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识论文优选九篇

时间:2022-07-04 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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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论文

第1篇

民间金融市场行为,如站在融资方角度,其实质就是吸收资金的行为。我国民间金融市场以民间借贷为核心,还包括以股、合伙、信托等方式吸收资金的融资行为。限于法律约束,民间金融法律治理应坚持民间金融行为在非公开范畴内运行的底线,给予民间金融生存的合法空间,避免民间融资权利与自由的滥用。在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的探讨中,豆星星教授等认为当前我国民间借贷法治存在一些制度性问题亟需完善:一是民间借贷的利率规范不科学、不完善。应在立法上明确区分经营性借贷和生活性借贷,做出合理的民间借贷利率最高限额标准,并对超过一定利率限额的高利贷行为设定处罚措施。二是民间借贷行为金融监管严重不足。可建立阳光化机制,借助民间借贷备案制等制度设计将民间借贷行为公开化、合法化、有序化。

陈正江教授指出,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与非法集资类刑事案件交织,形成刑民交叉案件现象增多,应从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和当事人三个层面对其进行妥善处理:(一)在司法机关层面。严格审查借贷关系合法性,建立金融案件联动处置机制,统一金融借贷刑民交叉案件的裁判尺度;准确把握刑法介入民间借贷的空间,尽可能帮助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

(二)在政府部门层面。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的协同应对机制,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三)在当事人层面。增强投资者金融交易风险意识,建立健全被害人法律救济机制,应赋予被害人选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程序选择权。陈飞博士认为,与正规金融不同,民间金融通过构建“类信托机制”来实现和满足其对信托功能之需求,以《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中创设的新型民间融资工具“定向集合资金”为例,其运行机理与信托原理基本契合,但其对于合格投资者与投资方式等要求都更为宽松,应进一步完善该制度以发挥其积极作用。一是要明确募集资金的投向,限定其直接投资于单一法人自身的生产经营性项目。二是要完善财产独立的制度保障,借鉴证券投资基金的做法,由地方出台规范定向集合资金会计处理的相关文件,确立定向集合资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彻底落实其财产独立原则。

二、民间金融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探讨

浙江省银监局傅平江副局长认为:民间金融市场监管应注重市场化导向,尊重私权交易自由和民间金融习惯。一是要通过地方政府、社会中介的充分服务引导规范民间金融,制定合理规则指导民间金融趋利避害。二是要加强教育,增强民间金融参与主体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诚信意识。浙江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丁平练指出,在民间金融市场监管中应明确地方政府主管民间金融的职能和能力,优化地方金融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一是要强化民间融资市场的行业监管体系和各监管主体间的协调监管机制。通过建立政府部门间民间金融监管信息的共享机制,做到及时监测、统计和分析民间金融市场的运行状况,加强对存在风险的民间金融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二是要加强民间金融市场的自律组织、行业协会的建设,发挥其自律监管功能。在民间金融市场具体监管制度构建的探讨中,吕贞笑等根据《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构建的三类民间融资服务主体和民间借贷备案制度,结合浙江省民间金融市场监管的实践,提出“服务加轻触式监管”的理念。并认为:民间借贷备案登记制度作为轻触式监管方式的创新,充分尊重了民间借贷的习俗性与私权性,但目前其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需在与实践的磨合中完善。其一,备案制度本身不足,如强制备案的标准过高、备案制度的审查方式不清晰、跨地区民间借贷备案制度不明确。其二,备案制度外部吸引力不够,备案材料的证据效力有待商榷,无法通过备案排除非法集资嫌疑,导致借贷双方备案积极性不高。针对制度本身问题,建议设置可调节、市场化的备案金额标准,确定形式审查为备案审查方式,细化跨地区借贷行为的备案制度;对于外部性问题,建议增强备案制度的积极意义,进一步夯实正向鼓励措施。

三、民间金融市场信用体系法律制度的探讨

现代社会经济活动是一个高度依赖于信用的网络化的动态系统。随着金融创新的深化,频繁出现的“跑路”事件充分显示了重塑社会信用体系的现实紧迫性。王琳认为,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存在诸多不足,如缺乏个人破产制度,缺乏民间信用征信体系、信用数据资源分割、信用信息应用领域狭窄、信用服务行业不规范等。应尽快完善信用体系,形成比较便利、可查询、可应用的信用信息系统。可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民间金融信用信息系统,并与目前的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相对接,为放贷人提供有效的信用信息。李海龙博士指出,应以民间借贷信用体系的建立作为民间金融市场信用制度建设的切入点,具体应从如下方面进行制度构建:(一)完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建立民间借贷信用数据库,收集自然人的个人基本信息、职业、家庭状况、收入和财产、借贷记录等关系到个人信用的项目,并实现借贷双方信息的电子化管理。(二)通过民间担保机构建立企业信用制度。民间担保机构应当审核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严格自律控制风险。(三)发挥第三方机构信用评级在民间借贷领域的积极作用。帮助民间借贷关系人通过独立的评价机构正确了解到当事人的信用情况。另一方面,信用评级机构需受到国家法律规范的制约,承担有效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对信用机构的失信应有相应的惩戒制度。设计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估标准是发挥信用评级在民间金融市场积极作用的基石,朱明等认为,考虑到目前银行融资任占主流格局的实际情况,可由银行制定中小企业信用评估的标准,将中小企业的贷款额度与信用评估结果联系起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信用评级机制,培育与扶持具有良好信用的中小企业,推动中小企业的信用建设。

四、民间金融市场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探讨

叶良芳教授以互联网金融为例,指出民间金融市场风险主要表现为:(一)市场风险。因基础资产价格、利率、汇率等变动而导致互联网金融产品预期价值未能实现而造成损失。(二)信用风险。因在身份确认、信用评价方面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的发生。(三)流动性风险。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沉淀资金如缺乏有效监管和担保,极易被挪用于投资高风险、高收益项目,从而使资金链断裂、支付危机等风险增高。(四)政策风险。互联网金融往往具有较强的同质性,因某一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调整会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同一方向的操作选择,引起共振效应,从而对行业造成系统性冲击。同时,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具有更加突出的技术安全与数据安全风险。

在对民间金融市场风险的防范与处置中,应当尊重刑法的谦抑性,合理发挥金融刑法的规制作用:一是要注意穷尽行政监管原则,对于民间金融产品的创新,如果未触犯现行有效的行政管理法规,则可以行政指导的方式予以必要风险提示;游离在违法与犯罪模糊边界的民间金融行为,具有“二次违法性”,但本质是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应当慎用刑罚处罚。二是要坚持底线原则,在民间金融的创新过程中,如果涉及到严重的道德风险,触犯刑事法律法规,则应予以刑罚规制。浙江省高院章恒筑庭长提出发挥司法能动性,防范、化解民间金融市场风险的观点。一是在企业破产审判方面。通过破产法律制度适用过程中破产制度文化和观念的推进,中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金融环境的改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发挥以及法院对破产审判工作的部署、破产管理人职能的发挥可以有效化解民间金融市场内中小企业担保链、资金链危机。例如在破产预重整程序中,采取政府主导的预登记和风险处置制度对接,改善在破产程序中的融资和税收环境,对重整企业信用记录进行修复等措施,均可进一步遏制民间金融风险的发生。二是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方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只是民间金融市场风险化解的环节之一,仅靠法院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无法妥善处理民间金融风险。应继续推进银企合作以及直接融资中的金融创新,使民间金融走向市场化。

第2篇

一、我国农村金融抑制表现形式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国城乡之间已有的金融体系并不合理,致使农村与城市金融市场相互独立。换句话说,这个市场只是农村向城市输送资金的单向渠道。在这种状况下,农村普遍存在金融抑制现象。而我国农村金融抑制问题表现在很多方面。因此,本文作者对其中的冰山一角予以了探讨。

