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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展商业模式保护方式
一、前言
去年,北京一家网络技术企业委托专利事务所,提出将其创造并经营的一项业务的商业模式(或称作商业方法)作专利申请,目的在于保护这种创新业务的知识产权。自此,我国首例“商业模式保护”专利申请宣告启动。
创新的构思是所有知识产权的起点。正因为人类具有无限创意的能力,才有仅几千年的历史传承,便已达今天的文明与进步。知识经济时代为“商业模式”的创新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条件,而一个独特的经营创意往往价值连城!
每一个创新的商业模式都可能蕴含着巨大的财富。会展商业模式创新又是会展业不断发展的原动力。我国会展业存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经济潜力和社会影响力巨大,各会展企业都致力于研究新的商业模式。分析、完善会展商业模式保护方式,可以激发创新积极性,有利于会展业更加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现行商业模式保护主要方式
1.案例分析
几年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理上海卓尚信息有限公司告e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网上商业模式侵权案”,出现了号称“中国网上商业模式保护第一案”,并以原告胜诉告结。
从案件分析看,被告可以以不同角度提讼,因为商业模式侵权行为具有多重性质。该案从合同的角度看,被告明显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原则,侵犯了原告的商业秘密,可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从著作权的角度看,被告赫然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也可以追究其承担侵权责任;从不正当竞争的角度看,被告显然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存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该案原告时,在存在多重选择前提下,采用不正当竞争关系诉讼,是经过慎重选择的。如果提起违反“先合同义务”诉讼,那么只能要求被告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即采用弥补性经济赔偿,则赔偿幅度有限;如提起“商业秘密侵权”诉讼,则会面临原告举证复杂、诉讼成本较高等风险;如提起“侵犯著作权”诉讼,那么即使胜诉,所得赔偿数额也较小。而提起“不正当竞争”诉讼,不但可以要求被告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还可以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性责任。因此,无论从经济角度,或是从社会影响角度,还是从举证的角度,选择不正当竞争诉讼都显得比较理想。
2.专利法对商业模式的保护
进入21世纪以来,发达国家逐步采用专利法对商业模式实施保护。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在法规完善度、操作规范度、社会认知度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专利法在保护范围上基本可以涵盖商业模式的各个领域。专利法将对能够构成技术方案的商业方法的构思进行保护。权利申请人一旦在权利要求书中写明专利保护的范围,他人就很难通过以修改的方式规避其核心内容。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将商业模式专利解释为“借助数字技术、网络手段经营的、有创造性的商业方法”。毫无疑问,作为抽象概念、智力活动规则与方法的单纯的商业模式,例如不含技术手段的经济管理方法、记账方法、生产和组织制度等是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但是如果这种“规则和方法”通过某技术方法表现或实现,并应用于商业运作,则会因为其具有了可专利性而可能成为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3.商业模式保护存在多样性
仅从以上案例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解释可以看到,商业模式保护的方法有很多,国内外各界也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包括著作权保护、商标保护、专利法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等。从目前分析看,综合考虑各种保护方式的利弊,用专利法对商业模式进行保护是比较恰当的一种选择,实践中成功的案例也不少。但无论国内还是国外,这些成功的实践都集中在电子商务、网络游戏、金融和商业行业,如我国2001年6月公开的发明专利“商业网站与个人网站在互联网上的联锁经销模式和方法”;2002年底、2003年初先后授权的两件美国花旗银行商业模式专利;2007年8月公开的发明专利“实际品牌融入网络游戏的商业模式”,等等。三、会展商业模式的专利保护
1.必要性
发达国家对商业模式提供专利保护,与其国情和产业背景密切相关。它们拥有为数众多、先进实用的商业模式,并产生了巨大的商业价值,必然要思考放宽该类专利审查标准,将商业模式纳入专利体系。2000年,在美国率先打破“商业模式除外”原则,为商业模式授予专利权打开方便之门后,曾遭到欧洲国家的强烈抵制。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加入到商业模式专利申请人的行列中,许多国家开始转变立场并迅速调整本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给予商业模式以前所未有的保护力度。我国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达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目标,必须在滞后于发达国家的商业模式保护方面快步前行。
一方面,会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目前仍局限于商标、技术发明、外观设计、新型应用等传统领域,而对其商业模式保护国外也刚刚起步,国内尚属初涉。接近或赶上国际先进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会展商业模式保护可以作为切入点。另一方面,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着力扶持、快速发展的行业,需要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保驾护航。因此,实施会展商业模式的专利保护是必要的和迫切的。
2.可行性
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2004年10月1日颁布的《商业方法相关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规则(试行)》中,关于“商业方法”(即商业模式)有这样的解释:“商业方法涉及商业活动和事务,这里所说的商业比传统意义上的商业含义更为广泛,例如包括:金融、保险、证券、租赁、拍卖、投资、营销、广告、旅游、娱乐、服务房地产、医疗、教育、出版、经营管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事务安排等。”《规则》认为:并非所有的商业方法都可以申请专利权。从技术性来说,商业方法可以分为两种情况:非技术性的传统商业方法和采用新技术手段---如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等完成的商业方法。申请专利的商业方法应当符合我国发明专利入门条件,即具有“技术三性”:解决技术问题、具有技术效果、采用技术手段。传统的商业方法,因不具有“技术三性”,因而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只能归入“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所以无“可专利性”。
从近几年国内会展业的实践看,符合“技术三性”要求、具有“可专利性”的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如2008年4月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的以“三大平台互动构成全新展会运营模式”为亮点的“第二届中国(深圳)国际科学生活博览会”有这样的描述:展会内容和形式上进行了大胆的创新,展会以“集成、体验和互动”三位一体的形式,为企业和大众构造良好的交流沟通的展会平台,同时结合全国性的活动和互联网及媒体的资源,确立了三大平台互动的全新展会运营模式。又如2006年5月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举办的以“新模式展会将成为BtoB的亮点”标注的“慧聪网水工业产品采购交易会”,充分结合了传统贸易展览会和电子商务的优势,采用“展览交易会+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线下互动的方式进行等等。
现代会展均充分利用当代电子、信息、数字等技术手段,竭力在视听影响力与效果、信息传播的时空宽广度、受众对信息双向传递的便捷与安全等各方面不断创新与完善,结合会展本身的组织形态、展示形式、时空构筑、服务方式、营利模式等的创新,蕴涵着充足的“可专利性”条件。利用好这些条件,进行有条理、符规律、合法规、重技巧的开发、设计,以专利形式实现会展商业模式保护是完全可行的。
参考文献:
[1]连任万希:商业方法专利与智力资本管理[J].改革与理论,2005(02)
[2]石峰许科:试论旅游线路的法律保护——商业方法专利保护[J].商城现代化,2007(05)
[3]宋蓓蓓: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问题探析[J].审计与理财,2007(03)
[4]贾丹明:欧洲商业方法专利分析[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7(05)[5]冯晓青:商业方法专利略论[J].电子知识产权,2007(03)
[6]余翔邱洪华:基于判例和立法的美国商业方法专利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03)
[7]苏运来:美、日、欧商业方法专利授权条件之比较[J].商业研究,2007(04)
1引言
从广义上看,会展物流包括展览前后展品的物流,会展活动期间向参展商和参展观众分发食物的物流以及与此配套的会展设施的物流等。从狭义的角度看,会展物流的研究主体是展品的流动,会展物流就是将展品这种特殊的商品,为满足商品展览的特殊需要,及时准确地从参展商所在国(地)转移到参展目的地,展览结束后再将展品从展览地运回的过程,包括展览前后的仓储、包装、国内运输、进出口报关和清关、国际运输、展览中的装卸、搬运,以及在此过程中所需要的信息流动。可见,无论是贸易展还是消费展,综合展览还是专业展览,会展活动期间都汇集了大量的商品,导致了频繁的物流活动。由于展品本身的特殊性,使得会展物流比一般的物流活动有着更高的要求。
2会展物流系统
任何系统活动的基本结构是输入--转换--输出,会展物流活动便是伴随着展品的输入--转换--输出而发生的。其中输入要素为:展品、劳动力、资金、设备、动力、信息等要素,经过运输、仓储、配送、装卸、搬运、包装、进出口报关、物流信息系统等转换子系统,将展品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规定的地方,并将在此期间产生的信息传递给相关的主体。从会展物流活动的内部而言,会展物流系统包括上述的三个基本环节,其中转换子系统必须配以计划与控制子系统,对输入的各资源要素需求及转换过程的作业订出计划,同时监控输出的质量和成本,一旦发现不能接受的偏差,则需采取纠正行动。此外会展物流活动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它必然与其它相关的市场主体发生关联,不断地进行着信息和能源的交换。在此系统中,由于展品展览的特殊性,会展物流具有以下特点:
(1)高度及时性。通常,一般性的展览在一年前就已预定好日程,为了保证会展的如期举行,展品的如期顺利运达成为关键。
(2)运送的稳定性。会展物流涉及的展品五花八门,如精密仪器、工艺品、宠物等。这些展品不仅特殊、难运,而且数量少,因此能否稳定地送达目的地非常重要。
(3)返回物流。通常会展结束后,展品必须运出境,就算转为正式进口,也需办理进口手续,这一流动类似于一般意义上的废弃物流。但是其消耗的费用、时间并不亚于一开始的展品流动。
会展物流系统的目标是效益最大化,但是会展物流本身的特殊性使得会展物流活动中存在着大量的效益背反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
