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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工作方案优选九篇

时间:2022-12-14 08:41:37

协作工作方案

协作工作方案第1篇

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提交建议、提案的形式监督政府工作和参政议政,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律职责,是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年,是我市实施“”规划的开局年,是站在新的起点上,推动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一年。广大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着眼于全市“”规划实施和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出了许多质量较高的建议提案。认真办理这些建议提案,对于全面实施“”规划,加快推进跨越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高度负责,切实抓紧抓好每一件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承办单位要坚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确定一名副职专门分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对重点建议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抓在手上,召集有关人员,共同研究制定办理方案和工作措施。分管领导要对办理工作进行具体指导,认真研究,明确任务,制定完善办理方案,逐件明确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和承办人员,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办理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具体承办人员要把办理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搞好办理工作。要健全完善办理工作制度,做到交办、督办、答复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规范办理,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努力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各承办单位要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和水平。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建议提案问题的第一手资料,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积极进行办理落实,认真解决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要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凡应该解决,但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要让代表和委员看到阶段性的办理结果;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要向代表、委员实事求是地做好说明和解释,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认可。各承办单位要在全面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把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代表委员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重要建议和提案,集中财力、物力、人力,认真研究办理,扎扎实实地解决代表、委员们关心的问题,让代表、委员满意。

四、不断完善建议提案办理的方法和措施

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总结,不断完善建议提案办理措施。坚持现场办理制度,承办量在10件以上的单位要力争开展一次以上现场办理,承办量在30件以上的单位要力争开展两次以上现场办理。认真落实建议提案办理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对于涉及几个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汇总有关情况,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工作;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意见不一致的,要协商一致后再答复。个别因情况复杂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及市政府督查室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延期办理。全面推进公开办案制度,加强与代表、委员的面商沟通,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意图,加强与各县(区)人大、政协机关和领导的联系衔接,征求他们的意见,共同商讨办理工作,形成和谐办理建议提案的良好氛围。

五、进一步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程序

各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认真研究,确定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主办人员,制定年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并将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室、市人大代工委、市政协提案委。要扎实做好答复工作,答复时使用函件文体,并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标出办理结果类型,附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主动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要加快办理进度,一般在接到建议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理工作;个别难度较大的,也不得超过6个月。要及时报告办理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向市政府汇报一次办理工作,确保在7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年办理任务,办结率和答复率要达到100%。办理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及时向市政府上报专题报告。

协作工作方案第2篇

一、学习教育阶段

1、筹备召开“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动员大会;

2、征订、发放“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学习资料;

3、分解、细化综合协调组、指导检查组、宣传报道组的工作任务;

4、编写“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活动简报和专报;

5、筹备召开“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6、印发“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组工作方案;

7、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电影《忠诚与背叛》,要求收看历史文献纪录片《信仰》;

8、结合市委领导上党课活动,以计生委案件为教材开展警示教育;

9、收集全市各单位党课讲稿;

10、收集掌握全市第一阶段工作情况,搞好活动总结。

二、分析检查阶段

1、组织力量开展党课讲稿评比工作;

2、编写“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活动简报和专报;

3、筹备召开“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4、协助指导检查组印发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教育实践活动第二阶段督查工作的通知;

5、协助指导检查组印发召开“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教育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6、协助宣传报道组做好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报告会;

7、收集掌握全市第二阶段工作情况,搞好活动总结。

三、整改落实阶段

1、对评选出的优秀党课讲稿汇编成册;

2、编写“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活动简报和专报;

3、协助指导检查组印发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教育活动开展第三阶段督查工作的通知;

4、协助宣传报道组做好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

5、协助指导检查组收集各地、各单位整改落实尤其是制度、机制创新情况;

6、收集掌握全市第三阶段工作情况,搞好活动总结。

7、筹备召开“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

协作工作方案第3篇

协税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组织实施。区税务部门是零散税收行政执法主体,各街、乡协助区税务部门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征收管理工作,财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

区地税局成立由局长和分管局长任组长、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区财税工作领导小组下开展工作;由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对街、乡协税人员进行岗前、业务知识的培训以及零散税收有关业务工作指导;履行协税范围税收的定税、公示、抽样检查或专项检查等职责;负责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定性、处罚以及法定职权工作。

