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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工作方案优选九篇

时间:2022-01-31 12:10:35

拆迁工作方案

拆迁工作方案第1篇

一、组织机构

由区政协副主席邓小如挂帅,成立零星危旧房拆迁项目部。区房管局局长任部长,区办副主任任和区房管局副局长任副部长,相关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

分为五个片区,全区零星危旧房拆迁按属地实施的原则。由五个街道的主要领导任片长,分别负责五个片区的零星危旧房拆迁及维稳工作(拆迁任务详见附表)区房管局负责业务指导,区拆迁工程处为代办单位。

设两个点选房和办理拆迁补偿安置手续。根据零星危旧房分布及安置房源情况。

维稳工作组

根据工作量配备所辖地区民警,由各街道辖区派出所一名所领导牵头负责。负责本片区的拆迁维稳工作。

二、工作安排时序

一)3月10日前完成工作人员编组、培训及出台片区补偿方案初稿;

二)完成入户调查和征求意见工作;3月20日前逐户发放补偿方案及拆迁相关法规政策宣传资料。

三)公示拆迁补偿价格、分户补偿金额概算,3月30日前启动拆迁评估程序和旧房测绘。按栋逐户发放并收集自愿拆迁承诺书,完成现场办公室布置和宣传资料的准备;

四)4月10日左右申请办理拆迁许可证;

五)悬挂宣传标语,4月16日拆迁公告。工作人员逐户发放拆迁评估分户通知单,组织选房及签定补偿安置协议,全部协议签订后再公告具体搬迁期限(计划30-40天的搬迁期)

三、工作原则及程序

启动拆迁的条件成熟一栋,零星危旧房拆迁坚持自愿原则。实施一栋,如被拆迁户不愿搬迁则不启动。补偿安置坚持“两公开”即:摸底公开、补偿公开。

一)按栋逐户发放危改拆迁征求意见表和片区补偿安置方案(草稿)征求是否同意拆迁的意见;若全栋住户均同意,纳入零星危旧房拆迁的房屋。立即启动拆迁评估程序和旧房测绘。

二)按栋分户计算出补偿金额并公示,拆迁评估价格公示后。被拆迁户逐户签定自愿搬迁承诺书。

三)启动拆迁许可申办程序。整栋房屋的被拆迁户自愿搬迁承诺书全部签定后。

四)全栋搬迁协议签定后公告通知搬迁时间(原则在30-40天内搬迁)手续组工作人员组织被拆迁户选房和签定协议。

拆迁工作方案第2篇

按照国道xxx段经常性收费公路工程建设推进要求,需要对xxx村、xxx村约153处房屋、建筑进行征收拆迁。为顺利完成xxx拆迁任务,根据《国道xxx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征收拆迁补偿标准》x政字【2016】31号文相关规定,结合xx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拆迁范围与期限

xxx涉及拆迁安置的情况如下:xx村5户,xx村2户,xx村46户(处);拆迁具体四至范围根据拆迁红线图确定;拆迁期限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及原则

xx根据上级要求及工作实际,拆迁安置方式大致分为两类,即货币安置和集中安置。

(一)货币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办法是指以货币的方式补偿被拆迁房屋及其附着物等,不再选择集中安置自建。

1.适用范围:①xx村、xx村等两村涉及的搬迁户;②xx村非唯一住房户;③红线内的唯一住房户;④自愿放弃集中安置的xx村搬迁户。

2.补偿标准:按照xxxx号文相关规定,结合xxx价格认证中心作出的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二)集中安置办法

集中安置是指以货币的方式补偿被拆迁房屋及其附着物等,并在集中安置点按照“先搬迁,先选择”原则挑选宅基地,进行房屋自建。

1.适用范围:xxx村红线内的唯一住房户,即征迁户所住房屋为xxx村唯一住房。

2.补偿标准:需要集中安置的搬迁户,补偿标准按照xxx文相关规定,结合xxx价格认证中心作出的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3.安置地点:新建护村坝内。

4.宅基地分配原则:①坚持“先搬迁,先选择”的总原则;②所有征迁户,必须准备相关手续,即宅基地证、房产证、批条、原生产队下放土地手续等一切可证明土地属性的手续、证明等;③未能提供相关手续的,由村民代表评议其房屋的合法性;④安置地宅基地分配按照拆迁顺序进行,即第一个拆迁的唯一住房户,第一个挑选宅基地,有两户以上唯一住房户同时拆迁的,抽签决定挑选顺序,按照抽签顺序挑选宅基地。

三、其他事宜

1.一宅多户等问题:征迁户必须提供相关手续,如分单、地契、卖契等。所有征迁户,按照2019年为界,家中有2个及2个以上20周岁以上未婚或已婚男孩,且均为唯一住房的,原则上可以申请多处宅基地。

2.拆迁房屋权属问题:国道xxx红线内外,所有补偿到位的土地及宅基地、闲散空地、空闲宅基地等,一律归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

拆迁工作方案第3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打造沿海强县,构建和谐*”目标,以拆违拆迁为突破口,以“绿化、美化、亮化、净化”环境综合整治为载体,以城市建设改造为重点,动员全县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建设改造,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高城市品位和经济发展承载力,实现城乡容貌大改观。