(1)时间的及时性和成本的矛盾。如前所述,会展物流要求高度及时,如果为了确保时间而提前到达,那么高昂的仓储费用会导致成本过高。如果想及时到达而忽略了突发事件(如进出口清关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运输途中的突发事件等),那么可能会延误到达目的地的时间。
(2)质量和成本的矛盾。会展过程中,展品是核心,因此展品的质量成为会展物流关注的另一要点。首先,确保展品质量使得装载空间难以充分利用;其次,包装的好坏与展品的损坏率有直接关系;再次,运输中途转车无法监控,丢失东西时有发生;最后,对于巡回展这类特殊的展览,为了保险,一般都要通过不同的途径向同一地点发送两套。要解决上述矛盾,实现会展物流系统最优,就必须引入系统集成方法。集成管理是一种全新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其核心是强调运用集成的思想和理念指导管理实践,其实质是在一个统一目标的指导下,实现各要素的优化组合,在要素之间形成强大的协同作用,从而在最大限度上放大系统功能和实现系统的目标。
3会展物流集成管理模式要实现完全意义的集成管理,必须经过三个过程,即物流功能集成、供应链管理、物流服务商的联盟
3.1物流功能集成在会展物流管理的最初阶段,主要集中在物流各功能要素的整合上。20世纪50年代以前,企业通常只把物流的功能局限于便利和支持工作方面。因而,物流被认为是一系列分散的、非协调的活动,物流管理也以分散管理为基础。这一分散的思想也渗入了会展领域,使得与物流相关的工作被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中,由于每一个部门仅把注意力集中在取得自己的职能优势上,忽视了整体的利益,导致会展活动的总体目标无法达到最优。今天,越来越多的组织认识到了集成的重要性,强调集成是组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主要方法。描述了会展物流功能集成过程,会展物流系统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物流作业系统,即前述的运输、仓储、配送、装卸搬运、包装、进出口报关和清关等相关活动,其间,展品是各个活动的中心;另一方面是物流信息系统,即为保证各职能部门正常运转而提供相关信息的交互系统。其信息主要包括参展商的信息、主办方的信息、物流的信息等。只有将各功能要素有效整合,才能保证将恰当的展品在恰当的时候送到恰当的地方。物流功能集成的第一步任务目标是实现各个功能内部的集成化管理。如运输功能,由于空间的无限性,使得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及航空运输等多种方式并存,而这种并存又割裂了展品的顺畅流动。尽管各运输方式在运输量、运输质量、运输时间方面各有所长,但由于时间和空间的间断,加大了展品流转过程中的风险,如等待时间加长,损坏概率加大等。如果能将各种运输方式有机地整合起来,则能有效地缩短展品的在途时间,提高展品安全抵达的概率。目前,集装箱船的使用,物流功能集成的第二步任务目标则是各个功能之间的集成化管理。即如何将不同的功能主体形成一个总体物流过程,使得各个环节能够高效无缝的链接。在企业物流中,MRPⅡ和JIT思想能够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但是由于会展物流本身的特殊性,使得该阶段的集成,不仅需借鉴企业物流的集成思想,还有赖于参与会展活动各个相关主体的支持。因而,会展物流的集成不仅体现在各个功能主体的整合,还包括相关参与主体的集成。
3.2供应链管理市场竞争的实质已不是单个企业之间的较量,而是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会展活动中涉及主办者、搭建商、会展物流服务商(运输商、货运)、展馆方、信息服务商、参展商等多个市场主体。他们相互作用,形成错综复杂的网络。在此网络中,又存在着多条供应链。如以会展主办者作为核心企业,则搭建商、会展物流服务商、展馆方、信息服务商、参展商等都是其战略合作的伙伴。若以物流服务商作为核心企业,其供应链结构如图3所示。可见,尽管物流服务的主体是会展物流服务商,但是在展品的实体流动过程中,参展商和主办方中任一方的效率低下都会影响到整个物流服务效率。因而必须从整个供应链角度去研究、规划和管理。由于会展物流具有高度及时性,运送的稳定性和返回物流等特征,使得供应链管理思想(如准时制、快速反应等)在应用时,应考虑到会展物流的实际需求。
3.3物流服务商的联盟在会展物流中,物流服务商实际上提供的就是典型的第三方物流服务。他们是提供物流活动的实际主体。其主要优势是具有规模优势和专业化优势。但是随着会展业的国际化趋势,参展商也越来越倾向于选择完备而高效的“一站式”物流服务。这一趋势导致了物流服务商的横向联盟。一方面可以迅速高效地满足参展商的实际需求,另一方面也可进行优势互补,通过资源整合降低成本,达到多赢的局面。目前物流服务商联盟的典范是国际展览物流协会(IELA)。它是一个有着70多家展品物流货运的全球化协会。成为IELA的会员,可以相互制定合作协议,而且可以使用当地的货运资源,从而在服务水平和费用方面获得保障。此外,有助于解决当地化物流的问题。如运输方面需熟悉当地的交通法规,海关方面需熟悉当地的法律等,此类问题均可通过与当地的物流服务商合作而得到解决。
4实施会展物流集成管理模式的前提集成管理的空间要素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即管理主体、管理对象、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
从会展物流的集成管理过程来看,其管理主体是所有与会展物流活动相关的人员,管理对象是与物流相关的所有过程以及过程的输入输出。要保证集成管理模式的有效实施。还必须作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4.1标准化由于会展物流体系的各个主要环节只有局部的标准化,这些标准化之间缺乏配合性,不能形成会展物流系统纵向的标准化体系,因此,形成整个会展物流体系的标准化成为会展物流集成管理模式有效实施的基本保证。会展物流的标准化不仅表现在物流配套设施设备等硬件的建设方面,还体现在物流运转流程、操作方式等软件上。会展场馆和会展仓储配送中心的建造都应充分考虑到物流因素,如会展场馆,其物资通道的口径与场馆空间及面积要符合科学的比例,场馆应配备合理大小的停车场和临时仓库。对于会展仓储配送中心,其内部格局的设置则要按照″快捷、便利″的原则进行动态设计,即可随时根据会展主题的不同、依据展品的特点更新。同时,标准化还包括与会展相关的数据的标准化,报表单据的标准化,文档资料的标准化,工作规范的标准化以及各种术语标准化等内容。超级秘书网
4.2信息化从供应链的角度来看,会展物流的功能模式是反应型的供应链,其服务的核心是按时、安全地将展商的展品运至展位,基本目标则是尽快地对展商不可预测的需求做出反应,因此,会展物流服务商与会展主办者、展商等其他供需主体的有效沟通成为关键。此外,展品本身的珍贵性和对安全的高要求,使得对展品的实时监控尤为必要。可见,加强物流信息系统建设亦是会展物流集成管理模式有效实施的关键之一。
[参考文献]
[1]熊良福,夏国政.国际贸易实务新编[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
[2].会展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关键词】人口/养老保险/抚养比/政策
【正文】
一、人口发展对社会养老保险具有双重作用
(一)劳动年龄人口决定了养老保险基金积累的潜在规模,而就业率和就业效益制约着基金积累的增速
养老保险基金源于人们的工薪收入,因此劳动年龄人口的富匮与否,决定了基金筹集的可能规模。此外,至少还有三大制约因素:一是从业年龄。进入劳动年龄后求职与否,实际上是养老金能否积蓄的前提;二是退休年龄。退休年龄标准的确定,实际上是继续积蓄养老金或支用养老金的选择;三是就业率和就业效益。这影响着养老基金筹集的规模与效率。
(二)老年人口对社会养老提出强烈要求,从而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增长产生制约作用
我国目前的养老方式:一是由政府承办的社会基本养老;二是传统的家庭养老;三是以个人储蓄为主的自身养老。随着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和人口老龄化的来临,老年人对社会养老的需求和意愿必将进一步扩张和强烈。事实上,年轻的一代也已缺乏为长辈提供各种养老资源的能力,传统的家庭养老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但老年人口的超速增长,又进一步表明社会养老负担的日益加重和基金积累难度更为加大,从而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增长产生强烈的掣肘作用和后续影响。
二、我国社会养老保险机制运行及其发展趋势
(一)近几年来的特点及其成因分析
八十年代改革后的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以来,呈现出两大特点:
(1)九十年代初养老基金的收入增长缓于支出增长,养老基金积累已出现萎缩迹象。笔者根据有关资料作了测算(注:高路:《社会保障应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经济日报》1995年3月28日。),我国社会养老基金的收支情况,1993年比上年增收7%,增支12%,积累减少24.8%;1994年又比上年增收26%,增支30%,积累又减少约8%。另据财政决算统计,到1995年底,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43.27亿元,支出829.5亿元,分别比1990年增长365.28%和381.46%,支出增长幅度均明显高于收入增幅,虽然积累总额在增长,但年度余额却在明显下降。应当说,在目前养老负担还较轻的情况下,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很不正常的。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我认为:一是长期实行松散的、高比例缴费豁免和因高缴费率而伴之高拒缴率的缴费制;二是由各种原因所致的陈帐拖欠,其中包括深化制度改革的成本和支付标准过高等因素影响;三是劳动年龄人口就业率及就业效益低下,导致劳动年龄人口增长所带来的提高基金积累的时序优势未能得以充分发挥和显现;四是收缴面窄而征缴措施不完善;五是未能有效地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六是人口老龄化加剧,这是近年来导致养老支出急剧增长的最直接原因。
(2)我国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呈现出速度快、来势猛和超前于经济发展的特点。
资料显示,世界上发达国家的人口老龄化一般经历较长时间,如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瑞典用了85年;最早进入老龄化的法国用了140年;而中国只有13年,而且与国外相比,我国是先于经济发展之前提前进入人口老龄化的。(见下表)
表1中国未来人口抚养比的变化趋势预测
年份60岁以上%65岁以上%少儿抚养比老年抚养比总抚养比
19918.755.6943.2413.7456.98
19959.306.1144.1614.7958.94
20009.846.7142.9415.6058.54
200510.427.2137.6616.0253.68
201011.777.7132.0317.6249.65
201514.128.8429.4021.7750.67
202015.5510.8529.1023.7752.88
202518.4712.0630.0429.4659.50
203021.9314.6430.0536.5466.59
203524.3717.6328.6541.4570.11
204026.1119.5727.3342.7070.03
204526.8719.9727.3944.4671.84
205027.4320.4328.3148.4976.80
我们认为这主要由二个因素促成:一是实施了独生子女政策;二是人均寿命的延长。
(二)未来趋势预测——我国未来面临人口增长三大高峰
根据中国国情研究小组近年研究成果揭示,我国已相继面临总人口、劳动年龄人口和老年人口增长的“三线交叠增长”的非常时期:
总人口继续上升,估计到2050年将达16亿左右;与此同时,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绝对量将持续增长到2020年,达94100万人,所占比重将增长至2010年,大约占67%左右,届时从属年龄人口比下降至50%以下,社会赡养负担最轻,即从现在至2020年是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人口年龄结构变动的最佳时期,随后从属比上升伴随着劳动人口比重的下降,预示着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开始显现。另一方面,未来一二十年我们在面临劳动人口比重和绝对量增长的同时,还将面对失业人口继续上升的趋势。这就是说,如果我们不能作出劳动就业战略决策的合理选择,从根本上解决失业问题,丧失的不仅仅是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很有可能会因此而失去国家财力和自身养老金积累的“黄金时代”;更为严峻的是,我们还面对着人口年龄加速老化的挑战。专家们估计,未来30年我国将进入高速老龄化阶段,届时老年人口将逐年递增到3.35亿,占总人口的21.93%;此后20年间将进入人口老化阶段,老年人口比例将上升到27.43%,并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在这一高水平上。
