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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方案优选九篇

时间:2022-10-20 00:01:24

环境整治方案

环境整治方案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镇村联动、突出重点、转型提升、合力推进”的要求,合理规划和发展畜牧业,调整、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和布局,有效控制和削减农业污染源,不断提高畜禽养殖管理和污染防治水平,促进经济与生态、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合理规划和集中整治,有效控制和改善畜牧业对农村环境污染的趋势和现状,逐步实现排泄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目标,在确保畜禽养殖场整洁的同时,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

三、整治范围和方法

1、整治范围:黄家埠镇区域内的所有畜禽养殖场。

2、整治方法:严格禁止在居民区内新建和发展畜禽养殖。有条件的村,对居住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要分期分批进行关停和搬迁。在短期内确因种种原因难以关停搬迁的,各村要督促养殖场(户),及时清理畜禽排泄物,并作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确保牧场内外环境整洁。对居住区外的畜禽养殖场(户),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积极推广畜—沼—农等循环经济模式,采取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沼气净化等处理模式达标排放。

四、工作步骤

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基本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6月中旬—6月底)。镇组织召开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动员会议,明确畜禽养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整治对象,制订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法和工作措施。并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畜禽环境集中整治活动。

2、集中整治阶段(7月上旬—9月中旬)。由镇农办牵头,各村按照工作计划和整治重点,对照镇提出的具体整治内容、方法和标准,全面组织开展畜禽环境集中整治。镇农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及邀请市农林局相关专业人员对全镇畜禽养殖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技术指导和工作督查,协调有关工作,确保整治进度和质量。

3、检查阶段(9月中下旬)。镇农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村的畜禽养殖环境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查漏补缺,消除漏洞和死角,按时完成畜禽养殖环境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同时迎接市农林局对我镇的验收考评。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农业镇长为组长,农办主任为副组长,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办),由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畜禽养殖环境集中整治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考核验收和督促。

环境整治方案第2篇

一、总体目标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强化工程监管、改善施工环境为目标,以打击封门堵路、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深化渣土清运、扬尘治理、规范围挡等施工管理为重点,认真排查和整治影响建设领域施工环境的各类突出问题,确保城市建设健康持续发展,为我市加快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行业指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综合治理,疏堵结合”的原则。由施工项目所在地政府具体负责,公安、建设、监察、规划、国土、司法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并主动配合抓好整治工作。

三、任务及分工(一)由市公安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强行供给装修建筑材料、强揽工程、强装强卸,索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殴打他人、强拿强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影响建设领域施工以及以封门堵路手段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施工建设防暴打黑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接警后15分钟到达事发现场控制事态;及时调处纠纷,畅通举报、报警渠道,加强对建设工地的巡逻走访,确保建设工程施工不受干扰。

市委政法委督促协调市级公、检、法机关对相关案件依法快送、快审、快判,并于近期集中处理一批具有典型代表的违法犯罪案件和犯罪分子,坚决遏制危害施工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发势头。

(二)由市建委负责,排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从企业或个人手中承揽建审手续不完善的工程,以及商品混凝土公司、施工机械租赁公司向违法工程提供商品混凝土和租赁施工机械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依法给予停业整顿、暂停招投标资格、不予备案登记、降低甚至注销资质等相应处罚。

(三)由市市容园林局牵头,市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加强施工渣土清运管理,严肃查处手续不全、违反规定时限、超速超载等违规清运行为,严厉查处渣土黑车及不达标车辆。对擅自拆除渣土车限速装置、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严重违章行为,予以高限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要吊销运输公司资质及驾驶员驾驶资格。同时,由市物价局负责,制定建筑材料供应、土方拉运等指导价格。

(四)由市建委、市城(棚)改办、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局、市房管局、市地铁办、市市容园林局各负其责,严格按照建设工地围墙围挡有关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市政、地铁、拆迁、园林等建设工地进行清查、整改;严格落实建设工地出入口车辆清洗设施、道路硬化的监管责任,未经清洗或清洗不净的车辆严禁上路;严格检查建设工地办公区和生活区路面落实硬化、绿化和美化规定情况,责令违规单位停工整改并依法处罚。

(五)由市环保局负责,市市容园林局、市建委、市市政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配合,按照城市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强化建设工地扬尘及噪音污染的综合治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尘降尘措施。

(六)由市城(棚)改办负责,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质监局配合,加强和完善城(棚)改工程项目的监管,全面查处违法、非法的城(棚)改工程项目,对存在质量或安全隐患的依法进行处罚。

(七)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按照市政府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区域整治活动方案,细化整治内容、明确责任部门,严格落实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办干部和派出所干警三级联合包点制度,开展“一组一工地”包点服务活动。

(八)由市监察局负责,根据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对各区县、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检查,对在专项整治期间有关职能部门越权监管、不规范执法等行为予以纠正和规范,对政府工作人员插手工程建设的违法、违纪行为从快立案调查。

四、实施步骤专项整治活动从至,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进行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整治重点任务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改。

(三)集中处置阶段: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根据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要求,依法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违法建设行为予以打击和处理。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前三个阶段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并纳入日常工作。要结合专项整治情况,及时进行分析总结,并按划分的整治阶段及时将整治情况以书面文件(含电子版)形式报市建设领域施工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建设领域施工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统一部署和督导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

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机构,制定整治活动方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联络员、信息报送、联合巡查等制度。各单位专项整治方案、领导机构及相关措施于前报市建设领域施工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突出对以暴力、涉黑等手段干扰建设领域施工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排查打击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出警、及时处置,不断改善建设领域施工环境。

(三)完善工作机制。要以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两打击,一整治”活动和政府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坚持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并得到长期保持,使建设领域施工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环境整治方案第3篇

一、主要任务

今后一个时期内,围绕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全覆盖的工作目标,贯彻落实“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策略,按照“十一五”规划精神,健全管理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提高镇村环境卫生质量,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