二、总体目标

此次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暨拆违拆迁专项行动的重点区域是:县城建成区,县级以上公路两侧,镇政府所在地。按照“拆、规、建、管”并举的原则,统筹安排拆违拆迁、规划设计、环境综合整治及城市建设改造。

㈠拆违拆迁。从20*年9月起,至10月底前,拆除县城建成区、县级以上公路两侧、镇政府所在地的违法建设;拆迁以上区域内不符合城市规划、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

㈡环境综合整治。在拆违拆迁工作结束后,实施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绿化美化亮化四项专项行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城市管理良好秩序,全面改善城市面貌和城乡环境。

㈢城市建设改造。在拆违拆迁、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按照“一河两区”的发展格局,统筹改造整治旧城区,实施旧城区改造;启动北河新区开发,建设一批标志性建筑和亮点工程,突出城市特色,提高城市品味,力争经过十年的努力,把县城建成20万人口以上、建成区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规模的中等城市,打造适宜人居的生态之城、文明之城、和谐之城、幸福之城。

三、主要任务

㈠拆违拆迁

1、拆违拆迁范围

⑴拆违:县城建成区内,凡是未依法取得规划、建设许可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违反规划许可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全部予以拆除。

镇政府所在地,拆除镇规划区范围内主要道路两侧的违法建设。

县级以上公路两侧,拆除省级干线公路迁曹公路边沟外缘两侧50米(过街路段15米)、平青乐公路和唐港公路及古柳连接线边沟外缘两侧40米(过街路段15米)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县级公路古柳线、西曾线、长大线、杨柏线边沟外缘两侧30米(过街路段10米)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⑵拆迁:县城建成区内及公路沿线,影响城市规划、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予以拆除。

拆违拆迁重点范围是:

①县城内所有居民小区的私搭乱建及违法建设;

②县城主次干道两侧及周边区域的违法建设(含城中村临县城主次干道两侧的违法建设);

③城中村村内主要道路两侧的违法建设;

④县城各出入口周边区域的违法建设;

⑤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院内的私搭乱建及简易建筑;

⑥规划新建、改建道路涉及区域的各类建筑;

⑦批准(规划设计已经批准)改造的“城中村”和拟批准改造的“城中村”;

⑧镇政府所在地规划区范围内主要道路两侧的违法建设;

⑨县级以上公路两侧的违法建设;

⑩县城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户外广告、牌匾及橱窗;

11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围墙、围挡。

2、拆违拆迁的处理原则

⑴违法建设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一律无偿拆除;

⑵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各类临时建筑物,一律无偿拆除;

⑶党政机关、企(市属以上)事业单位院内需要实施拆迁的建筑,拆除时不予补偿;

⑷按规划要求或县城建设需要实施拆迁的,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3、职责分工

⑴建设规划部门负责县城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的认定及城建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拆迁;

⑵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违法占用土地的认定与查处;

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认定县城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界定拆除范围,下发拆除决定,负责县城规划区内违反规划建设的查处及拆除不符合市容市貌要求的户外广告、牌匾及橱窗;

⑷交通部门及各镇负责拆除省级公路两侧15米、县级公路两侧10米以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国土部门及各镇负责拆除省级公路迁曹公路两侧15米至50米、其它省级公路两侧15米至40米、县级公路两侧10米至30米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⑸公安部门要事先制定出工作方案,依法有效维护拆违拆迁现场的秩序,妥善处置干扰、阻碍拆违拆迁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⑹文化、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不得为利用违法建设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发放有关证照,已经批准发放的,应尽快纠正;

⑺司法、机构负责拆违拆迁工作中的司法保障、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⑻街道办、各镇要搞好本辖区内的拆违拆迁工作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及拆除工作;其它各镇负责各自镇政府所在地的拆违拆迁工作;

⑼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对在拆违拆迁工作过程中不作为、不得力、完不成任务的有关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⑽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拆违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主动履行工作职责、互相推诿、不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的,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干扰、阻碍拆违拆迁工作的党员干部和公务人员,一经查实,按《*县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给予严肃处理。

㈡环境综合整治

1、市容环境整治

⑴规范广告牌匾。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以县城及其周边为整治重点,对所有单位、门店的门牌(招牌)及牌匾进行全面整治。以《*县城区户外广告牌匾暂行办法》为依据,各商业门店实行“一户一牌匾”制度,取缔竖广告牌匾、有碍观瞻的灯箱。除商业门店牌匾外,不得随意设置张贴宣传广告,牌匾字体不规范必须及时修复或变更;城区内所有商业门店不得设置落地牌匾,否则予以拆除。

⑵全面整顿占道经营。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商局、环保局负责。取缔规划外摊点,彻底清理马路市场、商品外溢、冷饮摊、水果摊、饮食摊、露天烧烤、店外加工等占道经营行为。全面规范经审批设置的临时性摊点,实现按规定范围、位置、面积摆设,无超范围、改变位置经营现象。

