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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的变化优选九篇

时间:2022-03-09 03:34:52

改革开放后的变化

改革开放后的变化第1篇

关键词:法院调解;历史变迁;纠纷解决;未来

中图分类号:D915.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9)01-0071-04

现代社会已形成了一个多元化、综合性、体系性的纠纷解决机制,它包括了诉讼和诉讼外的多种纠纷解决方式。在这一体系中,法院调解制度因为能和谐解决争议、具有独特的效率价值而成为现代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对于其存在的合理性及其价值也是纷争频仍。总的来说,改革开放后法院调解在我国经历了“U”型的发展轨迹。那么,在这种历史变迁的背后到底蕴涵着何种原因?法院调解在我国未来的命运又将如何?

一、法院调解:“U”型演变轨迹及其原因分析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以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民事诉讼中“调解”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法律性文件中,即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1991年《民事诉讼法》、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说服教育为基本工作方式的法院调解,被视为比判决更有利于实现纠纷的彻底解决。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始,法院调解制度遭遇挑战。90年代以后,法院调解明显走了下坡路。法院调解结案率逐年下降,到90年代末下降到40%左右,2002年和2003年全国法院调解结案率分别为30.32%和29.94%。[1]近几年来,法院调解似乎出现了“复兴”之势。2004年全国法院审结的各类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31%,许多基层法院调解结案率达70%,2005年的同类数据为32.1%。2006年全国民事案件有30.4%的案件以调解结案,其中一审的调解撤诉率约为56%。有学者将这种变迁的过程总结为“U”型演变轨迹。

20世纪80年代末,特别是1988年以后法理学界展开了关于“权利本位”和“义务重心”问题的讨论,通过这样的讨论保护权利、特别是私人权利的法律功能观得到了强化。与当时的政治气候相适应,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在全国推广,尤其是以“一步到庭”为代表的对庭审、判决的强调和推崇。这种审判方式改革旨在提高法院的审判功能和庭审质量,改变传统的诉讼模式,无疑是有其积极意义的,并且由此否定了以往把调解率作为评价(考核)法官行为和业绩的主要标准并与其奖励升迁直接挂钩的做法,从而减少了诱发强制调解的动机。同时,受改革开放后民众权利意识的提高以及利益格局变化的影响,导致民事案件大量增加,但由于对司法公正尤其是对法官调解动机的怀疑等原因使当事人不太愿意接受调解。此外,法学界对法院调解的批评也一直在持续,认为调解与法治目标相悖,不利于实现法官的职业化。[2]受这些因素的综合影响,人们在意识上比较强调民事判决的作用,法院调解的运用逐渐被弱化。

20世纪代国外兴起ADR运动浪潮,强调纠纷解决的弹性化和多样化,从而为法院调解的“复兴”提供了契机:首先,全球司法改革的潮流是法院调解制度重兴的外部促进力量。在上世纪70年代后的世界司法改革潮流中,各国对法院调解的态度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法院调解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立法赋予了法官在调解中的更多职权、规定了更明确的义务。经济全球化决定了法律的全球化,法院调解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潮流与相互借鉴是历史的必然。其次,“大调解”的社会背景是法院调解重兴的现实因素。转型时期社会纠纷的特殊性,对社会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面对解决社会纠纷的巨大压力,国家提出了包括加强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在内的“综合治理”战略,旨在重振人民调解的“大调解”运动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发动的。法院调解实际上是被当作“大调解”运动的一部分而被重新放在了重要的位置上,并再次背负起社会控制与整合的重要功能。再次,法院调解的复兴还渊源于参与纠纷解决的各方对自身利益的追求。法官偏爱法院调解的原因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解释:(1)由于司法的资源不足,法院面临着很大的积案的压力,而法院调解可以使法官在相同的时间内办更多的案件。因为法院调解相对于法院审判而言,在法律依据的选择上有一定灵活性。当事人可以选择地方习惯、行业惯例或其他社会规范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而不必像审判程序那样,必须遵从一定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规定,在纠纷解决的程序上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简便快捷性;(2)有效缓解民众对司法的信任危机。审判方式改革带来了诉讼制度的程序主义,也带来了现代司法公正观念与中国社会正义观念的冲突,加上现行法律因其移植背景在解决纠纷方面的有效性不够,致使法院的审判常常遭遇合法性危机。尽量采取调解手段,通过法官“做工作”,使案件处理过程和结果显得合情合理,向当事人讲解宣传法律规定,争取当事人对法律和司法的理解等等,成为审判获得合法性的有效手段之一。(3)实现司法的政治任务。目前,社会上下都在大谈“和谐”,调解因为有消解矛盾的功效,似乎更与构建和谐社会相吻合。(4)调解是一种风险小的处理案件方式。调解不存在上诉问题,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既不属于法院院长和上级法院依审判监督程序主动进行再审的范围,又不属于检察机关抗诉的范围,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又极少发生。所以,相对于判决而言,调解对法官来说是一种风险小的处理案件的方式。作为受当事人委托参与纠纷解决的律师来说,法院调解也关涉着他们的实际利益:一是法官的调解偏好会影响律师,法官一般通过律师劝说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而律师因为在平时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与法院工作人员和其他律师之间逐渐形成一种互利关系,所以会迎合法院的调解偏好;二是调解还可以给律师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调解的省时、省力可以使律师用较少的时间和精力办理更多的案件,获得更多收益。可以说,人们对民事诉讼中诉讼调解的重视不仅仅是一种解决民事纠纷的法律技术手段的需求,也是满足当下的政治需求和各方利益的政治行为。法院调解的复兴也就成为必然。

二、当前法院调解的态势:实际运作中存在的弊端凸显

基于前文的分析,法院调解经历一个低潮后重新回归主流似乎是发展的必然。然而,伴随着法院调解的复兴,其存在的弊端在实际运作中也暴露无遗。追根溯源,法院调解所有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其审判权本位的结构特征,其具体表现为“调审合一”或“调审不分”的模式,这种模式产生了以下具体的问题:

第一,实体法与程序法对法官行为的约束都被软化了。就程序法来看,在“判决型”程序结构中,程序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极强的约束力,无论是案件的受理、审理的方式、步骤,还是事实的认定和裁判的作出,法官都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规则操作;而在“调解型”程序结构中,它本身没有一定的程式,一切都以当事人的和解协议为归指,程序法不再具有原先的重要意义,对法官的约束力被极大地削弱了。由于调解书或调解协议的不可上诉性,上诉这一极其重要的监督机制不复存在,促使法官严肃执法的压力也就消失了。从实体法来看,在判决中,查明案件事实是极其重要的,是作出正确判决的前提和基础,对案件事实的轻慢和懈怠可能招致判决被撤销的严重后果。在调解中,达成双方当事人均能接受的调解协议被置于头等重要的位置,成为法官调解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案件事实的重要性则相应被降低了,使调解协议在实体合法问题上有相当大的伸缩性和流动性。软化实体法对调解结果的制约会为少数法官利用审判权谋私大开方便之门,造成了调解中的隐性违法,并且可能会导致案件处理结果高度个别化,不利于法院公平执法。

第二,可能会牺牲公正。调解与仲裁区别主要是,在一般情况下,调解并不需要对权利争议的是非作出严格而明确的判定,它所追求的目标是通过对争议的权利处置、补偿而达到一种妥协的和平状态。协商解决纠纷的方法起码基于两条理由是缺乏公平的:其一,一方当事人可能比另一方当事人拥有更大的讨价还价的能力;其二,由于形式正义不适用,因此,与特定某人就相同问题进行协商的不同的个人,可能就无法得到比较正义。从调解的角度看,牺牲部分权利换取和睦关系的恢复是合理的和值得的。然而,法院调解毕竟是诉讼中的调解,从诉讼的角度看,这种做法的合理性就大可质疑了,恢复和睦关系不应该以弱化权利保护为代价。

第三,在这种模式下,由于法官对调解的偏爱正在制度化,从而使得建立在自愿原则上的调解具有了强制性。具体表现在法院调解运作的各个阶段:调解的启动由审判权决定,实践中调解程序的启动随意性较大;调解过程由审判权掌控,从当事人之间信息沟通到调解方案的形成,基本上由审判权说了算;在促成调解协议形成方面审判权没有制约,容易出现强迫调解。调解模式与审判模式的最重要的区别即在于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必须得到当事人认同。依据自愿原则,调解协议的达成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但由于法院调解过程中强制性因素的存在,使得自愿原则难以得到落实。可以说在调审结合的审判模式中,强制与自愿的矛盾和冲突是无法避免的。同时,选择调解还是判决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强制调解还构成对公民宪法权利的侵犯,对社会公正的损害,对和谐社会的损害。

当然,对于法院调解中存在的强制性因素,我们也应理性看待。法院调解的强制性是有客观基础的,它是和国家的审判权相适应的。审判权必须是具有强制力的,否则其权威性就无从确立。当事人提讼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纠纷,所以,在必要的时候,他会以非常现实的态度选择自愿合作与妥协。但是,“自愿”只是当事人的一种内心活动,在外部是很难识别的。因此,所谓自愿原则是很难把握的,它只是一种理想化的应然状态,实际上是无法真正贯彻的。所以我们不应一味简单地否定调解的强制性,我们所反对的应是那种非理性的强制。

三、法院调解的未来:废除抑或重构

笔者认为,法院调解经历了衰退后又再度复兴,这绝非偶然的现象,而是其强大生命力的写照,更是其实践价值的彰显。正如埃尔曼所言:“调解及其他非诉讼方式是一种重建任何冲突可能打乱的平衡的代价低廉的方式。”[3]“各国法律对于调解等非诉讼方式的肯定,事实上不仅缘于对法律诉讼过程中的种种麻烦和困扰的忧虑,而且缘于一种追求至中、和谐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文化意识。……调解往往意味着权利纠纷的当事人在争取或保护自己的权利方面互相妥协。相互妥协的精义在于‘互谅互让’,通过这种妥协,恢复或重建和谐的人际关系。”[4]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是具有特别的政治价值的。