各街、乡具体组织本街、乡协税护税工作,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协税领导小组,并下设“协税管理办公室”,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日常协税工作。

二、协税经费保障

根据地税发〔〕112号文件精神,开展地方零散税收协税护税工作经费的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市地税局补助。市地税局将根据各区局的工作量,每年拨付一定经费予以补助;二是区级支付。区地税局将每年区政府奖励经费,拿出10%作为协税护税专项经费,主要用于街、乡协税护税管理工作考核奖励和弥补工作经费不足;三是区财政局每年对该项工作根据协税量给予适当补助。

三、协税护税管理的范围和工作职责

(一)协税护税管理的范围。

1、个体经营户。

2、各类市场税收(含以个体经营为主的各类小商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建材市场、农贸市场等,具体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确定)。

3、私人房屋出租经营户。

4、经协税护税组织、人员查出的企业类漏征漏管户(含房屋出租经营户),在纳入正常户管前查补的地方税收。

5、其他无证从事临时经营的纳税人(主要包括个人从事培训教学、承接装饰工程、货运车辆运输等,具体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确定)。

(二)协税护税组织和人员的职责。

1、协助税务机关开展税法宣传工作。

2、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催报催缴。

3、协助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纳税人的纳税定额(包括纳税定额的核定和调整)。

4、漏征漏管户的清查。

5、停业户的管理。

6、非正常纳税人的认定管理。

7、注销户的跟踪管理。

8、协助税务机关落实对纳税人的行政处罚、税收保全、税收强制执行等措施。

四、协税护税人员管理

1、各街、乡在选聘协税人员时,应挑选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业务素质强、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协税工作,并对协税人员进行法制、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提高协税队伍的素质。

2、区地税局应根据街、乡情况,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加强对协税人员在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严格遵循培训合格上岗、持证上岗的规定,保证协税工作的正常开展。

3、各街、乡应制定《协税人员管理办法》,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协税人员实施管理,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各街、乡负责对协税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根据业绩给予相应的报酬和奖惩。区地税局对协税人员的表现和工作情况可以提出评议意见。各街、乡制定具体的管理考核办法,并报区政府财税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协调监管。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区地税局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互通信息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共同完成零散税收协助管理工作。区财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对街(乡)、社区(村)协税护税管理工作的辅导、监督和检查,要及时发现和制止擅自扩大协税护税管理范围,增加街(乡)、社区(村)收入分成基数的错误做法。

2、制定工作联系制度。各街、乡要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机制,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每月定期召开协税护税工作例会,广泛听取意见。

