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易发表网,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关于我们 期刊咨询 科普杂志

化学家优选九篇

时间:2022-12-22 16:46:26

化学家

化学家第1篇

我的姥爷和祖国是同龄。姥爷对我说:“我小的时候上学非常艰苦,那时根本没有交通工具,人们干什么都步行走。我上小学的时候每天要走十几里地的路,翻过一座山才能到学校。那时我们的教室是土坯房,桌子用三块木板就搭成了。我们坐的是长条板凳 ,因为凳子不够,所以我们两个人一起坐。我一天三餐就喝稀饭加咸菜。那稀饭可真是名副其实的‘稀饭’,捞半天也不见几根面。我们在冬天上学的时候专门有段时间一起跺脚。老师喊一、二、三,跺,大家就噼里啪啦齐跺脚,而其他时间再冷也不许跺脚,因为会影响上课。你们这辈人是不会有这样的体会的,生活在这么好的年代,幸福啊!”

在家里,妈妈也经常跟我说:“你们现在的学校条件可真好。我们上学那会教室是‘四角硬’的土平房,煤炉用煤是限量的,课余活动也限于跳绳和荡秋千,全校只有一颗篮球,在学校重要的体育活动或比赛时才可以见到的。”

和老爷、妈妈比起来,我的学校环境确实很美、条件很好,在有暖气的楼房里上课,在有电子琴、钢琴的音乐室里学舞蹈,在有多种体育器材的操场上锻炼身体、嬉耍游戏,在有多种饭菜的食堂里吃饭,在有统一装饰床位的宿舍里午休,还有在多媒体教室里听课呢!

化学家第2篇

    在许多工业部门,尤其是纺织、肥皂、造纸。玻璃、火药等行业都需要大量用碱。古代那种从草木灰中提取碱液,从盐湖水中取得天然碱的方法是远远不能满足需求的。为此,1775年法国科学院用10万法郎的悬赏征求可工业化的制碱方法。1788年,勒布兰提出了以氯化钠为原料的制碱法,经过4年的努力,得到了一套完整的生产流程。到了1862年,比利时化学家索尔维实现了氨碱法的工业化。由于这种新方法能连续生产,产量大,质量高,省劳动力,废物容易处理,成本低廉,它很快取代了勒布兰法。 掌握索尔维制碱法的资本家为了独享此项技术成果,他们采取了严密的保密措施,使外人对此新技术一无所知。一些技术专家想探索此项技术秘密,大都以失败告终。不料这一秘密竞被一个中国人运用智慧摸索出来了。

    这个人就是侯德榜,他1890年8月生于福建农村。少年时他学习十分刻苦,就是伏在水车上双脚不停地车水时,仍能捧着书本认真读书。后来在姑母的资助下,他单身来到福州英华书院读书。毕业后曾在津浦铁路符离集车站做过工程练习生。在工作之余,他抓紧时间学习,1911年考人清华留美预备学校。经过3年的努力,他以10门功课1000分的优异成绩被保送到美国留学。1921年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外留学时,他时刻怀念祖国,惦记着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苦难同胞。这时候,在纽约他遇到了赴美考察的陈调甫先生。陈受爱国实业家范旭东委托,为在中国兴办碱业特地到美国来物色人才。当陈先生介绍帝国主义国家不仅对我国采取技术封锁,而且利用我国缺碱而卡我国民族工业的脖子的情况时,具有强烈爱国心的侯德榜马上表示,“可以放弃在美国的舒适生活,立即返回祖国,用自己的知识报效祖国。” 1921年10月侯德榜回国后,出任范旭东创办的永利碱业公司的技师长(即总工程师)。他深刻地体会到创业之艰难。要创业首先需要实干的精神。他脱下了白领西服,换上了蓝布工作服和胶鞋,身先士卒,同工人们一起操作。哪里出现问题,他就出现在哪里。在他的带领下,技师、工人们团结一心,为建成中国自己的碱厂而奋战。虽然索尔维制碱法的原理很简单:先把氨气通入食盐水,然后向氨盐水中通二氧化碳,生产溶解度较小的碳酸氢钠。再将碳酸氢钠过滤出来,经焙烧得到纯净洁白的碳酸钠。但是具体的生产工艺却为外国公司所垄断,所以侯德榜要掌握此法制碱,得完全靠自己进行摸索,困难是很多的。从工艺设计、材料选择、设备的挑选和安装等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经过紧张而又辛苦的几个寒暑的奋战,侯德榜终于掌握了索尔维制碱法的各项技术要领。

    1924年8月,日产180吨纯碱的永利碱厂终于矗立在中国大地上。1926年,永利碱厂生产的“红三角”牌纯减在美国费城举办的万国博览会上荣获了金质奖章。这一袋袋的纯碱是中华民族的骄做,它象征着中国人民的志气和智慧。摸索到素尔维制碱法的奥秘,本可以高价出售其专利而大发其财,但是侯德榜主张把这一奥秘公布于众,让世界各国人民共享这一科技成果。为此侯德榜继续努力工作,把制碱法的全部技术和自己的实践经验写成专着《制碱》于1932年在美国以英文出版。一个有骨气的中国人就是这样披露了素尔维制碱法的奥秘。1937年。日本侵华的战火伸向上海、南京。位于南京的硫酸铵厂作为亚洲第一流的化工厂,令日本侵略者垂涎三尺,日本侵略者看到永利公司的军事价值,年产一万吨硝酸,可以制造几万吨烈性炸药。他们派人企图收买范旭东和侯德榜。但他们明确表示:“宁肯给工厂开追悼会,也决不与侵略者合作”。

化学家第3篇

这辉煌而又深厚的地方文化资源,对生于斯、长于斯的嵊州人们无疑是一笔得天独厚的文化遗产,对于嵊州市美术教学,更是一个天然博大的艺术资源宝库。

当前,新课程给美术教学带来了勃勃的生机,在倡导开发多元鲜活的地方课程,强调体现“教有特色,学有特色”的背景下,立足家乡、有效整合地域环境,开发利用地方文化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美术教学活动很有必要,并自然而然落到美术教师的身上。

本人根据新课标的理念,结合初中生心理发展特点和美术教学规律,针对家乡的资源特色,从以下几方面展开了有效、生动的美术教学活动,优化了美术教学手段,收到了较满意的效果。

一、挖掘环境资源,开展建设性美术创意活动。

第一,领略剡中山水灵秀妩媚,感悟文化底蕴深厚流长,进行描绘家乡风光,开展环保宣传系列美术创作。

“自爱名山人剡中”。嵊州四面环山,四明、会稽、天台山脉相拥,一条碧色剡溪蜿蜒期间。青嶂层楼、溪雨滩声,处处尽蕴秀色,智者乐山,仁者乐山,历史上许多文人雅士都到嵊州流连盘桓,或挥毫作画,吟咏著述,把人文之美溶化于自然之美,利用现成的自然、人文资源是对学生进行美育的重要途径。

以学校春游、秋游为契机,带领学生投身大自然,领略家乡风光的秀美,获得审美愉悦,同时激发学生用手中的画笔描摹对家乡的眷恋和热爱。

涉足家乡古迹,探寻文化遗珍,让学生接受人文熏陶,陶冶情操。

集体创作,绘制长卷,开展《绘我嵊州,爱我嵊州,护我嵊州》环保宣传活动,培养学生的使命感和责任心。

第二,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结合家乡绿化、亮化、美化工程,与美术课堂教学密切结合,开发美术系列课程,进行建设家乡未来创作活动。

放眼家乡,以“城市美化师”的眼光,对创建家乡未来提出建设性意见,落实在绘画上,进行《未来嵊州》、《我心中的嵊州》等创作活动。

聚焦景点,进行“美化中心公园”、“城雕设计构想”、“城西大桥设计”等针对性美术创意活动。有了具体的行动目标,学生积极性更高,创意更具体,这正吻合了《美术新课标》所提出的:“从学生生活经验出发,与学生感兴趣的事物结合,并将所学知识、技能应用于这些事物的感知、理解和表现之中”的教学理念。

第三,文化广场成为嵊州人日趋热门的活动场地,为嵊州人展示才艺搭建了一个亮丽舞台,也为嵊州学子提供了热情参与、大显身手的一方阵地,我常常不失时机地把它融入到美术教学中。

广场上,一年一度的盛大元宵灯展、灯谜会是学生进行综合艺术创作活动的良好时机,学生以灯为对象展开多方探究与创作,在灯的世界里品尝中华文化的巧思卓技、奇光异彩,在灯笼的设计和制作中,体味到人类的才智。不愧是一次审美体验的全程享受,又是一次民族情绪的深层凝铸,同时,锻炼了中学生多种能力,具有极高的艺术教育价值。

针对热闹的广场文化,如悄然掀起的越剧角,夜幕降临时,便笙歌缭绕;特定节日里广场的文艺演出,不定时举行的各种活动如嵊州风味小吃品尝会等等,进行美术创作。艺术来源于生活,丰富的生活带给学生创作的丰收,得益于这独创的广场资源。学生亲历其中,自然而然,跃然于一幅幅富有民间特色的儿童画面上,便多了一份感受,多了一份灵性,也多了一份真挚。

二、围绕特色资源,开展综合性美术创作活动。

第一,“领带之乡”、“围棋之乡”、“越剧之乡”、“茶叶之乡”、“竹编之乡”是嵊州文化产业的五张王牌,围绕特色资源,美术教学中带领学生走进社会,参与实践,进行综合性美术创作活动。

“追溯潮源,寻根历史”——“闪身现场,体验感悟”——“童心画笔,洋溢真情”。譬如以领带产业为契机,开展“设计领带、宣传领带、畅想领带”的美术创作活动。参观领带厂,了解领带制作流程,走访领带城,感受繁忙的交易场景,然后进行设计领带、描绘领带的活动。有了切身感受和体验,跃然纸上便是一支支别出心裁、漂亮而不失创意的领带,是一幅充满梦想和期待的领带主题创作画《走向世界》、《放飞梦想》、《领带之旅》……带给人们奇妙遐思。又如以家乡的特色——扬声器为切入点,追溯扬声器产品的历史与发展,探究扬声器文化,并关注当地自然环境、人文环境,将现实生产、生活,融入到美术创作中来,激发了学生热爱家乡、宣传家乡,为家乡经济建设作贡献的情感。

多元体验,感情精髓。有了黑白世界奇妙之旅的体验,越剧艺术柔绵悠长的感情,体现在《对弈》、《越剧大家唱》等作品中更多了一份韵味,多了一份深沉。

第二,当前涌现的具有民间特色的工艺根雕是工艺美术创作的一朵奇葩。嵊州民间工艺根雕作者,充分利用树根千姿百态的自然形态,以画龙点睛之笔,化腐朽为神奇,在本当作柴木甚至丢弃的各种杂木树根上,塑出无数栩栩如生的飞禽走兽、人生佛像,使人真正领悟到美在自然、贵在自然的神奇。这无疑对我市、我校美术教学是一个极好的启发。

欣赏、领会。欣赏根雕作品的巧夺天工,精湛技艺,领会中华民族雕塑艺术“传神”传统。

实践、参与。启发学生向嵊州根雕学习,变废为宝,利用生活中的废弃物,经想像和制作,变成一件件生动的艺术品。

开发、利用。把根雕引进课堂,成为学校的特色教学,成为工艺美术教学一块中具有家乡特色的亮点工程。

三、利用人才资源,开展体验性审美活动。

嵊州书画界人才济济,名家辈出,我们应珍惜这份宝贵资源,充分利用到美术教学上。

第一,请进来,名家传授,专家指点,邀请刘文西大画家来校讲课。开展联谊活动,“大手携小手,书画传真情”,既提升审美档次,提高绘画技艺,又密切了社会联系。

第二,走出去,看展览,作访问,进行审美体验活动。

参观各种展览,如“民间工艺品展”、“画家书画展”等,在欣赏中享受艺术的真谛,激发儿童的创作灵感。

访问参观艺术家工作室和艺术作坊,了解艺术家思想生活以及艺术作品诞生的过程;访问民间艺术作坊,了解民间艺术创作过程及蕴藏在其中的深沉历史文化背景,并参与尝试、体验性活动,为学生提供学校难以相比的丰富的艺术经验。如嵊州的“泥人宓研究所”、“嵊州艺术之家”。

文艺界联合会,艺术教育组织机构都可成为学生艺术学习的宽广的资源。教师、学生与其通过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在美术学科的教育中营造出为延续、扩展和深化学生能力的环境。