二、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工程,到20__年6月底,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全市环境卫生要得到显著改善,具体要达到三大目标:一是保洁范围全面覆盖,二是设施装备全面到位,三是日常管理全面加强。

三、整治内容

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重点整治镇村“脏、乱、差”和“六乱”状况,消除卫生死角,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环卫设施装备全面到位;加强道路保洁,落实“门前三包”,保证水道畅通,做好除“四害”、防病工作,具体内容有:

(一)整治卫生死角,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

实现保洁全覆盖,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镇(街道)、村(社区)、村(居)三级市容环卫管理机构,落实环卫专项经费,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纳入各镇(街道)、村(社区)政绩,作为各级领导年度工作量化考核的标准,并占一定的比例分值。二是坚持属地负责制,从村内到村外,从厂区到社区,从大街到小巷,从道路到农田,从陆地到水面,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三是签订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书,环卫主管部门与各村(社区),各村(社区)与辖区各单位、村(居)民小组签订责任书,搞好考评,及时向社会通报。

(二)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设施装备全面到位。

整治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镇村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绿地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要在20__年8月底完成。二是镇(街道)生活垃圾填埋场,按标准进行评估、整改,采用粘土覆盖,配有消防设施,达到无蚊、无蝇、无鼠,无人员分拣垃圾及居住。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有关标准和要求。三是镇(街道)的中心区新建公厕要达到国家一类标准,改造公厕不得低于国家二类标准,环卫设施标志牌、指示牌要统一设计制作,实行免费开放使用。四是残破、生锈等不符合标准的环卫运输车辆,禁止装运垃圾进入填埋场、垃圾焚烧发电厂;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禁止上路运输;现有的垃圾运输车辆要全机更新改造,加装密闭装置,在20__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和更新工作。五是各单位、门店、住户必须配备统一密闭的垃圾容器,环卫部门落实上门收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散落污染。村(社区)建有一座达二类标准以上公厕和一座符合标准要求的垃圾转运站或固定垃圾收集站。六是按照《城市基础设施设置规划规范》设置果皮箱。

(三)整治日常管理制度,实现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整治日常管理制度,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道路保洁管理。道路(含街巷)无乱堆放、乱倒垃圾、乱拉线缆、乱张贴广告、乱挂衣物、乱摆乱卖;路面无垃圾、无杂物、无污水、无渣土、无卫生死角,内街小巷有人清扫;垃圾随产随清。二是临街门店管理。签订临街商铺、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监督和检查制度,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临街商铺、单位门前无乱丢垃圾、乱张贴、乱堆放物品、乱停车;辆、乱挂衣物,修理店门前无明显油污,绿化设施良好。三是“牛皮癣”整治。建立城监、工商、通讯等部门联动的城监制度,定期组织综合治理,设立专门部门跟踪追查和举报机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乱张乱贴行为进行查证处罚,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介进行曝光,使城市“牛皮癣”有较好整治。四是下水道管理。下水道密封,水道畅通,内街全部硬底化,环卫保洁良好。五是公园、广场、道路、景点的绿化养护,绿地内没有纸屑、胶袋等杂物,没有黄土地、垃圾乱丢现象,绿化植物无缺株、死株,无折损,无病虫害,生长茂盛,整齐美观。六是鱼塘、河涌要按照“谁承包,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未承包的鱼塘、河涌由村(居)民小组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达到无臭味,无水面漂浮垃圾。七是工厂园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卫生检查制度,确保整治卫生。八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插花地、交叉地、待建地、预留地、建筑工地等没有卫生死角,村内家禽、牲畜无散放消除“四害”;建筑工地封闭施工,进出口混凝土硬化处理,施

工现场和办公、住宅、休息场所有专人管理,定期清洁消毒;落实残墙断壁、残旧广告招牌、管线的治理工作,做好建筑物外墙、玻璃幕墙、门窗的清洗和楼顶卫生死角的清理。九是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达98。十是加强环卫宣传工作,落实环卫宣传专项经费到位,设市容环卫宣传公益广告牌,有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环卫知识,曝光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六乱”现象,设置环境卫生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四、整治范围

在全市__个镇(区)__*个村(社区)范围内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五、整治步骤

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分步实施,梯度推进,全面整治。整治工作分为五个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成立市、镇(街道)领导小组,为统筹开展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各项工作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市和各镇(街道)分别召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动员大会,部署整治工作;印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内容、步骤和工作要求,为全面铺开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做好组织准备、政策准备、方案准备和舆论准备。各镇(街道)要根据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相应地召开村(社区)、村(居委)整治环境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明确整治内容和要求,提高整治环境卫生的认识,形成一个有声有色的整治环境卫生行动。

(二)综合整治阶段。8—12月,各镇(街道)要加强工作具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和人力,按照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要求,认真进行环境卫生工作的全面整治,确保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查漏补缺阶段。20__年2月底之前,各镇(街道)、村(社区)对照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内容要求,进行自我检查,查漏补缺,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推进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深入。

(四)组织检查阶段。20__年4月中旬,各镇(街道)组成检查小组,按照相关标准,完成整治环境卫生自检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上报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__年5月,市组织检查小组对各镇(街道)进行逐一检查。

(五)总结汇报。6月底前,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作全面总结并上报总结材料。

五、组织机构

成立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__*副市长任组长,__*、__*任副组长,市城管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

各镇(街道)要成立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副书记或副镇长任组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城建、城监、工商、环保、环卫等部门领导和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任成员,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镇(街道)的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有条件的村(社区)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村(社区)的整治环境卫生工作

六、责任分工

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领导、部署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开展,研究解决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组织制订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镇(街道)整治环境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按照属地负责原则,领导、部署本区域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研究和解决整治环境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按时报送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进展情况。

市城管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制订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整治措施,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信息报道等工作。市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依各自职责做好整治环境卫生工作的协助配合工作。

七、资金来源

环境整治方案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农村建设“示范提升”工程为动力,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为目标,以“三化”(绿化村屯、净化街道、美化家园)为主要内容,动员全村群众,大力开展环境整治活动,为建设“环境优美、村容整洁、生态环保、文明向上”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坚持原则