三、顺应我国人口变动趋势及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选择
实现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要求,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根据本代人与后代人各自的生存发展需要合理地进行资源的代际分配。从效率的角度来看,这种分配应有利于科技的进步和人类的发展;从公平的角度上讲,这种分配应体现社会全体成员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权益。所以说,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既是进行代际分配的主要形式和手段,也是政府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途径。
基于上述认识,笔者认为必须着手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开源增收,截流减支,提高社会养老基金的积累能力
(1)根据人口年龄结构特点,特别是劳动年龄人口加速增长的趋势,调整产业结构,开辟新的就业渠道,发掘和扩大费基。据资料分析,目前我国第三产业在三产中的产值和就业结构中的比重都有扩大的趋势,但总比例还远低于国际水平。目前绝大多数发达国家第三产业产值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在50%-60%之间,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也已超过35%,我国1996年为31.1%,处于较低水平,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也仅26%左右,发展余地很大。另外,我国劳动人口的素质结构特点,决定了我们在规划未来一二十年发展战略时所不能忽略的一点是,必须确立合理的经济技术结构来顺应人口年龄结构变动趋势,最大可能地提供和增强吸纳劳动力的机会与能力,为形成充裕的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来源创造必要的条件。根据经济学原理,当资源被充分有效地利用时的产出水平是潜在的国民收入水平;因此,要实现潜在的养老基金收入水平,其关键是要发挥我们的比较优势,依据比较优势来调整和发展产业,通过提高就业率与提高就业效益来不断发掘和扩大费基。
(2)加快城市化建设步伐,拓展就业新领域,有效地开发和利用农村劳动力资源,增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功能。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和新增劳动力主要分布在农村。据国情研究小组的《关于农村长期发展几个问题的系统研究》报告揭示,2000年农村劳动人口为6.6亿,届时农村总劳动力需求仅为2.79亿,潜在失业人口为3.1亿(注:《杭州日报》1996年4月1日。),按劳动参与率85%计,实际失业人口将达2.82亿;另据《经济学消息报》报道,未来5年,农村新增劳动力与现在的剩余劳动力总量将达2.14亿人,5年中尚有1.37亿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但同期城镇新增长的劳动力尚有1600万人失业,“九五”末期的城镇失业率将高达7.4%,也有学者认为现在失业率就已达到5-8%(注:刘国光:《中国经济适度快速稳定增长的理论与对策》《经济研究》1997年第10期第5页。),因此现有城镇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量是极其有限的,而几亿农村潜在失业大军将是未来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危机所在。据国家民政部完成的《中国设市预测与规划》报告显示,到2000年中国城市人口比重将达到24.5%,按总人口12.76亿计,城市人口将有3.1亿;到2010年估计达13.96亿,城市人口比重为31.5%。可见,尽可能多地吸纳农村富余劳力,变劳动力资源优势为经济发展优势的根本途径就是加快城市化建设的步伐,以拓展就业新领域。这既是实现农村社会基本养老、提高农民自身养老能力,真正摒弃生育旧观念的前提,也是今后较长时期内趋利避害解决人口问题的关键所在。劳动力资源是社会经济发展中最宝贵的资源,只有有效的加以开发和利用,才能使其创造出物质财富为人类所用。国际上,有不少国家都有农民必须参加社会基本养老的义务要求和规定。我国是农业大国,占总人口70%以上的农村人口,是我国社会养老基金积累的根本性源泉,有着拓展的广阔前景和巨大潜能。
(3)实行劳动预备制,提高就业效益,实现提高劳动年龄人口就业率目标向提高总人口就业率目标的过渡。据统计,目前我国15-24岁的青年中就业的比例正在降低,求学比例显著提高,并有逐步增长的趋势,1995年为19.13%,1996年上升为20.5%(注:《我国15-24岁青年就业比例下降就学比例上升》《杭州日报》1997年4月7日。),1993年就业人口平均年龄已达36岁左右,比1990年提高1岁,比1978年提高5岁,在国外,一般发达国家由于大、中学在校人口比重大,所以总人口就业率比较高,而劳动年龄人口就业率则往往较低,发展中国家的情况则相反,通常是劳动人口就业率高,而总人口就业率低。两者的衡量结果可相差10个百分点之巨。当今中国基本上是介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并有趋于前者的倾向。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普及和发展,这种倾向将会进一步显现出来。从目前发达国家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0%以上,而中国仅为30%左右(注:《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辉煌的20年(三)),《浙江日报》1998年9月25日。)的现状来看,这种变化对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不同学历劳动者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系数是极为有利的,因此除了在政策上要建立激励人们受教育的分配机制外,更有在制度上加以规范的必要。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消息,未来30年是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最多的时期,到2016年将达到最高峰8.7亿人,到2030年,我国小、中、大学年龄段的学龄人口之和将在3亿以上。因此,对新增加的劳动年龄人口实行劳动预备教育制度,是安置就业向素质就业转化的必由之路,不能将其视为只是个缓解就业矛盾的权宜之计,要把它作为提高就业效益、实现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坚持下去。
(4)实行统一工作年限的退休制度,或实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充分发挥老年人力资源优势。据报道,我国平均预期寿命已提高到68.9岁,高于世界平均63.2岁的水平(注:《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国际比较》,《上海证券报》1998年3月11日。)。健康寿命的延长有可能会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率。劳动力成本的很大一部分分别与衰老有着直接或间接关系:直接成本是医疗费用,间接成本是退休金。健康寿命延长意味着工作年限的延长将成为可能,总的劳动力生产成本会下降。在德国从1972年起就已实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凡年满63岁男性,可自行决定是继续工作,还是退休,并从2000年起,把退休年龄从目前的63岁提高到65岁;意大利已准备把退休年龄从男性60岁、女性55岁分别逐步提高到65岁和60岁;在瑞典,男女退休年龄均为65岁;我国实行性别、职业差异的退休年龄制,与那些预期寿命与我国同水准的国家相比,我国的退休年龄普遍较低。从而两种现象不可避免:一是退休人口大量隐性就业;二是退休时工龄越长养老待遇往往也就越优。前一现象使我们无法真实地了解、反映和掌握当前的就业状况;后一现象也就意味着求学时间越长退休时比同龄人的养老金会更低,这既不公平也不合理。因此,我们建议考虑实行统一工作年限的退休制度,或实行弹性退休年龄制度。其好处至少有五:一是老有所为,于健康有益,延年益寿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重要标志;二是能有效合理使用人力资源,特别是将资深学者、科技工作者的耗损浪费减少到最小程度;三是有利于增强人们自身养老的意识与能力,既可减轻国家负担,也有助于建立起激励人们受教育的收入分配机制;四是变隐性就业为显性就业既不新增就业压力,又能客观反映我国从业人员结构及就业状况,实现提高劳动年龄人口就业率目标向提高总人口就业率目标的过渡,以促成整体国力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福利的增进;五是有利于完善劳动力市场,根据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原则开拓新的就业渠道,发掘新费源,实现保费的潜在收入水平。
(二)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提高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率。
(1)实施人口战略,有效控制人口老龄化。
我国政府从1980年起实行“普遍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增长。然而这并非永久之计,若持续五六十年以上普遍生育一个孩子,带给我们的又将是社会无法承受的年龄结构问题,目前客观上又有尽可能地缓和人口老龄化的要求。国内外相近人口预测表明,本世纪末我国人口可达13亿,2010年为14亿,此时总生育率若达到并保持2.10的更替水平,则到2050年人口零增长时人口可达16亿左右。然而,在我国事实上的独生子女远末达到“普遍”程度。就此而言,超生的子女为父母时仍实行一胎率,既对继续控制人口数量增长完全必要,且具公平意义。若如此,2010年的更替水平就仍在2.00以下,人口零增长的时间将会提前,人口峰值将低于16亿,而老少比则将有所抬高,养老负担率大致由1990年的1/7,提高到2000年的1/6,而2010年、2030年将分别达到约1/4和1/3,这也就意味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势必还要加快。继续控制人口总量和延缓人口老龄化的双重压力同时要我们去面对。如何制定下世纪人口发展战略,将是决定今后社会养老保险运行效果的决定性因素,应慎之又慎。
(2)抓紧有利时机提高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率。根据中国目前的现实,要使养老保险制度真正走出困境,最关键的措施除了扩大养老保险费的费基外,还必须提高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率。任何改革都有个时机的选择与成本的权衡问题。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正面临着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极好时机。因为与那些进行过类似改革的国家相比,我国现在的成本是较低的,因而承担相应费用的能力也相对较高。这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目前劳动年龄人口的老年抚养率仍然是较低的(见表1),依据“1994年劳动事业发展年度公报”,至1994年底,全国离、退休人数与职工之比为1:5.1,可见,我国目前的赡养、养老负担均较轻;二是目前人们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高涨,多层次养老需求旺盛,自身养老意识普遍增强,这也将使合理负担社会养老费用成为可能。为此,我们要抓住有利时机,尽可能快地扩大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使社会养老保险的长期成本降到最低。从理论上讲,社会养老保险作为社会福利保障之一,是人民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力之一,同时也体现为权益对等的一种分配关系;从制度的运行效果看,唯有实现了广覆盖,社会养老保险方能真正显示出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从我国的国情分析,自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据1997年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我国农村86637万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4258万,占28%;15-64岁为56947万,占65.73%;65岁以上人口为5432万,占6.27%。这表明我国农村人口年龄结构已进入成年型后期阶段,到下世纪初将进入老年型阶段(注:《我国农村人口年龄渐入老年型阶段》,《中国信息报》1998年4月1日。)。另据民政部组织专家学者对部分省份农户进行的调查表明,当前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80.52%的农民选择了“养老”。因此推广实施社会基本养老不仅在城市,即使在农村也日显其重要与紧迫。从我国目前城镇的社会基本养老尚未全面覆盖的现状来看,为确保到本世纪末,全国各类企业职工都能享受到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养老保险,就必须提高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在此基础上,须将覆盖面从城镇逐步向乡村延伸,无论是从实施社会养老保险的长期战略意义上讲,还是从目前调节收入分配,缩小城乡差别和落实人口控制目标的政策需要来看,都是非常必要的。