所以,笔者认为,中国的现实国情决定了法院调解存续的必要性:首先,法律的不确定性是法院加强调解的逻辑前提。法律规则与客观世界无法实现一一对应关系,法律无法涵盖现实生活中的各个方面。法律条文中所使用的概念通常由内容不甚明确的日常用词构成,立法技术的局限决定了许多案件仅依法律条文的字句进行逻辑推论是无法解决的。在这种前提之下,如何最大限度地将社会生活纳入一种有序和良性的发展状态,这是法院在解决纠纷时所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法院通过采用调解这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让当事人双方通过交互合理性来融合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间的张力。其次,法律文化传统是加强法院调解的文化原因。一方面,我国传统社会基于无讼的理念,国家正式机构仅承载有限的社会纠纷,大部分民事纠纷包括刑事纠纷交由民间自行解决,实行民间自治,必然导致纠纷解决方式的分化,即自治与吏治并存的格局;另一方面,民间法与国家法互动机制的长期存在,也为法院调解的存在提供了依据。再次,司法资源的不足是法院加强调解的经济因素。诉讼爆炸与司法资源供给不足的矛盾促使法院尽量采用省时省力的调解方式来结案。

在肯定应延续法院调解的同时,我们对于其现实存在的弊病也不能视而不见。如前文所分析的那样,法院调解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就是由于“审调合一”的模式造成的,基于此,似乎实现审调分离成为当然的理想选择。但是,当前承办法官调解的实践中强制调解的行为表征及其作用并不确定,其与当事人之间意思自由的关系如何定位,正当影响与非法强制如何区分尚不明确,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与强制调解的出现及作用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无可靠的实证分析数据予以支持,而即使是调审分立,另设的调解法官同样有强制调解的权力和动力,并不能真正杜绝强制调解的出现,却因此需要增加额外的人员、时间和设置专门的程序阶段,不利于调解高效、及时解决纠纷优点的发挥。我国民事诉讼中调解与审判由同一审判组织主持对调解中当事人的心理确实有影响,但这种影响并非完全是负面的,也具有正面效应,可以促使当事人在调解中认真对待,合理提出己方的要求。如果将视野拓宽至域外,由于当代社会当事人对纠纷解决过程中的评价功能的要求开始增加,单纯的中立第三方见证下的协商交涉难以满足他们的要求。因此,许多国家的此类程序在当代都出现了衰落的迹象。由此更说明调解与审判程序的分离或许并非最佳选择。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虽然对法院调解造成的强制还没有量化的数据支撑(事实上也几乎无法获得这类数据),但是从实证的角度看,调审合一造成的弊端已是不争的事实,法官既作为调解人又作为审判者参与纠纷解决,由于前文分析的诸种原因表现出对调解的偏好,为达到调解结案的目的,有时必然会采取或明或暗的强制手段,对当事人的心理施加影响,直接或间接地强制其接受调解方案。所以,调审分离应是理想的选择。但是,也应考虑中国的具体国情,如同有的学者所主张的,不能简单地一刀切,而应区别对待。具体说,基层人民法庭实行“调审合一”。据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的通报,自1998年11月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后6年以来,全国人民法庭共办结一审案件12939822件,其中一审民事案件12830113件,占99.15%,占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案总数40.21%,我国共有人民法庭10345个,法官总数27942人,每个法庭人均2.7名法官。“一人庭”、“两人庭”还为数不少。这些数据表明,在基层人民法庭要实行调审分离是脱离实际的。所以,基层人民法院只能实行有条件的“调审分离”;中级法院可以实行“调审合一”为主,“调审分离”为辅。因为中级法院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要比基层法院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少得多,但中院审理的二审案件又必须实行合议制的规定,加上目前各中级法院的人员配备不均,案件的压力不等等原因,所以“调审合一”为主、“调审分离”为辅的方案比较可行。也有学者提出应“建立一种当事人主义定位的调解理念和制度”[5],但这实际上还是建立在对“调审合一”所产生的强制因素的背离的基础之上,其实质还是主张审调分离,消弭审判权对当事人所产生的压力,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真正实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当然,要对一项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深厚根基并和现行主流政治意识形态契合的制度进行重构,这是需要经过一个较长的发展时期才能逐步实现的。

参考文献:

[1]杨润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236.

[2]姚志坚.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法院调解――对我国法院调解重兴现象的法理分析[J].法学研究,2005(7):15.

[3][美]埃尔曼.贺卫方,高鸿钧译.比较法律文化[M].北京:三联书店,1990:156.

改革开放后的变化第2篇

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从各个角度总结经验的都有,但还没有后现代这个角度的。事实上,改革开放具有后现代性,灵活应变是其重要体现。“把变革制度化”这样一种创新,是改革开放对人类做出的贡献。

改革开放绝非解决了姓社姓资的问题那样简单,那只是属于第二次浪潮的经验。这个层面的经验对于象美国这样的国家没有太大借鉴意义。事实上,改革开放还有超越第二次浪潮的那一面,即关于变革本身的人类经验。

托夫勒早就预言了“姓社姓资”的问题不存在以后下一步会是什么:“世界已经离开了暴力与金钱控制的时代,而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者的手里。”前沿理念表明,未来方向将是发展“智慧星球”(Smart Planet,Smart在中文中就是“灵”―聪明与灵活)。

灵活(Smart)是第三次浪潮的神髓所在。信息化就是Smart化,电脑网络是实现Smart的数字神经系统,信息是Smart的血液,知识创新是Smart的表现。与Smart相反的,是第二次浪潮的坚固(Solid)。现在,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包括前苏联和华尔街投行。人类下一步最迫切需要的,就是与Solid相反的经验。这正是改革开放所能提供的。

改革开放不仅“搞活”了中国经济,更重要的是形成了以灵活为特点的文明体系。

通过灵活来适应变革,在改革开放的经验中表现为三个方面:实事求是,摸着石头过河与变革本身制度化。

实事求是,是改革开放后现代性在思想方式上的体现

实事求是,按字面的意思,是指从实际的事物中求得规律,它强调的重心在实事。前现代的特点,是脱离求是,去实事,人们称之为经验主义;现代性的特点,是脱离实事,去求是,人们称之为教条主义;后现代的特点,是寓求是于实事之中,特别强调求是不可离开实事,所以又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许多人都把实事求是误会为经验主义,把后现代思维混同于前现代思维,把中国人想象成非洲原始人,这可是大错特错。中国人的思维不是实事,而是实事求是。后现代强调具体事物对于抽象事物的价值优先性,存在对于本质的价值优先性;但它又不象前现代那样,否定抽象事物和本质。这是改革开放中,中国人与众不同的根本的思想方法。

反观前苏联和新保守主义左右时的美国,是典型的僵化的现代性思维。为了所谓“政治正确”,总是一条路走到黑,而不管具体情况是怎样的。这种脱离“实事”的“求是”,把理性绝对化,走了现代性的极端。

后现代主义打破这种工业化思维的口号是胡塞尔提出的“回到事物本身”,他强调不存在抽象的普遍真理,一切本质,必须放回到它的具体存在中去。“回到事物本身”翻译成古汉语,就相当于“求是实事”―要求是,先实事。转换成英语思维,就是Context(语境、上下文)的方法。比如,国情就是一种Context。任何一个词(主义),都得放在这个“上下文”里,讲求意义与环境的匹配。信息化不同于工业化的根本之处,就是求解意义在每一处的不同,把它一对一地实现出来。

实事求是并不是在信息化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但却暗合了信息化的精神。中国搞工业化之所以比别人快,除了其它原因外,较早挣脱了苏式僵化思维、美式僵化思维,比苏美更加灵活,这是一个重要原因。

后现代思想方式的意义在于,它解决了真理的变与不变的矛盾,是变革时代的适者生存之道,是一种源于传统又达于未来的中国式的生存智慧。

摸着石头过河,是改革开放后现代性在行为方式上的体现

改革,其实就是后现代主义所说的解构与建构。三十年改革开放,解构了高度集中统一的传统计划经济,建构起“碎片化”的民营市场经济。

摸着石头过河,是一种碎片化理性实践(而非人们误解的碎片化实践)。碎片化在这里并不是一个贬义词,是指群众分散地发挥首创精神而形成的诸多“伟大创造”,它起着解构和创新的作用;理性在这里是指对实践的及时总结和积累(相当于共同知识的演进生成),形成共同意志(实践理性)。这两个方面,就象实事与求是缺一不可一样,共同构成摸着石头过河的完整内涵。

在后现代主义实践观中,摸着石头过河被形容为“先开枪,后瞄准”。先开枪(喻碎片化实践),不等于不瞄准(喻理性),但强调的是,实践理性不是康德那种先验的纯粹理性,而是在实践中积累生成的共同知识,是事后总结的。先发展,后规范,就是“先开枪,后瞄准”的一种政策实践。事实证明这是行之有效的。

在未来实践,特别是信息化实践中,我们还会遇到许多没有先例可循的事情,坚持摸着石头过河,对于克服长官意志和官本位的瞎指挥,是有重要现实意义的。

变的本身不变,是改革开放后现代性在制度方式上的体现

现代性主张将制度最优化,使之不再变迁;后现代性解构最优制度,将其变为演进生成的制度。如果说现代性制度将不变本身制度化,认为最优规则是不变的;后现代制度则主张将变本身(或“变的本身不变”本身)制度化。也就是说,把改革本身制度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坚持改革不动摇,就相当于说变的本身不变是对改革的制度化。

后现代时代是变革的时代。变是常态,不变是非常态。以变为主调的时代,将与姓社姓资几十年不变的时代迥然不同。改革开放三十年,浓缩了西方几百年的工业化历程,形成了一种急剧变化的生存环境,这正好是未来中国和世界将习以为常的生存环境的“模拟”。中国在其中形成了一种完全不同于工业化的制度逻辑,这就是适应频繁变革的制度逻辑。

改革开放后的变化第3篇

【关键词】改革开放 突变 类型

突变论认为,事物的突变现象有七种基本突变类型:折迭、尖点、燕尾、蝴蝶、椭圆型脐点、双曲型脐点、抛物型脐点。折迭表示事物的开始或结束状态,尖点表示事物的分离或改变状态,燕尾表示事物的开裂或撕裂状态,蝴蝶表示事物的充满或掏空状态,椭圆型脐点表示在事物内部钻或填一个孔,双曲型脐点表示事物的瓦解或淹没状态,抛物型脐点表示事物的喷射或投掷、刺穿现象。①上述七种突变类型除燕尾和双曲脐点外,在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都有明显的体现,但在不同的方面又有不同的表现。认清这些突变的特点和规律,既可以使我们深化对改革开放历史进程的认识,又可以为以后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一些借鉴。

