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防火调查报告优选九篇

时间:2022-04-28 21:21:08

防火调查报告

防火调查报告第1篇

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高堂大厦、琼楼玉宇,由于自然或人为的火灾,顷刻之间化为乌有。近代就有天安门城楼遭雷击起火。秦代的阿房宫、始皇陵,楚人一炬,可怜焦土明清两朝的北京故宫,几百年间烧毁过多少次,现在真正的明代以前建筑,已经所剩无几了。古建筑古建筑起火,造成的火灾损失是无法以金钱来估量的。除建筑物本身的艺术价值以外,在建筑物内一般还保存着大量的历史雕塑、绘画、古代碑刻等具有极强欣赏价值的珍贵文物和艺术品。古建筑是祖先给我们留下来的珍贵遗产,一旦发生火灾,造成严重的后果,我们都有可能成为历史的罪人。

古建筑往往和当地的自然景观融为一体,成为当地的旅游资源。成为当地政府收入的一部分,一旦发生火灾,肯定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如果火灾扑救不及时,造成游客伤亡事件,会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1998年临汾市尧庙发生特大火灾,烧毁广韵殿砖木结构建筑一座,尧王等泥塑9樽,直接经济损失450多万元,损毁的历史文化价值更为巨大。

其次,我认为引起古建筑火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木质建筑,极易燃烧。

因为大多数古建筑都是木质建筑,木材经过一百多年或几百年的干燥,成了极易燃烧物品,特别是一些枯朽的木材,火灾载荷远远高于现行的国家标准所规定的火灾负荷量,火灾危险性极大。再加上古建筑一般都有油漆彩绘以及屏风、挂画垂帘等大量可燃装饰,一旦失火,室内散热差,温度升高快,很容易引起轰燃。

(二)人为火灾隐患较多。

(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古建筑火灾。

再次,我国的古建筑,由于容易发生火灾和蔓延,难于施救,是消防工作者千百年来棘手的问题。对于古建筑灭火的复杂性有以下几点来决定的。

(一)建筑部局决定了其灭火的复杂性。

古人基于空间和相互照应的初衷把古城内的建筑设计成了珠联璧合式的构造,形成一种:登上一户屋顶便可游万家灯火的奇观。这就决定了一旦起火,即有可能形成火烧连营的后果。如1964年,承德外八庙的普佑寺遭雷击烧毁,今仅存遗址;1985年4月坐落在甘南高原上的拉卜楞寺大经堂发生火灾,连同正在展出的1000多件珍贵文物,被无情大火毁于一旦。

(二)人口众多决定了其灭火的复杂性。

古建筑往往都是旅游胜地,游客往来众多,一旦发生火灾 ,现场混乱不堪,如果是在平常,工作人员如果疏散得当,会减少人员伤亡,如果是在大型宗教集会活动时,一旦发生火灾,很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三)交通不畅决定了其灭火的复杂性。

有的古建筑远离城镇,建于偏远的高山深谷之中,交通不便,有的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部队鞭长莫及,延误了灭火战机。有的古建筑还设有门槛、台阶,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只能望火兴叹。

(四)设备不足决定了其灭火的复杂性。

古建筑设计建造时并不像现代人设计楼房那样把消防设施都列在其中,大多数古建筑周围都缺乏灭火设备。后期为了保护古建筑原貌,不破坏建筑的完整性,很少在古建筑中增加现代建筑消防设施,这就造成古建筑一般无消防水源、无消防车救火或有车无路、有水无设施的尴尬局面,唯一能够用的多是一些轻便灭火器、消防桶等简单的灭火设施,对于燃烧猛烈、蔓延迅速的古建筑火灾真可谓是杯水车薪。

古建筑是历史文物的一个重要方面,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研究价值以及重要的纪念和教育意义。古建筑是珍贵的,其价值也是无法估量的。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我们非常明白,防火工作是主要工作,是第一位的。以上的情况是我们不愿看到的,我们从事消防工作,应该忧天下之忧而忧,乐天下之乐而乐。那么我们怎么才能有效的预防其火灾的发生呢?我觉得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好它。

防火调查报告第2篇

一、民宿的定义

住建部、公安部、国家旅游局2017年2月27日联合颁布《农家乐( 民宿) 建筑防火导则( 试行) 的通知》(建村[2017]50号)规定,民宿是指位于镇( 不包括城关镇) 、乡、村庄的,利用村民自建住宅进行改造的,为消费者提供住宿、餐饮、休闲娱乐、小型零售等服务的场所。场所经营用客房数量不超过14 个标准间( 或单间) 、最高4 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 m2。

二、近年国内民宿重大火灾案例

2013年3月11日20时30分左右,云南省丽江市古城景区发生火灾。起火点位于光义街现文巷42号,此次火灾烧毁民房107间,涉及13户,其中客栈4家,6个院落,过火面积2243.46平方米。

2014年1月11日,云南省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发生火灾,共烧毁房屋343栋,总受灾户数246户,古城最繁华地带变成废墟,此次火灾烧损房屋直接财产损失为8983.9308万元。

2014年1月25日,贵州省拥有300多年历史的镇远县报京侗寨发生火灾,经初步统计,大火共烧毁房屋100余栋、1000余间,受灾290余户1180余人。据悉,此次大火造成侗寨核心区超半数住户受灾。

2014年4月6日凌晨4点10分左右,云南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龙泉社区一古宅商铺发生火灾。经各方全力扑救,5点30分,明火得到全面扑灭,此次火灾共致10间铺面损毁。

2015年8月9日,贵州省遵义市永兴古镇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00余平方米。

2015年10月29日,重庆市级文物保护建筑“江全泰号”发生火灾,过火面积340平方米。

2015年12月19日,安徽省祁门县芦奇村省保单位一本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524.37平方米。

2017年11月18日,国保单位河北张家口市张家口堡中营署东厢房发生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85平方米。