【参考文献】
①《1996年中国财政年鉴》。
②刘炳杰:《对人口趋势与税收增长的战略思考》,《税务研究》1996年第5期。
③田雪原:《21世纪中国人口发展趋势与决策选择问题研究》,《中国人口科学》1998年第1期。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文”)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所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应遵守中国有关外汇管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及时向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各项外汇核准、登记、备案及变更手续”。
根据笔者的理解及实践经验,外资并购过程中至少涉及如下外汇核准和登记手续(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外汇部门具体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时需办理的手续和流程是不尽相同的):
1.1结汇核准(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股权结汇核准)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办理结汇核准件时应提交:
1、申请报告(所投资企业基本情况、股权结构,申请人出资进度、出资账户);2、所收购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3、转股协议;4、商务部门关于所投资企业股权结构变更的批复文件;5、股权变更后所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经批准生效的合同、章程;6、所投资企业最近一期验资报告;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所投资企业的审计报告或有效的资产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转股,应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出具财政部门验证确认的资产评估报告);8、外汇到账通知书或证明;9、针对前述材料需要提供的的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1.2转股收汇外汇登记(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外资外汇登记)
汇发〔2003〕30号文规定:“外国投资者或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应自行或委托股权出让方到股权出让方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股权购买对价为一次性支付的,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应在该笔对价支付到位后5日内办理;股权购买对价为分期支付的,每期对价支付到位后5日内,均应就该期到位对价办理一次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外国投资者在付清全部股权购买对价前,其在被收购企业中的所有者权益依照其实际已支付的比例确定,并据此办理相关的转股、减资、清算及利润汇出等外汇业务。”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办理转股收汇外汇登记时应提交:
1、书面申请;2、被收购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3、股权转让协议;4、被收购企业董事会协议;5、商务部门有关股权转让的批复文件;6、资本项目核准件(收购款结汇核准件,或再投资核准件);7、收购款结汇水单或银行出具的款项到账证明;8、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根据《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控股投资者在付清全部购买金之前,不得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股权出让方所在地的外汇管理部门出具外资外汇登记证明是证明外国投资者购买金到位的有效文件”。
1.3外汇登记证(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
并资并购后形成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取得并更后的营业执照后,应向主管外汇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办理外汇登记证:
1、书面申请;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文件、批准证书;4、经批准生效的外资并购合同、章程;5、组织机构代码证;(注:以上材料均需验原件或盖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6、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2.实际外资比例低于25%的企业无法取得外资企业举借外债待遇
10号文规定:“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该企业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其举借外债按照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的有关规定办理。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所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不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但该境外公司认购境内公司增资,或者该境外公司向并购后所设企业增资,增资额占所设企业注册资本比例达到25%以上的除外。根据该款所述方式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外国投资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出资比例高于25%的,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举借外债优惠政策对许多外商投资企业来说是举足轻重的一项制度,其重要程度在很多情况下甚至超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10号令的上述规定,通过关联当事人完成的外资并购而形成的外资企业(“假外资”)一般情况下无法取得举借外债优惠待遇,此项举措无疑会堵死大部分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控股的境内企业举借外债的坦途。
3.投资总额的限制
内资企业不存在投资总额的概念,但企业一旦通过外资并购转换为外商投资企业,就必须确定一个投资总额,该等投资总额对新形成的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及进口机器设备来说可能意义重大。因此笔者建议一般情况下外资并购后形成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应争取定为法律允许的最大数额,10号文对投资总额的限制如下(该等限制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限制制度是完全相符的):
1)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下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10/7;
2)注册资本在210万美元以上至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
3)注册资本在500万美元以上至12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5倍;
4)注册资本在12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倍。
4.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资产支付涉及的外汇核准
一般来讲,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实施外资并购中国企业的,用人民币资产做支付手段可有如下几种运作模式:(1)人民币货币现金;(2)合法取得或拥有的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股票或股份;(3)合法取得或拥有的中国境内企业的债券和公司债券;(4)其他中国境内以人民币为计价依据或标准的有价证券等金融衍生产品;(5)其他情形的人民币资产。从取得途径来讲,可包括(1)直接从已投资设立的外资企业中分得的利润等收益;(2)从资产管理公司采用购买金融资产包的形式取得对某企业的债权;(3)从中国境内合法取得的人民币借款;(4)转让资产、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而取得的交易对价等。在保证合法、合规并履行法定程序的前提下,相关人民币资产均可用作10号文规定之下的外资并购项目的支付对价。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表》对下列情况下取得的人民币资产作为支付对价的核准需提交文件作出了专门规定:
4.1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所得利润境内再投资、增资核准
1、申请报告(投资方基本情况、产生利润企业的基本情况、利润分配情况、投资方对分得利润的处置方案、拟被投资企业的股权结构等);2、企业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及利润处置方案决议原件和复印件;3、与再投资利润数额有关的、产生利润企业获利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4、与再投资利润有关的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5、企业拟再投资的商务部门批复、批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6、产生利润企业的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7、外汇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8、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4.2外国投资者从其已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因先行回收投资、清算、股权转让、减资等所得的财产在境内再投资或者增资核准