协作工作方案第4篇

2005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今年我厅承办的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303件(人大建议236件,政协提案67件)。其中,思路类的2%,项目资金类258件,占办理总数的85 %;解释说明类的39件,占办理总数的13%。今年建议、提案办理有下列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办理任务重。今年建议、提案的办理总数比上年大幅增加,办理总量列省直办理单位之首。二是办理的要求高。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对办好今年的建议、提案提出了新的要求。办理工作要努力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三是办理的难度大。我厅今年承办的建议、提案中,要资金要项目的多,而且大部分都在规划或者计划外,解决的难度大;再就是要求撤消收费站的多,还有一部分建议、提案涉及到体制和政策调整问题,短期内根本无法解决。从上述情况看,今年承办的建议、提案,完成办复率是没有问题,但要完成满意率和见面率,由于数量多、难度大,确实比较困难。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按期如质办好今年的建议提案,我们根据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的要求和历来的做法,拟提出如下办理工作方案,请厅领导审定。 一、办理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今年是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承办单位和处室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规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等规章文件精神,从讲政治、讲法制的高度,按“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别是省公路局、厅规划办、计划处、财务处等承办量任务较重的单位和部门,要坚持一把手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领导分管负责,抓紧办好。2005年办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办理工作的标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办理工作新局面。总的要求是:认识要再深化,领导要再加强,方法要再创造,质量要再提高;力争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达到“两个提高”(提高见面率、提高满意率)和“三个百分之百”(办复率100%、见面率100%、满意率100%)的目标。 二、办理的主要方法 (一)厅党组集体办理和厅党组成员亲自办理 我们在所有建议、提案中选择了一些政策性较强、事关交通全局、通过努力可以解决问题的建议、提案,请厅党组集体办理和厅党组成员亲自办理。 1、党组集体办理2件: (1)、1315号建议《建议尽快出台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政策措施》 (2)、307号提案《解决农村村级公路建设问题的提案》 2、厅党组成员亲自办理8件: 李 安 厅 长: 164号提案《请求增补湘西州县际公路计划》 陈明宪 副厅长:1448号建议《关于请求建设吉首至凤凰高等级公路的建议》 詹新华 副厅长:34号建议《关于解决因重点工程建设失地少地农民生活出路问题的建议》 杜 翔 副厅长:1669号建议《关于请求对芷江收费站实施搬迁的建议》 邹和平 副厅长:72号建议《修改湖南省实施<公路法> 办法,确保公路两侧用地》 吴亚中 总 工:253号提案《涟水流域生态和城市发展用水水源建设及涟水复航》 汤新建 组 长:705号提案《关于加强公路修筑中招投标管理的建议》 李德旗 局 长:707号提案《完善立法,优化环境,促进公路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单位、处室分类办理 今年有建议、提案办理任务的单位和处室有:规划办79件,公路局77件,计划处51件、县乡办42件、财务处31件、航务局8件、高管局7件,基建处6件、法规处2件。各单位、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要求在4月30日以前全部办结送厅办。厅办在5月30日以前完成整个办理工作,并写出办理情况总结,分别报送到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 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对思路类的建议提案要认真研究,把代表和委员提出的一些好的构想充实到全省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中去;对项目类的建议提案要深入论证,把代表委员所提出的关系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列入到计划中去。对资金类的建议提案要多方想办法,尽可能解决实际问题,争取取得实效;对一些确实难以解决问题的建议提案,要认真向代表委员解释汇报清楚,争取理解和支持。 (三)与代表、委员面对面办理 根据省上的要求,建议提案办理见面率要达到100%。各承办单位、处室要走出去、请进来,与代表委员面对面办理。要利用下基层工作的机会与代表委员见面、约请代表委员来长、委托市州交通局与代表委员见面、电话联系代表委员等方式,想方设法与代表委员取得联系,交流意见,实现100%的见面率。 (四)书面办理与实地调查办理相结合 大量建议、提案,我们拟采取书面办理的形式进行办理,并在5月30日前全部办理完毕。除此以外,各承办单位要选择若干件建议、提案,采取通过实地调查的方式办理。实地调查主要是选择能解决问题的建议或提案,实地察看,督促办理意见的落实,并采取个别走访或召开小型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办理和落实情况,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努力做到代表委员表示满意或者基本满意后再出具正式答复意见,力争满意率达到100%。 (五)组织代表委员视察交通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宣传交通工作,争取代表委员对交通工作的更大支持,根据省人大联工委和省政府办公厅要求,拟于今年上半年组织一次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视察重点是高速公路工程和县乡公路建设工程。具体视察方案另行上报。 三、确保办理任务完成和办理质量提高的主要措施 (一)办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领导的制度。办理情况实行微机管理。办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二)不断创新办理方式。要求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在继续发扬以往好的作法的基础上,探索新的办理方式。特别是对代表和委员表示不满意或附带有建议的意见,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并建立再次办理档案。 (三)严格要求,严格把关,确保办理质量。“答复”行文要简练、充实;数字要慎重、准确;语言要通顺、流畅;文字要工整、清晰。各单位和部门领导对“答复”意见要严格审查把关,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 (四)加大督办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办理任务。从交办之日开始,厅办每半个月对办理情况督办一次,了解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承办单位和部门务必在4月30日之前完成本单位、本部门的办理任务,将经过审核,加盖单位公章的“答复”件送交厅办(同时报送A盘)。

厅 办 公 室

二五年三月十八日

2005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一文由搜集整理,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协作工作方案第5篇

为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办理工作,成立以局长郑青川为组长;副局长李显忠、林森、冉启均、总工程师付勇,园林处主任王海为副组长;周丹、熊昌发、张国庆、张芳、王奇、张斌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林业系统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周丹同志负责督查督办。