一是坚持村委会为主导、村民为主体的原则,高度重视,做好动员分工,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二是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做到因地制宜,真抓实干,注重实效。

三、目标和任务

做到“三有”村屯周边有绿化带、街路两边有树木,村民庭院有果树花卉;通过治理环境卫生,达到“三有三无”——无乱倒垃圾、无乱排污水、无散养禽畜、有环卫设施、有清洁队伍、有管理制度;通过规范村屯环境达到“三洁两化”——农居院落整洁、边沟整洁、围墙栅栏整洁,村道硬化,主要区域亮化。以上目标利用三年时间完成。

四、向阳村环境卫生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村内绿化面积不足。

(二)村内路灯亮化较少。

(三)垃圾箱数量不足。

(四)村内街路两侧栅栏不整齐。

五、具体措施

一是村农房改造,新建6户,维修126户。

二是排水畅通工程,为将雨水、生活污水及时排放,计划建设村屯排水沟800米,预计需要资金16万元。

三是垃圾集中工程,为了集中处理全村生活垃圾,计划在全村增加4个固定垃圾点,集中收集垃圾,方便集中处理,预计需要资金1.2万元。

四是村容整洁工程,对村主干道两侧设立统一围栏500米,预计需要资金5万。

五是村屯庭院美化、亮化工程,在村委会和村主干道旁,建设20平方米的花坛和50盏太阳能路灯,由村集体育种花苗,分发村民种植,绿化、美化村屯环境。

六、整治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4年3月-4月)成立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员、村民动员会议,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环境整治方案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疏通“沟渠”、清理“三占三乱”、油烟污染、建筑工地、户外广告、道路交通、美化亮化等整治行动,逐步建立市容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我镇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共同打造良好的城市形象,营造美丽、整洁、畅通、有序的人居环境。

二、整治内容

1、开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行动。临街道(路)两侧所有单位、住户和门店,均要签订“门前三包”合同,责任单位要对门前卫生、绿化、经营秩序按照《九江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各责任单位、门店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环境,确保责任区内无乱扔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占乱挖,乱搭乱建等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此项工作由政府牵头,区市容局执法大队、工商等部门配合。

2、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继续开展除杂草、清垃圾死角活动,各村(居)委会,居民小区,要将各自卫生责任内的杂草、垃圾清理干净,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安排和落实。确保各自责任范围环境干净整洁,达到无卫生死角,无垃圾污物,无人畜粪便,无渣石堆积,无果皮纸屑,积极协助市容局做好大道延伸线周边厂区及居民生活垃圾的处理和转运工作,力争24小时保洁,

3、开展“三占三乱”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是干道两侧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占道堆放,乱停车辆,乱摆摊位,乱倒垃圾等行为,我们对有营业执照的门店经营的,我们协助工商部门负责清理制止和取缔,对无营业执照的流动摊点,区执法大队负责清理、制止和取缔

4、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主次干道粘贴、喷涂广告等城市“牛皮癣”,杜绝乱贴乱画现象,清除不规范的落地灯箱、牌匾广告,规范广告行为,达到设置规范,整洁、美观,形成白天美化,夜间亮化的景观要求。此项工作主要是协助区执法局做好工作。

5、开展道路交通整洁行动,重点是商店门口和镇政府地段乱停乱放机动车的行为,以及大道延伸线美庐公司车站拐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行为,要完善道路标志、标线,标牌的设立,规范车辆停放。积极协助区交警大队组织的各项工作。

6、开展绿化、美化、亮化整治行动。大道延伸线,的绿化整治要做到绿化带、行道树保持良好,对枯死或人为损坏的要及时修复,美化整治要做到门头整齐,墙面整洁,亮化整治达到无人为损坏等。

三、实施步聚

1、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7月4日)

一是制定方案。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工作机构,确保整治行动依法规范、有序进行。二是召开动员大会,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次整治工作当作当前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要针对各自的工作任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身体力行,周密部署,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二是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造势,使广大群众深刻领会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要与区有关单位及牵头部门主动联系,深入细致地做好经营业主的思想工作,做到整治行动家喻户晓。

2、集中整治阶段(7月5日—8月31日)

各责任单位和协调人要按各自分工和具体任务,安排好整治的时间。各经营业主要按照整治要求尽快行动起来,自行配合整治,凡整治达不到规定标准,必须停业整顿直至达标。

3、检查验收阶段(9月10日—9月30日)

镇市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进行通报,对整治不合要求的单位要进行补课,直至验收合格。

4、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

建立市容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各责任单位和经营门店要各负其责,自觉投入到市容环境行业管理的行动中来,形成责任明确,协同合作,管理有序的良性机制。

四、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好这次的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卫站内,由桂家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市容环境行动的组织协调,督促等项工作。

环境整治方案第6篇

20xx水环境整治方案书范文1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为指导,积极探索重污染河段水环境改善新思路,不断提高水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逐步恢复河流水生态系统,提升城市形象及流域内的生态价值,构建经济繁荣、水体清澈、生态平衡、人水和谐新格局,为全市人民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加快建设幸福佛山。

二、工作目标

1年新进展:至20xx年底,继续巩固珠江综合整治成果,整治各类违规污染源,提高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污染源污染防治水平,推动广佛交界片区水污染联防联治上新台阶,汾江河等重点河段水质实现20xx年阶段控制目标,达到V类水体。

3年新突破:至20xx年底,推进汾江河、花地河、西南涌、水口水道、芦苞涌等重点河段综合整治工作,削减重污染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控制面源污染,提高污水处理设施尾水排放标准。全市消除劣V类水体(指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汾江河水质基本达到Ⅳ类,西南涌、水口水道、平洲水道实现达标交接。

8年水更清:至20xx年底,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佛山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主要地表水体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水体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完整性明显提升,水生态功能基本得到修复。