⑶规范各类市场管理。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商局、市场建设服务局负责。加强对市场和各类摊点的规范化管理,门店及暂时保留的占道市场和小区市场要规范管理,不外延、不探头,摊位摆放整齐;摊点垃圾实行袋装化管理,严格落实清扫保洁制度。

⑷整治乱贴乱画、乱拉乱挂。重点整治市政设施、电力通讯设施、沿街墙体、居民住宅(楼道)、城中村等部位的乱贴乱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与公安部门联合对喷涂非法小广告违法人员进行严厉打击。社区、居民小区(楼道)的乱贴乱画由物业或居委会负责组织清理,城中村的乱贴乱画由村委会负责组织清理,公用设施由产权单位组织清理,其他部位由“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及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采取自己动手、请专业队伍等方法进行清理,做到清理及时,随有随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乱架乱设各种线路,电力、通信等部门的各种架空线路要尽快做出规划,逐步实施改线入地。

2、交通秩序整治

⑴完善交通设施。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进一步完善货运、客运出租停车场和城区各类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设施。

⑵严格车辆管理。严格落实城区主要街道货车、三轮车禁行制度,保证道路畅通有序。机动车(含机动三轮车)停放由县交警大队负责治理,非机动车停放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行局负责治理。自行车、摩托车到指定存车架或存车处存放,达到有序管理、整齐摆放;出租车和过往车辆全部停放在指定停车场或停车位,单位车辆和私人用车一律停放在本单位和自家院内,禁止乱停乱放和飘洒。县交通局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取缔非法营运的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

⑶抓好示范街管理工作。由县公安交警大队和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将南大街、中大街、友谊路、和平路、建设路等重点路段作为严管示范街和文明示范街,达到静态交通有序,无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无非交通占道;动态交通秩序良好,闯禁行、闯信号、乱掉头、违法载客、无牌无证车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现象基本杜绝;加强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管理,做到各行其道,交通畅通。

⑷治理修车业、洗车业、出租车市场。由县交通局、县工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环保局负责。加强出租车运营与管理,做到文明礼貌行车;修车、洗车业必须取得经营许可,并在店内经营作业,严厉查处店外作业行为。

3、环境卫生整治

⑴整治“五小”行业。由县卫生局负责。对城区内小吃店、小旅店、公共浴室、美容美发、歌舞厅等“五小”行业进行拉网式排查,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店内店外环境卫生整洁。

⑵集中治理“五乱”。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各镇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以城中村、镇政府所在地和文明生态村为重点,加大治理力度,改善城乡环境。

⑶清理垃圾。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爱卫办和各镇负责。动员县直机关、镇、村开展大清扫,对全县所有镇、村和城区范围内的大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中村、单位庭院所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不留死角死面。

⑷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县爱卫办负责。逐单位、逐业户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按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

4、绿化美化亮化

⑴搞好拆违拆迁后土地的绿化、美化。由县建设局、县城乡规划局负责。要提前做好县城建成区景观路两侧、主次干道两侧及各小区拆违拆迁后的绿化、美化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做好拆违拆迁后的绿化、美化工作,确保拆一块、美一块。

⑵搞好干线公路两侧绿化美化,改善公路周边环境。由县交通局和各镇负责。

⑶搞好亮化维护,亮化设施、路灯在规定时间亮灯率达到100%。由县电力公司负责。

⑷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在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的同时,重点搞好乡镇所在地的绿化、美化、亮化。由各镇负责。

㈢城市建设改造

1、健全规划体系。重新修订县城总体规划,编制“一河两区”控制性详规及修建性详规,重新规划编制柏各庄、长凝、胡各庄等重点镇总体规划。

2、启动北河新区开发。北河大桥年内开工,北环路改线积极开展前期工作。

3、实施旧城区改造。积极推进鼎盛花园、成兆才大戏院与步行街二期、二贸市场改造等工程建设进度。对县城主次干道两侧及周边区域进行改造,集中建设一批标志性景观和标志性建筑。加大城中村平房改造力度,积极推进2-3个平改楼项目。搬迁县城东部部分污染企业,加快退二进三步伐。

4、完善基础及公益设施建设。尽快启用城西垃圾填埋场;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扩大县城供气、供暖用户范围,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谋划建设县一中、县医院、体育馆。

四、拆违拆迁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㈠宣传动员

从9月2日开始。

⑴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各项具体工作。

⑵利用电视台、条幅、宣传车、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展开强大的宣传攻势,大力宣传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暨拆违拆迁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倡导文明新风,做到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暨拆违拆迁行动家喻户晓,营造全社会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

⑶各相关单位和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别制定拆违拆迁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⑷在拆违区域广泛张贴拆违拆迁公告,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㈡拆除违法建设

从9月6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

⑴摸清底数(9月2日前)。按照工作分工,县城建成区内拆违拆迁摸底工作,由街道办、县建设局牵头,县城管、国土、交通、水务、电力等部门配合,逐街道、逐小区进行调查,摸细、摸清、摸准底数,各种手续要以原件为准;对拟拆除的建筑要留存影像资料,并逐户建立档案。城中村违法建设摸底由倴城镇负责,主要道路沿线摸底由县交通局、国土资源局负责,城区以外各镇村按各自管辖范围进行摸底,分别拿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⑵抓好自拆(9月3日—9月10日)。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做好政策宣传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自行拆除。