改革开放的各种战略决策和理论建设所表现出的突变类型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党和国家做出了很多战略决策,同时不断进行理论的建设与创新。战略决策本身就是理论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战略决策更具有社会行动纲领性质,理论建设则更注重形成科学系统的认识。这种知与行的关系既使得二者表现出不同的突变类型,又使得二者在突变模式上形成正好相同的结构和正好相反的发展方向。

改革开放的各种战略决策所表现出的突变类型。在改革开放的各种战略性决策中的突变,表现为一个全局性的折迭型突变和若干个方面的折迭型突变。这里的折迭型突变即指一个新行动纲领的开始。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党所做出的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使我国进入了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主要任务的历史新时期,属于在全局上新行动纲领的开始,是全局性的折迭型突变。在这个全局性突变发生和具体展开后,又出现了若干个方面的折迭型突变,即表现为在某个方面开始了新的行动纲领,例如党的十四大确立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属于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折迭型突变;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所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则属于社会建设方面的折迭型突变。

战略决策所表现出的突变之所以是折迭型,就是由于战略决策具有行动纲领性质。这种性质使得一旦做出战略性决策,就标志着一个新的行动纲领的开始,从而呈现为折迭型突变。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战略决策的整体突变模式之所以呈现为一个全局性的突变带出若干个方面的突变,是由于必须先科学确定整体的全局性的行动纲领,然后把这个全局性的行动纲领贯彻到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领域中去,从而形成若干个方面的行动纲领,才能使现代化建设稳定、有序、全面、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的理论建设所表现出的突变类型。改革开放的理论建设中的突变,表现为一个全局性的蝴蝶型突变和若干个方面的蝴蝶型突变。这里的蝴蝶型突变即指理论实现了充满状态而得以正式形成。虽然理论建设中的突变类型与战略决策所表现出的突变类型并不一样,但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理论建设的整体突变结构和战略决策所表现出的整体突变结构却完全相同,都是由一个全局性突变和若干个方面的突变组成。然而在发展方向上又正好相反,理论建设中的突变是先有若干个方面的突变,最后再实现一个全局性的突变。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先是邓小平理论形成,实现了在“中国这样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方面的蝴蝶型突变;后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形成,实现了在“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应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方面的蝴蝶型突变;再后是科学发展观形成,实现了在“如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方面的蝴蝶型突变。在三个方面的理论上的蝴蝶型突变完成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正式形成,实现了全局性的蝴蝶型突变。

理论建设中的突变之所以表现为蝴蝶型,是由于这些重要的指导思想作为科学系统的认识,必须要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发展到一定阶段,才能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得以正式形成。而这种发展到一定阶段方正式形成的理论,之所以不能算是折迭型突变,即不能算是到一定阶段开始出现的新东西,就在于理论在正式形成前就一直有很多理论内容已经出现,甚至理论的基本基调或者说是基本原则在很早就已经奠定。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理论建设的整体突变模式之所以呈现为若干个方面的突变带出一个全局性的突变,则是由于在理论建设中,必须先有某个方面的蝴蝶型突变,才能再有其他方面的蝴蝶型突变,当各个方面的蝴蝶型突变都完成后,才能形成全局性的蝴蝶型突变。也就是说,虽然不同理论解决的是不同方面的问题,但后面形成的理论是要以前面形成的理论为基础的,而又只有各个方面的理论都形成后,才能最终形成全局性质的理论体系。

改革开放的具体实践在宏观上和微观上所表现出的突变类型

所谓宏观上表现出的突变即指社会整体上的或社会某方面、某领域的突变。所谓微观上表现出的突变即指社会个体上的或某个单位、某个组织的突变。改革开放的具体实践在宏观上的突变与在微观上的突变可以指的是同一社会现象,只是观察视角不同。但改革开放的具体实践在微观上的突变并不都表现为宏观上的突变,只有在微观上的大量突变才可以表现为宏观上的突变。正是由于二者并不一定重叠,观察视角也有所不同,所以二者的突变类型也就很不一样。

改革开放的具体实践在宏观上所表现出的突变类型。改革开放的具体实践宏观上表现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尖点型突变,即呈现为向某种方向的转变。例如,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农村改革体现为农村体制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方向转变,城市经济体制体现为向扩大企业自方向转变,政治体制改革体现为向民主化、法制化转变。另一种是椭圆脐点型突变,即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出现漏洞、问题,或者党和政府想方设法填补了漏洞,解决了问题。例如, 1988年,我国在经济体制转轨中出现的过旺的社会需求、过快的工业发展速度、过多的信贷和货币投放、过高的物价涨幅、经济秩序混乱等“四过一乱”问题,以及随后党中央通过三年治理整顿对这些问题的解决。

改革开放的具体实践之所以宏观上表现为尖点型突变和椭圆脐点型突变,是由于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基本都是与以往有很大不同又处于不断发展之中的,在这些方针、政策的强力影响下,社会就很容易发生变化,但由于宏观性的社会事物如社会整体、社会某方面和社会某领域等,作为一种社会存在,是不易消失的,所以其即使有所变化也大多是体现为向某个方向的转变,即尖点型。也正是由于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基本是在探索中形成的,更由于社会的极端复杂性和各种意外因素的存在,所以难免有各方面不能及时跟进之处,在社会宏观上就会表现为出现漏洞、问题,以及随后党和政府对这些漏洞的填补、问题的解决,即椭圆脐点型突变。

改革开放的具体实践在微观上所表现出的突变类型。改革开放的具体实践在微观上表现为两种突变类型:一种是折迭型,表现为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过程中,出现了新的事物。例如,20世纪80年代初,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通称“三资企业”)这些新的经济形式的陆续出现。另一种是抛物脐点型,表现为某一新事物短期内大量出现,呈喷射状态爆发。例如,自1985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实行新的农村购销体制和帮助农村调整产业结构后,乡镇企业迅速发展起来,这两种突变类型还往往是相互关联的,即:某一新事物在刚一出现时数量较少,是折迭型,但随后不久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呈现为爆发式增长,变成抛物脐点型。例如,1978年秋,安徽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村秘密实行土地“包干到户”即是折迭型突变。不久,这种做法即得到了上级和中央的有力支持,于是“包干到户”和“包产到户”这种联产承包责任制就在全国迅速推广,这就表现为了抛物脐点型突变。

改革开放的具体实践之所以在微观上表现为折迭型突变和抛物脐点型突变,首先是由于微观性的社会事物与宏观性事物相比,本身就容易表现为出现或消失,其次则是改革开放政策强力刺激和推动的结果,特别是我国在经济改革方面的目标就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以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市场经济属性的新生事物,呈现为折迭型突变。这些市场经济属性的新生事物如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肯定和推广,就容易呈现为抛物脐点型突变。

改革开放过程中的突变类型所带来的启示

在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的突变虽然是全方位的,但在不同的方面却表现出了各自不同的突变类型和突变组合模式,有些突变类型和突变模式上的差异甚至还显得非常奇妙。这给我们今后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带来了一些启示。

一是继续把十一届三中全会所做出的工作重点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和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深入贯彻到现代化建设的某个或某些方面上,不断做出现代化建设某个或某些方面的新战略决策。把工作重点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和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属于改革开放全局性折迭型突变,将贯穿于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二是不断实现理论创新,进一步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理论建设中,是在不断实现某个方面理论的蝴蝶型突变中形成全局性的蝴蝶型突变的,而且形成新的方面的理论突变,还必须以以往诸方面的理论突变为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总结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验,关注和解决新的问题,实现理论创新,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三是认真把握战略决策与理论建设之间的内在联系,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与共同发展。战略决策与理论建设具有较明显区别,前者具有社会行动纲领性质,后者则更注重形成科学系统的认识,二者是一种知与行的关系。但战略决策与理论建设在突变模式上所形成的正好相同的结构和正好相反的发展方向,却揭示出了二者存在着重要的互动关系。理论建设的奠基性工作推动了全局性战略决策的形成,全局性战略决策在各领域的展开推动着理论建设的发展,而理论建设的推进又进一步有助于全局性战略决策在各领域的展开。只有在这种良性互动中,全局性战略决策在各领域的覆盖面才能越来越广,并展开得越来越充分,理论体系才能建设得越来越完备,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也才能越来越好。

四是认真关注改革开放具体实践微观层面上出现的新事物和新问题,对符合社会进步潮流的新事物及时给予肯定和推广,使之上升成为社会宏观层面上的进步;对危害社会的新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和制止,防止其蔓延成为社会宏观层面上的漏洞、问题。因此,就必须设法做到让微观层面有益的折迭型突变,去进一步实现抛物脐点型突变,而微观层面有害的折迭型突变,则要坚决防止其向抛物脐点型突变的转化。

五是对于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所可能暂时出现的问题、漏洞,群众应给予充分的理解,并报以良好的预期。由于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基本是在探索中形成的,更由于社会的极端复杂性和各种意外因素的存在,所以难免有各方面不能及时跟进之处,在社会宏观上就会表现为出现漏洞、问题,就会呈现为椭圆脐点型突变。因此群众应对此种突变给予充分的理解,相信党和政府一定会填补了漏洞,解决问题。(作者为华南农业大学思政部副教授)

改革开放后的变化第4篇

论文关键词:制度变迁 分权 地方政府竞争

中国三十年来的年均近10%的经济增长,缔造了“增长奇迹”。而正是地方政府为了自身的政治晋升和经济利益,展开围绕gdp的以经济发展为目标的竞争,才导致了中国的高速经济增长(张军、周黎安,2008)。改革开放后,我国实施了分权让利的改革战略,这就包括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的分权,也包括向国有企业的分权。国内外许多学者认为是改革开放后的分权化改革导致了地方政府竞争,从而保证了中国在体制改革并不到位的情况下也能实现经济高速增长。厘清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内部逻辑必须了解具有中国特殊的地方政府竞争,而这应该从中央与地方关系入手。