(一)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竞争

总的来说,当下,在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中,存在多样化的金融组织,但这些组织之间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具体来说,一是:农业发展银行方面。这些银行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日常的业务范围并不广泛。同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农产品的收购是农业发展银行唯一发挥政策性金融组织作用的地方。二是:农业银行方面。农业银行各方面的业务和商业银行类似。在发展过程中,农业银行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渐削弱。进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农村信用社已成为唯一的正规化金融组织,成为支撑农村金融业发展的主要渠道。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影响,农村信用社并不能长期担任这一重要角色。

(二)农村的金融工具单一化

总的来说,金融工具单一化是农村金融抑制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交易品种单一、交易手段落后是当下农村金融市场的一种普遍现象。在偏远地区,情况更为严重,只有农村信用社作为存贷机构,限制了农民交易金融商品的渠道。具体来说,首先,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很多中间业务都没有开设。比如,收费、银行票据承兑。其次,其它业务,如银行卡、网上银行业务覆盖的范围很小。最后,在农村,并没有建立对应的证?唤灰资谐∫约?a href="lunwendata.com/thesis/List_41.html" title="期货论文" target="_blank">期货市场。农民参与各种常规金融商品交易的?会很少。比如,金融债券、股票。农民能够进行筹资、投资渠道较少,不能有效地扩大农民的收入渠道。

(三)利率不能有效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

对于政府金融管制来说,利率管制是其重要的元素。在资源优化配置方面,主要体现在这些方面。一是:我国统一的利率管制无法有效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成本问题。尽管针对这方面,国家已采取一系列的对策,但其效果并不明显。比如,在农村信用社方面,其政策性策略并没有提高其定价能力,也没有对经营机制起到积极的作用。比如,没有站在客观的角度,把商业业务和政策业务区分开,阻碍了它们自身功能的发挥。二是:没有从实际情况出发,合理制定利率策略,使农村银行发展受到各方面因素的阻碍,也使国有银行在农村的分支结构很难生存下来。三是:在农村,邮政储蓄在转存央行方面的利率比其它金融机构都要高。在这种情况下,邮政储蓄成为了农村资金流出的重要渠道,导致大量资金外流,不利于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由于利率制定与管制不合理,农村金融市场出现了垄断局面。由于没有有效的竞争机制,造成垄断机构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比如,经济效益不断下滑、效率极其低下。

当然,除了上面这些,还存在一些其它方面的表现形式。比如,没有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信贷资金存在安全隐患,制约了农村相关金融机构对该地区的信贷投入,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比如,农村金融机构分工不合理。如在农村,邮政储蓄只有存款业务,造成大量资金的流失。而对于农业发展银行来说,没有存款业务,信贷业务的范围也很狭窄。

二、我国农村金融深化策略

从某个侧面来说,农村金融抑制问题已使我国农村金融业陷入恶性循环中,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针对这方面,采取可行的策略从根源上解决农村金融抑制问题已成为当下刻不容缓的事情。同时,也是“三农”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的必经之路,能够不断推动我国新农村建设。对于农村金融抑制问题来说,金融深化策略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因此,本文作者对其中一些有效的措施予以了分析。

(一)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改革

首先,要不断拓宽农村融资的渠道。以直接融资模式为主,拓宽涉农企业的融资渠道。并以涉农企业自身特点为媒介,采取各种可行的方式来发行集合票据,并作为当下农村新型的债务融资工具。其次,不断创新金融担保方法。比如,采用一些有效的措施不断推动农业保险事业的发展。国家要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加大投入力度,实行财政补贴。在扩大农业险种覆盖范围的基础上,提高我国农业的风险保障能力。此外,要在农村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改变农民对保险已有的错误观念,促进农业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最后,对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进行创新。第一、根据不同地区发展情况,采用“量体裁衣”式的方法来创新金融产品。以此,使金融产品能够不断推动该地区经济发展。第二、在农村,以现代化的移动互联网为基点,建立合理的支付结算体系。在此基础上,完善结算工具,创建真正满足农民需求的多样化结算工具。

(二)放松对农村利率的管制,减少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审批限制。

根据当下农村金融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对农村利率的管制予以放松。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其利率可以充分对供求情况进行如实的反映。同时,还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使农村金融业能够协调好储蓄与投资之间的关系。进而,充分展现利率配置的作用。具体来说,可以不断推动农村民营金融业的发展,打破农村金融市场中出现的垄断局面。对金融工具进行创新,改善金融服务状况,不断提高金融产品的质量。最终,使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均衡利率的形成。第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要使各种有利的民间资本不断融入到对应的金融领域中,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农村邮政储蓄的业务范围进行扩大。在进行存款业务的同时,也可以办理一些其它农村金融业务,防止农村资金的大量流失。同时,以商业原则为基础,通过适宜的方式,使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到农村,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需要建立良性的支农资金循环机制

首先,要充分发挥县域金融机构的作用,对它进行积极的引导,吸收农村流出的资金,并对这些资金进行有效地回流。通过这样的方式,避免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其次,对国家财政支农方法进行完善,来增加农村资金流入渠道。最后,把政策性金融和其它金融形势相融合,比如,商业性金融、正规金融。以此,扩大农村资金的供给范围。

很显然,除了上面这些,还有一些其它方面的策略。比如,培养农民合理的信用观念,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对于这方面,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不断加强信用观念教育,对金融知识进行普及。此外,还要建立合理的个人档案机制,对农村信用进行有效的约束。比如,要注重农村资金的流动性。在农村资金流动方面,不能过分干预资金的外流。以此,使农村资金的运作效率得以提高,供需平衡,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

第3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缺失制度安排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农业在我国是安天下、稳民心的基础产业和战略产业。随着农村工商业的迅速发展和农村经济产业化、市场化程度的提高,资金需求呈现刚性增长态势,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也趋向多样化。但是,在现阶段农村金融体系所提供的金融支持与金融服务远远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相对落后于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步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受到严重的资金“瓶颈”。这种农村金融支持的缺失,使农村陷入了一种“资金少——效益差——农村贫困——资金更少——效益更差——农村更贫困”的恶性循环当中,严重制约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使得许多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缺乏金融支持而无法正常启动。

一般认为,农村金融支持的缺失与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市场化程度不高密切相关,但从理论上讲,相关的制度安排不合理以及缺乏必要的政策引导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制度经济学认为,金融制度是一种节约交易费用与增进资源配置效率的制度安排,其产生与变迁既不是随意的,也不是按照某种意志与外来模式人为安排的,它并不仅仅是一种有形的框架,而是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演进过程的结晶。也就是说,我国农村金融扶持的缺失很大程度上是由制度因素引起的。因此,中央连续5年的1号文件都提出要加快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提出要针对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建立一种既能弥补“市场失灵”,又能避免“政府失灵”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回流农村,建立健全功能齐全、结构优化、产权明晰、机制完善、监管有力、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强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要。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农村金融支持的制度安排。

一、国家或政府层面

首先,应该完善农村金融的法律法规建设,强化农村金融支持的制度环境。-_一方面,根据农村金融的特点,加强农村金融的立法工作。一是在《商业银行法》的基础上,针对农村金融发展实际,尽快制定出台专门的农村金融服务法、农村金融监管法,如《农村金融法》或《农村合作金融法》等,就农村金融性质、法定存款准备金、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使各种合法资金放心进入农村金融组织,结束农村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参照《公司法》和《商业银行法》经营管理的无序局面;二是借鉴国外的实践,制定有关支持或鼓励农村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如《农村金融服务促进法》、《农业保险法》等,支持农村金融的发展;三是要尽快修订完善《破产法》、《刑法》、《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农村金融的良性运转提供法律支持。另一方面,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在处理和协调农村经济金融事务中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地方政府要自觉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大力支持司法公正,保障政府信用,杜绝不应有的行政干预。