化学家第4篇

关键词:儒家;文化哲学;合法性;文化方法论

文化哲学是19世纪中后期兴起的一门新兴学科[1],中国儒学则是公元前5世纪便出现的一种理论形态。用充满现代性的文化哲学理论来解读古老的中国儒学理论,无疑是一种大胆的尝试,它旨在提供一个全新的观察视角、一种全新的诠释方式和一个全新的解释框架,这一努力对儒学现代性的发掘有着深远的意义。然而,中国儒学与文化哲学之间有没有内在的、本质的关联,二者是否存在着对话的可能性,或者说儒家文化哲学何以可能,这是我们深入这一课题前必须面对的前提性追问。

儒家文化哲学,顾名思义,是指我国儒家学派的文化哲学思想,是中国儒家学者从哲学的视域表达和阐发文化问题的综合思想体系,是他们对文化与人性、文化与生命、文化与社会、文化与历史、文化与理想、文化与人格等问题进行哲学运思的理论结晶。然而,儒家文化哲学是否可能?儒家文化哲学何以可能呢?面对这个康德式的追问,我们还是用康德式的分析来解答,它实质上就是解答儒家文化哲学存在的合法性问题。与西方文化哲学相对应,儒家文化哲学的存在和产生也有其社会历史前提、哲学认识前提和学科建设的逻辑前提,这三者构成了儒家文化哲学存在的合法性依据[2]。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儒学便表现为一种潜在的文化哲学形态。

“礼崩乐坏”与价值断裂

“礼崩乐坏”的历史文化危机和社会价值断裂,是儒家文化哲学产生的社会历史前提。

任何社会思潮都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当文化问题成为时代关注的焦点开始进入哲学视野的时候,文化哲学便诞生了。在西方,随着资本主义工业社会的发展,科学理性与人道目标之间发生了冲突,出现了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思潮的对立。尤其是一战、二战的爆发把科学理性的负作用充分暴露了出来。科学技术虽然给人类带来了高度的物质文明,也带来了精神状态的严重颓废和衰落,带来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和文化危机。可以说,正是社会历史发展本身,促使西方一些哲学家、社会学家把精力集中到文化问题上来,注意探讨文化的本质,提出文化反省的要求。于是,

文化哲学应运而生。因此,西方文化哲学产生的实质在于,重新检视西方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的对立与危机,注重价值理性与科技理性的整合,积极开拓人类文化发展的新方向,把文化问题直接摆到了哲学的面前。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历史的大转型时期。与剧烈的社会转型相对应,中国社会结构和社会文化也发生了天崩地裂的变革,出现了“礼崩乐坏”的文化失范和价值失范的局面。在变革中,夏商以来逐渐形成、至于西周而臻于鼎盛的宗法等级制度陷入了严重的危机:“周之子孙日失其序。”[1](P75)社会动荡不安,社会结构松动,个人社会地位也急剧升降,灸手可热的贵族、封君,往往一下子落入社会底层,出现了“社稷无常奉,君臣无常位,自古以然。故诗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三后之姓,于今为庶”[1](P1519-1520)的戏剧性变化。

在社稷易主、君臣易位的动荡岁月,传统的价值标准和价值观念动摇了它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春秋时代出现严重的社会价值断裂。公羊家断言春秋有“七缺”:“七缺者,惠公妃匹不正,隐、恒之祸生,是为夫之道缺也;文姜淫而害夫,为妇之道缺也;大夫无罪而致戮,为君之道缺也;臣而害上,为臣之道缺也;僖五年晋侯杀其世子申生,襄二十六年宋公杀其世子痤,残虐枉杀其子,是为父之道缺也;文元年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髡,襄三十年蔡世子般弑其君固,为子之道缺也;桓八年正月,巳卯,蒸,桓十四年八月,乙亥,尝,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乃免牲,犹三望,郊祀不修,周公之礼缺,是为七缺也矣。”[2](P2195)与“七缺”相对应,当时人曾把这种道德的沦丧概括为“六逆”:“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1](P32)针对这种局面,孔子提出“正名”的口号,主张维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名分,恢复“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的道德原则,克服君不象君、臣不象臣、父不象父、子不象子的违礼僭越现象。

其实,社会结构变迁,社会价值的断裂,归根到底就传统礼乐文化的危机,还是太史公说得好:“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3](P3297)所谓“失其本”,就是丧失了礼乐文化之根本,丧失了礼乐文化存在的内在依据,礼成为徒有形式的虚文,这才是礼乐文化失落的根本原因。正是“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和文化危机向哲人们凸显了文化这一根本性的问题,凸显了重建礼乐文化秩序的时代主题。于是,如何重建礼乐文化秩序,消解传统礼乐文化与现实社会价值之间的对立,追问并解答“礼之本”即文化的本质,以恢复“天下有道”的文化格局便成为时代的根本问题。在那个“天子失官,官学在四夷”[1](P1389)的学术分裂时代,儒家开创者——孔子提出了他的“仁道”原则,并以此作为“礼之本”,他声称:“人而不仁,而礼何?人而不仁,而乐何?”[4](P142)并要求克制自己,使言语和行动都合于礼,这就是仁的实现。[4](P821)孔子以重建礼乐文化秩序,恢复周礼文化为一生的职志,正是通过对春秋时代文化问题的根本解答,孔子创建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融文化本质论、文化生命论、文化发展论、文化动力论于一炉的文化哲学思想体系。[5](P6-10)

尽管出现了“礼崩乐坏”的文化危机,在新的价值标准尚未确立之前,春秋时代仍然是“以礼为中心的人文世纪。”[6](P40)虽然历经多年的变乱,导源于西周的“尚礼”风气在春秋时代依然如故,当时的士大夫“觇国之兴衰以礼,决军之胜败以礼,定人之吉凶以礼,聘问则预求其礼,会朝则宿戒其礼,卿士、大夫以此相教授,其不能者,则以为病而讲学焉”,“故所持之见解,所发之议论,均以礼为最要之事也。”[7](P204-206)可见,“礼”仍是春秋文化的核心,它遍及人文生活的方方面面。当中国历史由春秋步入战国,社会风气又为之一变,春秋时期开始衰落的礼乐文化进一步走向没落,顾亭林如此描述这种变化:“如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春秋时犹宗周王,而七国则绝不言王矣;春秋时犹严祭祀、重聘享,而七国则无其事矣;春秋时犹论宗姓氏族,而七国则无一言及之矣;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矣;春秋时犹有赴告策书,而七国则无有矣。邦无定交,士无定主,此皆变于一百三十三年之间,史之阙文,而后人可以意推波助澜者也,不待始皇之并天下,而文武之道尽矣。”[8](P467)

战国时期,如果说日益加剧的文化危机和价值失落进一步凸现出了文化的时代主题,那么,在社会阶级结构的流动性上,“文化因素对社会等级分层的作用看来就更加重要和明显了。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社会实际上由一种‘血而优则仕’转变成一种‘学而优则仕’了。”[9](P6)文化的因素进一步加快了传统世袭社会的解体,文化问题已成为战国时期的时代话题。

在思想文化领域,诸子蜂起,百家异说,各家各派迥异的文化理想和价值标准进一步加剧了人们价值选择的困境。为了维护儒家文化的正统地位,战国时期儒家的后继者不得不站出来,孟子“距杨墨”,荀子“非十二子”都不过是捍卫儒学的正统地位,捍卫儒家的文化立场,文化问题(尤其是礼乐文化问题)始终是儒家哲学关注的中心。正是在此种意义上,我们认为,面对传统礼乐文化的失落,面对传统价值与时代价值的矛盾和对立,如何重建新的文化秩序,反思并重构“礼之本”,积极开拓出礼乐文化的时代意蕴,是先秦儒家文化哲学的根本任务。在对这些文化问题的哲学解答中,儒家文化哲学诞生了。

“轴心期”中国“哲学的突破”

“轴心期(AxialPeriod)”中国“哲学的突破”(philosophicbreakthrough)是儒家文化哲学产生的哲学认识前提。

在西方,传统哲学的“终结”与“哲学危机”是西方文化哲学产生的哲学前提。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对封建神权进行了猛烈的冲击,从哲学中赶走了神学,从而使人们不再借助上帝,而是通过对人自身的特点和活动的探讨来说明人类历史,这就为文化哲学的产生提供了哲学认识论根据。19世纪,西方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的兴起和发展为文化哲学的形成提供了大量的经过科学论证的素材,为文化哲学的发展提供了许多导向性的启迪。西方文化哲学的真正诞生发生在20世纪。西方的一些思想家认为,当代人的科技主义世界图景和科技主义的生活方式及其带来的人的“无意义”,实际上是一场大难临头的文化危机,其总根源就在于哲学为人们的生活指错了路径,所以也就是一场必然导致传统哲学终结并向现代哲学转型的“哲学危机”。因而,“当代哲学家不应拘泥于西方传统的哲学园地中耕耘的习惯,而应冲破篱笆到多彩的文化世界中来为哲学寻找新的立足点和新的内容。哲学应该面对整个人类文化,或曰,它本身就应该成为一种文化形态。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就有了文化哲学这个概念”。[10](P7)可以说,西方文化哲学不仅是时代的产物,更是西方哲学和文化发展的必然。

与西方不同的是,儒家文化哲学的诞生与“轴心期”中国“哲学的突破”是同步的。

“轴心期”理论是雅斯贝斯的独创,他认为,公元前800—200年发生的精神过程标志着人类历史正处于一个轴心时期,公元前500年是它的高峰期。“最不平常的事件集中在这一时期。在中国,孔子和老子非常活跃,中国所有的哲学流派,包括墨子、庄子、列子和诸子百家,都出现了。像中国一样,印度出现了《奥义书》(Upanishads)和佛陀(Buddha)……在巴勒斯坦……先知们纷纷涌现。希腊圣哲如云……在这数世纪内,这些名字所包含的一切,几乎同时在中国、印度和西方这三个互不知晓的地区发展起来。……这个时代产生了直至今天仍是我们思考范围的基本范畴,创立了人类仍赖以存活的世界宗教之源端。无论在何种意义上,人类都已迈出了走向普遍性的步伐。”[11](P8-9)与“轴心期”理论相类似,美国当代社会学家帕森思指出,在公元前1000年之内,希腊、以色列、印度和中国四大古代文明,都曾先后各不相谋而方式各异地经历了一个“哲学的突破”的阶段。所谓“哲学的突破”即对构成人类处境的宇宙的本质发生了一种理性的认识,而这种认识所达到的层次之高,则是从来未曾有过的。与这种认识随而俱来的是对人类处境的本身及其基本意义有了新的解释。希腊的突破产生了自然哲学,以色列的突破清晰地突出了上帝为创造主的普遍理念,印度的突破产生了知识阶层间的一种宗教哲学,在中国,“哲学的突破”表现得最为温和。[12](P28-29)由于帕氏对中国文化与哲学缺乏深切的了解,所以他对中国“哲学的突破”没有提出任何具体而确定的解说,但他的比较文化与比较哲学的视点为我们解读中国“哲学的突破”指示了一种新的方向。我们认为,轴心时期中国“哲学的突破”产生了一种文化哲学。也就是说,在通过对传统礼乐文化的深刻反思、对传统经典的系统化整理、对传统价值与时代价值的调适与整合的基础上,中国先哲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宇宙观念、文化观念和价值秩序,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哲学,完成了中国“哲学的突破”。这一“突破”的温和特质,就在于它与传统文化价值仍有着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

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是对时代问题最深刻的省思与解答。所以“哲学——作为自我意识之有组织的和科学的发展——的题材,就往往取决于在某个特定时期里人们在其中发见了特殊困难的那些特殊问题。”[13](P4)春秋战国时期,面对天道失落人道勃兴和“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在天人问题的大背景下,文化的失落和文化重构唤起了中国先哲(尤其是儒家先贤)的全部精力,文化问题成为时代哲学的基本素材。传统天道的失落改变了人们思考问题的视角,从此,先秦儒者不再是从天(或神)而是从人的视域来思考文化与人的价值与意义,重新思考文化的终极性与神圣性、文化的神性与人性等问题。礼乐失范的现实文化危机则提出了文化的本质、文化的历史性与时代性、文化的重构、文化发展的动力和方向等问题,“轴心期”中国“哲学的突破”也为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深刻的理论基础。对这些文化的根本性问题的解答,先秦儒家学者提出了独具风格的文化本质论、文化发生论、文化发展论、文化动力论、文化生命论、文化模式论、文化转型论、文化方法论,初步形成了一个相对完备的文化哲学理论体系