不同时期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一)改革之前的央地关系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两千年以来的中央集权体制并融入一些前苏联体制因素,建立起了单一的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切权力属于中央,地方的权力需要中央政府授权,服从中央的指令,并接受中央的监督。中央直接任命、调换和升迁地方官员来操控地方政治,并通过财政权控制地方经济。由于中央集权体制弊端逐渐暴露,国家开始不断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1958年开始,中央进行了第一次权利下放,将大量的企业管理权、计划管理权、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权、劳动管理权、财税权下放到地方。但是在“”和“赶超英美”的背景下,由于权力下放过快过大,导致中央财力大大受损,也破坏了中央必要的统一性。于是中央不得不重新集权,收回了下放到地方的权力。

中央的第二次分权始于1970年,当时出于两个目的:实现出于军事考虑的地方自给自足和实现第四个五年计划的高增长目标。这次权利下放,追求地方经济自成体系,调动了地方积极性,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中央调控,又造成了地区分割、重复建设、管理混乱,于是权力又再一次集中。

从建国到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间,中央与地方关系一直处于“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放权—收权”的恶性循环之中,放权随意性较大,没有法律根据,全属中央政府为解决集权体制的弊端而采取的权宜之策。在这一时期的中央集权计划经济体制下,地方政府之间也存在激烈的竞争,比如时期的虚报粮食产量;各地纷纷学大寨,争当南泥湾等(刘亚平,2007)。但这一时期的政治取向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经济发展并不是国家的中心任务。当地方政府的独立经济利益尚未被合法化之前,地方政府即使对某种稀缺资源有需求,也只能通过隐蔽的、非正常的甚至非法的渠道来表达。这种体现为“政治内幕”,更加隐蔽的竞争渠道难以为人们所直接感知。但是这种竞争主要是争夺中央资源分配的竞争,竞争结果全凭中央政府的裁决,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仅仅扮演执行中央政府指令的工具角色,并没有调动生产积极性的有效的激励因素。

(二)改革开放后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分权伴随着经济市场化而展开,中央给予地方更多的自。如从1980年到 1984年实行的“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分灶吃饭”的财政收入分成体制,1985 年的利改税改革,1987年的“财政大包干”。1980年建立了四个经济特区, 1983年启动了金融系统的分权改革。由于缺乏规范性的放权让利,衍生出地方政府非理性的追求自身利益,导致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冲动和盲目,也削弱了中央宏观调控能力。1994年开始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各个领域实行全面改革,产生了分税制和加强中央银行作用,在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基础上,明确划分税种,在一定程度上从制度上理顺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关系,适度收紧了中央权力,增强了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这一传统的“活/乱”循环模式因没有随着“一放就活”格局的重新出现而被中断。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使中国的经济体制从以往的“条条”为主转变为“块块”为主。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与逐渐从改革之前的争夺中央资源的“奔向顶层的竞争”转向了发展本地经济的“扑向底层的竞争”。

改革前后的分权及地方政府竞争

央地关系的变迁主要就是财权和事权的分配,以及这些权力的分配能否在制度上固化。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放权程度甚至比改革开放之后还大些,地方政府竞争程度更为激励。因为改革前各地方政府均是中央政府的行政工具,具有明显的同质性,同质性个体必然表现出比异质性个体更加激烈的竞争(洛伦茨,2000)。改革之后逐渐形成了“地方政府统御地区经济发展”的格局,地区差异化较大,其竞争激励程度反而会降低。但是,改革前后地方政府竞争的问题不是存不存在和激不激烈的问题,而是“为了什么而竞争”的问题。只有始于改革开放的与市场化和对外开放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分权才真正激励了地方政府为了经济发展而展开竞争,就像张军和周黎安(2008)所描述的“为了增长而竞争”。中央高度集权的单一制下,地方政府是纯粹的行政人,他们之间的竞争是争夺有限稀缺资源的“分蛋糕”式的向上的分配性竞争,而不是“做大蛋糕”的向下的生产性竞争。最终结果就是总量一定的中央资源分配到了某个地方,而社会资源总量和国家总财富没有明显变化。

改革之后的分权能够实现“增长奇迹”的原因在于其与改革之前的分权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区别所引致的激励差异:第一,改革前地方政府的竞争压力主要来自中央的政治压力,而非来自本身所辖的社会经济活动的压力。改革后地方政府获得了改革自和资源配置权,成为了地区经济的统御者,于是才有了发展辖区经济的意愿和竞争动力。第二,改革前的分权没有涉及政企关系,因为企业都是政府附属物。改革之后开始注重对企业放权,激励了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而且也激励了地方政府对下放企业的扶持。第三,改革之后的分权赋予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自和财政收入分享权,使得地方投入的资源能够有效的增值促进社会总福利增长,能够克服中央政府对改革的政治约束,成为改革开放的动力。第四,市场化取向的分权化改革允许地方政府进行经济试点,创造了高度灵活、适应性很强的制度基础,促进改革的制度创新。

第五,改革之前,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目标和行动是一元的,政治为纲。改革之后,在“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体制下,以gdp为最主要指标的政绩考核体系决定了地方官员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均直接取决于当地的经济发展。第六,改革之后的对外开放导致国际资源大量流入,大大增加了地方政府可以争夺的内容,地方政府竞争也只有在对外开放条件下才显示出了对经济增长的巨大作用。

通过以上分析,是否可以得出结论:分权改革导致了中国的经济增长奇迹?其实不然,分权改革是中国高速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分权化的大国治理结构并非中国独有,西方联邦制国家的分权化程度更高,甚至跟中国同样处于转型时期的俄罗斯的分权化程度也比中国高,但是这些国家都没有出现像中国这样的高速经济增长。为什么中国的分权化治理就能实现高速经济增长呢?答案在于分权治理的另一面:集权治理。与联邦制国家不同的是,中国的特征是经济分权和政治集权。政治集权保证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和监督,能够通过等级制将中央政府的目标和决策逐级发包给地方政府,交由地方政府来完成和实现。正是因为中央政府手中掌握有政治市场的稀缺资源——政治分配权和控制权,地方政府才为了争夺之而互相展开激烈的竞争,竞争的标尺就是经济绩效。当各级地方政府都为了经济增长而努力时,全国的经济自然而然获得了高速的增长,可以说这是地方政府竞争的一种客观结果。联邦制国家的地方政府也存在竞争,但是它们不会像中国的地方政府这样在中央政府的“增长共识”之下为着一个共同目标而竞争,这也恰恰体现了我国集权体制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这种优越性在较短的变革时期体现得尤为明显。而不恰当的政治和经济分权往往会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威,不仅不能激励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约束地方政府的“掠夺之手”,而且还助长了地方私利的膨胀和地方保护主义。

制度变迁的解释

地方政府竞争是随着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变而变化,主要与中央政府的集权和分权以及分权的形式和内容有关。而我国中央地方关系的变迁与经济体制的变迁紧密联系,即经济制度变迁决定了中央地方关系的制度变迁。改革开放后,三十年来经历了一系列的经济制度变迁,进行了产权制度、企业制度、财税制度、金融制度等改革,经济体制不断完善,中央与地方关系也摆脱了“死乱”循环,引发了追求经济发展的地方政府竞争,维持了三十年的高速稳定的经济增长。制度变迁源于原有制度安排的不平衡,出现了新的获利机会。中央政府的每次集权和分权都是出于改变当时困境,追求潜在利润的制度创新,也使得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契约关系随之变化。改革之前的混乱制度变迁在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内生弊端使得价格机制扭曲、偏好模糊,新的获利机会短暂而微弱。改革之后市场经济体制逐渐成长,价格机制和显示偏好完善,制度变迁呈现良性发展,中央与地方的契约关系平稳,地方政府成为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

从中央与地方关系变迁及其由此引发的地方政府竞争的演变我们可以得出我国转型过程中制度变迁的“三阶段假说”: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是命令与服从的关系,地方无博弈权,有的只是相互争夺中央资源,中央政府总管国民经济发展,是推进制度变迁的主体;转型时期,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过渡,市场在逐渐形成,具有独立利益的地方政府为了本地经济绩效以在地区竞争中占得先机,往往会伸出“援助之手”,保护本地企业,促进产权改革,成为有“中国特色的产权保护制度”,地方政府是推行制度变迁的主体;当市场成熟、产权明晰、法治完善后,发展型政府应逐渐退出生产一线,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将由占市场主导地位的微观经济主体推进制度变迁(金太军、赵晖,2005;金太军、汪波,2003)。

改革开放后的变化第5篇

关键词:戊戌变法;改革开放;差异性

1898年6月,中国资产阶级维新派掀起了一场救亡图存的改革运动,这就是著名的戊戌变法。戊戌变法最终虽然失败了,但却预示着“亚洲觉醒”的到来。开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时至今日已近39年。改革开放给中国人民的生活面貌以及精神面貌带来了历史性的变化。这两场伟大的变革,在中国近现代的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同为改革,戊戌变法和改革开放有许多相同之处,同时也有显著差别。比较两者的成败可以从客观环境、主观领导权、战略选择和社会共识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此来发现成功改革所需要具备的规律性因素,对中国今后的改革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客观现实的差异性

以救亡图存为己任,戊戌变法发生在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背景产生的,比较而言,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国内外大局趋于稳定,人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由于两者的客观现实不同,必然导致结果不尽相同。

从客观条件来看,戊戌变法的失败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避免的。首先,清朝自努尔哈赤1616年建立后金,至1898年戊戌变法,期间已经历200余年,即便没有外敌入侵,王朝也已走向没落。其次,清政府统治危机加剧。戊戌變法前,清王朝刚刚平息了太平天国运动,可谓元气大伤。随着甲午战败,民怨四起,国内动荡的局势日益加重。最后,帝国主义侵略不断加深。自1840年鸦片战争,中国社会逐渐进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至甲午战争后,大量的割地与赔款大大加深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化,民族危机日益严重。总之,戊戌变法前的客观环境决定了变法很难获得成功。

与之相反,20世纪70年代的改革开放则是另外一种景象。新中国成立后,经过50年代中期生产资料公有制改造,国民经济得到了极大地恢复。1978年以后,以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大胆而勇敢地推行改革开放政策,成功地走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与戊戌变法相比,改革开放处于一个较好的客观环境下。一方面,改革开放发生时新中国政权刚刚成立30年,正处在一个国家政权的上升期。另一方面,作为新兴的社会主义国家,虽然面临外交范围的挑衅,但敌对势力的侵略和强占已不复存在。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中美、中日等关系改善,由此可见中国已经为改革扫清了所有外患障碍。可以说,良好的客观环境为改革开放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二、领导权的稳定性