其次,国家和政府应该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村信用担保和失信惩罚机制。一个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是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因而要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建立起有效的农村信用体系,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在这方面,应该充分发挥国家和政府的主导作用。一方面,是政府要带头讲诚信,提高行政的公信力;另一方面,政府和司法机关要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列为政绩考核指标,以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农村信用环境工作机制。此外,工商、税收、金融、司法、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要联手打击逃废债务行为,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对失信者进行严厉惩罚,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另外,国家还应该要大力推进农村金融体系的配套改革,包括农村土地产权政策、财政金融政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等改革,比如构建农村金融财政补偿机制和税收优惠机制等。

二、金融机构层面

(一)正规性金融层面

我国农村地区的正规性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四个部分:农村信用社、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和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即农业发展银行。由于他们各自的立足点不同,因而应该根据各自的业务重点进行相应的体制创新,以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第一,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农村信用社支农地位不动摇。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激活其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金融纽带的作用,真正成为服务“三农”发展的社区性金融机构,但目前的农村信用社改革已经出现了“去农化”倾向,有着强烈的商业化趋向,主要表现在“合作”性质退化,“商业”性质增强。因此,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务必坚持“三农”方向,防止“去农化”,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能动摇。当前要着力抓好法人治理结构和机制建设,大力抓好经营和发展,壮大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进一步增强支农服务功能,发挥好支农主力军作用。

第二,大力推动商业性金融立足农村市场,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是大方向,但这并不意味着将从农村市场全面退出,应该通过市场化手段发挥支农作用,在农村市场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即在加强风险控制的同时,发掘优质客户,并根据农村市场的特点,积极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开发出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存、贷款种类,在支持“三农”的同时,兼顾自己的盈利目标,开拓经营范围。

第三,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增强其“三农”服务功能。一是对农业发展银行重新定位,将其营业网点铺设到县级及中心乡镇,并延伸服务对象,在做好传统的粮棉油购销储备信贷业务的同时,应适当拓宽业务范围,积极介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开发推广、农业综合开发等政策性金融业务,办理其他金融机构、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转贷、委托业务,开展形式多样的支农活动,探索农村政策性金融的新路子。二是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作用,将开发性金融推进到“县域经济”和“三农”领域。进一步扩大国家开发银行的“开发性金融”的功能,使国家开发银行能够参与“三农”开发,发挥开发性金融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农村。

第四,加快邮政储蓄机构的改革,组建邮政储蓄银行,充分发挥其网络优势,更好地为“三农”服务。目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被批准筹建,其业务重点将是面向城市社区和广大农村地区,与其他商业银行形成良好的互补关系,来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民间金融层面

由于我国农村地区正规性金融的长期缺失,使得农村民间金融异常活跃,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农村民间金融缺乏必要的金融监管,蕴含着极大的金融风险,影响到农村地区的安定与团结。’因此,应该积极推动民间金融合法化,引导民间金融的合理、健康运行,使之成为农村正规金融的有效补充。可制定《民间融资法》等相关的法律使民间金融合法化,这样既可以规范民间金融行为,又能使其获得应有的权益和保护;同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少行业行政许可审批,允许民间以多种形式兴办金融业,特别是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组织和互助合作金融组织,条件成熟时可考虑设立民营银行,构建竞争性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更好为“三农”服务。此外,银行监管部门不仅要加强对民间金融的监管,更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民间金融组织内部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及时、准确地披露经营状况和经营风险。

三、其他层面

首先,应该积极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的农业保险机构。一是要根据农业生产特别是种养业的风险特点,大力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连续三年的中央的1号文件也在不同程度上强调了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这充分表明国家应该成立农业风险基金,组建专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贯彻国家农业保护政策,经营管理国家农业风险基金,为农业信贷机构提供风险保障,监督和管理众多农业保险基层机构。二是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村合作保险,组建以农民为主体的地区性合作保险组织。三是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开发适合农民需要的险种,满足农民不同层次的保险需求。通过上述措施,在农村地区形成一个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体、农村合作保险和商业保险为辅的多层次保险体系,保障农业发展和农村信贷资金安全,更好地为“三农”服务。

第4篇

(一)货币政策应该为经济提供良好的货币环境

金融制度的供给也是影响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变量。事实表明,过度宽松的货币环境是助长投机因素的温床。如果在资产价格异常波动的阶段,即使对企业发放贷款,这些资金也很有可能避实向虚,而不是真正应用于生产领域。

(二)货币政策调控不应使经济形成对货币的依赖

多年以来,中国的实体经济与货币政策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一放就乱、一紧就死”,经济下行时刺激政策出台、经济好转时刺激政策退出。目前,我国M2/GDP比率已经很高,意味着资金的产出效率明显下降,也意味着整个社会的杠杆率较高。在此货币环境下,金融机构面临两难抉择。

(三)货币政策要关注融资成本,运用相关工具进行调节

这一方面要求货币政策从数量型向价格型转化,另一方面需要加快资金价格改革,从而充分发挥金融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四)要进一步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通过改革准入制度,推动金融机构良性竞争,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加快资本市场发展,通过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提高金融动员资金的能力。大力鼓励社会创业,使资本、科技与企业家精神充分结合。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抑制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确保实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加快金融领域的简政放权,是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途径。

二、监管政策层面

(一)从监管上杜绝层层加水、体内循环的问题

201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即是很好的范例。在此之前,金融机构通过一系列产品和交易结构的复杂创新,银行信贷资产化身为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券商资产管理计划等,旨在规避监管。企业通过资金池等非信贷渠道获取资金,导致融资成本提高。此类问题必须从监管层面加以杜绝。

(二)信贷资金的监管

应严格按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规定,坚持受托支付,避免挪用,坚决打击挪用信贷资金进行投机炒作的行为。

(三)注重高频交易的监管

随着技术的发展,在金融市场上出现了利用高频交易套利的行为。高频交易对于市场具有强烈的影响,对于金融市场的发展有利也有弊,需要结合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

(四)加强对金融创新的引导

金融产品的设计和金融业务的延伸应以国家的产业政策为前提导向,禁入产能过剩行业,对于新兴产业中的中小微企业应定向投放,降低其融资成本。对于金融领域的创新产品,特别是交易结构复杂的创新产品,应要求金融机构充分披露信息,监管者要充分掌握产品功能、设计原理及其风控措施,以正确作出引导、加强监管。

(五)探讨建立全国性资金流向监控系统

及时掌握信贷资金、银行表外业务、类信贷业务等各类金融工具融入资金的流向,以保证监管实效。

三、金融机构层面

金融机构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在经济周期中始终保持稳健。一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增强市场反应能力,抓住市场机遇,在支持经济实体的发展同时,提高壮大自身实力。二要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努力防控经营过程中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健全审慎经营机制,运用风险抵补措施缓冲经济周期带来的影响。三要不断开发金融技术,努力控制成本,延伸服务范围。四要坚持金融创新。创新始终是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动力。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经济形势的解读,由此找准支持的对象、产业和企业。金融机构应当创新金融工具、设计出新型的融资方案,为新兴产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积极引导企业转型,促进产业升级,推动整体经济形成内生增长动力。

四、金融基础设施、金融生态及金融技术的层面

(一)加强金融基础建设

尽快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完善登记、托管、支付、清算等金融基础设施,为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提供便利。

(二)从金融基础设施的源头根绝监管漏洞

很多看似监管的问题实际上与金融基础设施有着很强的关联。比如,如果企业账户管理规范、绝大多数交易以及全部大额交易都通过电子渠道结算,资金流向清晰且有迹可循,则资金监控就较容易,防范信贷资金挪用的成本就会降低。又如,如果合同管理、发票管理规范,那么利用假合同、假票据骗取金融机构融资的可能性就大大降低。