1、申请报告;2、原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3、原企业最近一期验资报告和相关年度的审计报告原件和复印件;4、原企业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5、原企业关于先行回收投资、清算、股权转让、减资及再投资等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及有关协议原件和复印件;6、涉及先行回收投资的,另需提交原企业合作合同、财政部门批复、担保函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7、涉及清算的,另需提交企业注销税务登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8、涉及股权转让的,另需提交转股协议、企业股权变更的商务部门批准证书、与转股后收益方应得收入有关的完税凭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9、拟再投资企业的商务部门批复、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应证明)、合同或章程等原件和复印件材料;10、针对前述材料应当提供的补充说明材料。
5.特殊目的公司(“SPV”)的外汇监管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75号文”)中的SPV是指“境内居民法人或境内居民自然人以其持有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在境外进行股权融资(包括可转换债融资)为目的而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但10号文将SPV定义为“中国境内公司或自然人为实现以其实际拥有的境内公司权益在境外上市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公司”。
两个定义相比较可以看出,10号文下的SPV较75号文的范围更为狭窄。从中引申出的结论是:非以境外上市目的设立的SPV不得以换股方式并购境内公司,换言之,仅以私募为目的设立的SPV不得以换股方式并购境内公司。以境外上市为目的的换股并购涉及的外汇监管主要包括:境外设立SPV时按75号文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换股并购阶段办理境外投资外汇变更登记;境外上市完成后境内公司还应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融资收入调回计划,由外汇管理机关监督实施,境内公司取得无加注的批准证书后,应在30日内向外汇管理机关申请换发无加注的外汇登记证。
由于固定汇率旨在保护承包商尽可能地免受汇率波动影响,故承包商乐于接受。但它毕竟只是适用于一部分合同,对于那些在工程结算中不存在外汇支付和固定汇率的合同来说,其外汇风险将全部落在承包商方面。即使合同中规定有外汇支付和固定汇率,但由于外币业务币种的多样化,也会造成外汇风险问题。归纳起来说,在国际工程承包中大量的外币兑换业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当工程结算款与工程货款(如进口设备材料货款等)币种不同时,必须要将所结算的工程款兑换成工程贷款币种还贷。财会
二、承包商在工程前期投入的外币资本金一部分需要兑换成工程所在国货币,用以支付在当期的各项费用开支,当工程结束需要收回投资时又必须将工程结算款兑换成自由货币汇回母公司。
三、工程结算款所形成的资产在转化为其他资产费用的过程中往往需要经常性的外币兑换,例如,用作从国外购置设备、材料,支付出国人员费用等。
四、工程结束后的利润应兑换成自由外汇汇回母公司。
五、除上述之外的其他各种外币兑换活动,例如上缴总公司管理费、支付集团内其他成员公司的代垫款、为避免外汇风险而进行的套期保值及购进期货合约等。
我国对外承包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在外汇风险上存在许多独有的特点:
第一,外汇风险大小由合同条件决定。合同中规定的外汇比例越大,外汇风险就越小。这是因为:我国对外承包企业所承建的工程多在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通常都属于外汇管制国家,通货膨胀率高,当地币贬值较快,特别是南亚、南美及非洲一些国家。所以按固定汇率尽可能多地选择自由外汇结算,可弥补由于当地物价上涨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及当地币贬值而遭受的汇兑损失。依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计量风险的大小是外汇风险战略分析的关键。
第二,我国对外承包企业的外汇风险既来源于项目所在国货币与自由外汇的兑换,也来自于自由外汇同人民币的兑换。而且,大多数项目的当地币与人民币都属于非自由兑换的货币。
第三,外汇风险金额大、时间长、这是由国际工程本身的合同金额大、合同工期长的特点决定的;同时外汇风险种类多,即国际工程合同涉及到了外汇风险的各个方面。
第四,外汇风险的防范不但要运用到一般金融工具,而且与项目的经营方式、施工组织与计划、工程进度密切相关。
自从20世纪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以来,国际金融体系便进入了动荡不定的浮动汇率时代。90年代后,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步伐的加快,国际资本在世界金融市场上以空前的规模和速度流动,从而增加了国际金融体系的脆弱性。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和不断加深、蔓延,使人们更加认识到外汇风险的严重性
衡量外汇风险一般采用方差δ2、标准差δ和标准离差率V三种。
方差δ2和标准差δ越大,表示企业收益与收益的期望值相差越大,企业收益的木确定性越强,外汇风险越大;反之,方差δ2和标准差δ越小,表示企业收益与收益的期望值相差越小,企业收益的不确定性越弱,外汇风险越小。
此外,标准离差率V的计算公式不仅反映了企业收益与收益的期望值之间的差距,而且反映出单位预期收益所承担的外汇风险大小,它可以在企业的财务战略分析中作为外汇风险系数加以考虑。
从跨国公司财务管理的角度分析,外汇风险是在不同种类的货币相互兑换或折算时,由于汇率的变动而造成损失或收益的可能性,所以它有时也称为汇率波动的风险。我国对外承包企业外汇风险通常可以分为交易风险、经济风险和外币折算风险三种,如何从企业跨国经营战略的高度对这些风险强化管理,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般来说,交易风险是指企业在以外币计价的跨国交易(即外币交易)中,由于汇率的变动而造成的未结算的外币交易中发生外汇(兑换)损益的可能性。这种外汇风险是以外币交易为前提的,当外币交易的发生日与结算日之间存在着汇率变动的可能性时,交易风险就会产生。从我国对外承包企业财务战略的角度分析外汇交易风险,主要应该把握以下几点:
一、企业运用决策变量的能力。
第一,预测企业选择适当的计价货币以避免外汇风险的能力。人们一般认为,当企业的债权与债务币种不同时,企业一般选择在付汇时以软币(即在付款期内呈现下降趋势的币种)计价,收汇时以硬币(即在收汇期内呈现上升趋势的币种)计价。但这种计价方式通常要受到交易本身条件的限制,实际上交易双方均会采用相同的商业策略,其结果是若一方想要避免外汇交易风险,则必须相应以较高的交易成本为代价。但是,企业可以从不同的战略层次来分析其选择适当的计价货币以避免外汇风险的能力。即:(1)从企业集团整体的债权债务币种的平衡来分析;(2)从企业在东道国的债权债务币种的平衡来分析;(3)从特定项目的债权债务币种的平衡来分析。企业选择适当的计价货币以避免外汇风险的能力随上述战略层次的上升而不断提高。
第二,提前或推迟结汇的能力。企业可以通过提前或推迟结汇的方式,选择适当时间兑换外汇清偿债务,但这要依据企业的综合财力和融资能力而定。企业的综合财力和融资能力越强,提前或推迟结汇的能力也就越强;反之,企业的综合财力和融资能力越弱,提前或推迟结汇的能力也就越弱。
第三,收支冲销。虽然跨国公司集团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大多都是由外汇交易所形成,但它们相互之间可以通过财务转账的形式将一部分债权债务彼此冲销,从而避免外汇交易风险的产生。衡量这部分金额可以更加准确地分析出企业外汇交易风险的程度。
第四,其他各种决策变量的利用能力。企业对其他各种决策变量的利用能力如何,均可以参照上述三种方式分析。财会
二、金融工具的可利用情况。
目前,国际金融市场上比较常用的金融工具有:远期外汇合约(ForwardExchangeContract)、外汇期货合约(ForeignExchmpFuture)、外汇期权合约(ForeignExchangeOption)、货币互换(CurrencySwap)等.虽然金融工具仍处在不断创新之中,但就金融工具的使用目的来说,无外乎有套期保值、套利和投机三种。在国际工程界,人们普遍认为“承包商应赚工程的钱,而不是外汇差价的钱”,这意味着承包商使用金融工具的目的不在于外汇投机,而是在于套期保值。当然,如果确有套利的机会,人们一般也会加以利用。必须注意的是,相对于外贸公司来说,我国对外承包企业在使用金融工具套期保值时有以下特点:
第一,外购施工机械设备的套期保值工作主要由国内母公司运作。这是因为我国对外承包企业在海外承揽项目的资金在现阶段主要来源于国内银行,用于项目建设的外购施工机械设备一般由国内母公司代购并代垫资金,所以外购施工机械设备的套期保值工作主要也就由国内母公司运作。
第二,工程的收入保值和成本保值常常相互分离。工程收入是随着工程的进度逐步获取,通常都长达数年,对工程收入的保值只能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分阶段进行,其保值的对象一般都是当地币结算的部分。但工程成本中需要保值的是那些大部分在工程初期业已支付的外购机械设备及动员费等,其保值的对象是所支付货款的外汇部分,期限一般都短于一年。由于工程收入与成本的时差大,保值对象不同,所以工程的收入保值和成本保值常常是相互分离的。
第三,金融工具的使用往往要受到东道国金融市场的限制。这种限制主要表现在:(1)我国对外承包企业所承揽的工程多在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市场较为落后,实际可利用的金融工具一般都十分有限;(2)东道国的货币贬值较快,利用金融工具进行套期保值的成本太高;(3)东道国一般对外资企业在使用金融工具都有诸多限制。
经济风险是指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中由于汇率的意外变化而使企业的营业额受到影响,或者是它的国内经济投入和产出的价格相对于其他方面价格的变动而产生的影响所带来的风险。作为一种潜在的风险,经济风险直接影响到我国对外承包企业在海外的经济效益和投资的经济价值。分析经济风险的目的在于评估由于意外的汇率变化使企业未来现金流量发生的变化。
经济风险的短期影响是指汇率变动对公司年度预算中预期现金流量的影响,它主要取决于不能随意更换的计值货币;中期影响是指汇率变动对公司未来二至五年内预期现金流量的影响;长期风险是指汇率变动对公司未来五年以上预期现金流量的影响。
汇率变动能否构成经济风险,要视情况而定。当外汇汇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以及外汇汇率与利率之间均存在有效均衡时,即购买力平价(PPP)和国际费雪效应(IEF)均能实现时,则企业应该能够通过调整对外提品或服务的价格以适应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这样可以抵消汇率变化给预期现金流量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经济风险可以避免;若上述有效均衡不存在,即购买力平价和国际费雪效应不能实现,企业便不能通过调整对外提品或服务的价格来适应生产要素价格的变化,这样外汇风险也会产生。
就国际工程承包来说,经济风险时刻存在,但经济风险的大小要依据合同的支付条件而定。当合同规定外汇风险由业主承担时,则企业的经济风险仅限于业主依据合同规定不能给予补偿的部分;当合同规定存在调价公式时,除固定费用部分要承担经济风险外,物价指数的增长不足以抵消当地币贬值的部分同样要承担经济风险;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合同中规定由当地币支付的部分也要受经济风险的影响。在具体分析经济风险时,通常是采用敏感性分析方法,即外汇汇率每变化一定量的百分比对企业预期现金流量产生的影响。
从企业财务战略分析,采用市场多国化和经营多元化的战略可有效地减少整个公司中长期的外汇经济风险。至于单个项目,利用分包经营的方式,可将当地币计价的合同尽可能地分包给当地分包商,以减少合同本身固有的经济风险(参见案例一)。特别指出的是,企业在签订分包合同时,一般不能用主合同支付币种以外的硬通货作为分包合同的支付价款,否则将可能使企业增加额外的经济风险(参见案例二)。
案例一利用项目分包避免经济风险的成功案例
鉴于泰国巴帕南水闸项目是属于用当地币支付的合同,作为主承包商的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在对该项目进行外汇风险分析时,考虑到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便尽可能地减少前期外汇投入,最大程度地减轻可能发生的当地币贬值引起的经济风险。为达到上述目的,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准备采取将其中的预应力破桩基础工程分包给当地承包商的战略。其战略分析如下:财会
按主合同规定,该项目的涵闸基础工程、水闸基础工程、船闸基础工程均采用预应力砼桩。