⑶实行助拆(9月11日—9月18日)。各责任单位、工作组深入被拆除户继续做工作,对拆除难度大的建筑,组织人员和工程机械,帮助群众拆除违章建筑。

⑷组织强拆(9月19日—10月15日)。在强拆开始前,考虑到居民冬季取暖利益,对热力扩供工程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提前实施强拆。9月19日后,居民区、城区主次干道沿线、县级以上公路沿线、镇政府所在地等重点区域的违法建设。

⑸做好扫尾工作(10月16日—10月25日)。建筑物拆除后,要迅速将建筑垃圾清运到指定垃圾场;规划建设街景立面,制定美化方案,为实施美化、净化做好准备。

㈢总结验收阶段

从10月26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

⑴各单位对拆违拆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由督导组组织督导检查,对整治效果达不到要求的,限期进行整改。

⑵拆违拆迁行动结束后,县委、县政府将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拆违工作过程中,适时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建设改造工作。

五、组织领导

1、建立领导机构。为顺利推进全县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暨拆违拆迁行动,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暨拆违拆迁指挥部,由县委书记杨洁任政委,县长蔡洪魁任总指挥,县四大班子有关领导任副总指挥,有关部门和有关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9个工作组,具体指挥协调督导工作进度,工作组人员从各单位抽调,集中办公。各镇、县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精心安排部署,落实目标责任,加强分工协作,形成高效有序的领导指挥体系,为拆违拆迁行动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为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暨拆违拆迁行动的积极性,加强社会监督,指挥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举报和投诉。

2、精心制定方案。在本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各工作组分别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从细节入手,周密安排各项战役,确保工作落实。各镇、各相关单位也要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分别制定工作方案,把每项工作细化、量化,把任务分解到人头,做到面上有人管、点上有人抓,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拆迁工作方案第4篇

逐步消除城区平房区、改造旧楼区。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旧城区拆迁改造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旧城区拆迁改造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局长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员包括: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建委(市规划)、发改委、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局、法制办、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经委、国资委、环保局、局、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旧城区拆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房屋开发拆迁办公室,负责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建设管理及组织协调的日常工作;制定年度拆迁计划;依据市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规划方案和统计数据,制定2009—2012年我市平房区改造、旧楼房改造以及城市重点发展项目建设需拆迁的区域拆迁工作计划。

三、工作措施

1.统筹规划,有序供地。市规划部门要会同国土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城区内国有土地使用用途总体规划;市国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和城市发展需要制定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市拆迁管理部门依照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提供的规划和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年度统筹安排。

2.调查摸底,做好测算。在项目拆迁改造实施前,由拆迁管理部门协同土地、各区政府等部门对拆迁区进行调查摸底工作,调查拆迁户数、被拆迁户的家庭人口结构、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建筑面积等,做出拆迁成本测算。

3.制定政策,实施拆迁。在我市新的拆迁管理办法未出台前,以市旧城区拆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形式、对目前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没有明确但在实际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予以明确。

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负责旧城区拆迁改造工作,其所属的*市房屋开发拆迁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旧城区拆迁改造工作。各区政府是旧城区拆迁改造的责任主体,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5.加强管理,签定协议。严格执行拆迁许可证制度,拆迁管理部门要严格审查拆迁相关的规划、计划、土地等使用审批手续是否齐全,严格审查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拆迁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方可发放拆迁许可证,并在《*日报》上。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当约定拆迁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和违约责任以及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中应当约定调换房屋的位置、房屋面积、产权调换差价款的支付期限、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的金额、支付期限及需要约定的其它内容。

6.规范行为,依法裁决。拆迁人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禁蛮横拆迁、违法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对出现问题的要追究责任。拆迁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和《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规定程序进行评估和审核、受理行政裁决,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做出行政裁决。

四、工作职责

(一)市房屋开发拆迁办公室:

1.负责贯彻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负责起草房屋拆迁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咨询工作。

2.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3.负责编制市规划区域内房屋拆迁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拆迁计划。

4.根据全市的年度拆迁计划、拆迁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拟拆迁区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5.负责《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审批,拆迁公告;延期拆迁的审批;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建设项目的转让办理工作、拆迁单位资质审查工作。

6.负责受理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行政裁决以及行政强制拆迁的审查、报批工作。

7.负责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审核和监管;协助各区处理房屋拆迁工作,协调城市房屋拆迁超期回迁工作。

8.负责协调土地及相对应的市辖区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拆迁区调查摸底、拆迁成本测计工作。

9.负责召集专题会议。对在拆迁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提请市政府领导并组织市旧城区拆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召开的专题会议,予以研究解决。

10.负责对拆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11.负责城市房屋拆迁档案管理工作和各种数据的综合统计工作。

12.负责全市房屋拆迁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年审和《房屋拆迁执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备案。

(二)各区政府:

1.贯彻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

2.协助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内房屋拆迁项目的审定;

3.协助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好辖区内房屋拆迁的实施工作;

4.负责辖区内房屋拆迁接待和政策咨询工作;

5.负责辖区内房屋档案管理和各种数据的统计工作;

6.协助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做好旧城区拆迁改造的其他相关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管理。拆迁估价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拆迁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评估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二)严格对拆迁单位的管理。拆迁人应当根据拆迁项目的要求选择具有相应拆迁资质等级的拆迁单位实施拆迁。拆迁区域拆迁单位的选择,拆迁人应依据市旧城区拆迁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标底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并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拆除工程的实施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必备手续。

(三)做好强制拆迁前的准备工作。

1.拆迁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受理,下达行政裁决。

2.做好强制拆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裁决、听证、提供周转房或安置房、补偿资金提存证明、被拆迁房屋的公证和证据保全等。

3.明确下达强制拆迁的部门决定和执行部门。由市政府下发强制拆迁决定,责成市综合执法局执行,市公安局和各区政府配合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四)认真落实责任制。

1.认真落实接待工作。拆迁人要对来访者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细致解释;在拆迁现场设立接待处,落实专门人员,公布接待电话。

拆迁工作方案第5篇

为加快我区城市建设工作,推进全区城乡一体化,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活水平,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空间结构布局,进一步提升完善城市品质,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推动拆迁工作的开展,落实“先建安置房,再征地拆迁”的征地拆迁工作新思路,规范我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__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__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主城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通知》以及我市“城中村”重建改造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度关注民生,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合理利用城市土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按照“多点、就近、方便”的用地选址和用地划拨方式供地原则及政府投资、统一规划、合理设计、综合配套的原则,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我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__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安排全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拆迁安置房建设日常工作,包括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拆迁安置房建设方案上报、专项规划方案编制、报批,土地的组织报件,对安置房建设的规划、土地、建设等相关手续进行预审。负责对征地拆迁安置等相关工作指导,对各街道办事处拆迁安置房建设的使用资金进行审核、监督和按程序拨付。涉及各部门的职责:

(一)区国土资源分局

主要负责土地的前期调查、勘测定界、土地报批,指导和协调征地工作。

(二)区规划分局

主要负责指导编制专项规划、组织规划方案论证、规划技术条件的设置(含道路管线基础配套设施)、工程规划的行政许可。

(三)区建设局

主要负责依法办理安置房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

(四)区房管局

主要负责安置房建设中的房屋拆迁、房产登记、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做好安置房建设中的房屋产权登记和物业资质管理工作,并监督贯彻执行。

(五)区财政局

主要负责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监管;构建安置房建设融资平台。

(六)区审计局

主要负责资金合理使用、审计监督工作。

(七)区监察局

主要负责责任制的监督落实、招投标等工作。

(八)区发展和改革局

主要负责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九)区目督办

主要负责安置房建设项目的落实督办。

(十)区环保局

主要负责项目环境评价及审批工作。

(十二)区局

主要负责日常工作。

(十三)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负责安置房建设工作中涉及“城中村”改造政策指导及相关工作协调,将安置房建设工作与“城中村”重建改造工作有机统一起来。

(十四)各街道办事处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安置房建设项目的拆迁监管和建设工作的具体实施,主要工作职责为:申报办理项目的相关手续;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征地拆迁改造工作;制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负责资金的使用报批、拨付;负责工作成果资料的收集、整理、审定、汇编和归档,上报工作情况;委托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相关专业机构;监督管理项目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矛盾纠纷调解以及牵头、组织实施强迁的相关工作;组织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材料,定期上报工作简报;协调后勤保障;完成区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

工作任务和目标

20__年,__区“城中村”改造、河道综合整治、道路建设、重点建设项目和住房保障即: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等五项工作涉及拆迁安置。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城市发展和建设需要,对上述五项工作中涉及的拆迁安置房建设进行统筹安排。拆迁安置房主要用于解决区内因上述五项工作而产生的被拆迁人安置问题。全区范围内原则上西片区和南片区在本区域内进行安置,两个区域范围不交叉安置。全区“城中村”改造涉及的__个改造片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原则上在本改造片区内完成,“城中村”改造片区内拆迁安置房建成的,可以按实际需要进行统筹,用于上述各项工作和草海片区开发中所涉及拆迁安置的临时过度和周转。上述各项工作基本情况为:

1.“城中村”改造

20__年全区“城中村”改造x个片区x个村共有拆迁户数约x户,人口约x万人,拆迁房屋总面积约x万㎡。

2.河道综合整治

河道综合整治共涉及拆迁户数约x户,拆迁房屋总面积约x万㎡。

3.道路建设

道路建设共涉及拆迁户数约x户,拆迁房屋总面积约x万㎡。

4.重点建设项目

20__年市、区两级重点建设项目中,涉及拆迁户数约x户,拆迁房屋总面积约x万㎡。

上述各项工作总共涉及拆迁户约x万户,拆迁房屋总面积约x万㎡。经统筹考虑,拟选择x个点作为我区第一期拆迁安置房建设点,拆迁安置房依据拆迁安置需求及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要求,选用多种户型的住房,房屋建筑面积、户型设置为60—150㎡的单元房,60㎡单元房在满足拆迁安置用房的前提下,可以做为政府保障性住房使用。拆迁安置房要建设成为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市政、商业、公用、社区服务、物业管理、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设施配套齐全,并体现绿色建筑特色的多层、中高层公寓的生态文明型住宅小区。