(三)优化金融生态是吸引资金的重要手段

在不同经济阶段、不同地区,由于地区经济水平、金融生态状况存在差异,因而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也不一,持续优化金融生态是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重要途经。

(四)推动金融技术的进步

第5篇

关键词:管制金融金融自由化金融监管

韩国的金融制度是较为实用性的金融制度,自建国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前,其金融制度的沿革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虽然在每个阶段,韩国的金融制度在理论上都存在着诸多缺陷,但其操作性一直不错,为韩国经济的起飞提供了保障。其发展历程可表示为“自主中立金融——管制金融——自由金融”三个阶段。

一、历史沿革

1自主中立金融阶段。建国初期为了治理混乱的经济金融秩序,消除严重的通货膨胀,消除殖民地金融制度的影响。1950年5月颁布的《韩国银行法》确立了韩国金融业的民主性、自由性与独立性,紧接着其中央银行韩国银行的成立标志了韩国自由中立的金融体制开始运作。在整个50年代,韩国政府都在为巩固其新建立的自由中立的金融制度而努力,颁布了多部关于银行的法律,例如《韩国产业银行法》、《农业银行法》等。到50年代末,韩国自主中立的金融制度已基本成型。

2管制金融阶段。20世纪六七十年代韩国金融业进入管制阶段,也是政府主导型产业金融体制时期,金融体制独立性逐渐丧失,转而成为政府推行其产业政策的工具。1962年韩国修改了《韩国银行法》,政府接管了中央银行的大部分权利,使政府直接干预和控制金融具有了合法的依据。在这一阶段银行业在金融业中占有绝对主导地位,而非银行金融机构很不发达,甚至可以说是无足轻重。进入70年代,政府逐渐意识到金融多样化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1972年,韩国政府采取措施,整顿民间金融市场,调整和转换银行债务,降低利率等,其目的是改善金融机构状况,促进非银行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的发展。

3自由金融阶段。1980年韩国颁布了《一般银行经营的自律化方案》,1982年修正了《普通银行法》,开始了韩国金融业向自由化国际化发展的变革,并通过出售银行股份等方法完成了部分银行的私营化,以此来刺激金融自由化的发展。但一直到亚洲金融危机爆发,韩国金融自由化改革仍没有取得预期的成效,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一阶段的改革是完成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私有化,而没有完成预期的自由化。

二、亚洲金融危机前后的韩国金融制度改革

20世纪90年代起韩国政府开始加大金融自由化改革的步伐,但至爆发危机时仍有部分步骤尚未实施,例如原定于1996年实行的取消活期存款外的所有对贷款和存款利率的管制。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管制金融的惯性,以及来自各个方面的阻力,改革在有的地方还不够完善,甚至出现了漏洞和负面的影响,这也是其后的金融危机能在韩国造成激烈动荡的原因之一。这主要体现在:第一是政府的定位不当,在自由化改革中政府提倡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这类机构背后大都有工业集团或财阀的支持,它们对整个金融市场的干预能力较强。第二,自金融自由化改革以来,利率管制放松过急,使韩国国内利率上升,刺激了国外游资的大量注入,并刺激了国内企业举借外债的程度,至危机爆发时,韩国企业举借的大量外债加剧了韩国金融状况的恶化。第三,金融监管不够明细化,过于追求理想目标而忽略了可能遇到的风险,同时政府对于金融企业的保护性太强,纵容其盲目扩张而不允许其破产,这些措施加剧了韩国金融体系的脆弱性。

三、韩国金融制度变迁对我国的启示

金融危机后韩国政府采取的这些措施有助于恢复韩国金融的稳定,同时给其他国家提供了一定可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1金融自由化是大的趋势所在。但是金融管制或者说是由政府控制金融也并不是没有好处,好处之一就是金融业可以明确而直接的为政府的战略目标服务,可以集中金融业的力量为全国的经济发展服务。韩国的案例就说明了这一点,正是在管制金融时期韩国的经济得到了腾飞和发展。

2政府在本国金融业发展中的定位要正确。政府干预虽然有些时候会阻碍金融业的发展,但这却是防止金融动荡最有效的手段,但同时也有一个度的问题,干预过多就会扭曲金融业,在我国目前可表现为政府对银行的不当干预要减少,但对资本市场的控制要有力。

3加快商业银行的改革。严格控制不良资产率和保证资本充足率,完善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加大商业银行经营的透明度,加强商业银行的审计工作,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革。

4协调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金融倾斜的程度不能太大,强化直接资本市场在国内资本运作中的作用,对银行的依赖程度要降低,同时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降低准入门槛。

第6篇

关键词:创新型城市;金融支持;金融支持系统

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得城市化进程面临包括城市综合竞争力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创新文化环境营造等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1创新型城市的内涵与特征

1.1创新型城市的内涵

对于创新型城市的内涵的理解一般有两种:一是指通过创新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问题;另一种是指以创新驱动城市经济的增长和发展乃至社会的发展。本文认为应把两者结合起来,从而可以得出创新型城市的科学内涵是:以城市内部创新要素为支撑,最初是通过创新解决城市发展中的问题,逐渐形成城市持续创新能力,实现建立在城市经济增长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基础之上的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双赢发展)。

1.2创新型城市的特征

创新型城市是相对于传统城市发展形态而言的一种新的城市发展形态。因此,它拥有一些处于传统发展形态的城市所不具备的特征。而这些特征是设计创新型城市建设蓝图必须给予充分关注的基本方面。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创新性是创新型城市的最基本特征。这种创新性主要表现为城市发展观念的创新和发展模式的创新。对于城市内部而言,这种创新性表现在科技创新、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的综合创新,其中科技创新包含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是城市创新的核心表现形式,体制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是城市创新的基础和保障条件。一个城市只有具备了创新性这种基本的特征,才有资格被称作为创新型城市。

(2)相对完善的城市创新体系。相对完善的城市创新体系,具体来说应包括科学化的创新管理调控体系、多元化的创新要素投入体系、高效化的创新活动服务体系、制度化的创新人才保障体系。这四个子体系缺一不可,相辅相成,以保证创新的顺利进行,共同促进产业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最终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3)可持续性。作为一种全新的城市发展和治理模式,创新型城市必然具备可持续城市的发展特征,这种可持续性表现在几个核心层面:一是可持续的城市经济,能够持续的创造就业与财富;二是可持续的城市社会,能够保证社会的和谐与发展;三是可持续的城市环境,能够建立协调稳定的生态系统。以可持续性为特征的创新型城市兼具“生态城市”特征,即: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可持续性既是创新型城市的一个核心特征,也是创新型城市发展的一个主要方向和目标。

(4)创新型城市的集聚性。集聚性是创新型城市的重要特征,创新型城市集聚着大量的关联程度相当紧密地创新性产业和企业。同时,创新产业和企业的集聚带来了专业化创新人才的集聚,而专业人才集聚在一起,又进一步激发了人们的创新精神和创新热情,有利于新思想和新技术的产生。这样,创新产业和创新人才的集聚就出现了一种自强化机制,推动城市经济良好发展。

2金融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要素构成

建设创新型城市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城市系统中许多创新因素的支持,特别是各因素之间的整合和协同支持。在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种因素中,金融支持因素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创新型城市的金融支持,从性质上可以分为政策型金融支持和市场型金融支持两种类型:一方面,创新型城市需要的金融服务离不开市场机制的作用,基于市场的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功能,引导社会资金进入企业创新活动,实现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另一方面,创新型城市还需要政府发挥作用,即政府通过设立专门机构,以及制定和贯彻政策等方式,引导创新型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导向,从而体现出对技术创新活动的政策倾斜,促进创新的成功实施。从以上两种金融支持的类型,我们可以得出金融支持条件的主要要素构成:

(1)政府。从美国奥斯汀和西雅图,印度的班加罗尔、芬兰赫尔辛基等许多著名的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经验可以看出,政府在对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主导作用。首先,政府对城市金融业改革和发展规划具有组织和领导功能,如:政府制订城市金融业发展的政策,确定城市金融业阶段性发展目标,组织、引导和协调各金融机构等;其次,政府具有对各类金融资源进行整合和推广的功能,如:对外进行宣传,定期举办国际或国内金融论坛,为国际、国内金融人才搭建交流平台等;最后,政府具有金融服务功能,如:完善金融机构发展的配套体系,为金融机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等。

(2)金融机构体系。建立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体,其它多种类型、多种所有制形式的金融机构并存、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有利于达成城市金融资源的高效配置与利用,从而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良好的金融环境。我国金融机构体系中的各个金融机构都在创新型城市的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中国人民银行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政策依据;政策性银行往往是创新型城市建设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商业性银行为城市建设提供了许多产品,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利于城市建设中的风险分散和风险担保等。

(3)金融市场体系。一个健全的金融市场在创新型城市的建设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它能够高效率地聚集、分配资金,有效地调节社会资金的配置,并且促进城市经济的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完整的金融市场应该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每个市场对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金融支持都不可缺少。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资本市场的作用尤为重要。如:货币市场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短期资金融通,以达到资金的高效率利用;资本市场里的中长期银行信贷市场为城市建设提供长期的资金支持;证券市场为许多企业提供了更好的融资渠道,为他们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证等。

(4)金融服务及配套体系。创新型城市既需要各种投融资服务,也需要其他丰富多彩的金融服务、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诸如信贷、保险、信托、证券发行和交易、金融衍生交易、风险投资、票据、担保、融资租赁、外汇管理、货币经纪、资产管理、财务顾问、征信服务等。社会化的金融服务配套体系在金融支持创新型城市发展中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会计、法律、评估、评级等服务机构都是不可或缺的,它们通过发挥审计、咨询、评估、监督等作用,保证创新型融资活动的顺畅进行。创新型城市建设也离不开健全的金融法律制度的支持。金融能否支持创新型城市的发展,有赖于金融法律制度是否鼓励金融创新,能否为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和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

3金融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作用机理

(1)金融支持系统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筹集资金的功能。在创新型城市的建设过程中,许多从事自主创新的企业存在着诸多金融支持诉求,这种诉求主要包括:一是资金瓶颈。技术创新是一项复杂性的长期活动,其不确定因素多,资金需求大。缺乏适当的融资渠道与平台而造成的资金瓶颈,已经成为我国大多数企业技术创新的重大障碍。二是缺乏流动性。与其他投资不同,技术创新投资具有很强的资产专用性,而这导致了技术创新项目相关资源投入缺乏流动性。三是高风险对应性。由于技术创新项目本身的基础、难度和复杂性、外部市场等环境的不确定性以及企业自身能力的有限性决定了技术创新过程存在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对技术创新项目不感兴趣。金融支持系统的筹集资金功能就是使得通过开发设计一系列金融产品、金融工具,提供投融资服务,为技术创新企业发展和城市自主创新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2)金融支持系统的价格发现功能。技术创新过程涉及研发人员、风险投资基金、政府相关支持部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很多经济主体。技术创新顺利进行及其实现的基本前提是相关主体对于技术的价值和价格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和判断,并且在双方可以谈判接受的范围之内,而最终达成一致。真实的技术价格是在金融机构参与技术创新过程中通过竞争自然形成的。这种价格通过金融系统的其他组成部分向外界相关各经济主体传递,从而使这一“发现”的技术价格成为一种现实价格。这样,就为技术创新相关主体之间契约的达成奠定了重要基础,从而有力促进技术创新的顺利进行。

(3)金融支持系统具有分散风险功能。针对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在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金融支持系统可提供风险投资、私募、信贷、股权融资等不同的金融产品和工具,以分散和转移风险,满足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需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创新主体往往难以独自承担全部风险,而金融支持系统的该项功能就是使得技术创新风险发生转移和分散,以达到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合理配置,从而为技术创新的融资提供可行渠道,保证创新的成功。

(4)金融支持系统的第四项重要功能就是项目筛选。技术创新过程实质是一个包括技术创新方向的筛选确定、创业合作伙伴的选择、战略联盟对象的确定、融资方式选择、技术创新调整等的不断筛选择优的过程。所以,技术创新金融支持的内在机理之一,就在于金融系统能够对技术创新项目进行优选,择优汰劣。这个过程实质上就是以资金供求形式表现出来的资源优化配置过程。整个社会的资金在不断的项目筛选过程中,引导整个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效率的提高。

(5)金融支持系统的信用约束功能。技术创新主体在筹集到资金的同时,还要接受来自资金提供者以及金融市场施加的各种约束。一是来自股东的监督,包括风险投资者等在内的股东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二是来自债权人的监督,包括商业银行等在内的债权人对企业的监督;三是来自资本市场的压力,企业经营好坏影响其金融产品的价格,价格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和投资者的利益;四是来自社会的监督,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也对企业形成有力的监督。这些监督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肖鹏,李兴文,刘国新.创新型城市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展望[J].科技与经济,2006(5):51~54.

第7篇

积极推动创新金融产品。紧密结合温岭经济特点,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各种贷款业务,增强金融竞争活力,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规模和能力。联合村镇银行先后推出了“生态情”支农贷款和“渔家情”惠民贷款,为从事农业生产和松门、石塘涉及打渔和渔业加工的企业及个体户提供个性化信贷服务。联合村镇银行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村镇银行、全国十佳村镇银行荣誉称号。农村合作银行推出“农链通”贷款产品,以“三农”为基点,围绕农业产业链各环节上的生产主体、深加工主体、销售主体等生产经营主体,对产业链的不同节点提供封闭的信贷支持。此项金融产品荣获省农信联社产品创新二等奖。民泰银行在各分支机构成立小额贷款部,专营小微贷款,实行专项考核监督,发展小额特色贷款。同时,推出“民泰随意行”贷款,该贷款集“金融IC卡”“、手机银行”“、自助循环小额贷款”等功能于一体,为“三农”和小微企业用户带来了极大的融资便利,有效填补了农村、偏远山区、海岛等地域的金融服务网点空白。完善金融机构网点布局。温岭共有银行金融机构19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国有银行6家,股份制银行7家、地方性银行5家(其中当地银行3家);共有保险公司30家;小额贷款公司6家。

2013年新增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银行4家小微金融专营支行,2014年新增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台州银行共6家小微金融专营支行,并有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民泰银行3家小微金融专营支行正在筹建。同时,增设农村金融网点。全市农村合作银行机构网点共计74个(覆盖全市16个乡镇街道);全市邮政储蓄机构网点18个(涵盖12个乡镇街道),农业银行机构网点18个(涵盖11个镇),民泰银行、台州银行、泰隆银行、联合村镇银行等也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在乡镇设置网点20多个,网点布局不断完善。有序推进普惠金融工作。全面启动温岭农信“普惠金融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下发了《关于转发温岭农村合作银行普惠金融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5)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创建目标、组织架构及职责、创建工作安排、创建原则和激励措施。为扎实推进银政、银村、银农、银商、银企共建活动,搭建合作平台,深入开展信用户、星级信用村、信用镇(街道)的“三信”等级评定,提高农村信用评定基础信息在贷款授信、用信等方面的应用率。探索民间融资新模式。温岭市去年被列为全省首批11个省级民间融资管理创新试点县(市、区)之一,出台了《关于开展民间融资规范管理与服务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13]74号),通过给予财政奖励补助、提供5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优化相关部门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推动民间融资管理试点工作有序、健康开展。建立民间融资服务中心,主要服务中小微企业,并优先支持经营性投资。中心首期注册资本1亿元,主要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爱仕达、钱江、利欧、新界等企业和个人出资。至今年6月底,已撮合借贷159笔,撮合资金累计3.98亿元,余额达1.5亿元。在监管上,严格按照“支农支小”的要求,通过实施专门账户监管,严防非法集资,有效降低运营风险。