文化哲学的诞生是文化与哲学之间互动的结果。早在“轴心期”“哲学的突破”时中国哲学与文化之间便表现出某种内在的亲和性。一方面,中国哲学向文化靠拢,哲学以文化作为自己的思考对象,以哲学理性来解析文化问题;另一方向,中国文化向哲学靠拢,以文化来规定哲学,文化问题逐渐走进哲学的领地,中国哲学就是在哲学与文化的互动中积极寻求自身发展的动力与命运。朱谦之先生认为,中国文化就是“哲学的文化”。[14](P170)通过对中国文化历史的考察,他指出,中国文化的特质就在“人生”。中国没有真正的宗教,也没有真正的科学,而只有真正的人生哲学。中国文化尊重生命的真理,以为人生值得生存,这是一种“教养的知识”,是一种“哲学的文化”。如果说在文化向哲学的逼近中,中国文化呈现出哲学的特质,表现为一种“哲学的文化”,那么,在哲学向文化的关切中,中国哲学也表现出它的文化性,或为一种“文化的哲学”。尽管“文化”的概念很多,但它始终是一个民族生活方式的表征,是人类智慧的具体运用和对象化的结果,它既是具体的又是抽象的。而哲学则纯粹是抽象的、思辨的,是对日常生活的精神超越,是对文化进行理性反思和观念整合的结果。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认为,西方传统哲学过分关注“形而上”学,而疏离了作为日常生活方式的文化,一开始便呈现出文化与哲学的对峙与分离;中国传统儒家哲学则密切关注“百姓伦常日用之道”,把哲学的视野投向了社会人生,投向了文化领域。以先秦儒家哲学为例,先秦儒家诸子津津乐道的不是世界统一于何物的形上问题,而是在思考礼乐征伐、修齐治平的人生问题和社会文化问题,中国儒家哲学自古就是一种“文化的哲学”。也正是在文化与哲学的既相互对抗又相互渗透的紧张和亲和中,我们可以断言,中国儒家哲学在“轴心期”“哲学的突破”时便表现为一种“文化哲学”形态。

文化的范畴化和文化方法论

不同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是不同学科之间相互区别的根据,是不同学科成立的标志和学科建设的逻辑前提。文化哲学欲成为相对独立的学科,必须肯定和承认两个前提:“1.文化应是同其他学科不同的具有‘自性’的确定的客观存在;2.应根据一定的方法原则对文化范畴作出统一的规范化的解释。”[15](P36)因此,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是西方文化哲学和儒家文化哲学赖以成立的学科依据。

文化哲学运思的对象(或客体)是文化,对“文化”的哲学式的理解是文化哲学赖以成立的首要条件。文化哲学的诞生标志就是“文化”获得了哲学的认可与关注,文化进入了哲学的范畴领域。

在西方,“文化”进入哲学的视野并成为一个哲学范畴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文化”一词源于拉丁语cultura,本义是指对土地的耕作和动植物的培育,后来才逐渐演变为培养、教育、发展、尊重、信仰等含义。到了19世纪的文化才开始取得它的现代意义。20世纪,文化才真正进入哲学的视野。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将文化视为人类的无意识结构,这是对文化认识的深化。它标志着人们对文化的认识由具体走向抽象,由经验论开始走向文化哲学,但它的不足之处在于对文化的主体性重视不够。符号—文化学派的文化理论继续朝着文化的本质开拓。美国人类学家莱斯利·A·怀特用象征符号来解释人和文化的本质、基础,他声称:“人的行为是符号行为,符号行为是属人的行为。符号就是人性之全体。”[16](P22)德国哲学家卡西尔进一步把文化的功能规定为符号,认为人类文化形式都是符号形式,人是“符号的动物”,生活在日益精密的“符号之网”中。[17](P33-34)只有把人理解为符号的动物,才能指明人的独特之处,也才能理解对人开放的新路——通向文化之路。此外,20世纪一些重要的思想家如杜尔凯姆、赫伯特、米德、弗洛伊德和荣格等到学者都注意到符号对于理解人和文化的重要性。从文化哲学的角度看,符号—文化学派对文化的理论探索逐步逼近了文化的本质规定性。也只有当“文化”从传统思想势力、习惯和定势下剥离、显露出来,成为哲学意识观照的客体(研究对象)时,一种自觉的文化哲学才有可能成立。

在中国,“文化”一词最早是以动词出现的,《说苑·指武》云:“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文化”是与武力相对应的“文治教化”,这与现代意义上的“文化”相去甚远。要考察中国文化要领的发展历程,我们不能不关注一个“文”字。古汉语中,“文”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字眼,有纹花、纹身、文字、文献、文学、文章、文彩、文饰、人文等到多种含义,梁昭明太子称:“文之时义远矣哉!”[18](P1)唐杨炯在《王勃集·序》中也感叹:“大哉文之时义也。”大体上,“文”是与自然状态相对待的人为的活动及其结果,“文”是相当于宽泛意义上的“文化”概念。

“文”最早指文身之文,《谷梁传?哀公十三年》载:“吴,夷狄之国也,断发文身,”注:“文身,刻画其身以为文也。”“文”的最初含义如实地记录了这一历史现象。“文”又泛指一切纹理、花纹,与“纹”相通。许慎认为:“文,错画也;象交文。”[19](P185)清人段玉裁注解说:“错画者,交错之画也。《考工记》曰:‘青与赤谓之文。’……造画者,文之本义。……黄帝之史仓颉见鸟兽蹏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异也,初造书契,依数象形,故谓之文”。这里透露的消息是,人身之纹,器物之文,绘画之文和文字之文都是一种“象征”,一种“象征符号”,是圣人根据天下万物的形象及其活动的轨迹进行符号化创造的产物,这一思想带有普遍的文化意味。《易传?系辞传》中也有圣人观象制器,观物取象,以成八卦的记载,它意味着中国先人对文化的主体性、人为性的肯定以及对文化的本质——文化符号化的朦胧认知。顾晓鸣深刻地指出:“中国的先人用具有‘纹花’本义的‘文化’来指称文化概念,显示了先人对文化内涵的发现。……‘文’……几乎包括文化所有层次的‘象征符号’的认知。”[20](P163)这一思想在先秦儒家学者那里表现得尤为突出。

可见,在先秦儒家的典籍中,“文”一开始就与“纹”相通,带有“象征符号”的思维形式和本质特征。先秦儒家文化观就是以“纹花”为本义而扩展的文化观,先秦儒家文化哲学就是以“文”为核心对象而扩展的文化哲学体系。以“象征符号”的“文”为核心,先秦儒家把他们的文化观扩充到自然与人文的方方面面,构成了一个无所不包的文化通观,并创建了属于他们学派的文化哲学范畴体系。

作为人的行为方式的“文化”形态,“文”包括“服文”、“容文”、“辞文”、“德文”、“行文”等等。春秋战国时期的《国语》和《左传》对此有极明白的表述:“言,身之文也”,[21](P394)“夫服,心之文也”[21](P195),孔子也说:“言之无文,其行不远。”[1](P1106)《礼记》[3]进一步深化了这一认识:“是故君子服其服,则文以君子之容;有其容,则文以君子之辞;遂其辞,则实以君子之德。”是把“文”用人的行动系统和道德系统联系了起来。

“文”与“礼”也密切相关。孔子的“文之以礼乐”[4](P969)直接把礼乐作为文化的基本内容和表现形态。荀子也指出礼乐是文化的基本表现形态。他说:“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故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也”[22](P316),直接把“文”与“礼”等同起来。

文化是人化,是人的生命形态的外在表征。文化与人的生命本质紧密相关,于是“文”与“质”,“文”与“人性”的思考也是先秦儒家文化哲学的基本主题之一。孔子认为,“文质彬彬,然后君子”[4](P400),率先把文化纳入生命的内涵,文化生命(文)与自然生命(质)的相互渗透相互配合并达于一种理想适中的状态,便是生命的理想状态。孟子和荀子则提出了文化与人性的命题。前者认为修养在于发掘先天的善心善性[4],后者则要求改变人性,“化性而起伪”[22](P438),以进行文化创造。

甲骨文和金文中的“文”,是一种象形文字,它被解释为心的图形,李孝定云:“金文文多从心。”杨筠如《尚书核诂》:“古文‘文’……从文从心”。这一构形形象地传导出“文”的象征符号特点:不仅具体外在的感性形态,而且具有内在的蕴涵,是外在之文和内在之心的统一。[23](P197-204)因此,“文”又象征着心灵的平和、宁静、镇静和安抚。波兰学者K·高里科斯基进一步指出,这一含义所指的是“文化上的转变”,是以社会的、伦理的规范即“良好行为”和自我克制的规范来在精神上加以“装饰”,而这些规范则可产生精神上的宁静和内心的平和。[24](P48-51)“文”与“心”的结合标志着人们对文化认识的深化,进一步凸现出文化的生命本质和文化的主体性。“文”向人心内部推进,与“情”(人的情感)也紧密结合在一起,荀子称“三年之丧,称情而立文”,认为礼文化最完美的形式就是“情文俱尽”[22](P355)。在先秦儒家那里,“文”的主体性凸显使它又与“圣”紧密关联,圣人成为文化的载体和象征,成为文化的创造者与传承者。

“文”与“道”也有着深刻的内在关联。孔子之“道”,是指儒家孜孜以求的古者先王之道,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一脉相承的文化传统,它代表着儒家文化价值理想的最高典范。孔子以周文化的继承者自居,他声称:

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4](P578)

朱熹注解说:“道之显者之谓文”[25](P110),文与道是相通的,文便是道。明代宋濂也认为:“明道之谓文,立教之谓文,可以辅俗化民之谓文。”[26](P1568)

总之,先秦儒家文化观就是以“纹花”为本义而扩展的文化观,先秦儒家文化哲学就是以“文”为核心对象而扩展的文化哲学体系,它包括文与质、文与礼乐、文与道、文与心、文与情、文与性、文与圣等儒家文化的核心理念,贯穿这一体系的是儒家文化哲学关于“天人合一”和“中庸”的方法论及其基本原则。

在《易传·贲卦·彖传》中,“文”又区分为“天文”与“人文”:“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天文指一切自然现象,人文则指一切文化活动及其产品,“文”成为贯通天人、无所不包的最为宽泛的概念,“天人合一”也成为先秦儒家文化哲学的方法论原则。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天是神圣的、完善的,是一切价值和道德的源头。在文化上,天文是人文的范本,是人文赖以产生的逻辑起点,人们草创人文,必须仰观天文俯察地理,从“天”那里得到启迪。因此,文化是沟通天人的桥梁、人类的文化创造在“天人合一”中得以发生和完备。《左传》把这种文化创造活动称之为“经天纬地谓之文”,这一方法论原则在《中庸》和《易传》中发挥得淋漓尽致。对于春秋时代的文化核心理念“礼”,荀子认为它“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22](P249),“礼”的文化建构集中地体现了“天人合一”的基本原则。在文化发生论上,天与人是文化发生的本源,文化是“天人合一”的具体表现形式。在人的生命构成上,人的欲性生命与道德生命、文化生命的完成与满足也体现了天道和人道的统一。在文化发展动力上,天命也是文化推动力的终极根源。人的生命发展和文化创造以“天人合一”为最高境界,“天人合一”不仅是宇宙的完成,也是生命的完成,更是文化的完成。新晨

“中庸”的方法也是儒家文化哲学的基本原则。“礼”文化是儒家文化的象征和标志。礼不仅体现了“天人合一”原则,也是“中庸”的具体呈现。“曷为中,礼义是也”[22](P122),“礼之用,和为贵”[4](P46),“和”也就是“中和”,它们都是要求礼的行为要持中,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乐”在儒家思想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孔子云:“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4](P529-530)乐是人格修养完成的是最后阶段和最高境界,“文之以礼乐,亦可以为成人矣”[4](P969)也表述了同一信息。如果说“礼”代表了外在的秩序,“乐”则代表内在心灵的安顿与和谐,“故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人情之所不免也。”[22](P380),“乐从和,和从平”[21](P128),乐与礼相辅相成,就是以乐之“和”,补偿“礼”之“分”,《礼记·乐记》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乐则中出,礼自外作”。“乐”比“礼”更能体现“中庸”的方法原则及其精神实质。“中庸”不仅是儒家文化哲学的方法论,也是儒家文化哲学的理想境界,它贯穿于儒家文化哲学的始终。“中庸”的含义就是“用中”,而“中”有四种基本内涵:性之中,道之中或礼之中,时之中,量之中或度之中。作为文化哲学方法论,这四种不同的含义又表现四种方法论原则:本体原则,中道(或中礼)原则、时中原则、适中原则。“中庸”的文化境界就是儒家文化的理想与现实、文化的一元与多元、文化的神性与人性的和谐统一。“天人合一”也是儒家文化哲学建构的基本方法。

运用“天人合一”和“中庸”的哲学方法,以“文”为核心,早期儒家创建了一个以“文”为核心包含象、仁、义、礼、道、质、心、性、情等在内的文化哲学范畴系统,这些理论关涉到文化的发生、发展、动力、本质以及文化生命与文化方法论等文化哲学的根本问题,形成了自己的独特的文化哲学思想体系。应当指出,这一文化哲学体系是潜在的、不自觉的,早期儒家哲学与文化之间界限不明,二者紧紧地纠缠在一起,哲学缺乏对文化的深刻反思与超越,早期儒家虽然提出了许多文化哲学范畴和理论,但都散见于经典文本中,期待着我们去发掘去整理。我们没有理由把现代时髦的理论强加于古人,更不能把朦胧的萌芽状态的进行无原则的引申或无端地夸大,但文化的本性决定了:任何一种文化的内在意义的发掘,不可避免地要在另一时空或群体的文化观照中才能实现。正是在西方文化哲学理论的观照下,我们认为,儒家文化哲学有它存在的社会历史前提、哲学认识前提和学科建设前提,有其存在的合法性。早在春秋战国时代,我国早期儒家就已深入到文化的本质,建构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不自觉的文化哲学思想体系。

[参考文献]

[1]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隐公卷第一[A],春秋公羊注疏[M],[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C].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0.