经征求马街、福海和前卫街道办事处意见,20__年拟在西片区和南片区先启动第一期x个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由各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本辖区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相关工作,20__年部分投入使用,20__年底前基本建成。

四、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前期主要工作及要求

1.拆迁安置房建设选址

拆迁安置房建设选址为西片区和南片区,__、__和__街道办事处列为西片区安置,__、__、和__街道办事处列为南片区安置。拆迁安置房建设选址要求在征求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发改局、区房管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建设拆迁安置办等部门及拟被拆迁人意见的基础上,各街道办事处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经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政府批准实施。工作实施方案应包括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户型、选址意见、建设单位、建设时限、资金安排等内容。

拆迁安置房建设选址拟统筹安排如下:

西片区x个拆迁安置房建设点为:__、__ 个地块。

南片区x个拆迁安置房建设点为:__、__ 个地块。

“城中村”改造的农民安置房原则上在片区内就地就近安置。

2.拆迁安置房规划及供地要求

拆迁安置房建设参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重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和《__区“城中村”重建改造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规定执行,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要求,报区政府审批后纳入“统规”、“统建”范围。专项规划方案编制及报批程序须符合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城中村”重建改造的相关要求。拆迁安置房规划用途必须与主城控详规要求相吻合,区规划分局按照国家城市住宅小区标准,对拟实施拆迁安置房建设的项目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拆迁安置房规划总平面图和住宅单体设计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据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住宅户型调查结果进行。对符合要求的拆迁安置房,规划部门发放临时规划许可证。

在供地方式上,一是充分利用“8.31”清非土地、现状空地、“城中村”改造片区内集体建设用地,二是采用留地安置的集体建设用地,土地部门发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或临时用地使用证,等片区改造工作启动后一并办理按安置房用地的土地征转用手续。

在取得临时规划许可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或临时用地使用证后,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依规、保质、保量进行建设。

3.建设模式及资金测算

在建设模式上,建议采用以下三种建设模式对建设单位给予确定:

一是采取财政出资、建设项目代建方式。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区政府总体协调、监督项目工程的实施,通过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并能独立承担履约责任的法人作为代建单位,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施工组织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区政府付给代建单位一定的代建管理费用。

二是采取“bt”模式。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区政府作为招商人,委托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向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移交,区政府在约定年度内向投资人支付建设投资价款和一定比例的投资回报费。“bt”模式严格按照市、区政府关于投资项目“建设—移交”投资建设模式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政府财政出资,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区政府采用团购方式在我区范围内购买一定存量的现房,以便置换产权房。

经初步测算,全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共需__亩土地,建设__万平方米房屋。征地补偿款以__万元/亩计算(含相关税费),__亩所需经费约__亿元;建设__万平方米房屋,以__元/㎡计算直接建设费用,共需经费约__亿元,两项合计总投资约为__亿元,其中采用bt方式建设的项目财政投资总额预计为__亿元,具体金额以签订的bt合同为准,其余村集体自建和开发商代建项目的资金由村集体和开发商自筹。安置房的建设规模和资金必须在被拆迁人签订回迁安置协议之后才能安排。

(二)拆迁安置房建设要求

由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代表区政府主导全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实施辖区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已确定的建设单位作为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按批准的建设方案组织拆迁安置房建设。拆迁安置房的建设按照“八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严格执行。

在建设手续的办理上,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办理立项、规划定点和用地等审批手续,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完善规划、土地和建设等拆迁安置点项目建设所需的各种相关手续。

(三)验收交付及建成房屋、土地权属办理

拆迁安置房的各项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拆迁工作方案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征拆、统一开发、统一储备、统一出让,通过土地收储交易,达到“先征后储,以地储地,以地养地”的目的。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关于公布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府字号)、《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大县城区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府办号)文件精神,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土地收储征地拆迁工作。

三、收储范围

年储备土地500亩。对新城镇高速公路出入口、原板鸭市场、梅国北路北侧、南潭里、原梅关农科所、新安鸭公坝、新珠河坝里、塘窝里、岭子上实施土地收储。

四、组织领导

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委员会下设土地收储组和征地拆迁组,土地收储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芳春负责,征地拆迁组由县政府副县长方长华负责。

征地拆迁工作组由30人组成,由县政府从有关部门抽调工作经验丰富、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组成。抽调的干部与原单位工作脱钩,组织关系转入县国土局,长年从事征地拆迁工作,工资福利等待遇在原单位发放。对工作积极肯干,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表现优秀的抽调干部,予以提拔重用。