2017年12月10日,四川绵竹市九龙镇灵官楼被烧毁。

三、婺源县民宿发展的现状

婺源县的民宿经济发展较其它地区起步晚,但发展迅速。2018年12月摸排的统计数据,现正在营业的婺源县古宅民宿、农家乐已有670多家(如在3月份、10月等旺季农家乐的规模可达4000多家),可提供6600多间客房;其中精品民宿95家,可提供3000多间床位住宿,主要分布在江湾、思口、清华、大鄣山、赋春、秋口、段莘、沱川、浙源等乡镇,精品民宿投资规模达到5亿余元,年直接经营收入达3亿元。

四、婺源县存在的主要问题

婺源县民宿旅游虽显成效,但总体仍处发展阶段,各地发展不均衡、差异大,在产业规划、经营管理、安全卫生、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制约影响了民宿的发展。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缺少合法审批手续

民宿属于新生业态,其用地性质、建筑结构、建设主体、经营方式等具有一定特殊性,难以符合现行法规标准的规定。目前相关的土地法、规划法、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中均没有专门规定,民宅改建的民宿更是无需办理国土、房管、规划等手续。一些规模较大的民宿仅在投入营业前办理了工商、卫生部门的手续,其工商和卫生的营业执照与营业场所不为一体,一些规模较小的民宿甚至工商、卫生部门的手续也没有。新建的民宿虽然会办理土地、规划、建筑等相关手续,但是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往往以招商引资的名义,给投资方大开绿灯,造成一些先天无法弥补的火灾隐患产生。如丛溪小镇、流苏小筑、瑶湾等地均存在着防火间距不足、无消防车道、消防水池偏小、管网压力不足等后期难以改正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 消防基础建设不足

民宿多依山傍水而建,与其它民宅密集相连,耐火等级低;多数民宿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水源设施缺乏,基础条件差,所在地区的志愿消防队伍、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匮乏,无法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如民宿密集的思口镇延村、思溪村、西冲村,秋口镇李坑村,珍珠山乡黄砂村、秀水村,房屋连片、通道狭小、缺少防火分隔措施,县城消防队出警距离远耗时长,从县城到这些地方少则1 小时多则几小时才能到达,据测算,一栋木房26分钟即可烧尽,且燃烧越猛热释放速率越大,火场升温越快,周边可燃物更易被辐射热点燃,导致蔓延加快,迅速引燃毗邻房屋县消防队到场早已形成“燎原”之势,错过了救援的最佳时机,况且建筑密集,道路狭窄,门槛、台阶多,消防救援车辆无法靠近火场,加上受自然条件限制,一旦起火不仅危及村民生命财产安全,还会对原生文化、原始自然生态和原貌历史遗存等造成毁灭性破坏。而民宿主要由农民或者租户投资经营,难以承受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防火间距等方面的建设、改造及投资。

(三) 消防技术条件不足

大部分民宿建筑由原农村住宅等建筑改建而成,因建造年代久远,其结构均由全木的柱、梁、檩、枋、椽等构件榫卯而成,用于特殊造型的拱、檐、架、脊等部件也是木质构造。这些建筑工艺精湛,造型独特,雕刻精美,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但普遍存在建筑耐火等级低、缺少防火分隔、缺少疏散楼梯、疏散楼梯形式不符合要求等先天不足,消防安全条件难以满足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

(四) 消防管理水平不足

一些地方民宿经营者缺乏消防安全意识,消防技术措施不落实,消防管理能力不足,消防宣传教育不到位,经常存在违规用火用电、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如段莘乡庆源村民宿群,大部分民宿均未配齐基本消防设施,电气设施安装和线路敷设不规范,老化裸露严重,且未与可燃物隔离,大功率的空调、热水器等电器增多,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业主和从业人员严重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用火随意,冬季还有火盆取暖、火坑熏肉等习惯,重要节日和婚丧嫁娶还要焚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加上烧炭、扔烟头等不良行为,用火频率高,火源管控难。

五、加强民宿消防安全的基本思路及措施

(一) 科学界定民宿法律归属

坚持城乡有别、新旧有别、大小有别、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消防安全指导意见,严格规范新建、规模以上及城镇民宿建设,重点指导和扶持小微民宿发展,明确简洁明确、操作性强的消防安全要求,协调城乡发展,支持农民致富,指导和促进民宿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不能将民宿简单定性为旅馆、餐厅,也不能等同分布更广的家庭旅馆、出租屋等。民宿就是要突出农村特点,位于城郊、乡村及偏远城镇,主要利用农民自建住宅、闲置房屋等既有建筑改造而成。小微民宿的经营用客房数量不应超过14 个标准间( 或单间) 、最高4 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2。超过上述条件的民宿,必须严格执行《旅馆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

(二) 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民宿的有序发展、安全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民宿聚集乡村的消防基础建设必须纳入政府工程予以保障。民宿聚集乡村的消防基础设施应当与乡村道路、饮水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统一建设和管理。民宿集中分布的地区建设供水管网时,应当建设公共消火栓; 已有供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地区,改造时应配置消火栓。没有供水管网的地区,应设置天然水源取水设施或消防水池,山区宜设置高位消防水池; 村庄之间以及与其他城镇连通的公路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砖木结构、木结构的民宿集中分布的地区,应当采取设置防火隔离带、设置防火墙、打通消防车通道、提高建筑耐火等级等措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降低火灾风险。

(三) 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在硬件方面至少应做到“两满足三配备”,即满足基本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要求,配备简易报警、灭火器( 简易喷淋) 、疏散逃生设施( 疏散图、疏散标志、手电筒、逃生面罩等) 。

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做到“一明确两落实”,即明确业主消防主体责任,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通道的管理措施,特别是加强厨房排烟罩、电动车充电停放、烟花爆竹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在消防安全制度方面,建立“四项制度”,即防火检查、隐患整改、宣传教育、消防演练制度。从业人员熟悉岗位职责和消防要求,做到“一懂三会”,即懂本岗位火灾危害、会报火警、会用灭火器、会