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此项分包工程未来的债权约为3.4亿泰铢。按投标时的汇率折合约1379万美元。对此有两种战略方案,即:
【方案一】项目自行组织生产,全套施工设备静压桩机及设备操作人员由国内提供和派遣,在现场布置预应力砼桩的生产线,主要材料水泥在当地采购。在不考虑水泥未来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方案一表明,若自行组织生产,公司为此项工程需投入外汇约883万美元。
【方案二】与此同时,公司组织人员对当地承包市场做了充分调查,认为当地公司完全有能力承担该项目规定的砼桩基础工程,而且市场较为成熟。
方案二表明,如果该分包工程采取当地分包形式,分包合同价格为2.3亿泰铢,全部采用当地币投入。此金额按投标时汇率折合约941万美元。
通过对上述两方案的比较,在不考虑外汇风险的情况下,上述方案一优于方案二。但考虑到方案一需要全部投入外汇,只要泰铢贬值超过6.62%,方案二就会优于方案一。况且该项目工期长,所面临的经济风险大,故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采取了将此项工程分包出去的决策。结果是该项目开工半年后,东亚发生了严重的金融危机,泰铢对美元大幅度贬值,由于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在预应力砼桩基础工程中采取了正确的分包战略,从而避免了泰铢贬值可能引起的汇兑损失约300万美元。
案例二分包合同支付币种选择不当导致的汇兑损失
仍援引上例,1996年11月12日,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与国内某公司就泰国水闸项目引河开挖工程签订一份《内部分包合同》。按该合同规定,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作为泰国水闸项目的主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的一部分——挡潮闸上下游引河土方开挖工程分包给对方。该项工程上方量约350万方,1997年元月开工,1998年10月完工。分包合同采用单价承包方式,引河开挖综合单价为2.00美元/m3,支付币种为美元40%,泰铢60%,美元与泰铢的兑换率按结算当日银行的卖出价计算。
由于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所承揽的泰国水闸项目主合同是采用泰铢计价,所以这一分包合同不但没有避免主合同的经济风险,而且承担了分包合同泰铢对美元贬值的全部风险。结果是,1997年7月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泰铢与美元的兑换率由签约时的1美元兑换25泰铢最高上升到1998年1月份的1美元兑换49泰铢,该项分包使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损失216万美元。
现代会计是以统一的货币计量单位为前提的,这一前提要求不同种类的货币在会计上必须要折算成同一种类的货币,通常这种折算是将各种外币按照一定的汇率换算成会计上的记账本位币,这就是所谓的“外币折算”,它又可细分为外币交易的折算和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两种。这里的外币折算风险所指的只是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风险。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风险实际上就是外币折算时出现折算差额的可能性。衡量外币报表的折算风险程度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而且三者之间互有牵连。这种风险有别于交易风险和经济风险,因为交易风险与因外币交易而引起外汇实际周转的风险相关,它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经济风险与汇率的意外变动有关,它也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而外币折算风险的大小与折算时所选择的具体汇率相关,是会计计量上的差异,所以也称“账面风险”或“会计风险”,它一般不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但是,这种风险也是由于汇率变动所引起,并且它与企业合并后的股东权益大小直接相关,因而也是一种不可忽视的外汇风险。
从理论上讲,如果设法使合并资产负债表上的外币资产同相应币种的外币负债在金额上保持一致,则外币折算风险可以避免,这就是所谓的“资产负债表保值法”(BalanceSheetHedge)。但这种方法由于受到客观经济条件的限制,实际上很少使用。我们认为,除企业本身通过调整外币资产与外币负债的结构外,避免和降低外币折算风险要按照第21号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国现行有关外币折算的会计准则。因为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没有区分出外币财务报表会计主体的经济类型,实际上是统一把它们归类为在国外独立经营的经济实体,这样就忽略了我国目前在国外经营的单位实际上大部分都是国内母公司的组成部分,以及整个外经行业的海外业务主要分布在欠发达国家这样一个既定的事实。其结果是,企业的外币折算风险加大,企业利润受汇兑损益的影响而在各年度间呈现较大的波动,既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又扭曲了企业的经营业绩。
为解决这一问题,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曾在其《第52号财务会计准则公告》中提出“功能货币”的概念,并规定:财会
(1)对于自主经营的国外子公司,应以当地币为功能货币,外币财务报表折算时采用现行汇率法,折算差额列入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内,作递延项目处理;
在现代复杂多变的经济社会,要演绎完美的商战,企业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对企业的发展进行长远的规划,以保证企业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及获利能力。在这个时候,战略管理已经成为一种管理的艺术。而成本战略又是其中一项至关重要的战略手段,因此战略成本管理必然成为企业管理的一项指导精神。成本会计学作为会计专业的一项重要专业必修课,更加应该与时俱进,发挥其在现代企业里应有的作用。
1 战略成本管理的内涵
战略成本管理,就是从战略角度来研究成本形成与控制的成本管理思想。20世纪80年代,战略成本管理思想首先由英美会计学者提出。随着研究的日益深入,在社会中这一思想也逐渐被日本及欧美的企业管理实践所证明,证明战略成本管理是可以指导企业获取长期竞争优势的有效方法。
同传统的成本会计有着较大的区别,战略成本管理已经不再简简单单的局限于传统成本核算,而是不断的向外扩展,逐渐突出了成本的管理职能:战略成本管理将会计学、管理学、经济学、统计学等多学科进行交叉,应用专门的先进的管理办法,如价值链分析、产业链分析、SWOT分析等,将更为科学的成本信息贯穿于企业战略管理的整个过程之中,通过分析企业的成本结构、成本动因等,实现企业更为全面的成本控制,从而改善企业的成本及管理状况,获得更为持久的可持续的竞争优势。
2 战略成本管理角度下成本会计教学的不足
既然是战略,那么在成本会计教学安排的时候,我们就应该站在战略的高度去考虑学科及课程的安排。然而,在现实的教学安排中,教学矛盾比较突出:
(1)现在的成本会计教学,过多的将重点集中在成本核算部分,而且是传统的制造业成本会计核算。虽然,制造业的成本核算很具有典型性,但基于社会实践的需要,各行各业的成本核算都是存在一定差别的,教学的扩展性不足。
(2)成本会计的前沿内容虽然在不同的教材中均有涉及,但都是作为附属部分简略的介绍,然而在企业中,作业成本法的应用逐渐推广,成本会计教学的重点显然并没有随之变化。
(3)成本会计教学由于过多侧重于成本核算,也就忽视了成本预测、成本分析、成本控制、成本考核等成本管理的部分,而在企业管理中,成本管理职能也是不能忽视的内容,它是企业战略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4)成本教学多是黑板书写,教学的流畅性不足,而且教学的效率也不高;多媒体成本教学随着电脑的普及也逐渐增多,但是课件多为传统板书的简单罗列,并没有充分利用多媒体的形象化教学,让学生更加清晰的梳理出成本计算的基本程序。
(5)成本会计教学方式比较单一。在成本会计教学过程中,案例式、参与式、分析式等教学方式很要运用,多为讲述式,无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锻炼学生思维灵活性。
3 战略成本管理的缺陷
战略成本研究是现代企业成功发展的必要保障,但是在实际教学中引入战略成本管理,也存在种种困难:
(1)战略成本管理理论研究体系并不完善。由于战略成本管理属于新兴学科,其理论部分还是众说纷纭,没有权威的论证,缺乏专业的教材去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研究。就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体制,直接将不成熟的理论引入到成本会计教学中的阻碍比较大。
(一)对汇率变动的影响
人民币汇率变动,对宏观经济环境、企业承受能力、国际贸易产生一定影响。人民币贬值使我国经济过度依赖出口,人民币升值可以控制外汇流入。但升值过快,会使国外的进口商选择价格便宜的原产地出口国。我国市场货币投放过多。往往和市场无关,和行政权力有关。如果某些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利让银行贷款,将会导致市场中的货币量过多,从而导致汇率贬值,经贸发展也将会受到冲击。因此,通过政府宏观调控的社会管理,会对保持人民币汇率的稳定起到积极影响。
(二)对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一个国家进出口贸易的总额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而衡量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最常用的指标就是GDP。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发展,与国外的交流日益密切,经济实力不断增强,GDP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位。与此同时,进出口贸易也在迅速发展。虽然进出口贸易与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息息相关,但有些地方政府盲目追求GDP数字的增加来应对业绩考评,甚至会陷入疯狂追求GDP的状态。盲目追求GDP会使政府对经贸发展的政策执行缺少创新性,以增加GDP项目的发展目标,但实际上会带来恶性竞争、重复建设、产能过剩、经济增长与人民生活幸福感受相背离等问题。政府宏观调控的社会管理,对创新GDP增长源泉,以绿色环保GDP来推动经贸发展起到积极影响。
(三)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合理的产业结构才能为我国的经贸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我国社会建设能否顺利进行,民生问题能否得到有效地解决,不能离开调整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社会稳定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创新社会管理,对增强领导干部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调整产业结构起到积极影响。
(四)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影响
外商直接投资可以促进东道国的外贸出口额的增长,外资流入使一国或者地区资本积累增加,使经济中资本的相对数量增加而劳动力的相对数量减少,使生产厂商自发地向生产成本相对较低的资本密集型产业转移。但盲目引进外资不仅会冲击民族企业,占领一定市场份额,外商如果把利润汇回国,会导致我国外汇储备不足,进而使人民币贬值。而且,有些外商只是投资,限制我国拥有先进技术。政府的招商引资目标如果是这类企业的话,将会对我国的经贸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离不开合理的法制制度,民主法制的国家才能大量吸引外商投资,社会管理也会对合理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起到积极影响。
二、创新社会管理视角下我国经贸发展对策