三、工作任务

(一)规划先行,优化产业布局。

全面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控制单元内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水质超标的控制单元禁止接纳其他区域转移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鼓励向环境容量充裕的非敏感河流转移总量指标。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达不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环评文件。对未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水质达不到功能区目标要求、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

将生态功能分区作为开发建设的重要依据,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敏感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建设重污染项目。积极做好产业园区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坚持高起点规划和建设产业园区、产业基地,使重污染项目入园管理,集中治污,集中供汽。实行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实行更严格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xx年底前完成汾江河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广东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每年公布需要关停或者转型升级企业名录,制订分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造纸、纺织印染、制革、电镀、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以及高水耗、高污染、低产出等落后产能的淘汰。

(二)先急后缓,稳步推进内河涌整治工作。

突出重点,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分期分批推进内河涌整治工作。首批针对纳入省挂牌督办河涌、广佛重点跨界河涌、已划定水环境功能区的且未达到Ⅴ类水体的河段、未达到Ⅴ类水体的重点主干河涌要分别制定一河一策(河涌名单详见附件1、2),并于20xx年10月底前由各级政府印发实施。不涉及跨镇(街道)河涌的一河一策由镇(街道)组织审核并印发实施,涉及跨镇(街道)不跨区的河涌一河一策由区政府统筹、审核并印发实施,涉及跨区的河涌一河一策方案由市政府统筹、审核并印发实施。第二批纳入整治的主干内河涌要在20xx年3月初完成一河一策初稿的编制工作,并于20xx年3月底前完成印发实施工作。

(三)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益。

深入实施《印发佛山市xx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的通知》,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一是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推进二级管网建设。要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各级政府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城市建设支出的部分优先用于管网建设。同时,创新融资方式,坚持以改革的思路、用市场化的手段,打破由政府部门主导建设、运行、管理的单一模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民间资金投向管网建设,以特许经营、BT、BOT和TOT等不同形式参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投资、建设和运行管理,不断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使污水处理设施的平均负荷率和进水浓度明显提高。

二是突出检查、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工业废水非法排入市政管网。要严厉查处向市政管网非法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并形成长效监督机制,切实扭转非法向市政管网排放工业废水愈演愈烈的严峻势头。

三是加强污泥处理处置的日常监管。尽快建立污泥处理处置价格新机制,将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费带征范围,并按照各区xx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加快各区污泥处置中心建设,推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完善处置记录台账及污泥转运、联单,掌握污泥去向及处置方式,并加强跟踪、检查污泥运输及处置过程。

(四)以奖促治,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突出农村环境问题。我市作为广东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城市,20xx20xx年全市各区均要开展试点工作。各区要制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建立会议、督查、考核等工作制度,20xx、20xx年分别完成30%、80%行政村和涉农社区(有基本农田的社区)的环境综合整治。

继续实施《佛山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定和进一步加强相关区域环境管理的意见》,切实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控制和清理整治。通过示范工程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善。20xx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猪场和纳入国家、省、市年度减排计划的养殖场要全部完成治理,出栏量1,0003,000头的猪场要有20%以上的养殖场完成治理,要基本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闭和搬迁。20xx年纳入国家、省、市年度减排计划的养殖场要全部完成治理,出栏量1,0003,000头的猪场要有70%(累计)以上的养殖场完成治理,全面完成对禁养区的清理。20xx年全面完成畜禽养殖业整治任务。

积极推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思路,推动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可实施管网收集污水的村居,优先考虑通过管网收集到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近期无法实施管网建设的村居,通过敷设小型管网、建设小型处理设施进行单独处理。

(五)与时俱进,加强水环境监管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跨界河流水质达标管理。严格执行《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逐步开展重要水源河流、跨区交界断面以及公众关注河段的水质与污染通量实时监控,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二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联动机制,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发挥在线自动监控设备的长效监管作用,加强对在线监控设备的日常检查,加大在线监测数据在环境执法和排污收费等工作的应用。完善边界环境联合执法工作,妥善解决边界污染纠纷问题,建立边界污染治理与长效监管体系。加强环境信访的调处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重点抓好久拖不决、重复上访、社会反应强烈等重要案件的督察督办力度,解决一批重点、难点环境信访案件,确保不因环境信访问题引起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是加强应急及风险防范能力建设。定期举办现有环境监察人员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加强对环境事故处置物资和先进装备的配备,增强突发事故的应对能力。加大与气象、海事、公安消防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做好监测、预测、预报以及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完善预警机制,保证应急信息的准确及时报送。建设包含政府部门、企业、群众等范围广、深入彻底的群防群治环境风险防范网络系统,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宣教工作,提高企业、群众及政府部门的防范意识。

四是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结合已建设的佛山市流域内水质模型以及饮用水源地水环境管理基础信息系统、污染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环境立体监测系统、环境污染预警应急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流域性环境信息资源网络,并与有关部门实现信息接口兼容,实现省市间、部门间信息更新、资源共享。

20xx水环境整治方案书范文2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水库承包养殖和污染治理工作有关要求,为保护水库水生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经局研究,决定从20xx年6月起至12月底,开展全县中型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在中型水库开展以禁止投肥养殖为主的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到今年底,7座中型水库水质全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xx)水域功能Ⅲ类以上标准。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沙洋县中型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南调局局长刘居桂同志任组长、县防办主任姚明高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湖库股、水政监察大队、财务股及7座中型水库管理处负责人组成。同时组建11人组成的中型水库水环境专项巡查小组,由李卫华同志任巡查小组组长,具体负责巡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6月)

⑴对7座中型水库承包养殖和污染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水库水体污染源及库区周边养殖项目,畜禽粪便、化肥、饲料等投放、排放情况,养殖承包年限、到期年限、承包费用等情况。排查要确保不漏一点死角,不漏一片空白,不存一处盲点,建好台账档案。

⑵协调环保部门对水库进行水质取样、检测,锁定水库水质等级。

⑶根据调查摸底及水质检测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逐库明确工作重点、难点,制定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具体工作措施。