五、工作程序及职责

(一)制订土地收储方案。县国土局每年12月底前要制订下一年度土地收购储备方案报县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批准,经批准后由县土地收储中心分宗地拟订土地收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宗地位置、面积、地类、现状基本情况、收储资金预算及土地出让预算及土地出让预计收入等内容,县财政对宗地资金预算进行初审。实施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调剂资金,保障征地拆迁专帐资金500万元,用于土地征收和拆迁安置周转。

(二)报批土地。涉及到报省农转用批准的,由县国土局及时按批准的实施方案内容按要求准备材料报省政府批准。

(三)组织实施。县土地收储征地拆迁组根据批准的宗地收储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土地征收计划,并按集体土地征收程序依法进行。根据征地进度,并经征地拆迁组组长签字同意,从县财政土地收储支出专户直接将征地款拨付至被征地农户银行存拆上。涉及房屋拆迁的,由征地拆迁组负责调查摸底,提出资金预算报征地拆迁组批准后,经县财政审核,根据拆迁协议,由县财政土地收储支出专户将拆迁安置补助款拨付至被拆迁户银行存拆上。

县土地收储中心和县房屋拆迁办要做好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程序和政策的把关,县财政要保证资金到位和宗地的清算工作。

(四)交付土地。宗地集体土地征收和区内房屋拆迁安置完后,及时交付给县土地收储组,经土地收储组验收合格后纳入县土地储备库,兑现奖励,并进行宗地支出清算。县土地收储中心对纳入土地储备库的土地应及时平整好,确定界址,面积等,积极做好出让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经费

为提高工作积极性,推进我县的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全面发展,真正做大做强,分宗地对已全面完成宗地征收、拆迁的相关单位进行奖励,具体如下:

1、乡镇政府协助征地费按征地费3%的标准拨付;协助拆迁费按拆迁费2%的标准拨付。县国土局协助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费4%的标准拨付;

2、县财政给予征地拆迁组和收储组安排适当工作经费。

七、工作要求

土地收购储备涉及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各相关部门和工作组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组和相关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征地拆迁步伐推进土地收储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提高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工作组及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实施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前必须对征地拆迁方案多途径进行公示、宣传,广泛征求意见,该听证的要举行听证会,合理诉求要予以采纳。

拆迁工作方案第7篇

征收拆迁工作经费使用遵循“厉行节约、规范管理、专款专用、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经费标准

征收拆迁工作经费包括按户计算的工作经费和用作奖励的工作经费。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拆迁行为加快推进征收拆迁工作的实施意见》(镇办发〔2012〕110号)的规定,征收拆迁工作经费按户计算,按户计算的工作经费低于原工作经费(项目补偿安置总费用的6%)的,差额部分经市政府批准后由项目主体奖励给辖区政府(含管委会,下同)。

三、使用范围

征收拆迁工作经费应用于下列支出:

(一)征收拆迁事务性支出

项目调查登记、补偿方案制定、现场公示、信息登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未经登记建筑认定处理、评估机构选择、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房屋安置、稳定等事务支出的办公、差旅、通讯、交通、宣传、用餐、公证、登报、医药、慰问、保安、法律服务等费用,以及其它与项目征收拆迁工作直接相关的合理性支出。

(二)人员费用支出

1.补贴。包括通讯、交通、误餐等符合财经纪律的补贴。

2.完成任务考核奖励。

(三)单位日常开支

专门从事征收拆迁工作的单位,可以将工作经费用于单位日常开支。

(四)遗留问题处置

对项目工作经费的结余(不含上述第(三)项单位的结余)上划区级财政,专项用于征收拆迁维稳和遗留问题的处置。

四、经费拨付

按户计算的工作经费根据时序进度拨付,项目启动实施时,支付30 %;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率达50%时,支付30%;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全部签订,房屋全部拆除,移交地块时支付30%;余款待房屋安置工作全部完成后支付。

按户计算工作经费的分配比例由属地区政府研究确定,承担征收拆迁职能的征收拆迁实施单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其余工作经费由区政府根据参与征收拆迁具体洽谈等工作的各单位承担的工作量多少进行分配。用作奖励的工作经费由区政府进行合理分配。

征收拆迁委托协议签订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或集体土地上拆迁人按照序时进度拨入区级财政部门设立的专项账户,由区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分配后,分别划入相关部门账户。

五、审批管理

征收拆迁工作经费的开支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审批人为区政府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或按区级财政专户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审批,审批人对项目的开支负总责,实际领款人须签字,不得代签、代领。财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核对支付凭证,计算无误、手续齐全、审批完备后支付。

六、配套措施

各属地区政府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工作经费使用标准和制度,并报市征收办备案。

拆迁工作方案第8篇

一、建立公示制度

在园区征地拆迁范围内实行园区、镇(乡)、村(社区)三级征地拆迁补偿公示制度。

1、公示目的

维护征地拆迁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不正之风,确保园区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

2、公示范围及方式

在园区网站上对征地拆迁补偿情况和征地拆迁补偿政策进行公示;各有关镇(乡)、村(社区)对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和征地拆迁补偿情况在镇(乡)、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和人口相对集中地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镇(乡)、村(社区)公示内容

