份病历审核已结束。共计发现如下问题:

1:重复用药:6例;

2:过度医疗:5例;

3:无指征收费:8例;

4:有检查无结果:3例;

5:病历不完善:9例;

另,本周接收定点医疗机构二月份补偿及病历资料十三家。

外诊审核科:本周接受外诊资料291份,审核280份,交人寿大病保险协查病人票10份,交给稽查科核实大额可疑病人24份,乡医出具核实表的病人,我们再次电话核实58人次。

综合科:接收各乡镇慢性病申请38人,已交县医院慢性病审核制卡。

 

 

                     二零一九年三月三日

第5篇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是一项全社会都应该积极参与的系统工程。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领导应站在创建现代化新城区、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目前,从我区的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看,他们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缺乏专业技能,心理比较脆弱、思想不够稳定,加上社会上对他们存在一定程度的偏见和歧视,一些企业不愿接纳,使社区服刑人员在职业技能培训及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方面遇到很多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的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必将直接影响对他们的教育改造效果,进而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为此,全区必须高度重视社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以促使其如期、顺利回归社会,减少重新犯罪。各部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积极探索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途径;要通过多种形式推动社区服刑人员实现就业,在鼓励社区服刑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的同时,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将社区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纳入再就业资源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优先安置,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城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协调,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

1、区劳动部门要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到就业再就业资源管理系统,进行规范化管理。

2、司法、劳动、民政和街道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各自的职能,采取积极措施,为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工作提供方便。

3、各街道司法所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加强联系,互通职业技能培训和再就业政策信息。街道司法所在做好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正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他们的技能培训和就业状况;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要将技能培训和就业政策、就业岗位信息提供给司法所。

4、对社区服刑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国家及省、市、区有关规定,与其他失业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5、矫正期在三个月以上的社区服刑人员,凡符合低保条件的,经民政部门审核后,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现行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1、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再就业定点单位培训的,经考核合格并实现就业后,可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减免培训费用。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至少三次就业岗位,并做到送岗上门。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社区服刑人员比例为试点街道提供一定数量的公益岗位,安置困难家庭及在教育矫正过程中表现较好的社区服刑人员。由区司法局根据其技能和表现及岗位要求进行推荐,劳动部门和公益岗位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共同审核。

4、对有自主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可为其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并提供送项目、送小贷和代办等服务。

5、对有创业愿望并有具体可行的创业项目、享受低保待遇的社区服刑人员,经区司法局推荐和劳动部门审核,政府可为其提供1—3万元无偿创业资金,扶持其创业。对创业成功并吸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的,将根据其规模增加无偿创业资金的扶持力度。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1、各单位在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过程中,要注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总结,通过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质量的提高。

第6篇

(一)医疗机构现行体制与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相适应

在医疗保险工作实施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医疗机构体制利益化。比如在医疗机构的布局和资源上安排极不合理,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医疗技术劳务费用不高,但检查和药品费用高;医疗费用计算不透明等。这些问题背后的根本原因就是我国医疗体制问题。

(二)异地就医报销难

医疗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使无数多人受益其中,但由于各个地方的政策、报销方案等不一致,导致异地就医报销困难。中铁员工的岗位流动性比较大,若员工在异地出差发生住院问题,需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参保所在地进行报销,给员工带来了非常大的困扰。异地就医报销难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种。

1.各地政策不统一。医保基金是以各个地方的医疗水平为基础进行操作的,然而各个地方的医疗水平发展状况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各地的医保基金差距非常大,再加上各地的收入、消费水平差异,所以全国医保统筹仍然以市(县)为单位。各个地方的医院报销比例、门槛费、药品目录等均是不同的,报销细则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决定的,目前还没有办法做到医保统一化,导致异地报销比较麻烦。

2.各地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不同。在医保实行初期,国家没有对地方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作出统一的要求,各个地方均按照自己当地的情况开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导致各地医保卡在报销信息系统中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医保卡和银行卡是一体的,所以各地医保在衔接上是比较困难的。为了可以改变这一情况,通过努力当前医保卡已实现了模版统一并在全国发放,但是还未能实现全国联网的服务,导致地区与地区间的信息不对称。

二、建立适应医疗保险制度的医疗机构体制,灵活应对异地报销问题

职工医疗保险从根本上来说是为了给员工的身体和家庭多一份保障,但目前药品费用过高、检查项目凌乱等直接导致了医疗费用过高,若再加上员工在外地就医,报销的具体费用和报销流程更为员工添加了额外的负担,所以,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必须要找出应对之策才能从根本上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带来的保障。

(一)从根本上改革医疗机构体制

由国家的财政规划来建立医院、完善医院设备,让医院本身和医务人员不再涉足到利益的争夺中,让医院回归到单纯的救死扶伤的精神向导中。政府通过对资金的宏观调控,有效合理的规划地方卫生资源,真正有效的控制医疗费用的非必要增长,实现全民医疗保险。