[3][汉]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第2版,1982.

[4]程树德.论语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90.

[5]朱人求.孔子文化哲学思想初探[J].南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2)

[6]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

[7]柳诒徴.中国文化史(上)[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6.

[8][清]顾亭林.周末风俗[A].日知录[M],参见[清]黄汝成.日知录集释[M].长沙:岳麓书社,1994.

[9]何怀宏.世袭社会及其解体——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时代[M].北京:三联书店,1996.

[10]程.当代文化哲学沉思[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1][德]卡尔·雅斯贝斯.历史的起源与目标[M].魏楚雄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12]余英时.士与中国文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

[13][英]R.G.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M].何光武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

[14]朱谦之.文化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

[15]刘进田.文化哲学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16][美]莱斯利·A·怀特.文化科学——人和文明的研究[M].沈原等译,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

[17][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M].甘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

[18][梁]萧统.文选序[A].文选[M].海荣、秦克标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

[19][汉]许慎.文部[A].说文解字[M].[宋]徐铉校定,北京:中华书局影印本,1963.

[20]顾晓鸣.有形与无形:文化寻踪[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

[21]国语[M].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组校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22][清]王先谦.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8.

[23]朱良志,詹绪佐.“文”义阐释的文化内涵[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1(2)

[24][波兰]K·高里科斯基.中国人关于文化概念的演变[J].罗非译,国外社会科学,1990(9)

[25][宋]朱熹.论语集注[M].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

[26][明]宋濂.文说赠王生黼[A].宋濂全集[C].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

注释:

[1]文化哲学的萌生,通常认为是从19世纪中叶以后的新康德主义开始的。1910年,文德尔班发表《文化哲学和先验观念论》,首次提出“文化哲学”的概念,他认为,文化哲学就是价值哲学,文化哲学是以价值为中心对真善美应然价值以及价值在社会文化中的表现与作用的研究。到了20世纪80年代,文化哲学已成为当代显学。

[2]康德认为,“如果想要把一种知识建立成为科学,那就必须首先能够准确地规定出没有任何一种别的科学与之有共同之处的、它所特有的不同之点;否则各种科学之间的界线就分不清楚……这些特点可以是对象的不同,或者是知识源泉的不同,或者是知识种类的不同,或者是不止一种,甚至是全部的不同兼而有之。”参见康德:《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庞景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7页。本文对儒家文化哲学存在的合法性的论证基本上贯彻了这一理念。

化学家第5篇

人类使用化学改善生活的历史已不下几万年,一个早期的例子就是使用火。人类史前的祖先用火烹煮食物,这是人们使用化学方法改变物质特性的伟大实践。这以后,他们的后代学会了将不同材料混合起来制造新材料。例如,他们将岩石、矿物和一些来自动植物的材料相混合,有时对材料进行加热和加压。经过反复尝试,他们知道了如何制造更合用的新材料。在这方面,制作颜料和肥皂是两个典型的事例。

今天,化学已经几乎在每一种可以想到的产品中发挥着作用。在美国,制造商注册的化学制品已超过83000种,其中的一些用途十分广泛,从食品到塑料,从卡车到电子产品,几乎无所不包。

然而不论是对人还是对环境,制造、使用和处理化学制品都是有风险的,毕竟有些化学制品的原材料是有毒的,例如汞和铅。而另外一些化学制品则可能非常耗费能源、水或者其他自然资源,而人们在使用或抛弃它们时,一些物质又会污染空气、水或者土壤。

例如一种高科技滑板,它是用一种坚固的聚碳酸酯塑料制造的,然而,这种物质的“构件”是一种名为双酚A的分子,一旦进入到水中就会给环境带来麻烦,它们会污染食物,还引发其他的问题。

好在人们面对这种状况并不是无能为力的,有些人专门从事应对环境风险的化学研究,他们的目标就是保证消费品的安全性和对环境的“友好性”。这些人就是“绿色化学家”。

从洗衣粉中滋生的水网“毒瘤”

“绿色化学家”现身于上世纪90年代早期,当时,美国化学家保罗・阿纳斯塔斯(Paul Anastas)正在为美国环境保护署工作,他发现,化学家们通常在产品问世很久以后才开始调查其中的化学品会带来怎样的环境风险。鉴于此,阿纳斯塔斯呼吁改变这种状况,他倡议化学家们在设计产品时从一开始就考虑安全和环保的问题。

绿色化学家很关注的一种化学物质叫表面活性剂,这种物质帮助液体混合,例如水和油。每个表面活性剂的分子都有两端,一端表现为亲水性,这意味着它吸收水,另一端表现为斥水性,表明它排斥水。

表面活性剂是洗衣粉中的重要材料,它帮助人们除去衣服的污垢,这些污垢常带有油污的成分。在美国,洗衣粉中的表面活性剂通常由一种名为“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的化学物质充当,它是很优秀的表面活性剂。由于这个名字太长,化学家们一般称它为NPEs。

一旦NPEs完成了使命,它们会进入污水处理厂,但污水处理厂并没有将NPEs从污水中完全清除掉,于是它们便随着处理过的水排放到了江河或者湖泊中。这时的NPEs依然保留着部分功能,它们会分解成另外一种名为“壬基苯酚”的化学物质,而这种化学物质对鱼和绿色植物是“剧毒”的。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加拿大和欧盟都禁止在洗涤剂中使用NPEs。但在美国,每年依然有几千吨这种化学物质被使用,这样一来,研究人员在北美水网中查出高水平的NPEs就不足为奇了。

找到了一种“替代品”

拉马斯瓦米・纳卡拉占(Ramaswamy Nagarajan)是美国麻省理工大学的塑料工程师,他和他的学生们研发了一种NPEs的取代物,他们使用一种绿色资源――水果皮制造这种环保的物质,而他们这样做的灵感来自于一种生活在墨西哥湾的微生物。

2010年4月20日,位于墨西哥湾的“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发生爆炸并引发大火,沉没的钻井平台泄漏了大约500万桶原油。这以后,海中的微生物便开始分解这些原油。纳卡拉占发现,那些微生物制造了一种自然的表面活性剂,这种物质含有连接糖分子的长链,称为多糖体。于是,这些科学家产生了将自然的多糖资源转变成新的绿色表面活性剂的想法。

他们想到的制造NPEs取代物的原料是果胶。果胶是可食用的多糖体,水果皮和其他食物残渣中就含有这种物质。事实上,罐头制造商也在果酱和果冻中添加果胶以使食物凝成胶状。更为重要的是,纳卡拉占注意到,微生物能够分解它们。由于自然的果胶是无害的,它们会消失在环境中,这和不降解又污染环境的壬基苯酚是不一样的。

为了将果胶转变成表面活性剂,化学家们需要在每一个果胶分子中添加一组原子,这要用上一种特殊的实验用微波炉,处理过程大约30分钟。这个过程完成后,每个果胶分子的一端便有了一群亲水的原子,即亲水的化学基团,而另一端则是亲油的化学基团。

但在表面活性剂广泛被果胶取代以前,绿色化学家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其中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是果胶的分子太大,难以溶解于水,所以纳卡拉占和他的研究小组正在攻克这个难题。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效果,和目前市场上的洗衣粉相比,以果胶为原料的新产品去油和去污的能力还是稍逊一筹,这是因为它们缺乏斥水的化学基团。假若解决了这些问题,效果就会好起来。

装扮成荷尔蒙的抗菌剂

以果胶为原料的表面活性剂引起了人们很大的兴趣,科学家们也为这种产品申请了专利。美国环境保护署向科学家们提供了一笔资金,他们希望绿色化学家们能研发更多类似的绿色产品。

在化学制品中,有些会对生物体造成伤害,例如洗手液和肥皂,它们含有抗菌剂,是杀菌的化学物质,但长期使用会有副作用。例如,使用后的化学物质会进入湖泊和河流中,对环境造成损害。现在,有些绿色化学家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他们要设法解除这样的环境风险。

三氯生(triclosan)能杀死手上的细菌,它是大量厨房洗涤产品的化学原料,然而有数据显示,在自然环境中,三氯生正在起着损害环境的作用。为什么呢?原来,这种化学物质有可能帮助细菌产生针对于抗菌药物的抗药性。

除此之外,三氯生还可能发挥着内分泌干扰物的作用,这意味着这种物质有时会模仿荷尔蒙影响机体的生理活动。荷尔蒙是一种重要的化学物质,机体通过它们控制重要的生理活动,例如生长、睡眠、繁殖等等。当身体遭遇了一种装扮成荷尔蒙的化学物质后,身体就有可能不适当地启动或者关闭一些重要的细胞活动,从而改变身体的发育,或者引发疾病。例如,由于三氯生的活动很像荷尔蒙,它们就能影响动物的生长发育。在一些实例中,雄鱼被雌性化了,装扮成荷尔蒙的内分泌干扰物使雄鱼的外表和行为变得和雌鱼相似了。

三十年打造降解利器

绿色化学家们很想清除这样的内分泌干扰物,然而这很难做到,因为拥有这种特性的化学物质太多了,何况它们中的很多还发挥着重要的工业作用,所以最可行的解决办法就是在大自然中降解它们。美国卡耐基梅隆大学的科学家柯林斯经过30多年的研究,研发了一种能降解内分泌干扰物的化合物,他将这种化合物称为TAMLs,这是“四氨基大环配位体”(tetra-amido macrocyclic ligands)的简称,是一种催化剂,有启动或加速化学反应的作用。当它们和过氧化氢化合后,就能非常迅速地分解其他化学物质,只需要很少的量就能引发多种反应,整个过程不产生有害污染。

TAMLs能分解三氯生以及其他对水生植物和动物带来风险的污染物,但科学家们担心,TAMLs本身也会成为一种内分泌干扰物。于是,柯林斯和另外一位生物化学家,美国俄勒冈州立大学的罗伯特・坦圭(Robert Tanguay)一起用鱼测试了TAMLs的效果。坦圭的工作对象是斑马鱼,这种小热带鱼是非常理想的实验动物。科学家们将斑马鱼的胚胎暴露在经过TAMLs处理的水环境中,他们发现,水中高水平的TAMLs对斑马鱼的正常生长没有产生影响。科学家们还在水中加入TAMLs、过氧化氢和那些导致了雄鱼雌性化的微量污染物,然后让斑马鱼在这种水中活动,结果那些鱼依然是健康的。科学家们表示,接下来的实验将转向哺乳动物,他们要进一步搞清楚,TAMLs是否对哺乳动物也同样有效。假若结果是肯定的,那么这种催化剂就有望广泛运用于分解水污染物中的毒素了。

节能减排,绿色化学家不辱使命

即使你坐在家中,一种名为二氧化钛的化学物质也有可能环绕在你的周围,这种简单的白色化合物具有很好的反光性,所以油漆制造商们使用这种物质“加白”或者“加亮”他们的产品。这种物质还会出现在其他产品中,包括食物类的布丁。然而,假若在产品中加入的二氧化钛过多,产品就不“绿色”了。

钛是地球上最丰富的元素之一,也是很多矿物的重要组成。一些企业开采这种材料,将其压碎后加入其他化学物质,然后用900摄氏度的高温予以加热,这个过程耗费大量能源,并产生了很多污染物。

2013年,美国环境保护署在陶氏化学公司设立了一项“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目的是鼓励企业减少油漆中二氧化钛的使用量。

那么企业的解决方案又是什么呢?是一种新化学物质,名为Evoque。将这种东西混合在油漆里,就能使二氧化钛的使用量减少20%。绿色化学家追求的目标之一是材料价值的最充分利用。由于减少了二氧化钛的使用量,人们便达到了节约能源和减少污染的目的。

Evoque是一种聚合物,这种物质结合二氧化钛不仅能变得更环保,还解决了一个普遍的难题。

化学家第6篇

【关键词】怀疑的化学家/波义尔/元素/要素

【正文】

1661年,R.Boyle所著《怀疑的化学家》在牛津出版。化学史家曾经不止一次地指出过,正是这部著作使古老的“黑术”(古埃及“化学”概念的直译)走上了科学的道路。遗憾的是,341年过去了,我国学者对它的研究一直不多。除了少量文献间接而零星的提及它之外,系统的研究似乎还没有过。因此,《怀疑的化学家》究竟怀疑什么?实在还是值得我们深入讨论的问题。但愿我们的一孔之见,能够收到抛砖引玉和拾遗补缺的作用。

怀疑之一:在怎样的基础上建立元素说或要素说?