(一)人大建议

1.主办件5件:①“关于加强我市核桃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建议”办理股室产业办,责任领导冉启均,责任人王奇;②“关于大力支持生溱产业发展的建议” 办理股室产业办,责任领导冉启均,责任人王奇;③“关于加强红军公园车辆管理的建议”

办理股室园林处,责任领导王海,责任人殷成泽;④“关于进一步加大树花菜(珍珠花菜)产业发展力度的建议” 办理股室产业办,责任领导冉启均,责任人王奇;⑤“关于解决树花菜销售困难的建议”

办理股室产业办,责任领导冉启均,责任人王奇。

2.协办件5件:①“关于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品牌强市战略的建议”办理股室产业办,责任领导冉启均,责任人王奇;②“关于政府应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资金倾斜力度的建议”办理股室产业办,责任领导冉启均,责任人王奇;③“关于强力整治河道,加大饮用水源的保护和投入力度的建议” 办理股室造林股、资源股,责任领导林森、付勇,责任人熊昌发、张国庆;④“关于加快水洋坪旅游景区规划建设的建议” 办理股室产业办,责任领导冉启均,责任人王奇;⑤“关于在城市建设中重视绿化工作,确保绿化面积的建议。” 办理股室园林处,责任领导王海,责任人殷成泽。

(二)政协提案

1.主办件1件:“关于我市商品林纳入生态效益补偿的建议”办理股室兑现办,责任领导张继恒,责任人张芳;

2.协办件2件:①“关于促进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建议” 办理股室产业办,责任领导冉启均,责任人王奇;②“关于河口片区科技生产和养殖业发展扶贫支持的建议”办理股室产业办,责任领导冉启均,责任人王奇。

3.B类件1件:①“关于塔子山公园维修、管护及后续建设的建议” 办理股室园林处,责任领导王海,责任人殷成泽。

三、办理时限

3月31日前完成相关科室的任务落实会;4月20日前,由局办公室负责召集所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提议人参加座谈协商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准确了解真实意图,形成有说服力的回复意见。 5月20日前完成调研和初步回复意见,责任领导签字后报局办;7月20日前办公室整理回复意见报局长审签,7月底完成正式回复意见报政府督查室。协调联系人周丹。

1、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局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牵头。一是承办科室全面负责属于本科室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定出详细办理方案。二是承办科室要明确联络人员,专门负责办理过程中信息的收集、反馈,确保信息畅通,掌握办理进度,总结办理经验,安排下步工作。三是将办理工作纳入年底工作目标考核评比,确保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任务顺利完成。

2、加强联系,走访代表。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科室要认真研读原文,正确理解提议人的本意。同时,在办理之初(方案见面)、办理之中(方案实施)、办理之后(办理结果)的三个阶段要加强与提议人的联系,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举办现场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等形式(每个办理件必须要达到100%的见面率)充分征求提议人意见,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协作工作方案第6篇

根据市委《关于在全市机关开展“富民强市作表率”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全市机关“富民强市作表率”活动领导小组1号文件《关于印发全市机关开展“富民强市作表率”活动安排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科协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一系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这个中心,突出班子、党员干部队伍这个重点,聚力机关作风建设这个关键,努力实现创一流机关、建一流队伍、育一流作风、出一流业绩这个目标,凝心聚力,团结奋进,全面推动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上水平,使科协整体工作更加扎实深入,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

二、重点解决的问题

通过专题学习教育、党日实践活动、自查互查、确立目标、整改提高等方式,自下而上地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对照检查,重点解决好机关作风中存在的“庸懒散”问题,有效克服思想上活力不足、创造力欠缺;工作效能上效率低下、精神不振;工作标准上得过且过、被动应付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按照市委统一安排,这次活动作为创建“五型”机关的一个主要内容贯彻全年。

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组织准备阶段:(3月底前)主要是①召开党组会议,学习领会市委要求,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思想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②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靠上抓,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抓好活动各项任务落实。③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实施办法。这项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并将活动方案报市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作工作方案第7篇