疏散逃生。在改造民宿施工中,严禁使用可燃易燃装修材料,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强临时电焊、动火的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四)改进民宿火灾治理方式

防火调查报告第3篇

近年来,随着城乡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雨后春笋般兴起,农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改善的同时,用火、用油、用电、用气量也随之明显增加,导致农村火灾的严峻形势,农村消防工作实属不容乐观。一些农村火灾的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触目惊心。农村消防工作是社会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直接关系着广大农村社会治安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由此,做好农村消防工作已刻不容缓,有着现实和长远的积极意义。本文仅就农村火灾发生的原因、农村火灾发生的特点和预防农村火灾的对策,谈谈个人一些粗浅的见解。

一、农村火灾发生的原因

目前,农村火灾的发生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也是农村经济发展长期落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的必然产物,众多的火灾隐患直接威胁着人们生活和财产安全,也为农村消防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诸多的问题,这不仅仅是消防问题,更是沉重的农村社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

(一)消防安全责任缺乏落实。现阶段,个别乡镇党委、政府没有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消防工作重视力度不够,对本辖区内存在的较多火灾隐患不闻不问,基层消防组织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职责没有建立健全,责任没有明确,部署落实没有到位。同时由于多种原因,农村消防工作一直处于停滞不前,部分村干部由于受经济和文化水平的限制,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淡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缺乏,造成农村防火工作基本无人抓,仅靠村民的自我意识进行防护,安全工作形同虚设。特别是一些边远山区农村,消防工作几乎被人遗忘,有的地方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和消防安全管理机制一片空白。

(二)农民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尽管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了消防宣传工作,人民群众的消防意识得到了一定的增强,但是,由于广大农村地处偏远,居住分散,群众受教育程度不高,外加基层消防管理滞后,宣传工作无人管,无人抓等原因,致使消防宣传活动难以落到实处,一些边远山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往往成了被遗忘的角落,缺乏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固守旧的风俗习惯,柴草乱堆乱放,诱发火灾因素多。一是农民违规用电。由于一些农村家用电线乱拉乱接、老化、破损,家用电器长时间通电等原因而引发房屋火灾。二是农民违规用油。现在一些富裕的农民已购买了拖拉机、摩托车等,由于农村交通不便等各种因素,有些农民就将日常使用的汽油、柴油和煤油,买回后存放在自家以便日常使用,也极易引发火灾。三是农民违规用气。一些农民家庭做饭用上了液化石油气灶,但因未按正常的安全程序去操作使用,往往由于忘关阀门漏气等原因,遇明火容易发生爆炸、燃烧。四是农民违规用火。农民生活常常因用火管理不慎,如儿童玩火、燃放鞭炮、放火、乱扔烟头等原因引起火灾。

(三)乡镇严重缺乏消防规划。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仍滞后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步伐,农村集镇的改造工作仍迟缓,大部分乡镇消防规划实施不到位,房屋以木板房和土房为主,前后间相连,毗邻成网状,在消防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电器线路敷设等多方面均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发生火灾时极易蔓延扩大,易导致成片房屋毁于一旦。

(四)农村严重缺乏消防组织。处于山区的一些乡镇经济条件较弱,农民群众外出务工较多,尚未有任何形式的消防组织。同时随着农村企业大量的改制转轨,绝大部分企业已转为私营性质,导致许多企业的消防管理组织被撤销,即使少数单位保留的消防人员也基本是兼职人员。有的地方甚至尚未有任何形式的消防组织。

(五)农村缺乏消防监督力量。农村消防工作点多面广,村庄较为分散,户数辖区范围大,派出所警力不足,加之各种治安管理防范任务繁重,警力严重不足,在日常监督管理中无暇顾及到每个村庄,一家一户,仅靠现有警力难于及时发现和消除全部火灾隐患。

二、农村火灾发生的特点

随着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显着提高,村镇产业结构已呈多元化发展趋势,农村建筑形式和规模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纵观全国农村火灾尤其是时有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所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惨不忍睹。

(一)建筑耐火等级低,易造成火势蔓延快。一些农村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受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经济条件的限制,房屋建设总体无规划,无防火设计,建房随意性大,住宅砖瓦结构较少,大多房屋建筑耐火等级低,多系土木、砖木、石木结构,门窗多由木质材料制成,屋顶大部分由木材、板皮、油毡等可燃材料搭建而成,屋内多用纸张抹灰吊顶,并且房前屋后大多堆有柴草,造成室内外可燃物相连,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小,有的连接在一起,一旦发生火灾,容易蔓延扩大,火借风势,即燃即塌,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二)建筑主体破坏快,易造成火灾危险多。由于农村居民房的之间的建筑间距小,发生火灾后,火势容易蔓延到其他房屋,形成火烧连营的局势,一旦建筑燃烧时间长,房屋的主体结构易发生破坏,易出现倒塌、落顶危险,人员进入火场抢救财物和进行灭火危险性多。

(三)村民报警意识差,易造成火灾损失大。由于郊区通信条件相对较差、电话少,在家里的多为老人,发现火情比较晚,一些村民遇有火灾时,不及时报警,先自己扑救,等到火灾无法控制时才想到报警,报警时心情过度紧张,由于方言等原因情况对起火地点、火灾性质、消防车行进路线说不清楚,这样延误了消防部队出动时间,造成火势一时无法控制,导致火灾损失大。

(四)农村消防组织少,易造成灭火力量弱。部分乡村无义务消防组织,且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家中只留老人和小孩,虽有人却无力及时扑灭初起火灾。等消防部队赶到一般要一个小时左右,已经错过了最佳扑救时间,大部分都是到场清理余火。

(五)村民消防常识少,易造成灭火速度慢。发生火灾后,当地居民普遍缺乏消防知识,无救火经验,手忙脚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初起火灾,采用截然不同的方法灭火,往往不能将火灾在初期阶段扑灭。而等消防车到场后,由于居民不懂灭火的相关知识,又想尽快的配合消防队开展灭火工作,会发生抢水带和水枪的情况,造成灭火工作开展缓慢。