戊戌变法的失败很大程度上是由于领导权的不稳定造成的。一方面,戊戌变法的领导者们并没有真正掌握实权。以康有为代表的维新派们把希望寄托于没有实权的光绪皇帝。然而实权仍掌握在慈禧太后手中。另一方面,戊戌变法受到了中央顽固派和地方实力派的阻挠。与戊戌变法不同,1978年的改革开放,建立在共产党的稳健领导基础上。首先是以共产党为执政党的国家领导集体,他们深刻意识到若不及时主动进行改革,中国将无法应对全球化带来的巨大机遇和挑战。其次,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根本之处还在于执政党始终没有放弃自身的历史责任与政治责任,发挥了执政党在改革进程中的历史主动性,确保了改革领导权的稳定性。最后,改革开放的领导者威望甚高,对社会下层的可控性也更强。改革开放时新中国刚成立三十年,虽经历了若干挫折,但人民群众对领导者的信赖度很高,人民群众坚信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国力必将走向复兴。

由此可见,要在一个大国推进改革必须在相当长时期内维持领导权的稳定性。没有一个坚强的致力于改革的领导集体,就无法设想结构性的社会体制变革。

三、战略选择的系统性

改革的系统性,决定了改革不仅是某一领域的改革,势必涉及多个层面。

戊戌变法颁布的指令虽然涉及政治、经济、文教、军事多个方面,但相互之间并没有形成关联,也没有一个明确的改革核心。另一方面,当时变法的推动者并不了解社会底层的状况,只是一味地在政权顶层推行变法,变法的诸多命令根本不能在社会中间得到广泛实施。随着变法推行的命令增多,触犯的利益也越来越多,最终遭到了当权者的镇压。

然而改革开放,中共在改革之初并无特别清晰完整的改革策略,许多重要的改革措施都是慢慢在实践中确立。比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从1978年重新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之后,到党的十三大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这不仅为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而且更加明确了改革的基本方向。1985年10月23日,邓小平会见美国时代公司组织的美国高级企业家代表团时说:“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1992年,邓小平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进一步阐述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性。他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随着改革的深入,从秉承“摸着石头过河”的思路到逐步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来布局改革,从1979年开始试办经济特区到1992年正式通过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改革开放在实践中稳步前进。这样,一个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中心,以发展生产力为直接目的,以改善人民生活,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目的的全面改革战略就逐渐形成。

比较而言,我们可以得出:改革需要执政党和领袖对本国国情有清醒的认识,并以此为出发点选择一个改革的重点,围绕这个中心实施下去,这样才能达到改革所需要的目的,才能为全面完成改革提供可能性。反之,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中心,这些改革措施又不能得到系统的执行,这样的改革不仅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还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更大的危机。

综上所述,以比较的观点分析戊戌变法和改革开放之间的差异,我们不难看出改革中的某些规律性的因素,诸如:良好的客观环境是改革成功的先决条件,因此应尽可能将改革控制在一个良好的客观环境之中;稳定的领导权是推行改革成功的有效保证,需要将自上而下的稳定领导与自下而上群众参与进行有机结合;系统性的战略选择是对改革的整体把握,改革的战略选择应该具备一个明确的中心并得到系统的执行;所以必须做到在争取和累积社会共识基础上进行改革等等。戊戌变法和改革开放截然不同的结局,我们都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找到答案,从而得到合理的解释。

纵观新时代的中国,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必将延续下去,在今后的改革中继续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中国的改革开放必将越来越成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一定会越来越美好。

参考文献: 

[1]《中国改革开放30年》 

[2]《中国近代史》 

改革开放后的变化第6篇

关键词:改革开放;财政预算收入;财政预算支出;变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财政体制一直处于不断变动中,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来,以放权让利为核心的体制变革使得财政体制的变动更为剧烈。财政收入和支出占gdp比重的变化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有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财力的这种变化已经出现太大的负面影响,应该采取有力措施加以制止;有人则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财力的变化尚属正常,国家财力下放和集中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还有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家财力就没有发生明显变化,所以不存在一些人担心的问题。

一、改革开放财政收支规模的变化

1978年,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从此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伴随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是政府财政收支规模的不断变化,表1(见下页)显示了在这30年中财政收支规模的变化:财政收入绝对数除1979年和1980年略有下降外都有增加,财政支出绝对数也除了1980年和1981年略有减少外都以不同速度增长。与1978年相比,2007年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分别增加了45.76倍和44.62倍。从财政收支增长率来看,有的年份增长快,有的年份增长慢,而且在1994年前后几年波动较大,没有明显的变化规律。如果与gdp增长率变化结合起来看,可以发现在1994年以后财政收入和支出增长率基本大于gdp增长率,而在1994年之前是有的年份gdp增长率大于财政规模变化率,有的年份小于财政规模的变化率。

作为衡量财政规模的另一种更好的指标——财政收支占gdp的比重的变化则是另一种情形。图1和图2显示了改革开放30年国家财力的变动情况,fi/gdp和fe/gdp曲线都呈u型变化,并且以改革开放的第17年(1994年)为转折点,在1994年以前有下降趋势,而在1994年后又有上升倾向。1978年以来全国财政预算收入占gdp百分比表示的国家财力呈明显下降趋势,1978年为10.18%,而在1995年下降到10.18%的最低点,在以后几年又有回升趋势,2007年达到了20.80%。与此相对应的全国财政预算支出占gdp百分比在1987年为30.50%,在1996年达到最低点11.11%,2007年又回升到20.09%。

二、我国财政收支规模变化的原因分析

1.对财政收支绝对数增长的解释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首先得益于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在这30年中gdp年均以10%以上的速度增长,1987年gdp为3 642.2亿元,而2007年是246 619.0亿元,是改革第一年的67.7倍。在财源扩大的基础上,财政收入迅速增加。其次,价格变动也是引起财政收入增加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一方面,随着价格总水平的上升财政收入会同比例地增长,表现为财政收入的虚增;另一方面,我国采用了累进税制,“档次爬升”效应使得财政收入有所增加。此外,分配政策和分配制度也会对财政收入有一定的影响。

财政支出规模变化趋势方面的研究,以“瓦格纳法则”最为著名,之后,又有皮考克和怀斯曼的梯度渐进增长论和马斯格雷夫与罗斯托则的经济发展阶段。此外,还有从政治制度角度来分析的,如尼斯坎南的官僚预算最大化模型、普维亚尼的财政幻觉假说和选举权扩大增长论等。以上各种理论对我国财政支出不断增长都有一定的解释力,但不能解释全部原因。

2.财政预算收支占gdp比重u型变化的解释

从1978年开始,在财政体制方面进行了“让利—放权—分权—非对称性分权”的改革路径。改革开放之前,国民收入分配实行统收统支体制,根据当时实践总结出的“2、3、4”比例关系①,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普遍较高。在改革开局之年,传统的国民收入分配体制仍未改变,1978年财政收入占gdp比重高达30.78%。为改变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模式,我国政府加快了市场化的改革步伐,多次对企业放权让利,在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利润分配关系时向企业倾斜。当时国有企业运行状况不佳,微观效益不理想,政府逐年加大放权让利的力度,以激励企业行为。这使得财政预算内收入占gdp的比重不可避免地呈直线下降的趋势。同时,为扩大部门财务自主权,把一些本应纳入国家预算内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交给各个部门,实行自收自支,形成了大量的预算外管理资金,虽调动了各部门发展经济和增加收入的积极性,但造成了预算外资金挤占预算内收入,肢解了财政预算,也使得财政预算收入占gdp比下滑。因此,尽管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预算内财政收入的绝对规模虽逐年递增,但其增行速度显然不及gdp的增长速度。1994年,中国进行了根本性的税收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较为规范的财政预算收入体系,有效地阻止了财政预算收入占gdp比重持续下滑的势头。1996年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开始出现止跌回升的态势。税收作为预算收入的主体,要解释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必须从税收体制和预算体制两方面入手:(1)我国当前的税制结构是以增值税为主体,而增值税与工业增加值有密切联系,由于工业增长速度高于经济增长速度,税收收入也显著高于gdp的速度增长,从而财政收入也开始快于gdp增速;(2)通过预算体制进行分析。从预算编制阶段来看,在安排税收收入计划指标时往往低估,从而在一开始就预留了一定的“超收”空间;从预算执行阶段来看,由于1994年税制设计时的基本思路是“宽打窄用”,名义税负设置过高,因此随着近年来税收实际征收率的不断提高,实际税负持续接近名义税负,导致税收收入的高增长;从预算审批阶段看,现行预算法对“超收”的规定比较模糊,“超收”收入的决策与动用基本上在行政体系内完成,未纳入人大的审批范围。因此从预算收支扩张来看,预算内收入持续高增长,产生大量“超收”收入的根本原因是以增值税为主体的税收结构和不健全的预算管理体制。结合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具体历程来看,1995年国家逐步实行“费改税”试点工作和清理整顿各种基金和收费项目;1996年又进一步强化了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将一批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和基金转化税收征收,纳入预算内管理;1997年政府将13项基金和附加纳入预算内管理,减缓了预算外资金对规模的增长;1998年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分配制度的完善,经济秩序逐渐好转,同时加强税收征管,财政收入增速比gdp增速快,造成了财政预算收入占gdp比重的u型变化。

同样在经济体制改革前,由于“低工资、高就业”等政策,需要对国有企业和工人进行大量财政补贴,财政预算支出占gdp比重相当高,在1978年仍为30.5%。为改变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包得过多、统得过死的局面,调整政府职能和分配格局,激发经济活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政府减少了对经济的干预,财政支出规模也逐年下降。1984年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发展商品经济的改革目标,真正启动了改革的历程。1994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改革,尤其是分税制改革对财政收支的变化产生了重大影响。1997年的十五次代表大会规定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是不断减少对经济干预的过程,同时又是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所以在这一阶段财政支出占gdp比重持续下降。在经济体制走上了市场经济的运行轨道之后,随着改革的逐步到位和gdp的增长,逐年下降的趋势得到了扭转。一方面,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力发展科教文卫事业、扩大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大量的财政支出来满足公共需要;另一方面,政治决策对我国财政支出规模有决定性作用,不合理的决策机制扩大了财政预算支出规模,存在着政府预算中的“公地悲剧”。因此,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又逐渐回升。这一过程可以用下图来表示:

三、结论

改革开放30来,我国财政预算规模经历了比较大的变化。财政收支绝对规模逐年增长,而占gdp比重则大致呈u变化。我国财政预算收支规模的变化深刻地体现出了改革的过程和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特征。经济体制的改革直接导致了我国财政收支规模的变化,同时其他因素对财政预算收支规模的变化也有一定的影响,但最重要的还是源于改革实践。因此,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国家财力就没有发生明显变化是不现实的;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财力的这种变化已经出现太大的负面影响而要加以控制也是不太合理的;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财力的变化尚属正常,国家财力下放和集中都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是个重要推动力量是片面的,应该注意到改革开放同时也导致了国家财力的变化。

参考文献:

[1]陈共.财政学:第五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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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闫坤.对我国财政收入高速增长的原因分析[n].中国经济时报,2008-04-21.