(一)完善政府的管理职能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首要任务就是搞好制度建设,完善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合法规范,建立并构建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管理新格局。通过社会管理创新来促进我国经贸发展,尤其要重视建立并完善参与型及自治型治理结构,加大培养经贸领域的优秀管理者、专业人才和优秀的社会组织等。并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社会管理领域,使政府对创新活动和创新行为进行有效地引导,通过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和激励机制,形成创新社会管理化管理的新生态机制。
(二)建立合理的汇率形成机制
通过上述模型分析可以看出,人民币汇率波动对进出口变化的影响十分显著,货币当局应该对人民币币值调整保持审慎态度。货币当局应当确立合理的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目标。在“以市场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的改革目标条件下,不能仅仅只是在本国简单地“浮动”,而忽略了“管理”。所谓“创新”社会管理,必须要与时俱进。今后政府社会化管理的目标应在重点加强权利选择的基础上,进一步适应汇率制度的外部环境变化。
(三)确定经济增长的改革目标
长期来看,经济增长可以促进我国经贸发展。政府要大力发展国内经济,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发挥经济增长对经贸发展的促进作用。一方面,应在最大限度上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为宏观经济运行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如建立公务员财产公开制度等。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合理制定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等管理措施,使我国的经济增长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四)合理调整产业结构
在实行调整产业结构这一社会管理目标时,一方面,我国地域辽阔,不宜全国一刀切,都采取同一模式,应根据地方经济的不同特点区别对待,相互取长补短。应实行产业倾斜政策,大力发展支柱产业,大力扶持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应采取务实的产业发展模式。另一方面,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变化对产业结构变化的作用不明显,提高出口商品中的技术产品比重是解决该问题的关键。政府应在原有产业政策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在关乎到人民切身利益的领域加大财政投入,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力求达到产业结构的最优组合。具体来说,不但应该提高传统部分产品的附件值,而且应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通过推行相关的优惠政策来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
(五)合理制定引资和利用外资计划
鉴于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经贸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一方面,应继续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在现有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和升级投资环境,合理制定引资和利用外资计划,扩大利用外资规模。具体应以教育、培训、基础科技领域为主要投资方向,以人力资本投资为核心,将“消极的福利国家”转变为“积极的福利国家”、“工作福利国家”或“社会投资型国家”。另一方面,应把吸引外资和社会建设联系起来,通过加强社会管理法制化建设,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给外商以制度上的保障。对于不合理的外商投资政策,应予以调整或撤销,杜绝对外资企业的一切不合理收费与打压,为外资企业营造一个良好、和谐的社会和法治氛围。
三、结语
【关 键 词】连续性/间断性/传统理性主义/思想资料
【 正 文 】
人文社会理论和自然科学理论的发展都要受社会实践的制约。但是,自然科学的发展主要是受物质生产活动和经济交往活动的直接制约,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讲,也要受到社会物质生产状况和社会交往关系的制约,但它主要表现为受人们的社会政治交往活动的直接制约。因此,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在受社会制约的方式、程度和条件上都有自己不同的特点。
一、人文社会理论发展的非独立性
人文社会理论发展的一个特点就是它的非独立性。马克思、恩格斯说:“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以及与它们相适应的意识形式便失去独立性的外观。它们没有历史,没有发展;那些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第1卷,第31页。)因此, 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没有绝对独立的历史。
当然,任何理论的发展,包括自然科学理论和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都是连续性和间断性的统一。但是,与自然科学的发展相比,人文社会理论发展的间断性要显得更为突出。这是因为人文社会理论不仅在其形成和发展上,而且在成果上都要受社会状况的高度制约。因此,思想史的研究就不能局限于思想本身的发展,而应遵循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到社会生活的变迁中去寻找根本原因。前苏联学者托尔斯特赫指出:“历史唯物主义力图把意识看成客观进行的过程,即在自身运动中不是由个别人(乃至天才人物)的主观心理观点,而是由人们的社会活动的普遍机制来调节的过程。与此同时,历史唯物主义为自己提出一个任务:克服以往哲学家认为这个过程所具有的那种‘独立性的外观’。正如历史唯物主义创始人不止一次强调的那样,这种外观对以往一切哲学都抱有空想,这不单纯是哲学家们的主观谬误,错误判断的结果,而是哲学(一般地说,也是任何形式的意识)客观状况在社会分工和劳动与人的异化系统中有意识的表现。”(注:托尔斯特赫等《精神生产》,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88年版,第135~136页。)
唯心主义者把思想史看成理论自我演变的历史,认为在这一演变过程中,只是纯理论、纯逻辑的因素在其中起作用。因此,在克服思想史问题上的唯心主义理解,打破思想理论发展的独立性的外观,就必须看到理论以外的因素在理论发展中的作用。这样,传统理性主义的研究思想史的方法,即把思想史看成理性自身运作的过程,看成与人的社会生活无关的这样一种方法是应予以抛弃的。这种方法同传统理性主义的认识论和真理观是一致的,它解释不了这样的事实,即为什么两个人用同样的逻辑规则来看待同一个问题,仍然会得出很不相同的结论。实际上,造成这种差异的根本原因只能到思想领域以外的社会生活中去寻找。
进入现代以来,特别是随着唯物史观的影响的逐步扩大,西方许多学者越来越对思想史领域的理性主义解释感到不满,他们在思想史研究中逐渐把目光投向客观的社会因素。“环境解释学派”的出现就说明了这一点。该学派主张在思想史研究中要注意环境,特别是社会环境的作用,认为社会经济环境、政治环境、时代环境和思想家的生活环境对于思想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他们中有的人用社会经济因素来解释国家宪法的形成,有的人用社会环境的变迁来说明社会思想主流的演变,有的人则用环境来解释政治家的思想倾向。虽然他们中许多人走向了“环境决定论”的极端,没有看到“环境的改变与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50、43、78、78、36、602页。)但他们的观点毕竟具有唯物主义的成分,这一方面说明了唯物史观的影响的与日俱增,另一方面也说明,用思想本身来解释思想史 ,把思想史看成思想独立发展的历史,这终究要走入困境。
二、人文社会理论发展的具体社会条件
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马克思说的社会存在是一个十分宽泛的概念。以往人们认为,社会存在主要是指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这种看法在静态地分析社会结构这个范围内是正确的。但是如果我们在认识论的意义上考察“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原理,我们就必须看到社会存在这一概念的丰富内涵,马克思说:“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第18、50、43、78、78、36、602 页。)而人们的实际生活过程本质上也就是他们的物质实践活动。因此,用社会存在去说明社会意识就是要用物质实践活动去说明社会意识。“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50、43、78、78、36、602页。)唯物史观强调生产力对于社会发展的作用,认为有什么样的生产力,人们就会有什么样的活动方式。但是生产力并不是与人的活动无关的东西,“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个人的行动或活动的关系。”(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50、43、78 、78、36、602页。)因此我们
应当从人们的物质活动出发, 看到“这种活动的基本形式当然是物质活动,它决定一切其他的活动,如脑力活动、政治活动、宗教活动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 18、50、43、78、78、36、602页。 )同时要看到物质活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看到生产力作用于人们的思想观念的多种中介因素,这就需要对社会存在作宽泛的理解。从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来看,至少有以下社会因素对它有重要的影响和推动作用:
第一,社会分工推动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哲学、神学、道德等等首先是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工的结果。“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开始成为真实的分工。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真实地这样想象:它是某种和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东西,它不用想象某种真实的东西而能够真实地想象某种东西。从这时候起;意识才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50、43、78、78、36、602页。)由此造成了一大批哲学家、艺术家和人文社会理论领域的其他思想家,这一方面促进了人类思想的发展,另一方面又给大多数人造成不幸,使之成为终生从事体力劳动的劳动者。即使从事社会精神文化创造的人的活动也成为被分工束缚的终身从事一种职业的活动。这也同人的才能的全面发展相悖。旧的社会分工的产生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必然,它又将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高级阶段被历史所消灭。马克思反对把某种工作作为人的终生职业,但并不反对专业化,因为专业化同职业化是两码事,专业化同人的全面发展并不存在必然的矛盾。“人的专业化活动即有具体内容的活动是以完整的个性为前提的,因为创造性地掌握某种专门知识就要有广泛的各种才能。
”(注:见托尔斯特赫《精神生产》,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92页。)
第二,群体利益制约和推动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物质利益原则不仅引导着人们的经济活动,而且引导着人们的政治活动和思想活动。法国复辟时代的历史学家的贡献之一就在于看到了人们的物质利益对思想的作用。梯叶里认为,对于宗教问题,不能仅仅用信仰来解释,而应当从物质利益出发来解释。基佐则指出了阶级利益和财产关系对于政治制度、思想发展以及风俗习惯变化的影响和作用,并且用财产关系的变化来说明文学艺术的发展。因此恩格斯说:“人的思想究竟从哪里来的,政治变动的动因又是什么——关于这一点,没有人发问过。只有在法国史学家和部分英国史学家的新学派中,才产生了一种信念,认为欧洲历史的动力——至少从中世纪起——是新兴资产阶级为争取社会和政治的统治同封建贵族所作的斗争。”(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0页。)思想斗争是思想发展的重要途径,而在看来,思想斗争应从不同阶级和社会集团之间的利益冲突出发来加以说明。