在兑付征地拆迁补偿款之前,必须按程序在规定的地点和范围内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包括:

(一)被征用土地的户主姓名、面积、地类、位置、权属、补偿资金等情况;

(二)拆迁房屋的户主姓名、面积、类别、位置、权属、补偿资金等情况;

(三)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规格、补偿资金等情况;

(四)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

4、公示时间要求:

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5、公示咨询电话: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县国土局:

6、公式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

7、工作要求

(一)公示内容由征地拆迁人张贴在被征地拆迁镇、村组人中集中地和政务公开栏内,并把公示情况拍摄后存栏备查。

(二)公示期间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进行再次公示,直至群众无意见。

(三)公示期满后群众无异议的,被征地拆迁村(社区)、镇(乡)应在公示内容上注明:“已在本村公示,村民无异议”或“公示期满,无异议”等字样,然后盖章,并将公示内容与补偿登记材料一并装订,作为报批材料备查。

(四)公示应当包含公示内容、举报电话、公示时间、张贴人员签名、落款时间等,如未按规定张贴公示,将按规定追究征地拆迁人的相关责任。

二、完善已征用土地公示程序

1、清查原来已经征用土地中没有进行公开信息的或者信息公开不完善的,完善公示程序,并在所在镇、村(社区)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2、公布举报电话,对各村民反映的问题,存在的疑惑,仔细给予解答,其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三、实施投诉举报办理制度

1、对外公开投诉咨询电话,及时答复和处理群众投诉的问题。投诉咨询电话张贴在被征地镇(乡)、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咨询电话分别为园区管委会、县国土局,投诉电话为县纪委监察局。

2、办理单位要认真宣传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指派专人负责向群众提供政策咨询。

3、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处理交办或转办案件。处理件,要件件有着落。有问题及时汇报,上下沟通,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4、对被征迁群众群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要将情况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意见,答复当事人,尽最大努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5、举报电话指派专人办理。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督促有关单位解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6、征地拆迁工作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认真调查限期整改,并视情节给予处理。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1、对违规拆迁、擅自提高和降低拆迁补偿标准,不及时解决被拆迁人合法要求的实施单位,要进行严肃处理。

2、对违法违规用地、征地补偿不落实等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拆迁工作方案第9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知道,围绕建设“红色故都,七彩”的总体要求,树立科学审计理念,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对重点项目的审计监督,揭露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建议,规范建设管理、促进政策落实,充分发挥国家审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为了突出本次征迁资金审计工作重点,保证审计质量,确定以下具体工作目标。

一是摸清市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

二是掌握各重点项目征迁资金收支情况,理清收支结构。

三是揭示征迁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建立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为实现上述目标,提出以下工作思路,以征迁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为落脚点,以财务数据为基础、以资金去向为主线。掌握征迁资金收支全貌,将相关数据取证后录入调查表。深入实际走访调查,有关单位及乡(镇)村(居)实行全覆盖,把征迁户中乡(镇)村干部及其亲属作为重点调查对象,特别关注补偿资金额度大和集体土地建筑物补偿及多次补偿的真实性。每村(居)不得少于调查5户征迁户,对调查对象反映的问题要跟踪落实,项目实施结束时要及时汇集有关数据和问题,建立台帐,提出处理建议。

二、审计范围

本次审计范围是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工程类项目征地拆迁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时间范围是2013年1月至2013年8月。

三、审计对象

征迁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单位和征迁户。

四、审计内容及重点

(一)调查征迁资金的筹集是否合规

(二)调查征迁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内控制度是否严密。

(三)调查征迁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是否违反规定拨付征迁资金的情况。

(四)掌握各项目征迁资金收支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资金的问题。

(五)掌握征地地类和面积,拆迁建筑物类别和面积,迁坟数量的真实性,有无更换类别、提高补偿标准,是否存在虚增面积和数量、骗取征迁资金的问题。

(六)掌握征地资金的分配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侵占集体和征迁户利益的问题。

(七)掌握村组集体土地和集体建筑物补偿是否真实,有无虚征虚拆,将补偿款集体私分甚至个人贪污的问题。

(八)掌握征迁工作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扩大开支范围,乱发钱物,挤占挪用征迁补偿资金的问题。

(九)掌握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使用是否民主公开。资金收支是否公开公示,有无乱支滥用,村委招待费和其他办公经费挤占挪用土地补偿款,甚至以个人名义私分土地补偿款的问题。

(十)其他需要查清的重要问题。

五、组织分工

本次审计调查由副局长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并负责巡回各组督促审计质量,综合报告由谢黎明撰写,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带组领导:

第二组带组领导:

第三组带组领导: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点项目建设征迁资金审计是市政府交办的一项重要工作。这次审计调查,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具有重大意义。各审计人员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克服困难,保证工作时间,必要时放弃“双休日”,保质保量在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工作任务。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各审计组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审计内容和重点。加大审计力度,及时反映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

(三)精心组织,统筹安排。重点项目征迁资金审计点多面广,资金规模大,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各审计组要严格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审计工作方案、统一标准口径的基本要求,认真地开展审计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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