[4]夏祖军.我国财政增收的来龙去脉[n].中国财经报,2007-12-22.

[5]马海涛,肖鹏.中国财税体制改革30年经验回顾与展望[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2):1-6.

[6]张恒龙,孟添.中国财政体制(1949-2004)变迁的实证研究—基于财政压力与竞争的视角[j].经济体制改革,2007(4):100-104.

改革开放后的变化第7篇

思想认识;开放;革命

1978年以来新时期最鲜明的特征,就是“改革开放”。而对于改革开放的评价,人们也更多用“新的伟大革命”给予阐述。但是在论证中,理论界却或多或少、有意或无意地将重点放在“改革”层面,而轻视或忽视了“开放”层面。如20世纪后期和21世纪初中国学者更多从“改革”和“革命”(即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者的异同点的比较来理解;在党的十七大后,又更多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根本性变革的维度来分析。上述的论证重视了邓小平当时说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的内涵,但是忽视了邓小平在谈论“改革”时更多地将其与“开放”联系起来,甚至将“改革”也视为一种“开放”。如1984年邓小平在《军队要服从整个国家建设大局》中,就指出:“一个对外经济开放,一个对内经济搞活。改革就是搞活,对内搞活也就是对内开放,实际上都叫开放政策”[1];1985年在指出“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的同时,邓小平也明确强调“两个开放,即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这个政策不会变,我们现在进行的改革是两个开放政策的继续和发展。改革需要继续开放”[2]。实质上,和这场“改革”相互并进、如影随形的“开放”,所带来的一些新课题及其解决的实践,难度和深广度不亚于“改革”,乃至过去的“革命”;相应地,一旦相关思想释疑和实践顺利,功能和价值可媲美于“改革”,乃至过去的“革命”。

新时期伴随开放实践的开展及其深入,从思想认识的维度探讨“开放是一场新的伟大革命”的内在意蕴,既有益于克服对“改革开放是一场新的伟大革命”的片面化解读;也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对开放重要性的认识,以此为基础凝聚共识,攻坚克难,推进开放实践的深入持久性。

一、如何正确对待开放的国际社会中的国外资本,本身就是一场思想观念的革命

20世纪中后期以来,在以信息化为基础的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世界的开放性特征日益明显。正是通过敏锐地把握“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这一趋势,1978年以来我们党果断地实行了封闭自守向对外开放的转变。从总体上来看,这种开放的国际社会状态,表现在世界经济结构的开放性、世界政治关系的开放性乃至世界文化的不断相互渗透性等各个方面。其中最具决定性和显著性的,还是世界经济结构的开放性。而这种经济结构的开放性更多是资本主义主导的,即资本主导的全球化。这就决定了落后的社会主义中国,首先要解决如何正确对待开放的国际社会中国外资本的问题,以既能充分利用这种资本主导的全球化所提供的各种机遇和条件,促进自身的现代化;同时又要警惕这种全球化所带来的各种弊端和风险,实现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方向。受过去特别是近代历史的阴影、根深蒂固的传统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现实中资本运动的变化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对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来说,回答和解决它时将呈现一种系列复杂性。如从历史层面看,社会主义中国通过开放引入国外资本,与近代帝国主义对华的资本输出,此“资本”与彼“资本”有无本质的区别。现实层面看,如何科学认识资本所主导的全球化的利弊;较之过去特别是与我们革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初共处同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目前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在资本的占有方式和运行方式方面有哪些新变化;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借助资本所推动和实现的现代化,自身内在特别是对人的现代化方面有哪些缺陷;两种社会形态之前所倡导的地区化,为何最终由国外的资本在当前主导了全球化。未来层面,目前由实体资本而逐渐转向虚拟资本所主导的全球化,将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特别是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而言;等等。可见,上述的种种方面,在思想观念方面无一不是一场艰巨的“革命”。既要摆脱传统历史旧习惯的影响,又要实行近乎固化的旧思想旧认识的变革,也还要不断推进现有观念认识自身的创新。

二、开放的社会交往中如何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本身就是一场思想观念的革命

在开放的国际社会别是面对资本主义主导的或者说是资本主导的全球化这一世情,1978年以来中国的主动迎入是否会将改变其社会主义性质,到现在为止依然是思想理论界争论的问题之一。“左”派在开放初就认为对外开放特别是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开放,将会给西方对我们实施“和平演变”的阴谋提供便利;在这种“阴谋”并没有按照“左”派的推测变成现实时,他们又无限地夸大资本的负功能或恶的趋势,认为当前的中国已经不是社会主义而是权贵资本主义。在开放初通过对传统社会主义模式弊端特别是“”运动的过度化反思,认为唯有在中国通过开放补“资本主义”这一课,才能避免过去历史悲剧的重演;而伴随改革的深入其中出现一些问题后,他们又将其归咎于完全市场化和西方民主化等方面的不彻底。在充分认识上述的“左”、右错误思想所带来的危害性的同时,也应清醒认识到它们实质上给我们的开放实践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即开放的社会交往中如何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问题。而这个新课题的解决,本身就是一场思想观念的革命。因为它不仅仅要求我们突破原有的传统社会主义观念,更在于我们在形成新判断、新认识的过程中还要面对如何正确处理一系列关系的问题。如开放与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开放性本身是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形态所具有的一个内在特征;当前主动融入资本所主导的全球化中即开放的根本目的是什么,是根本性、基本性制度的变革,还是具体制度的改变;等等。社会主义自身的本质和特征之间的关系问题,其中又涉及到哪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性特征;社会主义的根本性特征即本质在现实的体现是否具有过程性、渐进性;在开放这一新条件下又如何推进社会主义本质的充分展开和逐步实现;等等。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问题,特别是资本主义制度中那些并不体现其特定社会性质,而是可以供社会主义借鉴的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东西。这些问题有的在目前开放的实践中获得了一些初步认识乃至达成了一定的共识,而有些问题尚需要我们进一步在实践不断深入的过程中,通过思想的继续解放来给予逐步理解和把握。

三、两种类型的开放如何科学处理,本身就是一场思想观念的革命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经常将其称为“改革开放新时期”。因为相较于之前,这一阶段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改革开放。而谈论何为“改革开放”,人们一般又有意无意地将两者实行割裂,认为就是对内关注于“改革”,而对外致力于“开放”。但是如果把“开放”视为一种广义的开放社会状态和性质,那么开放不仅仅存在着一种对外也包含着一种对内的意蕴,包括国内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的开放和发展,即“打破地域的和经济、政治及精神生活的狭隘性、局限性与封闭性,放手发展广泛的社会联系、社会交往和社会合作”[3]。从这种意义上看,原有的对内改革实质上也是一种开放。伴随实践的深入特别是国内的改革面临着“深水不过河”的状态,当前的对外开放又陷入到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境,如何攻坚克难,科学处理两种类型的开放问题便愈发重要。而这本身也是一场思想观念的革命,因为它不仅仅在于要从一个更宽广的视野对“开放”的内涵给予解读,还在于就对外开放对对内开放的意义、对内开放如何深入等各个方面进行深刻的探讨。如对外开放对对内开放即改革的意义,不仅是提供了资金、先进的设备、技术和管理经验,也开阔了视野,提供了一些更加无形的新观念、新思维、新标准。对内开放即改革如何深入方面,是否可以将之前改革的成功归结为通过国内内部的开放创造新的利益而得以不断推进的;而现在的改革攻坚阶段,是否可以将国内经济领域的开放推广到国内的政治、文化乃至社会管理等各个层面;这些方面的开放,又如何在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情的前提下进行科学的顶层设计等。

四、开放实践的中国特色如何界定,本身就是一场思想观念的革命

在总结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所取得的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时,十七大政治报告明确将其归结为最根本的一点就是“高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个最根本的原因或者说经验包含两个方面,即除了高举社会主义旗帜之外,还在于这个旗帜具有“中国特色”。从改革开放之前,在正确思想指导下,以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中国式”探索,到改革开放之初的“有中国特色”,再到目前的“中国特色”,概念的变化背后体现了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规律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科学和系统的认识。那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开放实践同样也应该体现出“中国特色”。对开放实践中的“中国特色”的内涵进行一个科学的界定,从一定意义上说本身也是一场思想观念的革命。一方面不同的阶级、阶层从自身的利益得失对三十多年的开放实践进行评价时,不可避免地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而“中国特色”的概括需要如何尽最大可能在克服基本分歧的基础上取得一种普遍性共识;另一方面,开放的实践远远尚未结束,当前对“中国特色”内涵的界定,需要如何能够做到在对以后相关实践进行指导中具有一种相对真理性。尽管开放实践的“中国特色”界定具有复杂性和难度性,但是不可否认目前人们在一些方面能够并且已经达成了一定的一致性,如可以通过时空的比较即目前的开放实践与过去中国历史上的开放实践的区别,以及目前中国的开放实践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开放实践的区别等方面,来认识这个“中国特色”;开放实践的“中国特色”体现于各个方面,不是单一的,如十政治报告将其归纳为道路、理论、制度的中国特色等层级上;开放实践道路的“中国特色”,表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现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统一、开放的过程性与奋斗目标的阶段性统一、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实现人民利益的统一等,而这些是目前所取得的一系列成就所能够佐证的。