第三,阶级斗争、历史环境的变迁等因素也是推动人文社会理论发展的强大动力。恩格斯指出:“正是马克思最先发现了伟大的历史运动规律,根据这个规律,一切历史上的斗争,无论是在政治、宗教、哲学的领域中进行的,还是在任何其他意识形态领域中进行的,实际上只是各社会阶级的斗争或多或少明显的表现,而这些阶级的存在以及它们之间的冲突,又为它们的经济状况的发展程度、生产的性质和方式以及由生产所决定的交换的性质和方式所制约。”(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8、50、43、78、78 、36、602页。)在阶级社会中,思想斗争是阶级斗争的重要形式,而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往往要通过思想理论的斗争为自己开辟道路。
历史环境的变迁对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在看来,理论思维是历史的产物,随着时代的变化,理论从内容到形式都要发生变化。制约和推动人文社会理论发展的社会因素是多方面的。除了上述客观条件外,人们的生活经验、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社会心理等,也是影响其发展的重要文化条件。此外,自然科学的发展状况对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我们应当全面地理解人文社会理论发展的社会条件。
三、正确看待人文社会理论发展与社会的关系
虽然人文社会理论的发展要受各种社会条件的影响和制约,但是这种影响和制约关系是复杂多样的,而且人文社会理论仍然可以有自己的相对独立的发展过程,其发展道路与自然科学相比,也有着自己的特殊性。这就要求我们在这一问题上力避简单化,采取合适的态度和方法。
第一,不能把社会对思想理论的制约作用看成机械的因果决定。社会对思想理论的关系是复杂的,正象恩格斯在晚年指出的那样,在这一问题上,不能把唯物史观理解成经济决定论,而要看到多种社会因素的交互作用以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双向作用。因此,在社会制约思想理论这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这种制约作用的灵活多样性,不应将其等同于僵硬的机械因果决定。
许多西方学者对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论断提出质疑,有人认为这一论断会导致相对主义,因为人们的社会存在是各不相同的,如果人们的思想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那么思想也就再无客观性可言。另一些人则认为思想一旦为社会存在所决定,人们会产生什么思想都是既定的,这样思想家的活动就再无自由可言。实际上,这些片面的看法都同简单化、机械化的思维方式有关。社会存在对思想的决定作用并不是简单的机械因果决定,它带有以下特征:一是开放性,作为人们的实际社会生活过程的社会存在是一个开放系统,这在近、现代表现得十分明显。因为人的需要是不断扩大的,满足需要的社会生产力是不断扩大的,人们的经济交往是不断扩大的。由此决定了反映社会存在的社会思想,观念也要随之而扩大视野。二是全面性,社会存在并不简单地等同于一两个经济因素,而是范围十分广泛的领域;因此,要用全面的观点理解社会存在及其由之决定的思想观念。三是中介性,社会存在对思想的决定要经过一系列中介,人们的生活经验、社会政治生活、思想家的认识图式等在这其中都会起作用。四是动态性,只有从人的实践活动出发,从人们的实际社会生活过程出发,才能阐明社会存在是如何决定社会意识的。转贴于 总之,只有辩证地理解社会存在对思想的决定作用,才能把必然性和偶然性,相对性和绝对性统一起来。
第二,要看到人文社会理论有相对独立的发展道路。社会对思想的制约并不排除哲学史、政治思想史、伦理学史、艺术史的存在。因此思想理论作为人类文化现象,总要一代代地流传下去,并在流传中不断地更新发展。因此思想资料的流传这一事实本身就决定了人文社会理论有自己相对独立的发展道路。恩格斯在说明经济上落后的国家在哲学上仍然能够演奏第一提琴这一事实时指出,这是因为“每一时代的哲学作为分工的一个特定的领域,都具有由它的先驱者传给它而它便由此出发的特定的思想资料作为前提。”(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第485、486页。)经济因素,政治因素和其他文化因素对于思想发展的影响是要通过思想资料才能起作用的。这些因素通过各种途径作用于思想家的价值取向,从而影响着思想家对思想资料的选择、舍弃以及对这些思想资料进行改造的方式和方向。因此经济因素、政治因素在这里主要是影响思想资料流传的方式和方向。脱离了思想资料本身,思想的发展就无从谈起。恩格斯曾经指出:经济发展的支配作用是发生在思想领域本身所限定的那些条件的范围内。“例如在哲学中,它是发生在这样一种作用所限定的条件的范围内,这种作用就是各种经济影响(这些经济影响多半又只是在它的政治等等
的外衣下起作用)对先驱者所提供的现有哲学资料发生的作用。经济在这里并不重新创造出任何东西,但是它决定着现有思想资料的改变和进一步发展的方式,而且这一作用多半也是间接发生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85、486 页。)因此,思想资料的流传和变化既要受社会因素的制约又有其相对的独立性,人文社会理论的相对独立的发展应立足于这方面来说明。
“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及作用
普法的核心环节是法治的宣传教育,法治的宣传教育与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是否存在着一个关联关系呢?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会产生一个什么样的作用呢?找出它们之间的关系,找出它们之间的影响,对我们科学地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具有积极的作用,所以我们有必要对之进行研究,这一点正是本文的指导思想。
首先,我们知道一个社会的法律制度是该社会的上层建筑,是其经济等的集中反映,并为其服务;那么该社会的经济等是其经济基础,是决定该社会上层建筑的基础;这是经典作家的经典理论,根据这一经典理论,社会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是一对矛盾的对立统一体。法治的宣传教育是为法律制度服务的,所以这种行为也是社会的上层建筑的范围;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本身的发展都是社会的实体内容,是经济基础的范围;所以我们可以根据经典作家的理论知道,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关系。但是在我们国家,由于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制度和产生它的经济基础虽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作为它们的主体都是人民,所以两者在代表利益上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两者的价值取向是同构同向的。那么基于此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对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本身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反过来也一样,我们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越是发展的好对我们的法律制度走向完善就越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基础性保障;当然有了更加有力的基础性保障,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也就会更有物质基础,也就会做得更好;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一种矛盾统一关系,它们之间具有相互促进的作用。所以我们应当明白做好法制的宣传教育虽然相对于经济发展来说是一种务虚性的工作,但它同样重要,也是对社会的经济发展的一种促进;同样道理,做好社会的经济发展是我们的现实需要,对不断地完善社会的上层建筑是一种物质前提,两者都很必要,都很重要。
我们认为,法制的宣传教育是法律制度落实执行的观念实现途径。也就是说立法的目的,立法的内容,只有向全社会广泛地宣传和教育,才会在全社会中产生对该法的了解,知晓,才会在人们的观念中树立起该法的观念,才会在人们的意识中以之为规范,从而去自觉自为的规范自己的行为。这个过程我们看到它其实就是法的执行和落实的一个观念上的实现过程。当然法律一旦经过合法程序产生,并不以社会某些成员是否了解其内容为其生效的前提条件;也不以某些成员不了解该法的内容而对该成员不产生拘束力;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反映,是用来维护人民的利益的,所以不希望任何人糊里糊涂地受到制裁。我们的法律不是以事后的惩罚为唯一目的的,所以法律的观念实现显得尤为重要,这就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我们的法律以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秩序,在观念上实现为最高境界。法律在观念上的实现,是在社会成员中形成自觉自为地守法,以良好的社会秩序规范成员的行为。所以法制的宣传教育是实现法制观念实现的有效途径和手段;社会更多成员自觉自为的守法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内在积极因素;社会更多成员的自觉自为的守法以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性条件;所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构成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一种环境动力,具有积极的意义。比如,我们的行政执法以往的做法都是一种被动性的执法,也就是当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产生以后才去给与惩罚的,但是这种惩罚(来源:文秘站 )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同类违法现象,为什么呢?就是这些行政相对人并不是人人都从观念上形成了一种自觉自为的守法意识,从而没有内在的拘束力,当然也不排除某些行政相对人根本就不知道相关法律的内容,当然也就不知道他们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所以被动执法的结果是:同样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执法工作量很大,效果不明显。我们的行政执法体系,对象多,领域广,具有源头性,如果在这里使我们的对象能够自觉自为的去守法,那么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本身的发展都会大有改观的。
法制的宣传教育是强化社会法制环境的有效手段,依法治国不仅仅需要把立法工作和执法工作,司法工作做好,更重要的是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制环境;因为不管是执法,还是司法,这些工作在更大程度上具有事后性,也从而使之具有被动性;但是全社会形成一种浓厚的法制环境后,这种环境本身就是一种力量,对社会成员具有矫正力。我们做好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不仅使社会成员树立起法制意识,还会在这种宣传教育的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人们的法制意识,就会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浓厚的法制环境,在这个环境中人们的言行就会受到环境的制约,同时这种环境的强化还会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说无疑是一种推动力量。我们知道,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没有一个很好的法制环境,没有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市场经济高效有序地运行就是一种不可能,所以我们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