(六)农村消防水源少,易造成火场供水难。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民普遍用上了自来水,水池、水塘和水沟等由于年久失修,蓄水量日益减少,有的干脆被填平为农田。虽然部分村镇在安装自来水时考虑了消防问题,安装了消火栓,可供灭火用水很少,往往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只能望火兴叹。

(七)农村道路状态差,易造成灭火救援迟。现在通往各乡镇的公路基本上都是水泥路,农村火灾现场大多路途远,道路狭窄,潜在危险多,民房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部队无法在短时间、近距离赶赴现场扑救,错过了扑救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到达火灾现场时往往火灾已蔓延开来或者已发展至猛烈燃烧或熄灭阶段。甚至个别村庄根本就没有路,消防车都进不去,导致消防员无法顺畅到达火场进行灭火。

三、预防农村火灾的对策

当前,全国各地农村滞后的消防工作有着长期的历史背景,要想一时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现状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事情,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任重而道远。因此,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根据目前农村的实际生活小平和经济发展条件,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大力预防农村火灾发生,逐步推进农村消防工作。

(一)以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为核心,不断构建农村群防群治网络。

农村消防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从农村现行管理体制、生产生活现状和发展要求出发,将农村消防建设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督促、统筹、指导农村消防建设发展,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新机制,完善农村消防工作措施,积极构建新型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行火灾事故倒查责任制,对于出现的火灾责任事故,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而构建农村群防群治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网络。

(二)以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为载体,不断增强农民消防安全意识。

“农村防火工作,宣传教育系于一半”。各乡镇要根据农村火灾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普及消防常识、提高农村群众的消防素质入手,要始终把加强农村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村民消防安全素质纳入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的重要位置,结合送“消防知识下乡”、“农村消防知识大讲堂”、“村官进红门”等活动,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版,进行长期、广泛、深入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学校和村委会两个消防宣传阵地,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有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漫画、消防知识教育课等活动,确保消防宣传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形成“铺天盖地”之势,从而真正把消防宣传的触角延伸到农村每个角落,形成乡乡讲防火、村村抓消防、户户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以因地制宜发展消防组织为依托,不断完善农村灭火救援体系。

各乡要针对农村分布面积广、区域跨度大、消防警力严重不足,发生火灾很难扑救的实际,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挖掘社会力量,进一步充实农村消防队伍,以现役消防部队为主,坚持走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路线,依托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及公安派出所、民兵应急分队、治安联防组织等力量,建立健全以乡镇专职消防队为中心,以乡镇、村群众义务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为补充的农村消防队伍网络,逐步配备战斗服、手抬机动泵、消防水带、水枪、灭火器以及经改装的三轮车等消防装备,在广大农村普遍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志愿(义务)消防队,不断加强农村乡级、村级消防力量建设,不断完善农村灭火救援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协同作战演练、技能比武、检查考评等工作,切实增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整体作战能力,做到“日常防火工作有人抓,初起火灾扑救不出村,一般火灾扑救不出镇”。

(四)以千方百计完善消防规划为根本,不断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格局。

各乡镇要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将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把消防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小城镇建设总规划和村庄规划,完成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大力加强镇、村消防规划和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以及消防装备建设,特别是要将村民住宅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全面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有效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农村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五)以想方设法解决基础设施为途径,不断增强农村抗御火灾能力。

各乡镇要紧紧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在充分结合各地实情,本着“不补旧帐,不欠新帐”的原则,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地加大对农村消防资金的投入力度,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地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村庄,村民住宅及驻村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纳入村庄建设规划,并与村容村貌的治理改造和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积极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确保新农村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稳步提升农村抗御火灾综合实力。

(六)以深入开展火灾隐忠排查为抓手,不断减少农村火灾事故发生。

防火调查报告第4篇

一、农村火灾发生的原因

目前,农村火灾的发生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也是农村经济发展长期落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的必然产物,众多的火灾隐患直接威胁着人们生活和财产安全,也为农村消防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诸多的问题,这不仅仅是消防问题,更是沉重的农村社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和探讨。

(一)消防安全责任缺乏落实。现阶段,个别乡镇党委、政府没有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消防工作重视力度不够,对本辖区内存在的较多火灾隐患不闻不问,基层消防组织和各项安全

(二)村民报警意识差,易造成火灾损失大。由于郊区通信条件相对较差、电话少,在家里的多为老人,发现火情比较晚,一些村民遇有火灾时,不及时报警,先自己扑救,等到火灾无法控制时才想到报警,报警时心情过度紧张,由于方言等原因情况对起火地点、火灾性质、消防车行进路线说不清楚,这样延误了消防部队出动时间,造成火势一时无法控制,导致火灾损失大。

(三)农村消防组织少,易造成灭火力量弱。部分乡村无义务消防组织,且大部分青壮年外出打工,家中只留老人和小孩,虽有人却无力及时扑灭初起火灾。等消防部队赶到一般要一个小时左右,已经错过了最佳扑救时间,大部分都是到场清理余火。

(四)村民消防常识少,易造成灭火速度慢。发生火灾后,当地居民普遍缺乏消防知识,无救火经验,手忙脚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初起火灾,采用截然不同的方法灭火,往往不能将火灾在初期阶段扑灭。而等消防车到场后,由于居民不懂灭火的相关知识,又想尽快的配合消防队开展灭火工作,会发生抢水带和水枪的情况,造成灭火工作开展缓慢。

(五)农村消防水源少,易造成火场供水难。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民普遍用上了自来水,水池、水塘和水沟等由于年久失修,蓄水量日益减少,有的干脆被填平为农田。虽然部分村镇在安装自来水时考虑了消防问题,安装了消火栓,可供灭火用水很少,往往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只能望火兴叹。