五、开放中革命传统如何保持,本身就是一场思想观念的革命

晚年探索中国式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之所以出现严重挫折,原因是综合性的,但是人们经常认为对革命战争年代一些成功经验的绝对化或教条化运用是其重要因素;而在谈论改革新时期以来各个方面的变化,特别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人们又自觉或不自觉地将改革开放前后的两个不同阶段进行比较,认为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的相关方面“大不如前”,如革命时期的一些优良传统作风和做法被遗弃了。这些矛盾现象的背后,实质折射出人们对革命传统在新时期如何看、怎么办等问题方面的困惑。如果将革命传统作一个简单的区分,那么作为有形、具体的革命时期的一些做法、举措,是否适用于新时期需要我们采取审慎的态度;而那些无形的在长期革命时期所形成的一种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精神风貌即革命传统精神,则无论是过去还是新时期乃至未来,必须旗帜鲜明而坚定不移地给予坚持。因为这些革命传统精神,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崇高的品质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同样也为我们正在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这一伟大事业提供了强劲的精神动力。但是解决了“如何看”问题,并不意味着我们在现实中很好地实现了“怎么办”的问题,毕竟前者只是为后者提供了一个总体的方向指导,具体操作层面往往会涉及到许多错综复杂的情况。这些错综复杂情况的处理和解决,更加需要我们首先实现思想观念的变革,以对实际行动发挥先导性作用。如革命时期所形成的革命传统精神内容方面,哪些需要坚持,哪些需要结合改革开放的新情况给予创新发展;革命时期形成的革命传统精神,与改革开放新时期所形成的时代精神是何种关系,在哪些方面两者有契合之处;如何利用这些契合之处,促进革命传统精神的现代化问题;面对改革开放以来人们思想观念多样化特征,如何将革命传统精神纳入到国民教育的全过程中;等等。这些新思想观念方面的变革,有些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更多方面还是需要我们在改革开放的新实践中逐渐的把握和理解。

注释:

[1][2]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98.113.

[3]李恒瑞.世纪难题的破解――社会改革开放新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410.

参考文献:

①胡绳.马克思主义与改革开放[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②许志功.改革开放的哲学沉思[M].北京:八一出版社,1994.

③赵智奎.改革开放三十年思想史(上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④涂肇庆,林益民.改革开放与中国社会――西方社会学文献述评[M].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9.

⑤乔治・索罗斯.王宇译.开放社会――改革全球资本主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改革开放后的变化第8篇

改革开放历经40周年心得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贯彻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中国重温历史,展望未来的特别之年.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最鲜明的旗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中国大地上的伟大实践。

回顾改革开放这一伟大革命带来的成就,中国面貌翻天覆地的变化便是最有说服力的答卷,其中每个家庭所经历的改变更是其中的缩影。它所积累的宝贵经验,让后人不断从中汲取智慧,获得继续前行的力量。

四十年改革开放,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变化,作为一个80后,是看着黑白电视长大的一代人。那时候有电视的都没几户人家,我记得那时我家有个14寸的黑白电视机,家里每天都围满了人。《黑猫警长》,《舒克与贝塔》对于80后的我们来说,就是一种幸福了。想想如今的变化那真是天翻地覆。生活中各个方面都能深刻体会到改革开放以来的各种进步和变化。

改革开放四十年值得自豪,但绝对不是自满的理由,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改革开放快速发展带来的一些问题,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日益突出,为此,我们实施精准扶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注重生态文明,着力解决不平衡的问题。同时处理医疗问题、居住问题等,全面保障人民生活。其次,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风廉政建设刻不容缓。只有解决好这些矛盾与问题,才能使我们的发展更全面,更公平,更充分,才能不忘初心,继往开来,让社会发展更上一个台阶!

改革开放历经40周年心得体会

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国发生了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举世瞩目,举世公认。这种“变”,不但是令世人瞠目的经济腾飞奇迹,是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的吐故纳新之变,更是中国从“站起来”到“富起来”、走向“强起来”的脱胎换骨之变。

这种“变”,对中国而言,无远弗届,事无巨细。每一个地区、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都惊叹于这“弹指一挥间”,竟能容纳如此众多的“变”。

拥有上下五千年的漫长历史,拥有前仆后继众多改革者的中国,积累了无比丰富的历史文化与物质财富。而对一个曾把祖宗之法看得重逾泰山的民族来说,四十年的改革,确实是奇迹中的奇迹。和王安石变法之类士大夫的“书斋革新”不同,当代中国改革拥有极其广泛的社会共识,既有自下而上由草根阶层发起的“小岗破冰”,也有顶层设计智慧推动的“深圳兴涛”、“浦江逐浪”——由执政党领导,在没有大规模社会动荡的情形下,中国改革加速度地走向深入,结出硕果,同时改革具有普惠性特征,最广大的国民创造并分享着改革成果,这在世界改革史上堪称前所未有。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关键一招,需要敢为人先、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需要满足百姓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更多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需要充分激发释放基层群众、企业家、知识分子和干部队伍的创新活力,我们才会有继续催生奇迹的“四十年”。中国有今天的发展,靠的就是改革开放。有了“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定不移,才能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

“伟大的事业必须有坚强的党来领导”。改革开放这40年来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关键性因素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在20xx年新年贺词中讲到:“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我们要以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契机,逢山开路,遇水架桥,将改革进行到底。”我们这一代人都经历了祖国改革开放的过程,既是见证者也是受益者还是建设者。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改革开放历经40周年心得体会

1978年,在邓小平先生倡导下,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征程。从农村到城市,从试点到推广,从经济体制改革到全面深化改革,40年众志成城,40年砥砺奋进,40年春风化雨,中国人民用双手书写了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壮丽史诗。

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以敢闯敢干的勇气和自我革新的担当,闯出了一条新路、好路,实现了从‘赶上时代’到‘引领时代’的伟大跨越。今天,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开拓精神,开新局于伟大的社会革命,强体魄于伟大的自我革命,在我们广袤的国土上继续书写13亿多中国人民伟大奋斗的历史新篇章。

分别在春节团拜会、博鳌亚洲论坛20xx年年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以及众多国际性重要会议上都曾提到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翻天覆地的变化。

改革开放后的变化第9篇

30年前的一个冬天,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作了题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从此,中国进入了一个高速、健康、全面发展的拐点。

30年后的今天,一位美国《新闻周刊》记者这样写道:30年前中国和现在的真正差距,其实要比目前所能观察到的更大。尽管这个发展历程一般有很多硬数据来衡量,但是如果以人类的标准看,其间的变化甚至更加惊人。

“1978年我13岁,2008年我43岁。我们这代人感受到的是小平同志给我们颠覆性变化。”上任不久的青海省副省长王令浚,直接用“颠覆性”这样冲击性的词语来形容其间的变化。

“黑五类”也能成“彩凤凰”

“1978年12月18日,这一天我永远忘不了!因为在那一天我再也不用为‘成份’烦恼了,也知道自己以后可以考大学了。生于1960年代的人,对改革开放的体会应该说是非常深切,更是非常有感情的。”

回忆起那段往事,王令浚确实很有感触。他出生在一个被那个年代称之为“黑五类”的家庭。“地、富、反、坏、右”身份的人们及其子女都属这个范畴,他们家恰好就是个“典型”――工商业者兼地主。

3岁时,震旦大学毕业的父亲就被“斗”死了。王令浚甚至连父亲的模样都记不清了,而他也经常被拉出去跟爷爷、奶奶“陪斗”……这些在王令浚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无法抹去的伤痕。当时,江西农村下放生活原本就很辛苦,更何况整个家就靠母亲一个人,拉扯着5个孩子,支撑着这个残缺的家,日子过得极其艰辛。别说吃点肉,就连吃饱饭都很成问题,他们只好找点野菜来充饥。但是,从小王令浚就比较懂事,他希望能够早日帮助母亲支撑这个残缺的家。虽然他清纯的目光中隐含着许多的不解及哀愁。

“后来我上学需要填成份,每一次填写都特别沉重……”这种沉重如同一块巨石,压着这个家庭,压着王令浚。甚至,连他姐姐谈对象,他妈妈都要主动地跟别人说自己家的成份问题,怕连累别人,结果也可想而知了。

就在这样的阴影下,王令浚走过了童年岁月。所幸的是,他对学习一直没有放松,尽管那个时候去学习并不是件“光荣”的事。王令浚说他特别感谢母亲。善良的母亲当初单纯地认为好好学习,能使王令浚长大后下乡去写墙报,干些轻活。

“我的童年是很多同龄人没有经历过的,我们家的情况也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苦难,一代人有一代人的福祉。因为我有了这种经历,所以对改革开放更有感触、更有感情。”

“1978年,邓小平同志破除‘成份论’。那可是件了不得的大事啊!我们家因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父亲了,家里所有人的成份全改了,可以光明正大地、理直气壮地填上家庭成份‘干部’了!这让13岁的我很是高兴。”一口气说完这些,儒雅的王令浚显得颇有些激动。

当年,王令浚的哥哥就是以一个工厂工人的身份考取大学的。而作为家里最小的王令浚也幸运地踏上了时代的列车。

17岁时,王令浚考取江西大学法律系;18岁生日那天,王令浚递交了他们家的第一份入党申请书;20岁那年,他真正地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后来他又考取了中国政法大学的研究生。

“这些变化都是没有想到,更不敢想的,如今都变成了现实。怎么能让我不激动!怎么能让我不对改革开放有感触、有感情!”这是王令浚对于1978年后的生活变化的评价。

“我与改革开放的四大缘份”

“从那以后,我一直奋斗在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我在很多单位、很多地方都任过职。说来也巧,改革开放的几个标志性事件我都见证了、参与了。可以说,我受到的改革开放思想的熏陶是很全面的。”

王令浚与改革开放第一个大缘份是在深圳。1988年,当时“特区”这个词刚出现不久。研究生毕业后,王令浚就提着几个纸箱,满腔热血地冲到了当时改革的最前沿――深圳。

“我到深圳以后,一直在国家机关工作,政府、人大、检察院等单位都工作过。这时,更切身地体会到改革开放给一个地方、给一个地方的人民带来的福祉。以前这里的人们蜂拥地跑去河对面,现在去的全回来了。深圳也从一个小渔村变成了现代化的大都市。”谈及深圳这些年的变化,王令浚如数家珍。

当时小平同志给深圳一句话:“杀出一条血路来。”王令浚说,他在这里工作,最重要的是受到改革开放思想的熏陶,培养了敢想、敢干、敢闯的思想。

“这种意识得到了很好的培养。深圳本来是没有人大、政协的,原来没有这种建制。国家授予深圳立法权,后来就建立了人大。我不仅参与了人大的筹备工作,还参与了很多立法工作。你要知道,改革开放立法先行啊!国家当时很多法律还不便往前走,不便突破,就给深圳立法权,可以开口子,可以往前走,用特区的各个击破带动全国的改革开放。比如说当时的土地使用权,其它地方是不能买卖,深圳就搞了中国最早的土地拍卖了,为国家修改宪法提供了经验。其它如企业破产、公司制度,很多都是全国没有的,都是创新的。尤其是制定了全国首批公司法规,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这些对当时的深圳是很有压力的。毕竟用当时的话说这里‘只有一面五星红旗了’啊!”