二、让金融支持落到实处

经过多年的发展,温岭金融业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大大增强,当然,也要看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如区域金融基础弱、网点少、成本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渗透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金融服务配套不完善;直接融资比例偏低;金融创新主体单一,创新机制不够;部分交叉类金融产品等创新业务有待进一步规范,金融秩序及监管仍需加强。因此,如何更好地解决好金融领域存在的问题,引导金融业牢牢把握服务实体这个根本,把发展实体、服务实体作为首要价值取向,推动实体与金融共生共荣,是摆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支持重点项目及重点产业发展。围绕“建设大平台”工作要求,增加对以智能装备制造为重点的发展高端产业的城市新区、以建设产业新城的东部新区和以现代服务业发展带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发展的铁路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商务综合体建设资金支持。同时,围绕建设工业强市工作,进一步增加对“四换三名”(机器换人、空间换地、腾笼换鸟、电商换市和名企、名品、名家培育)工程项目的信贷支持,推动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在行业有话语权的现代产业集群建设。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支持,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推动文化创意贷款,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优化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一是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加快建设小微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推动银行延伸服务网点,下沉小微金融服务重心。二是鼓励创新服务金融产品。支持小微企业信息整合,推动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例。

第8篇

本次调查采用网络问卷调查的方法,调查范围较广,调查对象省内省外皆有,有一定的代表性。本次调查的125个样本中,以福建地区为主,占72.8%。从被调查对象的构成来看,调查对象覆盖全国各地的各界人士,涉及各行各业的各阶层人员,采样范围广泛,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2数据分析

2.1高职金融专业毕业生的市场需求现状

从调查结果来看,各家企业对金融专业人才都有一定的需求量,反映所在单位对金融专业人员需求量在30人以上的调查对象占28.8%,15-30人的占6.4%,5-15人的占18.4%,5人以上的占46.4%。调查结果显示,83.2%的调查对象认为将来市场对高职金融专业毕业生仍将存有需求。根据分析来看,持有这种积极态度的原因主要有:第一,金融人才的使用,尤其是基础性工作,重在从业经验而不是学历;第二,部分岗位采用该层次的人才,可以节约人力成本;第三,对大专层次金融专业人才需求量最大的中小型企业占企业总数的大部分,因此需求量前景较好。岗位设置方面,被认为市场需求量较大的岗位主要有理财规划师、金融营销、证券客户经理、银行综合柜员、市场研究专员和电话营销等,均受到20%以上调查者的支持。其中理财规划师和金融营销这两个岗位成为招聘企业比较青睐的岗位,需求量较大。

2.2高职金融专业毕业生所需素质与能力

各个被调查的企业招聘金融专业毕业生时优先考虑的基本素质主要是工作态度和专业实践能力,各占71.2%和69.6%。众所周知,企业招聘员工的时候非常看重应聘者的态度和实践能力,良好积极的态度就是成功的开始。肯学肯干,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以后必然成为岗位上的主要能手和尖兵,也必然为企业带来较高的效益。另外,沟通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自学能力也较为普遍地受到企业的重视。经过学校的锻炼和培养,高职金融的学生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对金融行业的新知识、新产品、新技能具备一定的自我学习能力。但是从被调查人员反映的情况来看,目前大专层次金融专业人才依然缺乏这些重要素质。其中,认为缺乏良好的工作态度的调查对象占59.2%,认为缺乏良好的专业实践能力的调查对象则多达61.6%,认为缺乏自学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以外知识的比例也较大。在大专金融专业人才培养中,要始终坚持培养基础金融业务中的高素质、高技能、高效率的应用型金融人才。业务素质高、操作能力强、适应时间短应该是大专院校应用型毕业生的基本特征,每一位金融专业的毕业生都能够熟练地进行各项金融业务操作,熟知各种金融理财产品,熟悉并了解地区、全国乃至世界金融市场的总体情况。通过自身所学知识,能够根据金融市场的情况变化给出有利于客户的相关判断和引导。金融业务的熟练操作、金融产品的熟知及应用、金融市场及宏观经济形势的一般分析与判断、微观经济活动的洞察能力是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基本要求。

2.3高职金融专业毕业生的岗位技能需求及突出问题

调查对象认为金融岗位所需的专业实践技能主要是金融产品营销、金融客户服务、投资理财规划、报表分析报告拟写、金融投资理财产品介绍、金融咨询和Excel在金融统计分析方面的应用等,均占调查对象的50%以上。从这里可以看出,企业中更加喜欢毕业生具备一些实际的操作技能,他们希望毕业生能够零距离顶岗操作,从而减少培训时间和成本。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专层次金融专业毕业生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扎实的问题依然存在,77.6%的受调查者人认为在实际岗位中该方面的问题突出。调查对象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主要还有实践能力薄弱、知识面窄、对所从事专业的了解不足、所学专业知识与实际工作需求脱节等,均占调查人数的50%以上。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教育理念有偏差,有些高职金融学校注重理论知识的教育,淡化实训操作知识的讲解和实践;第二,由于学校资源的局限性,尤其是资金的局限性,基于实践操作的模拟实验室、技能仿真实训室等由于资金不足无法建设;第三,高职学生在实践学习过程中,自学能力较差、自我管理意识不足,导致学而不精、学不成才、流于形式。

2.4高职金融人才的培养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大专层次金融专业毕业生在职业上得到可持续发展的途径主要是提高专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提高沟通与协调能力和提升学历,分别得到39.2%、22.4%、21.6%和15.2%调查对象的支持。由此可见,多数人认为对大专层次金融专业毕业生的培养应以综合素质的提升为主,对学历的重视度普遍较低。另外,对创新能力的培养也得到了多数调查对象的支持。59.2%的人认为可以通过观察和总结利用创新思维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8.8%的人认为创新能力有助于养成从不同角度观察问题的习惯,12%的人认为通过创新能力的培养可以改变循规蹈矩的思维模式,有助于发挥想象力。在课程设置方面,很多调查对象认为大专院校开设的课程应该紧贴市场,不断充实完善职业所需的最新知识和技能;应该以实际操作性知识占主要部分,让学生学到实实在在的技能;应该既能为将来就业提供帮助,又能为将来择业奠定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还应加强职业实践教育。大专层次金融专业学生进行职业实践教育的最佳方式,77.6%的调查者认为应该在平时的教学中渗透。企事业单位参与大专院校的金融专业建设也是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66.4%的调查对象认为企事业单位可以为大专院校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基地。

3结论与启示

3.1综合素质的培养是金融人才得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

虽然目前对金融专业人才的需求量以本科以上学历为主,但是对学历的重视度远低于专业技能。虽然有64%的被调查者反映所在单位对金融专业人才的需求以本科及以上为主。但是仅有15.2%的人认为大专层次金融专业毕业生未来职业的可持续发展应该通过提高学历来实现。提高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才是金融人才得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针对专业知识技能不扎实、实践能力薄弱和知识面窄等问题,大专层次金融人才应该加强金融产品营销、金融客户服务、投资理财规划等专业技能的培养,充实会计学基础、金融技能和风险管理等专业理论知识。并且养成主动积极、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充实专业以外的知识和能力,培养乐观向上的心态和奋勇拼搏的精神。

3.2高职学生就业前景乐观,可适应的岗位主要集中在中小型企业

目前金融专业人才的使用,尤其是基础性工作重在从业经验而不是学历,因此高职人才通过提高专业技能和实践水平,可以满足部分企业岗位的需求,降低人力成本。由于中小型企业占企业总数的大部分,因此需求量较大,在中小型企业中的就业前景依然乐观。但是随着未来对人才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该层次人才的金融岗位将逐渐缩减,如果所掌握的技能单一,将无法满足单位发展的需要。可见,高职学生的就业前景乐观,但是依然需要进一步提高综合技能。