一、工作目标

确保110千伏输变电线路工程于2014年7月底完工。

二、工程实施的范围及重点

实施范围:110千伏输变电线路工程自镇村至110千伏变电站,工程线路走径涉及镇所辖的5个行政村。

实施重点:解决好110千伏输变电线路工程杆塔的征占地、临时占用耕地的协调补偿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成立110千伏输变电线路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同志任组长,供电局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安监局、规划局、国土局主管副职,镇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供电局,办公室主任由供电局副局长同志担任,主要负责工程项目征收占地、建设的指导、协调、政策的宣传解释等工作。

职责分工: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施工现场的正常秩序,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非法阻挠工程施工等突发事件,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正常施工秩序的违法行为;市国土局负责为110千伏输变电线路工程杆塔占地提供补偿依据,对项目工程临时占地复耕进行监督;市供电局负责做好工程建设占地的征迁、补偿及项目各项建设工作,同时作为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把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确保工程保质按期完成;市安监局负责抓好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各相关乡镇负责配合市供电局做好工程占地的征迁、补偿工作,积极向被征地群众宣传电力工程项目政策,协助供电局解决项目实施工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保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乡镇要通过入户等方式大力宣传电网建设的重要意义,讲解电力设施占地补偿的政策规定,为工程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2.建立协调机制。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程项目征占地、补偿等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协调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3.严格补偿标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青苗赔偿、占用土地补偿等补偿标准要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市电网工程建设施工占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执行。

协作工作方案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结合经济协作工作实际,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核心,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破解影响和制约经济协作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努力把握科学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形成一批调研成果,并及时总结转化为政策、措施和工作制度,指导经协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调研内容和课题分工

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的职能特点,带领分管的科室人员,重点围绕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经济协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解决经济协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

调研课题和分工如下: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经济协作机构的职能作用。领题领导: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人员:各科室科长。

(二)加强对口支援工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领题领导:张宇信主任;参加人员:综合科赵继国副科长。

(三)加强环渤海区域合作,实现区域经济共赢发展。领题领导:王向阳副主任;参加人员:对口支援科刘崇财科长。

(四)加强三峡移民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领题领导:王化虎纪检组长;参加人员:对口支援科宋君副科长。

(五)加强经济技术协作,促进经济文化强市建设。领题领导:孔祥礼副主任;参加人员:秘书科杨世春科长。

三、调研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务求改革创新;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深入分析研究,切实解决问题。

四、时间、方法及步骤

集中调研时间安排在10月20日至11月10日。各分管领导和科室根据确定的调研课题,采取实地调研、问卷调研、座谈调研、研讨调研等方式进行,也可多种方式结合进行。

1、进行调研准备。根据调研课题,制定具体调研方案,联系调研单位,设计调查问卷,等。

2、开展深入调研。党组成员带队进行调研,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问卷调查、现场调查、座谈调查等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搜集掌握第一手资料,作为撰写调研报告的依据。

3、形成调研报告。在深入调研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梳理出在科学发展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工作思路,形成调研成果。

4、上报调研报告。11月10日前,及时将形成的调研报告上报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一组指导二组。

5、转化调研成果。对调研中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即予以解决;对调研中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梳理分析,促进解决问题思路的形成;对于自身解决不了的问题,提出基本思路和建议。逐步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与办法,推进政策制度的科学完善。

五、有关要求

1、明确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是我办这次调研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调研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领题领导是调研课题的具体责任人,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并亲自撰写调研报告。

2、科学安排。调研工作要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广泛调研与典型案例分析相结合。调研工作要深入到基层,探索解决问题的新角度、新办法,理清解决问题的思路。

协作工作方案第9篇

一、商品交易市场协管员配置和机构设置

区现有各类市场40个,依据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原则,以每个市场配置7名商品市场交易协管员计算,可提供280个就业岗位。根据市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分期分批、稳步推进”的原则,拟在2年先期招聘商品交易市场协管员60名,以后视市场管理情况和需要再行招聘。

商品交易市场协管队伍实行属地化管理,区组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性质的商品交易市场协管服务社,在全区15个镇、街道各设立1个服务分社,负责本辖区内的商品交易市场协管。

区商品交易市场协管服务社办公地点,设在卫零路485号,分社办公地点分别设在各镇、街道所在地。

二、商品交易市场协管员的工作职责

商品交易市场协管队伍要充分履行协助管理职责,主要是:

(一)督促市场经营管理者履行管理职责

检查商品交易市场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包括有关市场准入、安全卫生责任、交易纠纷调解赔偿、计量管理、重要商品购销台帐、经营管理活动场内公示等制度的具体实施情况。

(二)实施商品交易市场场内巡查

对市场内交易商品的质量、安全、卫生、经营环境和安全状况以及公平交易情况等进行巡视、检查。

(三)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加强现场管理

积极配合工商、卫生、质监等行政执法部门教育、督促场内经营者依法经营,对其违法经营行为进行劝阻,并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四)商品交易市场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及日常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招聘和培训

(一)招聘工作由区工商分局会同区劳动保障局,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实施。

1、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本市失业、下岗协保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特困人员和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招聘条件:

(1)思想进步、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忠于职守,自愿从事市场协管工作;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高1.65米以上;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高1.55米以上;

(4)身体健康(听觉良好、无口吃、色盲及其它影响工作的慢性疾病),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5)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无治安处罚以上的违法犯罪记录。

2、方案编制与信息

(1)区工商分局将制定的实施方案报送市工商局、区政府审核并确定后,与区财政局、区劳动保障局联合实施商品交易市场协管员项目。

(2)区工商分局将《招聘公告》送区劳动保障局,由区劳动就业中心向社会。

3、报名方式

(1)区劳动就业中心接受报名;

(2)区劳动保障局(就业中心)负责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由区工商分局进行复核并发放测试通知。

4、测试内容与方式

(1)商品交易市场协管员测试分为面试与笔试,由区工商分局按照市工商局的规范要求自行组织安排测试;

(2)面试和笔试由市工商局统一命题;

(3)区工商分局根据报名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每个录用岗位1:1.5的比例分别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即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笔试结束15日之后予以公布。

(4)面试按照市工商局统一标准和要求进行。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15日之内公布。

(二)培训与考核

1、拟录用人员(面试通过人员)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和区工商分局审核通过后,必须接受由市工商局干校组织实施的商品交易市场基础知识的培训考核;

2、拟录用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由市工商局及市劳动保障局共同颁发合格证书,并由区商品交易市场协管服务社与录用者签订试工期协议,试工期为三个月,试工合格者可正式录用,签订上岗协议。

(三)监督与检查

1、市工商局和区有关监督部门对招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2、报考人员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不再录用。

四、商品交易市场协管队伍的管理

(一)实行业务归口管理

由区政府会同区工商分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商旅委、卫生局、质监局等部门组成商品交易市场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工商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人员由成员单位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区工商分局市场科。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区商品交易市场协管员就业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落实商品交易市场协管员队伍办公场所和各项经费到位。工商分局负责制定项目方案,协调做好服务社及分社筹建工作。各服务分社所在地镇、街道应组成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商品交易市场协管队伍的协调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落实工作责任

区商品交易市场协管服务社在商品交易市场协管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对本辖区商品交易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场协管工作人员的业务调配、业绩考核和内部监督,并对镇、街道市场协管分社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管理。

(三)实行“四个统一”管理

严格按照市工商局的“统一招聘、统一培训、统一规范、统一纪律”原则,对商品交易市场协管队伍实施管理。

五、经费标准、来源和优惠政策

(一)经费标准和办公用房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实施万人就业项目若干意见的通知》(府办〔2〕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组织实施万人就业项目的试行意见》(府办[]67号)的有关规定,商品交易市场协管项目经费和办公用房标准包括:

1、商品交易市场协管员每人每月收入为1000元(含交通、误餐费补贴);

2、招用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应按照非正规就业劳

动组织的缴费标准或小城镇保险的缴费标准予以缴纳;

3、劳动防护及识别用品费用为每人每年500元;

4、必需的日常办公及管理经费;

5、区商品交易市场协管服务社办公用房50平方米,服务分社办公用房450平方米。

(二)经费来源

1、商品交易市场协管员收入由市财政按每人每月400元承担,区财政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按每人每月200元承担,各镇、街道财政以协管员配置人员数按每人每月400元承担;

2、其他经费由市、区财政承担、市(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3、今后如遇经费、收入调整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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