早在17世纪以前,化学家们就把我们周围的多样化的世界,限定为由几种最简单的“元素”(elements)或“要素”(principles)构成的世界。对此,R.boyle首先表示了怀疑。R.boyle指出:“尽管我在逍遥学派人士的书籍中遇到精微的推理,并在化学家们的实验室里看到美妙的实验,但因我疑犹而迟钝的天性而不禁觉得,如果他们都拿不出比通常拿出的更为有力的论据来证明他们的主张的正确性的话,那么,人们便有足够理由,对于结合物的那些物质组分,亦即一些人要我们称之为元素,另一些人要我们称之为要素的东西的确切数目是多少的问题,保留他们的一些怀疑。”[1](注:R.Boyle著,袁江洋译,“怀疑的化学家”(中文版),武汉出版社,1993年版,第17页。)

R.Boyle指出,逍遥学派的四元素说,并不是按照实验的要求建立起来的,而是按照演绎的逻辑建立起来的。他们历来不大重视收集实验证据来证明他们的学说。他们仅仅满足于现有的理论,而不希望理论变得更加完美。他们也做实验。但是,他们的实验是为了解释真理,而不是为了证明真理,就像数学家用几何关系,天文学家用天球模型来解释世界一样。

16世纪,医药化学家巴拉塞尔苏斯(Paracelsus,1493-1541)——他被R.Boyle戏称之为“被煤烟熏出来的经验主义者”——最早对这种学说提出了异议。在巴拉塞尔苏斯看来,构成世界的不是土、水、气、火四元素,而应该是盐、硫、汞三要素(principles)。但是,R.Boyle指出,巴拉塞尔苏斯对三要素的证明却带有许多神秘色彩,和一些不易被人识别的神秘工序。“任何一个严肃的人要弄懂他们的意思,就好比去找出他们的万能酊剂一样,简直比登天还难。”[1.p.23]

这就是说,无论是用演绎逻辑,还是用经验主义加神秘主义的方式来建立元素的概念都是错误的。R.Boyle还指出,逍遥学派和医药化学家通常用“火”作为结合物组成元素的分析工具,也是值得怀疑的。R.Boyle说:“火并不总是仅只对种种元素成分起分离作用,至少也有时会对物体的组分起改变作用。”[1.pp.26]就是说,必须对古代元素理论的逻辑基础、神秘主义特点、以及化学实验方法进行重新的审视,才能建立严格科学的化学哲学。由此,R.Boyle很有信心地认为,“我对逍遥学派人士和化学家们为了证明元素的存在和数目所采用的那样鉴定方法进行质疑是有一定道理的。”[2](注:R.Boyle著,袁江洋译,“怀疑的化学家”(中文版),武汉出版社,1993年版,第27页。此处的“化学家”,实际上也可以翻译成“药剂师”,特指16世纪以巴拉塞尔苏斯和海尔孟为代表的医药化学家。)

怀疑之二:化学家能否创造自然界中先前并不存在的物质?

R.Boyle是一位笃信上帝的基督徒。他认为只有上帝才是自然界独一无二的创造者。化学家的创造是不可能超过上帝的。化学家所创造出来的化合物,总可以被分解成上帝原创的那些物质。化学家并不能创造出上帝所未曾创造过的物质。

为了证明这一点,R.Boyle首先给出四个关于化学微粒概念的表述[1·pp.33~37]。这个表述由四个命题构成。用我们通常可理解的语言来表达就是:

命题1:所有的化合物都是不同的微粒构成的。

命题2:微粒可以结合成微粒团或微粒簇。

命题3:生命物质(动物或植物)可以用火法分解出少数几种物质。

命题4:构成凝结物的物质就是“要素”或“元素”。

既然构成化合物的微粒就是要素或元素,那么,这些微粒是预存于各种不同物质形态中的基本元素呢?还是化学家们的最新创造?

为了证明基本元素是预先存在的,R.Boyle举了这么一个例子:

金作为一种贵金属,可以与银、铜、锡、铅、锑矿石共生或者共熔。这些共生或共熔后形成的物质,既不是金,也不是任何可以与之共生共熔的其它物质。此外,金还可以融入王水。[3](注:即今“盐硝酸”(nitrohydrochloricacid),它是一种由三分盐酸和一分硝酸组成的黄色混合液,气味浓烈,腐蚀性强。因为它能融化“高贵的金属”(如,金、铂),故称“王水”。)当金被融入王水之后,金的微粒成了王水的一部分,并被王水“掩盖”起来了。如果将融化金的王水蒸发,还可以得到结晶形态的盐(,黄色针状晶体)。用我们现在的反应式来写就是:

附图

显然,还可以将含金的盐,通过还原重新得到金。类似的实验还可以在其它物质之间进行。这样就很容易形成一个结论,当反应物的金以最初凝结物参与一个化学反应过程时,是以凝结物的整体形式进行的。金作为最小微粒的结合物,仍可以参与构成许多完全不同于金的化合物。而当金参与其它物质的构成时,金本身的性质和结构并没有发生改变。从金到含金盐,再回到金,整个过程都表明了金的某种不变性。从含金盐的升华分解可以证明,所有分解出来的“元素”或者“要素”一定是预先存在着的。所以,化学家并不能创造预先不存在的东西。

怀疑之三:火是万能分析工具吗?

在R.Boyle发表《怀疑的化学家》之前,火一直被当作分析结合物的万能工具。R.Boyle根据自己的化学实践指出,不论平庸的化学家们对此做过怎样的证明,发过怎样的训示,这恰恰是值得怀疑的。

R.Boyle认为,要确定火在化学反应中的作用并不是简单的事。他举例说,将愈创木放在火炉中燃烧,可以使愈创木分离成灰烬与油烟;而在曲颈瓶中蒸馏同样的树木却产生了极为不同的“异质”[4](注:这是海尔孟化学哲学的一个术语,泛指本质上相异的物质。)物质。可见,火对于直接燃烧某些物质与隔离于密闭容器之中来蒸馏或升华某些物质,其作用方式和作用效果是不相同的。

除此以外,用火来完成一个分析过程,它的作用强度也是不可忽视的。R.Boyle以肥皂的生产为例,当火的强度适当的时候,它可以便盐、水、油或油脂发生共沸使之混合成一体。若对这种混合体再施加更强烈的热的作用,这一产物又会被分解成一种既含油也含水的成分、一种含盐成分以及一种土状成分。

医药化学家巴拉塞尔苏斯说,万物都是由盐、硫和汞构成的。可是,R.Boyle说:“这种可能却从来不曾被实现过,更不用说要将所有这三要素一起分离出来。”[1.p.43]其中最显著的例子是,无法从金中分离出盐、硫或汞来。从铅银混合熔液、铜锌矿石、威尼斯云母、莫斯科玻璃、骨质项链、或从可熔的纯砂中都分离不出三要素中的任何一种。这表明,尽管火法分析被视为一种惯常的分析方法,但是,火法并不一定能够分析出“元素”来。

另一方面,对于某些化合物,不用火法分析,用另外一些方法反倒能够有效地进行化学元素分析。R.Boyle举例说,将金和银熔炼为一体后,再用火法很难将它们分离开来。而将它们置于镪水[5](注:即浓硝酸,这是法国人在16世纪合成的一种强酸,当时的法国化学家称它为分离剂。)中却很容易将金和银分开来。一些含金属的盐,用火法几乎不能将这些金属分离出来,而将它们置于矾的水溶液就可以沉淀出所要分离的物质来。

由上种种,R.Boyle得出的结论十分明显:“火并不是一切结合物的万能分析工具。”[1.p.56]

怀疑之四:将火作用于某一结合物所得到的物质,是先存于该结合物之中的吗?

17世纪以前的化学家们认为,火只能分离先存于结合物中的物质,却不能改变这些物质。对于这个流行了两千年来的观念,R.Boyle用可以检验的实验得出了一个富有挑战性的结论:“火的运用,实际上往往非但可能将复合物分解成一些微小的成分,而且可能促使这些成分以一种新的方式复合。也许,一些含盐物质、含硫物质、以及具有另一些结构的物体可能是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1.p.82]R.Boyle提出一个例子说,“勿须使用任何附加剂,也可以从植物中制得玻璃。”[1.p.83]而且,从植物制取玻璃只能在用火的过程中得到。对此,任何人都没有充分的理由断言,玻璃是预先存在于植物之中的。

诸如此类的实验证明:“火既常能分解物体,亦常能改变物体。我们运用火有可能从结合物中得到并非预先存在于其中的物体。”[1.p.84]

怀疑之五:“元素”(或“要素”)究竟以怎样的方式混合成物质?

亚里士多德曾经举例说,将一滴酒加入到比它多达数万倍的水中,这滴酒会因为受制于水而变成水。R.Boyle认为,这是不可理解的。假若亚里士多德的这个论断可以成立的话,则人们就完全可以将所有的贱金属都变成贵金属。比如,他可以将一块金熔化,然后再象滴酒那样,一粒一粒地加入极少量的铅或者锑,这样累积性的增加下去,所有的铅或者锑就都有可能转变成金了。这显然是荒谬的。

但是,这种被加入的物质与先前已经存在的底物之间,究竟是怎样一种结合方式呢?

第一种关系:并置关系

当一种物体被加入到另一种物体之后,出现了表面上看起来具有整体性相同的性质。比如,铜的颗粒被加入熔炼的液态金之后,就看不到原先的铜了。但是,金和铜却在复合过程中保持着自身的性质。二者只是以并置的关系构成一个整体,表现某种联合而已。并置的混合物所表现出来的性质也是并置的。这好比用白线和黑线相间织成的布那样。虽然,白线和黑线分别保持了它原来的性质不变,但它的整体感观印象却是灰色的。要知道并置混合物的性质,把这些组分拆开就清楚了。这种关系可以解释如下一些化学实验事实:

将三分银与一分金混合,通过熔化使之完全熔融,从而使生成的金属具有新性质。然后,将这种具有新性质的金属投入镪水溶液中。结果,具有新性质的金属会被迅速溶解。其中,银被溶化在镪水溶液中,而金则被沉淀下来。然后,还可以将银从镪水溶液中恢复出来。这就证明,当化学家把金和银熔融成“合金”的时候,金和银两种物体是并置的。

第二种关系:“极其牢固的”结合关系

在R.Boyle看来,结合物的结合,有些是非正常类型的。比如,水与水的混合;将两种不同的酒倒在一起,等等。化学家不必研究这样的结合。化学家所关心的结合,是指两种或多种不同种类的物体通过微小组分而互相结合,如,灰与砂子熔化成玻璃,糖溶于酒和水中,所得到的物质[6](注:其实这种结合仍包含不同的形式。前者是通过化学反应的结合,后者则是物理的结合。在R.Boyle时代,这样的区别还十分模糊。)。在这样的结合方式中,结合物中的组分并没有保持着它们原来的性质。因而,也不可能用火法分析从这些“新物质”中分离出原来的组分来。比如,不可能将玻璃再分开为砂子和灰。但这并不否认,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实现各种组分的重新分离。但是,这样的分离过程,对于大多数结合物来说是不可能实现的。这表明,大部分的结合物是“极其牢固的”(R.Boyle语)。这些物体既不是“元素物体”(即我们今天所讲的“单质”),也从未有元素被分离出来的可能。

R.Boyle发现不同元素的粒子或粒子团在化合或混合后形成新的物质的时候,可能存在以下三种不同的情形:

第一种情形:反应性的粒子之间虽然发生了极为紧密的结合,并已形成了前所未有的新的物质和物质特性,但是,这些粒子却依然保持其作为反应物粒子的基本特性不变。

R.Boyle以金和银熔解后形成合金为例说明了这个问题。即,当金和银以某一适当的比例熔在一起后,利用镪水可使银溶解,而金则原原本本地留了下来。

这里所涉及的是合金问题。总的说来,按照我们今天的化学观点,将不同的金属结合成合金是物理变化,而不是化学变化。这一点不仅R.Boyle时代认识不清,现在也依然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

当我们将不同的金属共同熔炼的时候,不同的比例,不同的熔炼方式和不同的温度条件,会获得不同物理性能的生成物。一种是以金间化合物的形式存在,如,两个金原子与一个纳原子可以形成一种二金钠、一个锡原子与一个铜原子可以结成锡化铜(CuSn)。在这种情况下,电负性较强的一种金属会把电子扔向电负性较弱的另一种金属。它们之间不具备通常的化合价理论所描述的那种结构方式,而只是一种结合倾向。所以,金间化合物的结合不牢固。另一种是以固溶体形式存在的。当两种金属熔化之后,某种金属原子的位置被另一金属原子所挤占,而形成原子位置的置换,或某种金属原子填补了另一金属元素的裂隙。这是合金工艺中出现最多的一种情形。经过这样的原子置换或填隙所获得的产品,比原来各自独立的金属具有更多更好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合金的第三种形式是两种金属元素的机械混合。这样的机械混合所得到的“生成物”,照样可以获得新的性能。无论是金间化合、固溶体形式的均匀混合,或是机械的不均匀的混合,它们都只是物理变化,或者更倾向于物理变化,而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化学变化。这也就是R.Boyle所讲的,金属熔炼之后金属粒子“仍有可能保持其自身的性质”的现代解释。当然,这样的解释在R.Boyle那个时代是不可能有的。因为那个时候,还没有对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做出区分。

第二种情形:某些粒子团,粒子之间的结合并不紧密,以致于当这些粒子遇到其它种类的微粒时,则倾向与这些微粒发生结合。它使参加结合的两种粒子都丧失其原有的性质而被赋予新的性质。

与上一种情形实质上是物理变化不同,R,.Boyle所描述的这一种情形显然是化学变化。他举的例子是,将铜溶于镪水或硝石精中,对溶液进行结晶,可以得到一种很好看的矾(即硫酸铜)。还有,将红铜与浓醋酸一起产生化学反应,结晶后得到的铅糖。这种醋酸被紧紧地固在了铅糖一起。继续对铅糖加热蒸馏,得到的不是原先参加反应的醋酸,而是一点也不酸具有强渗透性的东西[7](注:袁江洋推测这种“一点也不酸”的东西可能是铅糖受热失水分解后得到的醋酸酐。对此,我们不表示异议。)

转贴于 第三种情形是,物质发生化学反应之后,实现了更加紧密的结合。

按照并置论的推测,将蓝色的粉末与黄色的粉末相混合,直观上应该得到绿色的粉末。可是,当把红铅与硇砂以适当比例混合后再置于玻璃容器中加热时,原来的砖红

R.Boyle的这些发现开启了人们科学地认识化学物质的结构方式的道路。由之取得的第一个认识成就,是正确区分了物理变化和化学变化。

怀疑之六:造物主究竟用多少种元素创造了世界?

所有的结合物,不多也不少,正好是由三要素(硫、汞、盐)或四元素(土、水、气、火)构成的吗?是否存在这样一种情形,某些物质是由两种元素微粒构成的,而另有一些物质则是由三种、四种、五种甚至更多的元素的微粒构成的?

首先,R.Boyle认为,关于物质构成的三要素说肯定是不能成立的。他问:有谁可以证明,从贵金属中能够分解出盐、硫和汞呢?R.Boyle以打赌的口吻说:“如若有谁声称能够做成这个实验,并甘愿在万一遭到失败之后赔偿损失的话,我愿意给他提供实验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资金。”[1.p.105]对于不纯的金子,从中提取出不属于金的杂质元素来是做得到的。R.Boyle说,你把这些提取物叫做“金的酊剂”或“硫”都是无关紧要的。大概,从金中提炼出汞来也是可能的。但是,R.Boyle绝不相信可以从金中分离出盐来。R.Boyle还用威尼斯云母做实验,将其置于强火中灼烧,也没有分离出医药化学家所说的三要素来。这就足以证明,三要素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对于某些物质,它不能被分解出三要素;而另一些物质则可以分解出多于三种的组分来。因此,“三”这个数目,并不能代表物体的那些普适要素的数目。R.Boyle以葡萄为例,证明粘液和土也是构成结合物的元素。我们没有理由把这两种要素从物质的基本组成要素排斥出去。

因此,自然界的元素究竟有多少?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怀疑之七:究竟什么样的存在物可以称为元素?

R.Boyle指出,其实,不管是逍遥学派的哲学家,还是医药化学家,他们的“元素”或“要素”都不能反映物质构成的真实情况。他们随意加诸于火法分析产物之上的名称,说明不了任何问题。一个人对自己生养的孩子取什么名字,当然有他的自由。化学家对他们火法分析所得到的产物给以命名,当然也是他们的权利。但是,他们把这些产物理解为一种简单性的存在物,把它们叫做“元素”或“要素”就大错特错了。

R.Boyle指出:“人们正是依据一些微不足道的性质来定义一个个化学要素的。譬如,当人们利用火分解某种复合物时,倘若得到了一种可燃且不溶于水的物质,那么他们便会称之为‘硫’;倘是有味道、可溶于水的物质,则必定被当作‘盐’;而一切固定的、不溶于水的物质皆命之曰‘土’。又,我敢说,不问其构成,只要是挥发性的物质,都会被他们叫做‘汞’。”[8](注:R.Boyle著,袁江洋译,“怀疑的化学家”(中文版),武汉出版社,1993年版,第134页。从这一段文字,读者不难看出,17世纪以前的欧洲化学家们所使用的硫、盐、汞和土,都不是我们现在化学意义上所指称的对应概念。)而且,当他们定义了“可燃烧,有气味”原始而简单性物质的“硫”[9](注:此处的“硫”是17世纪以前的化学家曾经作为三要素存在的硫,不是我们今天作为化学元素的硫。)之后,如果有人说,存在一种不可燃的硫。则说这个话的人会被指责为相信“阳光灿烂的黑夜或液态的冰块”那样幼稚可笑。然而,经由火法分析所得到的产物是否都具有上述简单的性质?这是值得怀疑的。

第一,在火法分析中,加入不同的“作用剂”(催化剂或反应剂)同一种物质将会嬗变出性质截然不同的物质。R.Boyle举例说,蒸馏油橄榄所得到的油本身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和很难闻的气味。如果在这种油中加入医药化学家所讲的那种循环盐进行煮解,即可变成一种很香的油。这就证明,当使用火法分析来判断其组成要素时,其火法分析的产物与添加剂有关。

第二,火法分析可能增加底物的重量。R.Boyle把火理解为“众多的快速运动的微粒”。由于它们十分微小,且可快速运动,因此,它们能够穿过一些最坚固、最密实的物体,甚至穿过玻璃。如此,当人们使用火进行化学分析时,火微粒就可能进入这些物体,并同这些物体发生结合,并导致增重。比如,火作用于生石灰时,就似乎有大量的火微粒相当牢固地被结合到其中去了。

第三,火法分析既不能得到元素,也不能得到复合这种物质的混合成分,而是得到了新的物质。按照R.Boyle的“元素”概念,元素是那些指可以复合成其它物体,而不能由其它物体来复合的完全均一的物质。元素直接结合而生成的物质,R.Boyle称为第一结合物或原始结合物。第一结合物的再次结合生成第二结合物。当然,第二结合物中的某些结合物还可以经再次组合,又可形成第三结合物。如此等等,不一而足。R.Boyle认为,只有弄清了这样一些结合关系,才能理解究竟什么是元素?

怀疑之八:土、水、气、火是元素吗?

四元素说“强有力的证明”基于以下经验事实:

燃烧一节刚砍下来的青橄榄树,冒出来的树汁是水,烟雾状的东西是气,火焰和炭火当然是火,灰烬无疑就是土。不仅如此,用相同的办法还可以进一步地证明,这些被火法分离出来的东西,无不和青枝一样含有四种元素。比如,把树汁收集起来置于火上,会看到沸腾,产生出雾状蒸汽,并感觉到热,从而证明其中含火,水份蒸腾完毕之后,仍可见或多或少的土。其次,橄榄油本身也象水分一样具有潮湿性和流动性,点燃之后也会产生火焰、雾状的气体,以及存在于烟油、雾气和残渣中的土。即使那残余的土,进一步地用剧烈的火进行燃烧,也还可以烧成象水一样可以流动的物质,变成气体,等等。同样的分析,对于奶汁、羊毛、亚麻种子、丁香、硝石、海盐乃至于锑矿石都会有如此结果。

R.Boyle借用卡尼阿德斯的口气反驳了上述“证明”:

首先,把蒸汽说成气是没有道理的。蒸汽可用玻璃瓶收集并发生凝结。它证明,蒸汽始终都不过是无数十分微小的液滴的聚集物。就是说,蒸汽的实质是水,而不是气。

其次,把火看作是存在于橄榄枝等物体中的元素也是可笑的。当人们用火法分析离解某种物体时,这种物体是人外加热源中获得热的。没有外加热源,被离解的木材、粘液或其它什么东西,是不会发热的。R.Boyle解释说,物体所获得的热,要么通过火的直接作用获得,要么就是大量的火原子穿过容器壁上的微孔并迅速扩散到物体的其它部分引起的。所谓物体本身包含了一种“火”元素,并没有充分可靠的证据。

再其次,四元素说把一切流动性的物体都归结到“水”元素的存在。任何一种化学油皆含有这种元素,并且,油的可燃烧性还证明里面含有火。这也是错误的。R.Boyle举例反驳说,高纯度的酒精比油的流动性更好,可燃烧性比油更充分,并且还不象油的燃烧那样,会产生那么多包含“土元素”的油烟和油渣。

最后,四元素说的支持者认为,树木的那种固定盐,在剧烈火的作用下,也会变成蒸汽,从而证明,盐也具有四元素的内秉性。R.Boyle则反驳说,将盐放在烈火上焙烧,所得到的实际上是盐的发散物。若用容器将这些发散物收集起来,不难发现,这些被称作“蒸汽”的东西,仍然保持着盐的本性,而非气体的本性。

又,四元素说的支持者把盐可熔化于水的性质归结为“水”。这也是不正确的。盐能否熔化而成“水”,完全取决于热。是热以各种不同的方式作用于物体的种种微粒成分,并使之运动。这与水元素没有关系。

凡此种种均证明了一个事实,物质的性质是不能用四元素说来进行解释的。而且,R.Boyle十分幽默地指出,只要人们不闭眼就可以发现四元素的缺陷。

怀疑之九:化学家找到元素了吗?

在《怀疑的化学家》第六部分,R.Boyle总结性地给元素下了一个定义:

“而且,为避免误解,你必须事先声明,我现在所谈的元素,如同那些谈吐最为明确的化学家们所谈的要素,是指某些原始的、简单的物体,或者说是完全没有混杂的物体,它们由于既不能由其他任何物体混成,也不能由它们自身相互混成,所以它们只能是我们所说的完全结合物的组分,是它们直接复合成完全结合物,而完全结合物最终也将分解成它们。然而,在所有的那些被说成是元素的物体当中,是否总可以找出一种这样的物体,则是我现在所要怀疑的事情。”[10](注:R.Boyle著,袁江洋译,《怀疑的化学家》(中文版),武汉出版社,1993年版,第202页。这段话的英文版可见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收藏的《怀疑的化学家》(1661年牛津版)的第350页。有兴趣的读者可以通过互联网翻看这本书。网址是:http://library.upenn.edu/etext/collections/science/boyle/chymist/001.html.)

R.Boyle的这个定义是十分明确的,它包含以下三层意思:

1.元素是原始的、简单的、完全没有混杂的物体。

2.元素不能由其他物体组成,也不包括元素之间的相互合成。所有由其他物质组成的,或元素与元素相互合成的,都是结合物,不是元素。

3.元素是结合物的组分;完全的结合物最终也将被分解成元素。

按照R.Boyle的观点,物质世界是由元素构成的;结合物的分解可以证明元素存在的客观性。但是,所谓的元素,既不是亚里士多德主义的“四元素”,也不是医药化学家的“三要素”。化学家还没有真正找到组成世界的所谓“元素”。

我们认为,这个结论标志着旧的元素概念的终结和新元素概念的开始,从而使《怀疑的化学家》成为化学史上的里程碑。

怀疑之十:上帝必须先造元素后造万物吗?