(六)农村道路状态差,易造成灭火救援迟。现在通往各乡镇的公路基本上都是水泥路,农村火灾现场大多路途远,道路狭窄,潜在危险多,民房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部队无法在短时间、近距离赶赴现场扑救,错过了扑救初起火灾的最佳时机,到达火灾现场时往往火灾已蔓延开来或者已发展至猛烈燃烧或熄灭阶段。甚至个别村庄根本就没有路,消防车都进不去,导致消防员无法顺畅到达火场进行灭火。

二、预防农村火灾的对策

当前,全国各地农村滞后的消防工作有着长期的历史背景,要想一时从根本上改变目前的现状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事情,加强和改进农村消防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任重而道远。因此,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根据目前农村的实际生活小平和经济发展条件,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大力预防农村火灾发生,逐步推进农村消防工作。

(一)以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为核心,不断构建农村群防群治网络。

农村消防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从农村现行管理体制、生产生活现状和发展要求出发,将农村消防建设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督促、统筹、指导农村消防建设发展,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新机制,完善农村消防工作措施,积极构建新型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行火灾事故倒查责任制,对于出现的火灾责任事故,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而构建农村群防群治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网络。

(二)以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为载体,不断增强农民消防安全意识。

农村防火工作,宣传教育系于一半。各乡镇要根据农村火灾特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普及消防常识、提高农村群众的消防素质入手,要始终把加强农村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村民消防安全素质纳入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的重要位置,结合送消防知识下乡、农村消防知识大讲堂、村官进红门等活动,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版,进行长期、广泛、深入的消防宣传 。

(三)以千方百计完善消防规划为根本,不断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格局。

各乡镇要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将农村消防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把消防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小城镇建设总规划和村庄规划,完成消防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大力加强镇、村消防规划和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以及消防装备建设,特别是要将村民住宅及乡镇企业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建设全面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有效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农村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防火调查报告第5篇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危害。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境内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的原则。

(二)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群众、义务扑火队伍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按程序逐级上报,按程序处理的原则。

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森林火灾的防范和应对工作。由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林业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林业局、司法局、粮食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局、广电局、卫生局、电信局、气象局、森林派出所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林业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2.2工作职责

2.2.1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省实施森林防火工作条例办法》及本预案的实施情况;组织、协调、监督全县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研究,解决扑救森林火灾中的重大问题;统一调度全县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必要时直接指挥森林火灾现场的扑火救灾工作;统一协调武警消防支队以及公安民警参加森林扑火救灾。

2.2.2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公安局主要负责火灾案件的侦破,协助和指导森林公安派出所查明火因,对肇事人和责任人依法查处,并将结果及时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县公安消防支队配合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发生森林火灾时参加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督促火案查处,维护火场周边秩序,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森林火灾预防及扑救专项资金的筹措拔付,扑火期间后勤供给的所需物资、运输、食品、药品及扑火后的抚恤等费用,一般实行先记账、后结算的应急办法。

县交通局负责组织为运送扑火人员、扑火物资、救灾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

县电信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通讯联络工作,按照特殊通讯的规定,办理通讯事宜,保证火场指挥信息畅通。

县气象局负责火情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火险天气预报服务。

县粮食局和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扑火所需粮、棉、食用油、电、煤、油等重要原材料及医药用品等重要物资供应。

县卫生局负责安排协调伤员救治及卫生防疫工作。

县广电局负责正确及时报道和火灾信息。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人员参加灭火及火后损失评估、灾后处理等工作。

2.2.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县政府、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政策决定;协调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发挥森林防火工作效能;代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实施森林防火监督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规定程序下达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意见;设立森林火灾报警电话;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制定森林防火措施,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制定火灾扑救方案,组织、协调、督促火灾扑救工作,上报火情信息;组织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会同公安机关调查起火原因、地点、损失情况和追查肇事人;解决和处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2.3应急联动机制

2.3.1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置意见。

(一)跨越乡(镇)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灾;

(二)发生在森林公园、重点林区及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火灾;

(三)危及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四)发生扑救人员死亡或重伤的森林火灾;

(五)连续燃烧8小时且明火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六)其他需要县上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3.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接到重、特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开县护林防火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启动本预案;及时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派员立即赶赴火场,协助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责令公安、林业等部门组成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勘查;及时向有关新闻媒体通报情况,及时、准确森林火灾消息。

2.3.3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通知后,要确定一名值班领导,落实预案涉及本部门的工作,并向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值班人员和联系电话。

3预警预测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每一位公民都有报告森林火灾的义务。按照“火患早排除,火险早预报,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的原则,各乡(镇)设置的护林站、瞭望台、护林员以及火点附近的村组居民,要将发现的火点在第一时间以电话、口头等形式报告乡(镇)政府或县林业主管部门,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3.2预警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要及时查明火灾范围、地点、火势。火场附近的单位及火场所在乡镇要立即做出响应和处置。

3.3森林火灾的等级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森林火灾等级分为: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本条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1.1火灾发生地应急反应

发生火情后,县护林防火部门应立即组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附近职工群众进行扑救。如发生本预案2.3.1条所述森林火灾时,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要立即组建到位,并由主要领导现场指挥。按照有关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规定,将火场的综合情况及时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4.1.2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反应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大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核实起火地点、时间、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形势及扑救组织情况,提出处置意见。24小时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或跨乡支援扑救的,要建立县级扑火前线指挥部,依据扑火预案,进行规范化的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按照《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规范森林火灾火情报送工作的通知》(国森防正[2006]6号)要求,起草《重要森林火情报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抄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部门。

4.3基本响应程序

4.3.1基本应急

火灾发生后,要综合利用瞭望台、专业测量等方式确定火场面积、损失程度和可能进一步发生的危害,及时采取各种应对措施。

4.3.2扩大应急

当县级力量不能控制和扑灭森林火灾时,应及时向市护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4.4指挥与协调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政府或护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应当成立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成扑火前线指挥部,服从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4.5新闻报道

新闻媒体要按照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掊署,组织现场采访,向社会及时报道火灾扑救情况、数字,必须经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负责人审定。