(二)加强医院的管理监督制度

建立有效的监督和举报制度,控制医院超高费用用药问题。医院在采购药品时,要适当的控制用品的价格,特别是进口和合资药品。在医院就诊量大的情况下,增加家庭病床,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建立完善的监督调查机制,由专业人员和有经验的医务人员共同参与,做好监督工作,确保医疗保险的高效利用。

(三)建立全国统一的医疗药品报销范围,使药品目录一致

为了解决报销混乱的问题,可以在全国一、二、三级医保定点医院进行报销关键因素的统一。比如报销门槛费用、报销比例、封顶线以及药品目录等。待这些报销中的主要因素确定后,就可以有效的解决异地就医报销费用相差大的问题,减少了异地报销产生矛盾的几率,也为全国医保的统一奠定的坚实的基础。

(四)建立“医保异地报销网”,简化报销程序

异地报销最麻烦的地方就是患者要两地来回奔波,可以建立一个第三方的异地报销网站,由政府部门直接管控。医保定点医院可以将异地患者的就医情况上传到该网站,而参保地社保局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将审核结果上传到异地报销网站中,并尽快结算出报销金额,将金额汇入患者异地就医的医院账户中,医院再将汇入的报销金额交于患者,从而解决了患者为报销问题来回奔波的苦恼。大大简化了异地报销麻烦的问题。

(五)灵活应对医保缴费标准

医保基金的缴纳对于有稳定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长期用人协议的人来说并没有多大影响,可以直接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比例和标准缴纳即可。而对于一些流动性比较大,没有签订工作单位的人来说,可以自行缴纳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中包含大病统筹基金,缴纳年限不受限制,只要医保生效即可享受医疗保险,一旦医保断开,即不在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内,灵活应对医保基金的费用问题,争取人人都能够被医保覆盖,为个人以及家庭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六)逐步实现医保联网

我国经济大力发展,各地区经济差距逐渐减小。为了让医保能实现全国范围的统一,可以采用区域性逐步统一的方式来实现全国范围的统一目标。以省为目标,先实现全省联网,再实现跨省联网,最后形成全国联网,让医保能在全国范围畅通使用,不再受异地就医报销困难的困扰,真正实现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

三、总结

第7篇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立足讲政治的高度,报告管理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成效。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负责人要充分认识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持续性。严格按照卫生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和疾控中心的指导意见,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科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报告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追究到人,切实提高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

二、规范程序。及时报告

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相关知识培训。提高报告质量。传染病病例的发现、登记、填卡、报告要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增强临床医生的报告意识、能力和水平。首诊医生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例后,要进行登记、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报告给院内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人员。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人员要及时收集传染病信息,并及时、准确报告。要杜绝因临床医生和疫情信息管理人员之间信息沟通不畅、协调配合不力等原因造成传染病病例缓报、漏报、乱报、瞒报等现象的发生。

三、严密监控。坚持自查

各医疗卫生单位疫情信息报告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严密监控辖区内传染病病例、聚集性病例。如手足口病以及暴发的不明原因疾病等,重大传染病疫情。准确掌握辖区内的传染病信息。院内要坚持传染病报告每月自查、整改及疫情分析机制,要注重传染病防制业务知识的全员和村医的培训工作,做好节假日期间传染病病例的搜索、报告和管理,严禁因报告、搜索不及时,导致缓报、漏报、瞒报等现象的发生。

第8篇

团支部名称:填表时间:

团支部

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团支部团员数量、支委会等基本情况。

学习教育

情况

主要包括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完成学习人数,提交学习心得体会的人数,团课的时间、地点、内容以及参加团课学习的人数,参加征文活动的人数。

组织生活

情况

主要包括组织生活的召开时间、参加人数、团员发言情况,集中开展入团仪式的时间、地点、参加人 数,组织老团员重温入团誓词的时间、地点、参加

人数,观看《入团第一课》的时间、人数,被上级表彰的先进组织和个人等情况,开展组织整顿的基

本情况。

实践活动

情况

主要包括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

数,组织参加网络主题团日活动的情况,开展团员先锋岗(队)创建活动的情况。

上级团委

第9篇

经县人民政府2012年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我县2012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再次提高,由2011年的1200元提高到1600元。按照《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和长民[2012]16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了切实做好2012年我镇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发放明白纸、广播、公告或包组干部通知到户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低保标准、政策、规定,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时间安排

2012年3月30日至5月5日,完成受理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听证、镇审核、花名册录入、张榜公示、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录入、民政统计台账录入等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30日—4月6日,主要工作是宣传发动,村居完成受理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听证等工作。村居在宣传发动,受理申请、入户调查时,一定要将2011年低保户的低保证收回。本阶段结束后,村居要上报本村居2012年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听证会议记录(加盖公章),农村低保申请评议听证票决记录单、评议听证票决统计表,花名册(纸质、电子版),月报表(即2012年省市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统计表),老户审核表、新户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一榜公示材料(纸质材料、照片)。