2.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7月~10月底)

⑴集中宣传。通过在电视、报刊、广播等媒体宣传报道,在水库周边印发禁投通告1万份,以及在《荆门日报》开辟专版,组织中型水库管理处负责人、养殖承包人发布水质达标书面承诺,广泛宣传水库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社会各界特别是库区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和监督水库水环境整治工作,构建良好的舆论氛围。

⑵重点巡查。派驻巡查小组对投肥养殖现象严重的水库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取证、及时报告。同时在每座中型水库周边聘请8-10名水质监督员,对中型水库管理单位履职情况和养殖承包人投肥养殖行为进行监督。

⑶依法打击。中型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水库投肥养殖和污染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导,对一经发现的投肥(饲料、粪)养殖行为,会同县环保、水产部门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发动库区周边群众积极参与,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对提供违法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经县水务局会同相关部门查证属实的,视情节给予首次举报人1000~3000元奖励。

举报投肥提供准确信息的,奖励1000元;提供准确信息并提交有关照片、视频和相关证明材料证据的,奖励3000元,奖励资金由县水务局承担,并为举报人保密。

通过报纸、电视、通告等媒介,向全县公开中型水库投肥(饲料、粪)举报电话:

县水务局

白天:0724-8566839,8565829

夜晚:李卫华

县环保局

白天:0724-12369

夜晚:姚雄

县水产局

白天:0724-8561189

夜晚:张立

3.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2月底)

⑴邀请县环保局对中型水库进行水质取样、检测,检测结果在媒体上公示。

⑵联合有关部门对水质达标的中型水库进行考核验收,逐库落实水库水环境管理细则。

⑶对水质检测不达标的水库,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标,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⑷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全县通报。开展回头看,推广经验,查遗补漏,巩固成果,建立水库水质保护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股室、各中型水库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主动开展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支持。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跟踪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严格整治措施。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强化整治力度,依法依规开展整治活动,对影响恶劣、严重污染水库水质的违法案件实行重点整改、挂牌督办。

3.加大问责力度。各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水库水质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水库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有力工作格局,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整治期间,因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水库水环境得不到有效改善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安洼、杨树垱水库属饮用水源地,不能发生一例投肥行为。潘集、雨林山水库负责人要履行主体责任,带头承诺不投肥养殖。金鸡、龙垱、乐山坡水库负责人对投肥养殖要履行好监管责任。对在整治工作中不作为的水库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采取组织处理等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4.落实后勤保障。专项巡查小组先期入驻金鸡水库管理处,由金鸡水库安排好住宿等相关工作,巡查车辆及燃油费、生活补助、人员保险等支出由县水务局纳入专项经费列支,确保巡查工作顺利开展。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有关各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县水产局。

20xx水环境整治方案书范文3为进一步保护袁河水环境,不断改善袁河(新余段)水质,满足全市工农业及城市用水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埋单的原则,坚持综合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教育疏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通过两年的整治,使袁河(新余段)水质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水体以上标准。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根据袁河水质状况,污染袁河的主要原因是工业、农业和城镇生活污水的排放,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悬浮物和石油类等,主要污染源为新钢公司、大唐新电公司、双强化工公司、赛维公司、袁河工业平台、新余经济开发区、新余高新区的工业企业排放的污水以及沿河城区、集镇的生活废水、养殖业废水和生活垃圾的污染。因此,袁河水环境整治重点区段为:仙女湖主坝至袁河抬水工程闸坝桥。整治重点为:⑴对工矿企业污染源的整治。所有有废水排入袁河的工矿企业必须达标排放;依法关闭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所有非法洗渣、塑料造粒等企业。⑵对生活污染源的整治。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力争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沿河集镇全部新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禁止沿岸城区和主要集镇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或经处理后不达标排放;依法打击沿岸垃圾乱堆乱倒行为。⑶对农业面源的污染整治。禁止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从事规模化养殖;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鼓励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高效有机肥、复合肥;大力发展沼气事业,实行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三、任务分工

袁河(新余段)水环境整治是一项社会性、综合性、系统性工作,为保证各项整治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要把袁河水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真抓实干,密切协作,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㈠沿河重点企业

1.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一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按量淘汰落后产能,改造和治理老的生产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二是加强对老厂区生产废水的治理工作,加快推进老厂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的建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三是强化对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确保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上述任务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2.江西大唐国际新电公司:一是加强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二是加强对2台22万千瓦机组的脱硫治理工程的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3.江西双强化工有限公司:完善水循环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含氨氮的废水必须处理后在总量控制的范围内达标排放。上述任务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4.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一是加强管理,减少工业用水量和废水的排放量;二是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和废水排放量相匹配;三是完善厂内污水管网,将所有的生产、生活废水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上述任务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㈡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高新区管委会:⑴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扩、改建规模化养殖场;⑵沿岸现有工矿企业外排废水必须处理达标排放,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或搬迁;⑶依法关闭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所有非法洗渣、塑料造粒厂和规模化养殖企业,关闭搬迁工作于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⑷完善区内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所有污水必须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施;⑸做好区内道路硬化和绿化工作,防止水土流失;⑹加强沿岸集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沿河集镇全部新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大力发展沼气事业,实行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⑺对流域及支流范围内所有宜林荒山荒坡荒滩进行绿化,以四旁绿化为重点,加大平原造林力度,强化封山育林,确保区域内宜林地全部绿化,生态治理明显好转。

2.分宜县人民政府:按照《仙女湖水环境整治方案》和本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整治工作。

3.渝水区人民政府:⑴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扩、改建规模化养殖场;⑵沿岸现有工矿企业外排废水必须处理达标排放,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或搬迁;⑶依法关闭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所有非法洗渣、塑料造粒厂和规模化养殖企业,关闭搬迁工作于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⑷新余经济开发区、袁河工业平台现有工矿企业外排废水必须达标排放,新、扩、改建有污水排放的工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排放标准;⑸仙来办事处要做好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做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⑹界水河流域范围内不得新建冶金、化工、焦化、印染、造纸、电镀、皮革、制药和农药等严重污染企业;⑺加强沿岸集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沿河集镇全部新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大力发展沼气事业,实行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⑻对流域及支流范围内所有宜林荒山荒坡荒滩进行绿化,以四旁绿化为重点,加大平原造林力度,强化封山育林,确保区域内宜林地全部绿化,生态治理明显好转。