4.6应急结束

林区内明火全部扑灭并确保不会再发生新的火点后,由扑火前线指挥部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宣布解除火灾警报,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处置

火灾发生后,森林公安派出所应立即介入调查工作。火灾扑灭后,由森林火灾事故联合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火灾统计、汇总及火灾报告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在火灾扑灭后8个工作日内报县委、县政府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

火灾发生地如有灾民伤亡的,要按照规定做好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及伤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工作;政府在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可号召和动员各种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救助。

6保障措施

6.1组织领导

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按分级管理原则,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或火灾发生地的乡镇领导在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工作。除正常值班人员外,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须到火场协调灭火工作,并可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参与工作。

6.2扑火力量

全县要组成三个梯队的扑火力量,分级调动,统一指挥。各乡镇要组成的由乡镇主管领导,行政村、自然村干部、群众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一梯队;县防火办组成由林业局主管局长、森林派出所民警、林业局干部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二梯队;必要时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有县消防中队、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参与的森林消防第三梯队。

6.3扑火器具的储备

根据森林防火工作的需要,县防火办设专门仓库,储备存放一定数量的救火机具(包括二号打火工具、风力灭火机、铁锨、镰刀等),根据扑火需要,由县防火办调拨使用。各乡镇也要根据防火工作需要,筹集资金购买一些灭火工具,出现火警立即使用。

6.4后勤保障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意见,积极组织力量,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提供各种救援。所涉及的费用按《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7公众宣传教育和培训

县林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充公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教育辖区群众,严禁在林区和林缘地带烧草山、随意用火。使“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县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对半专业消防群众观点的培训和考核。半专业队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扑火集中培训和扑火演练。学习内容和成绩要记载归档。

8附则

8.1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监督实施。

8.2本预案由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防火调查报告第6篇

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高层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与之相适应建筑消防对消防系统要求越来越高,系统越来越复杂并且自动化进程越来越快。一个建筑项目尤其是大型项目,消防系统比较多,一般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消防联动系统、消防给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和电动防火门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涵盖的专业也比较多,有给排水、电气及自动化(楼宇自动化)、通风空调等;承担施工、调试及检测任务的配合单位也不少,通常涉及总包单位、相关专业工分包单位、设备供应单位及系统第三方检测单位。因而,消防系统的施工、调试与检测显得尤为重要,否则达不到设计及规范要求,同时也不能达到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消防工程的越来越严格验收要求。由于建筑市场近年来施工队伍随工程规模扩展,部分施工及管理人员对消防工程对规范的掌握不深刻,对施工质量的控制和管理不严格,施工、调试和检测要求及内容不甚了解,对验收的程序不清楚,本文对消防系统施工、调试、检测与验收的有关内容进行简要汇总,旨在让同仁们对建筑消防系统施工、调试、检测与验收过程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并给予指导与参考。

二消防系统的施工及调试

1 消防系统的施工。为了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具备符合质量管理要求的质量体系外,还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A设计施工图纸会审。施工图在消防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技术文件齐全的基础上进行。图纸会审是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化要求的前提条件,必须认真仔细。图纸问题通常反映不少的设计遗漏及对规范的理解不正确以及现场安装调试的问题,这里不列举,希望大家在认真理解规范的基础上在工作中积累这方面的经验。

B有针对性地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到能有效地指导施工,切实可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批准。

C 施工前要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保证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对施工工艺及要求有一个很透切的了解。消防的安装内容通常有:消防报警控制室设备安装、探测器及控制模块安装(多种)、电动阀防火安装、排烟口送风口安装、电动防火门安装、挡烟垂壁的安装、还有灭火设备的安装(水灭火设备及气体灭火设备)、消防广播消防电话的安装等,这些安装施工工艺施工管理工作人员应该一一交底。

D 洽商安排与土建及其它工种的配合条件,消防工程的施工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与土建及其他专业工种相互配合;与消防系统有关的土建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建设、监理、设计、总承包及施工单位共同会检。会检的组织宜由建设、监理或总承包单位负责。

E 施工过程的检查与验收。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消防工程所使用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及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落实“三检”制度,合格后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及认可签证。

2 消防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消防系统调试包括单系统调试(含单机调试)和联动调试。

A 消火栓系统的调试。消火栓系统在所属系统内单机调试完成后,进行系统调试。系统调试的步骤:

消火栓系统调试最重要的是消防水泵的调试,必须按规范要求对主泵及备用泵故障自动切换及主泵、备用泵手、自动启泵(消防控制及现场启停泵)等功能的调试。

B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调试。在所属系统内单机调试完成后,进行系统调试。系统调试的步骤为:

喷淋泵系统调试最重要的是消防水泵的调试,必须按规范要求对主泵及备用泵故障自动切换及主泵、备用泵手、自动启泵(消防控制及现场启停泵)等功能的调试。

C 防排烟系统的调试。在所属系统内单机调试完成后,进行系统调试。防排烟系统调试分为机械正压送风系统调试和机械排烟系统的调试。机械正压送风系统的调试主要是正压送风机的启停是否正常及设计正压部位余压值的测定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排烟系统的调试主要是进行排烟风机的调试和排烟口风速的测量。排烟风机的调试主要是进行了风机的手动启停试验和远距离启停试验。

D 防火卷帘的调试。防火卷帘的调试分三部分1机械部分的调试(限位装置、手动速降装置和手动提升装置),2电动部分调试(现场手动启停按钮升、降、停试验)3自动功能调试(在联动调试中进行),防火卷帘的施工安装调试通常由生产厂家进行,施工承包单位配合。

E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系统的调试。可分为二部分:1自动报警系统自身器件连接、登录、联动关系的编制及输入, 2是模拟火灾信号检查各系统是否按编制好的逻辑关系执行。这一调试过程至关重要,是系统能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关键工作,也是系统安装调试的重点与难点,主要高度检查报警器的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备手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同时检验系统的联动逻辑是否能按设计要求的控制要求进行联动,必须有产品生产厂家、关联专业施工安装单位、设计单位的大力配合,还要得到监理单位的认可。