既然世界是由元素构成的,这是否意味着:上帝在创造世界之前必先创造元素?

这个问题在20世纪的高能物理中已经有了一个十分明确的答案。就宇宙的演化历史而言,是先有元素,后有由元素组合而成的物体。按照伽莫夫的说法,宇宙中的元素起源于一个大爆炸核综合过程。

显然,这样的认识在R.Boyle时代是不可能有的。就17世纪化学和物理学的认识水平而言,要揭示化学元素的起源,化学元素如何结合生成具有独立的分子特征的物体,还十分困难。所以,R.Boyle告诉化学界:“我们并无多大必要说,造物主必须先在手头准备好元素,然后再用元素去造成我们称为结合物的那些物体。”[1.p.232]

【参考文献】

[1] R.Boyle著,袁江洋译,“怀疑的化学家”(中文版),武汉出版社,1993年版,第17页。

[2] R.Boyle著,袁江洋译,“怀疑的化学家”(中文版),武汉出版社,1993年版,第27页。此处的“化学家”,实际上也可以翻译成“药剂师”,特指16世纪以巴拉塞尔苏斯和海尔孟为代表的医药化学家。

[3] 即今“盐硝酸”(nitrohydrochloricacid),它是一种由三分盐酸和一分硝酸组成的黄色混合液,气味浓烈,腐蚀性强。因为它能融化“高贵的金属”(如,金、铂),故称“王水”。

[4] 这是海尔孟化学哲学的一个术语,泛指本质上相异的物质。

[5] 即浓硝酸,这是法国人在16世纪合成的一种强酸,当时的法国化学家称它为分离剂。

[6] 其实这种结合仍包含不同的形式。前者是通过化学反应的结合,后者则是物理的结合。在R.Boyle时代,这样的区别还十分模糊。

[7] 袁江洋推测这种“一点也不酸”的东西可能是铅糖受热失水分解后得到的醋酸酐。对此,我们不表示异议。

[8] R.Boyle著,袁江洋译,“怀疑的化学家”(中文版),武汉出版社,1993年版,第134页。从这一段文字,读者不难看出,17世纪以前的欧洲化学家们所使用的硫、盐、汞和土,都不是我们现在化学意义上所指称的对应概念。

[9] 此处的“硫”是17世纪以前的化学家曾经作为三要素存在的硫,不是我们今天作为化学元素的硫。

化学家第7篇

【关键词】客家文化 客家青年学生 调查报告

问题的提出和调查方法

随着客家研究日益深入,客家研究组织林立、学者众多,客家学已成为显学,客家文化研究也已收到很大社会效益,同时客家文化教育推广工作也逐步开展。但当前客家文化的教育实践局限性也很明显:台湾客家文化的教学实践主要侧重于语言,围绕争取客家权益与发扬、保存客家语言文化服务,从适应本土化需要出发在中小学校开展母语教学并且在传媒界宣传客家,内容多局限于台湾客家;大陆高校的客家文化教育实践,一般作为大学生选修课,或局限于部分专业的学生,缺乏针对性;中小学的客家文化教育,是依附于其他课程的渗透内容,在应试、升学教育指挥棒下,中小学的尝试,对客家文化教育而言连萌芽都不算。客家文化教育的现状,不利于进一步普及客家文化、持续弘扬传承客家精神。

这种形势下,如何才能更好地弘扬传承客家文化、客家精神的问题,就成了客家民系发展不能逾越的一道坎。客家文化、客家精神的弘扬传承,应该由谁肩负?如何才能实现客家文化、客家精神可持续地弘扬传承?客家文化对客家青年学生的影响究竟如何?为寻找答案,笔者实施了本次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全面分析,提出建议。

本次调查选取自编的客家文化对客家青年学生的影响状况调查问卷,通过大样本随机抽样,在广东河源市、梅州市共10所职业院校对1000名学生进行调查,有效问卷875份;调查对象来自小城镇的23.8%,来自农村的57.6%,包括来自惠州、东莞等地的少量客家学生,主要是受客家文化影响比较直接的人。从调查对象分布情况看,调查样本代表性较强。

调查结果分析

客家青年学生对客家文化的认知总体水平低,普遍存在很强的片面性与局限性。调查数据显示,能有比较准确选择的只有两个项目:客家人的先祖来自古代中原,客家人的先祖历尽艰辛迁徙来到现居住地,但作出这两个选择的也分别只有63.6%和67.4%。稍好的,有45.2%的学生知道客家人与广府人、潮汕人都是汉族人但又有很大区别。其它多选的认知项目,能比较全面准确地作出选择的,几近为零,而且普遍存在很强的片面性与局限性。

青年学生的客家民系认同不均衡,个别方面认同度较高,整体认同度低,认同不是以准确全面认知为基础。数据显示,青年在对客家人、客家精神、客家生活方式等等的认同情况差强人意。在对客家女性的评价中,认为勤劳刻苦的有66.7%,认为可亲可敬的有32.4%,两项合起来高达99.1%,说明调查对象对客家妇女的认同非常高。但对客家人的整体评价与对客家妇女的评价很不一致:认为客家人开拓进取、百折不挠、刻苦勤俭的只有43.8%,认为客家人爱国爱乡、崇尚忠义、精诚团结、向往和平、包容四海的只有31.9%,认为客家人继祖崇宗、敬老爱幼、崇尚礼仪的29.1%,认为客家人崇文重教、聪明智慧、机变灵活的仅17.7%,四方面评价能选三个以上的为零。

青年学生通过学校教育全面系统接受客家文化教育很少。调查结果显示,在了解自己作为客家人的途径中,59.7%青年学生通过长辈了解,通过书籍了解的有17.0%,只有16.3%通过老师了解。从数据看,长辈是与自己长时间一起生活的人,青年学生通过长辈得到有关客家人的知识也正常。但学生长辈中,绝大部分人对客家人的知识也仅是略知一二,而且还不一定准确,更谈不上全面系统。调查数据反映,有可能使知识传授比较全面、系统、准确的学校教育,在客家文化的传承中发挥的作用很小,能起作用的教师也很少。

青年学生传承发扬客家精神缺乏针对性与自觉性。根据调查结果,在处理邻里矛盾时,64.6%的人选择想办法化解矛盾;对待长辈来访,77.6%的人选择热情问候并倒茶待客;能孝顺父母,经常主动帮父母干活的有48.7%,偶尔会的也还有28.4%;到毕业时,有勇气不依靠长辈独立创业闯社会的高达65.5%;认为客家先祖在各地开基创业、繁衍生息是聪明勇敢、开拓创新、值得学习的也达69.2%。仅看这些数据,大部分青年学生在传承发扬客家精神上表现可喜。但如果与青年学生对客家文化的认知认同状况联系看,可以发现多数青年学生知道客家先祖的精神值得学习发扬,但不知道该学习什么、发扬什么;在处理生活矛盾、为人处世、自我发展问题上,虽然多数能以正确、理性、积极的态度对待,但这显然主要来自长期的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与客家文化教育关系不大,不是传承发扬客家精神的结果。

对策和建议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客家地区青年学生对客家文化的认知水平低,对自身客家民系的认同不均衡,对客家精神的传承发扬更是缺乏针对性与自觉性,与此同时,青年学生缺乏全面接受客家文化教育的有效途径。由此可见,客家文化对客家地区青年学生的影响有限,有日趋淡出之势,这对于客家文化、客家精神的传承光大是极为不利的。基于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或对策。

对客家青年学生广泛开展客家文化教育,提高文化认知,增强传承弘扬自觉性。客家文化造就了客家人独特的精神特质,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客家人在艰难险阻中团结奋进、谋生存求发展。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客家文化是值得弘扬壮大的先进文化。

目前,宣传客家文化,弘扬客家精神的主体、途径有很大局限性。真正热衷于客家文化的是部分先富起来的客家精英、海外乡贤,以及希望以客家文化为平台发展经济的地方政府;主要途径是依靠发展民俗旅游、客属团体组织,或是短期性的文化节、联谊会、世客会、学术研讨会等等。诸如此类,对宣传客家文化,弘扬客家精神功不可没,但这些活动的参与对象是不确定的,时间、空间上局限性都较大,对更广泛、可持续地宣传客家文化,弘扬客家精神来说无疑是不够的。青少年是国家、民族的未来与希望,同样也是客家民系发展的后续力量。可持续地宣传客家文化,弘扬客家精神的希望在于广大客家青年。

肩负传承弘扬客家精神的重任,客家青年学生的现状却令人堪忧。调查结果反映,由于缺乏全面、系统、准确的客家文化教育,客家青年学生对客家文化的认知、对客家民系的认同都偏低,对客家精神的传承发扬缺乏针对性、深刻性、自觉性。要改变这种状况,只有广泛地开展对客家青年学生的客家文化教育,才能提高青年学生对客家的认知认同,增强他们传承弘扬客家精神的自觉性。

以专门课程通过学校教育对客家青年实施有效的客家文化教育。客家文化植根于客家人生存发展的历史长河与现实中,客家青少年能在文化积淀的潜移默化下形成自己独特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方式。但这种潜移默化下形成的乡土观念、族群意识必然是自发的不自觉的,难以使客家青少年树立正确的族群观,更谈不上宣传客家文化,弘扬客家精神。要形成明确的文化认同、强烈的族群归属感,可持续地传承文化、弘扬精神,必须以有效的教育为基础。

调查结果也证明,各地各学校已有的客家文化教育现状,有的由于对象有局限、有的由于没有专门的课程等原因,远远达不到有效的教育程度,中小学乡土教育正是如此。长期以来,乡土教育一直是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任务。但是,由于应试评价主导教学,乡土教育课程基本形同虚设。乡土教育课本身也要么缺乏整体的知识体系,要么缺乏统一的主题,要么实践活动没有连续性,其效果可想而知。要对客家青年实施有效的客家文化教育,只有通过学校,以专门课程对客家青年实施客家文化教育,才是最佳办法。

积极响应职业院校客家学生需求,推广客家文化教育。众所周知,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展乡土教育其现实性有限,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客家学生开展客家文化教育也不例外。相对于义务教育阶段,职业院校客家学生少了应试任务的压力,多了自身发展的需求。客家文化中蕴含的客家精神,正可以从多角度满足职业院校客家学生的需求:提升族群、民族自信心,提高人文素质和文化品位,培育创新精神,激发创业热情等等。调查数据也显示,大部分客家青年学生有接受客家文化教育的愿望,略加影响就能认识接受客家文化教育的意义和作用。随着各地普职比渐趋均衡,职业院校学生人数愈来愈多,队伍不断壮大,更值得重视。只有积极因应职业院校客家学生的这种需求,才是推广客家文化教育,扩大客家文化宣传,实现可持续地弘扬发展客家精神的好路。

化学家第8篇

论文摘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所面临的现实困境,与金融深化进程中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偏好密切相关。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深化进程中存在金融支持与市场化两种取向,由于受到双重目标的约束,国有商业银行在谋求两者之间的平衡时,偏重于金融支持政策的运用,风险约束下的市场化取向只是处于渐进增强的过程。为此,以风险分担的形式来降低国有商业银行风险、并试图解决“惜贷”问题的政策进路缺乏实效,有必要通过制度创新来推动国家助学贷款的发展。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始于1999年,政策意图是为解决高校扩招所引发的大面积贫困生问题,以促进教育公平。但从政策推行的实践看,效果并不理想,“惜贷”现象一直制约着政策的有效实施,实际获贷的学生覆盖面过窄,未能切实解决广大贫困生群体的经济困难。据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项俊波2007年3月在青海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启动仪式上所透露,以政策推行之初的1999年计,当年全国国家助学贷款余额仅400多万元。政策推行8年之后,到2007年3月末,国家助学贷款余额只有153.7亿元,累计受益学生仅200万左右,远未能覆盖到占全体大学生总数20%以上的贫困生群体。

面对这样的困境,目前的政策进路集中于通过风险分担、以降低银行风险的举措来推动政策实施。2004年起设立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就是这一政策进路的体现。在当年出台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是根据‘风险分担’的原则,按当年实际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对经办银行给予补偿”,“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财政和高校各承担50%”。但是这一政策改进措施并未收到实效,在随后举行的国家助学贷款招标中,各省市的国有商业银行普遍缺乏竞标的积极性,不少省市出现流标的现象,以至仍然不得不借助行政手段甚至舆论压力来推动政策的落实。