4.仙女湖区管委会:⑴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不得新、扩、改建规模化养殖场;⑵沿岸现有工矿企业外排废水必须处理达标排放,对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闭或搬迁;⑶依法关闭沿河两侧距河岸一公里范围内所有非法洗渣、塑料造粒厂和规模化养殖企业,关闭搬迁工作于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⑷加强沿岸集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沿河集镇全部新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大力发展沼气事业,实行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⑸对流域及支流范围内所有宜林荒山荒坡荒滩进行绿化,以四旁绿化为重点,加大平原造林力度,强化封山育林,确保区域内宜林地全部绿化,生态治理明显好转;⑹完成《仙女湖水环境整治方案》的各项任务。

5.孔目江区管委会:按照《孔目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本方案的要求做好各项整治工作。

㈢市直各有关单位

1.市检察院负责预防和查处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渎职犯罪行为。

2.市委宣传部要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全过程跟踪报道整治活动,积极宣传正面典型,加大负面典型曝光力度。

3.市委农工部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指导开展流域内及周边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有计划推进农村六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市公安局负责严肃查处整治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5.市工信委负责依法淘汰企业落后工艺装备、产能及五小企业,对整治中淘汰落后产能、设备、五小企业的取缔关闭情况进行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环境整治方案第7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改善我区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污染减排为抓手,继续强化流域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工作,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巩固、提高环境综合整治成果,确保环保目标全面完成,以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步伐,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更好较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以“两个重心、两个强化、一个突出”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两个重心”即以全面提升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和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为重心;“两个强化”即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一个突出”即突出对碳素行业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实施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夯实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水平,着重解决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确保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削减,为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工作目标奠定基础。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1.加大对城区洗浴、制衣、加工等行业燃煤小锅炉查处力度,发现一台,拆除一台,严厉打击燃煤小锅炉反弹现象。

2.继续开展无燃煤区建设工作,新建无燃煤区面积1.0平方公里。

3.加大扬尘治理工作力度。加大城区拆迁和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推进改变城区主干道清洁方式,推行机械收尘和喷水降尘;对入区载重车辆和垃圾清运车辆进行密闭运输和喷水冲刷;依据《省建筑扬尘排污量抽样测算办法》,开展建筑扬尘排污收费工作。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

责任人:

4.强化城区噪声污染治理。

(1)交通噪声治理。设置禁鸣标志、标识,加大机动车禁鸣查处力度,改善区域环境噪声质量;对禁鸣路段机动车辆禁止鸣笛,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责任单位:

责任人:

(2)社会生活噪声治理。加强城区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噪声扰民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人:

(二)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1.开展农村人工湿地生态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建设2个新农村(社区)人工湿地生态污水处理系统,对农村(社区)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责任人:

张东辉吴留柱

2.继续加强生态创建。开展生态村建设,2011年11月底前,创建1个省级生态村。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

张东辉

3.强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在农村区域推广使用天然气(沼气),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储、集中处理,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

责任单位: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责任人:

(三)强力推进枯河上游水污染治理

1.开展枯河上游水污染治理工作,建设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对区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2011年6月底前完成选址征地、可研、环评工作,2011年11月底前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责任人:

2.排查辖区内向枯河流域排污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2011年11月底前完成排查出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的水污染治理。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四)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的通知》(郑政〔〕26号)要求,对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后的违法建设项目依法进行全面整治,2011年11月底前整治到位,确保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在98%以上。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自来水公司、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

责任人:

(五)强化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1.热电行业

2011年10月底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完成热力厂7号锅炉除尘提升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2.碳素行业

(1)力争2011年6月底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完成碳素厂脱硫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2)继续开展碳素行业环境综合治理。2011年2月底前下达限期治理企业名单,2011年11月底前完成环境综合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人: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行政

对企业实施关闭、下达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任务,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所有法律文书必须完整并归结成档。

(二)强化工作标准

停产治理和限期治理标准:必须按照治理通知书的要求,及时上报治理方案,通过审查后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治理,治理完成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治理期间不得超标排污,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依法予以处理。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加强工作调度及信息上报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每月20日前,向区环保局报送综合整治调度表,每季度上报一次综合整治督查报告,半年报送一次综合整治工作总结;及时上报综合整治工作信息。

(四)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力度,将列入环境综合整治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及关闭企业名单在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并定期向社会综合整治任务进展及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对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在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五、部门职责

区环保部门: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监管和督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对超标排污企业实施治理整顿并组织验收,对污染问题严重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度迟缓的单位实施周督办、周汇报;负责统一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信息。

区发展和改革部门:加大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和投资工作力度;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予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手续。

区工信部门: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力度,督促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艺技术落后、资源能源消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企业(生产线)的淘汰、关闭工作。

区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用于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

区工商部门:根据依法做出的处罚文件和通报,对关闭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区电力(监管)部门:对被依法关闭(或拆除)的企业(或生产线)和停产治理企业,依法督促电力企业停止供应生产用电。不得向“十五小”、“新五小”污染企业及其它不符合环保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企业供应生产用电。

区监察部门:会同区环保部门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对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环保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责任追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严格目标考核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政府环保目标的重要内容,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将环境综合整治目标分解至各相关部门。2011年11月中旬,区政府将对各相关部门年度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不能按期完成综合整治任务的责任单位,视为当年目标未完成,依据《市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环保督查

加强日常巡查,严防已关闭的污染企业和“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要加大对列入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监管记录,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建立督查制度,每季度对辖区内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督查一次。同时,要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明查与暗访,督查情况要定期进行通报。