消防系统完成后,按规范要求将系统投入试运行120小时,检验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D 消防系统的检测及出具检测报告

三消防工程的检测

(一) 机构及检测依据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人大颁布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1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二十七条、十八条明确规定,消防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工程合格的检测报告才能申请消防工程验收,消防设施检测单位从事检测业务,必须依法经省公安消防部门行政许可获得资质,并接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管理。

检测依据:《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建筑工程消防评定规则》GA836-200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设计防火规范》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等26种。

第三方消防设施检测单位通常依照上述依据按系统将消防工程划分为以下几个单项系统进行检测,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和电动防火门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按评定规则将各检测项目分为A、B、C三类项目,单系统判定时,当A类项的合格率为100%,B类项的合格率不小于90%,C类项的合格率不小于70%,则单系统判定为合格;整体工程判定时,当整体工程所有A类项合格率为100%,所有B类项合格率不小于90%,所有C类项的合格率不小于70%,且整体工程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的单项B类项目合格率均不小于90%,则整体工程判定为合格。也就是说,A类项目绝对不允许出现不合格,否则工程无法通过检测,因此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区分A类项。尽管B、C类项目允许出现一定数量的不合格,但它们是工程质量含金量的重要体现,施工中应尽量避免不合格。

(二)消防检测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A. 公共部分

1) 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签署的建筑消防审核意见与设计变更通知单。

2) 技术档案(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系统调试记录、系统联动试验记录、系统试压、冲洗记录、系统竣工表等等)

3) 系统设计说明

B.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 系统竣工图

2. 调试报告

3. 报警主机与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的型式检验报告

4. 线路穿用非金属管的合格证及型式检验报告

5. 联动控制柜控制设备的相关联动逻辑关系

C. 消防给水灭火系统

1. 系统竣工图(消火检系统及自动喷淋系统)

2. 消防水池容积图或建设单位出具的水池容积证明(盖章)

3. 气压给水装置产品使用说明书与型式检验报告

4. 湿式报警阀安装使用说明书与型式检验报告

5. 管道及附件喷头合格证与型式检验报告

D. 气体灭火系统

1. 系统竣工图

2. 贮存容积、容器阀、选择阀、单向阀、集流管、喷嘴和阀驱动装置的型式检验报告与出厂合格证

3. 管道及其附件的出厂合格证

E. 防火卷帘门、电动防火门系统

门体与防火卷帘门控制箱的型式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F. 防排烟系统

1. 系统竣工图

2. 风机与风口的出厂合格证排烟管道材料型式检验报告与出厂合格证

3. 防火阀的型式检验报告与出厂合格证

G.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

1.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灯的型式检验报告与出厂证明

2. 系统竣工图

四消防工程的验收

(一)消防工程的验收组织程序

A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设施调试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B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按照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和功能测试、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

C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现场核查和功能测试应当按照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许可文件,对建筑防火、消防设施等外观质量进行现场检查,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宽度、长度、面积和时间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现场测试;

D实施建筑工程现场核查和功能测试前,应当听取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汇报,随机确定抽查楼层(防火分区)及部位,楼层(防火分区)及部位应当具有代表性,现场核查以楼层(防火分区) 及部位为单位,就相关验收项目逐项进行检查并记录核查情况;

E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F 工程验收合格后,应当形成《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质量报告》,各参加人员应当签字确认;

G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二)验收参加人员

A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B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

C土建、消防设施、装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D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分项监理工程师;

E设施检测单位项目检测负责人;

F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调试单位技术负责人

(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应当具备下列资料

A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相关记录及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B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C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D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E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F其它有关材料。

五结束语

防火调查报告第7篇

1、宣传森林防火,增加人们的防火意识。利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人群密集的地方、路段利用高音喇叭宣传森林防火。各村根据本村实际,采取敲锣、吹哨、夜呼等方法,告诫村民提高防火意识,挨家挨户发放《乡森林防火公告(责任书)》,每村在进山道口、重点位置设立森林防火警示牌,书写防火标语,在全乡中心学校扎实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活动。

2、控制火源,杜绝火种。

森林防火期为每年的11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在防火期内,特别是高火险气,在重要进山道口设立卡点,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严禁进山人员带火种进入林区。

3、开展森林防火巡查,以专职巡查员为主,对全乡易发生火灾山块地段进行巡查,高火险气同时启用临时巡查员,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及时扑救。

二、火警报告

1、发现火情必须立即报告所在办事处和村。就近组织村民进行扑救,并同时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2、报告内容

①起火地点、火场山名、附近村名;

②起火时间和发现时间;

③起火原因;

④被烧面积、火势蔓延情况;

⑤火场周围环境(如村庄、树木疏密等);

⑥扑救情况:如扑火措施、扑火人员、扑火工具等;

⑦前沿指挥员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号码,有无伤亡;

⑧有什么要求。

三、扑火力量和扑火方案

各办事处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组织附近青壮年上山扑火,严禁老年人、残疾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其他未成年人参加扑救森林火灾,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情报告情况,就近、就便派半专业扑火队协助扑救,其他半专业扑火队处于紧急待命状态,一旦需要相继出动扑救。

四、灭火器具

乡里为每只半专业扑火队配备一定数量的风力灭火器、扑火拖把、柴刀等扑火工具。

五、交通工具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乡里的一切交通工具,服从扑火需要调动,必要时由党政办在外面租车。

六、火场监视

火灾扑灭后,现场指挥员必须指定人员,消灭余火,并巡查监视火场,以防死灰复燃。

七、火灾处理

1、根据火灾损失和火灾面积分级处理,一般火灾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作出处理,对重大火灾和纵火案报县森林督察大队处理。

2、对火灾情况进行调查、备案。

3、善后处理:

①对扑火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防火调查报告第8篇

一、预案的启动

森林火灾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在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按照本地区重大森林火灾处置预案进行处置。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凡有下列情况的,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县指挥部指挥或副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