3.3实践教育、校企合作是提高高职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

目前,毕业生就业的竞争十分激烈,综合能力,特别是实践能力的培养对学生适应工作需求具有重要作用。金融人才的培养靠得不仅仅是理论知识。应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是非常关键的。应该将暑期实践渗透到平时的教学中,充分利用暑假实习和毕业实习的机会,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岗位工作的锻炼,培养职业素养,同时争取更广泛的合作单位,积极开辟校企合作的通道,为更多的毕业生能参与实践工作创造机会。学校应根据专业的培养方案,加强校企合作,建立多个校内外实训基地,订单培养、联合育人,安排学生去不同的金融企业参观实习实践,零距离接触社会。通过和企事业单位合作,可以为学生提供大量实习实训基地,开发、讲授实践课程,提供专业服务,宣导职业规划和企业文化等,参与大专院校的金融专业建设,为提高高职学生综合素质提供了重要途径。另外,在教学过程中应该组织大量的专业比赛活动,比如模拟炒股大赛、投资理财规划大赛等,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来加强同学们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4针对人才需求的岗位,适时调整课程配置

第9篇

【摘要】本文以我国规模最大的100家非金融上市公司2007年的年度报告为样本,对其智力资本信息自愿披露状况进行考察。结果发现,我国上市公司智力资本信息自愿披露程度比较低,其中组织资本信息的披露程度最高,其次是顾客资本信息,最后是人力资本信息;智力资本信息自愿披露程度的行业差异比较明显,信息技术等高科技行业公司的披露程度较高,而电力等传统行业公司的披露程度较低。

【关键词】智力资本;自愿披露;内容分析法

一、引言

知识经济时代,利益相关者越来越关注与智力资本相关的信息,智力资本不仅是企业创造价值和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源泉,而且也是其未来创新和利润增长的关键所在。LevandZarowin(1999)通过分析会计数据和市场价值的相关性,证明过去20年来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已经降低。普华永道2001年进行的一系列调查发现,在投资者认为最重要的信息中,只有三种属于财务信息(现金流、利润、毛利率),剩下的七种信息中有两种源于内部数据(战略方向和竞争格局),余下的五种均是无形的信息,包括市场增长、管理团队的素质、市场规模、市场份额和市场拓展;投资者认为中等重要的信息可以分为三类:顾客(分销渠道、品牌、客户周转率)、雇员(智力资本、雇员保留率和每名雇员的收入)和创新(新产品收入、新产品的成功率、研发支出和产品开发周期)。这些投资者和分析师认为,重要的信息几乎都属于智力资本,然而多数没有被管理层披露,因而造成了信息不对称。因此,研究上市公司智力资本信息的自愿披露行为,对于促进上市公司提高自愿披露程度、降低信息不对称、促进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文献综述

最近二三十年以来,会计界致力于研究外部报告对资本市场效率的影响(HealeyandPalepu,2001)。Botosan(1997)发现提高信息披露程度能降低资本成本;Sengupta(1998)证明提高披露能降低债务成本;Healeyetal.(1999)则发现提高披露能增加每股业绩,但与当期及预期盈余无关;GelbandZarowin(2000)发现披露水平高的公司,其股价与未来收益的相关性越高。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许多国家呼吁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程度,丹麦还编制了专门的智力资本披露指南。基于智力资本开发领域取得的成就,一批先驱企业率先开始对智力资本报告的探索,首开先河的是瑞典第一大保险和金融公司——斯堪迪亚(Skandia),他们于1994年设计了导航仪模型,系统化地解释了智力资本各组成要素及其关系。1997年,丹麦组织一批企业从事智力资本开发,这些企业陆续公布了智力资本报告,随后亚洲、欧洲、中东地区的一些企业在智力资本披露方面也取得了重要进展。

我国对智力资本披露的研究始于20世纪的最后几年,起步较晚,大部分停留在介绍国外的报告模式,并提出适合我国上市公司的智力资本报告模式。其研究通常分两种,一种是在传统的财务报告中增加与智力资本有关的账户并在表内披露,非财务信息在表外披露(谭劲松,2001;梁莱歆、官小春,2004);另一种是单独编制智力资本报告,如徐程兴(2003)提出的企业智力资本报告的主表和附表及报表附注所组成的报告框架。张炳发、万威武(2004)提出的企业知识资本报告,从知识资本投资、知识资本积累和知识资本绩效三大方面对企业的智力资本进行报告。对智力资本披露的实践研究涉及较少,张丹(2008)以中国社科院公司治理中心评出的2006年度上市公司100强中在A股上市的49家企业2001年至2005年的226份年度报告为样本,研究发现我国上市公司年报中有关人力资本、组织资本与客户资本等构成的智力资本披露内容已经存在,且披露内容逐年增加;智力资本信息披露对市价影响显著;智力资本披露具有行业差异。冉秋红等(2007)对我国2005年223家上市公司年报公开披露的非货币计量智力资本信息进行内容分析,对以货币计量的智力资本信息进行估算,实证结果表明,智力资本对组织经营绩效产生了积极的、正向的影响,以货币计量的智力资本信息对资本市场具有较为显著的价值相关性,而非货币计量的智力资本信息的价值相关性并未得到明显体现,同时,这些发现存在行业差异。

然而,由于智力资本披露程度的度量采用内容分析法,其重现性比较差,因而很有必要扩大样本容量,对上市公司的智力资本披露状况进行持续研究,以进一步明确公司智力资本披露的特征,为我国建立智力资本披露指南、有效指导上市公司的智力资本披露实践提供重要的依据。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的选择

本文选取2007年规模居前的100家非金融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为样本,选择了可以减少规模效应影响的规模较大的公司。已有文献指出,智力资本披露程度与公司规模相关(Bozzolanetal.,2006;张丹,2008)。虽然Striukovaetal.(2008)的实证结果指出,年度报告并不是研究智力资本披露程度最好的载体,然而大部分文献还是选择年报为分析样本(AbeysekeraandGuthrie,2005;Bozzolanetal.,2006;Guthrieetal.,2007),而且除了年报外,我国上市公司披露的其他信息如网络信息、新闻会等较少,因此本文选择分析样本公司的年度报告。样本公司所属行业如表1所示,主要行业的划分依据CSRC的行业分类。

(二)智力资本披露程度的度量

由于年报中的智力资本信息多为文字和图表形式,为了辨别和比较不同企业披露的智力资本信息,目前已有的大部分文献均采用内容分析法(BeattieandThomson,2007;GuthrieandAbeysekera,2006;GuthrieandPetty,2000;Guthrieetal.,2004)。然而此方法近年来颇受批评,譬如BeattieandThomson(2007)认为,由于没有提供详细的编码规则,智力资本要素的概念边界不清,读者很难判断智力资本要素的类别。因此本文将详细论述智力资本的分类以及各要素的涵义、智力资本信息披露的计量方法。