从更为宏大的视角看,仅从银行风险这一维度,还不足以充分阐释国家助学贷款目前的困境所在。国有商业银行因巨额不良资产所引发的风险持续累积是不争的事实。中国人民银行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0年国家通过成立信达、华融、东方、长城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了总计1.3万亿元的不良贷款,但国有商业银行2001年年末不良资产比重仍达25.3%”[1]。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例并未显著下降,大量信贷资金流向了效益不佳的国企及明显不具备偿还能力的高校。如果仅从市场化取向的风险控制角度看,银行作为理性的市场主体,是不可能导致目前状况的发生的。相比较而言,总计仅153.7亿元的国家助学贷款余额可能引发的呆坏账风险,实在是极其有限。以风险分担作为推动助学贷款政策落实的主要政策进路,与金融深化进程中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偏好不能有效竞合,有必要转换视角,通过制度创新来推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落实。

一、金融深化进程中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偏好

金融深化概念是由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等人于20世纪70年代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制度进行系统研究后提出的。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存在金融机构高度国有化、金融市场滞后、政府过度干预、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等金融抑制现象,为有效消除金融抑制现象,政府应放弃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过度干预,使市场机制特别是利率机制自由运行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国内有学者认为:“金融深化通常是指经济的货币化过程,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其实质就是在资金运动的领域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金融深化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一国的金融体制与该国的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一种相互刺激和相互制约的关系。”[2]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面临着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艰巨任务,金融在经济中处于核心地位,对维持经济高速、稳定和持续增长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中国由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间很短,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与之相对应,金融发展处于典型的审慎性金融深化进程中。金融深化的推进采取立足于国情的渐进方式,不同于东南亚及拉美国家过于激进、超前的金融深化战略,其中央政府和监管机构极为重视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为此,在金融体系中处于事实垄断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一方面市场化取向日渐增强,另一方面又受制于利率管制及行政干预,不能形成真正的利率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普遍存在以牺牲效率为代价的金融支持现象,进而成为促成国有商业银行政策偏好的根本原因。

1.受到双重目标约束,存在两种政策取向

尽管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颁布实施在法律上明确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企业法人地位,确定了商业化的经营原则,但是由于审慎性金融深化进程的推进,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事实上是企业化改革与政府控制并存,银行在利润最大化与金融支持双重委托目标下运行,一方面存在市场化的风险约束取向,另一方面又存在以牺牲效率为代价、将金融资源配置到效益低下的国企(高校类似,下同)的金融支持倾向。

2.在两种政策取向间谋求平衡,但以金融支持政策的运用为甚

金融深化的推进使得传统财政性筹资渠道日渐萎缩,迫使国企及高校转向金融渠道融资。尽管不少国企经营难效益低、高校偿债能力弱,但是出于拉动投资、保障就业及维护稳定等政府意图,国有商业银行往往以牺牲效率为代价,将大量信贷资金配置给效益低下的国企及不具备偿债能力的高校,政策运用明显偏向于金融支持政策。市场化取向的风险约束机制虽然得以建立并逐步完善,但只是处于渐进增强的过程,不居于主导地位。

3.对金融支持政策的偏重导致利益相关体结盟倾向的形成

金融支持政策的运用是以中央政府事实上的“隐性担保”为前提。政府出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充分就业的目的,不会让经营不善的国企轻易破产而引发大面积失业;国有商业银行则可以在不考虑国企投资项目风险的情况下,向经营不善的国企持续注资,同时获得了帮助国企解困的美誉;国企则得到了只借不还的实惠。即使国企最终无法偿还贷款导致金融风险累积,国家最后还是会承担起所有的不良资产,进而激励国企的逆向选择和银行的道德风险行为。在这样的背景下,国有商业银行如果没有及时将资金贷出去,反而会造成一定的经营成本损失、甚至得罪国企和地方政府,而国企出于持续经营的需要,也会积极寻求贷款援助,从而在客观上形成银行与国企的结盟倾向。

二、银行政策偏好与国家助学贷款现实困境的形成

国家助学贷款现实困境的形成与金融深化进程中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偏好密切相关。我国在对国家助学贷款进行制度安排时,是将其作为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商业贷款,一方面由政府主导政策的设计及推动实施,另一方面是在银行与贫困生之间形成信用性的商业借贷契约关系。

1.非均衡博弈对弱势群体产生排斥效应,阻碍了金融支持政策的运用[

从多方利益博弈的角度来分析国家助学贷款的制度安排,可以明显看到政府、国有商业银行及贫困生群体之间显著的力量非均衡状态。政府拥有庞大的社会资源动员能力及深厚的权威资源,在制度选择博弈中始终处于优势地位;国有商业银行则具有双重性,既是政府支持下的预算约束体,又是贫困生的支持体;贫困生群体不仅经济地位低下,而且缺乏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本,在三方所形成的博弈中不能产生强大的影响力。作为支持体的政府,一方面希望国有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取向盈利,另一方面却又担心如果大面积贫困生不能被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所覆盖并从中获益,会有损教育公平,从而一定程度上倾向于采用金融支持政策,适度牺牲银行效率来帮助贫困生群体。但是金融支持政策的运用是以双方力量均衡为前提,并以形成结盟倾向为保障,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制度设计中,贫困生群体在各方利益博弈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与国有商业银行之间不构成可以促成结盟倾向的利益关系,所以不可能在各方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妥协中形成行为均衡,从而导致了金融资源配置中针对贫困生这一弱势群体的排斥效应。

2.银行人的风险中立使风险分担的政策进路缺乏实效

国有商业银行在运营中存在委托-关系,委托人是代表全体人民的国家,人是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者。由于两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及激励不相容,往往引发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在国家助学贷款的制度安排中,银行人的风险中立使市场化的风险约束机制效果有限。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受利润最大化及政策性负担双重目标的约束,其效用函数(A)可以表达为:A=A(e,r),其中e为银行人在信贷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包括认真审贷、严格监控贷款风险等,可以理解为市场化取向的风险控制变量;r为履行政策性负担所耗费的信贷资源(包括官员寻租成本)。在金融深化进程中银行人具有双重身份:商业银行家及政府官员,其福利及升迁不仅取决于基于风险约束的利润指标,更大程度上取决于为贯彻政策性目标所获得的政治及其他社会资本。所以e和A是正相关的,r和A则是高度正相关的。在国家助学贷款的制度安排中,银行与贫困生之间的关系不同于银企(校)关系,贫困生群体处于弱势地位,社会影响力极其有限,加上贫困生助学贷款单笔额度小、贷款人数量大的特点,助学贷款业务的开展使得e带来的边际“努力”收益小于r减少所带来的边际损失。故而在国家助学贷款运行中,银行人在e和r中作出权衡时,倾向于风险中立,目前降低风险的政策进路难以使银行人产生足够的动机,“惜贷”现象也就在所难免。

三、相应政策建议

既然国有商业银行在转型时期谋求金融支持与市场化取向的平衡时,更偏重金融支持政策的运用,而市场化取向的风险约束只是处于渐进增强的过程。因而目前试图在国有商业银行、助学贷款管理机构、高校、贫困生群体之间进行风险分担的政策改进措施,难以真正调动国有商业银行的积极性,且这一政策进路不能有效化解目前国家助学贷款所面临的实际困难。因此,创造更为优惠的市场运行条件,促成金融主体的多元化,引入担保机制,形成风险控制与利润最大化的双向约束,配合以灵活的税收杠杆,是今后政策改进的可行思路。

首先,促成金融主体的多元化,强化制度安排的市场化取向。应适时制定相应政策,在招标过程中鼓励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参与竞标,引导其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机制相对灵活,产权比较明晰,以风险约束及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市场化取向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足。

其次,引入担保机制,降低银行风险。目前国家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在学期间采用财政贴息的方式,故而学生在学期间银行收益是有保障的。但学生离校后的远期收益则难以预期,因为贷款无担保,学生离校后流动性很大,加之目前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严重,学生就业率及就业质量都存在较大问题,国家助学贷款存在一定的呆坏账预期风险,银行债务追偿成本很大。因此,引入担保机制是符合市场运行的一般规则,可以有效降低银行风险。

最后,运用税收杠杆,保障资金来源。具体做法是,由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专项业务,储户投入该项业务所获存款利息免征利息所得税,通过提高储户的实际收益来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国家助学贷款专项储蓄。这一举措必然可以动员大量的居民金融剩余流向国家助学贷款专项业务,从而保证信贷资金的充盈与资金流量的均衡;另外,中小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专项业务与其他业务分营,实行收支单列,这部分专项业务所获收入在免征营业税的基础上,还可以考虑减免企业所得税。这一政策思路是有现实依据的,国家为引导外资投向公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在所得税制设计中曾有“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即对投资这些行业的外企,从开始赢利的年度起,头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下来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目前对高新技术企业也有相应的所得税减免政策。高等教育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属性,实施类似的优惠所得税制具有可行性。

参考文献:

[1]刘朝明.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66.

[2]陈松林.中国金融安全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256.

OnPolicyAdjustmentofFinancialDeepeningandNationalStudentLoan

DUChi1,2

(1.InstituteofHigherEducationResearch,NanchangHangKongUniversity,Nanchang330063,China;

2.InstituteofEducationScience,Huazhong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Wuhan430074,China)

化学家第9篇

奇怪的爸爸

1852年10月9日,费歇尔出生在德国科隆市附近的奥伊尔斯金亨镇。他的爸爸是个生意人,很有商业头脑。那时候,纺织业正在蓬勃发展。费歇尔的爸爸瞅准时机,将生意转向毛纺领域。就在他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由于工人不懂染织知识,染出的毛线颜色不纯,产品无人问津。为了尽快扭转这个局面,费歇尔的爸爸只好亲自动手进行调色。

一天晚上,费歇尔的爸爸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了。费歇尔一看,“嗖”地从沙发上弹起来。他被爸爸的样子惊呆了:胡子又脏又长,手上、脸上、衣服上到处是红一块绿一块的染料,整个人就像从黑暗城堡里逃出来的巫婆一样。

“女巫来了,女巫来了!”费歇尔端起一盆水朝爸爸泼去。

爸爸顿时变成了落汤鸡。妈妈狠狠地瞪了费歇尔一眼:“你这孩子,太不懂事了,爸爸已经够辛苦的了,你还捉弄他!”

费歇尔不明白。他歪着脑袋问妈妈:“爸爸在做什么?他的样子好奇怪呀!”

“他在工作!”妈妈一本正经地说。

想当化学家

爸爸到底在干什么?费歇尔决定弄个明白。

有天中午,大人们都在干活,费歇尔趁机溜进了染坊。爸爸正在一堆瓶瓶罐罐里忙碌着。

“太淡了,太淡了!”爸爸咕哝着。他又朝玻璃瓶里加了一点儿粉末。

“嗯,又太重了!”爸爸摇摇头。

费歇尔蹑手蹑脚地走到爸爸身后,突然大喊一声:“喂,你在干什么?”

这一嗓子,把全神贯注的爸爸吓了一大跳,手中的试管一抖,染料全洒了。

“你这孩子,吓我一大跳,我在做调色实验呢!”爸爸嗔怪道。

“对不起,爸爸!”费歇尔赶紧向爸爸道歉。

“说对不起有什么用,反正调色失败了!”爸爸垂头丧气地说,“唉,要是家里有一个化学家就好了。”

“爸爸,什么是化学家?”

“化学家嘛……”爸爸指着眼前的仪器说,“就是精通化学知识,会做实验,能调出美丽的颜色来……”

没等爸爸说完,费歇尔就抢着说:“爸爸,我来帮你,我想当化学家!”

迷上做实验

就这样,费歇尔成了爸爸的小助手。当别的孩子在踢球、玩耍的时候,费歇尔则静静地待在染坊里,跟爸爸做调色实验。每当一种鲜艳的颜色在试管中诞生时,他就觉得化学是那么神奇。

“我要一辈子研究化学!”费歇尔暗暗下了决心。

后来,爸爸的生意越做越大,相继建立了钢铁厂、水泥厂、木材厂……爸爸想让费歇尔学做生意,以便将来打理家里的产业。于是,就把木材厂拿出来让他管理。可是,费歇尔已经离不开化学了。他在木材厂里建了一所简易实验室,整天关在里面,照着书本做实验。木材厂挣了多少钱,赔了多少钱,他一概不问。工人们向费歇尔的爸爸报告:“这孩子太喜欢化学了,你让他做研究吧!”爸爸实在没办法,只好让步:“既然他选择了这条道路,就让他走下去吧!”

一生爱化学

沿着自己确定的道路一直走下去,费歇尔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揭开了碱性染料品红的性质,为大规模合成这种染料提供了实验基础。他花了近10年的时间,系统地研究了各种糖类,掌握了合成50多种糖的方法,并探明了各种单糖的性质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他的研究与人类的生命、生活密切相关。通过他的研究,人们认识了19种组成生命体的氨基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