(一)火场跨越镇乡、街道或县级行政界限且受害面积在5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二)正在燃烧且受害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三)南溪温泉、莲福山、梁皇山、雁苍山等重要风景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四)发生扑救人员重伤或死亡的森林火灾;

(五)严重威胁加油站、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及村庄、居民区的森林火灾;

(六)其它需要县里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处置的程序

(一)县防火办接到上述重大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县防火办副主任、主任及县指挥部副指挥、指挥报告,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值班室和市防火办报告。

(二)县防火办值班人员按照县指挥部领导的指示,立即向火灾发生地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并根据火场情况拟定紧急处置方案。

(三)县指挥部或县防火办及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实施紧急处置方案,由县防火办向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下达执行。

(四)县指挥部指挥或副指挥和县防火办主任应亲自赴火场督查。必要时,经县指挥部指挥批准,成立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组织、协调、督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五)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县指挥部应立即成立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并对火灾肇事者作出处理。同时应及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报市林业局。

三、预案的实施

(一)组织领导。接到重大森林火灾报告后,县指挥部必须有一位副指挥在县防火办坐镇指挥,县防火办集中力量投入火灾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可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同时,县指挥部领导或指派的成员带领林业、人武部、公安等有关部门人员及预备役部队、扑火小分队,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场,组织、协调、督促地方处理火灾事故。

(二)扑救原则。1.加强现场指挥,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

2.牺牲局部,保全全局,阻止林火蔓延。3.火场扑灭后,必须留足看守人员,防止死灰复燃。

(三)力量组织。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军警民联动,分二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当地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以扑火小分队为主的一级梯队,县指挥部组织以农林、人武部、公安等部门人员及预备役部队为主的第二梯队。必要时,向市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四)交通通信。在防火期内,县防火办、镇乡、街道、国有林场和旅游景区应配备机动车辆值班待命,必要时请交通部门支援车辆。县电信部门要与当地防火办、公安、人武部等部门紧急配合,确保火场与各级指挥部通信联络畅通无阻。

(五)灭火机具。县、镇乡、街道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并保持完好无损,以保证大部队投入灭火时使用。

(六)后勤保障。当地镇乡、街道要做好所需燃料、食品、饮用水的调运供应,保证扑火人员和灾民的需要。卫生部门应供应必要的药品、医疗器械,必要时组成扑火救灾医疗队赶赴现场救护。民政部门要做好灾民的安置和伤亡人员的抚恤工作。各部门和灾区各厂矿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应为灭火后勤保障提供方便。

(七)火灾案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由农林部门会同当地政府分级负责查处。重大案件,由公安、检察、法院、农林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做好火区治安管理、火灾原因调查,并对肇事者和责任者依法进行处理。

防火调查报告第9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街道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街道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确实加强对辖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应急抢险组

组长:

成员单位:各村(社区)、派出所、林业站、土地所、乡建办

主要职责:1、负责根据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命令,调动防火力量;2、负责在出现险情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开展有效救援工作;3、负责组织紧急扑火、救援等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单位:派出所、土地所、民政办、计生办、劳保所、文化站、工会

主要职责:1、按照森林防火指挥部命令,负责做好群众按预案的路线和转移组织工作;2、负责应急抢险所需车辆物资供应保障。

(三)治安保障组

组长:

成员单位:派出所、司法所、各村护林员、巡逻员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社会秩序检查及社会治安案件处理工作。

(四)宣传报道组

组长:

成员单位:党建办公室

主要职责:1、负责组织全街道森林防火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2、做好各种森林防火影像资料集受灾图片收集工作。

(五)督促监察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1、负责对街道森林防火各项抢险决策、指令、任务等执行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负责督促各单位森林防火救灾的落实情况;3、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值班值宿情况。

四、森林防火扑救队伍

针对可能发生的险情,各村应成立相应的应急扑火队伍,在发生火警的情况下,做到快速出击、快速扑灭,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街道森林防火应急扑火队共计363人的扑火队伍,负责完成辖区通沟村、山城村、城后村、河西社区、都城社区的森林防火扑救任务

五、抢救物资及车辆准备

1、铁锹300把,二号工具100把,灭火器6个,鼓风机1个。(各村)

2、组织抢救车辆25辆。其中,指挥车2辆(街道)、物资车3辆(各村各一辆)、救护车1辆(派出所)。

六、报警方法

在发生火情后,各村应第一时间向街道报告情况,并随时和街道保持联系。报警时间不得超过火警发生后30分钟,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七、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各涉及单位应迅速赶到火灾现场,服从指挥,积极开展扑救工作。根据现场火灾情况,分别采取集中组织人员多点、分段进行扑灭或开挖、布设防火隔离带等方式进行扑救。在扑救森林火灾的过程中,注意保护自己,杜绝在扑救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八、工作要求

1、严格值班值宿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街道将制定森林防火期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村委会也要制定相应的值班制度,保证值班人员24小时通讯畅通,坚决杜绝漏岗、脱岗和在岗不尽责情况的发生。实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要在第一时间全面、及时、准确报告火情,杜绝迟报、瞒报火情。

2、全面加强野外用火监管。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要求,严禁露天焚烧秸秆。

村委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经常督促检查各居民组《通告》落实情况;各居民组组长作为具体责任人要经常下到田间地头教育居民严禁露天焚烧秸秆。村委会要安排1至2名责任心强,敢于负责的巡视人员,经常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制止。要特别注意抓好“清明”、“3.16”、“五一”等重点时段的火源管控,严禁携带火源进山,确保林区安全。

3.做好森防宣传教育工作。林业站利用宣传车到主要区域及重要地段进行防火巡逻和宣传,同时采取设立宣传旗阵、张挂横幅等形式进行防火宣传。村民委要通过召开会议、张贴《防火命令》及《通告》等形式进行宣传,提升广大居民的防火意识。同时要加大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2119”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到家喻户晓。

八、后期处置

相关文章
相关期刊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