(四)落实资金保障

区发展和改革、财政部门负责综合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资金保障,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足额、及时到位。

七、责任追究

环境整治方案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农村环境“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突出重点,集中资金,连片整治,着力解决整治示范区的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通过连片整治示范,在农村环保法制建设、改善机制创新、农村环保实用技术推广等方面形成典型示范经验,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的有机结合,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范围

纳入今年我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镇(区)是:近湖、建阳、颜单、恒济、九龙口、芦沟、沿河和开发区等8个镇(区),涉及123个农业村(居),总面积达547.4平方公里,总人口33.7人。

三、整治目标

通过一年时间整治,有效削减整治片区环境污染负荷,彻底改变农村环境质量,真正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走上环境优美、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之路。具体指标为:示范区直接受益人口达33.7万人。农村人口受益率达100%,生活垃圾清运率达100%。

四、整治内容

实施“组保洁、村收集、镇集中、县处理”的四级运作模式,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系统,逐步达到农村生活垃圾全部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理。

五、整治措施

1.村庄垃圾收集处理工程。通过在村庄建立垃圾池、放置垃圾桶等方式,将农户垃圾进行集中堆放和贮存,以村为单位建立集中清运点将垃圾收运至镇垃圾中转站,由县规划城管部门负责将垃圾集中运输至有关场所进行处理。渗液实行集中清运处理。

2.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建立健全村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为基础,组织环保、财政、住建、农业、卫生、水利和交通等县直部门和受益镇村进行协调,整合资金集中投向示范区域,联动开展道路硬化、清淤、改厕、绿化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示范区农村人居环境。

3.农村环境管理体系工程。提升农村环保的管理能力,在示范区行政村中开展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所有村都设置专、兼职环保监管员,并开展经常性培训,培养一批农村环保人才。建立环保设施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形成长效、规范、科学的管理制度。完善河道保洁、垃圾清运等长效保洁队伍,落实长效保洁措施。

六、整治步骤

1.制定方案阶段(2011年6月20日—7月20日):各整治工程的牵头部门和有关镇(区)根据整治计划进行现场勘察,编制详细的科研、施工方案和图纸,完成必要的立项和审批手续,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也要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工作,使群众知晓连片整治的内容,做到支持整治、拥护整治、参与整治。

2.实施整治阶段(2011年8月1日—10月30日):在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镇(区)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负责镇垃圾中转站、村集运点和垃圾池的建设工作,规化城管局和环保局等部门负责购置相关车辆。所有的工程项目和相关设置均在预期内完成。

3.考核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11月30日):由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相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对建成的项目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整改,迎接中央和省、市对项目的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连片整治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环保、财政、水利、农业、经信、规划城管、审计、国土、交通、监察等相关部门和相关镇(区)领导为成员,统一组织和协调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局,负责整治工作组织、实施、督查和考核等。相关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明确责任分工。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文件精神,切实履行职责,主动积极帮示范镇(区)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示范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各示范镇(区)要履行示范工程项目直接责任人责任,不但要建好工程项目,更要营运好工程项目。确保示范工程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3.加大资金投入。按照“中央补贴、省级配套、地方配套、镇村自筹”的资金四级筹措模式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在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的同时,加强县级财政的支持力度,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形成合力,采取各种措施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镇村拿出部分公共积累和镇财政资金对环境治理项目予以支持和补贴,鼓励企业、社会资金参与治理。

环境整治方案第9篇

一、整治目标

以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持续大力开展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市政园林、环境保护、违法建设、市场及摊点、居住小区、城市出入口、散流物体及建筑工地、建筑物外空间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创建“功能更完善,市容更整洁,环境更优美,管理更有序”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实现打造“蓝色休闲之都世界宜居城市”的战略目标。

二、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环境卫生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普及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推行主干道冲洗除尘,次干道洒水抑尘,延长保洁时间;应对天气变冷落叶增多,适度增加对行道树落叶清扫和处置力度;整治铁路、公路沿线垃圾、杂物,疏通沿线明沟,清理乱设的标示标牌,规范整齐沿线物料摆放;车站、码头、车辆停靠站点、重要旅游景点、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清扫干净,保洁及时;沿街门市、商铺、网店、单位等“三包”落实到位,卫生、容貌、秩序等管理达到标准;餐馆饭店门前无泔水桶、地面无油污污染、周围无便溺;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密封,无飞扬洒漏,无害化处理率100%;公厕设施完好,清洁卫生,无异味污染;河道堤岸、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居民小区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

责任分工:市城乡建设委负责牵头协调,市城管执法局进行监督和处罚,市交通局、旅游局、铁路局、园林局、物业办及各区城管办、环卫局(处)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二)市容市貌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城市街道广告设置醒目、规范、有序,整治拆除违章及不合格户外广告、灯箱牌匾、店牌店招等,及时清理城市“牛皮癣”、野广告等;城市报刊亭、电话亭、候车亭、宣传栏、广告栏等设施完好,外观整洁;临街门面店铺经营规范有序,无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占道作业、占道堆放得到有效治理;城市主要道路、建(构)筑物及公共场所景观及照明设施完好,亮灯率达到95%以上;深入持续开展“五小行业”整治,强化“五小行业”联审联批联管机制;加强市区养犬许可的审批与管理,集中整治遛狗上街随地大小便行为,加强管理与处罚力度。

责任分工:市城管执法局总负责,市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局、邮政局、市政处协助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三)交通秩序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加强城市交通“乱点”、“堵点”整治,进一步改进市区交通设施,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实施易堵、卡脖路口改造,完善分流方案,杜绝交通堵塞;大力开展路通秩序整治,以行人、非机动车为重点,整治闯红灯、不按信号指示通行、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促进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加强酒后驾驶、违章驾驶、违章停车行为查处,确保在城区行驶的各类车辆行车秩序规范;加强各类车辆运营管理,确保出租车、公交车车容车貌整洁,行车文明、经营规范;重点开展市区机动三轮车专项整治,处罚、取缔机动三轮车载客行为;加强市区停车场规范管理,制止乱停乱放行为,确保停放有序、设施完好、卫生整洁。