第二阶段,4月7日—4月19日,主要工作是镇审核及审核后补缺补差。本阶段镇将审核村居第一阶段工作落实情况,逐项审核村居资料及申报户资料,对于工作程序不到位、资料不完善村居将不予以审核。镇审核后将汇总村居资料,审核结束后进行二榜公示。

第三阶段,4月20日—4月25日,主要是县审批阶段,审批结束后进行三榜公示。

第四阶段,4月26日—5月5日,村居完成县审批后的花名册校对,上报本村居享受2012年农村低保对象户花名册(纸质、电子)、资金申报表(纸质、电子),完成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录入、民政统计台帐录入工作,完成“一户一档”工作,完成低保证的填写和发放工作。镇负责指导村居完成各项工作,完成各类资料的整理和装订工作。

三、受理申请,核查提供资料

各村居要设立农村低保受理台,安排专人负责低保申请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农村低保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为:1、户主申请;2、户主身份证复印件;3、享受低保人员户口本原件(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4、大病的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残疾证等其他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5、户主近期一寸照片三张(2011年低保对象只填一张审核表,如家庭增加人员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调整低保类别的要提供大病病历、残疾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对提供不出所需资料的一律不受理申请。

四、入户调查

由镇包村干部或民政事务所工作人员、村干部组成调查组,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进行入户调查,填写《入户调查表》。《入户调查表》上被调查人和调查人都要签字(镇、村调查人员要在入户调查表上签字),对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书面告知。

五、民主评议听证,分类施保、按标施保

1、民主评议听证。召开评议听证会议,评议听证委员会成员由村居党支部和村居委会成员、熟悉村民情况的党员及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由群众推荐,每个村民组不少于1人),按照“按标施保,应保尽保”的要求对申请人的家庭生活情况和核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听证,评议听证票决表要注明家庭状况(家庭收入、家庭人口,拟享受类别、致贫原因,享受金额)。参加评议听证的村民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二,被评议听证对象同意票必须超过半数,方可进行一榜公示。评议听证票决表投票结束后,由评议听证委员会成员推选出唱票、监票、计票人,票决统计表按照申请人得票多少按序排列,统计表上要所有评议听证委员会成员签字。入户调查表上的评议听证人员签字不得少于9人。镇包村干部和民政干部要全程指导,签字负责,村居廉勤委成员负责全程跟踪参与监督,同时要求在票决统计表上签署具体意见。

2、分类施保、按标施保。一类保障对象和补差标准:(1)、“三无人员”,享受全额农村低保待遇月134元/人。(2)、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人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提供残疾证);大重病患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资料);子女未成年或成年子女在校接受教育的单亲困难家庭(提供离婚证、丧偶等相关证明材料),享受月101-110元/人的差额补助标准。

二类保障对象和补差标准:因灾因病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临时困难的家庭(提供病历、相关证明材料),享受月90-100元/人的差额补助标准。

三类保障对象和补差标准:其他保障对象,享受月60元/人的差额补助标准。

将纳入低保范围的低保对象,按照分类施保的要求进行分类施保,测算低保金,编制花名册,进行一榜公示(公示内容: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及姓名、家庭年人均收入、拟保障类别、补差金额、各级咨询、举报电话等都要在自然村和村公示栏公示,并要留公示纸质和照片资料。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审核。对符合一类低保条件的低保对象一定要提供残疾证、大病病历等相关证件、证明;对能够提供大病病历、重残等证件的低保对象也一定要纳入一类低保给予救助。

六、镇审核

镇成立低保工作审核小组,对上报的低保对象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标准。2、重度残疾人是否单独享受农村低保。3、分类施保是否准确。4、子女有赡养能力的父母是否享受农村低保。5、城乡低保是否同时享受。6、是否存在拆户现象。7、是否优亲厚友照顾关系户。8、是否有照顾两女户、租地户、修路、修水渠占地等户将其纳入低保范围的。9、是否有享受失地保障的、五保户、死亡人员、出嫁人员享受低保的。10、各种表格数据计算是否符合逻辑关系、准确。11、是否进行民主评议听证、张榜公示(查看资料、照片)。审核结束后进行二榜公示。

七、民政局审批

民政局将对申报的材料进行逐户审核、审批,并进行抽查,抽查面将不少于10%,审批结束后,低保对象花名册将在自然村和村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发低保证,发放低保金。低保金将直接打入享受人存折。

八、按季复核

低保对象确定后按季复核,如发现低保对象有死亡、出嫁或其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予以取消,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

九、规范档案管理

按照档案规范化管理要求,要把农村低保相关文件、每次会议记录、评议听证记录、评议听证票决表、票决统计表、张榜公示材料和照片(三榜公示都要有照片,县低保中心、镇咨询监督电话号码)等所有农村低保资料要收集整理装订成册保存好。2011年12月底的低保对象要将审核表装入原档案袋,新增低保对象要及时建立“一户一档”。

十、低保证填发

低保证要全部收回,进行年审,低保证收不回的不予享受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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