当然,王令浚对深圳最直观的感受是,让他可以拥有股票,一下子就把他这样的穷学生给“武装”起来了。他的第一个“大哥大”手机就是在这时买的,而且还能穿着西服去上班。这些想都不敢想的变化,让他经常调侃自己在公务员当中“很过硬”,不必为钱而发愁。

王令浚与改革开放第二个大缘份是“12315”热线。1994年,王令浚调到国家工商总局。这段工作经历,给他以后在领导岗位积累了很多经验。特别是他率先建立了“12315”服务热线,并在全国统一了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号码,使之成为如同“110”一样,被广大人民群众熟悉、接受的号码,更好地为民生服务。同时,更加关注民生问题,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特征。

一次,王令浚出差到新疆伊犁。那是个很偏僻的地方,跟哈萨克斯坦相邻的特兰斯县,看到满城的“12315”广告,他很欣慰。他没有想到自己能为改革开放做这样有意义的工作。

王令浚与改革开放的第三个大缘份是在京九铁路开通的日子。1996年,他到江西赣州挂职,任专员助理。那里是一个革命老区,农村人口多,经济欠发达,贫困人口多。即使在这里,王令浚依然能深切地体会到改革开放的伟大之处。

“以前在深圳,流光溢彩,经济发达,但这不能代表中国。人们常说‘得中原者得天下’,真正能代表中国的还是中原地区。赣州让我对国情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不仅发达地区,落后地区要发展也一样要靠改革,靠开放。”

“赣州这里有瑞金。是中华苏维埃的首都,因此有‘先有瑞金后有北京’之说;这里有中国著名的‘将军县’兴国县,为中国革命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长征的出发地是在于都县。因此,我既能受到传统教育,又能受到国情教育。这里毗邻广东,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前这里温饱问题都不能解决,是个很穷的地方,后来这些问题解决了。看一个地方的开放度的指标,如进出口贸易、引进外资数量在GDP中的比重,国民平均接待外国游客的数量、上互联网的人数、长途电话的次数等,这些事项及特征这里都有。因此,我更能理解发达地区靠改革开放,落后地区同样靠改革开放推进的重要性。”

王令浚与改革开放的第四个大缘份是在“入世”以后。2001年11月份,中国加入WTO,这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里程碑。为此,国家工商总局成立了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进一步为改革开放服务。王令浚也调到了这个直接跟外商打交道的部门任局长,这时他对改革开放的理解又上升了一个层次。

“这是中国真正融入世界的表现。我在这里工作更能感觉到国家从封闭到开放,再到高层次、更全面的开放。以前的开放是一种政策性的开放,现在是法律性的开放;以前是地域性的开放,现在是全方位、全地域的开放;力度很不一样。

这时的开放到了一个更高层次的开放,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开放,跟我们初期的开放不一样了,是新的开放观。以前,只讲发展。比如说吸引外资是来者不拒,现在是看是否有利于人民、有利于环境等等因素,从招商引资到招商选资。以前是单纯的出口战略,吸引更多的资金,现在的着眼点,是把这个当作一种手段、一种方式,通过这些来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可以这样说,我个人得益于改革开放,我们每一个中国公民都离不开改革开放,每一个地区都离不开改革开放。”

“30年,我的感触太多”

青联刊(以下简称青):您觉得这30年来,中国的改革开放历经了几个阶段?

王令浚(以下简称王):这30年来,中国不仅从封闭的状态走向了开放,更是从低级状态的开放走向了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开放。从由改革推动开放到由开放推动改革,开放已经根深蒂固地渗透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中,成为推动发展的思想发动机。

比如说我在国家工商总局工作时,我们就越来越多地借鉴国际上通用的规则。以前,讲姓“社”姓“资”,现在只要适合市场经济发展,我们就可以借鉴和移植。先进的公司制度、竞争制度、知识产权制度都借鉴了很多,只是方式不一样。特别是电子政务,通过这个就更可以看出政府在改革开放中的变化。

青:您怎么评价改革开放30年的成就?

王:我讲一个故事。最早工商局字写得最好的一定是写执照的人。

以前颁发执照都是手写的,有一个专门写毛笔字好的人来写,一是当时没有这么大的量,如果量大他也忙不过来,另外也没有更先进的技术。因此,当时在工商局写字写得最好的是写执照的人。

后来可以打印了,现在已经有了电子版的执照了。执照是市场主体的准生证,有了这个就能合法经营,受到法律保护。以前办执照是非常难的。我记得在深圳的时候,成立一家公司都要市政府的红头文件发文才能办理的。那是审批制,现在已经转变成准则制。

只要提交的文件符合要求,在工商局的柜台上就能马上拿到执照,这就是天壤之别。领执照的人都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他们越容易办事就越能为社会创造财富啊!这是改革的成就,更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我们办执照的速度比世界上很多国家的速度都要快,而且能网上申请,根本不用打电话更不用托人了。现在办执照只要去两趟了,一趟提交材料,一趟拿执照!当然,办理一些特殊的行业企业执照,需要的审核和程序就比较多了。

电子政务更是改革开放给政府带来的一个非常大的变化。便捷、公开、透明,现在我们的法规都是通过网上征求意见,以前不敢想象的,这在以前都是作为机密文件处理的。涉及到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你还要听取他们的意见,便捷的方式就是通过网络。比如说美国、欧洲的外商投资者,他们通过商会、律师给我们提意见,都不用见面,就能看到某某草案,这些都是不可想象的。

以前出台规定,今天制定明天就颁布实施,现在必须有个宽展期。这是我们“入世”的承诺,改革开放的变化。

就拿青海来说,这是个多民族、多宗教,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小省,生态大省。这些年来青海的发展也是建国以来发展最好、最快的一段时期,这也是得益于改革开放。你知道“在那遥远的地方”是王洛宾给青海的赞歌,改革开放已使青海融入到全球化中了,青海离全国、离世界已不再遥远了,你到西宁看看,已非常现代化了。

青:时势造就人,您个人经历的30年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国家改革开放30年的巨大成就。如今,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您的最大愿望是什么?

王:我是随时代一起进步,时代也推动着我进步。所以,我对改革开放是感恩、惜福的态度。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我今天在这个职位上,能为更多的人做点事。我既受益于改革开放,又是用工作来回报改革开放。每次只要路过四川,我都要拐到广安(小平故里),真心真意地献上一束鲜花,献上对改革开放衷心的祝福。

我最大的愿望,是在新的岗位上,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推动青海开放意识的深化、推动青海开放事业的发展,促进青海的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尽管人大常委会已任命我为副省长,算是得到了组织上的认可、法律上的通过,但要得到当地的干部、群众对我为人做事的认可还有距离。职务的提升,离理论、能力、作风、道德素养的提升也有距离,我要不断缩小这两方面的距离。说到底,为百姓做实事,为国家做实事,这是我对改革开放最好的回报。

凑巧的是我与改革开放结下了不解之缘,在青海省政府的工作分工就是负责“外资外贸”,“引进来、走出去”等对外开放工作,改革开放的受益者终有机会以改革开放的业绩去回报、去纪念改革开放的30年。

青联档案:王令浚,第十届全国青联常委

1978-2008我的30年

青联刊(以下简称青):1978年,您家庭的生活条件如何?家里最值钱的几大件是什么?当时最大的希望或理想是什么?当年您多大岁数?

王令浚(以下简称王):生活很拮据,上海牌的收音机,庐山牌的手表。让我下放时能去写墙报。当时13岁。

青:2008年,您家庭的生活条件如何?新近或正要进行的家庭投资是什么?目前最大的愿望是什么?

王:现在生活非常、非常好了!我妻子在证券公司工作,国家理财师,所以这投资理财是很正常的事。最大的愿望,能多为群众做点事,回报改革开放,回报国家。

青:第一次听说“黑猫、白猫”论,您有何感想?

王:我老家江西南昌大桥两侧,就有黑猫、白猫。这是务实的理论,我非常赞成。

青:还记得第一次穿西服、牛仔裤是什么时候?

王:1988年在深圳参加工作,170元买的第一件西服。

青:还记得哪一年您买了第一部手机,什么型号的?

王:我用得很早,在深圳的时候,摩托罗拉,“大砖头”的那种。

青:您最早听过的流行歌曲是哪首?

王:高中的时候,印象最深的是《泉水叮咚响》、《太阳岛上》,我才知道世界上还有这么好听的歌曲。

青:让您感觉最实惠的改革开放的成果有哪些?

王:物质的改善,精神上的宽松和自由。

青:改革开放带给您个人最大的影响是什么?

王:使我有机会能为更多的人做更多的事。

青:改革开放30年里,您的生活方式或观念有什么改变?

王:使我更感恩,更惜福。

青:入世、奥运、载人航天等这些将载入中国史册的大事件,对您的生活产生了多大影响?

王:对人人都有影响,吃着肯德基,穿着耐克,涂着雅芳化妆品,全球化在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中。

青:1978―2008年,您觉得中国这30年来最大或最显著的变化是什么?

王:人民更富,国家更强。更开放、更多元、更宽容、更有活力。

青:您怎样看待邓小平与中国改革开放的关系,以及改革开放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系?

王:是开创者,没有邓小平就没有改革开放。时势造英雄,但邓小平却是造时势之英雄,前者常有,后者百年难遇。