责任分工:市公安交警支队总负责,市交通局、城乡建设委、城管执法局协助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四)市政园林设施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加强城市道路、桥梁的维修养护,加强园林绿化设施的管理维护,市政基础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破损的道沿、花坛、护栏及时得到维修,城市供、排水设施完好,路灯亮灯率主干道达100%、次干道达95%以上;加强对主次干道绿化带及公园广场、游园绿地卫生管理和养护管理,清除枯枝死树,按时令季节适时修剪,保证行道树、草坪等景观效果良好;研究易冻树木越冬措施,做好防护准备,减少冻伤冻害;将市区失管、漏管闲置地、空白地等纳入城市绿化管理范围,及时查漏补植,杜绝乱堆放、乱挖掘和乱种菜现象;抓紧办理海源公园、海港公园管理交接手续,尽快规范和理顺到位;各类管线地上设施整洁、有序、完好,地下设施按规划设计埋设,档案图纸留存齐全;严控城市道路冬季挖掘审批,规范审批手续,严肃查处乱破乱挖行为;对现有破损架空管线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逐步实施落地改造,消除视觉污染。

责任分工: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市城管执法局、市市政处、园林局、各区政府(管委)及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邮政、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管线单位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五)环境保护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加强海岸线的保护,全面查处非法使用海域、非法抽取地下水、乱排污水以及乱挖沙土、破坏岸线、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加强河道管理,以治污、保洁、清淤、造景为重点,促进河道管理制度化、常态化;抓好山体的管理与整治,严肃查处开山采石、烧山毁林行为,对市区废弃采石厂进行生态绿化,恢复山体原貌;加强环保监察,治理乱排乱倒行为,改善大气环境和水体质量;工业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等特种废弃物实行分类收集、存贮和处置;严格控制餐饮油烟排放,减少对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责任分工:市环境保护局牵头负责,市海洋与渔业局、国土资源局、城管执法局、水务集团及各区政府(管委)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六)违法建设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坚决遏制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违法建筑要依法从严查处;对既有违法违章建设实施分类处理,形成规范有序的建设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拆除违法建筑快速处置机制和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和批后管理,努力将违法占用土地和违法建设等行为控制在萌芽状态;将拆除违法建筑与城中村改造、园林绿化、市政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堵疏结合、拆建结合、治管同步,杜绝新的违法建筑出现。

责任分工:市城管执法局总负责,市规划局、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及各区政府(管委)协助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七)市场及摊点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加大市区农贸市场、夜市、早市及周边环境整治,做到场内秩序有明显改观,场外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达到规范经营、秩序井然、环境整洁、群众满意的目标;要按照主要道路严禁、次要道路严控、支路街巷规范的要求,着力规范市场摊点行为;依法取缔主要道路及场所室外固定摊点、流动商贩,查处店外经营、露天烧烤等行为;严格控制次要道路的摊点市场,严禁占道经营,引导退路进屋经营;严格街巷临时摊点管理,实行定人定点定时经营。

责任分工:市城管执法局总负责,市工商局、卫生局、贸易办、各区政府(管委)协助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八)居住小区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加强有物管居住小区环境管理,做到小区环境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排水通畅,无违章搭建,无野蛮装修,无乱贴乱画,无杂物乱堆乱放,无车辆乱停乱占道现象;推进无物业管理老小区环境整治,综合实施道路、绿化、雨水、污水、供气、供热、路灯等整治,改善老小区居住环境,同时落实物管企业,实施长效管理;治理整顿草厦子、车库随意改造出租等违章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居住环境。

责任分工: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总负责,市城乡建设委、城管执法局及各区政府(管委)协助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九)城市出入口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城市主要出入口事关城市第一印象,要设立大型公益形象广告牌,体现城市形象或特色;城市出入口道路两侧无乱设的非交通标志牌匾、广告招牌,无违章搭建,无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无暴露垃圾等;道路沿线环卫设施分布合理,保洁措施责任落实,城市出入口形象明显改观。

责任分工:市城管执法局总负责,市交通局、工商局及城市出入口所在区政府(管委)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十)散流物体及建筑工地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全面开展文明施工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按要求封闭施工,严禁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加强建筑工地垃圾清运、扬尘及噪音管理,减少建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落实建筑渣土等散流物体规范处置运输核准制度,实行定时、定车、定点、密闭运输,对擅自使用未经核准运输单位和车辆的建设、施工单位按规定给予停工和经济处罚,对海滨路、青岛路、文化路、疏港路等城市主要道路超载、未覆盖的运输散煤、石子、沙土、垃圾等车辆进行严加管理和处罚;对市区积存的堆土,要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针对秋冬季节风大特点采取覆盖防扬尘措施,并限时集中清运,消除环境影响和安全隐患。

责任分工: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市交通局、公安交警支队、环保局、市建管处及各区政府(管委)具体落实。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十一)建筑物外空间整治

整治内容及要求:整顿建筑物外空间,规范空间环境秩序,临街建筑物立面风格协调,整洁美观,消除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吊乱挂现象;对安装的室外空调机、太阳能、晾衣架、防盗网、各种缆线等建筑外挂物进行统一和规范,拆除存在隐患和严重破损的外挂物,对安装不规范的进行治理和整顿。

责任分工: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市城管执法局、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物业办具体进行专题研究,抓紧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三、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使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能够深入扎实开展,市政府成立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设在市城管办,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和检查。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都要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专项整治行动牵头负责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参加部门要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按照要求做好整治各项工作。各专项牵头负责部门将所负责专项的整治工作小组人员名单于10月18日前报至市城管办,联系电话。

(二)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各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将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确定整治标准和完成时限,层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行定部门、定领导、定目标、定责任、定进度的“五定”工作要求,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各专项整治详细方案由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并于10月18日前报至市城管办,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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