1.智力资本分类及要素的涵义

虽然目前没有公认的智力资本定义,智力资本报告的形式也各式各样,但包含的内容是相似的,主要是人力资本、组织资本和顾客资本,即“H-S-C”结构。GuthrieandPetty(2000)提出三类24要素的智力资本披露框架,人力资本包含6要素,即Know-how、教育、职业资格、与工作相关的知识、与工作相关的能力、创新精神;组织资本包含9要素,即版权、专利、商标、管理哲学、企业文化、管理过程、信息系统、网络系统、财务关系;顾客资本包含9要素,即品牌、客户、顾客满意度、企业声誉、分销渠道、业务合作、许可合约、有利的契约、特许权合约。此框架被Brennan(2001)和Apriletal.(2003)所采用。Bozzolanetal.(2003)删减掉管理哲学、财务关系和创新精神三个要素,加入研究项目要素后形成22要素的分析框架。AbeysekeraandGuthrie(2005)对智力资本要素进一步优化,并对各要素的内涵进行了说明。基于该结构,同时考虑我国目前智力资本管理的现状以及年报的内容结构,笔者将企业智力资本类别即要素结构设置为3类17个要素。转(1)人力资本。人力资本是企业员工的知识、经验、技能、态度的总和,包括培训与发展、创新精神、雇员安全、雇员关系、雇员福利以及雇员状况6个要素。培训与发展指Know-how、职业资格和培训;创新精神指创新意识、创新兴趣、创新胆量和创新决心;雇员安全指企业采取的安全措施、安全认证等;雇员关系指工会举办活动、雇员参与社会活动;雇员福利指雇员和管理层的报酬、雇员福利、雇员持股计划;雇员状况包括雇员人数、专业构成、教育水平、专家资历、雇员年龄以及人动等。

(2)组织资本。组织资本是企业的基本构架,是将人力资本组织起来的机制和流程,包括智力资产、管理过程、信息和网络系统、企业文化、财务关系、研发6个要素。智力资本包括版权、商标和专利;管理过程指管理方法与运作过程;信息和网络系统是保障智力资本有效运转的技术保障,主要指公司的信息系统,譬如内联网、信息密集度、资讯科技能力等;企业文化是公司全体员工认同并遵守的、带有本组织特点的使命、愿景、宗旨、精神、价值观和经营理念;财务关系是指企业与投资者、银行以及其他融资者的关系;研发是指为开发新产品或服务而进行的研究。

(3)顾客资本。顾客资本包括品牌与公司形象、顾客忠诚度、业务合作、分销渠道以及市场份额5个要素。品牌与公司形象包括品牌、质量标准和公司美誉;顾客忠诚度包括顾客满意度、客户忠诚度、客户拥有量、客户保持、客户服务等;业务合作包括商业合作、许可协议和特许经营协议;分销渠道包括销售、零售、经销权和网络等;市场份额包括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占有率、市场地位。

2.智力资本信息披露程度的度量方法

依据前人的研究,本文采用内容分析法来度量公司的智力资本信息自愿披露程度。内容分析法的一个重要假设就是披露的次数或频率越高,表明该问题越重要。一些文献根据相关字词、短语、句子、段落的长度来计量要素披露的次数,而一些文献仅仅只计量字词出现的次数,不论其长度(BeattieandThomson,2007)。如果限制年度报告的篇幅,那么要素所占的长度越大,则该要素越重要,如果年报没有篇幅限制,由于没有额外成本,增加要素披露的长度可能并不能提供额外信息。我国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没有篇幅限制,报告长度参差不齐,长的超过200页,短的不到100页,因此本文选择只计数、不计长度的方法来度量智力资本披露的程度。参照Bozzolanetal.(2003)的计数法,本文选择段落作为分析单位来计量智力资本要素自愿披露的次数,判断的依据主要是段落的意思,而不仅仅是特定的词汇。如果智力资本信息框架中的任一要素在某段被披露,则该要素披露记数1,如果没有披露,则记数0,如果某要素信息在年报中重复披露,则仅记录一次。年报分析完后进行分类汇总,即可得该公司智力资本信息中每一种类每一要素的自愿披露程度。

在度量每一上市公司年报智力资本自愿披露程度之前,必须认真研读年报,确认并计数与智力资本要素涵义相符的内容。为了提高该过程的可信度,本文作者之一和一名研究生通读10份年报样本,分别独立计量各样本公司的智力资本披露程度,然后将两份计分表进行比较讨论,经过几番讨论后,两名计分者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小,直至达成一致。两名评分者再分别独立对余下的90份年报进行评分,若评分结果一致,则计分过程结束,若不一致,则继续讨论,直至达成一致。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对智力资本要素自愿披露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2列示了年报中智力资本要素自愿披露频次的描述性统计。

由表2可知,样本公司年报智力资本自愿披露的频次在2-55之间,均值为22.98,标准差为14.419,说明样本公司年报智力资本信息自愿披露的程度较低(英国为42.5,意大利为46.33,见Bozzolanetal.,2003),公司之间的差别比较大,这与我国资本市场不成熟、上市公司质量参差不齐、总体信息披露程度不高的环境相符。也可能是因为我国缺乏智力资本,根据世界银行2005年底颁布的“国家财富报告”,美国的无形资产是中国的99倍,这是导致我国与发达国家财富差距的主要原因。虽然我国致力于向知识经济转型,但是由于法制不健全,尤其是知识产权法的执行力度不够,效果并不明显。智力资本的三元素中,组织资本自愿披露的频率最高,均值达14.64;其次是顾客资本,均值为6.14;最后是人力资本,均值仅为2.2。这与Xiao(2008)的研究结论一致,然而与其他国家譬如英国和意大利(Bozzolanetal.,2003)、斯里兰卡(AbeysekeraandGuthrie,2005)的研究结论不同,上述国家披露程度最高的是顾客资本信息,其次是结构资本信息。说明我国上市公司尤其强调智力资本的管理过程,对人力资本的管理和积累不太重视。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是智力资本的核心,是最具有主观能动性和创新精神的价值驱动器,我国上市公司应该积极培育人力资本,加强对人力资本的管理。另外上市公司组织资本信息和人力资本信息披露次数的标准差分别为5.595和2.688,说明各公司的信息披露差别非常大。在组织资本的信息披露中,管理过程披露最多,均值高达10.38,说明上市公司强调如何管理智力资本,突出管理层的管理意图和能力。在顾客资本的信息披露中,品牌及公司形象的披露频次较高,说明我国上市公司越来越注重品牌的培育,通过品牌培育、公司形象塑造来扩大市场占有率,获取长期竞争优势。雇员福利是人力资本信息中披露程度最高的要素,通过披露员工福利计划,吸引并留住拔尖人才,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

(二)智力资本要素自愿披露行业差异的比较分析

使用表1中的行业分类作为调查智力资本要素披露行业差异的依据,由于“造纸和印刷业”只有一个企业,因此去掉该行业,对余下的13个行业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见图1。从图1可以看出,信息技术业的智力资本披露程度最高;其次是电子行业,这两个行业都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对智力资本的依赖程度很高,其对知识、技术、信息等要素的掌握和应用将决定经营的成败;披露程度最低的行业是“电力、煤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这类行业属于传统行业,竞争不是很激烈,主要靠规模获取竞争优势。人力资本信息披露程度最高的是“石油、化学、塑胶、塑料业”;其次是采掘业,这些行业工作条件较差,企业越来越关注雇员的安全健康及培训,重视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其他行业对人力资本信息的披露程度都较低,相差不大。组织资本信息披露程度最高的是信息技术业;其次是建筑业和电子行业;披露程度最低的是“电力、煤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顾客资本信息披露程度最高的是信息技术业,关注与外界建立关系,重视顾客忠诚度的培育,与顾客和供应商合作,最低的是“电力、煤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五、研究结论

本文在构建人力资本、组织资本和顾客资本三元素的公司智力资本信息披露框架的基础上,分析了2007年我国规模最大的100家上市公司的智力资本披露程度,结果表明:

1.我国上市公司智力资本信息自愿披露的程度不仅比较低,而且相互之间差别比较大;在智力资本披露框架的三元素中,组织资本信息的披露程度最高,其次是顾客资本信息,最后是人力资本信息。2.我国上市公司智力资本自愿披露程度行业间的差异比较明显,信息技术及电子等高科技行业公司的披露程度较高,而电力、煤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传统行业的披露程度较低。

我国上市公司已主动通过年报来披露其智力资本信息,然而由于没有相关规则的指引以及智力资本要素的多样性,披露程度和要素五花八门,因此有必要制定智力资本信息披露指引,确定各行业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以降低信息不对称,促进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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